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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一章 偶得我孤独的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在南来北往的嘈杂人群中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我终究属于一个平凡的人,平凡的出身,平凡的学识,又受自身性格的局限,纵使再怎么努力的拼搏奋斗,在这人才济济的大都市中,始终没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小片天空。我出生在一个小城镇,人并不聪明,家境更算不上优越,象我这样的小人物也许只能过平平淡淡的简单生活,但我怎么也不甘心,不想庸庸碌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混过这一生,我想上大学,想走出这祖祖辈辈生活着的落后的、贫穷的家乡,摆脱那一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那时候的我,想的很简单,大学毕业就到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去,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娶一个漂亮贤惠的老婆,过着和和美美的生活。当时的我把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可以按照自己的设计去实现,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幼稚的可笑,小地方的人,没见过什么世面,人又年轻不更事,见识就是短啊!虽然一直在不懈的努力着,但天意弄人,考取的只是一所普通的大学,是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本科院校,专业也是一个很大众话的专业——,失望之余我放纵了自己,象许多人那样,有惊无险的混到了毕业,直到面临就业的时候,方才感觉到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却也悔之晚亦。在鹏城,这个我最向往的城市里已经待了两年了,也曾用心的工作过,但我倔强的性格怎么也拉不下脸来去逢迎领导和客户,工作做的很不开心,也做不出什么成绩,都做了一段时间就辞工不干了,还美其名曰“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此种想法虽屡受家人和朋友或“苦口婆心”或“以身说法”的规劝教育,无奈“刚愎自用”的我总是固执己见,死不悔改,时至今日仍然混迹于社会而一事无成,连生活也很难再维持下去了。温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可我的心却仍然是冰冷一片,刚缴过了一个月的房租,已经没剩下多少生活费了,最多也只够勉强维持到下一个月了。对于找工作,我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信心了,好一点的工作咱没有资格,瘦弱的身躯也干不了力气活,似乎适合我的只能是靠“嘴”吃饭,只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总是从心底里抗拒说那么“假”的话,做那么“虚伪”的人,好不容易接到了几家公司的面试通知,虽然竭力的想表现自己,争取到一个机会,但最终在一个个“等候通知”的淡淡话语中没有了结果。已经接近走投无路了,可我仍然不想认输,家里供给我上学并不轻松,四年下来那不菲的学费已经快要掏空家底了,父母的身体又一直都不太好,高血压、糖尿病,每天都得吃药,我实在不愿意再给他们添麻烦——关于我的事情,我一直在瞒着他们,每次打电话都只是报喜不报忧。想着二老那日渐花白的头发、佝偻的身躯,心中就是一阵阵的隐痛,我可真是不争气,实在是太没出息了。我知道我可能错了,但时机已然错过,没有机会可以从来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社会是残酷无情的,也许我的思想、行为是真的不适合这个时代的发展吧,朋友们劝我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我必须要变吗?我的出路在哪里?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砰”的一声,只顾在想事情,没注意周围的动静,我被狠狠的撞了一个趔趄,若不是眼疾手快扶了一把旁边的栅栏,恐怕就要与大地痛快的来一次“亲密接触”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个声音吼了过来:“这么大个人,怎么走路的,放着路边不走,偏往中间靠,一步三晃慢吞吞的不象个男人,要死了是不是?下次给我小心点。”话音还没落,一个身影便冲过了我的身边,头也不回的往前冲去,我被吼的:我好好的走着路,这是招谁惹谁了,差点被撞翻了不说,还落的好像是我不对的样子,我走路慢吞吞的,你跑那么快是赶着去投胎呀?我不象男人,把衣服脱光比比看,还不定谁比谁大呢?不过看了看对方那高大壮硕的背影,把要骂出口的脏话又给咽了回去,算了吧,怎么说咱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四有”青年,没必要学对方当众出丑,公众场合要注意影响,还是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嘛!刚要起步向前走,却发现脚边掉了一本花花绿绿的精美杂志,举目四望,发现周围众人都在急匆匆的赶路,没人注意到这里。我下意识的将杂志拣了起来,已经判断出这很可能是刚才那个撞了我一下的毛糙青年掉的,难怪刚才要跌倒时眼角似乎花了一下,感觉有什么东西闪过,原来是掉出了这本杂志。本着拾金不昧的精神,我刚想追上去将杂志物归原主,抬头看了看已经只剩下影子的青年,又犹豫了,他跑的那么快,我还真不一定能追上他,而且只是一本杂志,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没必要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再说了,就冲他刚才的态度,也不值得帮他,象这种没教养的人,我累死累活的追上去还给他一本破杂志,说不定又会被他教训一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算了吧。还没等我想清楚,对方早跑的没了影子,哈哈,这下刚好,不用再考虑了,他撞了我一下,又曾出言不逊,这本杂志就当作赔礼吧。仔细一翻,哇塞,最新一期珍藏版的《虚拟》特别刊,一本要一百元人民币,贵的离谱,听阿风说,就这样还是供不应求,市面上稀缺的很呢,昨天他连着跑了十几个地方,求爷爷告奶奶说尽了好话才“赖”来了一本。只可惜他已经有了,要不然把我捡到的这一本送给他,还不把他给乐死。这一期的特别刊之所以这么畅销,是因为介绍的是一款新开发的游戏,一款在全世界范围内同时运营、采用最新的虚拟真实技术制作的西方魔幻类网络游戏——《天下》。最近这段时间,许多新闻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有关《天下》的信息,走在大街上也不时的能看到巨幅的《天下》宣传画。去年当选的“2014”的前三名——法国名媛卡伦娜、中国美女龙飘飘、南非黑美人露芮拉,全都成为了《》在全球的游戏代言人。宣传画上,三位绝色美女全身银装素裹傲立于雪山之巅,俯视莽莽大地,口吐惊人之语:卡伦娜“问天下英雄谁属”,龙飘飘“说英雄、谁是英雄”,露芮拉“天下的一半是女人、巾帼不让须眉”,而旁边簇拥着的无数战士、法师、精灵、矮人等热血儿女群情激奋,挥舞着手中各式各样的武器,仰天齐声狂吼“天下英雄出我辈”。我不知道《天下》在外国是怎么宣传的,但在中国绝对是成功的,连我这样的非玩家看到这副画面都不禁感到热血沸腾,忍不住想置身于其中,“天下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啊!其实,我对这些最近几年流行的采用虚拟真实技术制作的网络游戏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并不是我自命清高假装正经,我也是个年轻人,对这些新奇刺激的时尚玩意儿也是好奇的很,不过这可不比以前那些传统的在台式电脑上面操作的老游戏,最多配置好一点就行了,花费不了多少钱,现在光是一个进行游戏最基本的虚拟头盔,最便宜的也得三四万,再加上不菲的包月卡的费用,哪是我这样的穷小子能消费的起的,看看阿风为了玩游戏经常啃馒头吃咸菜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惨状,就知道“天下是不属于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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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年兵是尽义务。当八年兵是过把瘾。当十二年兵是有点累。当十五年兵是活受罪。当二十年兵是有点成绩。当三十年兵是有点牛B。当四十年兵有可能是军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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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二十一章 自投罗网得知了这么一个故人的“好”消息,我再也没有心情做饭了,便与阿风一起叫了外卖来吃,阿风倒也痛快,点了一些我最爱吃的,看来是因为出卖了我而心生愧疚,有心向我赔罪呢。不过我看他吃的眉飞色舞的样子,似乎有些不太象啊!“阿风,黑铁塔怎么会想起来让你去陪小辣椒,他自己干什么去了?”不会是自己也受不了小辣椒,躲到一边去了,让我们出来“顶缸”吧。“你以为他不想啊,一个是亲妹妹,另一个是女朋友,他恨不得能飞过来,只可惜他现在人在北方大陆,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他怎么能这样?让女朋友和妹妹在东方大陆孤苦无依,自己做矮人逍遥快活去了,摊上这么不负责任的男朋友和哥哥,可真够倒霉的。”我义愤填膺的打抱不平,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去找阿风,我也不会被阿风出卖了。“这也是没办法,本来女朋友和小辣椒选择去做精灵,黑铁塔要守着她们,只好去做矮人了,结果她们两个落选了,他自己却幸运的入选,阴差阳错之下,天各一方,在没有达到第五级职业以前,他们是没机会再见面了。黑铁塔也没办法,只好找朋友来照顾她们两个,现在游戏才刚开始,许多朋友还没联系上,联系上的几个要不也是身处异大陆,要不就是离青龙城太远,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就这么幸运的中奖了。”我一边吃着饭,一边听着阿风讲,一边在长吁短叹,寻思着怎样才能避过这一劫。