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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溪筆談上
【宋】沈& 括 撰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杂家类三 杂说之属
  △《梦溪笔谈》·二十六卷、《补笔谈》·二卷、《续笔谈》·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宋沈括撰。括字存中,钱塘人,寄籍吴县。登嘉祐八年进士。熙宁中官至翰林学士,龙图阁待制。坐议城永乐事,谪均州团练副使。後复光禄寺少卿,分司南京。卜居润州以终。梦溪即其晚岁所居地也。事迹附载《宋史·沈遘传》中。祝穆《方舆胜览》曰:沈存中宅在润州朱方门外,存中尝梦至一处小山,花如覆锦,乔木覆其上,梦中乐之。後守宣城,有道人无外者,为言京口山川之胜,郡人有地求售,以钱三十万得之。元祐初,道过京口,登所买地,即梦中所游处,遂筑室焉,名曰梦溪。是书盖其闲居是地时作也。凡分十七门,曰故事,曰辨证,曰乐律,曰象数,曰人事,曰官政,曰权智,曰艺文,曰书画,曰技艺,曰器用,曰神奇,曰异事,曰谬误,曰讥谑,曰杂志,曰药议,共二十六卷。又有《补笔谈》二卷,《续笔谈》一卷,旧本别行。近时马氏刻本始合之,而重编《补笔谈》为三卷,《续笔谈》十有一条附於末。其序有曰,世所传《补笔谈》,每篇首必题所补之卷,又有前几件及中与後之分。如补第二卷後十件之类,似非後人所得而创,其为旧本无疑。原书二十六卷,不补者十,馀各有补。今以其书校考之,多不合。如故事不御前殿云云十件,补第二卷既然矣,次则廊屋为庑梓榆为朴二件,亦补第二卷,第二卷乃故事,岂谓是乎?子午属寅,本论纳甲语,而以补六卷之乐律。卢肇论海潮当补象数,而以补九卷之人事。王子醇枢密帅熙河日六件,大抵皆权智,当补十三卷,而以补十五卷之艺文。凡此类,不可悉举。又若原书止二十六卷,今其所补有自二十七以至三十者,益不可晓。又云:《通考》《笔谈》二十六卷,今所行者是。《宋史》则二十五卷,郑樵《通志·艺文略》则二十卷,分并不恒有如此者,此吾所以放笔而为之更定也云云。今案《宋史·艺文志》,颠倒舛讹,触目皆是,其二十五卷之说,原可置之不论。至《通志》二十卷之说,则疑括初本实三十卷,郑樵据以著录,因辗转传刻,阙其一笔,故误三为二。其後勒著定本,定为二十六卷,乾道二年汤修年据以校刻,颇为完善,遂相承至今。而所谓《补笔谈》、《续笔谈》者,则乾道本原未载。或稿本流传,藏┑者欲为散附各卷,逐条标识,其所据者仍是三十卷之初本,故所标有二十七卷三十卷之目,实非括之所自题,分类颠舛,固不足异也。然传刻古书,当阙所疑,故今仍用原本以存其旧,而附订其舛异如右。括在北宋,学问最为博洽,於当代掌故及天文、算法、钟律尤所究心。赵与[B081]《宾退录》议其积罂一条,文字有误;王得臣《麈史》议其算古柏一条,议论太拘。小小疏失,要不足以为累。至月如银刃,粉涂其半之说,《朱子语录》取之。蒲卢即蒲苇之说,朱子《中庸章句》取之。其他亦多为诸书所援据。汤修年跋称其目见耳闻,皆有补於世,非他杂志之比。勘验斯编,知非溢美矣。
梦溪笔谈& 目录
梦溪笔谈序
卷一故事一
卷二故事二
卷三辨证一
卷四辨证二
卷五乐律一
卷六乐律二
卷七象数一
卷八象数二
卷九人事一
卷十人事二
卷十一官政一
卷十二官政二
卷十三权智
卷十四艺文一
卷十五艺文二
卷十六艺文三
卷十七书画
卷十八技艺
卷十九器用
卷十二神奇
卷二十一异事
卷二十二谬误
卷二十三讥谑
卷二十四杂志一
卷二十五杂志二
卷二十六药议
补笔谈三卷
补笔谈卷一
补笔谈卷二
补笔谈卷三
续笔谈一卷
续笔谈十一篇
古迂陈氏家藏元刊&&&
攀溪笔谈序
予退处林下,深居绝过从。思平日与客言者,时纪一事于笔,则若有所晤言,萧然移日,所
与谈者,唯笔砚而已,谓之《笔谈》。圣谟国政,及事近宫省,皆不敢私纪。至于系当日士
大夫毁誉者,虽善亦不欲书,非止不言人恶而已。所录唯山间木荫,率意谈噱,不系人之利
害者;下至闾巷之言,靡所不有。亦有得于传闻者,其间不能无缺谬。以之为言,则甚卑,
以予为无意于言可也。
梦溪笔谈卷一
上亲郊郊庙,册文皆曰“恭荐岁事”。先景灵宫,谓之“朝献”;次太庙,谓之“朝飨”;
末乃有事于南郊。予集《郊式》时,曾预讨论,常疑其次序,若先为尊,则效不应在庙后;
若后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先。求共所从来,盖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地上帝,
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唯太清宫、太庙则皇帝亲行。其册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
不敢不告。”宫、庙谓之“奏告”,余皆谓之“祭告”。唯有事于南郊,方为“正祠”。至
天宝九载,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词。今后太清宫宜称‘献献’,太庙称‘朝飨
’。”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册文皆为“正祠”。
正衙法座,香木为之,加金饰,四足,堕角,其前小偃,织藤冒之。每车驾出幸,则使老内
臣马上抱之,曰“驾头”。辇后曲盖谓之“○”。两扇夹心,通谓之“扇○”。皆绣,亦有
销金者,即古之华盖也。
唐翰林院在禁中,乃人主燕居之所。玉堂、承明、金銮殿皆在其间。应供奉之人,自学士已
下,工伎群官司隶籍其间者,皆称翰林,如今之翰林医官、翰林待诏之类是也。唯翰林茶酒
司止称“翰林司”,盖相承阙文。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无宣召之礼,惟学士宣召。盖
学士院在禁中,非内臣宣召,无因得入,故院门别设复门,亦以其通禁庭也。又学士院北扉
者,为其在浴堂之南,便于应召。今学士初拜,自东华门入,至左承天门下马;待诏、院吏
自左承天门双引至○门。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学士,自东门入者,彼时学士院在西掖,
故自翰林院东门赴召,非若今之东华门也。至如挽铃故事,亦缘其在禁中,虽学士院吏,亦
止于玉堂门外,则其严密可知。如今学士院在外,与诸司无异,亦设铃索,悉皆文具故事而
学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亲幸。至今唯学士上日许正坐,他日皆不敢独坐。故事:堂中设视
草台,每草制,则具衣冠据台而坐。今不复如此,但存空台而已。玉堂东承旨○子窗格上有
火然处。太宗尝夜幸玉堂,苏易简为学士,已寝,遽起,无烛具衣冠,宫嫔自窗格引烛入照
之。至今不欲更易,以为玉堂一盛事。
东西头供奉官,本唐从官之名。自永微以后,人主多居大明宫,别置从官,谓之“东头供奉
官”。西内具员不废,则谓之“西头供奉官”。
唐制,两省供奉官东西对立,谓之“蛾眉班”。国初,供奉班于百官前横列。王溥罢相为东
宫,一品班在供奉班之后,遂令供奉班依旧分立。庆历贾安公为中丞,以东西班对拜为非礼
,复令横行。至今初叙班分立;百官班官,乃转班横行;参罢,复分立;百官班退,乃出。
参用旧制也。
衣冠故事,多无着令,但相承为例。如学士舍人蹑履见丞相,往还用平状,扣阶乘马之类,
皆用故事也。近岁多用靴简。章子厚为学士日,因事论列,今则遂为着令矣。
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靴、有○○带,皆胡服也。窄
袖利于驰射,短衣、长○皆便于涉草。胡人乐茂草,常寝处其间,予使北时皆见之。虽王庭
亦在深荐中。予至胡庭日,新雨过,涉草,衣裤皆濡,唯胡人都无所沾。带衣所垂蹀○,盖
欲佩带弓剑、○○、算囊、刀励之类。自后虽去蹀○,而犹存其环,环所以衔蹀○,如马之
○根,即今之带○也。天子必以十三环为节,唐武德贞观时犹尔。开元之后,虽仍旧俗,而
稍褒博矣。然带钩尚穿带本为孔,本朝加顺折,茂人文也。○头一谓之四脚,乃四带也。二
带系脑后垂之,二带后系头上,令曲折附顶,故亦谓之“折上巾”。唐制,唯人主得用硬脚
。晚唐方镇擅命,始僭用硬脚。本朝头有进脚、局脚、交脚、朝天、顺风,凡五等。唯直
脚贵贱通服之。又庶人所戴头巾,唐人亦谓之“四脚”,盖两脚系脑后,两脚系颔下,取共
服劳不脱也。无事则反系于顶上。今人不复系颔下,两带遂为虚设。
唐中书指挥事谓之“堂帖子”,曾见唐人堂帖,宰相签押,格如今之堂○子也。
予及史馆检讨时,议枢密院○子问宣头所起。余按唐故事,中书舍人职堂语诏,皆写四本:
一本为底,一本为宣。此“宣”谓行出耳,未以名书也。晚唐枢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书
,即谓之“宣”。中书承受,录之于籍,谓之“宣底”。今史馆中尚有故《宣底》二卷,如
今之《圣语簿》也。梁朝初置崇仁院,专行密命。至后唐庄宗复枢密使,使郭崇韬、安重诲
为之,始分领政事,不关由中书直行下者谓之“宣”,如中书之“敕”。小事则发头子,拟
堂贴也。至今枢密院用宣及头子,本朝枢密院亦用○子。但中书○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
及参政以次向下;枢密院○子,枢长押字在下,副贰以次向上:以此为别。头子唯给驿马之
百官于中书见宰相,九卿而下,即省吏高声唱一声“屈”,则趋而入。宰相揖及进茶,皆抗
声赞喝,谓之“屈揖”。待制以上见,则言“请某官”,更不屈揖,临退仍进汤,皆于席南
横设百官之位,升朝则坐,京官已下皆立。后殿引臣寮,则待制已上宣名拜舞;庶官但赞拜
,不宣名,不舞蹈。中书略贵者,示与之抗也。上前则略微者,杀礼也。
唐制,丞郎拜官,即笼门谢。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则拜舞于子阶上;百官拜于阶下,而不
舞蹈。此亦笼门故事也。
