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序章boss怎么打那个拿狼牙棒的你们都打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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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好汉中拿狼牙棒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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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水浒传》中霹雳火秦明秦明是古典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一百单八将之一。因其性如烈火,故而人称“霹雳火”。祖籍山后开州。善使一条狼牙棒。本是青州指挥司统制,攻打清风山时,因中宋江的计策,被俘后无家可归,只得归顺。自上梁山后,秦明凭手中狼牙棒,在一系列战斗中屡立战功。大聚义排座次时,在梁山排行第7位,上应“天猛星”。又被封为“马军五虎将”第3位。梁山受招安后,随宋江征讨辽国、王庆、田虎、方腊,多建功勋。在征讨方腊时,与方腊之侄方杰大战,后因急躲暗器,被方杰一戟耸于马下,死于非命。秦明在《水浒传》中出场于“镇三山大闹青州道,霹雳火夜走瓦砾场”一回。宋江与花荣因被刘高陷害而被捕,镇三山黄信将二人押送青州途中,清风山燕顺、郑天寿、王英将二人劫走。黄信急忙派人把情况告诉青州慕容知府,慕容知府接到急报,便派人请青州指挥司总管本州兵马秦统制来商议军情重事。这秦统制便是秦明,书里介绍他是“山后开州”(一说今重庆开县,一说今辽宁省凤城市,一说今河南省濮阳市)人,出身军官世家,使一条狼牙棒,有万夫不当之勇,因为性格急躁,声若雷霆,绰号“霹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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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火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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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狼牙棒的女人叫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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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王里面是铁棒亚尓丽塔,是第一集出现的那个又肥又丑的女海贼。出场没多久就被路飞打飞的。后来说是飞到不知道哪里吃了滑滑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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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湖江湖,什么是江湖。刘其晟本人也不明白,他只知道自己从小就练习,将来必要在江湖上干一翻惊天动地的大事。扬名天下,威镇四海,这种种成就感,满足感。在鼓动着众多的武林中人。在一般人眼中,江湖中人,也就是侠客,本应当以行侠仗义,替天行道为目的。却不知何时开始,江湖争端不断,莫不是争名夺利,就是斗狠仇杀。