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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入骨相思知不知》&作者:维小词
入骨相思知不知:醉倒在中国古代的情诗里
作者:维小词
  陪君醉千场,不诉离殇
  你有想过吗?我们置身其中的生活,时常令我们彷徨迷惑、不知所措;我们不得不生存在其中的世界又不符合我们的梦想。于是,我们常常会听见这样的声音,诗人柏桦说:我写诗是企图重新命名这个世界;而诗人尹丽川则说:一定有一些马,想回到古代……
  就在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上,在一段遥远的漫长时空里,人们以诗为食粮果腹,以诗为空气呼吸,以诗下酒,以诗会友,以诗传情,最后以诗殒命,以诗殉葬。如今呢?如今神州大地已不知诗为何物,我们活在形容词的荒年。
  在所有的文学体裁中我最喜爱诗,而在所有人类情感中我最景仰爱,因为爱才是生命,而后生命才能爱。在我心中,爱与诗一样,都是天神创造世界之前就悬于天际的词汇。当我们的肉身行走于那个叫做生活的框框中时,总需要拿一些永恒的问题来打磨自己,以致让自己温润和悦,而爱情就是这些问题里最值得一提的东西。正如杜拉斯所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而我也曾对生命做过这样的发愿: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希冀这种美满团圆的结局并不是对残酷现实的怯懦或逃避,而是想为人世做一巨大的善行,用以对抗日益蔓延的遗忘和绝望。
  其实,爱情到底算什么呢?它不过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宽敞的处所,在那里,人们仿佛跌出世界的规则之外,不会感到害怕或停滞。也只有在爱中,我们都会一样的,平等而自由。
  人类开始对着这个世界做很多事,说很多话,写很多字,他们与这个世界沟通与语言、文字,却又隔绝于彼此的内心。人们不再将诗歌当作自己的语言,不再用诗歌诉说内心的喜怒哀乐。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而不相信内心抵达不到的。
  八大曾说:“觅一个自在场头,全身放下。”来来来,让我们也一起来寻个自在场头,搬出地窖中陈年好酒,佐以故纸堆中经年好诗,陪君狂歌纵酒醉千场。酒酣处,你我会忘形地高呼:“梦里任生平,视酒如情!且让你我举杯高歌,不诉离殇,不许谈明天!”
  走过千山终遇你,不算迟——《郑风?野有蔓草》
  “你走过那么多地方,为什么从来不去那个城市?”
  “因为我怕。”
  “怕什么?”
  “怕遇见一个人。”
  “偌大的城市,想要遇见一个人,谈何容易?”
  “是的,我也怕遇不见那个人……”
  之前的几年,总是一个人在不同的城市穿梭、游走,只有那个人在的城市不曾驻足,却始终对那里有剪不断的牵念,就连那座城里很大的风沙,也构成牵念的理由。而关于那个人的一切总是随着风沙时不时地吹入我心里,咯得心生生地疼。
  这么多年过去,渐渐认命地懂得:一个人在此尘世一生,也许只是为了遇到一个人,纵使分离,纵使背弃,仍难两相遗忘。因为遇到,已是生命莫大的恩赐,值得歌,值得哭。
  而生命中的种种大遇合,不止发生在钢铁森林的都市,也同样发生在那个野草蔓蔓生生的远古。那个远古,人们在未被化学品污染、工业合成物充斥的天地中自由地奔跑、追逐,他们为爱情、为亲情、为友谊、为战争、为自己的命运,大声地歌哭笑骂,不若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跳着狐步舞,目光迷离,神情冷漠,姿势戒备,谁也不让谁看见自己的真心,待歌歇日暮,只落得一个人疲惫地回家,独自舔舐伤口。而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下,我免不了要在遥远的《诗经》里寻根觅迹,将岁月里的那些甜蜜、伤痛在那些诗篇中好好安置,以待来日,一经念诵,就能清晰地忆起。
  只记得,那是一个春日的清晨,天地间一片出清。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广袤大地上,野草蔓生,草叶上的晨露未消,反射着七色的阳光。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就在这春光最曼妙处,有一美子,伴着清风款款走来,眼神清澄明亮,如水波飞扬,在人群中独自绽放着,美丽着。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在不期而遇的这一刻,他便知自己是爱上了。
  在这样好的春光下,邂逅这样好的女子,一定要将她留在身边,他的心中闪过此念。于是他大胆地唱道: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野草绿绿如茵,露水密密晶莹,那不远处有我爱上的女子,眉目如洗,婉约多情。不期然让我遇到,就要与她共结连理,携手柴桑。
  看,这仲春的阳光正好,而他们的相遇也正好,足以让他们两相对望、携手同行于这春日之下。
  日本茶道崇尚“一期一会”,他们认为,人生的每次相遇,不论与一个人还是一杯茶都是这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事过境迁,日后纵有多少次的重遇都不再是当初的那一次,都要看成新的一次。
  生命其实可以这样简单:我们在此时此地相遇,我就爱上了你,别问我为什么,它只是突然来了,像惊蛰大地的春雷不曾预告就轰然来袭,而我爱上了你,一如大地回应以绿野。
  在现实的钢铁丛林里,还能找到多少人像诗中那位男子这般,以一种最原始的冲动去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当我们在对着面前的人时,总是权衡得太多,计较得太多,而在犹犹豫豫间,就失去了相爱最大的可能。
  像《野有蔓草》中的男女这种一见即钟情的炽烈之爱,在现代社会已经变成一幅遥远年代流传下来的陈旧古画,可装,可裱,却难于取用。
  可是,明明是机心与怯懦让自己与真爱屡屡擦肩,却还要神情忧郁地唱着:
  我遇见狗在攀岩,却没有遇见你;
  我遇见猫在潜水,却没有遇见你;
  我遇见冬天刮台风,却没有遇见你;
  我遇见夏天飘雪,却没有遇见你;
  我遇见猪都结网了,却没有遇见你;
  我遇见了所有的不平凡,却没有遇见平凡的你。
  其实,不是你遇不到你想的那个人,而是你的恐惧,犹豫,让你错失了那个人。生活并不是美好的白日梦,也不可能永远都是少年的完美理想,总有人要离开,或被离开的。若不在相遇的此刻就抓住本就易逝的缘分,让它变成永远,就只能永远错失。古人早给了你规劝:“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但听得进又做得出的,有几个?
