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领主之塔开放时间2017分封给我的小村庄里能放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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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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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更好的答案
就和我的领主的领主不是我的领主一样
更简单点说就是 你的爸爸的爸爸不是你的爸爸 的意思咯
这是关于西欧采役制度的提法,也就是一个领主,相对于分封他的人(国王)来说他是他们的附庸,而由他分封的人是他的附庸,但这些人不是国王的附庸.也就不需要对国王承担什么义务,只须对自己上一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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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成司综合处负责什么事务
09-08-29 &匿名提问
学者大都认为早期中世纪或封建主义的第一阶段西欧基本上没有较为完备的行政制度,由于权力的分割,国家对于地方的行政基本处于无力控制的状态。但自12世纪始,西欧开始国家重建,国家行政制度也有了较大的发展。12、13世纪国家行政制度在西欧的发展虽然因国情不同而有不少差异,但也有一些共同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央行政管理制度日渐走向专门化和正规化。早期的王室官员只是国王的侍从而非国家行政管理人员,但从12世纪始,这些官员的职责相对明朗,出现了一些常设性的机构和官员。英国表现得最为突出和明显。在英国一些机构逐渐脱离国王宫廷管理者的性质,而取得国家行政机关的名分与职能。中书省有中书令、副中书令等主要官员,他们负责王廷文书的颁发。文书分证书及令状两种。缮写文书是文书室主管及若干名文书之事。一般文书都盖有国王的玉玺,掌玉玺者为副中书令。后来因文书繁多,乃有锦衣库兴起,且有小玉玺出现,以便随王出巡时及时发出各种文书。财政署的出现则标志着独立的财政机关的逐渐建立。早期国王的国库被12世纪初年的财政署所取代。后者成为国家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形成了一整套复杂而准确的收支计算方法,并裁决有关王室负担的各种案件,建立起自己的档案制度。从著名的《财政署对话集》中我们可以较为详尽地了解财政署的情况,它的成员分为上下两部,上部组成实际上是小会议的成员,主持者一般为宰相,参加者有中书令、司宫、司厩、国库长及其他贵族。下部称收支部,主要成员为国库长及司宫的代表。负责整个收支部的活动。上部是财政署的神经中枢,下部是其执行机构,做技术性的工作。其他机构还有锦衣库,它本是国王存放行李的地方,后来地位日重,发展到能够取代财政署而主管国家的财政税收。另有所谓的宰相一职也曾短暂地设置过,它在帮助国王主管司法财政等重大事务方面,代王行使职权,权力极大,后来废止。虽然这些机构及其官员往往相互重叠,但国家行政制度发展是明显而有效的。法国的情形与英国类似,虽然它没有英国那样完备,但更具有代表性。法国中央行政管理机构的兴起是在12世纪初。1105年或1106年法国曾设置王家中书令一职,但1127年被废止。该机构负责国王的文书之类的事务,这类令状由文书们草拟,由国王的掌玺官加盖印玺,然后颁行。直到菲力普·奥古斯都和路易九世时的大量文书语言和格式统一的令状的颁布证明该机构是常设的,由一班专门官员组成。与西欧其他国家一样,法国直到13世纪仍然是国王的内府与国家政府没有明确地区分,国王的周围有一大帮亲戚朋友。但随着国事日增,尤其是像菲力普四世这样爱旅行、朝圣和战争的国王,使跟随国王行动的那些机构从其庞大的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而成为常设的行政机构。档案材料的保管有专门的官员,财政官员也出现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是外国人在国王的宫廷出现了。既能持刀舞剑又懂法律的骑士、大量的民法专家也出现在国王的宫廷,由他们丰富的罗马法知识为国王服务。法国中央政府制度发展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是王室代理人&贝利斯(Baillis)&的出现。代理人为国王的代表。当时因为国王常常要到东方参加十字军或者到各地打仗,故将王室事务委托给一些重要人物,他们或是国王的亲属或是亲信。他们有解释王国事务之权力,他们的职位不能任意罢免,除非证明他们犯下滔天大罪。他们代王在国内各地行使各种权力,尤其是司法审判权。他们将审判情形做下记录,并呈之于国王。这一机构虽是临时的,却也反映国家行政制度的发展。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以英国为先。早在盎格鲁萨克森时期,英国就有郡、百户区、村之类的行政区划。诺曼征服之后,三级行政管理系统仍然得以保留。郡的长官为郡长;早期虽曾有郡长封建化的倾向,但在英国诸王的努力下,对其有很大的遏制。1170年亨利二世曾把几乎全部的郡长及其下属撤职,然后组织人员调查郡长是否有侵吞国王应得收入及榨取钱财等其他恶行。这就奠定了郡长一职成为国家公职的基础,避免了封建化的命运。郡长的职责包括行政、司法、军事等,相当广泛。郡下面是百户区,郡的百户区的大小及数目不一,有大至60多个百户区的郡,也有小至6个百户区的郡。虽然有不少百户区赐给个人,由私人掌握,但国王对它们的控制仍然很紧。一般百户区由郡长派管家管理,负责执行郡长所发布的各项行政财政指令,主持百户区法庭。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是村,它是一种组织共同体。它实际上是古代农村公社的变形,它履行着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职能,如维持治安、抓捕盗贼及其他罪犯、出席郡长及百户区法庭和郡法庭,还要分担各种罚金及财政负担等。因此,英国地方行政管理相当发达,尽管人们对是否有村一级行政单位尚有疑问,但近来的研究证明它是存在的。比较于英国,法国没有明确而清晰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早期法国地方管理的代表是相当于郡长的伯爵,但这一职务已经完全封建化,他们成为地方上的封建主,是私法意义上的统治者,而非公共权威的执行者。但法国也在发展地方行政管理系统。这种尝试首先出现于王室领地。11、12世纪一种被称为&普雷沃(Prevots)&的人物出现在王室领地上代王行使权力,从税收到司法都管。但是他们的职位及其作为报酬的采邑被世袭化了,所以难以称其为纯粹意义上的国家行政管理官员。&贝利斯&作为国王的代理人出现,他们起先有盎格鲁诺曼人的巡回法官的某些职能,与英国郡长相类似,能够在许多事务上代表国王,他接受国王的指导.监督国王的财务并向国王报告工作,可审理国王中央王室法庭的诉讼。并且他们的职位由巡回变为固定,每一位代理人都有固定的管区,在此管区他为王室施政且是一名法官。而普雷沃则渐渐变成了贝利斯的下属。他们继续负责地方事务的管理,执行国王的命令。他们由当地那些谨慎守法和受人尊敬的人士担任,在地方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英法两国的情况可以看出西欧国家行政制度发展的大概轮廓和主要特点。第一,王室官员逐渐分离发展为国家官员,国家行政机构增加,与之相适应的是大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入国家机构,成为国家行政官员。他们在从司法到财政的诸多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的职能越来越明显,国家处理一应事务也就相应增加,司法审判在增加,颁布发行的令状在增加,征收税款也在增加。这些官员大都出身于中下阶层,但在当时兴起的大学中接受过教育,尤其是法律方面的教育。这些人在政府中的存在及大量增加事实上已经改变了国家政府的形象与职能。受他们的影响,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当多的王室及政府的支持者。他们不是政府官员,但在帮助政府履行其职能上起了重大的作用。如英国各种法庭上的陪审员,他们成了国家行政事务事实上的帮助处理者,是行政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法国在许多时候的征税工作若少了那些估税人的帮助是难以完成的。成千上万的人进入帮助政府征收税款的列,如1314年征收一项骑士协助金,仅在巴黎近郊就有322名征税人。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西欧各国行政制度发展的普及状况。第二,行政制度的发展不仅是一个与封建世俗势力争夺权力及利益的过程,也是一个与教会势力争夺权力与利益的过程。前者可称为封建私法权力的&公法化&,后者则可称为政治力量的世俗化。教会是西欧各国不容忽视的政治实体,它在各国从中央到地方的事务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12世纪开始,西欧各国王权不断削弱和限制教会的力量。这种斗争的直接后果是教会只能在其有限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中央政府与教会做斗争的重要武器是那些来自下层的地方世俗小官员,他们到地方上代理国王行使权力,干预教会事务,限制教会权力,使王权大伸。以至像图卢兹大主教那样的封建主必须寻求皇家枢密院的干预来保护其教会的基本权利。不仅如此,人们对世俗政府的观念已经有了改变,人们选择国王的政府而不是教会作为服役的对象,更有甚者,许多宗教人士也来到国王的世俗政府,而将其教会的义务抛诸脑后。第三,虽然国家行政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显然不能对此夸大。此时的行政制度表现出相当模糊、不定型、临时以及重叠、职责不分等较为原始的特征。它表明中央政府机构仍然没有完全从王室家庭中分离出来。地方行政系统则即使在英国也没有上通下达的管理制度。英国的郡长之于其下的百户区或村,没有如中国那样明确而直接的统辖权力。管理在更多的时候仍然靠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个人能力的表现,王权的发展也因此受到限制。古代罗马的政治制度P171. S平民与贵族的矛盾集中在三个问题上:即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平民向贵族争取政治权利问题。