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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逛itpub,发现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漏屋老师在天涯写的,八戒兄转到itpub的。
太长了,看得我头疼,所以ctrl+V到此,以后慢慢看。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 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 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公司做路演和融资谈判。其实他们有翻译,但谈到关键时应付不了,所以要我来救场。在一次与华尔街来的投资者的成功谈判后,这个.com在纽约上市了。老板没忘了我的功劳,分给我一些股票和期权,几个月后市值达25万美圆。很多人都说我居然如此快实现了移民的美国梦,全靠这口英语。谁知世事无常,还没等我可以股票把变现时(有时间限制不能马上卖),就那个“泡沫”了,股票成了废纸,一夜回到了旧社会。及时调整战略去上学,等东山再起。


     02年毕业后回国发展,终于赶上好时机了。碰到老外,有人居然说我是加拿大口音,听了很得意但也撮火,努力改了一阵,现在好了。但又发现一个怪事:有时跟加拿大来的朋友交流,开始双方的口音都很美国,过了一会儿就都加拿大了,有时大家意识到了也笑笑。感觉这跟东北人说普通话差不多,可以说得很好,但自己人在一起一会儿就串味儿了。


一直觉得自己英语学习的过程并不痛苦。但曾经试图把自己的方法教给别人,却发现很多人试了并不见效。比如听广播查字典,现在美国之音都有CD盘了,不象我当时用短波接收“吱吱拉拉”尽是噪音。但发现因为是录音的旧新闻,大家反而没兴趣听,不象我当初很想听懂美国人在说什么。另外听音查字典的技巧也不是所有人都感觉容易的,有的人是听不准,有的人是听准了但不知如何拼写。另外字典查到的是中文解释,但自己是如何不再想中文而变成想英文的,一时还很不容易解释,所以我也就不再向人推荐自己的学习方法了。后来我用类似的方式学习法语,才100小时就挺有成效的,估计再有200小时交流就差不多了。


    分析:Z的成功固然有其独特的机遇,而且从他的健谈和杂乱的办公桌可以判断是个比较Audio Learner 学型的人。但取得明显学习效果几个步骤的过程非常符合语言悉得的原理,所以跟大家重点分享此案例。


    -开始用有一定影视情节的Follow Me顺利完成了第一二阶段,又妙在跟完了一套完整的教材,尽管遇到困难但没放弃,凑合跟完会比重新换教材效果好很多,而且不太计较有不懂的部分;


    -因为是在关键期以下开始训练语音,所以发音解决了,这倒是成了先天优势了;


    -强烈的兴趣和欲望造成其对听英文广播在心理上的接受和没有焦虑 (Desire and Affective Filter);


    -用字典查单个词以提高整体理解性(Bottom-up),不是靠一味无效的多听。实时和滚动的新闻从整体上比较容易知道大致内容(Top-down)而进一步提高可理解性,养成了猜测句子意思的好习惯;


    -并没有复习,动笔抄写和写纸条背诵,避免了进入费时无效的Rote Learning;


    -先用比较适合的级别(Special English)起步,成功控制可理解性的难度(Comprehensive Input i+1)。后来提高到快速英语,尽管难度跳跃太大,最理想是应该能有中间难度,但因为听力内容与慢速时的内容相似,而且同样在滚动中重复,所以还是有比较高的可理解性。快速还强迫自己逐渐放弃头脑中的中文翻译。


    -上大学已经在第三阶段里了,免修外语而没回到课堂教学,反而节省了时间。这阶段靠阅读提高了整体能力,但出现几率低而数量大的单词,再靠自然听或阅读学习就很难掌握了。巧在又听了老俞的单词课,所以很快突破了。


    -出国后,以第四阶段开始的能力在国外复杂的自然语言环境中,很快完成了第四阶段。因为自己的语言能力高,所以周围的外国人才可能甚至主动用高级语言去交流,否则外国同事在工作中怕耽误事,一般主动采用较简单的语言,反而没机会和他们进行高难度的对话,这也是他的同事进步不大的原因之一。当然,最后的上学一定还有帮助,进步最大的应该会是在阅读和写作方面。


    Z的比较轻松的外语学习经历并不神奇,只能说是比较幸运没有走弯路。他的方法大家不能够完全照般,但很多地方可以参考。总结他的学习时间:Follow Me一年半,每天1小时,凑合过了第一二阶段。听美国之音一年半,每天半小时到1小时,大学时期读一些英文小说和最后老俞的单词课,没经历过课堂教学的痛苦当然也没有受到结构化教学的负面影响,自己顺利过了第三阶段,到此时还没有过英文交流的练习和说英文的机会。到国外自然能交流,半年左右基本完成第四阶段,并靠上学完成最后的阅读和写作的提高。Z在国外上学时参加过两周的商务英语写作班,后来他用英文写作的一些商务案例,现在是国外几家商学院的教材.