没办法了,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吗,暂时离她们远远的,躲一时算一时。“阿风,既然你要陪在她们身边,那咱们先不用见面了,你跟她们说,我现在的位置离青龙城比较远,又刚接了个任务,短时间之内是没办法赶过去了,向小辣椒转达我的问候以及歉意。”阿风同情的看着我,对于我当初的惨状,他可是一清二楚的,“好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过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你们迟早还是会见面的,该来的,始终也跑不掉啊。”我怎么听着有点儿不是味,话语里带着些幸灾乐祸的意思,真是卑鄙无耻,当初如果不是因为他,我怎么会结识这些人,又怎么会遭这么些罪?深究起来,他才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元凶首恶啊!“哦,对了,你们去做的是什么任务啊,那么急烧火燎的找你去做保镖。”“别提了”,阿风马上变的无精打采起来,“这次的面子可丢大了,让几头野猪给闹了个灰头土脸,唉,出师不利,真让人郁闷。”“什么野猪,好端端的你惹它们干嘛,它可比野狼还要厉害,还有好几只,不好斗啊!”对于野兽的难缠,我可是深有体会的,完全参照实物能力设计,对于我们这些刚刚转职、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的新人来说,还是很麻烦的。“小辣椒接了个任务,难度大了点儿,不过奖励可能挺丰厚的,要到青龙城山区的一个小村子里,帮助那里的村民消灭两只经常骚扰他们的野猪,她们也知道野猪不好对付,所以才要找人帮忙嘛,于是就找到了我。没想到野猪的数目不对,不是两只,是五只,我们想尽了办法,也收拾不了它们,后来传来消息,因为原先情报有误,所以这个任务已经升级为二星任务了,将交由其他人负责。当然了,如果我们能抢在还没人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杀死这几只野猪的话,奖励依然有效,可一来我们暂时还不是这几只野猪的对手,二来就算我们想办法杀了这几只野猪,万一任务已经被别人接去了,岂不是白便宜的别人。我们刚刚赶回青龙城,正准备去佣兵公会打听一下消息,刚进了城门,我就被强制下线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我心里升起了一丝不妙的感觉,“你们去的地方是不是叫大王庄?”“是啊,咦,你怎么知道的?”“是不是大小的大,王子的王,村庄的庄?”“对啊,没错啊,有什么问题吗?”这下可惨了,我痛苦的闭上了眼睛,“我下线之前刚在佣兵公会接了个任务,二星级的,让我去大王庄消灭几只经常骚扰村子的野兽,我寻思着可能是几只野狼,觉得凭我一个人应该能对付了,所以在申请好天下卡以后就顺手接下了。天哪,几只野兽居然是五只野猪,两个我上去也打不过呀,更何况还牵扯上了小辣椒,我躲还躲不及呢,这下可好,自己先撞上去了。”“你是活该,也不想想,两星级的任务,哪有那么简单的,能让你捡个大便宜。不过,你怎么会拥有二星级的天下卡?”“笨蛋,难道你忘了,我不是可以转第二职业嘛,我转职成盗贼了,两个一级职业自然就是二星级了。”阿风装模做样的叹了一口气,“兄弟,不要怪我,一切都是你自找的,不是做兄弟的不想帮你,这可是你自己自投罗网啊。你要知道,接到了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话,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哦。”唉,该来的始终躲不掉,一切都是天意啊!我起身奔向了床铺,留下一句话:“你负责收拾”,一头载倒在床上,我要好好的休息,养精蓄锐以应付那个可爱的小辣椒。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站在青龙酒楼的门前,等待着阿风的到来,当然了,还有另外一个我绝对不想面对的人。正等的焦急,迎面走来一个十分拉风的家伙,吸引了不少人侧目观看,一身光亮的骑士甲,面目被罩在骑士头盔内,脚踏骑士靴,手握一根长枪,全套虽然只是商店有售的初级装备,提升效果有限,但都是同等级中品质最好的,按照我记忆中的价格,怎么也得值个十几枚金币,在这游戏初期,能装备的大都是些有钱爱炫的公子哥,普通人不想花冤枉钱,资深玩家则是看不上眼。这家伙走到青龙酒楼门口,却不进去,驻足四处张望了一番,看样子似乎还没有炫耀够,想在进去前再最后炫一把,“真是个让人恶心的家伙”,我小声的骂道,看到这种人就让我想起了“花花公子”,打心眼里感到厌恶。没想到这个让我恶心的家伙居然径直向我走了过来,把我吓了一大跳,怎么了,难道他听到我在骂他了,要过来找我算账?我骂的声音很小啊,他没有理由能听到的,再说了,这是在闹市,四周都是维持治安的骑士大哥,他不会想在这里惹出一些事来进一步提高他的知名度吧。我一边揣测着他的来意,一边暗自提高戒备,情况不妙就抢先开溜,我就不信,全身盔甲的骑士能追的上我这个盗贼,没有坐骑,你就是拔了毛的凤凰,还比不过一只鸡呢。拉风的骑士走近了我身边,低声叫道:“阿呆?”我一愣,条件反射般的回了一句:“你是阿风?”骑士哈哈一笑,一下子就抱住了我,“不是我还会是谁,你真以为自己是个名人,有很多人认识你吗?”嘿嘿,你还真别说,俺还就是个名人,只不过认识我的人倒是真的不多。也难怪我会没想到他就是阿风,阿风是什么德行我还会不知道,他又不是很有钱,哪里会舍得买这么一身行头摆酷。我感到无数道目光刷的一下汇聚到了我的身上,赶紧一把拉着他,跑进了一条小巷,“你很拽啊,怎么舍得买这么一身行头,还不快把你这身皮剥下来,又不是需要战斗,穿着它干嘛,我可不想和你站在一起受注目礼。”“咳,这不是急着赶来与你会合,没来得及换嘛,你也知道脱脱穿穿的需要时间,大庭广众之下也不是很方便,我怕你等急了,所以就先过来了。”阿风一边换着衣服一边解释道。哼,还不是自己借着机会想炫一把,还找什么借口,典型的暴发户心态,我也懒得拆穿他,“小辣椒她们人呢,上线了没有?”“已经联系过了,她们先去了佣兵公会打听消息,约好了在青龙酒楼门前回合,马上就会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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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二十章 小辣椒告别了老爷爷,离开了盗贼公会,心情是格外的愉快,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雄心壮志要把盗贼练的如何如何,只是想多一些保命的手段而已,生存第一,打不过,也要争取跑得过。顺路去了一趟佣兵公会,《天下》中没有政府,许多事情都由佣兵公会暂时托管,直到玩家势力的崛起,达到一定的条件,就可以从佣兵公会手中接过城市的管理权。在佣兵公会登记了户籍,申领了代表身份的天下卡,这可是一个玩家在《天下》生存必备的物品,只要转了职就可以申请,凭着它可以在《天下》中存取金钱,转帐交易,还可以实现虚拟与现实世界之间的货币兑换。《天下》中采用银币、金币两种货币单位,采用十进制,即1金币=10银币,它们直接与现实中的欧元挂钩,一金币兑换一欧元,玩家可以自由兑换,不过不管是换进还是兑出,天下国际都要收取5%的手续费,而且为了尽量的避免一些与游戏无关的不良性操作,玩家所能兑换的金额与他的天下卡的等级挂钩,拥有高等级天下卡的玩家才能进行大额的兑换,而且天下国际有权对一些来历不明的巨额资产进行调查。而天下卡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可以从佣兵公会接任务。在《天下》中,高级装备和属性装备有极小的概率可以从完成某些佣兵任务中得到,而且从中还能获取较高的资历值,是所有以战斗职业为主的玩家的最爱。这也是《天下》的一个创新,提供多种选择,可以使玩家摆脱单纯的杀怪练级,增加游戏的趣味性。天下卡由高级到低级分为钻石卡、金卡、银卡和铜卡,每种卡又分为五星等级,按照玩家的职业等级以及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评定。一级职业评定为一颗铜星,晋级到四级职业增添四颗铜星,五级职业为一颗银星,八级职业为四颗银星,九级职业才增添一颗金星,每完成同等级的五个任务才能提升一颗星,如果接了任务没能完成则要扣掉两个任务的积分,因此想要提升卡的等级可以说是十分的艰难。而且所有的任务都要求有持卡者的级别限制,高难度、高报酬的任务相应的级别要求也越高,天下卡级别太低的话只能依附别人给别人打工,人家吃肉自己喝点汤,得不到多大的油水。在我的理解里,要想取得钻石卡,你就准备给佣兵公会打一辈子工好了。主修生活职业的玩家可以申领特殊的天下卡,学徒级和普通级为铜卡,专家级和大师级为银卡,宗师级为金卡,圣级为钻石卡,无法接任务,也没有星的限制,其它的一切功能同普通的天下卡一样。大多数玩家最初得到的都是铜一星卡,之所以说是大多数,那是因为有一些,比如象我吧,因为意外而幸运的得以拥有两个职业,所以我的天下卡是铜二星卡,这意味着我可以申请承接难度比较高的任务,获得更丰厚的奖励。这不,刚领到卡,我顺手就接了一个任务,现在大家都在争抢着做铜一星的任务,这个级别限定要二星以上的任务居然无人问津,刚好便宜我,其实我就是想做一星的任务也做不了,僧多粥少,早就被抢光了。回头又去青龙酒楼转了一圈,这个死阿风,不会被MM们迷的忘记时间了吧,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不过也难怪啊,美色当前,秀色可餐,比对着我是强太多了。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还是下线再等他吧,一定得好好审审他,看是哪个MM这么大的魅力,让他连兄弟都抛弃了。我刚下线没多久,阿风也摘下了头盔,嘴里还嘟嘟囔囔满脸不情愿的样子,看样子是被系统给强制性的踢出来了。好啊,郎情妾意难舍难分,这感情,发展的可真快啊!我一脸的诡笑,“阿风,老实坦白,和谁一见钟情了,怎么,这么快就想搞一段网恋出来?”阿风一脸的莫名其妙,“什么一见钟情,我和谁网恋了?”“你就别狡辩了,平白无故的你会那么好心帮人家小姑娘去做任务,置苦苦等候你的兄弟于不顾?时间到了还舍不得分离的样子,你当我是瞎子看不出来吗?”“什么跟什么呀,别在那里瞎猜,败坏我的清誉,我阿风纵横游戏那么多年,可一直是个正人君子,才没有那些花花肠子。我帮她们做任务也是受人所托,其中的一个MM和你的关系还很不错呢。”阿风“嘿嘿”的发出了一阵奸笑。和我关系很不错?“是大学的同学”?阿风摇了摇头,“你公司的同事”?也不是。那会是什么人呢?在现实生活中,我属于比较内向的人,不大喜欢主动与人接触,认识的朋友少的可怜,能被我接受的,一般都比较熟悉了。“你还记得‘黑铁塔’吗?”“黑铁塔,哦,是不是《超时空传说》中的那个跟你有过节、后来又化敌为友的黑铁塔?”“就是他,这小子,也到了《天下》了,仍然叫黑铁塔,有钱人就是有钱人,一金币一次的系统消息被他用来广播找人,千里传音,这得浪费多少钱哪。我刚好是在青龙城,用的也是《超时空传说》中的老名号风语者,就这样被他给逮着了,让我陪着两个MM去做任务。”跟黑铁塔有关,又和我的关系“不一般”,难道是?我不禁被我的想法吓了一大跳,“难道是黑铁塔的那个刁蛮妹妹小辣椒?”“叮咚,恭喜你答对了,可惜没有奖励,正是我们可爱的小辣椒妹妹,她仍然以小辣椒的名字成功的登陆《天下》了,这下你该不会怀疑我是重色轻友了吧,我的性取向很正常,可没有恋童癖。”