  村上春树在他的小说《遇见百分百女孩》中讲了这一个故事:
  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和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在街头不期而遇。他们是再平凡不过的男孩和女孩。但他们有一个相同的信念,他们相信在这个世上一定有一个人百分之百地适合自己。
  那天,他们相遇了。女孩先叫了出来:“也许你不相信,我一直在寻找你。你跟我想象中一模一样!你就是我的百分之百男孩。”而男孩也与她有同样的心情。
  奇迹就这样发生在平常的生活中,于是两人心中掠过一丝小小的疑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于是,男孩提议说:“如果我们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那么我们一定还会再相遇。如果下次相遇时,我们仍觉得对方是百分之百就立刻结婚,好么?”女孩同意了,于是两人就此别过,各奔东西。殊不知,此番一别即是永远。
  到了这里,不用我说,你也会明白这是一个令人感伤的故事。而我们都知道这样的遗憾只会发生在现代社会。
  回首从前,看那些遥远的、古典的爱情,总是一径地简单而执著:当需要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出现了,于是就是他了,从此再难离弃,从此携手百年。正如《野有蔓草》中男子和女子那样,相遇时一见倾心、继而相爱携手度此一生。只是这样的爱情,对现代人来说,俨然成为一个不真实的、遥远传说。
  只是,在生命中的某些时刻里,仰望星空时;安静地听一出《惊梦》时;一口热茶喝下,一汪泪水涌出时;半夜倏地转醒,看窗外风雨大作时,我的心底都会浮现一股难以言喻的无助,妄图抓住什么却又乏力为之的无助,内心会不断地问自己:会不会有一个人正从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向我走来,就像光从一颗星到达另一颗星。
  但是,没有人可以设计出爱情的样子,更没有人能够让爱情按照自己的设计一步一步发展下去,因为爱情自有它的轨迹,而且从来就不会让任何人得偿所愿。我们也许可以设定好自己想要的对象是什么条件,或者让我们想要的婚姻得以成立,但在这其中必然不会有爱情。
  每一滴降落世间的雨都写有世人的名字,汇入江海,经人世辗转,最终变成每个人杯中的水。而每个人身上的衣衫,眼前的食物,出生的地方都带有上天缜密的旨意,并不是出于偶然。这样说来,在这世间,也注定会有一个人,生而为我等待,待我走遍千山万水,终有一天会遇到他。
  电影《永恒的一天》中讲了一个即将离世的老人,偶然遇见了一个阿尔巴尼亚少年,正是这次偶遇,让老人在离世前体会到了一种纯净的爱。片中的阿尔巴尼亚少年说:
  我的小小生命之鸟,在陌生的地方暗自神伤,那异地因你的来临而丰盛起来,而我却为你日渐消瘦,我可送你什么?我送你一只苹果,它却腐烂,我送你一只梨子,它却腐烂,我送你白葡萄,它们却在路上腐烂,我送你我的眼泪,却在未见到你之前已被风干。
  《汉广》中的男子和影片中的阿尔巴尼亚少年有着一样的内心,简淡无瑕,清净而无所求,他们给心爱之人难消逝、不腐朽的一切,纵使无望、纵使卑微。
  这种卑微无望的爱情正如缪塞在《雏菊》中所写:我爱着,什么也不说,只看你在对面微笑;我爱着,只要心里知觉,不必知晓你对我的想法;我珍惜我的秘密,也珍惜淡淡的忧伤,那不曾化作痛苦的忧伤;我宣誓:我爱着放弃你,不怀抱任何希望,但不是没有幸福;只要能怀念,就足够幸福,即使不再能看到对面微笑的你。
  雏菊这样的花,枝干不大,花色不酽,气味冲和,小小的,怯怯的,多适合暗恋的花儿。韩国有部电影叫做《雏菊》,剧中男主角在暗中默默恋着女主角,碍于他职业杀手的身份,他不敢靠近她,只是每天在她的门前放上一盆开得正好的雏菊。
  我是世人眼中的笨蛋、白痴,总是毛手毛脚,将自己的生活弄到乱七八糟,不会说很多种语言,不会穿着高跟鞋走长长的路,走路总会被绊倒,还常常丢三落四,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做得最好的,只有爱你这一件事,却让我成为无人可及的天才。然而我也只会这样笨拙地爱着你,如一棵雏菊开放在世间。
  那一天,
  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
  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你是不是也一样,在心底,总会盘旋着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情意,指引我们去做一些温柔的事,略显卑微,不齿于人。
  我觉得,一个人在年少时一定要经历一场暗恋,为一人默默思量,忐忑不安,殒身不恤。并用自己全部的身心体会此间暗涌的强大力量。也会及早地诧异于一场场奇迹的悄然盛开。
  上中学时学到一篇课文《匆匆》:“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
  朱自清写下这篇《匆匆》,旨在感叹时光不为人知地匆匆消逝在行走坐落中。正如《摩诃僧祇律》卷十七谓:“二十念名为一瞬顷;二十瞬名为一弹指。”才弹指间,一天的光阴已如昙花般消逝。
  日后,渐渐有些微的感知:所谓一日之短,有如弹指。然而,时间有着比弹指更残酷的速度,像那王质,不过在石室山中看了盘棋,他的斧柄烂了,斧头锈了,家也寻不回了。世界就这样抛下他,独自走了数百年。
  后来,无意中读到许由的《两天》:
  我只有两天,
  我从未把握,
  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
  我只有两天,
  我从未把握,
  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想我。
  我只有两天,
  每天都在幻想,
  一天用来希望,一天用来绝望。
  我只有两天,
  我从未把握,
  一天用来路过,
  另一天,哎,还是用来路过。
  想想,还是余光中更深情些,也更无悔,他的诗《等你,在雨中》中写道:
  等你,在雨中,在造虹的雨中。
  蝉声沉落,蛙声升起。
  一池的红莲如红焰,在雨中。
  你来不来都一样,竟感觉。
  每朵莲都像你。
  尤其隔着黄昏,隔着这样的细雨。
  永恒,刹那,刹那,永恒。
  等你,在时间之内,在时间之外,等你,
  在刹那,在永恒。
  那天被人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我爱你,你却不知道’和‘我爱你,我却不知道’,到底哪个更深情?”当时听来只是一笑,敷衍地答了句“实在想不出诶”。事后,却一直难以释怀,不断地思考:到底“我爱你,你却不知道”和“我爱你,我却不知道”,哪个更深情呢?想着想着,脑中突然出现《越女歌》中那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我想歌中的女子应该算是独具深情吧。
  有一条河,在越国的境内,淌了千年依然静谧、不息,它的不息不过是为千年的人来人往而流动,而它的静谧却是为了不忘记,不忘记那些人走后留下的过往。
  千年前,楚国的鄂君子皙泛舟于这条河上,那划桨的越国女子见到他便暗自倾了心,许了情,于是用越语对着他唱了首歌。子晳不懂越语,就让人翻译成汉语给他听: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惮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日子啊?我一如既往地划着船儿在河上荡着。万万没想到,就在今天这个寻常日子里,我遇到了一个不寻常的人,这位王子为人宽和,他不因我这舟子的身份而嫌弃我,责骂我,居然愿意和我共乘一舟。只是我的心跳个不停,我的手抖个不住,因为我看到了王子,我心心爱慕的人儿。人人都知道山上有树木,树木长树枝,而我这样爱着王子,他却无从得知。
  《诗篇》中说: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鹿知道自己爱慕着溪水,可是,那终日流淌不息地溪水能够懂得鹿的心情吗?
