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门派徐晓冬约战邹市明格斗教练中的生死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各大门派“约战”格斗教练,律师:“生死约定”不具法律效力
各大门派“约战”格斗教练,律师:“生死约定”不具法律效力
“比武擂台,生死约定”,这些武侠小说的情节,似乎要在现实中“上演”。打败太极拳师雷雷之后,现代格斗教练徐晓冬对传统武术的挑战还在继续。5月1日,他发微博称,接受所有武林掌门人的挑战,“不戴任何护具,无限制规则,可以踢裆、插眼……”而在此之前,崆峒派弟子秦玉龙向徐晓冬发去战书:“无限制格斗,死伤由命!”挑战、应战,现实版的武林江湖一时热闹起来。可我们毕竟处于现代法治社会,而并非武侠小说中的江湖。这类“约战”事件,该如何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生死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比武之前,双方签订的“生死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刑法学博士付其运告诉,任何协议、约定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之内,“那种死伤由命的约定,显然违反了法律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原则,损害了公共秩序和良善风俗,当然是无效的。”付其运介绍,类似“死伤由命”的约定,法律上称之为“被害人承诺”,国外一些国家由此可以认定减免行为人的刑责,但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承诺对于轻伤以下的损害,可以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于重伤以及重伤以上的损害,被害人承诺不能免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付其运认为,各种比武、挑战,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在正规的赛事和规则之下进行。“私下约战,出了事要担责”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从小是一名武侠迷,他对近日武林江湖的“约战”颇为关注。张新年认为,“比武”过程中发生的人体伤害,主要由意外事件和伤害行为两种情况引发。“如果发生了意外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只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在客观上存在因果关系,即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行为人一般也不能免责。”张新年认为,在这类意外伤害事件中,就算不能按无过错责任原则追究侵权责任,也可以按照公平责任原则,要求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格斗赛事中发生伤害事件,行为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免责?张新年认为,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比赛活动的正规性,即经过相关部门或体育组织批准;行为人有运动员的身份;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以比赛为目的,不能有任何报复、泄愤行为;行为人遵守比赛规则,没有违反规则造成伤害。对于近日江湖上各种“约战”,张新年认为是一种“搏眼球的闹剧”。“这种私下的比武跟打架没多大区别,打伤了,那是故意伤害;打死了,就算不是故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普法小站】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残疾或死亡的,则量刑更重。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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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蟹岛大火事件追踪:约80辆着火大巴为新能源电动车市场信息网&&& 10:59:11&&&来源: 新京报(北京)&&&评论:
  昨日中午,朝阳区东苇路蟹岛度假村停车场起火,数十辆大巴车被烧毁,无人员伤亡。消防队员正在灭火。摄影/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昨日中午12时30分许,朝阳区东苇路蟹岛度假村停车场汽车着火。截至下午2时23分,大火被扑灭。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现场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及损失正在调查中。消防人员在扑救过程中发现停车场周边种植大量杨树、柳树,地面有大面积杨絮、柳絮堆积。
数十辆大巴车被烧成黑色&骨架&
  &蟹岛这边着火了,一直有噼里啪啦的声音,应该是车着了,里面是停车场。&
  昨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多位网友发布视频称,朝阳区蟹岛度假村附近发生火灾,滚滚黑烟在几公里外都可看到。
  视频显示,着火方向的浓烟从地面涌起成蘑菇云状,停车场位置,整齐排列的数十辆大巴车着火,火焰从破损的车窗位置冒出。消防人员,正在用水枪向车内喷水灭火。
  据现场目击者李先生介绍,着火位置在蟹岛度假村东门停车场位置,很多前来游玩的人聚集围观,现场一直伴随有爆炸声,&至少烧了十几辆大巴,已有一些私家车受到牵连着火。&
  下午2时许,新京报记者赶到火灾现场,起火位置在度假村东门进口往西200米左右的停车场。从着火停车场的北门可看到,院内火势尚未完全扑灭。距离围栏不远处有辆大客车已被烧得只剩骨架,仍能见到火光。但火势基本得到控制。
  停车场围栏外的沿途绿化带受到波及,大片草坪被烧,呈焦黑色,冒着白烟。空气中弥漫着刺鼻味,路人经过需捂住口鼻。
  院内,有消防人员正拿着水枪作业,还有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戴着口罩拿着本子在清点登记车辆。记者目测院内至少有30多辆大客车被烧,玻璃全无,车内座椅只剩骨架。
  停车场外围路边,也停有10多辆旅游大巴,其中两三辆有被烧过的痕迹,车窗破损,车体发黑。与院内被烧车辆一样,车身上写有&天马通驰TMTC&的字样。
  停车场西面是蟹岛房车营地,营地内有疑似房车被烧焦的痕迹。据附近一维持秩序的交警介绍,事故现场有一到两辆房车被烧。
停车场周边堆积大面积杨柳絮