其中心内容是土地问题2. S古罗马王政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它是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时期,其特征是军事民主制;主要内容有:1.库里亚大会即罗马的人民大会;2.元老院即长老院(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3.王或勒克斯(军事首长,身兼最高祭司和审理某些案件的审判长);3. S古罗马共和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它打破了由氏族贵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是以大土地占有制为基础的新老贵族联诀执政,全体罗马公民有限参与的寡头民主制;其内容有:1.人民大会(两种形式:森杜里亚大会即百人队大会;以及特里布大会即平民大会);2.元老院:处于权力的中心地位;3.行政官吏:执政官(两人组成,拥有军事权和民政权),独裁官(国家紧急状态下元老院任命的特殊官职,有最高的军事权和民政权),行政长官(诉讼方面的最高长官),监察官,保民官,4. S古罗马帝国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实行的是军事独裁统治.先后采取了三种体制: ⑴元首体制(奥古斯都体制),他只用元首,保民官和军事长官的称号,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⑵四帝共治体制,戴克里先把帝国划分四个部分,由四个统治者治理,两名为奥古斯都,两名为凯撒⑶君士坦丁体制,他废除四帝共治体制,从而成为罗马世界唯一的统治者,是彻底的君主专制政体5.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元首体制的含义;即奥古斯都体制,奥古斯都保留共和制的形式,人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监察官,保民官等机构仍然存在,他本人通过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当选为元老院的首席元老,人民大会的首席公民,并被任命为终身执政官(兼监察官),终身保民官,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称号;实际上是凌驾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同时还建立了一套与共和制政权并存的元首制新机构:元首的督办员,元首的御前会议,元首的内务府.帝国的实质在于行省.6.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四帝共治体制的含义;宫廷卫队首领戴克里先由军队拥立为帝从此君主取代元首成为帝国君王的称号,罗马进入正式的君主制统治时代.他把罗马分为4个部分由4个统治者治理,2名为奥古斯都,两名为凯撒,他掌握帝国的最高权力.在四帝共治体制下,元老院的权力被剥夺,所有与共和制相关的职位均成了荣誉称号,全部权力集中在君主和以君主为首的官僚机构中.7.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君士坦丁体制的含义; 君士坦丁废除了四帝共治制,从而成为罗马世界唯一的统治者,所有高级军政官员完全由皇帝指派,皇帝的意志成为唯一的法律,皇帝本身也已神话. 君士坦丁体制是彻底的君主专制政体.8. L古罗马氏族社会解体向城邦过渡的必然性;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某些氏族逐渐变成氏族贵族,并掌握权力,而平民无权分得公地且无权参加库里亚大会和担任公职,却要纳税和服兵役,这种只尽义务不享有权力的地位引起平民和贵族间的斗争.随着平民的人数超过贵族,且在经济和军事上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对于政治上受排挤受摆布和受歧视的地位越来越不能忍受,他们要求形成中的罗马城邦国家按照财产的多寡而不是按照氏族门第来确定管辖下的居民的权力和义务.此外,氏族制度也越来越表现出它不适应罗马统治和扩张的性格.导致了罗马第六王塞维.图里乌的改革,并且打乱了氏族血缘关系.9. L古罗马政治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 经历了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帝国时代10. Y古罗马政治制度对现代西方国家共和政体的影响和意义:⑴古罗马政治制度第一次以共和国概念替代城邦概念,是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⑵古罗马共和政体被认为是一种混合政体⑶罗马法是古代世界各国法律中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资本主义法权概念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法律,是罗马人留给人类最宝贵的遗产之一11. B帝国时代军事独裁制的社会根源:⑴土地私有制运动造成的贫贫富极化趋势愈演愈烈,一方面导致贵族和富有者进一步垄断政权,另一方面削弱了平民参政的经济基础⑵罗马的对外扩张形成了一支强大的军队,股役的军人本是各等级的产者和自耕农。马略改革把征兵制改为募兵制,形成了职业军队⑶共和国晚斯不断发生的奴隶起义沉重打击了贵族势力动摇了贵族寡头的统治。罗马在这种紧急状态下,不得不任命军事统帅为独裁者 中世纪欧洲的封建君主制1. S封建君主制的含义: 是对5-17世纪中叶西欧封建国家的主要的政治形态的一种统称。它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产物.它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子制和专制君主制三种形式.2. B封建领主占有制: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居支配地位的土地占有形式.即土地由享有特权的大地主占有者占有.3. S封建割据君主制的含义;它出现于9-13世纪,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不同等级的领主统治,大领主的势力日益扩大,他们与小领主在契约的基础尚结成封主与附庸的关系,割据一方以对抗国王.大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的行政,司法,经济与政治权力不受国王的干预,大领主只是按照封建契约规定的义务服从国王.国王与大领主之间的松弛的主从关系是封建割据君主制的核心.4. S等级君子制的含义; 即议会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设立等级代表机构,由确定的等级选派代表组成. 法国的等级代表机构称作三级会议,即贵族、僧侣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机构,英国是国王,骑士和市民.5. S专制君主制的含义;是封建君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国家的最高权力全部集中在君主一个人之手,君主的权力伸展到全国各地,成为一国之君. 专制君主制的特点:一是等级会议对王权的牵制作用丧失;二是君主建立起直接对国王负责的官僚机构;三是确立了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6. S分封采邑制的含义;7. B墨洛温王朝的土地分封采邑制及特点:法兰克王朝的宫相查理马特,对统治阶级内部的土地占有关系进行改革,实行新的封建土地占有形象即分封采邑制。采邑是连同居住其上的农民一起分封的,农民过去对国家履行的赋役,现在全部转移到采邑主手里。特点:国王是全国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他把大部分土地分封给教俗大封建主->公爵、伯爵和大主教及修道院长;大封建主把土地留下一部分,其余的分封给中等封建主->男爵和子爵;中等封建主也把土地留下一部分,其余的分封给小封建主->骑士. 8. 中世纪欧洲封建领主土地分封制的结果:在各个封建领地内,政治统治权力与土地所有权实现高度合一,而整个国家层面上,王权或国家权力则极为分散。第一在这种政治结构中,没有一个人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第二这使封建领地不仅成为一个经济实体,而且成为一个政治实体9. S领主和附庸臣属关系的含义: 采邑制建立了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各个等级依照一定的契约关系享有较大的独立性.10. L欧洲封建君主制形成过程中教权与王权的关系及其作用; 从封建领主制到封建君主制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封建主始终面临着基督教会的强大的政治压力,基督教会凭借上帝的权威威慑和索取封建王权的合作,而王权在与教会合作的同时也依持从封建经济中积累起来的种种优势试图抵御教权对世俗领域的侵夺.这种教权和王权既合作又抗衡的政治互动是推动封建君主制形成的重要原因.11. B欧洲封建君主制形成过程中教权与王权的冲突:教权与王权的冲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王权的来源上,即世俗君主的权力是谁授予的。教权至上论认为教会把治理国家的权力委托君主,而把管理精神事务的权力留予自己;君权神授论认为无论是教皇还是国王的权力都来自上帝,在上帝面前,教权和王权都是平等的。主教授职权之争是教权与王权冲突的一个重要事件,它的中心内容是关于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等职务是由皇帝任命还是由教皇任命12. L封建君主制的历史演变过程:p37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子制和专制君主制三种形式. 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等级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子制与专制群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专制君主制是封建群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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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大帝的形象变迁
