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和茶#金庸笔下的英雄东方美人茶功效和作用都喝什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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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金庸笔下的六大绝世美女自古美女爱英雄,英雄难过美人关,不管是在电视剧还是在小说,美女与英雄都是标配。要说将这两个元素玩的最溜的人,金庸毋庸置疑首当其冲了,在他的笔下,美女众多,英雄无数,而且英雄身边总是围绕着各式各样的美女,比如杨过、比如张无忌,在他们身边最不缺的就是美女。图片来源于网络那么在金庸老爷子的笔下,有哪些绝世美女呢?一、小龙女出处:《神雕侠侣》英雄:杨过评价:容貌秀美若仙、清丽绝俗;性格宽容恬淡、天真可爱;武功轻灵飘逸,于婀娜妩媚中击敌制胜。她跟杨过是典型的师徒恋,久居古墓,跟杨过互生情愫后,经历了很多艰难波折,绝情谷中,为得到救杨过性命的解药险些嫁给公孙止。襄阳城中,在误认为杨过不爱自己和知晓失贞真相的情况下,追杀全真道士至终南山。在奄奄一息的时刻,杨过突然出现,两人在重阳祖师画像前成亲。后为救杨过性命,纵身跳下断肠崖,在谷底生活十六年。PS:胖吖心中的小龙女只有李若彤二、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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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笔下, 这3个女人的武功高过老公, 都是属于一流高手级别
金庸笔下, 这3个女人的武功高过老公, 都是属于一流高手级别
回观金庸的所有小说中,孤独的英雄倒是出了不少,而且个个都是傲气凌人般的人物。但在金庸的笔下其实还是有一些夫妻高手的存在,今天我们就来聊这样一个话题。英雄与美人这个说法在金庸的小说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我们茶饭闲谈离不开的话题。杨过的成就离不开姑姑的引导,郭靖的成功离不开黄蓉的帮助等等。当然在小说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档都是一生和气的走完人生旅程。比如下面要说的这3对夫妻档里面,有2对不仅是妻子武功高于老公,而且夫妻之间都是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我们先来聊丁春秋吧,这个人物是天龙八部里面的一个重要反派,在鸠摩智之后就属于他这个反派人物最招人恨了。此人在江湖中是独称一派,而且相当的自大,练得一手好毒功,而且攻击性十分强,毕竟他也算是一个逍遥派的高手吧。丁春秋这个人物在小说中一是表现得相当恶毒,并且是江湖中最让人提心掉胆的一个人物。而另一方面就是他是一个有前科的人,逍遥派还在他们前辈那一派的时候,他就先是把师父无崖子人暗算到了悬崖下面。后面又是把李秋水给治服了。在天龙八部里只是提到了这一段,但是在新修版中,丁春秋和李秋水是实际意义上的夫妻。虽然丁春秋人为恶毒阴险,但他在金庸的笔下还是敌不过老婆李秋水。这对夫妻实际中并没有什么交际,说白了就是因为三角恋情而逼到了一起,其实双方并没有真正爱过对方。而第二对仇人夫妻就是神雕侠侣里面的公孙止和裘千尺,这一对在江湖中还是有着相当厉害的名望的。比如公孙止可是绝情谷的主人,为人功夫也是相当了得。而裘千尺在江湖上有着铁掌莲花之称号,虽然二人都相当了得,但却也是斗了辈子。在小说中有相当重要的一段虐心恋,那就是裘千尺被公孙止给挑断手筋脚筋,然后扔到了鳄鱼池里(等于是先把她给变成废物,然后再让她自杀式死亡)。而他们的夫妻情仇就此展开。但好在裘千尺在鳄鱼池下面练得了一嘴好功夫,虽然手脚不能动但靠着多年的努力练来的内力,被救出来后的她功夫更是强过了公孙止。在金庸的笔下,虽然他们是一对视对方是仇人的夫妻,但最后还是双双死在了一起。而第三对夫妻与前面不同,他们是相当的恩爱,那就是陈玄风和梅超风。这一对的名气就是梅超风要高于陈玄风太多。在江湖上似乎许多人知道梅超风这个人却不了解陈玄风。其实在早期陈玄风没有死的时候他的武功是要高于梅超风太多,但陈玄风在小说中没多久就死掉了,而梅超风后期靠着九阴真经下卷的功夫练得了一手好武功,而九阴白骨爪更是令江湖人闻风丧胆。这一对夫妻其实在金庸的笔下算是真情实意爱着对方的,只可惜老公早死,梅超风后来在人们的眼里就是一个大魔头。其实少有人知道她的内心是多么的孤独与无助,变态的江湖作风似乎也暗示着她内心那一段不可回首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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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介绍:
《英雄·美人》是由新生代网游公司杭州润趣科技运营一款奇侠玄幻网游,该作以神奇瑰丽的中国传统文化为底蕴,《山海经》为蓝本,并融合中国历史上各类英雄和美人的全新元素,游戏中有江南水乡的亭台楼阁,有黄沙掩埋的西域楼兰,有金沙碧海的南国海岛,有终年积雪的千年雪山。《英雄·美人》玩你想玩,成就你的英雄志美人梦。
活动时间:-
游戏信息:
参与方式:
1.回复本帖参与活动
2.写下你做为英雄/美人,会与TA在什么样的场景下相遇(爆笑,恶搞,浪漫,唯美神马的都是可以的哦~!)
3.注明你的论坛昵称和QQ(QQ可设置积分查看)
注意事项:
1.玩家可多次参与活动,但只有一次获奖机会
2.活动结束后将由工作人员按回复质量抽取获奖玩家,名单届时在楼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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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英雄美人》官方和多玩网所有
获奖名单:(请一下童鞋速速短消息我联系地址)
ID:waaixs
ID:洛尔酷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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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elswei
ID:小裤衩o
ID:洛神虹茶
ID:深...渊
ID:①人小黑屋
ID:奥克同学
[ 本帖最后由 赛拉非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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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忘了发奖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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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a Gift
曾经沧海难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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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巫山不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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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洛神虹茶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两人在繁闹的街上擦肩而过 然后。。。。为了地上的一块钱 而相识。。。
联系方式:
愿过往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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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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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边走边漏
茫茫人海中,彼此一见钟情,英雄是帅哥(春哥),美人貌若天仙(凤姐),天生的一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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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卡梅尼
JQ相拥,然后交警叔叔过来了,说:大绿灯都过了,还抱,汽车要压过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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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深...渊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中。。我半夜起来,悄悄的猫到学校围墙边,准备翻墙出去玩英雄美人,,,突然传来一脚步声,此时我立马回头一看,一美女耶,问她这么晚来着干啥。。美女答曰:出去玩英雄美人,于是乎从此我两组队潇洒游戏中。。。
