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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吃人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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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吃人的进化
黎阳 一.从“兽性地吃人”到“理性地吃人”;从“野蛮地吃人”到“文明地吃人” 二.“人吃人的文明”的核心 三.“人吃人的文明”的“科学发展”:“血统论”、“天命论”、“天才论”、“精英论”、“不争论”…… 四.“冷战”——恐怖的和平;“人吃人的文明”——恐怖的和谐 五.坚持人吃人,必恨毛泽东;拒绝人吃人,必信毛泽东
一.从“兽性地吃人”到“理性地吃人”;从“野蛮地吃人”到“文明地吃人” 北极熊吃北极熊成了近来的一大热门新闻:“震惊:全球暖化北极熊自相残杀”、“科学家已注意到越来越多报告指出,饥不择食的北极熊近年来彼此互相攻击吞食”、“据美联社(2006年)6月12日报道,受到全球变暖的影响,无冰季节延长,生活在加拿大与美国边界波弗特海的北极熊因为无法获得食物,只好把眼光投向自己的伙伴,开始食用同类”…… 成了新闻头条而且“震惊”,可见一是少见,二是反常——如果是司空见惯、家常便饭,跟人吃猪肉牛肉鸡肉之类一样成了理所当然,会成为新闻头条而且冠以“震惊”之类标题吗? 以前听说狼吃狼很震惊。现在来了个熊吃熊就更震惊。其实狼呀熊呀这些野兽更有资格对人吃人震惊——如果野兽会震惊的话。 跟人吃人的“同类相食”比较起来,野兽的“同类相食”不过是一种兽性的野蛮,很低级、很原始、很“初级阶段”: 1.罕见、反常、有限——野兽只有饿极了不得已才吃同类。一旦不饿了或有其他食物可吃就不吃同类了,决不会不管饿不饿都时时刻刻处心积虑算计自己的同类。可见野兽虽野,却多少还有点“基本原则”:不把吃自己的同类当成正常过日子的谋生手段。也就是说,野兽不吃同类是正常情况、大多数情况;吃同类是非正常情况、少数情况;而不是反过来:吃同类才是正常情况、大多数情况;不吃同类反而成了罕见的例外。 2.有形、公开、直接——野兽的“同类相食”是直截了当地以命相搏,一切公开透明:我就是要吃掉你,丝毫不掩饰其血淋淋的残酷,也不靠阴谋诡计或争取外援什么的。 3.有还手机会,风险均沾——野兽的“同类相食”禁止不了被吃者自卫反抗:二者相拼强者胜,靠暴力定输赢,双方都在以命犯险。理论上讲双方都有获胜的可能,也都有失败的风险,不一定就是一方绝对优势、一方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凭宰割的胜负一边倒的状况——也就是说,还可能算得上相对而言比较公平的决斗。 4.偶然、随机——野兽的“同类相食”碰上了就吃,碰不上就拉倒,不至于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有配合地进行系统地、全面地、不留死角地“同类相食”,一个都别想跑掉。 5.只有实践没有理论——野兽的“同类相食”严格遵循“不争论”原则,决不罗唆,没有废话,只有行动,决不象蚊子那样吸血前先哼哼半天“大道理”,更不会弄玄虚、引经据典“忽悠”得被吃者晕头转向、乖乖等死、心甘情愿被吃掉而不反抗。 6.目标明确,结果单一——野兽的“同类相食”目标明确:仅仅是为了生存;结果单一:直接把对方咬死吃掉;决不会明了不吃暗了吃,直接不吃间接吃——不是直接把对方一口吃掉,而是禁锢起来一口一口慢慢受用,“细水长流不断线”,把对方的筋骨血汗慢慢吸光榨干,吃完还一点不留痕迹,连血淋淋惨不忍睹的场景都不让你看到。 人乃万物之灵,“同类相食”起来也比野兽高级得多。野兽吃同类是兽性,而且是反常的兽性。人吃人则大大超越了兽性,“科学”地发展起来:从“兽性地吃人”发展为“理性地吃人”;从“野蛮地吃人”发展为“文明地吃人”;从罕见发展为常见;从本能发展为自觉;从下意识发展为有意识,从以命博命、你来我往的双向打斗发展为毫无悬念、“一边倒”的单向受用;从盲目的冲动发展为严密的体系……总之超越野兽、超越兽性、超越自然,“科学”地发展出令野兽望尘莫及、独具“特色”的“人吃人的文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吃人的文明”也有个历史悠久的逐步发展进化过程。最开始的人吃人大概跟野兽反常时的同类相食没什么两样:茹毛饮血为生,一旦没得吃了,饿极了,就人相食了——过去一发生大灾荒就不免出现人吃人,例如“是岁江南旱, 衢州人食人”——虽说野兽野蛮、人类文明,但在饥饿的生死关头面前野蛮和文明往往是一个德行:逮着谁吃谁,哪怕是同类。这种人吃人跟狼吃狼、熊吃熊等野兽的同类相食本质上区别不大,都属于一种兽性的本能,很难过多指责。 不过这种人吃人的兽性中有时也掺上点人性,比如“易子而食”——“虎毒不食儿”,吃自己的孩子心疼,吃别人的孩子心里负担就不那么沉重。既然如此,大家互相交换孩子吃问题就全解决了——这点野兽就做不到。可见即便是最原始的同类相食,人也能比野兽多点“文明”,来个“青出于兰”。 没东西吃、饿极了的人吃人属于兽性本能。有东西吃、没饿极也人吃人则属于“文明”——“人吃人的文明”。这叫“源于兽性,高于兽性”——超越了“不得已”这个“初级阶段”,吃人不再是为了满足单纯的生存本能欲望,而是为了满足其他“高级特色”需求;不再是反常、罕见、生死关头的饥不择食,而成了某些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成了一些人的家常便饭。人吃人的方式手段也因此蓬勃发展、丰富多彩。 人没饿极还要吃人,为什么? 1.仇恨——对恨之入骨的仇敌光杀死还不过瘾,还要“食肉寝皮”,吃掉才解恨——《西游记》作者借牛魔王之口道出的报仇境界是:“我恨不得囫囵吞他下肚,化作大便喂狗”——吃一次还嫌不够,连排泄物都不放过,还要让狗再吃第二次——这骂人也算骂绝了。咬牙切齿到这个份上,可见仇恨之深。 既然古代吃掉仇敌被认为是正常的报仇方式,“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被传为美谈也就不奇怪了。(不过这种美谈有时碰上无赖就美不起来了——项羽警告刘邦:不投降就把你的老爹煮了吃。刘邦却满不在乎:“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结果不知所措的反倒是项羽——堂堂西楚霸王王牌在手时都奈何不了一个泼皮,难怪最后落得个乌江自刎。) 2.迷信——过去有人相信“人脑大补”、“人血馒头治病”、“童男童女心肝煎汤服药益寿延年”、“割股疗亲”之类。如今照样有人闹着要吃“紫荷车”(人胎盘)——有这种迷信墊底,一旦有机会便吃人也不奇怪。 3.享受——有人吃人吃出味来了,什么“饶把火”、“不羡羊”、“和骨烂”、“想肉”、“地鸡”、“地鸭”、“福禄汤”……《水浒》里宋江的心肝不是差一点就变成了山大王的醒酒汤吗?挖活人心肝做醒酒汤,而且还挺讲究工艺:“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把吃人当成享受,不吃别的专吃人——这种人吃人已经超越了兽性,颇有“理性的人吃人”的“特色”了。 4.谋利——晋文公重耳的手下介子推“割股奉君”;《三国》里的猎户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水浒》里的“母夜叉”之类开黑店,劫财兼卖人肉包子,“物尽其用”,一点“资源”都不浪费,“经济效益”奇好……所有这些人吃人都不是出于求生存的原始兽性本能,而是为名为利,升官或发财。这是野兽的同类相食永远达不到“理性”境界。这种人吃人已经从“兽性地吃人”提升为“理性地吃人”,开始进入“人吃人的文明”的“初级阶段”了。 人吃人还可能出于其他动机,比如炫耀勇气、威慑别人、显示决心、宗教需要等等。 上述人吃人种种本质上没有脱离人吃人的“初级阶段”:有形、有限、直接——直截了当把个大活人杀死吃肉,血淋淋赤裸裸一点不加掩饰。吃人者不仅必须有足以制服牺牲者的力量,精神上也必须足够坚强,不但必须有野兽般的铁石心肠,对惨不忍睹的情景无动于衷,而且必须不在乎被骂为惨无人道。人直接吃东西的胃口总是有限的。如果吃人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那“需求量”也就比较有限,大不到哪儿去。 更要命的是:“初级阶段”的人吃人风险太大,被吃者有可能还手——直截了当公开吃人,被害者很容易知道自己的命运,不可避免会拼死挣扎反抗,至少会不顾一切逃跑。吃人者只能用更大的暴力制服之,又麻烦又危险:一旦所有的被吃者都清楚自己的命运,伙起来一齐拼命,吃人者自己就可能被吃了。这就使“初级阶段”的人吃人与野兽的同类相食没有根本的差别:都避免不了被吃者暴力反抗的风险,都必须单纯依靠更大的暴力制服被吃者的暴力反抗或逃跑。 “文明的人吃人”就高明多了—— 首先,它彻底超越了“野蛮的人吃人”那种“自给自足”式的“自然经济”的局限,从夺走人的肉体“进化”为夺走人的肉体的劳动成果;从直接剥夺人命来满足一己之私“进化”为剥夺维持人命必不可少的一切资源来满足一己之私;从“谋食害命”进化为“谋财害命”——这种“进化”的实际效果跟直接吃人没什么本质区别,无非一个是先让资源变成了受害者的肉体后再据为己有,一个是不等资源变成受害者的肉体就先下手为强。对受害者来说,最终命运没什么本质区别,无非一个是被一口吃掉,一个是被细嚼慢咽慢慢消化;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被直接吃掉是立刻死,被剥夺生存必须是缓慢死——不是被吃掉就是被逼死,反正活不成。但对吃人者来说情况就大不相同:剥夺人的劳动成果比直接剥夺人肉更合算、更有利可图、更灵活多样——人吃人跟金钱这宝贝挂上了钩,一举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彻底摆脱了直接人吃人的“原始”。人吃人不再是求生的迫不得已,不再仅仅是恩怨情仇,不再是一时的冲动或无知,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冷静计算,发展成人命交易的“商业化产业”。原始的人吃人多少主要是为了满足吃人者的生理或心理需要(哪怕是最疯狂、最荒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大规模交换赢利,“需求”总归有限——肚子就那么大,即便天天放开肚子吃能吃多少?而“产业化”的人吃人就不一样了:从“为自身消费而吃人”变成了“为集团利益而吃人”,本质是“以人命换钱”,这可是了不得的飞跃,是最关键、最要害、最震撼的突破——人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只要有利可图,有多少吃多少,而且花样翻新,不拘一格,“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充分挖掘出人吃人的无穷潜力。 其次,它能让吃人者和被吃者都觉得人吃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该反对,不能反对,也无从逃避。这就大大减少了被吃者的抵抗和逃跑,为人吃人大业的繁荣昌盛立下汗马功劳。 第三,它使人吃人从“直接吃”变为“间接吃”,从“明着吃”变为“暗着吃”。除了绑票卖人体器官,“文明的人吃人”较容易避免直接吃人那种血淋淋的惨不忍睹,如鲁迅所说“在血案中而没有血迹,也没有血腥气的”。这就比较容易制造错觉,让人们以为并不存在人吃人这种事。受害者被吃而不自知,当然就不会反抗。吃人者的风险自然也就小多了。 现代军事技术是“能发现即能击中,能击中即能摧毁”。现代最尖端的军事技术讲究的是“隐形”:隐形飞机、隐形军舰、隐形车辆、隐形军队……不隐形就不能生存。其实这个“尖端科学规律”早就被“人吃人的文明”运用自如了——“文明吃人”、“间接吃人”完全遵循了“隐形”原则——“软刀子割头”被割而不觉死;“隐形吃人”被吃而不觉亡——这是野兽做得来的吗?跟“文明的人吃人”相比,野兽“同类相食”的水平实在不值一提。 “文明的人吃人”如此巧妙、“科学”、“先进”,难怪能蓬勃发展、经久不衰: ——“劳动力的榨取者,在还有一块筋肉,一根脉管,一滴血可以榨取的限度内,是决不会放手的。”(马克思) ——“由‘理性的胜利’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竟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工人)“只能用摧残生命的方式来维持他们的生命。”