1 9 9 7 年第3 期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作者:晏绍祥
公元前3 34 年, 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率领3 万步兵、5 0 0 0 骑兵和1 60 艘战舰, 打着& 为希腊复仇&,的旗号, 浩浩荡荡地杀奔亚洲。波斯国王大流士三世对此似并不特别在意, 因为自公元前5 世纪以来, 雅典、斯巴达曾多次攻击小亚细亚, 但没有哪一次能摇动波斯帝国的根基。可是时过境迁, 此时的波斯已如晚清时期的中华帝国一一纸老虎一个, 而马其顿亚历山大亦非往日雅典、斯巴达的将领可比, 他并不只是想抢掠波斯大王的领土, 而是有着吞并波斯的雄心, 新近经膝力二世改革建立起来的马其顿军队, 亦非往日雅典的海军、斯巴达的陆军可比, 既有坚强的战斗力, 又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结果, 格拉尼科斯河一役, 波斯军队大败, 小亚细亚的统圌治中心萨尔迪斯随之陷落。大流士三世这才惊慌起来, 急忙组织大军从海陆两路开始反击。海上反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小亚细亚沿岸的一些城市重新为波斯控制, 给马其顿人制造了不少麻烦。可在更关键的陆上战争中, 由亚历山大亲自指挥的马其顿主力击败了由国王大流士三世统帅的几十万大军, 大流士仓惶逃往米底。亚历山大乘胜南下, 围推罗、占加沙, 兵不血刃地进人埃圌及, 成为埃圌及的统圌治者。公元前33 1 年, 亚历山大挥兵进人两河流域,在当年10 月的决战中再败由大流士指挥的波斯军队主力, 大流士再度逃跑。亚历山大旋即占领巴比伦、苏萨、厄克巴坦那等一系列重要城市, 率轻骑昼夜兼程追击大流士。此时大流士众叛亲离, 在逃亡途中被巴克特里亚总督柏萨斯所杀。亚历山大穷追猛打, 擒获柏萨斯, 并以轼君之罪名将柏萨斯车裂。至此, 亚历山大经过4 年左右的征战, 大体征服了原由波斯帝国控制的地区, 建立起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可是, 亚历山大并不以此为满足。在追击大流士的过程中, 亚历山大已深人中亚。当他继续进军时, 马其顿人遇到了顽强的抵抗。亚历山大费尽九牛二虎之力, 用了3 年的时间才把当地人民的反抗镇圌压下去。公元前3 27 年, 亚历山大经开伯尔山口侵人印度, 利用当地的分裂割据状态, 连续打了几次胜仗。但由于长期征战, 士兵早已厌战, 他们发起兵谏, 迫亚历山大回师。亚历山大只得同意, 于公元前3 24 年返回巴比伦, 历时10 年的征战终于结束。
早在征服波斯的过程中, 亚历山大已采取各种措施, 着手巩固对被征服地区的统圌治一方面, 他沿用波斯行省制度, 指派米底人和波斯人为总督, 以维持对各地的统圌治。另一方面, 他在各战略要地广泛建立城市, 安置移民者, 并用希腊人掌握最重要的权力, 还企图通过鼓励马其顿人与波斯人通婚的方式缓和二者之间的矛盾。但是, 亚历山大所采取的这些措施并未收到十分满意的效果, 特别是在他于公元前32 3 年去世后, 不少政策都被其后继者放弃, 他所建立的庞大国家也随之瓦解, 先后分裂为托勒密埃圌及、塞琉, &r 、帕加马、马其顿、巴克特里亚等国家。这些国家的主要统圌治者都是希腊人。在他们的鼓励一「, 大批希腊人进人两河流域、埃圌及、小亚细亚, 使东地中海区出现了一次范围广泛的希腊化浪潮。后人遂将公元前4 至1 世纪的东地中海
区国家称为希腊化国家, 这一时期也被称作& 希腊化时代& , 意为希腊文化在近东地区产生、传播和发展的时期, 并认为这一时代是从亚历山大的东侵开始的。
对于亚历山大这样一位历史人物, 历史学家们自然见仁见智。早在古代, 人们就已对亚2 历山大开始研究, 为其树碑立传。后来占据埃及的亚历山大部将托勒密就写过一部有关亚历山大的著作; 随亚历山大远征波斯的亚里士多德的侄儿卡里斯提尼也写过有关亚历山大在亚洲征战的著作; 亚历山大的另一部将尼阿库斯著有关于马其顿军队自海上返回巴比伦的历史。这些人大体都是事件的亲身经历者, 看法虽不免偏颇, 但仍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可惜这些著作没有一部能完整地流传下来。如今我们能见到的有关亚历山大的较完整的古代著作, 有阿里安的《亚历山大远征记》、普鲁塔克的《亚历山大传》、查士丁的《亚历山大》等。这些著作的作者大多生活在公元1 至2 世纪的罗马帝国时代, 距事件的发生已有4 0 年至5 0 年,很难说他们有十分可靠的资料可资使用。尽管如此, 他们的著作仍为后世保存了不少可贵的资料, 像阿里安的《亚历山大远征记》就充分运用了托勒密的有关著作, 并参考了其他作家的资料; 普鲁塔克关于亚历山大的传记, 记下了一些颇为有趣的小故事, 使我们对亚历山大的认识更为全面: 即使是那被称为& 粗鄙的& 通俗史书, 也偶有一些很有价值的资料, 人们往往通过比较, 可以对历史真实有更深刻的认识。不过, 这些人都是亚历山大的崇拜者。在他们的笔下, 亚历山大是个文武双全、有着惊人的毅力与能力的将军兼政治家。波斯国王大流士三世则被描绘成胆小如鼠、毫无主见的懦夫与笨蛋, 结果自然是亚历山大的进军好像凯歌行进一样。如果不是马其顿士兵不愿继续再打的话, 亚历山大也许会征服世界上所有有人类居住的地区。
古代资料的缺陷无疑影响了近代的史学研究。& 世纪中期以前, 人们对马其顿和希腊化时代的历史并不太感兴趣, 因为可资利用的当代资料极少& , 历史现象又十分复杂, 难以从事深人的研究。近代批判历史学的奠基人、柏林大学教授尼布尔就认为这是古代历史上最为模糊不清的时期。但是, 当时德国的分裂割据状态, 又使一部分人觉得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把它统一起来, 所以人们对伟大人物的兴趣日益增加。而古史研究的发展, 又必然要触及亚历山大和希腊化时期的历史。在这种情况下, 古斯塔夫& 德罗伊曾开始研究亚历山大及其东侵后东地中海区的历史, 先后出版了《亚历山大大帝》和《希腊化史》等著作。他首创& 希腊化& 一词, 仔细考订了古代的有关资料, 为有关亚历山大与希腊化时期东地中海区的历史建立了基本框架, 使希腊的古典时代与罗马帝国有机地联系起来。但处在当时德国的社会环境下, 德罗伊曾不免把亚历山大理想化, 把他描绘成为军事奇才和政治里手, 希腊化时代的来临, 似乎均是亚历山大个人意志的结果而与马其顿人无关。
德罗伊曾的开创性研究大体为19 世纪后期的德国学者所遵循。从19 世纪后期到20 世纪初, 德国古史学界人才辈出, 希腊化史也因考古学的发展而获得长足的进步, 内容大大丰富, 但对亚历山大的评价并无实质性的变化。尤其是在稗斯麦以铁血政策统一德国、军国主义势力抬头之时, 德国又卷人了殖民瓜分浪潮, 更需要一个亚历山大式的& 天才& 来领导德国, 人们对亚历山大的评价也随之改变, 把他理想化的倾向也越来越强烈。在这股美化亚历山大的浪潮中,英国学者格罗特独树一帜。他充分肯定了雅典民主的伟大成就, 高度评价由德漠斯提尼领导的反对马其顿扩张的斗争。在他的笔下, 胖力二世是个良将, 但幸而他未遇上强有力的对手。他的儿子亚历山大东侵亚洲, 不过是个有些才能的野蛮人, 并没有什么值得肯定之处。在亚历山大统治时期, 希腊的历史几乎是一张白纸, 没能取得什么突出的成就; 在政治上, 亚历山大仅仅继承了波斯的制度, 几乎未作任何改进; 亚洲的希腊化, 并非亚历山大的功劳。亚历山大唯一的
高明之处, 是他的军事天赋, 但仅此而已。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50 年代末或60 年代初, 大体上可称为亚历山大研究发3展的第二阶段。这一时期是把亚历山大理想化的时代, 不仅军国主义的德国对亚历山大称颂备至, 连向来自由主义传统浓厚的英国也跟着唱起了赞美诗。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败及战后签订的凡尔赛条约, 使德国经济受到沉重打击。但德国人并未从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 反认为他们的失败是因为缺少坚强有力的领导。这时军国主义势力和民族沙文主义思潮甚嚣尘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 德国学术界便出现了一次亚历山大热, 著名学者迈耶尔、威拉摩维兹一莫伦道夫、乌尔利希& 冯& 维尔肯等人或著书立说, 或在大学中开办讲座, 把亚历山大捧上了天。维尔肯在他的《亚历山大大帝》中, 认为单从一般人的心理去解释亚历山大是不可能的, 因为亚历山大是个&超人&(S uP er hu m a n) ; 后起之秀贝尔夫运用人物志方法(Pr os 叩og r a p hy ) 研究亚历山大, 其中固然搜集了不少资料, 但作者的种族主义倾向、美化亚历山大及其政策的观点也跃然纸上。1 9 2 9 年至1 9 3 3 年的经济危机后, 希特勒登上权力宝座, 种族主义、军国主义势力占统治地位, 亚历山大又成为希特勒所鼓吹的北方民族的代表。这一时期出版的一些小册子, 无不把亚历山大当作半人半神的英雄对待。
由于德国古史研究在当时世界上的领先地位, 德国学术对欧洲其他国家的古史研究也有巨大影响, 英、美、意大利等国受其感染, 也不免对亚历山大歌功颂德起来。这方面的突出代表是战前英国最著名的希腊化史专家塔恩。他的两卷本的《亚历山大大帝》实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部分组成的, 第一卷篇幅较小, 主要叙述亚历山大一生的作为。第二卷篇幅更大一些, 但主要是史实考证。他赋予亚历山大以传教士般的热诚, 把他看作是传播希腊文化, 在近东广大地区从事改革的斗士。正是因为亚历山大及其后继者的努力, 使亚洲广大的地区希腊化了, 近东的劳动人民, 因为被组织在城邦中, 摆脱了农奴式的依附地位, 处境反比在波斯帝国统治时有所改善。近东地区的城市化, 在很大程度上也有赖于亚历山大及其后继者的努力。因此, 亚历山大的东侵给近东带去的不是奴役与剥削, 而是文明与进步。这是一种典型的& 有益的帝国主义& 论调, 它完全忽视了亚历山大东侵及希腊化时代希腊人统治者对近东地区的剥削与掠夺,有意抹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 无疑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但当时正是这种理论广受社会青睐之际, 塔恩此论一出立刻受到社会欢迎。当时英美等国出版的大批有关亚历山大的著作, 大多持这种观点, 有些学者走得更远, 不仅认为亚历山大的东侵在主观上是想传播希腊文化, 客观上也受到近东居民的欢迎, 如其中一部书竟用了这样一个标题: 《亚历山大大帝& 东西方人民的兄弟情谊》, 可谓荒谬至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随着古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马克思主义影响的逐步扩大, 第三世4 界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和亚、非、拉一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独立, 整个世界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 人们对历史的认识也随之有所变化, 首倡其端者是法国和比利时的一批学者。普雷奥、威尔等人重新考察了有关资料, 指出希腊人统治者和近东居民之间只存在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近东地区的希腊化程度十分有限, 更厂& 大的农村地区仍是近东本地的传统占优势。在英国, 早在40 年代初, 琼斯就已指出: 城市在希腊化的近东的扩展非常有限, 很多地区名义上是城市, 实际不过是把某些农村划归城市统治而已, 所以尽管城市表面看起来十分繁荣, 实则其基础十分狭窄。与此相适应, 人们对亚历山大的评价也或多或少地发生了变化。
