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邻居凌晨四点玩游戏晚上睡觉大喊大叫叫怎么办

  楼主租的单身公寓 这一层全是年轻人住。  每天半夜三点楼主的隔壁邻居都会半夜乱叫乱喊乱唱的回家。  那个女孩子貌似是夜场工作者。每天都是凌晨三四点钟的样子弄的很吵。  昨天我睡着了 半夜三点被几个女的大喊大叫的过走廊给吓醒了。  楼主表示现在严重精神衰弱了,早上上班也起不来。  昨晚没忍住 去隔壁吼了两嗓子 让她们安静一点。  没想到隔壁的女孩子还张口骂人啊 什么老子爱叫关你X事之类之类的。  各位大仙 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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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不要告诉房东?房东会不会管事呢?毕竟她也是个租客 也算是顾客 不可能赶走她吧   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天天凌晨三点必吵无疑
  跟房东投诉啊,而且旁边住的应该不止你一家吧,联合其他几家一起跟房东说呗,说要是你不能管这件事,只能报警或搬走咯。  一个人搬走这样说可能房东会比较不在意,要是几家人都这样说他就不得不重视了。
  @年黙 2楼
13:11:51  跟房东投诉啊,而且旁边住的应该不止你一家吧,联合其他几家一起跟房东说呗,说要是你不能管这件事,只能报警或搬走咯。  一个人搬走这样说可能房东会比较不在意,要是几家人都这样说他就不得不重视了。  -----------------------------  嗯 这样可以 。回头我来联系其他的租客。
  楼主求加入3P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把小丁的骨头一点一点扔进灶里。三个人看起来很多,其实不然,装起来也就两大盆。凌晨三点了,肚子有点饿,于是就着焚尸的火焰烧了点水泡面。我看着灶里熊熊的火光,坐在椅子上悠闲地吃着泡面。我想,我幸福的平淡生活也许就到此为止了。    这是一片即将拆迁的老房子,里面小道蜿蜿蜒蜒、四通八达。这里的人们都希望有一天能住上高楼,可是他们又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处境。不过多年以后,他们的梦想还是实现了。    我很喜欢这里,平静、悠闲,邻里之间关系融洽。就像刚刚被我烧掉的住在隔壁的小丁一家,平时为人热情,乐于帮助邻里,我破掉的衣服也经常是小丁妈妈帮我补的。要拆迁了,老街坊们都各奔东西,最后只剩下我和小丁家住在这里。他们和我说,几十年了,实在舍不得离开这里,于是我帮他们留下。    和以往被我分尸的那些在夜里独自回家的人不同,我很尊重他们一家,至少分解时,他老婆和妈妈我是没有脱衣服的。希望他们以后在天堂活得一样开心。    吃完面,冲去了地上残余的血和碎骨头,我觉得很累。    倒在床上,很困,但我并不想睡着。在离开我生活的两年的地方之前的最后几个小时,我想再好好体会一下它的气息。    可我最终还是睡着了。分尸虽然是一门艺术,可是同样是体力活,我是人,是人,就得服从自然规律,于是我睡着了。    好在我在这里最后的一个梦很美。我梦到了搬到这里后杀的第一个人,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每天上班、下班、抱怨。他对我说现在他很幸福,不用早起,他很感谢我,说我对他的每一刀都很温柔,让他想起小时候,奶奶抱着他,抚摸他的背。我梦到了两年来我杀的唯一个小孩,一个贪玩的孩子,总不能得到好分数。我觉得很愧对他,因为切开脖子的那刀失了准头,他和我说话时,还老是用手扶着那几欲掉下的小脑袋。我说,我很心疼,对不起你。他回答说,不要紧,这里很多人陪我玩,而且不用考试,说完笑笑,脑袋却又要掉了。还有上次刚刚返城的小姐,她不再浓妆艳抹了。我夸她现在很漂亮,她笑得很开心,说谢谢我每一刀都那么用心,让她能得到现在的美丽,还有,那里的人们,不会骂她贱人。    就这样,这一夜里,我梦到了很多很多人。虽然也有骂我不该让他丢下妻儿的,可是毕竟是少数。    突然我醒了,淡淡的晨晖透过窗口,在地上留连。我深了个懒腰,很舒服,可又突然有点失望,我没有梦到小丁一家,也许,他们还暂时不能体会那样的幸福吧。    我看着小屋里的点点滴滴,回味这平凡的幸福。我就要离开了,以后的日子,还会有这样平静的幸福吗?    这时,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我起身、穿衣、开门。    门外是一个戴眼镜的斯文年轻人,不高不矮,和我一样。我喜欢这样的人,看来平凡无奇,也和我一样。    “你是?”我假装奇怪。    “请问……”他推了推眼镜,“丁进家住在这里吗?”    “你是?”    “我是他表弟,刚刚大学毕业,来这里找工作的。表哥给了我地址,我找到这里,敲门又不见人来开,就看看隔壁有没有人。真是不好意思,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    我相信他是他表弟,我相信一个人的过程总是那么短暂,就像我麻利地割开许多人的喉咙那样短暂。于是我想留下他,这也许源于我对这片破房子的留恋。他,就能成为让我再留下来享受几天生活的条件。    “他老丈人生了重病,昨天带着一见人去看他了。”我面无表情地撒了个谎。    他们失望,自然,这么远来投靠一个亲戚看到的却是人去楼空,对于一颗刚刚大学毕业的脆弱心灵,是多么大的打击。    于是他进退两难,也许先去住旅馆,可是又太贵。    “我和小丁家很熟,不如你先住在我家吧。他们应该几天就回来了。”我的眼光向手术刀一样在他瘦弱的身体上切割,看得他有些局促。    “嗯……”他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认同了我的建议。“好吧,那就麻烦你了,我会付给你房钱的。”    我笑笑,他并不了解我的生活,房钱与我而言,远远不如他给我的惊喜。    他就这么住在了我的小屋里。作为一个以此为乐多年的人,我自然不会留下什么让他怀疑的痕迹。我们愉快地聊天,我坐在床上,他告诉我,他叫莫云。莫云坐在他表哥的骨灰边,向我抱怨这要找一份工作是多么地难,大学生活是多么地无聊。我想,也许我该考虑是不是送他去那个只有快乐、永远不用再找工作的地方。不过他说归说,却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就想说自己踩死的蚂蚁一样说着自己的烦恼。看得出,虽然外表比较稚嫩,人却比较沉稳。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莫云对小丁是否能短期内回来表示了担忧。我安慰他,人生总是不能抱太大的期望,也许你想象他再也不会来了,他明天就会出现。    这天晚上我们挤在了一张床上,我没有想杀他,也许明天吧。他老远来投奔亲戚却一无所获,不太好,我也不忍心。    一夜过去,我又在晨光中醒来,意外的是,莫云已经在做早餐了。我很开心,在触碰小丁母亲尸体的时候,我一度担心以后都要自己做早餐了。    我们一起吃面,他手艺不错,我又有点不舍得这么快送他走。    “大哥,我想搬去表哥家住。”    “可他还没有回来。”    “也许……”他想了想,“我可以先撬开门,等他们回来再配钥匙给他们。”    他怕我不同意,于是拿出毕业证作抵押。我对有个会做早餐的新邻居并不排斥,更何况屋主早已魂归天国,于是同意了。也算为这片饱经风霜的房子在添上一点故事,也许又可以留下一个人陪它们。    莫云很快买了锁回来,继承了表哥的房产。而我,则把收好的大盆又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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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原贴垃圾的人太多,为楼主开了一个整理贴,想安安静静的看文  ps:忘记注明了~·作者:scort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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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这两天的习惯性疲劳又再度袭来。我想顺其自然,可是在我入睡之前,我很想知道莫云正在做什么。    穿衣、起身、敲敲开门,但还是发出了声响。我曾经把这“吱呀”的开门声当作我的小屋迎接战利品的号角,但是现在我并不欣赏他的嚎叫,我怕它吵醒我将要偷窥的对象的美梦。    我推开了条门缝,侧身出门。我猫着腰,像个贼。几秒钟后,我就直起了身子,像个出门起夜的中年人。这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反应,因为黑暗中站着一个人,就在我家门口,猫着腰向里面看。他和我一般高,一般普通,不会让任何人联想到会随时冲上来捅死你的打劫壮汉。看到我,他也立刻直起了身子。    是莫云,于是我松开了放在腰际小刀上的手,这样意外的会面让我很兴奋,我不想这么快杀了这个有趣的人。    “大哥,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    “你在偷看我?”    “不不,”他低下了头,“我只是来看看你睡了没有,我睡不着,想找你聊聊。”    “好啊,请进。”    于是在我的小屋里,我又开始倾听他的种种琐碎。半夜,无话,他起身告辞。    我在床上躺下,再也睡不着。直觉告诉我,他并不是个一无所知的大学毕业生。人生的意义,便在于无穷无尽的想象力。本来缩在门口看的人应该是我,可是却变成了他,这里面有着无数种的可能性。我不愿猜测,我更愿意当作一场游戏,但愿有趣的莫云不要让我失望。我突然有个奇怪的感觉,我杀不了他,我这可爱的邻居。   早上,莫云早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在看他。他也许去找工作,也有可能是其他的事,都无所谓,我更喜欢晚上的他。一入夜,似乎整个世界都会变,至少,白的也都变了黑的。    这是个机会,我去了他家,原来的小丁家。    以前有个故事说,有扇门上挂了一把锁,有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打不开,后来被一个老锁匠轻松开了。别人问他,你怎么这么轻易就能打开呢?锁匠说,我懂它的心。