(马克思)(注:如今中国对马克思这句话最有体会的必定是那些在不得不污染严重、危害健康、工伤频繁、报酬微薄的血汗工厂、黑煤窑、黑砖窑等地拼命辛劳的,那些看不起病不得不硬挺的,那些买不起绿色食品的,那些不得不卖血为生的,那些不得不卖身求学求职求生存的……)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国际歌)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白居易) ——“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杜荀鹤) ——“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膆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元.无名氏)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 ——“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这文明,不但使外国人陶醉,也早使中国一切人们无不陶醉而且至于含笑。因为古代传来而至今还在的许多差别,使人们各各分离,遂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并且因为自己各有奴使别人,吃掉别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却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将来。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宴,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这人肉的筵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鲁迅) ——“鱼肉百姓”、“敲骨吸髓”、“残酷压榨”、“巧取豪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中国成语) …… 有了“人吃人的文明”,人类“同类相食”的水平比野兽“先进”得实在太多了。野兽如果有知觉,必定对人类的“同类相食”水平瞠目结舌,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二.“人吃人的文明”的核心 窗户纸其实一捅就破。“人吃人的文明”要害的要害、核心的核心归根到底就一个:使被吃的人不反抗,乖乖被吃掉。最好是造就吃人版的“周瑜打黄盖——打的愿打,挨的愿挨”。吃人的一帆风顺心安理得,被吃的逆来顺守死而无怨。这样吃人者就再无后顾之忧,不必担心象野兽的同类相食那样要遭到对方的拼死抵抗和还手反击,也就不必再冒以命相搏的风险。总之变吃人如宰羊,绝无反抗,确保天下太平,彼此省力,一团和谐。这才是“人吃人的文明”的根本宗旨——“为人吃人大业服务”。 目标一旦明确,剩下来的就是手段问题——用什么方式能最有效地实现“被吃者不反抗,乖乖被吃掉”?“人吃人的文明”靠的是一明一暗两手:明的一手是证明“人吃人有理”。暗的一手一是证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吃人,全是一帮犯上做乱的逆匪(或曰“革命党”、“激进分子”、“过激党”、“共匪”、“极左”……)在蛊惑人心,制造动乱——既然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吃人,那反抗人吃人自然就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二是干脆让被吃者麻木不仁,丧失知觉——连知觉都没了,那自然只能乖乖被吃毫不反抗了。 如何证明“人吃人有理”呢?其实很简单:证明被吃的人不是人,而是“低等生物”。吃人的人是“高等生物”,或者同样不是人,而是神。于是问题的性质不是人吃人,而是“高等生物”吃“低等生物”、“神”吃“劣等人”。这样一来,人吃人就理直气壮,振振有词了。 鲁迅说:“高超的文学家便自己定了一条规则,将不懂他的‘文学’的人们,都推出‘人类’之外,以保持其普遍性。”吃人的人同样“自己定了一条规则”:将要吃的人们“都推出‘人类’之外”,以保持其吃人的合法性。所以鲁迅又说:“中国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素重人道的国度,对于人,一向是非常重视的。至于偶有凌辱诛戳,那是因为这些东西不是人的缘故。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满州人‘入主中原’不久也就染就了这样的淳风,雍正皇帝要除掉他的弟兄,就先行御赐改称为‘阿其那’与‘塞思黑’,我不懂满州话,译不明白,大约是‘猪’和‘狗’罢。黄巢造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两脚羊’。” 总而言之,证明“人吃人有理”的关键是让大家都相信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彼此不是同类,而是异类,之间关系不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是狼与羊的关系,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的关系——狼吃羊是“弱肉强食”,自然法则,天经地义。如此一来,问题的性质就不再是人吃人的问题,而是是否认同自然法则的问题了。只要做到这条,剩下的事就是找具体借口证明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本质上“不是同类”,从而区分出“高贵”与“低贱”、“上等”与“下等”、“优秀”与“低劣”、“高等生物”与“低等生物”的“本质区别”来。顺理成章的结论:“贵人”吃“贱人”、“上等人”吃“下等人”、“优等人”吃“劣等人”不是犯罪,而是象狼吃羊一样属于“优胜劣汰”,无可置疑——证明“人吃人有理”大功告成。 整个“人吃人有理”的证明过程中,最关键的步骤是拿出一个能忽悠住人的借口,证明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本质上“不是同类”,以此区分出“高贵”与“低贱”、“上等”与“下等”、“优秀”与“低劣”、“高等生物”与“低等生物”的“本质区别”来。只要拿得出这种能忽悠住人的借口就大功告成。至于具体规定谁是“贵人”、“上等人”、“优等人”、“高等生物”;谁是“贱人”、“下等人”、“劣等人”、“低等生物”等等就简单了,纯粹是“技术性问题”,谁有权谁说了算。 论证“人吃人有理”其实是一个造神运动——把吃人的人说成神,可以高高在上为所欲为。或曰论证“人吃人有理”是一个狼性化加羊性化洗脑运动——把吃人的人从人变成狼,只有狼性,没有人性,以吃人为天经地义,视其他人为羊,吃起来毫不犹豫;把被吃的人从人变成羊,只有羊性,没有血性,把吃人者当成狼,把自己当成羊,以为被吃就象羊被狼吃一样无可奈何,不可抗拒,因而逆来顺受,想都不敢想要反抗。 “证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吃人’”就没太多“理论”深度,全靠实际操作中的小动作:用墨写的谎言掩盖住血写的事实,不歇气地瞪着眼说瞎话、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倒打一耙、声东击西,不行就按“墨菲定律”来个“说不服、绕糊涂”——东拉西扯胡搅蛮缠混淆是非浑水摸鱼(象电子战的消极干扰或积极干扰一样,制造各种各样的强烈的假信息压制住真信息,从而误导对手)……再不行就来个“不争论”——靠暴力直接强行扼杀一切不喜欢的信息。总之“证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吃人’”基本属于“信息战”的技术操作范畴,基本原则就那么几条,理论上没多少发挥余地,再变也变不出太多的花样,实际上全靠舆论控制的操作技巧——也就是说,“技术含量”多于“学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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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要开学了,再也睡不成懒觉了,所以今天索性拉了窗帘,取下了门铃的电池打算好好睡上一觉,不过关键的事情给忘了做——电话没关机。  
接到文琪的电话我也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了,反正我是恨她了。我正做着梦呢,梦见天上钞票一把一把的往地上掉,我塞满了挎包,背包,裤包,腋下夹着,嘴里叼着,只要身上能放得下一张纸的地方都塞满了钱。  
好久没做过这么美的梦了。  
“谁啊?”  
“哎呀,我的万大小姐,怎么了?这么的大脾气,谁惹你了?我帮你报仇。”  
“文琪啊?你干嘛早不打电话晚不打电话,这个时候打啊?大好的发财机会就被你破坏了,你赔我的美元,欧元,人民币。”  
“又在做你的白日梦啦?快出来,我在你家楼下面等你呢。”  
“让我再睡一会啦。呆会起床给你电话。”  
“跟猪一样,那么胖了就知道睡,看你以后怎么嫁得出去,不说了,我在楼下等你,就这样了啊,bye。”  
“诶,等下。”我还来不及说,文琪已经挂了电话。  
文琪是我从小玩大的死党,我们从彼此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有一点我得感谢她,从小到大,她总是像一个姐姐似的照顾着我,保护着我,这也注定了她的性格,大大咧咧,有点像男孩子,不过见过她的人都说男孩子的帅气和女孩子的美丽完美的结合在她身上了。说句实话从小到大我还没谈过恋爱,当然不是我长得让人难以接受,只是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和文琪在一起,就算有人对我有意思也被她赶跑了,这点我倒不在乎。只是曾经学校里传出诽文说我和文琪是同性恋,有的时候我在想是否应该谢谢她,在这个感情泛滥的年代让我仍旧保留着单纯的感情和少女的纯真,还是应该责怪她至今还没尝试过夏娃的诱惑?  
真的不想起床啊,好想再睡一会。没办法,还是下了床,穿好了衣服,简单的梳洗了一下,看着镜子里的我的脸,不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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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真好啊,呆在昏暗的屋里久了,刚出门还觉得阳光有点刺眼。  
电话又响起了,不是文琪打的,一个陌生的号码。  接到电话我差点没疯掉。  
“喂,芝芝吗?我是阿锋。”  谁这么无聊,本姑娘大好的心情可不想就这么被破坏。索性照他的意思回了一句,“是啊,我现在正在和帅哥约会,不方便接听你的电话。”然后挂掉了。估计要真是阿锋打的电话的话听到这样的话会怎么样呢?不过总觉得那声音挺熟悉的,我努力的回忆着,就是不曾想起在哪听过。  
用着余光扫视了我家楼下方圆10米的距离,没有发现到文琪的身影(在这里说明下,我眼睛有点近视,但是不喜欢戴眼镜,所以一般超过10米距离的人我都会看不清)。不知道文琪这家伙干什么,吵醒我又不见人。  
拿起电话,拨通了文琪的号码。  
“你死哪去了啊?”  
“刚刚有点事然后就走开了,正打算给你发信息说呢。”  
“拜托啊,早说嘛,早知道我就多睡一会了。”我压抑住内心燃烧的怒火。  
“好了,好了,是我错了,万大小姐,呆会给你赔罪,行了吧?你去静恒的茶餐厅等我吧,我马上就来,就这样了,回头见,bye。”  
静恒的茶餐厅开在二楼,一楼是间门诊,说到那门诊我就来气,一群庸医。  
那是邻近高考的日子,正紧张的复习,准备着迎接考试,可偏偏身子不争气,头昏沉沉的,喷嚏哈欠一个接着一个,下意识的摸摸额头,手心传来的温度足以让鸡蛋放在上面都能孵出小鸡,这可吓坏了我,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可不能有任何的闪失啊!  
