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只WC狂野刀油贼,我是加温呢还是冬眠

我家厕所通万界最新章节,我家厕所通万界无弹窗 - 文学馆
我家厕所通万界
作者:魔鸦分类:科幻灵异状态:连载字数:412513更新时间: 21:23:53我家厕所通万界最新章节:
简介:池天成意外发现,自家厕所竟然能够带他穿越任何世界,而且只要在特定的时间,他看什么电影或者电视剧,亦或者动漫、小说,他就能穿越进那个世界。&&&&一厕一世界,一上一穿越……&&&&从此,他的人生变的不平凡……无弹窗推荐地址:/wenzhang/90/90423/
(魔鸦)推荐阅读:、、、、、、、、、
《我家厕所通万界》最新章节
《我家厕所通万界》正文卷
《》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灵异,文学馆转载收集我家厕所通万界最新章节无弹窗。&叶倾城:如果你在冬夜的厕所遇到有女生呻吟
叶倾城:如果你在冬夜的厕所遇到有女生呻吟
日05时52分来源:
朋友说:她是突然间明白了,被她救过的那位大学同学,为何自始至终都与她没有来往。
那还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事儿,她才大一。冰冷的冬夜,晚自习已经结束,她已经出了教学楼门,突然又想起忘了拿什么,再折返进楼道,忽然听见哪里传来压抑不住的呻吟声。她一惊,站住脚,那声音来自女厕所。
也有其他女生听见了,彼此对看,谨慎地走开了。她太小,不知世道险恶,想都没想,就进去了:是个女生,还蹲在坑上,人快要倒下去了,脸色煞白。看着脸熟,是同学,但不同专业不知道名字。
她问女生:“你怎么了?”
女生断断续续答:“我肚子疼。”
“那我扶你去医务室吧?”
女生答:“去过了,他们让我来解大便。解不出来,好痛呀。”
朋友的姐姐当时在医科大学读书,她读了几本姐姐的教科书,已经觉得自己是半个内行,当机立断:“我送你去医院吧。”
先帮女生把衣服穿好,半扶半拽把她弄出厕所——忘了说,朋友读书早,那年才十七岁。一出教学楼,女生痛得蹲在地上。当时的冬天就是冬天,黑夜就是黑夜,结结实实的冷,漆漆黑的黑,朋友真是胆大,直接拦经过的男同学:“你们帮忙送个同学去医院。”正好有人骑自行车。
就这样,他们一行人把不断呻吟的女生送到了两三站外的一家综合医院。医生一检查:“阑尾炎,住院吧。去交100元押金。”大家面面相觑。
还是这个朋友,想起来,她有个中学同学的父母在这家医院工作,她知道人家住哪里。拔腿就跑,半夜去敲人家的门。果然旧时代的人古道热肠,一听这种情况,那家大人果断地拍出100元钱来。
女生进了病房,他们一行人返校,宿舍门当然已经关了,再怎么费尽唇舌进去,不在话下。
过了几天,大概是辅导员找她:“某某住院的押金条在你这里吧?给我,系里要拿去结账。”她交条子的时候心里想:钱什么时候给我呢?没好意思说。
又过好几天,中学同学找她:“你那个大学同学出院了吧?押金已经退了吧?”1987年,中国才开始发行面值为百元的钞票,在当时,100块钱是很大一笔钱。有多大呢?现在的三甲医院,无医保患者入院要交3000押金。基本如此。 朋友犯愁了,该找谁呢?毫无疑问,她找了被救的女生。女生这时已经阑尾炎手术结束,出院上课了。女生答她:“学校还没有给我报销,等报销了我就给你。”跟人要钱,是特别特别不好意思的事儿,朋友“哦哦”几声,就羞愧地走了。
尤其是,朋友是书香门第女儿,从小衣食无忧,像那种童话里玫瑰面颊的小公主。而被救的女生显然是来自周边县城或者农村,周身带着饥寒的气息。朋友像大部分城市人一样,心里对她有隐约的鄙夷:“乡里人”,又因此自责:“这是歧视!”恨不能赶紧默诵三遍《简爱》“你以为我穷我丑我低微我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和你的一样。”
冬夜救人,朋友本来是有“我做好事不留名”的得意,她满脑子的戏份都像电影《雷锋》里面一样,受恩图报的老大娘、老大爷找上门来千恩万谢,而她羞红了脸,坚定地拒绝,转过身,背后全是人们的赞叹,周围全是欣赏的眼神……
但人生不如戏,这些桥段全未发生。
女生及女生的家人从未向她道过谢,事实上,在她多次跑去催债之后,女生都快跟她翻脸了。
他们学校有校报,校报每月一出,朋友是记者团成员之一,但这种“救人不留名”的新闻,显然要留给其他人去写。那段日子,她天天跑记者团,特别勤劳,就为了等校报出街。她有不为人知的小虚荣:她想看到自己的光辉事迹出现在校报上。她确定会有,因为在女生住院后的第二天,她去医院,遇到了去采访的记者团同僚们。
校报出刊了,在第二版登了半版这件事,其中提出了“校领导的关怀、系主任的指导、辅导员的辛勤劳动、学生干部的无私奉献……”没有提到她,一个字也没有。
严格来说,她还是存在的,说到“几位好心的同学把某某送到了医院”,她在那“几位好心的同学”中。
该怎么说她当时的感受呢? 第一个,也是最强烈的感受是:惭愧。
她为什么一直在等校报出刊,为什么她要看到自己被表扬?中国人不是最讲“施恩不图报”吗?不不,她坚决否认,她没有图报,她能图什么?图钱财吗? 图名也是图报!她心里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说。
另外,“有心行善,虽善不赏。”在救助女生、送女生去医院的全过程中,她有没有一丁点的私心?希望人家感激,希望其他人知道?她不敢说没有。这就是“市恩”,这就是市侩,这份善心善行,就应该得不到任何奖赏和奖励。
她心里那个严厉的声音一直在说:你活该。
为了这份惭愧,她始终没有和父母讲这件事。中学同学催了她几次之后,也尴尬起来。幸好她大一起就开始做家教,一个月的工资大概是30元,当时快年底,她去市场批发了贺年卡在寝里里卖,很快,她就还上了同学的钱。
那个女生什么时候还她钱的呢? 在她持之以恒、十次八次地催账之后,大概是在下学期快放假的时候还上。
不过,朋友在心里也没怪过那个女生,她的自我安慰总是:那个女生家里穷,可能对她来说,凑齐这笔钱是不容易的吧。
别忘了,朋友是文学青年,从小看梁晓声、路遥、刘绍棠长大的,她一直自觉:身为城市中人,对广大农村是有原罪的。
她与那个女生后来还有一次小小的交集。 大二调整寝室,她与那个女生做过一段时间隔壁邻居。寝室照明不够,她带了台灯过去,结果插座又不够,她就不在寝室学习了。正好那个女生需要个台灯,她就借了。
过了一段时间,她决定搬到校外去住,去那个女生那里拿回了自己的台灯。结果当天晚上,她从教学楼回寝室后一按:没有动静,一片漆黑。再一看,灯泡不见了。
室友跟她说:“今天某某来过了,说你的台灯给她的时候灯泡就是坏的,她后来是自己买了新灯炮安上的。你把台灯拿走的时候她忘了,后来想起来了。”
一个灯泡也至于?她差点想脱口而出。再一想:对于自己的愤怒来说,这句话也是适用的。朋友控制住了嘴,没控制住心里隐隐浮起的另一句话:好歹我也救过她的命。
到此为止,朋友早忘了这个人以及这件事——或者说,她以为自己忘了,直到最近刘鑫与江歌的事件。
刘鑫让她想起几年前的药家鑫:药家鑫开车撞伤了人,发现对方在抄自己车牌号,一个恶念闪过:“农村人难缠,麻烦。”刺死了对方。他想躲的麻烦没有躲成功,他以命抵命了。
刘鑫很可能也这么想。
有人说她天生没有良知,这话太恶毒;有人说她是反社会人格,也看不出来。她很可能只是怕麻烦:和男友分手是麻烦事儿,她宁愿单方面分手,躲起来,不和人家好好说个再见;前男友闹上门来,她就躲到闺密家里去;前男友闹上门来了,她索性躲到门后去,让闺密去面对去处理去挡恨;闺密因为自己死了,闺密的母亲需要一个解释道歉与交待,这是她更加害怕更加不愿意面对的事儿。她一步一步地逃避,可能还满心委屈,她没想到,自己的逃避正如药家鑫的一刀,激怒了全社会,很可能,这一次,她也躲不过去了。
可是,如果她不逃避,她该怎么做?
朋友们在群里聊天,说到刘鑫该怎么做。一位男士说:“换了我,这一辈子也得还,把江妈当自己妈养一辈子,有多难?”
另一位男士说:“你说的这句话,可能正是人家不敢负责的原因。一辈子,太可怕。”
一位女士立刻冷静地说:“可能非常难,难到影响婚姻,难到影响工作,难到父母家人都受影响。报恩是没有底的,一生一世都还不够,怎么办?”
还有一位女士说:“哪儿有什么‘换了我’。换了我,根本不和这样的男人谈恋爱。现在,处在这个位置的、做了这个选择的,就是刘鑫本人,不是别人,没人能换她。”
人与人无法易地而处,朋友却在突然间理解了当年那位女生:她被救了,她应该感激,但是,她拿什么来感激?
如果家财万贯,能一掷千金,是最舒爽的。如果是英雄救美或者美救英雄,也简单,情债肉偿就是。但她只是普通人,说几句“谢谢”是不够的,提只土鸡过去大概像个样子。
但既然认了这恩情,就至于意味着,在大学四年里,在她们必定会有的四年同窗里,她得一直保持这个“知恩图报”的姿态:朋友恋爱了,她得助攻;朋友失恋了,她应该安慰;朋友需要个微不足道的帮助,她没钱至少应该出人出力;她有义务告诉全世界:朋友救过我,我感激她……
这是多么辛苦多么漫长的历程,不如完全不要开始,清风明月两不相干。把感激埋在心底吧,就像猫把自己的便便埋在沙坑里,时间久了,它自然成为腐殖物,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完全消失。
而已经,快三十年了。 朋友原谅了这个女生吗? 哪里有什么原谅不原谅。朋友早不记得她名字了,她估计也不记得朋友名字。再说,这个女生没有做错什么事,从来没有伤害过朋友。如果朋友有所失落,那真的是……她活该。
只是,朋友有一个女儿,即将长大,朋友已经决定:要把这件事告诉女儿。告诉她,如果你在冬夜的厕所遇到有女生呻吟,怎么办?
