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兵应急分队任务,其任务是什么

豆丁微信公众号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民兵参战支前试卷Bb,试卷,支前,参战 支前,b试卷,参战支前,民兵支前,苏支前,老支前,支前小唱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民兵参战支前试卷B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http://www.docin.com/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创新布局,助推民兵力量体系升级 - 中国国防报 - 中国军网
解放军报客户端
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3月26日下午,浙江省宁波市对依托园区企业组建的民兵队伍展开整组点验。随着一道道指令发出,抽组的12名装备维修保障队员迅速展开工作,医药、通信、野战炊事等10多支保障分队快速对接保障任务,15家企业民兵分队最短时间内投入民转军生产线……
编兵整组借助高新产业园区人才、技术和装备优势,民兵支援保障分队应急应战能力水涨船高。宁波军分区司令员秦景号说:“民兵建设既要跟上改革大潮和经济社会转型步伐调整布局,又要聚焦打仗主业,双管齐下推动民兵力量体系升级。”
从源头上避免交叉编组、一兵多职和重复组建
统一规划分头抓建,调整力量结构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乡镇、街道符合编兵条件的人口基数减少,兵源紧缺成了民兵组织建设一大难题。
宁波市除驻有陆军预备役部队外,这几年还相继编组了海军、空军预备役部队。每年一到训练期,不少队员既要参加人武部组织的训练,又要“赶场子”参加预备役部队组织的训练。
宁波军分区前几年组建了数支专业抢修分队,大多编组到分队的人员、装备也被政府应急部门编入抢险抢修力量。交叉编组带来的是人才、装备上的争抢。2014年,某人武部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演练,部分专业分队竟未到场,原因是临时执行地方应急任务脱不开身。
军分区建有装备维修、民船改装、科技支前等专业保障分队,而这些分队在国动委专业队伍里也一应俱全。“干一样的事组建两套人马,从近几年演习中看,任务基本上下达给国动委就可完成,民兵专业分队几乎派不上用场。”象山县人武部部长钱旭勇说。
“交叉编组、一兵多职、重复建设造成资源利用效能低,这个问题不解决,在未来支援保障作战中就会掉链子。”这个军分区党委“一班人”紧紧抓住症结破解难题。他们围绕理顺基干民兵与预备役部队、国动委专业队伍、地方应急力量关系,按照统一规划、分头抓建原则,调整力量结构。把水上抢险、森林灭火等5支民兵应急分队融入地方综合救援队伍,供水、供电、供气等26支专业抢修分队归属地方专业救援体系,对建有预备役部队的单位企业,军分区不再编组民兵分队,将装备修理、民船改装、防化救援等13支国动委专业分队队员列入基干民兵范畴,平时由国动委管理保障,承担应急任务和参与战时行动时由军地联合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配,从源头上避免了交叉编组、一兵多职和重复组建的问题。该军分区参谋长王永苗介绍,应急、支援、储备3类队伍调整后,既能保证力量齐全,更能突出打仗主业。
关系理顺、结构合理,让编兵单位的任务和保障更加聚焦。某企业在整组中成功实现瘦身,由原来同时编组民兵分队、预备役保障分队和地方应急维稳分队,调整为专一编组民兵分队。这样一来,民兵分队训练时间得以保障,经费保障更集中,训练内容更突出,训练效果明显提升。
破解城市民兵兵源短缺和支援保障任务多元难题
大力拓宽编兵渠道,向五个领域延伸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给民兵组织建设带来的影响之外,国有企业改制转型、民营企业蓬勃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所占分量越来越重等新情况,对民兵分队建设的影响亦不容忽视。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宁波市民兵组织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怪现象:对某国有企业民兵营进行整组点验时发现兵员难凑齐,属于典型的“有组织无兵”;而某规模民营企业兵员充足,却是“有兵无组织”。
新形势下,民兵组织怎么编、向什么地方编、建什么样的民兵分队?宁波军分区创新思路观念,探索民兵编兵向高新技术产业区(园区)、民营企业、商务商贸中心楼宇企业、行业系统(协会)、科技研发园和大学园区等五个领域延伸拓展。
——高新技术产业区(园区)成为民兵编组新空间。在12家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3个产业集聚区组建民兵队伍,实现人才、技术、装备捆绑式编组。
——组建楼宇民兵向高楼大厦要兵源。在总部型、专业型、综合型、商圈型等4类156个楼宇企业 ,组建楼宇基干民兵连、排、分队,解决中心城区“有组织无兵”的问题。
——民营企业成为民兵组织建设大舞台。在114家民营企业成立武装部,在上千家民营企业组建民兵队伍,保证民兵兵源充足稳定。
——依托行业系统(协会)打造支援保障链条。在12个行业系统(协会)成立动员中心,在56家企业组建卫生防疫、防弹装具、车辆维修等保障分队,形成全要素、全领域、全行业体系编组格局。
——借助科技优势编建新型支援保障力量。把科技研发园和大学园区内600余名科研专家和技术骨干分门别类编入工程装备、船艇装备、电子通信装备、民船加改装等支援和储备队伍,提升了民兵队伍科技含量。
宁波军分区政委朱宝定说:“编兵向五个新兴领域拓展,既是民兵支援保障多元的大势所趋,也是破解城市民兵有组织无兵难题的必由之路,更是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的需要。”
直面民兵分队“建非所用、编用脱节”的现象
力量配系与方案衔接,基于任务就近就便编组
宁波驻军多,作为重要机动通道和保障基地,民兵支援保障作战点多面广,任务越来越重。与此同时,宁波沿海港口码头、跨海大桥、空港高速扩建,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城市政治、经济、民生等重要目标不断迁移集聚,防护任务也愈加繁重。
急迫的支援保障需求牵引着民兵队伍建设,但因为产业结构调整、城镇改造带来的冲击影响,致使民兵建设中“建非所用、编用脱节”的问题也逐渐凸显。这个军分区司令部参谋姚建新介绍的例子颇有代表性:
江东区5年前开辟临时火车站,人武部随之组建道桥抢修分队。2013年10月,新火车站在海曙区建成使用后,临时火车站关闭,但在今年检查时发现,江东区花名册上仍编有这支道桥抢修分队,而海曙区仍未接到组建道桥抢修分队的任务。
余姚市与象山县相隔近150公里,一个在动员支前“后方”,一个在前哨。前年,余姚市编组一支防化分队,但任务区域却在象山,既不利于应急机动,自己也用不上。在这次整组中,军分区下达了裁减任务。
无独有偶,镇海区主要担负化工目标防护任务,却奉命组建支援某县港口码头抢修分队,由于并非自己所用,平时缺少管理训练,最终成为摆设。
民兵力量布局必须按照基于任务、就近就便的原则,才能提高支援作战效能。对此,在今年整组中,这个军分区着力推进基干民兵布局向城市重要目标、沿海、交通要道及重要方向转移,在沿海一线编组岛岸观察、情报搜集等“侦观报”力量;在重要政治、经济、军事目标附近编组防护、警戒等“护目标”力量;在高新企业、行业系统编组医疗救护、频谱管制、装备维修等“抢供修”力量;在港口码头、交通枢纽沿线编组码头抢修、保交护路等“保畅通”力量;在台风、林火、洪水多发地域编组抗台抢险、森林防火等“防灾害”力量。这5类力量人员占基干民兵比例近60%。
力量围绕任务构建,布局紧贴作战需求,实现了民兵力量配系与方案衔接、与任务一致、与实地相符的目标,支援保障作战能力也得到跃升。今年整组期间,宁波军分区对承担8个重要目标的10余支防护分队组织现地演练,机动能力、情况处置能力都较往年有了大幅度提高。
解放军报客户端
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Copyright (C) www.8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解放军报客户端
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Copyright (C) www.81cn All rights reserved.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民兵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日信息来源:作者:
民兵工作条例
民兵工作条例&