关于Z的英语历程还有件很让人深思的地方:


    -如果当年Follow Me节目的后期难度再低一些,比较适合他的级别和进度,或者影片形式更加容易理解,想必他那后来混着跟下来的每天一个小时的一年学习会更加有效。


    -他在高中毕业时实现流利交流能力后,大学并没有上过英语课,就看了些小说。阅读练习是在听力实现之后,这一点非常重要。不但顺序正确,不但听力实现起比开始就带着阅读一起来得快,而且在实现听力能力后,阅读的情况会跟没有听力的人很不同。这时的阅读英文时脑子里是有声音的,效果绝对不一样。所以在新闻广播中不出现的那些听力内容,即使没听过,后来也没有发现障碍。


    -毕业后到中关村搞电脑销售,并没有继续学习外语。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外国人,也没有什么英文电影,所以他很多年也没有学习和练习,但并没有明显退步和“忘记”英语。出国时都30岁了,却可以立即使用英语,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当时学习英语时并没有使用“记忆”的方式。


    -问Z现在英语还有什么问题时,他这样说:听和读没问题了,说的时候一些错误总难免。但有时状态好时几乎没错误,有时疲倦时错误常出。这一点十分正常,与语言学家的调查和实验结果相符。


    -Z发现在和不同人交流时,自己说英语的水平居然会不同。有时跟英文水平高的人一起交流时自己发挥超常,有时却是相反,但一般规律是和英国人交流时发挥比较差,和比较咄咄逼人的人交流也会比较差。这一体会在高手中很普遍。另外写作时第一遍写完有不少语法错误,要再看一遍改过,这也很符合克拉申的监察原理。


    -作为非母语学习,是永远也不可能完全达到母语水平比如用英文写诗歌和小说的,除非有人帮忙改写。另外作为非母语的语言学习,最高境界也就是听力达几乎10分满分,说永远会落后,最高达9分。(想不起哪里有这个10制的语言能力评测系统了)


    -在与很多有过国外生活经历的同学交流后发现,大家有个共同的感觉,即基本的英语交流应该自己先解决,而在国外解决的主要是和国外生活工作紧密结合的一些语言内容以及当地人的一些特殊语言习惯和用法。其中有个主要内容就是类比analogy和暗喻metaphor的使用。(比如:“Comprehensible Input”is the Holy Grail in language 等等)这些语言方式和用法在中文中也很普遍,中文还有成语。这部分语言应该在高级阶段再进行学习,而在国外的实际情景交流和应用中进步会比较明显。另外语言中有很强文化特点的成分在国外比较容易体会和学会应用。当然这些都已经是第四阶段的内容了,我们后面再讨论。


在基本听力突破后,对英文声音的反应已经比较快了,但深度和广度不够。听不懂的成分,无论是句子还是单词,出现几率越来越少,但在实际数量上却很大,所以这时候需要一定量的突破。阅读的作用明显体现出来了。所以阅读重点应该放这里,题材也可以扩大,但不要开始就去读西方文化内涵过高的读物,否则难度太高。战争和爱情小说可能比较适合。比较好的阅读方式是出声阅读,主要是为了在阅读的同时还能听到英语的声音,同时尽量将自己融入阅读的故事情节中。到了英文高水平后,就不用出声阅读了,因为这样阅读速度慢。我们在这里建议出声是为了练习。看电影当然还是好途径,但与阅读相同,需要看好理解的题材,Chick


     在此时期可以主动去听各种口音的英语,还可以去模仿和与标准发音对比,目的是提高听音的敏感并纠正自己的发音。前面讨论过原理,不再重复。



     Jonathan患先天性肌无力,从一出生就是残疾,全身不能动,也不能讲话,只有一只脚能动。他生活完全需要别人照顾,每天只能面无表情地傻坐在那里。但他的母亲从未放弃他,尽管得不到任何的回答和反映,仍从小就不停对着他说话,给他讲故事,给他读书和教书上字。每当他的兄弟姐妹在玩耍时,母亲总是把他的轮椅推到一旁让他观看,大家一起在一个桌上吃饭。就这样一直到了Jonathan 27岁的时候,母亲给他买了一个电脑,这时的科技手段已经可以给他提供一个特别的鼠标,让他能用脚操作电脑。Jonathan就用他那个唯一能动的脚,在电脑上一气呵成写下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向世人讲述了他的故事和这份伟大的母爱。每次讲起这个故事我都会感到眼眶湿润。Jonathan的故事不但让很多人感动,同时Jonathan现象也引起了语言学家的极大关注。因为他从没说过一句话,也从未做过任何写作练习,只是听得懂语言和认字,却在第一个到来的语言输出机会能流畅地写小说,充分证明了输入的重要性。同理也可以假设如果他能够恢复发音能力的话,只要有一定发音的练习就应该能正常流利地讲话。这一点在一些其他恢复发音能力后很快就会讲话的病例上得到了印证。


