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打扑克牌?是时运不济造句吗?

大明朝毛冰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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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一生,真的是活在瘾中,有的人有食物瘾,总是想食用某种物品,而有的人,却有东西瘾,总是想玩弄某样东西,还有的人有别的瘾,总是想……其实,在我不读书之前我也不例外,比如我想穿好衣裳,我想像曾国民那样排场,当大官。仔细想想,人都是为瘾而活的。而我现在了呢?我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抛弃了这些庸俗的杂瘾,我开始有书瘾,我对古书爱不释手,我沉醉于竹木混编的牛皮绳子编就的汗青书简中,我迷乱于页页油墨印就的清香淡淡的书籍中。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变了。已经由一个小不懂变成了一介清寒的谦谦君子。  我和我的朋友们继续在老学校那空空荡荡而无人烟的矮墙上聊着,看看夜晚来临,感觉越来越冷,我们知道我们该各自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曾辉故意用肩膀撞向我的肩膀,他很是认真的带有深深感情的说道:“其实,其实,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想管你叫姐夫,因为,因为,因为我想和你成为一家人。”我低着头走路,看着他一前一后很有节奏的摆动着大腿,和他穿着黑色布鞋的男孩儿那种比较大的双脚,此刻,我听到这里,我立刻站住了,我惊讶的看向他的黑黑却清秀的温暖的脸庞,他却双眼发明,能看得出来他对我的爱慕之心不是三天两天了。我忧伤却又深深地看向他,他认真却又痴情的看向我,他向我叫道:“姐夫……”此刻我和我的另外两个朋友毛亚磊和曾光都停止了向前走动的脚步,我不好意思拒绝曾辉温婉的叫声,我还没有见过她的姐姐呢,然而,看曾辉长得这么清秀,他的姐姐也不见得差到哪去,我早就听说过曾辉的姐姐长得像曾国民,是曾国民的大闺女,于是,当曾辉向我叫姐夫的时候,我应了声:“唉……”  然而,我的应声,却有几分的勉强几分的猜忌,我还没有考虑好的呢,可是,碍于情面,我却又勇敢地应了下来。然而,曾辉毕竟还小,还很单纯,他没有我这么复杂,他也没有我想事情想得这么多,于是,在这样的一个冷冷的傍晚,在这个满是浮萍的诺大的池塘边,曾辉,我未来的小舅子,他高兴得手舞足蹈,欢天喜地,一边跳着一边声音甜甜的叫道:“咦,姐夫,咦,姐夫,姐夫,毛冰是我的姐夫,我有姐夫了,万岁。”看到他高兴,我也不知为什么,我也很高兴,我的朋友毛亚磊和曾光也很高兴。“姐夫,他怎么这么看起我?认我当他的姐夫?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荡平四海,削服天下了,他便不管我叫姐夫,我也要强逼着她的姐姐和我上床,强逼着他管我叫姐夫。”我在心中暗暗的想到。成为他的姐夫,其实是我的心愿,只是,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来的这么快,来的这么及时,没想到他却是自愿的,不知道他的姐姐,曾佳佳,她是自愿的吗?  我们就这样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的下雨了,下的是那种细细斜斜的小雨。“毛冰,下雨了。”毛亚磊微笑道,这微笑是祝福的味道,然而却又多了几分幸灾乐祸的现象。我崇拜书上所写的晋文帝司马昭,我在连环画中还看到过他的图片,不知为什么,我喜欢的人物总是坏人物,都不是好人。那是因为我纵横天下,见的多了,我喜欢曹操,周瑜,司马昭,这些都不是好人,就连我喜欢的县令曾国民也并非好人,我从来都不喜欢好人,老子见的多了,老子就是喜欢读书人,因为我本人也是个读书人。  “毛冰,下雨了。”毛亚磊又微笑着重复了一边。“啊?下雨了吗?”我才从沉思中醒悟过来,“哦,下雨了,好事啊。”我冷冷的说了句,此刻,我却又想象着魏武帝曹操悌风沐雨于戎马之中的镜头,所谓“周公流连于人间,魏武得意于兹日”,此刻,曾辉叫我姐夫了,让我的狭窄的胸中,怎能感觉不到一股爱情的陶醉在缓缓流动呢?  “毛冰该结婚唻。”趁我冷不防,曾辉说了这样一句冷不防的话语,然后他在我的心口用男孩那种比较厚重的小手猛抓了一下,我惊动了一下,我大声“唉”了一下。然后曾辉又冷不防地在我心口猛抓一下,又说了句:“毛冰承认唻。”此刻,真的很像是闹洞房的样子。我笑的心花怒放,然后我忘记了刚刚的忧伤与沉思,我向他追到,害羞的说到:“好啊你。”然后,我们的喧哗打破了雨水中的寂寞,而雨水斜斜下动点缀在了县令家的后面的池塘中的莲花与浮萍间,好一副温柔与浪漫……  
    第9章勤习武术  我知道佳佳看不起我,因为我只是一介柔弱的清寒的书生,奋其武怒,决策鹰扬,我的心中不禁对佳佳燃烧起一丝怨恨。“好,你看不起我,我就让你见见我的厉害。”我在心中暗暗的想到。看来,从今以后我就要开始勤习武术了,这样才能得到她,她即便是不给,我抢也能抢到,我不仅要让她看到我阴柔唯美的一面,我还要让她看到我刚断英特的一面,要她知道我是一个文武双全的英雄。  我恨,我恨,我恨她看不起我。于是,就在这样的一个黄昏,我独身一人站在一片旺盛的庄稼地里手提三尺如雪的白色的宝剑,洒泪朝向天边那迷人的灿烂的一片醉人的晚霞。冷风吹动,我舞起宝剑,练习者深奥的少林武术,我打开自己在书店买的少林寺武术秘籍,放在庄稼地里,就这样我苦练武术。而此时的佳佳,她和她的弟弟曾辉站在他们家的房顶上深深的看向我,曾辉把手儿放在嘴巴里笑嘻嘻的看着,然后他回过头看向他的姐姐佳佳,然后用那种味道很浓的老家话说道:“咦,佳佳,毛冰在那练武功哩。”  佳佳她望眼欲穿的看向我,然后对曾辉说道:“没想到他这么认真,没想到他这么有心,没想到他这么用心。”我不知道佳佳正在看向我,我只知道要想和她在一起就要守住她,就要保护她,就要让她看得起我,只有这样,她才会真心实意的和我在一起,她才会心甘情愿的投入我寂寞的怀抱,两颗心在一心,你我写下爱的神话……  从那以后,这就成了我的功课,这就成了我的定制,从那以后,我每天下午放学之后便在这片寂静美丽的庄稼地里练习我的武术,依旧是,少林寺武功秘籍。我原以为村中的人都不知道,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他们早就站在遥远的庄稼地的路边看着我,谈论我。  这天,下午,我还在我叔叔家的织坊厂里玩,我看见我奶奶和丁卫娘还有卫东媳妇爱雨搬着小板凳从我面前路过,她们看上去很神秘的样子,我奶奶笑嘻嘻的看向我,笑道:“小冰,看庄稼地玩电影里俩。”我不懂什么意思,我在心里怀疑到:“没有看到村长毛新生敲锣通知看电影啊。”这时,我的妹妹毛亚敏也充满微笑的笑道:“鸭子气咋了,以为别人都不知道……”我正在心中琢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其实我妹妹说的那个鸭子,指的就是我,其实我奶奶说的庄稼地里玩电影,指的就是我在庄稼地里练习少林寺武功秘籍这件事。只是,这一切我都还不知道。  我懒的理会她们的闲言碎语,于是我提起三尺如雪的寒光明明的宝剑向着曾楼村离佳佳家不远的那片庄稼地里走去。我依旧把武功秘籍放在庄稼地里,然后照着书上的招式练起来。宝剑舞起来的时候声声作响,我的轻功在不知不觉间也发挥出来了,我提起宝剑向着正南的天空,身子扭动,轻功了得。这时,我的二婶儿和村子里的人站在庄稼地边的路上看的呆了,我的二婶儿不禁震惊的喊道:“孩儿嘞,毛冰。”  此时,我听到有这样的一个声音,不禁间向庄稼地遥远的路边看去,果然看到县令曾国民和村中的老老少少,正站在路上看我,我又转头看向北方曾楼的方向,看到曾佳佳和曾辉正站在房顶上看我,看我的人还不在少数呢。此刻,我才知道,原来奶奶所说的庄稼地里玩电影这回事儿指的就是我。此刻,我才知道,原来妹妹所说的鸭子气咋聊,值得就是我。  我放下宝剑,我才知道,原来在这个村庄,有这么多的人爱我。茫然只见,我才发现,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我是这么的孤单,我才知道,原来佳佳正在为我伤心。我放下宝剑,我知道他们在看着我,然而我可以自欺欺人,我可以假装不知道。我不能以为有人看我我就不练习武术,我不能因为有人看我我就不读书。  我跪在庄稼地里,跪向东老坟的方向,那里是我们家的祖坟,我忘不了在认识佳佳之前我经常跑到东老坟的坟墓上一个人玩的时光,我忘不了那些年在认识佳佳之前爬到东老坟的柿子树上摘柿子吃的孤单镜头。  我跪在这里,我知道,此刻,县令曾国民大人正认真的看向我,我拿出自己爱读的图书《资治通鉴》,就这样跪在庄稼地里读书一直读到天黑,直到那轮月儿升起……  
    再无忧烦  心中快乐无忧烦,从此天下我便安。令我自己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好运就在这个夏日里不知不觉的悄悄的降临了。幸福极了,小人之地,去之无益,我知道我这辈子思想上已经发生了大的转变,我不再固执的居住与眷恋那个小小的小山村了。  那一年,我把愁扔了,起来走了。  心中欢洽,何不设宴以庆贺乎?故乡,那里才是我真正的地盘。我想过将来要去沙漠旅游,那,我的网名便是“沙漠之英”。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爱我,与帮助我,还是《二十五史》书上那句永恒的哲言:“天下,有德者居之。”  君子,待时而动。万不可小不忍而乱大谋。守正恶邪,从今以后永远都不要再看那些**的电影了。  十余年来如一梦,而今朝,如梦方醒,似醉初悟。人的一生,理解万岁,只有理解了别人对我的愿望,才会因策而动,寻找到一个我们都认可的共同点,与人方便,彼此方便,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花海里,我如一条游龙。身穿蓝色的牛仔裤,游走在尘世与城市的街道里,总要有所学,总要有所悟,该糊涂的时候糊涂,人本有情。  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共同的愿望,无非是想在一起,在一起过那种幸福浪漫的日子。  我是文学家,就应当运用自己的文去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繁琐小事,其实世界很简单,更何况是在城市。  只要和你在一起,还有什么不愿意?只要和你在一起,没有什么不可以。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更加好过,就这样,水火也有相容的时候。听从教导,正确选择,其实,想达到自己心中的目的,要说也简单。  人世间,最令人心动的,是一个“爱”字,人世间,最难解决的,也是一个“爱”字,只要用心去解决了自己的爱情问题,那么,其他一切,都不是问题。  读书,是不是也应当转移角度,读一些爱情类小说呢?