 (日国务院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和日中央军委常委会议通过?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七十一号发布?自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民兵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第三条 民兵工作的任务是:
(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 民兵工作应当贯彻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的结合。
第五条 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县(含市、市辖区,下同)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按规定不设立人民武装部的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第六条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体制的变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第八条 民兵应当做到:服从组织领导,听从上级指挥,掌握军事技术,爱护武器装备,学习政治文化,带头参加生产劳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群众利益。
第二章 民兵组织
第九条 民兵的组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第十一条 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者营,城市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街道为单位编民兵排、连、营、团。
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民兵人数分别编班、排、连、营或者团。
根据战备需要和现有武器装备,在基干民兵中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在重点人防城市、交通枢纽和其它重要防卫目标地区,组建民兵高炮营、团。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可以跨单位编组。
第十二条 民兵干部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
民兵干部应当优先从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
第十三条 民兵干部由本单位提名,由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任命。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连以上军政主官,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基干民兵连长或者营长,由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或者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第十四条 民兵组织每年整顿一次。整顿的内容包括:对民兵进行宣传教育、民兵的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工作总结、清点装备、健全制度、集结点验等项工作。
退出现役的士兵,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应当及时编入民兵组织。
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 民兵政治工作应当学习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继承和发扬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保证民兵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六条 民兵政治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政策法制等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主要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进行。
第十七条 民兵政治教育,平时应当根据民兵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的任务、要求和民兵思想实际做好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练兵习武的自觉性,发动民兵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战时应当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组织民兵开展杀敌立功、瓦解敌军等活动
,保证战斗、战勤任务的完成。
第十八条 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培养、选拔、调整和配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办理。
第四章 军事训练
第十九条 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全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总参谋部规定后,逐级下达。
第二十条 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训练,由军分区组织实施。
军兵种机关、部队和军事院校,应当协助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开展民兵军事训练。
第二十一条 对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由总参谋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县应当逐步建立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对民兵实行集中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本设施,保障军事训练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民兵军事训练的教材、器材,分级负责解决。总参谋部负责组织编印教材和配发部分制式训练器材,其余所需的训练器材,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分别购置或者调整解决。
民兵训练教材、器材应当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四条 农村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按照当地同等劳力的收入水平给予误工补贴。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
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民兵活动,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第五章 武器装备
第二十五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和配备,由总参谋部统一规划。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的规划,进行配备和补充。
第二十六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配备应当根据基干民兵的组建计划和战备、执勤、军事训练的需要,做到保证重点,合理布局。
第二十七条 民兵配属部队执行作战、支前任务所需武器装备,由县人民武装部配发;到达部队后,由所在部队补充。
第二十八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调动,按照管辖范围,分别由县人民武装部、军分区、省军区、军区批准,跨军区调动或者调出民兵系统的,由总参谋部批准。
民兵武器装备,不得擅自借出。因执勤、训练需要借用配发给民兵或者民兵组织的武器装备时,必须报经县人民武装部批准。