  佩索阿的《惶然录》中有一句话我最喜欢,他说:一旦写下这句话,它对于我来说就如同永恒的微言。永恒的微言,多么适合那位泛舟的越女,她用他不懂的语言唱出只有她自己才懂的心情,一曲毕,即永恒。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是一场无望地暗恋,而“两相思,两不知”却仿佛这人世尚有无限可能,纵使现在不知,总会有一天相知。纵使一懒、一擦肩、一个不小心,自此错过了,也无妨,淡淡的遗憾才美。
  虽然到最后,我也没想透,到底“我爱你,你却不知道”和“我爱你,我却不知道”哪个更深情,但有一件事,我却再明白不过:爱一个人是美好的,而更美好的是爱一个人并且他知道。
  现实中的我们,常会因为某些日后想来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给我们的人生落下太多的败笔,于是,我们就这样错过一个本该属于你的人,错过一段本该留存世间的美丽。
  《新桥恋人》里的米歇尔说:“梦里出现的人,醒来时就该去见他,生活就是这么简单。”我至今仍然震撼于这部电影里所诠释的那种疯狂的爱,绝望的爱,不顾一切得让人想逃避,但是他们却活得无比真实,或是说为了爱无比真实地活着。在他们眼中,爱情正如新桥上那场烟花,虽易逝难存,但那极致的绚烂却会永远留存在人的记忆里,所以他们不会错过生命中任何一场烟花。
  谷川俊太郎曾说过:“活着,现在活着。那就是鸟在展翅,海在咆哮,蜗牛在爬,人在爱,你的手温暖,那就是生命。”
  世间花木我独钟情花。世上遍寻不着,却无人能抛开它,风雨里生长,尘世中凋零。待到我把所有的泪都流成忘川,取一瓢弱水,几捧泪,若干情花,熬一碗孟婆汤,等你在黄泉路上。有你的故事,怎样的结局,都好。
  其实,爱情没有早或晚,没有对与错,只有有,或者没有。当你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个森林的时候,会质疑会纳闷的只是那些不解风情的旁人。没有人是上帝派来看管森林的木匠,我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人类,一棵树的葱郁足以清凉我,一棵树的枝干足以温暖我。
  而当我们爱上一个人,就是要爱一个真实的人,爱一个整个儿的人,会说谎、会犯错;时而逃避,时而软弱;一点点虚荣、一点点倔强,有痛苦,会生病,最后还会死去。
  所以,如果我爱你,我不取你精通经纶,不取你王侯将相,不取你辩若悬河,不取你聪明智慧,唯要你真正本如,要眠则眠,要坐即坐;热即取凉,寒即向火。
  三月春来,芍药花开,这盛世,仿佛无际涯,春之无际涯,情之无际涯。在这无际涯中,我只想做个有情有义的看花人,春天看桃花,夏天看荷花,秋天看桂花,冬天看梅花。花有四季,人自然也该如四季般分明:该爱一个人的时候,绝不拖拉;该离开一个人的时候,也总是及时。生命本是如此简单分明。电影《新桥恋人》中,有一段这样的对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告诉他:‘天空是白的’,如果那人是我,我就会回答:‘但云是黑的’。那么,我们便知道是爱上了。”
  生命总爱制造一连串的惊喜和巧遇。早年,初迷恋巴赫,因为他那套无伴奏大提琴组曲,而迷恋上大提琴,继而迷恋上杰奎琳?杜普雷和史塔克。人说慧极必伤,杜普雷卒于盛年,给世界音乐的舞台上留下幽幽一叹。而真正让我对杜普雷卸去崇拜的光环,体贴她也不过是个孤独孩子,源于那部企图诠释她一生的影片,《她比烟花寂寞》。
  作为一个固执的唯美主义者,我得承认起先吸引的正是这个译名,其他的“狂恋大提琴”、“有情荒地无情天”都没有“她比烟花寂寞”这样一戳即痛。我们都见识过一场烟花的绚烂,却有几人懂得烟花的寂寞,以自身之火暂暖一片幽黑清冷,只能开在远离人间温情的高处,只得开一瞬,得一时目光,一时掌声。
  寂寞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寂寞是身处人群依然只听见自己的声音;狂欢后心里空虚如黑洞;见过世间耀眼繁华,回家的路上,只有自己一人孤独地走着,也只有自己可怜着自己。也有人说寂寞如风,日日吹散了面上花;寂寞似酒,纵使日日狂歌纵酒,时间也不肯多停留。而我想,寂寞是一种无限幽微,极其精妙的东西,在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版图上细细镂刻,最终留下一片璀璨。
  只是在如今市井喧嚣、霓虹魅惑的世界,我们一再学习的是渡边淳一口中的“钝感力”,少知少觉,状似迟钝实则坚定,以此来应付这个多变的世界,不让自己淹没在一时的感情和知觉里。所以现在,很少有人能够品咋出寂寞滋味,唯有在寻向故纸堆时,在与古人推杯换盏中,让我们得以从那些谣言的只言片语探得寂寞的模样。
  佛说: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于是,我眼望住你,伸手向你:请你,和我在这红尘相爱一场。
  别人说,白璧微瑕,是故意留个破绽,以敬本就不完美的人世,这才是真成熟。苏轼也说过,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此事古难全。可我却偏不!我就要那煞风景的圆圆满满、完完美美、干干净净,更要我爱的人们都得长久,都得所爱,都得愿以偿无悔憾,我也要爱一个人就知他、懂他、惜他、敬他,陪他到老,再一同往那幽深的寂静处,不必谁先死,谁担悲。
  我不是任性,只是不想也有朝云的遗憾,想必她的内心也在为不能陪他走到最后而深深悔着。在《诗经》中我最喜欢那句“惠而好我,携手同行”。爱我是吗?那就携我的手,与我并肩同行,始终
