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的和尚领 顺便求教

(李敏聪Chris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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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三爷是京剧院的琴头鼓佬,骨灰级戏篓子,走了有阵子了,常想念他老人家。最后一次见三爷是跟24妹(三爷的孙女,学西班牙语的,各种看不起中国文化),跟她说起文化差异,她以撇嘴应对。想起一招:“不信你问你爷爷,文胸下面是什么?”她很惊讶:“这也能问?!”俺:“你问,问出漏子是我的。”她就大声问(三爷耳朵已经很不好了):“爷爷!文胸下面是什么?”三爷说:“小丫头片子,考我?文胸武肚和尚领儿!”备注:“文胸武肚和尚领儿”是指戏台上各种角色扇扇子的方式
文胸武肚僧道领,书口役袖媒扇肩
文人喜欢扇胸口,练武的人喜欢扇肚子,和尚老道扇护领,说书的不能自己扇,只能借书中人物扇,差役地位低真能偷偷的在袖子里扇,媒婆喜欢扇肩膀
和尚领是什么意思呢?
3楼到11楼,你的头是被门夹了呢?还被驴踢了?或者是被菊花夹了?
国粹可以不懂,但不能看不起。鄙视你妹,顶楼主
得亏哥听过郭德纲的相声,还算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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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嵩山,居五岳之中,古称“中岳”。  其峰高千丈,皆是层峦叠嶂,山道险峻,山中时有云雾缭绕,雨水繁多,秀木花草,遍山开放,当真是一处人间仙境!  而嵩山并非因为山水风景而驰名中外,而是在那嵩山之巅,矗立着一座千年古寺,那便是大名鼎鼎的少林寺。  说起少林寺,华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那未开化的小孩,也能道个二三四。  南少林,北武当,向来被奉为武林中的“泰山北斗”,无论是正道还是邪门,几乎没有不服这两尊大佛的。  不过时代变迁,所谓的“国术”早已退出了人们的视野,甚至退出了历史舞台,仅剩一些花架子的对招,丝毫没有武术本身的凌厉。  这本书要说的故事就发生在少林寺里,你继续往下看。  ……  东边的太阳从嵩山脚下升起,少林寺沐浴在阳光中,古朴的钟声一连十八声,声音响亮,整个山门都在回荡。  做早课的僧人穿上鞋袜,在大雄宝殿内打坐,口中念诵着佛经,个个犹如老僧入定,纹丝不动。  不时,一个小和尚偷跑进大殿,抓住蒲团,忙躲在众人后头,眯着眼睛,假装自己早就来了。  “戒空,你又偷懒了。”大殿前,那老僧开口道。  “这不怪弟子,弟子昨夜喝了点凉水,又吃了碗素面,一晚上给拉的…”小和尚苦着脸道。   “呵呵,小师叔一向自在,况吃喝乃是人之本性,也无伤大雅,住持就原谅他一回吧。”另一个和尚笑道。  “你们继续打坐,戒空,你随为师去后山,为师有事与你谈。”老僧站起身,手持锡杖,他看上去年逾古稀,半只脚迈入了棺材,但脚步轻盈,行走如风,倒像个壮实的青年。  “是。”  小和尚摸摸脑袋,心料师傅定知道了自己拉肚子全是编的瞎话,这回犯了妄戒,准是要罚他在后山苦修个七八天了。  后山是一片荒草地,草地尽头是一处断崖,这断崖名叫“无量崖”,崖中开了一个山洞,这山洞又黑又深,不知通向哪里,少林寺中的僧人除了主持方丈外,就连戒律院的大和尚都不能擅自进入,如有违抗者,一律赶出山门,永不为少林弟子!  关于这断崖的来历,据传乃是上代主持圆寂之所,骨肉全供奉在山洞中,怕被人打扰了先辈的英灵,这才不让人进出。  这回师傅将他叫到这儿来,到底想干什么?  老僧站在断崖边,望着崖下的深渊,悠悠道:“戒空,你入我佛门多少年了?”  小和尚道:“回师傅,整整十七年了。”  老僧恍惚一下,和善道:“都十七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小和尚看着老僧,不懂师傅话中的意思,只觉得师傅心里欢喜,似做着一件美梦。  老僧又道:“你可知你父母是谁?”  小和尚很吃惊,他从小长在少林寺,只当师傅是父亲,当师兄弟是手足,从未想过自己的身世,如今师傅重提旧事,他反倒不知所措。   父母?  熟悉又陌生的称呼。  见他垂着头,老僧继续道:“十七年前,有一男一女负伤,将一个婴儿送到山下,老衲见两人气色步履,便知两人是武学高人,也知两人定是被人追杀,可出家人慈悲为怀,老衲抱过竹篮,那两人已消失在山林,只留下一块玉佩。”  说着,老僧从怀中掏出玉佩,交给小和尚。  “这是他们的遗物?”小和尚双手颤抖,不敢接过。  “不,那两人功力深厚,必有手段自保,留下这玉佩,或是想有朝一日,与你重逢吧!”老僧道。  “重逢?”小和尚苦笑:“十七年都不曾上山来寻我,只怕我是弃儿,懒得要罢了。”  “胡言!”老僧闻言,怒斥道:“天下哪有不疼儿的父母,你只道他们弃你,却不知他们是护你,若非那日到我山门,容我收养,你怎么活到今天?”  “我…”被怒斥,小和尚一时难言,说不出话来。  “不是不愿,或许是不能寻你。”老僧叹息一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又有哪个人没有苦衷呢?”  “师傅,那你想我怎么做?”小和尚瞪着眼道。  “下山!”老僧道。  “下山?”小和尚直摇头:“师傅你要赶我下山。”  “不是赶你下山,而是让你下山寻你父母。”老僧道:“何况你在山上,对人情世故一概不通,这回下山,深入世俗,也算是一种修行。”  “弟子不愿离开师傅。”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你我虽为师徒,但情如父子,为师知你心思,不必难过,也不必彷徨,佛门子弟应当不畏艰苦,不惧磨难,下山去吧!”老僧淡淡道。  “弟子…”  “下山去吧!”  老僧背过身去,已是老泪纵横。  小和尚抽着鼻子,泪如泉涌,见师傅心意已决,自己再说也没用,于是扑通跪在地上,隔了三个响头:“师傅,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弟子此番下山,无论找得到找不到父母,三年之后,定会回少林看师傅,就此拜别!”  一抹眼泪,小和尚取过玉佩,顿声道:“师傅,敢问我俗家姓名?”  “金随缘!”  “随缘?好个随缘,好个随缘!”  小和尚大笑一声,也不停留,冲下山去。
  少林寺高居在嵩山上,但也不是避世而居,平日里来往的香客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都来进寺中上香拜佛,祈求事业丰收,家和平安。  这人一多,供给就多,少林寺名下的田地都是自己种的,可寺中僧人打坐,修炼,消耗很多,所以种的也只够自己吃,所以香客一来,就要去山下采购瓜果蔬菜。  大中午的,一辆载着水果的货车刚从山上下来,正巧遇见了小和尚,司机摇下车窗,笑道:“戒空师父,今天怎么下山来了?”  “是李大叔。”金随缘合手施礼:“师傅派我到山下办点事。”  “这大热天的可别把你晒坏了,反正我要去趟省城,你就坐我的车吧,免得耽误了你的行程。”李大叔是个果农,常给少林寺送果子,和寺里的僧人都很熟,所以十分热情。  “那就多谢大叔了。”金随缘憨憨一笑,这走路是修行,可六伏天实在是热,能搭趟顺风车实在是太好了。  “别客气,上车吧!”  李大叔把他拉上副驾驶,货车顺着铺好的山路一路向下。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车子开进了省城。  “戒空师父,我还要去水果市场发货,就不继续送你了。”李大叔笑道。  “大叔慢走。”  金随缘和李大叔告了别,一个人站在大街上。  大街上人潮熙攘,大妈在买菜,老大爷在抽烟,还有七八个年轻的姑娘,穿着时髦的衣服,那衣服紧的很,裤子也紧的很,秀出美丽的曲线。  “小和尚,姐姐好看么?”  “娟娟,他一个和尚,还懂你好看不好看,你傻不傻,走了走了。”  两个身材火辣的女孩,一边说一边捂着嘴娇笑。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金随缘被笑的面色通红,赶紧低下头,逃离现场。  省城距离少林寺并不远,只有四五十公里,但这儿的人也很少看过和尚,更别提这么年轻的和尚。  都说男人二十一枝花,金随缘虽然才十七岁,可在山上常年修行,挑水,劈柴,种田,身体被锻炼的非常结实,小腿和手臂充满了力量,再加上一副俊朗相貌,不是花,也和花差不多了。  他走在路上,戴着斗笠,穿着僧鞋,没人觉得他是个和尚,只当他是从影视城里出来的明星。  “我这打扮很奇怪么?难道他们都没见过和尚?”  站在人堆里,金随缘很是尴尬,就像是一只关在动物园里的大猩猩,被人围观,指指点点,这让他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烈阳当空,地面被晒得直冒烟,热的人大汗淋漓。  “那个有面馆,这会有吃的了。”金随缘什么都不爱,就爱一个字“吃”,而且特别爱吃面,一看到路边有个面馆,他双眼发亮,口水直流。  “大叔,你这有什么面?”  那面馆老板看是个小和尚,也是笑道:“小师父,我这有青菜面,牛肉面,兰州拉面,还有鸡蛋面,只有你不知道的,没有我做不出来的。”  “那来碗素面。”金随缘笑道。  “素面七块钱一碗。”老板道。  “七块?”金随缘赶忙摸了摸口袋,又将身上找了个遍,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这千算万算,自己居然没有带钱?  他是没下过山,可也不是傻子,这世道无论干什么都需要钱,没钱别说买车买房子,连饭你都吃不上。  天啊!  自己现在身无分文,还找什么父母,修什么俗道,干脆找一块石头撞死算了。  眼了咽口水,金随缘十分惋惜的看了一眼老板,苦闷道:“大叔,我…我没带钱,能不能先欠着?”  “算了算了,一碗面也不值几个钱,就当我请你吃。”老板瞧他那副可怜模样,心也软了,权当是做一回善事。  “谢谢大叔,大叔真是个好人。”金随缘感动万分,师傅常说世道艰险,坏人很多,可他一下山,就遇到了个活菩萨,看来这世上还是好人比较多。  “小师父先坐着,面等下就来。”  正所谓谦虚使人进步,恭维使人舒服,这老板被夸得是飘飘然,笑得合不拢嘴,忙招呼他到里头。  面馆里开着空调,很多客人正在吃面,边吃边聊天,金随缘将包袱卸下来,摘下斗笠,放在桌子上,然后四处张望,左边是一对夫妻,男的带眼镜,女的微胖,右边是两个大汉,纹着身,后面是一个学生,背着书包。  “省城就是不一样,什么人都有,真是有趣。”  心里打量着,面已经端了上来,金随缘一看那面,满满一大碗,比其他人多了一半不止,有点受宠若惊:“大叔,这太多了。”  “年轻人嘛,多吃点,别客气。”老板笑道。  金随缘也知道这是老板的好意,傻笑的摸了摸脑袋,抓过筷子,狼吐虎咽起来,边吃眼睛边亮:“好吃好吃,大叔你手艺真好。”  “哈哈,好吃就行。”老板笑容满面,开心的不得了,他见这和尚老实,又长着一张灵巧的嘴,于是从锅里夹了几块烩好的五香干。  金随缘肚子饿得咕咕叫,也不挑食,来什么吃什么,吃的是津津有味。  “这人生在世,吃喝二字,这话讲的是真的不错。”吃饱喝足后,他靠在椅子上,摸着鼓起的肚子,一脸的满足。  想他在寺里,为了修行,常常吃饭只吃七分饱,一天干完活,总是想偷吃点水果,晚上去厨房煮点面条又被戒律院的师兄弟发现,害得他嘴馋的要命。  师傅总训诫他,说什么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又说什么出家人要严以律己,克己守身,一套套大道理讲的他是头皮发麻。  难道吃一顿十成饱的饱饭,真的是一种罪过么?  金随缘肚子里装着面条,脑子里装的也是面条,或许对他而言,吃是一件很伟大的事,犯不着折磨自己。  正在此时,坐在他右边的两个大汉突然拍起来桌子,大喊道:“老板,你是怎么开店的,面里居然有两只苍蝇!”  “两位先生,怎么了?”老板听到叫声,也是吓了一跳,赶忙从外头进来,对着两人弯腰赔笑。  “你耳朵聋了,还是煮面把脑子煮傻了?老子说这面里有苍蝇,你听没听见!”那纹身大汉怒道。  “苍蝇?这…这面里怎么会有苍蝇呢?”老板苦笑道。  “你自己看!”  面馆老板低头朝碗里一看,果然有两只苍蝇死在了菜汤里,这一下,他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两位先生,你看我在这开了十几年店,从没出过这种事,今天肯定是意外。”  “你什么意思,你是想说这苍蝇是老子故意放的了!”纹身大汉一听这话,当场站起身来,手指头抵在面馆老板的脑门子上骂道。  一看这两人膘肥体壮,又一脸凶恶,八成是街头的混混,遇到这种人,那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老板做了这么久生意,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于是打圆场道:“要不这样,这顿免单,权当是我请客好了。”  “你当老子是什么人,一句免单就没事了,老子告诉你,你的面里有苍蝇,万一这苍蝇带了什么病毒,将病传给老子,老子上哪说理去?”纹身大汉大怒,青筋暴起,大手猛的向他推去。  老板身材瘦弱,和大汉比就像猫和老鼠,被大汉一推,腰撞在桌角上,他痛叫一声,捂着自己的腰间,脸一下皱在了一起。  “老子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拿个三四千块钱来,这事就揭过了,不然你这店以后就开不下去了。”那大汉冷笑起来。  “三四千?”老板冷汗直冒,他做的是小本买卖,本来就没赚多少钱,这要赔进几千块,那一个月油水也没剩了,这天热的连狗都受不了,不是为了活计,谁会拼死的干活。  而且面馆图个就是好吃和干净,要是这两人到外面一传,说自己面馆的面有苍蝇,那以后生意还怎么做?  思来想去,几千块买个金招牌,虽然很肉疼,但也是没办法的事。  “能不能少点?”  “你当菜市场买菜呢,讨价还价?识相点给钱,不然你就等着关门吧。”大汉牛逼哄哄。  老板叹了口气,忍着痛,去柜子里取钱,那大汉见他服软,也是得意大笑:“这就对了。”  在面馆里吃面的人见大汉欺人太甚,也是气的牙根痒痒,可气归气,谁也没替面馆老板出头,甚至连个屁都不敢放,生怕一旦放了个屁,也招致两个大汉的仇视。  所以都像聋子瞎子,只顾埋着头吃面。  唯独金随缘心明如镜。  刚才他看得清楚,明明是这两人将苍蝇拍死,然后放到面里去的,现在却反咬一口,说老板的不是,还理直气壮的敲诈钱财,这简直无赖到了极点。  别人怕,金随缘不怕!  别人不管,他金随缘却要管上一管!
  “快点,磨磨蹭蹭的。”两个纹身大汉等得有点不耐烦了,敲着桌子催促。  面馆老板苦着脸,手拿着几千块钱,从柜后走出来,金随缘一把拦住他:“大叔,你别听他们,这群人摆明了是来闹事的,这都是你的辛苦钱,怎么能给他们?要不,我们报警,警察肯定会帮你的。”  “报警?”面馆老板摇摇头,叹气道:“小师父,你一片好意,大叔知道,不过这要报了警,我的生意以后就做不下去了。”  “做不下去?”金随缘不谙世事,听不懂他的话。  “算了,这事你别管了,权当是破财免灾吧!”面馆老板苦笑了一声,遇上这种小痞子,警察就算来抓人,也不过是关上几天,一旦被放出来,那还不直接上门砸店。  一家店和三千块,哪个轻哪个重,不用说也知道。  人活着,都不容易啊!  金随缘见劝不住,心头十分懊恼,在山上师兄弟和师叔师伯都相处融洽,连吵架都很少,今日一下山就碰上这等不平事,大叔能忍,可搁他就不能忍。  “你们太欺负人了。”金随缘冲到两人跟前,怒目圆睁。  “小秃驴,吃你的面就好了,管别人的闲事,找死是不是?”纹身大汉见是个小和尚,也是呵呵冷笑,撸起了袖子,一脸凶悍。  “你说什么?”金随缘闻言,气的脸色通红。  “别动手,别动手…”面馆老板见小和尚要替他出头,生怕出事端,赶忙将他拉开,给两大汉陪笑脸:“两位先生,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和小师父一般见识。”  “这倒像句人话。”纹身大汉冷笑一声,手指一勾,面馆老板挣扎了一下,还是乖乖将钱交出去,大汉伸出手,刚要把钱拿过来。却被金随缘拦住:“这钱你拿不走!”  “我靠,你这小秃驴有点骨气啊,居然敢坏老子的好事,看来今天不教训你一顿,你是不知道疼了!”纹身大汉见这和尚捣鬼,不由气怒道。  “哼,废话这么多,敢打就上来!”金随缘争锋相对,一点畏惧都没有。  “找死!”  被一个十七八岁的和尚轻视,纹身大汉恼羞成怒,抬手就对金随缘一巴掌扇过去。  可他手还没碰到金随缘,就被抓住了手腕,只见金随缘抵住虎口,反向微微一扭,纹身大汉整个人都歪曲成了一根麻花,痛得他直咧咧:“死秃驴,快给老子放手!老子手要废了!”  这一幕,令坐在后桌吃面的客人是睁大了眼,个个不可思议的瞧着金随缘,他们怎么都想不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和尚,居然这般轻松就制服了一个彪形大汉。  单手将人扭成麻花,这得要多大的气力?  “哼,还敢不敢叫嚣了。”金随缘抓着他的手腕,那般模样,只要他说一个敢字,就扭断他的右手。  “不敢,不敢,你快放了我!”纹身大汉痛的冒汗,哪里还敢去触这小和尚的霉头。  “这才像话。”金随缘是个实诚人,听他服软,心里信了八分,于是将他的手放开。  但纹身大汉一挣脱出来,立马换了张黑脸,趁着金随缘不注意,一脚朝他的肚子狠狠踢去。  “小心!”  众人见这人偷袭,也是发出惊叫声。  金随缘冷笑,一个箭步闪开,手掌似一柄钢刀,快如闪电,劈在大汉的左腿上。  “啊!”纹身大汉痛叫一声,跌倒在地上,抱着自己的腿拼命的打滚。  “阿德?”另一个大汉吃惊不已,他和阿德从小一起长大,在这条街上也混了很久,虽然没什么手段,可一人对付两个人是绝对没有问题,可现在,阿德一个照面就被这和尚给打倒了。  这和尚到底是什么人?  “你还要来么?”金随缘盯着他,一双眼犹如狮子般充满了狂野。  大汉被这眼神盯的心里发毛,咽了咽口水,摆出架势,他瞧着小和尚,突然出拳,这拳要砸在普通人身上,不砸个脑震荡,也要砸个头破流血。  金随缘没有躲的意思,就站在原地让他砸,众人都看傻了,这小和尚脑子短路了么?  那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不忍直视,赶紧捂着眼睛,可意外的是,那拳砸下来,金随缘依然不动如山,仿佛砸在头上的不是拳,是一团棉花。  “你的头…你的头…”大汉脸变得扭曲,拳头发麻,愣的竟说不出一句整话来。  “头怎么了?”金随缘笑道。  “头…头巨铁!”大汉蹦出三个字,顿时惨叫一声,抱着拳头在地上打滚。  “是么?忘了和你说,小和尚我可练过铁头功。”金随缘乐得不可开交。  他出身少林,自小就在嵩山上修行,瀑布,激流,狂风,任何地方都有他的踪迹,他的筋骨在修炼中不断的增强韧性和硬度,如果说常人的骨头是一块砖头,那他的骨头就是一块黑铁。  俗话说“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一般的习武之人,都修了一身的铜皮铁骨,唯独这脑袋很少人修炼,并不是说这法门没人知道,而是即便知道法门,要修炼脑袋也非易事。  为了修炼这“铁头功”,金随缘可是吃了不少的苦,如今他的这颗头不仅重,更是重中带铁,铁中带重,上山能采矿,下海能捕鱼,可谓是海陆两栖的利器。  “这钱还收不收了?”  “不收了,打死也不收了!”  两人一个被伤了腿,一个被伤了手,已成了“伤残人士”,哪有半点先前的嚣张气焰,见金随缘问话,头摇的是比拨浪鼓还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以后好好做人知道了么?”金随缘见两人有心悔改,也嘚吧嘚秀了一回嘴遁。  “小秃…”两个大汉刚开口,立马意识到不对劲,赶紧改口:“小师父说的是,我们一定洗心革面,做个好人。”  “走吧!”金随缘道。  “走走走!”大汉如蒙大赦,像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现在还了阳,恨不得立马离开这鬼地方。  “等等,面钱还没结呢?”金随缘突然想到什么,问面馆老板道:“大叔,他们的面钱是多少?”  面馆老板惊魂未定,愣了半响才反应过来,道:“二十五。”  “听到没有,二十五。”金随缘对两个大汉道。  纹身大汉慌的一匹,双手在口袋里狂摸,掏出一张五十元的,毕恭毕敬的递给金随缘。  “你们干了缺德事,剩下的二十五,权当是补偿费,你们没意见吧?”金随缘拿过钱。  “没,绝对没。”  两个大汉苦笑连连,这算啥事,本来要敲诈一笔,结果自己倒亏了二十五元。  可这人要倒霉啊,连喝水都会塞牙。  这不,两人脚还没踏出门,外头忽然响起了警笛声。
