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明白“复仇者联盟1”为什么也叫“妇联”了

给你的碎碎念(不断更新看看能写多少天)_虎扑
悦之无因半夜睡不着。张爱玲说:心痛就像手表,走了一夜,又一夜。说得真好,真正的心痛,就是这样每一秒都痛一下,而且越来越痛,没有止境。或者也可以那样形容,原本心里住着的那个人突然头也不回的搬走了,然后心里就空了一个房间。那个房间原来满满都是她的东西,她都不要了。海誓山盟,言笑晏晏,都弃如敝履。这样还不够,空荡荡的已经够难受了,偏还跑进来一只小小的啮齿动物,每天不停的在那儿啃呀咬啊。于是你的心一会儿空空的,一会儿又细碎的疼痛。你在书店里看书,突然翻到一个字,啮齿动物就会突然狠狠一口,让你疼的跳起来。你在饭店里吃饭,一道菜端上来,它又是一口,筷子还没伸过去,眼泪已经疼的掉了下来。怎么办呢?梁山伯的办法是一口血喷在绝交书上,与其将来的日子让心慢慢被啃噬凌迟,干脆一下击碎好了。也有祝英台那样决绝的女子,毫不犹豫就跟了去。前些时候,偶然读到了一首汉代的民歌《华山畿》。全文就二十三个字:华山畿,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生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直白到没有修饰的文字,就像随口说出来的话一样。这首歌是有故事的,说得是一个读书人在华山边遇见了一个女子,一见钟情爱上了她,回去以后相思成疾,就此一病不起。当他下葬的时候,车辆从华山边经过,在女子的家门口,拉车的牛突然怎么也不肯走了。女子听说了事情始末后,只平静的说:等我片刻。回家梳冼沐浴,盛装而出,嘴里唱着这首《华山畿》。你既然为我而死,我独自活着又为着谁呢?于是和梁祝一样,棺木应和着歌声突然开了,女子跳了进去。于是棺木合拢,再怎么也打不开了。我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故事,好像一个人爱你爱得要死,你也一定要用死去回报才行似的。我喜欢的是故事原文里描写这个读书人爱上那个女子时候的文字,原文说:见客舍女子,悦之无因,遂感心疾而死。悦之无因,没有原因我就爱上你了。多简单的一句话。其实爱情真的没那么复杂,什么金钱地位汽车楼房英俊貌美,只是爱你,哪怕是盗是贼都天涯海角跟了你去。爱情也很可怕,杀起人来干净利落还不带血。金庸先生的书里面,最重情的是杨过罢?当年看书的时候,看到杨过心痛的呕出一口血来,心里还想不太可能,心貌似和喉管并不相连,如何能把心血吐出来,多半是杨过胃出血。后来才明白,其实能呕出血来还是好的,多少能把痛带出来。更惨的是闷在里面的疼痛,嗯,就是啮齿动物噬咬起来那种。而你偏偏还像普罗米修斯那样,心被啃完了,明天又长好了,循环再咬,于是疼的没有尽头。如果人都像韦小宝那样,反倒好了。他的出身让他基本不相信爱情。阿珂不爱他,没关系,用尽手段,只要得到她就行。所以他那么多个老婆,如果他死了,谁会决然跟随?大约只有双儿。《华山畿》的传说,其实还有一个版本,说得是那个士子的母亲在儿子生病后,去寻访那个女子,女子被他的深情感动,于是解下围裙交给那个母亲,让她偷偷放在士子卧席下,母亲照做了,士子的病果然好了一些。直到有一天,他整理床铺的时候,发现了她的裙子。他抱着裙子失声痛哭,把它烧成灰烬,然后吞了下去,很快就死了。这个版本的结局,是女子唱起《华山畿》的时候,棺木打开,士子死而复生,两个人有情人终成眷属。一直不喜欢这种唐宋传奇里面惯用的死而复生的戏码,好像是爱情剧写得太绝望,观众都不买账了,只好死而复生,离魄还魂,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死便死了,如果真的你不能爱我。就像不爱就是不爱,也不必拖泥带水。传说,把思念之人的随身之物烧成灰烬,用谷雨那日的雨水冲泡了,饮之,可解相思。那个士子也许是想用这个偏方,让自己忘记她。可是还是死了。好吧,我承认这个偏方是我杜撰的。忘不了就忘不了吧。多大点事啊。晚安!徒然最近晚上梦很多,早上起来看手环,没有一次深度睡眠超过两个小时。梦见最多的,就是去找你的路上。通往你的道路,原本熟极而流,却突然变得千奇百怪起来,总有很多匪夷所思的状况发生。比如前天晚上,一群兵马俑围住了你住的街道,我看着他们刀光血影的杀人如砍瓜切菜。还有一次大约是火星人袭击地球,满大街的触手怪,张牙舞爪的吸盘里还有密密妈妈的獠牙。我记得我在梦里喊了一句你妹的要不要这样,我只是想看看她。我只是想看看你而已,居然世界末日都出来阻止我。最离奇的是昨晚,阻挡道路的居然是各种亡灵,骷髅战士,鬼影弓箭手,亡灵法师。我过五关斩六将,穿过重重险阻,终于来到你的楼前。