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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Technovator
TECHNOVATORINTERNATIONAL LIMITED
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06)
二零一七年年度业绩公布
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同方泰德」)董事(「董事」)会(「董事
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
字。该等业绩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人民币」)列示)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485,861)
(1,357,747)
其他收益净额
销售及分销成本
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
除税前溢利
下列人士应占溢利:
本公司权益股东
非控股权益
-基本(人民币)
-摊薄(人民币)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人民币」)列示)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租赁预付款项
其他金融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总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客户合同工程总额
贷款及借贷
融资租赁承担
应付所得税
流动资产净值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人民币」)列示)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融资租赁承担
递延税项负债
资本及储备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非控股权益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除另有注明者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主要会计政策
(a)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编制财务报表的计量基准使用历史成本基准,惟按下文所载会计政策阐释以其公
平值列账的以下资产除外:
-分类为贸易证券的金融工具
管理层在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时,须作出对会计政策的应用与
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的呈报金额造成影响的判断、估计及假设。估计及相关假
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於相关情况下被视为合理的各种其他因素而作出,而所得结
果成为就无法从其他来源明确确定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时作出判断的依据。实
际结果可能有别於该等估计。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会持续审阅。倘若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对修订估计的期间产生
影响,则有关修订会在该期间内确认;倘若该项修订对目前及未来期间构成影响,
则在作出修订的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管理层在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时所作出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b)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数项於本集团的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该等准则修订概无对本集团在当前或过往年度如何编制或呈报业绩及财务
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未应用於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任何新准则或诠释。
本集团主要从事城市智慧节能一体化综合服务。其业务涵盖三大分部,包括智慧交通、
智慧建筑与园区及智慧能源,提供贯穿於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化能源管理产品、解决
方案及综合服务。
收益指售予客户货品的销售价值、提供服务的收入及工程合同收益。截至二零一七年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确认的各重大类别收益金额如下: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划分各个分部以管理其业务。按与为进行资源分配和表现评估而向本集团最高级
行政管理层内部报告资料一致的方式,本集团呈报以下三个可报告分部。并无经营分部
合并成以下可报告分部。
智慧交通业务(「智慧交通业务」):包括综合监控系统(ISCS)、地铁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BAS)、安全门系统等一系列轨道专利软硬件产品及系统,提供从方案设计、采购设备、
安装调试至售後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综合解决方案。
智慧建筑与园区业务(「智慧建筑与园区业务」):提供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及能效管理服
务,涵盖了能耗综合监控、节能谘询及节能改造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和产品供应,
为客户提供各类建筑与园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降低建筑能耗和运营成本。
智慧能源业务(「智慧能源业务」):拥有区域能源规划、工业余热回收综合利用技术、热泵
技术、温湿度独立控制技术、变风量技术等一系列领先技术,进行能量梯级利用以及能
源系统优化改造。本集团於城市热网领域拥有包括热网、热源监控及优化调控、分布式
变频供热技术、冷热网平衡技术、多热源供热技术等自有核心领先技术。
(a)有关可报告分部的资料
为评估分部表现及分配分部间资源,本集团最高级行政管理层基於以下基准监督
各可报告分部应占的业绩:
收益及开支经参考该等分部产生的销售额及开支或该等分部所涉资产折旧或摊销
所另行产生的费用後分配至可报告分部。然而,除呈报产品分部间销售外,分部间
提供的援助(包括共享资产及技术知识)不予计量。
计量可报告分部业绩时使用除所得税前损益,并就未特定归属於个别分部的项目
(如财务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若干已分配总部及公司开支u(收益))作出调整。分
部损益用於计量表现,原因为管理层认为分部损益是评估业内其他公司相关若干
分部业绩最有用的资料。
除收取有关分部业绩的分部资料外,管理层获给予有关收益(包括分部间销售)、利
息收入及减值亏损的分部资料。分部间定价使用市场基准按持续方式厘定。
由於本集团不会定期向最高级行政管理层汇报分部资产及负债,因此可报告分部
资产及负债的资料不会於综合财务报表内呈列。