60 至70 年代, 哈佛大学教授恩斯特& 巴迪安连续发表一系列专题论文, 探讨了亚历山大
东侵的一系列问题。在他的笔下, 亚历山大不再是希腊文化的传教士, 而是个头脑清醒、精于算计、不择手段加强自己权势的野心家和政客。80 年代, 在研究亚历山大大帝时期历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澳大利亚学者勃斯沃斯连续出版了《从阿里安到亚历山大》、《征服与帝国》、《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疏证》等重要著作。他充分肯定了阿里安关于亚历山大的记载, 认为阿里安并不仅限于抄录托勒密, 在许多问题上有自己的见解, 但也不应忽视关于亚历山大的所谓& 粗鄙的&传统, 因为许多问题就出在这类通俗著作与阿里安等人记载的不一致上。他同样为人们描绘出了一幅亚历山大的形象。不过他的亚历山大缺少热情, 他对波斯进行征服的计划是逐步形成的, 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 他在进军小亚细亚的过程中犯了不少严重错误; 放火烧毁苏萨是不可理喻的行为; 大批运用波斯人、鼓励与波斯人通婚乃是为巩固其统治的需要; 他巩固统治的措施并不十分成功。总之, 亚历山大不过是个常人, 虽然精明, 但仍时常出错。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剑桥古代史》第六卷的各位作者大体也都作如是观。牛津大学著名古典学者、该卷主编之一西门&霍恩布劳在为该卷所写的结语中, 强调亚历山大的东侵及其成功, 与其说应归功于亚历山大, 不如说应归因于历史环境, 正是历史的环境造就了亚历山大。霍恩布劳特别强调胖力二世的作用, 认为正是膝力为亚历山大的成功奠定了基础。该卷另一作者厄利斯把亚历山大的扩张当作马其顿人集体欲望的结果。这些看法无疑更接近历史的实际, 反映了英美学者在这些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开风气之先的法国人在这方面也不甘人后, 积极开展了对亚历山大的研究。皮埃尔& 布里昂的《亚历山大大帝》篇幅不大, 但充满真知灼见。布里昂分专题研究了亚历山大活动的各个方面, 他认为大流士三世并不像阿里安写的那么草包无能, 而是积极组织了反攻, 并使亚历山大数度处于危急之中; 亚历山大的军事行动也并不总是完美无缺的, 他在以弗所、推罗等地的行动完全是无谓的徒劳, 遣回海军更是大错; 亚历山大在中亚所遇到的顽强抵抗, 表明近东地区的人民并不欢迎这位异族统治者; 而马其顿士兵以兵谏迫使亚历山大退兵, 表明他并不总是受到其士兵拥戴的, 同样也反映了个人作用的微弱。布里昂的著作, 充分吸收了战后英美和法国古史学界的优秀成果, 出版后受到国际学术界的广泛重视。
透过亚历山大形象的变迁, 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古史学界在评价历史人物方面所走过的曲折道路。它既反映了西方学者在某一特定阶段对亚历山大的认识, 又折射出这些历史著作出版时的历史环境与社会状况及思想发展。在这个意义上, 我们或许可以同意意大利著名哲学家克罗齐的论断: 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 每一个时代都需要写出他那个时代所需要的历史。我们相信: 随着现实的变化, 亚历山大的形象也会相应地有所变化。不过可以肯定, 随着历史研究的深人, 人们对亚历山大的认识, 会更加接近历史的实际。那种把亚历山大理想化的思潮, 也许是一去不可复返了。
奥斯曼帝国的民族政策
&原生地是中亚的突厥民族,勇猛好战,公元十三世纪从中亚草原西迁进入安纳托利亚,信奉,全盘接受了新文明。嗣后,以解放的名义东征西伐,先后控制了小亚细亚、南部欧洲、北部非洲、阿拉伯半岛,以及地中海和黑海的许多岛屿,建立了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庞大帝国,苏丹王遵奉经典精神,以严明法制管理帝国领地。在这一片人类文明最古老的土地上,世代生活着数百种不同的民族和各种宗教文化,在一个政府统治之下,受到承认和礼遇,各得其所。今日的学者们看到现代世界的许多地方大开杀戒,种族灭绝大屠杀,层出不穷,比之古代未开化的野蛮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联想到在二十世界初才结束的奥斯曼古老帝国,对土耳其人统治的老成大帝国的民族宽容政策感到浓厚兴趣。
  学者们在查阅古代文献和历史记载时发现,在这个帝国之内,有历史悠久的犹太人,各地都保存了基督教传统,在奥斯曼统治的数百年间,他们对帝国的文化和经济发展都做出了显著的贡献,他们的信仰和习惯受到尊重,长久维持在和平的状态中。今天,世界上有几个文化中心在重点整理和研究古代奥斯曼的民族政策,如伊斯坦布尔和大马士革,因为那里保存的古代文献最多。学者们也经常访问多数人口是非的奥斯曼领土,如巴勒斯坦、黎巴嫩、希腊和巴尔干国家,查阅那里的历史档案,他们在学术刊物上经常发表惊人的新发现,并且分析当时的背景和原因。研究奥斯曼成为现代世界史学的新亮点,吸引许多欧洲和中东的学者关注,例如布鲁斯&马思特斯教授最近出版的一本着作《在奥斯曼时期阿拉伯世界的基督徒和犹太人》(Christians and Jews in the Ottoman Arab World by Bruce Masters)。
  马思特斯教授对奥斯曼帝国之前中东地区的犹太人和基督徒人口分布和生活状态作了详尽的描述,逐渐过渡到他们近代和现代的社会形态。当然,这部著作的重点内容是探讨这些民族在十七和十八世纪的社会处境,因为那二百年是土耳其帝国最鼎盛时期。教授在书中详细记载了他在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和阿勒颇两个地区的调查报告,因为那里非穆斯林的异族传统历史最悠久,公元七世纪阿拉伯穆斯林驱逐罗马占领之后就开始了伊斯兰,一千四百年来,当地的犹太人和基督教文化遗产和生活习惯保存至今。
  中东地中海沿岸的居民曾经在十字军入侵和战争的数百年期间,受尽战乱的浩劫,强大的土耳其军队统一了中东,给那里的居民创造了数百年太平和安定。奥斯曼帝国对当地的居民,只求他们稳定和通商,选派当地人担任地方官员,对他们的信仰和习俗从不干涉,从来没有发生过集体被迫归信伊斯兰的事件。那个地区,以及帝国全境内,犹太人、基督徒、拜火教、佛教,以及信仰伊斯兰的各种派别和教团同时共存,帝国政府没有命令统一一种信仰或教派。许多地方,居民们一年参加许多种宗教的节日活动,社会和谐,文化和习惯互相影响,互相交织和融入,政府管理超然于民间生活之外。
  马思特斯教授在书中费了许多笔墨,告诫今天的读者不要把奥斯曼帝国想象为一个唯尊伊斯兰的单一信仰国家,帝国之内各族居民自由旅行、迁移和经商,没有种族歧视,没有宗教迫害,是一个成功的伊斯兰社会实践。伊斯兰是帝国的&国教&精神支柱,法制根据,教育和文化的主流,因此,穆斯林的社会地位和选拔官员的标准,确有明显的倾向性,但不失总体的公允性。在众多的信仰和民族中也存在区别对待的政策,例如帝国政府比较重视团结希腊东正教的民族,因为首都伊斯坦布尔周围的东正教徒最多,南欧斯拉夫民族和希腊人中多为东正教信徒,所以在帝国&中央区&和欧洲,东正教信徒是社会治安的盟友。其它宗教和种族也都享有礼貌的平等待遇,帝国民族政策只求多民族平静和社会稳定,各族人民的信仰、文化和习俗均任其自由。
 马思特斯教授从奥斯曼帝国的鼎盛时期发现两个重要的政治因素,驱使这个帝国政府对各民族宽容:第一,奥斯曼帝国王宫中的智囊团&高门&(The Porte)是苏丹王的政治顾问,幕僚们坚持对以宽容政策善待各地臣民维护帝国稳定;第二,欧洲国家强烈愿望同&东方&开展贸易,当欧洲的商人们来到帝国各地看到基督教依然兴盛,信仰政策宽松,增强了他们的贸易信心和安全感。在奥斯曼帝国鼎盛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很长时期内,大马士革和阿勒颇地区的天主教教徒逐渐恢复活力,人口增多。历史的事实表明,奥斯曼帝国政府承认梵蒂冈对帝国内天主教教会的权威,在中东地区的天主教信徒们生活在以教会为政治核心的自治区域内,地方教会有权向奥斯曼政府提出各种申诉,维护教徒的权益。从十九世纪中叶之后,高门幕僚们发现欧洲对奥斯曼帝国心怀叵测,殖民主义野心日盛,开始威胁国土安全,才转变对天主教加以监视和限制的措施。
  叙利亚的天主教教会同欧洲的关系密切,特别是法国,因此,欧洲的商人们往来频繁,国际市场生意兴旺。十九世纪后期法国对中东地中海沿岸国家开发殖民主义的兴趣引起奥斯曼帝国对天主教教会的提防和反感,在大马士革和阿勒颇地区,曾经发生过多次当地穆斯林对天主教徒的仇恨事件。在二十世纪的历史演变中,当叙利亚、约旦、黎巴嫩相继成为法国殖民地之后,当地的天主教社会同穆斯林加深隔阂,依仗外国势力仇恨穆斯林,制造社会事端。他们虽然使用阿拉伯语,但不支持穆斯林以伊斯兰的名义对抗殖民主义,而联合各国非穆斯林社会模仿西方世俗化政治提倡民主改革,成为中东亲西方的民众基础。许多阿拉伯组织,为了争取他们的支持,也提出了&维护民族国家利益&的新口号,这样在阿拉伯世界出现了欧洲人发明和倡导的地方&民族主义&。
  读马思特斯的这部历史新作,不仅是了解历史,而是对照今天的世界,更为有实际意义,因为今天许多国家一筹莫展或者表现不佳的社会问题,早在奥斯曼帝国的历史上解决得十分完美,设想占有世界三大洲,包容数百个民族和文化的国家,能延续六百年一直维持到二十世纪,如果没有高超的政治原则和能力,那便是不可思议的神话。例如,在今日土耳其的伊兹密地区,当年希腊正教的信徒是主题民族,他们对基督新教排斥和压迫,是土耳其官员协调他们双方平衡;在今天的希腊领土塞萨洛尼基,当年犹太人拥有强大的社会势力,他们对基督教徒百般歧视,是土耳其官员引导他们和平共处。横跨欧亚两洲的土耳其,自古就善于在欧洲和亚洲之间扮演文明桥梁的角色,他们有六百年管理不同宗教和文化和平相处的丰富经验,今天怎能忽视世界文化的这笔财富?