说实话我是不情愿去看病的,从小到大我都对医院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我讨厌那苏打水和药品刺鼻的味道,所以以前的一般的小感冒我总是挨挨就过去了,但是这次我似乎是一定得去看医生了,要不我真担心随时都有可能会挂掉,那么这12年的寒窗可都白费了。  
最让我恐惧的还是打针,记得很小的时候,那个时候还在老家,每年都有打不完的预防针,那也是我最头疼的事。  
打针的是一位老伯,戴着一个眼镜,看起来很和蔼可亲的。每次给我打针也是他最费劲的活,我总是躲得远远的,在妈妈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在吃了那老伯伯无数颗水果糖后,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坚强,闭上眼睛准备迎接着生死存亡的那一刻。老伯伯露出了他那和蔼可亲的笑容,然而每当针头就要刺进我那幼嫩的胳膊,泪水还是冲破了坚强的底线,“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这下好了,我后面那些被妈妈哄得原本安静的孩子,也被我传染了,跟着我的节奏,“哇哇”的哭起来,看来我从小就有模范的作用:)。在接下来的那几年每每打预防针那老伯每次楞是专程跑到我家,单独的给我打针,在这里请允许我向那位老伯致敬,确实,你辛苦了。  
其实这次我不去医院,也是有原因的,在医院又得排队,又得挂号,很麻烦。还有我想在那空旷的医院里我会更紧张,看到那些重病的人也许我会对原本美好的生活失去信心,或许这世界本来就不美好。所以我选择去了这间离我家比较近的诊所。  
医生给我把了脉,又叫我升了升舌头,算是检查了。  
“你得了重感冒,得打针!打针好的快。”医生推了推他那快掉下的眼镜干脆地说道。  
天啦,这真是越害怕什么,什么就来。  
“对了,医生,我觉得我有点发烧耶,你不量量我的体温?”我试着转移话题。  
医生楞了下,从他的宝盒里取出了温度计,放在我的腋下。  
千万不能打针啊,要是我又忍不住了,哭起来怎么办,这么大的人了哭鼻子可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再说了,一个黄花大闺女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脱下裤子,露出屁股来那多不好意思啊。要是去医院也好,至少护士小姐是女的,我想我是否应该去医院,对来这儿已经有了点后悔。  
“医生大人,我现在感觉好多了,能不能只吃药不打针啊?”我还在试图说服他。  
“不行,你这是重感冒,可不能再拖了”他依旧那么斩钉截铁,“小姑娘啊,这么小的年纪身子骨就这么差,我看是缺钙铁锌锡维生素,以后得注意身体啊。”  
我晕,不就一个感冒病嘛,犯得着这么说么?不过字里行间我听到了那么一点点温暖的味道。话语间他小心地从我腋下取出的温度计,仔细的看着。  
“体温不是很高啊,93度!”  
“93度?”我差点没跌倒,“93度还不高啊?”  
“激动什么”他反过了拿反的温度计说道,“39度”。  
这是什么医生啊,温度计还有看反的,我再次对此行的正确性产生了怀疑。  
“医生,不打针行么?我很怕打针的,10几年了都没打过了”我做着最后的挣扎。  
“好吧,不打针也行。”  
“太好了,谢谢你。”  
“不过,得挂点滴”  
哎,看来不让针头刺进我润滑的皮肤那医生是不会罢休的,看着墙上挂的锦旗,写着“华佗再世”,我怎么看怎么像“秦桧再生”,而我就是那岳飞,无端端的被送上断头台,任由宰割,此乃“精忠报国,计定东窗,含冤血泪风波亭”。岳老前辈,晚辈在此先道个歉,只是打个比方,绝对没有冒犯的意思。看吧,在这里还为你平反了,要是你在天有灵的话一定得保佑我,呆会扎针的时候不会那么疼。  
挂点滴就挂点滴吧,医生说得也有他的道理,再怎么说也不会只为了挣钱而谋财害命吧?何况我也想让病早点好起来,我可不想耽误了复习的进度。  
忽然觉得自己像极了鲁讯爷爷笔下的阿Q。  
“把手伸过来吧!”一个优美的声音把我从无边际的遐想中拉了回来。  
一个超级可爱的小女孩站在我面前,头戴着护士帽,身上穿着护士服,怎么看都像一个天使。  
在这个小小的门诊也有护士?我纳闷了!  
那小女孩拿起我的手,仔细的看了看,在我手背上血管的位置用药棉擦了擦,说道“小姐,你的血管好难找啊,你放松点,我就要扎了。”  
我闭上了眼,咬紧了牙,仿佛自己就是董存瑞,顶着炸药包,迎接着那一刻的到来。  
真的很疼,不过比想像中的要好得多,正当我放下已经提到嗓子眼的心,准备着那漫长的两个小时的等待,只见那护士慢慢的把针头拨出来,对着我歉意的说,“不好意思,扎错了,没扎准。”  
看着她无辜的眼神,我也不好责怪她什么,再说了,本来就是我的血管不好找嘛,也不能完全怪她。  
就这样我再一次把心提到嗓子眼,一阵刺痛后迎来的还是那护士无辜的眼神。  
我要崩溃了!明显已经感觉到我眼角泛下的泪水,或许她良心发现了,轻声的问了我声,“疼吗?”  
“不疼”,我用手擦了下从眼角流下的泪水,“你继续扎吧,甭客气。”我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许是我对护士天生的好感吧,从小我就想当一名护士,白衣天使,多美丽的词语。  
她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眼神,示意我这一次一定会成功,我相信了她。  
然而,我又错了,看着天使美丽的脸,我隐约的见到了魔鬼在狰狞!  
岳老前辈他没有保佑我!  
“叔叔,你过来看下,我扎不上”,随着小护士银铃般的声音刚才那位医生过来了,人家医生就是不一样,一下就扎准了。  
小护士一直给我道歉,“小姐,对不起,人家刚才不是故意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郭敬明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曾经写过的这样一段话,原文我不记得了,大概的意思就是真正的淑女和装淑女的区别在于装淑女的人在说“我”的时候总会换上“人家”,看着小护士温柔的眼神,优雅的动作,不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呢?  
我向她要了张纸,擦干净了脸上的泪痕。原来那护士是那医生的侄女,现在还在卫校上学,现在假期在她叔叔这实习呢。  
看着我千疮百孔的手,我发觉我此刻真的后悔了,下次咱一定得上大医院。切,什么乌鸦嘴,一定不要生什么病!  
当我刚走到楼下诊所的时候接到了文琪的电话,她已经到了,和静恒他们在一起。  
我赶紧加快了脚步。  
抬头望了望餐厅的名字,“万里挑一”,每次看着心里都有种莫名的感动,忘了说我的名字叫万一,思绪不禁回到那个清涩的年代。  静恒和文琪一样,我们三个人都是从小玩到大的,也在一起上过学,不过他在读完初中以后就没有再读书了,成天和社会上的一群人上混迹在一起抢雨伞,偷单车,打群架,被派出所扣留过几次。当然他不是缺钱,用他的话来说,为了寻求那一份刺激。我和文琪也曾经劝过他很多次,但是都是徒劳,不知道这个世界什么让他改变,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变了,变得好陌生,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  
就在静恒最后一次从派出所出来的那天晚上,他约我了出来,说他喜欢我。当时我真的很愕然,也许他看出来什么,说他告诉我喜欢我,并不是要我怎么做,也不会给我任何的承诺,只是他要走了,要离开这个城市,在走之前想把内心的想法告诉我,也许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情不属于我们,如果有一天他回来了,那个时候我们都更成熟一点的时候,我再好好的爱你,追求你,希望你幸福。  
静恒一走就是三年多,他去了深圳,做什么我也不清楚,听别人说似乎是一种叫拉皮条的职业,当时我在想,拉皮条是不是像做拉面一样,我郁闷了,他怎么想起来去做厨师。  
时间很快三年过去了,静恒回来了,那小子还真有能耐,开了一家茶餐厅和一家网吧,现在又准备开家KTV,算是年轻有为吧。我和文琪也已经高中毕业了,通过自己的努力一起考上了梦寐以求的A大,当时填志愿的时候我们就商量着填了一样的学校,一样的专业。我还真的有点羡慕静恒,不是羡慕他的钱,而是大家都是同龄人,他却可以自己安排自己的命运,而我却一直沿着父母早已经安排好的路一步步地走下去,上高中,然后上大学。尽管我成绩很好,但是在我心底早已经对读书,对这应试教育充满了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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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门,就听见文琪夸张的声音。  
“万小姐,终于来了,每次都等你。”  
“得了吧,还没怪你吵醒我的美梦,没叫你赔我钱呢”  
我和文琪说笑着进了一个包间,静恒和他的一帮朋友在打牌,坐了两桌人,一桌打麻将,一桌在斗地主,环视了房间里的所有人,除了静恒和文琪我一个也不认识。或许是天气热的原因吧,那些人几乎都没穿上衣,光着胳膊,看着他们身上的纹身,使我想起了香港的古惑仔,不过那些90年代的电影似乎已经那么遥远。  
或许这些不适合我,我拉着文琪打算去外面玩。  
“既然来了就在这里玩会吧。”静恒说话了,他叫那些朋友都穿起了衣服,在他身边的位置给我放了一个椅子示意我坐下。  
在静恒旁边的位置我坐了下来,专心的看着他斗地主,虽然我看不懂。  
说真的我不知道斗地主哪来的那么大的魅力,现在有那么多人痴迷。就连我爸爸最近也迷上了,除了上班的时间几乎都和朋友围在一起斗地主,很晚才回家,好不容易回家了吧?然后上网接着斗。我房间的电脑几乎全由他一人占据了,终于忍受不了房间里弥漫着的难闻的尼古丁味,在我的强烈抗议下,他把电脑搬到了书房。也无所谓了,反正我也要上大学了。也许是对我的补偿,就这样我轻易的通过爸爸申请到了一台笔记本。  
“对了文琪,晚上就在这吃饭吧,然后晚上去我KTV玩吧,就当是庆祝我新店开张好了,还有就是给你和万一接风,明天就要去学校了,祝贺你们考上了大学呗,你去打电话叫以前的那些同学,朋友都来吧。”静恒说完了话,继续审视着他手里的牌。  
“万一姐姐,和我一起去打电话吧,用恒老板店子里的电话打,我可不想用我的电话。”  
正好,我早已受够了那刺鼻的尼古丁。  
我给文琪说到了刚才接到的那个奇怪的电话,她诡异的笑了,玩笑的说“兴许真的是谢X锋打电话来找张X芝呢,你不是那么喜欢谢X锋么?干嘛不多聊几句啊?”  