  面馆门口不知何时停了一辆警车,从警车下来三四个警察,为首的是一个女警,女警很年轻,保守估计二十五六岁,戴着警帽,佩着警徽,一溜齐耳短发,干净利落,衬的一张标致的脸蛋更显飒爽,英姿风发。  后头跟着男警察也是个个人高马大,几人下了车,就往店里走。  此时店里的人见到警察来了,也都紧张起来,没吃完面的低头吃面,吃完的也偷偷喝着汤,假装一手无辜。  “有人报警,说这里有人斗殴闹事,是哪个人,站出来。”女警踩着平底鞋,一双美目飘在每个人的脸上,却见没有人站出来,她又冷笑:“都不认是吧?口风挺紧的!”  “你,长得五大三粗,还有你,都什么年代了,还在手臂纹一条龙,真当自己是九纹龙史进么?”女警绕着两个大汉:“一看你们就不是好人,老实交代,是不是你们在闹事?”  “这位警官,我是这家面馆的老板,事情是这样的…”老板见警察都来了,事情反正包不住,倒不如实诚点将一切都说出来,至于以后能不能开店,听天由命吧。  于是他就把两人敲诈,金随缘替他出头的经过讲了个大概。  “敲诈?胆子还真大!”女警瞥了纹身大汉一眼,命令后面的男警道:“李宇,把这三人都带回警局。”  “是,队长!”  男警将两个大汉押上车,转身看着金随缘,他们都是警校出来的,也练过点拳脚功夫,一看金随缘的站姿和气度,心底不由有些畏缩。  这和尚八成是个练家子。  “带走啊!”女警见几个男警不敢动手,秀眉一蹙,娇喝道。  老板急的抹了把汗,小师父怎么说也是替自己抱不平,虽然占着个理字,可把人打伤了,要是到了警局,免不了要周折一番,于是上前说情:“这位警官,小师父是个好人,他打人全都是为了…”  “放心,本警官办事讲究公平公正,在我手里头,从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纵一个坏人,我只是将人带回去做个笔录,录好了就会放他走。”女警信誓旦旦道。  “这…”话说到这份上,他一个小老百姓也没多大办法。  金随缘见他担心,也是露出一个善笑:“大叔,你宽心点,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只要身子正,就不怕影子斜。”  “走了!”  女警瞧了他一眼,金随缘又是大叔说了几句,就跟着她上了警车,一路呼啸着往警局赶。  ……  灯光下,一男一女面对面坐在警局的审讯室里。  “女施主,你能不能不要盯着我,我心很慌。”金随缘坐在椅子上,双手交叉,头微低着,眼睛四处张望,表情十分尴尬。  从他第一脚进到这个房间开始,对面这个女警就直勾勾的盯着他,这样瞧,那样瞧,眼珠子恨不得贴在自己脑门上,看得他不觉心里发毛。  也难怪,少林寺里都是僧人,没有半个女人,说白一点大家都是没吃过“猪肉”的初哥,甚至连女人香都没闻过,金随缘从未下过山,女人对他而言绝对是世上的稀有动物。  而这只“稀有动物”现在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大大的眸子,修长的睫毛,高挺的鼻子,红润的嘴唇,这画面仿佛梦里才会出现,金随缘年轻气盛,就算遁入空门,也难克制自己不去看她。  女警闻言,也是干咳了一声,自己以往审的犯人,不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就是一些盗窃偷窥的小流氓,这头一回审的对象是个小光头,而且还是个长得很帅的光头。  这男人看女人,通常是看身材,而女人不同,她们是视觉动物,一看到帅哥靓仔就哭就闹就走不动道。  不过秉承着“一视同仁”的职业操守,女警正了正身子,秀出丰腴的姿态,问道:“年龄?”  “十七!”  “姓名?”  “金随缘!”  “做什么职业的?”  “职业?”这问题可难倒了金随缘,他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愣头一笑:“请问,当和尚算一门职业么?”  “你是个和尚?”女警很吃惊,她原以为这人是赶潮流,剃了个光头造形,没想到是个出家人。  长得这么帅,还要去出家,这人的想法还真是和平常人不一样啊!  “恩,我从小在少林寺长大,是个真和尚。”金随缘见她不信,赶忙向她解释。  女警哭笑不得,这小和尚是不是太实诚了?难道还怕她上少林寺查查真伪?  “林警官,局长来了,说在城北的树林子发现了一具男尸,让你过去一趟。”  一个男警开门进了审讯室,向林清儿报告案情。  “又一具男尸?”林清儿皱着眉头,本来惬意的心情变得无比沉重,最近半个月,市里接连有杀人凶案发生,截止昨天,一共死了四个人,而且无一例外,全都是男人。  因为这件事,闹得市里人心惶惶,每个人都提心吊胆,就连省里的领导也不得安生,早早下了命令,不惜动用一切人力物力,一定要彻查此案,将这个杀人犯绳之以法。  正所谓“上司一张嘴,下属跑断腿”,上头这缉拿令一下达,警察局局长首当其冲,手下的刑警也个个放下手头的工作,全力攻坚,将心思全投在了这桩凶案中。  可这刚消停两天,现在又死了一个,这凶手简直太无法无天了!  胸口堵得慌,林清儿强压下气怒,冷静道:“说,死者是谁?”  “是一家建材公司的老板。”男警道。  “生意人?”林清儿双手环胸,一筹莫展,这半个月遇害的人里有养鱼的鱼贩,有收藏家,有银行经理,有网络作家,如今又多了一个生意人。  这些人身家背景各不相同,职业,交际圈,人脉,没有一个共同点,要不是这几起命案,或许谁都不会将他们联系在一起。  难道凶手不是同一个人?  或者只是巧合?  不,应该不是巧合!  林清儿上来就推翻了自己的猜测,或许世上很多事都充满了巧合,可诸多个巧合同时出现,那就是必然。  “把现场照片传给我。”  “是。”  男警将现场拍下的照片传给林清儿,林清儿用平板仔细浏览了一遍,这五个人死状凄惨,可身体表面没有半点伤痕,也找不到任何利器,就像是被鬼魂杀的。  “可恶,到底是哪个混蛋下的手!”越看越恼火,林清儿咬着银牙,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吓得男警脑袋一缩,连忙从外面的饮水机里倒了一杯开水,递给林清儿压压惊。  一杯水入肚,林清儿的脸色也缓和下来,可不知什么时候,对面的小和尚忽然把头伸过来。  那脸都差点贴着她的鼻子了,吓得她身子向后猛靠,险些从椅子上摔下来。  “你个小和尚,想袭警么?”赶忙站起身,远离这个没礼貌的家伙,林清儿怒目圆睁,一张脸羞臊的通红。  “不不,我只是想看看死者而已。”  “你个小和尚吃斋念佛,还懂破案?”林清儿略带鄙夷道。  “我是不懂破案,但照片里的人绝对不是死于利器,而是被内力震断筋脉而亡。”金随缘苦笑一声。  “内力?”林清儿越听越好笑,嘲讽道:“小和尚,你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多,这青天白日的,哪来这么多武林高手,内力?凶手要是有内力,那本警官就是东方不败!”  “出家人不打诳语,这四个人死状不一,怕是死在四种武学下,我劝警官还是小心为上。”金随缘一脸凝重道。  师傅常说,出家人以慈悲为怀,要是一般的案子,有刑警就足够了,不过这回不同,他看过那几张照片,没有任何外伤,但死者胸口有一血块,手臂极度扭曲,很明显,是死于极强的指力,以及擒拿手。  他未涉及江湖,却也多少了解点江湖事,如今和平盛世,各大门派和习武之人几乎都将武学隐藏起来,对外说什么“习武乃是强身健体”。  可武功本就是杀人的伎俩,从古至今,都伴随着血腥和杀戮,即便有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无法掩饰它的本质。  只是武者都有傲气,不会随便对普通人出手,更别提杀人,这回出现的凶手,十有八九是个恶徒,这种武林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金随缘明白,这人一旦起了杀心,就像染上了毒瘾,会变得难以停止,所以他断定,凶案绝对不会就此了结。  “你个小和尚少在这里危言耸听,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武功,都是电视剧里瞎编的,不信你等着,五天之内,本警官就把凶手抓拿归案,否则我就不信林!”林清儿拍着胸脯,信誓旦旦道。  “阿弥陀佛,既然不信,那我就先走了。”见这女警官牛逼哄哄的样子,金随缘也懒得拿自己的热脸去贴她的冷屁股,于是合手道了一声,就管自己走了。  “这臭和尚…”  林清儿口里念着三字经,水灵的眸子冒出了火,她当了三年的警察,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大盗恶贼没抓过,今天居然被一个不知哪来的和尚看扁了,真是气死人了!  一旁的男警战战兢兢道:“林警官,局长那边…”  “走啊,难道还要我给你前头带路么?”林清儿怒瞪了男警一眼。  “我招谁惹谁了!”  男警心头苦笑,仿佛被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金随缘从警局里出来,还没走两步,就看到面馆老板正在外头等候,连忙过去打招呼:“大叔,你怎么在这?”  “小师父你总算出来了,他们没为难你吧?”面馆老板见他出来,脸上的焦急立马转喜。  “没有,那警察姐姐是个好人。”金随缘呵呵一笑,心里却在打鼓,那姐姐长的好,就是脾气臭了点,要是再温柔些…  “没有就行,大叔生怕你在里面受苦,怎么说你都是为大叔出头,这要是害你被冤枉,大叔心不安啊!”面馆老板很是自责道。  金随缘傻笑起来。  面馆老板忽想到了什么,问道:“小师父,我看你身上一分钱没带,这晚上在哪落脚?”  这一问,金随缘也纳了闷了,自己啥都没带,就带了换洗的僧衣僧袜,吃饭倒可以去民居里讨要些,可住哪儿?总不能一天到晚露宿街头,当个野和尚吧?  