一,找辅导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
二,打电话给110或者120;
三,如果需要垫付,未必完全不可以,但额度不宜超过一周伙食费,而且千万不要向其他人借钱。如果一定要借,让当事人本人去借,谁借的谁心疼,否则,人家总觉得是天上来了一笔横财,让他/她吐出来,可难了。
还有呢? 如果遇到有孕妇向你求助,问你能不能送她回家?打110或者120。没错,她是孕妇,她需要救助,专业人做专业事,专职救职人员会做得比你好。
如果你的闺密为了逃避男友要住到你这里来?拒绝她。你也是一介小女生,她害怕的人或物你也没有能力抵挡。
如果有人上门闹事?关上门,打110。
你不是玉娇龙也不是神奇女飞侠,妈妈不希望你向全世界证明你有多弱小。(继续沉睡)
([已注销])
第三方登录:为你付出青春的那些年&无心完美&&1
为你付出青春的那些年&& 作者:无心完美
内容简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我相信,这世上有许多女孩如我一般,
  这样长大,这样爱过,也这样受伤过,
  她们在快乐中失去,在痛苦中获得……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佳忆,罗禤,安阳┃配角:赵荻飞,陆家豪┃其它:
  2008年,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题为《人生忠告》的文章,其中罗列了许多蕴含了生活经验及人生哲理的经典建议。
  我觉得此作者一定是个天才,如若我能在年少时便看到这些建议,那么我的人生或者就不会像现在,至少可以换一个快乐稍多的版本。
  当然,我并不是说我的人生有多么曲折动人,也不是说我的目前的生活是多么不如人意,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原本就应该过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但是,如果能够像那作者那样,多几分睿智,少几分执拗,多几分宽容,少几分计较,那么我的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
  写下这些话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已经鼓得像气球的肚子,那里面的有我的宝宝,因为他/她,我觉得自己还有希望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
  鉴于此,我觉得我应该把它写下来,即使不能成为别人可以借鉴的经验,至少还可以自勉自励自我警示一番。
  首先要说的便是这个人生忠告:
  1.视爱情为奢侈品:有她/他最好,没有也能活。
  2.签任何合同之前至少看三遍.如果是婚约,更要看至少9999遍。
  3.人越少则冰箱越要大,精神空虚可用食物填充。若打开冰箱没有食物,可鼓励你努力工作。
  4.为了你的身心健康可养一只宠物,为了宠物的身心健康,就不要养了。据说它们太孤独了也会得忧郁症。
  5.要买保险。
  6.在办公室里备一件厚外套,一把伞。
  7.同事的恭维就象香水,可以闻闻,但不要喝。
  8.永远不要问这个问题:“为什么不爱我?”
  9.没有任何事任何人,会重要到需要你整夜苦想不睡。
  10.若没有五位数出场费,不要参加“非常男女”之类的电视节目。
  11.真诚地微笑,别怕皱纹。
  12.以前的恋人打电话来问你最近好不好.要说好。
  13.任何时候都不要喝多,头天晚上吐的东西次日早上还要自己收拾,你会因此吐第二次的。
  14.想的时候,想想再说。不想的时候,说不。
  15.有人称赞你年轻,还是应该高兴的。
  16.恋爱就像玩麻将,不认真没乐趣,太认真易伤心.培养点游戏精神。
  17.真喜欢一样东西,就买吧。
  18.曾经背叛过你的情人,想要回头,说不。你曾经背叛的情人,请你回头,说不。
  19.保持青春的秘诀,是有一颗青春的心。
  20.无论蕾丝内衣还是工作报告,简洁都是最好的。
  21.对于一个错误的诺言,你要有勇气违背它。
  22.一个人是否可靠,全看你用什么样的手段控制他
  23.一切都不需争论,只需给出结果。
  24.男人总是向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女人献殷勤,命运也是。
  25.不要借钱,若一定要借,借银行。不要借给人钱,若一定要借,别打算他还。
  26.如果你花心,千万别用恋人的生日做密码.常常换,很烦的。
  27.床头放一本好书。
  28.工作之余,尽量在室外活动。
  29.不要在想让你哭的人面前哭。
  30.每年做身体检查,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31.钥匙一定要在父母或好友家存一套。
  32.爱不是□,爱是想和对方一起睡觉。
  33.简单地说,常常让你微笑的人就是好人。
  34.不必好奇别人怎样评价你,想想你是怎样评价他的。
  35.若现在还不开始孝敬父母就太迟了!!
  36.尊严如同胸衣,把女人托的很高贵,但若故意显露,则流于粗俗。
  37.不要迷恋包装绚丽的东西。
  38.当你快乐时,你要想,这快乐不是永恒的。当你痛苦时你要想这痛苦也不是永恒的。
  你什么时候放下,什么时候就没有烦恼,每一种创伤,都是一种成熟。
  39.要快乐每一天!要记住你只能活一辈子!也就只有N万N千N百N十几天了!!!
  其次要说的,就是关于我的故事。
  这是一个如老太婆的裹脚布般又臭又长的故事,你如果有耐心,且听我慢慢道来。
作者有话要说:再开文, 天气有些冷, 但愿新文不会太冷.....................
&&&&&&&&&&&&&&&&&
第一部 为你付出青春的那些年
关于童年(一)
  我叫陆佳忆。
  本来父亲给我取的名字叫家忆,我的哥哥叫家豪,我的姐姐叫家音。可我母亲固执地觉得女孩子用上这个“家”字就不太像女孩了,于是我的名字被改成了佳忆,姐姐则叫佳音。
  人如其名的是我的姐姐陆佳音,她是地地道道的天使,不仅长得美丽动人,连性格也是温婉可人的,她比我大八岁,在父母的嘴里,她就是我成长的典范和标准。
  而我呢,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胎。
  一般来说,怪胎与天使都是对比产生的,没有怪胎的低劣就不能体现出天使的美好,同理,没有天使的美好亦不能体现出怪胎的低劣。
  可明明都是一个父母生养的,姐姐是天使而我为什么会是一个怪胎呢?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来分析这个问题,可每次分析出来的结果都带着明显的不明确性。
  当然,我也分析出了一些门道。
  首先,我有一个比我还要怪胎的哥哥——陆家豪。
  我们俩从小都在榜样儿童——陆佳音的强大光环下压抑地成长,每每被父母或者老师训斥时总少不得如此之类的话——“你要有佳音一半的能耐我就省心了”,或者“你为什么不跟你姐姐学学,哪怕是学一丁点也好啊!”,我的第一次爬树是踩着陆家豪的肩膀爬的,第一次逃学是跟陆家豪逃的,第一次离家出走也是和陆家豪一起走的。后来到家音谈婚论嫁的时候,也是我和陆家豪一起捉弄后来成为我们共同姐夫的男人。
  虽然,比我大三岁的陆家豪是我的哥哥,但我常常忘记这一点,时不时地忘乎所以地把屎盆子扣在他头上,比如:如果我们俩一起把家里的盆盆罐罐打碎敲翻的话,父母责问起来的时候,我会眼皮都不眨一下地说是陆家豪干的,而大多数时候,父母看着我一双睁得大而无辜的眼睛,便对我的话深信不疑。于是陆家豪就遭殃了,轻则怒斥,重则竹条。
  所谓的竹条是我老爸用来对家里的三个孩子进行道德品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工具,当然啦,主要是针对我和陆家豪。我老爸年轻的时候是个精力充沛的家伙,关于这一点,我和陆家豪的意见空前的一致,因为老爸一有空闲时间,就会从杂物间的某个角落里掏出一节节不长不短的竹子,把它们砍成五毫米两毫米厚长约30厘米长的竹段,然后削磨成细而软的薄长条,我们一般称它为竹条。
  你不要小看这小小的竹条,它是我和陆家豪在童年时代最为惧怕的物件之一。原因有二,其一,它的韬性非常的好,你甚至可以把它弯成一个完整的圆圈它也不会折断,其次,这种竹条打在手心上非常地痛,是那种火辣辣的痛,但可气的是它又不会造成任何的内伤。我妈妈是内科医生,她一向不赞成体罚,尤其反对那种顺手抄起家伙就上手的打法,于是老爸避重就轻地走了折中路线,他总是让我们自己把手伸出去,规规矩矩地放在他面前,而他呢,则会拿起那弯曲如柳的竹条出其不意地给我们来上一下。
  后来陆家豪总结出一个经验——在竹条快要接近手掌的时候迅速把手闪开,然后在脸上装出一副痛得死去活来的表情,但这个技巧实在是太难掌握了,首先是时机太难把握,常常是竹条还没有到手却因为心里的恐惧提前收了回去,而且我从小就是个表里如一的人,手上不痛脸上的表情自然也不够生动。老爸那时还是火眼金睛,一旦发现我作假,便会加倍处罚。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看得出来,陆家豪确实是个变态的家伙。
  我会成为怪胎的第二个原因呢,我想了又想,又想起了一件事情。
  我没有上过幼儿园,在我的那个年代在我们那个地方,幼儿园还是稀罕物。从我五岁至十岁的这段时间里,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老爸和老妈在县城的几个镇上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姐姐在省城的重点中学当住宿生,我和陆家豪也分开了,老爸和老妈轮流一人带着一个,有时候是我跟着妈妈,他跟着爸爸;有时候是他跟着妈妈,我跟着爸爸。
  因为没有幼儿园的缘故,为了方便父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还不到五岁的时候,我便开始了我苦难的学生生涯。
  父母的分居问题再次殃及到了我小小的人生,跟着爸爸或者跟着妈妈这件事,从来都没有人征求过我的意见,而且又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其直接结果就是——我得不断地从一个学校转学到另一个学校。
  对于一个只有五岁的孩子来说,从一个熟悉了的环境转移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是一件极为残酷的事情。记得第一次转学前,我被告知了要转学的消息,而我在问了又问之后终于明白了转学的真正含义,于是我说什么都不同意,不吃不喝地大哭了一个晚上,誓要与他们抗争到底,我老爸老妈被我累坏了。
  于是,在之后的几次转学中,他们直接忽略掉提前告知这个重要环节,趁着我睡觉之际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抱上了车,几个小时之后,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早已身处异地,大哭几天之后,最终还是灰头灰脸地去到了新的学校。
  我的怪胎心理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形成的。
  大大小小的几次转学经历之后,我从一个淘气好动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不合群的家伙,这其中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在新的环境里,其它的孩子都是互相认识彼此熟悉,而我对于他们的群体而言是一个异物,用欺生这个词可能有些过分,但或多或少会有排斥的心理,他们往往会悄悄地观察你的行为,但不会很快地与你交流。其二就是我自己,我大大小小地转过四次学,不但切身地感受了那种从熟悉到陌生的煎熬,还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一件事——今天和我一起玩的伙伴说不准明天就咫尺天涯再也见不到面了,而在陌生的环境里思念过去那些熟悉的玩伴儿是一件痛苦且毫无意义的事情,我不需要那种让会让我痛苦思念的伙伴,于是我选择不去接近别人,孤独且小心翼翼地守着自己的小小空间。
  这样的经历最终养成了我敏感而脆弱的性格,我过早地学会了放弃,学会了不去争取;在发现别人想推开我的时候,我会用更大的力气更快的速度去推开别人,当然这是后话。
  其实我也没有埋怨父母的意思,在那个年代,他们的人生也非常不易,更何况那几年的分居最终也是为了能让我们有一个稳定的环境。(看到这里的时候,如果你已成为某个孩子的父母,请一定要考虑到这一点——尽你最大的可能给孩子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
  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我们全家搬到了省城,我也随着他们,转学到了我人生的第五所小学,作为高频率转学生的学生生涯总算是告一段落。
  从县城到省城,对于我父母而言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件,于我而言也是如是。因为省城的孩子比县里的孩子还要排斥新人,对他们而言,我是一个来自乡下的孩子,他们很容易在我面前就生出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于我而言,省城是一个神圣而高贵的地方,在我的小小心灵里,省城的人也一定高贵而神秘的。
  刚上学没多久,语文老师就让我们写作文,题目叫《第一次…...》,第一次后面的内容得自己定,我记得有的同学写的是《第一次洗衣服》,《第一次做饭》,而我呢,写的作文题目叫《第一次进城》。
  现在我已经想不起写那个题目的初衷了,但结果却记得非常清楚。因为老师觉得我的作文写得不错,情真意切,于是在课堂上念了这篇作文。下午放学的时候,在回家的路上,班上的一群女孩子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我,在一个街道的转角她们拦住我。
  “真是个乡巴佬,你看她的头发扎得跟扫把似的……”
  “就是,傻乎乎的,乡巴佬!乡巴佬!!乡巴佬!!!”