“你丫就别贫了,俺家阿锋的声音可没那么难听。”  
她笑得更夸张了,透过她狰狞的表情我似乎看到了什么。  
“死文琪,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了,不逗你了,刚才我一直和静恒在一起,电话是他打的,和你开个玩笑呢,他换新号码了,正要告诉你的,结果你把电话挂了。”  
“好啊,文琪,你丫联合外人一起来欺负我?这都不怪你了,你丫还骗我说有事走开了呢,原来背着我和帅哥幽会!”怪不得我觉得那声音老熟老熟的。  
“切,看你说的什么话,静恒他是外人吗?”  
的确,我都被自己说过的话愣住了,在我心里何时把静恒划入了外人的范围?我不清楚,更不明白。  
“一,其实我觉得静恒他仍然很爱你,真的!”  
我和文琪之间陷入了久违的沉默。  
“我知道,可是,我,和他,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或许这一辈子只注定了友谊,不可能出现爱情的。”  
“这话可是你丫说的哦,以后可别再怪是我阻隔了你的大好姻缘,把影响你谈恋爱的罪名往我身上扣”,还是文琪打破了沉闷的话题。  
“进去了吧,现在时候也不早了,我肚子饿了,听吧,咕咕叫了。”说着让我把耳朵凑到了她的肚子上。  
“我没听到咕咕叫,好像听到了脂肪跳动,燃烧的声音,文琪啊,你丫也该减肥了。”我早已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忽”的一声闪开了。  
我始终弄不明白一件事情,为什么我特怕别人挠我痒痒?所以啊,一般我和文琪之间有什么分歧的话,最后都是她的妥协,我的服从。不过妈妈很乐意我这样,她总是说怕痒痒的孩子都很孝顺。  
正要迈进包间的门,文琪突然转过头来问我,“万一姐姐,该不会真像传说中的那样你对男人不感兴趣,喜欢上我了吧?”  
“切,少臭美了你。”  
我和文琪仍然说笑着进了房间,任凭尼古丁再一次强奸我的呼吸道。  
吃过晚饭,我和文琪坐着静恒刚买的奥迪A4朝着静恒新开的KTV驶去,他那些打牌的朋友没有来,毕竟嘛,同学聚会,那些人来不合适。  
车子飞速的行驶公路上,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霓虹灯闪烁着这座城市的每一条大街小巷,照着每一位行人的脸,从他们缓慢的步伐里已经领略到成都的悠闲。也许他们说的对,成都是一座老龄化的城市,在这里有太多的山盟海誓,太多的蜜语甜言伴随着这座城市慢慢老去,太多的沧海桑田的感情还没开始就已经夭折了,不变的唯有春熙路的繁华与被府南河水洗涤了的心灵,拨动着见证和谐的琴音。  车子很快到了春江花月,这是有一座船形的建筑,甚是雄伟,像一艘蓄意待发的航船,停在这灯火阑珊的街头。  
跟着静恒向他新开的KTV走去,印入我眼帘的仍然是“万里挑一”的字样,带给我的依旧是异样的感触,或许,有那么一点感动,毕竟人是有感情的动物。  
大堂经理早已经在门口守候了,“明总,房间早都已经准备好了,你的好些个朋友都已经在里面等候多时了。”  
“行了,我知道了,你去忙你的吧。”  
“哇?明总,好霸道的名字。”大堂经理走后,嘴巴停不住的文琪早就按捺不住了。  
“你就别取笑他了。”我帮着静恒解围。不过听着这么叫我确实也有些不习惯,怪怪的,真是山不转来水转,昔日的明静恒也有今天的成就,我打心眼里为他高兴。  
“行啊你,万一,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吃里扒外了?”  
“文琪!你说谁外了?”静恒紧张的问,我在想要是他知道我也曾把他划为外人会是怎么样的反应呢?  
“好了,你们都别说了,快进去吧,老朋友们都在等我们了。”真的对他们两个有点服气了。  
刚出电梯口就看到一个人,特眼熟,近了,没错是赵子航,似乎在等人。  
“我好像没叫他吧?”文琪自语的说着。  
“是我叫的,大家都是朋友一场,没什么啦。”  
文琪狠狠的瞪了静恒一眼。  
在我看来文琪应该算是个很听话的孩子,虽然她性格有点叛逆,但是在大人的眼里觉得她不是一个好女孩,因为她早恋。不过因为他们两人成绩都比较前矛,老师和家长也没有过多的干预。  
记得她和子航在刚上高中的那会就恋爱了,那会恋得那叫一个纯洁,比起现在那些复杂的感情那个时候的单纯真的让人向往。用她的话来说,牵牵手都会脸红心跳一整天,整晚都睡不着,半夜也会从梦中笑醒,害得文妈妈以为她中了邪。后来有一天,她惊慌失措的来找我说,子航昨天晚上送她回家,在楼下吻了她,她问我会不会怀孕啊,要是生了小baby怎么办,我哪知道啊!不过由此可以看出一点咋们国家对于青春期的性教育真的不够啊,回想起来真觉得可悲。每天上学子航都会在她家楼下等着她,然后骑着单车载着她,载着幸福,往返与学校和家里的路,三年了没有任何的改变。听文琪说他们分手的时候,我不信,当文琪烧了那些以前她当宝贝一样的他们写过的信,摔了所有子航送给她的礼物,而其是当着我的面。那一刻,我信了。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分手,只是听文琪说子航有了新欢,那是打死我也不会相信的,因为在我看来子航是一个对感情多么专一的男孩,然而我更不会相信文琪会骗我,所以最后我相信了子航有了新欢。  
我知道在曾经的一段时间文琪是不舍的,因为从小到大我没见过她哭,那是第一次,第一次看见她哭,就是在和子航分手的那天晚上,那夜下雨了。    那夜的雨季我没有打伞  因为有泪水  让雨水和泪水在我脸上模糊  掩饰着自己的倔强    因为有泪水  那夜的雨季我没有打伞  滑落在我脸上的,我也分不清是泪还是雨  暴露着自身的懦弱    我停止了哭泣  不哭泣的世界出奇的静  死寂的心就像天空里断了线的风筝  没有了方向,没有了思想  于是设计了这场游戏  在这场有趣的游戏中  我们都爱上了对方  成为了各自计划中的主角  我茫然自己是赢得了胜利还是输了心  却在决定爱你的那一瞬间落下了泪  四下飞溅  笑容里含着望不到头的一点忧伤  我不去保留回忆,因为我知道留不住你  我不去奢望未来,因为我知道配不上你  还未到的未来谁也不明了  至少,我知道  在这一刻  狠狠地爱着你,不计后果    是因为爱上你而寂寞  还是因为寂寞而爱上你  
——文琪《爱上了寂寞,爱上了你》    
我不知道是人们在说谎,还是爱情在说谎?生命是美好的,然而是否有挚爱会永存?既然已经是过去,那么就要展望未来,也许更要住在未来,似乎未来就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更似乎是完美、纯净、无瑕的洁白。而过去,则是阴霍,比暗淡更像谎言,是故人视线以外的荒冢纸灰,它冷冷地涎笑着,披头散发,目光阴沉地走来,这一切谁也不曾预料。  
子航等的人也已经来了,人如其名,胡丽清,十足的狐狸精,和我们是同一级的,不同班,中学时候的校花,不过那评比没有一点根据,就连我和文琪曾经也名居其列,当然也不是说我和文琪比她逊色,也许每个人的审美观不一样吧,但是我始终不明白,赵子航怎么就看上了她!  
从文琪和子航眼神交汇的那一瞬,我看到了一丝犹豫从他们彼此的眼神闪过,或许都有太多的不舍,不过我从文琪的眼睛里多看出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眼球泛起的微红,最终他们还是没说一句话。  
“诶,我说,狐狸精,你什么时候把我们家赵公子也给勾引住了?”显然静恒是在帮着文琪出气。  
看着狐狸精铁青的脸,我和文琪都露出了微笑。  
“哎呀,静恒哥哥,人家叫胡丽清不是狐狸精啦。”  总觉得这话似曾相识,猛然想起《梦里花落知多少》,看了看文琪,你说这好姐妹就是不一样,心有灵犀,我们再也忍不住仰天长笑,现在想来真的有点变态,错了,是失态。不过也顾不到那么多了,既然不是淑女,何必还要去强装呢?  
在场的其他人显然不知道我们为何而乐,看着他们迷惑的表情我和文琪笑得更欢了。  
子航拉着狐狸精径直朝组织所在的房间走去了,当他们经过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说了句,“傻B,穿得跟火鸡一样还装什么清纯。”  
所有的人都愣了,包括我自己,真的很难相信这样的话出自我万一的口。这也难怪了,看着文琪受委屈,真比拿刀割我的肉还难受(文琪姐姐,看到这的时候不准感动哦,也不准说我说的违心,至少当时我真那样想过)。俗话说狗急跳墙,人家狗急了都能跳墙,何况是人呢?靠!我怎么也跟着说人家了,不过用郭老前辈的公式带进去换算,把人家换成我,说不通,这至少说明了一点,我没装淑女,我的淑是与身俱来的。  
我看着子航,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那种恐惧是我从来没见过的。行啊你,赵子航,为了那只狐狸精,你居然!想着以前文琪被小流氓骚扰的时候,你丫的只会哭鼻子,长德性了啊你。  
“赵子航,你他妈的给我站住”,我再次被我的粗鲁所折服,不过物已稀为贵,经过刚才的骂人事件,我看的出他们惊愕的表情已经不再那么夸张,刚才张大的嘴巴,现在也只是微微的半张着。“你听着,如果你还算是男人的话,马上给文琪道歉,再怎么说也是朋友,你这算什么?一个招呼都不打?”我接着说完没说完的话。  
“万一,做人要低调点,别太过分了”子航压抑着心中的怒火,发出了几乎嚎叫的声音。  
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居然乐了。  
“我就过分了,怎么着,小样,我还怕你了?”这也不是吹牛,虽然我是个好学生,年年得三好,但是在成都这个地方我至今就还没怕过谁,除了我秦叔。秦叔叔以前是混社会的,据说那个社会颜色很深,好像是黑的,他长着一副凶神恶煞的脸,听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秦叔叔到我家来,要抱抱我,他的手还没触碰到我的身体,当眼神接触的那一瞬间愣是把我给吓哭了。自从那以后,他也就打消了抱抱我的念头。更何况,现在,而今,眼目下,连秦叔叔我都不怕了,我还会怕你一个小小的赵子航?如果你惹火了我,今晚就叫你歇菜!  
更激励的争吵被静恒拉开了,文琪一句话也没说,带着不属于她的沉默,相信此刻屋里的人也感受不到屋外的硝烟。  
静恒招呼着大伙进去了,文琪说,她要先上洗手间,我说我也去。  
在洗手间的时候,文琪说,她说我变了。  
我说,没有。  
她说,我变得会骂人了。  
我笑了笑,说文琪啊,不是我变了,只是我看着你受委屈,我这心里难受。  
文琪哭了,她说,这是她第二次在我面前哭,第一次为了赵子航,这次是为了我,她感动了。  
我似乎也觉得眼角有不明液体顺着脸狭滑落到嘴角,是咸的。  
我站在洗手间,望着镜子里的我们,很久都没有说话。  
“文琪,你心里还有没有赵子航?”  