  奥斯曼帝国在二十世纪初1922年被迫逊位,与其说是统治无能,不如说是西方强国对它的武力逼迫,这个帝国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是人类的损失,因为淹没了珍贵的文明经验。今天欧洲的资产阶级虚荣心,把他们的胜利描绘成工业革命的成功,民主和自由社会的优越性,对被征服的民族一律视为卑贱、无能、保守和落后。这是不公正的历史评价! 能说一个穷汉必然是无知和愚昧吗? 用强悍的武力征服世界,或靠投机倒把一夜暴富,都不是高尚人性和聪明才智的证明。欧洲人写过许多历史巨著,到处能看到堆积史料的厚本大书,多数是胜利者的自我标榜,无益于现代文明建设。马思特斯教授以回顾历史为鉴识,是向现代人敲响警钟:看看历史教训,应当感到自惭形秽,远远不如前人明智。今天欧美人自由世界的许多行为不是光辉的文明,而是比古人更加野蛮。
  欧洲强国以船坚炮利征服了世界大部份领土和民族,大多数伊斯兰国家都曾尝到过殖民主义的灾难和痛苦,至今还有许多国家受到西方强国的严密控制和奴役。西方在近代历史的胜利只是浮华,表面轰轰烈烈,而实际是文明的倒退,人心腐败,他们把高度发达的奥斯曼帝国文明经验践踏在铁蹄之下,受到野蛮的蹂躏,是现代人类的悲哀。马思特斯教授在人民读腻了历史书的现代,又在写历史,必有高见,为当代历史学家的使命开辟了新途径,新方向,学习古人的文明和道德,缓解今天世界的困窘。
容克贵族和德军军官团
长期以来,由于德国的对外战争和尚武传统,普鲁士贵族军官团和军队所拥有的特权及政治影响力,在德国社会根深蒂固,一战的失败也未能对其有所动摇。  第三帝国的陆军精华在于普鲁士荣誉军官团,从卑斯麦、毛奇开始,到李勃、龙斯泰特、博克、波劳希奇、曼斯坦因&&成功的战例不是某个人的突发其想!还有负责实施的古德里安、克莱斯特、隆美尔&&
德国军官团的前身是条顿骑士团。
条顿骑士团的确是中世纪最有名的骑士团,在十字军东征和征服东欧的过程中都是中坚力量。条顿骑士团的组织一直延续到19世纪,成为德国军官团的前身。普鲁士铁血宰相卑斯麦的家族就是条顿骑士团中的望族。他老爹还教导他&我们是自由的骑士,不是纳税的地主!&一向以条顿骑士团的荣光为荣,不太把德皇威廉放在眼中。在一战和二战中,德国军官团就是德国陆军的灵魂,象希特勒之类的盖世枭雄在德国军官团元老的眼中也只是&那个维也纳的下士&。斯大林在德黑兰会议是念念不忘的就是对德国军官团进行大清洗。德国军官团(条顿骑士团)的力量可见一般。
军官团的高素质可以说是普鲁士-德国军事力量的核心和精华,对于其成员中出身于贵族却能长期保持较高素质的问题,我有几点看法:首先,对于军官团成员来说,贵族头衔只是一种传统和荣誉,并没有实在的物质意义.普鲁士军官团的建立始于"大选侯"弗里德里希建立普鲁士军队,他任命贵族子弟为军官,并与他们建立了一种新型的效忠关系,除了便于控制军队外,还有制约当时在政治上比较独立的容克贵族,建立中央集权的考虑,由于&嫡子继承制&加入军队的贵族子弟多是无权继承土地的次子,他们一旦加入军官团,就成为职业军人,一切都仰赖于国王的恩典和军功,同原来的贵族家庭就没多少联系了,并形成世代从军的军人世家,在强调纪律和荣誉的普鲁士军队里,贵族头衔是一种传统,一种身份高贵的证明,而不是同土地,财富和养尊处优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其次,普鲁士军官团有着较多的实战锻炼机会。众所周知,普鲁士国家以军立国,为战而生,特别是在弗里德里希大帝时期,纵横欧陆,频繁的战争给了军官团成员较多的实战机会,有利于增强和保持军事素质。再次,军官团有一整套严格的军事教育体系,在普鲁士王国时期,就很重视对军官的教育,特别是在拿破仑战争时期,普鲁士进行了沙恩霍斯特军事改革,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总参谋部制度,尤其强调了对军官,特别是总参谋部军官的教育,使每一名军官都从一开始培养出较高的军事素养,并保持终身。如果还有什么原因,那可能就是德意志民族严谨,坚忍,刻板的民族性格了,这样的民族比较容易出优秀的军官。最后说一句,德意志第二帝国以后的军官团中,许多军官也来自资产阶级,他们在军队里凭借功绩而获得贵族称号,逐渐封建化了。这更令贵族头衔具有了一种象征意义。
拿破仑主张不用皮鞭而用荣誉进行管理。通过建立"荣誉军官团"激发荣誉感,以官价、金钱、奖章和通令表扬等奖励杰出官兵。
而荣誉军官团是军官团名誉上的领导,而并非是担任参谋或者高于军官团,真正的意义是军队的"名誉团长(Chef eines Regiments)"。
所谓名誉团长的称号是起源于帝国时代的传统,名誉团长称号一般授予皇公贵族,著名将帅。尽管他无权指挥,管理该团,不过,他的名字将一直记载于团籍。
  名誉团长着用校官的制服,不过佩带将官的肩章,只是将肩章的底色由将官的红色改为该团的兵种色,如步兵为白色等等,并且,在肩章上配上团的番号,其领章是使用团长(上校)用的。
目前一战至二战之间有五个荣誉团长和他们的编号。
  包括兴登堡元帅的第三步兵团。
  奥古斯特 冯 马肯森元帅(一战名将。罗马尼亚和巴尔干的征服者)的第六骑团。
  威廉 冯 勒布元帅(二战名将。曾经跟随瓦德西参加过八国联军。后任苏军北方集团军群司令)的第26炮兵团Junker 德语Junker的音译。原指无骑士称号的贵族子弟,后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起源于16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本消亡。在德国文献中容克被分为作战容克、宫廷容克、议院容克和乡村容克等不同类型。在德国历史上真正起过较大作用的是乡村容克。
乡村容克指普鲁士的贵族庄园主,主要是征服易北河以东地区并在那里进行殖民的德意志骑士领主的后裔。他们集领主权与乡村政权于一身。16世纪,容克为了扩大谷物生产,以便大量出口到英国、尼德兰,大量强占易北河以东农民的份地,以农奴的劳役经营商品生产性的大庄园经济。乡村容克具有粗犷、暴戾、眼光狭隘的特点。1653年,勃兰登堡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赐予容克以&完全支配&农民的权力,并给予免税等大量经济优惠。在1807年开始的施泰因和哈登堡改革中,容克受到重大打击。19世纪以来普鲁士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全面瓦解了容克的经济基础-封建庄园。为此普鲁士王朝把重要军官职位和政府官位赐给容克作为&补偿&。1848年德国**后,容克的庄园经济逐渐转变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大部分容克开始资产阶级化,但仍保留许多封建残余。在容克庄园中,雇农仍然处于半农奴的地位。这种在保留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用资本主义剥削逐渐代替农奴制剥削的方式,被称为&普鲁士道路&。  容克地主阶级在政治方面属于极端的保守主义,主张君主专制,崇尚武力,赞成对农业采取保护主义,其代表人物是O.von俾斯麦。 1871年普鲁士&自上&统一德意志,标志容克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帝国国会中的德意志保守党和国会外的农民同盟均代表容克利益,军队中的军官也多出身于容克,从而使整个德意志帝国打上容克的烙印。魏玛共和国时期,容克敌视共和政体,支持A.希特勒执政  关于容克贵族制度的解释:容克贵族制度:在中世纪以来主要盛行于普鲁士,主要的内容是在一个封地上只有这个家族的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家族的封地和爵位,而其他的兄弟在其兄长继承家业以后必须离开家去创自己的天地,去寻找一些无主的土地或是有主的非本国的土地,然后通过决斗等方式取得土地后向普鲁士皇帝申请封号,由于这一类的贵族众多最终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贵族阶级,也是所有贵族阶层中最具侵略性的阶层,终于在普鲁士的东部也就是原来的东德地区建立了庞大的国土,被人称为东普鲁士。容克贵族形成的原因:经过了很多年的发展,普鲁士帝国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再封给一些新兴的贵族了,但是贵族又是组成帝国的主要部分,所以普鲁士帝国通过几种方式消化这些贵族:给爵位然后服兵役,这在后来形成了最早的德国的职业军人;修改继承制度,将一些多余的贵族通过制度规范使其离开父母的封地,去侵略别人的土地为普鲁士帝国夺得更多的土地,如果夺得土地的贵族不向皇帝申请要做土皇帝将会遭到周围一些贵族的进攻,其封地将被别人瓜分。有些西方的历史学家认为中国是没有封建制度的,因为封建制度的很大的核心组成部分就是分封制度,但是中国自汉以来很少再有分封制的出现了(比如明朝)。而在欧洲分封制度非常盛行,在这种情况下才产生了容克贵族。这是一种解决贵族阶层人数不断增长的办法。当然不是每个容克贵族都能成功,所以他们为了生存会去其他国家服役,其中法国外籍军团中的普鲁士团最为出名,在那里服役的大多数是容克贵族。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F.Friedrich Engels () 就有普鲁士贵族的的血统,他的名字中就有&冯&字
【转贴】汉萨同盟
转自于龙的天空军史文学版,原作者不详。一、自由城市的出现罗马帝国崩溃后,都市居民的境况,并不比农村居民好。不过,那时候都市中的居民,和古代希腊共和国、意大利共和国内的居民大不相同。在这等古代共和国内,地主占居民中的多数,他们分占公地,都觉得房屋毗连,环以围墙,便于共同防御。但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地主大都散居于各自领地的城寨内,住在各自的佃农及属民中间。市镇上的居民,大都是商人和技工。他们的处境无异于隶役,或近似于隶役。古时各宪章所赋与欧洲各重要都市居民的权利,充分证明了他们在未取得这些权利以前的生活情况。这些宪章,准许都市人民,第一,可以自由嫁女,不必领主许可;第二,在他死后,他的财物,可由儿孙承继,不由领主领取;第三,自身遗产,可由遗嘱处分。这种权利的颁给,充分证明了在未颁给前,他们是和农村耕作者几乎一样,或竟全然一样,处于贱奴状态。这些人,无疑是很贫困很下贱的,他们肩挑着货物,过市赴墟,从这里跑到那里,与今日拉车荷担的小贩相类似。那时欧洲各国,象现在亚洲的鞑靼政府一样,经常在这些旅行者经过某些采邑,经过某些桥梁,赴市趁墟,设摊售货的时候,把赋税加在他们的人身与货物上。在英格兰,这些税,叫做过界税、过桥机、落地说、摊税。有的时候,国王以及在某些场合拥有这项权力的大领主,特许某些商人,特别是住在他们领地内的商人,免纳各税。因此,这些商人的地位,虽在其他各点与隶役无异或极相类似,但仍被称为自由商人。不过,他们为报答保护者的保护,通常每年须纳人头税若干。当时非付厚酬,保护不易获得。所以,这类人头税可看作他们对保护者舍弃其他税收所提供的补偿。这种交换条件的实行,当初只限于个人,其期限或限于其人之身,或凭保护者的好恶。英国土地清丈册关于几个都市的很不完全的记载,常常提及某某市民为这种保护各纳人头税若干给国王或大领主。有时,它又只记录这些人所纳的税的总和。都市居民的情况,无论当初是怎样卑贱,但与乡村耕作者比较,他们取得自由与独立,在时间上总要早得多。