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藏奸为恶德医师前面一句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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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藏奸》江啸真够贼的,对警方的部署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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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早期读者眼中的钗黛袭晴(郑无极)收藏
纵观自晚清以来的《红楼梦》评点史,拥林派的观点一直占据所谓“主流”的位置。林黛玉与晴雯在多数评家那里均是倍受推崇的人物,反之,薛宝钗与袭人则受到多数评家的竭力丑化和诋毁。然而,《红楼梦》却是产生于清代中叶的作品。如果我们把目光回溯到《红楼梦》产生和刚开始流传的时期,就会发现一个明显相反的现象:该书的早期读者几乎无一例外尊崇宝钗、袭人,对林黛玉和晴雯则多有批评,甚至深恶痛绝。同后来关于这些人物的流行观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先来说说脂砚斋眼中的钗、黛。周锡山先生在《红楼梦的人生智慧》一书中曾经指出:清代的评论家除脂砚斋外,多庇护黛玉,丑诋宝钗。……这样的评论未免显得很不公正。而当代多数红学家公认最权威的、深知曹雪芹创作思路并对曹雪芹极有影响的脂砚斋,却拥护宝钗,批判黛玉。如宝钗知识丰富,对养生之道也十分精通,甲戌本夹批称颂宝钗劝宝玉不要吃冷酒:“知命知身,识理识性,博学不杂,庶可称为佳人。可笑别小说中一首歪诗,几句淫曲,便自佳人相许,岂不丑杀?”宝钗这番爱护宝玉的好意,被黛玉指桑骂槐地挖苦一番,“宝钗素知黛玉是如此惯了的,也不去睬她”。甲戌本的脂评本的侧批赞扬:“浑厚天成,这才是宝钗。”(见周锡山《红楼梦的人生智慧·德智双全的完美女性薛宝钗》)这里无意间已经涉及了以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官方红学所难以面对的一个尴尬问题:这些红学家在考证曹雪芹生平家世以及《红楼梦》版本流变的时候,离不开脂砚斋,乃至奉脂批的观点为权威。可是在涉及对书中人物的具体评价的时候,脂批的观点又恰恰对这些人所持拥林派诬钗的观点构成了致命的威胁。故而,弄得本来是言必称脂砚斋的官方红学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敢将带脂批的《红楼梦》整理成校排本出版给广大读者阅读,只是将原抄本珍藏秘敛,对外一味故弄玄虚而已。直到民间有人异想天开,故作惊人之语,出现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怀疑脂评本真伪的思潮,官方红学会原来的考据受到了广泛的质疑,他们才匆匆推出多种脂批的校排本以正视听。真的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其实,脂砚斋对后世拥林派观点的挑战,还远不只是“拥护宝钗,批判黛玉”这么简单。而是对拥林派关于钗、黛思想性格的评述,构成了全面的、系统性的颠覆。譬如,自晚清以来的流行观点就是林黛玉如何如何“直率”、“孤傲”,薛宝钗如何如何“心机多端”、“世故圆滑”,然而,脂砚斋所反复强调、一再提醒读者的却是林黛玉的“心机”:第3回,作者写黛玉初入贾府,对她的“步步留心,时时在意”,很作了一番细致的描写。此处,脂砚斋的批语就是:写黛玉自幼之心机。(甲戌本第3回侧批)稍后一节,小说写黛玉通过观察贾府的建筑来揣度贾府诸房之间的关系:“众小厮退出,方打起车帘,邢夫人搀着黛玉的手,进入院中。黛玉度其房屋院宇,必是荣府中花园隔断过来的。进入三层仪门,果见正房厢庑游廊,悉皆小巧别致,不似方才那边轩峻壮丽,且院中随处之树木山石皆有。”此处,脂砚斋又批云:黛玉之心机眼力。(甲戌本第3回侧批)第19回,作者借贾宝玉之口把林黛玉比做了“黛山”、“林子洞”里的一位“偷香芋”的“小耗子精”。作者说她“虽年小身弱,却是法术无边,口齿伶俐,机谋深远”。对此,脂砚斋更是不失时机地指出:凡三句。暗为黛玉作评,讽的妙!(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当贾宝玉说及那小耗子精宣称:“我不学他们直偷,我只摇身一变,也变成个香芋,滚在香芋堆里,使人看不出,听不见,却暗暗的用分身法搬运,渐渐的就搬运尽了,岂不比直偷硬取的巧些”时,脂砚斋更是借题发挥,对林黛玉的“机谋深远”进行了一番挖苦:不直偷,可畏可怕。(庚辰本第19回侧批)果然巧,而且最毒。直偷者可防,此法不能防矣。可惜这样才情这样学术却只一耗耳。(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
相应地,脂砚斋从未将“心机”或者“机谋深远”之类的词汇用于宝钗。最多,只是用了“机变”、“急智”等语:闺中弱女机变,如此之便,如此之急。(庚辰本第27回侧批)池边戏蝶,偶尔适兴;亭外急智脱壳。明写宝钗非拘拘然一女夫子。(甲戌本第27回回末总评)很明显,这里的“机变”、“急智”分别是随机应变、急中生智的意思,跟林黛玉的“不直偷,可畏可怕”完全不是一回事。因此,这仅仅是“明写宝钗非拘拘然一女夫子”而已。并没有像对待林黛玉那样感叹“可惜这样才情这样学术却只一耗耳”。再具体一点,在怎么面对家长权威的问题上,自晚清以来的流行观点是林黛玉如何如何“清高自持”,薛宝钗如何如何“巴结讨好”。而脂砚斋给出的评价也是相反的:热衷于“邀恩宠”、“独立名”的是林黛玉,而宝钗则根本不屑于像林黛玉那样汲汲于献媚邀宠:末二首是应制诗,余谓宝、林此作未见长,何也?盖后文别有惊人之句也,在宝卿有生不屑为此,在黛卿实不足一为。(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对于写应制诗歌颂皇权这种事,林黛玉是“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而宝钗呢?脂砚斋明确指出:宝钗是“有生不屑为此”!那么,如此一个不屑于像林黛玉那样邀宠讨好的女子,她的人生追求或者说思想意志又是如何呢?按照1949年以来官方红学会的主流观点,宝钗似乎是所谓的“封建主义卫道士”。有人甚至宣称宝钗是什么“市侩主义”、“完全遵循封建主义的明哲保身的哲学”。然而,脂砚斋的看法,再次与这些后世读者针锋相对。庚辰本的脂批明确指出,宝钗实际上是一个勇于批判现实黑暗的愤世嫉俗的女子:宝钗诗全是自写身份,讽刺时事。只以品行为先,才技为末。纤巧流荡之词,绮靡秾艳之语,一洗皆尽,非不能也,屑而不为也。最恨近日小说中一百美人诗词语气只得一个艳稿。(庚辰第37回双行夹批)这里已经点出了宝钗诗的两大基本特征:一是“自写身份”,表露自身高洁理想。二是“讽刺时事”,对社会的黑暗、世人的贪鄙进行无情的讽刺。联系《红楼梦》第32回宝钗讥讽贾雨村钻营跑官:“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第38回“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宝钗以“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的精神讥讽以贾雨村为代表的赃官;以及第42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宝钗向林黛玉表示如今已无辅国治民的人,男人们“读了书,倒更坏了”,“竟不如耕种买卖,倒也没有什么大害处”等诸多情节来看,脂砚斋所谓“宝钗诗全是自写身份,讽刺时事”,确实所言非虚!宝钗不仅没有“完全遵循封建主义的明哲保身的哲学”,反而处处露出愤世嫉俗的批判精神!如果再联系林黛玉的诗不仅从未有过此等“讽刺时事”的记录,反而多有不切实际地吹捧皇权的文句,诸如“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色健茂金萱,蜡烛辉琼宴”等等,那么宝钗与黛玉,究竟是谁更近于所谓的“市侩主义”、“封建主义的明哲保身的哲学”,那就很值得每位读者仔细玩味了。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官方红学会的一些学者为了说明宝钗是所谓的“封建淑女”,也曾经引用过此条脂批。但仅仅引用了半句“宝钗诗全是自写身份”就戛然而止,断然不提后面紧接着的“讽刺时事”四字(见《红楼梦鉴赏词典》“诗词韵文”部分/朱淡文/文)。为什么她们不提呢?因为如果她们提了“讽刺时事”,就等于把宝钗愤世嫉俗的一面泄露给了普通读者。那样的话,所谓的“反封建”论以及与此相联的形形色色的捧林诬钗之论,就都要彻底崩溃了!更进一步,脂砚斋不仅在钗、黛的思想性格如何的问题上跟后世拥林派读者截然相反,而且在贾宝玉与钗、黛的关系如何的问题上,也同如今流行的解释势如水火。1949年以后,大家比较熟悉的看法是:贾宝玉与林黛玉同为“反封建”的“叛逆者”,他们之间具有共同的思想基础。薛宝钗则是所谓的“封建主义卫道士”,跟贾宝玉格格不入。但脂砚斋却又提出过一个与之相对立的命题:宝玉与宝钗是似远而实近,宝玉与黛玉是似近而实远!原文如下:
奇文!写得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何也?宝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论贵贱,皆亲密之至,岂于宝钗前反生远心哉?盖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欲近之,而恐一时有渎,故不敢狎犯也。宝钗待下愚,尚且和平亲密,何反于兄弟前有远心哉?盖宝玉之形景已泥于闺阁,近之则恐不逊,反成远离之端也。故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不然,后文如何反较胜角口诸事皆出于颦哉?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此一回将宝玉、袭人、钗、颦、云等行止大概一描,已启后大观园中文字也。今详批于此,后久不忽矣。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显然,在脂砚斋看来,宝玉和宝钗原本就具有“较诸人皆近”的本质。只是因为一些表层的隔膜,如宝钗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狎昵于闺阁,“近之则恐不逊”,才导致了二人表面的和暂时的疏远。但这种表面的疏远,又毕竟改变不了钗、玉在本性上的共通,“故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而黛玉与宝玉虽相爱之至,却反而缺乏这种共通的本性,以至于爱得越深,误解与冲突也就越大,“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读懂这一点,正是理解《红楼梦》的关键,故曰:“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这种判断的不同,也影响到对宝玉、宝钗婚后生活情况的判断。1949年以后,官方红学会大力宣扬的是宝玉、宝钗婚后如何如何不幸福、没有共同语言。可脂砚斋在谈及曹雪芹后三十回佚稿时,反复强调的却是宝玉、宝钗婚后的夫妻恩爱、相濡以沫:……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按脂砚斋的说法,宝钗、宝玉婚后的情况是“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所以“宝玉甘心受屈”,二人的“谈旧之情”甚至是“文章之精华”。众所周知,脂砚斋是曹雪芹创作、交流小团体的“圈内人”,是为数不多的看过后三十回佚稿的人。因此,她的话自然比后世那些断章取义的瞎猜来的权威!最后,对于钗、黛之间的矛盾冲突,脂砚斋的观点也依然同自晚清以来的大多数评家不同。后世那些评家往往喜欢站在林黛玉的角度,把宝钗妖魔化,把她的一举一动都解释成阴谋。而脂砚斋却明确指出,钗、黛之间所有矛盾冲突皆来自于林黛玉自己的心理阴暗。宝钗反而是以一颗光明的善心来以德报怨。后来二人矛盾冲突的结束,也是由于宝钗的仁心照亮了黛玉的内心阴影所致:宝钗此一戏,直抵通部黛玉之戏宝钗矣。又恳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致,又不穿凿,又不牵强。黛玉因识得宝钗之后方吐真情,宝钗亦识得黛玉后方肯戏也。此是大关节,大章目,非细心看不出。细思二人此时好看之极,真是儿女小窗中喁喁也。(庚辰本第45回双行夹批)脂砚斋在这个地方连用“恳切”、“真情”、“平和”、“雅致”八字来盛赞宝钗的仁德,后世的拥林派评红家读了一定不会感到痛快。然而,这却是与曹雪芹给出的回目是意境相符的:首先有“蘅芜君兰言解疑癖”的光明大德,最终才会有“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的美好结果!二、脂砚斋对于钗、黛的看法,也自然会延伸到她对袭人、晴雯的看法上。因为正是脂砚斋自己率先提出了袭、晴借影的观点:
奶母之倚势亦是常情,奶母之昏愦亦是常情。然特于此处细写一回,与后文袭卿之酥酪遥遥一对,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矣。余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真真不假。(甲戌本第8双行夹批)脂砚斋的这一番感叹是针对袭人习惯于息事宁人、不扬他人之恶与晴雯习惯于幸灾乐祸、喜扬他人之恶的一番对比来说的。对比的结果是“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矣”。这也等于为袭、晴问题定了一个基调。那就是对袭人的评价远比晴雯为高。而实际上,在整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脂砚斋对袭人的赞美可以说是完全不吝笔墨的,几乎到了比比皆是的地步。譬如,第19回,袭人说“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处,脂砚斋连续批曰:孝女,义女。(庚辰本第19回侧批)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故不得不补传之。(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第28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回末有批语云: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甲戌本第28回回末总评)第36回,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此处,脂砚斋再次连续批云:“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庚辰本第36回双行夹批)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的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恨,宝玉罪有万重矣。作者有多少眼泪写此一句,观者又不知有多少眼泪也。(庚辰本第36回双行夹批)而脂砚斋之推崇袭人,最明显的又莫过于我们前面已经引述过的那条批语,以下是该批的完整原文: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写晴雯之疑忌,亦为下文跌扇角口等文伏脉,却又轻轻抹去。正见此时都在幼时,虽微露其疑忌,见得人各禀天真之性,善恶不一,往后渐大渐生心矣。但观者凡见晴雯诸人则恶之,何愚也哉!要知自古及今,愈是尤物,其猜忌愈甚。若一味浑厚大量涵养,则有何可令人怜爱护惜哉?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故观书诸君子不必恶晴雯,正该感晴雯金闺绣阁中生色方是。(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此批将“宝钗、袭人等行为”一并赞以“高诸人百倍”之称,足见,脂砚斋不仅是一个铁杆的拥钗派,而且还是一个袭人的坚定粉丝!与此同时,此批也道出了脂砚斋内中对晴雯的定位:虽然不至于深恶痛绝,那也不过是把晴雯当一个“尤物”或者说万物,来加以“怜爱护惜”。那口吻就如同探春言及大观园内的小戏子们一般:“那些小丫头子们原是些顽意儿,喜欢呢,和他说说笑笑;不喜欢便可以不理他。便他不好了,也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可恕就恕,不恕时也只该叫了管家媳妇们去说给他去责罚,何苦自己不尊重,大吆小喝失了体统。”(第60回)当然了,脂砚斋自己是秉着这种“愈是尤物,其猜忌愈甚”、“原是些顽意儿,可恕就恕”的心态来包容晴雯的。可别的圈内读者就不大一样了。从脂砚斋所谓“但观者凡见晴雯诸人则恶之”、“观书诸君子不必恶晴雯”等语中,倒可以看出《红楼梦》的早期读者是非常厌恶晴雯的,甚至到了看见就烦的地步。这个现象反过来也十分清楚说明了一点:《红楼梦》产生的年代极其传播的早期,林晴性反而是不受大多数读者欢迎的,那时候普遍受到推崇的恰恰是后世评家百般攻击的宝钗和袭人!