为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本集团最高级行政管理层提供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可报告分部相关资料载列如下:
智慧交通业务
智慧建筑与园区业务
智慧能源业务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可报告分部收益
可报告分部溢利
(b)可报告分部损益的对账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可报告分部溢利
折旧及摊销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开支)u收益
综合除税前溢利
(c)地区资料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本集团於中国境外并无重大经营业
务,故并无呈列地区分部资料。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经扣除:
(a)财务成本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贷款及借贷利息
(b)员工成本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薪金及其他福利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的供款
权益结算股份付款的开支
(a)综合收益表内的所得税指: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暂时差额的产生
(b)所得税开支与按适用税率计算的除税前溢利对账: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按各自税率计算的预期税项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税项优惠的影响
非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未确认未使用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过往年度未确认使用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实际所得税开支
(i)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须按17%的税
率缴纳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由於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持续录得税项亏损,故并无就新加坡所得税计提拨备。
(ii)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在中国成立的
附属公司须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开曼群岛的规则及法规,本集团在开曼群岛成立的附属公司毋须缴纳任
何所得税。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在香港成立的
附属公司须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
(iii)同方泰德北京获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直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前合资格享有
优惠税率15%。
同方节能获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直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前合资格享有优惠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於以下数据计算:
(a)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基於本公司普通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259,358,000元(二零一六
年:人民币234,127,000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793,409,427股(二零一六
年:797,698,020股)计算,方法如下: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於一月一日已发行的普通股
801,652,189
795,272,189
购买自身股份的影响
(19,416,307)
行使购股权计划的影响
11,173,545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793,409,427
797,698,020
(b)每股摊薄盈利
每股摊薄盈利乃基於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259,358,000元(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234,127,000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793,409,427股(二零一六年:
815,748,131股)计算,方法如下:
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摊薄):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793,409,427
797,698,020
於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下被视为以零代价发行普通股
18,050,11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摊薄)
793,409,427
815,748,131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购股权具反摊薄影响,故於计算每股
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若干购股权获行使。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收关连方的贸易应收款项
其他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减:呆账拨备
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关连方款项
-应收第三方款项
减:呆账拨备
贷款及应收款项
按金及预付款项
所有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於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开支。
(a)账龄分析
计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对外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已扣减呆账拨备)截至
呈报年度结算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逾期1个月内
逾期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
逾期超过3个月但不足12个月