刀口舔血这种残暴的生活,反到让人兴奋而向往。人说侠客当应时乱世而出,在太平之世,自命为侠客的人,何以也层出不断呢?人又说侠客该深藏身与名,但若非为了名声,又有多少人愿意用性命出来拼搏?刘其晟的思想也和一般江湖中人一样,只要能够名动江湖,就已经把性命豁出去了。二,刀刘其晟练的兵器是刀,单刀。在众兵器中,刀法很易练,也很实用。刘其晟也练过剑,他很奇怪,剑既不如刀实用,又比刀还难练得多,为什么那么多人总喜欢去练剑呢?总听说有些高手可以从别人使用的兵器中,判断一个人的实力,一般来说用剑的人,必然比用刀的人要高。因为剑法易学难精,能够使剑的人,大多都是高手。虽然是这么说,刘其晟还没见过真正使剑的高手。至于像日月轮、鸡镰爪、混元牌等外门兵器,据说都有特别的妙用,但刘其晟想来想去,还是认为用刀最为实在。三,剑客这是小镇中的一个饭馆,刘其晟正在吃饺子。在江湖上混了有好几年,早已习惯了随意而安。走南闯北,可以说走到哪就算哪,这饭馆的东西是否特别好吃,这小镇是否有什么特别的历史,似乎都没必要在意。饿了就必须要吃东西,累了就要找地方歇息。这时有个人跑进饭馆,边跑边说:“出大事了,金老爷的家眷遇上强盗了。”找到一个两人一桌的位置,就坐下来,和那两人继续说:“就在刚才镇外道上,金老爷的二姨太带着不少珠宝从娘家回来,就遇上了李野狼那群强盗,一大箱的珠宝金银就抢了去,其中还两个强盗还看中了金二姨太和她身边的丫鬟,就在想动手施暴的时候,忽然二只飞镖闪了过来,正中那两强盗的喉咙。”他说得很大声,不用仔细去听也可以听得清楚,也许他本意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傍边有一人说:“来得正是时候,厉害的角色总会挑最恰当的时候出手。”先前那人说“为首的是李野狼的三弟李白狼,他一望过去,一个面如山玉,器宇非凡的男人站在一旁。那男人腰左边插着一把短剑,右边就是镖囊,飞镖必是他所发出。李白狼平时力气就很大,使一根铁棍,往那男人头上打下。那人动作真的好快,一进身就拔剑,闪到李白狼的前面,铁棍太长不但打不到人,连防备也不行,就被那人一剑刺死。其余的人看见李白狼到下,早不知道跑哪去了。”旁边另一人说:“这位剑客一定是不接受金家的感谢,飞身就走了。”先前那人说:“你只说对了一半,他确实没理金家的人就走了。不过他把李白狼所抢的那箱贵重物也顺手提走了。”旁边那人说:“这不等于是强盗吗?”先前那人说:“才不是,那箱珠宝已被强盗抢了,他又从强盗手中抢走,抢强盗的东西不能算强盗。就像贪官历来贪的是百姓的血汗钱。朝廷如果把贪官给办了,贪官的那些财产不也都归朝廷所用?”就在这时,一人单手提着一个大箱子走进店里。看那重量,少说也有一百八十斤左右。可是看那人一手提得高高的,一些儿也不象吃力。腰间插着一把短剑,右边是一个蓝色的麻袋。堂官迎上还没说话,他就说:“牛肉、饺子、好酒。”说着就往一桌椅子坐下。像这种直截了当的人物,岂非就是传说中的剑客吗?一般江湖人在说话的时候,多少要显着威风和豪气。这人却没有这种毛病,只是很平淡而又直接。先前在说剑客故事的那桌人,三个人现在都在低声细语,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事实上现在也没人会去注意他们说什么了。那位剑客的出现,早把饭馆所有人的注意引到了他身上,就连饭馆外也有不少人在围观。世上大部分人都认为自己很平常,所以当他们能够见到不寻常的人之时,总想要看一看这个人到底有多不平凡,问题在于很多不寻常的人,其实看起来也很寻常。
四,凶性那剑客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他只平静的在吃肉喝酒。也许非常人,天生的气质就与常人不同,他看起来就是如此夺目。刘其晟出江湖这几年,也会过不少人物,但却没碰到过像这剑客一样风采的人,刘其晟自然想和他结交。要知道江湖上人交朋友,纯以意气相结纳,只说三言两语说得合心,马上结拜为兄弟都有可能。也有的因为一句话,哪怕是一个眼神不对,就直接拔刀对砍。所以在这之前,刘其晟想总要盘算好要说的话,才好向前与那剑客结交。