三、如果说脂砚斋是《红楼梦》之“圈内人”的代表的话,那么,张汝执、东观阁、王希廉就可以说是圈外的早期读者的代表。这些早期的读者由于读到的是高鹗伪续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所以他们未必能像脂砚斋那样明确指出宝钗愤世嫉俗、勇于批判现实的一面,以及脂评本中“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的客观事实。但他们的观点与脂批却又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一样拥钗抑林的倾向,对宝钗、袭人的评价或多或少地都高于对黛玉、晴雯的评价。换言之,拥钗抑林、拥袭抑晴倾向性不仅在脂评本的早期读者当中广泛存在,在程高本的早期读者当中亦然。目前,大家熟悉的诸多拥林诬钗、拥晴诬袭的观点,其实都是非常晚才形成的偏见!首先,我们来看看程高本的第一位评点家——张汝执。张汝执、菊圃评《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大约成书于嘉庆五年(1800年),是除了脂评本以外,目前已知的最早的《红楼梦》评点本。而主评者张汝执不仅同脂砚斋一样“拥护宝钗,批判黛玉”,而且观点还要激进得多,褒贬用语也较脂批为激烈。譬如,《红楼梦》第22回写林黛玉与史湘云赌气,贾宝玉百般劝慰,林黛玉反而迁怒于他:宝玉随进来问道:“凡事都有个原故,说出来,人也不委曲。好好的就恼了,终是什么原故起的?”林黛玉冷笑道:“问的我倒好,我也不知为什么原故。我原是给你们取笑的,拿我比戏子取笑。”宝玉道:“我并没有比你,我并没笑,为什么恼我呢?”黛玉道:“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宝玉听说,无可分辩,不则一声。(第22回)对于林黛玉的这句“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脂砚斋只是挖苦了一句“可谓‘官断十条路’是也”,稍稍讥讽了一下林黛玉对贾宝玉的专断混赖。而张汝执则毫不客气地评曰:一派歪词,我恶其人。表现出强烈的爱憎色彩。又比如《红楼梦》第29回写林黛玉冷笑进谗攻击宝钗:“他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第32回写林黛玉因怀疑贾宝玉与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不惜悄悄跟踪宝玉、偷听他们的谈话。第34回写林黛玉见宝钗“眼上有哭泣之状,大非往日可比,便在后面笑道:“姐姐也自保重些儿。就是哭出两缸眼泪来,也医不好棒疮!”如此桩桩件件,让张汝执得出了一个可能会让后世拥林派俱惊恐万分的结论。他说林黛玉是:阴毒可恶,性情较凤姐又是一般。(注:“阴毒”原作“阴独”,乃是笔误。)值得注意的是,张汝执的这个观点虽然十分激进,但本质上与脂批对林黛玉的评价还是有相当程度的暗合的。如说林黛玉“阴毒”,而脂砚斋也挖苦过林黛玉“果然巧,而且最毒。直偷者可防,此法不能防矣。可惜这样才情这样学术却只一耗耳。”(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另外,将黛玉与凤姐作比,并归为一类,也是脂砚斋曾经做过的。如第7回,宝钗说自己虽然有病,但“幸而先天壮,还不相干”,脂砚斋即批云:“浑厚故也,假使颦、凤辈,不知又何如治之。”(甲戌本第7回侧批)——按,在小说中,凤姐是“聪明累”,她的一生是“机心所误”。林黛玉也有“自幼之心机”,她的一生亦是“聪明所误”。她们都很聪明,都很有心机,又都把聪明和心机用在了世俗的名利上,并为之所误。故而,才出现了脂砚斋和张汝执不约而同地将“颦、凤辈“归于一类的现象。对于宝钗,则不用多说,张汝执肯定是竭力盛赞的。而其中有这么一句,也颇有点得脂批真传的味道:世故通明,却是纯人。曹雪芹笔下的宝钗是十分精通那些人情世故的,但她却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圆滑巧伪,反而更加懂得“藏愚”、“守拙”的道理,坚守自己的个性和质朴的品格。故而她能对林黛玉式的“邀恩宠”、“独立名”,做到“有生不屑为此”。所以,宝钗确实是一方面“世故通明”,另一方面她的本质上却依然是一个“纯人”!
其次,再来看比张汝执稍晚的东观阁。一说东观阁真名为王德化,是一位颇有文才的书商,姑且存疑。以目前已发现的资料来看,这位评家一共出过四种评本,最早的成书于嘉庆十六年(1811年)。他的若干评语曾被更晚的王希廉、姚燮等评家所大量引用,刊载于王希廉、姚燮的合评本《增评补图石头记》上。从观点上看,东观阁对钗、黛都给予了比较高的评价,语气上比张汝执要柔和许多。但总体上还是评价宝钗要高于黛玉。当然,东观阁主要是从娶个淑女能“宜家”之类的个人婚姻的、实用主义的角度来展开论述的:第4回,针对原文写宝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八字,东观阁评曰:八字写宝钗是淑女,可爱。第5回,原文写宝钗来了,“黛玉心中便有些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有批语云:林小姐只好还眼泪,却非宜家之兆,宝钗可敬。第20回,“林黛玉俏语谑娇音”,写林黛玉嫉妒宝钗、湘云。有批语云:林黛玉之妒我不愿见,其口口声声总怪宝钗,何也?(注:“不愿”原作“不原”,乃是笔误。)第28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写元春赐礼惟有宝钗与宝玉相同,东观阁评曰:元春却是有深意,且亦是宝钗之足令爱也。第30回,“宝钗借扇机带双敲”,东观阁评曰:以子之矛,刺子盾,宝钗妙人。同回,针对林黛玉的挑衅失败,评曰:黛玉实是好挑,便非有福之相。第57回,写宝钗关爱邢岫烟,帮后者赎当取衣服,东观阁评曰:宝钗可谓善于体贴人情。如此等等。东观阁之赞美宝钗,主要是赞其贤淑可敬、善于体贴人情,对林黛玉的批评主要集中于林黛玉的嫉妒“非宜家之兆”、“非有福之相”等等。具有跟脂砚斋、张汝执相比,具有很强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色彩。但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即使从世俗功利的角度去比较,《红楼梦》(包括程高本)的早期读者也依然认为宝钗远比黛玉“宜家”。最后来看看更晚一些的王希廉(护花主人)。王希廉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成书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比张汝执、东观阁要晚得多。但仍然比拥林派鼻祖涂瀛的《红楼梦论赞》要早四年,比更为著名的两个拥林派评家——哈斯宝和姚燮(大某山民)评点《红楼梦》分别要早十五年和二十六年。因此,王希廉的红楼观基本上还是以上承脂砚斋、张汝执、东观阁为主。以下为王希廉对红楼人物的总评:福、寿、才、德四字,人生最难完全。宁、荣二府,只有贾母一人,其福其寿,固为希有;其少年理家事迹,虽不能知,然听其临终遗言说“心实吃亏”四字,仁厚诚实,德可概见;观其严查赌博,洞悉弊端,分散余赀,井井有条,才亦可见一斑,可称四字兼至。此外如男则贾敬、贾赦无德无才,贾政有德无才,贾琏小有才而无德,贾珍亦无德无才,贾环无足论,宝玉才德另是—种,于事业无补。