精神病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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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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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虚拟的网络中和她一起玩泡泡堂认识,她过生日请我去她家。回来后在泡泡堂给她表白。然后就走在一起了。可惜因某些原因没能走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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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昵称:Haday.Chen
相遇在丝丝细雨下,相遇在青青芳香中,相遇在美好的每一天!
│逰乐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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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婉凝席下第一粉絲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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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我最喜欢的茶馆里,喝着我最喜欢的茉莉花茶。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相遇,就是没有想到会来的那么快。
然而我和他的相遇竟让一个恐龙搅乱了 让我无语万分 洛姐 你要我情以何堪 我是如此的深爱着你
ID:﹏尒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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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游戏名字起的有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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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英雄配美人,桥段当然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白天,一个蒙面大侠来到敌国王府,欲行刺敌国王爷。他经历层层关卡,终于来到王府最后一层,王爷正在里面批阅文件,遂杀之。逃跑过程中却被卫兵发现,突然之间发现一个美女公主,于是乎劫走。自己深受重伤,公主细心照料,两人相爱。英雄带着公主一方面瞒着自己杀了她父亲的事实,一方面躲避两国的追兵。又是一个夜黑风高的白天,公主得知,先杀英雄,再自杀。。。
。。。咋这么纠结。。。
、逝去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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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 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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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游戏好玩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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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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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秋风凛冽,我纵身跃上墙头,发现漆黑一片,说时迟那时快由墙下飞跃上来一个白衣女子,好生美艳。没想到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恋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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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洛尔酷晕
QQ:7422198
英雄与美人相见:
江湖浩大,苍天在上,土地在脚下,英雄拿着他那七星碧血剑游荡在茫茫人世间,某天,天气阴沉,英雄要去拜访老友路经豪侠镇,进镇后引起不小的骚动(因英雄经常锻炼健美,身形煞是中看且面容英俊,风度扁扁)简直成了豪侠镇的一道风景线,众多美女蜂拥而上,殷勤妩媚找个茬子就与英雄搭讪,英雄怕惹祸上身,访友误时,躲进了一个名叫那疙瘩的客栈,叫上酒菜独饮,酒过三巡,突思家乡及故去的父母,一股感伤油然而上,突然走进一位姑娘走到英雄桌前说道:客官初来豪侠镇,为何神伤独自闷饮,是否有心事或思乡、思妻。英雄此时正犯愁无人聊心就借着酒劲看也没看,让姑娘坐下一同畅饮,因谈吐随心,英雄说话忘形,当说道:我还有一个秘密~~~~~,突然警醒,话止住了,说天已晚,该休息了,改日再聊,就踉踉跄跄走上那疙瘩客栈二楼的嘎哈单间,此刻姑娘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英雄好像心里想着什么,第二天早,英雄起床,突然一脸无奈和气氛的表情,只见英雄打量下四处,俯下身弄着什么,打量着什么,他不知道有双眼睛正窥视着他,随后英雄匆匆离开客栈,不停脚的走出镇子继续赶路,刚走出镇子来到山脚下,突然窜出一蒙面人,手拿寒月剑,挡在英雄面前,英雄便问为何挡路,蒙面人让英雄速速把寻宝图交出来,否则不予让路,英雄茫然。蒙面人说道已跟踪英雄许久,今早看见英雄在房间看完后放于包中。此时英雄听见声音耳熟,便问可是昨晚聊心之人,蒙面人听后摘下面纱说道:既然你已经知道,就速速交出图,否则兵戈相向,英雄听后脸色通红,镇定后便说是有一图,但是为了救人于水火,造福于苍生,~~~~~~~~一番大道理后,姑娘倍受英雄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感动,认定英雄是托付终身之人,英雄也见姑娘面貌可人,知心言语投机便带着她一同闯荡江湖~~(前面只是个故事引子,重要的来了)
后才知此女子名叫芙蓉,是有名的大盗,所获财物也为救济有难之人,英雄和美人携手后,英雄把“藏宝图”的秘密告诉了美人芙蓉,因英雄自小有个“座湿”的毛病,那天多饮几杯在客栈尿床了,怕别人发现顾剪下藏于包中,芙蓉知道后把英雄好顿海扁,从此英雄再也不敢尿床了,也不敢说图这个字,英雄和美人就这样相识并走到一起。
内容虽然有点多,但有看点,大家凑合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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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心底的那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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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奥克同学
在公车上一直看着傍边的美女&&美女 你踩我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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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下载了LOL手机盒子APP才能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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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同意、中的全部内容!英雄枪?美人血全文阅读-曹若冰-英雄枪?美人血-星月书吧
英雄枪?美人血
星|月|书|吧 x|y s h u 8 .com&&&&&&&&&&&&  (一)  英雄枪是一杆枪的名字,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外号。  他叫什么名字,本来没有人知道,但自从他用英雄枪干过几番令人侧目的大事之后,他的名字就像一股旋风般,传到江湖中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他姓郎。他叫郎如铁。  姑勿论郎如铁这个名字是否隐寓着“郎心如铁”的涵义在内,但郎如铁的英雄枪却是用七种不同性质的铁,经过七年的时间才铸炼出来的。  七种铁经过七载寒暑不断的铸炼,铸出来的还是铁。  那是铁枪。  这一杆铁枪看来只有两尺,但枪中还有枪,一节紧接一节,两尺长的枪可以在一刹那间就变成七尺二寸。  这就是郎如铁的枪。  也是近八年来,最令江湖匪类头疼和心疼的英雄枪。  他们听见了英雄枪这三个字而头痛。  但当英雄枪的枪尖刺进他们心窝里的时候,他们的头就永不再疼,而是变成了心疼。  所以,江湖上没有人不知道英雄枪。有人说他是英雄,也有人说他是魔鬼。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魔鬼还是英雄。  但无论他是贼也好,魔鬼也好。他既不被人称为贼,也没有被人冠之以‘魔鬼’这种雅誉,而是被人称为英雄枪。  这是因为枪影响了人。  还是人影响了枪呢?  没有人知道,包括郎如铁在内。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英雄,还是个魔鬼。  他知道自己绝不是一个容易迷失方向的人。但他所走的路却似乎总是笼罩着一股比乳更浓的雾。  这种人,你是否已误入歧途呢?  