  “我知道钩是一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曾说过:这是一个流行离别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古龙的小说《离别钩》中的杨峥用一种极为残酷的武器,钩名离别,恰恰是为了可以不离别。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确实,离别有时候就如一把钩,那一瞬间,整个人的心好像被钩子钩碎,更痛心的是斯人已去,你就只能抱着那已经随他远去的不再完整的心,默默承受着这苦痛。翘首企盼,不知道能否等到那个人的回来,怕是要等到飞蓬凋谢、生命尾声了。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秋天的风总是如此的萧索凄清,秋天的月却又总是如此的清明高远。叶子飘然落下,纵使相聚也要被风儿吹离散,而寒鸦在树上栖息却又不是要被人惊吓飞走。
  想当初我们彼此相爱相守,便以为会是天长地久,可是分开后却再难得知何日能够再此相聚。如今,我站在这秋风秋月的夜里,往事历历在目,让孤单的我情何以堪?
  一旦走进相思之门,识得相思之味,就必然要尝到那相思之苦,我本以为,只有永远的相思不得、永远的回忆才是痛苦的,磨人的,谁知这短暂的相思也是无止境,难穷极的。
  早知今日,相思会在心中如此难缠地牵绊,还不如你我当初不要相识,不要相爱,更不要相许。
  喜欢它却不是因为李白写秋的笔力如何,仅仅是因为那句“何如当初莫相识”。每个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心中多少都会存着些足够下酒的往事,平时不与示人,却会在某个时刻,人事浮现,弄得自己的内心狼狈不堪,却只能自怨自苦。
  那个一生为情、为佛两相撕扯的仓央嘉措,以有情人,以修道者之身这样劝告世人: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高中时,痴迷于简桢的文字,如今对她虽早已淡然,却仍对《四月裂帛》中的一句记忆尤深:认识你愈久,愈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几次想忘于世,总在山穷水尽处又悄然相见,算来即是一种不舍。
  若一人曾投石,打破那一池春水,如何还能回到最初的无绪无波?要与深爱的人相忘于江湖,注定是说得出,做不出的憾事。
  “如果某一天,当我们听到她的名字时不再感到肉体的疼痛,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微微地发抖,更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自己的行程,那么,我们的情感现实正在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也就是冷漠和遗忘。到那时,我们周身不会有任何的伤口和血迹,而爱情就这样消逝了。”这是那位鼎鼎大名的普鲁斯特写下的,看着这段话,我想他一定也目送爱情离开过。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是血里带风的,总要不时地离开,到处地漂泊,难安于一座城的风景。这些年来,不断地在和他人告别,曾经的玩伴,知心的老友、拳拳的亲人。然而浸淫在古书中日久,心中总有遗憾:离别应当有柳,有酒,有人为我高歌击筑,有萧瑟的风或缠绵的雨,在凄寒的水旁,或驿路的断桥边上,如今,却在这聒噪蝉声都不响,只有大太阳的钢铁丛林中,离别就这么轻易地上演了。
  爱因斯坦曾慨叹现代科技唯一值得称颂的就是现代的交通技术,它让思念的距离变得更短了。但是我依然怀念古时那跨越云山几重的绵长思念。在古代,我们不发短信,用黑色的墨、蝇头小楷、薛涛笺慢慢写一封手书;在古代,我们不视频网聊,想你时用记在脑中的模样画一幅你的像,日日相对便是相见。在古代我们不坐飞机漂洋过海,不会在见你时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行尽江南,翻过两座山、走几十里路,牵着马走过你的馆楼,去牵你的手。
  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相遇不过千载一瞬,而分别却仿佛万劫不复。杜牧那首《赠别》就是在说着那让人万劫不复的离别。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相聚时如胶似漆,而作别时却像陌生人一样无情;只觉得酒筵上应当要有笑声,谁知就算是强颜欢笑也笑不出声。案头摆着的蜡烛也是有心植物,懂得依依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江淹曾用“黯然销魂”四字概括了离别的感情。感情的表现常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并不是“悲”、“愁”二字所能清楚道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安德鲁?怀斯是我很喜欢的一位美国画家,他创造了一种属于个人的主观艺术,想要以一种连续而持久的个人主义,来应付这个毫不稳定和全无把握的现实生活。他常常画满地的衰草,凄清冬日里女人孤单的背影,整个作品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萧瑟,悲冷,却能真实地唤起人们内心的柔软和思念。而他的诗写得也很好,像这首《远方》:
  那天是如此辽远 辽远的展着翅膀
  即使爱是静止的 静止着让记忆流淌
  你背起自己小小的行囊
  你走进别人无法企及的远方
  你在风口遥望彼岸的紫丁香
  你在田野捡拾古老的忧伤
  我知道那是你心的方向
  拥有这份怀念
  这雪地上的炉火 就会有一次欢畅的流浪
  于是整整一个雨季
  我守着阳光 守着越冬的麦田
  将那段闪亮的日子 轻轻弹唱
  我知道你在远方流浪,你也知道我在远方守着你见过的阳光,而你不知道的是,我并不害怕离别,只怕那水远山遥,梦来都阻。
  ——爱一个人,你会等多久?