面馆老板看出了他的难处,顺势道:“我看这样好了,你今天帮了我一个大忙,大叔在城东有间空闲的房子,本来想租给别人,既然你没地方住,不嫌弃的话,就住那儿。”  金随缘忙摇头,这无功不受禄,他哪能占别人便宜,于是推脱道:“大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这房子我是不能住的。”  面馆老板笑道:“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听大叔一句话,安心住下。”  “这…这房钱…”金随缘很难为情。  “你要实在过不去,以后再还给大叔,不就行了么?”面馆老板见他吞吞吐吐,目光更加亲切,这年头像他这种老实人可真不多了,再说他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免费给小师父住也不亏。  何况今天那两个大汉一被放出来,说不定哪天就上门闹事,只要他将这小师父绑在身边,看谁敢砸他的招牌!  所以于公于私,这小师父他都留定了。  金随缘可摸不清面馆老板的小九九,只以为人家是衷心收留他,感动的是五体投地,心道自己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大叔的恩情。  “对了,小师父可有俗名?”  “金随缘。”  “随缘?”面馆老板闻言,眼前一亮,笑道:“随缘好,看来我们相遇也是一场缘分,既然是缘分,那就不要再推脱了。”  “一切都听大叔的安排。”金随缘也不是个木头,人家话说到这份上,自己要是再扭扭捏捏,可就太不是个男人了。  “走走,跟大叔上车。”  面馆老板眉开眼笑,上了他那辆新买的电动车,金随缘坐在后头,然后驶离了警局。  ……  豫南省在华夏北方也算响当当的大省,外有大河,内有群山,田野肥沃,是个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随着华夏与世界各国接洽,豫南省也从农业大省朝着科技大省,金融大省迈进。  这几年招商引资,各个市的经济迅猛发展,而省城是豫南的中心地带,论实力,足以和江南地区的大城市一较高下。  不过发展归发展,有富的地方,就有穷的地方,城里的夜光虽亮,却也有照不到的阴暗。  两人骑着电瓶车,穿过大街小巷,半个多小时后,就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个旧城区,到处都是三四层高的落地房,这些房子都很旧,白粉掉了漆,门框上黑乎乎的,像被烟熏过一般,而在周围,建了几栋写字楼,楼外到处都贴着“不孕不育”和“无痛人流”的广告。  城区里不算脏,但也称不上多干净,路上零星有被风吹来的垃圾袋和零食袋。  要是从高空向下看,整个城区仿佛一个巨大的碗,外头是百米的高楼大厦,而里面却是看不见深浅的无底洞。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城市包围农村”吧!  “随缘,到了。”  面馆老板将电瓶车停在一颗大树边,然后带着金随缘进了一个胡同,胡同不长,一下子就走完了,胡同的尽头是一栋小套房,有五六层高,样子虽也老旧,但和外头的比起来,至少看上去是舒坦多了。  “大叔,这楼是你的么?”金随缘很是好奇,他对房价并不熟,可再不熟,也知道这一栋小套房的价格不便宜。  “哪能呢,这栋房要是大叔的,大叔我还开什么面馆,倒卖一下,下半辈子都不用干活了。”面馆老板笑道。  “也对。”金随缘点点头。  原来面馆老板叫孙福,他本是个农民出身,几年前上面说要收土地,这套房子就是市里分的,本来他打算将房子卖了,然后另外再买间好的,不过儿子在外地上大学,这房子买来也没多大用,所以就拿来出租赚钱。  上了楼梯,孙福开了楼道的灯,两人一起上了四楼,刚在走门口,就听到里面有两个女人在说话。  “有贼?”孙福一听声音,心立马吊到了嗓子眼,赶忙取出自己的房门钥匙。  门一打开,露出两个人影。  孙福抓过门边的扫帚,偷偷走过去,其中一人转过身,见他举着扫帚,那张和善的脸立马阴沉下来:“上哪去了?电话打了十几个也不接,是不是找吴老头喝酒了!”  这下,孙福都傻眼了,这不是自己婆娘嘛?怎么跑这儿来了?  “瞧你这副德行,都懒得说你。”徐冬梅见他一声不吭,也是摇摇头,然后很和气的对身旁的女孩道:“柳小姐,这是我老公,刚才耽搁了点时间,让你等这么久,真是不好意思。”  “阿姨,你太客气了。”女孩礼貌一笑,笑容旋出两个酒窝,又对孙福道:“大叔好,我叫柳文淑,是来这租房子的。”  女孩倒也不算高,一米六左右,鸭蛋脸,白嫩嫩,红扑扑,像个可爱的瓷娃娃。  “这位小姐,你刚才说什么?租房子?”孙福大吃一惊。  “对啊,下面不是有告示,说您的房子要出租么?”柳文淑哭笑不得,这房子出租了,怎么看这房主人还不高兴了?  “老福,你怎么回事,人家要租房子,你还不乐意了!”徐冬梅瞪着丈夫,话中全是火气。  “不是,这房子我已经租人了。”孙福一脸尴尬道。  他这房子的出租告示都贴出去半个月了,一直都没有人联系,反正空着也是空着,所以就做个顺水人情让给小师父住下,可没想到今天居然来租客了。  这真是要了命的买卖!  “阿姨,您不是说这房子还没人租的么?”柳文淑也是一脸懵逼。  她大学刚毕业,学的是酒店管理,现在正在省城的一家大酒店里做经理助理,按理说,大酒店都有安排员工宿舍,可这家大酒店的宿舍陈旧,最近准备重新装修一下。  无可奈何,她只好出去找地方住,正巧路过旧城区,看到墙边贴着出租房的告示,寻思着来看看房子,结果房子还不错,虽然里面没怎么装修,但有床,有桌子,有炉灶,还有一个衣架子,外加一个阳台,对于临时居住来说,环境也算可以了。  再加上这徐冬梅对她很是热情,嘘寒问暖的,价格也很公正,总体来说是很满意。  可现在,房东大叔居然说这房子租人了?  徐冬梅被问的说不出话,小姑娘搞不清楚状况,她也差不多,赶忙问孙福:“怎么搞的,你把房子租谁了?”  “租给这位小师父了!”孙福指着金随缘道。  “两位女施主好,小僧…小僧戒空…”金随缘也慌啊,原以为找到了住所,不用在外头风餐露宿,可这事赶早不赶巧,居然和别人撞上了。  “和尚?”  徐冬梅下意识低呼一声,然后仔细打量起了眼前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身材匀称,体魄强健,尽管顶着一个大光头,可依然俊秀帅气,这种颜值的男人,就算徐冬梅“看破了”红尘,也不禁双眼发直。  柳文淑是一个头两个大,这房子价美物廉,现在多了一个竞争者,也就是说两个人中要走一个,要搁在平时,让一步也就让了,可一旦走了,又要上哪找这么好的出租屋?  孙福搓着手,小师父对他有恩,又是他亲口允诺将屋子给小师父住,这要为了一点钱,就把小师父给赶走,岂不是太忘恩负义了?  而徐冬梅心里也着急,这旧城区出租房很多,但租的人并不多,好不容易有个女孩找上门,自己连一个月房租都收了,怎么还能把人撵走?  金随缘似看出了夫妻俩的心事,于是道:“大叔,算了,既然有租客了,我就不住这了。”  “你身上一分钱没有,不住这,住街上么?”孙福道。  “出家人四海为家,天地之大,哪里不是落脚之地!”金随缘笑了笑。  这句话说的简单,但这年头,连乞丐都有自己的狗窝,而他要是今天走了,只怕真要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了。  “没钱?”徐冬梅很是讶异。  孙福皱着眉头,就将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全都告诉了她。  “哎,小师父心善,我才不要钱让他住下,只是出了这事…”孙福叹气道。  “不然,你们两个合租吧!”  徐冬梅灵机一动,不知哪想出个馊主意。  “合租?”  这话一出,柳文淑和金随缘都楞了一下,相视一眼,皆在对方眼中看到惊慌之色。  “阿姨,他一个男的,怎么能和我合租?”柳文淑道。  “不不,小僧乃是出家人,万万不可和女施主同住一屋,小僧还是走好了。”金随缘被这个提议吓得不轻。  开什么玩笑,出家人最忌讳的便是女色,要是自己和一个女人住在一起,这要传到旁人耳朵里,自己和少林寺的清誉可就全没了。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没事说闲话,何况这小师父是少林寺的和尚,少林寺的僧人,那个个都是好汉,你还怕他欺负你不成?”徐冬梅笑了笑,又对金随缘道:“小师父你也是,一个大男人敢作敢为,心里守规矩,就不会破戒,难道你怕柳小姐太漂亮,把持不住?”  徐冬梅这话说的“义正言辞”,兼具佛家真理,以及对青少年懵懂心理的把握,这应了那句话“姜还是老的辣”。  果不其然,柳文淑一听,白嫩的脸蛋顿时有些红通,显然被戳中了心事。  金随缘是个耿直人,乍一听,居然觉得徐冬梅的话很有道理,师傅也常说,修行贵在修心,而不是修相,表面装的人五人六,实际是个卑鄙小人,那这道不修也罢。  自己因为柳小姐是女的,就不敢和她同处一屋,不就表示自己害怕破戒,害怕心境被扰乱么?  既然心存畏惧,那战胜畏惧,不也是一种修行么?  刹那间,金随缘灵台通明,仿佛一下子悟道了,他不再拘泥于什么戒律,反倒很轻松,居然伸出手,笑看着柳文淑:“金随缘。”  瞧他那无邪的笑容,不知怎的,柳文淑忽然有种罪恶感,脸色有些不自然,她还是勉强伸出手:“柳文淑。”  “这就对了,你们两个在这先住,有什么需要的东西,都跟阿姨说,阿姨替你们办妥,一定让你们在这住的舒舒服服,一句怨言都没有的。”见两人握手言和,徐冬梅很是高兴。  “随缘啊,大叔这有几百元,你先拿着花,买点吃的喝的,再去买几件衣服裤子,千万不要舍不得用,知道么?”孙福很大方,掏出五百元塞到金随缘手中。  “大叔你这钱我不能…”金随缘见他塞钱,忙推回去。  “出门在外,不要处处客气,这该要的时候,那就得要,面子这东西是值钱,可也填不饱你的肚子,你说是吧!”孙福语重心长道。  “好吧,我收下。”金随缘拗不过,只好将钱收起来。  “这是房门钥匙,你们一人一把,阿姨和大叔的手机号码都贴在墙上,有事就打电话过来。”徐冬梅眉开眼笑。  两人又叮咛了几句,金随缘将他们送出门,转身回头,却发现柳文淑十分警惕的盯着他。  金随缘心里咯噔一下,嘴角满是苦笑。  “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啊!”