正如数千年来,天上地下,古今中外、绝大多数的故事一样,英雄与美人之间,总是经常有一种不可分割的关系。  如果有人认为英雄与美人的故事太庸俗,那么这人若非智慧超人的天才,就是个脑筋一塌糊涂的白痴。  五千年前已有无数英雄美人的故事存在,现在也有无数英雄美人的故事不断地发生。  直到五千年后,五万年甚至五千万年后,只要人类仍然存在,这种故事就永远都会无穷无尽的继续出现。  英雄美人的故事自古以来,他们的传奇几乎是一样,就象中秋节的月饼,都是圆的,风味却都各不相同。  每年过中秋节,每过中秋节也都要吃月饼。每次吃月饼的人心境都会和以前一样吗?  一千─万个,一千千一万万个绝不如此!  每一个英雄都有不同的际遇。  每一个美人都有不同的命运,所以,每一个英雄美人的故事看来相似,但实际上却有一定程度的差别。  那就像是每个人的脸孔和屁股都不相同的道理一模一样。  世间上不但没有绝对相同的两张脸孔(即使孪生胎也有分别,不过差别较少而已)。同时,连每个人的屁股也是绝不相同的。  脸上是每个人都必须展露给别人瞧的部份。  而屁股则刚好相反。  但无论是可以给人看见的部份也好,绝不能给别人看见的部份也好,每个人所拥有的,都与别人所拥有的并不一样。  故事即将正式开始。  故事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冷。  冷风。冷雪。  冷冷的脸孔。  还有冷冷的一战……  (二)  雪如鹅毛,漫天飘舞,一辆寂寞的马车,正望北而行。  雪虽已停了,迎面呼啸的北风,仍然像无数的刺针,森冷得令人难受。  这里是冰封千里,可以冻脱鼻子的格里乌滋。  格里乌滋距离京师最少有八千里。  在八天之前,郎如铁还在京师城内的宝庭轩吃刷羊肉,喝来自波斯古国的葡萄酒,但现在,他除了几块比冰还硬,比雪还更淡而无味的大麦饼之外,他唯一可以吃喝的,就是迎面而来的北风,和风中夹着的飞雪,冰碴子。  他的腿已被连日的寒风冷冻得又红又肿,脚上还长出了两颗讨厌的冻疮。  他以前一直都以为脸上的暗疮最讨厌,但现在他才知道大谬不然。  郎如铁他现在全身上下,由他的脸孔─直到脚跟,都找不见任何一颗暗疮,但是冻疮却冒出了两颗。  如果两百颗暗疮可以代替这两颗冻疮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前者。  但比起赶车的老尉迟,他脚上的冻疮又似乎太少了。  老尉迟不算太老,最少他自己还认为自己很年轻。  但别人称呼他老尉迟,他也并不反对,因为他姓尉迟,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而他今年已差不多七十岁。  有些人还没五十岁,就觉得自己老了,应该休息下来,安事晚年福。  这些人的老,是在心,而不是在人。  但老尉迟刚好相反,也许那是遗传性所使然。  老尉迟他的父亲在八十八岁那年,还在边疆的沙场上挥刀杀敌,而且,居然还是个打头阵的先锋将军。  虽然他一辈子都没有参军,但在江湖上,每逢发生严重的纠纷,只要老尉迟在场,他就会第一个站出来讲话。  他是替“正义”二字讲话,从不向恶势力低头。  这种硬骨头所结识的朋友当然不少,但他树立的仇敌却也更多。  这种仇敌满天下的人,本不该活得很长久的。  但他仍然活着,而且精神还是和四十年前同样充沛。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头发早巳灰白,脸上的皱纹也一天比一天更多,更深刻。  现在,他也和郎如铁一样,脚上冒出了可恶的冻疮。  他不但脚冒冻疮,连双手也冒出了好几颗。  幸好老尉迟不在乎,这一点冻疮对他来说,堪称小意思而已。  昔年他在长白山老参峰下,被长白十妖布下毒箭阵,困在一个冰洞中。那时天气极是严寒,而他又已受了重伤,以为必死无疑,但他仍然没有发出半句呻吟,更绝不投降。  但结果,他居然没有死。  他没有死掉,但长白十妖却反为统统死掉。  老尉迟大难不死,是因为他有一个朋友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他,而这个朋友与他也只有一面之缘,  交朋友是很奇怪的事。  有时候相识了好几十年的朋友,彼此并不一定互相了解,更谈不上肝胆相照这四个字。  当危难来临的时候,这种朋友最大的本领就是一拍屁股孙行者般一个斤头就溜到十万八千里外。  朋友是死是活,一概不理。  每个人都这样自私、不讲义气的。  男女之间,常有一见钟情。  人与人之间,也常有一见如故。  老尉迟大难不死,全凭郎枪冒死相救的。  而郎枪也就是郎如铁的父亲。  大麦饼又硬、又无味,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只有一个“大”字。  这种麦饼,平时就算三天吃一个都吃不完。  但郎如铁好像真的饿了,平时三天都吃不完的大麦饼,他现在一口气就吃了三个。  他吃得并不正常。  他吃的次数很少,但每次吃的份量却极多。  老尉迟当然知道这种麦饼很难下咽,但自从两天前他们的粮食用罄之后,他们唯一还可以充饥的就是从一个穷乡僻壤里买回来的大麦饼。  但郎如铁没有埋怨这种麦饼不好吃。  麦饼再难下咽,也总比吃树皮好得多了。  郎如铁挨过苦,更挨过饥饿。  虽然近年来他已很少再挨饿,而且经常尝尽各地的佳肴美酒,但昔年吃树皮、喝老鼠血的惨痛日子,他还是没有忘记。  永远都不会忘记。  大麦饼也快吃完了。  连郎如铁都感到有点奇怪,这几十个大麦饼是怎样被自己的肠胃消化的。  他们是否快要挨饿呢?  那倒不然,因为马车已来到了格里乌滋最大的一个城市。  雪城。  雪城以雪为名,但最吸引郎如铁的绝不是雪。  无论是准在雪地中渡过几天吃大麦饼的滋味,他最希望见到的绝不会是雪。  他脑海中凝想着的,是一锅热腾腾的雪蛇羹和芳香扑鼻的雪梅酱爆鸡。  这两种食物他在五年前尝过,地点就在雪城内最有气派的雪梅楼。雪梅楼不但菜烧得好,自酿的雪城一品香,更是世间难求的好酒。  马车向前行驶,雪城的轮廓已历历在目。还有一个小小的山坡,再走半里雪路,他就可以坐在暖烘烘的雪梅楼内,享受着已久违八天的佳肴美酒。  老尉迟仿佛也知道了郎如铁的心意,马车的速度陡地开始加速。  小小的山坡瞬即驶过。  但就在此际,一阵马嘶声响起,马车突然静止不动。  郎如铁在车厢内,淡淡的道:“是不是前面出现了障碍?”  老尉迟冷冷一笑,道:“前面有八条狗。”  郎如铁道:“好狗不挡路,它们是不是好狗?”  老尉迟摇摇头。  “不是好狗,是野狗。”郎如铁淡淡一笑:“这么冷的天气,它们不躲在狗窝里,可能肚子真的有点饿了。”  老尉迟道:“想吃人的野狗,俺也不是第一次遇上。”  郎如铁道:“我知道你宰狗的手段,比喝酒还爽快。”  老尉迟哈哈一笑,脸亡已发出了红光来。  “俺现在就去宰掉那些野狗。”  山坡下有一条笔直的路,可以直通往雪城。  虽然路上积满厚厚的冰雪,但路面宽阔平坦,从这里到雪城,只不过是片刻间的事。  可惜他们的马车遭遇了障碍。  阻碍马车前进的当然不是八条野狗,而是八个人。  这八个人的年纪相差不远,年纪最大和最小的相差都绝不超过十岁。  他们都很年青,但睑上的神态都同样骄傲。  虽然他们的脸上都落满了雪花,但他们的眼睛,却比远方吹来的冰碴子还更明亮。  老尉迟显然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但从他们的站立的姿势、方位,他已看出他们布下的是一种奇门阵法。  老尉迟下了马车,第一句话就问对方:“你们八个人总共有多少颗脑袋?”  他的声音亮如洪钟,但更令人怵目的却是他腰间斜插着的两柄利斧。  这两柄利斧虽然有缺口,但却比世间上绝大多数没有缺口的斧头都更锋利。  这是魔王斧,也是老尉迟的父亲遗留下来给他的唯一财产。  当老尉迟第一次接触到魔王斧的时候,这一双斧头已有缺口。  这一双利斧本来也并不是老尉迟父亲之物,而是潼关十大魔王寨的镇山之宝。  现在,十大魔王寨已荡然无存,魔王斧也成为老尉迟的武器。  魔王斧以前是属于魔道高手的。  它以前砍杀的人,最少有一大半是死在“冤哉枉也”情况之下的。  但自从魔王斧落在老尉迟手上之后,他敢说,从未杀错过任何一个死在斧下的人。  老尉迟并不嗜杀。  但杀人并不一定是主动的,有时候被动杀人的机会远比主动杀人的机会更多。  ──“你们八个人总共有多少颗脑袋呀?”  这句话说的挑衅性相当强。  但最初引起挑衅的并不是他,而是这八个神态骄傲的年青人。  他们的骄傲,也许是师父传授给他们的其中一项“绝艺。”  他们的师父,比他们更骄傲。  而且骄傲得近乎像个疯子。  老尉迟的话说出后,天地间的杀气更重。  他们的回答,是“十颗。”  八个人居然会有十颗脑袋?  别人也许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老尉迟明白,虽然他生性并不太乖巧,然而他毕竟已是个老江湖。  世间上没有先天性的老江湖。  每一个老江湖之所以能够成为老江湖,那全然是磨练出来的。  老尉迟也许并不比别人聪明,但他已经历过无数的巨大风浪,吃过不少别人连想都想不出来的苦头。  这就是磨练。  就算再愚钝的人,当他经过长年累月磨练之后,他都会变得精明起来的。  这八个年青人怎会有十颗脑袋?  难道他们其中有一个人是三头六臂的么?  没有。  除了神话之外,世间上绝对没有三头六臂的人。  他们八个人之所以有十颗脑袋,是因为老尉迟和郎如铁的脑袋都是他们的。  ──这是他们“想当然”的想法。  他们其中一人也问老尉迟:“你们两个人又有多少颗脑袋?”  老尉迟的回答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十颗,因为你们八颗脑袋也是我们的。”  八个年青人同时冷笑。  其中一个只有一只眼睛,左眼已瞎的年青人冷冷道:“你们没有,不但没有十颗脑袋,连一颗也没有。”  老尉迟大笑:“好!俺就把这个脑袋双手奉上,看你们能否把它捧掉。”  大笑声中,老尉迟已“双手捧上”。  但他捧上的并不是脑袋,而是一双有缺口的魔王斧。  (三)  虽然外面很冷,杀气更笼罩着整个空间,但郎如铁仍然若无其事的,躺在车厢里。  他知道阻拦马车前进的是什么人,也知道都是江湖上杰出的后起之秀。  但这八个人最“杰出”的地方,也是他们最无耻的地方。  他们号称“采花八杰”!  采花盗居然也以“八杰”为号,的确相当杰出。  他们自命风流。  但真正风流的人,绝不会对女人施暴的。  他们只是下流,绝非风流。  他们把自己的下流视为风流,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师父,也是个自命风流,其实却比下流还更下流九十八万倍的老王八。  但除了极少数的人之外,谁也不敢开罪这个八个“杰士”,更不敢开罪他们的师父。  但老尉迟和郎如铁都是那些少数人的─份子。  他们不怕“老王八”,更不怕什么采花八杰。  他们不但不怕,而且还要动手把这八个后起之秀宰掉。  不!  不是后起之秀,而是“后起之兽”,比野狗还更不如的衣冠禽兽。  掀开了车厢的布帘子,郎如铁第一眼看见的是漫天风雪。  看见这些风雪,他就想起了一张雪白的脸,和一蓬乌漆发亮的头发。  那是一张他想忘记,但却偏偏无法忘记的脸。  