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尸体肝功能异常的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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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捂死的人尸体是什么症状?
耳鼻会不会出血?嘴唇是什么样的?等等
提问者:ndl090***时间: 14:00:28地点:2个回答
首先死者的鼻腔里可能会留下纤维
其次死者的鼻子可能会有淤伤显现,特别是停尸一段时间后会更明显,
再次就是颜面部可能会有散在出血点然后眼部结膜也会有出血点
以法医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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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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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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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私运尸体触犯什么刑法
私运尸体触犯什么刑法
10-01-02 &匿名提问
犯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盗窃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如从坟墓中、停尸间、或从其他任何停放尸体的地方秘密窃取尸体。尸体,是指已经死亡的人的身体的全部或者一部。盗窃尸体的一部分的,也可能成立本罪。侮辱尸体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如奸淫、肢解、鞭打、焚烧、毁损、遗弃等等。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侮辱尸体罪(刑法第302条),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砧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  所谓侮辱尸体,是直接对尸体施加凌辱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概括,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种行为力式:   1、·毁损,即对于尸体予拟物理上或者化学性的损伤或破坏。既包括对整具尸体的毁损或者破坏,也也括对尸体一部的损坏,比如焚烧、肢解、割裂或者非法解剖,毁损死者的面容,取走脑浆等均构成毁损。从时间要求上,行为人必须于被害人死亡后对其尸体加以损坏,否则如果被害人尚未死亡,其损坏行为构成杀人行为的一部分,不能以本罪论处。  2、猥亵尸体,即对尸体加以污秽侮辱或者有轻蔑的行为。比如奸尸或者剥夺去衣物,使之暴露于众,在尸体上进行涂划乃至鞭尸;抠摸尸体阴部、向尸体上吐唾液、涂抹不洁之物等均属猥亵行为。  3、以刺激遗属感情的方法处理或者不法处理尸体。这种行为方式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   4、采用悖逆传统葬俗或宗教葬习的方法来掩埋、处理尸体。对于不同的民族而言各有具独特的丧葬习惯,如果行为人明知掩埋处理尸体有违民风习俗,有伤民族感情而故意加以为之,显属侮辱尸体行为。例如不殓以棺、将尸体抬放河中、沉尸海港、将尸体弃置人迹罕至的沼坑、将尸体直立埋葬等。上述行为如果为当地少数民族习俗所允许者除外。因此对这类行为方式的认定应因不同民族的不同习俗而异。  5、其他形式的侮辱尸体的行为。如抛弃尸体、葬后无故挖开棺木、敞露尸体乃至其他形式的玷污尸体、出卖尸体、非法使用尸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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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有规定,伪造证章的属违法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私刻公章用于合同的,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诈骗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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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xe6
[单选,A1型题] 尸体腐败常见的表现有()
A . 大量细菌繁殖B . 尸臭、尸绿等C . 出现色斑D . 产生腐败气体E . 肌肉僵硬
患者,男,22岁,前胸上部、双腋下有甲盖大、核桃大不一规则黄红色斑片,散在分布,红斑上有鳞屑,瘙痒1周,其诊断是() 玫瑰糠疹。
脂溢性皮炎。
多形红斑。
药物性皮炎。
一患者正在行氧气疗法,其流量表指示流量为4,该患者的吸入氧浓度是() 21%。
鸟嘴型骨折是指跟骨骨折中()。 跟骨结节纵形骨折。
跟骨结节横形骨折。
载距突骨折。
跟骨前端骨折。
以上都不是。
距骨的主要血液供应从() 距骨头进入。
距骨颈进入。
距骨体进入。
距骨的前方。
距骨的内侧。
洗胃过程中不正确的是() 对中毒较深者宜采取左侧卧位。
洗胃管插入深度约为45~55cm。
证明胃管确在胃内后,缓慢将300~500ml洗胃溶液倒入胃内。
利用虹吸原理吸出胃灌洗液。
幽门梗阻患者洗胃在饭后4~6小时。