女则邢夫人、尤氏无德无才,王夫人虽似有德,而偏听易惑,不是真德,才亦平庸。至十二金钗:王凤姐无德而有才,故才亦不正;元春才德固好,而寿既不永,福亦不久;迎春是无能,不是有德;探春有才,德非全美;惜春是偏僻之性,非才非德;黛玉一味痴情,心地褊窄,德固不美,只有文墨之才;宝钗却是有德有才,虽寿不可知,而福薄己见;妙玉才德近于怪诞,故陷身盗贼;史湘云是旷达一流,不是正经才德;巧姐才德平平;秦氏不足论:均非福寿之器。此十二金钗所以俱隶薄命司也。(见《护花主人总评》)在这段评论中,护花主人给予黛玉的评价是“一味痴情,心地褊窄,德固不美,只有文墨之才”,宝钗却是“有德有才”。高下立判!接下来,在具体的点评中,护花主人也跟脂砚斋、张汝执、东观阁,赞美宝钗、批评黛玉,同时也顺带着褒扬袭人、斥责晴雯:黛玉开口尖酸,宝钗落落大方,便使黛玉不得不遁辞解说。(第8回)黛玉说宝钗专留心人带的东西,有意尖刻;宝钗装没听见,亦非无意,只是浑含不露。(第29回)写黛玉戈戈小器,必带叙宝钗落落大方;写宝钗事事宽厚,必带叙黛玉处处猜忌。两相形容,贾母与王夫人等俱属意宝钗,不言自显。(第32回)宝钗探望送药堂皇明正,黛玉见房内无人看见,又从后院出去,其钟情固深于宝钗,而行踪诡密,殊有泾渭之分。(第34回)黛玉笑宝钗之哭,却忘记自己眼肿,可谓恕已责人。(第34回)宝钗规劝黛玉是极爱黛玉,所论亦极正大光明,并宝玉亦隐隐在内。(第42回)黛玉心事向宝钗实说,不但写黛玉平日多心,且见宝钗贤德,并暗写出众人背后议论。(第45回)第四十五回至五十二回一大段,应分五小段。四十五回是一段,写黛玉之多病,宝钗之多情。四十六回为一段,写贾赦之渔色,鸳鸯之烈性。四十七,八回为一段,叙薛蟠之出门,香菱之进园。四十九回至五十一回上半回为一段,写园中闺秀之多,诗社之盛。五十一回下半回至五十二回为一段,写晴雯之气病重。(第52回)袭人独留心扇绦,与晴雯等迥异;宝钗独说贞静为主,亦与黛玉等不同:的是贤妻好妾。(第64回)写宝钗换参一节,显出宝钗精细,非比富贵家闺阁中不谙世务。写袭人劝解一层,描出袭人涵养,迥异轻浮妇女全无斟酌。(第77回)林四娘死得慷慨激烈,晴雯死得抑郁气闷。一则重於泰山,一则轻若鸿毛,迥不相同。而于一回书中并写,有击鼓催花之妙。(第78回)写金桂撒泼,越显出宝钗涵养。有枯枝生干,双管齐下之妙。(第83回)贾琏生气,宝玉恩爱,两相对照,凤姐安得不伤心?写宝玉怜爱宝钗,妙在一团孩子气。(第101回)在王希廉看来,宝钗“落落大方”,她能关爱黛玉,是“极爱黛玉,所论亦极正大光明”,非常贤德。袭人有“涵养”,“迥异轻浮妇女全无斟酌”,跟宝钗一样“的是贤妻好妾”。林黛玉则“戈戈小器”、“心地褊窄,德固不美”。晴雯甚至是死得“轻若鸿毛”。这也足证我们前面的观点:即使从世俗功利的角度去比较,《红楼梦》(包括程高本)的早期读者也依然认为宝钗远比黛玉“宜家”。
四、那么,为什么《红楼梦》早期读者的观点会与后世读者的主流看法如此迥异呢?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红楼梦》解读史上如此之大的前后转折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得先来回答以下两个问题:1、这种转折是何时发生的?2、究竟哪种看法是符合曹雪芹本意和原著中的客观描写的?如果大家对清代《红楼梦》的点评史比较熟悉的话,就应该清楚:读者群当中由拥钗转向拥林,大约就发生在道光至咸丰这个时期。前面我们提及王希廉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成书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而实际上,这位护花主人就应该算是赶在早期读者(拥钗派)的“末班车”上了。因为仅仅四年以后的道光十六年(1836年),读者群就开始有了由拥钗向拥林转变的迹象。其标致就是涂瀛(读花人)的《红楼梦论赞》的问世。在《林黛玉赞》和《薛宝钗赞》中,这位“读花人”是这样评价钗、黛的:林黛玉赞人而不为时辈所推,其人可知矣。林黛玉人品才情,为《石头记》最,物色有在矣。乃不得于姊妹,不得于舅母,并不得于外祖母,所谓曲高和寡者,是耶,非耶?语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势然也。”于是乎黛玉死矣。薛宝钗赞观人者,必于其微。宝钗静慎安详,从容大雅,望之如春。以凤姐之黠、黛玉之慧、湘云之豪迈、袭人之柔奸,皆在所容,其所蓄未可量也。然斩宝玉之痴,形忘忌器;促雪雁之配,情断故人。热面冷心,殆春行秋令者欤?至若规夫而甫听读书,谋侍而旋闻泼醋,所为大方家者,竟何如也?宝玉观其微矣。接下来,涂瀛《红楼梦问答》中又云:宝钗善柔,黛玉善刚;宝钗用屈,黛玉用直;宝钗徇情,黛玉任性;宝钗做面子,黛玉绝尘埃;宝钗收人心,黛玉信天命,不知其他。无非是说宝钗如何如何讨好长辈、如何如何收买人心,如何如何“热面冷心”,而林黛玉如何如何优秀,如何如何“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因为宝玉“观其微”,所以选择黛玉而不选择宝钗。这里已经有了后世诸多拥林诬钗观点,譬如什么“内心冷酷”论、“工于心计”论、“宝玉厌弃”论等等的雏形。如果涂瀛对宝钗还仅仅是斥责的话,对袭人就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或问:“何以蓄刘老老也?”曰:“俳优之。”“何以蓄莺儿等也?”曰:“奴之。”“何以蓄凤姐也?”曰:“贼之。”“何以蓄袭人也?”曰:“蛇蝎之。”直接拿袭人当“蛇蝎”了,情绪之激烈,比最激进的拥钗派还激进。张汝执虽然斥林黛玉“阴毒可恶”,王希廉虽然指晴雯之死“轻若鸿毛”,但我们还没听说哪位拥钗派评家会像拥林派评家一样,一上来就拿自己不喜欢的人物当“蛇蝎”的!俗话说的好,万事开头难。有了第一位捧林诬钗的拥林派鼻祖,后面自然会有跟进的人。最著名的就是姚燮和哈斯宝。姚燮是道、咸时期的文人,号大某山民。他于晚年,也就是咸丰八年(1858年)以后才开始评点《红楼梦》。观点乃是在涂瀛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哈斯宝为蒙古人,自比为宝玉。因为“哈斯”在蒙古语中即玉石之意。他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开始将《红楼梦》翻译成蒙古语并附加点评,大约至咸丰四年(1854年)完成。他的观点在清代的拥林派评家最为激进。以下选录姚燮和哈斯宝关于钗、黛的一部分有名的论断:薛姨妈寄人篱下,阴行其诈,笑脸沈机,书中第一。尤奸处,在搬入潇湘馆。……宝钗奸险性生,不让乃母。(姚燮)宝玉说姐姐之赶妹妹也,煞费苦心,其巴结尊上,和叶同辈,拊循下人,俱在远处、大处预为道地。故但见小心谨慎,大度优容,无纤芥之失,盖储人皆受其笼络,而愿望始训。(姚燮)这部书写宝钗、袭人,全用暗中抨击之法。粗略看去,她们都好象极好极忠厚的人,仔细想来却是恶极残极。这同当今一些深奸细诈之徒,嘴上说好话,见人和颜悦色,但行为特别险恶而又不被觉察,是一样的。作者对此深恶痛绝,特地以宝钗、袭人为例写出,指斥为妇人之举。(哈斯宝)
