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打雪仗有什么策略?怎样才能碾压开免提对方才能听到我,完美获胜?

[转载]《野马归野》沈石溪(二)
【八& 被野驴打败】
  对野马来说,这儿确实是一片伊甸园,或者说是一块世外桃源。
  首先,方圆数十里,没闻到大中型食肉兽肮脏的气味,换句话说,这是一块和平安全的土地。土地黑油油的,松软、湿润、肥沃,马蹄踩上去,一踩就是一个浅坑,满地都是绿油油的牧草,可谓风吹草低见牛羊。更让野马感到惬意的是,绿油油的草滩正中央,还有一片不小的杂树林,这在卡拉麦里荒原是极其罕见的。野马喜欢在辽阔的草原奔驰,也喜欢在树林里游荡,烈日当空,钻进树林,在树荫下小憩片刻,是何等的享受啊。树林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起到遮蔽的作用,不易让天敌察觉。最让野马群感到满意的是,这片草滩左侧几块蛤蟆状卵石间还有一眼清泉,泉水虽然不大,却终年不断,像一串细小的珍珠,从地底下咕嘟咕嘟冒出来,节省点的话,够白鹰野马群饮用的了。
  这眼泉水,珍珠似的水泡一串串从地底下冒出来,便有了好听的名字叫珍珠泉。
  有取之不尽的固定的水源,对野马群来说,意义重大,尤其是在卡拉麦里荒原,到了夏秋天枯水季节,溪水干涸,小河断流,饮水便成了一个大问题。为了能喝到救命水,野马群有时会奔波数十公里,还不一定能找到合适而安全的水源。有几次,实在渴急了,便冒着极大的风险跑到有野狼出没的乌龙潭偷水喝,用人类的话来说,那等于是在饮鸠止渴,随时都有可能遭到狠群野蛮的袭击。
  毫不夸张地说,水源就是生命线,是野马群最重要的生存保障。因此,当头马白鹰走封珍珠泉跟前,用舌头卷起清泠泠甜津津的泉水尝了尝,当即就做出决定,将这块土地当做野马群的大本营!
  这儿有一眼珍珠泉,那就借用这个美丽的名字,把这块土地称为珍珠营地吧,戈壁荒野一块璀璨的绿色明珠。
  野马属于游牧动物,所谓游牧动物,就是没有固定地盘,在广袤的大地游荡,逐食而居。但游牧动物并非完全没有领地概念,不过是领地概念比较淡薄而已。对野马来说,还是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圈,特别是找到适合自己生活的地方,也会流连忘返,较长时间驻扎下来,当做自己的营地。
  游荡是为了找到食物和水,现在有了充足的食物和水,当然就不需要辛苦游荡了。
  当头马白鹰用绕圈奔驰的方式,将珍珠营地圈为领地,表示要在此地长期栖息时,野马部落所有的野马,都举起前蹄叩击地面,热烈拥护白鹰这个英明的决定。在荒凉的戈壁滩上,踩着坚硬的鹅卵石,整天东游西荡,为了混饱肚皮而四处奔波,吃了上顿愁下顿,连喝口水都要冒被狼群撕碎的风险,活得也实在太累了,能找到这么一个有草有水且闻不到食肉兽的气味的风水宝地,那真是磕头碰着天的美事,当然十分高兴。
  正值中午时分,天气晴朗,白鹰野马群吃饱喝足后,散落在杂树林里。被枝叶过滤后的阳光,温暖而柔和,就像盖了一床轻柔的薄棉被。身心疲惫的野马们,有的垂首站立,有的靠在树干上,有的侧躺在林荫覆盖的草地上,打起了瞌睡。
  马的睡姿很有意思,既可以侧躺着睡,也可以站立着睡。马更多的会选择站立睡姿,站立睡姿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旦遭遇敌害,惊醒后不用爬起来,立刻就可以迈步奔跑。所以,此时此刻,大多数野马都站立而眠,仅有少数野马侧躺在地上睡觉。
  在少数几匹侧躺而眠的野马中,头马白鹰就是其中的一匹。
  马虽然习惯站立而眠,但站着睡觉肯定没有侧躺着睡觉那样舒服,所以,那些年轻力壮的雄野马,凭借良好的身体素质,在一个用鼻子嗅闻不到敌害的相对安全的环境里,便会放心地侧躺在地睡觉。
  白鹰已经在四周兜了好几圈,没有闻到豺狼虎豹之类对野马构成威胁的掠食者气味,它又是整个野马群里身体最棒的雄野马,即使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侧躺的身体一骨碌便能麻利地站立起来,迅即撒腿奔跑,所以,它选择了侧躺睡觉。
  它已将这块土地划为自己的领地,取名叫珍珠营地,它是头马,在自己的大本营里,它有权利享受最舒服的侧躺睡姿!
  那匹名叫甲士的二马,也像头马白鹰一样,在斑驳的阳光下侧躺下来。
  但那匹外来马奈木扎却靠在一棵白桦树干上,选择站姿休息。它虽然也是年轻力壮的雄马,且身躯要比头马白鹰高出半个马头,却没有像白鹰和甲士一样侧躺下来。原因很简单,它并非一匹纯粹野马,它是由家马世界逃亡到野马世界来的。在人类社会,马通常被饲养在马厩里,缰绳套在横梁上,马只能规规矩矩站立在食槽前,想侧躺都没法侧躺下来,只能站立着睡,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侧躺下去反而睡不着了。
  这段时间,头马白鹰实在累坏了,带着它的野马部落,在广袤的卡拉麦里荒原东跑西颠,寻找食物,寻找水源,身体受累,心更受累,时时担忧会受到掠食者的攻击,身心已极度疲惫。现在好了,终于找到这么一个理想中的世外桃源,绷紧的心弦一下松弛下来,地上铺着厚厚一层草,柔软得就像躺在地毯上,身上盖着一层被枝叶过滤过的斑驳阳光,温暖得就像盖了一床薄棉被。枝头有一对喜鹊在浅吟低唱,喜鹊枝头闹,象征着平安无事,象征着喜事盈门,已有很长时间没这么放松没这么舒坦了,它惬意地翻了个身,很快就进入梦乡。
  哦,那个名叫曹人杰的来了,用一把软刷子,刷洗它的身体,舒服得它直打哼哼。那位曹人杰,又拿出一对巨大的翅膀,插在它的肩胛上,它一下变成一匹可以翱翔苍穹的天马了,它优雅地飞上天空,地面上所有的掠食者,不管是凶狠的虎豹,还是狡猾的豺狼,都永远无法再伤害它了,它俯瞰大地,什么地方有牧草,什么地方有水源,尽收眼底,再也不用为食物和水而发愁了
  “咴——咴咴——”声嘶力竭的野马嘶鸣声,把白鹰从睡梦中惊醒,它睁开惺忪睡眼,刚才还宁静祥和的杂树林,竟然变成血雨腥风的战场了!所有的野马,好像都在互相噬咬,互相踢蹬,互相尥蹶子,打得昏天黑地。一刹那,它感觉是野马群在闹内讧。它是头马,没它允许,谁吃了豹子胆,敢挑起一场大规模窝里斗呀?它很纳闷,很惊诧。再瞪大眼望去,似乎不像是窝里斗,它所率领的野马群,原先有二十余匹野马,在217国道上被超载的拉煤大卡车撞死了几匹,也就还剩十六七匹野马了,但打成一团的马匹,至少也有四十多匹。难道是与其他野马群发生争斗了?它这么想着,翻转身体想爬起来。就在这时,它听到“吭——
”一声吼叫,一匹马,不不,不是马,而是外形与马相似的一种动物,正箭一般朝它冲了过来。
  “吭——”的叫声,让白鹰彻底惊醒,一瞬间,它明白了,它所率领的野马部落,正与野驴群发生激烈冲突!
  很难指责白鹰会把野驴错看成野马。野驴本来就是马科动物,相貌与马大同小异;白鹰在睡梦中被吵醒,惺忪睡眼很难看分明,驴和马又搅成一团,草叶飞舞,尘土飞扬,未免模模糊糊。
  白鹰听到驴叫声,便立刻清醒过来,用最快的速度想翻爬起来。对野马来说,只有站立起来,才能奔跑,才能踢蹬,才能战斗。
  但它觉醒得还是迟了一点,它刚刚将两条前腿弯曲而立,两条后腿还曲跪在地,一头野驴,准确地说是一头公野驴,已冲到它面前,吭地大叫一声,然后身体直蹿,高高举起两只前蹄,在它背上狠狠踩了一下。
  白鹰正处在想爬还没来得及爬起来的当儿,根本来不及躲闪,被公野驴踢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那头公野驴根本不给白鹰还手的机会,立刻又蹿上来,张开驴嘴,在白鹰脖子上狠狠咬了一口。
  野驴虽然是食草动物,牙齿远不及食肉兽那般锋利,但狠狠一口下来,也够白鹰受的了,连毛带皮咬去一大块,白鹰惨啸一声,疼得在地上打滚。
  卡拉麦里荒原生活着野驴,野驴跟野马一样,也是群居动物。世界上现有两大类野驴:亚洲野驴和非洲野驴。非洲野驴是家驴的祖先,现在的家驴都是由非洲野驴驯养而来的。亚洲野驴与家驴没有关系。亚洲野驴有五个亚种,在中国有西藏野驴和蒙古野驴,简称藏驴和蒙驴。生活在卡拉麦里荒原的是蒙驴。
  野驴身体比野马要小一些,个头也要矮一些。但一个种群里,野驴的数量却通常要比野马的数量多一些。此时此刻在杂树林里与白鹰野马部落厮斗成一团的野驴群,野驴数量达三十余头。与家驴不同的是,野驴性情暴躁,喜欢打架斗殴。驴和马属于同种同属的动物,在人类社会里,驴与马和睦相处,甚至互相还可以婚配,通常是公驴与母马交配,产下的后代叫骡。令人惊奇的是,骡体格往往比驴和马都高大,身体也更强壮,却无法再繁殖后代。但在野生状态下,驴和马不仅不会婚配,彼此的关系还十分紧张。大自然有一条定律:生活习性越相近的动物,彼此的紧张度也越高。野驴和野马就是这条定律最好的注脚。在中国的新疆、内蒙一带,野驴和野马都生活在辽阔的半荒漠地带,集群生活,游牧生存,需要相同的食物和水源,面临相同的天敌和困境,必然会产生激烈的生存竞争。
  与白鹰野马部落发生正面冲突的这群野驴,名叫大喇叭野驴群。野驴群和野马群一样,都是以领头的雄性来命名的。率领这群野驴的大公驴,就叫大喇叭。之所以起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这头大公驴嗓门特别大,叫起来“吭——吭——吭——”
声音震耳欲聋,就像在吹奏一支大喇叭。在野驴群里,叫声大小和身体强壮是成正比的,公驴的叫声比母驴响。大喇叭是在这群野驴里叫得最响的一头公驴,也是野驴群里身体最棒的一头公驴,在强者为王的大自然里,当然也就成了这群野驴的首领。
  一般情况下,野驴是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攻击野马群的,毕竟普氏野马的身躯要比蒙古野驴高大一些,一对一打架,蒙古野驴很难占到什么便宜。大喇叭野驴群之所以敢冲进杂树林与白鹰野马部落一较高下,有三个原因:第一,这片草肥水美的世外桃源,本来就是大喇叭野驴群的领地。野驴跟野马一样,虽然是逐食而居的游牧动物,但如果能找到植被茂盛水源丰沛的土地,也会视为自己的领地,长期驻守。人类社会有句话叫做“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动物界也有相同的行为准则。刚才白鹰野马群来到这里时,大喇叭野驴群正在几公里外的樱桃沟采食野樱桃,回到营地一看,杂树林里一群野马或躺或站打鼾睡觉,当然会特别愤怒,把白鹰野马部落视为侵略者,欲除之而后快;第二,动物都是机会主义者,以众敌寡,以强克弱,白鹰野马部落只有十六七匹野马,而大喇叭野驴群有三十多头野驴,数量上占压倒优势,当然就会以暴力手段驱逐侵略者;第三,这群蒙驴的首领大喇叭,年方十六,这个年龄在人类社会,尚属于青少年,但蒙驴寿限约三十岁,十六岁正值黄金年龄,它十岁时在一场争偶战斗中咬败了那头名叫大磨盘的老公驴,大磨盘老公驴因驴屁股大得像磨盘而得名,是当时这群野驴的首领,大喇叭经过一番恶斗,政变成功,黄袍加身,荣登驴王宝座,大磨盘野驴群也更名为大喇叭野驴群。大喇叭公野驴在首领的位置上待了整整六年,经历过大大小小数不清的生活风浪,积累了应对危机的丰富经验,又处在十六岁这个驴的生命巅峰,经验、勇气、体力、智慧都处于最佳状态,精神特别亢奋,斗志特别旺盛。在很远的地方,它用鼻子一闻,就闻到野马群的气味,相距两百多米,它就看清这群野马不仅数量比自己的野驴群少,且所有的野马都在睡觉、打盹或闭目养神,处于毫无戒备的松懈状态,有了七成胜算,便灵机一动,采用突然袭击的办法,悄悄绕到杂树林背后,闷声不响钻进树林,突然发疯般地扑向睡梦中的野马群,狂踢乱咬,把白鹰野马部落打了个措手不及。