  ——我等了四年。
  这是电影《李米的猜想》中李米说的一段话。李米相恋多年的男友方文突然失踪了。四年来,除了给李米寄来几封奇怪的信,方文没有任何音讯。李米为了找他,开起了出租车——这是方文曾经做过的职业。她在他曾经开过的大街小巷寻找他的踪影,口中念叨着“9,38,52,69,80,83,193…1460”给每个乘客听,向他们询问他的下落。
  四年来,她一个人在阳台上晾衣服,在大街上换轮胎,和比她高比她壮的男人争执,靠在车前边抽着烟边望着天,身上永远挂着件男式的格子衬衫,穿梭在这个城市每个角落。
  但是,我们只是看到她的肉身在这个城市里努力地生活,而没有人能真正懂得她等待时的心情,就像没在原地久站过的人不会懂站久了之后双腿都无法弯曲的固执。
  “我等了你很久,从傍晚就在窗口张望,每一次脚步都像踏在我的神经上,让我变成风中的树叶,一片一片地在空气的颤动中瑟瑟发抖。我想你会来吃晚饭,就是不来吃晚饭,晚饭过后也会来,就是晚饭过后不来,你在酒吧和朋友喝过酒,聊过天,和陌生女孩儿调过情也会来看我。我就一直等着,等着,等着,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话剧《恋爱的犀牛》里,明明就是这样无望地等着一个男人偶然的眷顾。然而,纵使她卑微到尘埃的低度,他依然不肯来见她,不肯让她开出花来,狠心地任她独自委顿憔悴。
  但是,不论是李米还是明明,竟然都是甘愿的,竟然都是没怨言的,只是一味在原地傻傻地等着、念着。她们一样有着坚韧的信念,如果时间将他带走,她会选择等待,而这等待,却如同陆上行舟,不能前进,也难以后退。我们看着她们退不得、进不得,又倔强得让人慰不得,能如何?只得叹一声“痴!”奈何这样痴的女子在漂泊红尘中从来不止一个。
  张爱玲在等待胡兰成时,曾写下这样的句子:“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你不在,但爱还在,我就只能这样一边等你,一边独自排解因等你而生的焦灼不安。
  如果用距离来计算,一个人可以爱另一个人到多远?我先是伸长双臂,发觉不够,又在脑子里想了想,却只讷讷地说了四个字:很远、很远……
  小兔子上床睡觉前,抓着大兔子问:“猜猜我有多爱你?”
  大兔子笑笑地说:“我猜不出来。”
  “我爱你这么多。”小兔子把手臂张到最大。
  大兔子也张开他更长的手臂,说:“可是,我爱你这么多。”
  小兔子伸长双臂用力往上举,说:“我爱你,这么高,高得不能再高。
  大兔子也举起手臂说:“我爱你,像我举的这么高,高得不能再高。”
  小兔子想了想,把脚顶在树干上倒立着,说:“我爱你到我的脚趾头这么多。”
  大兔子抓起小兔子,一把将它抛起来,飞得比它的头还高,说:“我爱你到你的脚趾头这么多。”
  小兔子跳来跳去地说着:“我爱你像我跳得那么高,高得不能再高。”
  大兔子往上一跳,耳朵碰到了树枝。他笑着说:“可是,我爱你,像我跳得这么高,高得不能再高。”
  小兔子没办法了,就大叫:“我爱你,一直过了小路,到远远的河那边。”
  大兔子说:“我爱你,一直过了小河,到山的那一边。”
  小兔子想,那真的好远。它抬头看着树丛后面那一大片的黑夜,觉得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天空更远的了。
  小兔子开始困了,在进入梦乡前,喃喃地说:“我爱你,从这里一直到月亮。”
  “哦!那么远,”大兔子说,“真的非常远,非常远。”
  大兔子将小兔子抱到床上,低下头来亲亲它,在他旁边躺下,小声地说:“我爱你,从这里一直到月亮,再回来。”
  这是山姆?麦克布雷尼所写的著名童话《猜猜我有多爱你》。我们究竟能不能猜得出爱和思念到底能有多远呢?
  在那些睡不着的夜晚,很多人都会安静地闭上眼睛,或微笑,或流泪,想念着一个遥远的人。这样的时候,也不必多做什么,我们的心里能有一个这样的人来思念,就够了。
  安德烈?布勒东在《疯狂的爱》中说:我想你,我唯一想念的就是你。在你来之前,我只能轻抚着那些苍白的孤独。除了你,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我的世界。我记忆中你的每一个姿势都随着时间远逝。你在哪儿?我如今只能和角落里的幽灵共处。而我最终找到了你,于是世界一片光明,因为我们相爱,因为我们被霓虹环绕。
  一位伊朗诗人作过一首叫做《一千零一面镜子》的诗:
  我越是逃离,却越是靠近你;我越是背过脸,却越是看见你。
  我是一座孤岛处在相思之水中,四面八方隔绝我通向你。
  一千零一面镜子,转映着你的容颜。
  我从你开始,我在你结束。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我们人类不过是一介普通的物种;以天体学的眼光来看,我们人类只是一粒微尘;在历史学的范畴里,我们都是一个个马上就被遗忘的名字;而在化学的元素周期表中,我们无非是几十种元素合成的混合物。
  我们就是这样的平凡普通、不值一提。而我们所经历的每个故事,它背后的真相未必都是大义凛然沉痛悲切,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宏大叙事,更不必强行将自己投诸于更广阔的框架之下。生活有生活本来的样子,是你的总是你的。
  这世间,总是有太少的相濡以沫,却有太多的相忘江湖。我们在爱的时候总是习惯把朝朝暮暮当作地老天荒,把一时的欢愉当作一世的相守。直到后知后觉,才了悟从前的一切都太过荒唐,然而却又措手不及。
  电影《阿司匹林》是一部很沉静的片子。影片中,文静总在一个人说着大段的独白,声音哑哑的,却又无比冷静,不带煽情。记得最清的是:“所有短暂而浪漫的镜头都可能是日后的致命伤,我并不想让他知道。在这人来人往的机场,告诉一个即将在你生命中消失的人你实际上有多爱他,更像是一种满怀目的性的煽情。在这种时候绝口不提比千言万语好,要笑得尽量云淡风轻。”
  从此,她会一如淡然,再也不会有绝对的喜,或完全的怒。这样的她还有什么好怕的呢?想那所谓无底深渊,有时候,下去了,也是前程万里。她的生活依然是日常的洒扫、织布、登山采集、饮食、入睡,除了少了他,不会再有任何的变化。
  圣经上说:“爱如捕风”。每个人都想将自己爱的人牢牢抓在手里,和他永不分离,可是又有谁能捕得到注定要飘散的风呢?
