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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权柄赐给你3——什么是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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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权柄赐给你3——什么是权柄?
在新约的时代,原本就有一些到处招摇、驱邪赶鬼的人。就像所有以赶鬼为业的人,他们随时注意并学习新的技巧,可能还尝试过用哄骗劝诱的方式,就像耶稣时代流传于法利赛人当中的习俗。他们听说有些人使用一位先知耶稣的名字成功地驱赶魔鬼,藉借着一位名叫保罗的犹太人到处传讲,就决定也试试看这个新方法。我们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试过,也不清楚成功率多高,但是使徒行传十九章让我们看见当时有不少这类的赶鬼专家,而那个新方法似乎也风行了一阵子。然而当犹太祭司长士瓦基的七个儿子也尝试这么做时却踢到了铁板,他们遇上的邪灵可不吃他们这一套。显然这个邪灵来头不小,并且很清楚谁有权管牠而谁没有。当他们命令牠出来时,牠回答:「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参考使徒行传十九章15节)接着,牠就把那七个兄弟全部痛打一顿,「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16节)。这些经验丰富的赶鬼专家「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相信他们再不敢用那个方法了!拥有耶稣的权柄和没有耶稣的权柄两者之间是天差地别的。那些人并没有这个权柄,但是我们有。对我们而言,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为权柄下定义 我们已经提过耶稣所说的话,「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8节下),以及「我已经给你们(门徙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参考路加福音十章19节)。稍早,当耶稣差遣门徒们出去「宣传神国的道,医治病人」(参考路加福音九章2节),祂赐给他们「能力、权柄,制伏一切的鬼,医治各样的病」(参考路加福音九章1节)。如果耶稣对我们所说的话是认真的,而我们的确全心全意相信祂是认真的,那么我们真的拥有不可思议的特权与责任。圣经中权柄的概念与能力的概念是密切相关的。希腊文显示耶稣赐给祂的跟随者“dunamis”(能力),以及“exousia”(权柄)。“Dunamis”出现在新约圣经约118次。保罗时常使用这个字, 前三本福音书的作者也是。这是一个很平常的字,用来代表能力、力量、力气或威力,以及通常以复数形式在神迹、异能、奇事的词组中表示神迹(「异能」),如同使徒行传二章22节,哥林多后书十二章12节,以及希伯来书二章4节;或者表示超自然地存有(「掌权者、统治者、有能者」),如同罗马书八章38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24节,以弗所书一章21节,以及彼得前书三章 22节。神的大能通常被称为“dunamis”,也就是耶稣赏赐给我们的能力(参考路加福音九章1节)。但是人世间的能力,不论是统治者的、军队的或是天气的,也同样称为“dunamis”,因此通常翻译成能力也算适当。至于“exousia”,虽然也常被称作能力,但更着重在使用能力的权柄,而非能力本身。这个字出现在新约108次,总是和人有关。这是属于个人的权利,不论这权利是来自于身分或委派,都有权在人类世界的法律、政治、社会或道德各方面,以及属灵的国度宣示能力。在新约圣经中,能力(“dunamis”)和权柄(“exousia”)都是来自于耶稣,祂先使用它们,再将其赋予祂的跟随者,让他们也能做祂的工作。如前文所提,耶稣从圣灵领受能力,而祂的权柄则来自于与父神维持亲密的关系。在祂的传道事工进入尾声之时,将祂能力的来源,也就是圣灵,赏赐给祂的跟随者(参考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节),并且劝告他们一定要紧紧地跟随祂(参考约翰福音十五章1?17节)。透过耶稣的亲自示范,并且同样奠基于圣灵的能力,使我们能够有分于这个权柄。就是神赐给我们权利,去接受并使用借着圣灵内住而得到的能力。我们没有的权柄如果要适当地了解我们拥有的权柄,就必须先思考没有的权柄。首先,必须明白我们的权柄是基于我们在基督里的身分,这和我们的感觉如何毫无关系。我们也许并不常觉得自己很权威,就像我们也常常觉得和神没有很亲密,或甚至不被神接纳。我们的感觉并不善于引导我们走向真理。