都市居民的人头税,是国王收入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收入,多由国王制定比额,在一定年限内包给该市长官或其他人征收。但市民自己亦往往可以取得这样的信用,来经收他们本市的这种税收,于是就对这全部税额,联合负责。这种包税办法,对于欧洲各国国王的一般经济,当是十分适宜的,因为他们本来惯于把庄园全部的税收,交由庄园全体佃农包办,使对这全部税收负连带责任。但这种办法,对佃农亦有利。他们可照自己喜欢的方法从事稽征,并通过自己聘员之手将税款纳于国库,不必再受国王派出的吏役的横暴了。这在当时被视为极重大的一件事。当初,市民包办市的租税,和农民包办庄园的税一样,是有年限的。后来,跟着时代的推进,变成永久的。税额一定,以后永远不能再加。税额既成为永久的,以纳此税为条件的其他各种赋税的豁免,便亦成了永久的。因此,其他各税的豁免,便不限于一人之身,不再属于作为个人的个别的人,而属于特殊城市内的一切市民了。这个城市,因此成为所谓自由市;由于同一理由,市民成为所谓自由市民或自由商人。前面说过的那种种重要特权即嫁女自由权、儿女承继权与遗嘱权,一般常是随着这种权利一同赐给特殊市的一般市民的。那种种特权,是否常伴随着贸易自由权的赐与,赐给作为个人的个别市民,我不知道。也许真是如此,但我提不出什么直接的证据。不过,无论如何,贱奴制度及奴隶制度的主要属性,就这样从他们身上解去了,至少,从这个时候起,他们在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由这个字的意义上,是自由了。不仅如此。他们通常设立一种自治机关,有权推举市长,设立市议会,设立市政府,颁布市法规,建筑城堡以自卫,使居民习战事、任守备。遇有敌攻或意外事情,凡属居民,不分昼夜,都须尽防卫责任。在英格兰,他们一般可免受郡裁判所州裁判所的管辖;所有诉讼,除公诉外,都可由市长判决。在其他各国,市长所得的裁判权尤大。市税由市民包办的都市,不能不给它们以某种裁判权,借以强迫市民纳税。此时,国家纷乱,如果要它们到别的法庭请求这种判决,势必极其困难。但很奇怪,欧洲各国君主,为什么这样地用这部分税收来交换这种固定的不得增加的租税。我们知道,这种税收在一切税收中,是最不必劳神费财,自然会增加起来的。此外,还有一点,也是很为奇怪的,那就是,君主们竟然自动地在他们领土的中心,建立一种独立的民龘主国。要理解此中理由,必须记得,在当时纷乱情形下,欧洲各国君主,也许没有一个能保护国内弱小人民,使不受大领主的压迫。这一部分弱小人民,既不能受国法保护,又无力自卫,所以只有两条路走,就是说,若不投身某大领主之下,为其奴隶,乞求保护,就只有联合起来,共同守卫,彼此相互保护。城市居民单个地说,没有自卫能力,但一经有了攻守同盟,抵抗力就不可轻视。领主常鄙视市民,不仅认为市民的身分与己不同,而且认为市民是被释放的奴隶,其族类亦与己不同。因此,市民的富裕,常常使领主嫉妒愤怒,有机会即加以压迫侵凌,不稍宽恕。市民当然嫉恨领主,畏惧领主。恰好,国王亦畏惧领主,嫉恨领主。另一方面,国王虽亦鄙视市民,但他没有嫉恨他们、畏惧他们的理由。所以,相互的利害关系,使国王市民互结同盟,以抗领主。市民是国王敌人的敌人,所以,国王为了他自己的利盎,尽其所能,使市民的地位变为稳固,不依靠这种敌人。给予市民权力,使能推举市长,制订市法规,建筑城堡自卫,进行军事训练,国王就这样尽他权力之所及,把一切独立安全的手段给与市民,使他们不依靠领主。但要使他们的自由同盟能对他们提供永久的安至,能对国王提供相当大的援助,则又非有正常的政府组织不可,非有强制居民服从的权威不可。至于把市税永久包给他们,则是为了表明心迹,使他愿结为朋友、结为同盟的人,不疑惧他将来会再压迫他们,会把税额提高或把税包给别人。对领主感情最坏的国王,对于市民,敕赐往往最为宽大。例如英格兰国王约翰,对市民最为宽容。法兰西腓力普一世,全然失去统率领主的权力。至其末年,据神父丹尼尔说,其子路易,即后来称为肥路易的,与国内各主教,筹商最适当的方法,以取缔领主暴行。主教们的意见,可归纳为两种提议。一,在国王领土内,各大城市都设市长和市议会,以创设新的管辖体系。二,使城市居民,组织新的民军,听市长调遣,在必要时,出发援助国王。据法兰西各考古学家说,法兰西市长制度和市议会制度,就是这时创立的,德意志大部分自由市也是在式微的苏阿比亚王统治下,才得到这种种特权;有名的汉萨同盟,也是在这时才开始露头角。都市民军的力量,此时既不下于乡村民军,一旦有事,又容易集龘合,所以与当地领主争议时,他们常占优势。意大利、瑞士等地,各个都市或由于离首府所在地很远,或由于本身的天然力量,或由于其他原故,君主对它们已全无权力,它们大都逐渐成为独立的民龘主社会,并征服当地贵族,迫令其拆毁乡间城堡,而以和平居民资格居住在都市内。伯尔尼民龘主国及瑞士其他若干都市的简史,类皆如此。除威尼斯外,十二世纪末至十六世纪初,意大利屡起屡灭的无数大民龘主国的历史亦复如此。英法二国王权虽有时甚为式微,但从未全部消灭。都市因此没有完全独立的机会。但因市民势力日张,除上游的市税以外,国王的一切赋税,须得市民同意,才征收得到。国王有急需,就通诏全国各市,使派遣代表,出席国会。这些代表可与牧师和贵族一起议决,给与国王特别经济援助。由于市民代表,大都袒护国王,国王有时利用他们从抵抗议会内大领主的权力。这就是市民代表出席欧洲各大君主国的国会的由来。秩序、好政府以及个人的自由安全,就在这种状态下,在各都市确立了。但此时,乡村耕作者,依然受贵族的各种迫害。处于无力自卫状态的人,自然满足于仅够过活的生活资料;因为,拥有更多财富,只会招惹压迫者更苛虐的诛求。反之,当人们勤劳的结果确有亲自享受的把握时,他们就自然会努力来改善他们自身的境遇,不仅要取得生活必需品,而且要取得生活上的便利品和娱乐品。所以,以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外的东西为目的的产业,在都市建立的时期,比在农村早得多。在贱奴状态下受领主钳制的贫穷农民,稍有储蓄,必掩藏唯谨,免得领主看见,攫为己有,而且一有机会,即逃往都市。加之,当时法律对市民既如此宽纵,同时又如此热望削减领主对农民的权力,所以,农民只要逃往都市,一年不为领主所获,即可永享自由。因此,乡村勤劳居民,一有蓄积,自然会逃到都市来,把都市看作他们唯一安全的避难所。在这样的情况下,西欧的自由市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二、德意志的背景状况人们通常以卡洛林王朝绝嗣,法兰克公爵康拉德一世被选为国王的911年作为东法兰克帝国向德意志帝国过渡的开始。康拉德一世被视为第一位德意志国王(当时的正式称号是"法兰克国王",后称"罗马国王";11世纪开始帝国的&称号是"罗马帝国",13世纪后称为"神圣罗马帝国";15世纪时又附加"德意志民族"于前)。帝国是选举制的君主国;国王由高级贵族选出,同时奉行"血统法",即:新国王应同其前任有血缘关系。但是,该原则时遭夭折;重复选举的情况屡见不鲜。中世纪时帝国不设都城,国王以巡游为治。帝国无赋税,国王收入主要来自托付他管理的"帝国财产"。他的权威并不理所应当地得到承认:只有靠军事实力和巧妙的联盟政策,他才能获得部族中强大的公爵们的尊敬。康拉德的继承者,萨克森公爵亨利希一世(919-936)做到了这一点,他的儿子奥托一世(936-973)更是青出于蓝。奥托使自己成为帝国的实际统治者。962年他在罗马加冕为皇帝一事就显示了他的权势之盛。从此,德意志国王就有登基为帝的资格。为了接受教皇加冕,国王非亲自前往罗马不可。这就开始了德意志国王的意大利政策。他们在意大利北部和中部的统治维持了300年之久,从而在德国的大计上不能遇事亲躬。奥托的继承者们统治期间为此经受了严重的挫折。继任的萨利尔王朝再次出现繁荣。海因利希三世时()德意志王室和帝位均达权力的最高峰;主要是坚决保持了它们对教皇的优先地位。亨利四世()却无法维持这一局面。在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斗争中(授职之争),他虽然表面上对教皇格里哥里七世取得了胜利,但是他赴卡诺萨的赎罪之行(1077)对皇位来说不啻是一次不可挽回的丧失声望之举。从此以后,皇帝和教皇就平起平坐了。1138年开始了施陶芬王朝的百年统治。弗里德里希一世巴巴洛萨()在同教皇、意大利北部诸城市以及同他在德国的主要对手-萨克森公爵雄狮亨利的斗争中重新振兴了皇室。然而,在他统治期间,领土开始四分五裂,最后削弱了中央权力。巴巴洛萨的继承人亨利希六世()和弗里德里希二世()时期尽管皇室权力强大,这一发展仍在继续。宗教的和世俗诸侯成了拥有半主权的"邦君"。哈布斯堡王室中第一个登上皇位的是鲁道夫一世()。卡尔四世于1356年颁布的黄金诏书是一种帝国基本法,它赋予7位地位显赫的大贵族(选帝侯)以选举国王的特权以及其他大邦诸侯没有的另外一些优先权。皇权的物质基础如今不再是已失去的帝国财产,而是各王朝的王族财产;王族领地权政策成为每个皇帝的主要利益所在。1438年开始,帝国虽然表面上仍为选举制的君主国,而王权却实际上由那时已成为最强大地区势力的哈布斯堡王族掌握。15世纪时,要求帝国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第一个不经过教皇加冕而即位的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试图实现这一改革,但无成效。由他创建或改组的帝国议会、帝国专区、帝国法院等机构虽然一直存在到帝国结束(1806),却未能阻止其继续分裂。出现了"皇帝与帝国"的二元制:一方面是帝国首脑,另一方面是选帝侯、各邦侯爵和诸城市。皇帝的权力由于他们在选举时同各选帝侯达成的"屈从"协议而受到限制并越来越有名无实。各邦侯爵,尤其是大邦侯爵以削弱帝国权力来大张旗鼓地扩充自己的权力。然而帝国继续存在:皇冠的光辉尚未消失,帝国的思想仍然生气勃勃。帝国大联合为中小各邦提供保护,使之免受强邻的侵犯。城市成为经济力量的中心,它们首先从不断发展的贸易中得到好处。纺织工业和采矿业中出现了超越手工业者行会系统,和远途贸易一样带有早期资本主义特色的经济形式。与此同时,在思想方面发生了以文艺复兴和和人文主义为标志的变化。在那些小伯爵、领主和骑士逐渐失去作用的大时代,城市的影响因其经济力量而不断扩大。城市同盟的缔结使城市进一步强大。这些同盟中最重要的汉萨同盟横空出世,成为14世纪时波罗的海地区举足轻重的力量。三、汉萨同盟的出现德意志的封建经济在12-13世纪有了显著的发展。耕地面积扩大,三圃制普遍流行,果艺和园艺也发展起来。13世纪时,葡萄酒酿造业由莱茵河流域向东传播,亚麻、大麻等技术作物也大范围推广。莱茵河和多瑙河一带出现了许多大城市,如科伦、江姆斯、奥格斯堡、纽伦堡、乌尔姆等。这些城巾靠近边境,向国内外市场提供纺织业和金属制造业产品。波罗的海沿岸的城市化与法国英国、佛兰德尔、斯堪的那维亚诸国以及意大利北部城市国家有着商业联系。城币利益主要依靠对外贸易。与国内市场联系不多。因此市民阶层虽有成长,但和王权没有发生密切联系;全国也没有形成像伦敦和巴黎那样的经济中心。多数德意志城市处在教会的领地上,沿莱茵河一带的尤其如此。各城主教设立关卡,征收过境税;骑士则抢掠商旅。商人不胜教俗封建主的侵扰,从12世纪起不断进行斗争,结果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城市自主权。从主教控制下获得自主的城市称为&自由城市&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它们可以设立法庭、铸造货币、建立军队。