“没有!”文琪斩钉截铁的说,后来补充了一句,是没有了,显然底气不是那么足。  
我没有揭穿她,也许每个人心底都应该有些秘密,如果没有的话那个人一定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但愿文琪能够早点走出这个阴影,不过我还是很放心,因为我知道她不会自暴自弃,在明天,在以后,在没有赵子航的日子,她一样会过得很开心。      
从洗手间出来,我擦了擦文琪脸上还没有擦拭干净的泪痕,我们推门去了房间。人真多啊,一进去就看到了张三,李四,王二,还有某某某,屋里正放着李贞贤的歌,震耳欲聋,感觉天花板和地板都在摇晃。有人在叫,万一,文琪,这边来坐。  
寻声望去,都是老同学,真得谢谢静恒的这次安排,在这个没有准备的party上见到了很多很多年都没有联络过的老朋友,老同学,很是欣喜。  
我是不会唱歌的,用爸爸的话来说,我最好不要唱歌了,不如哭,我哭起来比唱歌好听。说的也是,我的哭声绝对有相当的杀伤力,相信没有那一个男生听了会受得了,不敢说是为伊人憔悴,至少心花怒放是有的吧?他说我五音不全,我问他哪五音,他说不知道。  当然我更不会喝酒,真觉得有觉得有点老爸的脸,作为万家的血脉,丝毫没有继承到他的海量。  
文琪和我差不多,都不怎么会喝酒,但是她一般不会哭,所以就只能唱歌了(不知道会不会喝酒和会不会唱歌有什么联系),她唱歌唱得特棒,特别是王菲的歌,简直惟妙惟肖。  
激情的音乐静止了,换上了抒情的旋律。大家喝着酒,唱着歌。  每每到KTV玩的时候我都会很无助,都说在KTV除了唱歌就是喝酒,我什么都不会,唯一可做的就是端着饮料听文琪唱歌。  
当然不是说不会喝酒就意味着不喝了,这么多年没见的老同学,老朋友在一起再怎么别人敬酒也得表示下是吧,我提议以鲜橙多代替酒来喝,大伙都说不行。  
我代你喝吧,静恒说。  
我拒绝了,最后和他们达成了协议,他们的敬酒我和文琪都喝,只不过,喝一宵(宵,四川话,意思是一小口)。  
别看这一宵一宵的喝,可是人多了我还是觉得有点受不了,头晕乎乎的。  
静恒给我倒了一杯茶,喝了后觉得好了很多。  
忽然听到有人在唱《广岛之恋》,声音有点熟,仔细一看原来是赵子航和狐狸精。  
不明白为什么,我特讨厌那首歌,观音如来老佛爷为我作证,绝对没有任何个人私怨。你看这不明摆着向世人宣传一夜情么?还“二十四小时的爱情,是我一生难忘的美丽回忆”,四个字,恶心!外加庸俗!  
我归纳了一下,歌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一对狗男女,原本不该相爱的两个人(你还别不信,要不怎么说,越过道德的边境?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就无从取证了,如果要想探询究竟估计只有去问张洪量先生了),情投意合,怕奸情被发现就跑去日本旅游,结果在广岛的一家旅馆住下了,缠绵了二十四小时,最后不得不分开,接着就有了这样的故事。(严重申明:只是抒发感情,对故事情节做出评价,绝对不是对任何人的诽谤,包括词作者。)  
歌里唱的是一对狗男女,而现在唱歌的也是一对狗男女!特别是末尾那几句,“爱过你,爱过你”,当时我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怎么着一股恶心就往上翻涌,这是哪门子唱歌啊?完全是在调情,是对文琪的挑衅!  
幸好我不会唱歌,要不我正打算去唱一首“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呜呜呜,你给我说清楚,我要啃掉你的骨”,不知道joan.wu在填词的时候是不是也遇到了和我一样的处境呢?  
为了避免那股子恶心再一次翻涌,我决定叫文琪去点歌唱,她说她不想动,看来她也喝多了,我叫静恒帮她也递上了一杯茶。我说,我去给你点一首吧,文琪说好,你点的歌我什么都唱,不会的我现场即兴的唱。  
我点了一首梁静如的《分手快乐》,是献给文琪的,也希望她能大声的唱给那对狗男女。  
我居然也破天荒的拿起了话筒跟着文琪一起唱,也许是喝了酒的润了喉,更或许是酒精的作用壮了胆,我和文琪都唱得很大声,在场的人都说唱得很好听,我此刻才知道,原来我不是真的五音不全,也有唱歌的天赋,只是没有发掘罢了。  
也许,歌词并不适合,但是重要的是那四个字,“分手快乐”,文琪,真的希望你能快乐。  
一首歌毕,我有点后悔了,有几个起哄的家伙给我和文琪一人端来一杯酒,美其名曰“歌迷献酒”,按照惯例这杯酒是不能不喝的,我和文琪没有丝毫的犹豫,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那一刻,我们相对无言,会意的笑了,笑得那么真诚。  
Happy到中途的时候有人提议玩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我没玩过,但是听着名字觉得特刺激。  
试玩了几把在静恒的指导下我也明白了其中的规矩,也就是一个人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另外一个人决定他们的命运。就一整人的把戏,一群人玩得疯脱了形。  
那天有12个人,然后拿着一副扑克,把四种花色的牌从A到J加上大鬼选出刚好12张牌,然后放在桌子上让每一个抽一张牌,最后由抽到大鬼的人,操控这从他口中任意说出的一个人的命运。  
那天的狐狸精真不知道哪来的狗屎运,说得粗鲁了,狗便运吧!几乎每次都让她抽到大鬼,而善良的文琪每次都那么背,她的命运总会让狐狸精给操控。当然有我这个忠实护法在这,那狐狸精也不敢胡作非为,所以每次只让文琪喝一杯酒。  
一杯接着一杯,明显的感觉文琪不行了,神情变得恍惚,身子变得摇晃,她的一句话真是让我又想笑又想哭,又气又恨,综上所述,我愤怒的一面战胜了想笑的欲望。  
她说,“万一啊,我看到了好多个你,我一直叫叫你,叫你,你都没理我。”我哪有没理你嘛,乖乖,你喝多了,可不能再喝了。  
看着对面那只狐狸精得意忘形的样子,我真想拿一盆鸡血洒在她身上,看看她会不会原形毕露。  
时间过得很快,很晚了,人已经碌碌续续的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那对狗男女,文琪,静恒还有我。  
文琪又一杯酒下肚,我再也忍不住了,再笨的人也看出了问题,原来狐狸精她妈的贱货的牌有问题,传说中的魔术扑克,通过背后的花纹只要懂要领的人都会看到底牌是什么,算了,过了也不再想和她计较!  
“狐狸精,最后一把,就我们两人来,两张牌,一张鬼,一张A,谁拿着A谁就输,加重赌注,四瓶,谁不喝完谁她妈就是孬种,你她妈的贱人,这次我先来,这样公平。”尽量使自己不哭,我用着颤抖的声音说完每一个字。  
狐狸精不甘示弱,她答应了。  
这一次完全得看天意了,观音,如来,上帝,耶稣,各路神仙保佑我吧,阿弥陀佛,阿门,我一定得赢。  
也许这个世界早已经注定如此,幸运总是站在邪恶的一边,我输了。      
后来我不知道怎么回家的,完全没有印象,只记得好像有个男人要帮我喝酒,我没让,然后有个女人也要帮我喝,我还是没让,房间里有四个人,我知道那对狗男女是不会帮我喝的了,那么就应该静恒和文琪了。  
我还记得,我吐得一塌糊涂,文琪哭了,哭得好伤心,那是她第三次当着我哭。  
我笑了,我说,文琪你别哭了,人活着,只他妈为了一口气。  
文琪说我傻,不值得这样做,我问她,那你为什么明知道狐狸精耍诈你还喝?她说,她只是想喝,想尝试一下那种醉生梦死的感觉。我再一次笑了,其实你也很傻。隐约的记得文琪还挂着泪珠的脸上的神经牵动了下,微微弯起的嘴角像极了那轮弯月。  
文琪,从小到大都是你保护我,这次,我总算保护了你一次,很欣慰。    
冬天到了,我恋爱了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头还是晕乎乎的,估计是昨晚吐得多了,感觉肚子特别的空,如果现在给我一只烤鸭,眨眼间准会被我消化,尽管这样我想应该不会忘记吐骨头的。  
拉开窗帘,和昨天一样阳光依旧刺眼,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爸爸和妈妈都在忙个不停,看着妈妈忙前忙后的帮我收拾东西,爸爸在厨房忙碌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种莫名的感触,眼中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水气。  
“宝贝,别愣着了,赶快去洗漱,准备吃饭了。”耳边传来爸爸的声音。  
妈妈也放下了手中的东西,洗了洗手,来到饭桌前,饭菜弄得很丰盛。  
看着爸爸妈妈两鬓微现的白发,和昨晚担心我而没睡好的黑眼圈,我再也忍不出了,泪水不争气的涌出眼眶。  
“傻丫头,干嘛哭了啊,这么大的姑娘你羞不羞啊,只是去读书嘛,又没好远的,要是你喜欢天天回家都成。”爸爸打趣的说到。  
我家和学校都在成都,只是学校在北门,而我家在南门,做公共汽车顶多也就1个小时的时间,还是直达的。妈妈曾经也叫我不要住校了,还是在家里住,我没让,毕竟,这么大的人了,我从来还没有离开过家,我想试着自己独立。  
吃过饭接到了静恒的电话,他问用不用开车送我和文琪去学校,我说不用,我们坐校车。  
接着我和文琪打车去了火车站,正是新生开学的日子,人真多啊。  
早就听说火车站治安挺乱的,扒手很多,骗子也不少,所以从小到大我还是第二次去火车站,第一次是和文琪一起送静恒去深圳,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就三年多了。  
忽然想起燕王朱隶写的那本《我在成都火车站拣了个彝族美女》,我问文琪,要不晚上我们也来这逛逛,兴趣运气好能拣个藏族帅哥也说不一定。  
不过我觉得燕王哥哥似乎对成都有点误解,你说你诱骗了一个绝好的川妹子也就算了,干嘛还说得警匪勾结一般,当然我不能排除其中个别的可能,没有了蛀虫那么益虫的功劳也体现不了是吧?在这里我向辛勤工作在火车站的站前分局的全体警察叔叔致敬了,不要说我太虚伪,我老实招了吧,我爸爸曾经就在那工作,大大小小还是一领导。  
你丫的发春了是吧,帅哥拣不到,色狼倒有一大堆。文琪狠狠的敲了下我的头。  
靠!轻点,疼!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昨晚过后,我发觉我真的变了,比从前爱说脏话。用文琪说的话,现在比她都还能侃了。  
跨过了车站广场,远远的,看见了新生接待点上有好几个大牌子,上面写着“XXX大学新生接待”、“XXX大学欢迎各地新生”,终于,“A大学新生接待处”的牌子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心中忽然的激动起来:“终于找到党组织”。  
比起外地来蓉的那些学生大包小包的,我和文琪显得轻松多了。  校车还没来,我和文琪便和前来接待的学长学姐们神侃上了,聊了很多,都是关于我要呆在那里四年大学时光的A大,聊到了即将要开始的军训,聊到了社团协会,聊到了学校附近哪的快餐最便宜,聊到了哪里最适合约会。  
他们的名字一个也没记住,只是对一个高个子男生有点印象,白白的,帅帅的,好像姓白,据说是校文学社社长,不过听着他的谈吐,总觉得不杂地。  
我说,原来是社长大人啊,小女不才,闲时也喜欢舞文弄墨,不知道社长是否愿意将小女收入门下。那厮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说行啊,没问题,还说,现在的女学生就是文化低俗啊,像我这样有涵养的太少了。我还来不及回味着甜言蜜语的称赞就看着附近的几位学姐瞪着眼睛,怒视着他。哎,男人啊,为什么你总会在不经意间触碰着女人敏感而脆弱的神经。  
“校车到了,你们几个随车到学校吧,那有具体的接待人员的,我就不和你们过去了,我还要在这接下一趟车的同学呢。”白白帅帅的学长说道,“对了,那个有涵养的同学,叫万一对吧?文学社的位置给你留着的,记得到学校后来社团找我啊,我叫白杨,到时候交一篇文章上来,如果写的好的话,你就做主编了,好了,再见了,快去吧!”然后对着我和文琪招了招手,特有风度。  
我记住了他的名字,白杨,真好听。  
汽车在公路上行驶着,看着这繁华的都市,在这里呆了近20年的我,突然觉得它变得好陌生,而我变得好渺小。  
虽然学校到火车站也不远,但是还是坐了接近一个小时的车,现在正是下班的高峰时节,路上车里堵的慌,老停,真不知道成都这几年来怎么就活生生的蹦出了这么多人。特别是荷花池一代,要是赶上了上下班高峰季节,那真叫一个壮观。  
对于A大,也不陌生,去过几次,不过此行非彼行,毕竟,我是其中一份子了。  
校门口也有新生接待的学生会干部,顶着炎炎的烈日确实也很辛苦的。  
文琪陪我去学校里的自动提款机取了报名用的钱。真他NN的郁闷,全是50元一张的,6000多的学费我愣是取了100多张,放进随身背的小挎包里,鼓鼓的,心里沉甸甸的。是啊,我还是第一次身上揣着这么多的现金,总觉得不安全,急忙往报名的窗口赶。文琪就比我聪明,她把学费寄到了学校报名专用的账号上。  
新生报道的程序还真多,为了节约时间,我和文琪打算分头行动,然后电话联系。  
我随身的行李也不多,所以就没有打算去麻烦那些为新生服务的“雷锋”们。提着行李箱去领了床上用品,准备去寝室了,想早点看看那个会让我生活四年的集体。  
早知道我就应该先回一躺寝室了,把箱子放着,现在提着箱子,拿着领来的东西,还是挺费劲的。  
“Can i help you?”  