    月光下  月光下,我轻抚满是文字的纸张,有一种淡淡的凄婉的唯美。阴暗的书桌前,我似乎穿越过几个世纪,有一种古时书生的浪漫与单纯。难道我的一生就只能在文字和纸张间度过?  伏膺儒教,雅望非常。这是我的性格与倾向。操练武术,抚摸兵器,这是一个爱兵之儒生必不可少的功课。  恃文者亡,恃武者灭,惟有文武双全才能活得平安与从容。道法遵古,这是我泛读国学的心得与体会,我毕竟是中国人,中国毕竟是中国。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之后默而识之,属文立论,这才是最能发挥作用的学习方法。  我崇拜曹操,我敬重诸葛亮,而我更喜欢周瑜。人的一生要永恒读书,活到老学到老,就像当年司马懿在诈病之时仍然爱护自己的书简。  悌风沐雨,忘不了我活在城市里走在大街上的岁月,那是昨日喧哗的回忆。人生是否美丽就看你自己是如何经营,所谓有德者居天下。  若随其饮啄,乃是刍狗万物!何以君为?人生天地间真的不该过分的去追求自由与名利。  重门静守,独居后屋看书与写书的日子里鹊噪无事,冷冷清秋。这才是一个读书人的真正君位。  我只知道外婆要我一定要来,因为她年纪大了,卧床不起,身边缺个搀她走路的人。  运谋决策自古就是书生的风范,我的一生最起码首先要照顾好自己。我想过像诸葛亮先生那样卧龙南阳睡未醒,不知天时天数是如何运转的,谁才是我生命中的先主刘备。  我的心结悄悄打开,已经不在乎了城市与农村的区别。也许将来我最终死于小山村山神庙沟那片染着湿湿河水的细细沙子地上,来生可能要筑精舍于村南五十里的那片生命花开的密林禁地。  我的文若才华网络有所****,我居住的这所宅院其实就是本山村的权门贵府。  自觉心源极有灵当学八卦奇异仙术,我就知道北边隔壁邻居住着神相怀平老位爷。人的一生在有的时候也要有所迷信才是治世之能臣。  当今之世其实并不复杂也很简单,以和为贵是城市惯用的法则。深居山村就要入乡随俗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所谓小人拾君子之短故为小人,君子不遗小人之长也故为君子。  听妈妈的话不再去北方学校旁的商店购买零食,我依旧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翩翩书生。
    漫山的杜若  漫山的杜若,落英缤纷,开放在山光里,摇曳出丝丝的寂寞。  风儿吹来啦,好美的一幅画,你看那满山的,花儿多美呀。想象着带着小茶瓶,去看杜若花。我一个人,踩着月光下,那是仙子的小小家,梦中的神话。  永居在这个,美丽的小山村,后头屋就是我的天地,我的书房家。  坐在这月光下,构思着文章怎样写,清幽的环境里,我把故事编。  不知不觉,度过了冬与春,清幽的夏日里,虫儿漫漫飞。为什么选这里,因为这里清白,这里就是梦中的小仙家。斜倚在净石上,趟着那小河水,姐姐呀姐姐呀,你是否还记得我?我能不能出现在你的梦境里?  看着那黄纸上,黑黑的文字美,瞬间好像回到了古时候,大明王朝啊。我想过像往昔,读书练武术,一定要制作一把美好的兵器啊,学习招式。  后园的绿荫下,一片明光艳,生活在这里,我的网名是,怡情仙子。从今往以后,我还是书生,一介独醉江湖的小书生,无忧又无虑,日子儿轻轻过。但愿每一天,充实如太仓,但愿每一天属文又习武,我被人们称做文武和奸雄。春秋与冬夏,就这样轻轻过,隐居真的是美透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真的是,我的生命定位在这个小山村。我知道人们喜欢我,想和我通婚,这已经是21世纪,我为什么还不开放呢?  我像那杜若花,也有花开的时候,假若我花开,那一定很美啊。踩着陌陌的草儿,登上小山坡,山间的天风习习又轻雅。我听到狐狸叫,还有那鸟儿鸣,这一辈子就这样,握权自固了。  一千七百年,苦心去修行,再也不用回到山下喧哗的人间,人间。轻泯着茶水儿,咽下在心间,轻轻拂去心中的烦恼,烦恼。就这样决定啦,戴着MP3,听着《白狐》的歌曲,记录那阴美的歌词。  盼望着冬天来,好看瑞雪儿纷纷飞,扬扬缤落。到了那个时候,穿着暖暖的衣,还有融和的棉鞋,坐在这个书桌前,想象着往昔的美。  美丽的小山村,充满了故事多,门口儿妇女们笑,还有男人们说,这里是一片喜洋洋的气氛。  花儿四季飞,明月何时有。朝驰余马兮江畔,夕济兮西池。桑葚树的落英荡漾了迷人的花花世界,昨夜的南柯一梦中我又梦到自己的从前旧好朋友和我共同嬉戏玩耍。  仰望天空白茫茫一片,我知道不久之后雨水雨珠儿又要翩翩飞落透射出丝丝的甘甜,我等待……
    那一夜  山中书生,寂寞空对月。明月照我衣锦还。  在我居住的这个小山村,村南五十里,有一洞府,名曰“马草洞”。此洞深长,一直通往三百里以外的另一个山村——水泉。  在我十三岁的那年,暑假,我来到这个小山村(马瑶)度假。白天我斜倚在振瑶舅的红黄色相糅合的舒适的沙发上看电视:《笑傲江湖》。不知不觉间睡着了,夜里,则来了精神,躺在为舅后头屋的大床上想着自己的一些小算盘和心思。恰巧我的堂弟天晓来找我共眠。  我们两个人没有瞌睡,于是躺在一起讲笑话,讲鬼故事。天晓问道:“冰磊哥,你怕鬼不怕?”我勇敢的回答道:“不怕。”我又问道:“这山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没有?”天晓回答道:“有,村南五十里,有一山洞,名曰马草洞。是毛主席那年代枪毙土匪,地主和国民党的地方,那里面阴森透了,冰磊哥,你敢去不敢?”  我踊跃的说道:“有何不敢?只是,你敢吗?”天晓回答道:“冰磊哥,只要你敢,我就敢。”我认真的说道:“真的,要不现在咱们就去吧?”天晓顿了顿:“嗯,可以,只是咱们去得带上家伙,山里有狼,有鬼。”于是,计会已定,我拿了一把宝剑,天晓拿了一根撬杠,我们又各拿了一个矿灯,带起兵器,就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的向着深山老林出发了。  我们俩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好是浪漫,在矿灯明明如火的光焰下跨过发着水草腥味的小河水,跨过野生丰茂的杨树林。另外这天夜里皓月当空,星光闪烁,可以看到起伏的山野,听到夏夜里虫儿的轻鸣。  不多时,我们便来到了马草洞口,只是,这洞口还有一扇斜歪着的自然的石门。我们踏入山洞,立刻便有一股清寒之气扑身而来,隐隐约约的,我似乎还看见山洞内有几根白白的什么东西,这就是当年被枪毙的地主老财们的尸骨吗?  唔……我不敢想。山洞内还有一张石床,像那种双人床,这究竟是自然的形成,还是有人的刻意安排?我依旧谈笑风生,只是我的内心,不禁也有一点发虚。此时,山洞外面传来了声声不断的“嗷……嗷……”之声。天晓吓得直打哆嗦,脸儿铁青,抱着我的肩膀说道:“冰磊哥,鬼来了啊啊。”  我毕竟是读书人,我很镇定的对他安慰道:“不择哩,那是狼叫。”天晓更加恐怖,他惊讶道:“那狼叫不比鬼叫更可怕?”说着,他头也不回,抱着矿灯就朝着山洞的深处向着水泉村的方向跑去,跑的时候把撬杠都跑掉了,我拿起宝剑,打着矿灯,向他追去。  不多时,我们俩便跑出了山洞,已经到达水泉村,然后我们绕道而行,向着我们的山村——马窑村,快乐步行,一路上,皓月当空,星光璀璨。  等我们俩走回外婆家的家门口的时候,天已经明了,一夜的浪漫迎来了黎明的鸡鸣。  
    想你了  我知道花儿开了会透射出丝丝的清香,我知道风儿吹来山坡上的长长青草会微微拂动。遥望山下的人间西北方向的洛阳城市我想告诉你我并没有把你抛弃,请你不用那般的心灰意冷而对我产生怨恨,每个月总有七天我会重新回到你身边把自己的文章在电脑键盘上轻敲。  你说我像云,捉摸不定,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这样隐居山村,隐遁山林,是因为工作的需要,因为我是一个文学家,我要在一个寂静的环境中读书与写书。并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才离你而去,一个月中的那七天的宝贵日子里,难道我们就真的不能在一起酣畅淋漓,共看楼外那城里的月光?  旧制不可轻改,二十三天里,我每天都会把你(洛阳)想起,城里的生活是那么充满乐趣充满迷离。我承认是我的失误是我的失算,是我太过封建不懂人间****,桎酷人性只知道读书。现在我才明白和与合,这个城市生存的法则。由此看来古今结合才是正确的读书方向。  因为梦见我离开,你从哭泣中醒来。你真的非要我一辈子都陪在你身边?我没想到人的情感是这般脆弱,是我对不起你给了你情的惩罚,我本以为你是不会很在乎我的。  文学和军事是我的强项,然而我却称不上一个合格的政治家。  写下这篇文字的同时我已经开始忏悔,再过不久我又要重新回到你身边。城里的月光闪耀在,六楼的客厅旁,我明知道我一个人终究斗不过你们一群子人,事情的最终走向是和也是合。  对不起,是你们害了我,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们。我要和你们在一起,还有什么不愿意?只要我们在一起,还有什么不可以?  这里是我的书房,我把故事儿编织,如果你一定要和我在一起,多少天后,我们就会重逢,梦一个人梦的久了,你就真的会在大街上见到他的身影。  事情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般复杂,你要爱我,就勇敢地说,勇敢地去表现,我要爱你,我就应该勇敢地和你轻轻微笑,欢语聊天,其实,我们是相互深爱着的。  只要我能多在洛阳住些日子,我们就能消除很多的误会和不解。你对不起我,而我也对不起你,往后的日子就让我们相濡以沫,互相甜和我们之间的伤痕,为了多陪陪你,我会多在洛阳城里住些日子。花儿到了温暖的季节总要开放,我长到了这个年龄在妈妈的教导下总要明悟。  尾声:“我知道了,我明白了,我看懂了。山中太过寂寞我也向往那繁华从容的城市生活,我也有必须去城市办事儿的时候,好回那里,用电脑向网站传送我的文章。