学士院第三厅学士○子,当前有一巨槐,素号“槐厅”。旧传居此○者,多至入相。学士急
槐厅,至有抵彻前人行李而强据之者。余为学士时,目观此事。
谏议班在知制诰上;若带待制,则在知制诰下,从职也,戏语谓之“带坠”。
《集贤院记》:“开元故事,校书官许称学士”。今三馆职事,皆称“学士”,用开元故事
馆阁新书净本有误书处,以雌黄涂之。尝校改字之法:刮洗则伤纸,纸贴之又易脱,粉涂则
字不没,涂数遍方能漫灭。唯雌黄一漫则灭,仍久而不脱。古人谓之铅黄,盖用之有素矣。
余为○延经略使日,新一厅,谓之五词厅。延州正厅乃都督厅,治延州事;五司厅治○延路
军事,如唐之使院也。五司者,经略、安抚、总管、节度、观察也。唐制、方镇绵带节度、
观察、处置三使。今节度之职,多归总管司;观察归安抚司;处置归经略司。其节度、观察
两案,并支掌推官、判官,今皆治州事而已。经略、安抚司不置佐官,以帅权不可更不专也
。都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同答书,而皆受经略使节制。
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乃给事中之职,当隶门下省,故事乃隶枢密院。下寺监皆行○子;寺监
具申状,虽三司,亦言“上银台”。主判不以官品,初冬独赐翠毛锦袍。学士以上,自从本
品。行案用区密院杂司人吏,主判食枢密厨,盖枢密院子司也。
大驾卤簿中有甚箭,如古之勘契也。其牡谓之“雄牡箭”,牝谓之“辟仗箭”。本胡法也。
熙宁中罢之。
前世藏书,分隶数处,盖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馆、秘阁,凡四处藏书,然同在崇文院。其间
官书,多为人盗窃,士大夫家往往得之。嘉○中,置编校官八员,杂○四馆书。给吏百人,
悉以黄纸为大册写之。自此私家不敢辄藏。校○累年,仅能终昭文一馆这书而罢。
旧翰林学士地热清切,皆不兼他务。文馆职任,自校理以上,皆有职钱,唯内外制不给。杨
大年久为学士,家贫,请外,表词千余言,其间两联曰:“虚忝甘泉之从臣,终作莫敖之馁
鬼。”“从者之病莫兴,方朔之饥欲死。”京师百官上日,唯翰林学士敕设用乐,他虽宰相
,亦无此礼。优伶并开封府点集。陈和叔除学士时,和叔知开封府,遂不用女优。学士院敕
设肖和女优,自和叔始。
礼部贡院试进士日,设香案于阶前,主词与举人对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设位供张甚盛,有
司具茶汤饮浆。至试学究,则悉彻帐幕毡席之类,亦无茶汤,渴则饮砚水,人人皆黔基吻。
非故欲困之,乃防毡幕及供应人私传所试经义。盖尝有败者,故事为之防。欧文忠有诗:“
焚香礼进士,彻幕待经生。”以为礼数重轻如此,其实自有谓也。
嘉○中,进士奏名讫,未御试,京师妄传“王俊民为状元”,不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
为何人。甩御试,王荆公时为知制诰,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二人为详定官。旧制,御试举人
,设初考官,先定等第;复弥之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详定官,发初考官所定等,以
对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则详其程文,当从初考或从覆考为定,即不得别立等。是时
,王荆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当,于行间别取一人为状首。杨乐道守法,以为不可
。议论未决,太常少卿朱从道时为封弥官,闻之,谓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从道十日前
已闻王俊民为状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既而二人各以已意进禀,而诏从荆公之请
。及发封,乃王俊民也。详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为定制。
选人不得乘马入宫门。天圣中,选人为馆职,始欧阳永叔、黄鉴辈,皆自左掖门下马入馆,
当时谓之“肯行学士”。嘉○中,于崇文院置编校局,校官皆许乘马至院门。其后中书五房
置习学公事官,亦缘例乘马赴局。
车驾行境,前驱谓之队,则古之清道也。其次卫仗,卫仗者,视阑入宫门法,则古之外仗也
。其中谓之禁围,如殿中仗。《天官》:“掌舍,无宫,则供人门。”今谓之“殿门天武官
”,极天下长人之选八人。上御前殿,则执铖立于紫宸门下;行幸则为禁围门,行于仗马之
前。又有衡门十人,队长一人,选诸武力绝伦者为之。御御后殿,则执○东西对立于殿前,
亦古之虎贲、人门之类也。
余尝购得后唐闵帝应顺元年案检一通,乃除宰相刘○兼判三丝堂检。前有拟状云:“具官刘
○。右,伏以刘○经国才高,正君志切,方属体元之运,实资谋始之规。宜注宸衷,委司判
计,渐期富庶,永赞圣明。臣等商量,望授依前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充集贤殿大学士,兼判三司,散官勋封如故。未审可否?如蒙允许,望付翰,林降制处份
,谨录奏闻。”其后有制书曰:“宰臣刘○,右,可兼判三司公事,宜令中书门下依此施行
。付中收门下,准此。四月十日。”用御前新铸之印。与今政府行遣稍异。
本朝要事对禀,常事拟进入,画可然后施行,谓之“熟状”。事速不及待报,则先行下,具
制草奏和,谓之“进草”。熟状白纸书,宰相押字,他执政具姓名。进草即黄纸书,宰臣、
执政皆于状背押字。堂检,宰、执皆不押,唯宰属于检背书日,堂吏书名用印。此拟状有词
,宰相押检不印,此其为异也。大率唐人风俗,自朝廷下至郡县,决事皆有词,谓之判,则
收判科是也。押检二人,乃冯道、李愚也。状检瀛王亲笔,甚有改窜勾抹处。按《旧五代史
》:“应顺元年四月九日已卯,鄂王薨。庚辰,以宰相刘○判三司。”正是十日,与此检无
差。宋次道记《开元宰相奏请》、郑畋《凤池稿草》、《拟状注制集》悉多用四六,皆宰相
自草。今此拟状,冯道亲笔,盖故事也。
旧制,中书、枢密院、三司使印并涂金。近制,三省、枢密院印用银为之,涂金;余皆铸铜
梦溪笔谈卷二
三司使班在翰林学士之上。旧制,权使即与正同,故三司使结衔皆在官职之上。庆历中,叶
道卿为权三司使,执政有欲抑道卿者,降敕时移权三司使在职下结衔,遂立翰林学士之下,
至今为例。后尝有人论列,结衔虽依旧,而权三司使初除,○门取旨,间有余学士者,然不
宗子授南班官,世传王文正太尉为宰相日,始开此议,不然也。故事,宗子无迁官法,唯遇
稀旷大庆,则普迁一官。景○中,初定祖宗并配南郊,宗室欲缘大礼乞推恩,使诸王宫教授
刁约草表上闻。后约见丞相王沂公,公问:“前日宗室乞迁官表,何人所为?”约未测其意
,答以不知。归而思之,恐事穷且得罪,乃再诣相府。沂公问之如前,约愈恐,不复敢隐,
遂以实对。公曰:“无他,但爱共文词耳。”再三嘉奖。徐曰:“已得旨,别有措置。更数
日,当有指挥。”自此遂有南班之授,近属自初除小将军,凡心迁则为节度使,遂为定制。
诸宗子以千缣谢约,约辞不敢受。余与刁亲旧,刁尝出表稿以示余。
大理法官,皆亲节案,不得使吏人。中书检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给楷书一人录净而已。盖欲
士人躬亲职事,格吏奸,兼历试人才也。
太宗命创方团球带,赐二府文臣。共后枢密使兼侍中张耆、王贻永皆特赐;李用和、曹郡王
皆以元舅赐;近岁宣微使王君贶以耆旧特赐。皆出异数,非例也。近岁京师士人朝服乘马,
以黪衣蒙之,谓之“凉衫”,亦古之遗法也。《仪礼》“朝服加景”是也。但不知古人制度
章色如何耳。
内外制凡草制除官,自给谏、待制以上,皆有润笔物。太宗时,立润笔钱数,降诏刻石于舍
人院。每除官,则移文督之。在院官下至吏人院驺,皆分沾。元丰中,改立官制,内外制皆
有添给,罢润笔之物。
唐制,官序未至而以他官权摄者,为直官,如许敬宗为直记室是也。国朝学士、舍人皆置直
院。熙宁中,复置直舍人、学士院,但以资浅者为之,其实正官也。熙宁六年,舍人皆迁罢
,阁下无人,乃以章了平权知制诰,而不除直院者,以其暂摄也。古之兼官,多是暂时摄领
;有长兼者,即同正官。余家藏《海陵王墓志》谢○文,称“兼中书侍郎。”
三司、开封府、外州长官升厅事,则有衙吏前导告喝。国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
告于中书,翰林学士告于本院,御史告于朝堂。皆用朱衣吏,谓之“三告官”。所经过处,
阍吏以梃扣地警众,谓之’打仗子”。两府、亲王,自殿门打至本司及上马处。宣微使打于
本院;三司使、知开封府打于本司。近岁寺监长官亦打。非故事。前宰相赴朝,亦有特旨,
许张盖、打仗子者,系临时指挥。执丝梢鞭入内,自三司副使以上;副使唯乘紫丝暖座从入
。队长持破木梃,自待制以上。近岁寺监长官持藤仗,非故事也。百官仪范,着令之外,诸
家所记,尚有遗者。虽至猥细,亦一时仪物也。
国朝未改官制以前,异姓未有兼中书令者,唯赠官方有之。元丰中,曹郡王以元舅特除兼中
书令,下度支给俸。有司言:“自来未有活中书令请受则例。”
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坐次,多出临时。唐以前故事,皆不可考,唯颜真卿与左仆射定襄君子
王郭英又书云:“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次之,三师
、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为一行,九卿、三监对之。从古以来,未
堂骖错。”此亦略见当时故事,今录于此,以备阙文。
赐“功臣”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自后藩镇,下至从军资深者,例赐“功世”。本翰唯