站在楼前的是最终的BOSS,一个全身笼罩在黑雾里的神秘法师。TA干净利落的用一个五雷轰顶把我击倒,然后慢慢走向浑身冒烟的我。TA的身影慢慢显现,然后我看清了TA的脸。那是你的脸。昨天在街道上走,想象着你们是如何牵着手走过这条街道的。是五指紧扣还是轻轻相握。他说的笑话你笑了吗?他一定很喜欢你的微笑吧,因为它是那样的美。郭德纲说过一个段子:我一抬头,看见我的女朋友和她的男朋友从马路对面过来……从前我听到的时候总是乐不可支。现在才知道,原来疼痛也可以演绎成穷开心。我还光临了一下你们去过的书店。房间很大,书却不多。想走到艺术类那儿去看看,一个女孩站在那儿摆POSE拍照,她的POSE真多,我估计摆到书店打烊也不会重样。不过站在书边的人不多,茶桌那块倒是人满为患。一对情侣挤在一张沙发上呢喃细语,沙发就在窗前,摆明了想给路上来往的行人展览爱情。你们坐过的位置在哪儿呢?我猜想不出。我给你说过我买了一本《徒然草》吗?朋友圈里也说过的。不过大约现在你已经不太关注我的朋友圈了。其实我真的很希望你在我发的文字后面写点什么,哪怕一个轻描淡写的赞。日本的散文很有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平实浅白,翻阅的时候,心里很安静。徒然草,作者自己说记录的都是些徒然无用的东西。一直觉得汉字是有表情有情绪的,比如徒然这两个字,就带着点绝望的哀伤。我知道我现在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可是我还是想把那些碎片写下来,不管你会不会去看。我从书店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晚了,路上行人渐渐稀少。这些天那么多脚印布满了街道,可我仿佛依稀还能辨认出你们的脚印。一左一右,并肩,靠的很近。回过头,看见了那夜我们相对而立的地方。现在那儿空无一人,只有树影在路灯下摇曳神伤。好不好李志在《梵高先生》里唱:让我再看你一眼星空和黑夜西去而旋转的飞鸟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当你突然发现,原来你坚信会一直守候你的人,已经把心交给了别人。你才能真正听懂这首歌。一直以为自己就算是那只35赫兹的蓝鲸,也有人能读懂我的歌唱。现在明白,懂你的那个人,未必会等你,她还会转而去守候别人。我终归只是那只在茫茫大海里孤独唱歌的蓝鲸罢了。很早以前看乱马的时候,就特别喜欢那个响良牙。因为他和我一样是个路痴。现在发现,他也和我一样一条路走到黑的爱一个人。你在微博上写:对不起,只是这次,不愿再做指路人。那就让响良牙继续走下去吧,反正没有了小茜,世界对他而言,到哪儿都一样。写过一个故事,毒手药王的弟子争论什么才是天下至毒。大师兄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起兵*河蟹*夺了天下。天下在手,生死予夺,翻掌间就可以灭杀千万人。于是他把师父和师兄弟们都招来,对他们说,你们看,权力才是天下至毒。师父摇头叹气而去。过了几年,一直陪伴他南征北战历尽千辛的小师妹突然染病,他征尽天下名医,也无力回天。小师妹死后,他郁郁寡欢,骨瘦形销,没几年也一病不起。临死前,师父来看他。你现在明白了什么才是天下至毒了吗?四个字:刻骨相思。你明明都爱上别人了,为什么我还要一直一直爱你?因为你在我身上种下了天下至毒。刚刚我想了想,原来和自尊相比,我更想要你。如果有解药,我宁愿不要。没有你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呢?世界颠倒了,天是地,地是天。可乐的味道和白水一样,每天我只需要吃一顿饭。科学,哲学,梦想,追求,还有所有的大道理,全成了狗屁。你在那里存在着,就是全宇宙最完美的。我爱到想要摸拜你。我应该去读你,研究你,热爱你,守护你。你的所有都是正确的。你如果说太阳应该从西边出来,海洋应该覆盖天空,时光可以倒流,1+1=11,你都是对的,世界不是你说的那样,那是它的错。你一直一直说其实你没那么好。我明白。如果你那么好,我就喜欢你的好。如果你不好。我爱你的所有的不好。不要爱别人了,好不好?深情是可怜的我是很迟才喜欢上王朔的,中学时候男孩子们都迷他,独有我不。也许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他京味儿的调侃和粗俗吧。后来有一次出差在外,实在无书可看,就拿起同事的书来翻。《一半是火焰 一半是海水》。结果心情阴郁了好几天。于是接着看他其他的书,有的喜欢,有的不喜欢。不喜欢多半是因为我看不懂。文字这个东西很奇妙,你都认识,排列组合变一下,你就变得看不懂了。后来我知道,我不懂,是因为不能感同身受。