黑铁塔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只不过不是“花花公子”那种类型的,人如其名,又黑又壮,为人耿直豪爽,很喜欢结交朋友。一年前在《超时空传说》中因为一点误会与阿风结怨,他也真够神通广大的,居然被他查得了阿风的真实身份,于是带着几个人不远千里气势汹汹的从北国杀到了南疆,要找阿风表演真人PK。其实只不过是一场误会而已,经过阿风鼓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一番解释吹捧,一场纷争消解于无形,大家化敌为友,反倒结成了朋友,还陪着他在鹏城玩了十几天,当时同行的就有小辣椒——黑铁塔十四岁的亲妹妹,年纪不大,却也是一个游戏迷。阿风有时忙于工作,就让我做陪,我也因此与他们熟识了。以黑铁塔的性格,又没有有钱人那些讨人厌的缺点,很容易就得到了我的认同,不过最让我受不了的就是小辣椒了,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片刻也不能耽误,搞出的一些事情,经常弄得我是哭笑不得。别人都去玩的时候她要睡午觉,别人要休息了她却来了精神,非拉着你要去逛夜市,其他人包括黑铁塔在内都在想尽办法推脱,只有傻兮兮的我不大会拒绝朋友的请求,又刚好正在找工作有的是时间,于是就成了她的最佳玩伴兼保镖导游。逛商场她不嫌累,我扛着东西跑断了腿;做美容她嫌太闷,非拉着我在一边做陪;更惨的是有一次大清早的拉我去爬山,结果半山坡上她却拐着了腿,没办法只好让我来背。十几天下来生生的减了一圈肥,我那小身板好不容易攒起的一点点儿肉,这下全给消耗掉了。我忽然想起了什么,“阿风,你没有出卖我吧?他们应该知道,我是不玩游戏的。”“我也不想说的,可你的魅力值实在是太高了,小辣椒又惦记着你,一见到我,就追问起了你的消息,对你可是关心的很呐。我不敢不说,又不能编假话去骗人,只好坦白了。”完了,又被这个小辣椒给盯上了,我绝望的倒在了沙发上,不知道在游戏中,她又会如何的“折磨”我,该死的,我为什么要答应阿风去玩这见鬼的《天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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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九章 遇巧过关我瞄了一眼羊皮纸,心中已经在组织语言要放弃这次的转职任务了,就算下次还是一样危险的任务,也要先做上三天人再说。进入《天下》都快一天了,连阿风的面也没见着,连篇鬼话扯了不少,人话还没说上几句呢,听阿风说,在这里面很容易结交朋友的,我心中的MM啊,你在哪里,我就要来找你了。啊,我顿时睁大了眼睛,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老爷爷微微的摇了摇头,“怎么样,小伙子,要决定放弃了吗?早一点放弃下次就可以早一点开始啊!”放弃?要我放弃什么,任务吗,别做梦了,象这样送上门来的好事往哪儿找啊,这不明摆着让我顺利的转职吗,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都有些怀疑是不是冥冥中有谁在故意的安排了。其实这件任务难度确实不小,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十死无生,怪不得老爷爷劝我放弃呢。不过这是对别人而言的,对于我这个超级无敌幸运星来说,这件任务是十拿九稳,不费吹灰之力。这可不是我在自吹自擂说大话,实在是转职任务太巧了,具体任务如下:近闻春风城南郊荒野中有狼群为患,经常骚扰乡里,威胁人畜的安全。有人报称狼群首领样貌不俗,疑为魔兽,需派人前往证实,限时一天,将结果据实予以回报,属于最高难度的转职任务,公会将根据结果给予完成任务的转职者额外的奖励。我上次不是要往春风城去的吗?遇害的地点应该就是南郊吧,那只老银狼原来是魔兽,难怪那么威风,能被它老人家看上眼,我死的也不算冤枉,即使没有它的那些部下,单挑俺也不是对手啊!我敢说,任何人对上它们,只能是死路一条,而且还得运气好才行,没人能保证你死的一定有价值,万一还没见着狼王的影子就被它的小弟们给挂了,岂不是白死了吗?当然了,如果你属于特别有势力的那种,能召集一大帮比群狼还要多的小弟,那俺实在是无话可说。我压抑下激动的心情,“老爷爷,这件任务我接下了,而且,我也已经完成了,请问一下,该怎样证明我确实见过那只可恶的老银狼呢?”听到我接下了任务,老爷爷明显的愣了一下,又听到我已经完成了任务,说出了老银狼的名字,神思之间更是若有所动。很意外吧,没办法,我也不想的,为了见它老人家一面,害的我牺牲了刚收的十几个小弟不说,还在“死灵空间”又呆了六个小时,早知道那里有狼群、魔兽出没,打死我也不敢去送死。老爷爷很快恢复了镇定,“哦,这么巧,你已经完成了么?好吧,这里有几幅图像,你从中选择一幅最贴近真实的。”老爷爷一抬手,变魔术一般,周围显现了十二幅画面,分别画着一只大灰狼、大黑狼、老银狼、老金狼,一大一小两只灰狼、黑狼、银狼、金狼,一大两小三只灰狼、黑狼、银狼、金狼,让我从中选择其一。说实话,这样的方法还是有些人情味的,如果让完成任务人描述银狼详细的样貌,那非得做近距离的观察不可,象我那天碰到的情形,恐怕是可遇不可求的,现在只是做选择题,难度要小许多,实在不行也可以蒙上一把,瞎猫说不定也能碰上个死耗子呢,一个人的运气,有时候比实力更重要啊。这对于我来说,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不是专注于那只可爱的小银狼,怎么会惹出老银狼呢?一想起被人,哦,不,被狼分尸的惨状,我直到现在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实在是太血腥了,尤其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其它的画面都消失了,空中只剩下一大一小两只银狼在闪动着,画外音传来:“恭喜玩家阿呆完成第二职业盗贼职业转职任务!”成功了,虽然早已经料想到了结局,但当这一刻真正来临的时候,心中的喜悦仍然是难以言表。老爷爷也在旁边微笑着,似乎还有些别的意味,想来也是在慨叹我那超人的好运气吧。经过一番简单的仪式,站在一个神秘的塑像前面接受了白光贯顶,我终于正式的成为了一名盗贼。那尊雕像据说是盗贼公会的开山鼻祖,职业等级已经超越了盗贼最高的第九级职业盗圣,达到了一个神秘莫测的境界,其实力自然不是我们这些小辈所能揣度的。接过了赤色的盗贼胸章,设计的真难看,居然是三只手,就算盗贼的工作确实是不大名誉,也不用表达的这么直白吧,怎么也要含蓄婉转一些,哪有坏人说自己坏的。属性倒是不错,“技能成功率增加5%、移动速度增加5%”,原本职业胸章只有一个属性的,之所以会出现两个属性,是对我完美的完成超高难度的转职任务的奖励,这些对于我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移动速度自不必说,跑的快活命的机会就大一些,技能成功率更是对每一个玩家都至关重要的,它是指技能成功施展出来的几率。在《天下》中,技能成功率是一个很困扰人的设定:任何职业的一级技能成功率只有60%,以此递减5%,到第九级技能成功率最高也只有20%,而且越高级的职业技能各种限制条件也越多,成功率实际上要低的多;好在还有熟练度的设定,熟练度每亮一颗星增加5%的技能属性,最高可增加25%,总算带给人一点安慰,不过每一级技能成功施展一千次熟练度才增加一颗星,低级技能还好说,高级技能成功施展一千次,想想都让人觉得恐怖。盗贼是我的第二职业,技能成功率要降低20%,如果没有一些加技能成功率的属性物品,我施展高等级盗贼技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说白了,就是最多做个半吊子盗贼,永远也晋级不了高等职业。短短时间,我身上已经有两件增加技能成功率的物品了,实在是有够幸运的。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我现在也考虑不了那么多,盗贼只是副职,先把亡灵巫师练好了再说。跟老爷爷学习了见习盗贼要掌握的一个技能:“顺手牵羊”。“顺手牵羊”属于盗贼必须掌握的偷鸡摸狗的技能,对于我来说派不上什么大用场,去偷其他玩家的财物?暂时还没有那种想法,也不是不想不劳而获,去偷那些为富不仁的家伙,还能顺便的涨些资历,我是很乐意的,不过失手的惩罚比较严重,不太敢去冒险,理论上虽然有60%的成功率,但成功施展出以后另外还要受到技能命中率的限制,视技能设定、双方的敏捷情况以及当时的状态随机确定,实际上的成功率并不大。不过不练好它达到三星级水准就无法晋级,是不能放弃的,想来想去,只能在阿风的身上试验最稳妥了。至于我的天赋技能,则是盗贼的一个三级技能“一骑绝尘”,它的的作用可就大了,能够在一瞬间以提升一倍的速度往前冲刺一段距离,随着熟练度的提高冲刺的距离会越来越长,其实就是个逃跑技能,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只能走直线,冲刺中无法拐弯,在战斗中对于盗贼来说派不上多大用场,只有逃跑的时候才最有用,速度骤增,让敌人在你后面吃尘土,当然了,也最符合我的要求,看来我的选择果然没有错,哈哈!老爷爷也在一旁直叹气,连呼“可惜了,可惜了”,盗贼只是我的第二职业,再强也强不到哪里去,如果把我的胸章和天赋技能换给其他合格的盗贼,绝对有希望晋级为顶级职业盗圣,要知道,各种职业能达到顶峰的玩家比率不会超过1%,天赋可是相当的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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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八章 第二职业终于又复活了,做人的感觉真好啊!哪象“死灵空间”,死气沉沉的连个能说话的都没有,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估计“复活回廊”肯定比这还要惨,挂了不掉资历和装备倒是挺好的,可这精神上的折磨更让你难受。这次我可认准了道,再借给我个胆我也不敢走荒野了,估计我是上辈子跟狼有仇,两次都栽在狼手里,太让人郁闷了,哪怕是换换花样也好啊,总算是有个新鲜。阿风在青龙城,我得过去找他,看了看地图,还行,距离城市不算太远,赶过去利用城市里的传送阵就能到达青龙城了,先前还在担心呢,别随机给我扔在边远地区的一个小山沟里,我再来个两万五千里长征,那乐子可就大了。紧赶慢赶,渐渐的路上开始出现玩家了,几乎都已经转了职业,胸前佩带着亮闪闪的胸章,好不威风。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小声的讥笑我,也难怪,《天下》已经运营了十几个小时了,这时候还有没转职的玩家,绝对可以比拟大熊猫了。没办法,我可不想挂着个亡灵巫师的胸章四处的招摇,万一碰上个光明教会的奸细,把我给挂上号,我岂不是自找麻烦,只好冒充没有职业者,尽管这也比较另类,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其实他们为什么会认为我没有职业呢?难道就不能是我高风亮节,淡薄名利吗?为什么非要把别人看扁呢?真是人类的劣根性。终于平安的到达了青龙城,我长出了一口气,不容易啊,这都是第三次了,总算是见到城市的模样了。