  昨日下午1时30分许,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5月1日12时22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村一停车场汽车起火,立即调派12个中队50部消防车到场处置。14时23分,大火被扑灭,公安、消防等部门正在全力开展车辆引导、秩序维护及清理现场工作,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及损失正在调查中。
  该通报还显示,消防人员在扑救过程中发现停车场周边种植大量杨树、柳树,地面有大面积杨絮、柳絮堆积。消防部门提示广大市民,目前天气干燥,杨絮、柳絮等物易引发火情,请广大市民注意防范。
  记者发现,停车场内及周围确实种有很多杨树和柳树,被烧车辆分布其间,有些过火树木树枝发黑,部分树叶被烧掉。地上有柳絮散落,距被烧车辆不到10米处的地面,多处堆有两三厘米厚的柳絮。
  据停车场工作人员介绍,着火前草地上的柳絮堆得很厚,&着火可能跟柳絮有关。&问及柳絮堆积为何不及时清理,他表示也有清理,&清完就又堆起来了。&
约80辆着火车为新能源电动车
  着火大巴车的车身均写有&天马通驰TMTC&的字样,不远处设有一排充电桩。
  记者联系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一工作人员侯先生介绍,着火位置是公司停车场,由于周末休息,停放100多辆新能源电动大巴车,使用近一年时间,每辆车购入价格在100万元左右。
  &现在着火的大巴车数量还在统计,初步估计在80辆左右,中午那会有人举办婚礼,怀疑鞭炮点燃柳絮引起火灾。现在我们也在等着警方和消防的调查结果。&侯先生说。
  据此前媒体报道,日,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已有10年。2015年10月,天马通驰开始大量购入纯电动客车。当年购入400多辆纯电动客车,使得公司车队车辆扩大到850辆左右。
杨柳絮遇明火易&烘燃&
  饱含油脂,遇明火2秒内迅速燃烧,蔓延速度极快
  每年四五月份是杨柳絮飘飞高峰期。据北京消防统计,4月28日至29日,119共接到全市火警686起,从类型来看,山林原野346起,占50.5%(主要为杨柳絮、树木、杂草)。
  根据119指挥中心历年接警情况,每年春季4月下旬至5月上旬,杨柳絮飘浮成团,在无有效降水和气温持续升高情况下,因玩火、放火和生活用火不慎导致杨柳絮附着的杂草树木、绿化带、垃圾废弃物和农副业场所火警突发。
  &杨柳絮就是杨树、柳树的种子。杨柳絮饱含大量油脂,遇明火会引发烘燃,蔓延速度极快。&北京大兴消防支队黄村中队曾专门做过杨柳絮火灾实验,中队王建指导员介绍说,&柳絮属于易燃物质,根据实验数据,柳絮遇到明火可以在2秒内迅速燃烧。一些没有行为能力的小孩学习成年人点火以及成年人乱扔烟蒂的行为,都可能使杨柳絮被引燃成为火灾导火索。&
  王建补充说,&杨柳絮火灾特点在于引燃因素多,防控难度大。此外,蔓延速度快,灭火难度大。&
北京消防提示
  ●杨柳絮大规模飘落的季节,居民社区要组织人员及时清扫街道、小区的杨柳絮,以免留下火灾隐患。相关部门可加大路面洒水力度,并及时清除飘落在地面的杨柳絮。
  ●杨柳絮具有易燃、燃烧速度快、危险性大等特点,广大市民勿随意点燃杨柳絮,不要将柴垛、树枝等易燃物放在建筑物周围,对于附着在易燃物上的杨柳絮,可采取用水泼、清扫掩埋的方式及时清理,避免一处发生火灾导致&火烧连营&的局面。
  ●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儿童的教育,严禁他们随意点燃杨柳絮,防止因杨柳絮引发火灾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广大市民不管是在室内还是室外不要乱扔烟头,平时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对于木制加工厂、加油站等单位更要严加防范,加强防控,勤打扫、配纱窗,防止杨柳絮诱发火灾。一旦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编辑:申超凡责任编辑:刘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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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武擂台,生死约定”,这些武侠小说的情节,似乎要在切实可行中“上演”。打败太极拳师雷雷之后,现代格斗训练徐晓冬对传统武术的挑战还在持续。5月1日,他发微博称,接受所有武林掌门人的挑战,“不戴任何护具,无限制规则,可以踢裆、插眼……”而在此之前,崆峒派弟子秦玉龙向徐晓冬发去战书:“无限制格斗,死伤由命!”挑战、应战,现实版的武林江湖一时热闹非凡起来。可我们究竟处于现代法治社会,而不用武侠小说中的人间。这类“约战”事件,该如何从法层面开展解读?“生死约定不负有法律效力 ”比武之前,双方商定的“生死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刑法学博士付其运告诉澎湃新闻(),任何商量、约定都不能不在法律的框架中,“那种死伤由命的预约,显然背道而驰了法律对生健康权的保障标准,损害了国有秩序和好人风俗,当然是废的。”付其运介绍,类似“死伤由命”的预约,法律上称之为“被害人承诺”,国外一些国家通过方可认定减免行为人的刑责,但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承诺于轻伤以下的祸,可以生出一定影响;但对重伤及妨害以上的危,被害人承诺不能消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付其运认为,各种比武、挑战,都应该在律允许的界定内进行,在业内的赛事和规则之下进行。“私下约战,出了事要担责”北京市首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从小是一名武侠迷,他对近期武林江湖的“约战”颇为关心。张新年认为,“比武”过程中生出的肉体迫害,主要由飞事件和妨害行为两种情形引发。“如果生了意外事件,造成了人口伤亡,只要认定行为人的一言一行与损害结果中在成立上存在因果关系,即便主观上尚未故意或非,行为人一般也不能免责。”张新年认为,在这类意外伤害事件中,就算不能按无差错责任标准追究侵权责任,也可以依照公平责任标准,要求对方还是受益人给予肯定的经济补偿。在对打赛事中生出伤害事件,行为人在哪种情形下可以免责?张新年认为,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比赛活动的规范性,即透过相关单位或体育组织批准;行为人有选手的身价;行为人的一言一行必须以角为目的,不能有其他报复、泄愤行为;行为人遵守比赛规则,没有违反规则造成危害。对于近来江湖上各种“约战”,张新年认为是一种“搏眼球的闹剧”。“这种私下的比武跟打架没多大区别,打伤了,那是明知故犯伤害;打死了,就算不是假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也要肩负刑事责任。”【普法小站】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理。致人危害、残疾或死亡的,则量刑更重。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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