  在整个野马群里,白鹰的处境最糟糕,还没能站起来,就被大喇叭公野驴踢翻在地,脖子也被咬破了,疼得在地上打滚。大喇叭公野驴好像知道痛打落水狗的道理,根本不给白鹰翻爬起来的机会,就紧盯着白鹰,白鹰打滚滚到左侧,大喇叭就跳到左侧踢蹬,白鹰翻转翻到右侧,大喇叭就赶到右侧啃咬,疾风暴雨般连续攻击。
  大喇叭是头很有野外生存经验的公野驴,就像长着一双火眼金睛一样,还在杂树林外偷窥时,它瞄了散落在杂树林里的野马群一眼,就立刻认出白鹰是这群野马的首领。大喇叭是依据三条理由做出如此判断的,首先,白鹰毛色浓艳,身材高大,特别引人注目;第二,绝大多数野马都是站立而眠,只有少数几匹野马侧卧而眠,敢躺在地上睡觉的雄野马,通常身体特别棒,胆子也特别大,不是头马,也是二马,反正是地位很高的野马;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白鹰躺卧的位置,居于野马群中央,野马群散落在杂树林里,看起来三三两两显得很凌乱,但仔细分辨就可以看出,基本上是一个圆形,体弱年老者分布在圆圈外侧,身强力壮者分布在圆圈内侧,而白鹰躺卧的位置,恰恰就在大圆圈的中央,这符合王者居中的规律,其他野马众星拱月般围绕在它身边,不难看出,它就是这群野马的核心和灵魂。于是,大喇叭一冲进杂树林,便直奔白鹰而来。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不仅人类懂,许多动物也懂。
  白鹰受不了大喇叭如此凶悍的攻击,咴咴嘶鸣,希望能得到其他野马的救驾,但它嘶鸣了好几声,却没有一匹野马跑来帮它。连平日里对它格外忠诚的二马甲士,在危急时刻,也不知跑哪里去了。
  此时此刻,所有的野马毫无例外都受到了野驴的攻击,那匹在野马群里地位排序第二的雄野马甲士的处境与白鹰的处境如出一辙,也是侧躺在地睡觉时遭到一头公野驴的攻击,几次三番想爬起来,又几次三番被踢倒在地,自顾不暇,根本不可能抽出身来救援白鹰。
  白鹰只能孤身一马支撑危局。
  大喇叭再一次用前蹄将白鹰踢翻在地,当白鹰在地上打了个滚又挣扎着想爬起来时,大喇叭突然四条驴腿一阵蹈动,玩了个原地向后转,本来驴头朝着白鹰的,刹那间驴尾巴朝着白鹰了,硕大的驴屁股猛地往上一翘,做出了尥蹶子的预备动作来。
  驴和马同种同属,凡马会的招数,驴都会。马会尥蹶子,驴也会尥蹶子,而且一点也不比马尥蹶子差。
  白鹰惊出一身冷汗。它是野马,它太了解尥蹶子的威力了,此时此刻它还跪趴在地上,如果真的被野驴尥蹶子尥个正着,野驴两只后蹄踢在它马头上,它很有可能被踢晕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如果踢在身上,少说也会踢断三根肋骨。轻则重伤,重则丧命,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驴屁股已经撅起,驴头已经下沉,尥蹶子的预备动作已经完成,两只驴蹄就要朝后做出致命的蹬弹了,白鹰还跪趴在地上,这个姿势,挪也挪不开,跳也跳不开,毫无疑问会被尥蹶子尥个正着。
  应了一句急中生智的俗话,眼瞅着两只驴蹄流星锤般朝它马头蹬射而来,白鹰急忙侧身倒地,由跪卧主动躺倒,好险哪,两只驴蹄就擦着它的马耳蹬射而去,把它一只耳朵蹬裂了,马耳不是致命部位,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大喇叭第一个尥蹶子尥空了,当然不肯善罢甘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竟然往后倒退两步,将两条后腿强行插到白鹰脖颈前,撅起驴屁股又要来第二个尥蹶子。
  客观讲,大喇叭这一招过于冒险了。它将两只后蹄以身体倒退的方式强行插到白鹰脖颈前,当然有利于再次尥蹶子,绝对不会再尥空了,要是第二次尥蹶子尥个正着的话,即使不能将白鹰的脖子踢断,也起码把白鹰的脖子踢歪,制造出一匹歪脖子马来。但两只后蹄插到白鹰脖颈前,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马嘴就在驴蹄旁,白鹰虽然侧躺在地,却不影响啃咬,只要扭动脖子张开马嘴照准驴腿啊呜一口咬下去,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腿骨咬断,成了瘸腿公驴!大喇叭求胜心切,也估算到白鹰在它一连串凶悍的攻击下已失去还手之力,所以肆无忌惮地将两只后蹄强插到白鹰脖颈前。大喇叭不愧是经验丰富的驴王,将对手估算得十分精准,白鹰果然已被打得七荤八素,对强插到自己面前的两条驴腿,竟忘了应该张嘴去啃咬,错失了反败为胜的良机。霎时间,两只驴蹄便摆好了蹬射的架势。这个时候,白鹰已躲无可躲,绝无可能再以侧滚的方式避开大喇叭公野驴的尥蹶子了。大喇叭公野驴低头收腰,两条后腿已腾空而起,驴蹄勾紧,照准白鹰狭长的马脸……随着驴腰伸挺,随着后腿蹬射,两只驴蹄就要无情地落到白鹰身上了……就在这节骨眼上,白鹰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四条马腿在地上用力一蹬,它是侧躺着的,身体猛地往前一蹭,整匹马突然变得像艘皮划艇,哧溜向前滑去,马头从大喇叭公野驴两胯间钻了进去。人类社会有胯下之辱的说法,钻别人的裤裆,怎么说也不是件光荣的事情。不晓得动物界有没有类似的说法。但不管怎么说,野马性情高贵,从来就看不大起野驴,马钻驴胯,总是一件让野马觉得羞愧、丢脸和深感屈辱的事情。
  羞愧归羞愧,丢脸归丢脸,屈辱归屈辱,效果却非常明显,马头伸进驴胯,大喇叭公野驴尥蹶子,只能是尥了个空,不仅如此,当大喇叭公野驴尥蹶子尥空后,驴屁股从半空中落下来,正好就落到白鹰脖子上,玩了个驴骑马!
  完全出于一种下意识的本能,白鹰马头伸进驴胯里后,又一次想翻爬起来,马脑袋顶在大喇叭肚皮上,随着翻爬动作,往上一拱,大喇叭后半个身体因尥蹶子而腾在空中,重心本来就不稳,被白鹰在肚皮上一顶,更站不稳了,一下被顶了出去,驴失前蹄,摔倒在地。
  大喇叭公野驴不得不暂停攻击,先忙着自己站起来再说。
  白鹰抓住这个机会,赶紧也翻爬起来。
  一匹头马和一头驴王,现在面对面展开厮斗。
  按理说,野马各方面都比野驴强,你是驴王,我是头马,针尖对麦芒,半斤对八两,白鹰是能够战胜大喇叭的。但白鹰遭到大喇叭疾风暴雨似的连续攻击,脖子被咬破了,一只马耳开裂了,身上也被踢了好几驴蹄,淤血青肿,疼痛难忍,更糟糕的是,气势上矮了一截,身上沾满泥尘、草屑和污血,头马的王者风范荡然无存,落魄得就像一匹叫花子马。因此,头马和驴王打了个平手,你啃咬我一口,我踢蹬你一脚,难分胜负。
  其他野马也都各自为战,与野驴缠斗,打得难分难解。
  杂树林西侧,在野马群里地位排序第二的雄野马甲士,好不容易从地上翻爬起来,与一头强壮的公野驴打成一团,彼此都负了伤,一时很难分出胜负。
  杂树林南侧,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被四头野驴围住,战尘滚滚,厮斗得特别激烈。一开始,只有一头公野驴冲上来踢咬奈木扎,但奈木扎是站姿睡觉,睡梦中被咬了一口,立刻惊醒,奋起反击。奈木扎是匹混血马,比普氏野马高半个脑袋,比野驴差不多就高了一个脑袋,俗话说体大力不亏,伟岸的身躯毕竟不是吃素的,猛地一个冲撞,就把偷袭它的那头公野驴撞出去两三丈远,摔倒在地。奈木扎拔腿奔过去想给摔倒的公野驴一顿踩踏,那头公野驴吭吭发出求救声,立刻,又赶来一头母野驴,从侧面撞击奈木扎,并直立起来在奈木扎胸部狠狠踢了一脚,奈木扎只得扔下那头摔倒的公野驴,来对付那头凶悍的母野驴。那头摔倒的公野驴趁机翻爬起来,两头野驴前后夹击,与奈木扎厮斗。奈木扎甚是了得,毫无惧色地与两头野驴缠斗。奈木扎不仅身高力壮,更有一件其他野马所不具备的秘密武器:马蹄钉有四只马掌。铁制的马掌比驴蹄厉害多了,被驴蹄踢一下,无非红肿而已,被铁马掌踢一下,顿时皮开肉绽!
  虽然遭到两头野驴前后夹击,但奈木扎凭借着强壮的身体和马蹄下四只铁马掌,渐渐占了上风,把两条野驴踢得身上好几处挂彩。
  就在这时,突然,那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野马,带着那匹名叫吞黑的小马驹,气喘吁吁地逃到奈木扎身边来了。
  娜玛就是分娩时遭到老黑熊袭击的那匹母野马,吞黑出生还只有两个来月,是匹细皮嫩肉的小马驹。野驴群不宣而战,突然冲进杂树林时,吞黑正歪着脖子,马头探进娜玛的肚皮下,稚嫩的马嘴含住**,吮吸芬芳的乳汁。一头老母驴,直奔吞黑而来,那副杀气腾腾的模样,恨不得一口咬断吞黑的脖子。吞黑吓得往娜玛身后躲,对未成年的小马驹来说,妈妈的身体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保护伞。娜玛与那头老母驴互相啃咬厮打起来。本来母野马就比母野驴身体要高大些,更何况娜玛身后跟着一匹还在吃奶的小马驹,有一种护犊的坚毅与勇气,连踢带咬,把老母驴打得连连倒退。老母驴一面招架娜玛凶悍的踢咬,一面翘起嘴吻,吭吭高叫搬请救兵,很快,一头额毛已经秃谢的老公驴赶了过来,两头野驴一左一右攻击娜玛。一匹母野马,带着一匹毫无自卫能力的小马驹,要同时对付两头野驴,当然力不从心。一会儿要奔向左侧,抵挡老母驴的正面踢咬,一会儿要奔向右侧,不让居心叵测的老公驴从后面靠近小马驹,疲于奔命,很快就难以支撑,便想寻求同伴救援,马眼四下一望,发现奈木扎离自己最近,便一面招架两头野驴的攻击,一面带着小马驹靠到奈木扎身边来了。
  于是,便形成了奈木扎和娜玛共同应对四头野驴攻击的格局。
  奈木扎和娜玛背靠背,将那匹名叫吞黑的小马驹护卫在中间,四头野驴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将奈木扎和娜玛包围起来,一波又一波冲锋踢咬。
  奈木扎虽然有身材高大的优势,又有四只铁马掌秘密武器,但那匹没有任何自卫能力的小马驹就躲在它身后,它高大的身体就是小马驹的安全屏障,一旦它跳离现在的位置,野驴很有可能会趁机攻击小马驹。所以,奈木扎只能被动地应对野驴的轮番攻击,很快就被踢了好几驴蹄,肩上的鬃毛也被咬掉了好几绺。
  那壁厢,头马白鹰与大喇叭公野驴还在激烈缠斗,你踢勗我啃,头马形不成压倒优势,驴王也占不到更多便宜。
  白鹰的马嘴与大喇叭的驴嘴又接吻似的互相啃咬在了一起,突然,大喇叭直起脖子冲着白鹰的耳畔“吭——吭——”大叫起来。
  驴虽然许多地方都与马相似,却有一个显著的差别,那就是个头小嗓门大,叫起来特别响亮,聒噪刺耳,所以很多地方把驴称为叫驴,中国北方还有一句骂人的话:驴叫!