  在如今这个以土为贵的年代里,被人称作乡巴佬,大概只会一笑而过,而对于那时的我,这三个字则像是砍在日本鬼子头上的大刀一样把我的自尊心无情地分割成不堪入目的碎片,然后这些碎片又被别人用力地踩在脚下碾得粉碎。
  人在自卑的时候会下意识地低头,而且是那种好象永远都伸不直的低头。我低头缩肩的毛病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初中快毕业的时候,我的身体开始发育,妈妈总是不住地提醒我抬头挺胸,可我只能在家里坚持,一旦返回学校,我便积习难改地恢复了低头含胸的姿势,以至于到后来那个夺取我初吻的男孩称赞我的胸长得漂亮的时候,我居然趴在他怀里嘤嘤唔唔地大哭了一场。
  小学快毕业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让我感到耻辱的事。
  我们班有个男生,叫应伯明,按照现在的说法,他是全班女生公众的班草。现在的我已经记不得他到底是啥模样的,但他有一双小且不聚光的眼睛,这一点我倒是记得很清楚。我不知道到底是自己的心理过于怪胎,还是因为是来自穷乡僻野的缘故,反正在我心里,这厮断断不是什么大帅哥,我没有把猥琐这样的词用在他身上就算是够有良心的了。
  应伯明很擅长溜旱冰,那时的我常常跟在陆家豪屁股后面跑去溜冰场,于是,偶而便会遇上他。我不与他打招呼,直接把他当空气过滤掉。但可气的是,我从小就是一个缺乏运动天赋的家伙,明明已经溜了好几次了,但我的溜冰技术仍旧停留在扶着不锈钢管慢慢滑行的阶段,应伯明不止一次地从我身边潇洒自如地滑行而过,我气急败坏地低垂着头,笨拙地与脚上那双和我一样笨拙的旱冰鞋斗争。
  做人千万不能落井下石或者拿自己的长处讥笑别人的短处,这一点我是在那时就明白了的。
  应伯明同学在第五次带着一脸不屑的表情从我身边擦肩而过之后,在溜冰场右侧一个水泥砌成的专门用来练习上坡和下坡技巧的斜坡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与对面的一个速度可比他媲美的男生碰撞出了激烈的火花,火花的直接结果就是——小应同学把自己的左腿撞断了。
  当时的情形,几乎整个溜冰场的人都围了过去,我却仍旧扶着扶手旁边冷眼。后来我脱下溜冰鞋,也跑了过去,把正在看热闹的陆家豪从里面拉了出来。
  “我要吃冰棒——,上次欠我的钱你还没还呢!”我仰起脸对他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过年期间, 更新肯定会比较慢..................
&&&&&&&&&&&&&&&&&
关于童年(二)
  小应同学自从撞断腿之后,得到了老师及全体同学尤其是女同学的热心帮助,他的座位被安排在全班成绩最好的性格最温柔的女生旁边,这个女生叫杨小梅。
  杨小梅和小应同学有一个相同的蓝色人造革书包,唯一的区别在于在书包的左下角,杨小梅用圆珠笔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天早上,我刚刚走进教室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座位上,便像往常一样去抽屉里寻找抹布,就在我低头寻找的功夫里,一个经常以欺负我为乐的女生迅速拿起我的书包跑开,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之前,她就像老师派发作业本一样,把我书包里的书和本子一本本地在周围的同学们中分发起来,我气急败坏地追了过去,嘴里喊着还给我还我,有的同学还算好,一笑之后就把书还给我,但有的则不,他/她们大笑着把我的书抛向天花板,然后一脸笑意地看它做自然落体运动,或者故意把它传给另外的人…...
  最后,一本书再次落到了始作俑手上,她嘻嘻笑着,迅速地跑到了杨小梅与应伯明的座位边,随手便把书放进了一个蓝色的书包里。而我当时离她还有相当的距离,而且正蹲在地上捡地上的书。等我跑过去的时候,杨小梅并不在座位上,应伯明则扶着断腿在那里坐着。
  我哭丧着脸去翻那个蓝色书包,但还没来得及翻找几下,身后已有人在那里拍巴掌了,一声比一声洪亮,断腿的应伯明也不说话,任由我翻找,脸上似笑非笑。
  可我并没有从包里找到自己的书,正当我有些纳闷的时候,已有几个女生围在我身后,一边拍着巴掌齐声叫起来。
  “我明明把书放进杨小梅的包里,你为什么要去翻应伯明的包?”拿我书包派书本的女生讽刺地看着我。
  “嘻嘻,不知羞,陆佳忆喜欢应伯明……”
  “羞—羞—,不要脸,羞—羞——不要脸”。
  后来过了许多年,我发现像“羞——羞——不要脸”这类的句式,在全国各地的儿童们中被沿用了许多年,及至今日,我仍能在小学或者幼儿园之类的地方听到这样的话,每每这个时候,我便会怅然地失笑。
  等杨小梅终于把我的书递给我的时候,我蹲在地上唔唔地哭了起来。
  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又接连遭遇了几次放学回家被人追随着讥笑的情形。
  于是我在心里愈加讨厌那个应伯明,也愈加厌恶我的小学生活。大概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变得对长得帅或者被称之为帅哥的男生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与厌恶感。
  除了性格怪胎之外,我还有许多让人头疼的陋习。
  虽然我的大名叫陆佳忆,但我的小名并不叫佳佳或者忆忆。从我记事起,我便有一个在我看来粗俗得完全喊不出手的小名——兜兜,而这个“兜”字,与音乐里的兜、唻、咪完全没有任何联系。
  之所以叫兜兜,源自我从娘胎下来以后的一个习惯。
  据我老爸老妈说,我从会走路开始就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破烂,小至烟头,大至水壶,都曾被我收集过。那时候的孩子是要天天穿罩衣的,而我每次见到这些破烂时,但凡尺寸合适的,我便会很自然把罩衣的下摆往上一提,做成一个简易的大布袋,然后便把那些进入我法眼的东西放进去,一脸喜气迈着鸭子一样的步伐一路小跑回家,也不管后面的大人如何叫我,而我回家的头一件事就是把那些东西放进我小床下面的筐子里。
  我妈说,我人生收集的第一个破烂是一个黑乎乎的烟头,但当时的我并没有直接把它放进我的罩衣布袋里,而且以迅捷的速度把它放进了我的嘴里,一秒钟之后,我便呲牙咧嘴地哭了起来。彼时的我一岁零三个月。
  如果不能外出玩耍的话,我便会把这些东西从床下翻出来,一样一样地细细品玩,仿佛我不是两三岁的孩童,而是一个活了三百岁的老古董收集专家。
  兜兜这个名字由此而来,我妈说是她的一个同事帮我取的这个名字,说那天她同事来我家做客的时候,正好我兜着一布袋的玩意儿回家,身后是一脸无奈的老爸。
  打从记事以来,我便很不喜欢这个名字,所以经常在心里暗暗地诅咒那个阿姨,等那个阿姨生儿子的时候,我专门央求我妈带着我一起去医院探望她,但让我大失所望的是,她生的儿子居然有一个很正常的□。
  待我稍大一些,我便开始矢口否认自己有这样的习惯,虽然每每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有啤酒盖、形状奇异的玻璃瓶或者色彩鲜艳的纸盒子时我便会手痒难耐。
  除了爱收集各式垃圾破烂之外,我还是一个不擅收拾的主儿,玩着玩着便会乱摆乱放,最后便忘记将它们收回原处。于是,那些被我把玩过后的小玩儿常常七零八落地流离失所。但我又是一个小心眼儿的孩子,一旦发现我的收藏有所缺失,我便会象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急得大吵大闹,而且我把我的好记性全用在这上面了,丢失物件的各项特征会被我说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大概是小学那几年颠沛流离的转学生活,让老爸老妈对我心有愧疚,总是尽可能地满足我的许多无理要求,于是乎,老爸成了我的破烂收藏品的第二监管人,我理直气壮地成为家中的摆摊大王。
  不仅如此,从上小学开始,每逢家里人顺口喊我兜兜时,我便会勃然大怒,像一只被激怒的小疯狗般乱喊乱叫。于是他们都变得识相起来,不再当着我的面喊那两个字。
  但我毕竟还是个小孩子,而且是个很迷糊的小孩子,有时候他们顺口叫我兜兜时,我会本能地答应,有时候我会在连续应了好几次之后才醒悟过来,因为时机没有掌握好,我只好郁闷地默认了这个称呼。
  考上一中之后,在去学校的前一晚,老爸老妈专门做了一桌子的好菜以资鼓励,我趁着老爸接电话老妈去厨房端汤的当口,悄悄地喝了一口老爸的白酒。后来便有些晕乎了,接着我便借着酒胆,拍着桌子对他们宣称——以后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喊我兜兜了。
  我在小学的成绩一直不是很好,但也没有恶劣到需要请家长到老师那里请罪的地步,那是陆家豪常干的事,我很是不屑。六年级的时候,我居然以比分数线高五分的微弱优势考到了当地的省重点中学——一中,顺理成章地成为陆家音的校友。
  陆家豪的际遇就差了一些,他在一年前考上名气不大且业绩平平的二中,于是我常常讥笑他是千年老二,在家排行是老二,读书也是老二,他恼羞成怒地来追打我,我赶紧躲到了我妈背后。
  其实私下里我是很艳羡他的,二中虽然貌不惊人,但至少可以摆脱陆家音的阴影,他完全不用担心哪天犯了错,走在校园时会有老师捋着胡子叹气道:“想不到陆佳音的弟弟是这样的……”。
  事实证明,我的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
&&&&&&&&&&&&&&&&&
  从踏入一中的第一天起,考虑到陆佳音的因素,再加上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小学生活不太幸福,心想决不能在中学六年里再重蹈覆辙了。于是,我决定不做野孩子,改走一段时间的淑女路线以观后效。
  刚刚入学不到两个星期,就有高年级的男生来看我。那时的我还不满十二岁,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儿童,他们看着我,我也傻乎乎地看着他们,完全不明所以。
  “你看,这个就是陆佳音的妹妹哦……”
  “嗯,嗯,长得还不错,不过怎么野里野气的?我觉得还是姐姐好看一点……”
  我虽然看不懂他们脸上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但心里非常生气,彼时的我尚带着乡村孩子的野性,我想也不想便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土,直接朝他们的脸上招呼过去。
  他们哇哇地叫着跑开了,一边跑一边大声喊:“怎么陆佳音的妹妹是个野丫头啊,是不是一个妈妈生的呀——”
  那天傍晚,我的心情变得无以复加的烦躁与难受,也不想回宿舍。
  开学伊始,同住在一个宿舍里的女生无一例外地都比我年纪大,最最过份的是,有一个身材彪悍的居然足足比我大了三岁,而这大出的三岁让她众望所归地成为了宿舍舍长。她从来不正眼看我,每次叫我时总是斜着眼睛喊丫头,而且故意把那个“头”发得不伦不类,稍不注意就会听成“丫扣”,这明显是个比“兜兜”还要难听还要让我抓狂的名字,于是我气急败坏地警告她。
  “我叫陆佳忆,不叫丫头,也不叫丫扣!”