不愧是东方大陆十二主城之一,规模之大,气势之伟,建筑之精,商贾之多,较之国际名城亦不逊色什么,人潮汹涌,玩家云集,东呼西喊,热闹非凡。从各式各样的衣着打扮上就能区分出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玩家,交流是不成问题的,虚拟头盔附带的先进的即时翻译功能使得听和说可以同步的进行,意思表达没有丝毫的障碍。在《天下》这个大家庭中,你能接触到的将远远超出你的想象。我震撼于眼前所看到的一切,对于一直生活在荒野和阴间的我来说,这里带给我的感觉实在是太亲切了,呜呜,俺不要脱离群众,俺也想和那么多漂亮的MM们打成一片。当然了,只限于中国的MM,外籍华裔也勉强可以,至于别国的美女暂时就不予考虑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向在街上巡逻的NPC大哥打听了一下“青龙酒楼”的位置,急忙赶了过去,阿风让我到那里找他,就算他人不在,也会在门前的留言板上留下消息的。看着留言板上的信息,我笑骂了一声,这小子,有异性没人性,跑去帮两个MM做佣兵任务去了,估计得过段时间才能回来,让我在这里等他。在这里等他?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青龙城最高档的消费场所之一,我一个穷小子,身无分文,哪里有胆子进去消费,万一等不到他,岂不是要被当作吃“霸王餐”者给暴打一顿然后扔进城市监狱?那时候我找谁哭诉去。站在门口等,那就更不必考虑了,看着别人吆五喝六的在那胡吃海吹,我只能站在门外眼巴巴的瞧着,这不是打击咱的自尊么?横竖闲着无事,又没有地方可去,我不如先去接一下转职任务,也挂个胸章玩玩,免得总被人当作异类,既然众生皆醉了,我也不能总醒着不是?巡逻的骑士大哥的素质可真是没话说,对于我的问题简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问必答,还异常的客气,简直让我有受宠若惊的感觉,这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的风范啊!转过了几条街,穿过了拥挤的人群,我来到了一栋高大的建筑物面前,啧啧,你看人家的公会设计的,多么有品位啊,高贵中带着一丝典雅,平和中透出一丝神圣,大门边的两个漂亮的NPC大老远的就冲你展开了动人的笑脸,“大哥,请进来加入我们的行列吧,成为我们的一员,绝对是您一生无忧的选择,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这位大哥,机会只有一次,您离开之前可千万要想清楚啊!”哇,简直太让人感动了,面对这样热情似火的邀请,我怎么还能无动于衷呢?我起脚,我飞奔,我冲进了这栋高大建筑物侧对面那条小巷子里那间躲藏在阴影中的矮小房间里,那栋建筑是我曾经梦想加入的骑士公会,这间才是我要加入的第二职业——盗贼公会设在青龙城的分会所。盗贼公会里冷冷清清的,有志于成为盗贼的人本来就少,现在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该转职的也都已经转了,这里又没有什么值得参观、让人留恋的事物,自然是少人问津了。行走于阴暗中的盗贼啊,你的职业注定了你难登大雅之堂,连你们的公会也设在这么偏僻的角落里,里面只是简单的布置了几张桌椅,连个招呼你的人也没有,一个看上去瘦骨嶙峋的老人家正做在一张椅子上,垂着脑袋一点一点的在打着瞌睡,跟骑士公会的热情喧闹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我晕,这是谁负责设计的,差距也未免太大了吧,盗贼公会还想不想发展了?我不由得有一些犹豫,此情此景,让我不得不考虑我的选择是否可行,就算是不想做魔法师,射手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做一个盗贼的话,我的敏捷太低了一些,生命也太少了一点,怎么说盗贼也算是一个近身攻击型的职业,与我的亡灵法师可是不大沾边啊!一咬牙,疑者不做,做者不疑,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不要再后悔。按照我的设想,亡灵巫师和盗贼都是行走于黑暗中的职业,也许在技能上会有一些相通之处,可以互为补充,我倒不是想体验近身肉搏的刺激,而是想多一些保命逃亡的手段,在这方面,盗贼应该是最有特长的吧!我走到了老爷爷的跟前,“老爷爷,您好,我想转职盗贼。”对待老人我还是秉承着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很有礼貌的,当然,对待死老头那是特例,他老是够老了,只可惜不能算是人。昏昏欲睡的老爷爷睁开了眼睛,眼中精光一闪,打量了我一番,“唔,原来是隐藏职业的获得者啊,智慧倒是挺高的,敏捷低了点,象这种属性可不大有人选盗贼啊,你确定吗?”哪有人这样说话的,这不是把客户往外推吗?不努力争取也就罢了,对于送上门来的也不想要,这位老爷爷实在是坦白的可爱,不过,我喜欢!我深吸一口气,下定了决心,“是的,老爷爷,我要转职盗贼。”老爷爷微笑着点了点头,“好,有志者,事竞成,欢迎欢迎。不过因为你选择的是第二职业,所以按照规定,指派给你的任务难度要加倍,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吧。”我点了点头,上天保佑,千万不要指派一些有生命危险的任务,我刚复活还没多久,让我在人间多呆一会儿透透气好不好?老爷爷抽出了一张羊皮纸,看了看,眉头微微皱了皱,我的心顿时“咯噔”的往下一沉,看老爷爷的表情,这件任务恐怕不轻松,难度应该很大吧。老爷爷叹了口气,把记载任务的羊皮纸递给我,让我自己看,“一天时间,任务还有额外的奖励,你尽量试试吧,实在不行就放弃,等上三天就可以再次申请转职了,反正你已经有职业了,晚上几天再转职应该没什么关系的。”一天时间,也就是十六个小时了,时间听起来是不少,不过老爷爷都这样说了,我对于完成任务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都死了两次了,我可不想这么快就迎来第三次,进入《天下》都快一天了,我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做鬼了,我选择的是人族,不是鬼族呀,再这样下去,我非心理变态不可。我随手接过了羊皮纸,既然来了,先看看是什么样的变态任务再说,正象老爷爷说的那样,实在不行就放弃好了,我又不急,这次全当探探路,让自己有个心理准备,下次没准运气好一点儿就能过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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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七章 疯狂捕获对于我的选择,阿风也没有做太多的坚持,就算是按他的方案,以我浅薄的游戏经验,也不见得能强大到哪里去,毕竟对于魔法师来说,战斗是最需要技巧和经验的,这都需要时间去积累,不是靠一些运气可以一蹴而就的。而且魔法师的单兵作战能力差,一般需要其他人的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杀伤力,对于我这个有可能遭到通缉和追捕的亡灵巫师来说,这种要求显然是不太现实的想法。阿风目前落脚于青龙城,已经顺利的转职为见习骑士了,据说做转职任务的时候独斗两只野狼,差点就挂了,可谓是死里逃生。胸章上面刻画的是一个执枪携盾、跨马冲锋的骑士,胸章的属性是“攻击命中增加5%”,这对于攻击命中率比较低的骑士来说也是很不错的。《天下》中的职业胸章的属性一般都比较好,这是为了鼓励玩家佩带,使得别人可以从胸章上辨别你的职业等级,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纷争的发生。一般的带属性的装备很是难得,如果胸章可以出售或交换的话,绝对可以卖上个好价钱。我还处在灵魂期,没办法过去见他,约好等我复活了再去青龙城找他,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得抓紧时间休息一下,很快又要进入游戏了。我盯着前面不紧不慢的在晃悠着的骷髅战士,手心里捏了一把的汗,究竟要不要冒险下手,我一直在犹豫不决。人多固然力量大,但人员的素质也很重要,一群实力不济的乌合之众在战斗中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只能白白充当牺牲品。我不愿意再花工夫去抓骷髅兵了,虽然没有什么危险,但也没多大用处,打起架来根本不顶事,当然我也不想好高骛远,妄想一步登天,我的目光落在了实力更强一些的骷髅战士身上。就算战斗技巧得到了一些提升,单个的我即使加上淘淘对付一个骷髅战士还是比较吃力的,认真较量起来,不是它死就是我亡,几率各占50%。我肯定不能傻兮兮的去和它硬拼,要想达到目的,只能斗智不斗力,给它玩阴的。这还得归功于新获得的“攻击加速”的技能,如果没有它,我还真不敢去挑衅骷髅战士,对于它老人家的实力,我可是记忆犹新啊!如果不是运气好,恐怕已经做了刀下鬼了。收获越大,风险越高,这个道理我还是懂得的,富贵险中求嘛!为了将来更加美好的明天,我决定赌这一把了。我的方案其实很简单,先由淘淘从骷髅战士的背后发起攻击,当然了,是佯攻,我可不舍得让可爱的淘淘去送死,主要是造声势,以吸引骷髅战士的注意力,我觑准机会冲上前去施展“灵魂契约”一个指头就往它额头上点去,有了“攻击加速”提升的50%的速度,成功的可能性会增加很多。成功自然是好,一旦失败决不恋战,拼上挨它几记骨刀也要快速的脱离战斗,逃得越远越好,等待恢复元气再去寻找下一个目标。我已经反复论证了好几遍,深信这是最佳的行动方案了,开始的第一个是最危险的,孤立无援啊,只要能成功两个,随着队伍的慢慢扩大,操作起来就会容易许多,大家一拥而上,我的生命安全也就有保障了。我和淘淘偷偷摸摸的跟了上去,先由淘淘冲上去给了骷髅战士一个踢腿,然后转身就跑,骷髅战士大怒,挥舞着骨刀追了过来,我猛然从地上跳起,飞快的冲到它面前,黑光一闪,“灵魂契约”……,骨刀呼啸着落在了我的身上,精神力锐减,我靠,又失败了,我飞快的向远方逃去,丝毫不理会被偷袭的骷髅战士的愤怒,如果不是我跑的比它快那么一点点,恐怕我早已经被它们给大卸八块了。它们的心情我倒也能理解,换了我面对企图强奸自己意志的敌人,态度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这已经是第六次了,幸好我的精神力有够多一些,不然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消耗,休息了一会儿,鼓起信心,带着淘淘重新去寻找下一个目标。终于成功了,看着快要砍到身上的骨刀收了回去,凶狠的骷髅战士乖乖的静立到一旁,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连续经过八次失败,我都快要对我的计划丧失信心了。对于能力略微在我之上、体力充沛的亡灵生物来说,“灵魂契约”的成功率本来就很低,不过低的这么离谱,仍然超出了我的想象,经过了5%的成功率加成,也才10%多一点,真是考验施法者的意志啊!这次成功极大的鼓舞了我的士气,说明了我的计划还是切实可行的,上次的成功不是属于绝对偶然的昙花一现,10%的成功率,我还承受的起。有了第一个,自然就会有第二、第三个,虽然经常狼狈的被愤怒的骷髅战士追的四处逃窜,我依然坚持了下来,失败过后一定会迎来成功,小小挫折我已经不放在眼里了。