他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也在风雪之中。  她是一朵飘浮的彩云,也是一只遨翔四方的海鸥。  她也是一把无情的锁,把郎如铁的心一重一重的锁起。她把他锁在一个永远编织不完的梦里。  梦是甜的。  也是酸苦的。  但他现在什么滋味都不愿再尝,他只希望自己的脑海能剩下一片无穷无尽的空白。  空白虽然并不象征幸福,却也并不象征痛苦。  空白就是空白。  它就像是一杯清淡的水,无色无味无腥无臭也无香气的水。  清水象征的是清醒。  他必须要保持极度的清醒,来干一件应该进行的事。  大丈夫有所不为,亦有所必为。  他就是为“有所必为”这四个字来到这一个冰寒彻骨的地方的。  正如世间上许多大事一样,每当它发生之前,都一定会遭遇到不少困难,不少阻碍。  现在第一个阻碍已拦在马车之前。  采花八杰突然出现,使老尉迟不能顺利把马车驶到雪城。  但郎如铁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如果他此行会一帆风顺的话,那才是一件意外的事。  采花八杰都带着兵刃,其中包括两把簿如纸的缅刀,两支铁笔,两对子母追命环,还有两杆银枪。  郎如铁掀开车厢布帘第一眼看见的是漫天风雪,接着映入他眼帘的就是那两杆枪。  这两杆枪都是纯银铸造,光亮得就像是情人的眼睛。  但持枪的两人,他们的眼睛却绝对无情的。  无情的人,无情的枪。  在他们的眼睛中,只有肉欲,只有强权。  虽然他们还很年轻,但早在十年前便已懂事,但可惜的也就是他们实在太懂事了。  郎如铁叹了口气,脸上的神态忽然也变得比冰还冷,比这两个无情的人更无情。  他忽然推开了车厢的门,淡淡的道:“你们暂时别动手,我有几句话要说。”  老尉迟的斧头本已劈出,但郎如铁的说话刚响起,他的一对魔王斧就收住了势子。  采花八杰的目光,全都集中在郎如铁的脸上。  但郎如铁的目光,只盯在两个人的身上,那就是使用银枪的二人。  这两个人的年纪相差最多都不超过三岁,而且都同样高大、英俊。  谁都不能否认,他们都是美男子。  他们不但英俊,而且傲气逼人,在采花八杰之中,他们可算是出类拨萃的领导者。  但郎如铁从马车走出来的时候,脸色变得最快的也是他们。  他们的神态变得十分不自然,就好像是两只花豹,突然遇见一条比他们更美丽,更好看的猛虎。  郎如铁的衣着很随便,全身上下没有半点着意修饰过的痕迹。  他的神色好像很柔和,但他眼睛所透射出来的光芒,却比银枪的枪尖还尖锐。  郎如铁的腰间也斜插着一杆枪。  这一杆枪现在只有两尺长,看来不象是枪,却像一根铁棍子。  他的视线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手持银枪的两人。  风雪一度缓和,现在又再回复了狂风暴雪的情景。  郎如铁逆风而立,一身白衣被吹得猎猎作响。  他突然问那两个手持银枪的年青人:“两位可认识花怜怜?”  两人点头,同时冷笑。  郎如铁的神情突然变得很严肃:“花怜怜的未婚夫乔仑,他用的武器好像是一对银枪。”  两人又点头。  郎如铁的眉心猛然一聚,目光更冰冷:“你们手中的银枪,好像就是乔仑爱逾性命的亮银七煞枪?”  两人第三次点头,但却是始终一言不发。  郎如铁忽然闭上了眼睛,慢慢的道:“花怜怜是江南百花山庄唯一没有被你们杀掉的女人,她是漏网之鱼。”  左边一人冷冷一笑,终于道:“花老儿不知死活,竟然刺瞎了咱们六弟的一只眼睛,咱们若不血洗百花庄,又怎能洗清耻辱?”  郎如铁冷冷一笑道:“但乔仑又有何罪?”  右边一人道:“他是花怜怜的未婚夫,这已是死罪。”  郎如铁忽然叹了口气:“可惜你们没有弄清楚一件事:乔仑不但是个受人尊敬的谦谦君子,同时也是我的朋友。”  两人不再说话了。  因为他们知道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郎如铁冷冷的道:“我现在只想问一问你们的名字。”  “所为何事?”  “立碑,为你们二人立碑。”  “好!只要你能杀得了咱们二人,就算把名字告诉给你又何妨?”  “请说。”  左边一人道:“伍无岸。”  右边一人道:“白一霜。”  他们把自己名字说出来的时候,脸上的神色还是很骄傲。  他们要世上所有人都知道,英雄枪郎如铁就是死在他们枪下的。  同时,他们并没有忘记。  郎如铁脑袋的价值是白银五万两。  (四)  无论对谁来说,五万两绝不能算是一个小数目。  伍无岸和白一霜在三个月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在一个武功极高的富孀身上,骗走了一张藏宝图。  但结果每人只分得五百两银子。他们当然很失望。  但这一次,如果他们把郎如铁杀死。  他们所得的酬劳,将会是五万两。  想到这里,两张骄傲的脸孔都已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白一霜知道自己的枪法比伍无岸更快、更狠、也更准,所以第一个出手的并不是白一霜,而是伍无岸!  伍无岸的枪已如毒蛇般刺出!  白一霜冷静的站在一旁。  只要郎如铁露任何破绽,他就会乘虚而入。  伍无岸的枪法如何,白一霜当然清楚不过。  他认为伍无岸就算伤不了郎如铁,最少也可以把郎如铁逼出一些破绽。  白一霜一向认为自己善观气色,也懂得怎样把握机会。  只要有机会,那怕是白驹过隙那般短暂的时间,他也有绝对的信心把机会牢牢掌握。  这是他的优点。  他自以为是的优点。  伍无岸一枪刺出,连风雪都好像被这一枪的威力所凝结。  枪尖笔直疾刺郎如铁的咽喉。  郎如铁仿如不见。  枪尖几乎已触及他颈际的皮肤。  伍无岸的枪果然来得很快。  忽然间,“飒”的一声异响,枪光闪动,郎如铁站立着的姿势改变了。  他仍然站在原处,甚至连眼色都没有变过。  但他腰已挪,身已动,一直斜插在腰间的英雄枪也已出手。  伍无岸没有吃惊。  吃惊的是白一霜。  伍无岸没有吃惊,是因为郎如铁的枪来得太快,一枪就能穿过他的咽喉。  伍无岸几乎是在一眨眼的时间内就断气毕命的。  他死得太快、太突然。  所以他脸上没有半点吃惊的神色,死人是永远不会吃惊的。  风雪没有被凝结。  凝结的是白一霜的眼睛。  当他的眼睛恢复了正常转动的时候,郎如铁的枪又已斜插在腰间。  世上不少名刀宝剑,杀人不见血。  英雄枪也不见血。  血只染在敌人的咽喉上,英雄枪从不染血。  白一霜刚才还是信心十足的站在雪地上。  但现在他却觉得自己站着的地方并非雪地,而是大漠里可以把整个骆驼队吞噬的浮沙。  郎如铁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他问白一霜:“你是否已找到了破绽?”  白一霜的脸比梅花上的积雪还白。  他突然把手中的银枪插在冰雪上。  他脸上的傲气,已经完全消失,就像一个十年窗下苦读,但是结果却在科场屡试落第的落拓书生。  他在枪法上的苦练,又何止十载而已。他忽然发觉,自己的枪法是白练了。  郎如铁也是个练枪的人。  他在一杆枪所下的苦功,当然绝不比白一霜为少。  英雄重英雄,郎如铁了解白一霜的心境。  虽然白一霜不是英雄,也许是个枭雄,甚至可能是个狗熊,但郎如铁仍然很了解他。  白一霜深深的抽了口气。  他对郎如铁道:“我不配用枪,无论是金枪银枪铁枪木枪都不配用。”  郎如铁盯着他,目光虽然还是冷冷的,但杀气却已消散了一大半。  “你还未曾与在下交手,就已甘心认输,足证你还不是顽冥不灵,无可救药之辈。”  白一霜道:“郎大侠如欲宰我而甘心,就请马上出手。”  郎如铁道:“你不后悔?”  白一霜道:“小弟满手血腥,本就该死,像小弟这种人,多留一个在世上,对天下苍生必然有害无益。”  郎如铁并不觉得他的说话很奇怪。  知耻近乎勇,如果今天放他一条生路,这个姓白的年青人也许会醒悟前非……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赶尽杀绝?  郎如铁长长的叹了口气,挥手道:“你们走吧,今天我本来就不想杀人……”  白一霜道:“乔仑的仇恨,难道你已忘记?”  郎如铁的脸色一变。  但他仍然没有改变主意:“只要几位愿意改过前非,郎某未必就会坚持冤冤相报这种做法。”  白一霜脸上的肌肉一阵跳动。  他沉默了很久,突然道:“郎大侠既不屑杀白某这种无耻之徒,小弟唯有自栽以谢天下。”  他已下了决心,右腕一翻,亮出一把八寸长的银匕首,霍一声就向自己的颈上抹去。  他的动作很快,连老尉迟的神色都为之一变。  郎如铁急道:“白兄且慢。”  白一霜的银匕首毒势极快,但郎如铁的身手也绝对不慢。  人影翻飞,郎如铁的左手如闪电般向白一霜的右手腕抓去。  他这一抓很准,已算准了白一霜右腕部位必到之处是在什么地方。  他这一抓绝不能落空,否则白一霜的性命就完了。  可是,他抓空了。  郎如铁算得很准。  但算得更准的却是白一霜,他已算准郎如铁一定会出手救自己,而且更早已料到郎如铁的出手的方位。  就在这一刹那间,白一霜的嘴角间竟露出了一丝残酷的微笑。  郎如铁这一抓落空,是因为白一霜根本就不是自栽。  他只是在引诱郎如铁。  欺骗郎如铁。  白一霜虽然很年轻,但已不愧是一个厉害的人物。  他弃枪不用,是因为他看出郎如铁的枪法,绝非浪得虚名。  连伍无岸也不是他的敌手,那么自己的胜算恐怕也不会高。  五万两银子虽好,但性命毕竟还是宝贵得多。  白一霜虽然骄傲,但到了这种决定性的关节上,他可不愿逞英雄。  他之不逞英雄,因为他本来不是英雄。  他不配。  由发尖以至脚跟,他没有一寸地方像英雄,英雄是绝不会如此卑鄙无耻的。  当郎如铁的身子向他欺近,一手抓向他右腕的时候,他的右腕上的银匕首,却改变了相反的方向,直刺郎如铁的心脏。  银光一闪。  郎如铁倒下。  风更急。  雪更漫。  白一霜那一丝残酷的微笑仍然挂在他的脸上。  他已发出了最得意,也最无耻的一击了。  采花八杰其余六人脸上都发出了光,他们的神色都很兴奋。  郎如铁毕竟是人,而不是个永远不倒的神。  他相信了白一霜,所以,他倒下去了。  可是,他们的兴奋并没有维持得太久,白一霜残酷的微笑也突然僵硬。  他的嘴角沁出了血。  但流血更多的地方并不是嘴,而是他的小腹。  ──郎如铁虽然倒下,但白一霜的匕首并未刺中他的心脏。  他不是神,但他还未面临到“倒下去”的时候。  真正倒下去的是白一霜,英雄枪忽然就像奇迹般穿过他的小腹,穿过他的肠脏。  他倒下。  郎如铁又缓缓站起,用一种森冷的目光盯着白一霜。  “你的戏做得不错,可惜谈到演戏,我也是个大行家。”  白一霜的脸已扭曲。  他最后两句说话是,“你杀了我,你一定会后悔的……”  郎如铁没有后悔。  他并不是个自言永不后悔的那种人,但杀白一霜这种无耻之徒,就算他一天之内杀九百个也绝不会后悔。  (五)  老尉迟的魔王斧又再挥舞。  但采花八杰余下来的六人却已无心恋战。  他们怕的也许并不是老尉迟,而是郎如铁。  但老尉迟的一对魔王斧又岂是容易对付?  唯一死缠烂拚的,还是那个瞎了一只眼睛的老六,  但老尉迟在五招之内,就已把他的脑袋霍声砍下。  银白的雪地已染满鲜血。  余下五人更是无心恋战,终于弃甲曳兵,溜之大吉。  老尉迟没有追赶。  