咳,不明内情的人以为本回里钗黛已经和好,岂知在这一回里钗黛已走到裂痕难缝的地步。何以见得?若没有本回钗黛和好,黛犹往日之黛,钗犹往日之钗。黛若是往日之黛,宝钗的狡计就无从施起。钗若是往日之钗,在黛玉面前便施展不开毒狠骗术。读了这回就应知道,黛玉之衰已经很快,而宝钗之兴更为加速了。此又何以见得?若不是钗黛和好,宝钗怎能在黛玉面前说“又不老,又不少,成什么,也不是个常法儿”?黛玉之病加重是因何故?她的心渐渐死去又因何故?宝钗这几句话便是投向黛玉的一把穿心断肠的匕首。后文第二十七回中又用了一把利剑,可怜黛玉便经不住了。所以我说到本回已是裂痕难缝,请高明之士鉴察。(哈斯宝)跟涂瀛相比,姚燮和哈斯宝对于宝钗的指责又升了级,不仅针对她本人的“热面冷心”变成了“奸险性生”、“恶极残极”。连她母亲薛姨妈也跟着遭了殃,被扣上了“阴行其诈,笑脸沈机,书中第一”的帽子。袭人就更不用说了,跟宝钗一起被当成了“行为特别险恶而又不被觉察”、被作者“深恶痛绝”的反面典型。早期的拥钗派的脂砚斋、张汝执说薛宝钗“又恳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致”、“世故通明,却是纯人”,说林黛玉“果然巧,而且最毒。直偷者可防,此法不能防矣,可惜这样才情这样学术却只一耗耳”、“阴毒可恶,性情较凤姐又是一般”。而晚近的拥林派涂瀛、姚燮却说林黛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说薛宝钗“奸险性生,不让乃母”。究竟哪一方说得有道理呢?如果读者不带先见,且肯于认真品读原著原文的话,就一定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拥钗派的观点绝大多数均是有理有据、客观平实的论述,符合书中描写的本来面目。拥林派的观点则绝大多数都是捕风捉影、信口开河的瞎扯,甚至到了公然与原著原文唱反调的地步!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下面集中讨论这样几个问题:首先是拥林派口口声声说的宝钗如何如何处心积虑夺取宝二奶奶之位的问题。涂瀛说宝钗“善柔”、“用屈”、“徇情”、“做面子”、“收人心”,姚燮则说宝钗“煞费苦心,其巴结尊上,和叶同辈,拊循下人……盖储人皆受其笼络”。然而,事实果然如此吗?很可惜,原著中的事实与之正好相反!在曹雪芹笔下,宝钗恰恰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女子,根本不屑于巴结讨好向上爬这些事,她甚至为坚守自己的个性而不惜得罪于家长权威。总喜欢在那里“善柔”、“用屈”、“徇情”、“做面子”、“收人心”的人,恰恰是念念不忘于“邀恩宠”、“独立名”的林黛玉!举两个最突出的例子:一是第22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迷贾政悲谶语”,宝钗就曾以自己的一首灯谜诗大扫贾政之兴!在脂评本中,此诗为《更香谜》,其中有“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等语。在程高本中,此诗为《竹夫人谜》,其中亦有“梧桐叶落别离时,恩爱夫妻不到冬”等语。无论是哪个版本,宝钗的灯谜诗都跟当时元宵佳节,合家欢聚的场合形成了最为刺眼的反差。果然,贾政读了宝钗的灯谜诗后便立即有了“更觉不祥”的想法:贾政看完,心内自忖道:“此物还倒有限,只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想到此处,愈觉烦闷,竟大有悲戚之状,因而将适才的精神减去十分之八九,只垂头沉思。(见蒙府本、戚序本、己酉本第22回,程甲本、程乙本略同)——所谓“小小之人,作此词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你看,在未来的公公贾政的心目中,宝姑娘的形象早已经定格成这个样子!请问,一个“做面子”、“收人心”、“巴结尊上,和叶同辈”,会像宝钗这样只是不管不顾地舒发自己的个性,惹得在坐的家长生气么?这能叫“善柔”、“用屈”、“徇情”么?分明是不善柔、不用屈、不徇情、不做面子、只坚守个性的样子呵!有意思的是,别看林黛玉平时的诗作里如何尽是“悲”啊“愁”啊的,可她在家长面前,却从未把这些悲音吐露过一次,更没说过宝钗这样的“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的话,反而尽是什么“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色健茂金萱,蜡烛辉琼宴”之类的竭力称颂之语。究竟谁更热衷于“做面子”、“收人心”呢?第二个例子就更明显了:第40回,宝钗又以自己蘅芜苑“雪洞”一般的室内布置而得罪了贾母: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贾母摇头道:“使不得。虽然他省事,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象;二则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你们听那些书上、戏上说的小姐们的绣房,精致的还了得呢。他们姊妹们虽不敢比那些小姐们,也不要很离了格儿。”(庚辰本第40回)——贾母对宝钗,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不象”,三则曰“忌讳”,四则曰“不要很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全是清一色的负面评价!不仅如此,到第53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贾母对宝钗也依然是不肯释怀:那贾母只命自己所心爱的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与自己同坐主桌,却惟独将宝钗排挤到了主桌之外,同李纹、李绮辈坐在一起。第54回,夜深以后,荣国府元宵宴转移入了里间。而此时,贾母还是只命宝琴、黛玉、湘云三人,紧依着自己左右坐下,也依然是把宝钗排挤在位置较低的“西边一路”。毫无疑问,这些细微之处,都明白无误地标明了宝钗是如何因为坚持自己的个性,而在家长那里由“受宠”转为“失宠”的!与此同时,在这一回中,林黛玉在贾母领刘姥姥到来的时候,却表现格外殷勤有礼:紫鹃早打起湘帘,贾母等进来坐下。林黛玉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王夫人道:“我们不吃茶,姑娘不用倒了。”林黛玉听说,便命丫头把自己窗下常坐的一张椅子挪到下首,请王夫人坐了。(庚辰本第40回)
结果倒引得贾母格外开心,当刘姥姥惊叹于潇湘馆好似“那位哥儿的书房”时,贾母便不无自豪地指着黛玉笑道:“这是我这外孙女儿的屋子。”让黛玉在亲友及众人面前,露了一脸。后来到第66回,作者干脆借兴儿之口道出了贾母择中林黛玉为孙媳妇的心迹:“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只是他(宝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按涂瀛、姚燮、哈斯宝们的说法,宝钗似乎是一个竭力收买人心以谋取婚姻的“奸险”之人。可谁都知道,贾宝玉的婚姻不是民(总受总受总受)主投票,贾母、贾政这些家长完全具有一锤定音的权力。而原著中却写的很清楚,宝钗却以自己个性化的诗作和房间布置得罪了他们!世界上有这么不懂起码权谋的“奸险”之人么?拥林派把宝钗慰黛玉、怜湘云、援岫烟、护香菱的行为一律说成是“做面子”、“收人心”。可世界上有这种专门爱护弱者和下人,却不惜得罪权势者的“做面子”、“收人心”。若依此推论下去,宝钗若要夺黛玉之婚,她的做法不仅谈不上什么“奸险”,简直愚不可及!