  大喇叭不愧是驴王,不愧有大喇叭这么个奇特的名号,声音之响,用震耳欲聋来形容,绝不过分。白鹰只觉得一股锐利的气流直灌耳膜,头晕、耳鸣、心慌,就像生病了一样,身体顿感虚脱。
  对野驴而言,叫声也是一种战斗力。
  大喇叭一叫,就像领唱者开了个头一样,正在鏖战的野驴一个赛一个大叫起来,“吭——吭吭——吭吭吭——”杂树林里驴叫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气势磅礴的驴叫盖住了马的嘶鸣,压倒了马的嘶鸣。马心慌乱,马胆痉挛,马腿颤抖,真有点吃不消了啊!
  就在白鹰被大喇叭如雷贯耳的驴叫声弄得心神不宁之际,大喇叭却精神抖擞,越战越勇,嗖地蹿到白鹰背后,又在白鹰屁股上狠狠踹了两驴蹄,白鹰闪了个趔趄,差点又要摔倒。勉强站稳后,背上又被大喇叭狠狠啃了一口。
  白鹰快支撑不住了,它一面竭力招架大喇叭的踢咬,一面偷瞄周围地形,寻找最佳逃跑路线。它晓得,在这场马驴大战中,它的野马部落败局已定,除非发生奇迹,是很难反败为胜的。这么一想,求胜之心灰飞烟灭。但它还是强打精神与大喇叭继续缠斗。它知道,自己是头马,头马者,野马群的核心,也是野马群的精神支柱,它不跑,其他野马就不会跑,它坚持战斗,其他野马也会坚持战斗,假如它拔腿逃跑,野马部落立刻就会溃败。
  它必须咬紧牙关挺住!
  野驴群是捍卫领地而战,斗志高昂,偷袭成功,又占了先机,野驴比野马多了差不多一倍,数量占着优势,驴叫声盖过马嘶声,气势上又高了一头,几重因素叠加,大喇叭野驴群就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愈发骁勇善战,把野马群逼得连连倒退。
  很快,头马白鹰便只有招架之功,而毫无还手之力了。
  形势岌岌可危,对白鹰野马群来说。
  这时,又发生了一件让白鹰野马群雪上加霜的事。
  就在离头马与驴王厮斗地点不远的一棵胡杨树下,一匹编号
054名叫海海的母野马与一头公野驴互相踢咬。海海是牙口两岁的小雌马,出生时身体就偏弱,从母马肚子分娩出来后,足足六个小时才能站立起来,牙口两岁了,个头却与牙口一岁半的野马一般大,体弱而力弱,年纪小厮斗经验也不足。而对方却是一头牙口六岁年富力强的公野驴,这头公野驴脑门上长着一只鸡蛋大小的瘤,所以起了个奇怪的名字叫蛋蛋驴,十分凶悍,所以一交手,海海就落了下风,身上被踢了好几驴蹄,鼻子也被驴嘴咬破了,嘴吻间血汪汪一片。海海还算勇敢,顽强与蛋蛋驴厮斗,双方你来我往踢咬了十几个来回。突然,蛋蛋驴扯起嗓子大叫一声,趁海海惊悚之际,绕到海海侧面,腾空跳跃,身体竖直,跳出两米来高,两条前腿勾紧,两只驴蹄瞄准海海的后脑勺,自上而下,猛烈往下踢蹬,就像敲榔头一样,咚咚,踢在海海后脑勺上。这两驴蹄实在太厉害了,又是敲击在要害部位,海海四膝一软,咕咚跪倒在地,脖颈还挺立着,“咴——咴——”发出痛苦的呻吟……蛋蛋驴是头特别凶悍特别歹毒的公野驴,并没就此罢手,又跳将过来,举起前蹄连连踩踏,海海连跪都跪不住了,侧瘫在地,只有马头还挣扎着举起来,发出微弱的悲怆的嘶鸣……千刀万剐的蛋蛋驴,兴奋地大吭一声,驴腿编花,蹈步旋转,嗖地身体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身,驴尾巴扫向侧瘫在地的海海,低头、抬臀、挺腰、收腿,突然就玩了个尥蹶子,强有力的两只驴蹄,极其猛烈地蹬射在海海马头上。海海那双漂亮的马眼,一会儿翻白,一会儿转黑,终于支撑不住,马头砰地掉到地上,马嘴喷出一汪鲜血,四条马腿一阵痉挛……
  好几匹野马目睹了雌野马海海惨遭虐杀的过程,愤怒得鼻孔冒烟,害怕得浑身发抖。
  蛋蛋驴收拾完海海,驴眼咕噜一转,也不知是出于拍驴王大喇叭的马屁,还是想在众野驴面前再次展示自己出类拔萃的厮斗本领,吭地吼叫一声,撒腿就往白鹰与大喇叭厮斗的位置跑来,一面跑还一面吭吭大叫,似乎是在提醒各位驴友:请各位瞪大眼睛,我给你们演一场好戏看,瞧瞧我是怎么把脸上有块白斑的野马首领踢得屁滚尿流的!
  白鹰顿时感觉脊梁骨冷飕飕的,一股冰一样的冷气直冲脑门,忍不住连打了三个寒噤。它对付大喇叭已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了,再来一头凶悍的公野驴,它绝无赢的可能。它刚刚目睹蛋蛋驴是如何凶残狠毒击倒小雌马海海的,蛋蛋驴气焰正盛,真要让蛋蛋驴跑过来对付自己,极有可能自己也会步小雌马海海的后尘,到阴曹地府做牛头马面鬼了!
  这么一想,白鹰的斗志瞬间崩溃,扭头就跑,用最快的速度跑出杂树林,跑向茫茫荒野。
  头马的行为无疑有示范效应,众野马唯马首是瞻,见头马跑了,其他野马也都跟着逃命。俗话说兵败如山倒,每一匹野马都恨不得再生出两条腿来,逃得更快些。野驴们吭吭叫着,擂屁股猛追。有一匹臀部烙有023号字样的雄野马,一条腿被踢伤了,跑起来瘸瘸拐拐有点慢,那头名叫蛋蛋驴的公野驴穷追猛赶,追上
023号,也不嫌脏,伸长驴嘴就朝马屁股咬去。023号雄野马心急火燎朝前猛蹿,蛋蛋驴没能咬到马屁股,却咬到了随风飘舞的马尾巴,便将驴嘴咬紧,拔河比赛似的用力拉拽。023号雄野马被迫停顿了一下,立刻又有两头野驴赶了上来。023号雄野马急红眼了,像马拉套一样拼命往前蹿跃,嘣的一声,好似拔河比赛把绳子给拔断了一样,马尾巴顿时被拉断,本来拂尘般修长漂亮的马尾巴,变得像盐碱地上的荒草般稀稀拉拉,变成一匹难看的秃尾巴野马了。
  023号雄野马也顾不上自己的尾巴了,强忍着腿部的伤痛,不顾一切地拼命奔跑,逃得比兔子还快。
  野马群在前面魂飞魄散奔逃,野驴群在后面高唱凯歌猛追。用丢盔弃甲、狼狈不堪这八个字来形容正在逃窜的白鹰野马部落,再恰当不过了。
  野马群一口气奔跑了十多公里,逃出那片草肥水美的珍珠营地,逃进寸草不生的戈壁滩,尾随而来的野驴群这才停止追撵。三十多头野驴在一条细长的雨裂沟前排成一字横队,大喇叭领头,全体哗啦哗啦撒了一泡尿,浓烈的尿骚味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朝你撒尿,那是动物界普遍使用的羞辱手段,表示轻蔑和鄙视,也是在布置气味边界线,用以警告对方:这是一块由我们统治的领土,不许逾越,不然后果会很严重!
  然后,三十多张驴嘴都朝向绝尘而去的野马群,“吭——吭
——”高声吼叫,叫驴叫驴,每一头野驴都是大嗓门,三十多个大嗓门集体吼叫,叫声响彻云霄。
  白鹰仍闷头奔逃,一直到听不见让它心惊肉跳的驴叫声,这才停了下来。
  与野驴**锋,那匹名叫海海的雌野马死于非命,除了那匹名叫吞黑的小马驹安然无恙外,每一匹野马都不同程度地负伤挂彩,其中有两匹雄野马腿部负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有七匹雌野马身上就像种了蘑菇一样,被驴蹄踢出一朵朵紫红色的肿块来,还有几匹野马脖颈被咬伤,鲜血流成一条条红线……
  更糟糕的是,每一匹野马都垂头丧气、神情沮丧。假如是被狼群驱赶追逐,野马虽然也会惊恐和愤怒,但心理至少会保持平衡,能找到自我安慰的借口,不管怎么说,狼是凶猛的食肉兽,是人类动物与非人类动物都心存畏惧的掠食者,野马属于食草动物,被狼群欺负,属于自然规律,属于正常现象;被野驴打得落花流水,性质就完全不同了,野驴也是食草动物,且属于比野马低一个档次的马科动物,所以被野驴打得溃不成军,在野驴面前屁滚尿流逃跑,让野马们更窝火,更失败,更有一种抬不起头来的窝囊和屈辱的感觉,在肉体受到伤害的同时,野马的自尊受到严重伤害,野马的心灵也受到严重伤害;心灵受伤,比身体受伤更严重,更痛苦,更纠结,也更难治愈。
  在整个野马群里,白鹰承受的压力最大。它是头马,假如野马群获得荣誉,荣誉归它头马所有,假如野马群遭遇耻辱,耻辱也归它头马所有。它无法回避,在这场与野驴群的争斗中,作为头马,它犯有很大错误。首先它带领野马群进到珍珠营地后,光顾着嗅闻有没有食肉兽的气味,而疏忽了去闻其他兽类的气味,犯了轻敌的毛病;更严重的错误是,进到那片杂树林后,它竟然为了睡得更舒服一点,侧躺下来睡眠,使得野驴群偷袭得手。不错,野驴群数量占优势,但假如野马群事先有准备,假如它白鹰是以站姿睡觉,在野驴冲进杂树林偷袭时能及时惊醒并组织反抗,野马群不会输得这么惨。
  唉,现在后悔也晚了。
  白鹰站在砂砾上,回望远在地平线那片草肥水美的珍珠营地,心情无比惆怅。还以为找到了传说中的伊甸园或世外桃源,却原来是充满危险和屈辱的死亡地带!