这时,饭馆外出现了一伙人,都是凶神恶刹的模样,手拿棍棒刀剑,为首一人燕颔虎须,露出的双臂和胸口也全是黑毛,手中拿着一根狼牙棒。坏人,一看这伙人就知道是坏人。果然那浑身是毛的坏人用暴乱的声音说:“罗阗,你平白无辜抢我生意,大爷我念你刚出道不久,不懂规矩,你把珠宝交出来,以后跟着大爷一起干,准有你好处。”这人不愧是首领,看起来粗暴,却懂得先套交情,如果是志同道合,不用打就直接可以拿到钱,以后大家还能一起干买卖,出来混的人,昨天是敌人,今天可以是朋友,这在各行业都可以说是生存之道。剑客罗阗只是平淡的回答:“李野狼,不是你的买卖,我就不抢了。要打就上来,不打就滚。”这种一言不合就直接拔刀的事,在江湖上总是最多,因为道上混的人,通常头脑都有限,不认识几个字。冲动起来可以说六亲不认,父杀子,弟杀兄这种事绝不会有假,虽然事后或多或少会有些后悔,但凶性一犯,绝对就和差不多。李野狼的名字很好的说明了他的性格。“杀啊”。就两个字,李野狼和他的兄弟就是一群,向罗阗扑去。五,石灰粉在饭馆里动手,显得过于狭窄了点,加上一开始李野狼一伙人堵住了门口,旁边吃饭的人只有往墙角躲。李野狼一群人都拿着武器,更显得难以动手。罗阗坐在椅子上,拔剑而起,当先就把冲在最前面一人给刺倒,旁边一人拿柴斧砍来,罗阗伏身往上一刺,又将他刺倒了。在这种狭窄的地方,短剑显然占优势多了。李野狼大怒,挥起他的狼牙棒横扫而来,其势凶猛惊人,虽然在挥棒的时候他右边有个兄弟“哎呀”了一声。罗阗也不敢硬碰,急急闪开。“啪啦”一声,罗阗刚才吃饭的那张桌子就成了碎片。罗阗趁机往李野狼胸口刺来,李野狼急用右手去挡,短剑刺腕而过,虽插到李野狼的胸口,却不深。李野狼的兄弟这时都往罗阗身上招呼,所以罗阗不得不退。李野狼把狼牙棒扔在地上,退到一旁,他的兄弟又被罗阗刺倒了几个。忽然有个家伙从怀里拿出一包东西,打开直往罗阗头上撒去,原来是石灰粉。江湖下三滥的朋友当中有很多种宝贝,其中就以石灰粉、蒙丅汗药最为出名。那撒石灰粉的家伙叫李白狼,是李野狼兄弟中最狡猾的一人,一看出不对路,马上就用出了这一门绝招,虽然有两个兄弟也遭了殃,但总算把罗阗给弄瞎了,现在就要把他大卸八块。六,结交刘其晟出手了。江湖好汉该出手时就出手,很多人都很会选择出手的时候。首先是李白狼被刘其晟一拳打出了店外,因为他暗算人,最可恶,所以先打他。李野狼一伙人本来就已溃不成军,加上刘其晟的拳打脚踢,很快都把他们打败了,不过除了李白狼先逃走外,其他人都没得逃走,要走把尸体抬走。刘其晟并没有杀人,罗阗却杀了五个人。罗阗把眼睛弄干净后,两人彼此谈了一会,罗阗看刘其晟不是个无志行的人,也就顺理成章的结交为好友。说到被人暗算,罗阗心里确实很愤怒,自他出道以来,还是第一次如此窝囊。罗阗是近两年崛起的黑道高手,外号“怒阎罗”。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人命,手段十分凶狠。他最恨强盗,专干黑吃黑的买卖,对他来说抢强盗的钱,既可以有收入,又能除掉那些凶恶的人。作为一个侠客,必须要给自己找合理的理由来行侠仗义,如果没有理由,说不定反到成了强盗、恶霸,最主要是让自己内心感觉合理,如此心理才没有压力。
七,建帮说到志向,刘其晟提议说:“我出道江湖也有好些年了,但并没有过什么特别的作为。不如我们联手也像李野狼那般,多找几个人,创建一个帮派。”一个人的实力总是孤单的,不管武功如何高强,也总有吃亏的时候,在吃亏的时候没有人帮助,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罗阗说:“啊!正合我意。下一步呢?”刘其晟抓了抓头,说:“首先要几件大事,立了名声,到时自然能找到更多的人。现在也许该想个名字。”罗阗说:“叫“螳怒帮”吧。”刘其晟说:“好呀!我是帮主。”这是罗阗随意叫出口的名字,也没想到刘其晟随意就说好了。取名字对许多人来说真的很难,有人为了与众不同,甚至使用一些文学者都看不懂的远古文字。刘其晟又问道:“你不跟我抢帮主?”罗阗说:“两个人的帮派,谁做帮主都一样,抢帮主等以后再说。”当一个组织人越来越多的时候,就会形成权力,有权力才能引诱人去争夺。八,捕快与强盗罗阗说“李野狼敢公然在镇上要杀人,说明他和官家的人关系是挺不错。