  昨夜下了一场大雨,清晨的雨露从电线滴落,骄阳东升普照大地。  柳文淑睡了个好觉,从房里出来,到冰箱取了一杯牛奶。  回身去客厅,却发现,阳台外,一个男人赤裸着上身,左手擒虎,右手捕狮,竟在练拳?  汗水从其脊背上流淌下来,一直延伸到腹部。  手臂,胸膛,精瘦的身子上,无一不充斥着令人惊叹的弹性和力道。  阳光斜下,他的影子被拉长,仿佛要覆盖整个房子。  吐了口气,男人合拳一震,微风抖擞,然后回身淡笑:“姑娘起的早呀。”  “早!”  柳文淑脸色莫名一红,想她在大学里,也算的上是阅男无数,只不过大学里的男生一半都是混日子的,酒色中空,毫无实料,而这和尚看似瘦弱,却肌肉坚韧,看得她心头发热。  金随缘见她脸红红的,不解道:“姑娘你不是发烧了?”  “发烧?”柳文淑差点把口中的牛奶喷出来,蹙着秀眉不悦道:“拜托,我不姓姑,也不姓娘,别再嚼舌头了!”  金随缘一愣,怪我咯?  “看你的样子,应该年纪不大,以后就叫我柳姐,或者文淑姐,明白了么?”柳文淑上下打量着他,忽然觉得这小子还挺有趣的。  “姑……”金随缘刚欲开口,一旁那美目就已瞪起,他只好照办:“柳姐。”  “哈哈!”瞧他那副被憋坏了的神情,柳文淑忍不住大笑,胸前白花乱颤。  她本长的俏丽可爱,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大清早下了床只穿了一件白睡衣,透过睡衣,金随缘几乎能看到睡衣里头的黑色“绑带”,裹着圆鼓鼓的大白兔,那白兔长着两只耳朵,从绑带露出来,雪白雪白,细嫩细嫩,仿佛是一团棉花糖,让人忍不住上去咬一口。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金随缘是个方外之人,哪里受到这等“视觉冲击”,顿时耳根通红,转过头去不敢再看。  柳文淑低头一看,顿时大羞,自己竟穿着超薄睡衣在一个男人面前“搔首弄姿”,这太可怕了!  如同受惊的小猫,她赶紧双手环胸,小声骂道:“你这不老实的和尚!”然后夹着尾巴,快跑回小窝。  “我不老实?”金随缘郁闷的吐血,自己怎么就不老实了,明明是姑娘你穿着这么暴露,居然反过来怪自己。  过了一会儿,柳文淑再次从房间出来,头发捋到一边,睡衣换了牛仔裤,把丰腴的身子裹得严严实实,生怕被人非礼似的,金随缘瞧了她一眼,道:“放心,我是出家人,犯不着为了你而破戒。”  “犯不着?你这话什么意思?”柳文淑一听这话,立马就炸毛了,本小姐怎么说也是个美女,你这小和尚占了眼福,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现在还敢嘲弄自己,真是蹬鼻子上脸。  “没什么意思。”金随缘耸耸肩,不想再说下去。  “我还没生气,你倒先拽上了。”柳文淑气的波涛起伏,水汪汪的眼睛瞪着他,在学校,追她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哪个不是好声好气,就算心里有点龌蹉思想,表面也装的很正经。  这和尚倒好,居然质疑她的魅力!  “我要继续练功了。”金随缘没空和女人吵架,扭头走向阳台。  “练吧练吧,迟早练的走火入魔!”柳文淑嘴里嘟囔着恶毒的话,可转念一想,他说什么?练功?  刚才她从房里出来,正巧见到这小和尚在打拳,难道他真的在练功?  作为一个九零后,几乎没有一个人对武侠是不感兴趣的,柳文淑也算是个小说迷,什么金庸古龙梁羽生,黄易倪匡温瑞安,她几乎都拜读过。  书中的武林高手个个飞檐走壁,以力断石,甚至是御气杀人。  这是何等梦幻的境界!  “喂,你练的什么功?真的这么厉害么?”按耐不住好奇心,柳文淑悄悄跟在后头问他。  “我不叫喂。”金随缘有些不爽。  “好好,金随缘,金随缘行了吧!”柳文淑撇了撇嘴,心道这小和尚脾气还挺大。  金随缘真是搞不懂,这女人怎么这么奇怪,明明不喜欢和自己住在一起,现在又凑过来问东问西,要搁以前,他懒得打交道,可一想,这房子是大叔借自己住的,这女人是租客,万一闹得不愉快,大叔脸上也不光彩。  于是道:“这是罗汉拳,一共八式,要不是你打扰,我早打好了。”  “很厉害么?”柳文淑犹如一个好奇宝宝。  “这套拳法可是达摩祖师在寒洞中钻研出来的,你说厉不厉害?”说到少林武学,金随缘脸上不由多了几分自豪。  “达摩,真的有这人么?”柳文淑道。  “废话!”金随缘白了她一眼,振声道:“达摩祖师从西土远来,在空相寺自创禅宗一脉,乃是天下学佛之人都崇拜的圣贤,你怎么敢说他不存在呢!”  “我又不是和尚,当然没你懂和尚的那套东西了。”柳文淑生气道。  “算了,和你谈佛学,那是对牛弹琴,不说也罢。”金随缘算看出来了,这女人根本就是来找茬的,索性不搭理她,只管自己在阳台打拳。  这罗汉拳是僧人必学的拳法,传闻这拳法有十八招,对应佛门的十八罗汉,故而取名罗汉拳,但八十多年前,华夏战火纷飞,军阀割据,少林寺也曾被搅入其中,不仅寺庙被毁,而且藏经阁中诸多佛门经典和武学秘籍不是被焚,就是丢失,其中便有罗汉拳,所以传到现在,这拳仅剩十招。  金随缘从小习武,再加上天资超群,在方丈的教诲下,论武学修为,在寺中弟子中已无敌手,甚至连师兄师叔与他过招,也讨不到几分好处。  这罗汉拳他每天都会演练一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间断,可以说早已融会贯通,只见他步走轻盈,行云流水,挥拳间,拳风嘶鸣,带着迫人的气势在阳台呼啸。  柳文淑站在旁边都看傻了,她原以为这小和尚只是在吹牛皮,毕竟这年代了,就算有真功夫,估计也是七老八十了,可看小和尚这架势,似乎不像在装腔作势。  金随缘越打越起劲,四肢百骸中热流涌动,他目光一沉,打出第十式。  “喝!”  最后一拳打出,体内热流几乎沸腾,一股脑冲入拳中,仿佛十八尊西方罗汉齐齐发功,震喝声响。  紧接着,全身骨络,砰砰直爆,整整响了三十几声,声声如怒,听的人心惊胆寒。  “看来我的內劲又强了几分。”金随缘收了气势,脸上带着些许喜色,上次打拳,他只能催发三十响,现在居然多了几响,想必是功力有所进步了。  “內劲是什么?”柳文淑好奇道。  “內劲是…你问这个干嘛?”金随缘狐疑道。  “问一下而已,不说算了,我还不稀的听呢。”柳文淑脾气一上来,也是扭过脸,可想想,又觉得不舒服:“你这小和尚身无分文,以后吃喝怎么办,不会全靠房东阿姨救济吧?”  一说这事,金随缘脑瓜子就开始疼,这回他下山什么都没准备,在省城里也没有熟人,虽然遇到了孙大叔这个好人,可好归好,自己总不能赖在这吃白饭吧?  只是像他这样,除了劈柴烧火啥都不会的人,又要怎么赚钱养自己?  对了,眼前这大姐姐不就是社会精英嘛,自己没门路,不代表她也没有门路,要是她肯定帮忙的话,兴许就有机会了。  想到这里,金随缘心头立马活络起来,搓着手,有点难为情道:“柳姐,我正为这事发愁,你见多识广的,能不能帮帮忙?”  “怎么?你是在求我?”柳文淑笑道。  “我…我怎么会求你。”金随缘干笑一声,笑的很生硬。  柳文淑心里憋着笑,她看得出来,这小和尚是死鸭子嘴硬,连撒谎都不会撒,这种人要放在社会上,不是被人骗,就是被人拐。  “好了,你既然叫我一声姐,那姐姐就帮你一把,明天就去打听打听工作。”柳文淑毕竟是个大姐姐,气过了也收了性子,何况这小和尚长得这么帅气,放在家里也挺养眼,就冲这个,帮个忙也没什么大不了。  金随缘当然不晓得,他在这大姐姐眼里就是个好看的“花瓶”,只是这大姐姐不满足一个花瓶,而是要把花瓶装饰一下。  “多谢。”  “别客气。”柳文淑柔笑一声:“对了,今天我要去超市买东西,顺道带你去买几件衣服裤子。”  “不用了,我身上穿的就挺好。”金随缘道。  “就这身?”柳文淑瞧着他身上的僧衣,洗得都发白了,这要穿出去,别说面试工作,就连公司的门都进不去,于是摇摇头:“亏你还是个念佛的和尚,这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听过没?”  “没听过。”金随缘认真道。  “咳咳”柳文淑一个踉跄,心道这小和尚是文盲么?这话居然没听说过?  不过想想,这小和尚脑子这么轴,八成也是个不爱读书的主儿,没准还不识字呢,想到这里,柳文淑忽然发觉他有点可怜,毕竟想在社会上混,光靠外貌是没用的,还讲究文凭和文化。  “不管,下午跟我去商业街,听明白了么?”柳文淑用命令的口气道。  金随缘拗不过她,何况自己已下了山,穿着僧衣确实有点格格不入,买几件像样的衣服,也是合情合理的。  于是两人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
  在旧城区不远处就是XC区,这里是省城最繁华的地段,酒吧,商场,超市,娱乐城,几乎都坐落在这里。  六伏天,两人走在大街上,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似乎要将人间变成火炉,一群群妙龄女子撑着伞,穿着露脐短衣,性感短裤,美腿之间,雪白亮丽,在阳光下散发出致命的吸引力。  柳文淑是个土生土长的豫南人,这条街她都快逛腻了,不过女人嘛,天生就喜欢逛街买东西,就像男人喜欢看美女一样,不管看过多少个,一旦下回再遇到一个,总还是会按耐不住心头的悸动。  而金随缘是土包子进城头一回,站在大街上,来来去去全都是白花花的大腿,看得他是面红耳赤,恨不得将脑子缩到衣服里。  “至于嘛,不就几个露腿的。”见他那副不近女色的“害羞”样,柳文淑真是哭笑不得。  “这些女施主穿的也太那个了。”金随缘眯着眼睛,又偷偷从眯缝中瞄了几眼,似乎从男性心理学上说,他并不排斥,甚至有点小兴奋。  “小色鬼,少装正经,想看就看了,姐姐又不会笑话你。”柳文淑讪笑道。  “第一,我不色,第二,我也不是鬼,第三,不是我要看,是没办法才看的。”心思被拆穿,金随缘红着脖子强词夺理。  “就你道理多。”柳文淑也不想争辩下去,然后就带他朝商场里走。  商场里大多都是服装店,有高档的品牌店,自然也有低档的杂牌店,这一块是女人最云集的地方,特别是漂亮女人。  柳文淑穿着牛仔裤,反倒显得她前凸后翘,丰满之余又不失俏皮,再加上那张瓷娃娃般的面孔,走在街上,那回头率绝对杠杠的!  一群”自命不凡“的男生眼中闪动着亮光,就像是蜜蜂闻到了蜂蜜的味道,吸引着他们扑来,可当他们看到美女身边还带着一个拖油瓶,脸瞬间就黑了。  这拖油瓶头比脸还干净,穿着一件宽松的短袖和裤子,除了样子帅点,浑身上下没有一件东西和潮流两字能联系在一起的。  这种男的,丢在大街上,估计都没人会看一眼,居然虏获了如此可爱的小姐姐,这世道还真是没天理啊!  金随缘跟在柳文淑屁股后头,四周全是怪异的眼神,看得他心里发毛,他发现自己走在大街上很格格不入,就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柳姐,要不咱们回去…”心情有些低落,金随缘一下没了买衣服的兴致。  柳文淑心思细腻,瞧出了他的不安,毫不忌讳的拉住他的手,挺着胸脯道:“放心,这群人看你身边有个大美女,全在羡慕你,他们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这种人,别理就是了。”  这就是女孩子的手?  金随缘只觉她的手软软的,小小的,话语柔柔的,香香的,一时间竟忘了松开。  柳文淑带着他进了一家男装店,这家店面不大,不过装修的还算精致,墙是用木头砌起来的,衣服挂在衣架上,看上去颇有几分复古味道。  “两位好。”导购小姐见客人来了,也是十分热情道。  “有什么介绍的么?”柳文淑开门见山道。  “两位应该是情侣吧,本店今天刚到货了一批情侣装,不如两位试试看。”导购小姐眼尖着,看到两人手牵着手,样子亲密,心里就打定了是对情侣。  柳文淑一愣,这才发现小和尚到现在还抓着自己的手,不由脸色微红,将手从他手中抽出来。  导购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微笑,这年头,什么兄妹恋了,姐弟恋了,甚至父女恋都有,这事她看的太多了,不过这对小情侣肯定是不想让人知道,她也不必揭穿。  “你看上哪件了?”柳文淑受不了导购一副“洞察了先机”的暧昧眼神,反过来催促金随缘赶快买完走人。  金随缘从没来过男装店,望着墙上琳琅满目的衣服,他来回挑都挑不下来:“柳姐,你选吧,我眼光太差。”  “真没用。”柳文淑白了他一眼,然后从衣架上随手抓了一件短袖和休闲裤,丢到金随缘手里:“去试衣间穿上。”  金随缘点点头,抱着衣服进了试衣间。  过了七八分钟,人还没出来,柳文淑有点急了,这小和尚换个衣服怎么比女人还麻烦,正准备要去试衣间门口叫他,突然试衣间的门打开了。  金随缘双手插在休闲裤的口袋里,步履轻松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上身白衣,下身黑色休闲裤,将金随缘那堪称完美的身材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发亮的头配上一张青涩的脸,野性之中,更多了几分异样的迷人气势。  导购小姐目光闪烁,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盯着他,就像见到了一块金子。  柳文淑也看傻了,这小和尚是有几分姿色,可言谈举止和穿着实在太土了,土到让人忽略了他的颜值。  现在换了一身衣服,就像变了一个人,坚实的胸膛,宽阔的肩膀,强健的肌肉,在衣服的衬托下竟然充满了男人味道。  “这身穿在我身上,很奇怪么?”见两人默不作声,金随缘很是尴尬。  “不,不奇怪,这衣服很适合先生。”导购晃过神来,迎头夸奖道。  “柳姐,你看呢?”金随缘笑了笑。  “不错,很不错。”柳文淑走到他身边,上看下看,摸摸他的手臂,又碰碰他的后背,简直是丈母娘在挑女婿。  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金随缘有些意乱神迷,身子如一根僵直着的大木头,生怕露出什么丑态。  “再拿几件试试。”  “这件短裤很潮,换上看看。”  “那件太灰了,左边那件黑的可以。”  ……  柳文淑也不知哪来的兴致,一连拿了七八件,金随缘在试衣间进进出出,这半个小时照的镜子比他这十七年来照的都多。  “柳姐,够了么?”金随缘苦着脸道。  把店里的新款穿了个遍,柳文淑这才发现,这小和尚完全就是个衣架子,什么朋克,嘻哈,日韩,只要是衣服,穿在他身上都那么有味道。  这身材不改行做模特,真是模特业的损失啊!  “够了够了,就这三件吧,麻烦帮我打包。”一饱眼福后,柳文淑也将其中比较满意的衣服挑出来,导购在旁边也沾了点光,替金随缘将衣领上的标签摘掉,顺便揩了几下油。  付了钱,出了店门,两人走在大街上,女的靓,男的俊,要是不说还真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随缘,我听说你们僧人都是戒酒戒肉的,难道一点都不能碰么?”柳文淑闲来无聊,随口问了一句。  “那倒也不是,中土佛门分禅宗,密宗,净土宗…我少林属禅宗一脉,戒律是有,可也能吃三净肉,不过净土宗受过五戒的人,就绝对不能吃肉。”金随缘说道。  “这么多清规戒律,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活下来的,要换做我,肯定哭着闹着还俗了。”柳文淑玩笑道。  “柳姐要是当和尚,一定是个漂亮和尚。”金随缘冷不丁来了一句。  “什么漂亮和尚,胡说八道。”柳文淑娇嗔一声,心头却有些得意,这小和尚人蠢话笨,居然还懂夸人了。  “呵呵…”摸了摸头,金随缘傻笑起来。
  街上人潮涌动,年轻的男男女女在商场里进出,相互说笑打趣,丝毫不畏惧外头毒辣的阳光。  对金随缘来说,这逛街是非常新鲜的事,提着袋子,左顾右盼,生怕错了什么好事。  “随缘,走慢点。”  柳文淑跟在后头,额头上渗出了香汗,她原以为逛街是女人的专利,没想到这小和尚逛起街来比女人还疯狂,一连走了四十几分钟,她脚底板都快冒烟了,小和尚居然一点事没有,还这么活蹦乱跳。  这家伙的体能还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啊!  “柳姐,你体格太差了,要注意运动才行。”见她脸色泛红,气喘吁吁的可爱样,金随缘也是憨厚一笑。  在少林寺,他每日都要走一里路到山腰的小溪里挑水,一担水有三十几斤,两担就是七十斤,挑着水上山下山来回要走好几趟,这可比逛街要累多了。  “就你能,站着说话不腰疼。”柳文淑白了他一眼,忽然觉得腹中一阵绞痛。  “你怎么了?”金随缘发现她有点不对劲。  “肚子…”柳文淑紧皱眉头,手捂着肚子。  “先坐下。”金随缘将她扶到路边的行人椅上,蹲下身,抓住她的手腕,中指按在她的动脉上,柳文淑吓了一跳,低下头一瞧,却见小和尚正神情专注,似乎是在把脉。  “现在的小年轻可真浪漫,当街就开始秀恩爱了。”  “你懂什么,这叫情趣,多学着点!”     “我要是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别说让我蹲着,让我趴在地上我都干。”  …  四周人来人往,每个都朝这边瞅几眼,眼神之中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被人围观,饶是柳文淑再胆大,此时也是羞臊难当,脸不知是被热的,还是怎么,更显娇红一片,看得远处的几只单身“色狼”嗷嗷直叫唤。  “喂,快起来,你不要脸,我还要呢!”低着头,柳文淑用脚尖轻踢了一下金随缘的小腿,可金随缘的小腿硬的像根柱子,毫无反应,反倒被回瞪了一眼:“别乱动。”  “哎呀,你个小和尚敢瞪我。”柳文淑气的伸出手想敲他的光头,但大庭广众下,她还是强忍下来。  “气血不调,经络受阻…”把完脉,金随缘松了口气,笑道:“柳姐,你岔气了。”  “你才岔气了,我是来大姨…”柳文淑心急口快,差点说秃噜了:“来那个了,你懂么?”  “别说话,我帮你治治!”  金随缘没理会她,手指抵住她的经脉,内劲犹如一股泉水冲入其中,力道顺着经脉直达腹部,生生将受阻的经络打通,经络一通,气血流畅,这病不用看就好了大半。  “这…”柳文淑惊的下巴都快掉了,她分明觉察到体内有什么东西在发热,一眨眼的功夫,腹部居然不疼了,更令她奇怪的,原本疲软的脚也恢复了生机,整个人仿佛轻松了不少。  “随缘,你难不成就是传说中的老中医?”  金随缘冷汗直冒,我看上去很老么?  “我可不是中医,只不过是帮你梳理了经络,算不得大本事。”  “连姨妈都能治,你的本事比大姨夫可厉害多了。”柳文淑一脸的崇拜。  这中医的名头谁都听过,只是谁都没亲眼见过,有的大多是挂着中医招牌的江湖骗子,以为懂得几种中药,再学点察言观色的本事就能出来混饭吃。  即便是大医院里头的中医,也绝对不敢说自己能在顷刻之间妙手回春。  而小和尚只摸了她手腕一下,就治好了名叫“姨妈痛”的岔气,这简直比中医还要神奇!  “大姨夫是谁?你亲人么?”金随缘问道。  “他是…”柳文淑想解释,回头一想,这种女人的私房事还是不要和男人说的好,于是敷衍道:“反正说了你也不认识。”  “哦!”金随缘没看出她的心虚,所以不敢多问,免得惹人家的白眼。  在椅子上休息了几分钟,柳文淑一身轻松,后头忽然传来一道叫声。  “你不是柳文淑么?”  听有人喊她的名字,柳文淑满心疑惑,转过头,正巧见到一个青年迎面走来。  青年文质彬彬,一身名牌,高大帅气,站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瞩目。  “你是高学长?”柳文淑瞧了青年三眼,目光立马发出异样的光彩。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青年笑道:“不过两年不见,你倒越来越漂亮了,我险些都认不出你来。”  “我还是老样子,学长才是越来越帅气了。”被夸奖,柳文淑心头一乐,顺势也吹了对方一波。  这青年姓高,叫高富帅,没错,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高富帅”,而且是个正儿八经的高富帅。  那时柳文淑还在上大二,是个新人妹子,混迹在各色各样的圈子里,有一次系里有人提议,和金融系的男生搞联谊活动,宣称是为了增进两个系的友好,其实就是去钓金龟婿的。  而联谊的对象恰巧就是这个高富帅。  高富帅是篮球社的队员,又在学生会当差事,纵观整个金融系,也算的上是小有名气的人物,再加上人如其名,又高又帅,据说家境还很优越,是个公司的太子爷。  这三个条件一摆出来,立马让他成了女生眼中的香饽饽,自认有点姿色的女生,哪个不想上去啃一口?  柳文淑自然也有想法,只可惜她专注于学业,并没有把精力花在谈恋爱上,一来二去,竹篮打水一场空。  联谊过后,两人几乎没怎么见过面,只在学校里偶遇,唠叨了几句就没了下文,她以为高富帅早把她给忘了,没想到居然在这碰到了。  “最近怎么样,在哪里高就?”高富帅露出一口白牙。  “什么高就,只是在华庭大酒店做一名小助理。”柳文淑讪笑道。  “华庭大酒店?”高富帅眼中闪过一丝诧异,转而恢复平静,看着一旁的金随缘道:“这位是你男朋友?”  “不是,他是我的表弟,这回是来省城看我的。”不知是紧张,还是刻意为之,柳文淑急忙和金随缘撇清关系,生怕被高富帅误会什么。  高富帅闻言,嘴角的笑意更浓,然后道:“下周三有个大学聚会,来的都是熟人,你要是有空也来热闹热闹,毕竟都是豫南大学毕业的,总要多走动走动才好,你表弟要是没事,也一起来吧。”  “这不太好吧。”柳文淑有点为难道。  “放心,大家都出社会了,哪里还讲究这些,你就当是给你表弟长长见识,以后免得吃亏。”高富帅笑道。  这话柳文淑没听出毛病,可金随缘却有点吃味。  什么叫给自己长长见识?  难道不去参加那什么聚会,自己就是个蠢货,是头笨驴?  这人还真是爱显摆!  可气归气,金随缘依然是个有风度的小和尚,别人暗地嘲讽他是个土鳖,那是别人的事,既然是聚会,那肯定有很多好吃的,一想到吃的,什么气,什么怨他都抛之脑后了。  “表…表姐,你就带我去吧。”金随缘摆出一副“小辈”的姿态对柳文淑道。  “好,好吧。”柳文淑实在不愿带一个拖油瓶去,可她和那些大学同学几年不见了,难免有些尴尬,要是带一个人过去,至少有个伴。  “那下周三,晚上八点,在盛名度假村见。”高富帅并没多和柳文淑聊,洒脱一笑就离开了。  望着那连走路都带风的高富帅,柳文淑一脸花痴表情:“这才是白马王子,我要是能和他交往,折寿十年都肯啊!”  “我劝你小心点,这男的没你想的这么好。”金随缘提醒道。  “怎么?你吃醋了,还是你羡慕人家?”柳文淑娇笑道。  金随缘瞪着眼,很是火气道:“我可是佛门子弟,用得着羡慕别人?”  “你这小和尚不吃斋念佛,还替别人看起相来了。”柳文淑笑道。  “不听和尚言,吃亏在眼前。”  金随缘哼了一声,也不和她争辩,因为他清楚越和这女人争辩,这女人就越来劲。