我不仅懂锁的心,更懂人的心,我所追求的,就是在他们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快乐。我的想法是,人生的乐趣在于忘却。    要懂得一个人的心,最好的想法实现了解他屋子的心。虽然莫云只来了两天,但我觉得他是个有心的人,原来的屋子装的是小丁家的心,朴实、平凡,可是无趣。莫云又怎么样呢?    到处转了转,摆设似乎一如既往,我不免有点失望。但细心不是坏事,我又找了一遍,终于在床单下找到了一本崭新的日记本。我打开一看,只有第一页写了一行字: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也许,是时候找个伴了。    我又找到了我们之间的共同点,都很孤独。不过我找的伴每次都只能陪我一小会,所以我一只还是很孤独。他呢?我不知道。但还算没有白来,我窥见了他的心,虽然只是一点。    回家,做饭,过着和平时一样的生活。我往灶里塞着旧报纸,里面有骨灰,同时一家人,心却不一样。我想,小丁是否明白他有如此有趣的一个表弟呢?    九点多了,他还没有回来,我理解,这城市虽有数百万人,可是找个合适的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十一点了,我又困了,不过却突然又兴奋起来。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在着即将成为废墟的地方,除了莫云,不会是其他人。    然后我又听到了更让我高兴的声响,“咝……咝……”。我听到过这声音,几个月前我遇到的拾荒的老头,他拖着大塑胶带慢慢移动时,发出的就是这样的声音。    那莫云拖的又是什么呢?我从床上无声无息地下了地。  
  莫云趁着月色进了小屋,轻轻地把门关上了。我笑了笑,他来了之后,我们对待周围的事物竟然都变得如此温柔。    我越来越抑制不住对那个黑色塑胶带的好奇了,但是我现在不想出去。我的门会嚎叫,在这寂静的夜里,谁都会变得很敏感,如果吓到我可爱的邻居,他会马上收其他所要展现的一切。    我就这么站在门边,他毫不知情,我却在和他对峙。一些戏剧性的东西总在人们不知晓的情况下悄悄来临。    似乎是对我私闯他屋子的回报,我发现他竟然又试图到我门边守候了。在黑暗中,人们的听觉会比往常灵敏,而像我这样本来就很敏感的人,夜里宁静的空气中任何小小的变化都都骗不过我的耳朵。    小丁家的门开了,接着传来极轻的脚步声,在我门前停住。过了几秒,空气中便开始洋溢着细若游丝的呼吸声。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搜寻着我屋里的信息。    莫云绝对猜测不到,他想要打探的人早已默默地关注着他。他努力想听到点什么,可是做不到,如果屋里本来就没有人,那花费再多的心思也不会有结果。    而我现在不是人,是块石头,连呼吸都没有的石头。记得两年多以前,我站在手术台前主刀时,就像一块石头。没有表情,没有心跳,只有精确而机械的操作。那时,每当我工作是,我就会刻意变成一块石头。但人究竟是人,当我又一天在台前有那么一刻突然不像石头时,我就失去了一切。工作、女友、所有的赞誉,都马上烟消云散,离我而去。于是成就了现在的我,在必要时,我就是石头,不会再有任何波动,没有人能发现我。    过了好一会,呼吸声开始远离,莫云渐渐退了回去,我数着他的步子,一步、两步……    “吱呀!”门响了,两扇一起,重叠得如此完美。    莫云缩进了屋里,和我正好相反。    很快,我的耳朵贴上了他的门板。意料之中,他自认为世间的一切都已休眠,是展现自己另一面的时候了。    一阵缓慢而细微的嘈杂,他把塑胶带里的东西拖了出来,放在地上。就我听到的判断,只有一件,而且,并非硬物。    “嗯……”这时屋里却传来一声呻吟,柔软无力,显然不是男人的声音。我开始觉得兴奋了,他居然带回了一个人,而且是个女人。正如他所写的,是时候该找个伴了。    而莫云既然把她敲打至昏厥,又装在带里拖回来,这自然不可能是正常的异性交往。难道他与我有相同的嗜好么?不过针对一个刚大学毕业的人来说,我不认为他会杀了她,对于性欲汹涌澎湃的他们而言,禁锢也许是不错的选择。我也希望他这样做,毕竟这场游戏中,三个人产生的变数要远大于两个人,也会更有趣。甚至,我希望加入的人越多越好。    但人性终究不能以经验来衡量,随着几声钝器敲击所产生的闷响,呻吟声停止了。    我的判断并不正确,这也让我有了些许的挫败感。     但这点小小的不愉快马上便烟消云散,因为我可爱的邻居居然会杀人。真有趣,我意外碰到的人现在看来却是老天赐给我的礼物,我觉得自己的生活正在重放光彩。        我听到了莫云从灶台上拿起菜刀的声音。他显然是个生手,热衷此道的人,都不用菜刀,用菜刀的,都是生手。    随后他开始切开女人的喉咙。虽然熟悉的声音让我听来很舒服,可他拙劣的技术却实在是让我不敢恭维,他如此粗暴地对待一个女人的身体也让我略感不满。    听起来他完全不懂刀法,竟然采用拉大锯的方式切割颈部,果然,不一会,刀便被颈椎卡助了。莫云给予砍掉头颅,竟顾不得有声响,硬生生把卡在脖子上的菜刀给抖了下来,随后咔咔两刀剁下了那女人的头。    随后的事也不出我所料,都是先割后剁,拆下了女人的四肢,扔在地上。我不禁摇了摇头,他还有很多要学。    很明显,莫云对于这门艺术还存在着恐惧。先取头颅,是因为不想操刀时女人一只盯着自己看,后砍四肢,多半也是因为不想看到分解时拉扯神经所导致的肢体动作。    我无心再听下去,对于同样一件事,我是艺术家,而他,只是个不熟练的拆卸工人。    于是我慢慢退回了自己的小屋,关上门。这时我不用再有所顾忌,莫云开膛破肚的声音足以把这点嚎叫淹没。    我宽衣睡在床上,隔壁剁骨头的声音隐约传来,我暗想,他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这般粗暴的作风倒也别有情趣。也许我该帮帮他,艺术的发展应该是多样的,不能拘于一格。    想到这,我心里有放宽了些,那劈骨声不再那么难听,倒是成了伴我入眠聊胜于无的花絮。但愿在拆房开始之前,我能把我所知的都教给这个可爱的年轻大学毕业生。             
  我用力地敲着小丁家的门。早上七点,对于莫云来说,这是个尴尬的时间。我听到他六点多还在冲地板,对于一个刚刚窥见人生乐趣的人来说,费力费时是必然的过程。    我装成一个浅薄而热情的无聊中年人,似乎无所谓莫云在想什么,看起来只是在迫不及待地表达我的好意。    他心里显然对我清晨的贸然到访很不高兴,却又要假装感谢地敷衍他在这个城市唯一认识的人。也许他昨天早些时候找到了另外一个朋友,但他粗暴地把她毁灭了。他当然地拒绝了我共进早餐的邀请,然后仓促地隐藏着眼里的疲惫,假装倾听着我天南地北的胡诌。我没有试图进入他刚刚充满了秘密的小屋,那样会吓到他的。我敢断定我能轻易地找到他未能销毁的痕迹,我竟然还在他耳根下发现了一小滴干涸的血,这可怜的孩子,作为一个新手,可真够难为他的。    半个小时后,我忍住想笑的欲望,停止了对他的逗弄,道别离开。我发现他对于隔壁这不速之客的离去极为高兴,喜悦在他眼角流露得淋漓尽致。他很单纯,因为他竟然喜形于色。我喜欢这样,充满勇气而心地单纯的年轻人,是使世界充满色彩的主力军。    孺子可教,我心情更好了。   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打破了传统邻居的概念,使人们的关系更加疏远,也比我所留恋的那天破房子能隐藏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嗜好与众不同,要从是这样的艺术行为而不被人知道其实需要很大的成本。所以我并不能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为经济原因所迫,我还是得时常到这城市的其他地方去。我现在所处的,就是这两年来我到访最多的一个小区。里面小桥流水、空气宜人。我打扮得像一个闲来无事四处散步的白领,这样就轻而易举地使所有的保安都不会对我盘问。    我上了其中一个单元的十一楼,按下了一间房的门铃,一个胖子躲在猫眼后观察我。我讨厌这个肥硕的人,我已经来过很多次,可是他每次仍要躲在门后看我超过一分钟,才姗姗打开这两扇防盗门,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    “呵……程哥,你来了啊,快请进!你看我,又睡太熟了。”这死猪仍然对这种狗屁游戏乐此不疲。    我挑了挑眉,不理会他无聊的把戏,走进屋里。    “哈哈,程哥,前两天真是不好意思,我手头紧,把货款给挪了挪,害您又多跑一趟,别见怪啊!”说着,他转身拎出一个小皮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这是一万块,您数数。”    “不用了,不够的就记在你那颗肾上,攒够了一块取。”我把钱揣进怀里,起身便走。    “您……您可真会说笑。就走了?不坐一会呀?慢走啊!”胖子唯唯诺诺地把我送出了门。    我是他的财神,他自然不敢得罪我,这个笨蛋从我这里拿到过无数物美价廉的肾,还有少数心脏和几米小肠。心脏和小肠不易保存,我很少做这样的生意。他占了我不少便宜,不过我并不在乎,只要找个只管给钱拿货又不问我任何问题,且总是对我敬畏有加的主顾并不容易。所以,由他去吧!    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打破了传统邻居的概念,使人们的关系更加疏远,也比我所留恋的那天破房子能隐藏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嗜好与众不同,要从是这样的艺术行为而不被人知道其实需要很大的成本。所以我并不能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为经济原因所迫,我还是得时常到这城市的其他地方去。我现在所处的,就是这两年来我到访最多的一个小区。里面小桥流水、空气宜人。我打扮得像一个闲来无事四处散步的白领,这样就轻而易举地使所有的保安都不会对我盘问。    我上了其中一个单元的十一楼,按下了一间房的门铃,一个胖子躲在猫眼后观察我。我讨厌这个肥硕的人,我已经来过很多次,可是他每次仍要躲在门后看我超过一分钟,才姗姗打开这两扇防盗门,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    “呵……程哥,你来了啊,快请进!你看我,又睡太熟了。”这死猪仍然对这种狗屁游戏乐此不疲。    我挑了挑眉,不理会他无聊的把戏,走进屋里。    “哈哈,程哥,前两天真是不好意思,我手头紧,把货款给挪了挪,害您又多跑一趟,别见怪啊!”说着,他转身拎出一个小皮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这是一万块,您数数。”    “不用了,不够的就记在你那颗肾上,攒够了一块取。”我把钱揣进怀里,起身便走。    “您……您可真会说笑。就走了?