  太阳渐渐西坠,大地苍茫,天快要黑下来了。白鹰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卡拉麦里荒原腹地走去。它不晓得哪里还能找到适宜野马群生存的地方。前途一片渺茫,心情一片灰暗。
  整个野马群慢吞吞地跟随在它后面,不时有野马发出凄凉的呻吟和深重的叹息。白鹰明白,失败的阴云笼罩着野马群,恐怕是久久难以驱散了。
残忍地驱赶病马】
  俗话说祸不单行,白鹰野马群被野驴群打得落花流水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野马们的情绪还没有从失败的阴云中完全解脱出来,便又遇到了新的生存危机。
  一匹野马,准确地说,是一匹小马驹,病倒了。
  生病的就是那匹刚出生时侥幸从老黑熊魔掌下逃脱的名叫吞黑的小马驹,也就是娜玛之子。
  也不知道是因为刚出生时受到了惊吓的缘故,还是因为食物匮乏娜玛乳汁分泌不足的原因,吞黑明显瘦弱,已经三个多月大了,个头仅比刚出生时长高半尺,假如是正常的健康的小马驹,养到三个月大,个头应该比刚出生时高一尺余。吞黑不仅身高不够标准,还特别瘦,肩胛支棱,两侧胸脯肋骨一根根暴突出来,完全可以用皮包骨头来形容。
  天生羸弱,当然就容易患病。
  昨天晚上,白鹰带着野马群在荒原游荡,运气不错,找到一块雨水潴留的湿地,长着一些野马爱吃的芦苇和棱棱草。已饥饿了一天的野马们扑进湿地,争先恐后饮水啃草。小马驹吞黑也贴在母马娜玛身边,学着娜玛的样,捡食嫩叶充饥,喝潴留的雨水解渴。
  三个月大的小马驹,主要还是靠母乳喂养,但牙齿已长出来,可以啃食嫩草了。因娜玛乳汁少,吞黑吃不饱,所以比其他同龄马驹更早也更多地啃食草叶以塞饱肚皮。马多草少,大家都在争抢,吞黑唯恐有限的嫩草被别的野马抢光了,慌不择食,连根带茎,拖泥带水,一起往嘴里塞。
  翌日晨,吞黑就病了,上吐下泻,开始吐吃进去的草料,后来吐绿色酸水,再后来没什么好吐了,就吐冒泡泡的白沫;拉出来的稀屎,就像撒尿一样,从**里喷出来的全是水;走路有气无力,也不想吃东西。母野马娜玛用下颌抵住吞黑的脑门,把吞黑的嘴吻揿到自己腹下,示意小家伙吃点奶,小家伙勉强吃了几口,又开始哇哇呕吐。
  人类有句俗话,叫害群之马,形容个别人行为不善,影响或带坏了整个集体。野马群里也有害群之马,指的却是病马,特别是指患有肠道疾病的病马。
  野马身体强壮,四肢肌肉发达,肺活量特别大,擅长奔跑,在辽阔的草原,能一口气奔驰二三十公里。但野马身体结构也有一个明显的弱点,就是消化系统较容易出问题,最常见的就是痢疾,一群野马里,只要有一匹野马被病菌感染,用不了多长时间,病菌就会传染蔓延,殃及其他野马,一匹接一匹跟着病倒。
  野马社会没有医生,更没有医院,生老病死,听天由命,生了病,只能硬挺着。野外生存经验特别丰富的老马,也能识别几种草药,如芦苇根可通便,黄连叶可止泻,七叶一枝蒿可化瘀疗伤等等,但要找到有治病功效的草药并非易事,就算找到了,啃食植物治病,疗效也十分有限,至多能缓解一些症状而已。
  因此,千百年来,在普氏野马的进化史上,从来就遵循这样一条法则:病者,必须无情地剔除出野马群!
  在严酷的自然环境里,只有铁石心肠才能生存下去。
  假如白鹰野马群是千百年来从未中断过野外生活的野马群,遇到这种情况,头马会忍痛割爱,毫不犹豫地将患病的小马驹剔除出群。清除害群之马,是头马义不容辞的责任。绝不能为了一匹病恹恹的小马驹,而害了整个野马部落。
  然而,白鹰野马部落是曾经中断了一百年野外生活的野马群,是被人类豢养好几代后重新踏上自然野放征程的半吊子野马,既缺乏野外生存经验,也欠缺真正野马的冷酷、果敢和坚毅。
  望着上吐下泻的吞黑和忧心忡忡的娜玛,白鹰心里矛盾极了,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出于一种本能,它知道,应该尽早将吞黑从群体驱逐出去,以免将病菌传染给其他野马。可从感情上,它实在舍不得这样去做。作为头马,它享有与群内众多雌马的交配权,但在所有的“嫔妃”中,它最宠爱的就是娜玛。它知道,要驱逐吞黑,等于也是在驱逐娜玛。在野马世界,有着强烈的母爱。马驹越小,母爱越强,马驹渐长,母爱渐弱。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期母爱最浓烈,过了哺乳期,母爱便渐渐淡化。现在,吞黑还是匹吃奶的小马驹,娜玛是绝不会离开吞黑的。除了舍不得娜玛离开外,白鹰也狠不下心来将吞黑逐出野马群。通常来说,动物世界只有母爱,缺乏父爱。但也不尽然,也有一些动物会表现出父爱来,如狼家庭中的公狼、狐家庭中的公狐等,也会以一个父亲的角色来与配偶一起抚养后代。野马社会,情况有些特别,一般来讲,雄马不承担抚养小马驹的责任,所以是没有父爱的;但在野马群里,头马往往垄断交配权,它所中意的雌马产下小马驹,它便清楚地知道小马驹是自己的后代,生命延续和血缘亲情,也会使得头马对自己所宠爱的雌马产下的小马驹另眼相看,多一份关爱和照顾,也有了一点父爱的意思。它又怎能这么狠心遗弃病中的吞黑呢?
  白鹰毕竟是头马,比起群体里其他野马,它的野外生存经验算是最丰富的了。一看吞黑病了,它就四处寻找可以止泻的黄连叶和炙甘草,让吞黑服用,遗憾的是,疗效不佳,病情仍在一天天加重。
  野马群里,包括二马甲士和外来马奈木扎在内的好几匹野马,都开始对吞黑表露嫌弃之心了。吞黑无意中靠近甲士,甲士就像大黄蜂靠近了一样,惊嘶一声,拔腿就跑;吞黑一呕吐,奈木扎不管离得多远,也把脸扭到别处,噗哧噗哧打响鼻,还像羊驼似的吐口水;另有几匹野马,一见到吞黑翘起尾巴喷稀粪,立马摆出逃窜姿势,比见到老虎还恐怖;还有几匹野马,一个劲朝它白鹰翻白眼,对白鹰迟迟不将吞黑逐出群去表示抗议……
  ——啧啧,你想毁掉整个野马群吗?
  ——徇私枉法,优柔寡断,只会酿成更大的苦果!
  野马们凭着一种本能,明白吞黑继续待在群体里所造成的巨大威胁,它们敦促头马白鹰赶快遵循野马祖先所流传下来的行为法则,将疾病的传染源——吞黑果断处置掉。
  对臣民们的不满,白鹰假装没看见,不予理睬。
  这天早晨,白鹰带领野马群在一片稀稀疏疏长着一些红柳的半荒漠地带游荡觅食。突然,遥远的地平线,出现一条灰色细线,正慢慢向野马群所在的位置伸展过来;灰色细线逐渐变粗,像泥鳅,像鳗鱼,像黑蟒……在逐渐变粗的那条灰带子前方,有一个闪闪发亮的家伙,也在逐渐变大,像七星瓢虫,像绿毛乌龟,像月宫蟾蜍……白鹰举目凝望,终于看清楚了,原来是一辆涂成迷彩色的越野吉普,正风驰电掣般开过来。越野吉普在荒野急驶,车轮滚滚,扬起一团巨大的尘埃。
  白鹰出生在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与两足行走的人类厮混了多年,很快它就认出来,那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就是它曾生活过的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所使用的车辆。越野吉普越驶越近,马虽然视力一般,白鹰也看清楚了,敞篷车厢里坐着四个人,一个司机在开车,一个在用照相机拍照,一个在用摄像机摄像,还有一个在车厢里站立着,用望远镜观察。
  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开到离白鹰野马部落约一百米远时,戛然刹住了。
  假如是真正的普氏野马,与人的警戒距离大约是两百米,人只要越过两百米警戒线,野马立即会扬鬃奋蹄,奔驰逃离。但白鹰和它的野马部落,都是在人类的豢养下长大的,内心并无对人类的恐惧感,恰恰相反,对人类还有几分亲近感。所以,白鹰野马部落并没有因为越野吉普开到离自己仅有一百米的距离来了,而惊慌,而惧怕,而溃逃。
  在整个野马群里,仅有奈木扎遵循两百米警戒线这条野马与人的极限距离,离开群体,独自跑掉了。奈木扎由于其颇为特殊的经历,对两足行走的人类始终抱有戒备之心,不愿意让人类靠自己太近。
  白鹰昂起头再仔细望去,哈,那个在车厢里站立着用望远镜观察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从小用奶瓶将它养大的曹人杰!它永远不会忘记,在它两岁时,有一次它误食了藏匿在牧草中的狼毒花,生命垂危时,是曹人杰给它洗胃、灌肠、输液、喂药,在它身边守护了四天四夜,把它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坦白地说,它曾对曹人杰抱有一种儿女对待母亲般的信赖和依恋,它相信,曹人杰也曾对它抱有一种父母对待儿女般的呵护与慈爱。所以,当它看清车厢里那位举着望远镜观察的人是曹人杰时,积压在心头的忧愁刹那间消散,有一种遇到了大救星的惊喜和激动。
  “咴——咴——”它朝曹人杰昂首呼喊,并送去一份渴盼的眼光。刮的是东南风,野马群处在东南端,七星瓢虫般的越野吉普处在西北端,它相信,风会把它的嘶鸣声传到曹人杰耳朵,它也相信,凭着比鹰眼更锐利的望远镜,曹人杰一定能看到它期待与渴盼的表情。
  亘古时代起,马就始终对人类抱有敬畏之心。两足行走的人类,比马有能耐多了。那些让马束手无策的疾病,一到人类手里,治疗起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白鹰曾亲眼看见,两年前,那匹名叫娜玛的母野马,在水塘喝水时,不小心被一条蚂蟥钻进鼻孔,好几天了,还血流不止。蚂蟥也称水蛭,是一种令人讨厌也令马讨厌的寄生虫,也是大自然有名的吸血鬼,一旦钻进寄主鼻腔、**或身体其他洞洞,便会赖在里头不出来,不仅自己吸血,还生儿育女,繁殖后代,将寄主折磨得痛苦不堪。普氏野马里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条大蚂蟥钻进一匹编号114雄野马的**,这匹倒霉的114号雄野马天天流血,一天比一天消瘦。其他野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帮不上忙,使不上劲。两个多月后,那匹编号114雄野马便消瘦如骷髅,在戈壁滩顶着烈日行走时,走着走着,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爬起来。白鹰担心娜玛会步114号雄野马的后尘,自己又没能耐拯救娜玛,突然灵机一动,领着娜玛从荒原返回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那时候,研究中心野外基地的房屋、帐篷、马厩等还没被烧毁,白鹰站在人类居住的房屋门外大声叫唤,很快便引起了曹人杰的注意,他走出门来,—手托住娜玛的下巴,另一只手捏住一支闪闪发亮的钳子,只一下,就把那条肥肥胖胖的水蛭从娜玛鼻孔里揪了出来,轻松得就像拔掉一根草。折磨了娜玛好几天的痛苦,半分钟不到就被彻底解除了。
  白鹰希望这一次曹人杰也能出手相助,把小马驹吞黑的病治好。
  药到病除,妙手回春,在野马眼里,人类是有这种非凡本领的。
  “咴——咴——”白鹰一个劲朝越野吉普嘶鸣,叫得很殷勤,很急迫,就像在盼望大救星。
  让白鹰颇感意外的是,任它叫破喉咙,那辆漆成迷彩色的越野吉普还是停在一百米开外的地方纹丝不动,更不见曹人杰下车向它们走来。
  难道曹人杰耳朵聋了,没听见它的叫唤?难道望远镜不好使了,曹人杰没看到它写在马脸上的求救表情?
  唉唉,人耳不如马耳敏感,人眼也不如鹰眼敏锐,没听见或没看见,也是正常的啊。这么一想,自鹰便去到娜玛身边,示意娜玛跟在自己身后,然后,白鹰一步步向那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走去。
  娜玛一走,寸步不离跟在娜玛身后的吞黑当然也就跟着走了。
  白鹰一面走一面嘶叫,表达想获得人类帮助的迫切心情。
  很快,白鹰离那辆越野吉普便不足五十米了。这点点距离,曹人杰站在下风口,又借助望远镜,即使耳朵有点背,也应该听到它急切的嘶鸣了;即使眼睛有点近视,也应该看到病恹恹骨瘦如柴的小马驹吞黑了;凭着人的聪慧和精明,也应该猜得出它白鹰朝他们走去的目的和用意了;白鹰想,曾经像父母一样疼爱过它的曹人杰,就要从越野吉普上跳下来了,就要伸出双臂热情地向它奔过来了……
  遗憾的是,它所期待的情景迟迟未能出现。
  白鹰领着娜玛和吞黑,又往前走了一截。现在,它与那辆墨绿色的越野车之间的距离已不足三十米了。突然,一个让它惊愕与困惑的事情发生了,本来那辆已经熄火的越野吉普,发动机轰然启动,随着一阵轻快的引擎声,越野吉普动了起来,却不是迎着它往前开动,而是……而是……在往后退却,马耳灵敏,白鹰清楚地听到倒车雷达所发出的: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
  为什么要倒车?为什么要后退?
  它正领着娜玛和吞黑向越野吉普走去,越野吉普却倒退行驶,毫无疑问,这意味着越野吉普上的人,不愿意它靠近,不愿意与它零距离亲密接触,执意要与它保持距离!