以赐将相。熙宁中,因上皇帝尊号,宰相率同列面请三四,上终不允,曰:“徽号正如卿等
‘功臣’,何补名实?”是时吴正宪为首相,乃请止“功臣”号,从之。自是群臣相继请罢
,遂不复赐。
梦溪笔谈卷三
钧石之石,五权之名,石重百二十斤。后人以一斛为一石,自汉已如此,“饮酒一石不乱”
是也。挽蹶弓弩,古人以钧石率之。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斤半为
法,乃汉秤四百四十一斤也。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计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
武卒,人当二人有余;弓有挽三石者,乃古之三十四钧,比颜高之弓,人当五人有余。此皆
近岁教养所成。以至击刺驰射,皆尽夷夏之术;器仗铠胄,极今古之工巧。武备之盛,前世
未有其比。
《楚词、招魂》尾句皆曰“些”,苏个反。今夔、峡、湖、汀及南、北江獠人,凡禁咒句尾
皆称“些”。此乃楚人旧俗,即梵语“萨○词”也。萨音桑葛反,○无可反,诃从去声。三
字合言之,即“些”字也。
阳燧照物皆倒,中间有碍故也。算家谓之’格术”。如人摇橹,臬为之碍故也。若茑飞空中
,其影随鸢而移,或中间为窗隙所束,则影与鸢遂相违,鸢东则影西,鸢西则影东。又如窗
隙中楼塔之影,中间为窗所束,亦皆倒垂,与阳燧一也。阳燧面洼,以一指迫而照之则正;
渐远则无所见;过此遂倒。其无所见处,正如窗隙、橹臬、腰鼓碍之,本末相格,遂成摇橹
之势。故举手则影愈下,下手则影愈上,此其可见。阳燧面洼,向日照之,光皆聚向内。离
镜一、二寸,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着物则火发,此则腰鼓最细处也。岂特物为然,人亦
如是,中间不为特碍者鲜矣。小则利害相易,是非相反;大则以已为物,以物为已。不求去
碍,而欲见不真倒,难矣哉!《酉阳杂俎》谓“海翻则塔影倒”,此妄说也。影用户窗隙则
倒,乃其常理。
先儒以日食正阳之月止谓四月,不然也。正、阳乃两事,正谓四月,阳谓十月。日月阳止是
也。《诗》有“正月繁霜”;“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志愿”二者,此先
王所恶也。盖四月钝阳,不欲为阴所侵;十月纯阴,不欲过而干阳也。
余为《丧服后传》,书成,熙宁中欲重定五服敕,而余预讨论。雷、郑之前,阙谬固多,其
间高祖远孙一事,万为无义。《丧服》但有曾祖齐衰六月,远曾缌麻三月,而元高祖远孙服
。先儒皆以谓“服同曾祖曾孙,故不言可推而知”,或曰“经之所不言而不服”,皆不然也
。曾,重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由孙而下者,皆曾孙也:虽百世可也。苟有相逮者,
则必为服丧三月。故虽成王之于后稷,亦称曾孙。而祭礼祝文,无远近皆曰曾孙。《礼》所
谓“以五为九”者,谓傍亲之杀也。上杀、下杀至于九,傍杀至于四,而皆谓之族。族昆弟
父母、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过此则非其族也。非其族,则为之无服。唯正统不以族名,
则是无绝道也。
旧传黄陵二女,尧子舜妃。以二帝化道之盛,始于闺房,则二女当具任、姒之德。考其年岁
,帝舜陟之时,二妃之齿已百岁矣。后人诗骚所赋,皆以女子待之,语多渎慢,皆礼义之罪
历代官室中有○门,盖取张衡《东京赋》“○门曲○”也。说者谓“冰室门”。按《字训》
:“○,别也。”《东京赋》但言别门耳,故以对曲○,非有定处也。
水以漳名、洛名者最多,今略举数处:赵、晋之间有清漳、浊漳,当阳有漳水,○上有漳水
,鄣郡有漳江,漳州有漳浦,毫州有漳水,安州有漳水。洛中有洛水,北地郡有洛水,沙县
有洛水。此概举一二耳,其详不能具载。余考其义,乃清浊相蹂者为漳。章者,文也,别也
。漳谓两物相合,有文章,且可别也。清漳、浊漳,合于上党。当阳即沮、漳合流,赣上即
漳、○合流,漳州传递未曾目见,鄣郡即西江合流,亳、漳则漳、涡合流,云梦则漳、郧合
流。此数处皆清浊合流,色理如○○,数十里方混。如璋亦从章,璋,王之左右之臣所执,
《诗》云:“济济避王,左右趣之。济济辟王,左右奉璋。”璋,圭之半体也。合之则成圭
。王左右之臣,合体一心,趣乎王者也。又诸侯以聘女,取其判合也。有事于山川,以其杀
宗庙礼之半也。又牙璋以起军旅,先儒谓“有○牙之饰于剡侧”,不然也。牙璋,判合之器
也,当于合处为牙,如今之合契。牙璋,牡契也,以起军旅,则其牝宜在军中,即虎符之法
也。洛与落同义,谓水自上而而,有投流处。今淝水、沱水,天下亦多,先儒皆自有解。
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堂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在版
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唯中间有一泉,乃是甘泉,得此水然后可以聚人。其北有葬
稍音消水,一谓之巫咸河。大卤之水,不得甘泉和之,不能成盐。唯巫咸水入,则盐不复结
,故人谓之“无咸河”,为盐泽之患,筑大堤以防之,甚于备寇盗。原其理,盖巫咸乃浊水
,入卤中,则淤淀卤脉,盐遂不成,非有他异也。
《庄子》云:“程生马。”尝观《文字注》:“秦人谓豹曰程。”余至延州,人至今谓虎豹
为“程”,盖言“虫”也。方言如此,抑亦旧俗也。
《唐六典》述五行,有禄命、驿马、○河之目。人多不晓○河之义。余在○延,见安南行营
诸将阅兵马藉,有称“过范河损失”。问其何谓“范何”?乃越人谓淖沙为“范河”,北人
谓之“活沙”。余尝过无定河,度活沙,人马履之,百步之外皆动,澒澒然如人行幕上。其
下足处虽甚坚,若遇其一陷,则人马驼车,应时皆没,至有数百人平陷无孑遗者。或谓:此
即流沙也。又谓:沙随风流,谓之流沙。○,字书亦作“○”。蒲滥反。按古文,○,深泥
也。本书有○河者,盖谓陷运,如今之“空亡”也。
古人藏书辟蠹用芸。芸,香草也,今人谓之七里香者是也。顺类○豆,作小丛生,其叶权芬
香,秋间叶间微白如粉污,辟蠹殊验。南人采置席下,能去蚤虱。余判昭文馆时,曾得数株
于潞公家,移植秘阁后,今不复有存者。香草之类,大率多异名,所谓兰荪,荪,即今菖蒲
是也;蕙,今零陵香是也;○,今白芷是也。
祭礼有腥、○、熟三献。旧说以谓腥、○备太古、中古之礼,余以为不然。先王之于死者,
以为之无知则不仁,以之为有知则不智。荐可食之熟,所以为仁;不可食之腥、○,所以为
智。又一说,腥、○以鬼道接之,馈食以人道接之,致疑也。或谓鬼神嗜腥、○,此虽出于
异说,圣人知鬼神之情状,或有此理,未可致诘。
世以玄为浅黑色,○有赭玉,皆不然也。玄乃赤黑色,燕羽是也,故谓之玄鸟。熙宁中,京
师贵人戚里,多衣深紫色。谓之黑紫,与皂相乱,几不可分,乃所谓玄也。○。赭色也。
“毳衣如○”;音门。稷之○色者谓之○。○字音门,以其色命之也。《诗》:“有○有芭
。”今秦人音糜,声之讹也。○色在朱黄之间,似乎赭,极光莹,掬之,泽熠熠如赤珠。此
自是一色,似赭非赭。盖所谓○,色名也,而从玉,以其赭而泽,故以谕之也。犹○以色名
而从鸟,以鸟色谕之也。
世间锻铁所谓钢铁者,用柔铁屈盘之,乃以生铁陷共间,泥封炼之,锻令相入,谓之“团钢
”,亦谓之“灌钢”。此乃伪钢耳,暂假生铁以为坚,二三炼则生铁自熟,仍是柔欠。然而
天下莫以为非者,盖未识真钢耳。余出使,至磁州段坊,观炼铁,方识真钢。凡铁之有钢者
,如面中有筋,濯尽柔面,则面筋乃见。炼钢亦然,但取精欠,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
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虽百炼不矣。此乃铁之精纯者,其色清明,磨莹之
,则黯黯然青且黑,与常勿迥异。亦有炼之至尽而全无钢者,皆系地之所产。
《诗》:“○兰之支,童子佩○。”○,解结锥也。○兰生荚支,出于中间,垂之正如解结
锥。所谓“佩○”者,疑古人之○之制,亦当与○兰之叶相似,但今不复见耳。
江南不小栗,谓之“茅栗”。茅音草茅之茅。以余观之,此正所谓○也。则《庄子》所谓“
狙公赋○”者,○音序。此文相近之误也。
余家有阎博陵画唐秦府十八学士,各有真赞,亦唐人书,多与旧史不同:姚束字思廉,旧史
乃姚思廉字简之。苏台、陆元朗、薛庄,《唐书》皆以字为名。李玄道、盖文达、于志宁、
许敬宗、刘教孙、蔡允恭,《唐书》皆不书字。房玄龄字乔年,《唐书》乃房乔字玄龄。孔
颖达字颖达,《唐书》字仲达。苏典签名旭,《唐书》乃勖。许敬宗、薛庄官皆直记室,《
唐书》乃摄记室。盖《唐书》成于后人之手,所传容有讹谬;此乃当时所记也。以旧史考之
,魏郑公对太宗云:“目如悬铃者佳。”则玄龄果名,非字也。然苏世长,太宗召对玄武门
,问云:“卿何名长意短?”后乃为学士,似为学士时,方更名耳。
唐贞观中,敕下度支求杜若,省郎以谢○诗云:“苏洲采杜若。”乃责坊州贡之。当时以为
嗤笑。至如唐故事,中书省中植紫薇花,何异坊州贡杜若,然历世循之,不以为非。至今舍
人院紫微阁前植紫薇花,用唐故事也。
汉人有饮酒一石不乱。余以制酒法较之,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今酒之至○者,每○
一斛,不过成酒一斛五斗,若如汉法,则粗有酒气而已。能饮者饮多不乱,宜无足怪。然汉
之一斛,亦是今之二斗七升。人之腹中,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或谓:“石乃钧石之石,
百二十斤。”以今秤计之,当三十二斤,亦今之三斗酒也。于定国食酒数石不乱,疑无此理
古说济水伏流地中。今历下凡发地地皆是流水,世传济水经过其下。东阿亦济水所经,取井
水煮胶,谓之“阿胶”;用搅浊水则清。人服之,下膈、疏痰、止吐,皆取济水性趋下清而
重,故以治淤浊及逆上之疾。今医方不载此意。
余见人为文章多言“前荣”,荣者,夏屋东西序之外屋翼也,谓之东荣、西荣。四注屋则谓
之东○、西○。未知前荣安在?