不坐一会呀?慢走啊!”胖子唯唯诺诺地把我送出了门。    我是他的财神,他自然不敢得罪我,这个笨蛋从我这里拿到过无数物美价廉的肾,还有少数心脏和几米小肠。心脏和小肠不易保存,我很少做这样的生意。他占了我不少便宜,不过我并不在乎,只要找个只管给钱拿货又不问我任何问题,且总是对我敬畏有加的主顾并不容易。所以,由他去吧!        从小区出来,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买了把伞,在城中四处闲逛。若是以前,这是我物色猎物的时候,不过这次例外,我只是一直考虑如何提点莫云。人思考起来时间便过得特别快,天色渐暗,一天又将过去,而全盘的计划也在我脑里成型。    雨一直在下,街上行人匆匆而行,我是不打算找人一起回家,不知道莫云会不会呢?雨水能掩盖痕迹,他如果稍微想想,就不会犹豫。    我撑着伞继续走,昏暗的天,合着小雨,还有一丝冷风。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让我很心安,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像一个诗人,多愁善感。    有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了我的身后。他并不躲藏,也不需要,因为这样风雨交加的夜里,没有人会注意周围发生着什么。我早就在关注他,脸色苍白,但看得出来身体很强壮,是块打家劫舍的好材料。不过我希望他不要这么肤浅,贸贸然对一个往无人区走的夜行人下手,无论做什么,有时候危险的未必是别人。    离拆迁的那片房子越来越近,里面一片死寂,如果跟我一起进去,说不定他会被吓倒。我想,不管他对我有什么目的,在不动手,就该无功而返了。    果然身后的脚步声急促靠近,他来了。    我很失望。我觉得自己很矛盾,当猜测应验时,我觉得人性是多么浅薄,毫无意外。当意外来临,我又伤感于自己的失误。这次,我很失望。  
  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打破了传统邻居的概念,使人们的关系更加疏远,也比我所留恋的那天破房子能隐藏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嗜好与众不同,要从是这样的艺术行为而不被人知道其实需要很大的成本。所以我并不能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为经济原因所迫,我还是得时常到这城市的其他地方去。我现在所处的,就是这两年来我到访最多的一个小区。里面小桥流水、空气宜人。我打扮得像一个闲来无事四处散步的白领,这样就轻而易举地使所有的保安都不会对我盘问。    我上了其中一个单元的十一楼,按下了一间房的门铃,一个胖子躲在猫眼后观察我。我讨厌这个肥硕的人,我已经来过很多次,可是他每次仍要躲在门后看我超过一分钟,才姗姗打开这两扇防盗门,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    “呵……程哥,你来了啊,快请进!你看我,又睡太熟了。”这死猪仍然对这种狗屁游戏乐此不疲。    我挑了挑眉,不理会他无聊的把戏,走进屋里。    “哈哈,程哥,前两天真是不好意思,我手头紧,把货款给挪了挪,害您又多跑一趟,别见怪啊!”说着,他转身拎出一个小皮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这是一万块,您数数。”    “不用了,不够的就记在你那颗肾上,攒够了一块取。”我把钱揣进怀里,起身便走。    “您……您可真会说笑。就走了?不坐一会呀?慢走啊!”胖子唯唯诺诺地把我送出了门。    我是他的财神,他自然不敢得罪我,这个笨蛋从我这里拿到过无数物美价廉的肾,还有少数心脏和几米小肠。心脏和小肠不易保存,我很少做这样的生意。他占了我不少便宜,不过我并不在乎,只要找个只管给钱拿货又不问我任何问题,且总是对我敬畏有加的主顾并不容易。所以,由他去吧!        从小区出来,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买了把伞,在城中四处闲逛。若是以前,这是我物色猎物的时候,不过这次例外,我只是一直考虑如何提点莫云。人思考起来时间便过得特别快,天色渐暗,一天又将过去,而全盘的计划也在我脑里成型。    雨一直在下,街上行人匆匆而行,我是不打算找人一起回家,不知道莫云会不会呢?雨水能掩盖痕迹,他如果稍微想想,就不会犹豫。    我撑着伞继续走,昏暗的天,合着小雨,还有一丝冷风。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让我很心安,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像一个诗人,多愁善感。    有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了我的身后。他并不躲藏,也不需要,因为这样风雨交加的夜里,没有人会注意周围发生着什么。我早就在关注他,脸色苍白,但看得出来身体很强壮,是块打家劫舍的好材料。不过我希望他不要这么肤浅,贸贸然对一个往无人区走的夜行人下手,无论做什么,有时候危险的未必是别人。    离拆迁的那片房子越来越近,里面一片死寂,如果跟我一起进去,说不定他会被吓倒。我想,不管他对我有什么目的,在不动手,就该无功而返了。    果然身后的脚步声急促靠近,他来了。    我很失望。我觉得自己很矛盾,当猜测应验时,我觉得人性是多么浅薄,毫无意外。当意外来临,我又伤感于自己的失误。这次,我很失望。    我喜欢烤针,却不喜欢穿针,可是偏爱这样不需要技术的活着实让我有点尴尬,要知道,我可是艺术家,心灵手巧。    帮他缝完那条口子,我轻轻叹了口气,一直以来只开不缝,技术确实大不如前了。本想重来一次,不过马上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的本意就不是要折磨他。    我坐在灶边吃面,烤火,然后胡思乱想。莫云今天竟然没有回来,难道是昨晚的经历太过震撼,出去散心减压了?这样的长夜真是无聊,我得找点事来做做。回头看见了躺在地上的壮汉,不由得有点心动,不如……    最终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想要很多,就不能贪图小利。于是洗了把脸,上床。    半夜,地上传来几声呻吟。    我翻了个身,悠悠地说道:“我说过不杀你,就不杀你。你的肚子我帮你缝起来了,冷的话你可以到灶边去睡,不过里面都是骨灰。我要休息,不要发出声音,不然难保我不会再把你的肠子放出来。也不要想跑,外面下雨,你身上的线又很细,肚里的东西掉到水里就用不成了,到时候,不要说艺术家,神仙都救不了你。”说完,蒙头睡去。    果然,这一夜不再有声音。    莫云真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昨天早晨我敲了他的门,让他心都乱了,今天早上他就开始对我的门实施报复,大敲特敲。    “程哥!程哥!……”他就这么一遍一遍地叫着。直到我应了一声。    我看了一眼地下,可怜的劫匪仍然躺在昨天我把他放下的位置,紧紧地咬着嘴唇,我知道,他很痛。他惊慌的眼神一下投向快被敲破的门,一下看看我,就像刚刚被体罚过的白老鼠,强壮的白老鼠。    我下地,开门,开得很大,我知道背后的男人很惊讶,我竟然这么肆无忌惮地把他暴露在别人面前。他想呼叫,可是不敢,只哼了一声,我转头瞪他一眼,他马上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别过脸去。    “程哥,咱们一天都没有好好聊聊了,一起吃早饭吧!这不,我还起早买了新鲜的肉呢!”    肉?我有点意外,他真是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是什么人,他就想这么处理哪个不知名的女人身上的东西么?幼稚,真得很幼稚。    我微笑着点点头,让他进屋,他马上看到了地上的男人。    “有客人呀?这位是?”    “没什么,一个朋友。昨天被人打劫捅了一刀,正好被我遇上,送了医院,包扎完又把他带回来了。”    莫云向他打招呼,那人忍痛回应了一个勉强的笑容。    莫云一边和我说着闲话,一边主动在灶上忙了起来。我提过肉看了一眼,很新鲜,是猪肉。我很满意,开心地洗漱去了。他不幼稚,没有拿他那些粗糙的剩余品来逗弄我。
  我们在小桌上愉快地喝着酒聊天,劫匪看起来很饿,但我跟他说他伤还很重,不能进食,他只好咽着口水羡慕地看着桌上丰盛的饭菜。    “莫云呐,你来了几天了,有什么打算呢?”    “程哥,我想好了,我表哥大概是一时半会回不来了,我的帮他守着东西呀。我想找份工作,要生活嘛……说起来我都好羡慕程哥你呢。,每天那么悠闲,对了程哥,我现在都还不知道你是靠什么发财呢。”    “我?”这小子居然想套我的话,“我嘛,也就是混混日子,倒点杂货卖卖。对了,你想找什么工作呢?这里都快拆了,你也呆不了多久。”    “程哥你还别说,我运气还真是不错。来这里找不到表哥却遇到了你这个好人,昨天我去试试能不能找点事做,还真就让我找到了。”    “噢?恭喜你啊。怪不得今天那么早就来找我吃饭呢。是什么工作呢?”    “做房地产啊,”他又开始眉飞色舞,“而且是开发我们住的这片老房子的公司噢!”    “是么?那你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拆吗?”    “程哥,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吗?因为昨天我听公司里的人说,因为手续上出了问题,这里暂时不会拆了。”    我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这是我这几天以来听到过最动听的一句话,胜过拆骨的声响。      下午莫云公司要做培训,他吃完饭便开心地走了,对内心已经充满秘密的他而言,屋里另一个男人的出现和我那些漏洞百出的托词都不足以让他追根究底。    屋里只剩下我和小白鼠。    我们刚才谈到这里暂时不会拆时,他眼里马上流露出绝望的眼神,他想叫,可是不敢。我更放心他了,事已至此,还需要绝望么?如果我要禁锢他,折磨他,杀他,早就可以下手,可是他却还在感到害怕,这可不是一个靠折磨他人为生的人应该有的反应,真是个智商低下的白痴!    我盛了些饭菜,塞到他手里,努努嘴。    “可……可以吃吗?”    “给你你就吃。”    “不是,重伤的人……”他一边说一边咧着嘴巴,拉扯伤口可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    “我说你就信么?