    下雨的日子  下雨的日子,竟是这般的宁静与轻雅,我仰望这多氺的时光,淡泊,平安与快乐。坐在阴暗的屋中,听着窗户外边那雨水的很有节奏般的音乐般的滴滴答答之声,这个秋日的世界里,真的是充满了童真与唯美。  我感到了微微的发困,想要伏桌而眠,然而却又不想辜负了这美妙的时光,依然操笔写字,写下这动人的词句。  多少年后,我或许会去江南水乡,到那时,依然坐在书桌前,依然坐在窗户边,看那雨珠儿翩翩飞落,感受那潮湿的空气,停驻在那梅雨的季节。  我是正人君子,如果你问我最爱什么花,我当然最爱那洁白的莲花,白的发光,白的无暇。现在,我柴居于此,我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写书上面来。每次,风雨过后,总会有晴朗的天气,早晨,淡黄色的阳光照落在瓦房屋顶上,照落在后院的黄土峭壁上,透露出丝丝的幸福。  灵感来源于想象,住在这个富贵的地方,一切应有尽有。心中思念故居完全可以回去旅游,带上数码相机,照摄出永久的回忆。  日饮茶水两三瓶,不辞长做马瑶人。我所居住的这个村庄,名曰“马瑶村”,这里的人们水水相容,没有妒忌,亲如一家,看样子,我要在这里居住很多个春秋了。  魏武得意于兹日,冰磊徘徊于此间,山沟里,我跑呀跑,才赶到土地庙。我忘不了那杜若山岗的风景迷人,当年不得意的时候,我曾躺在那风儿轻吹的山坡上,身枕杜若花草,微微掉眼泪。  今生,我竟这般孤独,一个人在后院里勤修苦练,一个人在后屋里闭门著书,雨水染湿了门楣,也染湿了我冰冷的心情。后园夜间,月儿自明,躺在床上,能看到那皎洁的月光,照在窗间,照在桌案。  山中采药,身处草泽,那是昨日辛苦的幸福,那是昨日青春时的回忆。  “嗟尔幼志,有以异兮。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我愿长居此一千七百年,我愿长守此一直很多年,这里是我的家,是我最合适的家。  夜里,我没有做梦,一觉睡到天明,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融入了这片沧海……
    古庙门口  书生上山采药去了,他背着一个竹子编成的书囊,然而,他还不忘往书囊里装入几本可爱的书籍,他自己喜欢的小说。他的意思,等到采药累了,可以歇息在小河边,可以躺在草坡上,可以脚浴小河水,清心的看自己的小说书。  他手持镰刀,向着山神庙沟深处行进,走过山神庙的时候,他踏入庙门,向着山神拜了两拜,就当是求个幸运吧。  其实他是逐浪网的文学家,终身以写书读书为己任,写书,就是他一辈子的工作。一天一千字的网文工作任务其实也并不困难,只要多想,就能写得出来,完成任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  其实,在以前,他是一贫如洗的,然而,自从踏入写作网文这一行,他开始变得渐渐富有。其实,对他来说,上山采药只是充作写作生涯中的一件乐趣而已,并非真的像山村中的牧牛妇女一样以这为生。  山中有一座古庙,一座无生母的古庙,那里,便是他采药去过的最远的一个地方。小的时候他曾来这里随着妈妈一起烧香,阴差阳错,多少年过去了,他依然流落到这里。这里好生凄美,阴暗与潮湿,推开庙门,阴气逼人。  他生活在这个小山村,终生读书,恪守着封建主义道德伦理观念,终生终世,都没有越过雷池半步,方正而典雅,深受山村人的欢迎。  这个时候,已是夕阳欲落,阳光昏黄,他上了香,走出庙门,柴房门前,坐着几个巫婆和看山使节。看山使节正在动手制作小木椅子。  书生于是就坐在柴房门口,和巫婆闲聊,“你也跟着人家学学木工,对你的今后生活有帮助。”巫婆笑着说道。  “不学。”书生倔强地顶了句。“不学,哼。”巫婆似乎不太满意,面面相觑。  “书包里都有什么好东西?”巫婆想探个底。书生赶紧紧了紧书包,怕巫婆抢他的书包,他怯生生的说道:“也没有什么,就是几本书而已。”  几个巫婆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看看天晚了,还有一点儿冷。书生打了个招呼,说道:“天晚了,我该回村去了,再见。”于是,书生就这样一个人静悄悄的下山去了。  等书生走后,巫婆们生气地骂道:“哼,不学,你心气儿还怪高啊。走吧,早晚还有你爬回来的时候……”
    巫婆下山  书生走了之后,看山使节和巫婆们合计:“这是谁家的孩子,眼力劲儿这么高?叫他学个木匠他都不学,打听打听。”  当夜,书生宿于山下人间马瑶村自己的书房里。窗外,明月夜照,好不清馨。书生躺在后头屋的大床上翻来覆去,看着窗外的月光发呆,他想象着白天所发生的事情,感觉有几分寂寞,没有人是他的陪伴。  往后,一连好几天,书生没有上山,也没有出门,整天呆在后头屋里闭门著书,他想靠自己所写的书回头传到网上,挣些稿费。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山上古庙里的巫婆下山来打听书生的消息了。她们来到马瑶村村落里,四处打听:“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读书的年轻孩子?叫做冰磊,长得细挑挑的。“  村落里的人立刻回答道:“知道,冰磊,马尧家外甥,马兰家外甥。唉?你们怎么认识的?”巫婆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把冰磊在山中古庙里的事情说了一通:“真清高啊,连个木匠他都不学。”  很快,这些巫婆们便和村中的人串通了一气,排挤小冰磊,而冰磊却全然不知,他正在后头屋写字,他只是觉得门儿街有点儿吵。  巫婆们自报家门:“你招,我们是南山无生母洞主事儿的,回头您羞羞那孩子,叫他学的谦虚点儿,读书都是让你学好成事儿的,不是让你自修自炼的。”  其实,村中人也巴结巫婆,因为在农村,村落里的人都相当迷信。  巫婆们走了之后,傍晚,冰磊去前头屋倒茶喝,茶杯就放在木实桌子上,冰磊在倒茶的那一瞬,冰磊的外婆双眼紧盯木实桌子,白了一句:“看啥离了木匠中?看啥离了木匠中?木匠比铁匠都有功劳,宁可没有铁匠,也得有木匠。叫你学个木匠你都不学。”  冰磊感觉话中有音,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然而毕竟是住在外婆家,外婆她老了,就得学会迁就她,冰磊看了看木实桌子,没说外话,就转身走了,出门去了。  冰磊刚出大门口,没想到门口却坐着一群本村中的老太婆,她们也说同样的话:“那木匠,比金匠都鲜,叫你学个木匠你不学,多学一门手艺对自己有什么不好?都光应记着读书。”另外一些老太婆附庸风雅的说道:“可是,可是,可是得学木匠。”  冰磊自觉理亏,含含眼泪,朝着北方学校走去。
    敲上课钟  毛冰很喜欢曾佳佳,可是,有一个人同样很喜欢曾佳佳,那个人,便是佳佳的表哥——曾军旗。其实,曾军旗比毛冰来的要早,因为曾军旗和曾佳佳在小的时候便认识了。  曾军旗经常穿着一身黑马褂,脸很黑,长得很帅,看上去像个冷面杀手,很冷酷的。那是因为他手上握着一把日本钢刀,那把日本钢刀,还是他小时候去洙街赶集的时候凑齐了零花钱从小摊上买来的,花了五元钱。从那以后,他便成了远近闻名的冷面杀手。  毛冰的婶子陈容该年轻的时候是戏台子上的戏子,专门饰演祝英台的。毛冰的花婶儿对毛冰笑道:“毛冰,我教你学挣钱吧?”毛冰老实的回答道:“怎样挣钱?”毛冰的婶子笑道:“知不知道梁山伯?人家就是靠打上课钟挣钱的。你看,你也有力气,干脆你也去学校里打上课钟,我再给校长说说,给你发点儿零花钱,这样够你吃辣条用。”  毛冰想了想,觉得怪划算,于是就应承了下来,就这样毛冰就真的去学校里打上课钟了,他的花婶儿陈容该给他发了一块电子手表,本来他们家是开商店的,有的是手表。  其实,毛冰的花婶儿早就给曾楼小学的校长李老莫说好的了:“我们不是图挣钱,我们是图演戏的,图个好名声,图个快乐,图个排场。”  从那以后,毛冰除了每天上课以外,还要看着手表,按时候敲上课钟和下课钟。学校里的大钟安放在教学楼的顶部,一根长绳子连着到达校长办公室的门口的水泥圆柱上。  有一天毛冰上课的时候,毛冰紧盯着手表不放,不想,,竟这样稀里糊涂的睡着了,一觉醒来,时间竟然指向了4点半,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毛冰赶紧跑下教学楼去敲下课钟。  从那以后,全学校都传开了,同学们都管毛冰叫“梁山伯”,还有人想欺负毛冰,管毛冰叫“梁傻子”。  曾佳佳听说毛冰在学校敲上课钟挣零花钱,也想去玩玩。  在校长办公室旁边,毛冰握着佳佳的手对佳佳说:“佳佳哟,我教你,这样子“当,当,当”慢一点儿,是下课钟。这样子“当当当”快一点儿,是上课钟,不一样的。”  佳佳回头笑了笑,倒在毛冰的怀里,温柔的笑道:“我最喜欢你教我学上课钟。”然后他们共同拥抱。
    敲上课钟  毛冰很喜欢曾佳佳,可是,有一个人同样很喜欢曾佳佳,那个人,便是佳佳的表哥——曾军旗。其实,曾军旗比毛冰来的要早,因为曾军旗和曾佳佳在小的时候便认识了。  曾军旗经常穿着一身黑马褂,脸很黑,长得很帅,看上去像个冷面杀手,很冷酷的。那是因为他手上握着一把日本钢刀,那把日本钢刀,还是他小时候去洙街赶集的时候凑齐了零花钱从小摊上买来的,花了五元钱。从那以后,他便成了远近闻名的冷面杀手。  毛冰的婶子陈容该年轻的时候是戏台子上的戏子,专门饰演祝英台的。毛冰的花婶儿对毛冰笑道:“毛冰,我教你学挣钱吧?”毛冰老实的回答道:“怎样挣钱?”毛冰的婶子笑道:“知不知道梁山伯?人家就是靠打上课钟挣钱的。你看,你也有力气,干脆你也去学校里打上课钟,我再给校长说说,给你发点儿零花钱,这样够你吃辣条用。”  毛冰想了想,觉得怪划算,于是就应承了下来,就这样毛冰就真的去学校里打上课钟了,他的花婶儿陈容该给他发了一块电子手表,本来他们家是开商店的,有的是手表。  其实,毛冰的花婶儿早就给曾楼小学的校长李老莫说好的了:“我们不是图挣钱,我们是图演戏的,图个好名声,图个快乐,图个排场。”  从那以后,毛冰除了每天上课以外,还要看着手表,按时候敲上课钟和下课钟。学校里的大钟安放在教学楼的顶部,一根长绳子连着到达校长办公室的门口的水泥圆柱上。  有一天毛冰上课的时候,毛冰紧盯着手表不放,不想,,竟这样稀里糊涂的睡着了,一觉醒来,时间竟然指向了4点半,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毛冰赶紧跑下教学楼去敲下课钟。  从那以后,全学校都传开了,同学们都管毛冰叫“梁山伯”,还有人想欺负毛冰,管毛冰叫“梁傻子”。  曾佳佳听说毛冰在学校敲上课钟挣零花钱,也想去玩玩。  在校长办公室旁边,毛冰握着佳佳的手对佳佳说:“佳佳哟,我教你,这样子“当,当,当”慢一点儿,是下课钟。这样子“当当当”快一点儿,是上课钟,不一样的。”  佳佳回头笑了笑,倒在毛冰的怀里,温柔的笑道:“我最喜欢你教我学上课钟。”然后他们共同拥抱。