一位我姑且称为莉莎的传道人,她的故事是个很好的例子。莉莎和她的丈夫都曾是富勒神学院世界宣教学系的学生,富勒神学院也是我教书与学习许多有关属灵争战的地方。当莉莎进入系上接受装备时,她最在意的其中一件事,就是没有办法行使在基督里的属灵权柄,她觉得除了自己以外所有基督徒都值得这份殊荣。莉莎相信的是一个谎言,而她的感觉也支持这个谎言。可是当她要开始操练使用她的权柄时,才发现这个谎言根本让她陷于瘫痪无法动弹。为了逃离这个困境,她选择违背她的感觉并相信真理。借着接纳并选择相信关于权柄的真理且实地操作后,她知道她和所有人都一样值得。莉莎现在已经成为一位强而有力的属灵战士,她对仇敌的国度而言是一个真正的威胁。 其次,我们也不应该将基督徒的权柄视为某一种与生倶来的天赋或是一种个性。我们也许会认为某些人属于「有威严的人」,因为他们看起来就是一副很有权威的样子。基督徒的权柄当然是一种恩赐,但这是赏赐给属于神家里的所有人,与个性如何毫不相干。多年来,我的服事团队中一直有好几位同工,有着温和与柔顺的个性,但令人振奋的是,你看到魔鬼是如何顺服于他们的权柄之下。而另一方面,那些只想纯粹以个人权威命令魔鬼的人,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就像士基瓦的儿子们一样)。我们的属灵权柄是源自于身为神家庭一员的身分。不论我们的感觉如何、不管我们有没有特殊的才能或个性,这个权柄已经给我们了。虽然每个人的天赋如何,与其在不同领域所需要展现的属灵权柄还是有所关联(第6章会再加以说明),但这个关联是次要的。所有的基督徒都有权利奉耶稣的名祷告与对抗仇敌势力。耶稣藉着十字架与空坟墓战胜了死亡,也为我们赢得了合法的权柄。根据舒迪恩在其著作《基督徒属灵争战》中描述:「耶稣从恶魔手中取得合法的权利,使这个世界的力量得以乎衡。」得到神的权柄并加以运用祂的能力,是非同小可、令人战兢的一件事,—不小心就会误用。没错,今日的教会大量滥用属灵权柄的情况,应该足以警惕我们小心谨慎,免得误用那托付给我们的权柄。以下几点提醒或许对我们有所帮助:1.我们并不拥有它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权柄不应该被视为某种属于我们的东西。神将权柄托付给我们,是要我们善加管理与运用。我们首要的责任就是忠于主所托付的,以表示对祂的忠心。「—个被任命为总管的人一定要忠心。」(哥林多前书四章2节,圣经新生活版英文翻译本直译)。我们要视这份权柄为珍宝,不是我们所拥有却托付我们来管理,是由那位我们将生命交在祂手中的主借给我们用的,我们不敢将其视为可用来为所欲为的权利或是遗赠。2.必须正确地使用它既然东西不属于我们,我们只是管家或经理,为了不辜负交托给我们的目的,必须非常小心地使用权柄,值得庆幸的是有耶稣作我们的模范。绝对不可为了炫耀或增进个人名声而使用属灵权柄。耶稣本身也拒绝这么做(参考马太福音十二章38节,十六章1节;马可福音八章11节;路加福音十一章16节)。然而,如果有人需要,尤其是当那人正受到仇敌折磨的时候,我们就要抱着和主耶稣一样的怜悯之心来处理。3.绝对不可擅自主张第三,我们必须管好自己,抗拒任何推论臆测的倾向。关于这个问题,有几个不同的面向。 a.绝不能以为这份权柄使我们有权去命令神完成我们的心愿。这是撒但故意制造的错误之一,当牠想借着让耶稣展示神迹而加以控制时,牠就是在「……试探主」 (参考马太福音四章7节)。虽然仁慈的神有时会让我们心想事成,但我们应该很小心地不可去勉强神。关于这点耶稣做了正确的示范。如同我们所看到的,祂没有靠自己的权柄做任何事,一言一行完全按照父神的指示(参考约翰福音五章19节,八章28节)。当我们为了某人的医治而和神讨价还价时,我很担心会因此陷入试图勉强神的错误之中。我们会说,「这个人为祢摆上了这么多,想必是值得获得医治的」,或者,「她如果能够得到医治,对未信者来说将是多么大的见证啊!」b.更糟糕的是有一种想法,是认为只要说出我们想要的,再加以宣告就可以了。会这样教导的人可能连自己都搞不淸楚,如此会导致人们以为可以迫使神完成我们的心愿。「神希望我们快乐,」他们说,「所以只要我们运用信心,描述所想要的并且宣告拥有,如果我们的信心够大,祂就会给我们。」于是,若结果不尽人意,显然就是信心不够,要不然就是还活在罪中。权柄不是给我们这样使用的,这是自以为是的假设与自欺。这样的教导只会让许多基督徒对神的本性更加困惑,并且对自己的缺乏信心感到内疚。我有一位朋友一辈子都坐在轮椅上,她告诉我在一次教会野外礼拜时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当时正值祷吿与敬拜的时间,一位体格健壮的年轻人走向她,询问是否可以跟她一起祷告,当然她同意了。然而,就在这位年轻人祷告了几秒钟后,他竟然试图强拉她离开她的轮椅,让她非常惊慌失措。当情况看来她根本未获得医治,他转头问她:「姊妹,妳的信心在哪里?」事后,她的牧师建议她当时应该回答:「弟兄,反正不在你到那里!」信心不会否认或不肯接受事实。信心是尽管有时事实看来不会如意,仍然决心继续跟随神的脚步。c.另一种毫不客气地要神完成我们心愿的做法,就是先订出我们自己的计划,再期待神予以祝福。