依同样的标准,如果宝钗这种为坚守个性不惜得罪家长的做法都算什么“做面子”、“收人心”的话,那平时里口口声声“孤标傲世”,见了家长权威却又是“邀恩宠”,又是亲手奉茶的林黛玉又该算什么?算巨奸大恶,还是算盖世奸雄呢?当然了,在程高本的后四十回中,原著中贾母倾向于黛玉的情节被续作者篡改成了贾母择中宝钗为孙媳妇。这或多或少地影响了这些拥林派评家的判断,让他们产生了林黛玉是弱者、没有心计的错觉。但即使在程高本的前八十回中,上述宝钗以灯谜诗得罪贾政、以蘅芜苑室内布置得罪贾母,让这些家长权威觉得她的做派“不祥”、“不象”、“忌讳”、“离格”,这些情节依然是清清楚楚地存在的。甚至在程高本的第97回中,高鹗还专门写了一段宝钗出嫁前内心委屈,丝毫没有主动争婚之念的描写:次日,薛姨妈回家,将这边的话细细的告诉了宝钗,还说:“我已经应承了。”宝钗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薛姨妈用好言劝慰,解释了好些话。宝钗自回房内,宝琴随去解闷。可这些拥林派评家却依然视而不见,不管不顾地把宝钗的委屈说成是“愿望始训”(姚燮语),甚至把宝钗的“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也强行解释成“乐极泪下,无论如何不是悲愁之泪”(哈斯宝语)。连起码的逻辑也不顾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拥林派评家对如此众多的反面证据视而不见呢?是读书不认真仔细,还是被仇恨和偏见蒙蔽了眼睛?我看是两者都有,且互为因果吧!其次一个问题是涂瀛和哈斯宝说的宝钗“热面冷心”、“恶极残极”的问题。哈斯宝在批语中并没有举例子,涂瀛所举的两个例子——“斩宝玉之痴,形忘忌器;促雪雁之配,情断故人”,全部都在程高本后四十回中,本不足为训。而且更有讽刺性的是,后面一个例子还被高鹗自己给否定了。所谓“促雪雁之配,情断故人”,指的是程甲本第100回里的一句话:那雪雁虽是宝玉娶亲这夜出过力的,宝钗见她心地不甚明白,便回了贾母、王夫人,将她配了一个小厮,各自过活去了。这句话到了程乙本第100回中,却被续作者自己给修改了,变成:那雪雁虽是宝玉娶亲这夜出过力的,宝玉见她心地不甚明白,便回了贾母、王夫人,将她配了一个小厮,各自过活去了。“促雪雁之配”的由宝钗变成了宝玉。为什么要这么改呢?因为高鹗写雪雁被逐是为了惩其对林黛玉不忠,可这么写客观上就会给人引宝钗过河拆桥的印象。而高鹗却丝毫没有贬低宝钗的意思,他后来甚至要宝钗怀孕生下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以对应其“福善祸淫”的续书理念。因此,只有将逐雪雁之人由宝钗改为宝玉,才能消除此类误解。这就是程乙本为何要修改此出的原因。只可惜涂瀛没看见程乙本,只读了程甲本便上了当,还自以为聪明。岂不滑稽可笑?更进一步,如果以同样的标准来看黛玉又如何?第40回,林黛玉拿刘姥姥当“牛”、“母蝗虫”,肆意嘲笑、作践。第79回,晴雯死了,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悼之哀哀。可林黛玉却丝毫不为晴雯之死而伤感,哪怕晴雯曾经为她和宝玉之间递过手帕,反而是听得“满面含笑”,兴奋异常地与宝玉讨论祭文中个别词句怎么修改。更关键的是第57回,紫鹃为林黛玉出谋划策,劝她“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林黛玉内心中未尝不认同紫鹃的看法,但在贴身下人面前,她依然要装腔作势,反而斥责道:“这丫头今儿不疯了?怎么去了几日,忽然变了一个人。我明儿必回老太太退回去,我不敢要你了。”让人家好心得不到好报!如果按涂瀛的说法,宝钗慰黛玉、怜湘云、援岫烟、护香菱,尚且是所谓“热面冷心”的话,那林黛玉又算什么?是热面冷心,还是面冷心更冷?或者用哈斯宝的话,这才是“恶极残极”?!
其三,拥林派其它的一些观点,诸如什么薛姨妈“阴行其诈,笑脸沈机,书中第一”,什么钗、黛和好反而是“钗黛已走到裂痕难缝的地步”、“黛若是往日之黛,宝钗的狡计就无从施起,钗若是往日之钗,在黛玉面前便施展不开毒狠骗术”,就更是错得没边没谱!因为他们连曹雪芹给出的回目都不顾了!“慈姨妈爱语慰痴颦”,难道姚燮不懂什么叫“慈”、什么叫“爱语”?“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和“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难道哈斯宝不懂“兰言”、“金兰契”是美、是丑,这些话是形容虚伪之言的还是比喻真诚之心的?所谓“一林障目不见红楼”,一旦拥了林黛玉,就连这些常识性的、连中学生都一看即懂的问题,反而都搞不懂了。如此信口开河、荒诞离谱、满嘴跑火车,有人还说:“姚对红楼的评点,至今仍受到红学界推崇。”(见互动百科“姚燮”词条)究竟是曹雪芹该反思了,还是现在的红学界该反思了?其四,也是最后一个问题,宝钗、袭人是作者“深恶痛绝”的人么?其实,这个问题,看看宝钗的花名签就不难判断:宝钗便笑道:“我先抓,不知抓出个什么来。”说着,将筒摇了一摇,伸手掣出一根,大家一看,只见签上画着一支牡丹,题着“艳冠群芳”四字,下面又有镌的小字一句唐诗,道是:任是无情也动人。又注着:“在席共贺一杯,此为群芳之冠,随意命人,不拘诗词雅谑,道一则以侑酒。”(第63回)很清楚,宝钗在作者的心目中乃是“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她应该具有可以“随意命人”的圣德。不论脂评本,还是程高本,以上这段文字都是存在的。依常理,既然宝钗是“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作者对她推崇备至还来不及呢,岂有可能反倒“深恶痛绝”、“特地以宝钗、袭人为例写出,指斥为妇人之举”?倒是曹雪芹以林黛玉为例写出,并且“指斥为妇人之举”,倒是真的:莫怨东风当自嗟。(第63回)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要林黛玉不要怨怪别人,她的悲剧根源在于她自己!这些拥林派评家不听作者的忠告,一味地要给林黛玉的悲剧寻找外因。当然那就会离作者的本意愈来愈远,以至于把作者拥护谁、批判谁全都弄颠倒了!五弄清楚了早期拥钗派读者与晚近拥林派读者究竟谁的观点更符合作者的本意,接下来就可以回答本文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了:为什么《红楼梦》早期读者的观点会与后世读者的主流看法如此迥异?这个问题亦可以表述为:为什么后世拥林派读者的观点会严重地、大面积地背离原著的本来面目?笔者以为,这就是所谓“狭儒人格”所造成的结果。何为“狭儒人格”?笔者在《入世理想的盛大葬礼》一书中,曾作过一段解释,现全文照录于下:众所周知,中国自西汉中期以来,在文化领域占统治地位的就是儒家思想。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绝对多数知识分子都是在儒家思想的影响和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儒家好讲“义利之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样的说教,看上去似乎很高尚,但就世俗的层面而言,人的本性就是趋利的。除非能有关于世俗欲望之虚幻性的切身体会,一个人是很难摆脱其欲望本能的。