  白鹰差点没气晕过去。人哪,真是不可理喻的动物,过去父母般疼爱它的曹人杰怎么说变就变,彻底割断情感纽带,彻底抛弃它了!难道在人类生活中,情感这个东西,真的是飘在天空的云,一阵风就能吹散?真的像用粉笔写在黑板上的字,用粉笔擦轻轻一擦就能擦掉,不留一点痕迹?
  在那辆倒退的越野吉普上,正在进行着一番意味深长的对话。
  “倒车,再倒快一点!”曹人杰吩咐道,“别让它们靠近!”
  “曹主任,娜玛身边那匹小马驹,情况好像不太妙啊。”正在举着相机拍照的高级工程师杜仲明不无忧虑地说道。
  “我看见了,皮包骨头,十有八九是生病了。”曹人杰说。
  “我带着药,给它喂顿药吧。”王玲,一位年轻的女兽医,一面用摄像机拍摄,一面说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马一命也起码胜造六级浮屠吧。”
  “别瞎扯。好好拍你的资料。”曹人杰呵斥道,“它们已经是完全野化的普氏野马,我们只能冷静观察,收集资料,不能去干涉它们的生活,这是原则问题,绝不能违反!”
  “这样也太伤白鹰的感情了吧!”王玲说,“你们看,白鹰拼命嘶叫,它在向我们求救啊。它是我们一手养大并培养起来的头马,它现在有难了,向我们求助,我们却不理不睬,也太冷血动物了吧!”
  “我们这么做,是为了它好,是为了整个野马群好!”曹人杰严肃地说,“你们想想,假如是真正的普氏野马,别说遇到一点困难,即使遭遇灭顶之灾,会向我们人类求救吗?这说明,白鹰作为这群普氏野马的头马,还不是完全合格的。它必须从物质和心理两方面都彻底割断对人类的依赖,必须学会独立面对一切,必须勇敢面对生活,这样才能成为一匹合格的头马。”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看这匹小马驹病得不轻啊,走路都有点歪歪扭扭了。这匹小马驹,以前没见过,应该是这群野马野外生存的第一胎小马驹,如果就这样病死了,对初次做母亲的娜玛,是个沉重的打击,对头马白鹰,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杜仲明说。
  “我知道。”曹人杰眉尖紧蹙,沉吟了一会说道,“杜工啊,我们可不能感情用事。我们是在从事野马归野科学实验,必须用理性来处理问题。只要是生命,就免不了生老病死,这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它们现在的身份是野马,就只能以野马的方式去面对病痛,甚至面对死亡。新生的小马驹病了,是它们在生存道路上遇到的一道坎,翻过了这道坎,也许就是一条铺满阳光的平坦大道。”
  “唉,我们拒绝帮助它们,它们一定会恨我们的。”杜仲明叹了口气说。
  “但愿仇恨能化为力量,使得它们有足够的勇气去战胜眼前的困难。”曹人杰说。
  “一个人,如果生活压力过大,超出了所能承受的极限,他的精神就会崩溃。马和人是同样的道理,压力过大,马也承受不起的,我很担心它们的精神会不会崩溃。”王玲说。
  “没那么严重啦。”曹人杰说,“普氏野马在地球上起码生存了几万年,在漫长的生存道路上,每一代野马,每一群野马,都一定会遭遇病痛的考验,倘若一生病,马群就崩溃了,这世界上早就没有普氏野马了。”
  白鹰加快步伐,向正在倒退的越野吉普奔跑而去,它还抱有最后一线希望,赶上那辆越野吉普,用马嘴叼住曹人杰的衣袖,使劲摇晃,并打出一串恳求的响鼻,这套动作,有点像马式撒娇。在它小时候,曹人杰用奶瓶给它喂奶,奶瓶里的奶吃光了,可它还没吃饱,便会用叼袖摇摆并打响鼻的办法来讨要更多的奶,它这个独创性的马式撒娇,厉害极了,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曹人杰立马会慈爱地用手掌抚摸它的额头,给它再添加一瓶奶。
  为了它心爱的娜玛和新生小马驹吞黑,它愿意重演一遍儿时的马式撒娇。
  “开快点,再开快点,别让它靠近!”曹人杰再次向司机发出指令。
  司机猛踩油门,越野吉普喘息着怒吼着,像一头发怒的怪兽,快速向后倒退。
  白鹰索性奔驰起来。
  野马善跑,最高时速可达七十公里,越野吉普倒退时,速度不可能很快,转眼间,白鹰就追到越野吉普车头前了。曹人杰大叫道:“拐弯!往前开!快点甩掉它!”
  司机猛打方向盘,越野吉普灵巧地拐过弯来,短暂停顿,倒退挡换成了前进挡,一踩油门,汽车尾部喷出两股黑烟,急驶而去。
  野马跑得再快,也无法与越野吉普媲美,很快,越野吉普扬起大团尘埃,在铺满卵石的戈壁滩颠簸着,越开越远,变成一个模糊的黑影。
  白鹰望着绝尘而去的越野车,愤怒地打了两个响鼻。
  失望归失望,伤心归伤心,日子照样还得过。又拖了两天,小马驹吞黑的病情仍无好转的征兆。这天夜里,老天爷下了一场雨,虽然娜玛用身体做雨伞,把吞黑罩到自己的身体底下,但母野马的身体毕竟不是雨伞,斜风细雨,小马驹的身体免不了会被淋湿。翌日晨,雨过天晴,其他野马抖掉身上的雨珠,在灿烂的朝阳下觅食奔跑,开始了新的一天的生活,可吞黑却脑袋枕在地上,瘦弱的身体泡在积水里,无力再爬起来了。
  娜玛是个好母亲,不断地用温热的嘴吻触摸吞黑的额头,鼓励小马驹站起来。太阳升上树梢了,也许是温暖的阳光给了小马驹生命的热量,也许是娜玛坚持不懈的鼓励给了小马驹继续活下去的信心,吞黑的脑袋终于抬了起来,娜玛赶紧将饱满的**送到吞黑嘴巴上,吞黑吃吃停停,勉强吸了几口奶水后,抖抖索索站了起来。
  这里是一片荒凉的戈壁滩,没有牧草,必须出发去找寻食物了。白鹰发出一声准备出发的嘶鸣,所有野马都竖起耳朵,目光追随白鹰,做好了出发准备。娜玛也一面用下巴摩挲吞黑的额头,一面小步向白鹰靠拢,要带着生病的小马驹跟随野马群去游荡觅食。
  白鹰刚迈动马腿,一个它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出现了。两匹雄野马和一匹雌野马,突然从马群里跑出来,奔到娜玛面前,强行将娜玛与小马驹吞黑隔离开,然后三匹成年野马靠在一起排成横队,向着瘦骨嶙峋的吞黑,六条马腿高节奏地蹈动着,三张马脸都毫不掩饰地露出厌恶的表情,噗噗打着唾弃式的响鼻,用意再明显不过了,是阻止吞黑靠拢过来,是要将吞黑从野马群里剔除出去。
  驱逐病马行动拉开了序幕。这三匹成年野马之所以将娜玛与吞黑隔开,是要表明,它们的驱逐目标,就是病马,娜玛没有患病,当然不在驱逐之列。
  娜玛愤怒地嘶鸣着,啃咬踢蹬,冲破三匹成年野马的阻隔,又回到吞黑身边,以自己的身体紧紧贴着小马驹的身体。娜玛的嘶鸣声尖利高亢,是在向面前三匹成年野马发出最强硬也是最严厉的警告:
  ——谁敢伤害我的孩子,我就跟谁拼斗到底!
  小马驹还在吃奶,此时的娜玛,有着最浓烈的母爱,生生死死,都会和吞黑站在一起,绝不会扔下孩子不管的。
  三匹成年野马,互相凝望了一眼,不再坚持将娜玛与吞黑分开,却仍并排而立,像堵结实的墙,阻挡在娜玛和吞黑面前,不让这对可怜的母女靠近野马群。
  娜玛试图强行冲关。普氏野马是合群的动物,祖祖辈辈过着群居生活,离开了野马群,就意味着孤独、寂寞、潦倒、落魄。对娜玛来说,心爱的小马驹病成这个样子,最需要群体的关心和照顾了。跟随在野马群里,吞黑尚有一线康复的希望,离开了野马群,靠它单个力量,是无法拯救小马驹的。大漠荒凉,一匹孤单的母野马,带着一匹病得很重的小马驹,是极难存活下来的,饮水和食物就是个大问题,就算运气好,能找到水源和牧草,但野狗、狼群、黑熊、猞猁……那些穷凶极恶的掠食者,也绝不会放弃唾手可得的马肉大餐。
  对娜玛来说,失去了群体的庇护,只能是死路一条。
  它必须冲破三匹成年野马的阻隔,回到野马群去!
  它让吞黑紧随自己身后,然后用力将脑袋挤进阻拦它的两匹野马中间,拼命挤撞,想在两匹马中间挤出一条通道来,然后穿过通道回到野马群去。
  说到这里,有一个细节必须交代清楚。站出来驱赶病马的三匹成年野马,两匹是雄野马,一匹是雌野马。这两匹雄野马,一匹编号077,是牙口十二岁的壮年雄野马,大名叫德宝,另一匹就是外来马奈木扎。而那匹雌野马,牙口六岁,编号083,名字叫古丽。与其他种类动物群落一样,在野马社会,种群内部经常会因争食、争偶、争地位而发生争斗,但野马种内斗争,奉行这样一条原则:异性非斗。所谓异性非斗,就是说,争斗通常发生在同性之间,雄野马跟雄野马争斗,雌野马跟雌野马争斗,就跟人类社会,男不跟女斗,女不跟男斗,是一个道理。极少有雄野马会凭借自己的强壮去噬咬踢蹬一匹雌野马。
  娜玛拼命朝两匹雄野马之间挤兑,它知道,雄野马遵循异性非斗的原则,不会对它大打出手的。果然,077号雄野马德宝和外来马奈木扎,只是互相贴在一起,不让娜玛有缝可钻,而没有张嘴啃咬,也没有抬腿蹬踢。消极防御,当然后果堪忧。娜玛竭尽全力一顶,总算在两匹雄野马之间顶开一个缺口,带着吞黑急急忙忙往野马群里钻。就在这时,另一匹编号083站出来驱赶吞黑的雌野马古丽,从侧翼蹿跃而至,用自己的胸脯猛烈撞击娜玛,刚好撞在娜玛的肚子上,娜玛被撞得闪了个趔趄,古丽又咴地昂首竖身,两只前蹄在娜玛身上踩踏了一下,娜玛站立不稳,訇地倒在地上。
  雌野马跟雌野马斗,不违反异性非斗的原则。
  这个时候,白鹰已带着野马群踏着碎步往雾气氤氲的东南方向开进。
  娜玛艰难地挣扎着站了起来,仍不死心,还想追随野马群而去。
  突然,奈木扎奔到娜玛面前,昂首挺胸,矫健的身体嗖地竖得笔直,两只前蹄就像榔头一样砸了下去——它看起来好像是要砸向娜玛的背脊,如果砸个准的话,娜玛很有可能会被砸断脊梁——但它砸偏了,也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反正是砸偏了,两只前蹄砸在了地上,它的马蹄烙有铁马掌,戈壁滩满地都是细碎的鹅卵石,铁马掌猛烈叩击鹅卵石,进溅出一簇明亮的火星。
  娜玛怔住了,如此霹雳般的重锤砸击,别说一匹母野马了,就是一头狗熊,也难以抵挡啊。娜玛不得不收敛马腿,停了下来。
  奈木扎旋即掉转马头,将马尾对着娜玛,屁股高高撅起,就像表演杂技一样,下半身腾空而起,两条后腿啪地在空中做了个踢蹬动作,完成了一个标准而漂亮的尥蹶子。当然,它也没能击中目标,离娜玛的身体还差那么一两寸远,但锃亮的马掌在阳光下闪电般划过所摩擦出的一道寒光,却深深刺痛了娜玛的眼睛。
  娜玛身不由己地往后退了两步。如此雷霆万钧般的尥蹶子,真要踢蹬到身上,轻则肋骨断裂,重则呜呼哀哉。
  那匹编号077名叫德宝的雄野马,也蹿到娜玛面前腾跳嘶鸣,忽而作踢蹬状,忽而作啃咬状,用野马的声音语言和形体语言两套语言系统明确警告娜玛:我们的忍耐是有限的,异性非斗的原则并非不可打破,你若执迷不悟,非要把病马带进野马群来,马齿无情,马蹄无情,你自己掂量掂量吧!