我抬头看了看,一个挺阳光的小伙子,看着特油,让我想起了韦小宝,不过,晃眼一看还真有点陈小春的感觉,当然他比陈小春帅。  
“可以讲国语么?先生,我听不懂。”  
“我说,美女,你好漂亮。”他打趣说到,还用着外国人学中国话的语气,惊奇的盯着我,眼神在10秒内没有离开过我的脸,淫淫的笑着,像足了小桂子。  
我承认我很欣赏陈小春,但是,我讨厌韦小宝。所以,对他的印象不好,但是也不是很坏。  
他告诉我他是英语系的,今年大二。名字很牛,唐三,总觉得哪听过。  
当然他乐意帮我拎箱子的话,我也很高兴。  
“哎呀,美女,看不出来你还深藏不露哦,这么重的箱子不知道你怎么搬到学校的。”  
“搬不动你滚吧,猪啊你!”真是个笨蛋,还真没见哪个人像他这样搬箱子的。  
“嘿,我说小姑娘,再怎么说我这也是一番好意嘛,你不领情也不用这样骂我吧?看着挺斯文的一个女孩子。”  
我知道他误会了我的意思,也不想跟他多说,拿着箱子给他做了一个示范,唰的,我明显的感觉到他脸红了,我发觉,其实有时候男生脸红的样子也挺可爱的。  
他把我送到宿舍门口,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我名字,我没说,问我电话,我还是没说。因为妈妈说过,最好不要告诉陌生人任何关于自己的信息,这也不能怪我,从小到大我都是最听妈妈的话的。  
有缘的话,自会相见,我对他说。  
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一位得道高僧。  
    俺的功夫,一顶就上.
轻轻地推开了寝室的门,里面已经到了两个女孩了,还有一个床是空着的。  
这时电话响了,文琪打来的,她问了我在哪个寝室,然后问我寝室人满了没有,我说没有,还有一空位,然后她就挂了,我也没能明白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她又有什么鬼主意。  
只是觉得另外的两个女孩子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就似乎见到了国宝。我对着他们笑了笑,算是打过了招呼。  接着大家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个子稍微高一点的那个女孩叫陈蔓云,新疆的,典型的维吾尔族女孩,高高的鼻梁,白白的皮肤,卷卷的头发很长。还有一个也是成都的,叫钟莉莉,穿着很时尚,爆炸头,十足的一个小太妹,胖胖的,很可爱。  
“万一,这是你的床,以后你就在这了,行李放到门口的行李储藏室吧,接着把脸擦下,好花哦!”蔓云对我说道。    
“哦,谢谢。”难怪一进屋就盯着我看,该死的唐三奘,原来你老早就知道啊,知道了也不告诉我!害本小姐丢脸。会相见个大头鬼,如果再让我见到你,一定让你后悔。  
看来得道高僧也有失落的时候。  
我把行李放在储藏室后,开始打量起未来我将要住的这间屋子。屋子大约有30平左右,放了4张单人床,每个床前还有一个折叠式学习桌,门口左边是一个大约3平米的储藏室,右边是一个洗手间。屋子在向阳的一面还有个大大的窗户,外面是一个大大的露天式阳台,这使得屋里的采光非常的好,而我的床位正好就靠着窗户。窗台上还有两盆花,也不知道是谁带来养的。  
也许是太累了,我们都躺在各自的床上休息着,彼此也没有过多的语言。  
门又开了,又进来一个人,拎着大包小包的就往屋里走,看着那张熟悉的脸我差点没从床上摔下来,太兴奋了,是文琪。  
原来她舅舅是A大的后勤主任,调动一个学生的寝室还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她刚才打电话给我也就是这个意思。  
“你们认识啊?”下床的莉莉惊奇的问。  
原本安静的寝室也因为文琪的到来而变得沸腾,都对自己做着更详细的介绍。  
也许是缘分,我们4个今年都是18岁, 86年的,蔓云最大,文琪第二,我第三,莉莉最小,更巧的是依次都是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出生的。  
我提议,名字太难记了,叫起来也不够亲热,不如每个人都取个昵称吧,就从蔓云开始,春夏秋冬四香好了,我就是秋香(我寒,周星星电影看多了留下的后遗症)。没想到大伙都说好啊,也没外人,随便怎么叫。是啊,既然有缘一起走进这个集体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支持的沙发
军训的日子比想像中还累的多,一整天下来老觉得身子酸痛的慌,困死了。  
我想如果现在能给我一个支点,我一定梦得到唐三藏;给我一片土地,我就可以梦到孙悟空;什么都不给我,我也可以处于半休眠状态;如果给我一张床,我相信一躺下就会立刻睡着,绝对不打鼾,不磨牙,更不会梦游。  
忽然想起了唐三,这个天杀的,我记着你的,我承认我十分记仇。  
也想起了白杨,想起去文学社的事儿,有时间去看看,挣点散银子来花花也好。  
我和文琪合计着,再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得想个办法躲躲。  要不,去医务室,把胳膊缠上绷带?我疑惑地说。  
文琪一听就乐了,万一,你真是一妖精,难不成医务室是你大伯开的。  
硬着头皮坚持着,炎炎烈日考验着人们高温下的极限,不过还是挺欣慰的,有一个男孩子总会在中途休息的时候为文琪送上一瓶水,当然我也沾了光,总会喝上免费的水。这样酷热的天气一个月我楞是一瓶水也没买过,爽!  
其实最麻烦的还是每天出门前还得涂上厚厚的一层防晒霜,尽管这样还是在无奈中惋惜着逐渐变黑的皮肤。为了保住还算白皙的肌肤,没办法,只有运用俺小女子天生具有的,那词叫什么来着?对了,楚楚可怜,找还未曾见过的指导员批了请假条,那一刻真像1949年的中国人民——解放了一般。  
后来的事情我和文琪都没有预料到,由于请病假的人太多了,那些最可爱的人——人民子弟兵愣是活生生的弄出一个伤病连来,把我们这些老弱病残安插进去了,虽然强化的训练可以不参加,但是也得去营地看着其他的同学训练,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不过还好,大多数的时候只是去报个到就可以闪人了。  
看着操场上忙碌的人群,累死累活的,心里那个乐啊,甭提了!抽空去了文学社,随便写了首诗,主编的位置也马马虎虎捞到了,文琪副主编。  
没事做的时候也挺无聊的,要么在寝室玩电脑,要么就和文琪在诺大的学校里瞎逛。  
记得那个时候学校新修的运动场刚刚完工,还没正式投入使用,旁边修了一个厕所,超豪华的,至少我觉得,当然不及重邮耗资80多万修建的厕所那般奢侈,我就不明白了,不就一厕所嘛,只要能使也就行了,犯得着么?现在的社会一切从简,在厕所这里就已经体现了,一般来说,厕所现在不会写上男厕,女厕那么老土了,也就用烟斗和高跟鞋来区分。估计那时候的我和文琪确实太无聊了,把高跟鞋和烟斗的位置对调了,其实当时也没想什么,只是觉得好玩。当运动场投入使用的时候那些学长学姐们也没发现什么异样,井然有序的利用着现代化的厕所带来的快感,我就纳闷了,难不成现在真的提倡男女平等,连女厕所也增设尿槽了。直到有一天,一校领导上厕所,你看,人家领导就领导,这么容易就发现了端倪。那厮也真够粗鲁的,男女厕所都进去看了,立马把高跟鞋与烟斗物归原位了。这下可好了,那些纯情的男男女女脑里还保留着这些时日建立的路线,每每从厕所附近经过的时候总会传来忽大忽小的尖叫声。  
军训就在无聊的时间里邻近尾声了,为了能顺利的军训合格,我和文琪硬着头皮再次走到了训练场,当然只是躲在树阴下,尽管这样,由于天气太热的缘故,还是觉得口挺渴的。  
文琪说,要不我就买两瓶水吧。  
我说,不用,有免费的干嘛不要啊,还比自己去买快呢。  说完我朝着男生方阵走去,找到了那位常给文琪买水的那个男孩,猛然记起还不知道他名字,寒!  