逾期超过12个月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於发票日期起计0至180日内到期。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付关连方的贸易应付款项
其他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应付关连方款项
-应付第三方款项
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所有上述结余预期於一年内结清。计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截至呈报年度结算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发票日期:
超过3个月但6个月内
超过6个月但12个月内
超过12个月
股本、储备及股息
归属於上一财政年度的应付权益股东股息已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批准及支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并无上一财政年度的特别股息於二零一七年批准及
支付(二零一六年:人民币0.10元)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
於一月一日
801,652,189
795,272,189
购回及注销股份
(35,530,000)
行使购股权後发行的股份
16,720,00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782,842,189
801,652,189
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接获不时宣派的股息及於本公司大会上就每股股份投一票。所
有普通股在本公司剩余资产方面享有同等权益。
於二零一七年,在若干承授人根据购股权计划按代价19,228,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
16,727,000元)(二零一六年:7,910,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6,792,000元)(已计入股本当
中)行使购股权後,本公司发行合共16,720,000股(二零一六年:6,380,000股)股份,而
2,592,15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2,258,000元)(二零一六年:1,340,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
1,128,000元)已自股份补偿储备转拨至股本。
C13C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一七年,同方泰德全面进入转型新时期。以技术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为驱
动力,整合大数据应用与云平台服务,同方泰德正在以更高的视野构架城市能
源服务体系,以满足更多样化的客户群体及更高级别的智能化管控与能源管
定位於中国领先的城市能源智能节能服务商,同方泰德着眼於未来广阔市场,
不断倾听客户声音,积极调整自身发展节奏与步伐,二零一七年业绩继续稳扎
稳打,整体转型成效显着。集团全年实现收入约19.8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8%,
收入结构有效改善;实现净利润约2.6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3.5%,若剔除二零
一六年一次性汇兑收益影响,净利润同比增长29.3%,净利润率大幅提升2.0个
百分点至13.3%,可持续发展战略稳步推进。
智慧交通业务:业务转型升级,担当行业龙头
集团的轨道交通业务发展继续受惠於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高速建设,与此同
时,全面进入从单纯的自动化、信息化向智能化的业务转型时期,在智慧化时
代继续担当行业龙头。受二零一六年中国轨道交通市场规模暂时缩窄的影响,
二零一七年板块收入出现相应下调,但年内项目中标与签订量大幅增长,板块
发展呈持续乐观趋势。
板块核心技术年内全面整合升级。集团於年初推出M+城市级轨道交通解决方
案家族,以云计算、大数据平台为核心,关联上层智慧应用,集成了Q网运营
指挥中心系统(NCC)、综合监控系统(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站台门
系统(PSD)等十余种系统解决方案,根据客户需求打造综合一体化解决方案,
助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应用从传统自动化、信息化向网络化、智能化和智慧化
全面推进。与此同时,集团充分结合当今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成功
开发轨道交通综合监控云平台,为地铁线路打造更智能、高效的高端综合监控
系统;轨道交通能耗大数据分析平台亦进入开发後期,该平台的应用将全面开
启城市级地铁线网能耗管控新篇章。此外,集团於年内参编国家标准《城市轨
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将自身技术与经验规范成典,履行社会
责任,为城市绿色出行贡献才智。
智慧交通板块年内各项业务均有重大进展。城市级轨道交通路网指挥中心,作
为板块由自动化、信息化向智能化、智慧化升级的标志性业务,年内又获重大
推进。继北京、广州和深圳之後,於年底成功中标西安和青岛项目,将集团在
该业务领域的优势从一线城市成功放大至二线城市,凭藉自主软件产品,夯实
集团在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路网指挥中心市场的龙头地位,并助力板块利润率
提升。传统优势领域地铁综合监控业务发展顺利,年内继续推进巴基斯坦、青
岛、西安、深圳等地项目,并成功签订武汉、哈尔滨、渖阳、济南等多地多条线
路。地铁站点节能改造业务作为板块亮点再获突破,试点城市北京的节能业务
继续大步推进,同时成功开拓宁波市场,建立了南方夏季高温高湿地区地铁节
能的典型应用项目。随着以点带线带面式战略的稳步推进,集团已成为中国城
市地铁运营节能市场的引领者,亦为板块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智慧建筑与园区业务:立足高精项目,拓展领域模式
智慧建筑与园区板块二零一七年转型收效显着。板块以解决方案整合升级及
自主产品推广应用为核心动力,通过立足高端精品项目,拓展业务领域及培育
多种新型商业模式,有效改善板块收入结构,全年收入与利润均获大幅上涨。
年内推出「E+建筑节能」解决方案体系,依托集团全自主E系列节能产品,以互
联网思维整合传统节能设备、系统与服务,为客户提供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能
源管理解决方案,同时让城市管理者切实掌控建筑能耗及运营状况。该体系的
推出不仅是技术理念的提升,更标志集团对建筑节能业务领域的全新解读与
思维革新。此外,集团於年内对IBS4.0智能化信息集成系统进行全面升级,集
成子系统更全面,并且极大提升了数据处理及更新速度,升级後的系统已在新
签订的多个万达广场慧云系统搭建项目中成功应用。凭藉扎实的技术基础与
不断的研发创新,集团二零一七年继续蝉联中国「十大楼宇自控品牌」,并斩获
「中国节能节电产业十大品牌」等多项荣誉。
以技术革新为源动力,智慧建筑与园区业务年内在单体项目规模、服务领域及
商业模式上均取得突破性进展。年内签订的北方某一Q城市建筑智能化项目
成为集团迄今承接的最大单体项目,且项目意义重大。集团在提升板块利润率
的目标下持续专注於高端写字楼、数据中心、连锁商业地产等高精领域,年内
又将业务拓展至机场、火车站等大型交通枢纽,以及城市绿色管廊等新兴领
域,顺利签订北京华贸中心、合肥新桥机场等多个节能改造项目,并继续牵手