宗庙之祭西向者,室中之祭也。藏主于西壁,以其生者之处奥也。即主○而求之,所以西向
而祭。至三献则尸出于室,坐于户西南面,此堂上之祭也。户西谓○,设○于此。左户、右
牖,户、牖之间谓之○。坐于户西,即当○而坐也。上堂设位而亦东向者,设用室中之礼也
“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周南》、《召南》乐名也。“胥
鼓《南》”;“以《雅》以《南》”是也。《关雎》、《鹊巢》,二《南》之诗,而已有舞
焉。学者之事,其始也学《周南》、《召南》,末地舞《大夏》、《大武》。所谓为《周南
》、《召南》者,不独诵其诗而已。
《庄子》言:“野马也,尘埃也。”乃是两物。古人即谓野马为尘埃,如吴融云:“动梁间
之野马。”又韩○云:“窗里日光飞野马。”皆以尘为野马,恐不然也。野马乃田野间浮气
耳,远望如群马,又如水波,佛书谓“如热时野马阳焰”,即此物也。
蒲芦,说者以为蜾赢,疑不然。蒲芦,即蒲、苇耳。故曰:“人道每政,地道敏艺”。夫政
犹蒲芦也,人之为政,犹地之艺蒲苇,遂之而已,亦行其所无事也。
余考乐律,及受诏改铸浑仪,求秦汉以前度量斗升:计六斗当今一斗七升九合;秤三斤当今
十三两;一斤当今四两三分两之一,一两当今六铢半。为升中方;古尺二寸五分十分分之三
,今尺一寸八分百分分之四十五强。
十神太一:一曰太,次曰五福太一,三曰天一太一,四曰地太一,五曰君基太一,六曰臣基
太一,七曰民基太一,八曰大游太一,九曰九气太一,十曰十神太一。唯太一最尊,更无别
名,止谓之太一。三年一移。后人以其别无名,遂对大游而谓之小游太一,此出于后人误加
之。京师东西太一宫,正殿祠五福,而太一乃在廊庑,甚为失序。熙宁中,初营中太一宫,
下太史考定神位。余时领太史,预其议论。今前殿祠五福,而太一别为后殿,各全其尊,深
为得礼。然君基、臣基、民基,避唐时帝讳改为“棋”,至今仍袭旧名,未曾改正。
余嘉○中客宣州宁国县,县人有方○者,其高祖方虔,为杨行密守将,总兵戌宁国,以备两
浙。虔后为吴人所擒,其子从训代守宁国,故子孙至今为宁国人。○有杨溥与方虔、方从训
手教数十纸,纸扎皆精善。教称委曲书,押处称“使”,或称“吴王”。内一纸报方虔云:
“钱○此月内已亡殁”。纸尾书“正月二十九日。”按《五代史》,钱○以后唐长兴二年卒
,杨溥天成四年已僭即伪位,岂得长兴二年尚称“吴王”?溥手教所指挥事甚详,翰墨印记
,极有次序,悉是当时亲迹。今按,天成四年岁庚寅,长兴三年岁壬辰,计差二年。溥手教
,余得其四纸,至今家藏。
梦溪笔谈卷四
司马相如《上林赋》余上林诸水曰:丹水,紫渊,灞、○、泾、谓,“八川分流,相背而异
态”,“灏○潢漾……东往太湖。”八川自入大河,大河去太湖数千里,中间隔太山及淮、
济、大江,何缘与太湖相涉?郭璞《江赋》云:“注五湖以漫漭,灌三江而○沛。”《墨子
》曰:“禹治天下,南为江、汉、淮、汝,东流注之五湖。”孔字国曰:“自彭蠡,江分为
三,入二震泽后,为北江而入于海。”此皆未尝详考地理。江、汉至五湖自隔山,其末乃绕
出五湖之下流径入于海,何缘入于五湖?淮、汝自徐州入海,全无交涉。《禹贡》云:“彭
蠡既○,阳鸟攸居。三江既入,震泽底定。”以对文言,则彭蠡既○,三江水之所入,非入
于震泽也。震泽上源,皆山环之,了无大川;震泽之委,乃多大川,亦莫知孰为三江者。盖
三江之水无所入,则震泽壅而为害;三江之水有所入,然后震泽底定。此水之理也。
海州东海县西北有二古墓,《图志》谓之“黄儿墓”。有一石碑,已漫灭不可读,莫知黄儿
者何人。石延年通判海州,因行县见之,曰:“汉二疏,东海人,此必其墓也。”遂谓之“
二疏墓”,刻碑于其傍;后人又收入《图经》。余按,疏广,东海兰陵人,兰陵今属沂州承
县;今东海县乃汉之赣榆,自属琅玡郡,非古人之东海也。今承县东四十里自有疏广墓,其
东又二里有疏受墓。延年不讲地志,但见今谓之东海县,遂以“二疏”名之,极为乘误。大
凡地名如此者至多,无足纪者。此乃余初仕为沐阳主簿日,始见《图经》中增经事,后世不
知其因,往往以为实录。谩志于此,以见天下地书皆不可坚信。其北又有“孝女冢”,庙貌
甚盛,着在祀典。孝女亦东海人。赣榆既非东海故境,则教女冢庙,亦后人附会县名为之耳
《杨文公谈苑》记江南后主患清暑阁前草生,徐锴令以桂屑布砖缝中,宿草尽死。谓《吕氏
春秋》云“桂枝之下无杂木。”盖桂枝叶螫故也。然桂之杀草之,自是甚性,不为辛螫也。
《雷公炮○论》云:“以桂为丁,以钉木中,其木即死。”一丁至微,未必能螯大木,自其
性相制耳。
天下地名错乱乖谬,率难考信。如楚章华台,毫州城父县、陈州敝水县、荆州江陵、长林、
监利县皆有之。干溪亦有数处。据《左传》,楚灵王七年,“成章华之台,与诸侯落之。”
杜预注:“章华台,在华城中。”华容即今之监利县,非岳州之华容也。至今有章华故台,
在县郭中,与杜预之说相符。毫州城父县有干溪,其侧亦有章华台,故台基下往往得人骨,
云楚灵王战死于此。敝吕县章华之侧,亦有干溪。薛综注张衡《东京赋》引《左氏传》乃云
:“楚子成章华之台于干溪。”皆误说也,《左传》实无此文。章华与干溪,无非一处。
楚灵王十二年,王狩于州来,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王
次于干溪。此则城父之干溪。灵王八年许迁于夷者,乃此地。十三年,公子比为乱,使观从
从师于干溪,王从溃,灵王亡,不知所在;平王即位,杀囚,衣之王服,而流诸汉,乃取葬
之,以靖国人,而赴以干溪。灵王实缢于芋尹申亥氏,他年申以王柩告,乃改葬之,而非死
于干溪也。昭王二十七年,吴伐陈,王帅师救陈,次于城父;将战,王卒于城父。而《春秋
》又云:“弑其君于干溪。”则后世谓灵王实死于是,理不足怪也。
今人守郡谓之“建麾”,盖用颜延年诗:“一麾乃出守。”此误也。延年谓“一麾”者,乃
指麾之麾,如武王“右秉白旄以麾”之麾,非旌麾之麾也。延年《阮始平》诗云“屡荐不入
官,一麾乃出守”者,谓山涛荐咸为吏部郎,三上武帝,不用,后为荀勖一挤,遂出始平,
故有此句。延年被摈,以此自托耳。自杜牧为《登乐游原》诗云:“拟把一麾江海去,乐游
原上望昭陵。”始谬用一麾,自此遂为故事。
除拜官职,谓除共旧籍,不然也。除,犹易也,以新易旧曰除,如新旧岁之交谓之“岁除”
,《易》:“除戒不虞。”以新易弊,所以备不虞也。除谓之除者,自下而上,亦更易之义
世人画韩退之,小面而美髯,着纱帽。此乃江南韩熙载耳,尚有当时所画,题志甚明。熙载
谥文靖,江南人谓之韩文公,因此遂谬以为退之。退之驰而寡髯。元丰中,以退之从享文宣
王庙,郡县所画,皆是熙载。后世不复可辨,退之遂为熙载矣。
今之数钱,百钱谓之陌者,借陌字用之,其实只是百字,如什与伍耳。唐自皇甫○为垫钱法
,至昭宗末,乃定八十为陌。汉隐帝时,三司使王章每出官钱,又减三钱,以七十七为陌,
输官仍用八十。至今输官钱用有用八十陌者。《唐书》:“开元钱重二铢四参。”今蜀郡亦
以十参为一铢。参吾古之○字,恐相传之误耳。
前史称严武为剑南交节度使,放肆不法,李白为之作《蜀道难》。按孟○所记,白初至京师
,贺知章闻其名,首诣之,白出《蜀道难》,读未毕,称叹数四。时乃天宝初也,此时白尼
作《蜀道难》。严武为剑南,乃在至德以后肃宗时,年代甚远。盖小说所记,各得于一时见
闻,本末不相知,率多○误,皆此文之类。李白集中称“刺章仇兼琼”,与《唐书》所载不
同,此《唐书》误也。
旧《尚书.禹贡》云:“云梦士作义。”太宗皇帝时,得古本《尚书》,作“云土梦作义”
,诏改《禹改》从古本。余按,孔安国注:“云梦之泽在江南。不然也。据《左传》:“吴
人入郢,楚子涉雎济江,入于云中。王寝,盗攻之,以戈击王,王奔郧。”楚子自郢西走涉
雎,则当出于江南;其后涉江入于云中,遂左郧,郧则今之安州。涉江而后至云,入云然后
至咄,则云在江北也。《左传》曰:“郑伯如楚,王以田江南之梦。”杜预注云:“楚之云
、梦,跨江南、北。”曰“江南之梦”,则云在江北明矣。无丰中,余自随州道发陆,于入
汉口,有景陵主簿郭思者,能言汉、沔间地理,亦以谓江南为梦,江北为云。余以《左传》
验之,思之说信然。江南则今之公安、右首、建宁等县,江北则玉沙、监利、景陵等县,乃
水之所委,其地最下。江南二浙,水出稍高,云方土而梦已作又矣。此古本之为允也。
梦溪笔谈卷五
《周礼》:“凡乐,○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征,姑洗为羽。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
可得而礼矣。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若乐八变,即地○绋出,可得而
礼矣。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征,应钟为羽。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凡声
之高下,列为五等,以宫、商、角、征、羽名之。为之主者曰宫,次二曰商,次三曰角,次
四曰征,次五曰羽,此谓之序。名可易,序不可易。○钟为宫,则黄钟乃第五羽声也,今则
谓之角,虽谓之角,名则易矣,其实第五之声,安能变哉?强谓之角而已。先王为乐之意,
盖不如是也。世之乐异乎郊庙之乐者,如○钟为宫,则林钟角声也。乐有用林钟者,则变而
用黄钟,此祀天神之音云耳,非谓能易羽以为角也。函钟为宫,则太蔟征声也。乐有用太蔟
者,则变而用姑洗,此求地○之音云耳,非谓能易羽以为征也。黄钟为宫,则南吕羽声也。
乐有用南吕者,则变而用应钟,此求人鬼之音云耳,非谓能变均外音声以为羽也。应钟、黄
钟,宫之变征。文、武之出,不用二变声,所以在均外。鬼神之情,当以类求之。朱弦越席
,太羹明酒,所以交于冥莫者,异乎养道,此所以变其律也。声之不用商,先儒以谓恶杀声
也。黄钟之太蔟,函钟之南吕,皆商也,是杀声未尝不用也,所以不用商者,商,中声也。
宫生征、征生商,商生羽,羽生角。故商为中声。降兴上下之神,虚其中声人声也。遗乎人
声,所以致一于鬼神也。宗庙之乐,宫为之先,其次角,又次征,又次羽。宫、角、征、羽
相次者,人乐之叙也,故以之求人鬼。世乐之叙宫、商、角、征、羽,此但无商耳,其余悉
用,此人乐之叙也。何以知宫为先、其次角、又次征、又次羽?以律吕次叙知之也。黄钟最
长,大吕次长,太蔟又次,应钟最短,此其叙也。圆丘方泽之乐,皆以角为先,其次征,又
次宫,又次羽。始于角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越金。不用商也。木、火、土、水相
次者,天地之叙,故以之礼天地,五行之行: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但不用
金耳,其余悉用。此叙,天地之叙也。何以知其角为先、其次征、又次宫、又次羽?以律吕
次叙之也。黄钟最长,太蔟次长,○钟又次,姑洗又次,函钟又次,南吕最短,此其叙也。
此四音之叙也。天之气始于子,故先以黄钟;天之功毕于三月,故张望之以妈洗。地之功见
于正月,故先之以太蔟;毕于八月,故终之以南吕。幽阴之气,钟于北方,人之所终归,鬼
之所藏也,故先之以黄钟,终之以应钟。此三乐之始终也。角者,物生之始也。征者,物之
成。羽者,物之终。天之气始于十一月,至于正月,万物萌动,地功见处,则天功之成也,
故地以太蔟为角,天以太蔟为征。三月万物悉达,天功毕处,则地功之成也,故天以姑洗为
