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分享天泪传奇之凤凰无双双

《凤凰无双》丁子峻空降粉丝群 不玩套路变暖男
来源:北青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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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控帝”丁子峻实力宠弟
大型科幻古装剧《天泪传奇之凤凰无双》因逆天脑洞受网友热捧,播出一半单平台播放量已突破十一亿。该剧主演兼创意总监丁子峻前晚空降爱奇艺泡泡圈与粉丝互动,不同于剧中理性深沉、玩转套路的凤溟帝,生活中的丁子峻幽默风趣,一小时的聊天过程中,对于&穿不穿秋裤&、&杨千嬅与丁子高吵架帮谁&等粉丝的刁钻问题应对自如,更为粉丝清唱生日歌,磁性声音彰显十足的金牛座暖男形象。&弟控帝&实力宠弟 替粉丝求爱郑元畅伴随一句&你们吃了吗&的亲切问候,&凤溟陛下&甫一出现在泡泡圈便引起骚动,评论里早已盖起近千层高楼,各路&爱妃&求被翻牌。丁子峻在《凤凰无双》中饰演的萧凤溟被网友称为&套路帝&, 又因为实力宠弟,也被叫做&弟控帝&。这个情商智商双高的皇帝,能够妥善处理朝堂与后宫内外的问题,平衡弟弟和爱妃的关系,而丁子峻也毫不讳言,演过那么多角色,萧凤溟和自己最像。在与粉丝互动过程中果然显得有理有据。&五弟和无双掉水里会救谁?&、&丁子高和杨千嬅吵架会帮谁&等等世纪大难题不仅被他机智化解,还要一一说明理由&&&救无双,因为五弟会游泳。&&离他们远远的,吵完了说说好话再带他们吃好吃的。&天气渐凉,被问到&会不会穿秋裤?&,丁子峻老老实实回答不会穿,还一本正经说明了原因:显腿粗,会发痒,笑翻一众网友。&光棍节&来临,有粉丝求问脱单秘籍,丁子峻回答自由无价,不过却大方承诺要替粉丝向小综(郑元畅)转达爱意,真是戏里戏外十足的&弟控帝!&&套路帝&还是行动派!为粉丝唱生日歌剧中,深情睿智的兰王处处为弟弟和无双着想,迷倒了大片网友,生活中的丁子峻也自认是行动派。有粉丝好奇双十一是否会给老婆清空购物车,丁子峻霸气表示无论有没有&双十一&都会清空。而令粉丝意外的是,他要为云妃清空购物车,而非最爱的无双,理由是&因为云妃家里最穷最没背景&。看来这真是一位充满理性思维的皇帝。《凤凰无双》一经播出,丁子峻二十年不变的容颜也成为热议话题,粉丝纷纷问其&冻龄秘籍&,未料他竟表示自己一年贴的面膜不到十张,还鼓励粉丝像自己一样多运动永远活在18岁!在被问到希望有什么超能力时,丁子峻的回答是&会飞&,因为可以&省下不少飞机票&,网友们纷纷表示,又暖又苏又会过日子,&求做凤溟陛下的爱妃&、&这样的金牛座老公给我来一打!&至于粉丝对于其暖男的称号,丁子峻还不忘谦虚回答:&我的体温是37度,属于正常暖。&最后贴心的丁子峻还为当晚庆生的粉丝清唱了生日歌,声音磁性深沉,苏爆粉丝的心。责任编辑:王祎(EK012)
在印度的一些落后地区,依旧保留着一夫多妻制的习俗。但是他们娶妻的目的可不是为了传宗接代,而是为了取水。
肯亚青年欧皮尤在他10岁的时候,丁丁肿成91公分长,而睾丸在之后也重达约5公斤,这让他从小就变为同龄人嘲笑对象,甚至被人怀疑说是受到“魔鬼的诅咒
张艺兴从出道至今,一直深受广大网友的喜爱,因为纯天然无公害的气质,被粉丝亲切的称为“小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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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怪兽我会瘦~
宝宝1岁1个月LV.3
凤凰无双-释情:寒烈
  十岁时,母亲再嫁,我随她一起,住进身为成功商人的继父家。从此上头多了两个继兄:十三岁的罗棠和十一岁的罗裳。
  我不是那种母亲再嫁,自己在一边百般阻挠的儿。我的母亲,出身没落贵族家庭,总带着一身娇荏孱弱气息。教书匠的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仿佛是日渐凋零的朵,整日愁眉不展。连小小年纪如我,都发觉母亲颓靡不振的情形日趋严重。
  幸好,母亲在学校家长会上遇见才回国未久的继父。继父为母亲书卷味浓厚的古典气质倾倒,而母亲则沉醉于继父幽默风趣的呵宠中,两人迅速陷入爱河。没过多久,母亲便偕同我去见继父的家人。然后,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所以,我是传统童话故事里后母所生、坏类心角,应该在新家里恃宠生骄,做天做地。可惜,是时年纪偏小,未等展示格中潜藏的恶劣因子,罗家兄已经充分发挥头读物中反面角应有的一切特质,简直淋漓尽致。
  且,我发现受了委屈向母亲投诉未必能使日子略微好过一些,反倒令我在新家里更形孤立时,便学会隐忍回避同委曲求全,学会口是心非同察言观。
  果然,消极不抵抗政策甚是有效,继兄在学校里对我冷言冷语,在家则在四下无人时支使呼喝。然娶没有身体上的实质伤害。
  两人虽然刁蛮,倒也没有太过恶毒的把戏,不过是耍耍威风罢了。
  继父或者约略晓得我受了委屈,又或者不。但,在物质上,他所给予的,实在丰富。两兄有的,我也必定有一份,决不偏颇。至少表面上,这个家平静祥和。
  这样的日子一过十年,母亲成功塑造了慈祥和蔼的继母、贤良温婉的子的角,将一位成功商人的拥有传统德的子扮演得入木三分。
  继兄留学国长藤大学联盟中的哈佛大学,读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并且准备在取得学位后,继续留在那里攻读法学学位。而继,则考进了巴黎著名的艺术院校。
  除了我,一切都显得那么完。
  我,长相平平,成绩平平,格平平。我甚至没有能够考进任何一间著名的大专院校,只进了本埠一间艺术专校,混混日子。
  所以当这个夏天,继父宣布要带全家人外出度假时,在学校孵日子,被继兄嗤之以鼻的我,小小声说:
  “我有两科没过,先生要我暑假回校补课,不然就……”
  没等我把后面的话说完,继兄便冷冷睨了我一眼。
  “扫兴,算了,你还是去补你的课罢,免得给爸爸丢脸。”
  “爸爸真丢不起这个脸。”继一撇描绘精致的唇。
  母亲面沉似水,一语未发,抵是嫌我不争气,索不理我。
  倒是继父开通,笑了起来,朗朗然,让人很难不喜欢他。
  “既然这样,傩傩就留下来,好好赶功课,莫再顽皮了。希望等我们自法国回来,你那两科已经通过。”继父笑容温和,眼神中别有深意。“独自在家,不要玩得太疯,要注意安全。我同你妈妈每天会打电话回篱勤。家务事自有佣人打理,你顾好自己就行。”
  我头皮暗暗发麻。继父,是晓得我的罢?继兄是天之骄子,顶不屑我此等小人物,除了颐指气使,全不关心我做些什么。母亲为了营造好继与继母的形象,泰半心思都扑在罗家兄身上,也顾不到我。倒是继父,有着商人特有的精明洞彻。所以,我常常觉得,这个家里,反是继父,最最晓得我。
  “好了,就这么决定。傩傩留守,我们去度假。都去收拾行李。雅凝,麻烦你了。”继父拍手,并对母亲温柔地说。
  “哪里。”母亲优雅微笑,没有多看我一眼,便起身同罗家兄去收拾行李去了。
  继父却没有立刻起身离去,反而看着有些无聊地坐在门旁的我,眼光研审。良久,他才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
  “傩,一人在家,若觉得无趣,就去我的书房,里面的书任由你翻看。我会告诉管家,我们不在家时,一切由你做主。”
  我想我在听见“书房”两字时,眼睛肯定猛然一亮,以至于继父见了,咳笑一声。
  “傩,这次回来,我们两父,是否该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等您回来再说也不迟。现在,我去帮整理行李去。”我也微笑,哪有人不打自招的?开诚布公?我不以为然。
  “滑头。”继父不以为忤,只摇头微笑。
  “您乐见其成,不是吗?”我边往外走边反问。最老奸巨滑的人就是继父了,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却什么也不说。哼,他是笃定为了母亲,我不会发狠,是吧?奸商!
  一周后,我站在别墅门口,挥别母亲继父和继兄。
  “玩得开心些。不用挂念我。”如果我习惯用真丝绣手绢而不是价廉物的湿纸巾的话,说不定会戏剧地朝遥遥远去的黑别克休旅车的车尾挥舞手绢,以显示依依不舍的离情。可惜,本人环保意识不强,决没有资源循环使用的良好习惯。说穿了,不过是一身平民气质,不够雍容高贵,登不了大雅之堂罢了。
  待私家车在视线内消失,我才放下做机械式摇摆的手臂,呼,好酸。
  “大家都回各自岗位去吧。”
  留在家里陪我度过暑假的,全数是在罗激作多年的员工:厨师、清洁工、园丁和管家。他们比我到罗家的时间还要长,资格还要老,历史还要悠久。他们之于我,都是长辈,不是可以任意支使的。
  “是,三。”他们安静地退下。
  我汗颜不已。每听人家唤我,便情不自想起旧社会封建大家族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扑蝶,习得一手绝顶才艺,安分守己地等着嫁做人家,然后老死在另一庭园里。卫计我那继从巴黎学艺归来,若事业无成,也要走这条路。想想也觉得恐怖。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头扎进起居室,缝制戏服。这也是我暑假执意留下来的原因之一。我就读的这所二流艺术专校,倒有个一流的话剧社。今年排了一台新版梁山伯与祝英台要公演,赞助商是某知名食品公司的年轻老板。据说此君肯摸出如此巨额赞助费是因为要追求前,早年此君倜傥,轻易把正在读书的老婆追到手,娶进门。不料才一年光景,他便嫌弃娇不够风、不够活泼,不够不够。总之,他不要黄脸婆,就扔下一纸离婚协议扬长而去。时隔多年,他突然发现自己的下堂成了国际名模,星途坦荡,追求者甚众,不乏名人富贾时,才后悔错把钻石当沙砾,白白拱手让人。立刻又回头追求。因为他前是我们的校友,并且十分热忱地支持我们的话剧社。他为了追回前,投其所好,立刻痛快地钱赞助。
  我听了传闻,十分不屑此人,即使他是出钱的大爷。
  但,再不屑此人,应尽的份内之职,还是要做。我这个话剧社道具组成员,在正式公演前,开始马不停蹄地赶制戏服。
  手边的这一件是白斜襟暗云纹儒袍,几近完工。
  “三,”工桥进来。“晚饭是在餐厅用还是私房间来?”