  她很不屑地看我了一眼,走近我,两手往腰上一叉,眼睛与我对峙。
  “我就喜欢这么叫,你怎么滴——吧?!”
  她所采用的口气相当嚣张,我的气焰顿时消减了许多,虽然心里仍是不服气,眼睛里冒着怒火,拳头也握紧了,但却迟迟不敢出手。最后,在她比我足足高出的一个头的高度下,我败下阵来,嘟哝了一句“反正不许叫我丫扣”便草草了事了。
  后来,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叫我丫头,有时候还会在后面加两个字——片子。
  我明明心里极度不爽,但又不敢像在家里那般肆无忌惮地提出强烈抗议,只好屈辱地默认了这个名字。
  所以,那天我也不打算回宿舍,我的心已经够堵的了,不能再堵上加堵。
  当时的时候大约三四点钟,刚上完下午的课,离晚饭时间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偌大的校园里晃荡,最后来到了靠着大门口的池塘边。
  走上池塘边的小径上时,我在路边发现了一个白色的乒乓球,出于一种本能,我赶紧往前后左右瞟了一眼,没有发现半个人影,于是我蹲下来把那个球捡起来。
  我把球在石板路上一抛,它弹了起来,但回弹的高度并不高,于是我再仔细检查了一下,在上面发现了一个小孔。很明显,这个小孔的存在让它成为了垃圾,但我并不打算抛弃它。
  我在池塘的石板凳上坐了下来,由于身高原因,我的两只脚离地面尚有一定的距离,于是它们便一前一后地晃动着,接着我便开始玩起那个乒乓球,我把它用力地抛向空中,然后够着身子去接住它。
  要是换别的孩子肯定没法儿这样玩下去,可我却玩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我确实是很怪胎。
  最后的一下,乒乓球被抛向了空中,但我却没能接住它,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面前的地板上弹了一下,跟着一个漂亮的自由落体落到了湖里。当时是秋季,湖边已有些干涸了,大大小小的石头露了出来,我的乒乓球在那些石头上蹦蹦跳跳地奔走了一会儿,便悠悠地滚到了水面上。
  我心里一急,要走淑女路线的计划被抛到了九天云外,从湖边的台阶到湖底只有一米左右的高度,我飞快地跳了下去,因为下冲大过大,我差点来了个狗吃屎,幸好我的反应够快,两手往前撑,即时地避免了嘴巴与地面接触的命运。
  我只花了不到一分钟就把乒乓球从水里捞了出来,但在如何爬出来的问题上,我犯难了。湖的四壁不知被哪个该死的建筑工人叔叔给砌得光滑无比,而我的小胳膊又缺乏可以把身体支撑起的力量,我连接试了好几下都没有成功。
  于是我手里握着那个球,两眼发直地盯着湖壁。
  一片阴影投射在我面前,我本能地仰了头,看见一张笑盈盈的脸。
  我就是在那天认识罗禤的。后来我曾经这么想过,也许就在那个瞬间,上帝正站在天上的某个地方露出一张若有所思的笑脸,他安排了我和这个名叫罗禤的男孩以一种喜剧的方式初识,而后又毫不在意地让我们的故事以悲剧收场。
  “我拉你起来吧——”,他说。
  他当时的个子比我高不了多少,而且和我一样长得跟豆芽菜似的,于是我很怀疑地看着他。
  他笑了笑,半跪下来,俯身来抓我的手。
  他的力气比我想象的要大,但即便如此,在爬上台阶的关键动作上我仍旧表现得狼狈不堪,尤其是在最后,我的一边屁股勉强挨到了台阶上,但另一边却由于地心引力的作用,在那里险象环生地吊着,而我整个身体的重心便在爬上来与掉下去之间痛苦地徘徊。
  但是,这个明显缺乏眼力见的家伙却对我的下半身熟视无睹,依旧把一股蛮力气耗在我的手上,我的身体因此而呈现出类似某种动物的怪异姿态。
  在忍无可忍之下,我涨红着脸喊了一句:“你能不能拉一拉我的屁股——”。
  我承认自己确实是个很土很粗俗的家伙,我老妈一直告诫我,说女孩子不能把屁股、屎啦尿啦之类的词挂在嘴边,可那时我只是一个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对能够替代这些原本理所当然存在的名词掌握得极少,更何况是在那么危急的关头。
  他似乎被我的话吓了一跳,跟着脸便慢慢地红了起来,在我气愤得接近无语的时候,他把手搭在我的腰上,用力往台阶上一拉,我的大部□体终于放在了池塘的外边。
  我迅速地从地上爬起来,顺势又拍了拍屁股,手里仍旧紧紧地握着那个让我吃尽了苦头的破乒乓球。虽然当淑女的计划进行得很不成功,而且由于这个人的笨拙严重影响了我从湖里爬出来的速度及姿势,但我还是决定做个有礼貌的孩子。
  于是,我转过头去准备跟他说谢谢,刚一抬眼,却正好遇上他一双捉狭的眼睛,似乎正在嘲笑我刚才的样子,那时的我原本就极度缺乏知恩图报的江湖义气,再加上刚刚心里的不快,于是我一下子生起气来。
  我不仅没有跟他道谢,反而在从他身边擦肩而过的时候,手肘往外一抡,极自然地用力把他推开,接着便“哼”了一声,飘然离去。
  在他的身影从我视线消失之前,我用眼角瞟了一眼,他被我推得晃了晃身子,差一丁点就要栽到湖里了,但这小子的反应不错,居然站住了。
  我在心里早就盘算好,如果他真的被我推进湖里了,我是决计不会去搭救他的。
  很多时候,缘分与厄运之间只有一线之隔。
&&&&&&&&&&&&&&&&&
罗四毛的来历
  运气好的人遇上是缘分,运气差的人遇上的便是厄运。而我,显然正是属于后者。
  从上中学伊始,我们班的语文老师不知是哪根神经搭错了,居然让我当了语文科代表,而我当时正在浑浑噩噩的过着自己的迷糊生活。
  对我而言,中学与小学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局面。首先,在中学里,虽然别人叫我丫头,但真正把欺负人这种恶行付诸于行动的人却少了许多,她们最多也只是用不屑的眼光打量我几眼。其次,上课之余,我有了许多闲暇时间,最关键的是,这种闲暇时间是完全自由的,我可以四仰八叉地躺地学校后山上的草地上晒太阳,也可以装模作样地留在教室里看书写作业,当然,我更倾向于前者。
  鉴于这样的原因,我完全弄不明白老师为什么要选我当语文科代表,我并不打算在文学界里有所建树,也不打算在嚼文咀字方面成就大业。
  正在我对此事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我却诧异地发现,那个在湖边与我狭路相逢的家伙居然是我的同班同学。
  那天傍晚,在上晚自习前五分钟,我按照语文老师的要求,把全班同学的作文本分发出去。之前我也做次这样的事情,但却被老师小小地批评了一下。因为我总把一撂本子往讲台上的桌子上一放,喊一声:“领作文本哦——”,然后便迅速地抽出自己的本子,飞快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老师说了,不能让全班同学都这么乱糟糟地跑到讲台上一阵乱翻,那样很不成体统。
  于是,那天晚上,我很成体统地站在讲台上,对着底下各行其事的同学们结结巴巴地喊了一句:“现在……现在…….发……发……作文本了——”,然后便开始小声地念起作文本上的名字来。
  念着念着,就出现状况了。
  我们班有个同学叫赵荻飞,但由于我的紧张,这个名字被我念成了赵获飞。
  堂下先是一阵大笑,跟着一个男生站了起来,一脸地不高兴:“什么嘛……还语文科代表呢!!”我赶紧仔细看了一眼,脸刷地红了一下,等那个男生走上前来的时候,我便小小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哪知这鸟人完全不领情,依旧黑着一张马脸,一把从我手里夺过本子,一边还气呼呼地咒骂了一句。
  我脸上有些挂不住,一把火开始在心里面烧起来。
  我愤愤不平地想,你以为我愿意当这个什么鸟科代表呀,你以为我愿意帮扛本子发本子呀,不就念错了一个字吗?我不是跟你道歉了吗?有完没完啊?!
  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继续发着本子。
  在一堆本子快要派发完的时候,我又抓狂地出了状况。
  这一次,不管我如何仔细地辨认,可仍旧不知道本子上面那个字该怎么念。
  情急之下,我学着老师的模样念道:“罗——”,我是这么盘算的,本子已经发得差不多了,没有领到本子的同学里面也许就只有一个姓罗的,如果这个人在我念“罗”字的时候及时地站起来的话,我就不用继续与后面的鸟字纠缠了。
  哪知我的“罗——”拉长了N久,还是没有一个人站起来。
  全班同学的脸上都浮现出乐于看好戏的表情,我又气又急,先前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恼羞成怒再次疯狂地涌上了脑海里,我想这个姓罗的家伙肯定是想故意与我作对。
  从小我就不是一个理智的人,试想一下,一个理智的人怎么可能会成为怪胎呢。
  俗话说: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这话形容的正是我这种缺乏修养的人。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大声念道:“罗——那个什么——四根羽毛——”。
  这个长长的名字念完之后,教室里忽然变得一片安静,十秒钟之后便转成了哄堂大笑。
  当事人终于出现在我面前,一言不发地从我手里接过本子。
  我当然还记得当时他一脸恨得牙痒痒的表情,但我并没有表现出害怕,反而是十足的困惑,我的小脑袋瓜子正在琢磨另外一个问题——噫,这个人怎么会是我的同班同学呢?!
