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霸王游戏机开机声音有声音黑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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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特供——FC红白机 2400个游戏合集附加模拟器(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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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风毒毒◥ 把此帖设为精华,作者+50经验:
不用自己找了,这个绝对是你能找的包含游戏最全的了!!编贴不容易,望版主能申精!FC红白机2400个游戏合集重温经典游戏类型:模拟游戏[制作公司:任天堂游戏语言:中文模拟器[ PS3,Wii,Xbox360,PS2,PSP,NDS,EMU,ROM,MAME,Arcade ]5U!y&k%C1M!A2^3,Y游戏系统:windowsEZ 游戏社区 V2010 [ 我们11岁了 ])R:k!S5@&r3FFC也曾在80、90年代风靡中国大陆。那个时候也有很多人管它叫红白机或小霸王游戏机。相信很多玩家都有在童年玩红白机游戏的经历,也有很多玩家就是从这个神奇的主机开始了自己的游戏生涯。FC上出了不少经典的游戏,魂斗罗、坦克大战、天使之翼、忍者龙剑传、……虽然那个时候无论是手柄还是游戏画面都不能和现在比,但是这些游戏给我们的童年带来了美好的回忆80后的(我也是)朋友一定对它有着无比的亲切感吧,精心收集2400个(包括N合一类型)游戏,虽不敢说是全集,但也有99%吧,献给所有对FC有爱的朋友。FC全称为Family Computer,是日 本任天堂公司1983年生产的游戏主机,现在很多游戏的前身就是来自于FC。FC为游戏产业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甚至可以说FC游戏机是日 本游戏产业的起点。FC也曾在80、90年代风靡中 国大 陆。那个时候也有很多人管它叫红白机。相信很多玩家都有在童年时代玩红白机游戏的经历,也有很多玩家就是从这个神奇的主机开始了自己的游戏生涯。FC上出了不少经典的游戏,魂斗罗、坦克大战、忍者龙剑传、超级玛丽……虽然那个时候无论是手柄还是游戏画面都不能和现在比,但是这些游戏给我们的童年带来了美好的回忆。最有名的超级玛丽系列【游戏说明】:附加一个游戏,全功能模拟器(模拟汉化版本游戏不会出现乱码的!!)+ROM一体系统的霸王的大陆中文版(最经典的策略游戏),FC红白机游戏全套2400个,包含100多个汉化版游戏,所有游戏rom都进行了精心整理,并使用中文名,方便你瞬间找到需要的游戏,内附模拟器、模拟器使用教程、以及部分游戏密技、作弊码,收藏怀旧者必下!!!游戏机FC  任天堂游戏机FC  Nintendo原先是一家主营扑克牌和日式花牌(花扎)的典型日本旧京都企业。不过在70年代晚期开发出了在日本十分流行的“Game&Watch” (一种便携式液晶游戏机,游戏固定)。FC作为Nintendo正式加入游戏机行业的主将,可以说关系着Nintendo整个企业的生死。 &FC游戏机Nintendo于1985年和1986年先后在美国和欧洲以Nintendo Entertainment System(NES)的名字发售了这部主机。并且为了适应欧美市场,Nintendo将FC朴素的红白机身也改成了流线型的灰白金属机身。  && &现一并送上本人收藏N久的天使之翼多版本!!汉化版截屏哦!!!开始画面这球肯定进了!哈哈,进球!!!补上几张图~~~~~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回复才可以浏览
对 第2楼 dcaper 说:=========================曾经的感动,曾经的经典啊!!~~~~时间过的真快啊
对 第9楼 ◣夕风毒毒◥ 说:=========================谢谢,毒毒啦
对 第89楼 kfx2747 说:=========================足球小将、大空翼啊,改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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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第三方号登录  写在前面的话  关于遗忘  有天晚上我刚要睡,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女孩的模样,我依稀记得她的样子。  她是我高一的同学,个子不高,不能说是漂亮,是可爱的那种类型。我记得她坐在我后面,学习很认真。  那时候我早恋了,但不长久,终究分了手。  分手后的一天我百无聊赖,就找到她,我知道她是喜欢我的,虽然她没说,但是我能感觉得出来。  我不记得那天我说了些什么话,也不记得那天她说了什么。  甚至,我连她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于是我找了高一的同学,打听她的下落。  后来才知道,那个女生一直恨着我。  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跟她没发生过什么,我不是她男朋友,我没伤害过她,我固执地这么认为。  但事实就是,我确实伤害到她了,而且这份伤害深深刻在了她心里,一直到现在她还恨着我。  她恨着我,可我连她名字都记不得了。  有时候,我会伤害到周围的人,但却毫不在意,然后,遗忘。  但那份伤害在对方心里,不能遗忘。  关于回到  有天我给高中的一个同学打电话,我们聊了很久,很开心。  后来她给我发了条短信,“你真的以为我们以为能回到以前的日子吗?”  她是我高三的好朋友,我们曾经做过同桌,她心地善良,我尖酸刻薄。后来,我做了件让她很生气的事,于是就断了联系。  过了很久,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我在外地上大学,我以为可以回到以前的日子。  毕竟过了这么久,毕竟那件事在我看来无关紧要。  我说我变了很多,不像以前那么刻薄了。  我说我跟你道歉,咱们还可以像以前那么好,寒假我找你出去玩。  可她说,“回到?哪有那么容易啊?”  就算她不生我气了,但是要回到以前那种感觉,又谈何容易?  回到从前,谈何容易?  关于放开  有天我跟一个初中同学聊天,无意中聊到了我高一的初恋。  她说你初恋女友我认识,我们高三在一个寝室,我们关系很好。  我说,是吗?呵呵。  我已经失去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她已经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很久了。  同学问我,要不要她的电话号码?  我说不必了,她现在在哪里上学?  同学说,“我也记不清楚了,一个三本大学。”  我又问,“她现在好不好?”  同学说,“挺好的,还不错。”  我说,“那就好。”  同学说,“你真的不要电话了?”  我淡淡地说,“不用了。”  有些人既然走了,就让她永远离开你的世界吧,何必再固执地不放开呢?  一.《如果你也听说》  “如果你也听说,有没有想过我?”  1.  有没有哪个时候,会觉得眼前的人和事都好像发生过一样,但仔细想想,却又想不起来任何东西,是遗忘还是梦魇?  2.  传说,在地府有个叫孟婆婆的神明,专门负责收集凡人不想记住的记忆。  如果你有什么不想留下的记忆,那么就找到她,让她把你的记忆片段带走吧。  二. 《遇到》  “我们绕了这么一圈才遇到。”  1.  路艾艺最近很烦,整天呆在房间里。  看漫画、听歌、看电影、玩游戏、趴在窗台发呆、喂小群吃奶糖。  没错,他是个宅男,很宅很宅的那种。  艾艺现在这样子也不能全怪他自己。  因为小时候有些龅牙,很长时间都是戴着牙套,这成为他小学的噩梦。小学时代他是没什么小朋友的。  好不容易熬到中学,不争气的身高和瘦小的身板让他无缘篮球场,自然也结交不了一帮好兄弟。  艾艺就是这样一个男孩子,有点小自闭、不爱说话、戴着400度眼镜、有鼻炎、爱漫画、爱养猫、爱梁静茹的歌、对女孩子毫无吸引力、也对女孩子没什么兴趣的17岁男孩。  为什么烦呢?因为放暑假。  他最害怕放假,这不正常,不是吗?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向往的就是暑假了,可以拉帮结伙玩闹、打篮球、下河游泳、喝啤酒、调戏女同学。可艾艺只能呆在家,他没地方可去。平时上学期间可以在一旁看着别人嬉戏打闹,并不会感觉寂寞。可到了假期,就只能在家和小群玩了。  小群是艾艺养的猫咪。  讨厌的暑假。  这个暑假和之前的并无两样,不同的也只是外面的蝉鸣没以前那么噪杂了。吃晚饭时,艾艺爸爸说:“你明天回老家一趟吧,很久没回去看爷爷了。”  艾艺“哦”了一声,确实很久没去看爷爷了,反正在家也呆腻了,出去走走也好。爷爷是艾艺小时候的玩伴,因为他,童年才不那么无聊。自从爷爷得了老年痴呆,记不得很多事情,然后就不经常见到了。  收拾了简单的行囊,穿了件宽松的大T恤,上面印了一只可爱的兔斯基。出门时小群扑上来,好像知道他要出远门了舍不得。  “乖,哥哥要走啦,呆在家别乱跑。”  小群抓着艾艺裤脚不放。喵喵地叫,大大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艾艺。  “我走了没人陪你玩会很无聊吧。好吧,咱们一起走吧。”艾艺把小群塞在背包里,猫咪在他衣服里蜷起身子,像一只毛线球。艾艺带走小群还有一方面考虑,老妈总是忘记喂小群,晚上上厕所总是会不小心踩到它的尾巴,小群不老实的时候会直接扔到储物间关禁闭。  老妈不喜欢猫咪。  2.  去乡下的客车很少,经常晚点。艾艺在站牌那里等车,耳机里放着轻音乐,久石让的《summer》,很欢快的曲子。背包里的小群睡醒了开始闹腾,自己跑出来顺着艾艺的肩膀胳膊跳下来,跑到一个女孩子那里。  那个女孩子在吃奶糖。  小群是个吃货。  “你也想吃?”