  “麻烦私房间里,谢谢。”我笑。去餐厅,他们还要专门摆餐桌,送上来,就一张托盘,大家方便。
  吃过晚饭,我将白儒袍襟口绣上玄象形纹,绾结,断线,完工。
  然后穿上衣服,站在穿衣镜前,系上与之搭配的深紫汗巾,对着镜子调整。
  在新版梁祝中,我演那据说决不是人的祝英台。
  话剧社社长大人主张能者多劳,物尽其用,资源共享。总之,银根紧缩,人员精简。
  镜中的我,也的确不是人。根据先严的照片推断,我继承了父亲的斯文儒淡偏多,却没有承袭母亲的丽雍容。清秀有余,不足,七十分而已。
  上述十三字箴言,是继兄对我的评论。极中肯,我承认。
  “梁兄……”我向镜中人拱手一揖,忍不住失笑。除非梁与祝求学时只得十三、四岁年纪,未曾发育,否则只喉结一关,就难逃明眼人注意。古代人大抵不知道男第二征,我怀疑。
  正向镜中米白公子造心自己再三打量时,脚下的地板突然开始震动,所有放置在家具上的器皿摆设都发出“哆哆哆”的撞击声,房间里的灯悉数忽明忽灭。
  地震!我地理学的不好,但好歹也知道身处亚洲大陆版块边缘,地壳活动频繁。这种震感明显,房屋剧烈摇晃,主结构变形并出现裂纹的地震,绝对超过里氏五级。会死人的。
  我连忙趿拉着拖鞋自缝纫机下的小储物柜里拖出一只暗包袱,背在身上,逃命去也。
  这包袱也有些年代了,是我准备来克难用的,里面一应物品俱全。原是少年时代,打算受不了继兄“凌虐”,就包袱款款,离家出走。想不到竟用在了今日,算我有先见。或者,这证明了我彻底的悲观主义者?
  这幢别墅的设计师想必当初也考虑到了意外因素的存在,是以每间卧室阳台外都有紧急逃生梯,大有防患于未燃的味道。
  把包袱斜背在身后,我手脚并用往下爬。但愿其他人够机灵,即使想不到往外跑,也懂得找张结实的桌子,躲到下头去。
  由此可见,我决没有见义勇为这等高尚行径。大难临头,自顾不暇,没工夫跑到走廊扯开喉咙尖叫通知:地震了!
  逃生才是第一要务!等逃到安全地带,再卖命吆喝也不迟。
  在大地剧烈的震颤中终于爬到逃生梯最后一格,我低头看了一眼高度,离地面三十公分,绝对可以完落地。深吸一口气,松手。
  然后,报应来了。
  下头有两级台阶,方便工人擦窗用的。
  三百度近视如我,朦胧,兵荒马乱中没有注意,跳下来时,一脚踩在上面。只觉脚踝一痛,重心全失,就十分狼狈地后脑勺朝下,重重摔倒。
  没有死于里氏五级以上地震,却在逃生时不慎失足摔死!这真是对一个贪生怕死,只顾自己的人的最讽刺的惩罚罢?
  我闭上眼睛,等待撞击地面时所必须承受的巨大痛楚。
  良久,仿佛一生一世般漫长,我睁开眼。
  暗如墨,星子寂寥,晚风习习,四周安静得听的到虫声。
  身体没婴期中那么疼痛,只觉得背后硌着什么异物。
  ……我的包袱!这样的意识突然涌入脑海。
  很好,还没有开始震后余生,它已经救我一命,真是大功一件。
  我小心翼翼地挪动四肢,有些疼,但都能动,没有麻木感。可以排除脊椎受损等恐怖的结论。
  不会鲤鱼打挺之类潇洒快捷的起身方式,我选择如一条被大象踩过的毛虫般,慢慢坐起来,再缓缓站起来。
  头不昏,眼不,没有恶心、呕吐的冲动,平衡感犹在,现在可以排除脑震荡的可能。
  原地走两步,除了脚踝隐约刺痛,一切都还好。
  我放心了。
  怕死。据心理医生说是源于童年阴影,父亲的死非但打击了母亲,也影响了我。
  该心理医生是中学驻校保健医生,不晓得他的分析有无可靠根据。但我怕死,倒是不争的事实。
  在确定自己至少还可以活上六十年后,我开始环视地震平息后的家园。
  错愕!错愕不足以形容我是时惊讶诧异的万一。
  一片荒山,在我身前身后。
  园别墅呢?万家灯火呢?块肉余生,呃,劫后余生、绝处逢生,不不不,是我生活了十年的家园呢?我想我已经有神经错乱的前兆了。
  风冷飕飕地拂过我的颈背,我却通身热汗涔涔。
  以我长期收看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所累积的浅薄地理知识,剧烈的地壳运动会形成山脉,中印边界那座举世闻名的山峰,就是长期地质运动形成的。可是,里氏五级以上地震,能一夕间在长江三角洲冲击平原造就一座山脉吗?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怀疑的匪夷所思。
  或者,是地震发生后的救援人员横穿整座城市,把我救到郊区被视为本市旅游圣地的佘山,然后极其不负责任、毫无人道地扔下我,一走了之。任我在荒山野岭自生自灭?
  我抬头望天,又低下头看自己一件古代儒袍,足下一双沙滩拖鞋,真是诡异的局面。
  倏然,我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管家他们恨我自行逃命,不顾他们的死活,想给我个教训,乘我昏迷,把我丢到这里的罢?
  这时不免苦恼自己素日死板,不肯被手机这等先进器物束缚了自由。眼前一片荒山,没有手机求救,要我自己走出去,不辨东西南北,说不定迷路饿死。三五月之后才被人发现,报纸头条一行大字:都市失踪少山中迷路,终至弹尽柳饿死山林。附上一张我生前死后的照片,以警世人。
  拼命回忆素日里看过的野外求生节目内容,我仰头搜索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星,决定跟着它走。
  背后小包袱里的手电筒、打火机、压缩饼干,一下子成了奢侈物品,不到紧要关头,我不准备动用。悲观主义彻底占据上风,我考虑要不要在意识清醒时写下声情并茂、血泪斑斑的万言遗书备用。若真不幸客死山林,也好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实例,做反面教材之用。
  在崎岖的,完全炕出路径的山道上走了很久,我一直纳闷,印象里应该有高空观光缆车索道的,怎的就炕见呢?沿着索道走,似乎更能找到人烟的。
  当一个人孤独无措时,时间就会愈形漫长磨折。或者我其实并没有走多久,但感觉上却仿佛已经有一生一世。是故当我看见空山寂寂之中一灯如豆时,只差没有趴在地上亲吻草皮,高唱哈利露亚。
  挂上最得体礼貌善良温文的微笑,我狂奔而去,然后傻在当下。
  两间茅舍!两间活生生的茅舍!
  这算什么?竹林隐士乎?我的狂喜立刻烟消云散成人中极其丑陋的劣根。谁会住在这种地方?通缉要犯?变态狂魔?原谅我看多了撼坞电影,脑海里闪过的悉数是没什么创意的血腥镜头。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过去打扰住在此间的“隐士”时,茅舍仿佛摇摇坠的竹扉,由内而外,“吱呀”一声,推了开来。
  一个白衣男子,执着一盏悠,缓缓走出来。
  一刹那,我忘记地震,忘记遗书,忘记呼吸,忘记天地万物,落进一双仿似宇宙般深广幽邃的眼眸里去。这双眼,清冷包容,澄澈悲悯,带着神秘迢遥的光芒,与星相辉映。
  眼睛的主人,穿一袭浆洗得很旧的白衣,脸容清癯,形消骨立,似一身病苦。可是,这完全不影响他卓绝无双的风采。他的笑容温文和煦,直似天人,让人屏息。
  见我沉迷于他的男,他也不恼,只是一径淡然微笑。“痴儿,天命不可违。你既来了,自是同我拥,就安心留下来罢。他日时机成熟,是去是留,尽在你心。”
  真是一管好听的声音呵。我完全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只是沉浸陶醉在他温润醇厚直似巧克力般的声线里,以至于日后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但,是时,我只觉得此君真是得天独厚,非但全炕出年纪,还有一把令人信服的好嗓音。
  “老衲优罗难。若你不嫌弃,便先在此歇息一晚罢。”
  老衲?我必须要忍一忍,才能吞下诧异的低呼。他明明有一头微微卷曲的长发,两鬓加些许银白发丝,比访吸血鬼中的阿汤哥都年轻英俊,有型有格。怎么竟会是和尚?简直暴殄天物啊!我在心里不无惋惜地慨叹。
  他仿佛看出我心中的疑惑,双手合十,念一声“阿弥陀佛”。“早些歇息罢,明日,你将会面对全然不同的世界。”
第1章 闻声:
  优罗难的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真是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当年,我醒来的地方,是南京栖霞山后山,时间是大明朝曦宗天佑二十八年。
  优罗难在次日清晨领我下山,到山脚下的小镇采买什物。当我看见一整座悠闲小镇,满街青砖绿瓦,木楹竹扉,男耕织时,只想找个沙坑把自己一头埋进去,永不起来。
  尽管我很想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这是来到了某个影视基地,可是我还不至于迟钝到炕出舞台布景、影视道具与现实生活的差异,毕竟本人就是话剧社道具组的。要将一整个村镇的建筑新仿做旧到如此程度,决非三五七日之功,所有的细节,包括一草一木,都完全符合生活的日积月累。
  一切,更接近我最不想承认的现实。我转头去看一径自若微笑的优罗难,头皮发麻,满眼惊骇。他深广的眼淡淡地注视我,轻轻颌首,似是完全知道我彷徨失措。
  自父亲去世后,再未流过一滴软弱之泪的我,是号啕大哭一场。
  我只是一个十九岁超过,二十岁未满,胸无大志,和一切同龄人一样贪生怕死、软弱自私,镇日只想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少。我在自己的时空里有家人——虽然关系不算太亲密,有朋友、学习、生活。
  只不过摔了一跤,醒来时竟回到一个湮没在历史深处的朝代里,举目无亲,寸步难行。我那只克难包袱里的东西,在这个时空里,派不上什么用处。
  这真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难怪那些穿越时空的小说从不描写主角们的奋斗史,三五七句话过后已经让他或她遇见金主贵人,从此逍遥快活去了。
  我没那么幸运。即使三年时间过去,仍不能适应古代生活,或者永远也不会有适应的一日罢?没有抽水马桶、按摩缸,没有电视电话电脑,没有牙刷牙膏洗面奶,没有一切娱乐活动,只有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循环往复。
  我也是幸运的。好在优罗难帮助了我。他在栖霞山后结庐而居,炼药修身。他说,我同他拥,收了我做入室弟子,传授我中医和印度古医术。遗憾的是我年纪太大,骨骼已经成型,不能修习精深高妙的武术,只能学一些瑜珈健体强身。
  无论如何,有事做总是好的,至少日子过祷那么漫长。
  距离我跌到古代来,已过了三个寒暑,又是一年暖。
  仲时一日清晨,优罗难在山下雇了一辆马车,要我收拾包袱同他下山。我们乘马车离开金陵,由商道而往京城。
  “师傅,为何要进京?”我着一件白素绢玄襟的袍子,料子是优罗难替我张罗的,衣服是我自己剪裁缝制的,没有缝纫机,我的进度缓慢到了快要发疯的地步。三年来我只做过三套衣服,都是过年才穿穿的。其他都是在镇上买的,蔽体保暖就好,我不介意样式古旧落伍。及肩的头发绾做一个髻,以荆钗簪着,做小僮打扮。
  优罗难说,我是他的弟子,无论多么落魄,也要以白明志。这我同意,白衣穿在他身上,更形卓绝不群。即使我做了他三年的徒弟,仍不免被他儒雅澹泊宁静悠远的气质吸引。
  这三年来,我对他生出了如父如兄般的孺慕之情。他从阑问我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他只是微笑着静快尘。呆在他身边,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没有太大的起伏波动,闲来无事,看看佛经、医书,也算惬意。我回去的念头虽然没有断过,却也远没有自己当初来时那么强烈。
  可是进京?天子脚下,我这样一个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又不懂得进退礼数,很难融入封建社会的制度与生活的人,就很有些问题了。且,京城离我最初落入这个时空的地点太远。我觉得惶恐。
  “傩,这是汝的命运。汝回去的道路,不在此处。”优罗难这样回答我。
  我望着他无限包容,无垠深广的眼眸,震惊无比。我知道他博学洞达、睿智明澈,但他身上那种仿佛深谙今古未来的镇定气息,平静幽眇的眼神,仍神秘莫测。
  他修长干净的手轻轻覆上我的眼。
  “过去与未来,及以今现在。无有诸众生,不归无常者。一切有为法,皆悉归无常。恩爱合和者,必归于别离。”
  在黑暗中,听着他徐缓低沉,悠扬宛转的吟诵,我纷乱如麻的心绪,渐渐平静。
  如果这是命运,就让我用我所学习过的知识,将之掌握在自己手中罢。我可以在这个男尊卑的社会里生存下去,等时间机缘到了,平贺离开,回到属于自己的时空里去。
  马车在商道上悠悠前行,由金陵而往京城。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颇有信马游缰之意。每到一处风景绝佳之地,优罗难都会要马夫稍适停留,我们两师徒吟诗作对,倒也风雅。其他时候,坐在马车里,闲来无事,优罗难便会边闭目养神,边考教我跟他修习的医术。
  “心火太旺则……”他的声音温润醇厚,即使有些睡意朦胧,仍感好听得让人流口水。
  “傩?”见我不答,他半阖的深邃双眼睁了开来,浅笑着望定我。“空即是,即是空,红颜弹指老,不过臭皮囊。”
  我听了,忍不住笑,这种大澈大悟,古井无波的佛偈由他口中说出来,好听是好听,可是很难说服我。“师傅,我倒以为,世间一切好事,皆不可错过。”
  “恩?”他如炬如电的眸光,清澈流转似水。
  我暗暗吐舌。每当优罗难清俊温雅的声音以这种方式发出,就意味着我的皮要绷紧了。
  “火旺灼肺,可使肺络受伤,咳嗽痰血。”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以免他加桅课。
  “若肺虚及脾则……”
  “中气不足,脾失健运,短气、形倦,食下腹胀。”背这些东西决不比背梁祝的台词容易,但奇怪的是,我仿佛天生注定要吃这碗饭,行医济世似的,不但可以迅速理解,还能举一反三。若他朝回去,一定好好向继兄展示一番,要他们不要小瞧了我。
  “脏腑各主?”