王朔是个真实的家伙,有时候为了真实,他还特地表现的俗不可耐。我是流氓我怕谁。其实他压根儿就不是流氓,他只是喜欢用玩世不恭的样子掩饰自己的软肋罢了。就像一只困兽,用尖牙利齿掩饰自己的脆弱。喜欢骂人,也许只是害怕孤独。一半一半,我对里面的男主也是一半喜欢一半恨。他不是个好人,却也坏的不彻底。他不相信爱情,却爱上了吴迪。他自以为是个浪子,却高估了自己的超脱。浪子其实不会真正爱上谁的,心里有真爱的人,浪不起来。我明白为什么王朔和王朔笔下的那些男生都看起来放荡不羁处处留情。因为深情是脆弱的。他们只是想把脆弱藏起来。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你说他看起来没有什么责任感,但是你还是喜欢他了。因为他看起来不脆弱,看起来很强大吧?而我常常在你面前流眼泪。刚刚还哭了一鼻子。只想你明白,深情是可怜的。因为它不想躲藏不想逃避。就像臣服的老虎一样,它会像小猫一样仰天露出肚皮。它把最脆弱的地方暴露出来,只是想说:你看,你可以随时杀了我,因为我爱你。我的强迫症每天夜半,循环一首歌,码几个字,似乎已经成为了我的强迫症。这些碎碎念,是我的氧气瓶。这样,被心痛的潮水覆顶的时候,才不至于窒息。知道你并不想看,那也无妨。听过一句话,很喜欢: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来说,爱是一种需要不断被证明的虚妄。就像樱花需要坠落自己换来一句感叹一样。席慕容那首《一棵开花的树》貌似说得就是这样的故事。只是那棵树最后伤心的凋零了,那个人还是漠然不相认。今天在路上看见一个男孩夜跑,一个女孩骑着单车在旁边陪着,男孩停下来喘气的时候,女孩就仔细为他擦汗。这样的向前奔跑的路,没有尽头才好罢。一直在想,什么是爱,什么是不爱呢?它们之间是不是其实并没有很远的距离,只是一转身,一翻掌。见过一个女孩在我面前恶毒的诅咒她以前的爱人。亲眼见过他们的相亲相爱,所以怎么也不能明白,一个你那么爱过的人,为什么突然就变得那么让你憎恶呢?他还是那个他。之前你爱他的一切,包括缺点。现在你厌恶他的一切,包括优点。我不能明白。细细想来,从小到大,貌似还真没有经历过喜欢到厌恶的心理过程。喜欢就是喜欢,除非它变了。如果它没有变,你自己的内心怎么能变呢?小时候,妈妈总是很头疼我的玩具越来越多,旧了坏的都不肯丢。记得有一次,老妈下了死命令,要挑出不要的玩具丢掉。我坐在玩具堆里,一个个仔细看过去。这只橡皮小猪破了,还被圆珠笔画 脏了,可是当时它来到我身边的时候,是我给它起了名字,带它游戏,形影不离。那只打鼓的小丑已经坏了,再也不能打鼓了,可是我还记得它从前欢快的鼓声,它的眼角有颗白色的眼泪,我叫它伤心先生。…………最后,我一个也挑不出来,嚎啕大哭,老妈只好罢了。现在它们还在一个整理箱里,静静的躺着。我猜它们半夜没人的时候,会偷偷聊天。我的衣柜里还挂着一件高中时候的连帽牛仔衣。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去穿它了,可是我曾经那么喜欢它。每次冼了,总是盼着快点干。所以几次放进捐赠的衣服堆里,又被我抢了回来。还有那个钱包,你送我的第一个礼物。你曾经怪我从不用它。其实我只是舍不得。我甚至没有怎么去触碰它,因为那上面有你的指痕。或者像你说的,不恨也不怨,只是突然觉得不喜欢了。这我也不能明白。古时候,黄檗禅师用当头棒喝的办法让弟子顿悟佛法。可是你用了什么方法,也突然顿悟了呢?那天看电影,听到张楚的那首《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你说你听过。孤独的人真的是可耻的。爱情的伟大,其实就是在于结束一个人的孤独。一个人如果孤独惯了,却也能麻木的活下去,可是你给了他温暖给了他爱以后,他如何还能回得去?所以他不断的努力,不断的恳求,不断的丢掉自尊,抛弃骄傲。他只是想不再孤独。今天我一直循环的那首《山阴路的夏天》,是你喜欢的。我也很喜欢。尤其是那句:我多么想念你走在我身边的样子,想起来我的爱就不能停止。山阴路原来已经走过,只是当时并不知道。就像很多那么美好的时光,经历的时候,并不稀奇,回头去想的时候,才知道再也回不来了。我想你。我想以我的固执。我想应该会想一辈子。傻瓜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渐渐稀少的人流在提醒我时间,左脚的那个水泡也一直在执拗的刷着它的存在感。耳机里是一首接着一首的英文歌,你知道我其实基本听不懂。我知道它们一共有83首,和你分享过的,后来我再也没有往里面存歌了。我知道你是个恋旧的人,所以还能对我稍假辞色,这已经是极大的宽容和勉强了,偏人心都是贪婪和得寸进尺的,奈何。知道么,我很想念你那个绿色的包包。