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荒野之息 人马怎么打爆头后,走到屁股后边怎么没有骑乘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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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hebar雪山那里第一次打半人马就过了,除了我的武器不是很好之外,大概伤害都在30-45,其他都还凑活。
打人马的方式就是靠近他,非常近,不要和他拉开距离,这样他就会只使用一招,就是跳到天空向下砍杀,这个时候只要把握好时机盾反就是了,技术好可以做到无伤。
公民, 积分 13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0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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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哪里?我去刷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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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打几次,攻击就那么几种,起手都很慢的,记住了没什么难点了,攻击力再高,打不到也是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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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雷兽山那种吗?那货还没打中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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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可以用时间停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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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用林克时间打他,感觉很好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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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遇到白斑的也不怕,这货头部弱电,用弓箭锁头伤害很可观,就是拿大剑的单下砸地有范围判定注意一下最好用盾反,其他就是各种子弹时间,远距离喷火三下盾反拍散后直接弓箭爆头
战士, 积分 1363,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7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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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没啥难度…靠近了狂激活子弹时间就好了…
战士, 积分 874, 距离下一级还需 626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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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马最好的武器就是他自己的,弄一把兽神剑射头骑背两三分钟完事
魔剣士「アメジス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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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打法以后就很无脑了,尤其是单手三连砍,第一次后跳回避成功以后狂按X,第二、第三下必出无敌时间,野蛮冲锋就是盾反。
就是这怪皮太厚,太吃你手上武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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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A9VG 客户端(iOS, Android)  章一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镇,一派陌生,可我竟选择了留下。也许是这里的陌生让我想不起一切,心既然能在这安静为何不在这安定。  小镇并不繁华,但毕竟有一所高中撑腰,所以也不算落后。这可是方圆几个村镇上唯一的一所高中,号称农村中的龙头学校,不可小觑。说起这所学校那可不知从何说起,听说它有近百年的历史,且曾经繁华过一段时间,后因改革开放,校址地处乡镇而没能赶上城市化进程,最终在春风的吹拂下凋落。  门前冷落车马稀,学习好的都去了市里,学习不好的递点钱也去了市里,剩下的尽是些不仅没才而且没财的破铜烂铁。人穷志短,学校不得不拆掉门槛成为这些垃圾的收容站,这叫什么人玩什么鸟,鸟的品种不好自然不会对鸟要求太高,学校也不以每个鸟将来都会飞为目标,它的存在纯粹是为了满足每个鸟都有学上的梦想。  学校不大,拎着鸡巴就能尿一圈。坐北朝南,很风水,中间是一条主干道,将学校各分东西。一进校门就会被两排沧桑的松柏吸引,见过种香樟的,见过种桂花的,就是没见过种松柏的,后来才知道,这是有原因的。当这里还是一片墓地的时候,人们总是在坟前种一些胳膊粗细的松柏以示思念,现在坟土和墓碑不见了,但思念却枝繁叶茂、根深蒂固。  还好只有一段,后面是教学楼,左边一幢是七十年代盖的,右面则是改革开放后盖的,同是四层,但很耐看。绕过旗杆,路的尽头是一座让人大跌眼镜的泥巴屋。这可是从前的教室,学校的古董,历史的见证。屋顶的瓦缝里长着一丛丛狗尾草,斑驳的泥墙一碰就碎,尚未剥落的墙面还残存着当年的报纸,窗户没有玻璃,里面的教具还停留在那个不知什么年代的年代,一把满身铁锈的锁锁住里面的一切。  古教室的两边各有一棵法国梧桐,右边一棵高耸入云,只手遮天,两个人估计才能抱过来。左边一棵运气不好,遭雷劈过,秃着顶一脸衰样地扭曲着残疾的身体,但大自然的品味还是不容质疑的,这不凡的手笔,没人不说劈得好。  这棵树的后面是一幢三层的宿舍,从内衣的颜色上可以看出这应该不是男生公寓。我找了又找,有厕所、有办公楼,就是没发现男寝室在哪。  回到古教室旁校园里已散布了很多人,这是报名的第一天,而且就这一天报名时间。活在21世纪的90后们正一脸无畏的从那段松柏荫里走来。我环视了一下这青春四溢的笑脸们,又抬头仰望了这处变不惊的校园,读不懂,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不仅与外界不搭调,内部也不怎么协调,但它愣是这么相安无事的存在着。  办公楼的大门终于开了,从里面得知这里是有男生公寓的,只是它说的云深不知处,我也云里雾里不太清楚,但我清楚的记得他说:“恩,现在条件跟不上,两幢宿舍楼满足不了全校学生的入住,你可以在校外居住,这里不另收住宿费。”  我递给他些许所谓纸做的东西,他递给我几张纯粹纸做的收据。我抽出其中一张塞进另一个窗口,换来了一套迷彩服。  学校门前是一条省道,两边是严整的四层小楼。往东不远可以走出小镇,往西则是集市。我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又背着大大的旅行包抱着迷彩服向西走去,然后消失在学校与集市中间的一条胡同里,于是不再出来。  夏天的早晨来的总是很早,在陌生的地方醒的也很早。认真穿上军装很臭美地在镜子面前显摆了一番。在这里生活还不顺手,东磨蹭西磨叽出来时太阳已经老高了。  刚走出胡同就撞色了,街道上散落着许多穿着和我相同的人,我们相仿的年纪,相同的道路,去的还是同一个地方。真巧,这群同行的陌生人。  一进校门便看见旗杆下站满了人,一片迷彩,颇为壮观。一共七队,应该是按班分的,收据上写着我在高一四班,但人群中并没有标识牌。我站在一旁,从左边数到四又从右边数到四,于是跑到中间一问,这里还真是高一四。  身后校门关闭,教官出现在旗坛,几声命令,队伍右转弯向后门开进。后门洞开,豁然的操场顿时让眼界开朗。  真没见过这么大的操场,见了才知道原来操场是可以比校园大的。更让人肺大的是它不是塑胶不是炉渣是草,而且只有这一种,还是野生的。  这种草是匍匐茎,长不高会扩散,踩上去感觉不错。操场三面是建筑物,北面直接与农田接壤,队伍在中间停下,又分散到各个角落。  军姿一站,汗水一出,为期一个星期的军训开始了。  教官把我们的队列重新整理了一下之后,让我们左右看看,记住自己的位置。于是我们瓜西西的左右看了看,眼神在陌生人的脸上没有太多的留恋。  八月份的太阳正如18岁的青年,肆意张扬着青春,它也知若不挥洒就会被季节白白冷却。可年轻总是无度,虽清晨刚过,但太阳放肆的青春已经过分了。  我们正对着太阳,教官正对着我们,还戴着帽子。其实军训也没什么,枯燥了些而已,整天重复着乏味的动作难免让人倦怠。这两天我一直在研究正步,操场有效距离从东向西125步,从西向东居然还是125步。  我觉得教官其实就是一个艺术家,把高低不齐姿态各异的一群人调教得动作整体划一、雄壮又不失精致,这是一种美,将平时司空见惯的人类进行编织,既个性鲜明又不影响整体和谐,这只有搞艺术的才有这雅致,我们这群被艺术搞的人可没心思欣赏我们被搞得有多艺术,我们关心的是,我们现在还在被搞着。  教官又说了一个很冷的笑话,可别人都没听懂,傻傻地无动于衷。我实在忍不住笑了出来,教官走过来很欣慰的踢了我一脚。