     Jonathan现象,再一次证明了语言输出的能力不依赖输出的练习。“说”的能力是并不需要大量“说” 的练习的,所以不要再误认为学外语必须要“多说”,关键是先要会听和会思考。如果有说的机会,需要注意的是说什么内容和怎么说。毕竟“说”主要是在输出,没有输入那里来的输出?即使有的人发现大声说对外语整体提高有帮助,其实更起作用的可能是在“听”自己的声音,而并不是“说”本身起了决定作用。但按照Swain“可理解性输出”的理论,输出对语言的掌握还是有促进作用的。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和外国人或外教交流,但交流前最好先设定好交流的内容和难度,否则“瞎聊”是没什么效果的,而且偶尔的少量交流就可以了。没有条件的同学一点都不用急,因为本身外教的作用主要是陪练,也并不需要他们来帮忙纠正错误。我们已经讨论过纠正错误没什么效果,有的同学在某个错误被纠正了觉得后来记忆和深刻,认为好象纠正错误有用,但其实就是那么数得出来的几个,实际量是非常少的。所以自己对着墙练说或自言自语也可以,注意最好一边想着情节一边说,用不着大声喊,也用不着快速喊,自然就好。有机会模仿原文还是最好的“说”的练习,比如看电影听时到一句台词觉得不错,模仿一下,念叨几遍,设想一下实际情景出现时自己应该这样说就好了。另外写作是输出的有效手段,原理上跟“说”相似,都是编码的过程(听和读是解码过程),但写作可以放慢速度进行构思,并有记录可以看清到底写了什么以方便检查和分析,所以写英文是很好的输出练习。而对写作中的错误的纠正,是所有纠正工作中最有效果的,但作用仍然不是非常大,关键还是靠输入和模仿来进步。


     第三阶段到这里讲得差不多了。这一阶段的突破难度大,不得要领有可能一直无法突破或拖很长时间。应该说在描述此阶段时,文章结构很散乱,也失去了系统性。有的同学还会有这种感觉:怎么看到的“不能怎么做”到多过“应该怎么做”呀?其实这种感觉并没错,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第二语言悉得的基本理论体系庞大,有许多分支和四五十个理论模型。这些细分的理论模型有的互相包含,有的部分抵触,但如果从高处观察,都有各自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大家不应该迷信和执着某一个独立分支,尽管每个人有可能对对某一分支比较有体会。无论哲学,医学,语言学等任何学科,情况大致如此。就象罗素所言:“一个能自圆其说的完整哲学体系,往往存在许多谬误;而一个不能完全自圆其说的体系,往往存在更多的真理性。”在语言研究领域,这一特点也是非常普遍。人们总希望用一个完整体系去概括和解决全部问题和自圆其说,尽管有的理论可以覆盖的范围很广,结果也往往是为了把最后20%的特例包含于体系中,而牵强附会同时又使自己的体系膨胀了80%而变得十分复杂而失去很多实用性。在理论层面如此,技术层面更是如此。在此一阶段,每个人的学习特点不同,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环境和条件不同,选择的掌握外语的具体手段和实现的路线都会不一样。所以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统一技术方案让大家可以执行,而且同一个技术手段,每个人理解也不同,使用时的具体情况当然更不同。按照语言悉得的原理,根据个人情况制定学习策略就成了关键。跟大家分享了这一阶段的语言悉得原理和一些成功案例,就是希望大家能在分析理解的基础上,参考他人的经验,结合自己的情况成功地制定自己的有效学习策略。


对于在此阶段已取得成功的同学,如果在稍微了解语言悉得的理论后,能上升到一定理性高度再对自己的成功之路回顾和分析的话,会清醒地观察到是哪些因素起到了关键作用,哪些弯路和无效的努力本来可以避免,这样不但为自己再学第二外语加快速度,同时在开始任何其他领域的学习或实践时,都可以实际应用从这一成功经验中提炼出的基本思路。不同学科在战略高度道理是相通的。另外在对周围朋友或学生提供建议时,也就能够提供有高度,深度和有价值的建议,其实有价值的建议本身是有针对性和非常简洁的。但如果不加分析地简单提出某一个具体建议,结果可能是听的人中有少数人碰巧做得到,大多数人无法成功,跟我们观察到普遍大多数人虽然努力学英语但成效不大的现象是相符的。如果甚至断言“就是要多说多练,刻苦学习”,不但忽视了科学,而且更是把大多数同学拒之门外了。之所以大家能如此热烈地探讨这些问题,正是语言学习问题复杂很难讲清楚的直接表现。但本文第一句我们就指出了:尽管原理阐述很复杂,但语言掌握的过程确应该是很简单的,所以没什么神秘与可怕的。


有很多同学过了第三阶段就停止了,原因一方面是没有迫切的需求了,因为此时能够实现流利交流了,书和文章也基本看懂了,生活和学习甚至一定的工作都可以应付而没有太大压力了。另一方面是也不知该如何做了。一些在国外留学的中国同学,很多都是在国外多年生活后终于到了这一阶段,也就不再向前了。但如果要真正深入进入西方社会,或从事对语言要求较高的商业谈判,金融,法律,媒体等工作,对语言的近一步提高还是十分的有必要。我们就先一起进入第四阶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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