女孩子蹲下来,抚摸小群的头,剥了大白兔的糖纸,把糖放在手心。小群贪婪地用小小的舌头舔,估计把女孩手心舔痒了,女孩咯咯地笑。  “这猫是你的?”女孩抬头问艾艺。  “恩。”艾艺有点紧张,他不认识这个女孩,怎么好随便说话呢?  “你去哪?”  “富春。”  “我也是,咱们等的是同一班车,几点了?”  “八点十五。”  “诶?我的也是啊,咱们好有缘啊。”女孩把腕上的手表给艾艺看,好冷的笑话,艾艺报以礼貌性的“呵呵”。  “你是回老家吗?”  “恩。”  女孩觉得无趣,这个男孩态度很是冷漠,还不如和小猫咪玩呢。等待是很煎熬的一件事,在银行排队等办业务,在餐厅等菜,在车站等车,都是令人很不悦的事情。这个女孩很快就跟小群混熟了,小群趴在他肩膀念佛,肚子里咕噜噜地响。  “你喜欢猫?”艾艺也是无聊的很,唯一的玩伴还被女孩抢了去。  不过,喜欢猫咪的女孩应该心地都不坏。  “恩,其实我更喜欢狗狗。”女孩还没说完,小群像听懂了一样跳下来,爬上艾艺的后背,蹲在他肩膀上。  “它生气了,”艾艺摸摸小群的胡须,“它有时候可以听懂人话的哦。”  “很有灵性的猫啊。”  车来了,去富春的人很少,空位很多,很自然的,艾艺和这个女孩坐在了一起。女孩问他名字,他说他叫路艾艺,女孩笑个不停,花枝乱颤的。  “路艾艺?怎么是个女孩的名字啊?”  “没办法,我妈妈名字里有一个艺字,爸爸就取‘爱艺’的谐音。”  “哦?你爸爸好浪漫啊,他们感情应该很好吧。”  “不见得,他们经常吵架,为小事争吵不休,衬衫没洗干净啦,菜做咸了啊之类的。有时候我觉得他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  “也许吧,时光是会带走很多东西的。”女孩眼神有些暗淡,看着车窗外的油菜花田,大片大片的金黄色,明媚而又不扎眼。  “那么,你呢?你叫什么?”  “你就叫我小群吧,他们都这么叫我。”  “小群?我的猫也叫小群。怎么办?”  “好巧哦,那看你吧,随你怎么叫吧。”  “群群,怎么样?”  “恩,很好听,我喜欢,以后就这么叫我吧。”  “以后?”艾艺有些惊奇,这个女孩好像预知以后还会遇见,而且那时候自己肯定会记得她的名字。艾艺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这只是萍水相逢,到了站,下车说拜拜。然后,再也不会遇见。  即使遇见,怕是也叫不上来名字了吧。  阳光明媚,大把大把的阳光浇灌着乡下的田,疯玩的小孩,佝偻着腰的老农,咩咩叫的小羊羔,黝黑黝黑的水牛,这些在城里可是看不到的。  “你在看什么?”群群从背包里拿出一堆零食,撕开一包麦丽素,让艾艺吃。  “不用,谢谢,我不太喜欢吃甜的。你看,外面多好看。”艾艺指着远方的梯田,那些层层叠叠的绿色让人觉得很满足。  “你是去旅游?”艾艺没话找话。  “不算吧,找人。”  “谁?”  “你知道孟婆婆吗?”群群压低声音,仿佛是个很严肃的秘密。  艾艺摇摇头,不过听到这个名字,眼前浮现出一个模糊地老婆婆,佝偻的身子,满脸皱纹,银白的发髻上别着一支银色发钗。  “孟婆婆是地府的神明,掌管着凡人的记忆,如果你有什么不想记起的记忆,她就回来找你,把你的那段记忆抽走。”  艾艺愣住了,像是听到一段神话,满脸的不信,心想,这姑娘不会心理有什么问题吧。  “那你要找她,是因为有什么不想记起的记忆要丢弃吗?”  “不,我找她是想要回一段记忆。”  “什么记忆?”  “……你看!富春站要到了。”群群轻轻拒绝了回答,转向别的话题。  富春到了,这个小乡村,红砖绿瓦,三三两两地散布在桃花林中。  “那么,再见啦。你去哪?”  “我去看爷爷,他在敬老院。你呢?”  “我?我不知道,我是随着孟婆婆的气味来到这里的。她应该在不远处。”  “那….拜拜喽。”  艾艺单肩背着背包,离开车站五十米的地方,他回头看了看,那个女孩拖着行李慢慢地走。  艾艺一直没敢仔细看群群,他一看到女孩子的脸心就跳个不停,更不必说,群群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呢。远远地看,高挑的身材,戴着米黄色的遮阳帽,帽檐很宽的那种。她穿着宽大的T恤,上面印着小叮当。也许是因为那件T恤很可爱吧,艾艺对这个女孩也有些许好感。  “你有地方住吗?”艾艺折回来问群群。  “没有诶。”  “要不….我要去爷爷的敬老院住,要不你也去吧,有地方住的。”  “那谢谢啦。”女孩顺手把大大的背包和行李箱递给艾艺,毫不客气,好像这本就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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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之甬道》  “风儿走过,将你的头发,悄悄拂乱。”  1.  远远地就看到爷爷坐在敬老院院子里的藤椅上,他喜欢晒太阳,可能因为年老血流不畅,身体总是凉凉的。看到艾艺,爷爷远远地招手,这是爷爷唯一能记起的,这个戴着眼镜,有点木讷的男孩是自己的孙子。世界上最乖的孩子。  “爷爷,我回来了。”艾艺笑起来,笑的很好看,很少有男孩子能笑得那么干净那么好看。  艾艺走进院子,看到爷爷旁边还坐着一位老婆婆,满脸皱纹,神态安详,给人亲切的感觉。  “艾艺回来啦,吃山楂片吗?我这里有好多,可我不爱吃,太酸了。”  “这个女孩是?”爷爷看到艾艺身后的群群。  “爷爷好,我叫群群,我和艾艺路上认识的。”群群注意到一旁的老婆婆,老婆婆笑眯眯地看着她,一脸安详。“您老是?”  “我是个捡破烂的老婆子,在这歇歇脚。你手里的饮料瓶还要吗?”  艾艺把喝光的饮料瓶子给了老婆婆,她把瓶子放进三轮车上的编织袋里。三轮车很旧很旧,好像比婆婆还要老,车上堆了好多脏脏的编织袋,鼓囊囊的。  “那好,我走啦,以后还会来,谢谢你的茶。”婆婆推着三轮车,慢慢地走了,因为常年劳动,身材有些佝偻。  “饿了吧,我去给你们找吃的去。”爷爷心情很好。  “那个老婆婆…..好像在哪里见过。”艾艺喃喃自语。  “是的,那个气味很熟悉。但是她怎么会是个收破烂的呢?她可是地府里很有法力的神明啊。”  “那又怎么样?降龙罗汉下凡还是个乞丐呢。”艾艺想起周星驰的《济公》。  群群跑出去,婆婆还没有走远,步子很小。她追上去,婆婆好像有什么急事加快了步子,这就更有嫌疑了。  “站住!你就是孟婆婆对不对?求你停下来,求你把我爸爸的记忆还给我,求你了。”群群在后面追,她跑的很快,长长地头发随风飘散,像风中飘舞的绸子。可终究没有追上,婆婆看似步子很慢,但是不一会儿就甩开了群群,消失在某个小巷子里。  群群找了好久,在小巷子转来转去,终究是没寻到,迷了路,无力地蹲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她就是孟婆婆啊。”艾艺也找了群群半天,“你确定?”  “是她没错。”群群一脸沮丧,“她身上的气味我不会弄错,只是之前我不知道她竟然是个收破烂的。”  “说实话,我不是很相信你说的。怎么会有这种事?”  “爱信不信!”群群扭头白了艾艺一眼。  “你就把我当做疯子好啦。”群群起身离开。  “我不是啦,你当然不是疯子啦,你别乱走,你不认识路。”艾艺追上去,两个人并肩走在乡下小巷子里。  2.  巷子有长有短,两边都是旧旧的老房子,青砖红瓦,露出的木椽子很多都长了五颜六色的小蘑菇。这些小胡同像一座小迷宫,不知道通到哪家门口,不知道通到哪家的后院。  小时候艾艺很喜欢跟这里的小朋友捉迷藏,到了吃饭的时候,爷爷扯着嗓子在家门口喊一句“小艺!吃饭啦!”艾艺远远地就能听见,爷爷年轻时候是军队文工团的,唱过样板戏,嗓子很好。  只可惜,这一段美好时光很快过去,不知道几岁的时候,艾艺被接到城市里,带上红领巾,穿上呆板老土的校服,成了一名城市里的小孩。  城市里生活的小孩子都不容易,城市不适合小孩子居住。特别是在乡下住过的小孩,再回到城市,就像一只小鹿关进动物园。  在乡下,没人嘲笑艾艺的龅牙,没人嘲笑他的书包破旧,爸爸开什么车没人关心,成绩不好也不会排在最后一排,副班长学习委员不会趾高气扬地说“我要报告老师去”。  在油菜花里睡个午觉,或者往黑胖子家的井里撒泡尿,谁让他老欺负人!哈哈,真是很美好啊。  “这是我们家的老房子啦,很老很老了,估计算得上是文物了。”艾艺经过老房子的时候站住。  老房子的木门长满绿色的霉斑,古铜的门环也锈掉了,晚上恐怕是阴森森的。在门左上角,有铝制的“五好家庭”小牌子,上面有红色的小星星,三颗。这是很久以前的荣誉吧。还有老门牌,蒙了一层灰,上面写着“富春 鱼市巷 21号”。  “奇怪。”艾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这上面的地址不就是我老家吗?”  信封很旧了,原本白色的信封有些泛黄,上面写着“富春 鱼市巷 21号”,可不是吗?  “没有写收信人,没有贴邮票,你在哪找到的?”群群忘记生气这回事,仔细掂量这封信。  “找你的时候,在一个小巷子里。那个捡破烂的婆婆的编织袋里掉出来的,好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散落一地,婆婆在那里收拾,我帮着她装好。她说我这孩子人很好,送我件东西,她在其中一个编织袋里找了一会儿,把这信封给我,说这礼物你会喜欢的。  “然后呢?”群群抓住艾艺的胳膊,因为太激动,抓的艾艺有点疼了。  “然后她推着三轮车,转了个弯,不见了。”艾艺拆开信封,里面有一张作文本纸,那种小学生写作业的本子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了写字,看似是一篇作文,题目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
《我最喜欢的地方》  我喜欢爷爷那里,那个地方叫富春。在那里我很快乐。爸爸说,以后只能夏天和冬天才能回去,我要在城市里上学,这里有最好的老师,最好的同学。  可我在这里不快乐,不能去瘦猴子家的红薯地里偷红薯吃,也不能顶着荷叶在雨里跑来跑去。  夏天什么时候才能来呢?我看了月历,还要翻五页。
”  “这是我小时候写的。”艾艺轻轻地笑起来,不知是嘲笑自己小时候文笔稚嫩还是苦笑自己竟然忘了小时候还有这么一段美好时光。  “这封信帮助你回忆起你小时候的事情,它应该就是这段记忆的载体了。记忆可以依附于物件上面,当再次看到那件东西时就可以想起封印的记忆。恩,应该是的。”群群做出了这样的分析。  艾艺一路都没有说话,安排好群群的住处,甚至吃晚饭的时候都没有说多余的话,也许是他本就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群群是这么想的,艾艺就是个闷葫芦。
