微信免费领取微信老凤祥银手镯拒收收被告 说我违法了 要法院给我发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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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追讨,借(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审判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时效一般两年,具体诉讼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6、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1、您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2,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帮您分析,指导您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4、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5、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6、若有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7、若是民间借贷关系或合同关系,没有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
8、若借款人不到法院,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一样有法律效力的。
9、有银行转账,只能证明你曾转钱给他,但还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若你没有其他证据辅助证明是借款的话,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他,要求他返还。
10、若是赌债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债务,则不受法律保护,不用偿还的.
若你确实欠对方钱,应及时还钱,若现在无法还上,可以与对方约定还钱期限及还钱方法。

你好,债务人下落不明,只要有欠债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015年1月15日开通成都法院首个微信认证公众号;3月5日四川省首例微信预约立案成功办理;3月27日发出首份行政案件证据副本;8月12日四川省第一张民事“微信传票”成功送达;8月18日四川省首例律师通过微信成功约见法官……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一个近五年来年均收案仅有2643件的郊区基层法院,在当前法院微信法治宣传“百花齐放”、火热“冲榜”的趋势下,不断探索“移动互联网+法院”新举措,在始终保持四川法院系统微信影响力前三、基层法院第一成绩的同时,率先将诉讼服务与微信融合,实现了微信预约立案、送达诉讼文书、约见法官、在线咨询等便民功能,一个“小而美”的微信诉讼服务平台悄然显现。

    2015年3月5日上午11时19分,成都某物业公司代理律师刘军用手机拍摄好民事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的照片后,进入青白江法院微信公众号,将这些照片通过公众号的对话窗口发送给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并说明需要预约立案。11时22分,青白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收到预约申请及相关材料,当即做好登记,并转交立案法官。11时26分,立案法官通过电话告知刘军材料基本齐全,进一步完善后即可携带纸质材料来院办理立案手续,并向其说明了相关注意事项。刘军与法官约定当天下午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下午3时许,刘军携带纸质材料来到青白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刘军,通过微信预约立案的,可以在“预约立案窗口”优先办理,并将刘军引向该窗口。立案法官核实了刘军的身份和微信信息后,现场再次对刘军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了查看。3时20分,刘军的立案手续办理完毕,顺利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现场只花了10分钟。

    “微信预约立案实质上是一种为社会群众提供立案咨询和材料审查、预约立案时间的服务,使当事人提前准备好立案所需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导致走‘冤枉路’,大幅提高了办事效率。”青白江法院院长黄勇智向记者介绍,“长期以来,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由于对办理立案手续的相关流程不了解,仅仅在准备立案材料这一环节都可能往返奔波数次,甚至可能会对法院产生误会,认为法院或者立案法官故意给其‘设置障碍’。”为此,青白江法院要求,微信预约立案决不能沦为“花架子”,要建立一种互动交流的机制,在与群众的微信对话过程中引导他们完成立案材料的准备。

    市民李静谈起去年7月第一次通过微信预约立案的经历,对青白江法院的这一诉讼服务功能赞不绝口:“我打开法院的微信公众号,点击‘预约立案’的菜单后,就收到微信消息,告诉我预约操作流程、哪类案件该准备哪些材料,还可以查看起诉状等文书模板以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等,一目了然。”李静还告诉记者,最开始她以为只是系统设置了一些提示消息和链接,没想到还真有法官通过微信和她对话,解答她的疑问。她准备好材料,直接用手机拍下来发到法院微信上,法官审核后告诉她材料是否齐备,她再按照预约好的时间去法院现场办理,一次搞定,真的很方便。

    据了解,去年3月5日以来,青白江法院已办理的百余件微信预约立案的案件,现场一次性成功立案率达100%,平均耗时不到8分钟。

    除了微信预约立案,四川省第一张民事“微信传票”也是在青白江成功送达。律师王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代理人,在去年8月12日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时,选择了微信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通知王某通过微信领取开庭传票。当日17时03分,青白江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官方微信向王某发送开庭传票成功,王某当即发来微信确认收到开庭传票,整个送达时间不到1分钟。这份传票被媒体称为四川省首份“微信传票”,王某也成了微信送达开庭传票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王某表示,平时由于事务繁忙,法院通知领取材料时,经常抽不开身,很多时候都要法院通过邮寄或者自己空闲的时候前去领取。这样一来,时效性便无法保证。通过微信领取相关诉讼材料,极大地简化了诉讼流程,给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为进一步简化流程,青白江法院还与辖区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事务所使用微信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协议》,载明了与法院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备案律师同意其所代理的案件使用微信进行相关诉讼材料的送达,使微信送达更简便、实用。

    律师陈玉豹代理的一件民事案件在青白江法院立案,因为当事人催得紧,他想向主审法官了解一下案件进展情况。去年8月18日16时03分,他根据青白江法院官方微信的系统提示,输入约见事由、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后,提交了预约申请,不久他就收到预约已经成功的回复。

    第二天上午,陈玉豹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他约见法官的申请已经由法官处理,告知了他需要了解的案件进展情况。

    以前需要约见法官时,可以通过电话直接联系,或者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出约见申请。但由于法院案件数量较多,法官很多时候都在开庭办案,电话打过去找不到人,而到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约见法官又费时费力。成都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后,当事人可方便地在网上申请联系法官。在此基础上,青白江法院依托微信公众号,又同步开通了微信约见法官服务,当事人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申请,极大地减轻了诉累。

