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穿高跟鞋跳鬼舞步步会下地狱吗 自杀一定会下地狱吗

自杀者痛苦无比&切莫上无神论残害生命的当
有一位亲戚的同学,原本学习很优秀,大学毕业后又在外资银行工作,收入颇丰。但因情场失恋,单位领导一段时间来又为难于他,一是想不开,吞安眠药自杀了。因是独生子,父母为此悲痛欲绝,一时想不开也绝食不想活了。亲戚想到我一直在学修大法,想必有好法子去开导开导他们,经过几次交谈,他们终于想开了,现在能正常上班、生活,值得欣慰的是他们还时不时的同我交流修炼心得。
如今社会,真是像释迦牟尼佛讲的末法,人们十分执迷于表象的物质生活,加之无神论的毒害什么也不相信,就是有少数信神的,也不是真信,将拜佛成了一种交易,求佛想发财、升官、生儿子、祛病消灾……有几个是来真信真修的?出了庙堂的大门,想干什么还是干什么,根本不守戒律,将争争斗斗当成事业,心迷乱而浮躁,身心疲惫不堪,尤其是独生子女,平日父母娇生惯养,不懂得孝道和感恩,心理承受能力也很弱,稍不如意,动不动就同父母闹翻,离家出走,严重的就闹自杀,给父母带来巨大痛苦,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其实,最终是给自己造成无尽的罪业,几生几世都难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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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则故事:小和尚救回一个轻生者。那人悠悠醒转,对方丈说:“谢谢大师。但不必费力气救我,我已下定决心不再活了。今天不死,明天也还是要去了结的。”方丈叹了口气:
“我确实制止不了你。可是我想问问,你的债都还了吗?”
那人感到很奇怪:“我虽然家境贫寒,但温饱尚可,并不曾借债。”
方丈缓缓开口:“你的生命借自父母,你便欠下父母的债;你的吃、穿、用借自天地山川,便欠下天地的债;你的知识和智慧借自先生,便欠下先生的债。人这一辈子欠下的诸如此类的债真是太多了,你都偿还了吗?”那人惶然说:“如此说来,我确实欠下了债。”
债没还完你就想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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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杀者临死前的痛苦无法形容
无神论的人以为一死百了,人死如灯灭,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自杀之人在临死前及断气后,元神(俗称灵魂)尚未出离身体之际,就像活牛剥皮、生龟脱壳般的痛苦,又像是螃蟹被放進热汤内饱受煎熬的惨况。自杀身亡的苦楚,实非语言文字所能形容的。即使是死了之后,其灵魂所当遭受的果报,比临死时还要苦上千万倍哪!
现在有很多是投水、跳楼、吞药、上吊自尽的,死后到底有没有痛苦呢?
曾有投水自尽者被救起后,泪流满面地说,河水急速地灌入呼吸道,肺气外逼,内外交攻,所感受到的痛苦,实在最为难受(据报载,因内外交冲过于激烈,耳鼻等处往往会流血),但在刹那间就闷绝过去了。有人问他,既然已经闷绝了,应该不觉得痛苦了吧!他连连摇头说,不然不然!胸部闷塞的痛苦感觉,依然非常的强烈。
上吊和投水虽然同是窒息而死的,但上吊者因为喉管被截断,血流顿时阻塞,自然会更加痛苦。感受比投水还严重。以前有一个曾上吊获救的人说,一经投缳,气管闭塞,血液倒流,身如刀割。接下来就是全身麻木,痛入骨髓。
麻醉而死如服用安眠药片、迷幻药、吗啡、鸦片等毒剂,服用过量能使中枢神经麻痹,使生命陷于死亡状态。有些企图“自杀的人”,误以为这种麻醉性药品吞服以后,可以毫无痛苦地迷迷糊糊死去,什么都不知道了。但吞麻醉剂的结果与他们的想像完全相反。据曾吞服麻醉剂被救醒的人陈述:醒来后,顿觉头胀欲裂,五脏翻腾,欲呕又呕不出来,所感受到的痛苦,强烈无比。还有一个案列,有人被救起后却不发一语,双目圆睁,呻吟不绝,状至恐怖。大凡服了大量麻醉剂的人,四肢必然完全无力。在别人看来,只见他瞑目不动,以为并无痛苦。其实此人正在饱受种种苦楚煎熬&#8213;&#8213;如头眩气促、心胸闷痛。不过因为他四肢五官疲乏得无法将他所受的痛苦表示出来而已。有许多吞麻醉药而死的人,往往已断定其死亡,就胡乱地为其‘早计埋葬’(西方习用语,犹同‘未死而葬’),等到醒过来,早已被家人入殓,欲出无门,终至闷死在棺中。此种痛苦、恐怖、试想多么可怕!