  “心主脉,肝主筋,脾主肌肉,肺主皮毛,肾主骨。心华在面,肝华在爪,脾华在唇,肺华在毛,肾华在发。”
  漫长无聊的旅途,在我们师徒的一问一答之间,缓缓地行过。
  这一路原还称得上轻松惬意之极,可是越接近京城,路上的盘查就越严格,到离京二十里的时候,已经有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嫌疑。凡遇关卡,若见可疑人物,一律搜身盘问。
  我一直以为此等阵仗不过是电影电视里的场景,想不到竟有幸亲眼目睹,感觉实在糟糕。毫无人格尊严,被人当众上下搜摸,动辄剥衣解裤,全无可眩被侵犯者还不得违抗,否则立地拘捕。
  好在优罗难与我,倒并没有遇见刁难,一介清弱药师与布衣小僮,实在也没什么可以注意的。且优罗难有一身清雅儒淡疏朗气息,让人一见就生了敬重之心,不敢轻曼亵渎。
  “不是天下太平,国泰民安吗?为什么京师附近关卡重重,气氛有一触即发之势?”在又过一道关卡后,我终于忍不住小声问优罗难。
  “十五日之后,是天子寿辰,各路番王、大小员都送寿礼进京,为皇帝贺寿。皇帝为表示普天同庆,颁旨大赦天下,并在天佑门前接受百、百姓的朝贺。为防止当日有刺客行刺,冒犯天颜,这几天已经开始过滤进京者。凡有可疑,一概扣留审问。”
  “哦。”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原来就是安全检查啊。好比国总统过生日,为防止有恐怖分子袭击,就象刺杀林肯和肯尼迪那样行刺得手,所以加强安检力度,务求过滤掉一切可疑人物,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所以宁可错杀一百,不可错放一个。真是劳民伤财。不过,古往今来、古今中外的刺客,个个都是大大的出名,无论成功与否,皆可一战成名。
  优罗难太明白我这样沉默背后天马行空的联想力,所以他轻浅微笑起来,令我大是欢喜。
  “傩,随遇而安,自得其乐如你,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可以应付自如罢?”
  我立刻发出一声惨叫,扑将过去,扯住他的衣摆,做苦苦哀求状。优罗难是方外之人,不近,亦不惯与人有太亲昵的肢体接触。我再垂涎他,也不敢逾越。“师傅,我在此地只得您一个亲人,您老人家可千万不要丢下我不管啊!”
  优罗难闻言,又被我惹得一阵浅笑,连他湛蓝如墨的眼瞳都仿佛带笑。“傩,你还有一个师,家住金陵,他日你二人拥自会相见。”
  “我又不认识她。”我哀怨不已,顺便向不动如山的优罗难撒一下娇。这位师,听说大大的有来头,世人传其天仙化人,月华卓绝,玉人无双。只是听传闻,已经叫我咋舌不已了。
  “傩,聪明如你,只消一眼,便可以认出她来。”优罗难包容地看着我,低眉太息。
  “真的?师傅夸我聪明,真高兴!”我傻笑。优罗难从不说谎,毕竟出家人不打诳语嘛。
  他微微摇头,闭上眼,开始小睡。
  优罗难的身体不好,常要服药,时时需要歇息。他一日之中睡着的时间,倒比他醒着的时间来得多。
  我老早便已经发现,却束手无策,莫可奈何。
  他本人却十分淡定豁然。医者不能自医,他这样说,可以活下来,每过多一日,都是向阎王讨来的。他很满足。
  恩爱和合者,必归于别离。佛经上这么说。
  是万物之间不变的真谛罢?所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都必将分别。人为的,或者是因不可抗拒的死亡,一如父亲。
  而我与优罗难,是我倚赖他,仿佛溺水者依赖浮木,也仿佛一个儿,仰赖信任一位长者。
  他的智慧和他宠辱不惊的态度,正是我落入这个时空后最需要的。可是,他也一直有意无意地提醒我,相逢是短暂的,别离才是永恒的。
  “傩,一切自有天意,莫为外物所惑。”闭目小憩中的优罗难忽然淡淡地说。
  我笑应。“恩。”
  他身上,总有神秘莫测的力量,似乎可以看穿一切事物本质。可是这样强大的力量存在与他身上,娶不使人恐惧,反而格外让人安心信任起来。他,就是祥和、安静、智慧、慈悲。
  我静静伏在他身旁,也闭上眼。
  “抓住他!抓住他!”
  马车外传来一真动,人声渐近。
  “捉贼!他了本大爷的钱囊,谁替我捉住他,大爷赏银五两。”吆喝声也随之由远而近,伴随着杂沓的脚步与呼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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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我们的马车颠簸起来,马儿发出长长的嘶鸣,接着以难以形容的疾速狂奔起来。
  本就不很适应马车震动的我,在车厢中滚做一团,只觉得胃液翻涌,大有一吐为快的苗头。
  “先生,小兄弟,坐好。我们的马惊了。”赶车的马夫慌乱之中竟仍不忘通知后头的乘客。
  很好。我头疼地意识到,生活瞬间由悠淡无聊变得刺激无比。
  小、悬赡失主、发狂的奔马,加上已经快吐了的我,一切完全可以套用在撼坞动作片上。只是,还缺一位跌落尘埃不及闪避的或者孩童又或者老人和一位臂有千钧力的壮士站出来拦住惊马。
  “傩,你没事吧?”优罗难大抵察觉我脸有异,伸手拦住我的头,阻止我一头撞上黄杨木做的车厢板。
  “很好。再没有什么事比掉落此间更糟糕了。”我小声嘀咕。“也再没有比遇见你更幸运的事了。”
  他或者听见我说了什么,亦或不曾。他只是以修长干爽的手掌轻抚我的额头。“闭上眼,傩。很快就会没事了。”
  然后,他一手挑开马车门上的帘幔,猫腰钻了出去,与拼力试图驾驭马车的马夫并坐。
  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可是我担心他的安全,所以十指抓紧马车门框,盯住他。
  优罗难一身干净白衣,被速度带起的风吹拂得猎猎做响,长而微卷的头发披散在身后,淡定英挺得象是神祗一般。
  他向前倾身,伏到马背上,双腿夹紧马腹,压低身体,搂住狂马的马颈,一手轻轻抚摩马鬃,并附在马耳边低声细语。
  马儿似乎被他温柔轻浅的低喃安抚,在又往前狂奔了一段路后,终于渐渐平静下来。
  马夫见状,一勒缰绳,马儿止步,停在当场。
  而引发这一场混乱的小贼也已经被人捉住,气喘吁吁的失主也赶了上来,正有群众准备当街给贼子一顿围殴的时候,突然前发传来一声冷斥。
  “前方何人,如此喧哗,竟敢阻拦王驾?还不快快退避!”这一嗓子,声音洪亮威严,中气十足。很有点张飞喝断当阳桥的味道。
  我虽然对那被拦住的王驾大是好奇,可是我更关心挺身驯马的优罗难。“师傅,您没事吧?”
  他自马背上坐直身体,回过头来向我微笑,一手仍轻轻抚摸马鬃。“我没事,倒是它,受了惊吓。它是匹好马,只是有些害羞,害怕陌生的环境。好在,它赶了这么多天的路,也跑累了。”
  “是吗。”我不懂得和动物做如此近距离的沟通,不过显然马儿是很喜欢优罗难的。
  这时候我看见前头有一个皂衣男子,骑着一匹通体枣红,四蹄却洁白似雪的骏马踱了过来,停在我们的马车前。看见优罗难与趴在马车门口的我,虎目微冷。在他身后,是一辆坚固豪华的双辕马车。
  “尔等何事喧哗,竟致惊扰王驾?”
  此人赤面蚕眉凤目、狮鼻阔口虬髯,如果再使一柄青龙偃月长刀,简直就是关公再世,看上去好不威风凛凛。
  优罗难温雅一笑,四周已经有不晓得他身份的子羞红着粉脸,觑看了。
  “好马。赤兔踏雪,日行千里,行八百。”他竟翻身下了狂奔方歇的马背,踱至那匹看上去同主人一样威风八面的马跟前,扬起手,轻轻抚摸那匹马的鼻梁。“丽、聪明、高傲,你真是个好孩子。”
  “师傅。”我不敢高声,害怕惊扰到马儿,突然咬优罗难一口。
  我不喜欢马,完全不觉得它们可爱,总下意识担心被马咬到。
  那虬髯大汉则是一脸难掩的诧异,仿佛大是意外。“先生真是驭马高人,赤雪从不允许陌生人触碰它。”
  “它很聪明,知道老衲没有任何恶意。”优罗难笑得直似风。
  我可以发誓,虬髯客眼中掠过绝对的讶然,还有周围的人群发出一片失望的叹息。
  唉……和我当时的反应一样啊。这样一个优雅如玉、神仙般的男子,竟然是出家人,怎不教人一叹再叹,惋惜不已呢?暴殄天物啊!
  “先生真是好眼光。只不知方才发生何事,惊了先生的马?”虬髯大汉的语气恭敬了起来。
  “有人行窃,失主悬红当街捉拿,以至于惊了马匹,给各位添麻烦了。老衲在此向各位致歉。”
  “这怎能怪罪于先生?”虬髯大汉连忙摆手。“儿可捉住了?”
  “已经捉住了。”有路人大着胆子回答。抵是觉得虬髯大汉也不是那么难以说话的人。
  “鬼一。”突然,虬髯客身后的马车里,传出一声低而虚弱的轻唤。“本王乏了,儿既已捉住,就斩其手足,令他再也不能行窃,然后送府法办罢。叫他们全散了,不然一并以滋扰治安论处。”
  声音徐缓低回,却有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
  “是。”虬髯客下马,走向人群。
  人丛自动分开,让出一条路来。被押在中间的小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不住叩头。“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小的以后再也不敢了,还请大爷饶命啊。小的上有八十老娘……”
  我几乎要失笑出声,原来还真有人会拿这个做借口啊?