  四.《summer》  “夏天。到处充满活力的夏天。”  1.  第二天,群群重新背起背包,拖着笨重的行李去车站。  跟艾艺爷爷告别时艾艺不在,也许他还是以为自己是个疯子,幻想症患者,不想跟自己交这个朋友吧。  这个季节,乡下的油菜花开得正好呢,群群拖着行李箱,想着昨天才认识的男孩,不喜欢多说话,正眼看自己会脸红,却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如果能有这么一个人陪自己一起去找孟婆婆该多好,毕竟有时候想聊天没人听,是件很尴尬的事情,每次心里都凉凉的。  买票,进了富春小站。  车还没到,门口的检票大叔低头看着报纸,少少的旅客。  在一排椅子那里,坐着一个少年,低头玩着手机,耳机线懒懒地顺着耳际垂到胸口。  不是艾艺还会是谁呢?  “你怎么在这?”群群俯身摘下艾艺一只耳机,艾艺嗅到她洗发水的香味,应该是飘柔。  艾艺熟悉每一种洗发水的味道,因为每种洗发水都用过并且分辨它们的不同。呵呵,这也算一个宅男的小小的癖好吧。  “等你啊,你真够慢的。”艾艺把耳机线收好,站起来,背包跨在右肩,“去哪?”  “洛城。”  “为什么去那里?”  群群把行李箱顺手递给艾艺,“直觉。”她笑笑说,笑的很好看,就算是满脸怒气的人看到她这么笑,也会自然而然地喜欢上她。   乡村客车总是缓慢而悠闲的,感觉就像老头子去赶集,不急不慢,一点都不赶时间。这种客车是最适合旅行的,可以把沿途的风景都看个仔细,要拍照的话,也有足够的时间调焦。  群群的包包里总有一堆吃不完的零食,此时她正撕开一包金丝猴奶糖,剥开糖纸,“你就这么相信我?也许我得了妄想症呢?”她问。  “我相信你,”对面坐着的男孩轻描淡写地说,“你不像个坏人,我相信你。”  真的有因为看某个人长得面善,像个好人,就可以去相信吗?如果是的话,那这个世界就太可爱了,简直就是天堂。  “说说你吧,性别,家庭住址,血型,爱好,扣扣号,婚配情况,生卒年….”群群简直像个查户口的。  “性别?你一看就知道了啊。”  “那可不一定,这年头,连性别都是个未知数。”  “男。”艾艺一脸无奈。  “家庭住址?”  “阳城。金水小区。”  “哦?你在哪上学?”  “阳城十二中。”  “几年级?几班?”  “高二三班。”  “我是高二六班的。咱们竟然是同学!”  “这有什么奇怪的,学习不怎么样的学生都在十二中。”  “喂,你调侃自己就够了,干嘛把我也带上?姐姐我学习可是很好的。”  “好吧。骚睿”  “你属什么的?”  “猴。你呢?”  “鸡。你上学晚一年吧,是不是小时候智力发育晚啊?”  “我智商很正常,倒是你,发育不是很快啊。”艾艺说完把视线移到群群的胸部那里,这招反戈一击很是漂亮。  “老娘这是大器晚成。你个大色狼。”  “算了吧。就你?就算是造山运动,也不能把你这华北平原变成秦岭山脉。”  “你!”群群狠狠地踩了艾艺的脚,疼的艾艺嘶牙咧嘴。  群群报了仇还是没消气,转头看车外的风景。艾艺感觉自己话说的太过粗鲁,伤到了群群,有些自责。不过,他很惊奇于自己竟然能说出那么精彩绝伦的话,如此犀利的反击。  “诶,别生气啦,我错了,行了吧。”  “你个混蛋,以后再这么说,看老娘不打掉你门牙。”群群说这些威胁的话,掰着手指的关节,本来想掰得啪啪响,制造一种恐怖的气氛,但是不争气,一点声音都没有,好不尴尬。  “说说你吧。为什么要找孟婆婆?你怎么能凭着气味找寻她?”  “第一个问题是我的隐私,这个你不要再问。第二个问题,因为我可以,所以我能。”  “废话,等于什么都没说。”艾艺嘟囔着,“你一点都不真诚。”  “那你呢?为什么跟着我一起走?不去陪爷爷吗?是不是喜欢上我啦?”  “哪有?”艾艺忽然不知所措,虽然面前这个女孩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是为了找到孟婆婆,求她把爷爷的记忆还给我,这样爷爷就能记起好多东西,爷爷得了老年痴呆,现在什么都记不得了。”  “我知道,人到老的时候本来应该靠着记忆过日子,没有回忆的人生是多么苍凉。”群群又撕开一包牛板筋,“那小群呢?你的猫怎么办?”  “放在爷爷那里了,我怕爷爷孤单让小群代替我陪爷爷解闷。”其实艾艺挺舍不得离开小群的。  “那么,咱们现在就开始这个暑假的旅行了?”群群伸过来手。  “恩,要开始了。”艾艺也伸过手,两个人郑重地握了握手。  2.  其实艾艺早就想出去旅行,虽然习惯了宅在家里,但是时间长了也会烦。有时候会想出去旅行,但因为惯性,对外界的嘈杂有些胆怯,害怕和陌生人交流,害怕遇到困难要向陌生人求助,被人拒绝是件多么没面子的事情啊。还有种种令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呆在家里好,简单,安全。  蜗牛应该很满足自己的生活吧,又可以到处旅行,还可以随时呆在家里。  不过这个昨天才认识的女孩深深感染了自己。去房间外面的世界,认识陌生人原来并没有那么难。内心想旅行的念头要冲破藩篱,砸碎枷锁,冲出身体。  在昨天傍晚的时候,艾艺坐在爷爷旁边给爷爷削苹果。“艾艺,那个女孩很好,是个好女孩。”爷爷忽然说。  “恩,应该是吧。”  “她是要去旅行吗?”  “是的。”  “那你可以跟她一起去呀,会很有趣的。”  “那爷爷怎么办?我这次回老家就是为了看你啊。”  “我一个老头子自有我自己的乐趣,不用你陪。再说,你这孩子越来越不喜欢说话了,你陪着我一天也没有几句话,你不能再这个样子了。要多出去,多见见陌生人,去旅行,去探险,去学会幽默和勇敢。”  “爷爷,我不幽默,不勇敢吗?”  “你觉得你有吗?”爷爷看着艾艺的眼睛。盯了三秒。  “好吧,我不幽默不勇敢。”艾艺无奈地笑笑。  “那就跟着她,去享受一整个夏天,这个暑假不会那么无聊了。到了快开学的时候再回来。”  是的,应该出去走走了,有个女孩子陪着不正是很美好的事情吗?这就是艾艺小小的盘算。  吃饱喝足之后,群群有些困倦,“你过来。”  “干嘛?”艾艺坐到群群身边。  “借我个肩膀,我要睡觉。”群群毫不客气地一歪脑袋就倚着艾艺肩膀闭上眼睛,“你这瘦猴子,一点肉都没有,一把骨头,硌死我了。”  艾艺无语。  群群就这么睡着了。
  六.《千年泪》  “穿越千年的眼泪,只有梦里看得见。”  1.  第二天,梁笙准备了好多旅行装备,手电筒、急救箱、绳索、刀具、火柴、睡袋、、、、梁笙考虑得很周到。  相比之下,艾艺的背包里东西少的可怜,尽是些漫画书、速写本、各种颜色的铅笔之类的。群群的行李虽然多,但是大多是些零食和衣服。  女孩子嘛,可以理解的。  艾艺和群群一致认为,梁笙的加入,壮大了革命队伍,确保了一路的安全。事实也是如此,若不是梁笙的细心准备,这两个傻瓜恐怕没那么轻松。  显然梁笙准备了一夜,眼睛都熬红了,但是他很有精神,不像昨夜那般疲惫和憔悴。  “出发吧,孟婆婆昨晚有跟我店里伙计提起过,她接下来要去蒲城。咱们要抓紧了,一定要抓住她。”梁笙大步走在前面,信心满满。  “对了,梁笙,昨晚我看见你跟两个人交谈,一个穿白西装,一个穿黑西装。他们是谁?”艾艺注意到了那两个奇怪的人。  “他们是黑白无常,地府的灵官,专门勾人魂魄,搜集孤魂野鬼或者阳寿已尽的灵魂。”  “你怎么认识他们的?”  “我的酒吧里,三教九流,黑白两道都有人在这喝酒。这黑白无常虽是神灵,却也戒不掉人类的毛病,喜欢喝酒,经常趁公差不忙的时候来这里。不过我之前没跟他们有太多交情,他们周围的空气阴森森的,呆久了全身都冷冰冰的。”  “这一路会很危险吧,会遇见别的鬼神吗?”艾艺心里有一丝胆怯,长这么大一直被教育,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神之说的。  但现在看来,自己被耍了十几年。  “不知道。但是放心吧,鬼神和人类一样,都是讲道理的,你不冒犯他,他就不会找你麻烦。”梁笙的话总是给人一种很踏实的感觉。  “那你要好好保护我啊。”群群假装害怕,可怜巴巴地挽着梁笙的胳膊,丝毫没有当初自称“老娘”的气魄。  “放开啦。”梁笙尴尬的发现,这个女孩子是块口香糖,沾上了就怎么也甩不掉。  蒲城相比于洛城显得破败许多。  在古代,这里曾经很繁华,相传是某个朝代小王国的都城,后来被别的诸侯国征服,一番屠城之后,就没有多少人活下了,这座城也就此破败。  那个小诸侯国的国号好像叫“蒲”。  孟婆婆记不得走了多远的路了,这些中原小城样子都差不多,一样的破败,一样的沉重。记不得多少年前,这些城市可是很繁华的,南来北往,勾栏酒肆,莺语花红。  那时候,卫水还没有干涸,这条从雪山上流淌而来的河流带给这些城市充足的水源。水决定了一个城市的活力,有河流流过的城市的大多有着激情和鲜活。  朝代更迭,历史兴衰,变得是人类的生活方式,不变的是人类的忧愁。也许人生下来就是来受苦的,很少有人可以一直顺顺利利,心想事成的。  2.  孟婆婆已经很老很老了,这个地方已经来过很多次了,老城区变化不大。街头嬉戏的顽童,一眨眼就变成白须的老爷爷,而相恋的小夫妻也很快成为老夫老妻。一代一代,生生不息。  三轮车在一个街角停下来,孟婆婆站在一个拉二胡的人旁边。这个拉二胡的人也已经很老了,戴着破旧的礼帽,圆形的墨镜,稀疏的胡须,他手里的二胡好像比他的年纪还要大。像枯枝一样的手却可以拉出哀转凄绝的音乐。  孟婆婆被这伤感的音乐吸引住了。  她想起很久之前,好像是民国时期,也有这么一个盲人,他也能拉这么一手好二胡,孟婆婆很喜欢跟那个盲乐师聊天。  盲乐师很穷,孤苦伶仃,没有子女,更没有亲人,走街串巷讨生活。孟婆婆有时会买一碗热腾腾的混沌给他吃,他为了表达感谢会拉一曲一曲的二胡。  那些孤寂的夜晚,从北方刮来的冷飕飕的风,潦倒的混沌摊,昏黄的煤油灯,两个孤苦的老人,互诉这一生的际遇。  此时此刻,孟婆婆忽然觉得眼前这个老人,竟然有几分相似于他,添了几分亲切。老人的摊前只有几枚硬币,这些钱还不够他吃上一顿好饭。  “你拉的这是什么曲子?”婆婆从荷包里掏出一张小面额的票子,放进老人面前的饭盒里。  “这曲子没有名字,是我没事自己琢磨出来的,不好听您老多担待。”  “不,很好听,不过有些伤感。”  “呵呵,二胡本来就是一件悲苦的乐器,再说,我这种身世凄苦的可怜人,还能拉出一朵花儿来?”  “也对,也对,你继续吧,我喜欢听。”婆婆看见不远处有个卖烤红薯的摊子,就去买了两块红薯。  “你很像一个人,”婆婆剥了红薯皮递给老人。  “谁?”  “他也看不见。他也拉二胡。”  “他是你朋友?”  “不,不算是,我连他名字都不知道,萍水相逢。我只是喜欢听他拉二胡,听着听着让人想哭。”  “你朋友会拉的曲子我也会拉,要不要听?”  “那谢谢啦。”  “久闻婆婆喜欢二胡曲子,果然。我在此等了两天了,终于把你等到了。能不能让婆婆帮我个忙?”  “什么忙?”  “我有一段伤心记忆,能不能请婆婆把它带走?”  “呵呵,让我猜猜你是谁。你是洛城酒吧的老板。”  “你看出来了?”老人脸上现出一丝慌乱。  “我早就认识你,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你的痛楚我也清楚。”  “那您老人家行行好,帮我抽走那段记忆吧,它是我身上好不了的伤疤,每次一想起就心痛得要命,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  “我可以做到,但是我不想。”婆婆表情严肃。  “为什么?”  “因为你不配!”婆婆怒斥道,“像你这种混蛋,活该受到痛苦记忆的折磨,让良心的谴责伴随终身,在每个睡不着的夜晚,折磨你,直到死亡。”  “你真的不肯?”  “你这种人,应该下地狱。”婆婆起身要走。  “如果我说,你必须帮我呢?”梁笙把脸上的人面具扯下来,露出那张清俊冷毅的脸,死死抓住婆婆的手。  同时,艾艺和群群也从暗处冲出来,三个人呈三角形把孟婆婆围住,这下,她无路可逃了。  “看来你们是想来逼迫的了?”婆婆很镇定,气定神闲,丝毫不把三人放在眼中。  “你们真的要这样吗?说实话,我没把你们三个年轻人放在眼里。你们最好让开,让我走,否则….”婆婆眼神闪现冷光。  “要么你满足我们的要求,要么,今天你别想逃脱。”群群鼓起勇气说。  “唉,”婆婆叹口气,“你们这些孩子啊,不知天高地厚。”  忽然,孟婆婆身上闪现黑色的烟雾,一只乌鸦从黑雾中飞到附近的屋檐上,又化身成人形。,梁笙手中只剩下一撮乌鸦的羽毛,孟婆婆在高处喊自己的三轮车“宝贝儿,咱们走!”  三轮车仿佛有了灵性,跟着孟婆婆开始跑,婆婆在低矮的老房子的屋檐上跑,像一只敏捷的猫,轻盈得不发出一丝声响。三轮车像长了眼睛一样,躲过行人,在小胡同里转来转去。  3
  3.  梁笙身手麻利地跃上屋顶,紧追不舍,但是脚步没有婆婆轻盈,老屋上的瓦片经过风吹日晒已经像鹅卵石一般光滑,梁笙跑得提心吊胆,一不小心就会摔倒掉下去。  群群和艾艺在下面也是穷追不舍,和三轮车赛跑,三轮车在颠簸的路面跑得很滑稽,像在蹦蹦跳跳地跳舞。不时有一两件物件从车上掉下来,但艾艺他们也不管不顾了。  孟婆婆眼看后面的梁笙紧追不舍,从袖口里掏出两张皮影,念了咒语,皮影就变成两个鬼魅,在后面阻拦梁笙。  这两个皮影不知是哪出戏里的武将,背后插了小旗子,长长地胡须,寒光凛凛的大刀长矛,不过,两个人都是像纸一样薄,空洞的眼眶,死气沉沉。  “两位好汉,请让开,不然休怪我得罪了。”梁笙站定。  皮影也不答话,一个持大刀,一个挺长矛,从两个方向夹击而来,杀气腾腾。梁笙也从腰带里抽出一根软钢丝,钢丝的一头缀着一枚铜锥子。钢丝像看不见的蜘蛛丝一样,轻柔,但饱含杀机。皮影很清楚,自身是牛皮纸做的,经不起钢丝的攻击,会被裁成一片一片的。  皮影一个翻身,闪过了钢丝的第一波攻击,钢丝扑了个空,在空中划过一道银色的弧线,下一波攻击要划过半圆才能蓄足力量。皮影趁这个空隙,开始反扑,长矛和大刀相互配合,长矛远距离突刺,大刀贴身搏斗,梁笙既要和近处的大刀周旋,还要时刻提防长矛的突然袭击。  一秒之后,钢丝完成了一周的周期,又恢复了杀伤力,而此时的孟婆婆已经逃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使出咒语,召唤手下。两张皮影瞬间没了筋骨,软绵绵的,和普通的纸没什么两样,它们飘飘忽忽,向婆婆那里飞去。  梁笙不会善罢甘休,手腕一扭,手上的力道全部转移到钢丝上,最后延伸到铜锤上。铜锤像一枚流星,划破空气,刺穿手持长矛的皮影,那张皮影顿时从空中飘落,悠悠扬扬。  皮影落在地上,像一张废纸。  “谢谢你。”皮影忽然开口说话了,梁笙吓了一跳。  “你是什么?”  “我是被孟婆婆囚禁的鬼魂,被迫做他的手下,刚才多有得罪。”  “你叫什么,从哪里来?”  “时间太久远了,我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也忘记了家在哪里。”  “那你能记起什么?”  “晓晓,她在村口等我,我说等我回去就娶她。”  “晓晓是谁?长什么样子?”  “我忘记了….只记得她的名字,还有她说过会在村口等我回来。”  “你离开那年是什么年?”  “大兴十一年,那年鞑子杀过来,我们都被抓去打仗。”  “我懂了。那年死了很多人,好多孤魂野鬼来不及收,你被孟婆婆收留,成了她的手下。”  “现在是何年何日?”  “现在离你生活的朝代已经有一千多年了。”梁笙不忍地告诉他。  “呵呵,已经一千多年了啊。真的很长时间了啊。”  梁笙没有言语,唏嘘不已。  “能求你件事吗?”  “什么?”  “帮我把这副皮影烧掉,当年孟婆婆看我游魂野鬼很是可怜,就把我的灵魂装进这薄薄的皮影里,原本我以为可以因此永远存在这世界上是件很好的事情,现在看来,这个世界如此苍凉,实在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放我回去,加入下世的轮回吧。”  梁笙默默捡起飘落地上的皮影,薄薄的皮影上面绘有五彩斑斓的颜色,这张皮影,不知是多少年前哪个师傅做就,在多少代人手里传承,演绎出多少悲欢离合,才子佳人。  那个站在村头苦苦等待的女子,不知后来怎么样了。她应该嫁给了别人吧。  晓晓,最终还是没有等来他。这是不是她人生最大的遗憾呢?  岁月,真是一种没有温情的残忍的字眼。  梁笙把这张皮影烧掉了。他后来他跟艾艺说,燃烧时,皮影的眼眶里是流了泪的。  艾艺和群群终究没有追上三轮车,不过回来时一路捡到了一些从车上散落的物件,这些物件上面有小标签,记载着来处。它们可能承载了那些人的记忆吧。  “怎么样?”群群问梁笙。  “恐怕没想象得那么简单。”梁笙苦笑。
  七.《突然好想你》  “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  晚上是在一所小宾馆留宿的。群群单独住一间。艾艺和梁笙合住一间。  夜很静,静的让人心理乱糟糟的。  梁笙翻来覆去,辗转反侧。  “你睡不着吗?”艾艺被梁笙翻身的声音搅得睡不着,他习惯一个人睡,和别人共处一室很不习惯。  “恩,吵醒你了吧,对不起。”  “没关系,你失眠了?。”  “恩,我已经很久没睡过一个好觉了。一到晚上,心里好像有一只困兽,撕扯着,吼叫着。介意我抽枝烟吗?”  黑暗中,梁笙燃起打火机,弱弱地火光照亮他憔悴的脸。  一点红色在黑暗中燃烧。  “你有心事吗?有心事的人才经常失眠。”  “恩,是的。”  “能跟我说说吗?我听到孟婆婆的话了,是怎样的记忆让你如此痛心呢?”  “那是我不懂事的年纪发生的。那时,我还在上高中,我在一班,她在六班,她学习很好,我学习也不错。我跟她是在一次表彰大会上认识的。”  “那次好像是奖励三好学生的大会,我们每个班学习好的学生都在主席台后面,等待校长一一念出名字,然后走上台领奖状,受到台下同学的崇拜。我对这个不感兴趣,在一旁玩手机。我正玩得起劲,忽然听到主席台上喊梁笙,我就冒冒失失上了台。然后台下开始笑,好像上来了一个小丑。”  “学校领导也愣住了,校长脸上的表情可以用五颜六色来形容。还是教导主任清醒得快,骂我,你怎么上来了?快下去!我很莫名奇妙,忙转身想逃跑,却不想转身撞到了别人,是一个女孩子,她刚就在我后面。我忙扶她起来,道歉,然后灰溜溜地逃下去。然后我听到主席台上喊,六班的良生获得一等奖学金,大家掌声祝贺!”  “原来,那个女孩也叫良生,和我名字的发音一样,才闹出这么一个笑话。良生,很好听的名字,用的字也是极好的,像她一样,安静,不张扬。六班的良生,我记住了。那天大会结束后,我特地在门口等她,想跟她道歉。”  “她走出来的时候,我想就是那时我喜欢上她的。那天她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你知道的,中学的校服很宽大,俗气可笑,但是穿在她身上,却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清纯?或者说是别的什么。呵呵,她真好看,简单的马尾辫,淡粉色的发带上面有白色的圆点,她是单眼皮。我是双眼皮,之前我一直认为只有双眼皮的女生才好看,但是看到她我改变这种偏见。她的眼睛真漂亮,笑起来弯弯的。她从里面出来时看到我,笑着朝我走来,弯弯的眼角看得我呆住了。”  “虽然我之前也有喜欢过别的女生,也有很多女生喜欢我。但是我觉得,人这一生可能会遇见很多让自己心动的人,但是只有那么一个,能够让你感觉,她是你一生的唯一,她是你感情的终点站,在这里,停下来,相伴一生。是的,我是这么觉得的。”  “她过来问我,你也叫良生?我说,恩,我是栋梁的梁,笙乐的笙。你呢?她说她说善良的良,生命的生。然后我们两个觉得很好笑,笑了好久,接着一起去学校的水吧喝了杯柠檬水。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夏天的柠檬水,很清凉。她看起来话很少,但是熟识之后话就多了。”  “她是个单纯的女孩,会把所有的小秘密说给你听,说话时眼睛里满是微笑,笑起来倾国倾城。她说她看起来是个乖学生其实肚子里好多坏水,那些老师的外号都是她起的。她还说将来想当一名女作家,就像张爱玲,即使满是跳蚤,也要一生华丽。我说,张爱玲应该不是个快乐的女子。她问为什么,我说我只是这么感觉的。她叹口气说,她终究没有为胡兰成开门。我问,若你是张爱玲,我是胡兰成,你会不会打开那扇门?她低头不语。”  “后来渐渐熟悉,我们彼此有很多相同的爱好,音乐,绘画,书,还有都喜欢生物老师,讨厌英语老师,我们的任课老师是同一批。再后来,我们开始交往了。她是走读生,我也是,不过她家在城西,我家在火车站那里。每天我都骑着单车载她回家,她怕我回家晚,就让我送到钟楼那里,这样我回家天不会太黑。钟楼那里有家冰淇林小店,她很喜欢吃冰淇林,她爱吃甜食。”  “夏天天黑得晚,我们有时间就去那里买冰淇林吃,她嘴角沾着奶油的样子可爱极了。秋天就开始变凉了,风很大,有时顶风骑车会很吃力,她会问我是不是变胖了?难怪你这么吃力。我说,傻瓜,你还可以再胖点,我喜欢你肉乎乎的样子,很有手感,哈哈。她生气地掐我,真的很疼,疼得我哇哇叫。”  “但是我也有办法对付她,她胆子小,有次我们去八中玩,那里是我初中的母校,现在已经改成八中小学了。那天学校放假我们进去学校里逛,好像是傍晚,光线很暗淡,空荡荡的教学楼有些诡异阴森,我骗她上了四楼。四楼有间空教室,里面堆放着废弃的课桌板凳。我说那堆桌子后面藏了个人,你看,他正看着你呢,我指给她看,然后转身跑下楼,她害怕得要命,边尖叫边跟着跑,到了楼下我嬉皮笑脸地看着她,笑她胆小鬼,然后被她狠狠地掐了一顿。”  梁笙说这些的时候,语气温柔。艾艺想,他脸上一定满是欣喜。  梁笙讲着讲着,声音渐渐变小,然后,睡着了。  这是他少有的睡眠。  艾艺也疲惫地闭上眼睛,今天实在太累了。