羽,地以姑洗为征。八月生物尽成,地之功终焉,故南吕以为羽。圆丘乐虽以○钟为宫,而
曰“乃奏黄钟,以祀天神”;方泽乐虽以函钟为宫,而曰“乃奏太蔟,以祭地○”。盖圆丘
之乐,始于黄钟;方泽之乐,始于太蔟也。天地之乐,止是世乐黄钟一均耳。以此黄钟一均
,分为天地二乐。黄钟之均。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方泽乐而已。唯○钟
一律,不在均内。天功毕于三月,则宫声自合在征之后、羽之前,正当用夹钟也。二乐何以
专用黄钟一均?盖黄钟正均也,乐之全体,非十一均之类也。故《汉志》:“自黄钟为宫,
则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他律虽当其月为宫,则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其均起
十一月,终于八月,统一岁之事也。他均则各主一月而已。古乐有下征调,沈休文《宋书》
曰:“下征调法:林钟为宫,南吕为商。林钟本正声黄钟之征变,谓之下征调。”马融《长
笛赋》曰:“反商下征,每各异善。”谓南吕本黄钟之羽,变为下征之商,皆以黄钟为主而
已。此天地相与之叙也。人鬼始于正北,成于东北,终于西北,萃于幽阴之地也。始于十一
月,而成于正月者,幽阴之魄,稍出于东方也。全处幽阴,则不与人接;稍出于东方,故人
鬼可得而礼也;终则复归于幽阴,复其常也。唯羽声独远于他均者。世乐始于十一月,终于
八月者,天地岁事之一终也。鬼道无穷,非若岁事之有卒,故尽十二律然后终,事先追远之
道,厚之至也,此庙乐之始终也。人鬼尽十二律为义,则始于黄钟,终于应钟,以宫、商、
角、征、羽为叙,则始于宫声,自当以黄钟为宫也。天神始于黄钟,始于姑洗,以木、火、
土、金、水为叙,则宫声当在太征之后,姑洗羽之前,则自当以○钟为宫也。地○始于太蔟
,终于南吕,以木、火、土、金、水为叙,则宫声当在姑洗征之后,南吕羽之前,中间唯函
钟当均当均,自当以函钟为宫也。天神用○钟之后,姑洗之前,唯有一律自然合用也。不曰
夹钟,而曰○钟者,以天体言之也。不曰林钟,曰函钟者,以地道言之也。黄钟无异名,人
道也。此三律为宫,次叙定理,非可以意凿也。○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同会于卯
,卯者,昏明之交,所以交上下、通幽明、合人神,故天神、地○、人鬼可得而礼也。自辰
以往常在昼,自寅以来堂在夜,故卯为昏明之交,当其中间,昼夜夹之,故谓之夹钟。黄钟
一变为林钟,再变人太蔟,三变南吕,四变姑洗,五变应钟,六应○宾,七变大吕,八变夷
则,九变夹钟。涵钟一变为太蔟,再变为南吕,三变姑洗,四变应钟,五变○宾,六变太吕
,七变夷则,八变夹钟也。○钟一变为无射,再变为中吕,三变为黄钟清宫,四变合至霖钟
,林钟无清宫,至太蔟清官为四变;五变合至南吕,南吕无清宫,直至大吕清宫为五变;六
变合至夷则,夷则无清宫,直至夹钟清宫为六变也。十二律,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
有清宫,总谓之十六律。自姑洗至应钟八律,皆无清宫,但处位而已。此皆天理不可易暑。
古人以为难知,盖不深索之。听其声,求其义,考其序,无毫发可移,此所谓天理也。一者
人鬼,以宫、商、角、征、羽为序者;二者天神,三者地○,比以木、火、土、金、水为序
者;四者以黄钟一均分为天地二乐者;五者六变、八变、九变皆会于夹钟者。
六吕:三曰钟,三曰吕。夹钟、林钟、应钟。太吕、中吕、南吕。钟与吕常相间,常相对,
六吕之间,复自有阴阳也。纳音之法:申、子、辰、巳、酉、丑为阳纪,寅、午、戌、亥、
卯、未为阴纪。亥、卯、未,曰夹钟、林钟、应钟,阳中之阴也。黄钟者,阳之所钟也;夹
钟、林钟、应钟,阴之所钟也。故皆谓之钟。巳、酉、丑,太吕、中吕、南吕,阴中之阳也
。吕,助也,能时出而助阳也,故皆谓之吕。
《汉志》:“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八八为伍者,谓一上生与一下生相
间。如此,则自大吕以后,律数皆差,须自○宾再上生,方得本数。此八八为伍之误也。或
曰:“律无上生吕之理,但当下生而用浊倍。二说皆通。然至○宾清宫生大吕清宫,又当再
上生。如此时上时下,即非自然之数,不免牵合矣。自子至巳为阳律、阳吕,自午至亥为阴
律、阴吕。凡阳律、阳吕皆下生,阴律、阴吕皆上生。故巳方之律谓之中吕,言阴阳至此而
中也。中吕当读如本字,作“仲”非也。至午则谓之○宾。阳常为主,阴常为宾。○宾者,
阳至此而为宾也。纳音之法,自黄钟相生,至于中吕而中,谓之阳纪;自○宾相生,至于应
钟而终,谓之阴纪。盖中吕为阴阳之中,子午为阴阳之分也。
《汉志》言数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
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历十二辰,“得十七万七
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殊不知此乃求律吕长短体算立成
法耳,别有何义?为史者但见共数浩博,莫测所用,乃曰“此阴阳合德,化生万物者也。”
尝有人于土中得一朽弊捣帛杵,不识,持归以示邻里。大小聚观,莫不怪愕,不知何物。后
有一书生过,见之曰:“此灵物也。吾关防风氏身长三丈,骨节专车。此防风氏胫骨也。”
乡人皆喜,筑庙祭之,谓之“胫庙”。班固此论,变近乎“胫庙”也。
吾闻《羯鼓录》序羯鼓之声云:“透空碎远,极异众乐。”唐羯鼓曲,今唯有○州一父老能
这,有《大合蝉》、《滴滴泉》之曲。余在○延时,尚闻其声。泾、原承受公事杨元孙因奏
事回,有旨令召此人赴阙。元孙至○,而其人已死,羯鼓遗音遂绝。今乐部中所有,但名存
而已,“透空碎远”了无余迹。唐明帝与李龟年论羯鼓云:“杖之弊者四柜。”用力如此,
其为艺为知也。
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今之杖鼓,一头以手拊之,则唐之“汉震第二
鼓”也。明帝、宋开府皆善此鼓。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
鲜有专门独奏之妙。古典悉皆散亡,顷年王师南征,得《黄帝炎》一曲于交趾,乃杖鼓曲也
。“炎”或作“盐”。唐曲有《突厥盐》、《阿鹊盐》。施肩吾诗云:“颠狂楚客歌成雪,
媚赖吴娘笑是盐。”盖当时语也。今杖鼓谱中有炎杖声。
元稹《连昌宫词》有“逡巡‘大遍’凉州彻。”所谓“大遍”者,有序、引、歌、○、○、
哨、催、○、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凡数十解,每解有数叠者。裁截用之,则谓之
“摘遍。今人大曲,皆是裁用,悉非“大遍”也。
鼓吹部有拱辰管,即古之叉手管也。太宗皇帝赐今名。
边兵每得胜回,则连队抗声凯歌,乃古之遗音也。凯歌词甚多,皆市井鄙俚之语。余在○延
时,制数十曲,今士卒歌之。今粗记得数篇。其一:“先取山西十二州,别分子将打衙头。
回看秦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其二:“天威卷地过黄河,万里○人尽汉歌。莫堪横
山倒流水,从教西去作恩波。”其三:“马尾胡琴随汉车,曲声犹自怨单于。弯弓莫射云中
雁,归雁如今不记书。”其四:“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先教净扫安西路,待
向河源饮马来。”其五:“灵武、西凉不用围,蕃家总待纳王师。城中半是关西种,犹有当
时轧吃根勿反。儿。”
《柘枝》旧曲,遍数极多,如《羯鼓录》所谓《浑脱解》之类,今无复此遍。寇莱公好《柘
枝舞》,会客必舞《柘枝》,每舞必尽日,时谓之“柘枝颠”。今凤翔有一老尼,犹是莱公
时柘枝妓,云“当时《柘枝》,尚有数十遍。今日所舞《柘枝》,比当时十不得二三。”老
尼尚能歌其曲,好事者往往传之。古之善歌者有语,谓“当使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凡曲
,止是一声清浊高下如萦缕耳,字则有喉、唇、齿、舌等音不同。当使字字举本皆轻圆,悉
融入声中,令转换处无大块,此谓“声中无字”,古人谓之“如贯珠”,今谓之“善过度”
是也。如宫声字而曲合用商声,则能转宫为商歌之,此“字中有声”也,善歌者谓之“内时
声”。不善歌者,声无抑扬,谓之“念曲”;声无含韫,谓之“叫曲。”
五音:宫、商、角为从声,征、羽为变声。从谓律从律,吕从吕;变谓以律从吕,以吕从律
。故从声以配君、臣、民,尊卑有定,不可相逾;变声以为事、物,则或遇于君声无嫌。六
律为君声,则商、角皆以律应,征、羽以吕应。六吕为君声,则商、角皆以吕应,征、羽以
律应。加变征,则从、变之声已渎矣。隋柱国郑译始条具七均,展转相生,为八十四调,清
浊混淆,纷乱无统,竞为新声。自后又有犯声、侧声、正杀、寄杀、偏字、傍字、双字、半
字之法。从、变之声、无复条理矣。外国之声,前世自别为四夷乐。自唐天宝十三载,始诏
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
乐。古诗皆咏之,然后以声依咏以成曲,谓之协律。其志安和,则以安和之声咏之;其志怨
思,则以怨思之声咏之。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则诗与志、声与曲,莫不安且乐;乱世之音怨
以怒,则诗与志、声与曲,莫不怨且怒。此所以审音而知政也。诗之外又有和声,则所谓曲
也。古乐府皆有声有词,连属书之。如曰贺贺贺、何何何之类,皆和声也。今管弦之中缠声
,亦其遗法也。唐人乃以词填入曲中,不复用和声。此格虽云自王涯始,然贞元、元和之间
,为之者已多,亦有在涯之前者。又小曲有“咸阳沽酒宝钗空”之句,云是李白所制,然李
白集中有《清平乐》词四首,独欠是诗;而《花间集》所载“咸阳沽酒宝钗空”,乃云是张
泌所为。莫知孰是也。今声词相从,唯里巷间歌谣,及《阳关》、《捣练》之类,稍类旧俗
。然唐人填曲,多咏其曲名,所以哀乐与声尚相谐会。今人则不复知有声矣,哀声而歌乐词
,乐声而歌怨词。故语虽切而不能感动人情,由声与意不相谐故也。
古乐有三调声,谓清调、平调、侧调也。王建诗云“侧商调里唱《伊州》”是也。今乐部中
有三调乐,品皆短小,其声杀,唯道调小石法曲用之。虽谓这三调乐,皆不复辨清、平、
侧声,但比他乐特为烦数耳。唐《独异志》云:“唐承隋乱,乐○散亡,独无征音。李嗣真
密求得之。闻弩营中砧声,求得丧车一铎,入振之于东南隅,果有应者。掘之,得石一段,
裁为四具,以补乐○之阙。”此妄也。声在短长厚薄之间,故《考工记》:“磬氏为磬,已
上则磨其旁,已下则磨其端。”磨其毫末,则声随而变,岂有帛砧裁琢为磬,而尚存故声哉
。兼古乐宫、商无定声,随律命之,迭为宫、征。嗣真必尝为新磬,好事者遂附益为之说。
既云:“裁为四具”,则是不独补征声也。
《国史纂异》云:“润州曾得王磬十二以献,张率更叩其一,曰:‘晋苛岁所造也。是岁闰
月,造磬者法月数,当有十在宜于黄钟东九尺掘,必得焉。’从之,果如其言。”此妄也。
法月律为磬当依节气,闰月自在其间,闰月无中气,岂当月律?此懵然者为之也。扣其一,
安知其是晋某年所造?既沦陷在地中,岂暇复按方隅尺寸埋之?此欺诞之甚也!