没办法,这教官太无耻了,让我们站军姿时总是给我们讲一些笑话,说是一直站着太枯燥,为了不让我们感到无聊私下特意精挑细选了一些笑话,还不要我们太感动,竖着耳朵听就行了。你可千万别上当,不能笑,打死都不能笑,他说的很明确,只让竖着耳朵听,别的可没纵容。  他又回到前面继续讲他的笑话,不得不承认他很强,把笑话讲的绘声绘色的同时居然还可以面无表情的背着手在队伍前若无其事的踱来踱去。  不好,这个笑话我又没听过。我连忙将注意力转移,可那充满挑逗的声音驱之不散,越是躲避越是清晰。军姿是多么严肃庄重,若加上点点笑容将会是什么味道,哭和笑尚且可以在同一张脸上共存,然而严肃与笑容若能融合在同一张脸上,那将是怎样的表情。  教官的笑话还没讲完下面已抖成一片,他们紧抿着嘴憋着不敢露出牙齿。我本来是不想笑的,可那忍笑时发出的声音比笑话还好笑。   “报告”一个新兵娃子站在队伍外打断了笑话的结尾。我们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趁着教官与那人交涉的空隙纷纷揉搓扭曲不堪的脸。  来的是个女生,虽然她剪着一头很男人的短发,但她清秀的脸上赫然写着:我不是男生。  他们简单的说了几句,然后教官放她归队。这样也行,都开训这么多天了才来,队伍中没人不为自己来的早而惋惜。  当时我也在懊悔与不满中沉浸,完全没在意这位后来与我走得很近的陌生人。相遇其实就是一团解不开的迷,千万人潮中偏偏只与某人相遇,她淡淡地像不经意间飘过,暗地里却在某处留下挥不去的阴霾。  原来我和她是这样相遇的。  只见她在众目睽睽下经过第一排女生,路过第二排女生,又走过第三排女生,直接冲向我们男生阵营。  “你往哪走”教官问出了我们的疑惑。  她淡然的走到最后一排,并没有急着回答教官的问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无知到竟无视食物链顶端的生物,我们不免替这位年轻人担忧涅汗,以后她会不会为儿时犯的错误而感到胆寒。  她走到我的跟前跟我比了比身高,于是在我左手边站定。  “我是男生’她站定后的一句话差点没让我站稳,所有疑问的目光顿时变得诧异。我侧脸瞪大瞳孔打量了身边这位陌生人,长的也太具欺骗性了,娇小,皮肤也很白,不看脸也会认为是女生。我又扫了一下那一马平川的胸膛,想了想,这是二十一世纪。  阴霾。  大家认出他的真面目后纷纷用淡然来掩饰自己当时的大惊小怪,教官也因眼浊而尴尬地不好对他发作,本想继续将剩下的结尾讲完,又觉得这样会很冷。  “你是南方人”原地踏步进行中。  “不是,我妈是”看来我的推断不完全错。  “你不是镇上的”他问。  “你怎么知道”。  “我初中在这学校上了三年,没见过你”。他很肯定。  踏步声音很齐,于是原地休息。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刘情”  “刘情!连名字也这么女性化”  “我还有个更女性化的名字,叫妹子”  “妹子!恩,很适合你”我琢磨道。  “你叫什么”他问。  “哦,我叫郭离。”  “锅里!就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锅里。”  我白了他一眼,多么深刻的名字,我引以为豪的名字,今天竟被他说的韵味全无。  “不是”我很肯定的说。  妹子——,这个我以为是女生的男生,我生命历程中一个闪亮的角色,这个很女性的男性。他们都说我们俩很像,但那种像他们又说不出。  “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军训”我们揪着地上的草。  “我早就想来的,但我妈一直要我去市里读书,在家拗了几天我就来了。”  “那你为啥不去市里,这破地方有什么好的”。有条件的居然还留在这。  他没回答,指着学校问我:“你第一次见这学校有什么感觉。”  我想了想:“读不懂。”  他笑了。“因为她是个有故事的人,所以你读不懂,又因为她不会讲故事,所以你对她没好感,更谈不上去了解她,她的魅力你更领悟不到。”  我也笑了。“这么说你读懂了。”  “没有,读懂了我就不在这了。”  我又笑了。“有意思吗。”  “那干什么有意思,谁告诉你去市里就有意思了。”  “人往高处走嘛,群众路线。”  “何谓高处,万人之上的将军与悬崖寺的方丈哪个更高,是不是我踮起脚尖就真的比你高了,自身矮小的人走到哪都没有高处。好学校是可以培养出人才,但条件差的学校并不一定走不出好学生。再说,群众路线只适合一部分人,某些人是不能尾随的。”  我被说的直侧眼,这么有哲理的话怎么听起来像在狡辩,说的好像去市里上学的都是些没深度的,又好像还拐着弯说了自己就是某些人。  “那你为何来这学校。”  这说起来就扯远了,这点休息时间也根本说不清楚。“学习不好呗,什么鸟被什么人玩,自己的属性决定自己的命运。”我敷衍了一下。  他立马笑了。“是吗,你说的是他们吧!”他指着周围的一些人。  “谢抬举,高手在民间。小心被打。”我微微一笑。  下午的训练很轻松,尤其是日落西山红霞满天时,后队变前队,七个班围在一起团坐在草地上拉歌。这时生命才是活的,被晒蔫的花们忽然像兔子一样竖起了耳朵,个个不知哪来的精神,活力纷纷抖擞在了脸上。  拉歌无非是一群人调戏另一群人,内容的大致意思就是:“那边的,给大爷唱一个。”然后遭到对方反对,于是就成了彼此相互调戏。当然,这不是打情骂俏,只是单纯的比嗓门,无所谓胜负,也不需要奖励,但大家还是冒着撕破喉咙的风险挤着眼狂吼到断气。  是不是生活枯燥了快乐来的就简单些,就连指挥的教官也喊的起劲,下面的声音一浪盖过一浪,男生们扯着老公鸭嗓子毫不避讳,女生的声音更响亮,所有人都在这暧昧的光线下尽情扬鞭驱赶一天的压抑。  我喜欢孤独,但也不拒绝人群,而且尤其喜欢穿着统一服装的人群。和一群人汗流浃背在烈日下严整的站着或挥汗如雨的在操场上龇牙跑着,那种有人同甘共苦的陪伴才叫痛快。这些狼吼的人们,安静的看着他们快乐的吼着就是一种快乐。孤独其实就是不合群,就是怀着一丝偏见将自己孤傲起来,认为别人都是傻逼,都是趣味低级不屑一顾的乌合之众,其实只要放下偏见与高姿态,没心没肺的融入人群中会发现快乐其实很简单,就像一个没有思想的小孩,干净的没有主见,便不会有偏见,可以没有约束的傻笑。这样,孤独的人就不会在人群中倍感孤独。  然而快乐是短暂的,拉歌只是黄昏那一段光阴,教官在大家还未喊累之时赶紧解散队伍,让所有人都带上意犹未尽回去而不是意兴阑珊。于是,一天以好的心情结束,大家三五成群有说有笑的离开,只留下空荡陪着操场。  今天很闷,没有一丝风,太阳像月亮一样朦胧。草也没有了绿意,软软的趴在地上。看样子是要下雨了,有一群蜻蜓在荡来荡去。  大家薄弱的意志总算在小小的烘烤下蒸干殆尽,训练时极不默契,想做整齐的因别人的不配合也变得懈怠。一个整体,一个团队,只靠严格律己是不行的。队伍里总是听到打手的声音,教官嚷着“擦裤缝,擦裤缝。”可就是没人听。  下午天才阴下来,起了风,落了几滴豆大的雨。所有人来了精神,嚷着要散,可教官摆出一张死人脸,直到衣服湿了,雨下大了才命令解散。可有些人不干了,衣服都湿了还解散干嘛。雨都还没淋过瘾呢!都嚷着再继续。  “很好,先站半个小时军姿。”我就说跟教官对着干没好处。  雨越下越大,所有人都闭了嘴在大雨中傻站着。雨大的不得不让人眯起眼睛,水珠顺着脸淌进嘴里又滴在已经恢复绿意的草上,最终在队伍旁边盈成一个水洼。教官这时没有讲笑话,自讨苦吃的样已经够好笑了。  “向左转,正步走。”教官指着那个水洼要我们踏过去。  过后,每个人身上脸上都多了些许泥浆。  “向后转,继续。”教官好像生气了。  接着我们又雄赳赳地踏去。不踏会被溅一身,踏还可以溅别人一身,于是到了里面大家乱作一团,正步直接改成踏步,更可耻的是每个人还都嬉皮笑脸玩的不亦乐乎。  教官远远的在一旁站着,无可奈何。  这场雨一连下了几天,阅兵仪式以及迎新大会也不得不跟着推迟了几天。举行的时候已经是九月,所有年级都开学了,那天场面相当隆重,主席台坐着的也分量不轻。除了不认识的校方领导外还有镇长、书记、派出所所长、以及心理咨询师。如此庞大的阵容,可见迎接的不是一般人。  演练结束,掌声过后,正文这才拉开序幕。  只见坐在校长席位的那个人站起来,拿起话筒,很自然的扫视了台下众人,然后很有风范的开口道:“这个夏天是个不寻常的夏天,这个学期是个不同以往的学期,因为今年是个特殊的一年,是大部分九零后迈向高中的一年,是新新人类继续接受稍有改进的传统教育的一年。。。。。。”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就大致猜到了内容的中心思想,无非就是说我们是垮掉的一代,各方面均欠缺且丧失传统极不遵守常理的一代。说严重点就是社会败类,祖国的悲哀。  “这是个挑战——”校长的声音在这句话上极其用力。“学校是干什么的?培养人才。培养人才干什么,奉献社会?错,学校教育你不是让你去奉献社会,是让你将来能更好的在社会上生存,你不是内裤外穿的那个人,你不是救世主,你只需要安分的穿好自己的裤衩保护好自己的原则,社会不是个人的,你没那么伟大。不管90后是从什么样的环境中走出,不管是什么因素影响着90后,毕竟90后现在还是个孩子。或许社会给了90后这样或那样的压力,但社会既然让90后出现就必定会给90后一个合理的生活方式。所以你们不必担心,别人也不必冷眼,无论是50后90后还是未来的00后,同样是人,是人就有人性,就可以被教育,我相信无论是哪代人,之间必有共性,必有共同的生活准则。所以贵校以过来人的身份替大家制定了一些最基本的准则,希望大家能够践行。同时我们还请来了一所的领导为我们保驾护航,请来了心理咨询师替大家排忧解难,还有我们的优秀教师为大家传道授业。这只是学校的本分,希望学校在未来的三年内给同学们一个满意的交代时,同学们也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交代。”  我觉得自从我来到这个地方我就瞎了,看人看事总是看不准,地域与地域间的隔阂有那么大?看来世界真大。一番话晕的我不知他是站在哪一边,但我确定他话里没有骂我们的意思。  我似乎明白了刘情的话。有些地方你说不上哪点好,但却懒得离开。  接着是席上的各位轮流表态,我环视了一下满是人头的四周,又望了望那棵只手遮天的梧桐,又抬头仰望了一下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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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二  第一次走进高中的教室就像第一次有人走进自己的内心,小兴奋。推开门时,教室里已正襟危坐了许多人,他们彼此都因陌生而矜持着,还不知三年后身边的这个陌生人会是自己曾经无话不说的朋友。他们纷纷注视我这个陌生人的到来,我也很小心的走进这些陌生人,就像怀着蹦跳的心走进神秘园一样,等待着时间揭开一草一木的神秘面纱。  教室是东西走向,黑板在东。我越过讲台,一直走到最后一排,在靠窗且无人的角落坐下。  