尸体腐败常见的表现有()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溺水尸体的症状(法医或学医和知道的回答)_百度拇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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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尸体的症状(法医或学医和知道的回答)
1.不慎溺水的尸体症状
喝酒的可以查出体内的酒精含量不 2.自杀溺水的症状 3.他杀身上有伤痕的话,溺水死尸体状况
拇指医生提醒您:以下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1、口鼻腔前可见多量白色或淡红色*形泡沫 溺液进入呼吸道后,刺激气管、支气管粘膜,分泌大量含有蛋白质的液体,并与溺液混合,在呼吸运动的作用下,形成大量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状液体。
  如果支气管粘膜或肺泡壁小血管破裂出血与泡沫混合后,则呈淡红色。 新鲜尸体被捞出水面,泡沫继续外溢,聚集在口、鼻周围,形似*状,故称*状泡沫。风干后,在口、鼻周围仍可保留泡沫痕迹。这种泡沫是确定生前溺死的重要证据。
  溺死过程短或死于反射性心跳停止,则无此现象。
  2、尸斑呈淡红色 由于水流的冲击和水的压力作用,使尸体位置不易固定,加之冷水的刺激作用,使皮肤毛细血管和竖毛肌收缩,故尸斑出现迟缓。 因血液中氧合血红蛋白在低温下不易放出氧及水中的氧还能少量渗入皮肤血管,并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尸斑多呈淡红色。
  3、皮肤皱缩、膨胀与鸡皮样变 尸体皮肤被水浸渍经过一段时间,会发生皱缩、膨胀、变白。这些现象在气温20℃左右,足、手侧面约经2小时左右发生;手掌、足底角质化层厚的部分约经24小时发生;手、足背约经2昼夜发生;手、足角质化皮层成套状脱落(状如手套、袜,称溺死手套和袜套)约经2周后出现。 人体入水,皮肤受冷水刺激,毛囊竖毛肌收缩,使毛囊膨胀呈鸡皮样隆起,称为鸡皮疙瘩。它多出现在胸腹两侧、臀部、上臂和大腿的外侧。 上述现象,死后不久投尸于冷水中,亦可出现,故不是生前溺死特有的征象,但对判断尸体在水中经过的时间,具有一定的价值。
  4、手抓异物或甲沟内嵌塞泥沙, 溺水时,由于死前精神紧张,慌忙挣扎,两手乱抓,抓到水草、泥沙或指甲缝中嵌入泥沙等;有的在入水时手中握的手帕、包裹、钞票、绳索或恋人相互拥抱等,均不放松,等等。这些现象都是由于出现尸体局部痉挛,保持临死状态而形成的。这对于鉴定生前溺死的性质具有重要价值。
  5、呼吸道有溺液和泥沙 由于生前的呼吸运动,可将溺液、泥沙等吸入气管、支气管、甚至肺中,压迫新鲜尸体的腹部可见溺液从口鼻腔流出。剖尸检验更易见到。
  6、肺部有严重水肿、气肿 因大量溺液吸入,肺泡壁扩张、破裂出血,肺脏可呈水肿、气肿现象,肺叶边缘钝圆,肺表面有肋骨压痕及窒息性点状出血。
  7、左右心血液改变及主动脉内膜染红 肺内溺液经肺循环进入左心,使左心内血液变稀。在等量血液中,左心血比右心血红细胞数量少。血红蛋白含量变低(可比右心低25%一40%)。溶血的血红蛋白常把左心和主动脉内膜染红。
  8、心、肝、肾等内脏有硅藻 生前溺死过程中,硅藻会随溺液进入呼吸道,然后通过肺泡壁进入体循环,而遍布全身许多脏器中。
  因此,可在心、肝、肾、骨髓中检出硅藻。这对于确定生前入水,尤其对水中腐败尸体的鉴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硅藻是一种单细胞的水中浮游生物,具有坚硬的硅质(二氧化硅)化的细胞壁,壁外皮有各种花纹,细胞内有一个核和多个黄褐色的色素体。根据壳上的花纹分布情况,硅藻可分为中心目(辐射状花纹)和羽纹目(两侧对称的花纹)两大类,共6000多种,其大小不一,一般可以进入内脏中的硅藻的宽度为6~15微米(×),长度为40微米。 硅藻的细胞壁具有很强的抗腐蚀能力,尸体腐败后,它仍完整存在;不同水域,硅藻的种类和数量可有不同。
  因此,硅藻对鉴定生前入水及入水地点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因空气、水井、自来水、泥土等中也可能有少量硅藻,因此,在检验时应注意区别。 硅藻进入各脏器的途径是:溺液→呼吸道→肺泡壁破裂毛细血管→肺循环→左心房→左心室→主动脉→分布到全身各脏器。
  五、溺死的鉴定 水中的尸体往往情况复杂,因此,在法医鉴定中必须判明是生前溺死,还是死后沉尸水中;尸体损伤的来源;查清溺死的性质。
(1)自杀溺死。有自杀因素和表现,如家庭纠纷、男女不正当关系或畏罪等。溺水现场可留有鞋帽、衣物和遗书等物。溺水时,可身坠重物、自捆手脚或蒙住眼睛等现象,但一般捆绑简单、不紧、易松开,皮肤上不留明显绳索压痕,捆绑方式及绳结位置自己可为。也有自溺者可在投水前用其他方法自杀,如自缢、服毒等未死,而后投水致死,应注意区别其损伤、窒息特征及对机体的影响。自溺常为一人,但也见两人合抱或合捆手足投水自溺的。
  (2)他杀溺死。凶手采用的手段甚多,也较难鉴别。有的亲友或熟人,利用散步、谈心,趁被害人不备将其推入水中;有的用溺死杀害后,又置尸家中,伪报病死;有的将被害人致昏,抛入水中,伪装自溺死;有的凶手伪装自溺,待对方相救时,将其按入水中溺死等。由于这些他杀溺死与自溺死不易鉴别,故应仔细勘验溺死现场、尸体征象,并注意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判断。
(3)意外溺死。没有自杀和他杀的因果关系,有失足落水的条件,如下雨雪时或其后、洪水暴发、江河决口、翻船、路经河岸陡坡、踏板不稳,等等;有的醉酒或癫痫发作或因疾病晕倒落水,或者头面部淹在水坑中等,没有捆绑和损伤,死者随身的物体均落入水中。
第一点是可以查处体内酒精含量的。
第二点自杀溺水身亡,肺部充满水和水中的微生物和水藻类物质,同时自杀溺水也会产生死前本能挣扎反应。
第三点,他杀后溺水,肺部没有充盈水和水中的物质,没有死前本能挣扎反应。
我的回答只能是凑热闹的围观了!哈哈!支持娄娄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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