第二十九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按照总参谋部的规定办理。
保管民兵武器装备的单位,必须有坚固的库(室)、健全的管理制度。武器库(室)必须有专人看管,有报警、消防等安全设施。
第三十条 掌握武器的民兵和民兵武器库(室)的看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武装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一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修理,农村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城市的,由配有武器装备的单位负责。上述单位不能修理的武器,由军分区、省军区、军区修械所(厂)修理。
第六章 战备执勤
第三十二条 民兵战备执勤,由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陆海边防地区和其它战备重点地区的民兵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要求,与驻地的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联防。
发现敌人袭扰、空降和潜入等紧急情况,民兵应当在当地军事机关组织指挥下迅速进行围歼或者搜捕。
战时,民兵应当配合部队作战,担负各项战斗勤务,支援前线,保护群众,保卫生产。
民兵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十四条 组织民兵担负勤务,应当爱惜民力,严加控制。
陆海边防民兵固定哨所的设立,由军分区根据战备需要提出方案,报省军区批准。
使用民兵担负守护桥梁、隧道、仓库等重要目标勤务,由目标归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省军区批准。
民兵担负治安勤务,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在厂矿范围内,使用民兵担负维护治安、保护生产方面的勤务,由厂矿批准,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 民兵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者补助,由使用单位支付。
民兵守护重要目标执勤点所需营房、营具、厨具和通信、照明、饮水、警戒等设施,以及执勤民兵的生活补贴、执勤用品、必要的文化用品、医疗、伤亡抚恤等经费,由目标归属单位解决。
第三十六条 对参战、执行战勤任务、参加军事训练和维护社会治安中伤亡民兵的优待、安置和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民兵事业费
第三十七条 民兵事业费是保障民兵建设的专项经费,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应当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八条 民兵事业费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按级负责管理。
民兵事业费的年度指标,由省军区根据全年民兵工作任务,向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人民政府编造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军区后勤部与省财政厅(局)建立财务领报关系。省军区、军分区司令部负责拟制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计划,后勤部负责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县人民武装部是民兵事业费的基层开支单位,直接掌管民兵事业费的使用。
第三十九条 民兵事业费应当主要分配到县人民武装部使用。省军区、军分区两级留用的民兵事业费,除民兵装备管理维修费外,不得超过全省总指标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十条 民兵事业费主要用于民兵的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维修、组织建设、政治工作等项开支。
第四十一条 民兵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制定。
民兵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和使用管理,由财政部、总参谋部实施监督,并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第八章 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二条 民兵、民兵组织和人民武装干部在参战、支前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在完成民兵工作或者执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其它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建立或者擅自取消民兵组织,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单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该单位给予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七八年八月国防部颁布的《民兵工作条例》即行废止。
市政府工作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
主办单位:洪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洪江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洪江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3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号卢氏县统筹安排民兵调整改革任务_网易新闻
卢氏县统筹安排民兵调整改革任务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3月2日,在省市民兵调整改革任务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卢氏县积极行动,召开民兵调整改革任务部署会,分析任务,安排部署下步民兵调整改革任务工作。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陈钧,县人武部部长靳军,副县长张光明出席会议。就推进民兵调整改革任务,副县长、县民兵组织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光明要求:一要准确理解重大意义,切实把整组的过程变为卢氏建设发展凝聚力量的过程,使民兵既成为国防力量的后备军,又成为建设卢氏的生力军。二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学习研究,针对民兵建设的新任务、新政策、新要求,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军委国防动员部《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卢氏县“十三五”基干民兵调整规划》,切实把握精神实质,掌握方式方法。同时,要理清工作思路,依据上级精神和总体部署,综合考虑卢氏县民兵工作现状和经济、人口等因素,制定符合实际的组建计划,科学改进编组方法,真正把那些应急迎战有需求、地方有优势、建设有条件的力量编组起来,不断优化民兵编组布局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应对能力。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民兵建设关系,切实把民兵调整改革摆上日程,统筹部署,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本文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陈丹萍_smx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兵的任务是什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