呵呵……”    我和蔼的言辞似乎并不能减轻他内心的挣扎,但他明白自己的死活并不在自己手中,于是低头慢慢吃了起来。    我搬了个凳子,坐在他面前,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已经完全没有了尊严的壮汉。    他很快扒完了饭,我随即递上水,他诚惶诚恐地接过去牛饮起来。看起来似乎对我感恩戴德。很讽刺,我对他可一点也不好,但一碗饭、一杯水,他就把我当作救世主了。    “你叫什么名字?”    “程哥,我叫马,马龙。”    我大笑:“你怎么要抢劫呢?你可以去打篮球呀!”    “大哥,别,别再玩我了,求求你。”他很惊慌。    “放心,我不会往你肚子里塞篮球的。”我摸摸他的头。“不过,你得帮我做点事。”      “您说!您说!”他连忙点头。    “你搬到我对面的房子去住,我会拿钱给你添家具。不过,你得做饭给我吃,饭钱我会给你,但你要是想再去抢我也不介意。”    马龙呆住了,他万万想不到我会提出这样让他占便宜的要求,他的眼神告诉我,他觉得我在耍他。    “我说了不杀你,所以你活到现在,所以我叫你去对面住,你也一样得去对面住。”    他连忙点头。    “你认识什么走投无路的朋友吗?”    “认识!很多啊,就像那个……”    我挥手打住:“我不管这些,我只要你把他们都叫到这里来住。看到了吗?外面很多空房子。”    “好,好。”    “你相信我吗?”    “什么?”    “要是你想出去就跑掉,再也不和我照面,你相信我能找到你吗?”    “当然!程哥,您看您……这说的什么话。您放了我一条生路,我马龙可不是那么忘恩负义的人!”他说得大义凛然,就像刚刚上山落草的英雄。    “好,只要我开心,你自然有好日子过。我敢保证,绝对比你在外抢劫要有趣得多。”    说完我起身要出门,走到门口,又回身说了一句:“刚才那个小伙子,你们不要欺负他,他是我学生。”然后踏出去拉上了门。    他自然不敢问我要去做什么,他所能做的,就是我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可怜的人。  
  我正在租住的小屋里。多年前,人们对自己能搬到这样的楼房里倍感欣喜。可是现在,它已经落伍了,也许不久之后,这样的小区也要步我最喜爱的那个地方的后尘了。    我只是偶尔来这里,虽然我租下了这间小屋,添置了满屋子的东西,可是我从来不会带人到这里来。我对于这个地方,只有给与,没有索取。这里从来也不开灯,虽然我也许看不见所有,但必然有些生命不请自来,生活在这黑黑的屋檐下。我不想打扰它们,在黑暗里,大家独自生活,各得其乐,这样,无论是我,还是它们,都很安心。    冰箱门开着,里面透出悠悠的光,像是从地狱传来的呼唤。在我的脑海里,只有两个空间,一个是人间,一个是天堂,没有地狱。如果一定要有,那么,人间就是地狱。我坐在它面前,看了好一会,心酸、愤恨、无聊,还夹杂着其他一些抓不住的情绪,一齐向我袭来。对着我最心爱的人,我总是这么无法得到解脱,无论我怎么像一块石头,都一样。    “对不起,我还是不能把你送到那边。你不要这样看我,我知道你恨我,其实有时候我也一样。不过你要明白,我不送你过去,不是恨你,而是舍不得。”眼泪顺着我平静的脸慢慢地流。    “你现在对于人间的总总看清楚了么?我看清了。这个世界有点脱离我的想象了,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你也不能告诉我,其实你还在的时候,就没有告诉过我。你知道吗?什么事都是我自己考虑,真得很累。”    “不过快了!快了……”我突然兴奋起来,“要不了多久,你就会看见我这辈子最完美的作品了!你一定要等,这会很有趣,真的。”    我把小美的头从冰箱里拿了出来,两年了,她还是那么美丽。人生总是那么无常,她离开了我,然后又在这座千里之外的城市与我相逢,在然后,我们又在一起了,一直到现在。    我捧着她,隔着透明的冰层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看起来仍然鲜红的唇,才把她放入桌上透明的冰柜中。    打开了电视,我蹲在她面前,凝视着她漂亮的眼睛。    “我走了,你要是觉得闷,就看电视吧,我过几天再来陪你。”    ……    “我爱你。”      我远远地看到马龙坐在门口抽烟,他看到我来了,想站起来,可是又扯到了伤口,一咧嘴,终于还是坐在了那里。    “程哥,您手法还真是厉害呀,我现在都可以走动了。拿昨晚淋湿的烟出来晒晒,还能抽,呵呵……”    “是么?那明天你就去做事吧。”我捞了捞口袋,丢了两千块钱给他,自顾自走进屋去,也不管他身后高兴地连连点头。    过了一会,马龙捡了块石头,两下砸开了对面的破门。可能他是真的不想再和我住在一个屋里了。我不再关注他,或者说,我从来没有关注过他,只是他不知道。看我悠闲地睡了,他胆子大了些,慢慢地顺着街道离开了。    我又开始做些乱七八糟的梦,它们很有趣,但从来不会给我什么启发。梦里的人说过什么,做过什么,都无所谓,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取过别人的意见了,那样的行为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恶心。    但我喜欢吃别人做的饭,因为我只会煮面。现在,我就很想吃别人做的饭,马龙,一个大个子做的。    对面屋里的香味把我从梦中弄醒,我爬起来探头一看,马龙正在装新的门锁。我踱出小屋,马龙看到我,大大的脸上马上堆满了笑容:“程哥,醒啦?你看,我床都买好啦,一会就可以吃饭啦。”    “你会做饭?”    “不,她会。”他指着屋内,只见一个女人正在忙里忙外。长相很普通。    “你女人?”    “是啊!”他突然贴进我,“程哥,她杀过人噢,和你一样。”    我白了他一眼:“我告诉你我杀过人么?”    “不是不是,我这不是跟您开玩笑嘛。”他急忙摆手。    我又笑了:“没错,我杀过。不要多久,你也一样。”    他咧开的嘴一下僵住了。          小兰生了个孩子,不知道父亲是谁,连马龙也不知道。她夜里翻身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给压死了,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死了,总比跟着她过苦日子强。    她的话很少,但做的饭好吃。我很欣赏,话少的人内心都比较丰富,因为总会有些缥缈的想法,想得多了,人就到了另外一个层次。到达另外一个层次后,人追求的便不是物质,而是精神的满足。虽然她并不表露什么,但我知道她在追求精神的愉悦,不然怎么会和马龙这样强壮却穷得丁当响的人在一起呢?    莫云没有回来吃饭,想来是和公司的人出去鬼混了,但愿他今天会顺带有点收获,我也方便指导。    晚上九点多,莫云回来了,带回了一个人。但这次,并不是用塑胶带拖回来,他竟然小心翼翼地搂着她,就像呵护着娇嫩的花。    那是一个年轻的漂亮女孩,脸色苍白,神情忧郁,甚至还会流露出一丝惊慌。我很奇怪,难道光是黑夜就足以让她心悸么?    莫云与那晚竟有如此大的反差,没有人能想象他曾经会那样粗暴地对待另一个女人。他对她极为关切,以至于没有注意到对面屋檐下被黑夜包裹住的石头。    身后屋里传来床摇动的声音,是马龙在向小兰展示他强健的体魄,极有节奏的声响,仿佛一台精准得钻油机。里面没有灯,任何事情都很自然。    但我并不感兴趣,我有小美,我很专一。    对面屋里正在发生的事才是我关注的焦点。        
  我又站在了小丁家门前,窥探着里面的秘密。    空气中飘荡着若有若无的交谈声,我能判断各种声响,但却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我是人,不是神。    过了一会,那女孩哭了起来,细细的,柔柔的,持续不断。除此之外,都是沉默。    然后他们又开始交谈,声音却放得大了,让我也能够分享。    “你确定要吗?”    “嗯,这样活着,不如死。”    “那……再见。”    女孩轻哼了一声,却没有倒地,莫云把她抱住了,然后轻轻放下。    又是菜刀,我等待着好戏。    刀口划过身体,很轻。“嚓……嚓……”但却没有传来第三声。    因为另外一种声音的出现,他马上停顿了。    我在敲门,敲得很重。    “莫云!莫云!你在吗?”    两个男人,和一个不知是死是活的女人,在门板前后对峙。          莫云拉开了一条小小的缝,探出头来。    “噢,是程哥啊,有什么事吗?”    “真是不好意思,我要切点东西,想跟你借一下菜刀,可以吗?”    “对不起啊程哥,我也要切点东西,一会就好,你等一下来拿好吗?”    当然不好,因为我本来就不是来借刀。我只是突然闯入他隐秘的世界,大多数时候,突然闯入的人,都可以掌控一切。    “啊,没有关系的,你表哥还有另外的刀,我知道放在哪儿。”    “等一下,程哥,我……”    没等他说完,我一推门,挤了进去。莫云背在身后的手动了动,我知道菜刀就在他手里。但他被贴到了一个很别扭的角度,令他的手完全无法动弹。我看见他脸上晃过一丝焦急,毕竟还是小孩子,他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有些手足无措,对如何对待不请自来的我有些犹豫。        一进屋,我的目光就扫过了所有地方。然后呆住了。    地上零零散散铺着几丝血迹,可是没有人,女孩不见了。刚才被他放在地上的女孩竟然不见了。我看了莫云一眼,只见他也是一脸惊讶,但他的第一反应还是解除这尴尬的局面。    “嗯……程哥,你不是要找刀吗?”    “噢,好的,马上就好。”我满腹疑云地向灶边的小碗柜走去。    “咦?地上怎么有血?”我还是不甘心就这样被这意料之外的事搪塞过去。    “我……流了点鼻血。”他自然也知道这样的借口是多么荒唐,吞吞吐吐。    看来今天确实是要无功而返了,我自以为撞破了他的秘密,想要主宰这里的一切,可是所有计划却因为一个不可思议的女孩而流产。她是鬼么?我无所谓,就算真的是,我也一样有把握把她送到天堂去。我只是有点失望,我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失望,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我也对自己失望。    小丁家其实只有一把菜刀,我装模作样地蹲着找了一会,说道:“奇怪,怎么没有了?算了,还是你先用吧,我明天过来取,走了。”    说罢,我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脑后突然袭来一阵凉风,是硬物,顺应后面那人的想法,我会应声倒地,然后再补上几下,让地上到处是我爆散开的脑浆。 但世事如果都如计划中一般发展,人类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要知道敏感的人,命总是很大的。    “叮”的一声,一把锈迹斑斑的斧头在我脑袋的不远处停下。挡住它的,是一把明晃晃的小手术刀。    我还了拿着斧头的漂亮女孩一个意外。    身后的莫云不再犹豫,亮出了一直背在身后的利器。    然后他马上又站住了,握紧菜刀的手停在了半空,因为劈下来,就会落到刚才本应该在地上的女孩单薄的身上,而且那个女孩会在这之前死去。    只要抵在她喉咙上的小刀轻轻一割,一切都将会结束。    “想杀我么?你是谁?”    女孩没有回答,却将头猛地一扭,显然,她想求死。    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白皙的颈部又多了一条浅浅的划痕,血溢了出来,却不滴落。    莫云一时没了主意,站在原地。    我正盘算着怎么解决这样的事,突然鼻子里却蹿入一丝腐臭。          人们总是喜欢少女身上淡淡的体香,担当在我前面的这个少女却没有那么诗情画意,我闻到的只是越来越浓的腐臭。那与她的样子格格不入的味道让我想起夏天厨房里放了一个星期的肉。    我放开了她,退到一边,找了把椅子坐下。    这时候我才真正看清楚这个想把斧头嵌在我脑袋上女孩。披肩的长发下小脸仍是那么苍白,短袖罩衣里露出白嫩的手臂,上面赫然有两条深深的新鲜割痕,血还在往外涌,我能清晰地看到里面红白相间的肉,正是莫云的杰作。    我仍然坐在椅子上,表情变幻莫测。    “我很臭,是吗?”女孩先开了口。    “的确是”我笑笑。    “你为什么来,来找我吗?”    我瞧了莫云一眼,他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我只知道你请他杀了你。”    “你偷听?”    我耸耸肩:“这是不够光明正大,不过也不是第一次了。”    接着我伸手一指莫云:“小弟,你前两天剁掉的是谁呢?”    “我……我……”他慌了手脚。    我大笑道:“不要紧,不要紧。谁没有些不想让人知道的事呢!不过你的技术实在太差了,这样用力地剁手剁脚,不怕别人听到么,你以为我睡着了?还好是我听到,不然你不是闯了大祸?”    “还有你,”我又望向臭臭的女孩,“不管你是不是想死,现在你都欠我一条命。你是死是活,从现在起,我说了算。”    女孩痛苦地摇摇头:“你以为我想死么?我只是不想活!而且,要你像我这样活下去,只怕你也不愿意!”    说完不等我出声,女孩一弯腰把裤子脱了下来。        
  我看到的并不是什么性感或可爱的内裤,取而代之的是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纱布。然而纱布上到处是深褐色,甚至有些翻黑的污渍。    她开始一层一层地把纱布解开,莫云的神色有些异样。我想他早已知道那下面是些什么。直到纱布滑落在地,我才明白莫云为什么会是那副表情。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下半身烂成这样的人还可以活在世上。她肚脐以下的部分已经完全溃烂了,再也找不到和她的脸一样白皙的皮肤,而是布满刀痕,黑色的皮肉向外翻滚,暗红的血滴无力地耷拉在边缘。几条蛆在一锅烂肉似的肚子上时隐时现地窥视着我,我们相互饶有兴趣地看着。    莫云干呕了一声,虽然这情景已不是他第一次看见。    我明白,即使他曾肢解过一个人,但毕竟面对新鲜的血肉是多数人都可以忍受的。然而眼前这具腐烂中带着恶臭的下体却是实在难以接受。    是谁如此残忍,竟然如此虐待一个这样娇嫩柔弱的女子?    我走近女孩,弯腰把这堆烂肉看得更清楚,可是却发现了一些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东西。    “是你自己割的?”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她不安地抚摸着身上那条早已被脓血浸透,和腐肉融为一体的内裤。我想,要是我硬要把内裤扒下来的话,腐肉一定会随之脱落,露出她的耻骨。    “噢?”    “你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吗?”    “说来听听。”我伸了个懒腰,她已经穿回了裤子,莫云也重新把目光聚集在她身上。    “我每天睡着以后,都会做恶梦,梦醒之后,自己就会被割伤。不管包扎多少次,只要一睡着,就会再割伤,所以伤口永远没有办法愈合。”她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两个多月以前,男友抛弃了我,我很伤心,甚至割伤自己的手腕来折磨自己。我知道自己该忘了他,于是去看了心理医生。    那位医生看起来很和蔼,他说催眠治疗效果很好,我就相信了他。他并不像电影上的催眠师那样,借用怀表或是其他什么道具来进行催眠,事实上,我根本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进入催眠状态的。    我开始做梦,一个很可怕的梦。”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女孩脸上顿时露出惊恐的表情。    我不以为然,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孩,竟然会怕一个梦?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声音开始有些颤抖:“我梦见自己睡在产房里,护士在我耳边不停地叫我用力。可是不管我怎么用力,一直到筋疲力尽,还是阵痛不止,毫无生产的征兆。    医生很生气,突然拿起手术刀就剖开了我的肚子。    一阵剧痛,我意识有些模糊。当我终于看清眼前的景象时,我发现医生和护士都不再忙碌,而是站在原地看着我笑,那种笑容让我很不自在。    接着我听到婴儿的啼哭,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我吃力地支起身子,看见……我被剖开的肚子里,不断地有婴儿往外爬。但是他们早已腐烂,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恶心的臭味。我很害怕,大声地叫着,可是医生和护士还是在原地看着我笑。我想逃走,可是身体根本无法动弹。    腐烂的婴儿还在不断往外爬,他们爬得到处都是。这时候,其中一个竟然爬到了我的耳旁,用苍老的声音叫了一声‘妈妈’!……    我终于惊醒过来,但令我更害怕的是,刚才那位和蔼的医生脸上的笑容竟和梦里的医生一模一样!    我尖叫着冲出了诊所,连钱都没付,就跑回了家。    那天夜里,我又作了同样的梦,但并没有到最后,就在疼痛中醒来。我用不知什么时候拿在手中的刀割伤了自己的腹部,位置竟然和梦中一模一样!”    “从那天开始你就一直做同样的梦?”    “并不是完全一样,但全都是恶梦,醒来后都是割伤自己,而且梦越来越长,我开始觉得自己永远也不会醒过来。”她捂着脸哭了起来,“刚才莫云迷倒了我,可是几分钟后,我就被梦惊醒了。虽然才几分钟,可我觉得自己在梦已经过了很久很久,醒来后,我很害怕。听到你在门外……”    我想我已经明白了,于是抬手打断了她:“好,我让你死。”           女孩松了口气,看起来竟有些开心。    “席晓明,是么?他叫席晓明。”我悠悠地说道。    “你……你怎么知道?”女孩很惊讶。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博士,后来获得国际催眠学会催眠师资格证,和美国NGH催眠师协会证书。在国内一次催眠治疗研讨会上,由于与其他人意见相左,竟催眠了在场的所有催眠师和心理医生。一个月内,与会的其他十三人全部自杀身亡。他自己则身败名裂,为业界同仁不齿,被吊销了所有的资格证,开除会员资格。随后便销声匿迹,不过他名气实在太响,医学界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大名,想不到他竟然在这里。”    莫云听得目瞪口呆:“程哥,你认识他!你也是催眠师?你能救她是么?你那么厉害,一定可以解除催眠的!”    我摇摇头:“我做不到,我只是在医院混过几年而已,没那么厉害。我想就算是席晓明自己也做不到。他做事从来不留余地,只有想要的目的达到了,催眠才会停止。”    “所以,”我望着眼里重新充满希望的莫云,“她,必死无疑。对席晓明而言,她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    莫云的目光顿时又黯淡下去。    但女孩依然很愉快:“不管怎样,我还是要解脱了。说实话,临死前能把自己的是说给人听,我很开心。”    “你是要死的,”我站起来,甩了甩手,“但他,可以帮你报仇。”    “我?”莫云又有了反应,“真的吗?”    “我是个艺术家,而席晓明是个大师。能与大师对抗的,只有超一流的艺术家。”    “艺术家?”他一脸疑惑。    “你一会杀她的时候,我就教你艺术家是怎么做的。我可以把我会的都交给你,当你成为超一流艺术家的时候,就可以为她报仇了。”    他们两人看着我,一个眼里充满喜悦和慰籍,而另一个眼中则尽是希望与崇拜。    未来,是属于年青人的。   
  当我第一次把娴熟的技艺展现在莫云面前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只有超一流的艺术家才能与席晓明对抗。    庞柯没有受到任何痛苦就从这世界解脱了。莫云甚至没有看清我是怎样出刀的,女孩美丽的脸庞就已经被他捧在手中了。    随后他止住我,收下了女孩衣物作为人生转折的留念。    我不想庞柯带着肮脏的东西到天堂里去,于是一刀剜下了她身体上所有的腐肉。莫云惊奇地瞪大了眼睛,他之前并不能想象这样大范围的烂肉竟然有可能一刀就割得如此干净。    接着我不差分毫地切下了她身体的所有器官,分门别类放在桌上,随后卸肉、碎骨一气呵成,毫无停顿。随后我从莫云手中接过头颅,这是她痛苦的根源。我一抖手,在顶部开了一个洞,然后把头倒过来,倒出里面所有的东西,把它们统统扔进了搅拌机。从此以后,庞柯的一切烦恼都烟消云散。我们开始点火、焚烧这些牵绊女孩多年,剥夺她幸福的有机物。    庞柯终于恢复了她最原始的状态,走向天堂。        一个人之所以会成为超一流,是因为他在某一方面的造诣已经登峰造极。我很杰出,但还不是超一流。我无欲无求,对任何事都没有太大的好奇心,虽然这造就了我惊人的心理素质,可是阻碍了我更进一步的可能。    绝对稳定的心理素质、对进步极度渴望的激情,还有融合各种外来事物所需要的好奇心,是成为超一流艺术家所要必备的条件。在我看来,莫云只差其中的一样,他有着为庞柯报仇的强烈欲望,而对我展现的技艺,也表现出了极其浓厚的好奇心。但他对于女孩腐烂的身体,却仍然存在着排斥。他所需要的,是造就神一般的心理素质,当他面对任何人,拿刀的手都不再颤抖时,就能达到另外一个境界。    