  娜玛歪起马嘴“咴——咴——”嘶鸣,向头马白鹰告状,向头马白鹰诉苦,向头马白鹰求救!
  ——吞黑是我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离开野马群,我们娘俩只有死路一条!帮帮我们吧,救救我们吧,你是头马,你有能力帮我们救我们的!
  正在碎步行进的白鹰停了下来,整个野马群也都停了下来。
  白鹰扭转脖颈,抬起狭长的马脸,恼怒的眼光射向正在驱赶娜玛和吞黑的三匹成年野马。它也知道,将病入膏肓的小马驹从野马群里剔除出去,是明智之举。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下,仁慈往往就是祸端。病马转眼间就有可能变成害群之马,后果难以预料。让它恼怒的是,即使要剔除病马,也该由它头马来实行。它是头马,头马即马王,是这群野马部落的核心与灵魂,只有它有权力决定谁去谁留。此时此刻,三匹成年野马未经它头马同意,便串通一气,跳出来驱赶娜玛和吞黑,这是对它头马权威严重的挑衅,是无法容忍的犯上作乱!谋逆之罪,在人类社会,那是大罪,要砍头的。野马社会虽然没有砍头刑罚,也起码要有所惩罚,轻则啃咬踢蹬,重则逐出群去。它很想给这三匹跳出来挑战它权威的成年野马一点颜色瞧瞧,啃掉它们的鬃毛,踢烂它们的屁股,看它们还敢不敢冒犯它的权威!
  白鹰转过身来,颈肩短短的马鬃因愤慨而倒竖起来,腿部的肌肉也绷紧了,刚想嘶鸣发威,突然,它觉得眼前掠过几道刺眼的寒光,定睛望去,原来是那匹外来马奈木扎正在蹈动马步,马举步时,马蹄向后向上翻翘,锃亮的马掌与阳光摩擦,迸溅出光芒,它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一阵心悸,感觉心虚气短了。它若就这样冲上去教训奈木扎,奈木扎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必定会奋起反抗,那四只钉有铁马掌的马蹄,能把黑熊踢出脑震荡来,自己独自冲上去打斗,恐怕很难取胜哩。应该找个帮手,一起冲上去教训奈木扎。两匹马夹攻一匹马,这样才有赢的把握。教训完奈木扎,回过头来再教训077德宝和083古丽,那就是小菜一碟啦。
  要找帮手,太容易了。白鹰将脑袋转向左侧,眼光射向编号111的甲士。甲士在野马群里地位排序仅次于它白鹰,俗称二马,脖颈与脊背交汇处的鬐甲高耸如肉瘤,牙口五岁,身强力壮,历采就是它白鹰的得力帮手,好多次了,白鹰要教训群体里的捣乱分子,只要使个眼色,打个响鼻,甲士便会充当急先锋,“咴——咴——”嘶叫着,冲上去又踢又咬,把捣乱分子打得屁滚尿流。白鹰发现,当自己扭头望向甲士时,甲士也正在看它,但当双方目光触碰的一瞬间,甲士却出乎意料地将眼光挪开了。不敢看它还是不愿意看它呀?它又朝甲士打了个响鼻,示意甲士前来帮它。此时甲士离它至多只有五六米远,马耳灵敏,马的听觉甚好,可甲士却像聋了一样,一动不动。白鹰又扭动鼻管狠狠打了个响鼻,声音响得就像放了个炮仗,甲士就算有点耳背,也应该听见了啊但遗憾的是,甲士仍充耳不闻,像什么也没听到。关键时刻,你装哪门子蒜啊!白鹰气不打一处来,紧走几步,索性来到甲士跟前,马头伸到甲士面前,用自己的马眼去瞪甲士的马眼,近距离目光交接,看你还往哪儿躲闪,看你还怎么装蒜!让白鹰晕倒的事情发生了,它将马头伸到甲士面前去,甲士却将脖颈拧到另一边去,就是不愿意与它目光交接,它往前走动,坚持要与甲士眼对马眼,甲士也蹈动马步原地转圈,坚决不与它目光对接……双方开始转圈,一圈一圈又一圈,好像在玩捉迷藏游戏。
  白鹰不明白甲士干吗要用这种古怪的方式拒绝帮它一起去对付奈木扎。也许,甲士也对奈木扎四只钉有锃亮马掌的马蹄心里发怵,害怕了,胆怯了,不敢跳出来与奈木扎厮斗!这种可能性不大,白鹰很了解甲士,性情凶悍,骁勇善战,最喜欢打架斗殴了,天生就是一个战士,在甲士的生命词典里,很难找到胆怯害怕这四个字。再说了,它与甲士联手对付奈木扎,两个打一个,就算奈木扎个头比普通普氏野马高半个脑袋,就算奈木扎四只马蹄上钉有锃亮的铁质马掌,一张马嘴终究咬不过两张马嘴,四条马腿也终究踢不过八条马腿,它们赢的把握很大很大,何惧之有?白鹰十分困惑,搞不懂究竟是怎么回事。
  也许,它还可以动用头马的权威,喝令其他野马帮它一起去收拾奈木扎,白鹰想。它眼光扫向野马群,想另外寻找合适的帮手,但它看到了令它心惊肉跳的情景:每一匹野马,都像甲士一样,把头扭开,避免与它的目光对接。有一匹雌野马,还当着它的面,噗噗朝十多步开外的吞黑打了两个厌恶的响鼻,另有一匹雄野马,闷着脑袋,发出一声不满的嘶叫……它总算明白了,野马群里几乎所有的野马,无论雄野马还是雌野马,忍耐都超出了极限,都毫不掩饰地表露出对病马的嫌弃与恐惧,都毫无保留地支持奈木扎、德宝和古丽采取行动将可怕的传染源逐出群去。
  用群情激愤这个词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
  白鹰心里很明白,它虽然是头马,但也不能与所有的臣民对着干,它若一意孤行,将不得马心,进而失去马心。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这个道理,人类社会的当政者懂,野马部落的掌权者也懂。
  白鹰气馁了,不得不放弃想要教训奈木扎的想法,又开始迈动马腿,踏着碎步,往雾气氤氲的东南方向开进。
  头马一走,所有野马也就跟着奔跑起来。
  “咴——咴——”娜玛发出凄厉的呼救。
  白鹰闷着头,假装什么也没听见,加快了步伐,由碎步变成小跑,继而变成奔驰。
  “咴——咴——”娜玛的呼救声由近变远,越来越模糊了。但白鹰心里仍然一阵阵隐痛,它牵挂娜玛的命运,也惦记小马驹吞黑的安危,但真正让它心头一阵紧似一阵隐痛的,并非是娜玛的命运和吞黑的安危,而是自己头马的权威所遭受的严峻挑战。那匹可恶的外来马奈木扎,还有077号德宝和083号古丽,竟然在没它首肯的情况下就展开了驱逐病马的行动,而甲士和其他野马,也装疯卖傻拒绝帮它一起去收拾奈木扎,这些现象清楚地表明,它头马的尊严正雪崩似的崩塌,它头马的地位已岌岌可危。
  天哪,自然环境如此恶劣,社会环境也如此恶劣,叫它怎么活呀!
  跑出好远了,依稀仍能听到娜玛悲愤的嘶鸣。白鹰伤感地打了个响鼻。此时此刻,作为头马,它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能发生奇迹,离开野马群后,吞黑的病情能一天天好转,过一段时间后,便逐渐痊愈,重新回到野马群来。干百年来,普氏野马遵循这样一条法则:病者,无情地驱赶出群体,但做为这条残酷生存法则的补充,普氏野马也同样遵循这样一条原则,被驱赶出去的病马一旦痊愈,允许其返回群体。白鹰希望能发生这样的奇迹,但它心里也明白,娜玛太年轻,还是第一次做母亲,缺乏野外生存经验,也缺乏做母亲的经验,在生存条件如此恶劣的大漠荒野,独自带着一匹病入膏肓的小马驹,要想转危为安,要想让小马驹病体康复,可能性微乎其微,希望十分渺茫。
  唉,只能听天由命了啊。白鹰一面跑一面想。
  那壁厢,奈木扎、德宝和古丽,还阻挡在娜玛与那匹患病的小马驹面前,坚决不让病马再混到野马群里去。野马群越行越远,变成一团模糊的尘埃,消失在地平线尽头。娜玛不再嘶呜呼救,它的嗓子叫哑了,野马群却依然绝尘而去,它明白,它和它病中的孩子,被野马群彻底抛弃了。它悲痛欲绝,却也无可奈何。三匹阻拦它的成年野马,见娜玛渐渐安静下来,便一步步倒退,退出二三十米远后,用略带歉意的眼光最后看了娜玛和吞黑一眼,昂首长嘶一声,掉转马头,奋蹄而奔,追赶野马群去了。
  很快,这三匹成年野马也消失在了地平线的尽头。
  荒凉的戈壁滩,只剩下娜玛和它的孩子。野马群走了,留给它的是孤独、恐惧和疾病。它漫无目的地在荒原上行走,不晓得自己该到哪里去。走了一段,吞黑便走不动了,娜玛只好停下来,摇晃着不太饱满的**,试图给吞黑喂奶,吞黑吃了两口,又吐了两口,已咽不进去了。一阵风吹来,小家伙的身体就像树枝上的一片枯叶,在瑟瑟发抖。娜玛把自己的身体紧贴在吞黑的身体上,希望能用自己的体温,给小家伙带来一丝温暖。
马蹄声声,擂响生命的鼓点】
  白鹰也没料到,它带领野马群在卡拉麦里荒原找寻食物,游荡数日后,突然又见到母野马娜玛了。
  那是一个暮色苍茫的黄昏,那是一片长着野草荆棘的半荒漠土地,那些从砂砾中顽强生长出来的野草,粗糙硬韧,枝条上还长有倒刺,苦涩难嚼,稍不注意,还会被荆棘刺破嘴唇,过去在野马繁育研究中心时,这样的草料,没有一匹野马会看得上眼,现如今,却成了野马们赖以活命的主要食物,大家争抢咀嚼,好几匹野马嘴唇都被荆棘刺破了,弄得满嘴都是血丝,就像涂了一层口红一样。
  很快,白鹰和它的野马群,就把这片半荒漠土地上不多的野草啃食干净,总算吃了个半饱,便穿过几座沙丘,沿着一条干涸的古河道,继续寻找可以充饥的草料。
  就在这个时候,走在最前面的白鹰,听到天空传来啪啦啪啦翅膀扇动的声音。野马听觉十分灵敏,夜阑人静时,能听到两三公里外潺潺的流水声。如此沉重的翅膀扇动声,一定是大鸟在飞行,啪啦啪啦声音响成一片,还不止是一两只大鸟哩。白鹰好奇地抬头望去,前方约一百米远的半空中,黑鸦鸦一片,少说也有二三十只大鸟在盘旋,马的视力一般,又走近些望去,那些盘旋的大鸟,原来是兀鹫!
  兀鹫又名座山雕,头顶和脖颈上部裸露无羽毛,所以又叫秃鹫。生活在卡拉麦里荒原的是青藏高原特有的一个品种,叫喜马拉雅兀鹫。兀鹫以动物尸体为食,嗅觉灵敏,眼光毒辣,很远地方就能闻到腐尸气味,还能在空中发现濒临死亡的动物,便一路跟踪,当那个倒霉的动物咽气倒毙,兀鹫便从天而降,享用尸体大餐,所以兀鹫又被誉为大自然殡葬工。有动物尸体的地方,就有盘旋的兀鹫,或者倒过来说,有兀鹫盘旋的地方,就有可怕的死神!
  白鹰的视线从天空盘旋的兀鹫移向地面,苍茫暮色下,污血般的残阳中,赫然出现一匹野马的剪影。白鹰虽然因为相隔百米之远,看不清楚那匹野马的相貌,但它心里却咯噔了一下,有一种预感,那群盘旋的兀鹫下面,一定是前几日被逐出群去的娜玛和吞黑!
  白鹰又前行了几步,抬起马脸,耸动鼻翼,作嗅闻状。马的嗅觉很灵敏,气味在马的生活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很多时候,马都是靠鼻子来思想的。白鹰恰好处在下风口,风送来了气味信息,闻了闻,果然是它十分熟悉的娜玛的气味!