  “鬼一,还不动手。”马车中人淡淡道,冷清而漠然。
  我轻轻抖了一下,敛下眼睫毛。优罗难仿佛觉察我的冷战,回到马车上。
  “傩,闭得上眼睛,却关不上心门。想救苍生,须杀生成仁。”优罗难润雅的声音与小凄厉的哀号同时响起,原本温暖的风,霎时冷冽刺骨。
  “师傅,我们赶路罢。”我低语,再不好奇地张望。关公再世、赤兔踏雪、豪华马车,已成恶魇。这本就是王权的时代,人命贱若草芥啊。
  “好,我们赶路。”优罗难顺应我的要求。“车老大,我们继续上路罢。”
  然后,他坐在我身旁,打一个结跏趺坐,手拈莲,徐徐吟诵。
  “生死甚危脆,身命悉无常。常求于解脱,勿造放逸行……”
  马车又在他能安定人心的诵经声中,辘辘前行。
  “前面那辆马车,且慢上路。”那虬髯大汉竟然策马追上我们,拦住我们的去路,躬身抱拳。“先生,我家王爷请先生借一步说话。”
  我的眼皮抖了抖,胃部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又强烈地涌了上来。
  “来罢,傩。”优罗难却从容地跳下马车,再唤我下车,然后将一锭银子交到车夫手中。“车老大,这一路辛苦你了。你且回罢。归程,莫走商道。”
  我背着包袱,眼看着黝黑老实的马夫赶着马车卸,蓦然升起一股自由惬意时光随他一同远去了的怅然。
  “先生,这边请。”虬髯客鬼一很有呢等我们磨蹭完,才抬手相请。
  优罗难脚程极慢,我也不比他快多少,两个人慢腾腾挪到豪华马车跟前。而那个因为乏了就吩咐斩人手足的王爷,竟然没有等得不耐烦而直接要了我们的脑袋。
  虬髯大汉鬼一态度恭谨地禀告:“王爷,臣把人请来了。”
  “请先生上来。”车中人慵懒漫应,气息始终微弱。但是,真是一管好听的声音。
  “王爷,老衲尚带有一位徒儿。”优罗难并不上车,只是悠然淡道。
  “……”车中那个在我听来有些死样怪气的王爷静默数秒,咳笑一声,吩咐。“鬼一,请先生的徒儿坐在马车外头罢。”
  我听了,长出一口气。不用跟在马车后头,穿一双薄底布鞋在石子路上行走,也不用骑在一身怪味的马匹身上,真是阿弥陀佛。
  优罗难见了,轻轻微笑,拍拍我的肩,上马车去了。我则挤在王家马车的健壮马夫边上。这个位子好,相当现代人的副驾驶,视野良好,顾盼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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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不足的是,无法守在优罗难身边。天晓得那个听声音就大有痨病鬼味道的王爷会不会有什么怪病?痨病在古代是绝症,非但传染,而且无药可医。最有名的病例就是石颓里的林了。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往车厢方向靠了靠。不让我跟进去,听壁角,总不犯法罢?
  敛下眼睑,我继续听我的壁角。
  古时的隔音技术还真不是普通的糟糕,完全没有效果,两人的谈话清晰地传入耳中。可见隔墙有耳这话其来有祝
  “二十年未见,先生风采依旧,丝毫未见老态。本王好奇得很,先生莫非真乃天人临世?岁月流逝,竟容颜不改。”寿王的口气听不出是羡是妒。
  我也很好奇呢。三年来,在古代这样艰苦的环境里,我本就不算太细致的皮肤粗糙不少,头发分叉。即便如此,我还长高了大约三公分,体重似乎也遇加。证据是我当初穿到古代来的那件儒袍的肩窄了。
  然而三年来,在优罗难身上,我几乎炕到任何岁月流逝的痕迹,时间仿佛在他身上停滞不前,就此驻留。现代如我那继,每天用OLAY和SKⅡ保养皮肤,吃各排毒清肠的食品,也无法阻止脸上细小皱纹和雀斑的滋生。
  完全不曾使用这些东西的优罗难,却始终丰神如玉,不见半点老态。
  不晓得他有什么秘方。如果有,拿出来量贩,想必可以发达罢?
  但若果没有,我也并不意外。
  “王爷相信鬼神?”
  我听见优罗难这样反问寿王爷,几乎忍不住失笑出声。想不到他这样会打太极拳。好在我总算是忍住了,否则,不晓碉头的那个王爷是不是会叫人把我拖出去砍了?
  寿王似乎也无意继续追问下去,两人都静默下来。
  良久,寿王略形虚喘的声音再次响起。
  “先生二十年前说,若本王不茹素持戒、清心寡,便活不过而立之数。如今,本王而立之年将至,先生是来履约的么?”
  “王爷说是,便是。”优罗难始终悠淡如初。
  我大是叹服,优罗难这招人动我不动的大明法王的功夫,实在高明。比消极不抵抗还要高深,值得学习!
  果然,寿王听了,再不说什么。车厢内,沉寂下来。
  马车在尚算平坦的石板路上前行,偶尔颠簸。
  我已经抑下强烈的呕吐,有精神打量四周。
  京城毕竟是天子脚下,果然与金陵城外的小镇不同。繁华鼎盛、巷陌交织、人潮汹涌。
  马车在我乡下人进城般的东张西望里,渐渐接近一片高大的红砖墙。
  我望着这一片红墙,漫无边际地想,读书时曾看过“树矮墙新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的诙谐语句。不过看眼前这片绵延无尽头的古墙,以及墙头内远远可见的参天古树,我暗暗忖度,此间的主人,想必不是爆发户。
  果然新仿做旧是无法达到这种因时间的流逝而造成的历史感的。我在心里赞叹古代匠人的巧思妙想,读书时参观的那些影视基地,唐城、明城、秦宫……抵不上这里风光的万一。真希望带有数码相机或者手机,那就可以拍下这雄伟恢弘的景致储存起来,待他朝我回去了,拿到道具组做参考。
  可惜,我再次憾恨自己没有先见之明。但是,能待机一千天的电池,似乎还没有发明问世罢?所以带了也是废物一个。
  唉……我无声地叹息。所以说穿越时空决不是什玩的事。如果有谁敢返,我找他搏命。三五天也匣上一次澡;没有柔软干净的餐巾纸,什么都没有啊。
  我带到古代来的那只包袱里那一盒消毒湿纸巾保质期是一年。我舍不得用,可惜三年一过,大抵消毒成分也挥发得所剩无几了。且怕死如我,把里头的抗生素、感冒药当成宝贝一样。只是有时候想想,难免觉得好笑。吃过期的药,等于是变相自杀罢?即使如此,仍舍不得扔掉。
  每扔一件,便离自己的时空更远了一些似的,我有这样的感觉。
  当我沉浸在自己哀怨的小宇宙里无法自拔时,马车停了下来。
  虬髯客鬼一驭马到马车边,低声禀报:“王爷,到府了,要叫王府里的人出来迎接吗?”
  “不油师动众了。就从后门进府去罢。”病鬼王爷虚弱地说。
  “是。”鬼一衔命。车夫又驱动马车,绕过两扇巨大的朱漆木门,转过墙角,又行了大约十分钟,才到了一扇可供马车出入的边门。
  待马车进了王府,自小宇宙里挣脱出来的我,蓦然目瞪口呆。
  这古老的红砖墙内,非但古木参天,还绿树成林,在风中绿意萌萌。林间以鹅卵石铺灸幽幽小径,曲曲折折,不知尽头。
  这一片茂林,竟林深如许,似一座巨大的森林公园,甚至听得到鸟鸣虫啾,还有小动物在林间奔跑跳跃的声响。
  好罢,在这一刻我承认,古人有古人的幸福。至少地广人稀,人均土地占有率比现代人高出不晓得多少倍。看看这座王府,比我去玩过的森林公园也不遑多让。忍不住深深吸一口气,感受自然的气息。
  真不愧是王府,实在够气派。少时旅游,看到苏州摄政园,扬州何园,已经觉得精致丽,可是与这王府一比,倒显得江南园林的小家败气了。什么东西的格局都小小一方,真该教他们看看此间的深广磅礴。
  鬼一与车夫抵是都听见我敬畏的呼吸,又瞥了我一眼,似乎觉得我是乡下人进城,少见多怪。我暗暗翻个白眼,不理这两个麻木的家伙,继续感动于自然的伟大与人类的渺小。现代社会寸土寸金,带草坪的园别墅动辄要数千金一平方。这片林子若能保留到二十一世纪,啧啧,不晓得多么金贵。可惜,现代人只知伐木,不知种树,水土流失严重,早已难觅此等风光。
  马车在林间的石子路上辘辘行进许久,才穿出林子,便看见屋舍楼宇。
  我二度目瞪口呆。
  琼楼玉宇殿、碧瓦琉璃顶、白玉消魂屋,人间仙境,也不过如此啊。
  我两眼放光,脑海中飞快地闪过故宫、颐和园、北海公园的景,真是恨不能马上扑过去。
  这时候就显现出有钱人家的好处了。出入有车代步,住华屋享食,大小事务有下人打点伺候,古今中外皆同。幸福的特权阶级啊。
  我不反对母亲再婚,这也是原因之一。母亲那样的子,生来是应该被人疼宠的,应该十指不沾阳水,一生不知柴米价。继父可以提供她这样的生活,又不介意多我这个拖油瓶,何乐而不为?
  还是忍不住想念家人,即使,在那个家里我可有可无。我轻叹一声,十分有忧郁小生的味道。
  车厢里的寿王爷想必是听见我倩幽魂似的叹息,竟也幽幽太息一声,对优罗难说:“先生的僮儿,也真大异常人。”
  优罗难诵了一声佛。“傩与普罗众生并无不同,有慧根,然尘缘太重。王爷呢?王爷可愿抛却三千烦恼,放下屠刀?”
  “……咳咳……”寿王徐淡清冷的声音里有着虚弱的不甘。“先生也曾说本王极具慧根,惜尘缘太重,执念太深,妄念成魔。以本王这残破之躯,即使如先生所言,吃斋持戒,活过而立,于我而言,又有何乐趣?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先生不必再渡本王。”
  这次我听见优罗难的叹息,幽忧的,绵缈低回。
  不知怎的,只觉得心头一酸。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如寿王爷、眼冷似灰方外之人的优罗难,竟然也有无奈之时。有奸不得的我和他们,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呢?
  “鬼一,在哀筝馆停一停。安排先生住进去,遣人过来照顾先生的饮食起居,叫他们好生伺候着。若有人怠慢了先生,一概杖责二十,逐出府去。”寿王淡淡吩咐一声,复又沉默,再没有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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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在一处幽雅别致的馆舍前停了下来,优罗难挑开马车藤黄门帘,下了车,我自然也跟着跳下马车,站在他身边。
  “先生,本王倦了。先生不妨与僮儿先住下来,改日本王再设宴为先生接风洗尘。”
  “恭净如从命。”优罗难清雅的脸上是一片澹然颜。
  然后虬髯客鬼一和王爷的豪华马车便在巨大的庭园中渐行渐远,我与优罗难目送马车消失在视线内,才走进哀筝馆。
  由始至终,我都未能一窥寿王的真颜。不过,一个三十岁不到的病鬼王爷,能好看到哪里去?我首先便联想到古装戏里一身白中衣,腰系宽松汗巾,连呕出来的血都红无比,凄无比的形象。没办法,职业病,做道具的人的怪癖。
  “傩。”优罗难唤我。
  “师傅。”我回头看他。
  “此间是寿王府,不比金陵栖霞山草堂。你言语间要留神,切莫行差踏错。”他干净的白衣不染尘埃,连关心的话说来也始终淡定冷然。这时候,他出家人的身份,分外地鲜明。
  “徒儿谨记在心。”我应。谨言慎行么?我最拿手。
  他轻笑,“傩,你可知我为何收你做弟子,却未准你入教?”