  八.《Childhood Memory》  “我记得小时候,姑姑家的丝瓜架开了很多小花。”  1.  第二天,艾艺醒来时,梁笙已经穿戴好,一个人呆在阳台上抽烟,他脚边已经有很多烟头了,看来他很早就醒了。  “这么早,你几点醒的?”艾艺习惯早起喝杯水。  “早,大概凌晨两点多吧。”  “两点多?你就睡了三个小时,你不困?”  “三个小时已经是很好了,之前都是零零碎碎的。”  “对了,那个良生后来怎么样了?她在哪?”  “她死了,”梁笙狠狠地吸了一口,“在天堂。”  群群敲门,把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摆在床上。  “你们看,这些东西怎么办?”  “这么多记忆碎片啊。”艾艺拿起一个小篮球,小孩子玩的那种,上面贴着标签,写着“嘉园路37号”。  “这些东西对于那些人很重要的,咱们要不要还给他们?”群群认真地说。  “既然是他们自己舍弃的,想必是不想再想起吧,还是丢掉吧。”梁笙反对。  “可是,”群群不知道怎么去反驳,她觉得应该这么去做,虽然讲不出什么道理,但是直觉告诉她,应该去这么做。  “你觉得呢?艾艺?”群群寻求艾艺的支持。  “群群,既然当初决定要丢掉,何必还要捡回?”艾艺也不同意。  群群无话可说,出了房间。艾艺再去找她的时候,她正蹲在阳台上哭。  “群群,别哭了,我帮你,咱们试一试。”艾艺不忍,答应帮群群一起把记忆还给主人。  第一件就是那只小篮球,已经很旧很旧了,瘪瘪的,不知是哪个小朋友的。  嘉园路37号。  这是一桩老房子,蒲城因为过去住过德国殖民者,在城南有一片德国风格的老房子。37号就是其中一幢老房子。墙壁上的爬山虎像一道绿色的墙壁。  艾艺敲敲37号门口的铁门,好久才有人从里面出来,是位很老很老的老头子。  这位老人一个人在家,这个房子显得太大了。虽然室内装修很华美,但是却有种冷飕飕的孤独感。  老人给艾艺他们倒了茶,他很开心,可能因为很少有人来看他吧。  “请问,这个东西是您的吗?”群群把皮球给老人看。  “不,不是我的,是我儿子的。这是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老人握着皮球,“那年他五岁,那天他生日我没回来给他庆祝生日。”  “他一定很失望吧,听他妈妈说,那天他没吹蜡烛,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哭了好久。”老人记得很清楚,“从那时候开始,这孩子就不跟我亲近了,自己一个人看电视玩皮球。等到了青春期,更是和我说不上两句话。因为沟通少,经常为了些小事吵架。我不了解这孩子,他也不懂我的心思。”  “再后来,他长大了,有了工作,有了女朋友,有了自己的家庭就搬出去了,偶尔回来看看她妈妈。她妈妈走了以后,这孩子就很少回来了。”老人说这些事,一脸黯淡。  “他现在住在哪?”  “徐文路,宜居小区六栋25号。”  2.  徐文路是蒲城较繁华的路段,住在这里的都是新经济下的财富新贵和社会精英。艾艺和群群找到25号公寓,房子里只有一个保姆和一个小孩。  小男孩大概五六岁的样子,自己一个人在地板上玩,地上有好多玩具,大屏彩电放着动画片。可小孩并不开心,朝家里的保姆发脾气,不肯吃饭,弄得身上脏兮兮的。  保姆也没有气力去管孩子了,忙着去收拾地板上的玩具。  群群尽力去哄孩子,但看起来她没有哄小孩的经验,小男孩调皮地玩弄她的头发,不服管教。艾艺在一旁看群群被小恶魔纠缠,并没有上前去帮助,只是从口袋里拿出PSP,玩起游戏来。不多时,游戏的声音就把小男孩吸引到艾艺身边,他对于艾艺高超的技艺甚是崇拜。  “哥哥,你好厉害啊,这一关我老是过不去,你教教我。”  “可以啊,不过你得听我的话,首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轩冉,小名叫臭臭。”  “你爸爸去哪了。”  “上班去啦,要很晚很晚才回来。每天都是这样,我还没起床他就去上班了,他下班我已经睡了。本来他答应今天带我去看海豚表演,看来他忘记了。”  “呵呵,来,我教你怎么过关。”  群群看着艾艺和小孩,忽然觉得这个宅男并没有那么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看他一本正经地玩游戏机,时而双眉紧锁,时而喜笑颜开,有点孩子气,也许这就是他可以降服这个小恶魔的原因吧。  “看他玩得多开心。”艾艺抽出空休息。  “你很厉害啊,小孩子乖的时候像天使,闹起来就是恶魔了。”  “其实也没什么,小孩子都特别崇拜游戏玩得好的哥哥,我小时候就是这样,那时候流行小霸王游戏机,我邻居家的哥哥玩魂斗罗超厉害,每天我都缠着他教我过关,我最听他的话了。”  “这小孩挺可怜的,我听保姆说,他爸爸妈妈离婚了,爸爸每天忙着工作顾不上家里,臭臭每天都自己玩,你想啊,这么小的孩子整天关在家里,多孤单啊。”  等到艾艺教给臭臭过最后一关,马上就要遇到终极BOSS的时候,臭臭爸爸回来了,西装革履,一看就是职场得意的高层。  “爸爸!”臭臭跳下沙发,蹦蹦跳跳地扑到爸爸身上,“今天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早?原来你没有忘啊。”  “爸爸回来收拾行李箱,下午要飞到上海出差。我没有忘记什么?”男人看到客厅里的艾艺和群群,“你们是什么人?”  “叔叔好,我们是来还东西的,这个小篮球是你的吗?”群群把皮球给他看。  “这什么破烂?不是我的,你们是什么人?赶快出去,要不我叫保安了。”  “爸爸,他们不是坏人,刚才哥哥还教我玩游戏机呢。”臭臭拉扯爸爸的衣角,“爸爸,今天我生日,你给我带来什么礼物了?”  “今天是你生日?”男人这才想起。臭臭仔细翻男人的公文包,里面除了文件还是文件,什么礼物都没有。臭臭眼眶里泪水开始打转,转身跑上楼,可没忍住,刚上了一半,呜呜的哭声就传出来了。  “叔叔,这个真的不是你的吗?”  男人接过皮球,愣了一下,仿佛想起来什么,坐在沙发上,狠狠地抽烟,要赶去机场的事情也忘记了。  末了,他开始开口说话,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这是我父亲在我五岁生日的时候送给我的,之前我已经缠着他要了很久的篮球了,我小时候很喜欢篮球。那时我们家算的上是富人阶级,父亲在银行上班,是位高级主管,他很成功,这份成功来源于他的勤奋工作。每天一大早在我还没起床的时候他已经穿戴整齐去上班,中午饭他很少回来吃,晚饭也是,往往是在我睡着后他才回来。”  “我小时候很崇拜爸爸,因为他是这个城市少有的几个能开得起高级小轿车的人,每次坐他的车出去玩都会引起街上的小孩羡慕嫉妒的目光,那令我小小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可这样的机会并不多,我记忆里仅有的一次,还是他带着我去爷爷的葬礼上,他很少去看爷爷,我也很少见到。”  “爸爸就是这样,一心忙着工作,加薪和升职能给他带来极大的快感。家,只是一个休息吃饭的地方,而我,只要乖乖呆在家,有很多好吃好喝的,有各种新奇的玩具,有管家保姆照顾我,在其他小孩子看来,我是极其幸福的。是啊,都这样了,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但是我是不快乐的,虽然有玩不过来的玩具,我却很想像别的孩子一样被爸爸托在肩膀上看杂耍,很想让爸爸带着去野外郊游,邻居家小孩每天都可以和他爸爸打上一个小时的篮球,看着他们玩我嫉妒得要命。我想要是我爸爸能有时间陪我玩球该多好,哪怕半个小时。可终究没有这个机会。我五岁那天,本来爸爸答应我一定会抽时间回来给我庆祝生日的,可我等到晚上十点他还没回来,这只皮球还是他托手下的员工送来的。”  “从那时起我就对他很失望,在他眼里,我没有他的工作重要,我开始讨厌他,讨厌和他说话。到后来,我更大些的时候,我像其他小孩子一样,抽烟,喝酒,滥交女朋友。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个年纪的年轻人或多或少都要做些离经叛道的事情,而他只是一味地责骂我,根本没想想怎么更有效地去沟通。他从不问我在学校和同学相处的如何,我也懒得去跟他聊最近在烦些什么。后来,我告别了爱标新立异的年纪,有了工作,结了婚,有了小孩,而父亲也退了休。我很少去看他,就算见面也很难聊得来。人到老了是不是话变得很多?父亲每次见到我就喋喋不休,可我感觉和他很生分,没有亲近的感觉。”  “小时候,有个收破烂的老婆婆,她说如果你不想要这段记忆可以帮我忘记,然后她就帮助我把那段回忆抽走了,保存在这个皮球上。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能再见到它,一看见它就又想起小时候的事情了。”  “那个婆婆叫孟婆婆,专门收集人间的记忆碎片。刚才你想起来的过去,就是之前你遗弃的。”群群说。  “原来是这样。”男人把小皮球看个仔细,忽然直直地看着艾艺和群群,眼眶里竟然有点光亮,“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我知道了。”  艾艺不解,他知道什么了?  男人上了楼,敲小孩的房门,“臭臭,爸爸今天带你去游乐园玩好不好?我票都买好了,这就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  臭臭打开房门,一头扎进男人的怀里。男人抱着儿子,忽然感觉胸口里暖暖的,他想起了离婚的妻子。  他拨了电话。  “喂?是我。今天是臭臭的生日,我要带他去游乐场,你去吗?”  .......  “没别的意思,只是孩子想你了,还有我。”  .......  “好,我半小时到你家里楼下接你。”  男人竟然感觉此时此刻比项目赚了一个亿还要高兴。他换上休闲装,把手机关掉,邀请群群他们也去。