  珍妮特?温特森在《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中,这样劝慰世人:浪漫的爱情已被稀释成平装本煽情小说,出卖了成千上万次。但它依然在某处栩栩如生,刻画于石板之上。我可以漂洋过海,任由暑气逼人,我可以放弃一切,但绝不会为了一个男人,因为他们只想当毁灭者,却从不愿被毁灭。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与浪漫的爱情格格不入。
  我想,《上山采蘼芜》中那个女子,在遇见她的前夫之后,就会暗暗下定决心:经由此,经由你,我渐渐明白了这生世的真相:聚是一瓢三千水,散是覆水难收。所以,你若欢喜,便尽可将这天窗关上,我未见得会爱上,却一定会习惯这黑暗。自此以后,任岁月花开花落,我自静然,而你我人间再相见,唯有礼。
  千年后,我再次玩味这对夫妻的离合,贾充的薄情,李婉的命运,不禁也对苍茫人世生出几分倦怠。夫妻本是这世间至亲之人,却又如此轻易就变作世间最生疏,最无情的关系,多像一首诗中曾写过的: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这是唐朝女诗人李季兰的《八至》,少时初读来,忖度不出诗中有何种况味,只觉这八个“至”字读来清新可爱,颇为新鲜。
  如今经历渐丰,再读来却大有不同。这不过是一个个浅显而至真的道理,竟然能让人读出沉甸甸的悲凉。
  东西是两个相对的方位。在这地球上,任意两个物体不是南北走向就必会有东西之别。所以“东西”说近也近,可以间隔为零,如背靠背的两个人,正是“至近”之谓。而若在天涯海角无穷远处,仍不外乎一东一西,所以说远也远,则是“至远”。
  清溪不比江河湖海,“浅”是实情,然而水流缓慢清澈的溪流,可以倒映云鸟、涵泳星月,形成上下天光,令人莫测其浅深,因此也可以说是深的。
  而日月高不可测,遥不可及,自不必说。末句“至亲至疏夫妻”才是全诗的症结所在。
  夫妻是世界上相互距离最近的,因此是“至亲”,但是,那些同床异梦的夫妻在心理上却隔着天涯海角的距离,因此为“至疏”。这李季兰极为冷峻地道出世情之真、之残忍,却又不负责给人安慰。
  那时,李婉被郭氏不容,独居永年里,孤苦无依。而贾充和李婉的两个女儿在贾充面前哭着求他,希望他去看李婉一眼,但贾充依然冷心冷眼,不为所动。曾经如同胶漆的情深,到如今竟连陌生人都不如,当真是“至亲至疏夫妻”。
  电影《巴黎,我爱你》中,有一段台词是这样说的:“听着,有些时刻生活呼唤着需要有变化。一个变化。就像是四季一样。我们的春天是完美的,但是夏天已经结束。很长一段时间。并且我们想念着秋天。现在突然地,变得寒冷起来。太冷了以至于把万物都冻僵了。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们的爱陷入冬眠,它被雪花惊醒了。但是那些还在雪中沉睡的东西,并没有意识到死亡。请珍重。”
  这台词仿佛就是在告诉我们,爱情也一样要经历四季的转换。纵使春花迷眼,夏日灼烈,秋风动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走进无情的冬,将所有的爱情冻到脆硬,一碰就碎成屑。
  行至此,对爱情一事不免意兴阑珊,若是可以,倒不如学学那见惯俄罗斯大风雪的茨维塔耶娃,她的爱既热烈却有着别样的洒脱和淡然,她是这样对说的: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 在某个小镇,
  共享无尽的黄昏 和绵绵不绝的钟声。
  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
  古老时钟敲出的
  微弱响声 像时间轻轻滴落。
  有时候,在黄昏,
  自顶楼某个房间传来 笛声,
  吹笛者倚著窗牖,
  而窗口大朵郁金香。
  此刻你若不爱我,
  我也不会在意。
  辛波丝卡在诗中说: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进入或者离开
  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
  生命中不断地得到或者失去
  于是,记住了的,遗忘了的
  看不见的是不是等于不存在
  记住了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快乐刚刚开始
  悲歌早已潜伏
  看见的,看不见的
  秋风轻轻吹过
  在瞬间消逝无踪
  我们的生命中潜伏着注定要响起的那些关于离别、关于等待的悲歌。所以,我们都会离开,都会老去,都会经历变化万千,都会面对着风起云涌花开花落,尽量让自己冠冕堂皇、处变不惊;都会缄口不提一些往事,都会熟视无睹一些人,也都会恣意放纵,撒泼打诨。
  我们用电影、小说里各种绝妙的情景、台词暗示自己、安慰自己:“你走,我不送你,你来,不管多大风多大雨我都会去接你”,看看梁实秋说得多好;“不悲过去,非贪未来,心系当下,由此安详”,还是佛家能让人内心澄净;“你来,我当你不会走;你走,我当你没来过。”这世间,能有这样的洒脱,不知多好!