恐怕我自己都常犯这个错误。我习惯当主管,而且长久以来一向都是先靠自己解决问题,之后才想到找神商量。我一直尝试要改变这个习惯,不断提醒自己应该先征询神的意思。不过我们真的很容易以为自己事先就知道该怎么做,然后就那么去做了。这样真的是滥用了神所赐给我们在祂的权柄中与祂同工的特权。d.还有一个相关的假设,就是不论遇到任何问题,只有我们知道神的心意,所以在宣示权柄之前没必要参考别人的想法。这个错误的想法会导致我们为了达成个人目标而运用权柄。我们可能雄心勃勃地想达到卓越的声望或拥有特殊的地位,为了自私的目的而宣示神赐给我们的权柄。不过正如圣经所说,先知预言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参考彼得后书一章20节),所以任何使用权柄的计划都应该与其他也听到神声音的人一同商量,特别是当这个权柄是施行于教会或信仰团体之中的时候。e.还有一种擅自主张就是错误的时间安排。我们可能正确地领悟了神的心意却跑得比祂快,在时机成熟之前就迫不及待地运用权柄来执行某些计划或处理一些问题。神喜欢慢工出细活,而我们常常很没耐心,甚至会催着神赶快做。我们必须避免这样的擅自作主。f.「还有一种擅自主张会导致挑战与反抗。令人遗憾的是,有些人一旦对神宣示效忠以后,就用祂所赏赐的权柄对抗祂,如同撒但一样。他们就像扫罗王,等不及先知撒母耳的来到,就擅自献祭(参考撒母耳记上十三章7?14节),还有一次扫罗所表现的态度是「告诉祭司来不及求问神了」(参考撒母耳记上十四章19节)。然而,神却非常有耐心,对于那些不顺服祂的人甚至愿意容忍他们继续使用祂的权柄至少一段时间。4.我们不是绝对必要的第四种对权柄的误用会导致属灵的骄傲。重要的是不能把焦点过度放在事工的成果(许多都非常引人注目)上,否则会让我们渐渐以为自己受到特别的恩宠,或更糟的是,以为自己对神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左右手。如果我们陷入这样错误的观念,就会产生属灵的骄傲,导致我们将爱人与服事的能力认为是耶稣要我们受的苦。我们与权柄赏赐者的关系必须永远优先于事工的成果。当耶稣差派十二个门徒以及之后的七十二个人,赐给他们赶鬼和医病的能力,还记得他们回来之后的反应吗?他们兴高采烈地回来,并惊讶于权柄所带来的成果(参考路加福音十章17节)。他们对于自己所拥有的属灵能力感到不可思议。但耶稣很快地以另一个角度教导门徒有关属灵灵权柄的议题,提醒他们最重要的是我们与神的关系,而不是有能力施展令人惊奇的事。祂说:「不要因为邪灵向你们降服而高兴,却要因为你们的名字记录在天上而欢乐」(参考路加福音十章20节)若这些误用神权柄的情况能令我们心生警惕,就能使我们更加谨慎地以正确的态度来使用权柄——亦即谦卑地顺服主。一定要牢记在心,我们的权柄并非一张可以随时随地为所欲为的许可证。使用神权柄的动机必须尽可能纯净,绝不能为了满足一己之私欲,而应该是为了神的荣耀。当使用祂的权柄,一定要尽力配合祂的目的,如此,透过信心就能使我们的心愿与祂的旨意结合而达到一致。然后,当我们看到事工的成果,就能因神成就大事而喜悦,也会为自己的谦卑与顺服感到高兴。对神负责关于能力的运用有一个必要的关键,就是我们身负重任。在神国里,拥有权柄者要对神负责,察验并服从祂的旨意,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倪柝声在他的著作《属灵的权柄》(基督徒出版社)中写得非常好:「因为一个人能够拥有权柄,并非在于他有许多见解与想法,而是决定于他明白神的旨意。衡量这个人被委派多少权柄的标准,就等于衡量他对神的旨意了解多少。神委任一个人代表祂行使权柄,究全基于这个人对神旨意的认识,与他不论拥有多少新奇的想法、有力的见解或高贵的理念都完全无关。没错,像这类作风强势的人,在教会里反而要对他们特别小心。」遵从这位赏赐权柄的主的旨意是必要的条件。况且每当我们宣示所得到的权柄,成就与否完全看神的决定,事实就是如此。不过,正如约翰一书五章14节所说的:「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倪柝声还写道,使用委托给我们的权柄,为的是代表神与祂的旨意,而不是以我们的欲望来代替。我们所拥有的权柄是委派的——由神授权。我们只是管理祂所交付给我们的。绝对不能误以为我们之所以拥有权柄,是由于与生倶来的才能与价值。不论所托付的权柄是大是小,在神的眼中我们都是一样重要。就以丈夫对妻子的权柄而言,并非基于男人具有任何更大的价值(其实根本没有),而仅仅因为神就是这样安排。父母对儿女的权柄、或者牧者对会友的权柄也都是同样的情况。神委派给我们每一个人的权柄或许不同,因为那不是原本就属于我们的,而是额外赏赐给我们的,就像倪柝声所说的,目的是为了代表这位将权柄赏赐给我们的神。在顺服方面由于这份权柄是委托而来的,因此以顺服的态度行使权柄是极其重要的。在人类与神的关系这件事上,人类曾经犯了大错,我们必须随时谨记在心,并且小心别再犯错。亚当的罪就是不顺服的罪,也因此失去了人类从创造而得到的权柄。