《霓裳羽衣曲》。刘禹锡诗云:“三乡陌上望仙山,归作《霓裳羽衣曲》。”又王建诗云:
“听风听水作《霓裳》。”白乐天诗注云:“开元中,西凉府节度使杨敬述造。”郑○《津
阳门诗》注云:“叶法善尝引上入月宫,闻仙乐。及上归,但记其半,遂于笛中写之。会西
凉府都督杨敬述进《婆罗门曲》,与其声调相符,遂以月中所闻为散序,用敬术所进为其腔
,而名《霓裳羽衣曲》。”诸说各不同。今蒲中逍遥楼楣上有唐人横书,类梵字,相传是《
霓裳谱》,字训不通,莫知是非。或谓今燕部有《献仙音曲》,乃其遗声。然《霓掌》本谓
之道调法曲,今《献仙音》乃小石调耳。未知孰是。
《虞书》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鸣球非可以戛击,和之至,咏之不
足,有时而至于戛且击;琴瑟非可以搏拊,和之至,咏之不足,有时而至于搏且拊。所谓手
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不自知其然,和之至,则宜祖考之来格也。和之生于心,其可见
者如此。后之为乐者,文备而实不足。乐师之志,主于中节奏、谐声律而已。古之乐师,皆
能通天下之志,故其哀乐成于心,然后宜于声,则必有形容以表之。故乐有志,声有容,其
所以感人深者,不独出于器而已。
《新五代史》书唐昭宗幸华州,登齐云楼,西北顾望京师,作《菩萨蛮》辞三章,其卒章曰
:“野烟生碧树,陌上行人去。安得有英雄,迎归大内中?”今此辞墨本犹在陕州一佛寺中
,纸札甚草划,余顷年过陕,曾一见之,后人题跋多盈巨轴矣。
世称善歌者皆曰“郢人”,郢州至今有白雪楼。此乃因宋王问曰:’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
曰《下里巴人》,次为《阳阿薤露》,又为《阳春白雪》,引商刻羽,杂以流征。”遂谓郢
人善歌,殊不考共义。共曰“客有歌于郢中者”,则歌者非郢人也。其曰《下里巴人》,国
中属而和者数千人;《阳阿薤露》,和者数百人;《阳春白雪》,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
羽,杂以流征,则和者不过数人而已。”以楚之故都,人物猥盛,而和者止于数人,则为不
知歌甚矣。故玉以此自况,《阳春白雪》皆郢人所不能也。以其所不能者明其俗,岂非大误
也?《襄阳耆旧传》虽云:“楚有善歌者,歌《阳菱白露》、《朝日鱼丽》,和之者不过数
人。”复无《阳春白雪》之名。又今郢州,本谓之北郢,亦非古之楚都。或曰:“楚都在今
宜城界中,有故墟尚在。”亦不然也。此鄢也,非郢也。据《左传》:“楚成王使○宜申为
商公,沿汉沂江,将入郢,王在渚宫下见之。”沿汉至于夏口,然后激江,则郢当在江上,
不在汉上也。又在渚宫下见之,则渚宫盖在郢也。楚始都丹阳,在今枝江,文王迁郢,昭王
造者,皆在今江陵境中。杜预注《左传》云:“楚国,今南郡江陵县北纪南城也。”谢灵运
《邺中集》诗云:“南登宛、郢城。”今江陵北十二里有纪南城,即古之郢都也,又谓之南
六十甲子有纳音,鲜原其意。盖六十律旋相为宫法也。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纳六十音也。凡
气始于东方而右行,音起于西方而左行;阴阳相错,而生变化。所谓气始于东方者,四时始
于木,右行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所谓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左
旋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纳音与《易》纳甲同法:干纳甲而坤纳癸,始
于干而终于坤。纳音始于金,金,干也;终于土,土,坤也。纳音之法,同类娶妻,隔八生
子,此《汉志》语也。此律吕相生之法也。五行先仲而后孟,孟而后季,此遁甲三元之纪也
。甲子金之仲,黄钟之商。同位娶乙丑,大吕之商。同位,谓甲与乙、丙与丁之类。下皆仿
此。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夷则之商。隔八,谓大吕下生夷则也。下皆仿此。壬申同位娶
癸酉,南吕之商。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姑洗之商。此金三元终。若只以阳辰言之,则依
遁甲逆传仲孟季。若兼妻言之,则顺传孟仲季也。庚辰同位聚辛巳,中吕之商。隔八下生戌
子,火之仲。黄钟之征。金三元终,则左行传南火也。戌子娶已丑,大吕之征。生丙申,火
之孟。夷则之征。丙申娶丁酉,南吕之征。生皿辰,火之季。姑洗之征。甲辰娶乙巳,中吕
之征。生壬子,木之仲。内钟之角。火三元终,则左行传于东方木。如是左行至于丁巳,中
吕之宫,五音一终。复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终于癸亥。谓
○宾娶林钟,上生太蔟之类。自子至于巳为阳,故自黄钟至于中吕皆下生;自午至于亥为阴
,故自林钟至于应钟皆上生。予于《乐论》叙之甚详,此不复纪。。甲子乙丑金,与甲午乙
未金虽同,然甲子乙丑为阳律,阳律皆下生;甲午乙未为阳吕,阳吕皆上生。六十律相反,
所以分为一纪也。
今太常钟○,皆于甬本为纽,谓之旋虫,侧垂之。皇○中,杭州西湖侧,发地得一古钟,匾
而短,其枚长几半寸,大略制度如《○氏》所载,唯甬乃中空,甬半以上差小,所谓衡者。
予细考其制,亦似有义。甬所以中空者,疑钟縻自共中垂下,当衡甬之间,以横括挂之,横
括疑所谓旋虫也。今考其名,竹○之○,文从竹、从甬,则甬仅乎空○半以上微小者,所以
碍横括,以其横括所在也,则有稀之义也。其横括之形,似虫而可旋,疑所谓旋虫。以今之
钟、○校之,此衡勇中空,则犹小于甬者,乃欲碍横括,似有所因。彼衡、甬俱实,则衡小
于甬,似无所因。又以其括之横于共中也,则宜有衡义。实甬真上植之,而谓之衡者何义?
又横括以其可旋而有虫形,或可谓之旋虫;今钟则实共纽不动,何缘得“旋”名?若以侧垂
之,其钟可以掉荡旋转,则钟常不定,击者安能常当共○?此皆可疑,未知孰是。其钟为尚
在钱塘,予群从家藏之。
海州士人李慎言,尝梦至一处水殿中,观宫女戏。山阳蔡绳为之传,叙其事甚详。有《抛○
曲》十余阕,词皆清丽。今独记两阕:“侍燕黄昏晓未休,玉阶夜色月如流。朝来自觉承恩
醉,笑倩傍人认绣○”。“堪恨隋家几帝王,舞○揉尽绣鸳鸯。如今重到抛○处,不是金炉
《卢氏杂说》:“韩皋谓嵇康琴曲有《广陵散》者,以玉陵、母丘俭辈皆自广陵败散,言魏
散亡自广陵始,故名其曲曰《广陵散》。”以余考之,“散”自是曲名,如操、弄、掺、淡
、序、引之类。故潘岳《笙赋》:“辍张女之哀弹,流广陵之名散。”又应琚《与刘孔才书
》云:“听广陵之清散。”知“散”为曲名明矣。或者康借此名以谏讽时事,“散”取曲名
,“广陵”乃其所命,相附为义耳。
马融《笛赋》云:“裁以当○便易持。”李善注谓“○,马策也。裁笛以当马○,故便易持
。”此谬说也。笛安可为马策?○,管也。古人谓乐之管为○。故潘岳《笙赋》云:“○○
内辟,余箫外逶。”裁以当○者,余器多裁众○以成音,此笛但裁一○,五音皆具。当○之
工,不假繁猥,所以便而易持也。
笛有雅笛,有羌笛,其形制、所始,旧说皆不同。《周礼》:“笙师掌教○○。”或云:“
汉武帝时,丘仲始作笛。”又云:“起于羌人。”后汉马融所赋长笛,空洞无底,剡其上孔
五孔,一孔出其背,正似今之“尺八”。李善为之注云:“七孔,长一尺四寸。”此乃今之
横笛耳,太常鼓吹部中谓之“横吹”,非融之所赋者。融《赋》云:“易京君明音律,故本
四孔加以一。君明知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沈约《宋书》亦云:“京房备其五音。
”《周礼.笙师》注:“杜子春云:‘遂乃今时所吹五空竹○。’”以融、约所记论之,则
古○不应有五孔,则子春之说,亦未为然。今《三礼图》画○,亦横设而有五孔,又不知出
琴虽用桐,然须多年木性都尽,声始发越。予曾见唐初路氏琴,木皆枯朽,殆不胜指,而其
声愈清。又常见越人陶道真畜一张越琴,传云古冢中败棺杉木也,声极劲挺。吴僧智和有一
琴,瑟瑟微碧,纹石为轸,制度音韵皆臻妙。腹有李阳冰篆数十字,其略云:“南溟岛上得
一木,加伽陀罗,纹如银屑,其坚如石,命工○为此琴。”篆文甚古劲。琴材欲轻、松、脆
、滑,谓之四善。木坚如石,可以制琴,亦所未谕也。《投荒录》云:“琼管多乌○、○陀
,皆奇木。”疑“伽陀罗”即“○陀”也。
高邮人桑景舒,性知音,听百物之声,悉能占其灾福,尤善乐律。旧传有《虞美人草》,闻
人作《虞美人曲》,则枝叶皆动,他曲不然。景舒试之,诚如所传。乃详其曲声,曰:“皆
吴音也。”他日取琴,试用吴音制一曲,对草鼓之,枝叶亦动,乃谓之《虞美人操》。其声
调与《虞美人曲》全不相近,始末无一声相似者,而草辄应之,与《虞美人曲》无异者,律
法同管也。其知者臻妙如此。景舒进士及第,终于州县官。今《虞美人操》盛行于江吴间,
人亦莫知其如何为吴音。
梦溪笔谈卷六
前世遗事,时有于古人文章中见之。元稹诗有“琵琶宫调八十一,三调弦中弹不出。”琵琶
共有八十四调,盖十二律各七均,乃成八十四调○。稹诗言“八十一调”,人多不喻所谓。
余于金陵丞相家得唐贺怀智《琵琶谱》一册,其序云:“琵琶八十四调。内黄钟、太蔟、林
钟宫声,弦中弹不出,须管色定弦。其余八十一调,皆以此三调为准,更不用管色定弦。”
始喻稹诗言。如今之调琴,髯先用管色“合”字定宫弦下生微,微弦上生商,上下相生,终
于少商。凡下生者隔二弦,上生者隔一弦取之。凡弦声皆当如此。古人仍须以金石为准,《
商颂》“依我磬声”是也。今人敬简,不复以弦管定声,故其高下无准,出于临时。怀智《
琵琶谱》调格,与今乐全不同。唐人乐学精深,尚有雅律遗法。今之燕乐,古声多亡,而新
声大率皆无法度。乐工自不能言其义,如何得其声和?
今教坊燕乐,比律高址均弱。“合”安比太蔟微下,却以“凡”字当宫声,比宫之清微高。
外方乐尤无法,求体又高教坊一均以来。唯北狄乐声,比教坊乐下二均。大凡北人衣冠文物
,多用唐俗,此乐疑亦唐之遗声也。
今之燕乐二十八调,布在十一律,唯黄钟、中吕、林钟三律,各具宫、商、角、羽四音;其
余或有一调至二三调,独蕤宾一律都无。内中管仙吕调,乃是蕤宾声,亦不正当本律。其间
声音出入,亦不全应古法。略可配合而已。如今之中吕宫,却是古夹钟宫;南吕宫,乃古林
钟宫;今林钟商,乃古无射宫;今大吕调,乃古林钟羽。虽国工亦莫能知其所因。
十二律并清宫,当有十六声。今之燕乐止有十五声。盖今乐高于古乐二律以下,故无正黄钟
声,只以“合”字当大吕,犹差高,当在大吕、太蔟之间,“下四”字近蔟,“高四”字近
夹钟,“下一”字近姑洗,“高一”字近南吕,“上”字近蕤宾;“勾”字近林钟,“尺”
字近夷则,“工”字近南吕,“高工”字近无射,“六”字近应钟,“下凡”字为闪钟清。
法虽如此,然诸调杀声,不能尽归本律,故有偏杀、侧杀、寄杀、元杀之类。虽与古法不,
同,推这亦皆有理。知声者皆能言之,此不备载也。
古法,钟磬每○十六,乃十六律也。然一○又自应一律,有黄钟之○,有大吕之○,其他乐
皆然。且以琴言之,虽皆清实,其间有声重者,有声轻者。材中自有五音,故古人名琴,或
谓之清征。或谓之清角。不独五音也,又应诸调。余友人家有一琵琶,置之虚室,以管色秦
双调,琵琶弦辄有声应之,秦他调则不应,宝之以为异物,殊不知此乃常理。二十八调但有
声同者即应;若遍二十作调而不应,则是逸调声也。古○地,一律有七音,十二律共八十四
调。更细分之,尚不止八十四,逸调至多。偶在二十八调中,人见其应,则以为怪,此常理
耳。此声学至要妙处也。今不知此理,故不能极天地至和之声。世之乐工,弦上半日调尚不
能知,何暇及此?