随着小弟们的增多,我的工作也逐渐的轻松了起来,几个小弟围在身边,死死的抵挡着一个骷髅战士的进攻,我在一边不停的施展“灵魂契约”,直到成功为止,已经不用再亡命飞奔了,偶尔挨上那么两下,也无关大局,影响不了我什么。我不考虑其他,满脑子都是想着拥有更多的骷髅战士,充实自己的亡灵军团,赶快形成战斗力,直到一阵虚弱的感觉传来,才蓦然发现精神力的值已经低于10%了,这可不得了,万一一个不小心挨上那么两刀岂不是有挂的危险了,我急忙停止了疯狂的扩张,找了个地方让小弟们守在外层,我呆在里面休息了起来。频繁的施展“灵魂契约”,使得我的精神力上限也略微的有所增长,精神条的橙色也略深了一些。“灵魂契约”和魔法师的“冥想”、武者的“调息”一样,都有增长精神力上限的作用,不过效果确实是最好的,你签订灵魂契约的对象实力越强,你增长的精神力就越多,既修炼了自身,还增添了手下,真是一举两得。想想也是,亡灵巫师如果没有一些独特的地方,早就被灭亡了,还怎么在世间生存下去?点算了一下,总共收了十七个骷髅战士,大部分都是在后半段时间收的,无本生意难做,有了本钱那可就不一样了,钱生钱,利滚利,快捷了许多。满意的巡视了一遍,个个都是这么的高大威猛,比那些无精打采的骷髅兵强的实在太多了,当然了,数量上的缺口还是很大的,离我的要求还是差上许多,怎么也得有百八十个才能拉出去见人啊,要是一露面就被三下五除二给收拾掉了,我的脸要往哪搁啊!看看时间,六个小时的期限就要到了,革命远未成功,下次仍需努力,小弟们,咱们下次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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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六章 商议事隔没多久,再一次的光顾“死灵空间”,还真让我有点不好意思,想想自己的表现,实在是有够菜呀!我也真是的,好好的走官道不就得了,悠闲又安全,非得逞什么英雄去和一群畜生耍威风,量小非君子,干嘛要和畜生过不去呢?弄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自己丢了性命,还白白损失了好不容易刚刚组建的亡灵军团,几个小时的努力成果就这样在几秒钟内化为了泡影,真是越想越伤心,呜呜,我不想活了我!不过话又说回来,这老银狼也太可恶了,我又没招它惹它,最多离的它近了一点,也不用这么生气吧,人多欺负人少不说,居然还让手下把我给分尸了,临死前的刹那看到自己的身体支离破碎的惨状,虽然不会真的感到疼痛,心里却很有些难受。哼,你既然做了初一,就不要怪我做十五,等我变的足够强大了,我就率领我的亡灵大军横扫那一片草原,拆了你的老窝,杀光你的小弟,拔了你的牙,扒了你的皮。淘淘感应到了我的到来,很快的出现在了我的身边,亲热的用身体摩擦着我,幸好它暂时还无法被我召唤,否则恐怕也难逃厄运,还得消耗我3%的精神力上限来复活它,那岂不更亏大了!我拍了拍淘淘的头,一时之间心乱如麻,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面对那么多强大的敌人,我实在是太弱小了,蚍蜉撼大树,我是不是有点不自量力呢?看了看时间,上线已经快到八小时了,该休息一下了,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我也该冷静的考虑考虑,和阿风商议一下该如何的发展。为了保证玩家的身心健康,不至于因为沉迷于游戏而忽略了饮食睡眠,所有的虚拟网络游戏都规定玩家每天最多只能在线十六个小时,超过时间必须下线休息。听说是以前许多国家都发生了玩家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的玩游戏而猝死的事例,在各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干预下,才统一出台了这么一个规定,玩家可以自由的选择休息时间,但一定要保证每天不得少于八小时。我和阿风商量过,决定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分成两次休息,每次休息四个小时,这样可以保证以较佳的状态投入游戏里,我们毕竟不是精力过人的职业玩家,对于连续作战,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退出了游戏,摘下头盔,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何处去求索?看了看一边的阿风,仍然在游戏中,我起身走向厨房,先得弄点吃的填填肚子再说。正在厨房忙着,“嘭”的一声阿风撞开门冲了进来,对着我嚷道:“阿呆,《天下》通告的那个第一个转职的家伙是不是你?”我不动声色,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你觉得呢,我有那么高的水平吗?”阿风挠了挠头,一脸的迷惑,“我也觉得不象啊,象你这样的菜鸟,即使是超水平发挥,也是没可能的啊?三千万玩家中的NUMBERONE,那得多高的水准和运气啊!可是除了你,还会有另外的人喜欢阿呆这个名字吗?算了,不想这个了,我在游戏中叫风语者,目前在青龙城,你现在在哪里,叫什么名字?”我麻利的搅动着锅里的菜,“我换了好多名字,都已经有人用了,最后实在想不起来,只好用阿呆了。”“我早就说过了,你准备的那些所谓很‘拉风’的名字同样也有很多人用,很难申请到的,还是用阿……,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你在游戏中叫什么名字?”“阿呆呀,同时我澄清一点,我可不是因为喜欢它才用的,说实话,这个名字实在是有够逊。”“没可能啊,游戏中不允许有同样的名字出现,你怎么也叫阿呆呢?啊,难道你就是那个阿呆?”我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如果你是指那个第一个转职者阿呆的话,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就是你口中那个有着极高的水准的超级幸运星阿呆。”看着阿风目瞪口呆、全身僵化、一副惊讶到极点的模样,我心里简直爽翻了天,心情顿时也好了很多,看来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嘛,还有许多人在羡慕我呢。“请让让,我要端菜了,快去洗一洗,准备开饭。”我唤醒了还处于石化状态的阿风,我不就是不小心得了个第一嘛,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切,摆出个山里人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样子,亏他还玩了那么久的游戏,心理承受能力这么差,怪不得总玩不好呢?吃饭期间,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一切等吃完饭再说,阿风拗不过我,惟有催逼着我狼吞虎咽的吃完了这顿饭,差点没咽死我,让我大叹作茧者自缚。在我的暗示下,阿风又抢着清洗完锅碗,然后冲到了正在闭目养神的我身边。“快说,你转了什么职业?”“亡灵巫师。”“亡灵巫师?有这个职业吗?难道是隐藏职业?”当下我原原本本的将进入游戏以后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阿风,换来了一声声的惊叹,直到我讲完,阿风的嘴几乎就没有合拢过。“恩,怪不得你能那么快的转职,那时候我还没走到城市里面呢,听到系统通告居然有人已经转职了,把我吓了一大跳,这差距也未免太大了吧!后来到城里听到玩家们都在谈论这件事情,在猜测这个幸运的阿呆究竟是什么人,是怎么办到的?许多人都认为是顶尖的职业玩家所为,有人认为是天下国际内部的高层所为,更有人认为是有人利用了系统BUG,恐怕没有人会想到是你这个菜鸟干的,哈哈。”我不由得抹了一把冷汗,没想到我居然如此的名动天下了,幸好玩家的个人资料是隐藏的,否则一个曝了光的低级亡灵巫师可怎么活啊?看来以后千万要小心了,一是要逢人只说三分话,不是朋友不能泄露真名;二是要小心盗贼,听说他们有一个技能“察言观色”可是能看穿玩家的真实身份啊,当然了,前提是他得比我的职业等级高才行。阿风的分析跟我不谋而合,人怕出名猪怕壮,尤其我还是一个邪恶的亡灵巫师,光明教会肯定不会放过我的,虽然暂时东方大陆是安全的,但以欧盟、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为主设计的《天下》,有意无意的还是会偏向光明教会的势力,单看各个城市中都存在着的教堂,就知道光明教会的强大和扩张是必然的事情,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我作为他们的死对头,前景实在是不容乐观啊!不过我也不是全无还手之力,特殊的隐藏职业,极佳的先天属性,储物腰带的属性更是极品,还可以选择第二职业,参照死老头的说法,对抗光明教会虽然不太可能,保命却也不是难事,亡灵巫师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各种敌对势力也肯定是存在的,他们总不能倾巢而出来追杀我一个人吧。总之一句话,实力才是硬道理,只有自身强大了,才能获得基本的生存空间,光明教会也不能一手遮天,总会有其它的势力与它相抗衡,《天下》谁属,只有玩过才知道。阿风对我的际遇表示出了极度的羡慕,大叹天道不公,为什么走运的总是我。其实我还挺羡慕他呢,三星的生命、三星的体质、三星的力量,智慧和敏捷都是半星,储物腰带属性“攻击附加5%的额外伤害值、生命上限增加5%”,绝对是合适的骑士人选,血多防高,多不容易挂啊!哪象我,不到八个小时挂了两次,连个城市的影子都没有看到。阿风却对我的抱怨嗤之以鼻,“那是你自找的,放着官道不走你去穿越危机四伏的荒野,你以为你是谁啊,无敌战神,还是超级无敌幸运星?”不过在对我的第二职业的选择问题上,我与阿风产生了一点分歧,阿风认为我最好还是再选择一个魔法师职业。我生命、体质、力量都太低,骑士、剑士和斧战士都做不了,敏捷也不高,做射手、盗贼也很勉强,没有什么前途,再选择学习一系魔法,对提升我的实力应该很有帮助。我却不想让我的第二职业也成为一个魔法类职业,虽然从表面看这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也是许多成名高手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但我总想表现出一些与众不同。平庸了那么多年,现实中做不到,如果不选择在游戏里放纵一把,今生恐怕就没有机会了。就算是为了满足自己一点点可怜的虚荣心吧,我想大胆的进行一下组合,大不了灵魂毁灭,一切再从头再来,我本一无所有,成则可喜,败也不过是从哪里来,归哪里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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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五章 狼群事实证明,菜鸟就是菜鸟,纵使多了一点点的运气,离一个真正的玩家还相差的很远。看着漫山遍野蜂拥而至的狼群,我无语问苍天: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碰上一件正常一点儿的事情?