在附属于诸侯的城市中也成立了审议会。但这些城市仍须向封建主缴纳定额捐税,在司法上也不能行使高级审判权。此外;还有称为&帝国城市&的吕贝克、不来梅、汉堡、奥格斯堡、纽伦堡、法兰克福等,它们在名义上属于皇帝,有纳税和提供军队的义务。但实际上也获得了某种独立地位。其中比较重要的是122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雷德里希二世将吕贝克辟为自由城邦,行政上相当于今天的直辖市,直接隶属&中央&,不受地区行政官管辖;经济上则更像是经济特区或是自由贸易港,有着在税收和交通等方面诸多的宽松政策。这使得吕贝克如虎添翼,经贸发展突飞猛进。为此1358年,吕贝克成为汉萨同盟的总部,彻底确定了它在欧洲不可动摇的地位。14-15世纪,德意志城市行会手工业处于繁荣时期。呢绒、亚麻等工业分布很广,并有较广阔的市场。武器制造、金银首饰、镂刻工艺也很发达。由于采矿业的发展,15世纪德国矿工在欧洲最称熟练。从中国经阿拉伯人之手传入欧洲的火药制造技术。也在德意志发展起来。城市手工业的繁荣刺激了农业生产,荒地的开垦使耕地面积不断扩大,染料植物及其他内外国传入的植物品种也开始培植。德意志北部城市如吕贝克、汉堡、不来梅等。从13世纪以来就在北海和波罗的海进行商业活动;经营西欧各国和斯拉夫东方之间的中介贸易。德意志封建主征服波罗的海沿岸后。这些城市的中介贸易更加发展。南部城币如英奥格斯堡和纽伦堡,是当时著名的商业中心。从意大利运来的丝织品、印度香料和其他东方商品,都以这些城市为集散地。当时德意志尚未形成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与国外市场的联系比与国内市场的联系要密切得多。由于中古时期的德意志始终处于封建分裂状态,诸侯各据一方,互相争夺地盘,王权萎弱无力,这样的形势对经济发展极为不利。商人往来运货,既要冒盗贼抢劫的风险,又要面对大小封建主沿路截留;国内商业无法展开,对外发展贸易关系又得不到本国政府的支援。因为这种种关系,这些新兴的德意志商业城市只有自己团结起来,结成同盟,以保障它们在国内外的利益。这种城市同盟中最强大有力的要算是汉萨同盟,另外还有莱茵同盟与施瓦本同盟等。汉萨同盟(Hanseatic League 主要由德意志北部的商业城市所组成,另外也有其他北欧国家的商业城市参加在内。所谓汉萨(Hansa 或hansc)并不是什么地名,德文这个字是由更古老的哥特语&军队&或& 连队&发展而来的,原意为堆集,初指同业公会或行会,后指在国外的商人团体。汉萨同盟实际上是由德意志北部城市如汉堡、不来梅、罗斯托克等以及当时一些海外贸易集团创立的商业组织,以便在经贸活动中维持各自利益。吕贝克城内的荷尔斯顿城门上至今依稀可见的拉丁文便是汉萨同盟的口号:&对内一致,对外和平。&也是由此可见,欧洲人自古以来就热衷于搞&经济共同体&,而与今天的&欧盟&一样,汉萨同盟的政治色彩也十分浓厚。汉萨同盟开始于13世纪,最初由在外的德国商人酝酿,稍后在国内由一些城市商议组织,1241年吕贝克和汉堡缔结互保条约。在这基础上逐渐发展,加入的城币日益增多,吕贝克因地位适宜,正好处在波罗的海海口,在中间起了主导作用、汉萨同盟在14世纪中叶已完整地建立了起来,十四、五世纪是它的兴旺时期。它在不同时间所联合的城市总有70到160多个,中间有些外国的商业城市加入。德意志本国城市中最重要的为吕贝克、汉堡、不来悔、不伦瑞克等9个。同盟在国外有四大贸易据点,即布鲁日(佛兰德斯)、卑尔根(挪威)、伦敦(英格兰)与诺夫哥罗德(俄罗斯)。汉萨同盟统一了商业法,使商业诉讼不受封建法庭的管辖,汉萨同盟的贸易活动还沟通了广大原料产地和手工业中心的联系,对中世纪的欧洲经济具有积极意义。四、汉萨同盟的活动 推动汉萨同盟出现的原始动力是沿着基尔的"盐路"贸易。而在从汉堡至吕贝克之间修建了运河之后,盐业贸易就很快从陆地运输转移到了更便宜更安全的运河运输,而控制着运河行运权的汉堡商人也很快取代了基尔商人在盐业贸易中的重要地位。自汉堡和吕贝克这两个位于丹麦半岛两端的城市结盟而形成汉萨同盟之后,吕贝克的渔船获得了在斯堪尼亚(瑞典南端,当时是丹麦的领地)海域的青鱼产卵地捕鱼的便利。当时因为天主教诸多忌日和不允许在周五吃肉的禁忌,使人们不被允许大量食用肉类,而转向了鱼类。吕贝克因此成为了青鱼贸易的一个中心市场。不过,有一个因素限制了吕贝克的发展&&在冷冻技术和罐头技术等保鲜技术还没出现的当时,保鲜成为了一个限制吕贝克发展的大难题。为此吕贝克只好制作大量的咸鱼咸肉,这对盐的大量需求又带动了位于日德兰半岛另一端的汉堡的发展。汉堡,控制着基尔盐场的生产权,为此在把盐运送到吕贝克又把咸鱼咸肉运回汉堡的贸易相当兴旺。吕贝克和汉堡间这种互惠互利的良好商业合作关系给北德的商业城市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于是,1201A.D.,另一个相当富裕而且强大的城市&&科隆也加入了汉萨同盟。但泽,作为东波罗的海的门户也加入了同盟,并成为了波罗的海最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随着同盟的日益强大,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了同盟,总数大约超过了60个。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自己的商会,而同盟则是一个比较松散的联合会或者议会,用以协调城际间贸易和制定通行规则。大多数方面,这些商会都是保护性的,并且为了达到在德国境内的商业垄断而一致努力。德意志与意大利在中古时期都是不统一的国家,商业城市的发展都要靠自己的力量。意大利北部的城市也很发达,但彼此间进行残酷斗争,力量互相抵消。与之相反,德意志北部的城市却能团结自强,一个时期在国外势力很大,在不少国家取得了贸易特权。汉萨同盟的组织性很强,加盟城市须遵从总部的决定,对违盟行为要加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开除,曾有三个城市被开除后商业迅即衰歇,其威力之大于此可见。同盟财力充沛,有总的金库,拥有武装力量,可以作战,且像一个主权国家一样可同别的国家缔结条约。同盟有旗帜,飘扬海上,见者瞩目。汉萨商人的活动范围非常广阔,其中主要的当然是北海与波罗的海一带地区,但并不以此为限,东面一直到俄罗斯,西面到英格兰与法兰西,南面到西班牙、葡萄牙,北面直到瑞典、挪威。汉萨同盟很少统一行为准则,绝大部分都是根据各地区不同而制定的各自不同的行动方针。最常见的就是地区商会,一般称为"Thirds"。汉萨同盟中就有基于莱茵河航运的莱茵商会,基于吕贝克的波罗的海海运的温德商会,和基于条顿骑士团领地的农产品贸易的普鲁士商会&&居于领导地位的是吕贝克城,它在丹麦语的波罗的海区处于中心位置。而其他的成员城市则经常抱怨吕贝克的商人往往比本地商人的特权还大。不过,这也实属应该。基本上早期汉萨同盟的加盟城市依然都是封建领主的领地,而市民也都是封建领主的附庸。而吕贝克则是非常稀有的"自由市",它是一个帝国市,接受皇帝的直辖。这就已经给予了吕贝克以凌驾于其他城市的优势。此外再加上它特别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兴旺的青鱼捕鱼业,它在同盟中的领导地位也就不难理解了&&几乎所有出入波罗的海的贸易都要经过吕贝克。汉萨同盟所运销的商品种类繁多,重要的包括粮食、食盐、蜜糖、肉类,酒类、青鱼、羊毛、毛皮、呢绒、木材、金属制品等等,这些多是日常用品,青鱼为波罗的海的特产,所占份额很大。贵族所需要的奢侈品虽然也有,但为数较少,这就是同意大利城市交易不同的地方。汉萨同盟的船队并不致力于暴富的投机,而是用于建立一种稳定可靠的商业关系。于是,如果不是在所有方面,那么也是在绝大多数方面,汉萨同盟都取得了垄断地位。这并不都归功于这种商业联合,也归功于汉萨同盟在造船业上的革新&&发明了波罗的小船。在波罗的小船发明之前,北欧海面上盛行的还是维京人的老式小船。这种船结实耐用,但是载重量非常有限。那个时期,一般的斯堪的纳维亚式小船能够装载20拉的货物。(1拉相当于磅重量,约合2吨)而波罗的小船能够承载大约50-200拉的货物,而海面上航行的一般装载着100拉的货物。这种船由诺夫哥罗德周围丰茂的森林的木材和炼焦制造,构造采用革新性的平船底和一个中心舵。船上的龙骨是可以更换的,并且挂着正方形的风帆。由于采用了平底,使它们可以适应波罗的海的浅水,这项技术迄今仍然为荷兰人在造小航运船时使用。所以这种船上总是非常拥挤,捆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在海面上蹒跚前行,和维京人灵活的小船相比非常可笑。不过,这种船也有缺点,就是因为使用正方形的帆,使船无法逆风行驶。不过,很幸运的是,波罗的海和北海上的风向随季节变化而变化。中世纪的航海技术是相当粗糙的,没有罗盘,没有绳梯也没有星象仪等导航仪器。基本上航运都是根据海图沿着海岸线进行的。这些海图标出了航行的方向以及所经之地的水深和沿途的标志物。例如,你向西航行一直航到看见一个很古怪的教堂尖顶的地方,这时候你的水深应该是多少多少呎,这时候你就应该转向西北航行两天直到你的水深又到了多少多少呎&&你终于通过一路的标识物的引导到了你的目的地。不过也有前提是不遇上海盗或者恶作剧的人改变了标识物。由于这些货船所冒的风险太大,特别是在没有保险业的当时。汉萨商人们一般采用分散货物和船只的股权的方法来降低损失。水手们往往也都拥有货物的一部分股权,而船长一般就是船的股东之一。而船只也很少单独航行,总是结成很大的商队出海以相互提供保护。这些商船队随着季节风作着一年一个来回的航行。汉萨同盟在国外开辟工场(Factory)或建立贸易据点,这就是它在那些国家争得垄断特权的表现。这个工场并不是现代意义上提供制成品的作坊,而是一般是一种三层楼的房子,一楼是柜台提供买卖的场所,二楼是货舱,三楼则是办公室和起居室。这样所在国家得划出一定地区,让汉萨商人居住、经商或从事有关活动,在那里建筑房屋,设置防卫工事,昼夜有人看守,以防当地有人袭击。不消说这对所在国家的主权是有损的,但当时由于这些国家过于软弱,一般人民觉悟不高,就被汉萨商人所轻易取得,并长期在那里存留。这些"办事处"也都是集市场所。汉萨同盟在海外有5个主要的"商馆"&&1.瑞典哥特兰岛上的威斯比商馆;2.诺夫哥罗德商馆;3.卑尔根的挪威商馆;4.布鲁日商馆和5.大名鼎鼎的伦敦英国商馆&&钢铁院子。(汉萨商人在伦敦的商馆称为钢铁院子(Steelyard),周围设置围墙,自成一境,有他们自己的堆栈、计量所、办公处及住宅等,俨然是一个特区。这一商馆于1282年经英王特许设置,允许汉萨商人开采锡矿,货物免税通行。这种优惠完全是片面的,因为汉萨商人并未给英国商人互惠待遇。英国商人对此一直心怀不满,要求英王取消这种特权,但钢铁院子一直拖到1598年才闭歇。)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海外常驻商业代表,这个商人必须是一个结了婚的人,有着良好的声誉并且承诺将在那里工作一整年的义务。(而海运&则是常年不断的)。汉萨同盟相当重视这些商馆,曾经因为威斯比商馆受到攻击而引发了汉萨同盟和丹麦王国之间的战争。五、汉萨同盟和丹麦王国的战争丹麦国王瓦尔德内尔&阿特尔达克非常嫉妒汉萨同盟因在斯堪尼亚海岸附近捕捞青鱼而积攒的财富。