我喜欢角落,因为那里不太引人注意且可以注意别人。上课时不但可以纵观全班的一举一动还可以方便自己活动。照理说这应该是兵家必争之地,可每每这里都无军驻守。  推开窗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似乎更近了,我们在四楼,可以一窥它的全貌,干上的斑纹枝上的毛球,就连它身上的鸟窝都可以细数得清。  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头,刘情已笑嘻嘻的在我身旁坐下。  “知道那是什么树吗?”他认真地看着我淡淡地问。  我看着他的表情心想他既然这样问那它肯定不叫梧桐树,“不知道。”我笑着摇头,等待赐教。  “笨,那是梧桐树。”我呵呵的冷笑了下,还以为当地会有别的叫法呢。“其实它又叫鸳鸯树,相传梧桐是雌雄异株,梧为雄,桐为雌,孟郊《烈女操》的首句就是‘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比喻男女坚贞不渝的爱情。  还有这种说法!树也分雌雄?我只知道眼前这棵树是法国梧桐,不是古诗词里所说的中国青桐。法国梧桐的树皮是白色的,会蜕皮。而青桐的树皮则是绿色,树干笔直,但枝桠少,没有法国梧桐的树冠大。  “你妈教你的吧!”我问。凤凰非梧桐不栖我倒是听过。  “恩,很小的时候。”  “那你肯定饱读诗书喽。”  “呵呵。”他冷眼看我。  我想也只有这种文化才能熏陶出他这张清新脱俗得如同女人的脸。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对人的塑造是深刻的。  “哎,那凤凰怎么栖在梧桐树上,是栖在梧树上还是栖在桐树上,还是一只脚栖在梧树上一只脚栖在桐树上?”我脑中忽然出现这种疑问。  他有南方人的精灵。“这是个误区,凤是凤,凰是凰,凤凰是两只鸟,当然是凤栖在梧树上凰栖在桐树上了。”  我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过来。以后写作文可不能写天上飞过一只凤凰,更不能写天上飞过两只凤凰,只能用一对或一双。  “‘连理枝下戏鸳鸯,梧桐梢顶舞凤凰。’这是我去年写的一副春联,所以我对凤凰分得开。”  我脑中顿时又闪现一个疑问。“既然凤雄雌凰那龙是男的还是女的,皇上贵尊为龙,皇后为凤,都用雄性这不就矛盾了嘛,难道龙与凤是同性恋。再说,凤与凰两只鸟般配的好好地,为啥还搞个龙凤呈祥,这不是第三者嘛,把戴了绿帽子的凰往哪搁。”  刘情瞪着水灵的眼睛看着我,倒吸了一口气又看着我。“关于这个问题要从宇宙的起源说起,这明显超出了诗书的范畴,涉及生物学、伦理学以及哲学。。。。。。。”他回答不上来,便说了一大堆。  “看来古代人的爱情观也不单纯啊!”我感慨。  “看来凤凰的爱情也不顺心啊!”他也跟着感慨。  “看来窗外梧桐树的感情也破裂了,那遭雷劈过的梧桐树肯定干坏事了。”我接着感慨。  “看来世上除了鸳鸯再也没有纯洁坚贞的爱情了。”他又接着感慨。  “我们是来学习的。”我突然打断,因为我第一时间看见门口进来一个人,并在第一时间断定这个人必定是班主任。  这是坐在后面的好处之一。  其实我是想结束这段谈话,因为两个大男人在一起谈情说爱未免太那个啥了。  班主任叫了几个前排的同学出去搬书,但没叫到我,这是坐在后面的好处之二。  稍待片刻,书一堆一堆的被抱回来,哗哗的二十多本。高等教育就是比义务教育实惠,书本又大又厚,人长大了书也跟着长大了。课本一本一本地从前往后传,最后才传到我们这。这就不是坐在后面的好处了,传完时我数了数,还缺两门。我举手示意,班主任像服务生一样连忙飘过来。  “你怎么坐在这,太靠后了。”  “恩,来时有点晚了。”  “那你过来,我给你调到前面。”很客气。  “不了,不了,坐在这就行了。”很委婉。  “这怎么行,后面听不见讲课看不见黑板。”很诚恳。  “没事没事,我视力好听力佳。”很坚定。  我很无奈,等着他们把客套话说完。  最后刘情还是没去。“哦!郭离还缺两本书,一本化学一本音乐。”他说后班主任这才视我存在。  “你认识?”我问。  “我妈认识。”  “又是你妈,看来你妈对你要求很高。”  他没回答。  我埋头认真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一本本新书上,我喜欢这种感觉,因为这满足了我小小的占有欲。将自己富有诗意的名字留在洁白且没被被人踏过的雪地里,从此这就是我的了。当然,别人的书我是不会乱签的,我不会将高贵的‘郭离’二字签在已经被别人签过的书上。  我的书也是很干净的,书上除了班级和我的名字之外几乎再也没有我的字迹,但这并不能说明我不爱学习。  正写着,忽然前面一位仁兄叫道:“咦,我怎么两本化学书。”他左手一本右手一本一比,还真是一摸一样。“我就说签过一本了怎么还有一本。”他倒比我纳闷。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看你是不是还多了一本音乐。”  他找了找又拿出两本相同的。“咦,你怎么知道。”他一脸无知的回头问我。  这时班主任拿着新书走了过来,我正欲接过她递来的书时,她突然收回手接过前桌的递过的两本书。  “这是不是多的。”  “恩。”  于是那两本被践踏过的书躺在了我的面前。“这书被签过名了。”我抱怨道。  “擦掉不就行了。”  说的还真简单,亏她还是女人,不知道有些东西是擦不掉的吗。  “给你胶带。”前桌很善意的给了我一卷尚未用过的胶带。  他叫王汪,顾名思义,他爸姓王他妈姓汪,其实不然,反了,他妈姓王他爸姓汪,因为他爸是倒插门。他的性格也很像他的名字一样,古怪,与正常人的思维相反,不符合常规,就连他的同桌也说他晕了吧唧,有时清醒,有时晕到巴掌打不醒的程度。  这种性格富有创造性,容易有突发奇想,因为整天晕沉的人能够看到众人看不到的东西,他一旦醒来也往往语出惊人,说不定哪天会道出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秘密。  王汪和一个明星长的很像,实力派的,很多人都喜欢看他演的电影。他的名字叫:吴孟达。当然这只是貌似,他还没有吴孟达那份无可取代的神韵。  王汪的同桌叫宋子,在这个少生优生的年代,宋子的父亲在宋子未出生之前就给宋子取了宋子这个名字,希望能生个儿子,结果还真人如其名。  他们之间也是军训时认识的,但现在的交情已经达到了像干沟里的鱼一样相互吐口水的地步。  我把他的名字粘掉,然后将胶带还给王汪,看到刘情的书没有签字,于是一把夺过来,概不奉还。  第一节课是语文,我认为既然是高中且是重点班的语文老师,就应该是意气风发、风度翩翩的男人,或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人,可进来的却是一个瘸子,还是个老头。  别人都说文学就是你打了某人一巴掌,劝服他,并让那个人把另一边脸给你打。可见这老头的文学底子并不厚,肯定是在打了别人一巴掌之后没能及时说服别人,而被别人打瘸了一条腿。  物理我不会,因此不喜欢化学,就像不喜欢英语。其实我对数学比较感兴趣,因为数学是班主任教的,但别人比我还要热情,因为他们比我还会装。
  历史老师照例没有讲课,第一节课都留作相互熟悉或简单介绍一下课程。他澎湃了几句之后突然问我们一加一等于几,并郑重地将题目写在黑板上,让我们认真作答。  这无非是在哗众取宠,可同学们都一脸不屑,小学生常谈的问题,小时候被问的不可笑了。  “王汪。”他看着座位表,可能也觉得这名字比较有意思。  王汪用那双特有的眼神望着老师,晕晕沉沉磨磨唧唧半晌才嘣出一句“难道不等于二?”  老师让他坐下,让他同桌站起来。  “一加一当然等于一加一了,总不能等于一加二吧。”宋子这样回答。  老师不说对错,又叫了他后桌的刘情。  “可以画个问号,也可以点一串省略号,或许它就是个句号。”反正不用负责,扯呗。  老师又接连叫了许多同学,答案更是姹紫嫣红。最后,历史老师用白色粉笔王氏楷书在黑板上写下本题答案——略。  我们无不诧异,看着那大大的略字,不知其意。  “所有答案都是它的答案,无所谓对错,因为历史是没有对错之分的,只有发生与没发生。成王败寇,笔杆子是站在枪杆子这边的,事情还未发生而执泥于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已发生的事情再去评论谁对谁错更没有意义,因为那时已经显而易见。只有握住枪杆子的那一刻,你才有资格划分对与错。因此,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你们应该无所畏惧,敢拼敢闯敢作敢当,认清形势,不逆历史车轮。生活就是题目,生活方式就是答案,每个人的答案不尽相同,但哪些人的被摒弃,哪些人的最终被认可,历史的尘埃落定之日,就是解答一加一等于几之时。”历史老师果真不愧是教历史的,从简单的数学题上都能扯进历史的漩涡中,还那么酣畅淋漓。  形象就是这么树立起来的,无人不服。历史老师潇洒地走了,带走一片掌声。  紧接着是政治课,大家还沉溺在回味中。政治老师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也在黑板上写下一加一等于几的题目。还满脸笑容洋洋得意的问我们。  一片唏嘘。“等于略。”众人齐答。  政治老师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往下笑了一层。“是你们历史老师教你们的吧!”  “恩。”  “错——。”他突然大声叫道。“什么略,什么乱七八糟的,一加一只可以等于二。无规矩不成方圆,若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意识行事那这个世界还不乱了套。社会是群体的,不是个人的,个人必须遵守社会尺度,社会健康了群体才不会出现流毒。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约束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每个人牺牲一点点才不至于后来伤痕累累。生活就是题目,准则就是答案,每个人生活方式只要不超越这个标准答案,世间就会完美。你们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难免激进、冒动,又因成长的环境不同可能还带有不合常理的反动色彩。现实中一加一也往往不等于二,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人为了私欲颠倒黑白,但教法律的这位老师是严肃的,所有答错的同学都将在笔杆子下跪倒,最终接受枪杆子的惩罚。因此,年轻人要有头脑,冷静,要用远见的目光观察形势,知有所为有所不为。当然,哲学告诉我们一切不变的东西是在变,一加一也有等于三的时候,就像原始社会被奴隶社会取代,但什么时候等于三,不知道,自己回家慢慢悟去,二在这里只是社会准则,就像路边的指挥灯一样,将来三也是,只不过是新时代下一盏新的而已。”  首先,他是个教政治的。  肺大,想喷。一加一到底等于几呢!小时候我以为我会了,现在才知道小时候简单的事情长大了就不简单了。真怀疑他们两个是不是背地里串通好的,但串通都是把话往一块编,他们却故意穿帮对方。更让我们担心的是不是只有他们两个暗自串通,后面的老师是不是也参与了。  政治老师也潇洒地走了,留下一片沉默。  没一个着调的,在这个神奇的校园里要找到一个不神奇的人真是神奇。真讨厌,出一加一这么难的题目,尽难为我们这些年轻人,早知道高中这么难小学就好好学了。  “知道不知道那是什么树。”刘情又问。  “你别扯了,再扯我就崩溃了。”真怕他又在梧桐树上扯出什么花来。  “脑子是不是乱了,乱了就对了,说明快懂了。”刘情在笑。  “快是什么概念,化成时间是多少日子。”