当我雄赳赳、气昂昂的迈入荒野的时候,特别是在轻易的消灭了三只游荡的野狼以后,我的自信心极度的膨胀。“火磷弹”配合以“攻击加速”,威力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别看“火磷弹”对付骷髅兵不怎么样,想来是磷火对骨头的作用有限吧,用来对付野狼还是挺厉害的,烧的它们惨嚎不已,没几下就搞定了一只,就算移动速度没有它们快,被狼牙或者狼爪抚摸了一两次,损失的生命也在我“生命回复速度增加5%”的属性面前得以及时的回复,荒山野岭无人见,我当然要佩带上我的宝贝胸章了,小心驶得万年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多一重保障就能多一点安全嘛!我放过了其它的小动物,转挑野狼下手,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在野狼身上丢了面子,就要在野狼身上找回来,不给它们一点厉害瞧瞧,还以为我阿呆是好欺负的,哼,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敢跟我斗。我沉浸在杀戮的快感中,一阵兴奋莫名,现实生活中我可能连只狼狗都斗不过,可在这里几只小狼我根本不放在眼里,怪不得听阿风说有一些玩家宁愿冒着接受系统严厉惩罚的危险总喜欢在游戏里PK,当你在杀戮中体验强者感觉、操纵他人命运的时候,你就会忘掉现实中所有的不开心,那种感觉真不是一般的爽。当然了,我可不是那样的变态,一方面是害怕系统惩罚:在《天下》恶意PK玩家和NPC是会被系统通缉的,通缉时间根据所犯罪行而定,从一天到终生不等,通缉期间一旦进入城市会受到城市中官兵的追杀,商店中的NPC会拒绝与你交易,无法利用城市之间的传送阵进行传送,被杀复活时间延长至十二小时,而等待复活的这段时间并不计入通缉时间之内,复活以后接着被通缉,随机掉落一件装备奖励击杀你的勇士,当然如果对方是NPC则会被系统充公,后果可谓是相当的严重。另一方面则是性格使然,虽然对现实不满,可我还不至于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大多数无辜的人身上,就是真想发泄也是杀“花花公子”那样的斯文败类、社会垃圾,不会迁怒于无辜者。在心里解释这么多,我只是想证明自己不是那么嗜血,现在的一时失控只不过是长久压抑下的短暂爆发而已,我的本性还是很善良的,这不,在四只野狼的围攻下连接被咬了几口,我那颗嗜杀的心立时冷静了下来,转身就往远处跑,我再狂妄,也只不过是个见习亡灵巫师,四挑一我很乐意干,一挑四,俺还没有那么大的实力。只可惜,我想放过它们,它们可不想放过我,跟在我屁股后面就追了过来,他奶奶的,谁把野狼设计的这么灵活,以我两星半的先天敏捷,居然甩不脱它们,不断的在骚扰我,一点点的掠夺我那本就不多的生命值。我气得七窍生烟,却也无可奈何,好汉架不住人多,独虎难斗群狼啊,难道就这样任它们欺负?突然心中一动,怎么给忘了,我可不是一个人哪,不是还收了几个骷髅小弟嘛,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老大有难,该是你们表现的时候了。“亡灵召唤”,虽然是我的天赋技能,但释放五级魔法对于现在的我还是有些勉强,连着失败了两次,身上有多添了几道爪痕,方才见到一阵黑雾腾起,黑光闪烁中,《天下》中第一只亡灵军团首度隆重登场亮相了。虽然大都体力未复,数目也不是太多,但收拾这几只野狼还是足够了。随着骷髅部队的参战,形势顿时倒转了过来,在我的指挥下,以一个骷髅战士为主力,其它的骷髅兵进行骚扰牵制,我在一边策应,务必要全歼这四只野狼,一出心中的恶气。经过一番颇为激烈但并没有什么悬念的厮杀,以付出了三个骷髅兵的代价,四只野狼成为我亡灵军团的第一批牺牲品,意外的还收获了一张狼皮,虽然不值什么钱,毕竟是我缴获的第一个战利品,我还是很欣喜的把它收藏了起来。带着剩下的几个小弟,我小心翼翼的往前赶去,经历了方才的一幕,总算明白了自己仍然是十分的弱小,单独走在荒野中,绝对是凶多吉少啊!正走着,前方突然银光一闪,晃过了我眼睛,我仔细的一看,草丛中钻出了一只小银狼,银色的皮毛在阳光的照耀下亮闪闪的,甚是好看。我不禁被吸引住了,不由得走上前去,想近距离的观察它,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摸一摸它那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的皮毛,想来应该是柔滑的很,可以作为高档的皮草原料。我发誓,我真的没有恶意的,我只是单纯的想和它交个朋友,绝对没有其它的某些意图。看着随后出现在小银狼身边的高大威猛的老银狼,以及数目不断增加的野狼群,我的脸色“唰”一下变的苍白,缓缓的向后退去,完了,这下子捅着马蜂窝了。“嗷嗷……“,老银狼仰天长嚎,群狼慑服,全都五体投地,一动不敢动,我一看机不可失,此时不走,更待何时?转身亡命的向远方奔去。“嗷……”,又是一声长啸,狼群开始动了,向着我追了过来,老银狼肯定是以为我要打小银狼的主意,迁怒于我,要杀我泄愤了。天理良心,我可绝对没有那样的意思,就算是有那么一点点想法,冲着您老人家的银面,也只能是想想而已,有那贼心没那贼胆啊!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跑不过这些四条腿的禽兽,眼看追兵越来越近,我连忙指挥亡灵小弟们退了回去,想让它们挡上一挡,给我多争取一点时间。小弟们,你们安息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能脱险,我会永远的记住你们的。奈何实力相差太过悬殊了,面对数倍于我方的敌人,骷髅小弟们虽然面无惧色,表现出了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义无返顾的冲了上去,但自身微弱的力量根本阻挡不了蜂拥而至的狼群,几个骷髅兵在接触的一瞬间就被解决掉了,骷髅战士也只是多抵挡了两下,就牺牲在“狼海战术”的屠刀下。我绝望的停下了脚步,放弃了无谓的挣扎,四面八方都出现了野狼的踪影,我已经上天无路,遁地无门,躲不过去了。算了,大丈夫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又不是没死过,六个小时过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老银狼,你给我等着,我阿呆迟早有一天会回来报仇的,我跟你势不两立、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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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四章 迟来的奖励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打醒了十二分的精神,再也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和怠慢。骷髅战士我是没有胆子再招惹了,不是不想拥有强力的手下,只是谁能保证我总有那么好的运气?运气可以照顾你一时,却不能守护你一世,实力才是最重要的,我还是量力而为吧!袭击落单的骷髅兵,稳妥的将它们收拾掉,虽然早已经失去了与它们战斗的激情,过程乏味单调缺乏挑战性,但创业初期嘛,先求数量,以练习“灵魂契约”和“火磷弹”为目的,尽量增加它们的熟练度,为以后的发展做准备。又解决了一个骷髅兵,眼睁睁的看着一个骷髅战士大摇大摆的从我前面走过,抬了抬手,终又放下了,转身背向而去,好了伤疤就想忘了痛,游戏才刚刚开始,没必要过于冒险。系统亮起了绿色的信号,提醒我死亡时间已经快要满了,该去人间复活了。将我的亡灵部队召唤到身边,一个骷髅战士,十一个骷髅兵,再加上淘淘,凑在一块倒也挺热闹的,现在它们的体力都还没有恢复,下次再见面,应该可以帮助我进行战斗了吧。随着倒计时的开始,我扬手与它们依依惜别,因为《天下》的宠物系统暂时还没有开放,所以淘淘现在也只能呆在“死灵空间”里,不能跟随我进入人间,只有等到第一个三级职业者的出现了,宠物系统正式开放,淘淘才能得到解放,可以自由出入人冥两界。仔细想想死老头实在是有够卑鄙,许诺我的东西到最后几乎都打了折扣,没一个能完整兑现的。什么《天下》里独一无二的第一只宠物,只能在这里使用,让我一个人看到,说出去有人会相信么,肯定当我是吹牛呢!下达了让它们自由活动的命令,在一道黑光中,我消失在了“死灵空间”;下一刻,随着一道白光闪烁,我在人间复活了。走出复活点,刚呼吸了一口久违了的新鲜的空气,只听的“叮咚”的一声铃响,在悠扬的音乐声中,悦耳动听的MM声音响起:“由于您成为《天下》中第一个转职者,为了鼓励您勇者的行为,特给予您如下奖励:增加20%的资历值,赋予‘永久固化技能——攻击加速’。”这是怎么回事?突如其来的消息把我震撼住了,好半天才省过神儿来,怪不得当时转完职后系统莫名其妙的发了个通告,把自己的大名给宣扬了一番,一点儿也不尊重个人的隐私权,原来是还有这等好处啊!那当时为什么不给呢,还要等到现在?哦,对了,当时自己还是处于灵魂状态,想来是不能接受奖励吧。记得阿风也曾经说过,在游戏中,对于某某方面取得第一名的玩家,系统通常是会有一些奖励的,当时自己还有些疑惑,怎么只说了那么一句话就没有了下文?想想能在全球首批拥有账号的《天下》五千万名玩家中脱颖而出、独占熬头,这可不是光凭经验和实力所能办到的。资历值可是个好东西啊,达到100%的资历值是职业晋级的一个必要条件,我呆在“死灵空间”那么久才涨了那么一点点,现在一下子多了20%,岂不是可以更快的晋级初级亡灵巫师了。战斗职业技能的“永久固化”,是《天下》推出的一个独特的设定,对于提升实力非常的有用,它可以将任何战斗职业一个三级以下的技能永久的施用在一个玩家的身上,一旦成功,受术者就永久性的拥有了这个技能,动念即可施展,只消耗等量的精神力,不受成功率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梦幻级的技能。不过要以正常的途径获得它,所付出的代价也是非常大的。首先这个技能纯粹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不能用在自身,属于“牺牲小我、成就大义”的行为。还有对施术者的职业等级要求颇高,七级职业只能固化一级技能,八级职业固化二级技能,九级职业才能固化三级技能,而且受术者的职业等级不能高于施术者。而最残酷的就是,无论成功失败,对于施术者后果都是相当惨重的:失败的话施术者减少20%的精神力上限,而一旦成功付出的代价更大,职业等级降低一级,减少50%的精神力上限,被固化的技能永久性的消失,无法重修。这绝对是一个噩梦般的结局,当然,这是指施术者而言的,对于受术者,等于是意外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实力大增,那还不乐翻了天。但是阿风对于这个技能的评价却是相当的负面,认为这是专为有钱人和强权者准备的,只有他们才能依仗自己的财富权利迫使他人做出这样的牺牲。任何人取得那么高的职业等级都不容易,没有巨大的利益做补偿,这么大损自身实力的事情只有傻瓜才会去做,在真正的兄弟朋友之间是不可能提出或接受这样的帮助的。“攻击加速”,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好像属于风系三级魔法,看看性能介绍,“提升50%的攻击速度”,50%,应该已经到达这个技能所能提升的上限了吧,这意味着我释放魔法或挥动武器的速度加快了50%,虽然还不能完全理解它的价值,但只要想一想以前只能打十下现在可以多打五下,就已经赚大了。