    书生有家  风雨斜斜落,雷声嗡嗡响。我躺在大床上,一觉睡到明。想象着登深山,游荡于小河底,绿荫之下,我是一个脱离实际,躲避世界的美精灵。  阳光儿稀稀落,夜风儿呼呼响,群木摇曳的温柔睡眠乡里我把美梦儿做。  日饮茶水三杯瓶,不辞长做乡下人。山村的日子美,真的很清闲,不知与不觉间,已度过了十个日子与夜晚。  密林禁地里,我端坐在温柔而湿湿的沙子地上,正在修炼内功,身前是一条小溪,这里虽是在夏日,然而却阴暗潮湿。  我正在寂寞间,山路转弯处,来了两位才10岁的小女孩,走在前面的是马尚香,和我同住一个小山村的赖坡家的妹子,走在后面的一位上身穿白,下身穿黑的是马尚香的姐姐马小乔。  我看到了她们,而她们也看到了我,我知道这是我们本村的女孩,前些天我在赖坡家门口和赖坡的婆说话曾见过她们两个。  她们越走越近,马尚香用手捂着马小乔的手对她说道:“姐,小心他抢。”而马小乔却紧了紧尚香的手说:“嗯,防着哩,防着哩。”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由人的刻意安排,如果不是有人的刻意安排,那么,这一定是一个“天缘”。  她们越走越近,而口中却不停地说:“防着哩,防着哩。”我没想太多,我只知道,我心中很喜欢她,山中的恋爱,向来不受世俗的妒忌。  于是我,书生,就真的色胆包天了。书生知道,马小乔,好对付,而马尚香却不好对付。从马小乔的眼中,书生看出了马小乔对自己的喜爱之情,她,不正是书生这辈子要找的女人吗?她,温柔,贤慧与痴情。  我不想再思考下去,我只知道,我喜欢她,而同时,马小乔和马尚香在心里深处,又何尝不喜欢书生的呢?书生,他虽然一贫如洗,然而却夜夜寒窗苦读,书生,他勤习武术,身体强健,堪称文武双全。  马小乔和马尚香虽然口里一直不停地说着:“嗯,知道他,防着哩,防着哩,”然而却又越走越近。  这一刻,阴暗与潮湿,人世间最美的环境,书生和这两位女子情同意和,四周则全是林木与青草,远处只有喜鹊的声声响叫。人世间,机会,真的很少,书生和这两位女子交融在了一起,这一刻,书生有家了,家就是这个小山村……
    从前山中  从前,山中住着一只狐狸,而山下人间,则住着一个贫寒而又清寒的书生。  多少个夜晚,书生一个人寂寞的寒窗苦读在灯下,而很多个夜晚,狐狸就徘徊在书生家后园后面高高的墙坡,在含情脉脉偷偷注视着书生。书生是那么的穷,然而身体和脸儿以及脖子却洗的是那么的干净,那般的清白。所谓一贫如洗,恰到好处。  不知与不觉间,狐狸在很多个夜晚偷听书生读书的时候,渐渐也变得有文化,有素质,有思想起来。狐狸一直都想知道,书生读的那几本书,书名是什么?趁着夜里,残烛尚明,书生读书读累睡着了,狐狸偷偷飞下墙坡,走进书生的房间,偷看书生放在桌子上的几本书,第一本书,便是《诗经》,书页刚好翻到《草虫》篇。  此时的狐狸变成了一个美女,她心疼书生,怕夜晚温寒冻着书生,于是悄悄拿起床上的被褥,搭在了书生瘦弱的肩膀上。  待到夜深人静时书生醒来,此时的狐狸已经走远了,但是狐狸却深深记住了书生的那本书上的文字,是《诗经》《草虫》篇。  狐狸回到山中向花妖,向草妖,向神仙打听一件事情,如果想和一个男人谈恋爱,该采用哪种方式?白头翁向她谈到,可以写信啊,这种方式文明而浪漫,高雅而唯美。  不久之后,狐狸真的给书生写信了,书生接到信后,启开信封,信笺的清清楚楚的一行毛笔字:“喓喓草虫在鸣叫,如果不是把我想,为何写下这般字……”落款人:山中仙。  书生不禁在心中想到:谁会这么在乎我啊?喓喓草虫四字开头,这分明是《诗经》中的章句,看样子写信的对方读过《诗经》这本书。书生想了片刻,挥动手中的毛笔,在信的背面写下一行字:“喓喓草虫在鸣叫,我若真的把你想,便会山中去幽会……”  信,由狐狸收到后,她坐在净石之上捡起书信笑了笑:“他会到来的。”  一贫如洗的书生背起行囊在下午日夕佳的午后朝着山中越走越深。青草地上,书生行走的累了,他放下书囊,坐在软软而舒服的沙子地上,而狐狸则变化成一个纯龄少女,手持她们的信物——那封写着黑色毛笔字的书信,来到书生的跟前。  “喓喓草虫在鸣叫,你我幽会在山泽中,你若真的不嫌弃,可否交个朋与友?”狐狸脸儿绯红的问道。“我穷,我穷,我一贫如洗,怎么配得上贵府小姐?书生自卑的说道。
    天黑了  天黑了,雨,又开始扑扑嗒嗒的下了,这里的潮湿很像江南水乡那梅雨的季节。明亮淡黄的灯光下,我睡不着,双手自拥,坐在床头的角落里想象着一些过去的事情。  夜晚,竟是这般孤单。起身下床,穿起鞋只,依然像白天那样若无所是的坐在书桌前,可以看到窗户外面那白白透明的雨珠儿翩翩飞落。  今生,即便是无妻无子,然而也活的形单影只,不乏爱情。潮湿的空气,潮湿的雨夜,潮湿的心情,潮湿的纸张,写下潮湿的文字。满饮一口温温的淡黄色的茶叶水,甘甜而舒服。  我抚摸并玩弄自己新买的优盘,这里面存储了我太多的人生写意与随笔。停电了,在这个幽静而寂寞的山村里,停电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我点起红红的蜡烛,仿若一下子回到了古时候。  想不到的是,画面要在这里定格,想不到的是,我的人生,要在这里定居,一直很久,一直很远。仙谷之中,精灵住的地方,风一吹,杜若花儿就飘满了整个山谷。这里似江南,似水乡,为什么如此多雨?我捉摸出这里天气的规律就是四天晴朗,三天下雨,凑齐了一个星期七天的浪漫美景。  潮湿的房间里,我把回忆儿追溯,我把故事儿轻编。不知不觉间,我在这个小山村已经度过了十二个白昼与夜晚,初来时的新鲜感慢慢褪去,逐渐替代的是现在的这种习惯感与熟悉感。  我走在那花草中,我趟过小河水,漫身都是水草的腥腥味,闻着,怪舒服的。有人说,山中的湖水干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泥巴地,真的,人世间沧海变桑田,我第一次看到这现象,我第一次体验到这种感觉。  我在这里,演绎着最完美的人生,美得没有缺憾,美得没有误差,美得没有伤感。人生一世,随缘而定,不求显达于诸侯,布衣躬耕,为你受苦汗水也是甜。  雨水飘飘洒洒,这一片幸福的海洋,清平,清贫,清寒,清贵,这里便是快乐的梦乡。生平谨慎,必不弄险,如此生活,已然满足。何必千里奔走,无容身之地乎?这个小山村,便是我的草窝,树窝与老窝。  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没有负担,这不正是我多少年来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与日子吗?天苍苍,水茫茫,耐心等待,这一等,就是一千七百年。  山高月小水茫茫,轻叹孤身入梦乡。夜里,我又做了一个美梦,我梦见自己身背书囊,手提钢刀,入深山中采集中草药,低首穿过野树林,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就站在草泽旁,向我深深招手……
    我是杜若小草  我像那杜若花,也有花开的时候,多少年前我躺在那茂盛的花草中,群草淹没了我的身躯。我没想到这片山岗是这么的美,美得让我留恋与流连。  这里是逍遥谷,这里是忘忧村,我身背书囊来这片山岗采集中草药。微风儿轻轻拂,半人高的群草儿斜斜压向我的身子。我想过在这里构筑草舍,像曹公那样隐居于此,像陶渊明那样不复出焉。山沟里,我跑呀跑,才赶到土地庙。  没有人在我的身边,我孤单的也能度过冬夏与春秋,也能融入这片精灵布满的山岗。一千七百年,杜若花儿都能守得住寂寞,难道我一介封建主义的儒生就真的在这里守不住这份寂寞吗?闭心自慎,终不失过兮。  龙凤之姿,天日之表,我坐在这干净的草丛里,臀部感觉清寒而潮湿。自己喜欢自己,自己深爱自己,自己心疼自己,我想,这一刻,我一定美得动人,美得尊贵。  精灵住的山谷,风一吹,花絮儿落满了我乌黑的秀发,花絮儿飘荡在山谷间,充满遐美的永世难忘的古老的镜头。  多少年后,我可能会结庐在此处仙境,永远都居住在这个山色空濛的仙界,告别了红尘,了结了****,我是山中杜若小草,从此幻化成仙。风霜雨雪,我会像这里的生命体那样从容适应……  如果说前世我是天上仙,所以今生我依然眷恋山谷中的寂寞与孤独。我没有成为屈原先生的行吟江畔,却成为了山鬼的披霹荔兮带女罗,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余兮善窈窕。  夜里,独守空房,孤卧双人床,看着秋天里那清澈流泻的月光,淡淡的冷意……  睡不着的时候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曾经的朋友,而他们早已被浊浪红尘和世俗淹没,成为越来越远的永久的快乐的回忆。伏案写书,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这句话我从小坚信。  风扇儿吹吹,房间里凉风习习,不冷不热,温度宜人。人的一生,真的不应该随心所欲,人和动物,本来就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人不是狗儿,人不是猫儿,人,就应该守规矩,白天的时候振奋积极的去工作,而晚上的时候,就应当深闭双眼,睡得安稳而深沉。  我是山中农,种地,读书,勤于夜读,勤于耕作,知道稼樯的辛苦。是上天赋予我完美的性格,对图书,对书简具有高浓度的热爱,从书籍中,从文字中,我能寻找到人生最大的快乐……  乱曰: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算了吧,就这样忘了吧,该放就放,愿天天永快乐而无忧……
    思恋贤妻  思恋山光明媚啊我有心重返山林,失物为蓬首妇人所取啊我才知道当初不该在山村里把你伤害。这一辈子我想和你重新开始啊共同过那种你画画中所描绘的日子。贤妻,我想你,一但有空,我会戴上耳机听着音乐在对你的无限遐想中回到山村。  渴尘万斛,言想念之久殷。我怀恋小山村那种重门静守,清平无事的日子。城市中的繁华说实在的我一点儿也不向往,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是个男人,总要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养活妻子。我在这里编书,然而坐在书桌前,心中想的,还是在远方的你。你,此刻一定在村中和妇女们在一起聊天,说话,玩笑,或者呢?在看别人打扑克牌。或者呢?在和家人们在一起打麻将,不管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我本想在农村当个农民作家,这样呢?这样我能和你长相厮守在一起,也有利于灵感的出现。可是偏偏不如人意,通信,上网,电脑,电话,都是问题。为此,我只能静而待之,三年之内,我住在洛阳市,写网文,写小说。等我挣够40万,我会坐着轿车,背着笔记本电脑,重新回到小山村,重新回到你身边。依然像从前那样和你在一起过那种浪漫的童真的日子,你等我……  想象着下雨的日子,我就出现在你们家的大门前,细雨中我没有打伞,一个人朝着北方的学校旁的商店走去。在那里,有山有水,两颗心,无怨无悔,你我写下爱的神话。我想,以后我也应当学学打麻将,这样,我才能融入那个小山村,化为农民作家,一世书生。那里没有忌妒,没有仇恨,没有哀怨,村名叫做“马瑶”。若非妈妈敦促着我返回城市,充当写网文的文学家,我真想在那里住上一千七百年。  现在,在我面前,书桌上堆满了书籍,文件夹里夹满了文件纸张,我乐于此间,然而我更想念你,天快黑了,你是否正在门儿街和儿童们玩耍。你这辈子,是单身女孩,而我这辈子,则是单身男孩儿,你我在长夜里,共同孤枕难眠,我会想你,梦你,而你呢?你会想念我吗?嗯……  从小,我没有亲人,依靠三叔和花婶儿过日子,我蒙受了三叔和花婶儿的太多影响。蓦然回首,我才发现,我和三叔和花婶儿长得那么的像,脾气,性格与人生成就也那么的像。  月光之下,有了你我才有家,今生,对你爱心不变,恒心不变,那是因为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我以****,给我以安慰,你我,便是山村中人人羡慕的结发夫妻。我在这里,努力工作,便是为了我们的将来……