它在那么多美好的日子陪伴着我们。我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它就已经旧了。我想让你换一个,你不肯。我记得有次在水游城,你去买喝的,我帮你提着包。我站在一面橱窗前,看见它倒映出我提着包的样子,然后就看见你的身影欢快的跑来。如果现在有个魔鬼给我一把刀,然后说砍掉自己的手指就能回到那一刻,我肯定毫不犹豫。那个包包你终于还是丢了吗?上面的那些小金字塔状的铆钉还有流苏,都掉了吗?如果它还在这个世界上的一角默默的躺着,我真想不顾一切的去把它找回来。记得很久以前看《色即是空》,看完还写了文字给你。现在回想,很多剧情都忘了,印象最深的,是那个猥琐男一边擦着鼻涕眼泪,一边默默的穿过那个长长的走廊。涕泪交加,最后变成嚎啕大哭。今天我也试了一次。哭完果然好一点。路边有人扮成了小丑分发气球。一直觉得小丑夸张的妆容其实很忧伤,尤其他们在努力让人发笑的时候。这个小丑让我想起了杰尔索米娜。我对你说过《大路》吧?你应该并没有去看。我不喜欢意大利语刺耳的发音,也不喜欢黑白片粗糙的画面。所以一开始对于这部名作并不感冒。后来我才知道,有时候,不喜欢,只是不能体会那种情感而已。就像我从前很讨厌章子怡的玉娇龙。可是前天为了做专题又看了一次,玉娇龙说:小虎,许个愿吧。然后在罗小虎闭眼许愿的时候,她纵身跳下绝壁。当她穿过层层云雾一直一直落下去的时候,脸上还是平静如水。青冥剑入水,你可以潜下去打捞。你爱的人走了,你追得上吗?她只能纵身一跃,好过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每天被疼痛一点点啮齿自己的心。知道吗?我一直会回想起很久以前的一天,你站在西湖旁边,凝望夕阳,神情专注眼神忧伤。我一百遍的想把那一刻站在你身边那个不耐烦的叫你看镜头的家伙踹进水里。昨晚我又梦见了这个场景。这次我手里没有了该死的相机,我悄悄的走近你,把你轻轻拥在怀里。那些美好的日子里,我就像个身怀珍宝的傻瓜,明明富可敌国,却还傻傻的到处流浪。等到恍然大悟的时候,珍宝已经永远失去了。《大路》里的最后,那个野蛮人一个人伏倒在夜色的海滩上失声痛哭。他终于明白,他永远失去了她。再强壮,再骄傲,再野蛮,再无情,他终归还是独自一人。他终于知道,比死更可怕的是孤独悲哀的活着。只是当时这些傻瓜不懂得。稻草人车飞速经过稻田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孤独的影子。有鸟儿停在它肩膀上。原本它的出现,不是为了驱散鸟儿吗?怎么现在反而成了朋友。如果它不再有用,会不会被拆散丢弃呢?第一次看见它,是在书里。绿野仙踪里的它,想要一个能思考的大脑,于是和没心的铁皮人胆小的狮子一起,跟着桃乐丝去冒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了。后来终于在农村的田里看见真实的它,可惜做工粗劣,连鼻子眼睛都没画,不由大失所望。伊藤润二笔下的稻草人是黑暗的,貌似有部恐怖片也是说稻草人的。也许它在黑夜里永恒不变的姿势,让人觉得恐惧吧。我写过雪人的故事,它最后看了一眼爱人,就化为雪水了。可是从没写过稻草人的故事。因为觉得那一定是很悲伤的故事。《哈尔的移动城堡》里的稻草人最后恢复成为了王子,这大约是最好的结局了。可是苏菲爱的是哈尔,他只能黯然祝福离开。所以,稻草人的结局不外如此。爱上,守护,等待,消失。林志颖的歌里唱:我的双脚浸进爱中,等了已好久好久,你的手从指间经过,只能碰却不能握,心里好多话想对你说,你却看着我沉默。王子啊,如果还有一次机会,你愿意重新变成稻草人,永远守护她吗?如果变成稻草人,请帮我画一个微笑的脸。请替我摆一个拥抱的姿势。我知道,微笑未必有人看到,拥抱的双臂之间只有风儿来回穿梭。可是这是一个等待的姿势。直到最终倒下之前,都不会改变的随时准备拥抱爱人的姿势。在我想象的故事里,当它微笑着张开双臂等待一千年以后,终于在一个夏日的黄昏,一个身影远远的出现,缓慢而坚定的走来。她仔仔细细的端详着它微笑的脸,用手轻轻抚过它翘起的嘴角。然后她靠进它的双臂里,紧紧拥住它。当她的眼泪滴落在稻草编织的肩膀,它坚持了千年的姿势终于变化了,它僵持的双臂轻柔的合拢,一个相拥。然后化为灰烬。背包我有一个包包从来也没有背过。一个绿色的,很旧很旧的包。拉链断了,上面装饰的铆钉丢了多半,底也快磨穿了。可是我一次也没有背出去过。因为它是个女式的背包。里面装着什么呢?我一点儿也不知道。我猜过无数次,大概有一包纸巾,簙荷味道的口香糖,橘子味道的润唇膏,一些没寄出的明信片,一些硬币……也许还有别的,反正我只是猜,一次也没有打开来看过。它就那样安静的挂在我的床头,我每天晚上对它说晚安,每天早晨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它。