  这个时候,其他野马也发现了异常,驻足张望,并耸动鼻翼作嗅闻状。
  白鹰走了过去,一直走到离娜玛二十来米远的地方,这才停了下来。
  真的是娜玛。夕阳在它马背上盖了一层恐怖的红。它伫立着,默不作声。与几日前分别时相比,它已十分消瘦。它的面前,躺着小马驹吞黑。吞黑已经死了,仰面朝天,四条细细的马腿棍子似的僵直竖立,一群讨厌的苍蝇就像黑色的脸罩,把吞黑的脸盖得严严实实。娜玛微微扭动身体,吃力地抡起尾巴,就像甩动拂尘一样,将叮在吞黑脸上的苍蝇赶走。訇的一声,苍蝇飞走了,但当娜玛的尾巴停止甩动,苍蝇又不顾一切地朝吞黑的脸叮了下去。
  哪里有血腥,哪里就有苍蝇。苍蝇是赶不走的。
  天空不仅有苍蝇,还有更可怕的兀鹫。
  有一些兀鹫飞得很低,就在娜玛头顶盘旋,有一些兀鹫降落到离娜玛约三四米远的地面,半撑着翅膀,以保持身体平衡。不管是在低空盘旋的兀鹫还是在地面站立的兀鹫,都伸长脖颈冲着娜玛呦呦嚣叫,似乎在说:人死不能复生,马死也不能复生,你何苦还守着一具尸体不走呢?讨厌,白白浪费我们时间!
  停落在地面的一只羽毛特别油亮的兀鹫,也许是等得太久,饥饿难忍,便贼头贼脑地一步步走拢来,绕到娜玛后侧,趁娜玛不备,突然快速蹿上来,光秃秃的脑袋嗖地伸过来,弯钩状嘴喙使劲朝吞黑的**啄去。
  兀鹫喜食动物内脏。有一部分人类也很喜欢吃动物内脏,什么炝腰花、爆猪肝、白切肚、肺头汤等等,俗称吃下水。兀鹫不像人类那般讲究,直接就将嘴喙塞进动物的**去拉扯啄食肠亏和其他内脏。
  娜玛听到了背后的动静,想回转身来驱赶羽毛特别油亮的兀鹫,但它已十分虚弱,动作很慢,那只贼兀鹫已抢先一步啄开了吞黑的**。
  这时,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采马,突然像飓风般冲刺而去,奔到那只胆大妄为的兀鹫面前,四只马蹄胡踩乱踏,那只羽毛特别油亮的兀鹫赶紧缩回脖子,拼命摇动翅膀,紧急起飞,但还是慢了半拍,奈木扎的一只前蹄踩住了兀鹫的尾羽,举起另一只前蹄,照准兀鹫的背恶狠狠踩下去,你想偷啄小马驹的内脏,我先踩烂你的五脏六腑!要真能踩个准,马踩兀鹫,也算是创造了动物界的奇迹了。让一只猛禽为小马驹殉葬,对娜玛来说,也算是一种宽慰了。所有的野马都嘶鸣欢呼。
  这只羽色特亮的兀鹫意识到了危险,呦呦急叫,狠命拍扇翅膀,两只鹫爪也在地面狠劲踢蹬,用尽所有的力气苦苦挣扎,嘣的一声,两根粗壮的尾羽活生生被拔了下来。总算不幸中的万幸,对这只兀鹫来说,它立刻扇摇翅膀飞到天上去了。
  羽色特亮的兀鹫气急败坏地嚣叫着在空中盘旋。嘴喙没叼到内脏,倒赔了两根尾羽,还差点成了马蹄下的冤鬼,也够窝囊的了。突然,它半敛巨大的飞翼从高空俯冲下来,俯冲到离奈木扎头顶约两米高的距离,残缺的尾羽往上一翘,**里喷出一大泡稀粪来,就像发射红外线制导导弹一样,精确地落在了奈木扎的脑门上。
  兀鹫是食腐动物,粪便特别臭,但再臭也臭不死马的。
  奈木扎遗憾地打了个响鼻,又摇摇脑袋,抖掉落在脑门上的鹫粪,松开前蹄,那两根带血的鹫羽随风轻扬,就像两片枯叶一样,在天空滴溜溜旋转。
  停落在地面的那几只兀鹫都被吓坏了,有的收敛起啄食欲望,往后退缩,离食物源——那匹小马驹尸体远一些,有的干脆拍拍翅膀飞上天去,对兀鹫来说,天空最安全。
  白鹰和它的野马群,信步去到娜玛身边。
  白鹰耸动鼻翼,围着娜玛转了两囤,进行气味审查。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野马尤其如此,野马嗅觉灵敏,长长的鼻孔能捕捉到许多有价值的气味信息。白鹰闻到,娜玛虽然好几天独自守护在吞黑身边,但并没有被传染上可怕的疾病,换句话说,它在娜玛身上没有闻到病马的气味。这就是说,娜玛虽然因饥饿、劳累和悲痛而变得十分消瘦虚弱,但生命体征尚属正常,可以回到野马群大家庭来。
  自鹰伸长脖子,“咴——咴——”发出两声柔和的嘶鸣,是在向娜玛发出呼唤:回来吧!吞黑夭折了,我们都为你感到难过,天灾人祸,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节哀自重,你就想开些吧,我们欢迎你回到大家庭来!
  奇怪的是,娜玛没有任何反应,仍然闷着头,伫立在四脚朝唤娜玛归群。
  娜玛连看都不看野马群一眼。
  虽然被驱逐出群只有短短三四天时间,但娜玛却仿佛漫长得像过了一个世纪,经历了了刻骨铭心的苦难和锥心泣血的痛苦。
  那天,当它和它心爱的孩子被粗暴地赶出野马群,它孤苦伶仃,孤立无援,欲哭无泪,不晓得该如何是好。它带着病中的吞黑,走走停停,好似孤魂野鬼,在荒凉的戈壁滩游荡。找不到充足的食料,也找不到清洁的水源,到了夜晚,不时传来食肉兽恐怖的叫声,令马毛骨耸然。
  离开群体的第二天夜晚,黑黢黢的荒野,突然有一群萤火虫般的绿光,从远处慢慢飘来,还响起了狼婴儿般的嗥叫,哦,是饥饿的狼群在黑暗中觅食啊,它和吞黑紧紧贴在一起,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动也不敢动。谢天谢地,夜色浓得就像一团化不开的墨,遮挡了狼的视线,它和孩子站立的位置又恰好在下风口,狼群也没有闻到它和孩子的气味,它们侥幸躲过了一劫。但吞黑的病,却在恐惧与孤独中一天天加重,到了第四天,吞黑就躺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它永远也忘不了,孩子临咽气时的那一幕:小冢伙躺在地上,艰难地翘起嘴唇,好像是在向它讨奶吃,它跪了下来,把**塞往小家伙嘴里,但小家伙连含住**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用凉冰冰的小嘴唇在它**上轻轻摩蹭了一下,发出一声微弱的嘶叫,就瘫倒在地,四肢抽搐,身体痛苦地扭动了几下,便永远安息了……
  它是母亲,它明白孩子为何在最后时刻用凉冰冰的小嘴唇摩蹭它的**,对还在哺乳期的小马驹来说,母马的**就是它生命的泉。宝贝的这个动作,是在表达对生命的留恋,是在向它唯一的保护者——妈妈求救。它没有办法救它的小宝贝,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宝贝离它而去,它心如刀绞,它肝肠寸断。它把一切都归咎于白鹰野马群,假如它们不是这么狠心地将它和它的宝贝逐出群,它的小宝贝就不会被疾病夺去生命,至少不会夭折得这么快。
  娜玛对白鹰彻底失望了,对白鹰所统治的野马部落彻底失望了。在它最需要群体关怀的时候,野马们将它驱逐出群,在它最需要白鹰救助的时候,白鹰弃它而去。如此残暴的大家庭,不要也罢,这样绝情的头马丈夫,休了也罢。无尽的伤感和悲痛,早已让它心如死灰。没有期待,没有盼望,更没有热情。
  白鹰缓步走到娜玛面前,与娜玛呈反方向站立,白鹰的前腿与娜玛的前腿形成一条水平线。然后,白鹰将马头伸到娜玛的侧身,轻轻地啃拭娜玛的耆甲、肩部、背侧、臀部。
  这是野马社会特有的、也是最隆重的一种交际礼节。无论是异性之间还是同性之间,当一方向另一方示好、表达友善、增强友谊,便会在进食之后,走拢到对方身边,相对而立,脖颈贴着脖颈,用柔软的嘴吻抚摸对方的身体,进而轻轻啃拭对方的耆甲、肩部、背侧、臀部。这既是互相清理皮肤,更是情感的表达与交流。有趣的是,双方啃拭的都是同一个部位,你用柔软的嘴触摸我的背,我也用香甜的唇抚摸你的背,你用牙齿轻轻啃咬我的臀,我也用牙齿轻轻擦拭你的臀,当一方改变部位时,另一方立即相应地改变,配合十分默契。通过这番令野马身心愉悦的交流,彼此之间的感情就会越来越融洽。
  白鹰就想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让娜玛从失子的悲痛中解脱出来,能重新信任它和依赖它,走出感情的泥淖,重返野马大家庭。
  白鹰投入最大的热情,娴熟地用嘴吻用牙齿啃咬和擦拭娜玛的身体。娜玛是它最宠爱的雌马,过去它也曾N次与娜玛互相清理皮肤,每一次,当它温存地贴近娜玛侧面,摆出要互相清理皮肤的姿态来,娜玛都会兴高采烈,一双清秀的马眼放射出感激的光芒,当它用嘴吻啃咬擦拭娜玛身体时,娜玛甚至会打出温柔无比的响鼻,哼哼唧唧,十分受用的样子,就像过节了一样。但这一次,却大大出乎白鹰的预料,它贴到娜玛侧面,娜玛一点反应也没有,一双眼睛不但没有热情的光芒,脸上也毫无表情,冷冰冰的,就好像不认识它一样。它伸出舌头湿润一下双唇,轻轻摩挲娜玛的耆甲,娜玛的耆甲光滑圆润,散发着一股令雄马心旌激荡的淡雅的体香,它深情摩挲,动作细腻,可以说是体贴入微了。可是,娜玛还是像一匹用石头雕刻出来的没有生命的石马,冷冰冰,木呆呆,没有任何反应。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用互相清理皮肤的方式来唤醒它的感情,可笑不可笑呀?做梦去吧!此时此刻,娜玛只关心一件事,也只愿意做一件事,就是细心地不时抡动蓬松的马尾巴,为吞黑扫除脸上的苍蝇,并警惕地注视着散落在地面上那几只居心不良的兀鹫,严密提防它们铁钩似的嘴喙来啄咬伤害它心爱的小马驹。
  对娜玛来说,吞黑死了,它的心也跟着死了。它还是第一次做母亲,它把孩子的性命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想当初,它临盆时,有一头老黑熊野蛮地想抢走刚出生的小马驹,它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宝贝面前,宁愿自己被老黑熊扑杀,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现如今,吞黑还在哺乳期,娜玛浓浓的母爱也没减弱。此时此刻,它寸步不离地守在吞黑身边,它甚至产生了幻觉,它不相信宝贝真的永远离它而去了,它觉得吞黑只是睡着了,吞黑一动不动,是睡得太熟了,吞黑四脚朝天,是睡姿有点古怪而已,小家伙贪睡,睡了很长时间了,但很快就会醒过来的。它要赶走讨厌的苍蝇,更不允许贪婪的兀鹫靠近它的孩子,它在履行做母亲的职责,守护着熟睡中的孩子,让孩子睡得更安稳、更踏实、更香甜。
  白鹰又不是算命先生,哪里知道娜玛此时的所思所想。白鹰想当然地认为,娜玛是因为陷入失子悲痛而无力自拔而神情恍惚的,它再多给一点安慰,再多给一点温存,娜玛就会清醒过来,就会离开小马驹的遗体,就会回到野马大家庭来。于是,白鹰更加卖力地用自己的嘴吻,用自己的脸,用自己的颈,擦拭娜玛的耆甲、脊背和身体其他部位,它希望自己是一团火,能融化娜玛心里的冰。
  娜玛还是毫无反应。它恨白鹰,恨它曾经生活过的野马部落,这种恨,已深入骨髓,融入血液,今生今世,是无法改变的。
  夕阳西坠,最后一抹余晖镶嵌在地平线云带间。天空一半昏暗,一半明亮。夜幕就要笼罩大地了。兀鹫愈加等得不耐烦,忽而腾飞,忽而降落,呦呦怪啸,兀鹫是死神派遣的清洁工,把卡拉麦里荒原的黄昏搅得牺牺惶惶、阴森可怖。吞黑的遗体就像一块磁石,强烈吸引有荒原殡葬工之称的兀鹫,怎么赶也赶不走的。
  白鹰气馁了。它好歹也是头马,纡尊降贵,主动来为一匹雌马清理皮肤,众目睽睽之下,对方却不理不睬,冷若冰霜,这也太扫它的面子了吧!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地位越高的人自尊心越强;马也是有自尊心的,地位越高的马自尊心越强。它气恼地打了个响鼻,讪讪地摇了摇脑袋、甩了甩尾巴,离开娜玛,退回到野马群。
  天就要黑了,兀鹫聚集的夜,就是鬼的世界,这里还弥漫着一股尸体的腐败气息,令人作呕,也令马作呕。只有兀鹫才喜欢闻尸体的气味。走吧,这里不是野马待的地方。
  白鹰环视一遍散落在周围的野马,昂首嘶鸣一声,准备开拔。
  它发现,所有野马的眼睛,都无一例外凝望着娜玛,在最后一抹夕阳余晖的照耀下,每匹野马眼睛都亮晶晶的,似有泪光在闪烁。它明白野马们的心情,大家都同情娜玛的遭遇,大家都担忧娜玛的处境。不难想象,挪玛不吃不喝神情恍惚伫立在吞黑遗体前,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一两天,至多三四天,便会虚脱,便会晕倒,早已等得不寸烦的兀鹫便会像盖尸布一样盖在娜玛身上
……下次再见到娜玛,如果还有下一次的话,娜玛早已是戈壁荒原一堆白骨了。唉,它也不愿意这样,它也希望能让健康的娜玛重返大家庭,可是……可是……它作为头马,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了,大家都看到的,它能做的都做了,它甚至不惜纡尊降贵去为娜玛清理皮肤,它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啊,可娜玛不理睬它,它又能怎么办呢?总不能像恐怖分子一样把娜玛绑架走吧!唉,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救!