    来生清朝  我躺在那花草中,一千七百年,今生与今世,誓此不返啊。多少年风雨泥泞,在这个小山村中,找到了一个最合适的家,家中有书籍,家中有书简,翻看永不厌。一个农民,一个辛苦耕作的农民,一介书生,一介勤奋读书的书生。饮用山泉水,牙齿是那么的白,声音是那么的甜,梳妆照镜,我真的好美啊。一日两餐,玉米糁汤,清白的食物,清白的饮下,清白的人生,清白的身体。  湖水山色,牧牛的妇女们高高的躺卧在那青草深深的高山深处,她们把古老的神话互相翻讲,时时笑闹。她们翻讲着书生冰磊的从前,现在和将来那些有趣抑或伤心的事情,山中,竟是这般充满欢乐……  这里是柴居,这里是隐过,雨夜里我的心中充满遐想,舒适的躺在软软的大木床上美梦连连。为什么两颗心,汇成一颗?是你是你特别迷人,令我一生只能爱一个,仿佛一早已注定,我只属于你,此刻,抱你入怀,永恒也属于我……  来世,你若是山坡上的草,我便是远方而来手提钢刀割草喂马的军人,你和我终究还要落户在这个“马瑶村”。甘霖普降的时候外婆你就这样的深闭双眼,永恒的沉入梦乡去了……  我踩着那泥泞的雨水快步奔跑把你追寻,然而最后看到的却是你慈祥的照片和乌黑的棺材……  以前,见你的时候,是那张温柔而严肃的笑脸,而现在,再见你了,便是这座孤孤的坟墓,青草爬满了坟墓,墓就在庄稼地里,你和外公死在了这里,能有谁是你们的陪伴呢?百岁之后,归于其居,百岁之后,归于其室。思恋,何必泪眼,爱长长长过天涯……  命归何处,有谁知道?从此,我的漫漫人生道路,便又少了一个相处很美的朋友。月明后园夜来秋,让人躺在这孤单的大床上,身,感觉冷冷的,心,也感觉冷冷的。你曾给我讲过你小时候生活在清朝那年代,读过《大学》那本书,忘不了当年你坐在桌子边,坐在大床上口中喃喃自语《大学》里的章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我曾对你有窃窃小恨,然而,今天,你走了,我跪在这青草覆盖的坟墓前,不能不为之痛哭流涕也。年年冬日你持针缝线,为我做过棉鞋和棉衣,我欠你的,即便来生,也不能还清,让我们共同等待来生,卜者说了,来生你依然是这个“马瑶村”的农家小女孩,生活在这个我已定居了的小山村。  我是山中仙,我的命,很长,很长,长过沧海桑田,山中的农民在埋葬你的时候说了一句笑话:“来生,来生,来生就是清朝了。”真的吗?其实你曾对我说过向往小时候清朝那年代。那就等待来生吧……  
    独幽雅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夜里,我一个人独走夜路,因为这是盛夏的晚晴天,在这个季节,经常有儿童们抑或妇女们手提电灯,带着瓶罐上山来逮蝎子。而我呢?我一介清寒的书生,自然不会像他们那样辛勤的去在月光下,翻弄石头逮蝎子。我手提矿灯,我是出来玩的,我是来寻找书中所描绘的那种庐中独幽雅的完美的。  马瑶村南二十里,一带高冈枕流水。这里的优雅风景,太像书中所记载的孔明先生的隐居之处卧龙冈。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得清寂寞的山路,我把矿灯关了,心中满是伤心,我是鲛人,对月流泪。蓦然回首,回首在淡淡的白白的月光下,东南方向,是经常在夜里梦到的老家,那个江南水乡,毛楼小村。叔叔,三叔,此刻你是否又在和毛国海在官路边扯着电灯喝酒抑或是打扑克牌。当年,我若不离你而去,现在我长到这年龄,一定步上了你的后路,在官路边扯着电灯和毛国海等人在一起打扑克牌……  叔叔,你是否也会在繁闹间想起我,像我这样如茉莉一样而伤心?叔叔,月光之下,想起你我才想起那个从前的故家,静静,淌在血里的牵挂。花婶儿,我忘不了你那严肃的脸庞,和你那严厉的声音,我偷过,你的东西,却又稀里糊涂的让妹妹挨了一顿痛打。这样,的月光之下,你是否又在和叔叔吵架……  幸福,生于会痛的心田。想起这些,我不禁掉下了甘甜的眼泪,眼泪,流淌在口里,轻轻地咽入心间。静静的,我挥起胳膊,擦干了眼泪,远在,远在远方的妈妈,你为什么总是偷看我所书写的藏在书桌下的文章……  打开矿灯,这光焰在夜间显得好美,好美妙,也好浪漫。回家的路上,夜虫儿低鸣如音乐,冷冷的清寒之意,我今生喜欢耕作庄稼,那就注定我是一个永居于此的农民,回家的路上我一个人哭了,却又不敢大声嚎啕,怕被迎面路过的三五成群的妇女或儿童听见与看见。  士伏处于一方兮,以待天时,天数的运转自古以来就让人捉摸不定,那就激流勇退与现代化社会逐渐落伍吧。喜鹊夜鸣叫,杜门无事清秋。凋谢的世道上,山村里我依向舅舅和妗子而存活,今以困相投愿亲无弃。这里是彼岸,这里是我飘荡江湖最后一个可以依靠,可以投宿的码头,我这只不系之舟,就这样在这里驻扎,就这样在这里停住。  我出自幽谷,我迁于乔木,月光下,我满身都是忧伤,眼泪滴下,滴在了这黄土道路上。那些年居住在城市里,在图书馆翻看《诗经》这本书,总是梦想着将来我会不会像书中那样生活的这样唯美?而现在,我仿佛就真的是一个戏子,在演绎着《诗经》……  
    第10章拥抱拥抱  因为毛冰住在叔叔开的煤场里,那里环境没有那么干净,很脏的。我住在这里,爸爸妈妈管不住我,爷爷奶奶管不了我,叔叔婶婶不管我。所以我也就任侠放荡,游荡不羁,今天去这家玩,明天去那家玩,不写作业,不爱学数学。  虽然已经认识曾佳佳了,但是我只是偶尔洗一下身子,平时的时候,依然是蓬头垢面的。那时候的我头发很长,像女人一样,像小妮儿一样,那是因为奶奶没钱,奶奶想把一年理发用的2元钱省下来,以便有时候急需了用。  我依然像这样天天跑到曾国民(大队支书)家里玩,每次,都很少见曾佳佳,更多的时候见得是曾辉。因为曾辉的姐姐佳佳已经上中学了,她只比我大一岁,然而却早早的上初中了,并且在学校里很优秀。她只有星期五的下午才背着书包从乡中坐车回来。于是,曾辉曾对我说过:“毛冰,只要你耐心并且认真等待,我姐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真的吗?”我曾经傻傻的向曾辉问道。“真的。”曾辉笑笑的回答道。于是,果然,我每个星期五的下午就背着宝剑,挎着竹弓(弓弦是尼龙绳子)站在佳佳家的大门外等着,等着北面池塘的路口佳佳会回来,一步步向我走近。  皇天不负苦心人。果然,在每个星期五的下午天快黑的时候,日头落下的那一瞬间,佳佳,她就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嗨,毛冰,我回来了……”“佳佳,真的是你吗?你比太阳都美。我没有认错吧?”我惊讶而幸福的问道。佳佳,她不回话,却微笑着朝着南方,朝着我一步步的走近。  “嗨,毛冰,我姐回来了。”曾辉也笑着说道,从北方的道路边的竹林子里钻了出来。“站住!”曾辉故意使坏,吓了曾佳佳一跳。佳佳伸长了细细的胳膊,拧着曾辉的耳朵骂道:“看我拧不死你。”然后他们笑的很开心。  曾辉用手捂着耳朵疼疼的向着我喊道:“毛冰救我,毛冰救我。”把我也逗得笑了,于是我走向他们两个人的跟前,一只手去拉佳佳,一只手又去拉曾辉,向他们劝架到:“好了,好了,曾辉,别闹了。”  曾辉似乎有点儿生气,哭丧着脸儿向我说道:“明明是佳佳拧我的耳朵,你却向着佳佳,你怎么不说佳佳别闹了?”我自己也觉得理亏,于是也像曾辉那样哭丧着脸儿。佳佳似乎看出了现场的尴尬,于是松开曾辉的耳朵,笑着拉紧了我和曾辉的手,然后笑着说:“走,走,咱们回家去。”  于是,我们三个人又笑又跳的向着那处小宅院,向着那处青砖汉瓦的房屋里走去,然后我们把大门关上,佳佳用手握紧了两个小拳头放在胸间,然后向我和曾辉笑道:“同志们,拥抱,拥抱。”于是,我们抱紧了身子……  
    我能等你吗  我能等你吗?在那淡淡月光下,等你,回家。周遇,这些天,我的妈妈又不在家,你能像上次那样来陪我吗?  楼道里,我时常趴在猫眼里看到你们一家人上下楼梯,我时常听到你们父女欢笑的声音。有你,我的城市生活便有了内容。  在我并没有住城市以前,我本以为城市的生活也是那样孤单没有乐趣。而现在,我发现,我错了,我没想到这座城市里有你,还有你的女儿,现在,我虽然孤独的趴在书桌上著书,然而,我的心里已经不再孤单了。  心中很想去江南水乡旅游,坐在小木船上,俯看河水清清,住在白墙黑瓦的房屋里,潮湿的环境下坐在木桌前看着窗外那水港而著书。我在电脑上不停地搜索江南水乡的图片,其中,有我满意的很多张图片。  妈妈告诉我,你,周遇的老家就是江南水乡那边的,你老家好像是安徽省的,看来,离得也不是很远。如果坐车用高速公路的话,估计一天的行程,就到了。  以后,我会打听打听你的消息,看你在何处工作,是干哪种工作的,喜欢一个人,就要努力的去接近他,向他靠近,这样才能得到心中那想要的某种幸福。  在这个城市,向来都是别人追我,而我一个也看不上,而现在,从今以后,我要开始追你了,开始追一个能给我带来幸福的男人。  正因为心中有爱,所以就要为了他好好地活着,这样,才对得起他,也才对得起自己。  我们家又新买了一套房子,就在不远的长河区,就在不远的洛阳东站。以后,我如果再在这里活得不如意了,我可以搬到新家新房子住上一段时间,没有必要再像往昔那样连夜遁逃,匆匆忙忙的往外婆家跑去了,本来,前些日子外婆她老人家死了,她老人家不在了,我以后,就是想住马瑶村,也困难了。  从今以后,我要开始自己这三年的城市幸福生活了。三年之约,网络之约,幸福之约。这三年里,我要和你在一起,其实,我们离得并不远,你就住在我们家楼上。我们这么近,这么近。  我对新家充满向往,以后,这两个房子,我可以换着住,想你了,我就搬到这里来,在这里用电脑码字,上传文章。每天中午和下午那两个固定的时间段里我都可以在房间里听到你们父女上下楼的脚步声和嬉笑声。还可以趴在猫眼里看到你们父女那优美的身影。  心中有压力,我明天就起身去新家看看我未来要居住的新房子。半年之内,也许我就要搬去住了,我走之后,会在新家孤单的那处房屋里思念你们周遇一家人。  以后,我还会回来的,会回来看你们的,我亲爱的桃源人家小区的相处了十年的邻居们。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只为我永别时的那一次回顾……  