  “你还年轻,急啥,会等到的。”  我喜欢上晚自习,不单单是因为没老师在。安静的欣赏静谧的夜色,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有时也和同桌侃,云里雾里,有时也利用地理优势,看别人活动。  王汪是个很色的一个人,爱看黄书,而且还不用电子书看,很张扬地抱着书本,说这样看着有感觉。他有一个毛病,就是看书时爱摸别人大腿,很轻微的动作,把手放在他同桌的大腿上,时断时续若有若无并不刻意地来回摸索。  “放手。”宋子忍不住了。  王汪对着书一脸淫笑,没有理他。他人长得有点黑,嘴上那时已经有了胡须。  宋子将他的手拿开,不一会那手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大腿。宋子无奈,掏出钥匙,亮出水果刀。  “拿开。”  王汪终于把那张淫笑的脸从书中移向他:“不放。”  “你放不放。”  “不放。”  “我扎了。”宋子威胁。  “你扎吧。”不吃那套。  “我真的扎了。”  “不扎是孬熊。”  宋子顿时怒了,扬起便扎。我们看得正起劲,宋子正欲扎下去的刀突然很令人失望的停了下来。“有种你别躲。”他害怕扎到自己的大腿。  “有种你就扎。”  只见宋子手起刀落,只听“啊”的一声,便闻血腥弥漫。于是,悲剧发生了。  “啊”是宋子喊的,但这个“啊”只是感叹词,不是形容词。  王汪抬起手,上面端正地插着一把刀,入肉至少0.9公分,血顺着手指正“啪啪”地滴。  王汪看着欢快的鲜红,这才想起惨叫。  “啊——。”这才是形容词。听说人在受到剧烈的创伤时不会立刻赶到疼痛,就像遭到突然袭击,大脑还来不及做出反应。  宋子张大了嘴巴,不敢相信。“啊!你个傻逼你怎么不躲。”  王汪紧闭着嘴巴。不愿相信。“啊——你个傻逼你还真扎。”  我和刘情在后面笑翻了。“你俩都是个傻逼。”  这就是王汪和宋子,全世界恐怕只有他俩凑到一块才能让这种笑出眼泪的悲剧发生。刘情说他们即使是两口子,将来也得分家。  宋子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期间王汪的一切作业全由他包办,而且事后王汪的毛病并没有改,伤疤没好早就忘了疼。宋子不敢再扎了,只得忍痛割让他那条心爱的大腿。受害者王汪也就用几滴血的代价,换来了一条永不反抗的大腿。  难怪他不躲!  他们去了医务室,位置空了出来。刘情前桌的前桌盯着刘情看了半天。“你不是刘情吗?”  刘情打量了那人一会。“你不是董权吗?”  “你就是初三(3)班,人送外号妹子的刘情?”  “你就是初三(1)班的董权熊猫?”  他们两个像是江湖传闻已久,虽威名在外却素未谋面的大侠,今日偶遇在一家小客栈,久仰久仰哪里哪里,寒暄作揖,高调的互报家门,一副欠小人暗算的架势。  “我就看着像你,你不是考上了嘛,怎么在这?”熊猫问。  “我就说在哪见过,我没去,还是离家近好,方便。”妹子回应。  熊猫。镇上的,在这学校上过三年,听说成绩与刘情旗鼓相当,但中考失利因此留在了这里。他爸不知在什么机关部门上班,本可以托关系去市里的,但他没有。  说到熊猫不得不说一说他同桌于一泡。其实于三本来不叫于一泡,但后来怎么就变成一泡的,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他是我们六个之中唯一一个不是独生子的,他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他和宋子王汪一样出自农村,但比他俩的乡土味更重些。  一泡是一个一支笔能玩半天的人,上课不见他看书,埋头将笔拧下来又拧上去,翻来覆去,卸个七零八落又重新组装。他有很多笔,书屉里尽是些被肢解的躯体,他买笔时只买黑色,然后没事就用手在那抠,用牙咬,实在不行就用刀子刮,直到变成白色为止,然后再拧上来再拧下去。  整天像傻逼一样简单地玩着,不见他忧郁。
  章三  王汪这两天没有再看那本《爱的流放地》,缠着绷带的右手安静的放在课桌上。没有放在大腿上是因为厚厚的绷带丧失了他的触觉,这个直接导致他没心思看《爱的流放地》。  看他人模人样端坐着,其实左手的指头正敲着课桌。“你觉得咱们班的一花应该是谁?”他问同桌。  “那当然是班长了,不是你说的嘛。”  “我是在征求你的意见,你觉得谁比较好看”  “那肯定是十四。”  “十四!十四很普通啊!”  “她只是猛一看普通,你要是认真看她还是很耐看的。”  “怎么看?”  “你看,十四虽然中等姿色,但她没有打扮啊!她要是穿上好看的衣服再稍微打扮一下,绝对晋级前十。再加上她爱笑、大方、有气质且有智慧,所以完全可以列入三强。二花虽然风姿绰约,很美很动人,但看上去不纯,所以排在第二有点靠前。一花班长虽然长的好学习好,但太专政太有主见了,容易患妻管严,所以也不是上等人选。”  “英雄所见略同。”刘情插嘴道。  “鬼吧!还好你喜欢的不是东施,你要是喜欢东施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都被你颠覆了。就她会变别人就不会变了,我还是觉得一花好。”  “就是,会当家有什么不好,哪找去。”一泡放下手中的笔插一句。  “仅供参考,我这只是个人意见,不代表官方语言。”宋子连忙解释,生怕成为众矢之的。  “没品位。”  妹子见友军态度暧昧,不得不力挺战线。“这跟品位没关系,这是白菜与萝卜的问题,没有可比性。”  “就是,白菜就是比一花好。”  “照你这样说天下就没有美丑之分了,那三十四为什么没有人喜欢?”  “主要是三十四长的太过分了,虽说是改革开放任其发展,但也不能长的太肆无忌惮,市场经济尚且讲究宏观调控。”  “没有可比性不代表它们之间没有区别,你要是喜欢白菜,那萝卜就不好看,喜欢萝卜,那白菜就逊色。如果大家都认为三十四漂亮,那她就是美的标准。”妹子瞎掰。  “那白菜和萝卜我都喜欢呢?”王汪找茬。  “那只能说你是丑陋的,内心。”一针见血。  “那我要是都看不上呢?”一硬到底。  “你有病。”  一句话把王汪堵的无语。  沉默后。“你说我要是去追一花她会不会接受?”王汪突然问。  妹子一脸愕然,绕了一大圈终于看到了尾巴。  “你还真敢想,说起一花我不由得想起刘德华,想起刘德华不得不说一说吴孟达。”宋子拍着王汪的肩膀讽刺他。  王汪蛮不在乎。“哪朵鲜花不是插在牛粪上的,你看看外面哪个美女身边搀的不是癞蛤蟆。”  “人家癞蛤蟆有钱,天鹅肉是拿钱买的,你买的起吗?回家养猪去吧!”  王汪被打击的无话。  “那是天鹅吗?说的跟什么似的,糟蹋那么好听的一个名字。”妹子心里不平。  “人家可没那么清高,钱能突显尊贵,有了尊贵就区别于其他鸟类,于是就有了天鹅。”  “什么呀!那不还是钱的奴隶吗?”  “性质就不同了啊!一块钱是钱,一千万也是钱。”  “我童话故事看多了。”妹子退让。  宋子又不怀好意笑着拍着王汪的肩膀说:“其实天鹅之所以比其他鸟类高贵是因为有许多癞蛤蟆想吃它,如果所有蛤蟆都本分地吃蚊子,那天鹅也不过是狗屎一泡。”说完又很缺德地看了一眼于三:“是吧一泡。”  一泡翻了他一眼。“是,等天下的癞蛤蟆都不吃天鹅了,你再拐回头怜香惜玉,事半功倍。”  “一花不是那种人。”王汪还在沉溺。  “不是你去追呀!”  “别傻了,她可是班长,追她就等于调戏班主任,九条腿都不够瘸的。”一泡劝道。  “别听一泡的,他也喜欢班长,他是不想让你去追。”宋子挑拨。  王汪心中的小火苗已经有些控制不住了。  “富贵险中求,娶了公主你就是驸马,我们哥几个也好沾你的光,说不定人家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呢?”宋子继续怂恿。  是个人听了这话都在知道这事不能干,可有些人就是不靠谱,脑子里的东西愣是不知道比别人多了还是少了。  “哎对,或许她就喜欢我这样的呢!”王汪恍然大悟。  他就爱犯这样的迷糊,他也不笨,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分量,但仍然对不可能的事情抱有幻想。  他真的去了。宋子趴在课桌上止不住的笑。  结果可想而知,他又灰着脸回来了。  “她是怎么拒绝你的,她是怎么拒绝你的。”宋子不问有没有接受,而是劈头就问是怎么拒绝的。  “她说她要考大学,她要好好学习,她还不愿谈这些事。”王汪并不避讳,不知是把面子看得太轻,还是压根就不觉得这事丢脸,或是一花拒绝的太委婉,没撕烂他迟钝的脸皮。  “哎,喜欢就说嘛,有啥大不了的,不表白怎么知道别人对自己是什么态度。”王汪说道。不知这话是打心眼里的释怀,还是打心眼里的自我安慰。  “行了吧你,她要是喜欢你那后面这两位倾城的英俊岂不是无处安放了。”  王汪瞅也不瞅我们一眼:“长的帅了不起,面子大?她要是有这么俗我把王字倒过来写,整个名字都行。”  “嗨,你还别不信,他俩要是有这本事怎么办?”宋子又来了劲。   他俩八字犯戗,两天不朝对方脸上打两巴掌关系就不牢靠,属面糊的,越折腾越胶,不折腾就硬了。  你一言我一语,他们商量着怎么惩戒对方。  抛开纷纭,刘情贴过来问我:“郭离,你觉得我们班称得上英俊的有几个人。”  一句话仿佛让我回到了三国时期,孟德对玄德说‘天下英雄,谁当执尔。’当时里面正青梅煮酒,外面雨声切切,还不是巨头的两巨头已料定将来对方势必成为对头。清酒过喉,话不说透,然而已心知肚明。谈笑声似风平浪静,气氛却犹如外面阴雨绵绵,淅淅沥沥下得紧切。  “当然只有你刘大妹子一人了,清秀的脸蛋白嫩的肌肤,哪家姑娘看了不掉口水。”眼下只有把别人捧上去自己才不会被推出去。  “不不不,我虽看上去比较阳光,但你是阳刚,要远远优秀于我。”  “不不不,有阳光的日子才灿烂。”  “差矣差矣,阳光看久了始终会黯淡,猛一看很灿烂,时间长了就单调了,然而阳刚不同,有性格有深度,是男孩子最应该有的品质,我要是女人将来肯定嫁你这样的男人。”  捧人捧到以身相许的地步,真是太彻底了。  你要是敢嫁我还不敢娶呢。“哪里哪里,你饱读诗书心细性柔,哪个红颜不希望有你这样的好知己,我要是女人,抛夫弃子离八次婚也要嫁给你。”一边夸一边恶心。  “我要是女人,哪怕是只天鹅也终身伴在你身边,即使你没钱。”直往上捧。  “由此可见我是癞蛤蟆,因此不英俊,所以only you。”