空洞的道德说教,过度的道德标榜,不仅不能抑制人的求利本能,反而更容易产生人格方面的畸变。同崇尚个人主义的古希腊人、古罗马人、中世纪的西欧人,乃至近现代的西方人相比,中国古代的儒生和儒士,乃至现代中国文人,往往表现得更世俗、更功利主义。纵观历史,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儒生和儒士:他们一方面口口声声“江山社稷”、“民族大义”,一方面又为着蝇头小利而勾心斗角。一方面故作清高之态,一方面一旦有升官发财的机会,相互之间又斗得个乌烟瘴气。在这些人的眼中,所谓的“大义”不过是斗争对手,捞取私利的一种工具。所谓的“清高”,亦不过是暂时得不到好处时的自高身价之举。明末的东林党、齐党、浙党等等,就是他们的代表。这是其对己的一面。对人呢?由于这些儒生和儒士自己就有着表里不一、心口不一的特点,所以,面对他人,他们也就更易于从险恶的角度去揣测他人,把别人先验地想象成像自己一样的心口不一之辈。久而久之,他们便很容易形成一种“受迫害妄想心理”,总是觉得别人藏奸,要暗害自己。这一点,在那些失意文士的身上表现的更为突出。这些失意者,往往并不具体分析其失意的原因(比如,自己是否志大才疏,自己的主张对于统治者来说,又是否“适销不对路”,等等),而是习惯于把一切都归结为“奸人”的迫害。这样,他们便更容易从阴暗的角度去揣测别人了。由于这样的心理和人格是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形成的,而且以异常的狭隘为其主要的心理特质,故而,我们就可以称之为“狭儒人格”。所谓“狭儒人格”,简单地说,就是指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文人士大夫阶层,在长期儒家思想的熏陶下所形成的一系列的人格特质:诸如,表里不一、心口不一,喜爱以清高相标榜,实际却念念不忘于世俗利益,习惯于从阴暗的角度去揣测他人,有受迫害妄想心理,功皆归己,过皆归人等等。而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习惯于以自己的阴暗心理去揣测别人,特别容易相信和喜爱传播形形色色的“阴谋论”。
应该说,此种心态对于中国文化,特别是中国文学,曾产生过极其巨大的负面影响。具体到清代小说这个领域,就表现为有固定模式的才子佳人小说的盛行。有心的读者不妨比较一下与《红楼梦》同时代以及稍早一些的那些才子佳人小说,如《玉娇梨》、《平山冷燕》、《好逑传》、《飞花艳想》等等是如何写的。笔者在拙著《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中曾指出,流行于清初至清中叶的那些才子佳人小说共有四大特点,或者说四大通病:一曰情感主题外在化、空心化,二曰人物形象概念化、典型化,三曰总体情节公式化、套路化,四曰具体细节矫情化、荒诞化。而超越在四大通病之上的,又有一个共通的写作模式,即所谓“才子、佳人加小人”模式。所谓“才子”,不用说,一定是书中的男主角了。一般都是读书人出身,不是才高八斗,出口成章,就是文武双全、膂力惊人。《玉娇梨》中的苏友白、《平山冷燕》中的燕白颔、《好逑传》中的铁中玉、《飞花艳想》中的柳友梅,就属于这一类型。所谓“佳人”,不用说,一定是书中的女主角了。她们通常都是高门大户出身的小姐(偶尔也有让小姐的贴身丫鬟作女二号的,但不多见),既美貌动人,又才智过人。《玉娇梨》中的白红玉和卢梦梨、《平山冷燕》中的山黛、《好逑传》中的水冰心、《飞花艳想》中的梅如玉、雪瑞云,就属于这一类型。总而言之,才子佳人,郎才女貌,功成名就,荣华富贵,天下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无不汇集于其上。但这类小说又必然会在“才子”与“佳人”之外,塑造“小人”一角。而这些“小人”所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破坏“才子”与“佳人”的好姻缘。亦如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批评的那样:“……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甲戌本第1回)很显然,《玉娇梨》中的张轨如、《平山冷燕》中的张寅、《好逑传》中的过其祖父子、《飞花艳想》中的刘有美,就无疑是扮演了这么一种“剧中之小丑然”的所谓的“小人”的角色。而既然他们已被作者定性为小人、第三者、破坏者,则无一不是集种种恶德于一身,可谓是头上长疮,脚下流脓,全身没一个细胞干净。总之,好全都是才子佳人的好,坏全是小人们的坏。“才子”与“佳人”之间的情感不存在任何内在矛盾,所有的冲突,俱来自“小人拨乱”这一外在的因素!为什么这些小说都如此千篇一律呢?原因倒并不在于这些小说家都是以模仿相尚。因为就在这类小说最繁盛、最热闹的时期,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对这种千部一面的情形表示了不安。如一个署名为“石庐拼饮潜夫”的人,就曾在《〈春柳莺〉凡例》中指出:“小说今日滥觞极矣。多以男女钻穴之事,妄称风流。更可笑者,非女子移情,即男儿更配。在稗官以为作篇中波澜,终是生旦收场;在识者观之,病其情有可移,此乌得谓真才子、真佳人、真风流者哉?”——只是他们自己作去,也仍然脱不了千篇一律的“才子、佳人加小人”的旧套。这又是何故呢?那是因为这些作者的背后都有一种共同的文化心理,这就是狭儒人格:自清初到清代中前期,从事此类小说创作的,一般都是些失意的下层文人。他们通常都深受儒家“入世”思想的影响,汲汲于功名利禄。但仕路狭窄,这些人即使经过了悬梁刺股的十年寒窗,也不曾捞得一官半职。失意之余,儒家的“义、利之辨”、“君子、小人之辨”,很容易让他们把他们的失败归咎于“豺狼当道”、“小人作祟”等浅表的因素。儒家的不讲逻辑,就更加诱使这些人选用思维上最简便、最偷懒的办法——把一切失意都归入小人破坏的范畴!而才子佳人小说又往往是这类作者苦苦追求权力、财富、美女的心理的流露和外化。正所谓:“欲人致其身,而既不能,欲自短其气,而又不忍,计无所之,不得已而借乌有先生以发泄其黄粱事业。……凡纸上之可喜可惊,皆胸中之欲歌欲哭。”(天花藏主人《〈平山冷燕〉序》)所以,这类小说家便很容易把他们自己的受迫害妄想心理投射到纸面上,塑造出一大批挖空心思与“才子”、“佳人”们作对的“小人”形象。故而,在阅读此类作品的时候,你很容易感觉是在看一部“忠”、“奸”相斗的热闹戏文。正所谓“好人谈恋爱,坏人搞破坏”是也。