像他这种凶暴之徒,不能不杀绝。你可知道他为什么会抢金福堂金家的珠宝?”刘其晟说:“不知道。”罗阗说:“原因是本地捕头何家诠,因为口角把金老爷的儿子给打了。金老爷为了报复向知县告状,知县又把何家诠给打了三十板,然后把他革役。何家诠一直以来都收了李野狼的好处,在李野狼做案之后,给以庇护。风头过了以后,李野狼一伙人公然在市里横行,也不会有人管。这次为了报复,何家诠让李野狼所以向金家下手。”刘其晟说:“何家诠既被革职,还怎么能给李野狼保护?”罗阗说:“何家诠年龄只有二十五岁,武功不错,善用铁链为兵器。也曾读过几年书,是本地人,他父亲是县衙门里的多年牢头。何家诠从小在衙门中走动,心思十分灵敏,因此在十四五岁的时候,便能帮助衙中捕快办理大案,历任的县官对他都另眼相看。好几个贼都栽在他的手中,现在虽然被革役,但每天还是和以前的属下混在一起,那些捕快全听他的差遣,所以李野狼也仍会为他办事。”刘其晟皱了皱眉头,说:“何家诠既如此能干,竟还是和强盗们结了伙。”罗阗说:“据我多天的观察,听说他以前确实是一个好捕快,这几年染上了吃抽嫖赌等恶惯,犯罪也随之而来。”人性确实很复杂,一个人既有善的一面,也又恶的一面,有的人犯下滔天罪恶,最终却能够大彻大悟。有人原本心地善良,也能无渊无辜的变得凶恶成性。这样的转变在一些人眼中看起来,感觉很奇怪。不过幸好有侠客,在人的眼中真正的侠客人格是完美的,是绝对的好人。侠客反对世上的种种不公和不平,拥有无私的牺牲精神。真是太伟大了,伟大得让人觉得侠客只是传说中的人物,而不存在于现实当中。九,夜行衣靠常有人怀疑夜行衣的作用,列如有人提出,单单穿上黑衣,蒙上脸,就连熟人也认不出来,让人感到怀疑。罗阗找来一套青绢衣裤,给刘其晟穿上。这套衣裤,比平常的衣裤不同,腰袖都比平常衣服小,前胸和两个袖弯全都是纽扣,裤脚上也有两排纽扣,并连着一双厚底开叉袜,裤腰上两根丝带,每根有三尺来长,此外尚有一大卷青绢,想来是蒙面所用。刘其晟说:“虽然常听说有夜行衣靠,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和穿上。”罗阗说:“我等夜行的时候,蹿房越脊,裤腰若象平常的系,跳跃的次数多了,难保不褪下来,不和人动手倒没什么要紧,不妨立住脚重新系好,万一在和人动手,或被人追赶的时候,裤腰忽然凑巧褪了下来,不是误了性命,也大大失了面子!”刘其晟说:“原来还有这等作用,我还以为只是为和黑夜混在一起,才穿这衣服。”罗阗说:“用这种丝带,从两边肩上绕了过来。你看裤腰这边,不是有两个纽绊吗?这两个纽绊,就是穿系丝带的,要高要低随心随欲,并且裤腰是这么系上,比平常的系法,得势好几倍。”
刘其晟说:“怀疑夜行衣靠的人,一定都没见这等服饰。”罗阗说:“我这时腰上缠着的,就是你手上这样的一条青绢,此刻把它缠在腰上,等到夜间要用的时候,解下来往头上一裹,就成了一个包头。只是这包头的裹法,不学不会,裹得不好,得不着一些儿用处,会裹的,有这多青绢裹在头上,除了削铁如泥的宝刀、宝剑遮挡不了,若是寻常的刀剑,不问他如何锋利,这绢是软不受力的,砍在上面,至多割裂几层,皮肉是不容易受伤的。”刘其晟惊讶说:“我还以为这是用来把脸蒙住,竟然还有防御之效。”刘其晟又问:“这开叉袜子又有什么作用?”罗阗将脚下的鞋子一卸,伸起脚说:“这袜底是最好无比的了。一般江湖上绿林中人物所用的,全是用张麻述成的,好虽好,不过平日不曾赤脚在地上行走过,脚底皮肤不老,麻皮太硬,有些垫着脚痛,并且麻的火性太大,走不了几里路,脚底便走得发烧,再勉强多行几里,简直打起铜钱大的一个个血泡,痛彻心肝。还有一层,麻皮最忌见水,干的时候,穿在脚上觉得松快的很,只一见水,便紧得不成话,逼的一双脚生痛。就是干的时候也还有毛病,踏在地下喳喳的响,我等行事,都在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分,风吹叶落,尚且防人听得,两只脚底下喳喳作响。岂不是有意叫人知道。刘其晟说:“唉,我白在江湖上走了好些年,从来不知道还有这种讲究。”罗阗说:“我这袜底,纯用丝发缩成,又柔软、又牢实,以上所说的病,完全没有。更有一件好处,是一般人都没想到的,他们穿的,多是和平常的袜子一样,袜底是整块头.