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建设中监理和全过程南京大学审计硕士的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基建处
中国政法大学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审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以下简称“全过程审计”),是指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审计部门对其投资、造价、工程管理等事项进行审计的方式。
第三条 工程概算造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和修缮项目应实施全过程审计。
第四条 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承担。
第二章 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审计部门的职责:
1.负责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认真做好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审查和委托工作,代表学校签订委托合同;
3.审查全过程审计实施方案,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咨询意见和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和确认;
4.审定最终的工程造价;
5.对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学校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
1.支持和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
2.按时向审计部门、审计项目组提供相关资料;
3.协调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等各方,落实审计意见;
4.协同审计部门及时解决全过程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 社会审计机构根据学校的委托合同,履行以下的职责:
1.遵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咨询意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2.全过程审计过程中,社会审计机构应该及时了解情况,形成详细的过程记录;
3.对投标报价、经济洽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设备材料价格、索赔费用、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提供审计意见或咨询意见;
4.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提出改进意见;
5.审查隐蔽工程,参与工程验收;
6.参与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审计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并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7.认真做好与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和工程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促进全过程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8.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第三章 全过程审计主要内容
第八条 招投标阶段的主要内容:
1.招标文件的审计;
2.招标答疑文件的审计;
3.审查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 施工阶段的主要内容:
1.施工合同的审计,包括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单位分包合同;
2.隐蔽工程的审计;
3.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的审计;
4.工程进度款的审计;
5.工程变更及洽商费用的审计;
6.索赔费用的审计。
第十条 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内容:
1.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2.进行现场勘察,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
3.审计工程结算造价是否合理。
第四章 全过程审计的主要程序
第十一条 招投标阶段的主要程序:
1.工程管理部门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前7天向审计项目组提供;
2.审计项目组在5天内提出审计意见;
3.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报北京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开展招投标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阶段的主要程序
(一)施工合同审计
1.工程管理部门草拟施工合同后送交审计项目组;
2.审计项目组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
3.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善,报北京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
(二)隐蔽工程审计
1.隐蔽工程应该在封闭前2天书面通知审计项目组;
2.审计项目组查看后提出审计意见;
3.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落实并实施。
(三)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审计
1.建设施工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确认价格的材料和设备,在采购或招标采购前,应及时向审计项目组提供产品名称、规格、性能指标、暂估价格等资料;
2.审计项目组对上述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并参与材料设备的考察和采购招投标;
3.审计项目组经考察和市场询价后,提出该材料设备的建议价格和相关意见;
4.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妥善 组织相应材料设备招投标、促使厂商充分竞争,择优选购材料设备。
(四)工程进度款审计
1.由施工单位提交当月的工作量统计资料和月度工程支付申请;
2.监理公司审核,在3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3.审计项目组审计,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
4.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提请学校财务部门支付工程进度款。
(五)工程洽商、变更审计
1.提出洽商、变更的要求,需由主张单位或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应与审计项目组协商一致后执行;
2.洽商、变更事项应在事前提交有关变更费用的书面材料,并附变更费用预算书;
3.监理公司对洽商、变更费用进行审核,在3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4.审计项目组对洽商、变更费用进行审计,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
5.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签订正式的变更洽商,作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索赔费用审计
1.施工单位在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书”和有关损失费用的书面材料;
2.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在3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3.审计项目组进行审计,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
4.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相关规定,与施工方落实索赔金额,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三条 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程序
1.工程管理部门在接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向审计项目组提供;
2.审计项目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出具审计意见;
3.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审计意见及时进行竣工结算。