而透过第二亚当(参考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7节),就是耶稣的顺服,帮我们赢回了在宇宙中宣示权柄的权利。在神的权柄之下练习顺服神,会使我们学习如何运用祂所交付的权柄。当我们顺服,我们就会越来越像祂,不论在个性上或是与在我们权柄之下其他人的关系上。举例而言,我们学着定睛注目神,这位权柄与能力(也包括其他所有的属灵恩赐)的给予者,而非恩赐的本身。因此当我们顺服与遵从神时,对于祂所代表的一切,我们也表态支持了。在对其他信徒方面除了对神负责以外,我们还需要与一些成熟且有奉献心志的信徒们保持联系,也对他们负责任。我们一再地看到公众人物当中拥有权柄的人不当地运用权柄而遭人诟病。美国的建国者以三大部门组成政府,目的就在建立一个互相监督与平衡的政治体系。就理论而言,没有一个部门拥有更多的影响力。在属灵权柄的运用上,同样地具有误用或滥用的危险与试探,所以确保不让这类情况发生的机制存在是很重要的。当我们运用权柄的时候,需要其他人的帮忙,持续地监督我们对神的顺服与遵从。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属于一个由一些成熟、值得敬重的基督徒组成的信仰团体,可以提供具有属灵智慧的回馈。许多传道人将自己孤立于同工与信徒之外,失去了意见咨询、或甚至必要时加以纠正的机会,这样的情况时有所闻。我们习惯当独行侠,凡事征询自己的意见就够了。但是神希望我们具有整个身体的功能,而不是一个一个分开独立的肢体。我所做过最好的决定之一,是参加一个五到十人的小组,我们每周聚会,目的在于团契交通与事工讨论。小组的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恩赐,但大家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主而活,尽力忠心地服事主,并希望不论在个人的日常生活或是传道事工方面,我们都能相互扶持、彼此劝勉。每个基督徒都需要藉由这类信仰团体的帮助,随时自我检查,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耶稣的行事为人。 在果子的检验方面另一个也是很重要但却常常需要时间才能衡量是否负责任的标准,就是事奉过程中所结的果子。耶稣说如果我们与祂连结,由于祂是真葡萄树,我们就「多结果子」(参考约翰福音十五章5节)。如果我们行使权柄让人们在主里得着帮助、医治、释放与成长,那就但行无妨。若持续造成负面的影响,让人们受到伤害,并使神的圣名蒙羞,我们的行动就必须停止。任何尽责的小组对可能产生负面果子的情况都要保持警觉,并应勇敢地提醒我们。权柄的本质要求我们不断调整自己,向赏赐权柄的这位神的性格看齐。我们有责任忠于神的本质和性格。一个我们容易犯的错误,就是以为拥有权柄就好像戴着警徽的执法者,靠着警徽所代表的权力就一副威风凛凛的模样。我们所知道关于警察滥用权力的例子,在基督王国也同样会发生。权柄是令人敬畏的责任与特权。善用权柄的能力可以结出许多的果子,但权柄也可能遭受误用与滥用。要对赏赐权柄的主保持顺服与遵从,我们需要认识神的性格,且为了使自己不会超出神所设的界线,我们有责任活出神的标准。在有益的惧怕方面 另一个能激励我们负责任的就是有益的惧怕。战战兢兢能让我们保持负责的态度。虽然对仇敌的惧怕会严重削弱我们的能力,但惟恐误用神权柄的战兢态度就大有帮助了。我们是多么容易就超过界线以致误用神赏赐的权柄,明白这一点就能帮助我们内在产生一种有建设性的惧怕。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敬畏神,就不需要再畏惧其他任何事。让这种深怕不讨神喜悦的态度维持我们的责任感,并帮助我们不受束缚地、自由地为主做工。也就是这份战兢,让撒母耳在征服应许之地时仍然保持信心,神告诉他要「只要刚强,大大壮胆」 (参考撒母耳记一章7节),不再担心自己的不顺服,撒母耳因此能勇敢地运用来自神的权柄。包裹在爱中的能力—如往常,耶稣始终是我们效法的榜样。在祂的权柄中拥有圣灵全部的力量,而祂也能完全掌控这样的力量。祂只在为了爱的情况下才使用祂的能力。事实上,祂使用能力就是为了表达祂的爱。所以显然在运用权柄上有一个规则,就是满怀爱心的行动。那些拥有权柄的人常容易行事太过严厉,但这不是神的方式。即使是拥有极大权柄的耶稣,仍然清楚自己是在神的权柄之下,祂的责任是以父神的方式来做父神交托的工作。我们的责任则是在宣示耶稣赏赐的权柄时照样显出祂的性格。当我们以圣灵的恩赐来工作时,为要表明圣灵所结的果子(参考加拉太书五章22?23 节),就要用爱来包裹所有的权柄。圣经从头到尾都让我们看见神关心困苦的人:孤儿和寡妇 (参考申命记十四章29节,二十四章17、19节,二十七章19节;诗篇十篇18节,六十八篇5节,一四六篇9节:以赛亚书一章17 节;耶利米书二十二章3节;撒迦利亚书七章10节;雅各布书一章27节);贫穷人(参考出埃及记二十三章6节;申命记十五章节;诗篇三十五篇10节,八十二篇3节;以赛亚书十一章4节;撒迦利亚书七章10节);受压迫者(参考诗篇十篇18节;以赛亚书一章17节)。