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被死老头骗去转职成了亡灵巫师,不过也得到了诸般的好处,实际算起来也没怎么吃亏,不过感情上总有一点受到伤害的感觉,谁让他那么的卑鄙狡猾,给我下了那么多的套,花言巧语的专门诱拐我这样的纯洁青年。唉,刚进入《天下》还没多久,自己的经历就已经够曲折了,粗心大意走荒野走出了这么多事情,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啊!小村里一片安静,除了NPC没有一个玩家,想来他们都在忙着转职杀怪涨资历,我也得抓紧时间了,听死老头的口气,西方光明教会的扩张是迟早的事,我可不想到时候任人宰割,被他们抓去上火刑柱。离这里最近的是春风城,看着地图上显示出来的东拐西绕的官道,想想在那只野狼那里受到的屈辱,我牙一咬,心一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温室里的幼苗经不起野外风霜的考验,不经历生死关头的徘徊就体会不出战斗的真谛,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的我可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了,我就不信,身为《天下》中的第一个转职者,一个见习亡灵巫师,身负多个技能,我会斗不过那几只畜生,它们是野兽,又不是它们的老大哥魔兽,我怕什么?走出村庄,最后往官道的方向看了一眼,毅然的转过头去,孤独的背影逐渐的消失在荒野中。上次没能看到秋月城的影子,这一次,春风城会与我有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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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三章 死灵空间我观察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天是灰蒙蒙的,笼罩着厚厚的一层阴云,地是黑色的土壤,微微有些潮湿,不太亮,也不算暗,能见度和人间的阴天差不多。周围存在着很多团迷雾,一块一块的,范围大小不一,远方隐约可见高山和森林形态的阴影。这就是亡灵族的圣地、亡灵巫师灵魂的停留所——死灵空间。我死亡的时间才刚刚过了两个多小时,因此被死老头给传送到了这里,还需要再呆上三个多小时才能在人间复活。在这里的感觉跟在人间和死老头的宫殿里不太一样,外形看上去差不多,没有什么变化,但似乎有些飘,比实体的时候轻了许多,所谓的灵魂状态应该就是这样吧。地狱骷髅马自然也跟着来到了这里,在死老头面前它还没有那么放肆,乖乖的呆在我的身边,一到这里马上活泼了许多,东跑西颠的一刻也闲不住,幸好还记得我这个主人,没有离开太远,要不然有起事来想支援我也赶不及。我寻思了一下,看它挺淘气的,肯定是个惹祸精,干脆给它起名叫“淘淘”,我还是很民主的,叫了好几声,征询它的意见,它并没有反对,我就当它默认了。亡灵巫师的身份既然已经确定,再考虑那么多也是无用,只能一切向前看,想办法增强自己的实力才是正事。怎样吸收尽可能多的亡灵小弟与我签订灵魂契约,加入我的亡灵军团,是我在“死灵空间”的第一要务。正思考间,“咔嚓、咔嚓”一阵响声传来,不远处的一团迷雾中渐渐的显现出一个不住的晃动的影子,我急忙招回淘淘守在身边,紧张的看着逐渐接近的黑影,揣测着这会是个什么级别的亡灵生物,一边做好随时逃命的准备——在这未知的异世界里,谁知道会碰上什么恐怖的存在,保命第一,逃亡为上,5%的精神力损失可是很大的呀!迷雾中走出的是一个骷髅兵,大约有一米七高,左手一个烂骨盾,右手一把破骨刀,身躯似乎也不太完整,少了几根肋骨的样子,它一摇三晃,慢吞吞的向我这边走了过来。我的心悬在了半空,不知道它实力如何,会不会主动的进攻,如果它不进攻我的话,我是不是该抓住它,让它成为我“灵魂契约”下的第一个牺牲品。骷髅兵的眼窝中好像根本没有我的存在,视我如无物般从我身前经过,看着它逐渐远去的背影,我再也按捺不住,心头一热,一个“火磷弹”已经发了出去,准确的命中了骷髅兵的后背,我成为亡灵巫师后的第一战就这样打响了。骷髅兵打了一个趔趄,马上稳住了身形,转身高举骨刀奔我冲了过来,果然是最低级的法术,派不上多大用场,看来这将是一场艰苦的持久战啊!我紧接着又发出了一个“火磷弹”,没想到居然失败了,真是越急越没汗,赶快指挥淘淘冲了上去。淘淘在旁边早就急不可待了,接到命令猛然冲上前去飞腿朝骷髅兵踢了过去,一下子把骷髅兵给踢退了两步,不愧是死神大人特别赠送的超级宠物,果然神勇。借着这个机会,我终于成功的发出了两个“火磷弹”,击中了骷髅兵,不过淘淘由于体形、力量上的劣势,被骷髅兵一刀给砸到了一边,借机直冲我而来。唉,我可怜的淘淘,还是等级太低,乳虎斗不过恶狼啊!不过骷髅兵怎么还懂得战略,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放着离它那么近的淘淘不打,非要过来杀我,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我转身就跑,指挥着淘淘与它缠斗,偷空回身射它两个“火磷弹”,生命在于运动,我们要在运动战中消灭敌人。在战斗中我终于体会到了人多力量大的道理,二打一的优势是很明显的,在我和淘淘分工明确、默契配合下,骷髅兵的动作已经越来越慢,体力渐渐不支了。我放缓了攻击,万一把它打散了,就没办法签订灵魂契约了,这可是死老头叮咛过的,好不容易打败了一个,死了就太浪费了。我可不想出力不讨好,鼓起了勇气,拼着被骷髅兵砍上一刀的危险,瞅准一个机会,快步冲上前去,虚画一个五芒星印,一指点在了骷髅兵的额头上。一道黑光闪过,仿佛有一丝极微弱的气流溶进了我的体内,我心中一喜,成功了,快要砍到我身上的骨刀嘎然而止,骷髅兵顿了一顿,缓缓的收刀站到了我的身后。正要扑过去的淘淘接到了我的指令,也停止了攻击。首战成功极大的鼓舞了我的斗志,总结了一下经验:淘淘毕竟还太年幼,身上的火焰都是虚影,看着好看,无法构成实质性的伤害,还不能发挥地狱骷髅马应有的实力,离独当一面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是一名魔法师,自然不能和敌人肉搏,只能实施远程魔法攻击,而且还牵涉到施法成功率的问题,注定了要多做运动,以游击战法取胜。所以最佳的战略就是由淘淘同志担任主要攻击手,负责缠住敌人,我则在一边用魔法进行骚扰性攻击,逐渐的消耗敌人的力量,最后由我施展“灵魂契约”进行终结性的攻击,一举收伏敌人,壮大我的亡灵军团的实力。战略既然已经确定,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刚收伏的骷髅兵体力还没有恢复,暂时还派不上用场,我让它躲到一边休息去了,不就是小小的骷髅兵么,有我和淘淘就已经足够,吃定它们了。依靠从背后偷袭,按照事先拟订的战略,又很顺利的收伏了两个骷髅兵,虽然费了一番手脚,但那微弱的反抗根本不能对我构成威胁,连续的成功开始让我的胆子变的大了起来。迎面又走过来一个骷髅兵,我已经懒的再绕到它背后发动攻击了,一寸光阴一寸金,时间有限,要抓紧每一分一秒。我直接命令淘淘冲了上去,从正面发起了攻击,既然实力足够,就没必要玩弄对方了,直接强攻搞定它得了。结果却让我大吃了一惊,淘淘居然被对方用盾格开,随手又被砍了一刀,实力明显差了好多,我来不及细想,急忙甩出了“火磷弹”,帮淘淘引开敌人的注意力,按照经验,当我与淘淘共同攻击一个目标的时候,敌人总是舍淘淘而奔我杀来,仿佛知道我才是罪魁祸首一样。果不其然,骷髅兵舍下淘淘,直扑我而来,我竭力稳住心神,按照既定战略行事,不过由于淘淘不能很好的缠住它,计划有了很大的漏洞,让我应付起来吃力了很多,闪躲间,已经挨了好几刀了。眼看不是办法,再这样下去就得去见死老头了,这还得了,我一咬牙,瞪着恶狠狠扑过来的骷髅兵,奶奶的,既然你这么咄咄逼人不给条活路,我就和你拼了。我不退反进,直冲骷髅兵而去,硬扛了它一刀一盾,一指点在了它的额头,成败就在此一举了,不成功,就成仁。上天终于还是眷顾我的,可怜着我刚脱离死老头的魔爪,不忍心再让我去接受他的荼毒。看着静立一边的骷髅兵,我感到一阵的虚弱,刚才一战消耗了太多的精神力,若不是最后冒险施展“灵魂契约”成功,我的损失可就大了。淘淘也在旁边不安分的挥动着蹄子,跃跃欲试的想再踢骷髅兵几脚,看来刚才那几下子没少让它吃苦头,想着要报复呢!我心里直纳闷,同样是骷髅兵,怎么这个强悍这么多,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却发现这个骷髅兵与刚才的那几个有些不太一样,身形更高大一些,大约有两米左右;骨架也要匀称许多,比较完整,骨骼带着些微的光亮;骨盾比较完整,也厚实一些,骨刀略长,似乎也比较锋利。这还是骷髅兵吗?我打开了《亡灵生物大全》,仔细的查找了起来。这是最后临走时从死老头那里敲来的,本来是做一个任务的奖品,现在用以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被他又骗又诈的耍了老半天,极大的损害了我那纯真的心灵。哼,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对付象死老头那样的人千万不能心慈手软,要该出手时就出手。我说怎么不对头呢,原来这是升级版的骷髅兵——骷髅战士,难怪实力要强上一些。一时大意,差点在阴沟里翻了船,自己还是没经验,应该时刻牢记,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只有强者才能生存,每一次战斗都要慎重对待,千万不能麻痹大意等闲事之。死亡,并不可怕,但没有意义的死亡还是能免则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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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二章 上当交代完了诸般事情,死老头一口饮尽了杯中茶,刚舒服的坐下,仿佛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哎呦,你看看我这脑筋,还有几件事差点忘了跟你说了。”拍了拍脑袋,“幸亏有你这自己人让我练练手,若是被其他人看到了,还真是不好意思,新手上路,业务还不熟练,小兄弟你莫怪啊!”嗤,当哄小孩儿呢?你这死老头也会不好意思,这年头,能混上老大的,坑蒙拐骗肯定是无一不精,脸皮早就锻炼的比城墙还厚了。“虽然亡灵巫师有着诸多的优势,但是,世界是公平的,众生是平等的,出于职业平衡性的考虑,为了不让亡灵巫师一枝独大,影响其他职业的发展,所以给你们增添了一些职业限制,毕竟还要照顾人间的和平与安定,如果到处都是亡灵横行,给人间造成恐慌和动乱,会被其他势力的老大抗议的。”我那一颗正火热的心登时沉了一下,下意识的,我感觉到了一丝不妙,他奶奶的,千万别又被这死老头给黑了!“其实呢,我已经尽力的替你们争取更好的福利待遇了,你应该也看到了,那匹地狱骷髅马,宠物系统暂时还没开放呢,这可是我好不容易谈判来的,用来加强你们的实力,绝对是《天下》里独一无二的第一只宠物,如果你不是我的得意门生,我还真不舍得送出去。我也想给你们弄一些极品的装备增强你们的实力,好吃定那帮鸟人,可实在是没办法,说白了,俺老人家也只是个社团老大,人在江湖,许多事情也是身不由己呀!”