梦溪笔谈卷七
开元《大衍历法》最为精密,历代用其朔法。至熙宁中考之,历已后天五十余刻,而前世历
官皆不能知。《奉元历》乃移其闰朔。熙宁十年,天正元用午时。新历改用子时;闰十二月
必为闰正月。四夷朝贡者用旧历,比来款塞,众论谓气至无显验可据。因此以摇新历。事下
有司考定。凡立冬晷景,与立春之景相若者也。今二景短长不同,则知天正之气偏也。移五
十余刻,立冬、立春之景方停。以此为验,论者乃屈。无会使人亦至,历法遂定。
六壬天十二辰:亥日征明。为正月将;戌日天魁,为二月将。古人谓之合神,又谓之太阳地
宫。合神者,正月建寅合在亥,二人建卯合在戌之类。太阳过宫者,正月日躔诹訾,二月日
躔降娄之类。二说一也,此以《颛帝历》言之也。今则分为二说者,盖日度随黄道岁差。今
太阳至雨水后方躔诹訾,春分后方躔降娄。若用合神,则须自立春日便用亥将,惊蛰便用戌
将。今若用太阳,则不应合神;用合神,则不应太阳,以理推之,发课皆用月将加正时,嘴
同须当从太阳过宫。若不有太阳躔次,则当日当时日月、五星、支、二十八宿,皆不应天行
。以此决知须用太阳也。然尚未是尽理,若尽理言之,并月建亦须移易。缘目今斗杓昏刻已
不当月建,须当随黄道岁差。今则雨水后一日方合建寅。春分后四日方合建卯,谷雨后五日
合建辰,如此始与太阳相符,复会为一说,然须大张望历法,事事○正。如东方苍龙七宿,
当起于亢,终于斗;南方朱鸟七宿,起于牛,终于○;西方白虎七宿,起于娄,终于○鬼;
北方玄武七宿,起于东井,终于角。如此历法始正,不止六壬而已。
六壬天十二辰之名,古人释其义日:“正月阳气始建,呼召方物,故日征明。二月物生根魁
,故日天魁。三月公元叶从根而生。故日从魁。四月阳极无所传,故日传送。五月草木茂盛
,逾于初生,故日胜先。六月万物小盛,故日小吉。七月百谷成实,自能任持,故日太一。
八月枝条坚刚,故日天罡。九月木可为枝○,故日太冲。址月物登○成,可以会计,故日功
曹。十一月月建在子,君复其位,故日大吉。十二月为洒醴,以报百神,故日神后。”此说
极无稽。据义理,余按:征明者,正月三阳始兆于地上,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故日征明者
。天魁者,斗魁第一星也,斗魁第一星抵于戌,故日从魁。斗杓一星建方,斗魁二星建方,
一星抵戌,一星抵酉。传送者,四月阳极将退,一阴欲生,故传阴而送阳也。小吉,夏至之
气,大住小来,小人道行,小人之吉也,故为婚姻洒食之事。胜先者,王者向明而治,万物
相见乎此,莫胜莫先焉。太一者,太微垣所在,太一所居也。在罡者,斗刚之所建也。斗杓
谓之刚,苍龙第一星亦谓之刚,与斗刚相直。太冲者,日月五星所出之门户,天之冲也。画
曹者,十月岁功成而会计也。大吉者,冬至之气,小往大来,君子道长,大人之吉也,故主
文武大臣之事。十二月子位,并方之中,上帝所居也。神后,帝君之称也。天十二辰也,故
皆以天事名之。
六壬有十二神将,以义求之,止合有十一神将。贵人为之主;其前有五将,谓○蛇、朱○、
六合、勾陈、青龙也,此木火之神在方左得;方左谓寅、卯、辰、巳、午。其后有五将,谓
天后、太阴、玄武、太常、白虎也,此金水之神在方右者,方右谓未、申酉亥、子。唯贵人
对相无物,如物,如日之在天,月对则亏,五星对则逆行避之,莫敢当其对。贵人亦然,莫
有对者,故谓这天人。空者,无所有也,非神将也,犹月杀之有空也。以之占事,吉凶皆空
。唯求对负及有所伸理于君者,遇之乃吉。十一将,前二火、二木、一土间之,后当二金、
二水、一土间之,玄武合后二,太阴合在后三,全二社差互,理似可疑也。
天事以辰名者为多,皆本于辰巳之辰,今略举数事:十二支谓之十二辰,一时谓之一辰,一
日谓之一辰,日、月、星谓之三辰,北极谓之北辰,大火谓之大辰,五星中有辰星,五行之
时,谓之五辰,《书》日“抚于五辰”是也,已上皆谓之辰。今考子丑至于戌亥谓之十二辰
者,《左传》云:“日月之会是谓辰。”一岁日月十二会,则十二辰也。日月之所舍,始于
东方,苍龙角亢之星起于辰,故以所首者名之。子丑戌亥之月既谓之辰,则十二支、十二时
皆子丑戌亥,则谓之辰无疑也。一日谓之一辰者,以十二支言也。以十干言之,谓之今日;
以十二支言之。谓之今辰。故支干谓之日辰,日、月、星谓之三辰者,日、月星至于辰而毕
见,以其所首者名之,故皆谓之辰。四时所见有早晚,至辰则四时毕见,故日加辰为“晨”
,谓日始出之时也。星有三类:一经星,北极为之长;二舍量,大火为之长;三行星,辰星
为之长。故皆谓之辰。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故为经星之长。大火,天王之座,故为舍星
之长。辰星,日之近辅远乎日不过一辰,故不行星之长。
《洪范》“五行”数,自一至五。先儒谓之此“五行生数”,各益以土数,以为“成数”。
以谓五行非土不成,故水生一而成六,火生二而成七,木生三而成八,金生四而成九,土生
五而成十,合之为五十有五,唯《黄帝素问》:“土生数五,成数亦五。”盖水、火、木、
金皆待土而成,土更无所待,故止一五而已。画而为图,其理可见。为之图者,设木于东,
设金于西,火居南,水居北,土居中央。四方自为生数,各并中央之土,以为成数。土自居
其位,更无所并,自然止有五数,盖土不须更待土而成也。合五行之数为五十,则大衍之数
也。此亦有理。
揲蓍之法:四十九蓍,聚之则一。百四十九隐于一中;散之则四十九,而一隐于四十九中。
一者,道也。谓之无,则一在;谓之有,则不可取。四十九者,用也。静则归于一,动则惟
睹其用,一在其间而不可取。此所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世之谈数者,盖得其粗迹。然数有甚微者,非恃历所能知,况此但迹而已。至于感而遂通天
下之故者,迹不预焉。此所以前知之神,未易可以迹,况得其粗也。余之所谓甚微之迹者,
世之言星者,恃历以知之,历亦,况得其粗也。余之所谓甚微之迹者,世之言星者,峙历以
知之,历亦出乎亿而已。余于《奉元历序》论之甚详。治平中,金、火合于轸,以《景福崇
玄》、《宣明》、《明》、《崇》、《钦天》凡十一家大历步之,悉不合,有差三十日以上
者,历岂足恃○纵使在其度,然又有行黄道之里者,行黄道之外者,行黄道之上者,行黄道
之下者,有循度者,有失度者,有失度者,有犯经星者,有犯客星者,所占各不同,此又非
历之能知也。又一时之间,天行三十余度,总谓之一宫。然时有始末,岂可三十度间阳阳皆
同,到交他宫则顿然差别?世言星历难知,唯五行时日为可据,是亦不然。世之言行消长者
,止是知一岁之间,如冬至后日行盈度为阳,夏至后日行缩度为阴,两弦行平度,至如春木
、夏火、秋金、冬水,一月之中亦然。不止月中,一日之中亦然。《素问》云:“疾在肝,
寅卯患,申酉剧。病在心,已午患,子亥剧。”此一日之中,自有四时也。安知一时之间无
四时?安知一刻、一分、一刹那之中无四时邪?又安知十、百年、一纪、一会、一元之间,
又岂无大四时邪?又如春为木,和十日间,当○○消长,不可三月三十日亥时属火也。似此
之类,亦非世法可尽者。
历法步岁之法,以冬至斗建所抵,至明年冬至所得辰○刻、衰、秒,谓之斗分。故“○”文
从“步”、从戌。戌者,斗魁所抵也。
正月寅,二月卯,谓之建,基说谓斗杓所建。不必用此说。但春不寅、卯、辰,夏为巳、午
、未理自当然,不须因斗建也。缘斗建有岁差,盖古人未有岁差之法。《颛帝历》:“冬至
日宿斗初”今宿斗六度。古者正月半日杓建寅,今则正月建丑矣。又岁与保,今亦差一辰。
《○曲》日;“日短星昴。”今乃日短星东壁。此皆随岁差移也。
《唐书》云:“落下闳造历,自方后八百年当关一算。至唐,一行僧出而正之。”此妄说也
落下闳历法极疏,盖当时以为密耳。其间阙略甚多,且举二事言之:汉世尚未知黄道岁差,
至北齐张子信方侯知岁差。今以今古历校之,凡八十余年差一度。则闳之历八十年自己差一
度,兼余分疏阔,据共法推气朔五星,当时便○不可用,不待八十年,乃日“八百年差一算
,”太欺诞也。天文家有浑仪,测天之器,设于崇台,以假垂象者,则古机衡是也。浑象,
象天之器,以水激之,或以水银转之,或以水银转之,置于密室,与天行相符,第衡、陆绩
所不,及开元中置于武成殿者,皆此器也。皇○中,礼部试《机衡正天文之器赋》,举人皆
用浑象事,试官亦自不晓,第为高等。汉以前皆以北辰居天中,故谓之极星,自祖亘以机衡
考验在极不动外,乃在极星之末犹了度一度有余。熙宁中,余受诏典领历官,杂考星历,以
机衡求极星。初夜在窥管侯之。凡历三月,极星方游于窥管之内,常见不隐,然后知天极不
动处,远极星犹三度有余。每极星入窥管,别画为一图。图为一圆规,乃画枚星于规中。具
初夜、中夜、后夜所见各图之,凡为二百余图,极星方常循圆规之内,夜夜不差。余于《熙
宁历秦议》中叙之甚详。
古今言刻漏者数十家,悉皆疏谬。历家言晷漏者,自《颛帝历》至今,见于世谓之大历者,
凡二十五家。其步漏之术,皆未合天度。余占天侯景,以至验于仪象,考数下漏,电风扇十
余年,方粗见真数,成书四卷,谓之《熙宁晷漏》,皆非袭蹈前人之迹。其间二事尤微○:
一者,下漏家常患冬月水涩,夏月水利,以为水性如此:又疑冰澌所壅,万方理之。终不应
法。余以理求之,冬至日行速,天运已期,而日已过表,故百刻而有余;夏至日行迟,天运
未期,而日已至表,故不及百刻。既得此数,然后覆求晷晾漏刻,莫不○合。此古人之所未
知也。二者,日之盈缩,其消长以渐,无一日顿殊之理。历法皆以一日气短长之中者,播为
刻分,累损益,气初日衰,每日消长常同;至交一气,则顿易刻衰。故黄道有觚而不圆,纵
有强为数以步之者,亦非乘是用算,而多形数相诡。大凡物有定形,形有真数。方圆端斜,
定形也;乘除相荡,无所附益,泯然冥会者,真数也。其术可以心得,不可以言喻。黄道环
天正圆,圆之为体,循之则其妥至均,不均不能中规衡;绝之则有舒有数,无舒数则不能成
妥。以圆法相荡而得衰,则衰无不均:以妥法相荡而得差,则差有疏数。上因以求从,相消
以求负;从、负相入,会一术以御日行。以言其变,则秒刻之间,消长未尝同;以言其齐,
则止用一衰,循环无端,终始如贯,不能议其隙。此圆法之微,古之言算者,有所未知也。
以日衰生日积,及生日衰,终始相求,迭为宾主。顺循之以索日变,衡别之求去极之度,合
散无迹,泯如运规。非深知造算之理者,不能与其微也。其详具余《秦议》,藏在史官,及