瓦尔德内尔觉得,在自己的地盘上捕鱼致富,自己却分不到多少油水,这实在有失公平。于是他决心加强对这些渔船的税收和尽力取消他的祖先们赋予那些德国人的特权。1361年,在前往协商这些捕鱼权的汉萨同盟的代表们刚刚离开会场启程返回吕贝克时,瓦尔德内尔就洗劫了哥特兰岛上的威斯比办事处。作为汉萨同盟首领的吕贝克市,在威斯比办事处拥有最大的利益,立刻全民愤怒积极地号召战争。下属的温德商会也很热衷对丹麦开战。不过莱茵商会因为从事内河航运没有利益牵挂而对此没有什么兴趣,而普鲁士商会虽然跃跃欲试,但是却为其领主瓦尔德内尔的朋友条顿骑士团所阻,禁止参与对丹麦的战争,但不禁止向吕贝克提供金融支持。尽管没有其他商会的支持,但是温德商会毅然决定对丹麦这个最大的海盗团伙发动报复战争。他们推举吕贝克市的约翰&威腾堡作司令,装备了52只战船,每只载有100名武装人员,另配有104辅助小船以执行攻击。战役发展相当顺利,舰队很快就攻陷了哥本哈根,把大教堂的大钟也取了下来当作战利品。接着又挨个攻击沿斯坎尼亚海岸线的丹麦要塞。作战计划是与瑞典国王马格努斯&埃里克森的军队会师围攻海森堡(Halsingborg)&&瑞典国王因为瓦尔德内尔洗劫了他的领地哥特兰岛也很生气。但是当汉萨舰队抵达汇合点时,却没有发现瑞典军的踪迹。接下来约翰&威腾堡作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决定&&他决定下令士兵全都下船去围攻海森堡。几天过后,士兵们全都登陆了,这时丹麦舰队也出现在视野,空无一人的德国舰队和全部补给都被轻松凿沉或者被丹麦舰队俘获了。这下,威腾堡只好求和并且可耻地行军回家。在之后,汉萨的商人们还企图从愤怒的吕贝克市民手中救出他的性命,不过失败了。一年后,他在城市广场上被公开斩首。而汉萨同盟,在接下来的这段和平时期里只好被迫把大部分捕捞青鱼的收益放弃给丹麦王国。瓦尔德内尔是个狡猾的国王。他知道自己仅仅是在战争中击败了温德城市并与之媾和,而普鲁士商会城市则依然保持敌对。因此,丹麦人在接下来的10年里对普鲁士城市的袭击显著增加,这最后导致了普鲁士商会在同盟内部反复提议重开战端。不过这时的温德商会因为在第一次战争中损失过大而无力支持普鲁士商会和莱茵商会,也不急于立刻再次冒险。但是局势恶化得很快就让人无法容忍,最终温德商会也被说服加入到这场几乎所有同盟城市都参加的这场统一行动中来。而这次,由于条顿骑士团的团长们在丹麦袭击中也遭受损失,于是不再干预自己的附庸普鲁士商会的行动了。与此同时,瓦尔德内尔在这10年的后半段里试图巩固自己的实力以对抗自己的贵族们,结果现在发现贵族们既不愿意支持他更有不少反和德国人结盟以反对他。最后瓦尔德内尔只好逃离了哥本哈根跑到条顿骑士团一个团长处避难,而这些团长们把他象客人一样慷慨地接待,但是不给他支持以对抗汉萨同盟,却规劝他要和平。瓦尔德内尔走投无路只好同意给予汉萨同盟彻底的权利。从此德国商人们控制了青鱼贸易的收入,控制了海岸线的要塞,获得仅有他们的船只才可出入卑尔根港的权力(挪威国王哈坎&哈坎松是瓦尔德内尔的盟友),和15年内对丹麦国王继承人的否决权。接下来,尽管民意强烈反对,汉萨同盟还是把要塞归还了丹麦。很不幸的是,汉萨同盟这时也进入了衰落时期。在战争中被武装起来的民船们在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并且找到了比以前更好的工作&&在哥特兰岛周围作海盗。此外,很突然也很出乎意料地青鱼历代相传的产卵地突然从斯坎尼亚海岸转移到了北海,以至于荷兰船队也能参与捕鱼竞争。同时英国的圆底船和新兴的大帆船以及西班牙快艇也逐渐打破了德国人对北海的垄断。时间推移到15世纪,汉萨同盟往日的辉煌仅存了一缕投射在历史上摇曳的影子&&&六、汉萨同盟和英国的交往汉萨同盟成立以后,人们很快就看到由此形成的团结力量对个人事业会带来多大的利益,因此立即制定了一个商业政策,从而实现了在一定程度上的前所未有的商业繁荣。受此鼓励波罗的海日耳曼沿海城市日趋强盛,城市里朝气勃勃的商业自由精神和欣欣向荣的生产事业。  随着汉萨商人的足迹逐渐遍布北欧西欧各国,这些国家对于在与汉萨商人发生贸易关系时所获得的利益,具有深刻印象。这些国家大部分都是贵族制王权强大的国家,庄园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普遍缺乏进取精神和主动的劳作能动性,为此产品相当单一,生产率也很低。而现在汉萨商人来了,通过这类贸易活动,不但使它们本地区内剩余产品获得了出路,不但可以用来换取比它们本国所产的好得多的制成品,而且通过进出口税收,还可以使国库充裕;它们的人民原来是偏于怠惰、放荡的,由此学会了刻苦耐劳的习惯。因此当汉萨商人在它们的国土上设立国外商业代理处时,它们就认为是好运临头,尽量给与各种方便和利益、竭力表示欢迎。英国国王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按照休谟的说法:英国的商业以前完全掌握在外国人尤其是:&东方人&的手里。有些德国的也就是来自科隆的商人。与英国有了长期商业关系以后,终于在125O年接受了英王的邀请,在伦敦设立了一个国外商业代理处,定名为&钢铁院子&(The Steelyard)。亨利三世特为这些东方人设立了一个机构,给以特别待遇,所有别的外商须受到的限制以及应纳的进口税,他们一概免除。钢铁院子这个机构名盛一时,最初在促进英国文化与生产事业方面具有极大的影响和势力,但是后来引起了英国人的猜忌,从它成立起直到最后解散止计三百七十五年的过程中,汉萨商人们和英国从上到下充满了热烈的、历久不衰的冲突和斗争。那个时候英国人对于商业还完全没有经验,因此从爱德华二世起,汉萨商人就在&钢铁院子商人&(Merchants of the Steelyyard)的称号下垄断了这个王国的全部对外贸易。他们经营商业时完全使用他们自己的商船,因此那时英国的航运业陷于极度衰落状态。  英国从前与汉萨同盟之间的关系,正与后来波兰与荷兰之间以及德国与英国之间的关系相类似;英国输出的是羊毛、锡、皮革、奶油、其他矿产品和农产品,换来的是制成品。汉萨商人将从英国和北欧各国取得的原料品运到他们在布鲁日的机构(成立于1252年),在那里用来交换比利时产的织物和其他制成品以及来自意大利的东方产品和制成品,然后再把它们运回沿北海各国。  当英国还处于相当落后的状态时,由于自身没有什么贸易的手段和意识,于是满足于和汉萨商人的交易中给自己的猎场、牧场、森林及农业中的产物,总之所有各种原料品,谋得出路;并且很高兴能够换到更好的衣物、器械和用具以及贵金属,认为这种贸易带给他们相当大的利益。但是当交往日深,英国人明白了汉萨商人的交易流通后,很自然的一种思想转变也就出现了&&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做同样的事情呢?当汉萨商人的代理处&钢铁院子&建立还不满一百年的时候,爱德华三世就有了这样的念头,认为一个国家不应该只是输出羊毛、输入毛织品,应该可以干些比这个更加有用、更加有利的事。于是他积极鼓励比利时弗兰德斯的织工到英国来工作,给予他们一切便利和权益;一等到前来工作的这种识工达到相当数量的时候:他就发出了一道命令,禁止穿着任何用外国材料制成的衣着。这位国王的这个措施是相当英明的,而别的有关国家的统治者这时所施行的政策却愚昧万分,从而对于这一英明措施起了协助作用&&象这样暗相凑合的事例在商业史上并不是不常见的。弗兰德斯和布拉本早期的统治者用尽了心机,竭力发展他们本国的工业,使之日益昌盛,而后继的统治者的举动却适得其反,他们百般地使当地的工商阶级不能安居乐业,从而促使他们向国外迁移&&迁向英国。  在这种政策的鼓励下,英国毛纺织业已经有了很大发展。象一切开花土包子一样,盲目的自大和排外情绪都得到了高涨&&因此休谟在说到1413年的情况时这样说:&这个时候英国对于外国商人极端猜忌,对于他们的商业活动加以种种限制,例如,对于他们由出售输入品所得的货价,规定必须全部用于购买英国产品。&在爱德华四世治下,对外国商人的岐视更变本加厉,外国毛织物,还有许多别的商品,都绝对禁止输入。  虽然这位国王后来不得不允许汉萨商人的要求,取消了这个禁令,恢复了他们的原有特权,但英国的毛织业已经由此受到了积极鼓励,并且形成了自己的产业规模。休谟叙及亨利七世在位时曾注意到这一点,这位国王是在爱德华四世去位后五十年即位的&&  &贵族左右原来是从者如云的,自从工业技术有了发展以后,雇用大批奴仆的恶习就不得不受到限制,这比强制命令还要有效得多。贵族们彼此之间这时已不再以仆从的为数众多与精壮勇悍相夸耀,他们为了进一步符合时代精神,这时所崇尚的是住宅的壮丽,车马的华美,铺陈设备的精益求精,以此相竞胜。一方面庶民也不再能游手好阅,安于懈怠,不再能在他们恩主的庇荫下乞求生活,他们不得不学习一些手艺,使自己对社会有所助益。这时政府再度颂发了法令,防止不论已否铸成货币的贵金属出口;但是由于明知这类措施难收实效,就再度规定,外商必须将他们出售输入品所得货款全部用来购买英国制品。&这一时期,汉萨商人在英国虽然依然垄断着商业进出口,但是相当地受排挤和敌视,而且利润越发微薄。不过汉萨同盟耐心地等待着情势的扭转。毕竟在纷乱的中世纪,自己的实力依然是各君主都需要讨好的,而国王们对于从事商人和商业毕竟都是有着先天的鄙视的&&时间推移到亨利八世在位时期,外国技工在伦敦人数增加到如此巨大的数目,以至于使那里各种食品的价格大涨;这是国内工业发展使国内农业获得巨大利益的一个确凿征象。但是国王完全看错了这个现象的起因和作用,他听信了本国人民对外国技工有欠公道的控诉,总认为这类技工在技能、勤劳和节约各方面压倒了本国人民。于是由枢密院发布了一道命令,驱逐比利时技工一万五千人出境,认为&这批人的存在,使一切食品价格上涨,使国内有发生饥荒的危险&。为了铲除祸根,釜底抽薪,国王又发布了一系列命令,限制个人支出,规定了服装式样、粮食价格与工资标准。这种政策当然是汉萨商人所热烈欢迎的。他们对于这位国王表示了同对英国上一代国王(他的政策对他们是有利的)同样的好感。为了表达友谊,汉萨商人还把他们的战船交给了国王,由他自由支配。在这位国王临政的整个期间,汉萨商人对英国的贸易极为活跃。他们既有船又有资本,机敏干练,他们懂得怎样应付英国在朝在野的人物,怎样在其间讨好、沾光,而英国政府和人民关于自己的利益究竟何在这一点却并不十分了解。但是依靠他人的愚昧和落后而不是靠自己的创新和发展来维持自己优势地位的做法永远只都只有短期效果。当爱德华六世在位时,他的枢密院找到了借口,要取消汉萨商人的特权。汉萨商人对于这一新措施提出了强硬的抗议。但是没有用,枢密院坚持原议,由此对国家产生了极有利的结果。英国商人以本国人地位,在毛织品、羊毛以及其他物品的采购方面,与外商相形之下,有着极有利条件,这种利益以前他们一直没有能清楚地看到,因此一直没有敢同这样一个财力雄厚的集团展开竞争。但自从一切外商受到同样的商业限制以后,英国人经营工商业的兴趣就受到了鼓励,他们的企业精神一时竟弥漫全国。汉萨商人三个世纪以来在英国市场的独占地位正与日后殖民时代英国商人在德国和美国的地位相同,至此他们却完全被排出了这个市场,虽然后来由于德皇的抗议,玛丽女王又恢复了他们一切原有的权益。但是这一次他们的幸运没有能持久。当伊丽莎白王朝开始时,他们对于在爱德华六世与玛丽统治下所获得的待遇不能满意,提出了强烈抗议,希望不仅保持已有权益,而且还能有所扩充。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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