他知道郎如铁渴望见到的并不是血,而是芬香馥郁的酒。  血在路上,但酒却在城中。  他们当然不会逗留在这里,马车很快就直向雪城驶去。  雪城还是雪城,并没有任何的改变。  这里的气候虽然严寒,但这个城市的人情味却令人有暖烘烘的感觉。  马车刚驶进城内,立刻就有人殷勤招呼。  大献殷勤的是一间客栈的小二侯汤圆。侯汤圆并不是一个浑号,这个人的确姓侯,名字就叫汤圆。  侯汤圆乖巧伶俐,虽然个子瘦小一点,但做事绝不马虎,是一个工作勤快的好伙计。  老尉迟认识他,他也认识老尉迟。  但老尉迟对他的印象并不怎样好,就正如他对老尉迟的印象亦欠佳的情况一样的。  但侯汤圆却很欢迎郎如铁。  原因很简单:五年前郎如铁来到雪城的时候,是在雪城客栈下店的,当时伺侯郎如铁的人,正是这个二十来岁的小伙计──侯汤圆。  当郎如铁离开雪城的时候,他给侯汤圆的赏钱,直到现在他还未曾完全花掉。  可以说,郎如铁是一个大手笔的阔客。这种阔客,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最受欢迎。  虽然雪城客栈绝不能与京师城内的翠香园相比。  但这里的房间修饰也相当富丽堂皇,尤其是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更是长途跋涉后最理想的休憩之所。  郎如铁也许并不太懒,但他也和许多正常的人一样,喜欢舒适,喜欢享受。  也许他曾经吃过苦,而且吃的苦头也太多,所以,当有机会舒适享受的时候,他都不会轻易放过。  侯汤圆把他带到雪城客栈的天字第二号房,侍候之殷勤,令到老尉迟看得很不顺眼。  他是个爽快的人。  他不喜欢故弄玄虚,也不喜欢看见别人鬼鬼祟祟的。  虽然他知道侯汤圆只不过是个小角色,但他绝对没有忽视任何出现在郎如铁身边的人。  他知道郎如铁的仇家并不少,不少杀手乔装小伙计、小贩甚至是残废者,目的只是想接近郎如铁,然后出其不意地向他骤施毒手。  虽然一直以来,输掉一条性命的都是那些杀手,但老尉迟却不能不小心防范。  郎如铁是他恩公的唯一血脉,他绝不能让郎如铁发生任何的意外。  郎如铁却已舒舒服服的躺在那张大床之上。  他整个人轻飘飘的,仿佛躺着的不是大床,而是虚无飘渺的云堆。  侯汤圆满脸笑容,对郎如铁道:“两位是一并住在这间房子,还是……”  他的说话还未说完,老尉迟已截然道:“俺不喜欢睡这些床。”  侯汤圆微微一怔:“难道你喜欢睡又冷又硬的木板床?”  老尉迟冷笑道:“俺不必租房,俺睡在马车上。”  侯汤圆没有反对。  就算这个老人要睡在茅房里,他都绝不会反对。  他献殷勤的对象并不是老尉迟,而是郎如铁。  郎如铁虽然并不是出身名门世家的弟子,也不是风流豪阔的花花大少。  但他有一个好处,就是出手豪爽,在这一方面来说,他绝不会比任何富家子弟输亏。  虽然很多时候,他也会穷得要命,但他总有法子可以让自己在短时间内,由穷措大变成一个大富翁。  但他看来既不像穷措大,也不像个富翁。  他只像个游侠,又像个相貌堂堂的大贼。  他的确是游侠,同时又是个大贼。  而且是贼中贼!  侯汤圆的招呼真妥当。  正当他想离开房子的时候,突然就有一只宽大粗糟的手掌,挡住了他的视线。  侯汤圆的脸色变了变。  他本能的把脸孔向侧一移,但这只手掌也跟随着他的脸孔移动。  “你站着,别摇头幌脑,否则俺就一掌拍在你的狗脸上,包管你以后都不必再吃人间烟火。”  侯汤圆的脸立刻变成了猪肝色。  他已认出这是老尉迟的声音。  他平时不大瞧得起这个老头儿,但此刻不知怎的,竟然给对方几句说话就弄得脸色大变,真的不敢再动。  老尉迟终于把手掌收回,露出了一张杀气的脸。  “小伙子,你听着,俺虽然只不过是个车把式,但这种车把式世间还没有几个。”  候汤圆咽了口涎沫,频频点头:“……小的明白……”  “你明白就最好。”老尉迟冷冷的盯着他,一双眼腈像是刮骨削肉的刀,不停地在侯汤圆的脸上刮来刮去,“老老实实回答俺,是什么人指使你要咱们在这里住店的?”  侯汤圆不敢隐瞒,只好说:“是一个大爷“……”  “呸!”  老尉迟右手一翻,闪电般就在他的脸上连打两记热辣辣的耳光。  他这两记耳光并不志在伤害侯汤圆,而是要给他一个教训。  “说话别像一团烂饭的,什么一个大爷,俺也可以算是大爷,你有兴趣也可以自称大爷,究竟那厮姓什名谁?是什么来路?对咱们有什么企图?”  老尉迟的问话有如连珠炮发,只听得侯汤圆暗暗叫苦。  他正打算小心翼翼回答,天字第一号房的门突然打开,走出了一个人。  这人的身材不算太瘦削,但由于颧骨耸得实在太高,所以给人的印象又好像瘦瘦削削的,而且还隐约带着几分邪气。  老尉迟一看见这个人,立刻就叹了口气,对侯汤圆道:“这里已没有你的事,你走吧。”  侯汤圆如获大赦,一阵烟似的溜个无影无踪。  那人轻轻一咳,干笑道:“齐某并不是什么大爷,但你若喜欢叫我一声大爷,那也不妨。”  老尉迟目中发出了光,道:“五年不见,你还是干无本买卖的生意?”  那人摇摇头,道:“我若还死性不改,此刻又焉有胆量站在这里?”  一直躺在床上的郎如铁忽然笑了笑,道:“齐大爷既然已来到了雪城,相信一定会做个东道,事实上我也饿了。”  那人缓缓走进房中,道:“你想到雪梅楼吃爆鸡?”  郎如铁道:“要不是你派侯汤圆把咱们带到这里,我现在必然已在雪梅楼。”  那人叹了口气,道:“雪梅楼的酒菜虽然不错,但现在你万万去不得。”?  郎如铁“哦”一声,微笑道:“听齐大爷的口气,好像那里出现子甚什么厉害的老魔头,生怕郎某会吃专?”  那人又长长的叹了口气,道:“齐某昔年凭一刀一镖,干了十六年无本买卖的生意,若不是败在你的手中,恐怕现在还是一个江湖大盗。”  郎如铁道:“做江湖大盗本来也没有甚么不好,只不过,碰上了郎某这种人是难免倒霉一些而已。”  那人苦笑一声,道:“齐某败的心服,咱们既有赌约在先,齐某自当遵守诺言,绝不反悔。”  郎如铁淡淡笑道:“但你的开支并不少。”  那人道:“的确不少。”  郎如铁道:“这五年来你靠的是什么收入?”  那人回答:“开设镖局。”  郎如铁道:“生意情况如何?”  那人怪笑一声,道:“***淡出个鸟!齐某满门老幼没饿死,实在侥幸。”?  郎如铁道:“镖局生意没钱赚,岂不是非但没有收入,反而要赔老本?”  那人道:“不错。”  郎如铁道:“这五年来开销的钱,又从何而来?”  那人的神色忽然变得很严肃。  “我把自己租借给人,幸好租金很不错,足够一切开销。”  郎如铁霍然而立:“你把自己租借给谁?”  那人正色道:“是一个大爷……”  他说到这里,有意无意地瞧了老尉迟一眼。  他的意思再也明显不过。  刚才侯汤圆的也是这么一句话,结果却换来了两记火棘辣的耳光。  但这一次老尉迟没有动手,甚至连一点反应也没有。  郎如铁却叹了口气,道:“能够把你租用的人,自然绝非无名之辈,就算他今年只有三岁,也可称为大爷面无愧。”  那人脸上微微露出了得意之色。  他的后台势力并不小,否则他也不敢站在这里面对郎如铁。  他曾经是郎如铁的手下败将,那已是五年前的事。  这五年来,他朝夕不断苦练武功。而且还找到了一个势力庞大的老板作为自己的后盾。  他唯一付出的代价,就是出卖了自己。他以为是“租用”,其实却是出卖。  他已把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灵魂、自由,甚至满门老幼,都卖给了别人。  直到现在,他总算又有机会面对英雄枪,面对郎如铁,可惜有一件事是他永远想不到的。  郎如铁竟然一步步的走到他面前,双手如电般出击。  那人并非呆子,也绝非庸手。  他的武功,连他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但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突然清醒了。  他觉悟到自己的武功,不但不值得任何人佩服,而且简直就该让全世界的人,每人都打他两记耳光。  饭桶!饭桶!他自己在咒骂自己。  齐清流是全世界最饭桶的大饭桶!  (六)  窗外大雪纷飞。  这里是雪梅楼的观雪庭,也是雪梅楼最幽静、最华丽的一座厅院。  一个锦袍人,正在厅中翻阅宗卷。  案上中央摆放着的一份宗卷,正是齐清流身世和武功的一切来历──  齐清流,字天律,四十八岁。  籍贯:大冰原齐家村。  外号:大冰源之虎。  武功:独门百绝刀法、夺命虎头镖。  此人原为北五省四大盗之一,自五年前败在郎如铁手下,迄今并无犯案纪录。  北五省四大盗若是饭桶,他们就决不会成为北五省四大盗。  锦袍人当然很清楚齐清流的实力。  因为他就是齐清流的后盾。  这人的年纪并不老,最少比齐清流还年轻十岁。  他的眉毛很疏落,但两撇胡子却特别浓密,也长得比一般人特别长。  这两撇胡子若衬在别人的脸上,也许会很碍眼,但这人天生就有一种奇特的气质:壮严、不怒而威、显然是个惯于发号施令的领导者。  甚至这两撇特别浓、特别长的胡子,也变成了这人权威性的象征。  观雪庭中只有这个锦袍人,他的神态看来很安详。  安详得近乎阴沉。  他无疑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也只有这种人,才能驾御大冰源之虎。  窗外有雪,他似乎是在观雪庭中观赏雪景。  ──今天的雪,是肃杀的,也是冷酷无情的。  ──无论是谁在这种天气下被杀,他身上的血液都会很快凝固。&&&&&&&&&&&&&&&&&&&&&&&&&&&&&&&&  更’多‘小’说,‘尽’在‘星’月‘书’吧‘!《英雄枪?美人血》最新章节第 一 章 谁是英雄由星月书吧(www.XyShu8.com)整理上传