“同学,我想喝水。”我对着那男孩说。  
“你想喝水就去买呗,干我什么事啊!”  
我一时间真给愣住了,“不是我想喝,是她想”,情急之下我指了指正看着我们的文琪说,结果那男生楞是屁颠屁颠地往小卖部跑去了。  
在我和文琪的死缠烂打之下,教官终于忍受不了耳朵再被摧残把每个方阵仅有的两个优秀标兵颁发给了我们,这样我得到了大学来的第一个证书,当然这个证书的确来得难以服众。  
人是个悲情的动物,确实!在军训的时候一个比一个说话说得狠,而现在和相处了一个月的教官就快分开了,一个个哭得跟泪人似的,特别是那些多愁善感的女孩子,也包括了我,不知道那眼泪是不是为了证书而流。  
躺在床上,无事可做,耳边传来mp3里悲情的梁静茹的那首丝路,迷迷糊糊的恍惚中睡着了。  
“起床了,你看你除了会睡觉还会做什么嘛!”  
被文琪吵醒了,这次没做那发财的美梦,所以没感觉到心疼。我揉了揉略带疲惫的眼睛,嘟囔着嘴巴问文琪什么事。原来系上组织了场篝火晚会,让亲爱的教官们和新生联欢下,要大家尽量施展才艺。  我倒觉得这样的表演和我是没多大的关系的,当我正打算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文琪却先开口了。  
“对了,万一,我决定唱王菲的旋木,也帮你报名了,什么歌你自己选吧。”当我理顺了我的思维,明白了怎么回事的时候文琪已经离开了寝室,离开了我的视线,等待我的是一脸无辜的迷茫。  
说句实话我确实是打算不去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文琪已经在她那系宣传部的朋友那替我报名了,不能叫文琪难做吧,接下来就是准备当天的歌了,经过我的无限排除法最后还是选择了梁静茹的那首丝路  
晚会还是挺热闹的,同学和教官都努力施展着自己的才艺和围坐在中央的那一团篝火尽情的舞动着。  
“下面有请,万一为大家带来《丝路》。”  
随着主持人的报幕,我向那团篝火靠拢。  
看着围坐在周围的人,心里挺紧张的,随着音乐的响起,蹦紧的神经也逐渐放松。  
“如果流浪是你的天赋,那麽你一定是我最美的追逐;如果爱情是你的游牧,拥有过是不是该满足…爱上了你之後,我开始领悟,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爱上了你之後,我从来不哭,谁是谁的幸福我从来不在乎…”  
一首歌毕,接过一个男孩送上的一束花,台下一片寂静,接下来便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也许是受歌曲旋律的影响,唱得太入情的我原本美丽的心情变得悲凉起来。晚会没心情看下去了,等着文琪唱完便和她一起离开了。  
刚才送花的那个男孩追了出来,“万一,有时间吗?聊会。”  
我朝文琪递了一个眼神,“去吧,呆会我也还有点事,记得早点回寝室。”文琪说着走开了。  
“我叫谢恩泽。”那男孩说。  
“哦。”  
和他一起走在校园的路,相对无言。天空的月亮别样的圆,在成都的夜晚是很少见着月亮的。昏黄的路灯照着夜幕的校园,微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你的那首梁咏琪的丝路真好听,比原唱唱得好多了”,他笑着说。  
“是梁静茹好不好,不是梁咏琪”,我乐了。  
“知道,我要不这样说你能笑啊?其实你笑起来多好看的,为何拉着脸呢!”  
没有方向地走在校园里,走着走着到了女生宿舍下的花园,这儿有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小桥流水,也就一个约会的地方,每每晚上的时间总会有很多的情侣在这谈情说爱。  
“进去坐坐吧”,他说。  
我没反对,算是同意了。  
在花园里转了一大圈,楞是没找到一个位置,就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看到一个没人坐的石桌,我俩一起走了过去。  
他从裤袋里拿出了一包“心相印”擦了擦凳子上的灰尘叫我坐,我心里嘀咕着,这男孩倒挺奇怪的,在我的印象里,男孩子随身带卫生纸那一定是另类,这也不是我对男生有偏见,要不你可以拿身边的男孩来做调查,我相信,得到的答案一定和我的观点大致径庭。  
“你低着头的样子真好看”,他说。  
我抬了抬低着的头,月光刚好经过树叶的间隙照着桌子上的我们的脸,我就纳闷了,为什么这儿没人坐,感情现在的感情真的是不能见光的?不过这样也好,我可以清晰地看一看眼前这张脸。皮肤有点黑,总觉得像一个人,特眼熟的,挺帅的。我不会形容一个人的长相,在我看来这世间的人只有两种,丑和美,男人在我看来就只有帅哥和丑男了。  
“你的意思就是说我抬着头的样子不好看咯?”  
“我不是那意思,我,我是说,你低头抬头的样子都好看。”  
我一向特讨厌爱奉承和拍马屁的男生,不过此刻看着他那紧张的表情和坦诚的眼神忽然感觉到了一丝真诚,是马屁也是真诚的马屁。都是善意的谎言可以理解,那么真诚的马屁也应该支持?  
那晚我记得我们聊了很多,从现在的大学生活聊到了伊拉克战争,聊到了现在的打算,聊到了以后的抱负,只是大多都是他在讲我在听。  
我倒乐意做这个忠实的听众。  
他给我讲了他的初恋,这也是带给我一种异样感动的感情故事。  
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一起上学,一起长大。从上初中的时候起,在那个情犊初开的蒙胧年代他觉得喜欢上了她。她依旧很优秀,是班上的学习委员,年纪的前三名,学校的骄傲,父母的自豪,他的最爱。说来也奇怪,尽管初中三年他俩是前后桌,但三年时间里说过的话加在一起不到十句,他没有勇气,没有勇气面对她如水的双眸,没有勇气面对她消魂的天籁,他所做的,能做的也只有将她遗落在后背上的头发一根根地拾起,然后夹在书里,等着回家后放到装满水的玻璃瓶里。三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一个诺大的玻璃瓶楞是装满了她的秀发,手里握着,他就能感觉到她。毕业了,她考上了意料中的省重点中学,然而他,却因为学业的荒废而名落孙山。为了能天天看到她,在交纳了一笔昂贵的选校费后,他也去了她所在的那所学校,只不过,她在实验班,他在普通班。想念依旧,爱恋继续,他再也忍不住了,把满心的激情,满心的思念写成了一封信,给了她。她看了那封信,回了,说,谢谢你能在这么多年来继续着对我的感情,不过,现在我们应该做的是好好学习,考大学,这样,我将来的志愿是A大,你加油吧,到时候咱们A大见。从此之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只要有空就钻进书里。又三年过去了,当他拿着A大的录取通知书去找她的时候,迎来的依旧是她美丽的天籁,不过话语的内容不是他所期望的。她遵从了爸爸妈妈的安排,去了韩国留学。她走了,留下了他,还有那个装满她头发的玻璃瓶。  
我哭了,为了那个玻璃瓶,为了那份纯纯的爱。  
他连给我说,对不起,对不起。他又从裤袋里取出了那包“心相印”  
我感觉他也在哽咽,大男人的,哭什么啊哭。  他把我送到了宿舍楼下,变戏法地给我拿出了一盒月饼,这时候我才恍惚的记起今天是中秋节。离开的时候他问起了我电话,我告诉了他,这次我没记住妈妈的话。  
回到寝室的时候只有蔓云和莉莉在,文琪还没回来。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问候了下,然后把恩泽送的月饼分给大伙吃了起来。  
我脱了鞋,躺在床上,忽然看到了挂在墙上的古天乐的布画,黑黑的皮肤,终于想起了看到恩泽的时候那个似曾相识的感觉。  
文琪一进门就一个劲地说真像啊真像,我问她什么真像。  
她说,今天和一个帅哥约会去了,那帅哥像极了陈小春,英语系大二的。  
郁闷,今个儿明星脸赶集啊?什么跟什么嘛。  
我仿佛想起了什么,对了,文琪,他叫什么名字?  
唐三。  
无语…  
军训结束了,暂时告别了运动场与炎炎的烈日,学校放了两天假,准备着回家一躺。  
站在校门口等着公交车,过去了很多辆,可是我等的60路一直没来,不知道谁说过想要乘坐的车总是来得最慢,现在想来也确实有道理。  
和文琪无聊地继续着对60路车的漫长等待,迎面来了一辆70路。  
“师傅,要到火车北站么?”,文琪对着司机问着。  
“要到,上来吧!”  
“青羊宫到不到?”  
“也要到,上来吧!”  
“那五大花园到不到呢?”  
“你究竟有完没完啊,要到,上车吧!”  
“终点站是不是阳公桥?”  
“是啊,你究竟走不走?”  
“我不走,只是随便问问。”  
车子启动了,依旧可以听得到70路司机口中传出瓜婆娘,胎神之类不堪入耳的成都式招牌的骂词。  
我和文琪大笑着上了后面来的60路车,随着人群涌入了车厢。上车后走向了最后一排右边靠窗口的位置坐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每次坐车我都习惯性地选择这个位置,仿佛此刻我和整个世界的人群脱离,在那一刻的时间我的心是如此地静。  
经过1个多小时的摇摇欲坠终于到站了,和文琪告别后径直向家里赶。好难得,到家了。爸爸竟一时间认不出我来,因为我晒得很黑,这军训就是累人。  
吃过晚饭后,电话响起了,是静恒打来的。  
接到静恒的电话突然感觉有丝意外,嘘寒问暖一圈之后,约定明天一起去猛追湾游泳池游泳,到时候他开车来接我和文琪。  
说实话,我不想去游泳池,特别是和文琪一起。因为我不喜欢穿比基尼的感觉,看着那一堆堆如同饿狼一般男人们的淫淫眼神看着文琪火爆的身材,再想想自己犹如飞机场一般的胸部,一种自卑的感觉油然而生。我特欣赏一句话,那就是胸大无脑,也不知道是哪位哲人发明的,对这句话的可行性我一直都在质疑,因为不见得我有多聪明。  
老实招了吧,其实我最不喜欢去游泳池的原因应该是,应该是我不会游泳,十足的一旱鸭子!  