我像抓住稻草一样急忙抓住这个破绽,爬出凶险抽身而退。  妹子顿时傻了眼,像是穿着嫁衣的新娘傻站在教堂,因为要娶她的新郎忽然不知去向。  “好,我要是输了我请大家去味美思。你要是输了你请,菜和酒我们自己点。”味美思,镇上最贵的一家饭店。  “行,就这么定了,后面这两位你随便挑。”宋子头也不回,大拇指往后一甩,一副黑老大的气概。  “我推荐郭离,对付班长这种人非郭离不能力敌,我性格有点娘,成熟有主见的人肯定不会喜欢我这种类型,所以郭离才是上等人选。”我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妹子已抢占先机。  刚才还在青梅煮酒论英雄呢!英雄惜英雄,曹奸雄当年都没舍得杀掉刘备,他倒毫不犹豫把我往坑里推。  我并没有立即冲上去与其厮杀,而是淡定自若,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不吭不吭就不吭,不动不动就不动。咱是那种会被胜利冲晕头脑的人吗?咱是意气用事不冷静没智慧的人吗?局势变了,刚才是把谁捧上去谁遭殃,现在不同了,现在是王汪选人,他会笨到选一个最英俊最有可能获得班长芳心的人吗?斗转星移,现在是谁人气最高最不会被选的时代。刘情自以为聪明地将我往火坑里推,其实无异是自掘坟墓。  庙里的和尚说的没错,害人先害己。干坏事的人一定没有好报。  你刘情也有犯糊涂的一天,我暗自得意,不予争辩,随便他把我捧多高,我不吭不吭就不吭。  “恩,好,就选郭离。我还就不信了。”王汪敲定成交。  “啪”一声,我被摔的差点吐血。“你有毛病。”我难以置信,这不符合逻辑啊!这哪说理去,我顿时傻了眼,像是那座教堂门前的路人甲,忽然被牧师一把拉住说:“好,你就是新郎。”  妹子在一旁嬉笑颜开。“失算了吧!你也不看看他是什么人,他最不靠谱你不知道吗?”一句话巴掌般把我打醒,亏我当初还提醒自己。
  “你晕了吧唧的你管干啥!”我恨不能一巴掌拍死他。  “哪那么多废话,快去。”  “管我卵事,你们打赌扯我干啥,我只是一个看笑话的。”  “王汪的笑话看完了,该轮到你了,你一直看到现在了呢!”  “我吃饱撑的去调戏班长,我以后还在班里混不混了。”  “你去不去。”  “不去。”  “刘情过来,咱俩换位。”说完拿起那本《爱的流放地》,他右手虽然不能触摸了,但左手还好好的。  “好好,我去我去。”我不得不在他的淫威下屈服,真怕他过来后我忍不住失手掐死他。  庙里的和尚说的的确没错,因果循环,别人的事笑话多了,迟早会轮到自己灰头土脸。  我接近,目光落在她的侧脸上,这时正巧她转过脸,得以一睹全貌。目光短暂接触了一下,我径直走出教室。长的还行。  我才没那么傻呢!趴在阳台上欣赏楼下热闹的风景,等待上课。  哎!不对,有漏洞。王汪输了请吃饭,王汪赢了宋子请吃饭,无论输赢都有人请吃饭,既然都有饭吃还打赌干啥呀!我急忙回去。  推开门,一花抬起头,一脸纯真的表情。我扫了一眼,匆忙回到座位。  “你看,无论我追到还是追不到你俩都有人请吃饭,然而一顿饭下来半年的积蓄就没了,何必呢!主动权在我这,我说让谁赢谁一定输不了,与其这样不如你们俩AA制,这样既可以有饭吃,又把风险降到最低。”  说完,他们大眼瞪小眼一起瞪着我。  “你出去时脑子把驴踢了?”  “没有。”我一头雾水,不是被吗?  “那驴怎么变这么笨了。”我这才了然。  “这不是吃不吃饭的问题,这是在打赌,小赌移情,大赌致富,你知道其中的乐趣吗?吃饭不是目的。”  “我说你们干点正经事行不行,都上高中了,那么大的人了,大道理你们都懂,为啥非要干些不着调的事。明知道不着调还跑调,自己无所谓了,可还关系到别人,你们就不能用你们的良心去替别人想想。”  他们听到这样的话就反感,反感异常。都是不听训的年纪。  “就让你问她喜不喜欢你,一句话的事,有那么难办吗?磨磨唧唧半天。”  “靠!”说的轻巧。“懒得理你,90后。”我回到阳台继续看我的风景。  其实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嘛,为什么要去想那么复杂,说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件很简单的事,有必要用那么多的顾虑来将它变得不可逾越吗?只不过问了对方一个问题,一个只有对方才知道答案的问题,自己只是一个渴求真相的无知者,有权向知情者索求答案,相识对方眼中的自己。这样,既有利于全面认清自己,得知自身的不足,更能让自己意识到改正缺点的必要性。如此这般,何乐而不为。  透过窗,看见班长旁边的座位空着。于是我推开门,向着她走去。  我似乎明白了王汪的不着调,大智若愚,傻逼的脑袋里其实是有大智慧的,这种智慧恰巧与智者的思想不谋而合。只不过智者与傻逼的区别在于,傻逼不知道什么是丑,而智者知道什么是丑而不认为那是丑。人们也常常把智者与傻逼混为一谈,这也难怪。其实即使做不了智者,能彻彻底底做一个傻逼也不错。  物极必反,这两种人都是智慧的化身,只有那些站在中间的常人,用世俗的眼光看问题的人反倒成了傻逼。  我在她旁边落座,她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  “你喜不喜欢我?”开门见山。  听后她那一刹的表情让人无法描述,太难见了,这边见过那边让你去死你都没有遗憾。随即她的脸唰的红了,六神不知是不当家还是不在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她当时肯定以为我会问你吃过了吗,或许是把你的作业借给我抄抄,可万万没想到竟是你喜不喜欢我!我估计再冷静沉着的人遇到这样突然的问题都会立马失重,一阵眩晕,尤其是在我面前。  她难为了半天,最后嘟嘟囔囔了一句“不知道。”  “不知道是什么含义,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她脸更红了,支支吾吾把头埋得更低。  再有主见的人在感情上都会变得犹豫与不安。我觉得她并不聪明,一天里,短短的时间内,有两个人陆续向她表白,两个人座位又那么接近,难道不值得怀疑吗?  看她委屈地像是被谁欺负的样子,我的脸也突然不好意思的红了。都是被问题难为的,看来她真的不知道,再问下去她不哭我都会哭。  我毫无章法的起身,心里默念:你可千万别以为我有毛病,其实我只是个傻逼。  还没回到座位他们几个挤着脑袋像瞻仰领袖一样瞻仰我。“她说什么,说的什么?”王汪和宋子急着要答案。  “你不会真问了吧!”妹子还一脸的不相信。  “真问了啊!”  “她怎么说。”妹子咽了一口唾沫。  “她说不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我怎么知道。”  “那这算啥?谁输谁赢。”  “扯平,郭离早都说了要你们AA制。”妹子道。  “扯个屁,庄家通吃,你们俩一人请一顿,再罚单独请我吃一个星期的饭。让你们当初不听我的,害我脸红半天。”  “行行,这顿吃到嘴再说。”他俩敷衍,没分出胜负心不舒坦。  “熊猫,今天晚上味美思去不去?”熊猫自始至终一直在埋头学习,没有插过一句话。  “你猜。”他仍旧埋头,爱理不理。他就这熊样,不理你时总是说些听后让你不想再理他的话。  “我猜你个脑袋,去不去。”  “没空。”  “那你什么时候有空?”宋子和气的问。  “昨天。”他不痛不痒,头埋在题海不打算出来。  于是我们五个去了。  大饭店就是大饭店,来吃饭的人都比别的饭店少。找个雅间,还有落地窗。吹着空调舒舒服服像大爷一样坐着  王汪把菜单递给我。我点了一个糖醋鱼,又点了一个鱼头汤,然后又让妹子点了几个当地的特色菜。一泡随意,宋子和王汪镇定自若,这里没有中华鲟鳄鱼腿,即便把最贵的菜都端上来他们也破不了产。  妹子不沾酒,我和一泡见酒脸红。宋子和王汪开了一瓶价格不菲的白酒,评头论足,喝的是有滋有味。  桌上摆了一盘大肉,当地人管它叫东片子肉,一块有豆腐那么大,这盘是经过瘦身的,被分成了四块,一块小果冻般大小。  这肉做法有点复杂,加入大料先将肉煮熟,再抹上蜂蜜过油炸,最后才入锅翻炒。煮出味,炸出色,炒出香。大肉选用的全部都是上等的五花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一层瘦肉再一层肥肉。吃的时候最好整个塞进去,然后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肥肉入口不腻,瘦肉肌条分明不塞牙,肉香顿时充满着整个口腔。我一口气就吃了四五块,美哩很。  席间我们讨论了关于为什么朴实的女生不漂亮,漂亮的女生靠不住这一话题。并对以后娶什么样的女生交换了意见。虽然话题最后没能讨论个所以然,但对于今后娶什么样的女生却达成了共识。五人一致认为:第一,朴实且漂亮的。第二,朴实的。第三,打光棍。  王汪可能是因感情而喝多了,口口声声鄙夷爱情,说兄弟之间的情谊才最珍贵。闷酒闲酒,神侃牢骚,勉励互助,有一大群男人的地方就有酣畅淋漓。  宋子也跟着应和,说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事业上无所成就就算被爱情重重包围也不会感到幸福,是男人就应该有男人样,就应该好好当一回男人。爱情以后都会降临每个人头上,但事业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因为很多人拥有的只是工作,是为了养家糊口的劳动。  说到事业王汪也来了劲,他说我们要组成一个团队,将来办一家公司,赚大钱,开宝马。让我们从此叫他王总,封宋子为技术总监,请我当形象代言人,妹子抓质量,一泡搞生产,齐心协力轰轰烈烈为青春而奋斗。  我们不住点头,笑意盈盈,你一句我一句。连从事什么行业都没商定职务倒分得煞有件事。  觥筹交错,意盛酒浓。云飘水流千杯过,王总讲起了他年轻时候的故事。  那是一个夏天,中考刚随黑压压的莘莘学子散去,毕业生像服刑生涯告一段落的囚犯,刻不容缓马不停蹄夺路而逃。用九年时间洗清自己不知何时犯下的义务罪后,在一片“常回来看看”的真诚期盼的告别声中,含泪、含笑或寒暄告别种种。  和许多人一样,经过这么些年的教育之后,王总决定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于是毫不犹豫地穿上大裤衩,趿拉上夹拖,刮了个大光头后匆忙去车站买了张车票,背上书包,挤上火车,去和家人团聚。  留守子女都是这样,父母远在他乡打工,一年只收麦种麦和过年时回来,回来一次在家也呆不几天,一到暑假,想念父母的孩子纷纷跑到想念孩子的父母身边。王总的父母在沈家门,先坐火车,后坐汽车,再上轮渡就到了。他们村里的很多人也都在那发财。