神为了没有能力的人而使用祂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当大卫从乌利亚手中侵占拔示巴时,神会如此生气。大卫,这位坐拥国王的权柄,并因此妻妾成群的人,竟然利用他的权力诈取了乌利亚惟一的妻子。耶稣清楚神所规定如何使用能力的概念,因此抗拒为了炫耀或应观众要求而施展能力的诱惑。当有人要求祂展现神迹以证明自己是谁,祂拒绝了。即使为了向那些怀疑论者证明自己,也不愿使用祂的能力(参考马太福音十二章38?39节,十六章4节;马可福音八章11?12节;路加福音二十三章8?9节),但福音书中不断地记载,当祂看见有需要的人,祂就「动了慈心」,或者,就「怜悯他们」(参考马太福音九章36节,十四章14节,十五章 32节,二十章34节;马可福音一章41节,六章34节;路加福音七章13节)。遇到受魔鬼搅扰的人,耶稣的心也同样充满怜悯之情。虽然藉着将人从仇敌的挟制下释放出来可以使祂因此声名大噪、获得好评,祂却选择低调、不张扬地完成事工。甚至当魔鬼想要大声宣扬耶稣是谁时,祂还命令牠住口(参考马可福音一章25节;路加福音四章35节)。这样祂才能以权柄持续地掌控,要在适当的时间与正确的消息来源下,再启示祂弥赛亚的身分。总而言之,耶稣使用祂的权柄和能力展现神的爱,耶稣总是将祂的能力包裹在祂的爱中。千万不能忽略的事实就是,神赏赐我们权柄,我们只能为了祂的目的、以祂的方式来使用这个权柄。这是包含在对神的顺服与遵从的观念里。当我看到一些举办大型「神迹医治特会」,或甚至地方教会的医治崇拜所表现出显而易见的骄傲,真让人十分痛心。他们似乎只顾着夸耀自己的恩赐,而忘记归荣耀给赏赐恩赐的主。我实在太不了解神的慈爱,竟大到能忍容那些看来似乎是误用他们恩赐的人持续地使用这些恩赐(虽然当我自己越过界线的时候,是很高兴有神的恩典容忍我)。有天晚上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医治者(虽然我很少看这类节目),边看边想着,如果是耶稣来做这些事,一定有极大的不同!这个人是个表演者,他的一举一动都是为了达到戏剧性的效果而精心策划。许多人被带到他的面前,他趾高气昂地在台上踱步,从一个人移到另一个人,并伸手碰触他们,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人们在被他碰触之后,通常就会向后倒下——为了造成戏剧性的效果而表现出他所期待的行为。当他讲述自己的想法时,他会抬起头,伸手触摸自己的前额,还戏剧性地闭上眼,好像他正从神的意念当中接收领受那些话语一般。虽然充满慈爱和怜悯的神仍然使用这个人,而且时常透过他带来祝福与医治,我还是怀疑祂会赞成他事奉时所用的方式。这个人的表演秀之所以激怒我,在于耶稣给予我们宣示权柄的权力,原本是为了所有生病与不幸的人,他却利用这个权柄公开展示神迹好引人注意。我认为这个人在使用权柄上很不负责任,因为炫耀完全不是主的作风。我深深相信,当我们使用祂的权柄,就应该要在某种程度上展现耶稣的性格才对。耶稣只有提过一个特征能代表真正的门徒,那就是爱,这不是很有意思吗?虽然属灵、与神亲密、正直、权柄、能力,以及其他许多的特点都是表明门徒的重要记号,但是只有爱才是最明显的特征。因此我们如果要效法耶稣,就要在爱中生活。而当我们运用神赏赐的权柄与能力时,都必须包裹在爱中,以爱为出发点。我的原则是,如果某件事缺乏爱,那就不是耶稣的做法,即使这件事多么令人惊奇。我们所做的任何事若是没有爱,就算大有能力,也不是从神而来。圣灵的恩赐(参考哥林多前书十二章 8?11、28?31节)必须伴随着圣灵的果子(参考加拉太书五章22?23节),尤其是爱。像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个人,以及许多像他一样的人,我深信就算他们拥有非凡的恩赐,也试着想帮助别人,但他们的做法却是在伤害人。那不是神的行事风格,也不会是我们的做事方法。当以神赏赐的权柄来从事传道事工的时候,每一个人都要遵守的第一条规则,就是将神的能力,包裹在神的爱中,就像耶稣一样。只有真实地去爱,才能带来真实的医治。其他运用权柄的原则除了要对神和其他人负责,以及所有的行动都要包裹在爱中以外,还有另外四项,可以作为我们运用权柄的准则。1.在谦卑中行使权柄当我体验到神竟将祂的能力与权柄交托给我的这个事实,不由得深深地降卑下来。的确,我发现在生命中使用神赏赐的权柄完成我原来根本没办法做的事,再没有比这个经验更能令我降服在神面前了。就像保柝声在他的著作《属灵的权柄》中所说:「当一个人越靠近神,就越清楚地看见自己的缺失与限制。」当我们为了医治的事工而宣示权柄,如果圣灵不动工,事情就不会成就。但神却经常帮助我们成就事工——不管我们是多么软弱、不值、罪恶与彻底地不适任。只要认真地思考这一点,任何人都会感到汗颜与谦卑的。2.我们需要有像耶稣所拥有一样的安全感,来行使所委托我们的权柄我们可以如同耶稣满有把握。因为与耶稣一样,我们知道自己是谁、神是谁,以及祂是我们权柄的源头。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能得着释放,不必坚持别人一定要听我们的,或顺服于我们的权柄之下。