  警局上层办公室里,一位中年男人正愁眉苦脸。  作为豫南警界的一把手,罗伟民可谓春风得意,官途坦荡。  不过近几年罪犯猖獗,手段新奇,警局以前那套猫抓老鼠的把戏,早就落伍了。  为此,他不知被通报了多少次。  这一个月来,省城又相继发生了四五起凶杀案,上头已下了死命令,必须在短时间破案,将凶手抓拿归案,可一个星期过去,别说抓人,就连线索都没有找到半点。  虽然身居警察局长的高位,可罗伟民根本高兴不起来,说句难听的,能破案那是职责本分,要这案子破不了,乌纱帽倒不会丢,但警察局的声誉恐怕是一江春水向东流了。  “局长,林警官来了。”内线电话响了。  “让她进来。”罗伟民点了一根烟。  过了一会儿,办公室的大门打开,一身警装的林清儿走进来,习惯性坐在沙发上。  罗伟民瞥了一眼,倒也没觉得不妥,这林警官自从入了警局,做任何事一向是雷厉风行,也不拘泥什么上下级的礼节,对此他有点头疼,但毕竟人才难得,能将就的他尽量将就,免得外人说他这个局长有官架子。  “局长,你叫我来,是有命令么?”林清儿性子很直,根本不整什么虚头巴脑的场面话。  “小林啊,最近那案子查的怎么样,有眉目了么?”罗伟民问道。  “还在调查中。”林清儿道。  “那就是没进展了?”罗伟民闻言,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是…”林清儿咬着嘴唇,倔强道:“局长,请你再给我三天时间,我一定能…”  “能什么?”罗伟民狠狠抽了一口烟,然后长出一口气,不悦道:“小林,我给你时间,上头可不会给我时间,这次的案子已经惊动了省里的领导,你知道咱们吃这碗饭,要的就是兵贵神速,用效率堵住那群人的嘴,现在犯人逍遥法外,万一再闹出人命,你和我这身警服也不用穿了!”  林清儿只觉心里委屈,却不敢顶嘴。  “算了,这件案子确实棘手,凭你一个人也办不成,不如这样吧,我和上头商量一下,请豫南军区特警队来协助办案。”罗伟民道。  “特警队?”林清儿一听就急了,连忙反驳道:“局长,这件案子是我们侦查的,凭什么让他们特警队插手,我不同意这方案。”  “小林,现在是说破案,你千万不要掺杂任何个人情绪。”罗伟民脸一拉,沉声道。  林清儿扭过头,很是不服气。  上次豫南召开三年一度的军武大演习,原本是为了促进特警队和刑警队的友谊合作,更加尽心尽力为人民办事,可林清儿到了豫南军区才发现,完全不是一回事。  豫南十个市的警队都派出了精英参加,结果还没比赛,就被特警队的人嘲笑了一番,说什么他们是小城来的片警,只能在城里抓抓小偷,打压打压小贩。  因为这事,大演习闹得十分不愉快,甚至林清儿在参加完第一场后,就直接弃权回了省城,在她看来这群人分明是狗眼看人低,以为自己在豫南军区,就沾沾自喜,目中无人,简直是给军人抹黑。  现在局长居然要亲自去请他们来破案,这事要传出去,还不笑掉别人的大牙!  何况这案子向来由她经手,特警队一来,相当于把她从这个案子里架空,要是特警队破不了案还好,万一给破了,那她还有什么脸再待在警局?  干脆回家种地算了!  林清儿这么想,可不代表罗伟民也这么想。  罗伟民能做上局长的位子,靠的不是什么破案能力,而是多年的处世嗅觉,眼下这案子八成林清儿是破不了的,要再拖下去,难免会出岔子。  他请特警队来协助办案,一来要办成,面子上是难看了点,可大小是协同破案,真要论功行赏,好处也不全是特警队的,二来要办不成,正好拉个垫背的,到时候要死也不光他一个人。  这是一石二鸟之计,成不成对他而言,都是有利无弊的。  “我意已决,你就别再劝了。”罗伟民又点了一根烟,然后拿起内线电话,准备拨往豫南军区。  “哼!”  林清儿见局长不肯听她的话,气就不打一处来,连茶都没喝,转身摔门而去。  到了更衣室,林清儿脱下警服,换上便装,手头的事一件没办,就骑着摩托车离开了警局。  这些年,豫南为了营造时尚都市,已经逐步在各个城市实行禁摩,摩的,摩托车,一律都要受到监管。  按理说,林清儿作为警官要以身作则,不过她骨子里就有一种不服输的气质,三年前,她从大学毕业来到警局做事,就是想摆脱家族的束缚,凭着自己的努力,在警界闯出一片天。  这些年,她破的案比别人多,干的事也比别人多,也混到了队长的位置,可她清楚,一个女人单枪匹马想干一番事业,那是难上加难。  曾经她外公告诫过她,在任何地方,干任何事,要是没有背景和关系,只能寸步难行。  这话她很不以为然,但今天她却深有体会,自己尽心尽力办案,可局长一句话就能把她从这案子中踢出去,这便是权力的力量!  心里一团糟,脑子也一团糟,林清儿只觉得窝囊,骑着车,拉大油门,在公路上拼了命的飞奔。  ……  “这懒女人,专门差遣我干活,真是命苦。”  金随缘一个人提溜着购物袋,里面装的全都是柳文淑交待他买的东西,有什么洗发露,洗衣粉,可乐,薯片,还有几条抹布,还说什么是为了提高他的生活能力。  一套套的大道理说的是义正言辞,还不是要让他充当跑腿的。  好在这几天,金随缘习惯了和一个女人同处屋檐下,倒也学乖了,轻易不和女人讲什么八荣八耻,更别提什么佛门真经,因为你说一条,人家就有三五条等着你。  从XC区外走来,一边走一边瞧着天上的皎月,金随缘的心境起伏不定。  小时候在少林寺,寺里都是用的清油灯,因为师父总说出家人一切从简,东西是能省则省,所以晚上师兄弟闲来无事,就到寺外的空地上习武打桩。  他自小生活在寺里,常伴青灯古佛,日子虽显平淡,却无任何烦恼,可下山那一刻起,他的六根就已不清净了,为了吃饭,为了睡觉,为了能在省城活下来,他必须要奔波。  红尘啊红尘!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就在他困惑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后头呼啸而来。  他转头看去,车上的人也正巧转头看他。  车上的人正是林清儿,她一看到金随缘,就立马甩尾,车子来了一个霸气侧漏的漂移,停在了路口。  她摘下帽子,一脸吃惊的走过去:“小和尚?”  “林警官?”金随缘还以为天黑自己看花了眼了,眯了眯眼睛,路灯下的是一个穿着便服的女人,一头长发略微凌乱,披散在肩头上,若不是那张漂亮的脸蛋在灯光下若隐若现,倒像个疯婆子。  “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林清儿见他那副遇到鬼了的表情,脸色一红,赶忙整理了下头发。  “真是冤家路窄。”金随缘口中嘀咕着。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是说在这遇到林警官,实在是太有缘分了。”金随缘呵呵一笑。  见他笑的那么假,林清儿一脸的狐疑,不过一想今天的事,她就心烦意乱,实在打不起精神和这小和尚斗嘴。  “林警官,你有心事?”金随缘试探道。  “你个小和尚,还懂女人的心事?”林清儿苦笑一声。  “我只是看你气色郁结,印堂沉暗,眼充血丝,怕是几天没睡过好觉了吧。”金随缘道。  “这你都知道!”林清儿笑道。  金随缘摸摸头,尴尬一笑。  “你说这世上真有武林高手么?”林清儿自言自语道。  “有!”金随缘道。  “真的?”林清儿那双水汪汪的眼闪动着亮光。  “信则有,不信则无!”金随缘打了一个哑谜。  “那好,你陪我去一个地方。”林清儿不知哪根筋错乱了,还是半夜打了鸡血,忽然兴致高涨,伸手拉住金随缘的手臂,将他生生拖上摩托车。  “小僧晚饭还没吃呢!”  “我请客!”  林清儿爽朗一笑,将帽子丢给金随缘,自己猛踩油门,在一阵浓烈的白雾下,消失在黑夜里。
  豫南地处北方,可恰恰京南市濒临渤海,是个名副其实的海滨城市,和鲁西省的北岛市并称是北方的“海上明珠”。  海滩距离市区五六公里,海滩连绵近十公里,滩长,沙细,水净,这还坐落着一处很有名的度假旅游区,也是整个京南市数得上号的名景观。  试想想,骄阳落日,天际渐红,在一望无际的碧海边,微风徐徐,脚踏软沙,任谁都会产生恋爱的冲动,特别是在都市中迷惘的男男女女。  一年四季,尤其是夏日,海边总少不了俊男靓女,玩玩水,踏踏浪,晚上一大群人围坐在大排档里,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吃着爆炒的海鲜,别提有多爽快了!  海岸线上,一辆黑色的摩托飞速奔驰。   大风呼呼直吹,林清儿的长发在风中狂舞,发梢像千万根细小的“鞭子”一股脑全抽在了坐在后座的金随缘的脸上。  金随缘被“抽”的七荤八素,脸差点都被抽肿了,想大喊叫林清儿开慢点,可林清儿就像着了魔一样,越喊油门拉的越快,那风混合着发香和海腥味,全冲入他的鼻腔中,实在难受的很。  被折磨了十几分钟,金随缘终于从车上下来,如一条“死狗”趴在大堤的栏杆上。  “喂,你没事吧?”林清儿见他趴着,还以为他晕车了。  “你…你赶着投胎呢!”金随缘回过头,一张脸被吹的比纸还白,吐了口气,方才缓缓道:“这哪儿?”   “海没来过么?”林清儿有点讶异。  “小僧是山里人,没城里人那么见多识广。”金随缘撇嘴道。  “我说你这小和尚这么较真干嘛?”林清儿瞪了他一眼。  金随缘是没见过海,如今靠在栏杆上,迎面海风吹拂,海浪声此起彼伏,似乎连心情都沉静了下来。  “你不问我为什么找你?”林清儿站在他身后,见他一言不发,只是望着大海,不由有些失落。  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女人,大晚上去找你,而且地点还是约在令人遐想的海边,这件事要搁在任何一个男人身上,即便没有非分之想,也该感觉荣幸和兴奋吧。  但瞧瞧这小和尚,眼里只有沙滩和海浪,把她当成了一根电线杆杵在旁边,难道说她还比不SH浪更值得令人欣赏?  “话不问,你自然也会说,既然你自己会说,那小僧又何必问?”金随缘笑道。  “那要是我不说,你会不会问?”林清儿赌气道。  “既然你不说,问又有什么用?”金随缘道。  两人一个想让对方问,一个想让对方说,可偏偏一个不想先说,一个不想先问。  这人世间的很多结不正是这么形成的么?  林清儿仰着头,靠在摩托车上,她心很乱也很烦,连她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拉上金随缘这个不懂风情的小和尚一起来着,或许只是想找一个人陪她说说话吧。  “我真是傻子,居然找他解闷。”自嘲一笑,林清儿顿时失了兴致,忽听金随缘说了一句:“林警官找不到凶手情有可原,不必这么烦恼。”  “你知道?”林清儿娇躯一震,失声道。  金随缘回过头,摸摸干瘪瘪的肚子,露出一个十分无邪的笑容:“能先吃饭么?”  ……  海堤下面有几百家大排档,这些大排档基本上都是通宵达旦,白天倒没什么生意,可一到了晚SH堤下就灯火辉煌,连绵几百米,就像是俯卧在海滩上的巨龙。  沿途上有很多情侣手牵着手在堤上散步,还有人聚众打牌,形形色色的人在做形形色色的事,着实让这条昏暗的海堤添光不少。  一路下来,大部分摊位都已经客满了,林清儿就找了一家比较冷清的,然后点了红烧田螺,香菇焖鸡,酸辣鱼,炭烧玉米,一碟花生和一箱冰扎啤。  “一个女的喝什么啤酒。”  “怎么,准你们男人喝,不准我们女人喝?”林清儿淡笑一声,用筷子用力一桶,瓶盖顿时飞射出去。  