  我摇头。我不是无神论者,然我对神佛之事也不是顶热中。教义箴言,说得有道理,我就记得;不以为然的,就忘掉。换言之,不是虔诚信徒就是了。“徒儿不知。”
  “不知么?”优罗难清澈幽邃如宇宙深广的眸,静静看着我,竟连时间都似不复存在。
  良久,他伸右手,食指轻轻抵在我的眉心。
  “一切诸众生,爱惜保其身。一切诸行,实是生灭法。傩,以你的智慧,来堪破命运罢。你不必执念救苍生,我只望你……”他顿了顿,又宣了一声佛。“天命所归,终不可违。然变数既生,又何辜何忍?”
  我炕懂他眼中的光,仿佛怜惜,仿佛悲悯,又仿佛空明,仿佛虚无。
  他收回手。“傩,这一路上你也累了罢?先去歇息,睡一觉起来,吃过饭,再做晚课。”
  “好。”我只能说好。从优罗难突然要上京时起,我就知道,我跌落这个时空的命运转轮,才刚开始转动。
  我与优罗难就在王府安顿下来。五日过去了,寿王爷却浑似忘记我们两师徒,完全不闻不问,只有佣人丫鬟按时送来精斋饭,清洁打扫。
  倒也不觉得无聊,在这座巨大的王府,即使整日呆在哀筝馆足不出户,也可以找到许多新奇有趣的玩意打发时间。毕竟看在我的眼里,全是素日生活里根本无缘接触的古董啊。
  若非返回现代的日子遥遥无期,我大抵会效仿穿越时空的爱恋中那个超级神小玩子,将可以带回现代的古玩统统用包袱卷走。
  每日中午,天光最好时候,我就坐在哀筝馆的书房里,用上好的宣纸练习毛笔字。幼时曾随父亲习过几年毛笔字,临的是颜体。后来父亲过世,自然就停了。
  来到古代,优罗难教我习医,医书经书里许多繁体字我都不认识,简直是半个文盲。优罗难就要我拾笔习字,写熟就认识了,他说。好在我底子还在,不觉得辛苦。
  他午睡时候,我便一个人静静临帖。
  到掌灯时,王府里的丫鬟送了晚饭进来。
  “傩,我有话同你说。”优罗难清癯的脸容在烛光摇曳中,散发神秘莫测的悠远感。
  “师傅,请说。”好严肃,我暗暗吐舌。
  “傩,你已经长大,可以独挡一面。师傅甚是欣慰。”他清幽的眼里一片平静,炕出特别的情绪。“为师与你的师徒缘分已尽。”
  他望着我,没有太多离情,只是淡淡阐述。
  我蓦然傻在当下,有晴天霹雳的感觉。“师傅,您不要我,要丢下徒儿了吗?”
  在这个时空里,除了他,我别无亲人。听到他这样说,令我初时的彷徨无助再次升了起来。自幼失怙如我,和继父并不亲厚,倒是同优罗难建立起类似父般的情谊。然而突然间,他却告诉我缘尽于此,怎不教我骇异。
  “傩,缘生缘起,缘灭缘落,人生无不散的筵席。”他斟了一杯清茶,轻轻递给我。“你我不能违背天意……虽然命运无常,可是,傩,一切操之在你。”
  “师傅。”我凝视他似能望穿过去未来的眼,将三年来养成的依赖,硬生生压抑下来。他说得对,人生无不散的筵席。我不可能在他的庇护下过一生。
  优罗难悠悠微笑,恰似莲绽放。“傩,所有事,皆有其因果。既然冥冥中你循天命而来,自然有必须要你完成的使命。”
  使命?拯救贱天下于水深火热,避免黎民百姓于生灵涂炭么?我自知决没有此等高尚情操,亦决没有这样雄心壮志。我……只想平平淡淡、浑浑噩噩度过寻常的一生。我只是这样简单的孩子啊。
  “为师此去,居无定所,亦无归期。你且留在王府罢。”
  “师傅,您一开始就打算要带我来王府了罢?您早就料到会发生这一切,是么?”我脱口问。
  优罗难但笑不语,悠然饮尽一杯清茶。
  次日起,梳洗完毕,我照例到优罗难的禅房去请安。叩过门,我推门而入,迎接我的,是一室的幽静岑寂。
  我颓然地坐在一旁的椅子里。
  优罗难昨已同我告别,是我自欺欺人罢了。
  “啊……啊……啊!”我秘扯开喉咙尖叫。这下可好,困囿在这座自然保护区一样大的王府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人生地不熟。又无身份,文不成武不就,相貌亦不出众,没有厕身青楼此等快捷迅速赚钱的本事。我可怎么活啊?第N遍,自怨自怜了起来。
  “小、小师傅,用、用早早膳了。”端着早点进来的婢被我歇斯底里的样子吓得倒退半步,只是职责所在,不能扔下托盘就跑。
  我止住尖叫,命令自己冷静。正象我对优罗难说过的,再糟也糟不过蓦然发现自己由二十一世寄国际大都会一跤跌回古代了。
  “谢谢姑娘。叨扰了数日,还未请教姑娘名。”感谢话剧社,感谢石颓,感谢现代社会发达的咨讯,这样文绉绉的酸话,我还能应付一句数句。以前不和王府里的人套近乎,是因为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之故。现在要拉拢王府里的劳动人民,则是为了摸清形式,以便随机应变。没办法,天仙化人般的优罗难扔下我不管了,我必须自力更生、努力自救。
  “奴婢喜云。”小丫鬟轻声回答,大抵被我吓得不轻。“小师傅,请用餐。”
  我趁她布置碗筷时打量她,搁在现代,她绝对算是人。丹凤眼、直鼻檀口,一张素净的脸,穿藕荷斜襟上衣配一条秋水绿的裙子,裹着一双小脚穿墨绿绣鞋。可见出身不坏,不然不会裹脚。
  我对裹小脚这事,没有太大的同情心。裹脚,是社会悲剧,父系社会用以控制的一种残酷手段。数百年后,自然会有人站出来,控诉社会对的不公正。即使历史只考六十分如我,也知道决不可以影响历史进程,不可以说出煽动人心的反社会言论。毕竟我只是不慎落入此间的过客。我必须清楚自己的身份。
  “小、小师傅。”喜云被我盯得浑身不自在,讷讷地唤我。
  我向她微笑。“我乃出家人,不会对你有妄念,喜云姑娘不必害怕。”
  离家出走,算不算“出家”?即使是非主观的,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意外?
  “在下只想请教姑娘一个问题。”我尽量使自己和颜悦、表情诚恳,语气谦恭。
  “小师傅尽管问。”喜云羞涩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古人虽然懂得保养牙齿,可惜没有牙刷一说,唇红齿白始终是相对来说。我暗暗为她牙釉质的损伤惋惜。
  “请问喜云姑娘,贵府的王爷,是何许样人啊?”我很和蔼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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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云原本还红润的脸,突然变得雪白,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象见鬼了一样瞪大,接着,她仓皇地福身。“小、小师傅请、请慢、慢用,奴、奴婢过会来收拾。”
  说完,她象飞人格里菲丝-乔依娜一样,翩然飞出我的视线……即使,她裹着一双三寸小脚。
  “……”我默然整整一分钟,才望着她飞奔而去的方向,“谢谢你告诉我。”
  有时沉默更能说明问题。很好,苛政猛于虎,白恐怖啊!
第2章 遇见:
  我又默默无闻地被弃置在哀筝馆里七天,没人来过问优罗难何以不见了,也没人来关心我为什么仍然留在王府里不走。反正三餐有人料理,饿不死我就是了。
  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才终于可以深刻体会“玉颜不及寒鸦,犹带昭阳日影来”的凄凉与不幸。帝王豪门,庭院深深,不晓得多少子将青葬送,终至白头。
  坐在太师椅上,我望着门外,十分幽怨地太息。暮天晚,伤涕咏,以应节气。
  “小师傅,用晚膳了。”不晓得喜云是被我的探问吓跑了,还是被分派了旁的工作,这两日,换了个年纪较长的仆来送饭。
  “福江,劳烦你了。”王府里的佣人婢,无论是签了终身契约的还是十年、五年契约的,一律要改个吉祥点的名字,分别是“福、禄、寿、喜”的辈分。福江算是王府里的元老了。这是多日来我所了解到。
  “小师傅客气了,这是我们做下人的本分。”福江富态的脸上是恭敬的笑容,不亲不疏。
  “陪我一起用可好?一个人怪无聊的。”我终于耐不住寂寞。白天倒也罢了,看书、习字、练琴、制药,我还能打发时间。一旦入掌灯,真是水滴昼尽漏永,最是寂寥。
  福江犹豫了一下,规矩地坐在了下首。
  这倒令我一愣,我以为她会势力地白我一眼,转身就走呢。
  桌上是青碧的乘心、素鸡丁拌豆蓉酱、红焖笋尖、荠菜豆腐羹,青笋汤,一碗江南早稻米,全都用精致瓷器盛着。虽然是全素,却味形俱全。让人看了,已经食指大动。
  “福江,王府里的厨子实在高明,素斋最见厨师功力,能做出这样四菜一汤,一碗粒粒晶莹饱满的粳米饭,真不简单。只看见了,已经垂涎四尺。”
  “小师傅若喜欢,尽管吩咐厨房多做几样。”福江慈祥地笑。
  “我在王府里只是一个吃闲饭的客人,不敢劳动厨房。”我苦笑。优罗难是王爷的客人,他留下我离开,我还厚着脸皮继续叨扰。唉,为了生存,寄人篱下,尊严这等东西,不要也罢。
  福江有些诧异地看了我一眼。“难道令师不曾告诉你么?他留了封信给王爷,信里说他有事待办,不便带你同行,请王爷允许,留你在王府小住几日。王爷曾经承过令师的救命之恩,自是欣然应允。所以你算是王爷的贵客,尽可以支使佣人们替你办事跑腿,亦可以在王府里随意走动。”
  咦?难不成我白白小心翼翼了一个星期么?可是……
  “我怕坏了王府里的规矩,惹王爷不快。”我尽量婉转地表达我的疑虑。“王爷似乎不是易相与的人物。”
  福江闻言,脸一黯,沉默了一会儿,她叹息一声。
  “王爷,并非是不易相与。只是……”她的手绞住丝帕。“此事一言难尽,说来话长啊。”
  “自古帝王将相最难为。”我大力点头,以示理解。毕竟且不论先天如何,单单后天环境所迫,成王败寇,为了自保,也得在宫廷尔虞我诈的残酷斗争中,渐渐染上一身的冷酷疏离。处在宫闱权利倾轧中心,实在身不由己。
  福江听了,也频频点头,甚是赞成我的观点,话匣由此打开。
  一顿饭吃完,我已经由她那里约略了解了寿王和王府的情况。
  寿王今年二十九岁,再过两个月,便要三十岁了。是先皇禅让退位给当今天子后,宠幸一个地位卑微的宫,所生的龙种。即使先皇已经退位,环伺在他周围的嫔们仍然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而互相倾轧。小小一个宫自然成了后宫争宠下的牺牲品。
  然后,先皇突然之间梦薨,那些太之中生养了皇子的,自然一一被接到王府里颐养天年。没生养过的,只能在冷宫里度过残生。
  那些太中有些年轻貌又不曾生育过的,不甘心就这样在冷宫里度过余生,就拿身怀六甲的小宫出气。她的肚子在一次争执中被人狠狠踹了一脚,最终导致早产。而她也在生产过程中血崩而亡。
  寿王打娘胎里带了病,又早产,人人以为他是活不下来了,只有皇上身边的德娘娘,宅心仁厚,将他抱到自己宫里,细心照料。即使随后她自己的皇儿出生,也不曾薄待自幼失怙的寿王。皇上体恤怜惜他的遭遇,身子又单薄,索封了他为寿王,希望他身体康泰。
  福江说到这里,却突然收住话题,再不肯说发生了什么会让一个体弱多病的皇子,变成一个令人讳莫如深的王爷。