  3.  游乐场。  男人买来三只冰淇淋。  “给你,香草味的。”他把其中一只给了身边的女人。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香草味的?”  “你忘了?有次咱们约会,我买了一只巧克力味的一只香草味的,你说你最喜欢吃香草味的。”  “呵呵,你还记得啊。其实,我喜欢吃巧克力的,但我一开始就知道你也喜欢。”  男人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眼前的这个女子,自己当年怎么舍得放手?  男人带着臭臭去玩海盗船,玩碰碰车,玩水面激流。女人在一旁看着父子两个,忽然觉得这个男子变了,变可爱了。  “你知道吗,我其实很舍不得孩子的。”女子吃着冰淇淋说,虽然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口味,但今天却觉得另有一番风味。  “那为什么你要走?”  “在你的生命里,赚钱是第一位,我在第几位?”  男人不说话了。  “我很想知道,今天为什么有空有心情带着孩子出来玩?”  “这个啊....我不想让臭臭将来有我这样的人生。”  “什么?”女子不解。  “呵呵,别问了,我们去玩过山车吧。”男人拉起女子的手,女人也不拒绝,就像第一次约会的时候那样。  “看他们一家三口,多美满。”群群脸贴着摩天轮的窗玻璃,呆呆地看着地面上的人群。  “你做的对。”艾艺坐在群群对面,他不解,为什么事情做得很好,群群脸上还是那么黯然,白皙的脸庞像春寒里的素白梨花。  “什么做得对?”  “把记忆还给主人,你做的对。我想,有时候人并不知道记忆对自己有多么重要,也许它苦涩,也许它辛酸,但是它作为人生的一部分,是不可或缺的。”  “恩,是的。就算它是辛酸的,也不要轻言放弃,它真的很重要,知道我为什么要不辞辛苦地找到婆婆吗?”  “不知道,我问过你,你不告诉我,我想你应该有不能说的苦衷。”  “如果能找到爸爸丢掉的记忆,我就能知道妈妈是什么样子了。我没有妈妈。”  “我刚生下来就没有了妈妈,是车祸,爸爸喝醉了载着妈妈翻到路边的深沟里,妈妈当场死亡。爸爸却活了下来,他应该去死的!要不是他,妈妈就不会死,他是个混蛋!”  “从小我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叫妈妈我就酸酸的,他们有妈妈做的棉衣棉裤,我每到冬天就只能拣表哥小时候穿剩下的棉衣。我现在还害怕冬天,真冷啊,我怕冷。”  “我们院的小女孩都有妈妈可以绑各式各样的辫子,多好看啊,我却只能胡乱地用皮筋把头发一扎,像一蓬乱草。”  “他酗酒,每天都要喝酒,每次都喝得醉醺醺的。一喝醉就骂骂咧咧的,骂我,  甚至有时候打我,砸东西,家里的碗碎了不知道多少。每次他闹过了我都要收拾乱七八糟的家。他没有工作,很久之前被学校辞退了,我家很穷,我小时候都是亲戚邻居接济的破衣服,小时候我是总被小朋友嘲笑的。”  “知道后来我长大了,可以打工了生活才有了好转,我可以买喜欢的衣服了,可以买一直想要的好看的发箍了,可以不用每天吃烧饼咸菜了。虽然又要上学又要打工,但是我总算过上了安稳的日子。偶尔他会跑到我宿舍里。找我无非是要钱,别的同学家长来了各种欣喜,他们带来好多好吃的。而我的爸爸来看我只是因为没有酒钱了。我不想他来探望我,我的同学说我不恋家,其实,这个家早已经名存实亡了。”  “我想妈妈,虽然没有见过她,但我想她一定是个很好很好的妈妈,会像别人的妈妈一样会绑各式各样的辫子,会炒一手好菜,会缝衣服,会唠叨晚上早点回家,会看我时带来好多零食。我想她,可是她被那个叫爸爸的人杀死了,是的,要不是因为他,妈妈不会死。我恨他。”  “我想,要是能找到孟婆婆,找到爸爸以前丢失的记忆,里面一定有妈妈的影像,我想看看她是什么样子,我想知道她是怎么样一个人,我想有个妈妈,哪怕是记忆里的。”群群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艾艺看着很心疼,却不懂怎么去安慰她,只能陪她一起难过。  “放心,群群,我一定会帮你找到那段记忆,我保证。”艾艺向群群承诺,群群眼泪止住了,忽然想起不能这副无助的样子给艾艺笑话,就转头看摩天轮外的世界。  天很大,城市也很大,地上的人却很渺小,心胸忽然有种开阔的感觉,心里没那么难受了。  群群忽然想起来,自己是第一次和男孩子坐摩天轮,之前一个人坐,每每升到最高处,害怕得要命,今天心里却如此安定。是因为对面坐了一个男生吗?虽然他不高也不壮,不能像动作片里的英雄一样,但他刚才说的那番话,却给了群群一种安全感。  女人有时候很缺乏安全感,她们怕蛇,怕老鼠,怕黑,怕被关在一个封闭的小空间里,怕一个人睡,怕一个人行走在陌生的城市,怕....  她们需要安全感,需要在出事时有个男人说,“你走吧没你的事了,我来处理”。  而男人要给女人安全感不一定要有动作明星的好身手,也不必有豪宅名车,有时候可能只需要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不离不弃,守在她身边,不管天有多黑,她都不怕了。
  3.  群群失望地咬着奶茶的吸管,“真没劲,到这就停止了?结局我也猜出了个大概,她一定答应了他,然后两个人结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你看,那个男的真体贴细心,一定会是个好老公的。”  “不一定哦。”艾艺不以为然,他想起爸妈之间长达十几年的小型战争,“结婚不一定是幸福的天堂,也可能是痛苦的泥沼。”  “为什么这么说?”群群咬着奶茶的吸管。  “就像我爸妈,他们的婚姻就是失败的,我甚至觉得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存在过的,也许是当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凑合生活在一起。有时候整天都没有一句话,妈妈做好饭爸爸吃完就走,爸爸回家把脏衣服脱掉,妈妈一句话不说就洗个干净。可有时候两个人会说很多话,那是在吵架的时候,妈妈的嘴巴很快,能一口气数落爸爸好久,爸爸挣钱少啦、爱吃饭的时候放屁啦,臭脚不提醒就不洗、、、、爸爸那个时候也一改平时沉默寡言的脾气,和妈妈吵架,丝毫不逊色。”  “有时候我想,吵架也许是他们交流沟通的方式,平日的寡言是为了积累到一定时刻集中爆发,每次吵架过后两个人的坏的生活习惯都得到改善,尽管也维持不了多久。”  “那样的婚姻....也许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男人需要有人在家洗衣服做饭,女人需要一个男人挣钱保护,区别于单身的人,只是一种生活需要。那里面没有爱。”  影像停了好久忽然又闪现出一段画面,就像一卷老胶片,一段不小心曝光显示不出来过一会儿又显示出来一样。  那对男女不出所料结婚了,并且有了孩子,看样子他们在照相馆里照相,孩子很小,应该才满月,满月的小孩子都要拍照留念的。男人还是那样高大,那个绑着长长辫子的女孩辫子剪了,成了整齐的短发,她的形态动作表情已经是一个为人母亲的成熟女人特有的了。  男人站直了,女人依偎着男人,怀里抱着小孩,小孩子不住地哭闹,女人的手轻轻地抚摸孩子的背,让他老实一点好拍照。  照相师调好了老式相机的镜头焦距,让小俩口站好,笑一笑。在照相师按下快门的同时,女人怀里的小孩开始大哭,同时一滩黄色的稀屎拉出来,男人赶忙捂着鼻子从包里找纸,女人忍耐着臭味,表情尴尬。照相师忍受不了,干呕着逃出去.....  “呵呵,这孩子,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我满月照相时也拉屎了,我妈每次都拿这事笑话我,就算我已经这么大了还是在邻居家阿姨面前谈笑这事,讨厌死了。”艾艺这么说着,说着说着开始狐疑起来,仔细看看影像里的男女,“这....这不是我爸妈吗?”  群群吃了一惊,“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你爸妈的记忆竟然让你捡到了,真是缘分啊。”  艾艺没说话,呆呆地看着影像里的男女,眼睛都不眨一下,虽然里面男女的面容模糊得看不清,但是男女的动作形态却越来越像爸妈了。爸爸是个左撇子,里面的男人也是。妈妈身上那件碎花短袖,小时候也是见过她穿过的。  难道真的是他们?艾艺惊异地说不出话来,等过了惊异期,他还是呆呆的,陷入了沉思。  末了,嘴中喃喃,“他们以前是这样啊,他们以前是这样啊...”  “他们年轻时候是爱过的,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他们现在也是互相爱着对方的,我相信,只不过爱的方式不同罢了。以前的爱是嘴里说出来,信纸上写出来的,如今他们的爱已经不需要用语言用情书用玫瑰来传达了,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你爸爸把脏衣服脱下来知道你妈一定会为他洗干净,妈妈做好饭菜精心准备为了你爸下班后能吃上热的好吃的菜。”  “他们有时候是会吵得很凶,会闹别扭的。年轻时他们也曾憧憬过结婚后的样子,他们一定说过结婚后相亲相爱绝不吵架,有事好商量。呵呵,可谁知道呢?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久了自然会为大大小小的事情吵架,这是无法避免的,无关乎爱与不爱,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  “而且,我相信,他们尽管吵得很凶,但是心里一定认为,就算吵得天翻地覆,甚至你妈会气得回娘家,但是绝对不会离婚,绝对不会分手。因为心里有这个自信,所以没有顾及,这也算是对这份感情的信任吧。”  “艾艺,你爸妈是爱过的,现在也是。你有个幸福的家庭,我好羡慕你。”群群说的是真的,她羡慕艾艺,甚至有点嫉妒。
  4.  艾艺默默地起身回到房间,蹲在阳台的角落那里,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是爸爸接的。  “喂?”  “爸,是我。”  “爷爷好吗?在那玩得怎么样?”  “爷爷很好,不过还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我在外面旅行,现在在蒲城。”  “哦?你出去旅行啦?和谁?身上还有钱吗?”  “有钱,足够了。我现在和一个高中同学一起走。”  “哦,那你注意安全啊,出门在外不要贪小便宜,别惹事,要是没钱了给我打电话。”  “恩,知道了。”  “没别的事吧,没事挂吧。”爸爸一向跟艾艺缺乏沟通,在家话就少得可怜,打电话也是如此。  “爸。”艾艺说。  “恩?”  “以后让妈妈去工作吧,她在家很无聊的。”艾艺的妈妈自从嫁给了爸爸就没有工作一直在家,艾艺每次想来都觉得妈妈这辈子挺不值的,没有自己的事业,这个家就是她的事业,丈夫和小孩就是她的事业。之前妈妈找了个服装厂的工作,挺清闲的,但是爸爸不同意,爸爸习惯了家里有个女人守着,他喜欢回到家就看到妈妈忙碌的身影。然后他就以那工作太累而且工资低为由否决了。  “这是我们大人的事情,你就不要管了。”爸爸的话从来都是那么简短却不容反对。  “但是爸爸,妈妈在家这么多年了,她在家不快乐你知道吗?她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就算那工作赚不了多少钱,但是工作的时候她能收获快乐。”  “恩,我考虑下,你在外面做好自己就好了,家里的事情不用你担心。”爸爸挂了电话,还是那么不容置疑的感觉。  艾艺听到手机发出嘟嘟的声音,收起电话,顿了一下,又拨通了妈妈的手机。  “喂?”  “妈,是我。等我回家那天给我包饺子吃好吗?我想吃。”  “好啊,什么馅儿的?”  “大肉韭菜的。”  “好啊,等你回来提前说。”  然后艾艺说了好久的电话,之前没有打过这么久,待到挂了电话他才发觉,这是和妈妈聊天时间最长的一次。以前艾艺在家只是在房间玩自己的,妈妈偶尔进来打扫,或者叫他吃饭。像今天这样的聊天,艾艺觉得自己和妈妈之间的距离并不是那么遥远。  第二天一早,艾艺起床发现梁笙的床铺整整齐齐,没有皱折,是他昨晚没回来睡还是今天一大早收拾好出门了?洗漱完下楼吃早点,也没有见到梁笙,打电话被拒接。  艾艺和群群合计了一下,猜想梁笙应该已经走了,他不赞同在这里浪费时间,然后招呼也不打就走了。群群抱怨着梁笙的无情无义,艾艺听着她的数落并不应和,他是知道梁笙的苦衷,他那种急迫的心情是自己不能体会的。