第二天我起来的格外的早,好久没在我亲爱的床上睡过觉了,所以睡得特别的香。人就是这样只要休息好了,心情都特别的舒畅。  
无所事事地打开电脑,翻阅着娱乐新闻,周迅和李大奇恋爱了,王菲和李亚鹏结婚了,最后文琪还是输给了我,她说王菲和李亚鹏不会走到一起。我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会对王李的结合产生疑问,也有太多的人质疑李亚鹏的存在,对此我倒是真心地祝福他们,不过我希望他们的结局不会是像炒作大王宋祖德所说的那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逐渐地长大,总觉得现在做什么都觉得无聊了,除了上网和睡觉我都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可以拿来消遣。给静恒打了一个电话,他和文琪在一起,正向我家的方向赶。  
我到了楼下,静恒他们还没有来,无事可做胡乱地向四周张望,墙角到处贴满了野广告。什么开锁大王,管道疏通,祖传秘方,还有男女性病之类的等等,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这么没有素质,曾经政府命令禁止过,还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整顿,有一段时间那些野广告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可是事隔不久又死灰复燃了,这些广告的生命力也真够顽强,“有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看着墙上的牛皮癣,原本美丽的心情一下觉得暗淡无光了。  
正一张一张地扯着墙上的小纸条,静恒开着车过来了,文琪也在车上。  
还没有听到车子的声音就听到了文琪那刺耳的叫喊声,偏出了头,朝着我大叫,“万一,上车。”  
“咦,我的万大小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爱心了哦。”静恒说着。  
“难不成我以前就没有爱心了?”没好眼色地瞪了静恒一眼。  倒是文琪一个人在车里笑得咯咯作响。  
车子在公路上飞速地奔驰着,我对文琪道出了心中的不快。  
“你撕了也没用,今天撕完,明天照样又会被贴上。”  
趁着说话停留的间隙,我仔细地打量着文琪。叫她百变天后真是一点没错,一天一个造型,今天穿得那叫一个妖艳。  
“我说,文琪,去游泳你打扮这么周五郑王的干嘛啊?难不成想在游泳池钓一个肌肉男?”  
“去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车子很快地开到了猛追湾游泳池,把车停好后,静恒去买了三张票顺便帮我租了一个游泳圈,然后各自到更衣室换游泳衣去了。  
换好衣服出来,静恒已经等在更衣室门口了。一双双淫荡的目光都朝着我和文琪的方向看来,但是我相信更多的目光是在文琪身上停留。静恒也露出了他坏坏的笑,“有你们这样两位比基尼美女在身旁,真是羡飒旁人啊。”  
先是经过儿童游泳池,想着自己不会游泳,我对文琪和静恒说,“要不我就在这?”  
“完全可以,只要你好意思。”那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说出了这句话,犹如看着外星人一样地看着我。  
确实是不好意思,只好硬着头皮地跟着他们去了深水区。  
文琪和静恒先后跳进了游泳池,只剩我一个人套着游泳圈呆呆地站在岸上,天知道我是多么地想跳下去,可是不敢跳。我在想我是不是属火的,为何天生就怕水!  
过了一会,静恒上岸了,说他抽支烟,还没让我来得及准备好,就被静恒在背后一脚把我给揣下了游泳池。这个天杀的静恒,不知道怜香惜玉,这么使劲,好疼!  
喝了好几口水之后,我用几乎带着哭腔的声音对着岸边的静恒发出几乎吼叫的斥责。也许是他的良心发现,跳下水,游到我身边,一口一个对不起,一口一个不好意思,引得旁边的文琪哈哈大笑。  
在水里玩了一会,我对静恒说,我想学游泳。他问我有没有信心,我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  
“真的想学?”  
我诧异地看着他,强忍住内心的好奇与恐惧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他叫我放了游泳圈,说着还用手试图将游泳圈从我身上取下来。我如同一只落水的蚂蚁抱着一跟救命稻草,怎可能把游泳圈丢掉?死死地拽着。  
“还想不想学?”似乎静恒抓住了我的弱点。  
在文琪和静恒一起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我不舍地放了我的救命稻草,让他们两人把我扶着,心跳得跟就要蹦出来似的。  
“万一,听我的,我叫你怎么就怎么,放心,有我和文琪在你不会有事的。”静恒给了我一个微笑,可是当时我不知道怎么的,总感觉他脸上写了三个字---“周扒皮”。  
他把游泳圈丢在了前面2米左右的位置,突然把我丢了,叫我自己游去拿那游泳圈,说手要怎么样,脚要怎么样。我晕!我哪还有心思去听他讲那些游泳的技巧啊?狗刨式地胡乱向游泳圈的方向猛刨,在又喝了几口水之后终于拿到了游泳圈,趴在游泳圈上喘粗气,浑身没有一点劲,就像是刚刚产下婴儿的孕妇。  
那对冤家又犹如幽灵般地游到了我身边,静恒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水好脏,我喝了几口,好恶心。  
引得那两人忍不住地笑了起来,笑得那叫一个欢畅。  
当他们再次叫我丢到游泳圈的时候,我是铁了心的不丢了。  
结果又被静恒的一句“你还想不想学”给动摇了,这次他将游泳圈仍向了更远的位置,和上次不同的是我已经试着用他将给我的技巧,虽然这次也喝了点水,但是比上次感觉好多了。  
如此重复,一下午下来,我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水,不过还好,总算把游泳给学会了。  
换回了衣服,静恒说请我和文琪吃饭,然后晚上去K歌。  
桌子上的菜我是一筷子都没有夹,喝水都喝饱了,哪还有胃口吃饭啊?不过看着桌子上剩的这么一桌丰盛的晚餐,心里倒是觉得挺可惜的!  
饭吃完后,我们又去了“万里挑一”,文琪打电话叫上了唐三。  再次见到唐三的时候,依旧还是那么油嘴滑舌,我心里的仇恨还是一直没有忘记,惦记着的。  
文琪说她答应了和唐三在一起,真够神速的。  
我问她是不是找了个替代品,想以此来忘记子航。  
她犹豫了一下,意味深长地说,“找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总比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强。”  
我本来想说,才见面几天啊,他唐三心里到底喜不喜欢你还是个未知数呢,不过话到嘴边被咽了下去,对于感情的事我相信文琪比我懂!  
“我们的文大小姐,什么时候说话也变得这么有哲理了呢?”静恒打趣地说道。  
“是啊,是啊,我这个人一贯都比较庸俗,对哲理性的东西不太懂,但是我知道要努力地抓住自己的幸福,不像有些人,连抓住幸福的勇气都没有。”文琪也不甘示弱,说完眼神落在了我身上。  
静恒慌乱地避开了我的迷茫的目光,“文琪,我知道你贫,我说不过你,我躲还不行么?”说完和唐三喝酒去了。  
那晚玩得很尽兴,也喝了很多酒。  
我对唐三说,你一定要好好待文琪,要是有一天你辜负了她我阉了你。  
唐三急了,“万一姐姐你尽管放心,只要文琪她还要我,我就永远不会离开她。”  
“谁说这个了,我说你要好好对待她,不能让她受委屈,要给她幸福。”  
“这你放心,我就是那雷锋,文琪就是人民,雷锋对人民可是无限忠诚的。”  
切,什么破比喻啊。  
静恒对我说,叫我给他一个机会。  
我故意装懵,什么机会啊?  
“给我一次对你无限忠诚的机会。”  
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扑哧地笑了起来,嘴里的水楞是喷了一地,同样的一句话怎么到静恒嘴里就变了种味道。  
“我是认真的,万一。”  
看着静恒真诚的眼神,我一时真不知道怎么开口。  
“静恒,两个人在一起是需要感觉的,我知道你喜欢我,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所付出的一切我都很感动,我对你的感觉也很好,但是这样的感觉不是恋人所有的那种感觉,那是一种朋友之间的友谊,是一种兄妹之间的亲情,也许有一天我会被你的真诚所感动,但不是现在,你明白么?”  
话说完,仿佛觉得自己就是一情圣。  
静恒一脸茫然地点着头说不明白,真不知道他究竟是明白还是不明白。    
经过两天的休养生息后,又要去学校了,真不情愿。当然对于我这样对学习并不算是很排斥的学生来说,不是不愿意上课,只是想着不能够吃到妈妈炒的菜,心里不免有点遗憾罢了。  
到了学校,当然是进行开学典礼了。至于内容,多数学校都大同小异,不必多说。概而论之,就是悬扯。(悬扯就是尽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在四川话里也有种话比较多,唠叨罗嗦的意思)而悬扯的就是学校的历史,什么国重啊,什么国家211工程学校之类的吹捧之词,把一些冠冕堂皇的字眼往学校上扣,紧接着校长讲话,然后学院院长讲话,系上主任讲话,各种该讲话的人把话讲完了典礼也接近尾声了。  
值得一提的是,开学典礼上出现了一个特牛B的人,叫什么名字给忘了,是某系的系主任,讲话之前毫不含糊地先喝了一口水,一小不小心水杯弄倒了,结果把演讲稿给弄花了,还没来得及讲呢,对着话筒就是一句,“我的话完了,完了,完了。”弄得台下口哨声,尖叫声一阵接着一阵。  
经过两个小时的漫长等待,开学典礼总算结束了。  
回寝室的路上遇到了白杨在打篮球,他叫住了我和文琪,原来文学社的月刊要准备出刊了,叫我和文琪帮忙宣传下,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稿。  
“社长大人你尽管放心,我和万一做事绝对让你满意。”文琪抢着回答。  
说起来是动员,也无非是叫宣传部的那些朋友们帮忙弄几张海报,在学校几个显眼的地方给贴上也就完事,一切的事情还是进行地比较顺利,只是接下来几天是出奇地忙着审稿。  
文琪犹如发现新大陆似的拿着一篇稿子叫我看。  
今宵良晨月更高,  
生死相许心也决。  
今宵月圆心各异,  
世上情人多离别。  
只愿牵手度余生,  
爱你生世心不变。  
万年之后亦如此,  
一心只有月下人。  
很平常的一首打油诗啊,我自语道。  
“把每句的第一字串连起来。”文琪一语道破天机。  
原来还是一首藏头诗,“今,生,今,世,只,爱,万,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出来,心猛地一震,会是谁呢?看着末尾的署名“玻璃瓶”,不会是他吧?谢恩泽?没道理啊,他既然署名为玻璃瓶,那么在他心里还是爱着那个女孩的,而如今,不懂,越想脑袋越乱,干脆不去想。    
“文琪,明天是星期六了,怎么玩啊?”我伸出头,问着躺在下床的文琪。  
“啊,明天我和唐三约好了去游乐场。”  
又一个重色轻友,见色忘义的家伙,我心里说着。  也许文琪猜到了我的心思,“要是你明天没事,又不介意当电灯泡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去。”  
暴寒!这是邀请还是叫我知难而退啊?我才不会去!“文琪,我可警告你,不要只顾着谈恋爱,把我给遗忘了。”  
“万一姐姐,瞧你说的什么话,你尽管放心,我就算是忘记了吃饭,忘记了上厕所,也不会把你遗忘的。”  
“就再信你一次,被你欺骗习惯了,也不在乎多这一次。”  
“万一,你给我说清楚了”,我真佩服文琪的神速,愣是“噌”地腾空而起“咣当”一声撞在上铺的铁架上,最诡异的地方在于她一边腾空一边还在接着没说完的话“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想想真够霸道的。  
也难怪文琪反映会这么大,自打从穿开裆裤那一刻起到现在我就没说过文琪骗过我什么,当然她确实也没有骗过我什么,不过她应该知道我刚才的话是开玩笑的嘛。  
看着文琪悟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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