万达、金茂及恒大集团,以能源监测与管理为切入点,助力中国高端商业地产
的科技转型。与此同时,北京知春大厦能源托管运营项目的成功签订,横琴综
合智慧能源站项目的顺利推进,以及重庆仙桃数据谷区域能源站项目的成功
中标,标志着板块商业模式创新的转型战略正开花结果,亦成为集团可持续经
营战略的有力保障。
智慧能源业务:紧抓节能机遇,布局城市级应用
提升城市集中供热质量、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实现智慧供热、清洁供热是
集团智慧能源板块技术研发与业务拓展的核心目标。年内,多项研发突破获得
产业化应用,借力推进智慧能源业务的城市级项目应用。板块收入与利润年内
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技术研发方面,集团年内成功开发智慧供热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融合多领域
多学科尖端技术,以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框架,同时结合物联网、互联
网及大数据技术,首次实现对热源、热网、用户的多种类型数据的统一展示、
集中管理、交叉分析和综合应用,「一座城,一张图」,有效提升城市供热管理水
平,能源效率及经济效益,并为城市供热大数据分析构建基础。与此同时,集
团积极响应国家「余热暖民」政策,与清华大学合作研发吸收式大温差换热机
组并投产应用。该机组通过拉大一次网供回水温差,提升城市热网输配能力,
实现对城市周边清洁余热的高效利用,大幅降低传统能源的供热能耗,助力实
现我国的供热革命。
智慧能源板块项目推进充分受益於中国城镇化发展,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革
政策,以及板块技术革新。年内,又与新疆克拉玛依、辽宁鞍山等市签约开展
区域性深入合作,同时,智慧供热信息服务平台成功落地於山西太原及新疆石
河子等多个项目,为集团的集中供热网节能改造开启城市级应用新篇章。EMC
模式年内继续成为板块节能改造重点签约模式,在辽宁抚顺、新疆石河子、山
东菏泽及临沂等多地均有新的EMC项目签订,该模式已成为智慧能源板块提
升利润率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此外,集团继续积极探索供热托管
运营业务模式,希望以黑龙江友谊热力公司为典范,将此模式推广复制,助力
板块可持续经营。
着眼当下,中国城市建设已大踏步迈入「智慧化」时代,城市节能产业亦向着科
技型、智慧型、生态型高速发展。同方泰德秉承「技术为本」,凭藉二十余年的
扎实积累,与高校科研单位紧密配合,结合当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
智能、交叉学科应用等高新技术手段,不断实现各领域核心技术跨越式升级,
并快速产业化应用,为城市建筑、轨道交通、能源各领域提供更高端的「智能+
节能」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在数字化时代继续引领行业风向。
放眼未来,集团将继续坚定转型战略。内部简化层级、提升效率,外部创新模
式、整合产业链,准确把握中国城市节能机遇与国家各项利好政策,不断挖掘
潜力优质客户与合作夥伴,策略性盘活各领域节能存量市场,积极探索更稳定
高效的金融支撑体系与服务,在调整收入结构、提升利润率的同时,蓄力打造
更完整的商业系统,尽快步入长久可持续经营的良性发展轨道,为股东创造更
大价值,为绿色城市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全年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980.0百万元,同比增长10.8%。本
年,公司全面进入转型新时期并成果显着。智慧建筑与园区业务有效改善收入
结构,成功签订高精项目并拉动该板块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受益於国家对节
能产业的大力发展,公司凭藉较强的综合实力承接若干智慧能源EMC项目,为
智慧能源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保障;智慧交通业务因受二零一六年行业市
场规模暂时性缩窄的影响,收入於二零一七年出现相应下调。
业务分部收入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集团各业务分部的收入明细。
(千人民币)
(千人民币)
智慧建筑与园区
来自智慧交通业务板块的收入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677.6百万元下降21.1%至
二零一七年约人民币534.8百万元。於本年内,集团进一步推进巴基斯坦橙线、
青岛地铁2号线、西安地铁4号线以及深圳市轨道交通NOCC等地铁智能化项目
的实施,成功签订并顺利推进武汉地铁11号线的建设。但因本年新中标及签订
的哈尔滨、渖阳等轨道交通项目尚在项目建设筹备期未产生结算;加之受二零
一六年行业市场规模暂时缩窄的影响,导致智慧交通板块本年收入同比下降。
但随着公司在本年内对轨道交通业务技术的创新升级、地铁节能业务以点带
Q带面式战略的成功拓展,及年内中标西安及青岛Q网指挥中心等项目,为公
司智慧交通业务未来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智慧建筑与园区
本年,智慧建筑与园区板块收入较上年显着增加,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633.3
百万元大幅增长45.0%至二零一七年约人民币918.2百万元。年内,集团成功签
约并推进实施了北方某一Q城市建筑智能化项目、开封市博物馆、天津于家
堡金融区等项目;继续深化与大型商业集团的合作,包括为万达广场搭建「慧
云」系统、为金茂集团搭建资产及能源管理平台。与此同时,集团首次采用「节
能改造+能源托管」的新型商业模式签约并顺利推进知春大厦能源托管项目,
并着手探索区域能源站等新业务增长点。
来自智慧能源业务板块的收入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475.4百万元增长10.9%至
二零一七年约人民币527.0百万元。受益於持续增加的城市节能需求以及国家节
能利好政策的支持,智慧能源板块业务继续呈稳定高速增长态势。於本年内,
集团新签订并成功推进新疆天富能源及临沂恒源热力EMC节能改造项目,拉
动能源业务收入增长。公司相继与太原市热力公司签订的三个供热项目在年
内顺利开展,创收的同时更让公司智慧能源业务在山西市场打响品牌效应。此
外,集团签订克拉玛依热力公司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成功打开了公司在新疆的
又一市场。
销售成本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1,357.7百万元增加约9.4%至二零一七年约人民
币1,485.9百万元,成本增加为收入增加驱动所致;同时,销售成本的增速低於
收入,系受益於项目毛利率的进一步提升(进一步讨论见下文毛利一节)。
毛利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428.6百万元增长15.3%至截至二零一七年约人民
币494.1百万元;毛利率由二零一六年约24.0%上升1.0个百分点至二零一七年约
25.0%。整体毛利率的提升主要由智慧能源业务板块毛利率提高所拉动。
其他收入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40.2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1.9百万元至二零一七
年约人民币38.3百万元。
其他收益净额
其他收益净额由二零一六年约为人民币28.0百万元大幅减少25.2百万元至二零
一七年约人民币2.8百万元。因二零一六年外币现金兑换为集团带来一次性汇
兑收益约28.4百万元人民币,而二零一七年无此事项,导致本年其他收益净额
明显减少。
销售及分销费用