    换楼  我一直都很奇怪,我一直都不了解的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家有那么多的人,每天中午我孤单的坐在电脑前听着千千静听里的音乐码字的时候,总是听到楼道里有脚步声和大人与小孩儿的说话声。于是,我趴在防盗门的猫眼上偷看,果然经常看到周遇带着他的家人上下楼梯。周遇和他的女儿我早就熟悉了,但是还有其他人,面孔比较生,但是看他们互相间有说有笑的,看样子,那些陌生人都是周遇的亲戚,要不然他们不会同进一个房间。  其实,周遇他们一家人原来是住在我们家楼下的,住在501室的。只是,前段时间我经常穿着旅游鞋在601室的客厅里练习武功,剑法和拳法。周遇,他毕竟是个男人,他宽宏大量,不计较这些,记得前些天的一个早晨,我下楼去玩,周遇,他还笑着问我:“今天你在楼上练武功的吗?”看样子,他很喜欢我,我害羞的低头笑道:“嗯,嗯的。”  可是,可是,可是周遇的妻子不这样想,她毕竟是女人,是女人,就总会心胸狭窄,小心眼。那个傍晚,周遇的一家人下班了,女儿也放学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一时兴起,又穿着旅游鞋在楼上练武功,练的是少林寺剑法和少林寺拳法,这扑扑嗵嗵的声音传到了楼下,传到了501室周遇的房间里。  周遇的妻子小乔躺在床上生气的对周遇说道:“楼上的那个孩子,天天在楼上练武功,我怕他把楼给我跺塌了,我恨死他了。”周遇抱紧了他的妻子的身子,安慰的说道:“那会跺塌,楼这么结实。”这时,周遇的女儿才5岁,她充满了童真的幻想,她微笑着对小乔说道:“爸爸,妈妈,楼要是塌下来,那我们家就是楼中楼了。”这一番话,把周遇和他的妻子都逗笑了,周遇的妻子小乔微笑道:“是吗?女儿真会说话……”  可是,周遇的妻子仍然对我练武功存在介意。当晚,周遇和小乔商量这件事情,他们商量到最后,周遇想了一个计策,他对妻子说:“刚好701室,7楼的小李想和咱们换楼,小李有点儿懒,不想上那么高的楼,嫌上楼太费力气。这样好不好,咱们和小李换换楼,咱们住7楼去,住在最高层,住在那个文学家,那个单身男孩的上面去,这样就不会怕楼塌,怎么样?”小乔满意的躺在周遇的怀里温婉的笑了,于是他们一家,决定和小李换换楼。  果然,不久之后,我再听到周遇和女儿的嬉笑声的时候,趴在猫眼里,就能看到他们父女上楼的身影了。原来他们一家人真的和小李换楼了,真的搬到我们家楼上701室居住了。  后来,我知道是自己不对了,我不该自己练武功影响到楼下的邻居,这件事,让我心中感觉很是愧疚,我觉得我对不起他们一家人,我又欠了他们一家人一笔账。于是,我也开始注意收敛,下午一个人在家,轻松的享受着下午茶的美好的时光的时候。觉得无聊,又想练武功的时候,我就不再穿旅游鞋了,而是穿上泡沫造的拖鞋,挥起我买来的宝剑,这样,连少林寺剑法,抑或练少林寺拳法。  穿着拖鞋练武功,声音少的太多了,不会再影响到邻居了,周遇妻子,你误会我了……  
    沐浴梳发  一方面是住在煤场里,本来就脏,一方面是没有大人管我,我自己又懒,不洗头发,这样,我总是脏兮兮的。而我的朋友,曾辉的姐姐,佳佳,她们家当着大官,体面又排场,佳佳是每个星期天从乡中回来,总要洗一次头发。第一次,曾佳佳给我洗头发,是那个星期六的下午,佳佳她们家院子里放着一口大水缸,佳佳在水缸边洗头发。恰巧,她的妈妈和曾辉也在院子里玩。  我有时候管佳佳的妈妈叫国民媳妇,有时又关她叫曾辉妈,因为曾辉的妈妈和曾辉长得很像,而我又管曾国民(我们大队的大队支书)叫佳佳爸,因为曾国民和曾佳佳长得太像。  曾佳佳在大水缸边洗头发的时候,曾辉的妈妈看我脏兮兮的,于是看着我说道:“毛冰,你也洗洗,你要是洗干净了,你肯定比佳佳还漂亮。”我有点儿怕,拒绝的说道:“不洗,不洗,水光流到头发上,头发光流到脖子上,脖子光流到胸口上,胸口光流到肚子上,肚子光流到大腿上,大腿光流到小腿上,小腿光流到脚上。”曾辉的妈妈生气了,她本来就是我们大队的妇联主任,她比较狠心,于是她走近我,硬是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捺到水缸里,并且命令到:“佳佳,给他洗洗头。”  我哭了,当时的我觉得曾辉妈(国民媳妇)是在欺负我,我站在水缸边,眼泪落入水缸里。佳佳看着我笑了笑:“毛冰,是让你干净的。”曾辉也跑过来,拉着我的胳膊说:“毛冰,毛冰,俺妈没有坏意,是让你当官的,是让你体面的,不用哭。”  我这个人,一向耳朵根子软,听到这里,我又不自觉的笑了一下,然后我拉着佳佳的小手  温柔地说道:“佳佳哟,我听你的话,我洗。”这时,曾辉的妈妈站在家门口严肃的看着我说道:“洗,洗就对了。”  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有女孩给我洗头,洗着洗着,佳佳对我说道:“毛冰,你自己洗,你自己凭着感觉洗。”于是我在他们三个人的监督之下,把头发洗的干干净净的,漂漂亮亮的。其实,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洗头发了,洗了一次头发,就有一种从新做人的感觉。  等我洗完,我白白净净的出现在人间的时候,曾辉的妈妈和曾辉以及曾佳佳都看向我不自觉地笑了。曾辉的妈妈笑道:“看这多漂亮。”曾辉笑得合不拢嘴的说道:“我姐夫比我姐都漂亮。”曾佳佳去用手打曾辉,骂道:“过去。”  “佳佳,我一直都不了解你对我这般好的原因,你到底图我的什么?我一贫如洗,没有家境,没有权力,没有金钱”。我自卑的掉着眼泪向佳佳问道。佳佳她笑了笑,她走向我的跟前,轻轻拉起我的小手,然后把我抱入怀里,她对我笑道:“毛冰,我是图你的人的……”  此刻,我和她共同掉下眼泪,她的眼泪滴在了我的头发上和脸上,我能感觉得到,我的眼泪滴在了她的手上,胳膊上,她也能感觉得到。  今生,有你,我才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美好,我才不像从前那样怨天尤人,让日子从容的度过,我若没你,便是一个苦苦修行的独行者。  为了你,我操练武术,舞起这把陪我孤独了多少年的宝剑,为了你,我苦读诗书,厚着脸皮去毛国海家借书,去毛来全家借书。我为你而变得越来越优秀,你为了我变得越来越贤慧。我们的结合早已超脱了世俗的一切……  
    等你回家  我想起那些年我隐居农村,彻夜苦读时的样子,金黄色的灯光下,我如仙子,我似仙女。  坐在书桌前,心中想着你。有了你,我才感觉到了生活的美好与充实,让时钟慢慢摇,等待你,上楼的声音。从此天下,更有知音,你是儒将,脾气有点儿不好,但是我能受得了,在你面前,我可以学会迁就,我可以变得敦厚。  当傍晚的阳光照落于这幢高高的楼房,此刻,我在601室里编你我的故事,书写你我的名字,你就住在我们家楼上,相距不远的701室里。  昨天夜里我一个人在家,心中不免有几分害怕,但当我睡在客厅里听到楼上你们家人的动静后,我的心就稳如泰山。不怕,不怕,你就住在我的楼上,夜里,你趴在楼上的床上做梦的时候,你会不会想起我,你会不会梦见我?白天你所见到的那个穿蓝色牛仔裤的男孩……  愿斯台之永固兮,乐终古而未央。我孤单的坐在书桌前翻看书简,这才是人生古典主义的浪漫与唯美。长夜里我的红妆为你补,红尘中我的秀发为你梳,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书生,楼中有了你,即便是一个人在家,我也不会感到孤独,也许是我爱你爱的太深,感动了天,没想到那个冬日的下午,在我感觉寒冷的时候,在我需要温暖的时候,你就和你的妻子以及女儿一家人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缘分。  夜里,我睡觉的时候,抱着被子,却想着你,仿佛抱着的就是你那温暖的身子。  我贪喝清寒的茶叶水,其实,其实你们老家,就是江南水乡那边的,那里一定长满了低低绿绿的茶叶树,我若是能和你成为一家人,将来跟着你去你老家了,宗族与家族的人,一定会用最好的茶叶来招待我,那样,岂不是人世间最快乐的事?  如若以后,夜里我害怕了,我完全可以想你,想象着当我早早睡觉的时候,你们一家人却正在楼上看电视,坐在软软的沙发上,其实,我们之间,只隔着一层厚厚的水泥。  今生今世,有缘的相许。旧时月色,其实很美,作为君子,就应该定期探亲,偃师这边,我的外婆死了,我以后恐怕很难再去山村探亲。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又多了一个探亲的去处,那就是老家,驻马店的一个小村。  我忘不了老家那里的风景迷人,夏天,却水分偏多,反而让人感觉有种炎热的潮湿。毕竟和老家人最亲,在那里住了些天,才让人感觉舒适与自在,可是,如若我常住老家不走,那一定是像花婶儿一样在自家开的楼板厂里干些小活儿。  我承认,我是一个二流子,怕干活,但是更多的是因为想你,思念你,我才坐着汽车沿着高速公路向着这里飞驰而到。我爱你,我才会改变主意,回到这座大城市里,依旧像往昔那样坐在书桌前,等待你下班回来……  