余所著《熙宁晷漏》四卷之中。
予编校昭文书时,预详定浑天仪。官长问余:“二十八宿,多者三十三度,少者止一度,如
此不均,何也?”予对日:“天事本无度,推历者无以寓其数,乃以日所分天为三百六十五
度有奇。日平行三百六十五日有余而一期天,故以一日为一度。既分之,必有物记之,然后
可窥而数,于是以当度这星记之。循黄道,日之所行一期,当者止二十八宿星而已。度如伞
○上者。故车盖二十八弓,以象二十八宿。则余《浑仪秦议》所谓“度不可见,可见者星也
。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当度之画者凡二十有八,谓之舍。舍所以挈度,度所以生数也
。”今所谓‘距度星’者是也。非不欲均也。黄道年由当度之星,止有此而已。”
又问予以“日月之形,如丸也。日、月、气也,有形而无质,故相直而无碍。”
又问:“日月之行,日一合一对,而有蚀不蚀,何也?”余对日:“黄道与月道,如二环相
叠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相遇,则日为之蚀;正一度相对,则月为小亏。虽同一度,而月
道与黄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黄道、月道之交。日月相值,乃相凌掩。正当其交
处则蚀而既;不全当交道,则随其相犯浅深而蚀,凡日蚀,当月道自外而交入于内,则蚀起
于西南。日在交东。则蚀其内;日大交西,则蚀其外。蚀起于东南,复于西北;自内出外,
则蚀起于东并,而复于西南。月在交东,则蚀其外;月在交西,则蚀其内,蚀既,则起于正
东,复于西。交道每月退一度余,凡二百四十九交而一期。故西天法罗○、计都,皆逆步之
,乃今之交道也。交初谓之‘罗○’,交中谓之‘计都’。”
古之卜者,皆有繇辞。《周礼》:“三兆,其颂皆千有二百。”如“凤凰于飞,和鸣锵锵”
;“间一两社,为公室辅”;“专之渝,攘公之○,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如鱼○
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国灭之,将亡,阖门塞窦,乃自后逾”:“大横庚庚,予为天王
,夏启以光”之类是也。今此书亡矣。汉人尚视其体,今人虽视其体,而专以五行为主,三
代旧术,莫有传者。
北齐张子信侯天文,凡月前有星,则行速;星多则尤速。月行自有迟速定数,然遇行疾。历
其前必有星,如子信说。亦阴阳相感自相契耳。
医家有运六气之术,大则侯天地之变,寒暑风雨,水旱暝蝗,率皆有法;小则人之疾,亦随
气运盛衰。今人不知所用,而胶于定法,故其术皆不验。假令厥有用事,其气多风,民病湿
泄。岂溥天之下皆多风,溥天之民皆病湿泄邪?至于一邑之间,而○雨有不同者,此气运安
在?欲无不谬,不可得也。大凡物理有常、有变:运气所主者,常也;异夫所主者,皆变也
。常则如本气,变则无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侯有从、逆、淫、郁、胜、复、太过、不
足之变,其法皆不同。若厥阴用事,多风,而草木荣茂,是之谓从;天气明○,燥而无风,
此之谓逆;太虚埃昏,流水不冰,此谓之淫;大风折木,云物浊扰,此之谓郁;山泽焦枯,
草木凋落,此之谓胜;大暑燔燎,螟蝗为灾,此之谓复;山崩地震,埃昏时作,此谓之太过
;阴森无时,重云昼昏,此之谓不足。随其所变,疾疠应之。皆视当时当处之侯。虽数里之
间,但气侯不同,而所应全异,岂可胶于一证。熙宁中,京师久旱,祈祷备至,连日重阴人
谓必雨。一日骤晴。炎日赫然。余时因事入对,上问雨期,余对日:“雨侯已见,期在明日
。”众以谓频日晦溽,尚且不雨,如此○燥,岂复有望?次日,果大雨。是时湿土用事,连
日阴者,从气已效,但为厥阴所胜,未能成雨。后日骤晴者,燥金入侯,厥有当折,则太阴
得伸,明日运气皆顺,以是知其必雨。此亦当处所占也。若他处侯别,所占迹异。其造微之
妙,间不容发。推此而求,自臻至理。
岁运有主乞,有客气。常者为主,外至者为客初之气厥阴,以至终之气太阳者。四时这常叙
也,故谓之主气。唯客乞本书不载其目,故说者多端,或以甲子之岁天数始于水十一刻,乙
丑之岁始于二十六刻,丙寅岁始于五十一刻,丁卯岁运!又有相火之下,水气承之,土位之
下,风气承之,谓之客气。此亦主气也,与六节相须,不得为客。大率臆计,率皆此类。凡
所谓客者,岁半以前,天政主之;岁半以后,地政主之。四时常气为之主,天地之政为之客
。逆主之气为害暴,逆客之乞为害徐。调其主客,无使伤○,此治气之法也。
六气,方家以配六神。所谓青龙者,东方厥阴之气。其性仁,其神化,其色青,其形长,其
虫鳞。兼是数者。唯龙而青者,可以体之然未必有是物也。其他取象皆如是。唯北方有二,
日玄武,太阳水之气也;日○蛇,少阳相火之气也。其在于人为肾,肾亦二,左为太阳水阳
相火。火降而息水,火腾而为雨露,以滋五脏,上下相交,此坎离之交,以为否泰者也,故
肾为寿命之藏。左阳、右阴、左右相交,此乾坤之交,以生六子者也,故肾为胎育之脏。中
央太阴土日勾陈,中央之取象,唯人为宜。勾陈者,天子之环卫也。居人之中,莫如君。何
以不取象于君?君之道无所不在,不可以方言也。环卫居人之中央,而中虚者也。虚者,妙
万物之地也。在天文,星辰皆居四傍而中虚,八卦分布八方而中虚,不虚不足以万物。其在
于,勾陈之配,则脾也。勾陈如环。环之中则所谓黄庭也。黄者,中之色;庭者,宫之虚地
也。古人以黄庭也。黄者,中之色;庭者,宫之皮地也。古人以黄庭为脾,不然也。黄庭有
名而无所,冲气之所在也。脾不能与也,脾主思虑,非思之所能到也。故养生家日:“能守
黄庭,则能长生。”黄庭者,以无所守为守。唯无所守,乃可以长生。或者又谓:“黄庭在
二肾之间。”“黄庭在二肾之间。”又日:“在心之下。”又日:“黄庭有神人守之。”皆
不然。黄庭者,虚而妙者也。强为之名。意可到则不得谓之虚,岂可求而得之也○。
《易》象九为老阳,七为少;八为少阴,六为老,旧说阳以进为老,阴以退为老。九六者,
乾坤之画,阳得兼阴,阴不得兼阳。此皆以意配之,不然也。九七、八六之数,阳顺、阴逆
之理,皆有所从来,得之自然,非意之所配也。凡归余之数,有多有少。多为阴,如爻之偶
;少为阳,如爻之奇。三少,干也,故日老阳九揲而得之,故其数九,其策三十有六。两多
一少,则一少为之主,震、坎、艮也,故皆谓之少阳。少在初为震,中为坎,末为艮。皆七
揲而得之,故其数六,其策二十有四。两少一多,则多为之主,巽、离、况也,故皆谓之少
阳。多在初为巽,中为离,末为况。皆八揲而得之,故其数八其策二十有二。物盈则变,纯
少阳盈,纯多阴盈。盈为老,故老动而少静。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卦爻之辞,皆九六者
,惟动则有占,不动则无朕,虽《易》亦不能言之。《国误》谓“贞屯悔豫皆八”;“遇泰
之八是也。今人以《易》筮者,虽不动,亦引钓辞断之。《易》中但有九六,既不动,则是
七储备安得用九六爻辞?此流俗之过也。
江南人郑○曾为一书谈《易》,其间一说日:“乾坤,大父母也;复○,小父母也。干一变
生复,得一阳;坤一变生○,得一阴。干再变生临,得二阳;坤再变生遁,得二阴。干三变
生泰,得四阳;坤三变生否,是四阴。干四变生大壮,得八阳;坤四变生观,得八干五变生
○,得十六阳;坤五变生剥,得十六阴。干六变生归妹,本得三十二阳;坤六变生渐,本得
三十二阴。乾坤错综,阴阳各三十二,生六十四卦。”○这为书,皆荒唐之论,独有此变卦
之说,未知其是非。余后因见兵部侍郎帮秦君○,论○所谈,骇然叹日:“○何处得此法?
○曾遇一异人,授此数历,推往古兴衰运历,无不皆验,常恨不能尽得其术。西都邵雍亦知
大略,已能洞吉凶之变。此人乃形之于书,必有天谴,明目张胆非世人得闻也。”余闻其言
怪,兼复甚秘,不欲深诘之。今○与雍、○皆已死,终不知其何术也。庆历中,有一术土,
多巧思。尝木刻一“舞钟馗”,高二三尺,右手持铁简,以香饵置钟馗左手中。鼠缘手取食
,则左手扼鼠,右手运简毙之。以献荆王,王馆于门下。会太史言月当蚀于昏时,李自云:
“有术可禳。”荆王试使为之,是夜月里不蚀。王大神之,即日表闻,诏付内侍省问状。李
云:“本善历术,知《崇天历》蚀限太弱,此月所蚀,当有浊中。以微贱不能自通,始以机
巧干荆邸,今双假禳祛以动朝廷耳。”诏送司天监考验。李与羊监楚衍推步日月蚀,遂加蚀
限二刻;李补司天学生。至熙宁无年七月,日辰蚀东方,不效。却是蚀限太强,历官皆坐谪
。令监官周琮重修,复减去庆所加二刻。敬欲求熙宁日蚀,而庆历之蚀复失之,议久纷纷,
府无巧算,遂废《明天》,复行《崇天》。至熙宁五年,卫朴造《奉元历》,始知旧蚀法止
用日平度,故在疾者过之,在迟干不及。《崇》、《明》二历加减,皆不曾求所因,至是方
四方取象:苍龙、白虎、朱雀、龟蛇。唯朱雀莫知何物,但谓鸟而朱者,羽族赤而翔集必附
木,此火之象也。或谓之“长离”,盖云离方之长耳。或云,鸟即凤也,故说服力之凤鸟。
少昊以凤鸟至,乃以鸟纪官。则所谓丹鸟氏。即凤也。双旗○之饰皆二物,南方日“鸟隼盖
两物也。然古人取象,不必大和也。天文家朱鸟,乃取象于鹑,故南方朱鸟七宿,日鹑首、
鹑尾是也。鹑有两各,有丹鹑,有白鹑。此丹鹑也。或有鱼,鳞虫龙类,火之的自生也。天
文东方苍龙七宿,有角、亢、有尾。南方朱鸟七宿,有喙、有嗉、有翼而无尾,此其取地鹑
司马彪《续汉书》侯氯气法:“于密室中以木为案,置十二律○,各如其方○。实以葭灰,
覆以缇觳,气至则一律飞灰。”世皆疑其所置诸律,方不逾数尺,气至独本律应,何也?或
说服力:“古人自有术。”或谓:“短长至数,冥符造化。”或谓:“支干方位,自相感召
。”皆非也。盖彪说得其略耳,唯《隋书志》论之甚详。其法:先治一室,令地极平乃埋律
○,皆使上齐,入地则有浅深。冬至阳气距地面九寸而止。唯黄钟一○在之,故黄钟为之应
。正月阳气距地面八寸而止,自太蔟以上皆,黄钟大吕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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