  由于我的孤陋寡闻,“罗四毛”这个名字在初一年级中广为流传。
  后来,他告诉我,最初他接近我并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想弄明白我的脑袋瓜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我的脑袋里装的当然不是草,至少不完全是草。
  语文老师是相当有先见之明的,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尤其是应急之作。
  而所谓的应急之作,就是那种在指定的交作文时间前一个半小时之类完成的作文。俗话说,有心种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后者大概指的就我的应急之作。
  虽然我不是一个合格的语文科代表,但每逢写作文的时候,如果我有大把的时间,我便会下意识想要把文章写好,于是殚思竭虑地长篇大论了一番,但最后却很难讨老师的喜。而一旦我犯了迷糊,便会忘记有交作文这件事,等到第一个同学把作文交到我这个语文科代表手上时,我才恍然地拍着脑袋想起这件事,于是抓起笔,刷刷刷,下笔如有神,一篇八百字的作文便会在转眼之间完成。让我惊奇的是,我那种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文章却严重地符合老师的心水,时不时得个全班最高分。
  后来,我才在悲伤中明白,我大概是那个时候就把我这一辈子里所有与无心插柳柳成荫有关的好运气给用光了,以至于我后来的许多无心之作都成了连我自己都不屑一顾的垃圾与破烂。
  正如人生忠告上的那句话:男人总是向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女人献殷勤,命运也是。
  我得承认罗禤是爱过我的,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并不打算如此。
  我与罗禤的梁子就那样结下了。
  自从罗四毛这个名字出现后,我便会经常与他打照面。大部分都是不太友好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他曾经在我的书包里放过一条毛毛虫,发现它的时候我们正在上数学课,数学老师是全年级公认的最最凶恶最最严厉的老师。我翻书包的时候并没有低头去看,而是把手伸进去摸的,这让我的尖叫时间滞后了几秒钟,等我把那段毛乎乎的东西从包里掏出来看的时候,我以及我的女同桌同时发出了可与警报声媲美的高分贝尖叫声。
  我从小就极度惧怕这种软乎乎毛绒绒、完全依靠蠕动来进行运动的生物,不要说毛毛虫了,一只蚯蚓就足以引起我的绝世惊叫。
  尖叫的直接结果就是让数学老师龙霆大怒,我被他点名叫着站了起来。
  我哆哆嗦嗦地站在那里,全身都在打抖,连说话声音都变了,我虽然是个怪胎,但还是很惧怕老师的,在那一个瞬间里,在我小小的心灵里,老师与毛毛虫都是可怕的生物。
  “老……老……师师……毛…...毛…...毛毛…….毛毛……”,我结结巴巴地解释,可“毛毛”了半天,那个“虫”字愣是没能发出音来。
  “陆佳忆,你到底在做什么?”,数学老师显然不能像语文老师那样能够融汇领悟我的语言。
  正在老师愤怒且纳闷之际,那个一直跟我作对的赵荻飞站了起来。“老师,陆佳忆在叫罗禤……”,他一本正经地说。
  于是大家全部联想到了罗四毛这个称谓,哄堂大笑。
  连数学老师都差点儿笑了起来。
  我与罗禤在同学们的哄笑声中隔着大约两三米的距离恨恨地对望了一眼,刀光剑影尽在不言中。
&&&&&&&&&&&&&&&&&
  虽然年纪小,但我并不是省油的灯。
  我和罗禤像两个有着宿仇的冤家对头一样,一有机会便会绞尽脑汁地算计对方,并以成功地把对方算计到自己的阴谋中为乐。
  一个周三的下午,我们早早地上完了一天的课,我趁着罗禤与男同学跑去打球之际,用整整一瓶胶水把他所有规格相同的书及本子都结结实实地粘了起来,晾晒了将近一个多小时之后,我把那个大块头悄悄地放进了他的书包里。
  他是在第二天上午上语文课的时候才发现的。
  那时正好我们学到了一篇诗歌,老师点名让他起来读一遍,他这才想起去翻书包,在老师及同学们等到花儿都谢了的时候,他才从书包里把那本足足有八厘米高的大家伙扛出来,然后又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语文书——可惜没能打开。
  他的座位与我的座位之间还隔着一排,我若无其事地坐在自己的座位,尽量让自己的肩膀保持平衡。但是,如果从我的正面看过来的话,你可以看到一张几乎已经笑破肚子的脸。
  如我所愿,罗禤同学被老师狠狠地批了一通,说他连自己的书本都不爱护好,跟一个带着一把不能用的破枪上战场的士兵差不多。我一直都没有回头看他一眼,但我可以想像他在那一刻一定在用喷火的眼睛怒视着我。
  我一直是个卑劣的家伙,在这样的小人得志之后,我足足高兴了一整天。
  我一直不承认我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罗禤的,不管他列举出多少证据出来,我一概不认账。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我是个小心眼的家伙,而且是个有仇必报的小心眼,但凡他欺负我的,我一定要想方设法地欺负回去才会罢休。
  彼时的他十三岁,我才十一岁。两个十一二岁孩子之间的游戏怎么可能与喜欢与爱这么严重的词有关系呢,我总是这么反驳他。
  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我和他的关系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别人都说我们是青梅竹马,我却不以为然,哪怕罗禤正搂着我的腰一脸甜蜜地看着我,我也坚决否认。
  “怎么可能有那么暴力的青梅竹马呢?!不可能——”。
  我已经忘记了,我和罗禤的关系是如何从剑弩拨张的敌对关系转换成幸福温馨小恋人关系的。
  印象中只记得一件事。
  初三的时候,我们功课渐渐地紧张起来。一中的初中与高中并不是完全直升的,虽然在分数线上会有一定的回旋余地,但如果没有到预设的分数线便不能升到高中部。而初中部直升高中部的比率也成为了衡量老师业绩的重要指标,鉴于这样的原因,老师们便从初三第一学期便开始各自下起苦功来。
  这些苦功的直接目标当然就是我们这些可怜的孩子,我们的课后作业显著增量,有时候连晚自习也搭进去了。
  这样的转变让我很不适应,从小我便极度厌恶写作业,按照我当时的观念,上课好好学就成了,为啥还要在课余花大把的时间来写作业?每天下午的课余时间是我每天最最悠闲的时光,也是每天上课时最最期盼的时光,如果失去了这些悠闲时光,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在接连几天都把课余时间耗在了写作业上面之后,我的耐心与日俱减,而厌恶与日俱增。
  正在我对那些各式各样的作业感到欲哭无泪的时候,我忽然从同桌赵荻飞那里有了新的发现。
  我忘记介绍了,赵荻飞同学从初二下学期开始便成了我的同桌,这个家伙不但和我一样斤斤计较,而且和我一样懒散与不思上进。按照他的原话,虽然我们没有起一个友好的开头,但考虑到社会安定这个重大原因,我们还是达到了和平共处的最终目标。
  当然,我们的和平共处是建立在许多因素上面的,其中包括在上课开小差时为彼时站岗放哨,分享各自从家里带来的各式零食及小说。赵荻飞这厮虽然语文奇差,但极度酷爱武侠小说,而我当时也在陆家豪的带动下也成为了武侠小说发烧友。于是乎,我们便经常在上课的时候观赏并评论武侠小说中的人物。
  我们经常会谈论最喜欢哪个人物以及最想成为哪个人物这类话题,让我非常鄙视的是,这厮从一开始便说想当韦小宝,后来被我驳斥得快要失去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及信心的时候,他又改口说要当杨过,我更加不屑。
  “那不如韦小宝呢,好歹人家小定最后还给了七个老婆名份嘛,杨过那家伙,处处留情,伤了多少妹妹的心啊……他还不如韦小宝呢!”我翻着白眼说。
  你听听,那时我才十三岁,便有如此封建如此冥顽不化的思想,真是不愧怪胎这个称号。
  谈论归谈论,驳斥归驳斥,赵荻飞的脸皮还是相当厚的,不管我如何尖酸刻薄地讽刺他,事后等我平静下来的时候,他仍旧照常与我说话。
  不仅如此,在学习上,我们还充分地发挥了互帮互助、毫无保留的共产主义战斗精神。每每老师的作业刚一布置下来,我们便分工合作,他做一半我做一半,然后再互抄未做的另一半,完全达到了事半功倍的目标。
  但我们毕竟都是懒散的学生,时间稍长,我们连各做一半的功夫都懒得去花了,而且最最让那厮可气的是,我的所有功课中,最拿得出手的只是语文,但语文作业常常是作文,而作文是很难抄袭的。
  他曾经试过一次,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件最开心的事情。于是我写了快乐的星期天,因为那天我与陆家豪一起去了北湖公园,然后悄悄地把公园的一只走失了的小兔子放进衣服下面给顺回了家,因为确实玩得很开心,所以我写得声情并茂,生动有趣。
  赵荻飞是这样抄的,我说是北湖公园,他便把北湖改成了南山,可南山公园里只有牦牛没有兔子,于是他便把小兔子改成了小牛。
  第二天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一上讲台就把赵荻飞拎了起来。
  “赵荻飞同学,你来示范一下——怎么样把一头小牛藏到你的衣服下面?”
  为此,赵荻飞对我怨恨不已,说我尽整些没用的玩意儿,在关键的数学英语方面完全不配充当他的合作伙伴。
  我破天荒地没有反驳他的话,确实如此,数学英语是我的弱中之弱,也是我的恨中之恨。
  初三的时候,赵荻飞被老师调到了后面的位置上。
  虽然我们不再是同桌了,但合作伙伴的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因为在班上像我们那种懒散且不爱写作业的人并不多。
  我们依旧按照从前的合作模式进行配合,但没过多久,我发现赵荻飞写作业的速度快了许多,因为在我还在咬着笔头冥思苦想地写作业的时候,他的那一半作业却早早地就完成了。
  我立刻狐疑起来,问起来的时候他倒是没有含糊。
  “我问罗禤抄的——”。
  他知道我和罗四毛是宿敌,所以便以为我断断不会抄他的作业。
  我思忖了一下,罗四毛确实很惹人烦,但如果与老师的海量作业比较的话,罗四毛似乎又没有那么讨厌,而且,那个家伙的功课很好,作业也写得认真,既然是抄袭,就得往好的抄嘛。
  于是,我只花了一分钟来说服自己,跟着便拿起他的作业大刀阔斧地COPY起来。
  “人品是人品,作业是作业,我这个人一向就事论事……”,我一边抄,一边对旁边瞪目结舌的赵荻飞说。
  我不知道是赵荻飞的口风很紧,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对于我抄作业的事情,罗四毛似乎完全不知情。
  直到我后来又干了一件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上班了, 白天不能更新, 只能到晚上...............