星|月|书|吧 x|y s h u 8 .com&&&&&&&&&&&&  风雪声中,忽然又传来了一阵混浊的咳嗽声。  咳嗽声来自远方,但锦袍人仍然能够听得很清楚。  他脸上的表情更冰冷。他忽然坐下,坐在那张摆满宗卷的案上。“方杀”。他在呼唤。  厅外立刻有一人应声而入。他叫方杀。  他的瞳孔相当大,但一双眼睛却是白多黑少,而且该白的地方又黄又浊,该黑的地方却是灰蒙蒙,就像是晒干了的死鱼一样。他以“杀”字为名,他的身上也的确带着一股无形的杀气。  他的人并不像一把刀,而是像一根铁棒。铁棒虽然不锋利,但可以把任何人的脑袋击成粉碎。  他的武器也是一根铁棒。这根铁棒看来平平无奇,但却是江湖上三大名棒之一的要命棒。  要命棒已要了多少个人的性命?别人也许不知道,但方杀知道。  他每杀一人,就例必用指甲在棒上圈画一个小圈子。  要命棒几乎无坚不摧,但方杀的指甲竟似比鱼肠剑还锋利,他在棒上留下的小圈子已达五十九个。杀五十九人并不能算是怎么一回事。  江湖上下不少心狠手辣的魔头,杀五十九人也许不必花上一顿饭的工夫。  近三百年来江湖上杀人最多要算霍十三刀了。  霍十三刀原本姓霍,排行十三。他的刀法凌厉之狠之快,令江湖上高手们相当吃惊,当他出道五年之后,江湖上的人却叫他霍十三刀。  十六年前,霍十三刀单刀独闯点苍山。一日之内,把点苍派的道士几乎杀得干干净净。点苍一战之后,霍十三刀也在江湖上消失了。有人说他在点苍山的恶战中也身受重伤,终于不治而死。与点苍一百多个道士搏杀,霍十三刀曾经受伤,那是事后传出来的。但是江湖上一流刀客的霍十三刀是否已真的死亡,却是一直为江湖上所猜测。  那一战,霉十三刀杀了一百三十九个点苍派道士,真是骇人之至。  有人说他是个冷血狂徒,有人说他是个疯子,还有人说他简直不是人。  但如果有人说他是个英雄,那么这人也必然是个冷血狂徒,是个疯子,而且简直不是人。  但世事的真象,世人又往往能够知道多少?  比起霍十三刀来说,方杀毕生只杀过五十九人,当然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目。  但你若知道这五十九人的名字,你的感觉就会完全不同。  要命棒并不是胡乱地去要任何一个人的性命的。  若不是在江湖上负有盛名的高手,方杀根本就不去杀。  他并非因仁慈之念而不杀,而是因为不屏出手而不杀。  对不屑出手的人他看也不看一眼。所以直到现在为止他只发现七个人还是值得他动手的。  这七个人都是江湖上盛负重名的高手,现在却也跟五十九个死在他要命棒下的鬼魂差不多了。  方杀站在锦袍人的身后,一动不动。  现在锦袍人请他和对手一起去吃猪屎,他也一样会奉陪到底的。  如果在房子里的大床上,他的主人正在和女人翻云覆雨的时候,他也紧跟着。  他象一只忠心的猎豹,静静的在房外潜伏着。  无论任何人,甚至只一只狗接近这幢房子,都一定会捧着半边溃烂的脑袋去见阎王。  这时候,混浊的咳嗽又再传到观雪庭中。  锦袍人的鼻子仿佛一动。  有些人的鼻子一动,他的神态就会变得很可爱。  尤其是女人。  有些人的鼻子一动,他的神态就会变得很可笑。  尤其是傻子。  但有些人鼻子一动,他的神态却会变得很可怕。  尤其是眼前这个锦袍人。  他并不可爱,也不可笑,他只会给人一种可怕的感觉。  方杀就站在他的背后。  他站立的姿势并不很端正,看来甚至很随便。  但他的神色,却比战场上等候决一死战的将士还更肃穆。  他的脸色简直就像是块石头。  一块又冰冷又坚硬的石头,就算你用凿子在上面重重敲一下,也未必会令到这块石头有任何的改变。  唯一能改变这张脸的人,就只有这个背负双手,静观窗外雪景的锦袍人。  锦袍人忽然说:“他来了。”  方杀却道:“他老了。”  锦袍人道:“你看见他?”  方杀道:“不是看见,是听见。  锦袍人道:“怎样听法?”  方杀道:“十六年前,我曾听过他的咳嗽声。”  锦袍人问道:“十六年后。又有何分别?”  方杀道:“他的咳嗽声老了。”  他的说话别人听来也许会不太明白,但锦袍人却很明白。  锦袍人沉默片刻,道:“他的人虽老,但宝刀未老。”  方杀道:“但愿如此。”  锦袍人目中忽然露出一丝淡淡笑意:“他若又老又颓,根本就不屑你出手。”  方杀并不否认。  他道:“我喜欢刺激,喜欢冒险,杀一个庸手不但不刺激,简直是活受罪。”  锦袍人道:“专杀庸手的人,只不过是屠户。”  方杀道:“我不是。”  锦袍人的目光仍注视远方的白雪:“你的确不是,否则你也不配站在这里。”  方杀的脸上突然露出感激之色:“我明白。”  锦袍人道:“能了解我的人并不多,就正如能了解你的人也绝少一样。”  方杀再重复那三个字:“我明白。”  锦袍人淡淡道:“你有信心杀他?”  方杀道:“七分。”  锦袍人很满意。他的目光忽然停留在方杀的脸上,然后缓缓的道:“昔年你与九翅飞鹏卜一劫之战,你有没有忘记?”  方杀道:“没有忘记。”  锦袍人道:“决战之前,你自信有几分把握?”  方杀道:“一分。”  锦袍人道:“那一战你本是九死一生的。”  方杀道:“不错。”  锦袍人道:“但结果如何?”  方杀道:“卜一劫的九翅大鹏神掌还未发出,就已死在要命棒下。”  锦袍人道:“你可知那一战的胜负关键?”  方杀道:“骄兵必败。”  那个锦袍人点头,道:“卜一劫自信有绝对把握可以制你于死命,所以,他现在已变成一堆枯骨。”  方杀闭口,他知道主人还有话会说下去。他没有料错。  锦袍人又淡淡的接道:“别轻视自己对手,别把自信变成骄傲,否则敌人就有机会把你的脸孔一脚一脚的踏碎。”  方杀道:“我不想。”  给敌人一脚一脚的踏碎脸孔,这种滋味当然没有人会愿意尝试。  方杀虽然喜欢冒险,喜欢刺激,但他毕竟还是个人。  也许他并不怕死,但不怕死并不等于想死。  同样地,想死的人也未必就是不怕死,也许他们更怕死,所以索性以死来逃避死亡与失败的威胁。  这并非“怪论”。  绝对不是。  这时候,混浊的咳嗽声已第三次传到观雪庭……  (二)  咳嗽声是从一匹青骡上的人所发出的。这人两鬓已灰白,脸色也很苍白的,就算他不咳嗽,也会给人一种满脸病容的感觉。  他着一袭笨重、残旧的棉袍。  他的腰变得像个驼子,虽然骡子还是精神奕奕,但坐在骡背上的他反而好像吃力万分。  他的年纪虽不太老,也不年轻,而且看来又像个痨病鬼。  他似乎应该找个大夫。  但他没有找大夫,却去找酒保。  他什么都不要,只要了十斤雪城一品香。  酒保的眼睛像猫鹰似的,在他身上刮来刮去。  满脸病容的人明白他的意思,便道:“十斤装的一坛酒要多少钱?”  酒保脸容一宽,勉强笑道:“每斤白银三两,十斤就是三十两。”  三两银子一斤酒,无论怎样,也不算便宜。但这酒确是佳酿,就算三百两银子一斤也有人舍得喝。  满脸病容的人沉吟半响,道:“不贵,不贵!”  酒保道:“再迟一个月,这种酒就要卖贵一倍,现在喝它,当真上算得很?”?  雪城一品香的销量越来越大,酒窖里的货也就渐渐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况之下,“调整售价”绝对是“明智之举”。  满脸病容的人伸手把一坛酒接过,拍开泥封,大大的喝了一口。  “不错,真还不错。”  他再喝一口,道:“这种酒就算卖三百两银子一斤也不算贵。”  酒保听得有点呆了。  但他随即省悟起,这人根本还未付酒钱。  他正待开声,满脸病容的人却道:“我没有钱,连一两银子都没有。”  酒保的眼睛立刻瞪大,他的表情也变得像只被气疯了的恶狗。  “你竟敢消遣祖宗爷爷?”  “岂敢。”  酒保的气焰更盛:“快付酒钱,否则老板怪罪下来,这可乖乖不得了。”  满脸病容的人道:“我虽然没有钱,但却可以挂账。“挂账?”酒保啐了一口,怒道:“挂谁的帐?”  满俭病容的人淡淡道:“挂在秦大官人的帐上,这笔帐他绝不会推卸的。”  听见了秦大官人这四个字,酒保的脸色突然就变了。  他的喉头仿佛打了个结,半晌才进出了几个字:“你是秦大官人的朋友?”  满脸病容的人摇头道:“不是。”  酒保的脸色更苍白:“阁下是秦大官人的……亲戚?”  满脸病容的人又摇头道:“他没有这种穷亲戚。”  酒保的神态又变了。  这一次他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非亲非故、请问阁下凭那一点要秦大官人替你付酒帐?”  满脸病容的人慢慢的喝了一大口酒,道:“我是来杀他的。”  虽然这人满脸病容,虽然他一点凶恶的样子也没有,但酒保的气焰忽然就像是遇上了一桶冰水般,刹那间被淋熄得一干二净。  秦大官人是什么人,他虽然不大清楚,但他早已听人说过,这个外表看来是个员外巨富的中年人,其实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整天跟随在他左右,手中老是提着一根铁棒的人,实在是个杀人如麻的第一流杀手。  这个酒保也曾练过几年武功。  但他的武功,只配去打孩子的屁股,根本就无法与这些江湖高手的任何一根指头相比。所以,他忽然就像猴子碰见虎似的,霍声躲得老远,足足半天不敢露脸。  雪城一品香不能算是太烈的酒。  但无论是谁一口气喝完这种酒,而又能保持着相当的清醒,那么他的酒量已足以令人为之侧目。  这个满脸病容的人喝完十斤雪城一品香之后、没有醉。  他不但没有醉,而且脸色反而好了一点。  他的眸子很明亮,很清醒。  他并非存心到此地买醉,也并非故意来自寻死路,他的的确确是为了杀人而来的。  他的腰间有刀。  这把刀并不好看。  不好看就是难看,这是一把很难看的刀。  刃柄锈迹斑斑,刀鞘更是残旧得有如乞丐背上的包袱。  他能杀人吗?  这把刀是什么刀?  观雪庭中,锦袍人瞧着方杀。  气氛是沉实的,有如一道千斤巨闸压在这厅院之内。  锦袍人突然道:“刚才我的说话,你都已明白?”  方杀道:“我明白”。  锦袍人道:“你现在还有多少分把握,可以击败对手?”  方杀连想都不想就回答:“七分。”  他没有因主人的一番说话而改变自己的看法。  他仍然还有七分的把握,可以击败对手。  锦袍人的目光闪动,忽然说出了一个字:“好!”  方杀毕竟还是方杀。  他的意志坚强,绝不会受别人的说话而动摇。  但是这一点,就已值得锦袍人说出一个“好”字。  方杀的确有七分握。  而且,他并没有轻视对手,更没有“未胜先骄”的毛病。  “未胜先骄”这种毛病可不小,这四个字是足以击倒世同上任何一个坚强的强人。  方杀出去了。  当他离开了观雪庭的时候,锦袍人又再回到案前坐下,目光凝注在那份宗卷之上。  他突然喃喃道:“齐清流若留不住郎如铁,方杀就有险……”  说到这里,他喝了一口茶。  茶很浓,但已冰冷如雪。  今天的天气甚冷。  冷得要命。  温暖的天气,要等到何日才再降临人间呢?  常言有道:“酒乃穿肠毒药!”  但此刻看来,酒非但不是毒药,而且还变成了治病的良方。  满脸病容的人又再喝第二坛酒。  这一坛酒也足足装满十斤,他也和先前一样,轻轻松松的就把它全部灌进肠胃里。  喝了二十斤酒之后,他整个人变了。  他的目光本来毫不明亮,呆滞而深沉,他的脸色苍白,几乎完全没有血色。  但现在。他的目光比刀还更锋利,他的脸色也变得红红润润,简直就是红光满面。  他的背不再佝偻,他的手也更稳定。  他已变成了另一个人?连咳嗽声也已停止。  当他喝第二坛酒的时候,方杀已站在他的面前不足十尺。  “好酒量。”方杀盯着他的脸。  “酒能医病,尤其是风湿。”  “你患的是风湿?”  “不是风湿,但却比风湿更风湿。”  方杀的目光更冷:“何谓‘比风湿更风湿’?这种词句我不懂。”  “你不必懂。”  “也许的确不必懂。”方杀缓缓道:“我只需知道两件事便已足够。”  “请说。”  方杀道:“第一件事,就是昔年大战点苍山的霍十三刀,正站在我的对面。”  “第二件事呢?”  方杀沉默了半晌,才一字宇韵说道:“今天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除此之外,已别无选择?”  “有!”方杀冷冷说道:“除非你把自己的双手都砍了下来,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可以”那人淡淡道:“但霍某也有一个条件,除非你先把自己阉掉。”  这两人就像是两根针。  两根针都同样尖锐,同样要命。  现在针锋已相对,原本暖烘烘的雪梅楼忽然冷了。  冷得要命。  这个骑骡而来,喝了二十斤雪城一晶香的人,竟然就是霍十三刀。  一日之内,连杀点芒派道士一百三十九人的霍十三刀!  (三)  霍十三刀并没有十三把刀,他只有一把。  从他十三岁开始练刀,一直到现在,他都只有一把刀,而且都是那一把。  这把刀已陪伴了他大半生。  他是刀客。  无论你认为他是个冷血狂徒也好,疯子也好,他是个刀客。  一个痴于刀的刀客,本来就是无情的人。  霍十三刀的师父没有看错人。  他是一个练刀好材料。  但他的师父在九泉之下,又是否知道霍十三刀曾在十三年前血洗点苍山呢?  