在梦里我背着它经历了无数的冒险,去过地心和火星,见过甘道夫和哈利波特。一次甘道夫问我,这个包是不是一个真正的时空袋,因为我总能从里面变出无数让他们瞠目结舌的千奇百怪的东西。赫敏则很认真的对我说,这个包的式样和你不搭,太low了,看起来像个麻瓜。有一天清晨,我刚刚睁开眼,突然发现一只小狗的头从包里探出来,它对我轻轻叫了两声,然后使劲儿一跳,从包包里跳了出来。在落到地上之前,它迅速的变得透明,然后消失了,像个肥皂泡。我对着它消失的地方呼唤了一个小时,它却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一段时间,一天晚上,我正要对着背包说晚安。一只毛茸茸的手突然从里面伸出来,给了我一巴掌。然后一只小猴钻了出来,这次它没有马上消失,它蹲在我头上,再也不肯下来。我问它饿不饿,它也不理我。翻遍家里没有水果,它还随手就把我讨好递过去的薯片打翻。于是我就顶着只猴子出门买水果,夜已经深了,一人一猴走在安静的路上,我看着路灯下我顶着只猴子的倒影,突然笑了,然后更开心的发现,隔了这么久,我居然还没忘记笑。我们走啊走啊,终于找到了夜市的水果摊,可是当我和老板讨价还价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头上轻了。它不见了,和来的时候一样突然。再后来,包包里陆续飞出了画眉,长出了牡丹,还飘出过麻辣小龙虾的香气。画眉站在我肩头,看我在电脑前码字,看我喝水,看我拍照,然后也突然消失了。牡丹在包包里伸展出来,开了三朵,美丽得不像话。它们开了三天,一点预兆没有就突然凋谢了。我把花瓣都收集在一个小盒子里,隔天打开来,全都不见了。于是我去了鸡鸣寺,找到了一个很老很老的和尚,把事情告诉他,问他应该怎么办。他突然用一根棒子打了一下我的头,魂淡啊,老和尚手里怎么会随时拿着棒球棍啊。我正揉着头,他问我,想起来了吗?眼前乱舞的金星消失了。一下全想起来了。那只小狗,那只小猴,那只画眉,那株牡丹……想起来了,你就应该知道怎么办了。老和尚说,拿着棒球棍走了。以后三年,我的背包里再也没有长出什么来。它就那样安静的在那儿陪着我。看我不停的码字,不停不停的。有时候忘记了吃饭忘记了喝水忘记了站起来活动一下,我会看看它。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在对它说晚安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把一本崭新的书放了进去。这是给你看的,我轻轻的说。第二天醒来,我睁开眼睛。背包里什么也没有长出来。它不在那儿。不在它静静呆了四年的那儿。它消失了。我忍住了去跑去问老和尚的冲动,这货打人太疼了。我只能猜。它一定去了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然后在一个很美很安静的清晨,出现在一个房间的床头。会有一双手轻轻的抚摸它,然后打开。这是给你看的。我好想你。100块我清楚记得那晚我吃了两碗福鼎肉片。两大碗。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福鼎肉片。付钱的时候,把全身口袋翻了个底掉,还是差两块钱。五大三粗的老板娘看了我一眼,说算了。自认为从小颜值从来没有抵得上超过一块钱的时候,所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为这个老板娘的慷慨百思不得其解。吃饱了,于是有力气继续走。一边沿着马路走,一边数星星。奇怪的是那天晚上星星特别的多。当我数到一千颗的时候,终于回想起囊中会如此羞涩的原因。100块。在恍恍惚惚走到肉片摊之前,我经过一个小小的神庙。里面除了星星点点的香火,就是一片寂静的黑。我走进去,端详着微弱星火中神像的脸。金甲红袍,束发金冠,依稀是齐天大圣的模样。我拜伏下去,嘴里喃喃的说着愿望。这时候有个声音突然凭空冒出来:你的愿望可以实现,100块!我跳开两步,使劲揉眼睛,神像还是纹丝不动。别看了,我在这。声音又说。然后我发现了一个盘坐在神案旁边的老头,隐在黑暗之中,穿着不僧不道的衣服,挤眉弄眼的样子全无仙风道骨的模样。真的能实现我的愿望?废话,要实现100块,快点,晚了我都不想收了。他说,一边掏出个很大屏的手机看了看。我猜这货是准备收了钱去赶一场三缺一。可是我还是鬼使神差的递上了100块:什么时候能实现呢?他鄙夷的看我一眼:天机不可泄露。说着拍拍衣服站起来,摇摇摆摆的走了。等我追到小庙门口,只看见这货骑着自行车的身影在街角一晃,不见了。我想起郭德纲的一个段子:我朋友说帮我造*河蟹*,一块钱硬币的成本是两块钱,我想了三个月,他是不是骗我?