    “微信约见法官需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否则很可能成为滋生违规、违法现象的温床。”青白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刘美华说,使用法院官方微信办理约见法官事宜,从根本上来说是以人民法院名义提供的诉讼服务。为保障约见法官制度的严肃性,青白江法院对约见法官的申请主体作了严格限定,即仅限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微信值班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核实。

    刘美华告诉记者:“当事人提交的约见法官的申请,我们会有初步的审核、分流,并不会直接就移交法官办理。”由于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不熟悉,现实中,有些事项是诉讼服务窗口或其他部门就可办理的,对这部分申请,就直接交由他们处理,并对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需要承办法官处理的,工作人员会及时做好登记,移交各承办法官;对于应由法官决定是否同意约见的,应规定时限,若法官同意约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会见当事人,不同意约见的需说明理由。

    除了上述微信预约立案、送达、约见法官这几项功能,在实际中使用最多的莫过于“在线咨询”了。

    去年10月18日0时44分,青白江法院微信诉讼服务组工作人员杜烨在结束了加班之后,正要关电脑休息,发现微信后台又有新消息提示。杜烨打开后看到,是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在咨询附带民事诉讼的事情。因为刑事案件开庭在即,这名被害人不了解相关诉讼程序,怕被告人被判刑后自己的损失得不到赔偿,就先把问题发给法院微信。原想等第二天法官上班后再给自己解答,却没想到大半夜还有人在线。杜烨当即对其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解答,等对方把问题弄明白后,已是凌晨1时18分。

    自从“在线咨询”上线以来,杜烨笑称自己已经成了专业客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值守后台,只为不错过、不延误任何一个咨询。天性乐观的她直言自己在承担一份充满神圣和趣味的工作,因为不知道下一个人会通过微信在什么时候、问什么样的问题,这是一个激励自己不断学习、提升的过程。

    记者看到,青白江法院微信诉讼服务平台收到的在线咨询问题五花八门,“欠我钱的那个老赖怎么还没在‘黑名单’上出现”“单方申请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上诉吗”“我老公跟我争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养老保险要什么材料”……对这些问题,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内部审签流程和相关规定严谨、认真地进行回复。

    “微信预约立案”“微信送达文书”“微信约见法官”,这一系列的司法便民新措施的推行,最初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比如微信送达,“最开始,我们在向当事人介绍可通过微信领取诉讼文书时,很多人都怀疑过。他们觉得打官司这么严肃的事情,通过微信来办,总感到不靠谱。同意微信送达的当事人也就很少。”刘美华说出了微信送达初期“遇冷”的遭遇。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切实服务群众,在打造微信诉讼服务平台的过程中,青白江法院始终注重制度保障,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去年8月,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微信预约立案工作制度(试行)》《微信送达诉讼文书工作制度(试行)》《微信约见法官工作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对微信预约立案、送达、约见法官工作内容、流程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了相关事项的办理时限。

    黄勇智院长说:“通过微信为当事人办理诉讼事项,更要注重对他们权利的保障。我们在制定微信诉讼服务各项制度的时候,最基本的考虑是合法、便民,在程序设计上既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又要提高办事效率,还要从优化用户体验下功夫。比如,在微信送达的程序设计上,得考虑全程记录当事人同意、法院发送领取文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时的操作流程、送达记录的保存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以保证送达程序的合法、有效。”

    最终,该院明确:当事人想要通过微信领取诉讼文书,得先在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中选择微信送达方式,并预留自己的微信账号,律师事务所或者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事先与法院签约。接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的通知后,打开微信,点击青白江法院官方微信自定义菜单“诉讼服务”下的“领取文书”栏目,将会收到详细的操作提示信息,根据提示发送随案密码,法院对随案密码进行审核确认后再发送诉讼文书。

    好的功能、好的制度需要通过人的执行才能体现其价值。为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平台的发展,使微信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和社会群众提供切实、高效的服务,青白江法院积极探索归口管理下的团队式协作运营。去年7月13日,由该院院长亲自挂帅担任主任的新媒体中心正式成立。中心成员由18名干警组成,下设办公室、编辑部、诉讼服务组、司法公开组等,设一名总编辑、4名执行编辑,几乎都是兼职。此时,如何保障整个工作体系正常运转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难题。为此,该院副院长张燕亲自做起了协调和推广,不仅对每一个环节和细节进行严格把关、参与论证、测试,还通过建立内部微信交流群加强沟通,利用个人微信朋友圈进行积极推广。她说:“大家齐心协力把微信诉讼服务平台做好,使老百姓和当事人切切实实感受到便利,这本身就是一件愉快和充满幸福感的事儿。”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青白江法院还依托微信公众号确立了《青白江微审判》的普法品牌推广战略,在每周二定期推送精选微信文章,由最初的转发和原创相结合逐步过渡到现在的全部原创,创建了一系列特色栏目,如原创普法漫画“老袁和老白的故事”;法院文化类微信文章,如法警诗朗诵、法警MV、法院版三行情诗等;设立固定栏目“曝光台”,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发布由一线法官参与的互动讨论话题等,在“朋友圈”传播了法院文化和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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