第十四条 在全过程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应对每个审计事项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重要事项需经学校审计部门同意后,发给工程建设相关各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浅谈高校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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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吴德纯、慎华东、潘巧玲(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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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国家治理中起着预防、揭示和抵御等免疫系统的作用,承担着对国家治理的执行系统实施监督和约束的职责,是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的&守护者&和反腐败的&利剑&。针对高校审计而言,国家审计应重点关注高校运行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关注高校运行的效率和效益问题,关注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对国家、社会做出的贡献。具体来讲,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关注党和国家关于高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要关注高校贯彻落实《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情况;关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教育方针和高校改革发展、国家教育收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合作办学等政策落实情况;关注高校发展过程中影响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审计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对于制约和影响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进行揭示和反映是高校审计的重要内容。对于这些问题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从而促进高校主管部门和高校不断加强管理,调整思路,堵塞漏洞,健全制度。二、关注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一是要关注高校是否制定了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评估机制、专家咨询、会议讨论和集体决策等制度,是否按规定的建设程序报批和执行;二是要关注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三是要关注基建竣工后是否对基建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四是要关注建设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按规定标准开支,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拨款,是否存在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问题等。三、关注科研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和科研资金使用效益。要重点关注科研经费是否纳入高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是否存在科技经费用于提高人员津贴补贴、重复购置设备以及虚列支出,胡花乱支,使用内容、金额与实际不符的假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关注揭示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违反规定多提人工费用、管理费,科研项目重复申报等问题,审查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转让情况,以及其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四、关注学校资产管理和处置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资产不入账、资产闲置、损失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挪用财政资金委托理财、购买股票、为获取高额利息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形成损失等问题;审查高校是否制定了有关对外投资(包括以学校知识产权投资)和资产处置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决策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程序,是否按照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重点关注对外投资是否建立监管机制并发挥作用,投资收益的分配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土地等资产处置是否经过评估,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揭示和反映校办企业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控制力弱,学校逐渐退出赢利的校办企业,向民营企业和个人输送利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五是要关注高校兴办企业及对外投资情况。高校发展校办产业是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密集、学科齐全、设备先进、信息量大等综合优势,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它对于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加高校收入,提高教育质量,改善办学条件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高校与校办企业之间应该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产权的划分,以高校投入的资本为依据:股份制企业根据高校持股份额确定;合资企业按高校出资的比例划分;全部由高校投资的企业,其产权完全归高校所有。在高校审计时,一般不对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主要应以高校与校办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财务关系及高校发展校办企业的目的和投资风险为核心来开展工作。重点关注高校对校办企业的货币投入情况,必须使用自有资金,不得挪用事业经费和代管经费;非货币投入包括房屋、设备、材料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要投入校办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经过了合理评估,正确反映其价值;有无违规为校办企业作经济担保;校办企业使用学校人力、财力、技术成果、仪器设备、房屋场地、水电通信等,是否合理计价,向高校交费;是否按规定向高校上缴利润或分成;企业的管理现状和发展前景如何,高校投资有无重大风险;高校投资回报及对教学科研的支持程度等等。当然,如果时间和人力许可,或发现校办企业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也可以按企业审计的内容和标准对校办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计。六是要关注高校对外合作办学、办班情况。近年来,公办大学与私立学校和单位合作举办一些二级学院或联合办班,审计中应关注在合作办学时作为国有方的学校投入的资金、无形资产等是否得到了足额确认,有无低价入股的情况,合作办学过程中收费是否合法,所取得收益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一些办班收入权益得不到确认,办班取得收入不入财务大账,私设&小金库&,是否存在学校应享有的办学收益被侵占,其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同时,还要关注校企合作情况。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审计人员应从合作模式、收费依据、资金管理、办学效果、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关注,并为促进完善校企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效果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七是要关注高校收费及管理情况。关注高校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之外,是否存在无依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违规收费问题,重点关注在招生、新生入学、在校学习考试、后勤服务、毕业离校等环节有无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专升本费&、&补考费&、&重修费&、&答辨费&、押金、保证金、各类证卡工本费等,以及以各种理由、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或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等等。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坐支各项收费资金问题。特别关注学校收取的费用不入账、不上缴财政专户、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还应高度关注学生教材折扣款应退未退的问题。(吴德纯、慎华东、潘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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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工程索赔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 要】 随着高等院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的基本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使高校建设项目面临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特别是合同金额以外项目的审计更是防止资金外流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对此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索。 中国论文网 /6/view-4004399.htm  【关键词】 高校;工程索赔;审计   合同外发生的费用常常成为工程施工方提出的索赔项目。而索赔一词英文“claim”的原意就有“有权要求”的意思,在法律上被称为“权利主张”。我们所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一般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中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够完全正确履行合同或者因为其他自身因素而使另一方造成利益损害和经济损失,根据相关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另一方提出工期延长或者经济补偿的要求。