&&&&&&&&&&&&&&&&&
  那时正值期末考试前夕,老师们布置的作业也越来越多,越催越急,而且发下狠话,谁敢不按时完成作业便会被要求回家请家长。我当然不愿意回家请家长了,彼时的我交了作业还不一定能逃脱被竹条修理的命运呢。
  赵荻飞抄作业的水平不仅很烂,而且速度可与龟爬媲美,更让人生气的是,因为作业是他从罗四毛那里借来的,先抄的总是他,而我又不再是他的同桌,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到他身边同抄作业。
  所以我只能耐心地等待,等他龟爬结束之后我才能开始抄作业。
  写到这里,我就觉得自己的中学时代真是不容易。
  那天下午,天杀的老师居然拖堂到了第三节课,之后又毫无人情味地给我们布置了一大堆作业,并要求我们在晚自习前把作业做完。
  我眼巴巴地等着,一直等到吃晚饭的时间,赵荻飞依旧没有抄完,我只好骂骂咧咧地先去饭堂吃了饭,等我心急火燎地吃完饭回到教室的时候,那厮居然不在了,桌子上也没有留下任何作业本,我被气得几乎要七窍流血,偏又四处寻不到他,因为那个时候既没有GALL机更没有手机。
  我不死心,又跑到赵荻飞的座位一阵乱翻乱找,一些同学都吃完了饭,开始三三两两的回到了教室,我只好灰溜溜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如坐针毡地等着。
  在数学科代表喊交作业前五分钟的时候,该死的赵荻飞终于喘着气跑回了教室,我立刻用喷火的眼睛怒视他,他这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话,让我差点当场吐血身亡。
  “我抄完就把它放到你的课桌下面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翻遍了他座位的每一个角落,却独独漏掉了自己的位置!!!
  我气得双手发抖,指着他的鼻子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最后又抖着手把罗禤的作业本从自己的课桌下面拿出来,我心里的那个气啊,那个恨啊……,正在这个时候,数学科代表开始催促交作业了,四周的同学们也开始悉悉索索地把本子传到数学科代表那里,赵荻飞却趁机闪回自己的座位上,我急得汗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可以想像老爸被请到学校之后竹条落到手心上的那火辣辣的感觉!一双手抖得更加厉害……
  抖着抖着,我忽然发现了一件事——罗四毛那天的作业居然用的是个新本子,真是天助我也!!
  狗急跳墙,人急生智,我简直想为自己的急智拍手喝彩。
  我转动了一下眼睛,手上的动作比脑袋快了不止一倍。我刷地拿起桌上的橡皮擦,照着罗四毛的本子一阵猛擦,“罗禤”二字变得模糊起来,我又飞快地从文具盒里摸出一把小刀,手起刀落,罗禤的名字便彻底地从地球上消失了。
  紧跟着,我又飞快地在那片新空出来的空白上写上了自己的大名。
  做了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我当然很心虚,所以一直密切地关注着数学老师以及数学科代表的动向。
  一个晚上都平安无事。
  第二天也平安无事。
  我放下心来,心里揣摩着大概是罗四毛功课好的缘故,即使偶而不交作业也无关痛痒。这么一想之后心里便高兴起来。
  乐极生悲的是,在晚上下晚自习的时候我居然把这一茬儿给忘得一干二净。我磨磨蹭蹭地收拾起自己的东西,然后才往教室门口走去,刚出教室门,里面的灯就灭了,走廓里只有昏暗的路灯在惨淡地亮着。
  从小我就是一个怕黑的孩子,见不着了光明心里就急了起来,赶紧连奔带跑地往楼下蹿去。我们的教室在四楼,等我刚刚跑到一楼楼梯口的时候,一个黑影忽然从身后的角落里闪到我面前,我本能地张嘴就想尖叫,但紧跟着一只手就覆上我的嘴,生生地把我的尖叫扼杀于萌芽之中。
  我前面说了,我是个野孩子,野孩子一旦遇上这种情况是绝对不会立即投降的,我想都没想,一个拳头便直直地挥了过去。
  拳头当然没有击中目标,它很快便被抓进另一只手里。
  但我没有忘记,我还有一只手,而且这只手比我的思维快多了,在它的兄弟遇袭之后,它立刻弓起指甲以猫爪的形式招呼过去……
  我听见有人低低地叫了一声,紧跟着自己的身体便被一个力量推得来了个乾坤大挪移,随后我蹬蹬蹬往后连退了好步,最后抵在了冰冷的墙上。
  “陆佳忆,你真是一只野猫——”,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愣了一下,眼睛慢慢地适应了黑暗,也终于看清楚了偷袭我的家伙。
  罗四毛!
  他已经放开了我,一只手捂在自己的脸上,露出的一另半脸正在呲牙咧嘴地作痛苦状,一只眼睛却闪着怒火盯着我,我正在为他怎么能如此生动把愤怒显示在下半边脸把痛苦显示在上半边脸而感到诧异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忽然抬起来,接着便往我的方向挥了过来。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手离我的脸已经非常近了,我几乎都可以感觉到一阵风从脸颊刮过。
  “完了,完了,这一耳光挨定了……”,我一边在心里面这么想着,一边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但我闭了好久的眼睛,那耳光迟迟没有落在我的脸上,我等得不耐烦起来,于是半眯着一只眼,用另一只眼悄悄地看他。
  他的手还停在离我的脸不到十厘米的距离,看到这种情形,我心里忽然一宽,大起胆子用一只眼看了他一眼。
  大概是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挨打样子过于滑稽,他忽然笑了起来,紧跟着我感到脸上一凉,他的手居然在我的脸颊上轻轻摸了一把,飞快地收回去了。
  我立刻大怒起来,士可杀,不可辱。
  于是,我便一拳挥了过去。
  由于我的心太黑,而他又早有准备,我的手不仅没有打到他,还因为用力过猛的缘故,重心向前一倾,我的身体也不受控制地向前倒了过去。
  罗四毛的反应奇快,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我的身体在半空中晃了晃终于站稳了。
  可他的爪子却依旧紧紧地钳在我的手腕上。
  我急怒攻心,叫起来:“你……你敢吃我豆腐?!”他却满不在乎地笑了起来,笑得很挑衅很欠扁,在我愤怒得近乎无语的时候,他居然用手指在我手腕的皮肤上轻佻地抚摸了一下。
  “吃你豆腐又怎么样?!谁叫你乱霸占我的作业本的?!”,他理直气壮地说道,跟着又哼了一声,“给你抄作业就不错了,居然敢乱打我作业本的主意!”
  我想也未想,另一个拳头照着他的一边脸颊挥了过去,他居然像是在旁边长了眼睛似的,看也不看便把我的另一只手给擒住了。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忽然间被拉近了一些,我这才发现他居然已经比我高了不少,难怪不得我打不到他!我在心里恨恨地想。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影从我们身边的过道上走过,我张口就想喊“非礼”,但这厮的手超快,我还没反应过来,便发现自己的两只手已经被他一手钳制住,我的嘴巴也被他的另一只手给捂上了。我挣扎着动了动脑袋,却挣不脱他阴魂不散的手。
  不仅如此,大概是为了钳制住暴跳如雷的我,他侧身用身体紧紧地抵着我的身体,我依旧在挣扎抗议,他则一言不发地压制着我的反抗,我们在沉默与黑暗中较量着力气。
  但我是个女孩子,骨头也远不如他的硬,没用多久便没有力气了,而且刚刚路过的那个人早已走远。
  力气没有了,我心里的害怕却增加了,天才知道这个变态的罗四毛会对我做什么呢?而且,我的手腕被他捏得生疼,几乎快要断掉了,那时我就知道自己是个贪生怕死的家伙,因为我在才刚刚有些害怕的时候,两颗豆大的眼泪就叭嗒叭嗒地落了下来。
  后来,罗禤告诉我,他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我的,因为我的那两滴眼泪像是掉进了他的心里一般,从此他的心就再也没有平静下来过。
作者有话要说:反应不咋滴啊........唉, 我哭..............................
&&&&&&&&&&&&&&&&&
温柔的罗四毛
  我记不清楚那晚我是怎样从他的魔爪下逃生出来的了,只记得那个周末回家后,一向挑食的我居然狠狠地吃了好几块肉排以及一大碗白米饭。
  第二天是星期天,早上醒来以后,我便一直徘徊在穿衣镜旁边。
  “妈——,为啥我老是长不高呢?”,我苦着脸问妈妈。
  亏我妈还是医生,居然说有的孩子发育得早,有的孩子发育得晚,这个不是一句两句说得清的。然后便叫我不要去操心这些没用的事情,好好地升上一中的高中部才是最最要紧的事情,我听了以后就更加郁闷了。
  回到学校后,让我大跌眼镜的是,罗禤对我的态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下午写完作业之后,他居然主动把自己的作业本交给我,弄得我跟赵荻飞都觉得诡异无比,我们大眼瞪小眼地望了一分钟之后,我皱着眉头对他说道:“你说罗四毛是不是脑袋进水了?”
  赵荻飞先是大点其头,跟着又是一阵摇动,想了想,又是点头。
  “我估计是他觉得我抄作业太慢了,又怕你像上次一样直接把他的作业本给霸占了…....”,他虽是如此分析,一双不聚光的眼珠子却在我身上转来转去。
  我懒得理那么多,拿起本子便埋头苦抄。
  托罗四毛的福,我的初三居然波澜不惊地行到了最后。快考试的前夕,全班同学都快被老师逼得发疯了,我更是如此。
  那时我已经想好,我才不要像那群疯子那样死读书读死书,大不了我就进二中,好歹我在二中还有个臭味相投的陆家豪呢。这个主意打定之后,我便堂而皇之地该玩玩该喝喝。于是乎,当身边所有的同学都在埋头用功读书写作业的时候,我却悠然自得地在学校的各个角落里晃悠。
  那时,我还不知道,有一个人的眼睛每天都会落在我身上,我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会被他深深地刻在心里。
  一个初夏的下午,我早早地抄完作业,离晚饭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我晃晃悠悠地来到了学校后面的山坡上,那里有一片西晒的草坪,是个休闲娱乐的胜地。我去了时候还有几个人坐在那里看书。为了不引起别人异样的目光,我也装模作样地拿了一本书。
  来到草坪那里,我很不淑女地往地下一躺,拿起那本书假装看了起来。
  彼时正是初夏时节,天气不冷不热,下午的阳光晒在身上有种奇异的催眠效果,几分钟之后,我便把书直接盖到自己的脸上,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仿佛有一阵强烈的光射到我的眼睛上,我的脸上也痒痒麻麻的,我抬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准备继续睡下去。
  但那痒痒麻麻的感觉又来了,而且刚才那一抹之后,我隐隐约约也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明明应该有一本书盖在脸上的,怎么刚刚摸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呢?我一边在心里奇怪着,一边强打起精神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一个人正在似笑非笑看着我。
  我大惊失色,乱七八糟地坐了起来。
  却不是罗四毛是谁?
  我正想发怒,哪知这厮反应比我还要快:“陆佳忆,你除了吃就是睡,怎么不去变猪呢?!”
  我大怒,“关你鸟事?”
  他倒是不生气,居然一屁股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嘴里大放厥词:“怎么没关系?你天天抄我作业,还霸占过我的作业本,这些账我都还没有跟你算呢!”