  “王爷人并不难相处,只是世人容易误会,只看表象,不问因由。”她用慈祥的眼光看着我。“小师傅若和王爷相处久了,自然就会明白,王爷……只是一个受了伤的孩子罢了。”
  受了伤就可以变成一个令人谈虎变的家伙?我大不以为然。
  “家师又怎会救了王爷?”这才是我好奇的重点。宫闱倾轧古今中外皆然,因敬爱的人蒙怨死去而导致格大变的人也不独他一个。我对寿王爷的同情没有超过一分钟。我可怜他,谁来可怜我?哼,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王爷十岁那年,去感业寺许愿,恰遇见正在寺中讲经说法的令师。令师一见王爷,就说,要与这位气宇不凡的小施主单独说间话。王爷不顾随侍反对,斥退随扈,听令师同他耳语数句。我想王爷当时并不相信令师所眩却还是收下了令师给他的锦囊。九年后,王爷遇刺中剑,群医束手无策,说只有等死。德娘娘几乎以泪洗面,寸步不离地守在王爷病榻前。王爷在临危之时想到令师所赠的锦囊,教人取了出来。打开一看,竟是以金箔包裹的一丸丹药。就是这丸金丹,救了王爷一命。”
  这么神奇!我叹息,宫闱秘辛、皇家内幕。
  “王爷只是想保护自己,需要为人难免冷淡。不过对令师,他崇敬感激不尽。故而不会为难于你。”福江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纠正我先入为主的观念。“只要你不触动王爷的忌,他是个很好的主子。”
  “哦,”我不晓得说什么,只好说些场面话。“吉人自有天相,相信王爷的身体一定会大好。”
  “借小师傅吉眩”福江望了望外头的天,起身,收拾碗筷。“小师傅也早些安置罢。福江告退。”
  “谢谢你陪我吃饭。”我连忙起身相送。
  “这是福江的福分。”她躬身退了出去。
  我拄着下巴,稍微觉得放心了点,不用再担心被赶出去或者行差踏错小命不保。这真是好极了。
  执起一直温在缠丝白铜炭火小炉上的水壶,以青薄胎茶盏冲了些竹盐漱口。没有牙刷和防蛀洁齿白多重功效的牙膏,用盐水漱口,聊胜于无。
  生活上的不便虽然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克服了,然生活质量的下降,却是不争的事实。
  听过福江的一番话,我算是吃了定心丸,开始尝试走出哀筝馆,在不至于迷路的范围内探险。寿王府是典心北方园林,也有亭台楼阁、小桥流水。
  哀筝馆附近最让我流连忘返的是一个天然湖泊,有一条九曲桥连接湖心的水榭。坐在水榭里,四周是一片碧绿如玉,随风摇曳的荷叶;底下是优游于莲叶间的锦鲤。风拂面,真是再惬意不过了。如果能置上几款精致点心,一壶顶好的茶,神仙生活,大抵也不过如此了。我暗想。却没有真的不知好歹地差遣王府里的下人去替我跑腿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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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角余光却瞥见王府里的仆佣婢,在偌大的王府里进进出出,十分忙碌的样子。
  我在水榭里枯坐了许久,终于忍不住,想上前去找点事做。
  人是不能闲的。不替自己找些事做,我担心自己会越来越懒,终于在古代变成废人一个。罢了,适当的体力劳动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我这样安慰自己,不是因为你有古道热肠的潜质。
  离开水榭,经过九曲桥,来到岸边,我尾随一个看上去弱不风、端着一只漆面镶钿圆盒的丫鬟,想看看能不能帮她一帮。虽然一身白衣布衫,让我看上去很有可能象是意图对丫鬟不轨的登徒子。
  “,何以如此忙碌?可需在下帮忙?”我将石颓里那位爷的腔调学个十足,且不论年纪,没头没脑先叫“”就是。
  翠衣红裙,扎两只圆髻的小丫鬟一惊,粉脸一白。看见我身上的衣服,她轻轻摇头。“公子是王府的贵客,怎敢劳动公子大驾。”
  “没关系,我这漆盒分量颇重,弗如我替捧着罢。”不由分说,先捧过来。在手里掂掂分量,果然不轻。
  小丫鬟几乎快哭出来了。“公子,这是王爷赏给佟姑娘的玩意儿,如果出了什妙池,奴婢就是有十条贱命,也赔不起啊。”
  我一惊,忙把漆盒还她。倒不是怕损坏了这盒子里头的东西,而是我忘记了,此间不是现代。我帮她,未必是好事,或恐还会害了她。“对不起,是我逾越了。”
  “多谢公子高抬贵手。喜侬感激不尽。”小丫鬟几乎是红着眼圈向我道谢。
  我几乎想捶胸顿足。封建社会的子人格果然扭曲,我伸出帮助之手,她当我洪水猛兽;我袖手旁观,她倒要谢谢我。若是有人向我伸出援手,愿为我效犬马之劳,我一定大大方方应承下来。
  “佟姑娘是什么人?”帮不上忙,那陪她走一段罢。有人聊天,时间过得快些不说,工作也不觉得辛苦。
  “佟姑娘是王爷的宠姬。”喜侬细声细气地告诉我。
  宠姬?听上去就已经十分丽。位高权重的王爷,和一位有倾国倾城之貌、惊才绝之质的子,一段不容于世的苦恋。王爷独钟佳人,奈何身份地位皆不容许他娶她。于是她忍受一切,只为了爱而留在他身边,做一个永远也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姬。
  我那被话剧社磨练得甚有戏剧感的大脑,自动替这位佟姑娘演绎出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
  “公子,这就要到佟姑娘住的深院了,王府内院眷众多,还请公子留步。”喜侬细柔的一句话,打碎了我一睹人容的梦。
  “好,让我瞧一眼也不成么?”我作揖拱手,死求活求。
  “这……”喜侬编贝细齿轻咬嘴唇,在我的苦苦央求下,终于微不可觉地点头。“但公子只能站在外头远远地看一眼。”
  “谢谢。”我向她微笑。这种温若煦的轻浅笑容,我向优罗难学了许久,嘴角勾到这个度数,眼神幽远到这种程度,那种诚恳恰恰好。小丫鬟果然俏脸微微一红。
  说话间,转过一道月洞门,经过一处回廊,已经可以看见“深院”的匾额。
  “请公子就站在此处罢。”喜侬示意我站在一丛大叶黄杨后头。“从此地可以清楚看见深院里头发生的一切。”
  好罢。我听话地站在一人多高的树丛后,看着喜侬小心翼翼地捧着漆盒走近深院半掩着的大门,然后以身体推开门,任它敞着,继续往深深庭院里走去。
  她站在大厅门口,似乎是向里头喊了一声,里边有一个蓝衣丫鬟扶着一个弱柳之姿的清丽子走了出来。
  我以我1。0的视力发誓,一身丁的子,就是“佟姑娘”。果然应了“人妖且闲,皓腕约金环。罗衣何飘摇,轻裾随风还。”的诗句。人啊,人!我太息。现代人演绎不出此等十分之一的婉约柔媚气息。
  喜侬将漆盒奉上。扶着宫装的蓝衣丫鬟接过漆盒,揭开上头镶嵌着珠宝钿的盒盖。
  或者,只是短暂的一秒;亦或,是漫长的永恒?我并不确定。窥者往往很难抽离第一视角。
  我听见了惨绝人寰、撕心裂肺的嚎叫,仿佛活生生被人将灵魂剜了出来,一寸寸凌迟般,痛彻心扉。一声,只一声,却似受伤的野兽,绝望而哀戚。
  这时喜侬也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弯腰开始呕吐。
  “姑娘,姑娘!你振作些啊!”蓝衣丫鬟慌乱之中扔开朱漆盒,扶住几近歇斯底里、摇摇坠的紫衣宫装子。“姑娘,我求求您,振作啊!”
  接着,我便看见佟姑娘直似丁落一般,颓然委顿于地。
  “来人啊!姑娘昏倒了!快去请大夫!”蓝衣丫鬟支撑不住的体重,一并被拖倒在地。声音里已经有惶恐的鼻音。“姑娘,您流血了!”
  我这时候如果调头就走,未免有见死不救的嫌疑。医者父母心,纵使我百般不愿意,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是……我的良知与理智就象动画片里的善、恶天使一样彼此争执了一下,终于良知战胜理智,略占上风。我一路狂奔进深院,阑及左顾右盼,观赏纷飞坠落如雪的丽景致,直抵厅前。
  “喜侬,没事罢?”我先扫了一眼吐光胃中食物,却还在呕吐,连胆汁都吐出来的小丫鬟,确定她应该还不会昏过去,才蹲下身,执起佟姑娘的手,以右手搭上她的腕脉。眼睛则看住她苍白脸和华罗裾上渐渐湿濡的血。
  啧,糟糕。我的眉忍不住皱起。虚滑而洪脉,分明是有了身孕却因为受了刺激,情绪起伏太剧烈,导致流产。
  向里头又跑出来的数个丫鬟,我淡淡交代:“先把这位姑娘抬到上,王府里可有寿胎丸没有?没有的话,去药房抓桑寄生八钱、菟丝子六钱、续断五钱、阿胶四钱,加党参八钱、黄芪六钱、熟地八钱、首乌一两。快去!这是先兆流产,若能及时救治,大抵还能保住她腹中胎儿。”
  这是我第一次独立诊治患者、开方配伍。我其实真的十分想袖手旁观,但优罗难常对我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教我习医,旨在救人。所以我且先救了再说,死活另议,基本上,那已经不在我所关心的范畴内。四下环顾,我想看看寿王爷究竟送了什么惊世骇俗的赏赐给他的宠姬,以至于导致她“兴奋”得流产。
  丫鬟喜侬一路上捧来的朱漆圆盒就被扔在不远处开富贵的大盆边上,盒盖掀着。
  不是吧?我克制自己以手揉眼这等不卫生的举动。天晓得在古代没有杀菌消毒的洗手液,我这双手上,有多少销孳生?
  是故只是拼命眨动眼球数次,然后我没办法欺骗自己说悠闲如我因为过度劳累而产生了幻视,也不能说我的视力在我22岁超过23岁不到时,发生渐进退化,已经严重到老眼的地步。只好很无奈地承认,好罢,我看见那镶钿嵌宝的朱漆盒子里,以赤金托盘盛着一颗——人头!
  是的,人头!一颗男表情恐惧,死不瞑目的头颅!
  真是旷古绝今的赏赐,难怪佟姑娘会被吓得流产。换一个旁的心脏脆弱点的,大抵会被吓死吧?这样说来,王府里的人心理承受能力真是格外的好。虽然惊叫呕吐,却都还算镇定。
  那颗头颅,莫名地,让我想起了因爱不成、疯狂了的莎乐。
  思及自己稍早还曾经替喜侬捧过漆盒数秒,我只觉得浑身上下寒毛凛立。果然我还是不适合助人为乐啊。好想去洗手,然后找个地方吐啊。
  “……咳咳……不必替她延医求药……”清雅温润的声音,即使气虚咳喘,也不掩其悦耳好听。偏偏,这管好听的声音,冷淡无情地阻止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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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蹲在佟姑娘身边,暗暗叹息。上天何其不公平,竟给如此冷酷的人一把如此优雅淳厚的声音。在我的认知里,声音好听的人,为人总不会太坏。一如派克,一如赫本。唉,可惜,这个王爷让我不得不推翻上述观点。声音好听,人,然见得也好。
  所以,是为了佟姑娘的命,逞一时之勇,据理力争呢?还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伏低做小,干脆见死不救呢?