    你的微笑  前些天,妈妈不在家,我一个人忙着写书,和码字。那天的中午,我正穿着睡衣在客厅里用电脑码字,音箱开着,播放音乐。  这时,门外有人敲门,只听到“咚咚咚”的几声响,而且还听到一个女人和儿童的对话声,凭感觉,就是周遇的妻子和周遇的女儿。  那位女人面带微笑向我问道:“能让我们用用你们家的电脑吗?”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的女儿便认真的望着我的眼睛对我说道:“我也是文学爱好家。”我当时就愣住了,不知该怎么回答,于是我定了定神,向她们说道:“好的啊,那就进来吧。”  不想,那位妇女笑了笑,这是她第一次对我微笑,没有想到的是,她也有事儿求我的时候。她领着她的女儿上楼去了,然后她留下一句笑语:“改天吧,我们改天再来拜访。”就这样她们上楼去了,我也没想太多,随手就把门关上了。  就这样过了几天。昨天早晨,我下楼的时候,碰巧遇见周遇了,他总是这样蹲在单元门的门口等人。如果爱一个人,而你又不够勇敢,你何时才能得到这个人?我走到单元门的门口,正好我低头看向周遇,我想,我此刻的眼睛一定很黑,因为我喜欢他,我对他是认真的。而他呢?他正蹲着,他抬头看向我,他的眼睛大大的,有那种一见钟情的味道。  我勇敢的向他对话:“你在这里玩的吗?”此刻,我露出了久违的微笑。他看向我,似乎略有那么一丝微笑:“我在这里等孩子的,孩子还在楼上呢。”不管怎么说,能够对上话,这就已经是我莫大的幸福了,我的心中充满满足感,我又向他笑道:“哦。”于是,我笑面盈盈的走开了,向着桃源人家小区的大门那里走去了。  我能够感觉到昨天我的心情是格外开心的,其实,我不图什么,我就是图和他成为一家人,让他当我的老丈人,和他生活在一起,因为,我爱他……  我没想到幸运女神开始向我招手,把我这辈子最想要的爱情给了我,今天,妈妈回家了,她让我带着50元钱去超市给她买香蕉。  当我下楼梯的时候,在楼道里,我刚好遇见周遇的妻子,也许就是我未来的丈母娘。看样子她今天心情不错,依旧穿着深秋时节的黑毛衣。当我走到1楼过道里的时候,周遇的女儿正跑着上楼,还在大声喊着:“爸爸,快点儿。”此时,我想,周遇一定就在单元门门外,这让我有一点儿不知所措,我不知道该不该同他打招呼,正在我犹豫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单元门的门外。  周遇,他迎面向我走来,他的个子永远都是那样高高的。我看向了他,这一刻,深情的甚至很**很**。此刻,我穿着一身迷彩服,是海军陆战队的那种迷彩服,这难道不美吗?他,周遇,他向我点头,并且笑的很开心,甚至还有几分色心。  见到他笑了,并且点头向我打招呼,我也向他点头,笑得很是温柔。就这样我们彼此走了过去,我的心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轻松过与满足过。  其实,他们一家人有他们一家人的想法与目的。他们一家人想借用一下我的电脑,因为周遇想让他的女儿走我的后路,当作家,这样一来工作的体面,并且生活富裕。  而我呢?我是图什么的呢?我想,我图的是朋友,是爱情,因为我爱周遇,和他们一家人。  
    那个间谍  从前,有个包工头,他总是愁得挣不来钱,他活在郑州,而他的妻室却在相距不远的洛阳,包工头的儿子是一位中学生,却非常爱去图书馆看书,爱看兵书。  包工头垂头丧气的回到洛阳家里,因为他前不久又在郑州接了一个单子的活儿,可是回到洛阳家里却一分钱也没有拿回来,结局是一样,又是活儿干完了,老板不给钱,通常,在包工这一行,总是钱难要,活儿好干。  包工头的妻子把包工头大骂一顿,包工头自己也很委屈,坐在书桌前沉默。  其实,应该这样说,包工头的儿子应该算是一个书生,白面书生,因为他经常去图书馆看书,最爱看的是《三国演义》,那是一本文学书,又是一部政治书,又是一部军事书。  碰上这种事情,应该算政治问题。包工头的儿子想起了书上所记载的,诸葛亮与司马懿斗计策的事情,于是,便有了主意。  包工头的儿子坐在外屋的床上说道:“钱难要,然而活儿已经干完了,可以选一能言快语者,说服老板,这样把钱要回来。”  包工头立刻恍然大悟,于是当天夜里就从洛阳坐火车跑到郑州,按儿子所说的去办这件事情。第二天夜里,能言快语者从大老板那里要回了那十万块钱,然而包工头怎样好说坏说,能言快语者就是不把钞票递给包工头,并且说道:“天黑了,没法数钱,天一明,我把钱给你。”  结果天一明,能言快语者就带着钱偷跑了,包工头再次垂头丧气的坐火车回到洛阳,回到家中,包工头向妻子和儿子说明了情况。  包工头的儿子便翻看桌上的兵书,已经有了主意,他淡淡的说道:“能言快语者逃跑,可以选派一个间谍追逃,钱,必然到来。”  包工头又一次恍然大悟,按照儿子所说的重回郑州,选了一个曾经服过兵役的间谍,那时,她还在工地干活,是个农民工,间谍笑道:“这事儿包在我身上。”这位间谍还是个女的,她在工地包工头手上当做饭的。  包工头又一次回到洛阳,依旧坐的火车,第二天夜里,包工头一家在屋里看电视。这时,门外走过来了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女人,正是包工头的间谍。  那位间谍把10万元钱放在桌子上对包工头的儿子说道:“钱要回来了”。包工头一家人都笑了,包工头的儿子对间谍说道:“这次你立了大功,钱的一半,你拿走,是你的了。”  间谍对包工头笑道:“老板,我不欺你,你也不欺我。”说着,她拿走了钱的另一半,然后走了,消失在郑州。  当天晚上,包工头和他的妻子睡在里屋的床上,笑着说:“值,值,一下子就赚到5万元钱,我养儿子没白养。”包工头的妻子数着钱笑了一个晚上。  其实,包工头的儿子已经爱上了那个间谍,她来的时候,穿着绿色的迷彩服,她果然很守信用,包工头的儿子到现在忘不了那个女人,那个间谍。  包工头再回郑州建筑工地的时候,把事情告诉了儿子的母亲(奶奶),可奶奶不信……  
    野树之下  精灵布满,神奇的山谷,月光淡淡,无尽忧伤。  我站在小河边,身穿迷彩服,靠倚在古老高大粗粗的杨树之上。  杨树叶儿飘飘而落,随着风儿飘落在我年轻忧郁的泪脸之上,我轻抚自己的泪脸,不自主的,哭了……  今生,谁是我的陪伴?我曾经在此处孤独暗淡的默默趟着小河水走向深山老林。  秋天到来,草木摇落,树叶带霜,冷冷的,树叶被上,白白的,有纹理的好美的霜花。  我抬头一看,群风呼啸,树叶飘飘,树枝摇摇,好像结婚的时候撒满了黄黄干燥的花儿一般的叶儿。叶儿,你难道要用你的无边唯美的温纯把我在这里埋葬吗?好让我下辈子永远和你们,和这里的小动物,和这里的美丽植物永远在一起吗?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和你们永远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手儿懒惰的话,我早就想在这里搭筑精舍,欲春夏读书,秋冬涉猎。  仙谷,仙谷,真的是仙谷,与其说是山谷,不如说是仙谷。  寒冷的冬季就要到来,我爱你,这深秋的浪漫唯美的黄叶飘飘的山谷之中的野树林之下。  我与人世间的海誓山盟,在此刻,全都化作了就像往昔炊烟袅袅般的虚无。诀别诗,两三行,用钢刀深深的刻在高大粗壮的野生杨树之上。心中最爱的那个人儿啊,你到现在还不出现在我的身边吗?你可知道?我已经等待你了十二个春秋与冬夏!  在这里,我的心好静,好静,静的没有一丝尘埃,没有一丝杂念,没有一丝忧愁。心中所唯有的,就是我自己的身躯,我低头看向自己的大腿,楚楚动人,我想,我是世界上最美的男孩,因为住在这里,住在这个小山村,我早已经不在是人,而是一个精灵,一个修行了十年,拥有十年道行的精灵。  让我一生一世永留此,这里是我的唯一,唯一不变的真心,不知道还要落定这里多少年?  自己难过,自己泪流,树叶儿飘落于我的泪脸之上,脸上痒痒的,我拂起衣袖,拭去泪水。  我重重的依靠在粗粗的杨树之上,耳朵里戴着耳机,把MP3拿在手里,听着那些伤感的音乐,歌词是那样清晰:“千年寂寞千年孤独,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我没有想到,山中的日子,是这样的快,山中的时光,是这样的快,山中的时间,是这样的快。不知与不觉间,天,竟这样渐渐地黑了,黑的东山顶上,升起了白白的月亮,年轻姑娘的笑容,浮现在我的心上。群星闪耀,流星划过,什么也不留。而我呢?而我还不想走,还不想沿着山路回到山村家中,我客居于此,我想,没有人会在乎我,没有人会惦记我,冬菊妗妗如果知道我今晚不回家吃晚饭,她只会更高兴,这样,岂不是又为她节约了一碗粮食?  夜风儿自南山草丛里,树林里刮向北方,刮过我的身躯,吹在脸上,有一点儿冷,有一点儿凉,却让人感觉很温柔,我想跳舞,跳给自己看。我双手交叉,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身子,这辈子,我谁也不给。我是仙子吗?最起码,在这一刻,我是。  晚风儿轻轻飘,浑身,都感觉凉凉爽爽的,我从来都没有感觉这么轻松过。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一回到山下人间,便感觉累,便感觉疲惫,便感觉沉重?真的,真的,我真的不想再回到山下人间,然而这样想着,天越来越黑,猫头鹰和喜鹊以及群鸟和小虫儿越叫越欢。  我不知为什么,还是抬动起修长的双腿,沿着曲折的黑黑的山路,向着山下人间款款而行。所谓尘缘未了,这一刻,我才真的明白这句话……  回家的路上,我又在策划着,今天夜里我的文章该怎么写,我又该读那本厚厚的《本草纲目》,山下人间,要说也确实是温暖的低谷。  待些时日吧,待些时光吧,真的想住在那片野生杨树林里的时候,可以积蓄钱财,构筑精舍,从此,春夏读书,秋冬涉猎……  
    真的想你  山中寂寞,山中孤独,然而,我却能受得了,我早已经习惯了,我早已经自然了。  柴门木扉,黄土道路,我本不出生于此,然而,这里,这所四合大宅院,却成了我永恒的家。这里的人们人人都向往着城市,向往着大城市,向往着大城市的荣华富贵,曾经有村妇向我笑道:“冰磊,光兴你住俺这,不兴俺住您那……”  我笑了笑,却没有回答任何语言。因为我是一个在大城市洛阳早就住腻了的单身男孩,说真的,城市,我并不是很喜欢,我还是喜欢这个白狐出没的狐仙谷,喜欢这个棉花絮子飘荡的小山村,这里,适合我读书,适合我修行,一直,一直很多年,甚至到,永远……  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我在这里一边耕作,一边读书,过着像书中所说的半耕半读的温存日子,我好像,已经满足了,所以,也就不想,再去任何地方了,甚至小时候所喜欢的江南水乡。天长,地久,都化作虚无。仰望天空,飞鸟,翔过。我便是一介农夫,然而,还读着书,柔弱的书生。  茅舍深深,夏天漏雨。秋天,美丽的霜花落在黄色的木质窗棂,早晨起床,把它拾起,然而,它却经久不化,它告诉我,寒冷的冬天就要到来了,该是为自己加件衣服的时候了。我披起布衣外套,眼中含泪,向着南沟的深处走去,当年,我在夏天的时候曾经趟着小河水微笑着默默独行,而今朝,确实眼中含泪,无言无语。我抬头看向野生杨树林的高高树枝,喜鹊儿“吱吱喳喳”的成群结对向着东南的山坡飞翔而去,留给我的,只有更加无边的孤独与伤心……  今生今世,到底为了什么不愿意?自重,自惜,为了自己,也要好好的活着,山中的路,我早已经熟稔,走在黄土路上,感觉是这般的温柔,向着山神庙沟,向着密林禁地,一步一步一个人走去。霜满地,人不寐,无边尽是伤心泪。天气寒冷,绿叶儿稀少,漫无边际的飘飘而落的尽是黄黄干燥的杨树与核桃树儿叶子,缠绕了我的满身,又匆匆飞落,落在厚厚朴实的黄土地上,好美,这种死去的美,这种逝去的美,被我踩在脚下,“咯吱”一声,让人伤心的心碎……  轻抚耳鬓的迷人的秀发,我美吗?你喜欢我吗?心中所想念的那个人啊,我们有永远在一起的缘分吗?你可知道,我已经在此处山中,等待了好像一千七百年那么遥远。寒露和霜花染湿了我的人衣,好冷,好冷,我需要你的安慰,我需要你的温暖,我需要你的哪怕是欺骗,你就不能多陪陪我,你就不能多哄哄我,我是单身男孩,我需要你,我需要你作为我的爱情支撑……  小溪在山脚下流淌,溪中有白白的被夏天的水冲洗的很干净的圆圆的石头,它们裸露在秋天的干净透明清澈的溪水中,像我白白的肌肤那样美丽,那样迷人。那年的夏天,一样的小溪水边,我曾经坐在那干净清白的渊源滑滑的净石之上,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头发始掠,如倩女,如你的妻子。我想为你再跳一支舞,但愿你能喜欢。  天色凉如水霜,穿透了我忧郁的胸膛,百岁之后,归于其居,百岁之后,归于其室,你是我的老丈人,我却是这么的爱你,爱你超过了爱妻子,我和你心心相印,拥有太多的共同语言,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成为了你的人。一颗心,两颗心,为什么这两颗心会汇成一颗心?那是因为我早就已经成为了你的人,从你映入我眼帘的那一刻,从你映入我心帘的那一刻。  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就让我默默地想你,每时每刻,每分每秒,这样,我才会在这个落魄的秋天里多几分温暖,多几分安慰,多几分充实。杜若花开,杜若花残,天底下也只有我这么悠闲,就像山中寂寞的丹参草。  我想起昨天夜里风中带着寒冷的霜,吹落在我的红红的书桌上,吹落在我忘记合起的书扉上,梧桐树枝儿摇摇落落,让我在梦中又一次梦到了你,你身披铠甲,策马走过,你,《三国演义》里的周瑜,周都督。  我真的,很想你……  