  我有些心虚,确实如此,以前和赵荻飞互抄作业的时候,我们还会互相贿赂,但对于罗四毛,不要说零食了,我连一个谢字都没有跟他说过。
  “那……那你说要怎样算?”,我底气不足地问道。
  他对我的话甚是满意,点了点头,嘴角有一丝笑意。
  “其实很简单,我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我大喜,一件事——,一听这句,确实是简单。
  “说吧,到底是什么事,我一定答应——”,我信心满满地承诺。
  “好,我要你从现在开始好好地学习——直升一中的高中部……”,他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吓了一跳,觉得这个人真的是脑袋进水了。
  “罗四毛,你怎么跟我妈一样?”这是我的第一句。
  接下来的第二句话是——“你…..你该不会是我妈派来的间谍吧?”
  我不知道他是被我的话气坏了还是逗乐了,反正只看见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眼睛盯着我,我这才发现我与他只有不到一尺的距离,几乎可以感觉到他呼出的气息,这让我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与悸动,可那双眼睛里似乎还有些什么东西在吸引着我,让我无法把目光挪开。
  于是,我们俩就那么对视着。
  我心里的不安与悸动逐渐加剧,于是下意识地用上齿咬住了下唇,他却忽然笑了起来,拿起手上的书,卷成筒状,往我脑门上当头就是一记。
  “你刚刚已经答应了我的,不能反悔——”,他轻轻地说道。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居然用那本书在我脸上轻轻抚了一下,顺手又扔回给我,跟着便站起身来扬长而去。
  我呆呆傻傻地愣了片刻,才想起要问个为什么,于是跳起来,冲着他的背影大叫起来:
  “为什么呀?我想去二中——”。
  他没有回头,扬起右手,竖起食指在空中摇了摇,大概是想都不要想的意思。
  哦,我又忘记交待了,自从与赵荻飞结成互帮互助的友好对子之后,他根据《射雕》给我取了一个绰号,叫“陆小邪”,按照他的说法,这“小邪”有两个意思,一是正邪不分,二是不信邪。
  既然我是个不信邪的家伙,所以当然不会把罗四毛的话当回事儿。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继续着我的悠闲生活,即使看见他的时候,也做出一副完全没记不得那事的表情。在我心里,出于心理惯性,我仍在下意识里把他当作自己的死对头,象我陆小邪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把死对头的话当回事儿呢?!
  在一个晚自习结束的晚上,我再次不幸地被他给逮了个正着,但地点改在了回宿舍的路上,我被他拽着拉到了池塘边的小路上。
  “你答应了事怎么不做?”他似乎有些气急败坏。
  “什么事儿?”,我装傻。
  他脸一沉,声音也跟着沉了下来,不知为什么我被他的样子吓得心虚起来,可又不知该怎样应付他,最后心一横,拧着脖子说道:“我就是不想在一中读高中——”。
  他愣了一下,问道:“为什么不想?”
  我心想话都说到这份上,也没什么好保留的了,理直气壮答道:“一中有什么好?你看看我们班的同学尽是些书呆子,一点都不好玩儿,老师布置的作业又多,烦死人了,我才不想未老先衰呢!”
  如果站在我对面的是我妈的话,我估计早就被我的话气得吐血了,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罗四毛这个变态的家伙居然只是皱了皱眉毛,声音也变得温柔起来。
  “你只要好好考试,考上一中……以后我天天陪着你玩儿,还借作业给你抄……”
  后来我一直笑他早熟,居然这么早就深谙泡妞的技巧,他开始的时候还红一下脸,后来便大言不惭地说泡妞就得早上手。
  在那个瞬间里,我看到了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的罗四毛,他的眼神既温柔又热切,明亮的眸子里闪着灼热的光,似乎正在积蓄着一种可以把我融化掉的热量,于是我便愣愣地看着他。其实他长得挺不错的,比我高了大半个头,身材偏瘦但并不缺乏力量,剑眉疏朗,眼睛不大但很聚光,而且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可爱的弧线,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心里便那么忽地一动,许多从前在我心里面一直混沌不清的东西在瞬间赫然开朗。
  我想,我就是在那个瞬间里情窦初开的,我人生里最浪漫最青春无敌的爱情便在如此的一个瞬间里拉开了序幕。许多年之后,不管我经历了多么苦难多么煎熬的悲伤,不管我多少次诅咒过老天的不长眼睛,但我从未怀疑过那个瞬间,也从未否认过自己所经历过的初恋有一个美丽的开始。
  但是,正如《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最后所说的那样:我猜中了前头,却猜不出这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黑色星期五, 再更新一段, 祝周末愉快.............
&&&&&&&&&&&&&&&&&
  我是一个重色轻义的家伙,陆家豪是这么说我的。由于罗禤的原因,我居然又像小学考中学那样,险生生地擦着分数线的边儿考上了一中的高中部。这其中当然有许多原因,首先是我的语文成绩很好,那一年的考试,我的语文成绩位列全年级的第一名,而且作文分数是最高的。其次,便多少与罗禤有些瓜葛了。在考试前的最后几个星期里,他不再让我抄他的作业,而是让我和他一起写作业,遇到不懂的地方便得不耻下问于他,虽然我是个懒惰的孩子,但上课的时候我还是比较老实的,所以,尽管差距较大,但在他的帮助下,基本上也能勉勉强强地完成自己的作业。
  赵荻飞对于我俩这一巨变显然有些难以接受,其实那时他与罗禤的交情已相当不错了,而且在那个时候,学生早恋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只要不被老师抓现行,私下里的眉来眼去多了去了,但赵荻飞对我与罗禤的新关系仍旧很不以为然。
  “我怎么看都觉得你俩不般配,罗禤啊罗禤,好歹你找个发育正常一点吧……”,这话让我立刻把手上的刨笔刀以迅疾无比的速度砸到了他的脸上,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爱情是个神奇的玩意儿,它让原本在昨天对我来说还是死对头的人突然间成为心里头一个可以让你幸福得晕过去也可以让你痛苦得死去活来的人,我虽然弄不明白这其中的原由,但因为喜欢,而且是非常非常的喜欢,我变得患得患失起来。首先,让我自己都难以接受的是,初中三年即将过去了,可我长得仍旧像一根缺乏营养的豆芽菜,身材瘦小不说,连当时所有女孩子都关心重大问题——胸部,我的也是平坦如镜。这让我在小学时代积累下来的自卑感死灰复燃起来,而那个时候的自卑与从前的自卑相比已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个质就是罗禤——一个说喜欢我也被我喜欢的男孩。
  在那个半大不大的年纪里,我有许多想不明白的问题,而其中最想不明白就是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大概每个女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会遇上这样的问题。那个问题之于那时的我是人生的第一次,一个与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异性会喜欢我,这是一件多么让人心喜又多么让人烦恼的事啊!每天晚上,回到宿舍后,我都会在床上揪着的头发冥思苦想这个问题,但总得不能得到让自己信服的理由。而彼时的我,由于自卑与害羞,并不敢当面去问他这个问题,即使他就站在我面前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
  这样的自卑让我最终为它吃尽了苦头,而那时的我却恍然未觉。
  高一年级,罗禤被分在了尖子班一班,我则被分在了二班。但爱情的世界里并不分尖子生或者落后生,我们悄悄地约会,在教室走廓里擦肩而过时,彼此的眼睛里交流着只有恋人之间才会有的那种甜蜜。上晚自习前的休息时间里,我会假装去问他数学题,他就让我坐在他身边,一只手却悄悄地伸过来,把我的手紧紧地握着。
  年轻的心与年轻的身体都有一种莫名的躁动,我们怀着对被人发现后无地自容的恐惧,同时又无法抵抗青春的召唤。他抚摸过我的脸和手,我悄悄地嗅过他身上的味道,每一次都怀着巨大的不安,但每一次都欲罢不能。
  比较而言,我比他来得羞怯得多,又或者那正是基于我历史久远的自卑感,虽然长了一张娇巧玲珑的脸,但我对我的身高和身材极度缺乏信心。进入高中以后,宿舍发生了变化,我的同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而最让我应接不暇的是晚上卧谈会的内容。高中部的每个年级都有六个班,加起来差不多有好几百人,但她们居然谈到了罗禤,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心便突地一跳,然后便怀着复杂而困惑的心情默默地听着。
  那种感觉陪着我度过了后来的三年高中时光,像自己小心翼翼收藏的宝贝被别人拿到了公共展台上任人观赏一样,我的心里确实是非常不是滋味。但我又不能说什么,只能那么默默地听着。
  她们议论他的身高,议论他在某天对某人说过了的一句话,议论他在篮球场上的某一个动作,我一边听着,心里面五味杂呈,一会儿是甜蜜与骄傲,一会儿又是隐隐的担忧与不安。
  我知道不安是源由我的自卑,但我那时从没分析过为什么要担忧,后来才想明白,或者我在那个时候就开始对我和罗禤的未来有种莫名的恐慌与失措。
  恐慌归恐慌,但彼时的我们拥有年轻的生命,年轻的身体,在大人们的不经意间我们看过许多关于爱情关于性的画面,这对于只有十五六岁的我们,是一种致命的诱惑。我们像两个贪婪却又找不着头绪的孩子,开始小心翼翼地探索对方陌生而又充满了诱惑的身体。
  一个初秋的夜晚,他在学校池塘边的小路上把我截获,拉着我的手走了很长的路,我迷迷糊糊地跟着。最后,我们在池塘边的石头板凳上坐下。很长时间里,我们都没有讲话,后来我终于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抬头看了他一眼,那时的他足足比我高了一个头,我抬头望去的时候正好与他的眼睛对上,那双眸子像黑夜里的黑黑一般闪闪发亮。紧跟着,他把我的手全部地放在他的掌心上,小心翼翼地摩挲着,我的小心脏嘭嘭直跳,小脑袋被一种快乐而眩晕的感觉冲击着。
  “你看,你的手多小啊!”他发出一声惊叹。
  后来过了很多年,每每想起这个场景,我都会羞愧地脸红,那双被他称为小手的爪子早已沦落为不折不扣的主妇手,同时心里面又控制不住地鄙视他,而且那时的我尚未成年,又是女孩子,再怎么长也不会把手长成五大三粗的。
  罗禤对我的手有种奇异的迷恋,每当我们在一起时,他总是会把我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里,大拇指一下一下抚过我掌心的皮肤,那让我有一种麻麻酥酥、心醉神迷的感觉,但与此同此,我又忍不住悲哀的想,大概除了我的脸,他只对我的手感兴趣。
  老爸老妈对我能够直升一中的高中颇有些意外,因为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在他们面前流露出想当陆家豪校友的想法,或者那只是一个小女孩的伎俩,我不想让他们失望,至少不想让他们过于失望,所以要在坏事情发生之前提前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而最后等待他们居然是一个令人惊喜的结果,原本对我就有些宠溺的老爸老妈变得更加的宽宏大量了。
  我的姐姐陆佳音那时已经高中毕业,考上了华东地区一所有名的大学,老爸在公司里的职位也有所迁升,薪资及待遇都提高了不少。
  高一结束的那个暑假,全家搬进了一个一百多平米的新房子,我和陆家豪各自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我曾经要求老爸老妈在我的房间装一个小型秋千,以便在我读书读得累了时候休息一下,但这个提议首先遭到了陆家豪的白眼,而在老爸老妈那里,他们不但没有满足我的要求,反而要我深刻反省自己的奢侈作风。
  对于不能拥有千秋一事,让我郁闷了好几日,但抗议几日而没有任何结果之后,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当然,也有让我和感到欣喜的事情——老爸终于把那令我和陆家豪都望风丧胆的竹条束之高阁了。
  在收到了直升一中高中部的通知书之后,开始的那段时间里,陆家豪还对我没有去二中当他校友的事颇有微词,但很快地,他就不再追究此事了。周末回家时,脸上的表情也显得有怪异,某个晚上,他接了一个含糊不清的电话,便换了一件外套,跟老爸老妈打了个招呼,说要去同学们拿复习资料。
  我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撒谎,于是他前脚走,我后脚便跟了出去。在小区对面的街道旁边,我看见他和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孩在讲话,两个人的姿势及表情都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当天晚上,他回来时我正在他房间里好整以暇地等着他。
  我才把威逼利诱的本领使出了三分,他便招认了。
  我大跌眼镜,因为约他的那个女孩居然是他们班的班长,我诧异得简直无语,想不到陆家豪这个超级混混居然能泡上品学兼优的班长。
  “你个死丫头片子,难道你还怀疑你老哥的魅力不成?!”,他毫无羞耻心地对我夸夸其谈。
  接着他又向我讲述了如何将女班长从一个单纯只想帮助他提高学习成绩的女生变成了自己的女友,还跟我大谈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的大道理。
  我听得似懂非懂,但心里面竟然隐隐约约生起了几分喜悦。我想,也许罗禤喜欢我也是如此,即使我不是优等生,即使我没有好身材没有好身高。
  这件事情让我积压在心里的阴霾散去了不少,当罗禤来找我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对他微笑,而他,似乎比我还要高兴。
&&&&&&&&&&&&&&&&&
  时光就在我们的指缝间流过,罗禤的成绩依然名列前茅,我的成绩依然不上不下,我们的小恋情偶而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摩擦,但最后我们总会言归于好。
  赵荻飞没能考上一中的高中部,他去了二中。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居然与陆家豪不打不相识地认识了,并迅速地成为了火热的哥们儿。
  一个寒冷的冬日,刚下晚自习,所有的学生都开始往教室外面走去。罗禤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在我身后,下了教学楼,原本拥挤的人群被分割成三三两两的小团队,他依旧走在我身边,我的心仍像从前一样,在害怕中带着期待,害怕的当然是被老师发现后的难堪,期待的是青春的心对爱的渴望。
  快到宿舍楼之前有一片小树林,我们的身前身后已没有什么同学了,他忽然飞快地拉起我的走拐进了小树林的小道上。
  那个晚上,我们把彼此的初吻都献给了对方。
  事后,我有些不习惯地摸了摸嘴唇,夜色清凉,我眨巴着眼睛看着他的脸,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的脸一定是红的,因为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身体的热度。他的呼吸有些紊乱,但神情之中却有几分偷香窃玉得逞之后的得意,于是我撅起了嘴。
  “你怎么这样啊?”