  王总的父母在那收破烂,平时帮着父母分分类拆些电器,大多数时间都呆在他老乡那。他老乡小学没毕业,四年前的一个晚上就越狱在此,他父母在这卖烧烤,鱼呀虾呀什么的。他烤的也不错,但他更乐意的是去抓鱼。  就这样,王总整天穿着大裤衩,夹着拖鞋光着头皮在夜市的烧烤摊上晃悠。吹海风,听别人闲聊,看夜下形形色色的人们。渴了有酒,饿了想吃什么自己烤。  一天,日头正烈,还在午睡的王总被老乡叫醒。他们来到一个酒吧的后门,只见还算宽敞的巷道密密麻麻挤满了人。老乡从一个人的背包里抽出一根钢管递给王总,说别怕,别往前面挤,站在后面就行了。王总接过钢管,这才恍然从午睡的迷腾中清醒。  王总悄悄踮起脚,加自己共17个,且个个都是比自己大四五岁的青年。他又认真数了一下对方的人数,从左到右五个人,从右到左却是六个,都是当地土著。  “怎么还不动手?”王总掂量着手里的钢管,分量正是顺手。  “别急,等他们人来齐喽。”他老乡这么说,一股老江湖的优良作风。  老乡说完挤到前面维持秩序,这时后面有一个人塞了一根钢管给他,说先替他拿着,他家里的风扇忘了关了。  王总热情的接过钢管,冷静的观察了一下形势,右手边不远处有一个钢架楼梯,一旦开战率先冲上去便可一睹真实版的斗殴场面,弥补自己个小且生来没见过打群架的缺陷。楼梯陡且窄,自己又有两根钢管,即使这方败了,自己站在制高点也足以造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烈日当巷,巷子里没有一处阴凉。王总胳膊抱在胸前,一手插着一根钢管,重心移至左腿,撇着右腿蛮横地晃动着。还是那条大裤衩,还是那双屎黄色夹拖,与日争辉的头皮,略黑且貌似孟达的面容。  看着头发现已浓密的他,我越想越觉得他那天的样子很好笑。  王总正乐观地构思着形势,前面密麻的人群忽然不知去向,只听钢管落地和脚步混乱声。前面就这样空白了一块,只剩下两个便衣站在中央。  不知何故的王总并着腿东张西望。  “是警察——,快跑。”老乡回头朝他大喊。  “啾”一声,王总窜了。再傻的人宁愿跑断腿也不宁愿被警察逮住,即便没干啥坏事也不愿站着不动等着与警察讲理论。瓜田李下,跑不掉再说。  王总紧握钢管,夹紧夹拖像夹紧尾巴一样埋头逃窜,警察就是警察,百二十米就拉平战线,王总跑掉一只鞋都没跑过他。侧脸一看,只见一只大手伸来,王总吓得腿不由一软,马失前蹄滚落在地。千钧一发间,老乡一根钢管扔来,警察慌忙蹲下,王总迅速爬起,奋蹄而起,跃马扬鞭。  这时一个警察追老乡,一个警察追王总。王总穿街越巷、七拐八转,逃生的速度并没因摔倒而受影响。  因为不是直线警察落后了一点,就这样兜兜转转,王总终于把自己兜进了一个死胡同。  这堵墙只能用巍峨二字形容,王总欲哭无泪,即使有泪能将这堵墙哭倒也来不及酝酿了。狗急跳墙,可是个狗也跳不过这么高的墙啊!身后的便衣如厉鬼般逼近,眼看就要被掐住脖子。俗话说的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放下屠刀,削发为尼。王总转过头正欲跪地伏法,可刚转过头便看见警察掏出警棍,目射凶光地冲来。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王总绝望地大吼一声,然后举起钢管,像一头疯熊一样迎了上去。  “然后呢?然后呢?”我们听的入迷,没想到王总年纪轻轻竟有与警察玩对手戏这般刺激的经历。  “然后我就晕了,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晕了!”我们不知是惊讶还是大失所望。  “就是晕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晕了,冲过去之后我就什么都记不得了,醒来时自己躺在警察局里,之间的经过我一点印象都没有,那段记忆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王总还在一脸疑惑迷茫,略黑的表情让我想起那天令人眩晕的午后。  王总是在一间狭小的牢房里醒来的,铁门紧锁,没有窗户,一个马桶,一张小床,马桶没有遮拦,床上被子散发着霉味。灯光通亮,照得一切苍白,照得刚醒的他心慌不安,才出“监狱”这下又进来了。  牢房里还有一个人,王总见过,就是从右往左数时多出来的那一个。  “你也没跑掉?”王总礼貌地问了一句废话。  “差一点。”他用警惕的眼神望着王总,不明白警察为什么会把他们俩关在一起。  两人傻站在监狱门前,没人理会。“我很想知道他们因为什么原因而打架?”那人见王总没有打他的意思便与他聊起来。  都沦落到这地步了还有心思问这个。其实王总也很想知道,但他现在一点也不想知道。  那人见王总没有回答,似乎意识到自己不该问这么不开壶的问题。“其实我只是想去看看热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一群人真刀真枪地打过架呢!”  他的意思是警察不应该出现,现场应该是血流成河、断筋断腿、破肚露肠,自己宁愿躺在医院。  一阵沉默,沉默后是慎人的安静,安静后是无尽的等待,等待无尽的烦躁,烦躁过后只剩下不安的恐惧。  忽然牢门大开,那个人被放了出去,一个哭得死去活来的大婶把他接走了。然后铁门紧锁,只剩下王总一人独守空房。  暗无天日的牢房看不见时间,自己是被抬进来的,更猜不出外面今夕是何年。想想外面收破烂的父母,想想昔日的同学朋友,想想自己的将来,想想如果一辈子被困在这,想想昨天吹海风吃鱼虾喝啤酒的小幸福。在这个不知时间的时候,在这个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出去的时间,王总真的有哭过。  不知分针转了几圈,时针动了几格,王总被苍白的灯光照的睡意浓重,就连外面巡视的警卫也表现的困倦不堪。王总走到床边想躺一下,可外面的警卫又精力充沛地用警棍狠劲地敲打铁门,并抓起锁,示意要进去打他。王总吓得连忙站一边,不敢去睡。  瞪着苦涩的双眼对着牢房的惨白,漫无尽头的等待,只能等待,不能疲惫的等待。  连睡眠都被剥夺,那会是怎样的感受。  又不知煎熬了多长时间,门终于开了,王总又惊又怕。他被带到一间有空调的房间,一台电脑,两个人,若干堆文件夹。一个人问他姓名性别年龄,一个人在一旁建立档案。他又问了一下犯罪的起因经过,还问了一些自己不知情的问题,比如说两伙人为什么打架。王总坐立不安,把知道的统统如实回答了。  随后他又被带进另一个房间,正面侧面各照了一张半身像,十个拇指在纸上轮流摁了手印,最后两只手整个涂红,又摁了一张。  不知是念着王总是初犯的份上,还是因为他是个小虾米,或是这种事件太普遍,王总就这样被放了出来。  “我出来的时候太阳也刚刚从海里冒出来,霞光万丈啊!我赤着脚巴子站在警察局门口,钢管被没收了,拖鞋也没给我捡回来,兜里的几个硬币也跑丢了,穷哩跟北朝鲜一样。有困难找警察,开着警车把我送回去多好。幸好我记得烧烤摊的地址,打了个车直接到门口,让老乡付了钱,回去的时候跟家里人说是去上夜网了,挨了一顿骂这事算是过去了。”王总淡然的闷了一口酒。“以后不能犯事了,全国联网的。”
  章四  周末总监、王总和一泡都回家去了,周五不上晚自习,上完三节课他们就推着车子,随着主力军涌出校门,四面八方发散到十里开外的村落。在家整顿一番,爷爷奶奶做些好吃的,两天后的下午又要踏上征程,候鸟般归巢。  我喜欢晨跑,但只是偶尔,在具有代表季节性的某天,在气候变迁易来易去的时段,在一夜雪如梦深或新雨过后的早晨,带上愉快的心情,穿上干净轻松的装束,顺便踹上耳机,邀还在宁静的小镇,去赏已经活泼的东方。  出了巷子,经过学校,再跑不远便奔出小镇。两边是窜天的白杨,无垠的田野里黄豆已蔚然成风,守望至今的晚玉米也等待出了胡须,不过果实还是干瘪的。这正是充盈自己使自己饱满的时刻,也是决定收成好坏的最后一个关键,而且关键是看天,人在农业面前也只能靠天吃饭,作物更是要看着天的脸色生灭,这种生态不是人所能干预的,人在这里只能起到破坏和自取灭亡的作用。在大自然面前人的智慧犹如小孩子在大人跟前耍小聪明。过去巫婆神汉就告诉我们:要想多收粮,记得多烧香。生在天底下自然要多亲近自然,了解自然的脾气,阳光雨露调和了剩下的自然是沉甸甸的结果。  转了几个弯身后的小镇不见了,田野越走越深越无垠,空气带着露水的清新,慢跑虽出了些微汗,但仍能感觉到清晨那种特有的凉。我总爱在这样的环境里幻想,在奔跑的路上想些这个想些那个,天马行空、云深无迹。思维像冰释的小河般顺畅,思想脱离人类,有时会看到躯体上的浮尘、纷扰。有时还能将它拨开、挥散。其实一个人并不孤单,整天追着闲不住的大脑跑的无影无踪,人多时你一言我一语叽喳着无聊的话题反而显出了背后的孤独。  遇见了一座村庄,穿过,又是无垠的田野。道路两旁的白杨依然高耸,像峡谷一样,偌大的天空只剩下一线天。仰望天空,自己仿佛活在海底,像小虾米一样摆动着腹下的腿,游过一个又一个摇曳的海带。  其实在岸上慢跑的你和在水里游动的鱼并没有区别,或许水里的鱼就是另一个你。它在下一个路口被大鱼吃了,或许就意味着你即将被大卡车轧死,它在下个路口遇见钓饵,或许就意味着有一段爱情将要降临在你的头上。你们生存在不同的介质里,看不见对方也不知道对方存在。也许有一天你们在菜市场相见,彼此互不相识,又或许你鬼使神差把它买下,来到河边将它放生。就这样你们一个在岸上一个在水里彼此对望,心里翻涌着一股莫名的情愫,直到有天你们在固体里相遇时才明白,魂归一处得以永生,不再离弃成为相见不相识的陌路人。  生命也许就是这么奇妙,自身对自身尚不能全解,面对大自然更是觉得难以捉摸。生活也不曾孤单,一个人反而遇见了更多的新面孔,少女的面纱只为孤独者揭开。  实在跑不动了,挤出最后一丝力气来个冲刺,然后再慢慢停下,慢走一段距离这才休息、调整。旁边有河的话还可以下去洗把脸。  时间还很早,掏出耳机,单曲循环,原路返回。慢悠悠的沿着白杨晃荡,脚下叶夜流出的泪水风还未来得及擦干。  “只有青山藏在白云间,蝴蝶自由穿行在清涧。”忧郁沉静的旋律,沧桑带伤的声音,在这无人且无边的旷野,使人感觉自己真的走了很远,愈发的遥远,像正漫步在天涯一样,自由得洒脱着尘埃,默数着伤害。  “谁画出这天地,又画下我和你,让我们的世界绚丽多彩。谁让我们哭泣,又给我们惊喜,让我们就这样相爱相遇。总是要说再见,相聚又分离,总是走在漫长的路上。”就这样,一首歌,另一个世界。  半小时让自己跑出去,又用了一个小时让自己走回来。回来时小镇已开始热闹起来,很熟悉的味道。看了一眼学校,校园内空荡冷清,今天是星期六。  回到小巷,洗了个澡换了件衣服,用正常的一面去街上吃早餐。  学校放假了,卖小吃的生意也冷淡了,不会有人跟你抢座位,桌子上也不会摆满来不及收拾的碗筷,更不会吃到还未熟透就端上来的包子。更重要的是可以安静的吃完早餐,不用心急火燎、仓促不安的赶着要去上课。在这样的日子里,舒适地吃个早餐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正想着去哪家吃呢,看见妹子闲散的趿着夹拖,低着头挎着一个菜篮子去买菜。真是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  “刘情——”我朝马路对面的他喊,举起手满脸笑容等待他回应。可他居然没听到。  “大妹子——”我拉长声音,他这才抬起头寻找。我笑盈盈地走过去。“今天白菜多少钱一斤呀!刘大婶。”我调侃道。  “你精神抖擞啊!”他满不在乎的表情。