  白鹰狠狠抖了抖脑袋,把惆怅与伤感从心里抖落干净,然后,迈动马腿,真的准备开拔了。它记得从这里往西大约十多公里地方,有一片红柳,可充当野马饲料。大家肚子都饿了,该转场去寻找食物了。马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叫转场。
  就在这时,突然,咚,咚咚,响起奇特的马蹄声。这不是马散步时轻轻的马蹄声,也不是马蹈动时零乱的马蹄声,也不是马小跑时平缓的马蹄声,也不是马奔驰时急遽的马蹄声,白鹰生来就是一匹马,可以说是听着马蹄声长大的,对各种各样的马蹄声十分熟悉,但它还是头一次听到如此奇特的马蹄声,咚,咚咚,犹如木锤击鼓,沉郁激昂,带着强烈的节奏感,一声响似一声。
  白鹰惊讶地回头望去,半明半暗的暮色中,原来是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在叩击马蹄。奈木扎马脸上涂了一层暗红的夕阳,神情无比凝重,面朝着娜玛,高高举起前蹄,马蹄离地面足有两尺来高,猛地踩踏地面,犹如重锤敲击一般,坚硬的马蹄叩响大地,大地就像一面绷紧的鼓,发出咚咚激昂的声响。
  野马也有叩击地面的行为,有时两匹雄马为争夺配偶或争夺地位而发生争斗,开打前,双方也会以前蹄抓刨地面,或者用前蹄叩击地面,以威吓对方。还有一种情况,野马也会叩击地面,那就是传递信息,比如遭遇天敌,或者找寻失散的同伴等等。但这两种叩击,通常马蹄抬举到离地面半尺高的地方,然后踩踏下去,说是叩击,不如说是踩击更恰当些,声音发闷,还有点发涩,绝没有如此震撼心灵的力量。
  咚,咚咚,奈木扎连续不断用马蹄重重叩击地面。
  现在并非两雄争斗,也没有天敌出现需要报警,发神经呀,干吗重锤击鼓般地用马蹄叩击地面呀?白鹰撇了撇嘴,不悦地想。
  突然,让白鹰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那匹编号077名叫德宝的雄野马和那匹编号083名叫古丽的雌野马,也都学着奈木扎的样,将马蹄当鼓棰,咚,咚咚,重重叩击地面。仿佛这奇特的马蹄声会传染似的,在场的所有野马,也都高举前腿叩击起来。十五六匹野马,几十只马蹄,都在发疯般的使劲跺踏大地,咚咚咚,咚咚咚咚咚,犹如鼓阵擂动,震得大地微微颤抖。没有嘶鸣,没有奔跑,一群沉默的野马,在紫红色的残阳的映照下,踩出一浪又一浪闷雷似的马蹄声。那马蹄声仿佛不是从马蹄下发出来的,而是潮湿的灵魂深处进发出来的,犹如雨帘和乌云背后隐隐的雷声,有一种震撼心魄的力量。
  散落在地面的兀鹫,在阵雷似的马蹄声中,呦呦惊叫着飞上天空。在低空盘桓的兀鹫,在排浪似的马蹄声中,拍扇巨大翅膀,躲进远处铅灰色暮霭里去了。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娜玛本来伫立在吞黑遗体旁,连看都不看野马群一眼,仿佛是一具泥塑木雕,但在这一浪高似一浪的马蹄声中,这具泥塑木雕,仿佛被注入了新的生命。低垂的头悄悄昂了起来,呆滞的双眼泛起灵性,耷拉的耳朵也竖直起来,四肢的肌肉也奇迹般地绷紧了。
  咚,咚咚咚,奈木扎仍重锤击鼓般地用马蹄叩击地面,所有场的野马,也都高举马腿用力跺踏大地,白鹰也身不由己地加入到这奇特的马蹄鼓阵里来。
  白鹰本来并不想模仿奈木扎重锤击鼓般用马蹄叩击地面的,它是头马,按理说,野马群所有群体性行为,都该由它发号施令,都该由它带头示范,但现在,首先叩响这奇特马蹄声的,不是它白鹰,而是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奈木扎是这奇特马蹄声的始作俑者,这让它心里头很不舒服,很不是滋味,有一种大权旁落的失落感。它甚至一度还想动用头马的权威,来强行制止这种天晓得有啥名堂的行为。奇怪的是,当汹涌的马蹄声一阵又一阵响起,它也情不自禁地高举起前蹄,用坚硬的马蹄跺踏大地。这奇特的马蹄声,仿佛有一种无法遏止的魔力,让心儿颤抖,让感情奔放,让灵魂自由飞翔。
  娜玛四条马腿,仿佛也被注入了新的力量,随着排浪似的马蹄声,蹈动踏步,两只前蹄有力地抓刨地面,并打着亢奋的响鼻。
  其实,奈木扎也是头一次跺踏出如此激昂的马蹄声。它面对着心如死灰的娜玛,心里未免产生内疚,是它头一个跳出来粗暴地将病马吞黑连同母马娜玛一起逐出野马群的,如今病马已经死去,它希望娜玛能重返野马大家庭,可它不晓得如何点燃娜玛快要被丧子悲痛吹熄的生命烛火,如何鼓起娜玛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头马白鹰已发出转场的指令,野马群就要开拔,它心急如焚,也不知道怎么就灵光一闪,高举马蹄,跺踏大地,发出响亮的马蹄声,以表达自己想让娜玛重返野马群的强烈愿望。
  野马是卡拉麦里荒原的精灵,奔腾的马蹄,叩醒沉睡的大地,疾风暴雨般的马蹄,野马矫健的身影,勾画出了卡拉麦里荒原瑰丽多姿的生命景象。
  马蹄声声,永远是野马心中神圣的鼓点。
  奈木扎的祖先,曾经是驰骋疆场的战马,它的血管里,流淌着战马的血液。冷兵器时代,两军对阵时,人上鞍,刀出鞘,旌旗猎猎,战鼓声声,马刀铮铮,炮声隆隆,战马感受到了战场血与火的氛围,在等待冲锋命令时,士兵骑在马鞍上,紧勒住缰绳,战马按捺不住喋血沙场的冲动与野性,便会高举起前蹄,跺踏大地,坚硬的马蹄叩击地面,千万匹战马,犹如擂响千万面战鼓,振聋发聩,仿佛岩浆奔突,火山即将爆发,大战就在眼前,当终于听到统帅发出冲锋的命令,战马嘶鸣,马蹄声山呼海啸般响起,骑兵排山倒海般冲向敌阵。
  奈木扎所做的,其实就是再现了祖先金戈铁马、激情澎湃的战斗生涯。
  那是让野马着迷的马蹄声,那是生命的律动,那是深情的呼唤。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马蹄声中,娜玛突然撒腿奔跑起来,它冲到奈木扎面前,张嘴就在奈木扎肩颈交汇处啃咬了一口,这一口咬得好狠哪,皮开肉绽,冒出星星点点的血花。奈木扎“咴——
”地呻吟一声,扭头奔逃。娜玛嘶鸣一声,衔尾紧迫,很快就追上奈木扎,竖起身体,抬起前肢,在奈木扎腿上踢了一蹄,这一蹄可踢得不轻,奈木扎腿上立刻隆起一个馒头似的包,连走路都有点跌跌冲冲了。
  点燃复仇烈焰,发泄满腔怨愤。
  按理说,雄野马体格比母野马高大,特别是奈木扎,比一般的雄野马更加魁伟,对付体质已很虚弱的娜玛,那是小菜一碟,奇怪的是,奈木扎根本就忘了还击,只顾仓皇奔逃;按理说,奈木扎体格强壮,奔跑速度远胜娜玛,无须脚底抹油,只需脚下生风,一溜烟就能躲开娜玛的攻击,奇怪的是,这家伙好像突然间失去了快速奔跑的能力,慢吞吞小跑,很容易就让娜玛给追上了,又是一顿猛烈踢咬。
  虽说是男不跟女斗,雄不跟雌斗,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还不愿逃跑得快一些,生怕对方追不上自己,就等着对方追上来痛打落水狗一般痛打自己一顿,这也太绅士了吧!
  绅士得太蹊跷,绅士得令人(马)生疑,摆脱不了打情骂俏的嫌疑。
  追追打打,踢踢蹬蹬,啃啃咬咬,无意间便远离了小马驹吞黑的遗体。
  整个野马群,也众星拱月般跟随在奈木扎和娜玛身后,往十多公里外那片长着红柳的荒滩开进。
  躲在暮霭里的兀鹫,呦呦嚣叫着,从天而降,像一块黑色的尸布,覆盖在小马驹吞黑的遗体上。
  当天空传来兀鹫翅膀的振动声,白鹰看得很清楚,正在追打奈木扎的娜玛,突然停了下来,先是马耳颤抖,紧接着身体猛烈颤抖,但它没有回头去看,仅仅停顿了五六秒钟,便又“咴——
”亢奋地嘶鸣一声,大步流星起打在前面逃窜的奈木扎,似乎它的注意力已完全被复仇的激情所吸引,已无暇顾及其他了。
  “咴——咴咴——”娜玛痛快淋漓地嘶鸣着,不断追逐攻击奈木扎。
  白鹰当然很高兴看到娜玛能重返野马大家庭,也很高兴看到娜玛像痛打落水狗一样痛打奈木扎。但白鹰在高兴之余,心里总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在娜玛这种撒泼行为中,似乎还隐隐含有一种撒娇的成分。
  夕阳沉落到地平线背后,最后一抹晚霞也消失了,黑夜吞噬了一切。
  向着艰难困苦的生活,向着难以捉摸的命运,野马群在阴沉沉的黑夜里摸索前进。
与野狼生死搏杀】
  要是老天爷能下一场雨,哪怕是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野马群就不会半夜冒险去到乌龙潭饮水,也就不会惊动饥饿的狼群。
  要是二马甲士的膝盖没有捣毁那只褐马鸡的窝,要是那只褐马鸡没有大惊小怪地高声鸣叫,野马群也就不会与狼群发生如此激烈的正面冲突。
  入秋以来,老天爷变得越来越吝啬,整整一个月,连一滴两也没有下过,大地干燥得连清晨草叶上的露珠也找不到了。
  实在渴得受不了了,只好到乌龙潭去饮水。
  乌龙潭是方圆百里唯一不会干涸的水源。乌龙潭有狼群把守,但在春末夏初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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