这种开酒的方法很多爱耍酷的男人基本都会,可像林清儿这般穿上警服是个正儿八经的刑警队长,换上便服又成了一个时尚大方的都市丽人居然也会,这还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了。  金随缘瞧那娴熟的动作,眼中暗暗称奇。  林清儿有点小雀跃,将一瓶啤酒递给他,自傲道:“是不是觉得动作很帅,想学的话,姐姐免费教你。”  金随缘呵呵一笑,拿过啤酒,大拇指抵住瓶盖边缘,微微用力,“啵”一声,瓶子就开了,然后有样学样道:“是不是觉得动作很帅,想学的话,小僧免费教你。”  “你用的手指?”林清儿都看呆了,她见过用筷子的,见过用牙齿咬的,可这用手指头的还是头一次。  这家伙到底是多有力气!  “这叫真功夫。”金随缘笑道。  “吹呢,你会真功夫,我还会修仙术呢。”林清儿白了他一眼。  金随缘不明白,这女人为什么总是翻白眼,难道是觉得翻白眼的时候很可爱么?  凉风从海上吹来,林清儿手里的酒是一杯接一杯,咕噜咕噜,一瓶就见底了,这酒也不知是流到胃里,还是流到愁肠里,可无论到了哪里,滋味绝对不太好受。  人喝酒和情绪有很大关系,当你不高兴或者有心事时,往往醉得很快。  金随缘活到这把岁数,认识的女孩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根本谈不上什么相处之道,看她埋头一个劲的牛饮,也插不上说话,更别提安慰了。  只好加了点菜放她碗里,权当是自己的心意了。  “小和尚,你怎么不喝?太不给我面子了。”一瓶啤酒下了肚,林清儿细嫩的俏脸渐渐浮出了绯红,双眼迷离的盯着金随缘,一边说还一边敲筷子。  “小僧是出家人。”金随缘推辞道。  “出什么家,你看在这儿吃吃喝喝的多好,趁早还俗吧。”林清儿似乎喝多了,开始胡言乱语起来:“这杯是我敬你的,敬你今晚陪我喝酒,你要是不喝,这顿饭我就不请。”  金随缘什么都不怕,就怕遇到女酒鬼,他现在口袋空空,一分钱都没有,要是林清儿拍拍屁股走人,把他抵押在这儿洗盘子还债,那就完了。  “佛祖在上,不是弟子要破戒,是这女施主逼的。”金随缘心头念了一百遍阿弥陀佛,不知哪里的虎胆,一口将一大杯啤酒喝了个干净。  啤酒冲入肚子,金随缘只觉一股冷流入体,顿时打了个激灵,皱着脸苦笑道:“林警官,这酒这么难喝,你怎么喝得下去?”  林清儿被他的表情逗乐了,她从警多年,见过各色各样的人,可很少有像金随缘这样天真单纯的男生,说他是男生吧,他长得倒也不幼稚,反倒有种熟男的帅气,只是这家伙没什么花花肠肠,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连美女的面子都不给。  这种人说好听点就朴实无华,没有心机,说难听点就是脑子一根筋,不会人情世故。  可偏偏林清儿就喜欢随心所欲,一看到金随缘出糗,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  要是他不是和尚,那就好了!  心里莫名叹息,林清儿使劲摇摇头,他是不是和尚管她什么事,自己肯定是喝多了。  轻拍了拍脸蛋,她打起精神,可低头一看碗里的菜,心不禁柔和了几分:“这小和尚还挺体贴人。”  “美女,和一个小孩喝酒有什么意思,不如哥哥陪你喝!”  正当林清儿浮想连连的时候,一道不合时宜的贼笑声从邻桌传来。
  林清儿脸色一沉,目中闪过一抹寒意。  她今天好不容易借着酒劲忘了烦恼,结果偏偏有人这么不识趣,敢凑上来闹事,这太不把她这个刑警队长放在眼里了。  贼笑男子正不知死活地张着满是酒气的嘴巴,把一张肥脸凑上来,一双眼睛却毫不掩饰地色迷迷盯着林清儿那玲珑丰腴的迷人身材。  男子穿着背心,手臂上纹着一行不知哪国文字的刺青,就这逼格,一看就不是什么地头蛇,八成是附近的地痞流氓。  他后面还跟着五六个男的,个个人高马大,此时他们正坐在后桌,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海边从来不缺美女,美女常有,可像林清儿这种身材顶级,又充满英姿的美女却不常有。  “程虎,趁我还没生气,赶紧带人走!”林清儿冷目一瞥。  京南市下属的县城很多,而这片海域是在省城管辖范围,这一带在十年前就是混混当道,不仅强收保护费,还把在海滩上做生意的小贩控制在自己手里。  后来上头派人下来整顿,花了几年时间,才将这群人一网打尽。  不过这两年,这股歪风似乎又开始盛行,这程虎就是其中一个,而他在度假村也算小有名气的混混,在度假村外开了一家赌场和一家游戏机厅,手底下有几十号兄弟,常常在海滩上耀武扬威。  这天底下的二五仔都一样,抽烟,喝酒,打架,泡妞,五毒虽不全,但身兼四毒,离死怕也不远了。  林清儿对这种级别的小混混向来不屑一顾,可没想到自己不动手,对方反倒送上门来。  “小婊子,怎么跟虎哥说话的!”跟程虎一起的小弟,见美女不仅不卖老大面子,而且竟然还敢叫他们滚蛋,马上拍桌子叫嚣起来。  “吵什么,小学老师没教育你们要讲文明懂礼貌么?咱们是出来混的,不是耍流氓,要谦虚,要和气,知道么?”程虎脸色一沉,回头瞪了几人一眼。  “虎哥教训的对。”那些小弟闻言马上收起脸上的凶悍,个个很乖巧地点头称是。  程虎笑了笑,抖了抖身子,刻意露出那身引以为傲的二头肌,然后目光鸡贼的往林清儿白花花的胸口看,嘿嘿笑道:“美女,这相见就是缘分,你看这月色正美,咱们赏月喝酒,吃吃烧烤,是不是很好啊!”  金随缘坐在一旁,完全没看懂这群人到底想干嘛?  找林警官喝酒?  这不是脑子进水了么?  “我话不爱说第二遍。”林清儿憋着一股火气,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即将爆炸的炸药包,一旦被点燃引线,就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有人说安静的女人最漂亮,可大多数男人都觉得比起安静的女人,生气的女人看上去更加美丽动人。  喝了几瓶酒,林清儿面色晕红,锐利的眼神似乎也成了软刀子,酒气之中夹杂着的怒气,那般半梦半醒的俏丽模样,简直妩媚到了极点。  程虎看得是口水直流,火在心头烧,恨不得就把这美女就地正法。  几个小弟乖乖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虎哥装逼。  林清儿冷目从众人脸上划过,这程虎能在这一带吃的开,打架想必也不差,再加上对面五六个小弟,一群大汉要是全都冲上来,凭她的手段绝对放不倒。  而且这地方龙蛇混杂,要是自己道出身份,这消息一传开,说刑警队长大晚上的和一个小白脸在海边约会,恐怕她的形象就毁了。  正犹豫时,金随缘也不知抽了什么疯,突然站起来,对林清儿道:“林警官,这事还是小僧来吧。”  “你?”林清儿哑然失笑,这小和尚老实巴交的,还懂得英雄救美?  “别忘了,小僧可是少林寺的和尚。”金随缘一拍胸脯,自信满满道。  林清儿这才想起,这小和尚的确说过自己是出身少林寺,少林寺可是被誉为“华夏第一古刹”,自古就有武林泰斗之称,其门下的弟子个个精通武艺,堪为武学至尊。  只是这都是传说,没人真的见过这些绝技,如今金随缘敢站出来,莫非他真有以一挡十的本事?  “小光头,断奶了么就敢出来管闲事?”  “嘿嘿,我看这小子是愣头青,准是脑子秀逗了。”  “虎哥,给这小子瞧瞧,什么叫拳头。”  后边的小弟见一个小光头出来撑场面,个个都捧着肚子大笑,笑声十分嚣张,根本没把金随缘当一根葱。  程虎见状,也是肚子里冷笑,他混了三四年,别说打架斗殴,就算人也砍了三个,像金随缘这种年轻的小白脸他一个能打七八个,都不带喘气的。  “小子,识相的就滚一边去。”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要是你们现在走,小僧不会为难。”金随缘道。  “给你脸,你还拽上了。”程虎是个莽夫,一见这年轻人口气这么横,披在身上“羊皮”早就没了,转而满目的凶恶之色,抡起桌上的啤酒就朝他脑袋上砸去。  “别打…”  大排档的老板一直站在炉灶旁默不作声,这群混混要是调戏调戏女孩,那倒没什么,可这要真打起架来,桌子椅子损坏不说,万一闹出人命,那不是开玩笑的。  人还没劝住,程虎雄壮的身躯突然腾空,然后“砰”的一声,重重砸在酒桌上,桌上啤酒,花生,辣油,全都倒在了他的身上。  “虎哥!”这群小弟一见程虎倒在地上,吓得大叫起来,他们跟着虎哥,深知虎哥的厉害,平时打架两三个人围着他都打不动,今天居然被一个小白脸一脚干翻了,真他妈见鬼了。  “愣着干嘛?给我干死这臭小子啊!”程虎只觉脸上无光,皱着眉头对着小弟们怒喝。  “妈卖批!”小弟们被一喝,血气一下涌上心头,纷纷抽出小刀来,准备要把这小白脸好好修理一顿。  五六个彪形大汉,手持小刀,一脸凶煞的冲上前来,就算林清儿这个刑警队长,也免得紧张起来,赶忙站起身,顺手抓起一个板凳,准备掩护金随缘。  “你退后,这群人我能应付。”金随缘张开手臂,将林清儿护在身后。  林清儿还没回过神,那群小混混手里的刀子已经朝金随缘猛刺了过来,那可是真刀,被刺到了是要出人命的。  五六把小刀冷森森,谁遇到这场面八CD被吓个半死,好在金随缘不是普通人,修行了十几年,虽未和顶级高手对过招,但打这群只有花架子的小混混,还不是易如反掌?  他右掌伸出两根手指,那手指又细又长,犹如两根青葱,不知为什么,这手掌满是老茧,唯独手指光滑如玉。  手指闪电般窜出,不快不慢,不轻不重,正巧夹住了小刀。  “小兔崽子!”那人被夹住刀子,立马用力向前推,却发现小刀被嵌在手指之间难动分毫。  “还你。”  金随缘一瞥,刀尖应声崩裂,那人受不了力,猛的扑上前,摔了个嘴啃泥。  刀落在地上,其后的人张大着嘴巴,腿肚子发软,竟不敢再上前来。  尼玛,一根手指头就把刀子给硬生夹断了,这小子还是人么?  怪物!绝对是怪物!  程虎躺在地上,吓得差点口吐白沫,他混了这么久,什么铁头娃愣头青没见过,可这小子太厉害,太诡异了,连刀子都进不了他的身。  这就好比一个普通人遇到了传说中的陆小凤。  对,那指头就像陆小凤的灵犀一指!  跑!赶紧跑!千万不要回头拍照!  程虎心生惧色,拍拍屁股,也顾不上什么兄弟,赶忙撒腿逃跑。  小弟们也被金随缘这一手给唬住了,又见老大跑了,六神无主,一下就做鸟兽散了。  谁会想到,前一秒还剑拔弩张,下一秒就连人都跑没了。  林清儿愣的说不出话来,双目盯着金随缘,仿佛站在跟前的不是一个小和尚,而是一个外星生物。  “小僧是不是哪里脏了?”金随缘被她那双美目看得心发慌,忍不住道。  “难道世上真有旷世神功?”林清儿秀眉微皱,自言自语,下一刻又抓住金随缘的手臂,摸了摸他那根神奇的手指头,一脸激动道:“快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用指劲夹断的。”  “指劲?”  林清儿想到在警局时,金随缘就告诉过她,那几个死者都是死于极强的指力下,当时她还以为金随缘是信口雌黄,但见识到了所谓的“指劲”后,她有理由相信,金随缘的推测或许是真的。  倒不是说林清儿对金随缘有多信任,只是在死者身上找不到任何死于凶器的证据,至于死因,就连法医都很难说清楚,这种情况下,她不得不另辟蹊径,而金随缘的话,恰巧是个突破口。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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