如果他的师父知道,又会怎样?  如果“锈迹”就是兵器年老的象征,那么霍十三刀的刀确已老了。  刀在鞘内,刀柄已锈迹斑斑。  刀出鞘后,刀锋上的锈迹也和刀柄的情况不遑多让。  霍十三刀已亮刀。刀锋没有灿烂夺目的光华,只有锈迹。  方杀的眼色没有变,他的眼珠子仿佛已变成了两出死气沉沉的石球。  他忽然道:“这把刀不好。”  霍十三刀道:“有什么不好?”  方杀道:“这把刀已垂死。”  霍十三刀冷笑。  “这把刀已垂死。”这句说话就像“比风湿更风湿”同样令人有玄又之玄的感觉。  但霍十三刀懂。  ──刀没有生命,它的一切力量都是由主人手上发动出来的。  ──刀不会垂死,但人会。  ──方杀已有把握令霍十三刀变成垂死的人,人垂死,刀也将没有生命,没有力量。  但霍十三刀也很懂另一点。  方杀虽有把握,但这把握并不是绝对的。  霍十三刀的刀也许“老”了,但他的人却仍然“宝刀未老。”  方杀为保护他的主人而战。  他觉得这一战是神圣的“远比少女的初夜还更神圣”。  他杀人当然不是第一次。  他已杀过五十九人。  霍十三刀是否将会成为第六十个?  决战已逼近眉睫,霍十三刀的刀已随时准备发出致命的一击。  但就在这个时候,方杀的脸上突然一阵抽搐,而且脸色苍白得可怕。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这种表情,难道他忽然感到害怕?  但方杀在江湖上身经大战无数,从来也没有惊惧过,也从来没有逃避过,他绝不是那种临阵退缩的人。  何况现在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最少已有七分胜算的把握。  他怎么可能会在这个时候露出这种表情?  难道他在故弄玄虚?  但江湖上的人也知道,方杀杀人,根本就不必故弄玄虚,而他也不惯使用这种骗人的伎俩。  既不惯使用,也不屑使用。  连霍十三刀都不知道方杀为什么忽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但方杀很快又回复了冰冷如石像的脸孔。  他突然转身向雪梅楼的后院走去。  他临走的时候只说了两句话:“你可以站在这里等,也可以跟随着我。”  霍十三刀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考虑,没有犹豫,他马上回刀入鞘,跟着方杀走了出去。  他们一起去了什么地方?  没有人猜得出。  连霍十三刀也想不到,万万想不到。  方杀居然带十三刀去了茅房……  在雪城客栈里?齐清流恨不得地上有一个洞,可以给他连头带屁股─起钻了进去。  老尉迟打了候汤圆的两记耳光。  但想不到齐清流也同样地挨了两记耳光,这两记耳光是郎如铁走到他面前,清脆玲珑地掴上去的。  齐清流居然没有还手。  他自五年前一败之后?刻意磨砺武功,以为可以再与郎如铁争一日之长短,但这两记耳光打下来?齐清流清醒了。  他的武功与郎如铁相比?距离竟远在他意料之外。  郎如铁冷冷的看着他?忽然道:“五年前我本该杀了你。”  齐清流额上冷汗如酱,身子竟然忍不住开始颤抖。  他的目中已无光采,刚才意气风发的表情也不知道被丢到什么地方去。  郎如铁冷冷接道:“我不杀你并不是为了你,像你这种人,本就该死。”  齐清流芒然道:“你现在不妨杀了我吧。”  郎如铁的声音更冷酷:“齐敬先是你的伯父,也是我最尊敬的剑客。”  齐清流吃了一惊,道:“你认识三伯父?”  郎如铁忽然沉声音叹了口气,道:“齐老侠有如闲云野鹤,终年遨游四方,郎某能与他结为八拜之交,实在是天意,也实在是一种缘份……”  齐清流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但他的脸上却露出了狐疑之色。  显然,这件事令他大感意外,也令他难以置信。  郎如铁也不去解释何以会与齐敬先成为结拜兄弟、这种事解释出来也未必会有人相信。  齐敬先已年逾七旬,早在五十年前便已凭掌中一剑名动江湖,昔年战九狼山、扫荡祁连十八魔寨、一剑战平武当七剑的事迹,至今仍为武林中人津津乐道。  在中原武林,如果有未曾听过铁剑战神齐敬先这七个字的人,恐怕就只有一出生就已失聪的聋子。  像齐敬先这种孤傲不群,超然脱俗的剑客,居然会和郎如铁成为八拜之交,这种事实在太令人吃惊了,也太令人难以置信。  幸好郎如铁也不需要别人相信,他与齐敬先金兰结义,是他们二人之间的事,别人知道与否,相信与否,却又何妨?  齐清流本不相信,也不愿相信,但他最后还是不能不相信。  郎如铁不但打了他两记耳光,同时更出手废了他的武功。  每一个江湖人都重视自己的武功,珍惜自己的武功,这种道理就和女人珍惜自己美丽的容貌一样。  被毁容是一件痛苦的事。  武功被废也同样痛苦,也许更痛苦。  美丽的容貌是天生的,但高深的武功却必须经过长年累月艰苦的磨练,才能一点一滴地积聚起来。  无论是谁,当他知道有人要废掉自己的武功,都必定会反抗、挣扎。  但齐清流没有。  他的武功已被废除,令他惊诧,恐惧,甚至有一种已接近死亡的感觉,但他没有反抗,也没有挣扎。  他知道任何的反抗和挣扎,都是多余的。  齐清流已经看出郎如铁废掉自己武功的手法,正是他的三伯父──齐敬先的独门绝学“天罡散功手”。  天罡散功手只有一招。  这一招永不杀敌,但无论是谁挨子这一招,他的武功就得永远与自己告别。  天罡散功手并非天下无敌,就连齐敬先都坦白承认,世间上最少有二十人可化解这一招“天罡散手功”。  可惜,齐清流并不是这二十个人其中之一。  他若是这些人的其中一份子,也绝不会给郎如铁脸对脸的赏了两个耳括子。  齐清流只觉得自己体内的真气,忽然就像皮球被刺穿了一个破洞,正在源源不断向外奔流,倾泻。  在这片刻间,他仿佛已苍老了十年。  郎如铁干咳一声,他的脸色也有点青白。  齐清流知道那是什么缘故。  ──天罡散功手不但能废掉别人的武功,也能令到施用者的本身虚耗大量的内力。  老尉迟叹息一声,对郎如铁道:“你该杀了他的。”  郎如铁又咳嗽两声,才淡淡的道:“他没有了武功,还可以活下去,秦帮主对于这种连野狗都不如的人,决不会花费气力去杀他。”  老尉迟冷冷一笑,对齐清流道:“你可以滚了。”  齐清流脸如土色,忽然像一具僵尸似的走了出去。  他也并不是走出去,而是真的像僵尸复活、一蹦一跳的跳了出去。  郎如铁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个号称大冰源之虎的剧盗,竟然受不起这一次的打击,有点疯了。  郎如铁既不杀他,当然也不希望他的神智会失常。  但世事难料,人更难料。  齐清流真的疯了。  他一蹦二跳的跳出去,口中却喃喃自语:“我可以滚了……我可以滚了……”  “嘻嘻!我可以滚了……”  外面的风雪迎面向他袭来,但他彷似浑然不觉。  他知道的只有一件事:  ──他可以滚了……  (四)  齐清流留不住郎如铁。  郎如铁还是要到雪梅楼,老尉迟当然也在他的左右。  但是他们还未曾踏足出外,就已经给五个僧人拦住了去路。  “阿弥陀佛,两位檀主请留步。”中央的一个僧人,他的声膏很低沉,令人听来有点恹恹欲睡的感觉。  这五个僧人的年纪都不算老,就以中央这个僧人来说,他的年纪看来最大,但也绝不会超过五十岁。  郎如铁认识不少和尚。  但当然也有更多更多的和尚是他不认识的。  这五个和尚他不认识。  但他们却知道郎如铁姓郎。  “郎檀主远道而来,敝寺方丈已准备了斋莱迎大驾,为两位接风。”  说话的词句很客气。  郎如铁没有出声。  代为回答的是老尉迟,他冷冷地道:“俺不吃素菜,少爷也不吃,你们是什么寺的僧人,尽管说出来。”  老尉迟说话永远不兜圈子,爽直而不善于词令技巧,连声音也是硬绷绷的,说一就一,说二就二。  中央为首的僧人冷声道:“贫僧法号吃人。”  老尉迟并没有给“吃人”这两个字吓了一跳。  他反而脸容一宽,道:“原来是大吃四方的吃人大师,听说两个月前你把六王爷麾下的十大高手吃掉一声。”  吃人大师淡淡道:“就算是皇帝老子的十大高手,贫僧一样敢吃,只不过他们的头太大,而贫僧的嘴巴太细小了。”  郎如铁忽然叹了一口气,道:“在下久闻大吃四方寺六大奇僧个个本领不凡,今日看来果然不假。”  吃人大师道:“敝寺方丈已在寺中恭侯,郎檀樾还请赏脸则个。”  郎如铁道:“寺在何方。”  吃人大师道:“寺在四方。”  郎如铁道:“何谓寺在四方?”  吃人大师道:“人在寺在,人到寺亦到。”  老尉迟听得有点啼笑皆非,大吃四方寺原来根本就并不存在。  常言有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但是,这大吃四方寺根本就只是空中楼阁,倒是这几个怪和尚,他们手底下的本领却是不比寻常。  郎如铁想了一想,道:“方丈大师一番盛意,在下本不该拒绝,但在下心中有个感觉,雪梅楼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似的呢。”  吃人大师一怔。  “郎檀樾何以有此感觉?”  郎如铁说道:“齐清流想把我留在雪城客栈,而大师等又想把在下引到另一个地方,你们都似乎不希望我在雪梅楼中出现。”  吃人大师叹道:“如此郎檀樾末免是太多疑了。”  郎如铁道:“大师等的邀请,在下就算要去,也要稍为押后片刻。”  吃人大师道:“你要先到雪梅楼?”  郎如铁道:“不错。”  吃人大师道:“郎檀樾若坚持己见,恐怕将会大大的吃亏。”  郎如铁笑了。  “难道我不去吃素菜,就得变成吃亏了!”  吃人大师道:“雪梅楼并不是个值得逗留的地方,常言有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郎如铁道:“我这个人什么都像,就是不像君子,诸位大师请恕失陪了。”  “失陪了”三个字还在空中。他的人已如飞鸟般远掠到十丈开外。  吃人大师吸了口气,道:“好俊的轻功,但鹿子跑得虽快结果也难免落入狮虎豺狼的爪牙下,成为果腹之品。”  老尉迟没有急急追上去,他忽然“呸”一声,就对吃人大师大声道:“别再胡说八道,否则俺把你的脑袋砍下来拿去喂狗。”  他的说话并不怎样客气。  但吃人大师没有生气。  他虽然吃人,但并不是见人就吃。  尤其是老尉迟这种老骨头,他绝对不吃。  他是不想吃?  还是根本吃不下?  郎如铁走了。  老尉迟也一步一步的赶上去。  这五个僧人也面面相觑,彼此的脸上都出现无可奈何的神色。  他们的方丈师兄就是江湖上三大奇僧之一的吃苦大师。  (五)  雪梅楼的茅房,并不如想像中的臭气熏天。  这座茅房非但不臭,而且还芳香扑鼻,气味清爽怡神。  谁都不知道这座茅房为什么会“香”起来。  但方杀知道。  ──他知道自己的主人若要使茅房不臭,实在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  他走进了茅房,霍十三刀也跟着他进了去。  茅房的面积不太大,但就算再挤七八个人进去也绝不成问题。  但问题是:方杀带霍十三刀到茅房里,究竟有什么目的呢?难道他们竟然选择茅房作为决斗的地方?  倘真如此,这种决斗也未免太稀奇一点了。  茅房的门紧紧关闭。  这是个闷葫芦,谁也不知道闷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郎如铁还未到雪梅楼,他就已知道霍十三刀已在这间酒家中,而且还遇上了可怕的方杀。  