由于高校建设工程具有工期长、投资大、程序复杂等特点,学校和施工单位在履约过程中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出现索赔事件在所难免。而当前工程建设索赔已经成为了承包商提高效益、维护权益、弥补损失的关键手段,一些工程项目通过工程索赔,能使增加原合同价款的10%至20%,部分工程的索赔额度甚至会超过了工程合同。而当前在工程索赔审计环节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重视不足,管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加强工程索赔审计对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基建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针对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中经常出现索赔问题,我觉得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审核索赔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相关规定,提请工程索赔不仅需要有着十分正当理由,同时必须具备索赔事实的充分有效证据。有效的索赔依据,作为重要的索赔文件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索赔数额和成败,如果没有索赔证据或者索赔证据不足,那么工程索赔也就无法成立。   索赔依据通常由施工合同、工程协议、招标文件以及各类现场签证记录组成,工程中的各种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具体施工图纸和建设双方的各类会议记录、纪要以及往来信函,工程施工期间的气象资料,各类施工技术内业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录,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道路封闭、停水和停电等证明材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的进度计划以及各类文件和法规等均可以作为索赔依据。在汇总和整理索赔依据的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其真实有效性性,审核的重点也应放在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核查上,确保各项索赔依据全部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真实发生、确定存在,必须能够对工程实际进行真实反映,所有索赔依据必须能够经得起推敲。各项索赔依据应全部为书面文件形式,给类纪要、记录、协议等文本中,必须有工程双方负责人员的签章确认;对于工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以及特殊情况的相关记录中,应由工程双方的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在进行索赔依据审核过程中,要重点对签字和盖章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审核签字盖章的法律效力,签字人员是否为合同规定的负责人员。如果签字盖章审核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应,则可视索赔依据为无效依据,不予进行赔偿。同时在审核中还应进行索赔证据全方位关联审核,确保审查索赔能够全面全面说明整个事件过程,可以相互证明、互相验证,索赔报告中的理由、过程、影响、资料必须准确齐全。   二、索赔的审核程序和索赔界定   1、由施工单位明确提出相应的索赔意向书   发生索赔事件后,应在工程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请索赔意向,并将索赔意向通知向校方进行抄送。在索赔事件进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分阶段及时向监理单位发出相应的索赔意向通知。如果未按照时限要求进行申报,逾期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相应规定拒绝施工单位相关索赔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未按照规定接收了逾期索赔意向书,审计过程总可根据规定对该索赔项目不予采用。   2、由施工单位及时发出相应的索赔报告   在施工单位发出相关索赔意向通知之后,在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中,应及时将包括索赔事件发生原因、对施工单位的权益影响的证明依据,向监理人员提交经济损失补偿或者延长工期索赔的相关资料,并应计算出受索赔事件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额度和需要申请延展工期的具体时间。   3、由监理人员对索赔报告进行审核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供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监理人员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相应的答复。监理人员在收到施工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证明资料后,如果在规定时间中,没有给出相应的大幅,则可视为对索赔项目认可。   4、校方对索赔报告进行审核   校方应依据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发生则责任划分、工程合同条款等情况,对索赔意向书和监理索赔处理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以进一步确定是否对索赔予以批准。   三、审核索赔费用计算,确定索赔金额   1、索赔项目单价的审核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索赔项目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确定索赔项目单价;合同中只有类似于索赔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合同已有的类似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确定索赔项目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索赔项目的价格,由施工单位提出适当的索赔费用价格,经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核实,并经校方审核确认后执行。比如,在某工程中,增加某项额外项目,人工刷环氧树脂。办理索赔时,由于监理人员对该材料不了解,又没深入现场测定,故在索赔中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人工费50元/平方米的索赔内容。审计该索赔项目时,与同类工程相比较,发现签证中人工费价格偏高,向施工单位解释后,对此项人工费价格进行纠正。某工程中,施工单位办理停工索赔时,按停工时间索赔机械费,索赔费用的单价按机械台班计算。经审计,停工期间的机械只取折旧费或租赁费,不应包括机械运转费。只有合法、客观、公正的索赔才是有效的。若审计中发现索赔单价不合理,或严重失实,应及时将问题提出来,请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形成统一意见,可按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来解决。   2、索赔项目工程量的审核   要仔细审核索赔工程量是否包括在原有合同价中。如某工程中沉管灌注桩设计孔径为400mm,桩长15m,设计单孔桩工程量为1.884立方米,由于设计变更中对复打次数要求,沉管灌注桩施工记录中单根桩混凝土工程量为2.5立方米,施工单位按工程量为2.5-1.884立方米*原有清单综合单价作为索赔用。表面看来,该项实际发生索赔手续齐全,应按单2.5-1.884立方米进行索赔,但经仔细分析,1.884立方米是清单工程量,2.5立方米混凝土是单桩实际灌注工程量,该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材料明细中1立方米桩包含1.218立方米的混凝土。故最终审定桩单根索赔费用(2.5-1.884*1.218)*原有清单综合单价。对于这类索赔要具体分析,深入体会工程量清单、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及合同内的有关内容,消除索赔内重复的工程量部分。   索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校方与施工单位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索赔不是单方面的,学校也要根据施工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工期延误等,进行反索赔,维护学校的切实利益。   结语   以上是我从事多年工程结算审计时总结的一点心得。在我国工程造价制度和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的今天,只要在工程结算索赔审计过程中对工程索赔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加以注意,并积极想办法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就一定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基建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 靳国起. 工程索赔审计应把握的三个重点[J]. 工业审计与会计. 2006(04)   [2] 王伟明.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跟踪审计重点[J].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1(02)   [3] 侯会乔. 浅析高校建设中监理和全过程审计的关系[J]. 建筑经济. 2009(S1)   [4] 耿红元. 对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几点建议[J]. 审计月刊. 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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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侯会乔;
浅析高校建设中监理和全过程审计的关系  通过介绍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的概念、服务目的以及一些不同之处,对两者的关系加强认识和理解,并结合工程实践简要提出使两者更好地为高校基本建设服务的措施。(本文共计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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