  罗禤立刻变得紧张起来,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嘴,“怎么啦?晚上我吃完饭就刷了牙的呀……而且上晚自习的时候我一直在喝水……”,他的声音越来越紧张,以至于到后来我都有些想笑了。
  “你怎么把舌头伸进人家的嘴里呀……害我老担心咬到你……”,我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困扰,跟着又从他刚刚的话里醒悟过来,大叫一声,指着他的鼻子,“你……你……原来你早就预谋好了——”。
  我的脸红得似乎快要烧起来了,胸口仍在不平静地起伏着,他却静了下来,一双如星光般璀灿的眸子定定地凝视着我,眼里除了温柔还有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情愫。
  “佳忆,你长得真好看——”,他的声音温柔如水。
  我像被是这声音给蛊惑了一般,因为在那一刹那间,我真的相信我是这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就是他心中最最美丽的女孩。
  很多年过去了,纵使我忘记了那个初吻,我也不会忘记那晚他对我说的话,不会忘记他凝视我时一脸的温柔。
  时光飞逝,我们进入了学习最为紧张的高三。
  高一的时候,我和罗禤的任课老师相同,课程安排及课后作业都基本一致,这为我的抄袭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罗禤每次都是一脸无奈地看我抄他的作业。
  “陆佳忆,你做得最认真的事就是抄作业了……”,他不止一次地说过这样的话。
  高二的时候,我们开始分科,罗禤被分到了理科,我却毫无悬念地被分到了文科,我们的教室也不再相邻,虽然在同一楼层,但中间却隔着三四个教室。
  为此,我专门赋诗一首:君住五楼头,我住五楼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中水。
  这样的分离并没有让我们的热情降低,但给我的抄袭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为科别不同,老师授课的重点不同,布置的作业也不相同,到高二快结束的时候,我基本上根本无法抄他的作业。于是我耍起无赖起来,强行让他帮我写作业。
  一向对我甚为迁就的罗禤却开始拒绝我了。
  “你不能一直这么抄下去,这样子……以后怎么考大学?”他很严肃地对我说。
  我生起气来,“当初是你自己答应了的,说我考上了一中高中部,你便会把作业借我抄的……”。
  他看着我有些无奈地笑了,但口气却毫不退让。
  “我可以帮你一起做,但你总得自己动动脑子花点心思才行!”他说。
  我没有办法,也不能逼他来做并不属于他的作业,于是只好垂头丧气地答应了。可是,由于他是理科我是文科,他是男生我是女生,我不能名正言顺地跑到他们教室里去,他也不能来我的教室,于是我们只好约好在后山的草地上写作业。
  也就是在那片草地上,我从罗禤嘴里听到了许多他关于未来的设想。
  我默默地听着,慢慢地低下了头,心里面忽然有了淡淡的忧伤。上名牌大学、北京、出国,这些字眼于我,是遥远得不可触及的东西,正如无数人所说的那样,爱情是美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那些我从来不愿意承认也不愿去触及的东西开始慢慢地变得清晰起来。我的成绩虽然不是很差,但与他相比,却有质的不同,上名牌大学对他来说或许是小菜一碟,但于我而言却是一件困难得近乎不可能的事情。
  眼睁睁地看着存在于我与他之间的距离,我却无能为力。
  我永远都记得那个秋日的下午,一个微垂着头的女孩默默听着一个男孩关于未来的梦想,他站在梦想的那一端,我站在现实的这一头。
  与此同时,我的身体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让我在心里欣喜若狂。
  首先是我的个头窜高了,身高从原先的一米五五长到了一米六二,用我妈的话说,我终于开始发育了,说只要我好好补充营养不挑食,我的身高还可以继续增高。其次呢,我那旷日已久的飞机场胸脯也终于出现了动静,微微挺胸便会有美丽的曲线。
  罗禤很敏感地发现了我身体的变化,于是他不再满足于只吻我的唇,而是攻城略地地把自己探索的区域不断地扩大,扩大,再扩大……有时候吻得热烈的时候,他的手会控制不住地覆上我的胸抚触起来,我一边慌不迭地拿开他的手,一边却有了异样的感觉。
  我一直觉得中国的性教育存在很大的弊漏,尤其是在我们那个年代,所有的大人都谈性色变,可孩子们总是充满了好奇心,而且几乎每个孩子都是精力无穷的,在一次次被无意或有意的明示或暗示之后,他们会对性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好奇心,这样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开始了刺激而紧张的探索,而大人们讳莫如深的行为便加速地催化了这个探索的过程,其结果,便是得不偿失。
  我和罗禤便是个实例,他从迷恋我的手发展到迷恋我的身体,一次次地放任自己的热情,推波助澜地让我们彼此都被推到了难以自禁的地步,当他把颤抖的手从我衣服下摆伸进我的内衣时,我会控制不住地瑟缩,也会控制不住地发出隐约的呻吟。
  我在隐隐约约之中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却不知道该如何避开这危险,推开他的手和推开自己的欲望一样困难。
  记得有一次,我们再一次相约在小树林里,他的吻由温柔而热烈,手上的动作却逐渐升级,到后来,我的身体被他颀长的身体紧紧地顶在树上,我听见他的呼吸慢慢地变得沉重起来,跟着他解开了我的外套,把我的毛衣往上推起,然后他俯下身来开始吻我的胸,我感到他的身体紧紧地抵着我,越来越硬……
  我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意识也在一点一滴地涣散,直到有人匆匆地从外面的道路地走过,我才被那脚步声惊醒,赶紧一把推开了他,他也清醒了过来,飞快地帮我把衣服恢复原状,而后又哑着声音跟我说对不起。
  我摇了摇头,说不出话来,心脏仍在剧烈地跳动。
  自那晚之后,不知为什么,我开始有些惧怕与他见面,在走廓上与他擦肩而过时,我也会下意识地低头,避开他的目光。等到走过去之后,我又会控制不住地悄悄回头。
  从他的背影里,我读出了受伤的痛苦。
  但那年的我只有十七岁,虽然在隐约中知道自己做得不太合适,可并不知道该如何去纠正,于是只能束手无策地看他痛苦,看自己痛苦。
  在那一段时间里,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并不是越变越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得承认......我非常地不擅长激发看文的热情, 怎么办呢? 各位有没有好的建议????
&&&&&&&&&&&&&&&&&
由爱故生忧
  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罗禤的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据传是省里某高官的亲戚,去年已经在别的学校读完了高三,到一中的目的只有一个——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当年的高考。
  转学生叫鞠红雪,是个百分之百的绝色美女,不仅有一张美丽的脸蛋,身材高挑,婀娜多姿,别有一番妩媚的味道。据我在卧谈会中听到的消息,此美女有三高,一是个子高,二是追求者的数量奇高,三是报考志愿填得高,之所以会选择复读,并不是因为成绩不好,而是她非要考上祖国首都的某个知名院校,她们说出那个学校的名字时,我的心便顿了一下,紧跟着便不受控制地向下沉去。
  不仅如此,我还得知了因为这个女生空降一中高三年级不单在女生中引起了哄动,在男生中引起的哄动更是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蓦地想起了罗禤。出于一种女性的本能,我开始下意识把自己与这个鞠红雪比较起来。都说人比人,比死人,这话绝对属实,尤其是在那个时候。
  我把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优点都列举了出来,可拿到人家美女身边一放时,我的所有优点都变得无足轻重而且毫无亮点可言,思来想去,这个鞠红雪唯一不如我的地方,大概就是作文没有我写得好了,可是,我从没听说过哪个男孩子喜欢女生是要看她的作文写得好的,我连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
  我想起她与罗禤正好是一个班,两个人的志愿都是要到北京的同一所大学,前者我还可以勉强接受,但后者,却正是我最无能为力的事情。眼前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狂野刀油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