我花了三分钟。第二天晚上下雨,我突然又想吃那个摊子的肉片了,想得口水直流。于是撑了伞去找,走了所有相似的街,都没有找到。我猜是因为下雨没有出摊。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找到。连带一起消失的,是那个小小的神庙。我执拗的按图索骥,找遍了全城供奉齐天大圣的大大小小的神庙,没有一个是那夜的样子。过了很久以后的一天,加班完独自吃宵夜,那天难得胃口大开,吃了三份生蚝。结账的时候,我把口袋都抠破了,这次不是差两块钱可以用颜值抵了,我一分钱都没有。83块!老板用没表情的声音说。我正想厚着脸皮问他是否还缺冼碗的,一张100块递到了我面前。她的身影一半在街灯下,一半隐在夜色里,眼睛像星星一样闪亮。很久以后,当我牵着她的手在夜里走,终于问她,我的颜值貌似不值100块啊,为什么当时你会借钱给一个陌生人?她轻轻的笑,很久以前的一天晚上,我在家楼下的一个肉片摊吃宵夜,旁边的桌边坐着一个男孩,他一边哭一边吃,他哭得好伤心,可是胃口也很好,一连吃了两大碗呢。那时候我就想,究竟是什么事情,让这个男孩哭得这么绝望这么悲伤呢?可是他还能吃得这么香,那么什么困难都能过去的吧。当时看见他钱不够,我想过去借给他,犹豫了一下,他就走了。没想到,那么久以后,终于还是能借钱给他。我像被雷电劈中一样呆在原地。100块啊!100块!你的愿望可以实现,100块!你的愿望可以实现,100块!原来真的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我紧紧的握住她的手:你家楼下的肉片摊还在吗?为什么后来我怎么也找不到?在啊,一直都在的。那个老板娘人很好,她不是还免了你两块钱吗?她还说,一个男孩哭成这样,真是可怜,肯定是失恋了。好吧,颜值抵两块钱的谜底也解开了。走吧,我说,我们去吃肉片,我想念了很久很久了。也许,在路上还会经过一个小小的神庙呢。看妇联2之前必读的扫盲文写给对妇联什么都不懂就是看个热闹的你复仇者联盟,爱称:妇联。主要成员:美国队长、钢铁侠、雷神、绿巨人、鹰眼、黑寡妇。超级英雄们惯常都是独来独往,但是偶尔也会出现被强大的邪恶势力打滴屁滚尿流的情况,于是,超级英雄也要联合起来。所以叫复仇者,内涵意思其实就是:让你丫的招惹我,我们组团和你丫的死磕到底。记住,里面没有蝙蝠侠和蜘蛛侠闪电侠超人之类……蝙蝠侠这货是DC漫画公司的,复仇者们是漫威漫画公司的,不能乱入。蜘蛛侠倒是漫威公司的,但是电影版权被索尼那货买断了,所以哭着喊着也加入不了妇联。记下来科普各个成员。1、美国队长大家都爱称他“美队”。没办法,埃文斯的颜值实在挡不住,还有六块腹肌和人鱼线加成。美国队长年轻时候正值二战时期,他是个胸怀大志的爱国青年,一门心思要加入反法西斯队伍,可惜身材和小四差不离,征兵队伍都不待见他。后来他参加了一个制造“超级士兵”的实验,输入了一种超级血清,一下子从小四变成浑身腱子肉的吴彦祖,和身高一起上升的还有体质,卧推500公斤跟玩儿一样,跑个100公里不带喘的。钢铁侠史塔克的老爹还给他配备了一个盾牌,是外星金属制作的,可以吸收反射一切力量。变成超人类之后,我们的美队就上战场了,不过不是去打敌人,是去表演节目了。美国政府给他定义的身份是军队偶像,用来激励军心,骗有志青年入伍。在拍了电影,演了舞台剧,他没有成为大头兵的偶像,而是成了妇女之友。大头兵不待见他,废话,谁喜欢一个长得帅有人鱼线会把妹纸都泡走的家伙啊,大头兵喜欢的是妹纸的大腿舞。于是美队痛定思痛,杀上前线,完成了几个轰轰烈烈的任务,可惜在对付宿敌红骷髅的时候,他乘坐的战机坠入冰冷的北海,这一睡就是八十年。被挖出来以后,他壮心不已,又加入了复仇者联盟。他的主要超能力其实不是战斗力,而是凝聚力。就像有个人格魅力光环一样,这货总是能把那些桀骜不驯的超级英雄队友们凝聚起来。如果单纯按战斗力而言,这货其实弱爆了,钢铁侠一个波动炮就可以打飞他。2、钢铁侠钢铁侠托尼斯塔克,你应该很熟悉了吧,好歹看过好几集这货演的自传体纪录片了。什么?你其实还是搞不懂他究竟有没有超能力?好吧,输给你了。这货其实就是个喜欢穿机动铠甲的花花公子,除了天才大脑,他就是个普通人,你看这货钢铁侠第三集的时候,腰上赘肉都出来了。可是奈何这货不光天才,还超级有钱,把妹的时候随手能盖一座摩天大楼用妹纸的名字来命名,一副机动盔甲要上千万美元的造价,他一下能捣鼓出几十个炸着玩儿看烟花。这种败家玩意真是人神共愤啊。别看他能一炮打飞美队,其实脱了衣服战斗力弱爆了,雷神一锤子就可以砸死他。3、雷神雷神这个角色设定太违和了,居然是神。这让别人怎么玩?人家最多基因突变或者注射血清,你出生就是个神?还有个雷神之锤想用雷电劈谁就劈谁,不带这样玩的。他有个弟弟叫洛基,看名字就是个受啊。