不开叉的,上山下岭,以及穿房越栋,两脚全赖大拇指用力,整块头的,没有开叉的灵巧。”刘其晟踏走两步,说:“不是很习惯,不过确实有些舒服。”罗阗又说:“这种行头的尺寸,是照各人身体大小做的,你看这衣的腰胁袖简,不都是小得很吗?只是腰胁虽小,因是对襟,有纽扣在前胸,所以穿在身上,弯腰曲背,不至觉得羁绊难过,至于两只衣袖是两个圆筒,若不照臂膊的大小,大了碍手,小了穿不进。就是照臂膊的尺寸,而两个圆筒没有松环,两膀终日伸得直直的,便不觉怎么,但一动作起来,拐弯的地方没有松环,处处掣肘,不是穿了这衣服在身上,反被他束缚得不能灵便了吗?”刘其晟笑说:“原来是这么一个用处!怪道这衣服。名叫夜行衣靠,就是靠皮贴肉的意思。”十,快刀每当一伙人谈论见不得光的事时候,总要在一个偏僻又秘密的地方,而通常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个屋子就是何家诠与李野狼聚会的地方。除了何家诠和李野狼还有好几个头目在屋子中谈话,还有三十多人在院子,墙外抽烟、开赌、谈女人。刘其晟与罗阗穿着夜行衣靠,伏身在屋顶上,听得何家诠说:“好个不识抬举的罗阗,我拿他当个兄弟,特地派你请他入伙;他不但不从,倒明目张胆的与我们作对。你们大家多找几个道上的好手,他如胆敢再不将那珠宝交出,我何家诠不但要把他和另外那家伙作掉,还要把金老头全家杀光,还要操……”这一个“操”字刚说出,刘其晟和罗阗已翻身下地,刘其晟右手紧握刀柄,当先闯入屋里,有两人正好在前阻挡,刘其晟右脚飞踢左边那人小腹,左拳横打右边那人的脸。有一凶汉趁机挥刀劈来,刘其晟击到两人,身不停歇以左臂往那凶汉身上撞去。刘其晟硬生生的把那凶汉撞到,仍不停顿,来势更加如风飞至,他的右手一直握着刀柄,直到何家诠半丈以外,拔刀直斩。只听得喀喳两声响,何家诠一条拿铁链的胳臂,早已与他本身脱离,身体随往桌底躺下。刘其晟击倒二人,撞到凶汉,斩杀何家诠几乎乃在瞬间完成。何家诠也并不是没有防备,他拿起兵器,准备等刘其晟和前面那些人纠缠的时候,趁机出手。却没想到刘其晟长驱直入,当刘其晟到他面前时,他感到汹涌的气魄和压力,想动手招架,竟不知如何去招架。这蓄势的一刀不但是迅急的快刀,还充满了对何家诠种种恶行的愤怒。当刘其晟闯入屋子之时,屋内院外的捕快和强盗都已在大叫:“哇,有强人。”“是罗阗。”“那人是谁?”罗阗专门对付屋外的捕快和强盗,一拔剑就杀了四、五个人。当何家诠胳臂已断的时候,全场的人有不少吓得手上的兵器无故自落。罗阗、刘其晟不理其他人,直往正门冲了出去。
很显然,这武侠没一点内涵在里面,像啃木头
当然,作家小学毕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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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a5的序章和故事模式里的3个人有什么区别,呐两个被狙手打死的是谁,剩下活着的是老崔吗,后来能切换的呐三个人又是谁,怎么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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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里的剧情是在
九年前,北扬克顿,麦克,崔佛,布莱恩抢劫小镇银行,因为麦克已经有了家庭,准备离开这样的身份去过正常的生活,所以和FBI里的戴夫合作,加入证人保护计划,所以之后跑到直升机那里的时候,布莱恩被狙击手打死,麦克也被打中但只是演戏,逃走的就是老崔,他跑到Los Santos的郊外生活,后来麦克的葬礼上棺材里其实是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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