「神托付给我们的越多」,倪柝声在《属灵的权柄》中写道:「我们就能带给人们更多的自由。」有安全感的丈夫会让他们的太太过得自由自在,而缺乏安全感、滥用权力的丈夫,会恐惧自由所带来的威胁,作这种人的妻子就可怜了。胸有成竹的父母会容许子女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有把握的牧师与教会领袖是借着鼓励自由独立与成长来行使权柄,而非限制它们。在彼得不认耶稣之后,耶稣仍然满有把握地重新重用彼得,并将祂的羊群托付给他(参考约翰福音二章15?17节)。3.真正由神膏立的权柄永远是为了服事既然耶稣是我们的模范,她对服事的全然委身就是我们在行使权柄时要效法的榜样。如同傅士德(Richard Foster)在其著作《愿灵操练礼赞》(CelebrationofDiscipline ,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中所写的:「在耶稣的教导当中对社会冲击最大的,莫过于祂彻底翻转了当代对于伟大的概念。成为众人的仆人才能当领袖,而在顺服当中才能产生能力。这个激进的仆人?理论的首要像征,就是十字架。……基督不仅在十字架 上死亡,更活出了十字架的生命。……当祂拿着一条毛巾为祂的门徒洗脚的时候,祂活出十字架的生命。……耶稣的生命就是顺服与服事的十架生命。……这个十架生命逐渐侵蚀了所有以权势能力和自我利益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十架生命就是一个自愿降服、甘愿为仆的生命。」如同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23、25节的教导,一个丈夫对他的妻子行使权柄,是透过将自己献给妻子,就像耶稣把自己献给教会一样。我们行使权柄所效法的榜样——耶稣,说祂自己「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可福音十章45节)。因此,行使权柄就是为了服事。4.以上所有加在一起就趋于成熟(完善)了基督徒应该尽量以成熟的方式来运用权柄。虽然通常很难为成熟下定义,但任何人只要在爱人、谦卑、负责、顺服、防护与服事上作忠心的好管家,就称得上是成熟了。要适当地运用神赏赐的权柄,这些条件缺一不可。我们应该在何时何地行使权柄呢?耶稣已经做给我们看了。如前文所提,祂从来不会应观众要求而施行奇事。然而,每当一个或许多有需要的人接近祂,祂就怜悯或同情他们,并医治他们(参考马太福音九章36节,十四章 14节,二十章34节;马可福音一章41节;路加福音七章13节)。 耶稣所行的医治似乎大部分都发生在公开的场合(参考路加福音四章40节,五章18?20节,七章12?15节,八章42?48节,九章 42?43节,十八章35?43节,二十二章50?51节),不过有时祂也在私人的或半私人的场所施行医治(参考路加福音五章12?14节,八章26?39节)。当群众在祂面前聚集,圣经里从未说祂转身不理他们,根据圣经的记载通常都是祂医治了许多人或是全部的人(参考路加福音四章40节,五章15节,六章19节,七章21 节,九章11节)。有时,祂进入某个人的家里(参考路加福音四章38?39节,八章51?56节,十四章1?4节),另外一些时候,祂在圣殿或会堂里施行医治(参考马太福音二十一章14节;路加福音四章33节,六章6节,十三章10?13节)。圣经还记载有次祂甚至从远处就施行了医治(参考路加福音七章2?10节)。虽然祂总有忙不完的行程与事奉,但耶稣似乎从来不会抓狂,总是不慌不忙、不疾不徐。关于耶稣如何使用祂的权柄有一个有趣的现像,就是祂很少主动去寻找需要帮助的人。也许因为祂根本不需要这么做,人们早就风闻祂医治的能力,自动找上门来。不过我们知道有那么一次,耶稣主动选了一个人帮助他——就是病了三十八年,躺在毕士大池边等待医治的那个人(参考约翰福音五章1?9节)。我们的主,毫无疑问地从父神得到指示,去到那个地方,从数百个躺在池边的人当中选中一位并医治了他。这段讯息所带来的教导,就是如果要跟随耶稣的脚踪,我们应该随时准备好,以能力和权柄来帮助人,而这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对任何一个人。虽然我们也应像耶稣一样,即使有也要尽量减少主动去找人来医治,我们仍然随时在祷告中预备好,迎接任何会遇上的人。为了展开我们的事工,好让人们知道我们有能力也很愿意以权能来帮助他们,就必须睁大眼睛随时留意周围是否有需要祷告人。今日的美国人,即使是基督徒,普遍都不太情愿为了病得治而寻求神的大能。我发现要在医治事奉踏出第一步,就要主动询问正受疾病之苦的人是否需要为其代祷,这点很重要。即使是相对来说较轻微的病症,如感冒或头痛之类的,若在祷告后就消失无踪也会令人印像深刻,而一旦有人知道神在医治事奉上使用你,人们自然就会来找你了。所以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使用你的权柄。整个世界都在等待对主忠心的人,能接受祂的呼召去做祂的工,至于结果如何则在于神了。