  十. 《天使》  “你就是我的天使,保护者我的天使。”  1.  梁笙是一大早就离开的,那张床她没有躺过。那晚照旧是失眠的,失眠的夜晚他去了灯笼路。  灯笼路是条小街,白天没有多少行人,清早也鲜有人出门洗漱,到了中午才有一脸倦容的女人出来洗脸、刷牙、洗头、晾衣服。她们的面容并不都是姣好的,有些身材肥胖,有些五官不周正,他们也许是这些人家的普通的懒婆娘吧。  可一到了晚上,灯笼街就变得热闹非凡,临街的小铺子门口都挂了红红的灯笼,把夜色照成了暧昧迷离的粉红色。  灯笼下,人影攒动,莺声燕语。  白日那些懒婆娘都不见了,站在门口的尽是些打扮妖艳、性感多情的女人。她们涂了过分浓重的粉底,遮住了黯黑的脸庞,化妆品雕刻的脸庞,笑靥如花。  梁笙平日里是最瞧不起这些风尘女子的,只是今晚在黑漆漆的夜晚散了好久的步,忽然发现这条小街,一长串的大红灯笼吸引了他。行走在街上,嘈杂的娇嗲并不像印象中的那么讨厌。  他是被一个小姑娘吸引进一家店里的,她还是个新人,少女的羞涩和不安在她脸上毕露,她默默地站在一扇门旁边,不像她的姐姐们如此熟练而职业。  “你多大了?”反倒是梁笙先对她说话的。  “17。”她竟然不敢看她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避她们如瘟疫的梁笙竟然跟着她进了门,付了几张钞票。挤过狭小昏暗的走廊,楼梯窄而陡,50瓦的小灯泡照亮了这个小房间,梁笙这才看清楚这个女孩子。  她长得并不好看,但也不难看,普普通通那种。脸上过分刻意的妆反而减少了素净的美。她默默地站在门口,知道该做什么,但是还是拘谨。她在慢慢地脱着衣服。  梁笙没看她,一头栽在床上闭上眼睛,他需要休息,想睡觉。  她不像她的姐姐们先和客人说说话,调调情什么的。她的身体正在发育,所以谈不上丰满,在他翻身时,她已经在脱胸罩了,她的双手伸到背后,解开勾扣。  “别,别脱了。穿上衣服。”梁笙又翻过身,但少女白皙的上半身还是不可避免地看了一眼,虽然就那么一眼,还是让他想到了她。  那天,良生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的脸,他的手缓慢而笨拙地解开她的上衣,露出她白皙的身体,微微隆起的胸部让他精神亢奋。他的手伸到良生背后,解开了胸罩的扣子,然后....  “我....我该干嘛?”少女局促地问,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客人。  “不用,你找地方睡觉吧。我看你那样站在门口,今晚肯定拉不到客人,没有生意,你妈妈会打你的。”梁笙语气平和地说。  他是可怜她,但并不希望这样显得自己崇高,伤了这个孩子的自尊心。  “我叫姗姗。谢谢你,不瞒你说,昨晚我就挨打了。妈妈不敢打我脸,怕打坏了,只是掐,一掐一片紫。”  “以后机灵点,别再挨打了,像你的姐姐学学,多说好听话,妆别化那么浓,淡淡得就挺好看的了。”梁笙没问这个叫姗姗的女孩从哪里来,怎么入了这一行,生活如何。他知道,既然做了这一行必然有说不出的苦衷,就不要揭人家伤疤了。而自己又不是上帝,不能救她于泥沼,只能让她在今晚睡个好觉。  女孩没地方睡,这个地方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她睡觉。就躺在梁笙正在躺的小床上,挨着这个男人,并没有之前那样的惊恐,反而感到一丝丝安稳。她知道,身边的这个男人不会粗暴地拉扯她的衣服,像野兽一样蹂躏自己,他是个好人。  梁笙竟然浅浅地睡着了,鼻息轻稳,在这个陌生且肮脏的地方,他放下了一些某些沉重的东西。女孩贴着梁笙,看着他安静地睡着,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男子,容貌英俊,棱角分明,上唇干净没有杂乱的胡子。越看越好看,竟然忘记了睡觉,她轻轻地抚摸了梁笙的臂膀,结实有力,皮肤凉凉的,自己的指尖却是热的。  她忽然有种冲动,想把脸贴在梁笙的胸膛上,听听他的心跳是不是强壮有力。然后心里挣扎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俯身把脸贴在梁笙宽阔的胸膛上,闭上眼睛细听。  这是怎样的心跳啊。杂乱无章且虚弱无力,和外表的强壮完全不相符,是怎样的疾病折磨着他?她凝视着梁笙的脸,仿佛一辈子都看不厌倦似的。  姗姗忽然想起以前姐姐们给她讲的故事,说做这一行的女子又精明又傻。何谓精明?朱唇嘤咛便能骗取男人的钱财。那为什么又傻呢?虽言婊子无情,但也不尽然,自古以来的风尘女子也多被男人骗,有带了细软盘缠一起私奔却在半路被抛弃的,有在红院苦等情郎归来赎自己的身的,有为了一句承诺遗憾终身的....  忽然想到会不会喜欢上这个睡着的男子,他像是一道光,忽然照进自己一片黑暗的生活中。  虽然只相处了两个多钟头,话也没说几句,但是从他的作为,说话的斟酌体贴上看,他并不是姐姐们嘴里说的坏男人。  可惜,等他醒来就要走了罢。想到他一会儿就会走,然后自己生活又要陷入一片黑暗中,不禁的害怕又伤心起来。若是让自己一直生活在这地方也就罢了,即使一开始不适应,但为何又让这么一个男子走进自己的生活中呢?就像一个经常吃粗粮野菜的穷人并不觉得生活凄惨,忽然有一天让他吃上一顿大鱼大肉,然后又让他继续吃糠咽菜,这岂不是另一种残忍?  姗姗想到这里,禁不住的难过像是黑夜的潮水,一波一波,最后竟然流下泪来。她哭的时候没有声音,这是长期压抑养成的习惯。  小时候受了委屈,干了重活,她是不敢放声哭的,因为怕吵醒正在襁褓的弟弟,那样会被爸妈打骂的。爸妈一向是重男轻女的,自己在家仿佛只是一个寄养在家里的捡来的孩子,总有一天会被赶出家,在这之前能多使唤就多使唤。她的手很粗糙,那是长期干家务的结果,打扫卫生,做饭,带弟弟,给弟弟洗尿布,哄弟弟睡觉,弟弟不睡觉就要挨打,饭煮得不好吃要挨打.....  虽然生活不易,可总算清清白白,谁想后来弟弟生了大病,爸妈没有那么多钱看病,竟然把自己卖给了灯笼街的老鸨。  接下来就是更加凄苦的生活,自己连想都不敢想,怕身心又一次受伤。泪水大滴大滴地从脸庞滑落,这看似透明的泪水里,又溶解了多少委屈、伤心?如果说那些委屈伤心可以溶解在泪水里流出来使心情愉快的话,那究竟要流多少泪水呢?
  2.  梁笙这次睡的时间出奇的长,没有做噩梦,自然醒。醒来看到身边的女孩在抹眼泪,泪水把她脸上艳俗的妆冲掉,露出素白洁净的脸庞,现在看来,姗姗不失为一个好看的少女。  “怎么了?怎么哭了?”梁笙最看不得女孩子哭了,那些泪能像醋一样滴在他心口弄得酸酸的。  “没什么。”  “那...我走了。”梁笙不便问什么,无非是那些凄苦的缘由,自己见不得别人受苦,听不得别人诉苦。  “恩。”女孩起身打开门,天还没亮,大红灯笼已经灭了,只有稀稀疏疏的路灯伴着天上的几枚孤星。  “我走了。”梁笙出了门,却感觉衣角被人拽住,回头看,果然是女孩在揪着自己的衣角。  “你做什么?我真的要走啦。”  女孩还是揪着衣角不放。  “怎么了?”梁笙奇怪,钱已经付过了,而且刚才还在她手里塞了一张红票子。  “带我走吧。”女孩话没说完就哭起来了,梁笙慌了,赶忙带她进了房间,关好门。  梁笙说了好些安慰的话,女孩只是哭,泪珠像荷叶上的水滴。梁笙能做的只有让女孩俯在自己身上,尽情地哭泣。  “你知道我要去哪吗?你知道我要去干什么吗?”梁笙推开姗姗,“咱们才认识几个小时,你凭什么要我带你离开?”  “我不管,我只知道你是个好人。”  “好人?”梁笙苦笑,“小姑娘,我才不是什么好人。你看错人了,我是个大坏蛋。”  “不,你是个好人,我相信你。带我走吧,我活在这里生不如死,我要离开这里,忘记这里的一切。”  “你有很多不愉快的记忆吗?你要忘掉他们吗?”  “在我的记忆里,都是苦痛,没有欢乐。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刚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就算什么都不说,静静看着你也能感到开心。”  “你确定要忘记过去?”  “恩,全都忘记。”  “那跟我来吧,”梁笙起身,拉上姗姗,开门,走过狭长的走廊,跟老鸨讨价还价,最终带上姗姗离开。  姗姗被梁笙牵着,走过狭长的走廊,两边的小房间露出姐姐们惊异的目光,她们的表情是羡慕还是嫉妒?那个平日里被她们奚落欺负的小姑娘,被一个相貌英俊,出手阔绰的男人赎了身,成了一个清清白白的小女人。她们绝对想不到,那些在她们中传唱的童话故事,英俊才子救风尘女子逃出苦海的故事,竟然真的发生了,就发生在自己身边,就发生在刚才。  那一晚,很多灯笼巷的女子夜不能寐,辗转反侧。  “咱们这是去哪?”姗姗随着梁笙穿过灯笼巷,头抬得高高的,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她的眼睛直直得向前看,因为她知道有很多女人在看着她,她不忍心和她们对视。  “你知道孟婆吗?”  “孟婆?不认识。”  “孟婆是地府的灵官,有时候她在奈何桥边卖汤给死去的人喝,这样他们就可以忘记今生的一切。有时候她会到人间来,收集活着的人不想要的记忆,抽走它们,带回记忆碎片到奈何桥丢掉。”  “你在找她?你要做什么?”  “你不是想忘记以前的一切吗?我也是。”  “你有什么不开心的记忆吗?”  “这你就不要问了,以后也不要问。”梁笙语气坚决。  两个人,一个高大的三十出头的男子,一个瘦小矮矮的十七岁的女孩,一前一后地走着,就这么走出了灯笼巷,走出了蒲城市区,上了火车。
  十一.《故乡的原风景》  “故乡的风景是否依旧?”