两兄弟技能点加的不一样,雷神加的都是体力,小受加的都是魔力。后来为了争夺王位,洛基用了个计策把老哥驱逐到了地球,雷神之锤也丢了。没了神力的雷神就是个浑身肌肉的傻大黑,偏这样还能把到娜塔莉波曼,这个猪脚光环太逆天了。作者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后来再娜塔莉波曼的帮助下,他拿到了雷神之锤,重新获得神力,于是跑回去海扁了弟弟一顿,夺回了王位。他加入妇联是因为他的小受弟弟引了外星人入侵地球,他要替弟弟收拾残局擦屁股。就这样紧急的时候,这货也忘不了去找娜塔莉约会,估计体力点加得溢出了。别看这货紧身甲红披风,拿着一个粗粗得锤子很拉风,锤子被抢了丫就是个普通傻大黑,绿巨人一巴掌就能拍死他。4、绿巨人绿巨人浩克也拍过好几集自传体纪录片了,李安都拍过,虽然拍的不怎么好看。这粗货原本是个文质彬彬的科学家,在一次科研事故中被伽马射线照射了,别人都挂了,他却变身了。从此以后,每当他生气的时候,就会变身成绿巨人,战斗力爆表。其实你生气的时候也会变身,战斗力能碾杀我。所以你要向绿巨人学习哦,他为了不变身,跑到印度去学佛法,把自己脾气变得很好很好。不过如果他一直是个好好先生,那么也没人有兴趣看他的故事了。所以总有人让他生气,就好像我总是让你生气一样。其实有时候,人家没恶意呀,这货就突然生气了,一生气不得了,个头大了几十倍不说,皮肤还变得绿油油的。而且可怕的是这货变身有好多版本,跟会升级的软件似的。比如灰浩克,失心浩克,野蛮浩克、绿殇等等好多种。灰浩克就不说他了,就是个少儿不宜的色鬼。野蛮浩克随手就能举起一座一亿五千万吨的山脉,这设定真是太不人性化了。想象一下,当美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倒了一个连的敌人,回头一看,绿货这厮已经举起一座山把敌人总部压住了,泪流满面啊。幸好颜值秒杀他。漫威漫画的官方设定是,绿巨人力量是无限的,只要他越愤怒,就能获得越巨大的力量。有册漫画里,这货一个人秒了一个星球。其实最强大的不是他的力量,而是他的裤子啊,不管他个头怎么变大都撑不破,让电影特技人员省了好多事,不用逐帧去打马赛克。5、鹰眼这家伙我一直觉得是妇联里打酱油的。在马戏团长大的孤儿,学了一身的射箭本领。射箭姿势很帅,有很多高科技的箭头,会分岔的,会爆炸的,会电人的。其他就没什么好说了。上面所有人都可以一巴掌拍死他。6、黑寡妇黑寡妇娜塔莉亚·罗曼诺娃,好吧,我承认我愿意写她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斯嘉丽。NBA的当红炸子鸡杜兰特曾经发推特说:愿意喝斯嘉丽的冼脚水。这货真是没下限重口味。后来斯嘉丽的艳照被黑客发到网上,有人拿了@,这货不吭声了,估计哭晕在厕所里了。话说,要先给妇联的服装设计师点个赞,给黑寡妇设计的制服真是,啧啧,这可不是擦口水的声音,完全是单纯的审美赞叹。黑寡妇基本是个近身格斗能力超凡的普通人。不过上面所有人都秒不了她。她和鹰眼有过一腿。她和超胆侠有过一腿。她和美队的好基友冬兵有过一腿。她和美队激吻过,看好接下来很快会有一腿。她和钢铁侠眉来眼去,看好接下来很快会有一腿。所以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超级英雄都打不过她了吧?断肠花他第一次听到“断肠花”这个名字的时候,已经修炼到“药王经”最后一章了。师父告诉他,药王门已经五百年没有人能修炼完成整部药王经。无数惊才绝艳的弟子都卡在了最后一章。最后一章其实只有三个字,“断肠花”。只有培育出“断肠花”,才能算真正修炼完成药王经,真正成为“毒手药王”。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样子,什么气味,生长在什么环境。有关它的一切,除了口口相传,只有药王经附注里的几个字:云梦泽。他走遍了万水千山,到了无数个被称呼做“云梦泽”的地方,他观察过那些地方的每一片树叶,每一株植物。他甚至猜想也许断肠花并不一定是花。就像鹤顶红,其实和白鹤并没有什么关系。他尝遍了百草,写了比药王经还厚得多的笔记,可是还是没有找到断肠花一丝一毫的踪迹。于是他怀疑云梦泽也许在大海之外,也许就是传说中瀛洲壶梁之类的仙山。于是坐了海船出海。船开了很久很久,一直开到海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他见到了会飞的鱼,见到了山岳一样巨大的龟。他看到夜晚能点燃整个大海的水草,也见到燃烧的星星坠入海底。当他终于在遥远的海平面依稀看到一座云雾缭绕的山峰的时候,风暴来了。夹杂着雷电的风暴轻描淡写的撕碎了海船。等他再次清醒的时候,躺在一个小小的木屋里。然后他看见了她。