二零一七年销售及分销费用约为人民币81.9百万元,相较於二零一六年增长
23.8%,销售及分销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为4.1%,较二零一六年的3.7%增长约0.4
个百分点,增长主要为随着集团业务拓展员工成本及差旅费增加导致。
行政及其他营运费用
行政及其他营运费用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131.6百万元增加1.4%至二零一七
年约人民币133.4百万元;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较二零一六年
下降约0.7个百分点,本年为6.7%。
财务成本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30.9百万元减少56.3%至二零一七年约人民币
13.5百万元。主要由於集团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自控股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智能轨道交通、智能建筑及智能城市热网业务而增加应付代价,相应增加二
零一六年财务成本约人民币12.3百万元,而该笔应付代价已於二零一六年下半
年付清,二零一七年不再有相关财务费用发生,故本年财务成本大幅下降。
所得税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36.3百万元增加19.8%至二零一七年约人民币43.5
百万元。有效税率由上年的13.5%上升至本年的14.2%。
本年,年内溢利由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231.7百万元增长约13.5%至二零一七年
约人民币262.9百万元,净利润率由13.0%上升约0.3个百分点至约13.3%。若剔除
二零一六年一次性汇兑收益影响,本年年内溢利同比增加约人民币59.6百万
元,增幅高达29.3%。净利润率同比上升约2.0个百分点(二零一六年剔除一次性
汇兑收益影响後的净利润率为11.3%)。
本集团基本每股盈利同比增加11.6%至人民币0.3276元(二零一六年:人民币0.2935
元),摊薄每股盈利同比增加14.1%至人民币0.3276元(二零一六年:人民币0.2870
营运资金及财务资源下表载列於所示日期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及负债:
於二零一七年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平均存货周转日数
平均贸易应收款项周转日数
平均贸易应付款项周转日数
周转天数计算不含其他应收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及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的存货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303.0百万元增加至二零
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375.5百万元,主要由於集团业务规模扩张带
来相应备货增加所致。存货周转日数由二零一六年约59天上升至二零一七年
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金额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
1,345.4百万元增加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438.2百万元;平均
贸易应收款项周转日数由二零一六年约208天增加至二零一七年的212天。系集
团持续扩展业务带动贸易性应收款项增加。
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金额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
1,292.9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219.7百万元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
币1,512.6百万元;本集团平均贸易应付款项周转日数由二零一六年约226天增
加至二零一七年约266天。主要因集团增加采购备货并向供货商协商争取有利
付款条件,付款进度放缓导致贸易性应付款项增加。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七年,本集团主要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及手头现金余额支持
其营运所需。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
民币521.3百万元,占集团净资产的21.8%(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额
约人民币665.8百万元)。集团将视乎市场财务成本情况及集团需求而合理配置
资金用於集团正常营运资金用途,及u或将来收购及u或偿还贷款,最大化财
务资源使用效率以促进集团业务发展、顺利实现转型。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主要包括银行及在手现金,以及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的存款。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负债包括约人民币175.7百万元的短
期银行贷款(平均年利率为4.7%)以及约人民币66.6百万元的借款。於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债务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减少,主要由於本
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及借款。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债务主要为人民币银行贷款及借款。
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为人民币、美元、港元、澳门元及新加坡元的银行存
款及手头现金,以及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的存款。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279.0百万元,资产
负债比率(贷款及借贷除以总资产)约为5.7%(二零一六年:约7.6%)。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
合同责任及资本承担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本集团的经营租赁承担主要与其所租赁的办公地
点、工作地点及机械有关。
於二零一七年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1年後但5年内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财务报表内未
计提拨备的尚未偿付资本承担如下:
於二零一七年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资产负债表外安排
本集团并无成立任何特殊目的实体以提供融资、流动资金、市场风险或其信贷
支持或从事租赁、对冲或提供研发服务。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视为本集团的股