  1.  “这辆车还要走多久?”艾艺看看手表,不耐烦了,火车晚点了。  “还要三个小时吧,别急。”群群正在看一份地图,是安易城的地图。  “你确定孟婆婆在安易?”  “恩,没错。”  “你怎么知道?你能知道她在洛城,在蒲城,你有什么超能力吗?”  “不是超能力,是冥冥之中的指引。孟婆婆身上天然散发着一股魔力,如果你想忘记什么东西,你想找到她,她身上的魔力就会牵引着你去找到她。是不是很神奇?”  “切,不信。”艾艺接着嗑瓜子,但是并不吃,而是把籽放在手心,一粒一粒,积攒到一小捧,然后群群拿去一口吃掉。群群喜欢吃瓜子。  “你看,这里真美。”群群看着窗外的大片大片的山峦,梯田像奶油面包的奶油层,均匀地铺在山的缓坡上。她侧着脸,黄昏的色泽均匀地洒在她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美。  艾艺静静地看着她的脸,一言不发,她的鼻尖,她的嘴唇,她的白净的脖颈....群群困了,眼皮沉重,睡着了,头歪在艾艺的肩膀上,长长的秀发顺着艾艺的肩膀顺流而下,时不时随着微风扑在艾艺脸上,一阵阵的发香扑鼻。是花香还是伊卡璐?  艾艺不敢低头看群群的脸,也不知道在怕什么,也许是第一次跟女孩子这么近距离接触,很是紧张吧。艾艺在找别的来分散注意力,然后他的注意力被对面坐的一对父子吸引住了。  爸爸是个魁梧高大的男人,小男孩长得胖胖的,像是年画里胖乎乎的招财童子。小孩子一刻也不消停,在座位上翻来覆去,把他爸爸当作假山,在这座假山上游戏。爸爸也不生气,专心地在用笔记本电脑,好像在处理工作。  小男孩觉得这座假山没什么乐趣,跑下座位,又到后排去玩,可被一个大编织袋拌了一下,摔倒了。男人像拎了一只小老鼠一样拎起小孩,看到这个太多庞大的编织袋挡了一半的过道,心里发起火来,“谁的袋子?把东西放好!”  编织袋是属于后排的一个大叔的,说他是大叔,并不是因为年龄太大,只是经常干粗活风吹日晒的,脸庞变得粗糙像老树皮。  “我的,对不起啊,我放好。”大叔嘴里说着并不标准的普通话,夹杂了一点地方口气音。  “农民工?东西乱放,没素质。”男人嘴里碎碎念,虽然声音不大,但艾艺听到了,群群也听到了,相信那位大叔也听到了。  可大叔并没有生气,只是默默地把编织袋尽量往座位底下塞,那个编织袋里面应该装了好多东西,艾艺觉得简直装了一个家所有的锅碗瓢盆。虽然对于男人的话艾艺觉得很扎耳朵,但也没好指责,并不是所有的城市人都可以公平地对待农村来的务工者。  大叔仔细端详着男人,仿佛要看穿那套不菲的西装下面是什么,忽然他小心翼翼地说,“你是不是二喜?”  男人皱皱眉,仿佛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什么二喜?你认错人了。”  “哦,那对不起啦。”大叔失望地闭上了嘴。
  2.  到安易城还要经过两个站,现在火车停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小站,有一些人下车,开始抓紧时间拿行李。一个女孩子抓起艾艺头顶上的一个包包,因为包太大了,顺带着把艾艺他们的包甩下来了。艾艺的书包没拉拉链,里面的东西散落出来,艾艺弯腰捡拾。  一份旧旧的的户口本翻开来,上面有一张三寸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个年轻的男人。  “诶?这人长得好像爸爸。”小男孩捡起老式的户口本,把照片伸到男人眼前。  “这个人....不就是我吗?”男人拿来仔细观察,这是一份老式的户口本,没有现在正在通用的户口本那么精美,只是塑胶的封面,泛黄的纸夹在塑料膜里。证件照是黑白的,上面的男人年轻有朝气,虽然发型老土,穿的也土里土气,但那眉目那唇鼻,不就是这个男人吗?。户口本上写着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等。  男人的目光停留家庭住址一栏,上面写着“安易城大齐庄”。男人愣了老半天,膝盖上的笔记本电脑黑屏了也不关心,他闭上眼睛,神情严肃,由错愕专为愤怒继而是一种说不出的神态。  他站起身向后转身,朝刚才那个被自己鄙视的农民工说,“你是不是王二东?”  “是的是的,你就是二喜,对吧?我没认错把?”  “是我,我是二喜,以前住在村东头,你家也是,离得不远,小学时候咱们一起放学回家来着。”  “呵呵,你都记得啊。自从你初中进了城,咱们有二十多年没见了吧,我还以为你都忘了村里的人呢。”  “其实我之前真的想不起来,你问我的时候我都不记得自己有这么个小名。就在刚才,捡到了这个老户口本,脑子里一下子全都想起来了,你说怪不怪?”  “也不怪你,这么些年了,小时候又不记事,忘得快。你在城市里活得怎么样?看起来发达了。”  “没有没有,也是在讨生活,勉强过得下去。你呢?这是从哪里回来?回家干嘛?”  “这不是快收麦子了吗?家里没什么壮劳力,我妈吵着让我回去收麦子,这才从广州赶紧回来。其实我说我在广州打工一个月挣的都比种一地麦子多,种地挣钱少,干嘛回去种地?”  “都这么想,没人种地,大家不都要饿死?”  “可我们这些农民,种地养活了大家,不忙的时候还到城里干你们城里人怕脏怕苦的活,帮你们建大楼修广场,怎么连一点尊重都得不到?”  “哪里的话,大部分城市人还是很敬重外来务工人员的。”说到这里,二喜想起刚才骂人家没素质,就不接着说转移话题,“对了,我家门口那棵大槐树今年结的槐花还那么多吗?”  “那棵老槐树啊,不在了。”  “怎么了?”  “上一年被砍了,村里要修水泥路,挡着路啦就砍了做劈柴了,每家都分到一大捆好柴火呢。”  “啊?这样啊。”男人脸上很是失望,“多可惜呀,以前咱们在那树上玩的多开心。”  “对呀,我记得你那时候胆小,我们都上了树,你扭扭捏捏不肯上,后来还是我拉你上去的。”  “呵呵,我现在也胆小,怕高,有点恐高症。我还记得咱们一起摘槐花吃,我奶奶把槐花活上面,先蒸再炒,好吃极了。”  “恩额,还有柳树刚出芽的时候,那柳尖也很好吃,还有猪毛草趁嫩的时候调凉菜。”  “我已经很多年没吃过那么些好东西了,城里的蔬菜就那么几样,吃不上野菜那些绿色食品的。”  “整天牛奶面包的还不好?还想着村里那些没人要的东西呀,吃惯了,没觉得多好吃。这是你儿子啊?真壮实,多大啦?”  “快告诉叔叔,你多大了?”男人把小男孩抱起来。  “4岁。“男孩子说。  “来让叔叔抱抱。”大叔伸来双手,粗糙的大手虽然如枯树枝一般粗糙,但是也是像钢筋一样有力。  “不要,农村人,脏。”男孩子忽然从嘴里冒出来这么一句,把艾艺吓了一跳,想不到小小的孩子也存在如此深刻的偏见!  大叔脸上的笑没有减退,但也很是黯然,默默地把伸出去的手收回来,仔细地搓搓手,没有泥,也没有灰,干干净净,和城市人一样得干净。  “你个小混蛋!怎么这么说叔叔?谁叫你这么说的?”男人发起火来,一个大耳光扇在男孩脸上,小男生可能从小没挨过爸爸如此重的训斥,挨了打竟楞住了,然后捂着脸哇哇大哭,边哭边说,“不是你教我的吗?农村人身上脏,让我离他们远一点,你教我的,你还打我?我回去跟妈妈说。”  男人感到小孩子的话像一记狠狠的耳光,也愣住不言一词。在找回以前那段记忆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地地道道的城市人,就算追溯到祖先也是纯正的城市血统,这种执念,就像某个古代的皇子坚信自己生来就是龙族血脉一样。  但是,历史上哪个朝代的皇帝一定是天之骄子,龙之血脉呢?大汉王朝的血液里流淌着流氓混混的因子,大明王朝的血脉中有和尚乞丐的元素,大清,不就是原来在东北骑马牧羊的胡人之后吗?  哪个城市人不是从农村的土堆里爬到钢筋水泥里的?经历了战争、流亡、饥荒、政治运动、改革开放,如今的中国,哪个地方不是汇集了五湖四海的人?农村人奋斗一代两辈,丢掉锄头,有了城市户口,于是就成了城市人。  奇怪的是,这些从农村出来的城市人不但不感激农村人民的养育,反而百般把自己跟那些土包子撇清关系,划清界限,农村来个亲戚仿佛是莫大的考验,像小学生遇见考试一样。显然,男人属于这个群体,荼毒甚深,把自己的理念从小灌输到小孩身上,于是本来天真无邪的小孩子也带上了有色眼镜。  “没事,兄弟。”大叔仿佛明白男人心里的抱歉,“小孩子的话谁当真?你别再打他了,我们农村现在都不怎么打孩子了。老师说了,教育孩子要从心里教。”  “你有孩子了?”  “恩,有两个,一男一女,都在上小学。你看。”大叔从口袋掏出钱包,里面有一张相片,小小的全家福,一家人,爷爷奶奶大叔媳妇两个孩子还有蹲在老人前面的大黑狗。照片上的男孩女孩,笑得像向日葵,和自己的所谓的城里的小孩一样得可爱。  看见照片上的老人家,男人想起以前自己馋嘴,老是翻他们家的墙偷枣子吃,边吃边玩,糟蹋了好多枣子,奶奶发现了拿扫帚追着自己跑,边跑边骂,“小兔崽子,吃也就吃了,还糟践东西!看我不打你!”  “老太太还好吧?”  “还好,就是前些年下半身瘫痪了,现在躺在床上下不来,每天听听戏什么的。”  “治不好吗?怎么就不能下地走路了?”男人心里默然生起莫大的悲哀,想起每次训过自己,老太太总会拿了竹竿打枣子,打了好多送自己吃。以前追着自己的奶奶如今却下不了床,再也不能追着自己打了。  想到这些,男人早已干涸的眼窝忽地涌出泪来,“我对不起你们,这么多年了都不去看看老人家,老太太以前知道我体弱,对我特别好,像亲奶奶,我该经常去看你们的。”  “二喜兄弟,没事,家里人知道你住的远,工作忙,回去一趟不容易,家乡一切都好,没以前那么穷了,生活条件也好了,以后有时间还是带媳妇孩子回家看看吧。”  “恩。”男人很郑重地答应下,把小男孩拉过来,指着大叔说,“儿子,看清楚了,这是你大叔,是咱们的家人。还有,爸爸也是从农村来的,你是农村人的娃,以后不准说农村人不好,清楚没?”  男孩点点头。这时火车到了安易城,大家都要下车了,大叔的行李多,男人帮着他提了包行李,“二东兄弟,等会跟我走,到我家去,让你嫂子给你炒几个菜,咱们哥俩好好喝两杯!”  艾艺看着他们出了火车站,两个男人拎着行李并肩走,像小时候一样,这才是兄弟应有的姿态。
  十二.《崇拜》  “你挥霍了我的崇拜。”  “你饿吗?”梁笙问姗姗。  “恩。”姗姗点点头,坐了这么久的火车,当然会饿了。只是她看梁笙一直在很认真地思考问题,不想打扰他的思绪。  她不是个会给人添麻烦的女孩。  “给,吃吧,包里还有水。”梁笙把面包的包装纸撕开,给了姗姗,她的嘴很小,吃东西的样子很像小猫,小口小口的。  “你不吃吗?”  “我不饿。”  “给,”姗姗把面包里的葡萄干摘出来给了梁笙,“这个很好吃,你吃吧。”  梁笙舌尖尝到一丝甜。他现在才说服自己,带这个女孩走不是个错误的决定。  他抬头看到另一个车厢里的两个人。一个面色苍白,穿着白西装打着白领带,另一个脸色黝黑,穿着黑西装打黑领带。  白先生在看报纸,黑先生在车厢连接处抽烟。梁笙起身去了那节车厢,也燃起一只烟,两个人对视了一下。  “你在跟踪我们?”穿黑西装的男人盯着梁笙。  “没有,碰巧而已。你们两位有什么公干?”  “这个你不必知道。”黑西装掐灭烟头,回到白西装身边,在耳边说了几句。白西装仍然在看报纸,没有抬头。末了,把报纸细心地折叠成四四方方,打开车窗,列车疾驰的风吹起他白色的领带。  梁笙坐在白西装他们对面,手里把玩着打火机。  “两位奔波人间,很辛苦吧。”  “公事在身,没办法。”  “两位法力高强,可否帮我抓住孟婆婆?”  “凭什么?”白西装拂去了白皮鞋上的灰尘。  “做个交易怎么样?”  “什么?”黑西装表示兴趣很大。  “看到那个女孩没?”  “恩,很可爱的女孩。你想拿什么交易?”  “如果你们帮我抓到孟婆婆,完成我的愿望,这个女孩子的灵魂就归你们了。她的心灵很纯洁。”  白西装仔细端详起姗姗,年轻,有朝气,可爱,虽然自己是地府的灵官,但身上还带着妖魔的喜好,最喜欢吃人类的灵魂,特别是纯真善良人的灵魂。自从做了阎罗王大人的手下,就要自我约束,整日追缉人间游荡的鬼魂,再也没吃过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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