这件事并不是他猜出来,而是八腿猫告诉他的。  八腿猫并不是猫。  他是个人。  但他也没有八条腿,甚至连三条也没有。  他也和任何人一样,只有两条腿。  但这两条腿,奔跑起来的时候,普通人就算真的有八条腿,也绝对无法追赶得上。  八腿猫在八岁的时侯,就已不断的苦练轻功。  别的功夫他并不怎样出色,但光是他这一身出神入化的轻功,就足以令人看得为之发楞。  很少人能比八腿猫跑得更快,甚至连当代武林素以轻功著名的飞燕教主孙碧燕,她的飞燕十八步也无法压倒八腿猫。  三年前,八腿猫在江南大懒酒庄门外,碰见了一个醉汉。  当时八腿猫也有七八分酒意,两个醉汉相逢,不知如何居然就打睹起来。  他们本欲打赌能喝得更多,但大懒酒庄的掌柜却已在这个时候宣布打烊。  大懒酒庄的老板极懒,掌柜先生更懒,伙计也是一样,一经宣布打烊,就算你拾一箱金子来买一坛酒,恐怕也会吃其闭门羹。  他们喝酒打赌不成,醉汉居然提议打赌一百两金子,比赛看谁跑得快。  八腿猫面有难色。  他紧皱双眉,向醉汉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又一遍,道:“这怎么行?看样子你一定会比我跑得怏……”  他口里说:“这怎么行”,其实却是正中下怀,他八腿猫别的看家本领就是这个“跑”字,这个醉汉竟然在这地方面与老子比划比划……  哈哈!  这倒是一件笑掉大牙的好事!  别说一百两金子,就算赌一万两却又何妨?  八腿猫有一万两金子吗?  没有。  他不但没有一万两,就连一百两也没有。  但他还是跟这个醉汉赌了。  他当然赌,因为他有绝对的把握,可以比这个醉汉跑得更快十倍。  他们议定的起点是大懒酒庄,而终点则是距离酒庄五里外的风凉亭下。  八腿猫有意哄一哄这个醉汉,一开始的时候就故意比对方跑得更慢。  醉汉已醉,连跑起来的时候也是一摇一幌的,若说他能比八腿猫跑得更快,那简直就是奇迹。  八腿猫从来都不相信奇迹这一回事,也许他这个人几乎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奇迹出现罢。  一百两金子虽不算多,但总比连一两碎银也没有好千百倍。  他们一直跑了三里,八腿猫还是遥遥落后。  醉汉回头一望,哈哈一笑,腿上的劲力又加了几分。  他开始跑得更快。  八腿猫心中暗暗好笑,心中忖道:“妈的,鹅行鸭步也来与本猫爷比划,且让你瞧瞧八腿猫的神猫步法,保管你瞧傻半边脑袋。”  他的神猫步法独步天下,能跟得住他的人到现在好像还没有出世。  “猫步”一经施展,果然不同凡响。  八腿猫就象猫抓老鼠似的,直向醉汉方面窜去。  他跑得好快。  快得难以形容,难以想象。  可是,怪事来了。  八腿猫的神猫步法走势如风,醉汉仍然“鹅行鸭步’也似的在前面摇摇幌幌,可是摇摇幌幌的醉汉始终在领先地位,去势如风的八腿猫,竟然无法平扳败局。  八腿猫的脸青了。  “猫爷的姑奶奶,这究竟是个人还是个鬼?”  他一面暗自嘀咕,一面再发劲穷追。  他终于追到了醉汉。  但那时候醉汉早已懒洋洋的躺在风凉亭下,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醉汉第一句说话就已让八腿猫的脸红了半天,他微笑着拱手道:“承蒙兄台让步三里,否则胜负之数还是未知之数。”  八腿猫无话可说。  醉汉接着伸手又道:“拿来。”  八腿猫脸色发白,道:“拿……拿什么来?”  醉汉道:“当然是金子,数目是一百两。”  八腿猫叹了口气,道:“朋友,你看小弟这副长相,象是会有一百两金子的人吗?”  醉汉的脸色变了。  “你想赖帐?”  八腿猫苦笑道:“我并不是赖,常言有道,愿赌就服输,但小弟目前手头上的确没有这许多金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咱们将来还有碰头的机会,那时候小弟一定设法把这笔赌帐连本带息一起奉上,咳咳……小弟告辞啦。”  八腿猫说走就走,而且速度比兔子逃命的时候还快。  但他仍然跑不掉。  醉汉不但在赌博上赢了他,同时在追债的手段上,也令八腿猫为之大开眼界。  醉汉竟然伸手拉住了他的左腿,然后又在八腿猫的腰间拔出一把轻巧的小刀,作势就要砍在他的足躁之上。  八腿猫想挣扎。  但醉汉一出手,早就已把他的六个穴道完全制住,就算醉汉要把他全身上的肉一块块切下来,他也是无可奈何的。  那一次险些吓死了八腿猫。  他从来都汉有碰上过这么要命的人,这么要命的事。  八腿猫全身上下唯一还能动的地方,就只有一张嘴巴。  他急急道:“别剁下去,这样会弄疼小弟的。”  醉汉盯了他一眼,冷哼道:“你疼,但我不疼,还是把它剁下来,就算是一百两金子罢。”  八腿猫忙道:“请恕小弟有眼无珠,这笔赌债,小弟一定如数奉上……”  醉汉道:“可惜你现在没有钱,你的说话又与放屁何异?”  八腿猫道:“只要你给小弟一个时辰,小弟就可以想办法借回一百两金子来还债。”  醉汉摇头道:“现在一百两金子不行了。”  八腿猫深深的吸了口气,道:“再加一成,一百一十两怎样?”  醉汉仍然摇头。  八腿猫倒抽一口冷气,道:“你想要多少?”  醉汉道:“一万两金子。”  八腿猫呆住了。  “一万两金子?”  “不错,少一两我就割下你一两肉,决不开玩笑。”  八腿猫差点没有昏掉。  这天怎么如此倒霉,竟然碰上这么一个大瘟神。  醉汉冷冷一笑,忽然道:“鲁西大旱灾,你知不知道?”  八腿猫回答道:“这件事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小弟并不聋也不瞎,当然也知道。”  醉汉脸色稍变,道:“你既然知道,那就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八腿猫眼珠子骨碌地一转,半晌才恍然大悟道:“你想救灾?”  醉汉道:“行不行?”  八腿猫道:“这是好事,但那里去找一万两金子?”  醉汉道:“你大概还没有忘记屠员外罢?”  八腿猫悚然一惊:“你想打屠员外的主意?”  醉汉摇摇头,悠然道:“想打屠员外的主意的并不是我。”  八腿猫道:“不是你是谁?”  醉汉用尖刀在他的腿上轻轻一刮,道:“是你。”  “我?”八腿猫脸上的表情,就像是乌龟老鼠咬着了鼻子。  他嚷了起来,道:“小弟怎么会去打屠员外的主意?我……”  醉汉立刻截断了他的说话:“你不是不想,而是不敢,你不敢去打屠员外的主意,是因为屠家庄的藏宝楼,最近又重金礼聘三个护院武师,他们就是昔年几乎把你活活打死的扬州三妖,我说的对不对?”  八腿猫吸了口气。  他无法否认这是事实,看来这个醉汉不仅轻功比自己高明,而且对自己的底细也知道得相当清楚。  醉汉虽然满身酒臭,但他的说话却比宰相见皇帝老子还更清醒百倍。  他接着说道:“屠员外现在最少也有好几万两金子存在藏宝楼中,虽然此人并非大奸大恶,但他以前却是个赌场上的骗子,不少人给他弄得身败名裂,现在咱们去他刮一万八千,也绝不是过份的事。”  八腿猫迭声叫好,道:“不过份,一点也不过份。”  醉汉接着道:“至于扬州三妖,他们在扬州安份守己,从不犯法,但一离开扬州,就杀人越货,无恶不作,这种人实在该杀。”  八腿猫叹了一口气道:“但该杀的人,偏偏不容易杀,反而不该杀的人,往往都给该杀的人杀掉。”  醉汉笑道:“你看我这种人是否也该杀?”  八腿猫一呆,半响才陪笑道:“阁下虽然难惹一点,但并不该杀。”  醉汉朗声一笑,突然把手中的尖刀向他腰间刺去。  八腿猫凛然一惊,以为这一次变成“自己该杀”了。  但他没有死,也没有受伤。  醉汉本来就不是志在伤害他,面是把刀还给八腿猫。  只见尖刀不偏不倚的,正插在八腿猫腰间的布带上。  但这一来可险些吓坏八腿猫了。  八腿猫惊魂未定,醉汉又伸手拍开了他的穴道。  “扬州三妖在三日之后就完蛋大吉,你可以在三天后动手。”  “偷一万两金子?”  “不必偷金子?”  “不必偷金子,太累赘。”  “不偷金子偷什么?”  “七色玉凤凰。”  “七色玉凤凰?”八腿猫的眼睛立刻瞪大:“那是无价之宝。”  “不错,但这个无价之宝,现在已有价。”  “你找到了买主?”  “不错,价钱已谈妥,不多不少恰好是一万两黄金。”  八腿猫道:“换而言之,小弟只须把七色玉凤凰弄到手也就已等于盗去了屠员外的一万两黄金。”  醉汉道:“事实正是如此。”  八腿猫松了口气。  偷取七色玉凤凰,当然比偷取一万两黄金容易得多,最少,在搬运方面,也不必费太大的脑筋。  八腿猫对于醉汉怎样能够令到扬州三妖“完蛋大吉”却有怀疑。  醉汉微微一笑。  接着,他说道:“三日之后,就是初一,他们每逢初一与十五两日,必到窑子里胡天胡地,我可以令他们留在那里,永远都回不了屠家庄。”  八腿猫这回听得有点痴了。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痴痴地问醉汉道:“阁下高姓大名?”  “我姓郎,郎如铁。”  这个比八腿猫跑得更快的人,就是郎如铁!  (六)  三载时光,弹指即过。  八腿猫的“赌债”早巳还清。  他果然还足一万两金子,当然,这一万两都是来自屠员外的那支七色玉凤凰。  他一直都不敢打屠员外妁主意,就是为了扬州三妖。但郎如铁已在初一那天,把扬州三妖各赐一枪。  这件事直到现在还是教人无法忘记。  一万两金子救灾的义举,由八腿猫找到了鲁西武林大豪,司徒富鸿代为发放。  事情进行得比想象中还顺利,自此之后,八腿猫也就交上了郎如铁这个朋友。  他们彼此之间都没有令对方失望,他们都值得对方信任也值得为自己拥有这么一个朋友而骄傲。  现在,他们又相逢了。  八腿猫意然也在雪城中,这倒令郎如铁有点意外。  八腿猫一看见了郎如铁,就告诉他霍十三刀已经在雪梅楼,而且,还跟随着方杀走进茅房了之内。  方杀何以有此一举?  八腿猫想来想去都想不出,这是什么道理。  郎如铁也想不出。  他们也没有冲进茅房,只是在茅房的门外等待。他们都知道霍十三刀是个老江湖,要他这个人上当,井非易事。  他们没有等候太久。  茅房的门终于打开,第一个走出来的人赫然正是霍十三刀。  他的脸上木无表情,他一走出茅房,他的目光立刻就停留在郎如铁的脸上。  郎如铁也看着他。  他们彼此从未谋面,但郎如铁已知道他就是霍十三刀。  这一点并不奇怪,八腿猫消息灵通,他早巳把这件事的大概对郎如铁说出。  但奇怪的是:霍十三刀居然知道他就是谁。  他的脚步很深重,一步一步的走到郎如铁面前,道:“你就是英雄枪郎如铁?”  郎如铁也不禁一怔:“在下正是。”  霍十三刀淡淡道:“你不必觉得奇怪,我认出你只有一个理由。”  郎如铁没有打断霍十三刀的说话。  “令尊郎枪是我的朋友,”霍十三刀朝郎如铁叹了口气,道:“而你的相貌最少有八分酷肖郎枪。”  郎如铁承认。  霍十三刀续道:“能够在这个时候遇见郎枪的儿子,我很高兴。”  无论是谁,忽然遇见故人之子,都一定会感到很高兴。  郎如铁很了解这一点。  虽然霍十三刀在江湖上的声誉并不怎样好,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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