如果有一天,我真能有这样一位接班人,去超度这人间地狱所有烦恼的人们,那就是我跟随小美退隐的时候。     灶里火苗“噼噼叭叭”地响着,庞柯魂归天国。    莫云从点火开始,就不再开口,只是静静地坐在旁边看着那些顽皮的火苗。    “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对吗?”我把他从多愁善感的神游中拉回来。    “程哥,我们还能找到急需生活下去的理由吗?无论怎么改变,我们总是那么脆弱,别人一句话,一个眼神,都可能杀死我们。”    这时,一只小老鼠从我脚边跑过,它四处张望,寻找能让自己快乐的食物。它的快乐总是来得如此简单,以至于悠闲的生活让它忘记了周围还有其他的事物,比如我。    我伸脚跺碎了它的脑袋,快乐的老鼠脑浆四溢,好像地面上一朵娇艳的花。    随后我又一脚重重地踏在莫云的脚背上,他痛得皱了皱眉。    我笑着对他说道:“看,你并不是那么脆弱。我能一脚踩死它,但踩不死你。”    他无奈地笑了笑,转过头去:“程哥,你不想知道我怎么认识庞柯,还有我前两天肢解的是谁吗?”    我抱着手悠闲地踱着步:“你愿意的话自己会说,追根究底不是我的风格。”         “我杀死的,不是人。”    “噢?不是女人吗?”    “曾经是,但……不是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的女友,可她却杀了我的朋友。我再也不想遇到她,所以逃到这座城市。”他脸上显出一丝悔恨,“唉……如果我能及时找到他们,也许事情会是另一个样子。”    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我并不在意,这本就与我无关。    “至于庞柯,”他显然也不愿再提起那听起来有些离奇的往事,“是我从那女人的手下救下的,那女人要杀她,我从后面打昏了那女人。可是她却开始骂我,质问我问什么不让她死。    于是我了解到她的事,我们互相诉说经历,我很难过,因为我们做的选择都是身不由己,命运都完全不由自己掌控。短短两天,她越来越痛苦,每次醒来都迫不及待地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对我说,她很希望最后送走她的人是我,我同意了,因为我实在不忍心看她再那么痛苦下去。”    “然后我就来了。”    莫云点点头。    我低头想了想,说道:“我想,我得找他谈谈。”转身向门口走去。    “找谁?”莫云道。    “大师。”        
  我没有回拆迁屋,而是去了小美的家。    我把她从透明的冰柜中取出,放在桌上,注视着她依然美丽的脸庞,隔着冰吻了吻她的唇。    “我又来陪你了。你高兴么?”    “这两天我又开心,又不开心。莫云很聪明,我说什么他都懂。可是席晓明找到我了,噢,你不知道他是谁。不要紧,你只要知道他真的是个很讨厌的人就行了。”    ……    “我送了女孩过去,可是我还是舍不得你走。我知道总会有那么一天的,我越来越不忍心让你看见世间这些无聊的事情了。让她在那边等你吧,等你去了,你们一定会成为好姐妹的。”    “唉,又忍不住想到那只老狐狸,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我该怎么办呢?我实在不想跟他打交道,可是莫云又太年轻。”    ……    “很多事你都不明白,我也是,不过我也不想弄明白。”    “我还有事,改天再陪你,好么?”    “我爱你。”    我把小美放回去,然后打开了那才休息了一个小时的可怜的电视机,锁门,离开。        我没有好奇心,所以我的脑子有更多精力想其他事,于是我记忆力就很好。席晓明的那本文件夹我只看了一次,就记住了上面同城朋友的名字。    我们应该是真正的朋友,也许他们听说过我,也在潜意识里把我当作过敌人,但他们更恨席晓明,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了。    城南的服装批发市场,是个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因为太嘈杂,我不喜欢。这里的人们只是机械地复制别人做的事,没有创造性,我也不喜欢。    但今天我却去了,因为我想见一个人,很有趣的人。    这里人声鼎沸,光坐在三轮车上赌博等活干的民工就不下百人。我曾经坐过这样的车到胖子住的小区,带着新鲜的肾。我没有想过要杀这样的人,因为他们有空的时候不思考,只赌钱,只赌钱的人,很无趣,我不想让这样的人上天堂。    我走过一连串的小店铺,瞟着店里再看电视的女人们,甩开问我要不要水货的小贩和要钱的小孩,在一间女式内衣裤批发店的门口停下来。    我的新邻居,就在里面。         我走进小店,花花绿绿的胸罩和内衣裤挂得到处都是,让人感觉仿佛身处光怪陆离的岩洞中。店中央摆了一张大桌子,上面同样尽是密密麻麻的三角裤。它们拼命地挤作一团,堆得高高的,几乎要碰到了屋顶。就像一座坟堆。    我正端详着这堆多得有点夸张的内裤,隔着小山却传来一个慵懒的声音:“这里的东西不卖给男人,出去。”    我冷笑一声:“怎么?堂堂的味王,就只有这点气度么?”    “什么味王不味王?没这人,快出去!”一个戴眼镜的干瘦中年人从小山后走了出来,他两眼无神,头发微秃,看起来就像个小心翼翼的知识分子。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舒舒服服伸了个懒腰:“嗯……这里空气真好,内裤也都那么干净,一点也不像你的风格。换了别人,还真是认不出你来。”    “你到底走不走?不走我叫人来轰你了!”    我一摆手:“不用那么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拜访味王大人,怎么可能会空手来呢?礼物一会就到。”    “礼物?”他不再口出恶言,有好处的事谁也不会轻易拒绝。    “程哥!”门外来了一个面色白净的年轻人,看起来像是刚刚跑了很远的路,弯着腰在门口气喘吁吁,随身带的小包也滑落到手腕上。    正是莫云。    我微笑着招了招手,他走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程哥,你说得那么急,到底是什么事?还要我带那个……”    我不让他再说下去:“莫云,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味王,可是老前辈噢,快来问个好。”    莫云一呆,他似乎也经历过很多事,但显然压根没听说过这号人物。但在我的要求下,还是恭恭敬敬地向那个看起来有点猥亵的中年人打了个招呼:“你好,味王先生。”    那男人看我不仅不走,甚至还找来了另一个不速之客,马上又烦躁起来:“我都说了,这里没有什么味王!我看你们真是看小说看疯了!快走快走!我烦着呢!”    这是我把手伸向莫云,他马上会意地打开了小包从里面拿出一个透明的小胶袋。空气中顿时出现一丝异样的气味。          小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男人看到透明袋子里装的东西。眼里立刻闪过一丝旁人难以察觉的兴奋。那是一种悸动的眼神,仿佛被迫吃素很久的野兽醒来时,突然发现脚边有一具正溢出新鲜血液的尸体。    但瞬间,他又警觉地收敛起了自己所有的情绪。    “你是谁?”他态度松动了,似乎打算承认自己的身份。        袋子里装的是庞柯的内裤,那条沾满她下体腐肉和黑色血浆的内裤。莫云把它保存得很好,连袋子底部聚集的尸水都还没有干涸。尽管隔着袋子,但这条小东西仍然努力地散发着它独特的味道。    我对于这样的东西并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或者说,我对身边发生的大部分事情,无论是注定的还是突发的,都不会有太大反应。既不喜欢,也不排斥。    站在身边的莫云也没有了以前看到庞柯下体时那种过激的反应。    我知道,只有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才会对它表现出贪婪的欲望。    “终于承认了?”我面无表情。    “呃……那个,我不是,我只是认识他。”他撒谎的技术实在是惨不忍睹,但我并无意揭穿。虽然原因不得而知,但看来他的确是被席晓明打垮了,不然赫赫有名的味王,怎么会对撒谎这种人们与生俱来的天赋都无法掌握了呢。    “你认识他,很好。请把礼物交给他,就说武云程找他。”说完我不管他脸上惊愕的表情,拉起莫云,转身便走。    身后随即传来那男人的叫声:“等等!这不是死人的东西么?你这不是害我吗!”声音里没有任何惊恐,反倒是略带欣喜。    我并不理会他的小把戏,兀自拉着莫云走出了店。    出店不远,看见街边有一间小冷饮店,我们进去坐下,叫了两杯东西,悠闲地喝起来。        
  天气很热,街上为生活奔波的人们来来往往,全然不管世间种种异常,就算这些有趣的事正发生在他们身边。    而街道旁一个小冷饮铺中,却有两个人,悠闲地等待着另一个人的蜕变。    “程哥,这人究竟是谁?”    “味王。”    “唉,你老是这么不紧不慢。我当然知道你叫他味王,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过。”    “你能看出来他以前是个警察吗?”    “当然……不……”    “当年他可是刑警队的高手,无论隐藏的多深的尸体,只要他一出马,就能找到。”    “像条警犬么?怪不得叫味王了。”莫云有点不以为然,也许在他眼中,这只不过是一个人做了狗应该做的事。    “当年他虽然很风光,可是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是,他有恋物癖,非常严重的恋物癖。一般的恋物癖虽然喜欢搜集女人穿过的内裤,可是那毕竟是人体正常的分泌物。这个人,不一样,他喜欢的,是腐臭的味道。每次破案,他都要悄悄把受害者的内裤收藏起来,包括那些已经腐烂了的尸体。”    “果然是高人!不过,要搜集腐烂尸体的内裤,在刑警队不是更方便?”    “呵呵,他何尝不知道。只不过有一次被受害人的家属发现了他在做什么,要告他奸尸,后来队里低调处理,只是把他开除了。”    “噢?怪不得你叫我带小柯的内裤过来。”莫云恍然大悟,“我们要和他交好么?”    “席晓明早就找过味王这些人,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击溃了他们,让他们再也无法继续以前的技艺。现在他愿意让我知道这些人在哪里,自然是希望我这把他们都找出来,一起找他报仇。既然这样,我就顺他的意好了。我想,他是在追求击败所有我们这类人的快感。”    “我们?”莫云不解,他并不知道,自己正在成为世界上勇敢追求人生真谛、帮助世人的人之一。    “其实,我们都是艺术家,只是个人的方式不一样。人群里隐藏了很多艺术家,他们都不同于一般人。