东(「股东」)并划分为股东权益,或未於财务报表反映的衍生合同。此外,本集
团亦无於转让予非综合实体以向其提供信贷、流动资金或市场风险支持服务
的资产中拥有任何保留或或然权益。
雇员、培训及发展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779名雇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为735名。二零一七年的总员工成本由截至二零一六年止年度约125.2
百万元人民币小幅增加至约128.4百万元人民币。
根据其政策,本集团乃根据雇员的表现、经验及现有行业惯例厘定其薪酬,并
会定期检讨所有薪酬政策及报酬组合。
本集团定期为雇员提供培训,让彼等掌握本集团产品、技术发展及行业市场状
况的最新情况。本集团亦针对新推出的产品另行培训前线销售人员,以加强彼
等的销售及推广成效。此外,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亦参加会议及展览,加深对行
业的了解。
重大收购及出售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任何其他重大收购或出
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重大投资。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年度,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
之所有守则条文及(如适用)采纳当中所载之建议最佳常规。
由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止期间,由於谢汉良先生辞
任执行董事兼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故薪酬委员会成员数目
降至低於董事会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所采纳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该
职权范围」)规定之最低人数。随着董事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委任黄俞先
生为薪酬委员会成员後,薪酬委员会成员人数已回复至三名,已符合该职权范
围之规定。因此,本公司在降至低於该职权范围规定之最低成员人数後三个月
内达到该职权范围之规定,故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27条之规定。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
为守则,自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采纳该守则起及於截至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年度一直生效。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全
体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
守则所载规定标准及其有关董事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购回其本身之股份,有关详情载列如下:
最低价已付总价格
二零一七年一月
二零一七年二月
二零一七年三月
二零一七年四月
15,087,820
二零一七年五月
27,760,480
二零一七年六月
10,724,000
28,602,180
二零一七年七月
14,392,460
二零一七年八月
二零一七年九月
二零一七年十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35,546,000
95,388,400
附注:已付总代价不包括因股份回购支付的开支。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注销35,530,000股本公司股
份(「股份」),即年内购回的股份。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二零一七
财年购回的合共16,000股股份并无注销。
除上一段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於二零一七年,本公司概无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派
付任何股息。董事会并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任何末期股息。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的资格,本公司
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星期四)至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包括首尾
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本公司股份转让。
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之记录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
(星期四)。为符合资格出席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举行之
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全部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
一八年五月九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
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在香港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
年大会通告将於适当时候刊发及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刊发年度业绩及年报
本年度业绩公布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technovator.com.sg)。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向
本公司股东寄发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当中载有上
市规则附录十六规定之一切资料,同时亦於上述网站可供阅览。
审核委员会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由本公司
审核委员会审阅,并认为年度业绩已遵守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及法律规
定,亦已作出充分披露。
承董事会命
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赵晓波先生及秦绪忠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黄俞先
生、刘天民先生及王映浒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范仁达先生、谢有文先生
及陈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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