药王经的第七章第三节,很详细的描述了如何培育一种植物,这种植物一生不开花,不结果,生叶三片,其味如兰,其形如眉。像天下最美丽女子的眉。像她的眉。它的名字就叫“如眉”。可惜这个小小的海岛上还是没有断肠花。在养伤的那些日子,他常常坐在海岛最高的那块岩石上,望着下面时而安静时而咆哮的海。最安静的夜晚,满天的星星会一直从天空铺陈到海面,或明或暗的闪烁着。她也喜欢坐在这块岩石上,她说这块岩石离星星很近很近,有时候她躺在岩石上睡着了,半梦半醒之间,会觉得自己升到了星星上。有时候,他会把自己的经历当做故事告诉她,那些千奇百怪的植物,那些万水千山的旅程。更多时候,他会默默的看着海面发呆。于是她就陪着默默的坐着。直到有一天,他说他要走了。他还要去寻找断肠花。那天晚上漫天星光特别的璀璨,她静静的看着他,眼睛里也有星光在闪动。你常常说我的眉毛像一种奇特的草,你能种一支送我吗?他随身携带的百草囊里正好有它的种子。于是他多留了几天,细心的把它种在了小木屋的前面。当它抽出第一枝新芽的时候,他悄悄的走了。当他踏上那艘路过补水的商船,回头望去,那块最高的岩石上依稀有一个身影。他转身,再不回头。接下来的十年里,他游历了更多的地方,见识到了更多神奇的事情。他一路不停撰写的笔记已经出版了七册,听说还被翻译成波斯文字传到了国外。可是他始终没有找到断肠花。当他听闻师父弥留赶回师门的时候,师父已经说不出完整的话了,临终前,他最后说了三个字:云梦泽……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心口。埋葬了师父,他拒绝了成为“药王门”门主的提议。他在师父的坟前扎了草棚住下,住了三个月,把师父教会他培育的植物一棵棵种下。最后种的一株,生出了三片叶子,美丽的像婉约的眉。当他又一次踏上那个小岛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岛上的亲朋都说不出她去了哪儿。他离开后的某一天,她也悄悄走了。也许,是去找你了吧?她的朋友说:你离开以后,她每天都守着那棵草,她说如果它是断肠花就好了,那么你就会回来了。他又看到了那棵“如眉”,十年前他种下的,她细心的在它周围围了竹篱笆。它已经有些憔悴,如眉的叶子也无精打采。天慢慢暗了下来,远处海浪声渐渐响起,星星也一颗一颗次第闪烁起来。你常常说我的眉毛像一种奇特的草,你能种一支送我吗?他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这是他十年来第一次流泪。上一次是在离开这儿的海船上。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如眉”的叶子上,根茎上。海风拂来,刹那之间,“如眉”挺立起,伸展开,从它的三片叶子中间,一团闪烁着的光芒慢慢亮起来,然后在他的泪光中舒展,绽放。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尝遍了千花百草,却始终没有找到的。断肠花!
感触良多,我还是无法释怀!!!
顶贴是一种美德
看过我帖子的人都晓得我一定会来顶
情感区的气氛有时候真是让人窒息
引用3楼 @ 发表的
看过我帖子的人都晓得我一定会来顶
情感区的气氛有时候真是让人窒息
有时候,的确是,爱情本来就让人窒息。开心的时候幸福的喘不过气,伤心的时候悲伤哽住了咽喉。
引用4楼 @ 发表的
有时候,的确是,爱情本来就让人窒息。开心的时候幸福的喘不过气,伤心的时候悲伤哽住了咽喉。
更新第三天~~~
哎!如果受了情伤可以即可死掉是不是更好?
更新第四天~~~
1+1=11,
何苦这样,可并非所愿,谁又愿沉沦伤痛。
更新第六天
写吧,你写出了我的心情
你才第六天
我已经十个多月了
我想也许有人和你心情如是 &&也算一种安慰
更新第七天。
心房空荡荡
失去一个人,心就空了
引用17楼 @ 发表的
心房空荡荡
失去一个人,心就空了
嗯,抱抱,我们一样的感觉。
如果在现实中遇见,我们会一起喝杯酒吧。
引用18楼 @ 发表的
嗯,抱抱,我们一样的感觉。
如果在现实中遇见,我们会一起喝杯酒吧。
一起坐坐倒也无妨,不喝酒,他滴酒不沾,我想如果我喝酒他也一定不高兴
引用19楼 @ 发表的
一起坐坐倒也无妨,不喝酒,他滴酒不沾,我想如果我喝酒他也一定不高兴
晕,你是女孩子啊,好吧,其实我也滴酒不沾,只是有时候真想醉一次。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请
其他人正在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复仇者联盟2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