也许理念上稍有出入,但我们追求的都是肉体的解脱,精神的升华。”    “席晓明是怎样的呢?”莫云眼里出现一丝愤恨,看得出来,他对庞柯的死很是惋惜。    “他是大师,专门毁灭世间美好事物的专家。”我表情严肃起来,“他和我们不一样,我们技艺非凡,超度世人。而他,只是喜欢找出这些艺术家,一一把他们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证明自己的强大。我把人送入天堂,而他,只是让人更痛苦地在人间地狱挣扎,他想消除这世界上最后的五彩缤纷。”    “那……”莫云犹豫了一下,“我呢?”    我正色道:“莫云,也许在你眼中,我只是一个能帮你实现为庞柯报仇诺言的杀人高手。但你想过吗,我们相遇是注定的,你为什么在我快要离开的时候到达我家门口?若你早一天来,我会直接送你去天堂,晚一天来,你就遇不到我了。”    莫云露出疑惑的眼神,并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你不明白么?你为什么会到这个城市来,为什么会遇到我、庞柯和那个你说的不是女人的女人?而且,你看我送庞柯去天堂的时候,虽然不习惯,心里却很坦然?”    “程哥,我……说起来,真的很奇怪……难道这些所有的事,都不是巧合?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莫云脸上突然出现痛苦的表情,使劲用手抓着自己的头。    我放下手里的杯子,贴近他的脸,和蔼地笑着说:“你不明白,我却明白,你根本就不是小丁的表弟。”       “什么!不可能!不可能……”莫云极度震惊,神情开始有点恍惚,“我不知道,我是谁,我是谁!为什么你一说,我就都不记得了,到底,这是怎么回事!”    他开始大声地叫起来,引来小店老板的侧目。我阴沉地看了他一眼,吓得他连忙地头继续绞果汁,轰轰的西瓜,就像我亲手销毁的庞柯的那些痛苦的根源。    我能理解莫云。    我们时常认为世界太大,生活太复杂,没有谁能够掌控。    但对于我们自身,大多数人却怀有不可抑制的乐观,尽管这也许察觉不到。至少,我们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把已经发生的事和其来龙去脉深藏在自己的记忆中。    但当有那么一个时刻,有人残忍地颠覆了我们自以为是的记忆时,我们剩下的,就只有这具可怜的身躯,以及那些残缺的痛苦时光了。    这就是现在的莫云,一个被颠覆了记忆的可怜的孩子。    还好,就我所知,他需要了解的,只是近几个月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我知道你是谁。”    “程哥,快告诉我,快……所有的一切”他猛地抬起头,一把攥住我的手,就像溺水的小童抓住了河边的树枝。    “其实,你见过席晓明。”    “什么?我竟然见过他,可是……可是我一点都不记得了。”他仍然不停地抓着自己的头。    “因为,他击溃了你。”    “击溃我?难道,我以前就是个……艺术家?”他忽然不再抓头,反而对自己的新身份起了兴趣。我喜欢看他一脸好奇的样子,尽管,有时候这样的特质,可能是致命的。    “我想,也许不是,不然席晓明不会那么失望。严格说起来,他并不算赢了你,因为你本就没有一个艺术家该有的诉求。你只是杀了人,然后遇到了一个不该遇到的人,他以为你是艺术家,后来得手了却发现了自己的错误。”    “杀人……”莫云笑了,满是心事却又无可奈何,“他们可都是我的同学呵!如果不是那样的事,又怎么会……”    他又不再说下去,似乎对自己记忆中曾经的经历颇为顾忌。我也没有追问,因为没兴趣知道,就算他是我可爱的学生,也一样。    “可是,我本来就不是艺术家,安排我来接近你又有什么意义?”    “也许他希望我能把你塑造成一个艺术家,然后再把你和我们一同毁灭。”    莫云闪现出坚定的眼神,他显然极为痛恨席晓明:“我想杀了他。”    “我知道。”我看着他坚毅的表情,心里很是高兴,“他以为自己能掌握一切,不过现在看来,却漏了一样。”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市场里的人潮开始散去,继续着他们那些陈词滥调的生活。    而我和莫云,则踱着轻快的步伐,去看望我们的新邻居。    街上的店铺几乎已全部打烊,味王的小店却还门户打开。我和莫云信步走进店里,那大堆小山似的内裤依然耸立在中央,店里寂静无声,看起来空无一人。    绕过小山,一扇小门出现眼前。校门并未锁上,似乎故意留下一丝黑黑的门缝诱人窥探。    刚在门口站定,便隐约听到里面传来抽泣声,但这声音,不会让人联想到惹人怜爱的伤心女子,到像是被老婆抛弃的老男人。    我轻轻门,只见味王蹲在小隔间的角落里,背对我们。抽泣声没有了,他正用什么东西捂住脸,深深地吸着气,对我们的到来完全没有反应。    我把手伸进裤兜,慢慢走近他:“味王,喜欢我的礼物么?”    他肩膀抖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慢慢转过身来。    这时的他,再也不是下午我们见到的那位猥亵的中年知识分子了,而是一头饿了数日终于开荤的狮子,秃顶的狮子。    只见庞柯的内裤被他紧紧攥在手里,拧出的污血顺着指缝慢慢滴落。他的脸让人无法辨认原来的样子,因为上面沾满了暗红的血,和无数腐烂的肉末。    “为什么又要这样引诱我?我脱离原来的生活,过这样平凡的日子,其实也很好。”味王缓缓说道,带着异味的血肉从嘴角一点点滑落进去。    “不想报仇么?”    他流露出无力的眼神:“报仇?可能吗?席晓明不是人,是魔鬼!”    “人间的魔鬼,还是人,是人,就会死,快慢而已。”我仰起头,莫不经心地打量着味王逃避世事的小屋。    “他几乎什么都没有做,我就输了,输掉了我十多年的收藏!你明白吗?你不会明白的!”他有点歇斯底里,那些鬼魅一般的惨痛回忆在心中翻滚。         我掏出手绢,帮他擦了擦脸上的异物:“他能找你一次,就能找你第二次,你躲不掉。”    他开始慌乱,挥动着手里潮湿的遗物:“为什么!我已经是个废人了,他以经赢了,彻底赢了,这还不够吗!”    “没有抵抗力的对手身上,是找不到快感的。”我指指自己的脑袋,“他喜欢你用这个。”    他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瘫坐在地上,嘴里喃喃地念着:“何必呢?何必呢?”    随即他又抬起头:“你是……你是刀神!你去帮我杀了他,杀了他!不就……没事了?”    “他太强,我杀不了。杀一个高手,要看他的眼睛,可他的眼睛,看不得。他要杀我,倒是容易。”我耸耸肩。    他眼神黯淡下来:“算了,反正这么活着也没意思,不用等到他来,他来了我更痛苦。不如你动手好了,你不是刀神么,手够快,不痛。”    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说道:“味王金口,乐意效劳。”    手轻轻一抖,掌中顿时多出一把银白闪亮的小刀,小刀划破小屋里渐黑的空气,向他的喉咙奔去。      小刀滑过味王的喉咙,却只带走了一丝灰尘。     “为什么不杀我,我不想受那份罪。”    “杀了你,还是顺了他的意。他像要的,或是我找到你,杀了你,或是我找到你,他杀了我们。”    “那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那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我杀了你,他就赢定了,而他要对付我们全部人,却未必有十足把握。”    “你想我帮你?”    “你出山,我们就有机会,而且……”我眨眨眼,“类似今天拿给你的这种极品收藏,我还有很多。”    他终于兴奋起来:“真的?”    “当然当然!”莫云在身后叫道:“你来帮我们,还送房子。”        味王站在破旧的拆迁屋前,一脸的不屑。    “原来是这种破地方,我还以为捡到宝了呢!不定什么时候睡着觉就被拆了!罢了,反正这贼船也是上定了。”    莫云在他身后一脸窃笑。    马龙见我们带了新邻居回来,连忙笑脸相迎,吩咐小兰做晚饭。随后开始问着问那地套近乎,不过味王只喜欢内裤,不喜欢马屁,搞得他一脸无趣。倒是莫云看他可怜,主动陪他胡说八道,他才又高兴起来。    小兰果然手脚麻利,一会工夫就已弄出一桌丰盛的饭菜,而且还是那么好吃。我想起小美,不由有一点伤感。    席间觥筹交错,众人话渐渐多了起来,好奇心极重的莫云自然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追问起味王与席晓明的往事。味王对这段经历自然很顾忌,但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还是慢慢说来。          “被警队开除后,原以为从此以后没什么机会再继续收藏那么美妙的味道了。可事实并不是这样,很快我又开始无法抑制自己追求它们的冲动。于是我开始四处游荡,寻找着没有被人发现的女人尸体,实在找不到时,我也不排斥自己制造。”    说到这里,我看了看马龙和小兰。见马龙只是傻傻地张着嘴看着他,而小兰则只顾低头发呆,似乎并不关注他的话题。    “我每天去看她们,等着她们慢慢腐烂,而不需要顾及自己的身份。这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我就这么继续着我的美妙生活,也曾想过一辈子就这么幸福下去。可是席晓明的出现改变了一切,我的噩梦开始了。    我以前根本不认识他。有一天,我正躲在远处欣赏一具高度腐烂的实体时,他出现了。他只问了我一句话‘你是不是味王?’    我对于不认识的人一向不怎么搭理,就没说话。他冲我笑了笑,比了个奇怪的手势,然后就离开了。    我对这件事并没有在意,以为他只是个神经兮兮的普通中年人。他走了之后,我过去扒下了那具尸体的内裤,那可真是极品哪!回家之后,我甚至都舍不得让它离手,于是拥它入眠。    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他突然不再说下去,只是露出极为痛苦的表情。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莫云瞪大了眼睛,不停地催促道。    “我一醒来,就发现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我醒来第一件事就是闻我抱着入睡的那件极品,可……可是,那美妙的味道竟然不见了!    我猛地睁开眼睛,发现手里的内裤早已不是昨晚我深爱的那一条了!我觉得不对劲,马上从床上翻了下来,打开了我所有的冰柜,天哪!我……全都没有了!全都没有了!”    “这种……收藏,也会有人偷么?”莫云很奇怪地问。    “不,不是……”味王痛苦地摇着头,“我发现,我……我竟然亲手把它们全都洗干净了!”        