从有铁路以来,想不开的人,就发现“卧轨自杀”,是一种一了百了的解脱方法。以为火车过处,身首异地,什么都不知道了。但是这种死法,究竟痛不痛苦呢?&#8213;&#8213;实在是残酷且悲哀极了(几年前电影演员洪波在中华路卧轨自杀,就是一个例子)。
跳楼自杀,和从一般高处向下跳的自杀方式,都是一样的结果。当死者最初向下跳时,往往因为震动过烈,失去知觉,等他醒来之后,全身骨折肉绽、腑脏碎裂。
绝食自杀的时间六十天甚至可延至三个月之久。在这种状态下,长期接受“心脏衰弱”、“暴躁”、“意识穷凶极恶”,惨何忍言?
总而言之,是凡自杀者临死前的痛苦不可言喻。不会因为死时所遭受了痛苦就可免去死后的惩罚了,灵魂下地狱后所遭的罪更是无法形容。
故事一:自杀者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了阎王,王说:抓错了人!你既然到这里,可捎一封信到阳间。于是,令一鬼兵引他游览一座城市,城门口匾上写著“枉死”两个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着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后又见到很多鬼魂,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又见到一些鬼魂,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称生前是自杀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们每一天定时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
张大说:“那些鬼魂到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说:“不能了。大凡阎罗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阎王一番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因此阎王最恨这些人,判决他们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这一幕,他回报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可以把这番话告诉世人。”然后阎王大声拍击桌子,张大才悠然醒来!(选自《果报类编下卷》)
故事二:轻生者易招枉死鬼做替身
赵庄有一对佃户夫妇,夫妻感情特别好。
一天,老婆听人说老公有外遇,(我这才知道,外遇一词是古汉语中的啊)也不知是真是假。
老婆的脾气蛮温柔的,也不怎么大吵大闹,只跟老公开玩笑:“要是你不爱我爱那个狐狸精,我就上吊自杀。”
第二天,老婆在田地里的时候,遇到一个巫师,这个巫师有阴阳眼,能看到鬼怪,看到就惊讶地喊道:“你后面怎么跟着一个吊死鬼啊!”
这才知道,就算是言谈之中的一个玩笑,鬼也听到了。
横死的人是一定要找到替死鬼才能投胎转世的,也不知道阴间的法律为什么要这么制定。可能是厌恶那些人轻生,不让他们很快地再次获得生命。这样让世间的人知道了,不敢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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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是万物之灵,自杀之罪与杀佛等同
为什么说人是万物之灵?因为人的生命真的是神造的,是宇宙的精华。基督教圣经中说:西方耶和华上帝用泥土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东方神话中说:女娲用泥土造人。神讲的泥土不是我们这个空间的泥土,是另外空间的就有灵性的泥土。神造人的目地,不是教人在人世间当人过日子的,而是教人在人世间吃苦还业,修炼悟道,尽早的返回天国的。因此佛教中有句“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就是此意。
《三字经》云:“三才者,天地人。”在宇宙万物之中,惟有人类最为尊贵,堪与天地并称三才。此中道理,几人明了?一个人的生命,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这具血肉之躯,最初是由父母生养,并且从社会接受种种所需以成长。生命的完成是社会大众的众缘所成就,理所当然也应该回报于社会大众。
既然生命这么可贵,人身这么难得,那么,自杀究竟有多大的罪过呢?佛家认为,自杀是大罪,其罪与杀佛同,只会堕落三恶道。
中国古代也有一些人,认为人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此种观念属实是大邪见,严重地贻误众生!另外一种认为人死之后还会再投生为人。两种都是属于邪见,会使众生产生错误的判断。
中国古人都有“人死为鬼”的观念,依据佛经的说法,人死之后不见得都会成为鬼,只有坏心的人才容易变成鬼。另外还有往生畜生道的,有堕落到地狱道的,(以上称为三恶道);常存好心、做好事者,有的升天,有的再出生为人。六个地方都有可能去往生。除非修行跳出三界成为圣人,不会再受到五行约束,那就另当别论,否则绝对难逃此六处。而且是每况愈下,一生不如一生。
三、真修者是珍惜生命的,诬陷修者自杀,罪大如山如天
一个真正得法修行的人,是懂得人身神造,生命可贵的佛法真理的,绝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的。像自焚之类的事情绝不可能是真正的修炼人所为。历史已经走到了西方信仰中讲的大审判年代,佛教讲的末法末劫时期,在这个人类历史特殊的时期,每个善良的人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在人性善良的角度,用道德伦理善的标准分清是非善恶,坚定的站在人性正义的一边,远离利益魔鬼的诱惑和胁迫,真正站在善的一边,神的一边,这是每个人自我救赎、走向未来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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