  生活将我们打磨得只相信一个真理:不论如何,我们还是要一个人活很多年。就这样,我们渐渐不会害怕他人的来去。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明月是什么颜色的?”
  “是蓝色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他的人呢?”
  “人犹未归,人已断肠。”
  “何处是归程?”
  “归程就在他眼前。”
  “他看不见?”
  “他没有去看。”
  “所以他找不到?”
  “现在虽然找不到,迟早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一定会找到?”
  “一定!”
  这是古龙的《天涯?明月?刀》前的楔子,初中时第一次读到就被其中那浓得化不开的忧郁和迷茫所吸引,如今故事情节如何早已淡忘,却仍能完整地背出这篇楔子的全部内容。
  人在天涯。这四个字一经道出,似乎就要和一个断肠人,一段断肠事连在一起。而回家,则是这世间最温暖的字眼,再绝情冷硬之人听到它都会不禁有一瞬间的恍惚和温暖。
  只要是人就会有他的归程在等。不管他漂泊到多大天多大地,他的归程总是在他眼前,总有一天会让他找到。只是,有的人找到了归程,也一路走回了家,却是不能永远停留在那里的。
  如果可以的话,每个在爱中的人都不愿意与自己爱的人离别,如果爱人是船,注定要远行,只愿自己是船锚也好,跟着爱人走,跟着爱人听,只是没有人甘愿做渡口的,卑微的,无声息的,永远不离开地地等待着那不知归期的船。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的目光开始落在那些爱得卑微的人身上,看着他们无声息地在一旁爱着,让我太想知道,爱情,爱情到底能让人们为它卑微到什么程度。
  《三个橘子的爱情》整部剧最让我动容的是第三个“橘子”里的妹妹。她爱了一个男人很多年,而那个男人爱着她的姐姐很多年。当他们三个久别重逢,那个男人依然眼里只有她姐姐,即使她姐姐离了婚,有了皱纹,即使她从一个小胖妹变成了大美女,那个男人的目光从没在她的身上停过。
  整个见面过程中,她一直默默地,站在他不远的地方,看着他狂放地大笑、看着他不停地灌酒,看着他抱着姐姐哭,而她在他们身边永远像个外人。她知道她留不住他,正如他留不住她的姐姐。好在,还有一样东西能让他们平等,那就是卑微的爱。
  最后,她苦涩地笑着,对他们说:“地铁没了,星星没了,我只好走路回家了。”就是这句台词,让我着实揪了心。我想知道,那些曾经与珠峰齐高的自尊心,在爱情面前到底要低到什么程度才能让那人爱上你,才能让你不再爱。
  然而,我的困惑也正是博尔赫斯的困惑。他也曾经这样问过爱情: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我已死去的祖辈,后人们用大理石祭奠的先魂:我父亲的父亲,阵亡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边境,两颗子弹射穿了他的胸膛,死的时候蓄着胡子,尸体被士兵们用牛皮裹起;我母亲的祖父——那年才二十四岁——在秘鲁率领三百人冲锋,如今都成了消失的马背上的亡魂。
  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以及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正如三毛在《少年愁》中所写:“我们一步一步走下去,踏踏实实地去走,永不抗拒生命交给我们的重负,才是一个勇者。到了蓦然回首的那一瞬间,生命必然给我们公平的答案和又一次乍喜的心情,那时的山和水,又回复了是山是水,而人生已然走过,是多么美好的一个秋天。”
  然而上天对人类并不会一直温柔地成全,如果你等到了你的人,那就是好的,要知道,很多人穷尽一生都不会有这份幸运的。
  记得那天,我借用你的新车,我撞凹了它
  我以为你一定会杀了我的
  但是你没有
  记得那天,我在你的新地毯上吐了满地的草莓饼
  我以为你一定会厌恶我的
  但是你没有
  记得那天,我拖你去海滩,而它真如你所说的下了雨
  我以为你会说“我告诉过你”
  但是你没有
  记得那天,我和所有的男人调情好让你嫉妒,而你真的嫉妒了
  我以为你一定会离开我
  但是你没有
  记得那天,我忘了告诉你那个舞会是要穿礼服的,而你却穿了牛仔裤
  我以为你一定要抛弃我了
  但是你没有
  是的,有许多的事你都没有做,而你容忍我钟爱我保护我
  有许多许多的事情我要回报你,等你从越南回来
  但是你没有
  这是小学时看到的一首诗,却一直记忆到如今,诗的作者只是一位再平常不过的美国妇女。她的丈夫应征去了越南战场,后来阵亡了。而她则终身守寡,直至年老病逝。在她去世后,她的女儿为她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首母亲当年写给父亲的诗。
  这诗中没什么华丽的语言,不过是写了他们日常的琐碎,却每每读来,让人泪下。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伤和遗憾吧:“我终将会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很多的人,却无论如何也遇不到那个曾经年少的你,真实的你,我的你。”
  刘瑜说过:幸福其实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简单很多,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不把所有复杂的不幸都给探索经历一边,不把所有该摔的跤都摔一遍,不把所有的山都给爬一遍,我们就没法相信其实山脚下的那块巴掌大的树荫下就有幸福。
  每当回到那些遥远的诗篇中,才会记起,我们都是有过梦想的,我们都是爱过的。我们曾先相信着“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我们也希望有一个人,能完整地背下叶芝那首“当你老了”,在生命的暮色里,静静地背给我们听: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们已经走得这么远了,又走得这样坚定而绝望,将曾经的柔软甩在了遥远的过去。而那些曾让我们泪下不已的爱的诗歌,在如今看来只是诗歌,再不能变成我们的生活。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每次读木心这首《从前慢》,就会忍不住地想:如果人的一生可以只听一支曲,只看一卷书,只饮一种茶,只用一种颜色,只爱一个人,如此专注而潦草,该有多好。然而这样单薄的愿望在现代社会里,是永远不可能成行的。
  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篇文章,一对年迈的夫妇,坐自家的院子里晒着太阳,妻子问丈夫:“你这一生爱过几个女人?”丈夫望着远处的天,慢慢地说:“我这一生总共爱过六个女人。”妻子听了,又惊又气,起身想走。
  丈夫拉住她的手,淡淡笑着说:“她们分别是我初遇到的20岁的你,嫁给我的25岁的你,为我照顾孩子、做家务的30岁的你,陪我到处旅行的40岁的你,我生病时陪伴我的50岁的你,还有就是与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现在的你。”
  妻子静静听着,静静流着泪。
  这样的男子必定是眉目朗朗,内心清定。他的世界里天地简静,山河无尘。因为他是确定的,弱水长流,只取一瓢饮,世界大千,只作一瞬观。
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便是张兆和,他的“三三”。
  这些用一生爱一人的男子心如星斗,人如赤子,他们的内里坚实紧密,纵使乱花渐欲迷人眼,也不能撼动他们丝毫。他们的爱情里没有更好或次好的备份,只能有一人,穿着淡色的衣衫,或是脸庞黑黑的,非如此不可。
  杜拉斯讲过一件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看杜拉斯老年的照片,曾经的樱桃小口变得又扁又阔,那清透玲珑的神情变得苍凉辛辣,而且她的内心总有着暴力的欲望和无可救药的哀伤,老年的她仿佛一个将要坍塌的世界。综总也想不通,那个男子究竟爱她什么呢?