属灵权柄与属世权柄的关系所有的权柄都来自于神。不论它是由神直接授权,或是间接透过人类的方法而得到。在此所讨论的主要是直接从神所授予的权柄,然而审视各种属世权柄以及它们(应该)与属灵权柄的关系也是非常重要,因为不论属灵或属世,任何权柄的授权方式都有不同之处,而这些权柄的行使方式也各有差异。一、首先,有一种权柄可以称之为身分权柄(status authority)。像是一家之主、教会领袖、国家元首,甚至教师(参考雅各布书三章1节)等,因其所处的地位,他们拥有神赋予的权柄,同时也负有与职分相称的责任,且必须履行相关的义务,我们也通常授予富有的、高学历的或高地位的人权柄,像是在商界、教育界、科学界、体育界、音乐界、戏剧界、新闻界、政治界等等有卓越贡献的人。不论好坏,我们这些人以各种方式为我们设立标准,影响社会大众。而拥有这些身分地位的人,也自然而然地从神得到某些权柄与责任。此外,创世记一章28节似乎也指出,每一个人都曾被赋予管理其他受造物的某些权柄。虽然我们习惯以人类的角度来看这类权柄,但我相信它们也同样具有属灵层面的意义,原因在于每一种身分地位,若是由人类所授予,同样也是由神所授予。二、其次,虽然我们意识到这些身分权柄的许多形式,但是,属灵权柄有一个更直接的形式,如同傅士德在其著作《属灵操练礼赞》中所说的,那就是「神膏立与确认的」。我将这样的形式称之为个人亲密权柄(personal intimacy authority),这种权柄与人类社会或组织所授予的权柄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任何关系。私人亲密的权柄是直接从神而来,与身分地位也毫无关联。关于这点,傅士德详细说明:「当人们开始关注属灵领域的事,就会发现耶稣所教导关于权柄的概念,与这个世界体系的想法是完全相对的。他们慢馒了解到耶稣的权柄并不属于身分地位、学位、头衔、财产或职位的所有权、或是任何属世的像征。基督的方式全都朝向另一个方向:也就是属灵权柄的方式。属灵权柄是神所膏立与确认的。人类的机构可能承认,也可能不承认,但都没有差别。拥有属灵权柄的人可能具有属世的地位或权柄,也可能没有,这同样也没有差别。属灵的权柄同时借着怜惘与能力彰显出来。那些与圣灵同行的人一眼就能认出,且毫无疑问地知道属灵的权柄是来自于顺服。」不幸的是,许多因属世的身分地位而拥有权柄的人,通常只拥有极少的个人亲密权柄,如果有的话。对一间教会、神学机构、甚至一个国家或是一个家庭来说,在其中拥有属世权柄的人却缺乏真正的个人亲密权柄,那是很糟糕的。在神学院经过牧师养成教育后毕业的人,一般在课堂上都表现得不错,但却没有学会亲近耶稣,以致不论是个人亲密的权柄,或是成为适当教会领袖的个人能力都得不到。数不清的教会与其他基督教机构,都是由只知道以属世权柄来领导的人在运作与管理。但与神的亲密团契才是关键所在。我们需要(如倪柝声所提出的)与神持续地交通,因为对肩负其他权柄的人来说,与神的亲密关系是必要的。正如我们上一章曾讨论过的,在「亲密的祷告」(就是花时间单独与神同在,就像耶稣时常做的一样)与「权柄的祷告」(就是宣告能力与权柄以带来医治或释放,就像耶稣在巴勒斯坦各处旅行时,照着父神的旨意所行的一样),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与神亲密交通的过程里,我们需要察验祂要我们用祂的权柄去完成何事,接着就进入世界行使权柄,耶稣如此行,我们也应照样做。三、关于属世与属灵权柄之间关系的探讨,第三个重点就是,身分地位本身所带来的权柄,与傅士德所描述的可能拥有也可能缺乏的个人亲密权柄,这两者之间需要做一个区别。我相信 (如同前文所提)身为一家之主与教会领袖,原本就得到神授予的某种属灵权柄,是拥有这些身分所自动承袭而来的。这就是当年轻的大卫拒绝攻击扫罗时所承认的,他说:「我的主乃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参考撒母耳记上二十四章6节)只要扫罗还在王位上, 他就拥有神对这个王位所膏立的权柄,即使他的行为已经显示出既不配再拥有这个王位,也不该保有特别的属灵权柄,因为这权柄是源自于与神的亲密关系才有的。他继续拥有在王位上的权柄,却已失去了神的仆人原本能够行使的个人亲密权柄。而另一方面,大卫当时已拥有个人亲密权柄,却还没有得到登上王位后才会有的身分权柄。个人亲密权柄来自于花时间与耶稣相处。惟一的必要条件就是与权柄的源头保持亲密的关系。这就是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五章所谈到的关系:「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十五章5节)当我们与耶稣连结,就从这个亲密关系得到权柄,我们也学习以正确的态度来使用这个权柄。所谓正确的态度,就如傅士德所指的,耶稣所展示的属灵权柄「在身分地位与赫赫头衔当中都找不到,却隐藏在一条毛巾里」,就是祂用来为门徒们洗脚的那条毛巾。与父神的亲密使耶稣拥有权柄,而祂在运用上也与之相称,因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马太福音二十章28节上)。