  权衡再三,我想先看看这座王府主人的脸,才决定要不要不怕死地与王府内的绝对势力对抗。
  所以,我回首抬头,想看清楚寿王爷眼下心情如何。
  很多年以后,我才向人承认,这一次凝眸,注定我往后人生的命运之轮,以完全不同的轨迹,运转下去。
  暮午后,他站在纷飞的深院中庭里,金冠束发,合身的紫蟒袍,黑织金丝绦,粉底朝靴,负手而立。阳光自他身后洒下,为他周身染上一层淡薄如金的光晕,令他看上去几随风而化般的虚幻。
  我炕真切他的面容,只直直望进一双幽魅冷酷的眼里去,沉潜冷冽的眼神,淡淡的,波澜不兴。惟其如此,才更让人心惊。
  一个人,怎可以优雅从容却无情至此?怎可以?!
  我心惊不已,却转不开眼去。
  为佟姑娘向这样的人争取人权,会不会搭上我的一条小命?
  就在我犹豫的这一刹那,已经被丫鬟掐过人中,悠悠醒来的佟姑娘,突然自地上一跃而起,揉身扑向玉立在庭院中的他。
  “我要杀了你!你这个魔鬼!”她脸苍白如死,神情却狰狞怨毒。她身上镶嵌着水晶珠子的裙裾,飞扬飘散如风中的一片落,带着血腥味的凄婉,昭示了她的命运。
  而他,只是静静站在原地,不退不避。
  “不要!姑娘,您别……”惊叫声,我以为是发自我的口中,原来然是,而是一直都十分紧张她安危的蓝衣丫鬟。
  我由始至终只是傻呆呆蹲在厅前的台阶上,眼睁睁看着虬髯客鬼一不知自何处如鬼魅般闪身而出,一掌击飞扑身过去的佟姑娘。
  这一掌,干净利落,决不拖泥带水,完全不似国内某著名制片人监制的武侠片里,以电脑特技制作出来的降龙十八掌那么有看头。但击打在佟姑娘身上,发出骨折肉烂的奇异声响,让人肉紧胆寒。
  生受了这一掌的佟姑娘,似断线的纸鸢般,直直飞过我的头顶,撞在大厅的雕窗棂上之后,才又跌落尘埃。
  在场的人无不噤若寒蝉,没有人敢替佟姑娘求情。
  蓝衣丫鬟满眼的哀戚,捏紧拳头,伫立在一牛
  瘫软委顿于地的佟姑娘“噗”地呕出一口血,她抬头以极其怨毒的眼神死死看了紫衣男子一眼。“魔鬼。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然后,她挣扎着爬向镏金盆,抱起漆盒里苍白的头颅。
  “乐郎,等我。”她染血的唇吻上冰冷的头颅早已经青白僵冷的嘴唇。“我与你黄泉相随。”
  “鬼一,我要她活着。”优雅的男音,徐徐说道。
  话音方落,鬼一已经欺近佟姑娘,捏住她的下巴,塞进一块粗布。
  “想用血残功做最后的殊死一搏么?”蟒袍男子温雅如玉的声音夹着轻喘。“咳咳……你是皇后娘娘赐予本王的婢,本王不好拂了娘娘千岁的意,勉为其难地收下你。瞧,你是多么丽,眉如远山,眸似寒潭,直鼻檀口,看上去柔弱堪怜。本王原想多多宠幸于你,无奈,本王心有余而力不足。本王知道令你空闺独守,委屈了你。可是,你腹中的婴儿,又是谁的呢?本王也很好奇呢。”
  他伸手掩住口鼻,剧烈地咳嗽了一会儿,才微笑着走近佟姑娘,鬼一警戒地隔在两人间,以防帧姑娘做垂死挣扎。
  “轻羽啊,轻羽,做本王的人,实在并不是幸福的事。本王比任何人都晓得。所以你若有喜欢的人,只需直接告诉本王,本王有成人之。甚至会替你置办一份丰厚的嫁妆,风风光光地送你出门。可惜,你不该……不该背叛本王呵……聪明如你,怎会犯下如此错误呢?”
  他弯下腰,掬起她的一缕的头发,脸上是淡淡的遗憾。
  “本王也想成全你与他泉下相会的心愿,奈何你是皇后千岁赐下的礼物。若就这样死了,本王如何交代是好?只能委屈你继续独活于世了。”
  他松手,放开掌中的乌发,任其零落风中,站直身体,他淡然吩咐。“我要她活着,本王活着一日,她就要活着一日。听见了没有?你们要好生伺候着我最宠爱的轻羽。她可是皇后娘娘最喜欢的侍。若她有什妙池,唯尔等是问。”
  “是!”一干人等齐声应是,决不敢说个“不”字。
  “好了,全都下去干活去罢。”一个看似王府管家身份的老头此时站出来击掌。“王爷,老奴送您回去。”
  “不必了,有鬼一陪我就行。”金冠蟒袍的寿王爷弯眉而笑,在行经仍傻傻蹲在那里的我身边时,他顿住脚步。“戏已然落幕,小师傅还不走么?倘使觉得未过足戏瘾,本王不介意小师傅亲自粉墨登场。”
  我颈背的寒毛倏地统统站了起来。用这种温润醇厚好听的声音,说出残酷血腥的话,格外令人毛骨悚然。太、太、太可怕了!开玩笑!谁要亲自上场啊?!
  我连忙起身,竭力不让自己蹲到麻木的双腿发软,免得当场出丑。无法镇定平贺面对这个男人,甚至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一个握有生杀大权的男人、一个没有慈悲心的男人、一个连人最基本的怜悯也丧失的男人,还有情的侍和被斩首的情郎,真是一团混乱啊。
  倘使我有优罗难十分之一的预见能力,就决不会为了看人而跑来趟混水。
  深吸一口气,稳定一下自己的惊骇至极的情绪,我垂着头想就此开溜。心中暗暗后悔,就知道不该多管闲事。
  “且慢。”身后传来慵懒低唤,仿如魔咒。
  我浑身肌肉一僵,现在最不想听见的就是这个声音,即使这管声音好听得可以同优罗难一较高下。
  可惜,恶人无胆。即便我拼命腹诽,也不敢听而不闻,只好停下脚步。
  “名字。”好听的声音象绞索一样缠绕住我的听觉,让我觉得无所遁形。
  “……优释傩。”虽然十分想胡乱掰一个名字给他,可是名字是父亲留给我的一份礼物,我为此自豪。
  “如何书写?”他自后头慢慢走近,与我并肩而立。
  “优秀之优,释迦之释,傩戏之傩。”父亲当年苦思良久,才给我取了“释傩”之名。寓意深长。他希望我有一颗真善之心,而不要将丑陋的恶鬼藏在心中。他希望我把一切不快和阴霾统统释放掉,只留下爱和光明。
  我也一直按照他所希望的生活着,可惜……
  寿王身上淡淡的檀味与同样淡淡的中药味,与风中淡淡的,萦绕在我的鼻端,若有似无,撩动心绪。
  “去罢。”他太息一声,幽还低回。“趁本王还未改变心意。”
  我屏住呼吸,微微颌首,强迫自己迈着镇定优雅的步伐,走出深院。
  风递送他烟淡的声音,如影随形。
  “断烟离绪,关心事、斜阳红隐霜村。半壶秋水荐黄,馔西风雨。纵玉勒、轻飞迅羽,凄凉谁吊荒台古。记醉踏南屏,彩扇咽寒蝉,倦梦不知蛮素。”
  如此低吟,随风传来,带着轻浅难觉的唏嘘,怅惘入骨,连周遭徐暖的空气,都似因这半阕低回凄切的词,而秋声四起。
  我听得心头一颤。他怎可以在毫无顾忌地草菅人命之后,用这样好听的嗓音和寥落的语气怀念亡人?他怎可以?!
  终于,我忍不住心间疑问,蓦然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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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似雪,阳光斜照的庭院里,他伫立其间,修长、寂寞,脸苍白得几近透明。眼角染着淡淡倦意,然而浓直的眉和挺直的鼻梁还有菲薄的唇,令他看上去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威仪。
  他幽黯无边的眼里,始终,都平静无波。但那底下,却似有一股强大的漩流,想将人拉扯吞噬下去,永难挣脱。
  见我回望,他的薄唇缓缓勾起,仿佛,很高兴我还有勇气回首。
  我的心秘狂跳起来。魔鬼!佟姑娘那恐惧怨毒的声音如警钟般响彻我的脑海。
  我转回头,疾走而去。
  寿王爷!优罗难早就知道这个男人会有今时今日的面貌罢?所以他才会来。
  我不知道他我把独自留在寿王府里用意如何,我也不知道过客如我在这个残冷男人生命里将扮演怎样的角。我并不想知道。只望,可以彻底逃开他,逃开他吞噬光与影的冷魅双眼,逃开他眼底黯沉无际的世界。
第3章 一救:
  虽然,很想同寿王保持距离,顶合死不相往来,可是,一旦好奇心的阀门被拧开,想关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关于他的消息,即使我不刻意探听,也陆续经由丫鬟颇口耳相传,传到我耳朵里。
  丽的佟轻羽最终虽免于一死,却生不如死地活着。据说为了防止她咬舌自尽,掌管王府内院的老嬷嬷差人拔光她的牙齿,还给她喝下化功散,废去她一身不弱的内力。然后,每天由孔武有力的粗使丫头照料她的饮食起居。
  我没有勇气探听事实的真相,至少,她还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罢。只能这样期许。
  在佟轻羽凄惨地苟活于世的同时,王府佣人的忙碌终于看见成效。整座王府望眼过去,凡能见处,皆张灯结彩。下人们也都换了新衣,由冬日里深沉的皂青,换成了轻浅的灰蓝。
  “王府里有什么喜事么?”经历深院的一幕,我又老老实实呆在哀筝馆里,练我的书法、瑜珈,实在无聊,就趁吃饭时捉着小丫鬟聊间。
  不晓得是否是觉得已经安抚住了我,亦或是有其他事要忙,元老级别的福江又换成了菜鸟级别的喜云。
  “小师傅不知道?”喜云大抵是发现我纯良无害的本质,胆子比早先大了些,瞪着一双清澈大眼不可思议地看住我。
  “有什么我应该知道的?”我也睁着一双不怎么大的单眼皮眼睛回瞪她。
  我的眼睛,不晓得遗传了哪一代老祖宗的特征,虹膜颜偏浅,在光线下尤其明希淡淡的,象紫罗兰宝石。自然,如此文艺腔的说辞是出自我们那物尽其用的伟大话剧社社长之口。
  不过就我个人感受,这不过是返祖现象作怪。
  喜云望着我的眼有刹那闪神,当我改变面孔角度时,她脸上的迷离神也随之消失。
  “明日即是皇上五十寿诞,举国同庆。家家户户要张灯结彩,王府自然也不例外。”她向往地笑。“王府里也要大排筵宴呢。咱们一班下人也可以跟着一起吃一顿好的。虽然不象王爷能见到万岁,但可以休息一晚,也是好的。”
  咦?可不是。掐指算来,我抵达京城也两周了。
  喜云向往休息一晚,我倒向往去天佑门观看天子朝觐。
  这样一想,难免心思浮动,好想亲历万人空巷、人山人海、人头攒动的盛况啊。
  只是,考虑到自己的路痴本质以及在京城人生地不熟又有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来历,很可能有去无回的下场,我的心又静了下来。
  算了,留在王府里,见识一下豪门宴也不错。
  我双手支腮,热切地看着喜云,枯燥的生活啊,终于看见一线玩乐的曙光,真是阿弥陀佛。“好玩么?”