死老头说的越可怜,我的心里就越没底,“别在那儿扯那些废话,直接说重点,到底有哪些限制啊?”“恩,首先是灵魂契约的问题,由于这属于强奸别人意志、剥夺别人独立自主权利的行为,所以会判定你主动攻击,是会遭到拼死抵抗的,而不签订灵魂契约的生物,你是没有办法进行召唤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拥有一支庞大的亡灵军团,想拥有暗黑骑士、骨龙这样强横的亡灵生物,你就得先打败他们,使得它们的反抗意识降到较低的程度,灵魂契约才有可能签订成功。”“嗡”的一声,我的头炸开了,这就是“亡灵召唤”的真面目吗?怪不得亡灵巫师发展不起来,想要挑战骨龙BOSS,那需要什么样的级别啊?为什么不能让我们用真诚的心去感化它们,使它们毅然的舍弃单调乏味没有意义的生活,为亡灵族的复兴大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呢?“还有,灵魂在‘死灵空间’中虽然不会彻底的消亡,但受到伤害或施展技能都会减少你的精神力,一旦精神力耗尽虽然可以到我这里接受‘灵魂重生’,重新塑造你的灵魂,但作为惩罚会减少你5%的精神力上限。”这算什么,我增加一点儿精神力容易么,拼死拼活的,万一一个不小心就少了5%,实在也太黑了,还让不让人活了。“其次,签订了灵魂契约是一件事,而将亡灵生物成功的召唤出来则是另外一件事,施展‘亡灵召唤’技能要消耗你80%的精神力,低于这个数值你就无法使用,而你能实际召唤出的亡灵生物的强弱和多寡完全取决于你80%精神力的高低,所以……”还用说什么所以,傻瓜也知道,只有拼命的提高自己的精神力了。“另外,亡灵巫师虽然可以再兼职一个战斗职业,但第二职业晋级任务难度加倍,技能消耗精神力加倍,技能成功率降低20%。”职业晋级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本级职业技能至少有一个达到三星级水准,“技能消耗精神力加倍,技能成功率降低20%”,这意味着我要比别人辛苦几倍才能达到晋级标准,什么双职业,明显就是个鸡肋嘛!“最后,光与暗是绝对的对立,光明教会的NPC对于亡灵巫师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或单挑,或群殴,见之杀无赦,并且还会通告天下,号召世人共同除魔卫道。当然了,你对于他们也不必客气,击杀他们对你资历值的增长是正常值的数倍,不过给你一个忠告,在你实力不是很强大以前,尽量的不要惹他们,好汉挡不住人多啊!”我再也忍不住了,猛然窜了起来,指着他的鼻子痛斥,“死老头,你为什么要骗我,一开始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死老头依然悠闲的坐着,两手一摊,做出一脸无辜状,“我哪有骗你了,我说的全都是实话啊,只不过有些事情你没问,我也就没有说而已,我们NPC是绝对不会骗人的,最多是本着人性化设计的原则,讲究一些为人处事方面的技巧和策略罢了。我们虽然是神,但为了更好的与你们人类沟通,减少代沟,思想行为大都是按照人性来设定的,这样才比较接近群众、有共同语言嘛!”我憋了一肚子的火气,却无处发泄,郁闷的倒在了沙发上。是啊,死老头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明明提醒着不要上当的,自己还是这么愚笨的一头陷了进去,怪得了谁呢?见我一时无语,死老头又假惺惺的上前来安慰我,“阿呆呀,你也不用那么灰心,从总体上来说,亡灵巫师还是很强大的,你是我的小弟,我一定会在冥冥中罩着你的。所谓成事在天,谋事在人,只要你能吃苦、肯努力,一定会有出人头地、纵横天下的一天。”“打住打住”,我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再让他这么喋喋不休的唠叨下去,我非神经错乱不可,“你很有时间吗?光陪着我一个人,没有别的工作等你做吗?”死老头一脸的慨叹,“现在是淡季,才开始游戏没多久,哪里会有多少人挂,生意难做呀!”然后又转成了疑惑,“你是怎么挂的,那么快就见到我了,弄的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被你打了个措手不及,差点误事。”一讲到这个我就来气,“我是在去城市的路上碰到了一只野狼,力战不果,最后就来到这里了。”“咦,官道附近应该没有野兽才对,你怎么会碰到的?”“官道?我走的地方没有什么路啊,都是荒野,我认准了城市的方向,径直走过去的。”死老头“哈哈”一阵大笑,“《天下》里的村庄、城市都有官道连接,虽然可能绕点远,但比较安全,新玩家没有什么能力,大都选择沿着官道走,象你这样走荒野的,一种是对自己有自信的冒险者,另一种就是笨蛋了。”我脸上一红,记起似乎在书上也看到过关于官道的记载,不过当时只顾得感慨自己的极品属性了,一时之间没有想起来,而且地图上显示的那些线条都有些绕远,所以才选择了一条最近的“勇者之路”,当时自己还在纳闷呢,一路上一个玩家也看不到,不知道别的玩家是如何的对付这些野狼的。嘴里却不肯服输,“我要是不走荒野,又怎么会来到这里,被你引诱到成为了亡灵巫师,吸收了我这么杰出的人才加盟,那是你的运气,也是亡灵巫师之福。好了,别那么多废话了,再仔细想想,看还有哪些需要交代的没有,别再遗漏什么了,在这里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我得赶快出去提升自己的实力了。真是的,你们招惹的仇家也未免太多了些吧,实在是让人头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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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菜鸟初啼 第十一章 被诱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虽然我一再的提醒自己不要上死老头的当,说什么也不能答应他,可面对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对于我这个可能经常光顾“复活回廊”的菜鸟来说,“死灵空间”绝对是一个绝佳的去处,不用再孤独的发呆,以另一种方式修炼,使得自己的实力不至于差别人太远。可以拥有两个战斗职业的技能,还能拥有亡灵坐骑地狱骷髅马,以这样的实力,应该能帮得上阿风的忙了吧。不过对面前的这个死老头,我还是深怀戒意的,这老家伙,绝对不是个善男信女,又逢迎又利诱的,还奉送极品宠物一只,非要我再签订一份契约,这当中有什么猫腻,为什么非拉我当亡灵巫师不行呢?我不愿意,总会有人乐意做吧,以他堂堂死神的身份,值得在我这么一个小人物身上花费这么多的时间?我可没自大到认为自己是什么亡灵之神转世,亡灵族靠我来振兴,缺了我不行。“这个……,死神大人,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您为什么要在我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呢?有这些空,您或许已经招募好几个信徒了,这么好的福利待遇,想成为亡灵巫师的玩家肯定不会少的。”“不,不”,死老头急忙的跟我解释,“小兄弟,你这样说是因为你还没有彻底的了解自己,不清楚你身上存在着的巨大的潜力。我早就说过了,你是个天才,资质过人:你的先天智慧是最高的五颗星,储物腰带附带的更是极品属性,以你这么高的精神力,绝对是亡灵巫师中的瑰宝,百年难得一遇啊。更难得的是你的天赋技能‘亡灵召唤’,这原本是要到第五级职业亡灵大巫师才有机会学习的,必须完成一项难度极高的任务,哪象你,刚转职就已经掌握了,省了多少麻烦啊。而且一般人的天赋技能都是三级以下的技能,出现五级技能的机会绝对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啊!”死老头略一停顿,接着又说道:“‘亡灵召唤’是亡灵魔法中最具有威力的一项技能,还买一送一,附送‘灵魂契约’魔法,天赋技能使得你在使用‘亡灵召唤’魔法的时候可以提高魔法释放的成功率,强化魔法的威力,意味着在相同的实力下你可以召唤出更多更强大的亡灵生物助战。要知道,在战斗中获胜的不二法门就是以强凌弱、以众敌寡,有强大的亡灵军团保护你,被别人挂掉的几率就越小。更何况,你有极大的可能性能掌握并施展出亡灵召唤的究级奥义‘死神的晚宴’,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够达到的境界啊,最少也要晋级到第九级职业亡灵圣魔导,才有资格学习,至于能否施展出来,还得看个人的先天资质如何,在这些条件的限制下,适合的人选可谓是凤毛麟角,否则我犯得着这样低声下气么!”“这个‘死神的晚宴’有那么重要吗?”“当然了,这可是关系着我们亡灵族发展大计的一项技能,借着这个魔法,我老人家就能够在人间现身,可以狠狠的打击那帮鸟人的嚣张气焰,重振亡灵族的赫赫威名,在世人面前重塑我们亡灵族的光辉形象。如果不是以前的那些亡灵巫师有实力施展这个魔法的少之又少,我又怎么会任由光明教会坐大,早就拆了他们的神殿砸了他们的教堂了,什么‘天使降临’,都是纸扎的老虎,根本不够看。”死老头吹的是天花乱坠,不过听起来似乎也有那么几分道理,其实我倒并不认为亡灵之力是邪恶的,力量并没有正邪之分,决定善恶的是人心,成为亡灵巫师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咱行得正,坐得直,实力够强大,碰上谁也不害怕。“那为什么要再签一份契约呢?刚才不是已经签过了吗?”“这份是终极的灵魂契约,一般来说签订者至少要达到第五级职业才行,他们已经正式的被我亡灵一族认可,成为核心成员。签订了它可以赋予你的灵魂更强大的力量,就算以你现在微弱的实力,只要不是碰到教皇、红衣主教或者神圣骑士亲自出手,没有人能消灭你的灵魂了。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你,你是我亲自挑选的天才,又得到了十分珍贵的超级宠物地狱骷髅马,在你的身上,寄托了我们亡灵一族重新在人间崛起的希望,万一你出了什么事,那可是我们亡灵族的一大损失啊!你也不希望自己到了很高的级别,却因为一个意外而前功尽弃、被打回原形吧。”死老头的话深深的打动了我,前思后想,反复衡量,得出的结果都是正面的,没有比成为亡灵巫师更适合我的发展了。死老头也不再言语,静静的坐在一边,等待着我的决定。几经犹豫,我终于拿起了笔,在终极的灵魂契约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我希望自己变的更强大,不仅是为了阿风,更是为了我未曾完成的梦想。花瓣分飞,礼乐齐鸣,死老头兴奋的举起了酒杯,庆祝自己的第一笔业务圆满的完成。我与死老头碰了碰酒杯,不禁又有些上当受骗的感觉,似乎遗漏了什么,却又想不出来,这死老头好像越来越精明了。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先颁发给我一枚代表亡灵巫师的胸章,本来应该一开始就给我的,因为这个死老头业务还不太熟练,结果给忘掉了,直到现在才补给我。胸章上面刻的是一个拿着魔法杖的骷髅,代表着亡灵巫师的职业,胸章是赤色的,表示是第一级的职业,随着等级的提升,胸章的颜色也会有所不同,依次为赤、橙、黄、绿、青、蓝、紫、银、金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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