“昨天做什么好梦了”直往菜市场走。  “我昨天梦见放假了,起来一看还真是星期六。”我也跟着。  “你吃了?”没有一丝笑。  “没有。”  “那你还不去吃。”  “这不遇见你了嘛。”  他见支不开我,回头挑明了说:“你不觉得两个大男人一起去买菜很别扭吗?”  “不,我觉得跟在一个男人后面看着他买菜挺有意思。”越是这样我越赖皮。  “行,挎着。”说完把篮子塞给了我。  “哦!亲爱的等等我。”我很张扬地把篮子挎上然后追上去,反正丢人又不止我自己,何况他比我还在乎。  菜市场不是很大,但应有尽有。很乱,人很多,味道也很分明。我崇拜大自然,因为里面不仅有许多有趣的生物,而且有的还可以吃。  我们在里面转了一圈,这叫先物色。“你今天怎么没精打采的,昨天做什么噩梦了?”  “是,梦见鬼了,出门一看,还真见鬼了。”  “鱼、鱼——”我喊,指着生活在水里的精灵。  “今天咱不买鱼。”他表情像被冻住的鱼一样。  “买,必须买,其实鱼就是另一个你,你把买来的鱼直接煮了,吃完之后发现自己居然没死。第二天一看,你仇人不见了,所以要多吃鱼。”我嘟囔,他一句没听懂。  “看够了没有。”鱼的表情依然被冻着。  “不买这条也行,买那条鲤鱼吧!”我故意的,并留意他的表情。“鲢鱼也行,虽然刺多但便宜。”  他一副死鱼眼。  “好,还是买螃蟹吧!”没办法,谁让我今天心情好呢,看见谁都想惹惹。  “我妈今天没让我买鱼。”他冷冷的说。  “哦,早说嘛,走。”  他买了一斤猪肉,又买了六个一般大的番茄,随意往篮子里一丢,然后又跑到前面买生姜。我抱着篮子跟着他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转悠。  看他那像是欠他钱的样我立马停下了脚步,篮子在我这干嘛要围着他转。  他买好后看我原地不动,于是走了过来。我挎着篮子扭头直往前走。“买了猪肉就一定要买芹菜,买了番茄必须买鸡蛋。”于是我把称好的东西直往篮子里塞,留他在后面付钱。  “这生姜配的东西就多了,白菜可以,萝卜也可以,吃鱼就必须用这个了。”我对赶过来的妹子说。  “我吃你个脑袋,我买猪肉是用来煮瘦肉粥的,谁让你买芹菜的。”  “买芹菜是为了炒番茄呀!”  “懒得理你。”他从见到我到现在一直摆着苦瓜脸。  “没事,你就用芹菜叶煮粥,味道很好闻。还有什么要买的吗?”  “没有了。”他把篮子翻了翻。  “起了个大早就为了买这点东西,你还真热爱生活呀!”我们往回走,身后菜贩的身影依旧忙乱,拥挤的买菜人个个脚步散漫,气味分明的摊位和那市井的喧嚣像渐渐离去的早晨在我们身后远去。  早起的清晨远比被窝里美好。  我们聊着平淡的话,有一句没一句,车道上各种车缓慢驶过。不知不觉回到我住处的巷口,扫了一眼却不想回去。  “哎——,你家住哪?”我问。  “前面。”他指着学校对面的一个不起眼的门面房,走进一看是一条三米多宽的过廊。穿过这排四层高的楼房,我的脚步顿了一下。  这排严整得毫无特色的楼房背后是一片错落且有致的砖瓦房,胡同深深深几许,交通纵横四通八达,房屋青砖灰瓦,古朴有韵。有的墙上铺满了爬山虎,各家门前两边各有一个小花池,什么小花呀花树呀,还有种青菜的。有的门楼上直接顶上一丛蔷薇,绿意浓重,枝条纤长直垂面前,进门都要低些头。  只一段过廊的距离,这宛如世外桃源的地方,只四层楼房的高度,隔绝了多少脚步与尘。他带着我在里面转了几圈,若不是地方不是很大恐怕我早已迷路。  “你家在哪藏着呢?”我问,很想看看他家是什么样。  “那儿。”他不留一丝悬念笔直的指着身后那一排楼房。最高处,四楼从过廊处往东数第七个门。  我以为他指的是天边那朵洁白的云。我大失所望,顺着他指的方向在天空盘旋了一圈又把目光拉到他脸上。“那你带我到这干啥?”  “转转。”干脆。  我兴致全无,转身回去,早饭还没吃呢。  “你去哪?”  “回去。”  “都到家了,不进去坐坐。”  “没兴趣。”我又继续往前走。几只麻雀从前面掠过,落在花池上啄闹又迅速跃到墙头上叽喳。我觉得刚才说的话有伤人的味道,又转身回去。  “有空再去你家玩。”说着我把篮子递给他,他简单的哦了一声。  很奢侈的用晚餐的时间吃了一顿早饭,吃的时候还在想吃完之后该干什么,可是吃完了还是没想好。
  对于一些人来说,上课最无趣最烦躁,可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周末才最无聊最苦闷。看着挤挤的人头就倍感亲切,即便听不懂英语但看着英语老师讲英语也很有意思。时间是一节课一节课过的,无论感觉快慢都有个盼头,可这一冗长就是一天。  出了餐馆面前就是学校,大门紧锁,只留一个小门出入。我毫无创意被鄙视着进了多少人平日翻墙都唯恐出不去的校园。  周末时的校园与往常绝对不一样,如同活力的青年与横秋的老人这般。转遍边边角角可以遇不到一个人,我来到二楼才发现还有些班在上课。高三的老师在上面沉闷的传道,下面是可怕的安静,桌上堆积成林的书本不知是坚不可摧的防御工事还是牢不可破的监狱高墙。  高年级的学长是幸福还是不幸福呢?济济一堂,做不完的试卷和推不掉的压力。  也许无所事事比夜以继日更让人疲惫。  午觉还未睡透彻就被妹子的电话吵醒,家里有电视不看却喊我出去消磨时间。  我们吃着雪糕在荒无人烟的街道,我和他都是不太爱说话的那类,在一起话很少,不像王总和总监那样能侃。我们相对比较安静,从早晨逛到傍晚哪怕不说一句话也不会感到乏味,各自仰望各自的天空,只要背后还有人在,就不会感觉世界苍凉、心里空旷,也许这就是臭味相投。  感觉雪糕很好吃,我换了一个玉米味的,他要了一个巧克力的。  “我们去找熊猫吧。”妹子提议。  “他家远不远?”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他家一点都不远,雪糕刚吃完就到了。妹子朝楼上喊,出来的却是熊爸,他站在阳台上往下俯视。  熊猫居然在写作业,妹子居然说这一点也不意外。熊爸打量了我俩一番,可能觉得我们长的像好人,不会把熊炖了,于是猫被放了出来。  他满脸喜悦却故作冷淡的问我们找他干啥,我以为他不乐意,可步子早已跨出门槛,随手把门关上了。  “都周末了还学习。”妹子又用客套话。  “学习还分什么周末。”给个台阶就厚着脸皮上。  “去哪玩?”我问,看他有什么好主意。  “随你大小便。”  “那到底到哪随便。”  “走,打街机去。”熊猫头一甩,一副去定的样子。  “你还没八百岁。”没兴趣,因为这的确不是一个什么好主意。  “八百岁也得生活下去,情趣无所谓高低,乐在其中就行。走,反正也没事,没事就要找点事。”  “里面有没有电动?”我问。  “有。”他连忙肯定。  我以为真有,其实这孩子骗我。我看着他脸不红心不跳的样子,心凉了一片,原来学习好的也会骗人啊!老实巴交的面孔更具欺骗性。  终于明白当年老师为什么总是语重心长地要我们好好学习了,原来是让我们以后更好的伪装,不被别人识破。  游戏室里面依旧黑咕隆咚,十年前这个样,十年后这个场景还是没有变,一进去那种胆颤心惊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小心翼翼摸着板凳找个角落坐下。  唯一变的好像就是游戏币,十年前五块钱能买一捧,现在只能买一把,不知这十年来是手变大了还是老板数错了。  里面除了我们三个大男孩以外,全是个头不过我们胸膛的小朋友。妹子愣了半天,以为这是成人慎入的场所。两个人在晃杆,一群人在旁边围着,屏幕里绚烂万变的色彩放映在他们稚气的脸上,专注。  熊猫把买来的一把游戏币往桌子上一摆,和周围的小朋友联机打《三国战记》,把我和妹子晾在一边。  妹子居然没打过游戏,这比熊猫周末写作业还要不可思议,我汗,不知他童年是怎么过的。我小时候打游戏的次数与被打的次数几乎成正比,这完全阻碍了我在游戏事业上的发展,这么多年过去了,忘记了各种技能,同时也丧失了对街机的兴趣。  过来人都知道,打游戏的技术是用游戏币喂出来的。熊猫已经喂到一个币足以玩半天的程度,可见曾经沧海难为水。  我站在后面看了半天,越看越没意思,里面除了赵云帅点貂蝉性感点别的还真没什么。以前冒着挨打的危险也要偷着玩的东西,现在无所约束了却又懒得理睬。犹记得小时候幻想有天爸妈不再管束,幻想有天可以没日没夜的玩游戏,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可现在都实现了,但为何还一脸阴郁。  小时候的幸福多简单啊!一颗糖就可以乐上半天,可现在幻想都变成了现实,不可能的事都变成了可能,为何还是不幸福?现在幻想得到的,将来真的实现了会不会还像现在一样感觉不到幸福,那现在还追求什么,什么才有意义?成长真是一件怪事,轻易将爱变成不爱,真不知现在执迷的东西将来会被成长成什么?  难道只因我们不知足,或是幸福来得太迟。  得到,是一件最悲惨不过的事情,因为幻想沦落成了现实。  熊猫玩的和小朋友一样快乐,闪动的荧光闪现着他紧张而又微笑的脸,朦胧。  妹子看了看我,我还好,能看懂一点。他早就耐不住了:“熊,咱走吧。”妹子央求。  “还那么多币,急什么!”熊猫头也不回。“你们愣着干啥,打呀。”  “看着都不好玩。”妹子不感兴趣的样子。  “那咱打拳皇,格斗。”熊猫终于回头瞟了一眼。“我让你一条腿。”  “算了吧,你让妹子两条腿他也打不过你。”说着我把他面前的游戏币竟数卷走。“我们玩别的,你玩完了叫我们。”于是我们挑了一个小朋友少的地方将这些东西消耗掉。  我帮妹子投币,妹子翻来覆去的找游戏,找到最后选的竟然是《美少女战士》。  我结舌了半天。“你这辈子没当女人真是亏了。”之前我就跟他说选黄帽或合金弹头。  “你有意见。”他白了我一眼。  “哪敢。”反正也没玩过。  毋庸置疑,他选的是水冰月,我也乐呵呵的选了公主。童年看过的动画片情节现在早已经想不起来了,但那经典的瓜子脸并没有远去。激烈的晃杆、拍打,童年的感觉似乎回来了。  这款游戏真不好,妖怪太强大了,公主命真脆,挨两下就玉陨了。再说,两个人都用相同的角色本来就是大忌,在混乱的场景里根本分不清哪个是自己,说好他走上线我走下线,可他在里面一点都不淑女,我像是躲疯牛一样躲着他,没被拿网球拍的家伙打死却被他一脚踢死了。  “我代表月亮消灭你。”妹子绷着脸死盯着屏幕,手底下“碰碰”震响,幸好晃杆是新的,不然非被他拧断不可。  等我出来时妹子留下人头攒动的烂摊子,我连忙放宝,只见纤纤玉腿从天而降,那两条垂地的头发,那梦幻般蓝色超短裙。那身段,那脸蛋,那气质·······哇!  我们打的毫无章法,妹子更是火热,游戏币“哗哗”往里塞。第二关没见BOSS就断粮了。  我看了看猫,还在打。妹子意犹未尽,又买了一把往上面一拍。“继续。”  出来时已近黄昏,站在空旷的马路上顿时舒畅了许多。伸了伸懒腰,妹子磨出泡的手这才感觉到疼。  “你们是回家还是在外面吃?”他们家教虽然一样的严,但妹子恋家,熊猫却与家人相处的不融洽。  “谁回家我骂谁。”熊猫把话一撂。  “都一样。”妹子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  “你不打个电话向家里交代一下吗?”我问。  “不用,他们又管不住我。”说着把我们带到一家刀削面馆。新开的,老板很热情。  一碗面吃了半个多小时,三个人晃悠悠的出来时已灯火零星,沿着公路从东头逛到西头,都没有要回去的意思。  在昏暗的街角找了个球案玩起了桌球,妹子摇头说不会,站在一旁让我和熊猫竞技。  “你真不是个男人。”熊猫也摇头、无奈。  今天这是第二次听到这样的话了,妹子气的不说话,因为几天后妹子用实际行动给了我们一个很男人的形象。  “哎,妹子为啥叫妹子呢?”我突然有这疑问。  熊猫放了一杆。“其实妹子本来不叫妹子,叫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妹子。”  我笑。“明白了,其实董权本来不叫熊猫,叫的人多了熊也便成了猫。”  本以为学习好的人游戏玩的肯定不咋样,即使游戏玩的好桌球肯定被点成满天星,我自以为桌球打的不错,可竟然和熊猫平分秋色。  “哼,我玩这些东西的时候你们还在家写作业呢!”熊猫嚣张的口气。  这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重新认识了这位上课时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熊猫。虽然我不明白是什么让他有这样的反差,是什么力量能让一个人掩藏的如此分明。远看,至真;近看,虚假;再看,模糊。