    烛花红红  烛花红红,我坐在这红木书桌前看着窗外那黑黑的黑夜,心中感觉有几分温馨。烛花红红,照在桌案,照在翻开的黄黄的印着黑黑的文字的书页书扉之上,远古的浪漫。饱读诗书,才不会眼浊,才不会心浊,我是,一个清清白白的书生。村中有人给我说媒,说的还是镇上的第一美丽女孩,然而,我却都回绝了,我注定要单身一辈子。这样也好,这样有利于我的写作,这样有利于我的读书,一介书生独醉江湖,与世隔绝,不问春秋……  独来独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随心所欲,没有世俗的半点牵绊。称得上神仙,其实,说白了,我也就是个精灵,活在山谷深处的精灵,我所修行的地点,便是村南五十里的山神庙沟,便是那块我花开的密林禁地。人还有吗?从此山谷,也就只有我。  昨夜霜风,摇落了梧桐树枝和树叶,洒满了后园一地,我傻吗?也许称得上是一个书呆子,好像还活在古老的东晋王朝里。山中的小河水称得上是一汪忘情水,弯下腰去,双手掬捧起一汪白白的透明的液体,好冰冷,好清寒,喝入口中,咽下在心间,瞬间,就忘记了从前的所有痛苦与欢乐,那些繁琐的旧账。从此,我的心,不会再伤悲。  我一个人呆坐在这孤单的烛光摇曳的红木桌子前,不语,整个房间,真的是空空荡荡的,夜,它是这样的神秘……  束发读诗书修德兼修身,士伏处于一方兮,以待天时。我本想像周瑜周都督那样叱咤风云,建功立业,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偏偏却走了先生诸葛亮诸葛孔明的后路,像他一样在此处,在这个小山村布衣躬耕,住在这所农家小院里夜读了一个又一个春秋。我还要修行一千七百年,我还要等待一千七百年,我便是仙,永远都不会像俗人那样衰老,我只会越活越年轻,越来越美丽。  是我喝下了爱的毒,我迷恋上了本村中的女孩,赖坡家的妹子,为此,为了她,我不再走了,就在这里定居,与此处人通婚,成为了本村本地人。她是我的结发妻子,是她在我最冰冷的时候给我温暖如火的安慰。我已在这里,在这个小山村居住了十年,十个春秋,我想,这里的人并不讨厌我,如果她们讨厌我,她们早就把我撵走滚蛋了。我没想到他们会欢迎我,会挽留我留下,我欠他们的,那便是今生,也永远补偿不完。用心去爱,我们要活出人世间比电影还要美丽的日子。  烛花红,烛花红,冷冷潮湿的夜间我还不想睡去,我还想多享受享受这美丽魅惑的夜晚。秋风萧瑟,在夜间刮过,我听到梧桐叶儿和梧桐枝儿飘荡的声音,黑黑的夜,让我感觉好欢悦,好幸福,我喜欢这山村的黑夜,美得没有一丝疲惫,清澈,清净,清寂。我坐在这红红的烛花之下编书,编的是我和我老丈人周遇,还有我们这一家人的故事,这故事能换钱,这故事可以上传到网上,成为千古的永叹。  思念周君,思恋的如同断肠。我独守空房,思念着你,思念着你会不会突然来到我的桌边,出现在我的身边,出现在我的红红烛花下,让我们深深拥抱,相拥在红红的烛花里,那,真的是很浪漫,很唯美的镜头,美过电影《白狐》。你会吻我吗?你会亲我吗?我也是你的宝贝吗?  不觉之间,泪水流下,沾湿衣裳。我想你,已经想了一千七百年那样遥远。我本是个单身男孩,然而,为了想你,为了爱你,我却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幻化成了一个女人,一个伤心欲碎的女孩。人世间,还有这样迷人而妩媚的爱情啊!烛花红红,照在我孤单的双人床上,在这个世界上,我始终找不到生命中的另一半,我始终保持着单身,我或许就是你的贱妾,独守这个空空的书房。天冷了,我又一次冻着了,不停地流清水鼻涕,我要照顾好自己,我为自己加件棉衣。我们这座大山,山中盛产一种叫做“血参”的中草药,我翻遍《本草纲目》,其实,血参就是丹参,我喜欢喝这种中草药,我把它放入开水滚烫的茶水瓶中,泡着喝。这种丹参,他可以治疗心脏病,我喜欢喝,我爱喝,它叫“丹参”,而我呢?现在还在“单身”。  
    双手自拥  黑夜,黑黑的夜下,桑椹书下,我一个人寂寞的依靠在门框边。抬头,看向那皎皎的明月,清澈透明的月光洒落于我年轻忧伤的脸上。不知为什么,眼角有清澈的泪光溢出。我如女人般低声轻叹,惆怅的这般忧伤与委婉。  想起往昔,城中,金戈铁马,气吞山河。然而,时运不济,流落于这寂静山村的孤独后园。风,轻轻拂过,有高大的桑葚树树枝掉落下来,这是一种音乐般的动静,然而却让人更加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寂寞与唯美。  我在这里孤独的没有什么可玩的,并且也没有人是我的陪伴,也只有读书,偶尔,诗兴大发,便操起笔杆子,书写出一篇又一篇的我自己认为很美的文章。  在这样的夜晚,遥望东南天空中皎皎可辍的明月,我又想起了故乡的美。美不美,乡中水,亲不亲,乡中人。今生,我是一个彻夜苦读的文学家,又是一个笔耕不已的作家,我是书生,终生终世,一介书生。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我似乎是书中人,走落于书简与书籍间。人生,只要勤奋,便会拥有很多不可估量的财富与物产。  我不羡慕城市,我愿长相厮守此村,哪怕是一千三百年,花儿曾经开过了,凋谢之后,无人观赏了,就要耐得住寂寞,就算是很孤单很孤单,然而,不是还有数不尽的回忆供自己陶醉吗?  这淡淡月光的颜色,就像那白白半透明婚纱的颜色,月光之下,我的肌肤白若仙姑,我是谁的新娘呢?是自己的新娘吗?还是,你的新娘?没有人理睬我,我已经自恋了十二个冬夏与春秋……  长夜里我的红妆为自补,红尘中我的秀发为己梳。月花如雪,洒满了我的周身,好一片迷人的花花忧伤世界。今生今世,竟是这样孤单虚度,唉……  秋天过去了,这季节,真的有点儿冷,冷的孤单,双手自拥自己的肩膀,这辈子,我谁也不给,我的身子是我自己的,就永远都,是我自己的。此刻,站在月光下,我感觉有无边的陶醉,也感觉有一丁点儿累。我在此处,策划着自己的人生,该怎样度过,老了,就死在那山神庙沟,就倒在那片我生命花开的湿湿的密林禁地……  旧制不改,学业不可轻废。我一贫如洗,我寒窗苦读,为的只是驱走那无边残忍的孤单与寂寞。我的身子,依然像从前那样,散发着迷人的芳香,只有香如故。  月儿底下,听人笑语。我不知道这里山村的人嬉笑着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得到,他们是和我一样的充满满足,充满欢欣与鼓舞。他们从未曾驱逐过我,这已经是我作为一个外地人活的成功与幸福,虽是寄人篱下,可我却像一只绅士般的轻燕,不惹人讨厌。  月儿底下,就让我双手自拥自己的身子,倒在红红的门框边,沉入梦乡……  
    向往潮湿  你的,微笑,我永生永世也忘不了,你能,爱我到什么时候?在这个世界上,我见过很多种微笑,可我都不稀奇,只有,只有,你的微笑,我永生永世也忘不了。因为,因为你是我所最喜欢的那个男人。  你的微笑,有胜利也有喜悦。你早已经闯入我的心扉,闯入我的秘密花园……  因为,我们微笑。邻居们边把我们说的是是非非,甚至,因为我今天裤子烂了,邻居们便把我和你说的有多么幸福……  夜里,我一个人孤单,我真的需要你在我门前出现。你的女儿不是很想用用我的电脑吗?只要,只要你对我好好的,并且把我们的关系,我们的爱情更进一层,那么,除了要收取小小的三元钱电费之外,我的电脑,便能让你的女儿好好的玩一个晚上……  那句,“我爱你。”我说不出口,而你也说不出口,然而,我们早已心照不宣,留到以后,当我躺入你温暖的怀抱,那就“我爱你,我喜欢你。”我们可以说上一万年。  今生,我思念你,我愿意和你在一起,编织古老浪漫的神话。你温暖了我,让我变得理智,你稳住了我,让我变得温柔,你稳住了我,让我变得富有人性。我便不再是魔,我成了你的专用品,你的,女人。佳处,为你而花开,为你而保守。  夜,已经冷了,可是,看见了你之后,我的心依然还温暖着。被你泡过之后,我的身体感觉很舒适,很舒服。你,压在我身体上的时候,这一刻,我便忘记了仇恨与哀愁,这一刻,我便变得千般娇媚与妩媚。  小时候我曾想过当你的执旗兵,陪着你策马奔腾,走遍天涯海角,而现在,你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却成了你的妻子,你的小妾,你的女婿。作为我们之间的约定,将来我写书挣够40万元钱了,我将破费的支出五千元钱买一台好的电脑,送给你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妻子,你也可以玩,如果你不会,我可以教你,你可以交我……  我们的家庭,已然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将来,我们死了,就死在同一个棺材,下辈子,我们还是一家人。生命,花开的温柔,我愿意蜷伏在你刚强的怀抱。我身子不好,自己翻看《本草纲目》,自己为自己煮着复杂的中草药,我在那些年生命最艰难的时候,曾深入山林,当过修行的道士,而现在,依然眷恋服饮香苦的中草药。服饵修炼,以求轻举,这杯草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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