所谓“才子、佳人加小人”模式的流行又反过来培养了读者的阅读习惯。已经说了,把一切不能解释的悲剧现象都归结为奸人的阴谋,毕竟是思维上最简便、最偷懒的办法。这对于小说作者和小说读者都是如此。当一个人审视的文学作品再三再四地都是那种熟悉的模式,那么一旦他接触到新的作品,自然也很容易套用以前的眼光去看。这应该是非常自然的事。因此,涂瀛、姚燮、哈斯宝们以那种男女主人公谈恋爱、第三者插足搞破坏的老套子去看《红楼梦》,一点也不奇怪。而到了1949年以后,尤其是1954年以后,林黛玉被说成是所谓的“反封建”的“叛逆者”,薛宝钗被说成是所谓的“封建主义卫道士”,这样的话,原来那种“才子、佳人加小人”模式又被涂上了一层强制性的、不允许置疑和申辩的政治油彩。拥护黛玉与拥护宝钗,甚至成了是否顺服于执政者的一个标志。在这种情况下,涂瀛、姚燮、哈斯宝们的观点自然会被当作“革命性”的、“人民性”的宝贝而大行其道了。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原来被视为神圣的这一层政治油彩渐渐剥落。新一代的评红者才逐步发现,原来这些捧林诬钗的观点,在认真对照原著的前提下,其实根本经不起反驳!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脂砚斋、张汝执、东观阁、王希廉等等这些早期读者就不曾以那种狭儒人格去解读《红楼梦》。脂砚斋是圈内人,能得到与作者直接交流的机会。张汝执、东观阁、王希廉等靠的又是什么呢?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因为《红楼梦》虽然产生于那种“才子、佳人加小人”模式大行其道的年代,但它本身却是曹雪芹坚决反对这种模式,并有意与之唱反调的产物。如上所述,曹雪芹挖苦当时其它小说是:“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甲戌本第1回)具体到书中的人物、情节,《红楼梦》也跟同时代的绝大多数文学作品截然对立。曹雪芹亦写了一个宝玉、一个黛玉和一个宝钗,这看上去也好像具有了一般“三角恋爱”的某些特征,但实质却完全不同。在别的小说中,男一号与女一号之间思想上、感情上是没有任何内在矛盾的,全都是第三者在使坏。而在《红楼梦》中,完全是林黛玉自己整天疑神疑鬼,怀疑这个、算计那个。宝钗反而是以光明磊落之心包容之、关爱之。钗、黛之间的冲突,几乎每一次都是林黛玉无理挑衅,薛宝钗不予计较,只偶尔作适当反击,点到为止而已。直到最后,宝钗以自己的贤德彻底感化了林黛玉,让林黛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宝钗坦诚自己以前是“自误”了。同时,宝玉与钗、黛感情远近也是由他们之间的内在矛盾决定的。贾宝玉误以为林黛玉是自己思想上的知己,所以才有了宝黛之间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林黛玉实际上追求的却是“邀恩宠”、“独立名”,与贾宝玉的追求背道而驰,因此,他们的爱情只能以“莫怨东风当自嗟”来收场。反过来,贾宝玉误以为薛宝钗跟自己思想对立,但实际上全书中惟有薛宝钗才具有跟贾宝玉一样的批判现实黑暗的愤世精神。因此,几经周折以后,宝玉、宝钗最终呈现出“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的共鸣!这一切都跟同时代一般文学作品所写的一见钟情、一追到底、情迷不悟等等,截然不同。再具体一点,《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就是那种“狭儒人格”的典型体现,而作者正通过对林黛玉的批判,包括“蘅芜君兰言解疑癖”,让宝钗来拯救林黛玉阴暗内心的过程,来实现这位伟大小说家对于“狭儒人格”的反思和批判。因而,在钗、黛之间,作者让林黛玉处处无理,那也是其来有自的。而当张汝执、东观阁、王希廉们不带偏见地读到这些地方时,也自然会得出诸如“林黛玉之妒我不愿见,其口口声声总怪宝钗,何也”、“写黛玉戈戈小器,必带叙宝钗落落大方;写宝钗事事宽厚,必带叙黛玉处处猜忌”之类的评判来。然而,如前所述,正因为林黛玉就是曹雪芹按照那种“狭儒人格”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而“狭儒人格”在中国又是一直十分流行的一种文化心理,那么,只要是具有这种人格的人,在读《红楼梦》时也自然很容易对林黛玉产生强烈的角色代入感。曹雪芹对林黛玉的批判有多深,“狭儒”们对林黛玉的角色代入感就有多强!你看,直到今天都有人写什么《红楼梦杀人事件》,用心险恶地把宝钗诬蔑成什么杀害林黛玉,然后毁尸灭迹的罪犯。那么,在当年,涂瀛、姚燮、哈斯宝们一把自己代入林黛玉这个角色,就理智全无,一连犯下那么多荒诞可笑的低级错误,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样看来,曹雪芹对林黛玉及其“狭儒人格”的批判与“狭儒”们对林黛玉的角色代入感,就构成了《红楼梦》解读史上的一种内在张力。在曹雪芹生前及死后不久,脂评本的影响一直存在,当然是前者在读者中占优势。这时候,读者群中的“狭儒”们因为人数少,加上观点荒诞离谱,不会得到大多数读者的认同,自然抬不起头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读者群中的“狭儒”们越来越多。虽然非“狭儒”的读者也在增加,但“狭儒”们由于角色代入感强烈,远比非“狭儒”的读者更热衷于宣扬自己的观点,因此,其话语权也增长得更快。直到道、咸时期,随着《红楼梦》影响的扩大,绝大多数外围的普通读者对于脂评本及其影响已一无所知,而有着鲜明拥林派观点的评论却随处可见,于是,终于完成了读者群中由主流拥钗到主流拥林的转变。与此同时,拥林派之间的评点也有一个相互刺激的作用,当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捧林诬钗的大合唱时,也只有越激进才越能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也就是拥林派的观点愈来愈激烈、离谱的一个主要的原因。不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管“狭儒”们对林黛玉的角色代入感有多强烈,他们的潜意识中却实际上是认同早期拥钗派评者的一部分观点的。因为即使这些人,出于功利主义的本能,他们也希望自己能娶个可以“宜家”的淑女,而不希望找一个跟自己一样喜欢以阴暗心理算计别人的女子。哪怕他们对于前者再激烈地辱骂、诋毁,对于后者再用力地开脱、赞美,也是如此。道理很简单,他们也一样不愿意沦为林黛玉那样的“自幼之心机”所算计的对象!有个笑话是这么讲的,一个老妇看越剧《红楼梦》,一边为林黛玉痛哭,一边痛骂宝钗。别人说:那你不如找个林黛玉式的儿媳妇。老妇反而怒曰:“我儿子是要娶薛宝钗的!”所谓口是心非,不过如此。其实,这种现象从拥林派的鼻祖涂瀛那里,就开始存在了。且看这个铁杆拥林派在自己婚姻上又是如何选择的:或问:“子之处宝钗也将如何?”曰:“妻之。”“处晴雯也将如何?”曰:“妾之。”乍一看就非常奇怪了!这个涂瀛不是诬蔑宝钗“热面冷心”,还说“宝玉观其微”吗?他不是拿袭人当“蛇蝎”,还说“袭人,宝钗之影子也,写袭人,所以写宝钗”么?他怎么愿意将一个自己以为是“热面冷心”和“蛇蝎”的女子娶为妻子?结合上面的道理,我们就不难明白了:任何故作惊人之语的言语,都抵不过人内心深处的本能判断。用脚投票永远比用嘴投票来的实在!当然,拥林派对于宝钗的本能性判断也只能到此为止。一个充满占有欲的人是理解不了非占有欲的法爱的。因而,他们也自然理解不了原著中“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的思想共鸣,亦不懂曹雪芹为何要强调“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更谈不上理解宝钗为何能够“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为何会在夫妻恩爱之际,主动以“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精神引导宝玉出家,复返大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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