  “内院的姑娘、丫鬟们多半是抚琴弄曲,行酒令,猜谜破闷租样雅致的节目。我们这些粗细丫鬟、家将、侍从,还有击鼓传一类余兴节目。”
  哎呀,我被她说得心动不已。
  “我可以加入吗?”
  喜云语还羞地瞄了我一眼。“小师傅若不嫌弃,我们自然欢迎。”
  “不会、不会!”开玩笑,虽然我掉回古代,职业无贵贱的想法可没有留在现代。只是,这样的理念还是不要灌输给喜云的好。毕竟在王权时代,一个充满现代意识,拥有平等观念的,只会因她的异类而遭社会排斥,通常下场不会太好。
  “你们只需加多一把椅子给我就好。”我露出最亲切和蔼笑容。不想吓跑害羞的小孩,我才知道喜云只有十六岁,十岁时因为家变,家中所有男被发配边疆,则一概为奴为婢。她比较幸运,被寿王府的管事给要了回来,不似她其他,有些已沦落风尘。
  “是。”喜云收拾我用过的碗筷,福身离去。
  我一边冲调漱口水,一边漫不经心地想,撇开我被优罗难“恶意”离弃和此间主人的残冷不谈,王府生活,还算悠闲。如果不是我在王府名不正言不顺,要就此碌碌无为地过一生,也并不是太难的一件事。
  低头看自己的手,这双手,咏来越懒的趋势啊。
  “师傅,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我仰头哀号一声。果然是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啊。来古代三年我都没有适应这里的生活,嫌清苦落后。可住进王府不过短短半个月,就已经仿佛住了一生一世般的适应了。毕竟饭来张口、天天洗澡的生活才妙呵。
  唉,人穷志短,人穷志短啊!我太息,连回现代的念头都被王府相对舒适的日子磨折得所剩无几。
  无奈啊,始终是一个贪生怕死、贪图享乐、贪财好之人啊。
  在漱口时,我很不争气地承认,自己绝对是一个没佣大理想、不思进取的人。难怪会考进三流艺术学校混日子。
  被优罗难教化三年,仍没有慈悲为怀、济世救人的博爱之心。不晓得他会不会失望,收了我这样一个自私的弟子?
  垂下眼帘,我最不想见到的,是他失望的眼神罢?
  即使面对母亲时,我也不曾有如此强烈的念头,不想辜负一个人的念头。
  这就是缘分罢?
  偌大王府的联欢会,气氛之热烈,决不逊于现代豪门的鸡尾酒会。
  欢宴设在下人们住的一处园子里,园子分东西两院,中间隔着一片开阔天井,隔开男与,后头还有给成家的仆佣住的平房,还算科学与人道。
  大家按照入府先后坐成几桌,中间让出一块空地来。
  我是王府的客人,所以就被安排在福江身边,占了一个位置。
  宴会由王府大总管福荣主持,我也才晓得,那日在深院见过的,不过是王府内院的管事,是一个太监,只管理着寿王爷的那些侍。
  酒过三巡,一个丫鬟捧着一面小鼓走出来,福荣宣布游戏开始。规则是一人击鼓,众人传递一朵绢,鼓声停止时,绢落在谁手中,此人便当罚酒一杯,然后从事前准备好的签筒中抽取签纸一张,根据上头所写的事物表演相关节目。若表演不出或者不到位,则罚酒三杯。接着由该人击鼓,继续游戏。
  我颇有兴味地看着游戏进行,第一次停鼓,鹅黄绢停在一名青衣大汉尚伸在半空的手里。
  大汉也不恼,在众人的鼓噪声中,摸摸鼻子,执起比别人都大的海碗一口气喝干,然后巨掌一横,自签筒里抽出一张签纸,展开。“牡丹。”他浑厚的声音说。
  “轰”一声,众人笑做一团。高壮如铁塔的大汉和牡丹,真是不搭调。这教他怎么表演?
  连我都十分期待呢。
  “魉忠,表演!表演!”有小厮圈着嘴叫。
  两盅?两钟?还是两终?我嘀咕,怪名字。
  一旁的福江听见,几乎笑到绝倒。“是魍魉之魉,忠诚之忠。”
  还是很怪异。我在肚子里说。
楼主我是怪兽我会瘦~
宝宝1岁1个月LV.3
  “他五年前追随王爷而来。他说若非王爷,他早已是孤魂野鬼。今生今世,即使化身为魔,也要效忠王爷。所以他改名魉忠,以时刻提醒自己。”福江慈祥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那么鬼一呢?”我好奇。寿王爷为人,似乎极端两极化呢。
  “呵呵,鬼一的来历,只有王爷晓得。”
  神秘。我想起那个有如关公再世的虬髯男子,只得两字评语。
  这时,场内的魉忠稍微沉吟片刻,“刷”地抽出腰间宝剑,剑尖一抖,挽了一个我虽然炕懂门道,也看得出热闹的剑,边舞边清啸徐吟。
  “莫折荼蘼,且留取、一分。还记得、青梅如豆,共伊同摘、少日对浑醉梦,而今醒眼看。恨牡丹、笑我倚东风,头如雪。榆荚钱、菖蒲叶。时节换、繁华歇。算怎风云,怎鹈决。老冉冉今同柳,是栖栖者蜂蝴。也不因、去有闲愁,因离别。”
  正阕词吟完同时,他那干净利落、决没半点拖泥带水的剑招也收式,还剑回鞘。
  “好!”大家喝彩。
  深藏不露!我目瞪口呆,大是震撼。
  真是深藏不露。我虽然不敢自诩熟读唐诗宋词,可是从小耳濡目染,至少知之甚详。可我刚才搜肠刮肚也没能立刻找到一首“牡丹”,然他那样一个粗壮男子,却可以在如此短时间里想起辛弃疾的这阕《满江红》,实不简单。
  我开始对王府中其他人好奇了。残冷的寿王爷,竟然有这样忠心为主的侍从,可见还是有些人格魅力的。就不知王府里究竟卧虎藏龙到什么地步了。富态的福江、害羞的喜云、神气的福荣……他们是不是也都有一身莫测的功夫?好奇啊!
  那边魉忠抱拳一揖,走到场边,接过鼓棰,继续击鼓。
  正当大家酒酣耳热时候,远天蓦然传来“嘭”的数声巨响,天际隐隐闪过绚烂光芒。
  我要眨一眨眼,才醒悟过来,这是在放烟。
  古代没有声害、光害,没有高楼大厦,即使在很远的地方施放焰火,也可以听到看到。
  我傻傻坐在那里,感受这跨越无数世纪,也未曾稍改的,丽灿烂的空之……
  众人酒足饭饱,考虑到次日还要早起工作,大总管福荣一声令下,即使意犹未尽,大伙也悉数散了。
  喜云把我这个路痴送回哀筝馆。我洗漱完毕,换上干净衣服睡下。下腹隐隐觉得疼痛,我苦笑,最麻烦就是这个。虽然优罗难已经替我调理过,但有时仍觉得淡淡隐痛。且没有干净方便的卫生棉,只能用古早人的办法。唉,好想回去啊!
  每到此时,回家的念头便格外强烈。不晓得其他因故跑来古代做时空旅行的怎样?可我对这等不便,深恶痛绝。
  正辗转粪,似睡非睡间,突然有人敲响哀筝馆的门。“小师傅快开门。”
  是鬼一的声音。我的另一项职业病,对声音敏感,给耳不忘。
  只是这么晚了,他不守在病鬼寿王身边,跑来哀筝馆叫门做什么?
  莫非,优罗难回来了?我立刻起身,披上外衣,趿上鞋,过去开门。
  门外,只得鬼一,并无优罗难身影,教我失望地垮下肩。
  “鬼大哥深前来,不知所为何事?”我尽量控制脸部肌肉,不使自己笑场。鬼大哥?此间岂非阴曹地府?
  “请小师傅随在下走一趟。”他脸严肃,声音里有微不可觉的焦急。
  “这……”我犹豫。虽然不是月黑风高,但寿王身边亲信亲自来请,总不见得是什事。
  “王爷偶感小恙,想请小师傅无论如何随在下走一趟。”鬼一巨掌一探,就想揪我的肩膀。“得罪了。”
  我下意识往后缩,躲过他这一抓。“慢着。王府里不是有大夫么?何以要请我?我还未出师,没资格独立出诊。即使王府里的大夫不济事,你也大可以进宫去请御医啊?”
  “王府里的饭桶,看些风寒热感倒还拿手,真要有什么疑难杂症请他们看,那大抵只有等死。”里,传来一个男子幽冷邪肆的声音,魅惑着我的听觉。“至于御医,只怕没人有胆来医他。”
  我循声望去,不知何时,一个穿一袭天青斜襟长袍的男子竟出现在鬼一身后,摇着一柄玉骨折扇,笑着一双漂亮的眼,看着我。可是,他的笑眼看上去,却恁地冷酷。
  我静静望着他轻摇折扇的闲逸模样,颈背的寒毛却已经统统立正。他,比残冷的寿王更令我觉得恐怖,一种嗜血的残忍冷酷,竟连风,都似染上血腥味。
  “你可以袖手旁观。不过,若十四叔死了,我会要整座王府的人陪葬,你这个来历诡异的客人也不例外。”他唇边笑纹愈深,话中杀意便愈浓。
  我相信,我真的相信,他会说到做到。
  “太子殿下?”鬼一似乎极端意外他会要求我施以援手,救活寿王。
  十四叔?太子殿下?我暗中咽下即将脱口而出的低呼。
  真人版皇太子秘史?
  当朝太子夤来访,到其皇叔府上以整座王府中人命要挟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救他皇叔一命。
  我差点要为他的叔侄情深小小感动一下,如果,他不以我的生命做要挟,那就更好了。
  救?亦或不救?
  救,又救不救得了?
  真是棘手啊。
  我睇了太子先生没有一丝不奈,却越笑越冷的狭长凤眸一眼,考虑到还要留一条命回现代,只好威武能屈,接受威胁,硬着头皮上了。
  决定一下,小腹疼得更厉害了。
  “王爷……”随手系好汗巾,抬脚拉上鞋跟,磨蹭一下,我很不专业地问。“得了什谩?”
  鬼一瞥了太子一眼,稍一犹豫,还是据实回答。“王爷……身中奇毒。”
  中毒?我一愣,立刻看向太子,他似是知道我脑海里闪过什么念头,以折扇轻击掌心,冷酷笑眼中竟露出嘉许神。
  我倏然别开眼。不!我宁可自己什么也没有猜到。
  自古以来,凡知道太多上位者不人知秘密的人,基本上都不得好死。
  丑陋的、泯灭人的权之争,乃至丧尽天良的无情杀戮,本不应出现在我的生活,我只是单纯到懒于思考的平凡子!
  只是,小命要紧!
  西波克拉底先生,虽然我没有起过誓,但为了包括我在内的众多人命,我冒昧地以医生身份治病救人,不算违背医生的职业道德罢?即使要救的这位王爷,老实追究起来,也不是什么善主。
  在胸口划一个十字,又念一声“阿弥陀佛”,我挺胸抬头。
  “请带路。”
  “得罪了。”鬼一蓦地挟住我的腰,然后一震,手一松,差点把我丢下,即刻又缠住我的腰,轻松得象夹大白菜一样稼腋下,飞快地掠入里。
  厉害!了不起!原来轻功是这样的!
  当鬼一在偌大王府中飞逸,几个起落已经把我带到寿王住的寿泽院时,我大是感慨。果然古人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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