  世上有的是我们想不通的配对,别人想让我们看见的爱情模样通常不是那么真实,而我们想看的爱情模样却总也看不分明。
  如果时间要将他从我身边带走,那么,至少回忆是我的。即便是灰烬,也是我的。看这世间,满目疮痍。而我幸得他的爱,此生便再无憾事。我们一起推开那扇叫岁月的门,许多年华终将被渐渐搁浅、慢慢遗忘,唯有我们的情谊将刻于彼此心间,永不磨灭。
  别人看来,我这般销毁骨立的思念他,都是些无谓的事情。然而我们曾经说好,要用整个生命去爱对方、思念对方、回应对方。现如今,你却先于我,把这誓言静静地放在你不能轻易拿出来的、永恒的沉默里。
  只是,我还能像当初爱他一样,以一种原始的冲动去爱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吗?我只有日日念着蛊惑自己的咒语:再也不了,动辄发脾气,动辄热爱,让自己从此变得刚强冷硬。
  这夏日的白昼太过漫长,而那冬天的寒夜总是遥遥无期,我只能独自一日一日地挨过这沉默的岁月,只为在旅途的终点可以再次与他相见。
  在这样深沉的爱前,任何语言都略显苍白。只能勉强劝慰着:不要害怕,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活下去的,就像高桥睦郎说的那样:“我们将继续沉默的旅行,没有欢悦也没有悲戚,勉强地说,只有无休止的爱。”
  在诗经之外,在我们生活的不远处,也有一个女子为自己早逝的爱人写下令人悄然泪下的悲歌,她就是三毛。
  三毛本是生命的流浪者,她生活的世界里没什么值得让她留恋的。所以她一直游荡,在文字里,在那些陌生的土地上。然而人是要用两只脚在地上生存的,就算是再奇特的女子,也要在人间烟火中寻求感情的寄托。
  在西班牙,一个蓄着大胡子的男孩对她说:“我把我的心换给你,这是一颗金子做的。”而她的灵魂就在这时停住了,从此在他的世界里沉沦到底。
  他们一起在撒哈拉沙漠生活了六年,他是一位潜水工程师,她则做他的家庭主妇,为他做各种中国菜。荷西曾说他平生的理想就是:“有一个小房子,我赚钱养活你,晚上回来你煮饭给我吃。”
  祈盼的一切竟然这么轻易就实现了,让他们以为眼前即永远。三毛说:“我不会死,我还要给你做饺子呢!”而荷西说:“要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两个人都走不动也扶不动了,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一齐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说:好吧!一齐去吧!”
  谁知他竟然食言了,一次出海工作时就再也没回来,他一个人在他们最好的年纪里先离开了。
  三毛曾经跟着钟声许下了十二个愿望: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然而,命运总是一再辜负她,赐予她爱和幸福的同时也埋下了痛苦和沉沦。
  荷西总是唤三毛“Echo”,三毛的英文名。在希腊神话里,Echo是一位在山林中死去的回声女神,而她爱恋的美少年则溺水而亡。
  远古的神话当真是带有不可亵渎的力量吗?神的命运一样会落在人的头上吗?没有人能给出答案。命运留给人类的常常是多到不能再多的遗憾。
  荷西死后,三毛几乎陷入了半疯狂的状态。在为荷西守灵的那夜,三毛对荷西说,“你不要害怕,一直往前走,你会看到黑暗的隧道,走过去就是白光,那是神灵来接你了。我现在有父母在,不能跟你走,你先去等我。”
  见过阳光的人就再也不能回去黑暗里了,感受过温暖的熨帖又怎能重新习惯寒冷。回过头时,一直守候在旁的坚实臂膀却不在,谁能忍受这份蚀心的痛?
  他曾随着她的漂泊而漂泊,而今,是她的心随他沉到这茫茫宇宙的不知处。
  几个月后,三毛又去荷西的坟前看他。“荷西,我回来了,几个月前一袭黑衣离去,而今穿着彩衣回来,你看了欢喜吗?向你告别的时候,阳光正烈,寂寂的墓园里,只有蝉鸣的声音。我坐在地上,在你永眠的身边,双手环住我们的十字架。我的手指,一遍一又一遍轻轻划过你的名字——荷西?马利安?葛罗。我一次又一次的爱抚着你,就似每一次轻轻摸着你的头发一般的依恋和温柔。我在心里对你说——荷西,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在这红尘中,有些厮守像梦一样,短暂迷惑后就再也摸不到,醒来全是泪。而有种爱,舍不得,忘不掉,永远都在疼。活着的时候如此,死了之后还是会继续。
一位临川男子在他的戏剧《牡丹亭》题词中发出了一句至情至性的呐喊: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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