  直打到老板收摊,夜色不浅,灯火阑珊。熊猫买了三罐啤酒,我们就靠在关了门的商铺橱窗上喝着,各有各的姿势。我们都没说话,各自想着各自的事情。  夏夜里的星星很少,远没有冬夜里的美丽,即便冬夜很冷。啤酒只剩下空壳,三个扭曲的易拉罐静默在昏黄的路灯下,照不出名字。  忧伤。对,忧伤,是忧伤让人时而明媚时而不清,是忧伤让人时而冷漠时而躁动。阴晴时变,恰似带着面具的脸。成长的忧伤,莫名的迷茫,正是这样的面纱模糊了彼此的视线。  我看了看蹲在一旁的熊猫,又看了看正在看着我的妹子。
  章五  我以为又是我来的最晚,可来时妹子的位子居然还空着。“咦!妹子怎么没来。”  “早来了,又被你气走了。”王总盯着手里的哲学书。  我一脸无辜。  “妹子参加了体育队,练体育去了。”总监回头道。  无辜的脸顿时愕然。“练体育了!”太可笑了,“就他那小胳膊小腿去练体育!”  “看不起谁呀!你不是说人家不像男人吗,现在像了吧!”  “我——,我没说,是熊猫说他不像男人,我说的是他像个女人。”  “有区别吗?”  “没区别吗?”  妹子平时来的都很早,可能是今天有事吧!我又等了一会可他还是没来。“不是吧!他真练体育去了?”我趴在课桌上问他们俩。  他们俩一致回头看了我一眼,又一致把头扭了回去。我自讨没趣地看了看即黑的窗外,这么大的事也不提前说一声,想用这个证明什么吗?我行我素的作风倒挺男人。  真别扭,同桌走了连个说话的都没有,旁边的空位怎么看怎么不舒服,总觉得身旁少了些什么。  无所事事,翻了翻妹子的书屉。他有几本非主流的本子,不仅封面很惹眼,里面也很绚烂,华丽的让人不忍下笔。  上面是一些笔记和自己写的一些句子,布局得当,字体清秀,时行时楷,每一页都值得欣赏一番。我被里面的句子吸引,翻的缓慢。  他的书比我的书还要干净,干净的连名字都不写,而是将书页上贴上非主流的贴图。我看完了本子又看他的书,这比写名字有效多了,哪个男生还会在书上贴这东西,是女生也过了那个年纪。  练体育就不女人了?  我打开那本化学书,被粘得斑驳处被一张贴图盖着,贴图上画着一个垃圾桶,左边是可回收,右边是不可回收。然后上面写着一行字:回忆,该放哪一边。  我看了一看,有点意思。拿起书拍了拍前面的王总,想让他欣赏欣赏。一张尚未贴完的图从书页间掉了下来,王总捡起来扫了一眼。“装逼组织。”说完直接扔给了我。  “这是正统的,没被恶俗化的。”  “傻逼加装逼等于非主流,约等于脑残。正统的毋庸置疑,创新能力还是让人折服的,但现状呢!背后放个摩天轮或插个电杆,要么就是阴霾的天空灰暗的云,搞得跟自己多忧伤一样,世界末日了还是家人死完了。谁没伤,好像只有自己一个人低落,受伤了了不起,袒露伤口是炫耀还是缺爱装可怜。穿着奇装异服就另类了,染个发嘟个嘴就高尚区别与别人了,肤浅脑残。总是找借口堕落,说社会这样社会那样,自己想学坏就别说是被社会强奸了。社会怎么了,社会又没有生殖器。一批颓废的青年带坏下一批无知的小青年,这样的非主流居然能成为主流!今天的青年明天会变老,小青年总有一天会长大,什么非主流,一群无病呻吟放纵欲望借故堕落逃避现实的猥琐者,一群装着逼自以为很牛逼的傻逼。”  王总不愧是王总,这都敢骂。我们愣了半天,一句无关紧要话换来这么多大道理。原来王总是一个愤青。  “就你不是傻逼。”一直在埋头学习的熊猫突然冒出来一句,他放下笔正对着王总。“自己一身毛说别人是怪物,你整天晕了吧唧的你知道什么!非主流招你惹你了,整天说这个说那个也不知道你自己多有素质。”熊猫满脸不满,不知道是什么得罪了他。  “胆敢挑战王总的权威,活自在了。”总监见有戏,连忙扇风。  “哎——,我就是傻逼,最起码我不装逼,无论怎样,一个人借故堕落总是不值得原谅的。”王总借力出力,以柔克刚。  一退一进挫了熊猫的锋芒,使得熊猫的火顿时找不到入口。“其实他们都是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受环境影响才找错了方向,他们需要的是关怀而不是关注,悉心地引导教育他们会好起来的,会有一个健康的价值观的,他们需要被理解,其实,他们更需要的是爱。”  听起来言之凿凿,其实是异想天开。让非主流不非,这无异于传教士劝伊斯兰教徒说:“你还是吃猪肉吧!”结果及后果可想而知。  “你真天真,你以为凭你的良心就不会被当成狗肺了,在人家不可一世的眼里你也是个傻逼,你看他就像他看你一样,他会听你的,笑死上帝了。你有那无私的爱不如给我喽,我没有逆反心理,起点高好教育,事半功倍,对牛弹琴牛还是改不掉吃屎。”  “大人都是管不懂事的小孩,懂事的谁还操心。你是上道了,那些没上道的乱踩道也会影响你的道。政治老师都说了,社会进步不是个人的事,全面进步社会才能和谐,一粒老鼠屎只会坏一锅汤。”  “你要是这样跟他们说他们早把你唾死了,咸吃萝卜淡操心,管好你自己吧!校长还说穿好自己的裤衩就行了,你又不是救世主,他们不是一堵扶不上泥的烂墙就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人你和他谈责任有用吗?”  一个要顾全大局,一个要独善其身。这也是迷茫。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的确,一加一可以不等于二,但谁的生活方式能够让人生更美丽无憾的走下去呢?做人要有智慧呀!”末了总监突然来了一句,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看了看那张贴图,重新塞回书里。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他们是怎样的人我还真管不着,我欣赏的仅仅是这张画,一分为二,不偏见,欣赏你创作的东西并不代表接受你这个人。  可能妹子也是这样想的。  说曹操曹操到,妹子征战沙场回来了。自习已经接近尾声,窗外的天空黑的不见人影。  妹子一屁股瘫坐在凳子上,目光无神的看着前方,像是被谁勾了魂一样。练体育的效果就是不一样,脸都比平时白了许多。妹子微张着嘴一动不动地坐着,我认为运动过后脸应该是红的。  我一直盯着他就是不说话,让你练体育也不跟我说一声,我就看着你看你可好意思说。  妹子像傻了般愣着,理都没理我。累的还没缓过神。  我又看了半天,最后还是先开口。“你吃饱撑的。”  他看了我一眼,没力气回答我。  “练体育至于这样玩命吗?”  妹子终于有了反应,双手揉了揉脸又摸了摸头发。“原来我的体质这么的差。”  你还是说话了,我转过头继续看书。  总监和王总不知在聊什么,趴在桌子底下叽叽喳喳嘻嘻哈哈,他们俩能谈一块的事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熊猫一如既往的做着题,同桌一泡也雷打不动的玩着笔,好像是新买的,因为他还处于用牙咬漆的阶段,而不是用手拆了又卸。  清爽舒畅的放学铃响起,妹子还在那捶腿。“打烊了,还赖着干啥!”我踢了一下他的板凳。  妹子扶着桌子很艰难的从座位上站起来,龇着牙小心的迈着步子。  “瘸了!”我看他的样子很夸张。  他就是一个蜗牛,从四楼下到一楼,从拥挤的人潮下到只剩我俩和空荡的楼梯。真不知他是真练体育去了还是半路上被逮去用刑了。“欲扬先抑,想要跑的比别人快就要先比别人慢。”都行将就木了还死鸭子嘴硬,刚下完最后一个踏步妹子腿一软,蹲在了地上。  身旁的扶手够不到,左手边的墙离的又太远,妹子几欲想站起来都没得逞。  我有过这样的感受,跑步强度过大之后腿部肌肉发胀像打了石膏一样僵硬,绷的直直的难以弯曲,一旦弯曲就像折断的树枝,大腿和小腿完全成了不相干的两部分,根本用不上力。  “站在那干嘛!快来扶我。”妹子痛苦的声音。  “你还真舍得玩命!”我把他扶起,他的腿又重新绷直。“对自己真狠,增强体质讲究的是循序渐进,你一下子练成这样明天咋办?”  妹子趁着没灯不忘把手上的灰往我衣服上抹。“刚开始都这样,教练说这样瘸半个月就好了。”  我直想笑,本来好好的一个人硬被自己折腾成这样,从蹲下不借助外力起不来再到身轻如燕健步如飞,想抛弃以前的自己现在肯定要忍着撕裂的痛,够他蜕几次皮的。我放手让他自己走,没事找事。  “唉——还是做女人好。”妹子叹气加摇头。
  第二天,出事了。一是妹子早自习迟到,二是总监和王总眉来眼去动机不明,三是一泡竟然没完笔。我疑惑于这份神秘,经过我不懈的观察终于发现了根由——熊猫今天很反常。  平时他思考问题都是左手扶着头右手转着笔,隔一段时间摸摸头发。今天却一动不动,双手无力的垂在书桌上,头枯萎般低着,一副等待圆寂的样子。  我们面面相觑,这种情况一定要静观其变,等他把那份小苗头酝酿出来,打草惊蛇什么话也套不出。  稍待片刻,他换了个姿势,双手抱在胸前靠在总监的桌子上,抬起头望向窗外,目光撒在遥远的远方。  好久好久,他又换了个姿势,直接趴在桌子上,把头深深地埋在双臂里。  我们互视且惊讶了一番,一泡揪住他的头发,慢慢地把熊猫的头拔出来。“哭了!”然后叫道。  熊猫撑开头上的手,又重新栽进去。  时机成熟了,是把肩膀借出去的时候了。“怎么了?”王总亲切而又小心地问。  熊猫没理他,无动于衷。冒着热气的好心在一片寂静声中,凉了。  妹子站起来走了过去,动作比昨天麻利许多。“你怎么了熊猫?”换成妹子问。  只见熊猫抬起头泪流满面地说:“我失恋了。”  “啊!你谈恋爱了?”我们纷纷为套出来的秘密大吃一惊。相处到现在没听说过他有女朋友呀!什么时候谈的,地下工作做得太不为人知了。  “不至于吧!多大点事。”王总一听是为情,顿时没了兴致。  “她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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