顺服的矛盾之处任何有关属灵权柄的讨论,都必须处理顺服的议题。如前文所提,因为这个权柄不属于我们,是神的,我们透过对祂的顺服才取得使用的权力。不过这样一来你可能会问,倘若我们顺服,难道不会失去个人的权力与自主性吗?如果我们是顺服这个世界的人,答案通常就是肯定的,因为「全世界都队在那恶者手下」(约翰一书五章19 节下),因此倾向于照着牠的规则行事。主要的原则是,顺服让一个人居于其所顺服对像的权柄之下,因此顺服者所得到的就是被顺服者所要求的任何特性。如果我们向撒但、或赐于牠的人屈服,下场就是被囚禁与捆绑。但如果我们顺服的对像是神,结果就是获得自由,因为神的特性就是要释放人得自由。因此原本看来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就不再是了,重点在于我们顺服的对像是赏赐自由的神。使徒保罗将这个功课学得很好,很可能直接从耶稣学来的。因为他说,「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哥林多前书九章19 节),然而他在罗马书一章1节又介绍自己是基督耶稣的奴仆。这个神为我们选的身分,提醒了我们在腓立比书二章7节关于耶稣的描述,「反倒虚己,取了奴傻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为的是执行祂父神的旨意。借着降服于神,我们实际上却得到了释放。顺服并非因降卑而导致屈辱,虽然顺服的基础在于降卑。顺服于神也不会是束缚,而是自由——属灵的自由。既然这样,我们这自由的人就应该穿上谦卑的衣服(参考彼得前书五章5节),才能对抗想要击垮我们的骄傲。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所以,你们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时候,祂必叫你们升高」(参考彼得前书五章5?6节)。圣经中只有在骄傲里的顺服才会带来屈辱,没有恩典的降服就是束缚。但是当我们愿意谦卑在神面前,神赏赐的恩典会让我们甘愿服从,而在恩典中的降服将会加添我们能力与权柄。属灵权柄的十诫在富勒神学院世界宣教学系教授领导学的甘陵敦(J.Robert Clinton)博士,曾写过两本关于基督徒领导学的专书。对于我即将要论述的内容有很好的摘要与详尽的阐述,他将其总结称之为「属灵权柄的十条诫命」。纵观他的著作与教导,甘陵敦认为一个基督徒领导者的培育与属灵权柄的增加,两者是相关的。甘陵敦在其著作《领袖成长理论》(Leadership Emergence Theory,中文暂译)中声称,当基督徒的领袖逐渐成熟,他们会发现在行使属灵权柄方面也会明显地增加,甚至取代身分的权柄,成为「左右其领导的主要权柄」。甘陵敦也指出,只有在实地操作的学习环境下,才可能发展与行使属灵的权柄。这是没有实际经验的基督徒无法得到与达成的。事实上,属灵权柄是「来自于一个显示出与神同行的人生与服事,……一位拥有属灵权柄的领袖认识神兴祂的行事作风,并且展现在他自己的生命当中」。除了我们之前所有重要的讨论以外,甘陵敦更进一步坚决主张权柄永远只是一个副产品,就本身而言是勉强不来的。他在着作《领袖的养成》(The Making of a Leader,天恩出版社)中写道:「一个领袖不追求属灵权柄,一个领袖追求的是认识抻。」当我们越来越认识并学习顺服这位又真又活的神,也是属灵权柄惟一的真实源头时,就会发现自己的属灵权柄随之增加了。在介绍了甘陵敦所强调的内容之后,以下是他所提出、我改编过的十个基本原则,也就是他所谓的「属灵权柄的十条诫命」:一、权柄的终极源头是神。祂是「能力的总部」,为我们的事奉提供能力。 二、权柄是由神所委托。我们只是一个途径,并非拥有权柄。三、我们既然使用神托付的权柄,就要对神负贵。四、不论透过自己或是其他的人,属于神的权柄在任何时候出现于日常生活中时,真正的基督徒领袖能够辨认出来。五、拥有权柄的人是直接臣服于神,并非间接地透过其他拥有权柄的人。六、拒绝服从对我们拥有权柄的人,并非只是反抗拥有这个权柄的人类体系,而是与神对抗(参考罗马书十三章2节)。七、如果我们正确地臣服于神的权柄,我们会寻找并认出其他的属灵权柄,并且甘愿顺服。八、永远不可只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行使权柄。九、如果真实地以属灵权柄事奉,不需要坚持别人一定得服从我们,那是他们对神的责任。十、神自己会为了我们的属灵权柄挺身而出,我们不需要为了宣告自己的权柄而辩护。就让这些「诫命」或原则成为本章内容的总结与详述。接下来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以负责任或不负责任的态度来行使神赏赐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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