  “程哥……你们聊着,我上个厕所去,呵……”莫云捂住嘴,强忍着笑意,推门出去了。    我拍拍味王的肩膀,说道:“吃饱了没。”全然不顾他脸上期盼同情的神色,我看向马龙和小兰。    马龙似乎什么也没有听懂,只是跟味王一样哭丧着脸,一个劲地点头。    小兰则默默站起身来,开始收拾桌子,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除了家务,再也没有别的事能引起她的注意。    味王被众人的反应弄得哭笑不得:“不可怕吗?你们是怎么了?这么恐怖的事,你们一点都不觉得可怕吗?”    马龙在一旁故作深沉地附和道:“当然可怕!我很少听到这么吓人的事呢,只是程哥经历太丰富了,所以反应不大,是吧程哥!”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有时候身边有个会拍马屁的人,会令所有人都感到轻松。    但味王似乎一直对他都很排斥,全不买账,瞪了他一眼道:“少给老子来这套!老子知道你们想笑!那女人在装傻,你们两个就在心里笑,刚才那个鬼头鬼脑的小子就躲在厕所里笑!笑笑笑,笑个屁!老子不离你们这些虚伪的人了!我去睡觉!”    说完他便要出去,脸上的表情像极了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    我起身拦住了他:“呵呵,你那么想要人安慰么?等小莫回来,我们一起去个好地方。”         味王听到这句很暧昧的话,怔了一下,似乎有些心动,但马上又板下脸来辩解道:“妈的,老子才不去呢!我对活的女人又不感兴趣!”    “不去算了,不过听说席晓明的妹妹可是个尤物。”我微微一笑。    这时莫云回来了,看到我脸上的笑容,问道:“我错过了什么吗?又是什么事那么好笑?连程哥都笑了。”    味王一听这话,马上骂道:“你个死小孩!老子早就知道你他妈的是跑去厕所里去偷笑!”    莫云想不到传说中的味王,竟是这样一个毫无风度的粗鄙中年人,恐怕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能找到他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冲我吐了吐舌头。    味王还想继续骂,似乎要把心里所有的郁闷都发泄到莫云身上。    这时,刚才被味王骂得语塞的马龙却岔开了话题:“程哥,你刚刚说你们要去找谁的妹妹?”他对我们说的女人似乎很感兴趣。    “怎么?你也想去?”我漫不经心地说着,眼睛往厨房里瞟去。    “嘿嘿,因为程哥说那个什么席晓明的妹妹,是个尤物嘛,一听尤物,我就……”    正说着,厨房传来碗盘破碎的声响。莫云白了马龙一眼:“你这家伙,小兰姐饭菜做得那么好吃,你还不满足?”    而我已经背着手走进了厨房,看到小兰正慌乱地拾起地上的碎片,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她的脸也是会有表情的。    “这些普通餐具总是那么容易碎,你说用骨头来做会不会好一点呢?”    听到我的话,小兰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但仍是什么也没有回答。    我笑了笑,转身回到客厅,挥手示意莫云和味王出门。马龙还想说些什么,被我一摆手止住了:“我叫你找人来做邻居,这么多天你就给我找了一个。”    “呃……程哥,我,我明天……不,现在就去找!”他一副被吓怕了的表情,不再多话。    我们三人出了门,味王满腹心事,看起来有些担心。    “程哥,她也是艺术家吗?”莫云好奇地问道。    “艺术家?呵呵,恐怕她连边都沾不上。”我一脸不屑。    “那我们去干嘛?”    “嫖妓。”          夜色掩盖下的声色场,灯红酒绿,没有尽头地释放着人们的欲望。这里每天有着无数金钱与肉体的交易,女人们为活下去而活下去,男人们为寻找活下去的快乐而流连忘返。    我们穿过大街小巷,身边数不尽的酒店、夜总会和发廊飘然而去。我们并不是要去那样的地方,那里有着太多的秩序,虽然见不得光,但依然井井有条。通常,秩序会掩盖住许多有趣的事,许多言语和行为都会被这样的管制压抑得难以出现。    而那些拥有血管一样众多的小道,在黑暗中若隐若现的小楼,才是真正值得探寻的地方。那里被大多数人们所遗忘,一切极尽腐朽的事情都会顺理成章地发生。没有理由,不需遮掩,因为夜色就是最好的伪装。    我们钻进一条狭长的暗巷,里面三三两两站着几个看不清面孔的人,有妓女,吸毒者,也有皮条客。他们习惯性地上下打量着从身边走过的我们,偶尔投来几句渴望交易的请求。我想,在我们去到目的地之前经过的路程,可能都是很无趣的。也许遇到玩仙人跳的骗子,会有趣得多,但毕竟我们有三个人,机会不大。    味王做过警察,对这样的地方自然轻车熟路。而莫云则不一样,他也许性欲旺盛,却是难以接受这样低级的烟花之地,一路上不停地询问还要多久,我也不回答,只是往前走。    终于,我们在一座四层小楼前停住了脚步。这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通常,这样的小楼会租出大部分房间给各种各样的人们,只要有钱就可以,所以才造就了这里的暗娼林立。到了晚上,虽然街道上人迹罕至,但各栋小楼里却是灯火处处。但唯独这一座,却又不同,除了顶楼中间的窗子印出一点点粉红色的灯光,其他房间都是漆黑一片。    我不出声,也不敲门,掏出一节细细的铁丝,打开了门,自然得就像回自己的小窝。    楼里充斥着让人无法分辨得混杂味道,加上漆黑的天井,若突然深处此地,也许会以为是荒郊野外的鬼楼。    我们顺着窄窄的楼梯往上走,一切都静悄悄的,连莫云也摒住呼吸,没有脚步声。    很快上到了四楼,在中间的一道门前停住。门虽然锁上了,却留有一点缝隙,里面一丝淡淡的粉红色灯光散落到外面的地上。这时,我们才听到了房间里的异动。    一个女人传出极尽挑逗的叫床声。        
  门再次打开了,好像一只顺从的羔羊。    里面的情景让莫云和味王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那是一张床,和五个人,一女四男。    也许是女人的诱惑太大,他们继续着云雨之事,并没有注意到正在自己被三个不速之客静静打量。    终于,其中一个男人的眼光扫过门口,现出了和我身后两人一样的表情。随后他轻呼一声,其他的男人才停住了动作,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女人赤裸的性器上转移过来。    但那漂亮的女人却完全不在意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仍旧死死地吮吸着一个壮男的下体。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在最初的惊愕之后,一个看起来像健美教练的年轻男子回过神来,向我们质问道。    我却不理会他,只是对床上妩媚的女人说道:“席晓静,你得帮我个忙。”    健壮的男人,一般都认为自己很出色,所以总是无法忍受被别人忽略。他却不知道,硬出风头是有很大风险的,而被忽略,有时候却是福气。他气冲冲地向翻下床,向我走过来,怒不可遏地叫道:“妈的,我问你呢!没看见我们再干嘛吗?”一边伸手向我胸前推来。    一道银白色的光芒滑过半空,还没有骂完后面几句话的壮汉捂着喉咙倒在了地上,嘴里扔含含糊糊地嘟囔着什么,脸上挂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我伸脚把他粗大的手指一只只踩进咽喉的裂缝里,他才满意地闭上了眼睛。    屋里一片寂静,几秒钟后,终于炸开了锅。          并不像女人受到惊吓一样发出凄厉的尖叫。剩下的三个男人,只是猛地从床上蹦起来,仿佛正在性交一样喘着粗气,赤裸着泄了气的阳具,不知如何是好地站在原地。他们现在最大的愿望,当然是逃跑,可是又担心自己和先前的男人一样触摸自己的喉管,变幻莫测的惊恐表情着实有趣。    我朝门外指了指,他们半信半疑地缓缓向门口移动了几步。见我没有什么进一步的表示,这时体内求生的本能才奔涌而出,抓起衣物就往门外冲。    我闪开了一个口子让他们逃命,冲在前面的男人竟像我投来万分感谢的眼神。他们似乎在黑暗的地狱中看到了瞬间闪现的出口。    不过,出口只显现了一瞬间,就无情地关闭了。    三个奔牛一样逃窜的男人分别倒毙在走廊、门边和屋内。    走廊上的男人后腰上开了个小小的洞,半颗还在滴血的肾落在冰凉的地面上。门边的年轻人靠坐在门框上,面无表情地抱着自己所有的肠子,就像守财奴在细数攒下的金条。而屋里的死去的中年男人,则使劲地伸展着手臂,想找回飞落在不远处的一大片颅骨。    我打了个手势,味王和莫云马上着手将他们的尸体拖回房间,味王掂了掂拖在体外的半个肾,惋惜地摇摇头对我说:“你还真舍得啊!可惜了,本来挺值钱的。”    说罢他靠近那四具尸体嗅来嗅去,然后站起身来,失望地说道:“原本新鲜的味道就不好,男人的就更没意思了。”    一切安置妥当,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床上一直没有出声的漂亮女人身上。         就算是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淫糜味道的女人,仿佛她天生就只为了性而存在。    只懂得追求快感的女人,往往是极度无情的。刚才还在和她交媾的四个男人短短几分钟内全部死在她面前,她却只是饶有兴趣地冷眼旁观。    她悠悠地点燃了一支烟,烟雾环绕着她极具诱惑的裸体,使得房间里的气氛更加诡异。她并不介意我对她的上下打量,媚笑着说道:“老板,有兴趣三个一起来吗?”    味王干咳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莫云则红着脸东张西望。    “席小姐客气了,我只是找你帮个忙。”我收起手里的冷艳的刀。    “怎么?世上还有刀神做不到的事么?”她一语道破我的身份。    “想不到席小姐居然认识我,你哥哥来过了么?”    “那死没良心的东西,你提他做什么?你杀了我的老主顾,可得好好补偿一下人家。”席晓静吐出一口烟,舔了舔她红艳性感的嘴唇,“好不好嘛……”    “你不用勾引我,我要你勾引他。”我偏头看着身边羞得满脸通红的莫云。    “哎唷,原来程哥带了个那么可爱的小伙子便宜我呀!”她笑得花枝乱颤,轻抚着自己娇俏的乳房,向莫云抛了个媚眼:“弟弟别害羞嘛,姐姐好温柔的。”    莫云急了:“不不……程哥,你不是真的要我跟她……”    味王摸摸鼻子插话道:“嘿嘿,老武,想不到那老怪物的妹妹还真他妈是个尤物,连老子都有点把持不住了,要是小莫不好意思,我来嘛。”    我笑笑,对席晓静说道:“别急,我只叫你勾引他,没叫你动他。”    “这是什么话嘛,那么可爱的小弟弟,你只准人家看,不准人家碰,不是要急死人家吗?”    “那是你的事,动了他,你就死。”我冷冷地说。    席晓静不禁脸色一变:“好啦!不动就是了,有什么稀奇的。你到底想我怎么样嘛?”    “你就当他是你亲弟弟,你接客,他就在旁边看,你有空,就挑逗他。怎么做我不管,但是要在最短时间内让他对你这种风骚的女人完全失去兴趣。”    “哼,这有什么用,这样就能杀了我哥吗?”    “这你不用管,你哥怎样对你,你心里有数。你帮我,就是帮你自己。”    她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怒,马上又陪笑道:“好,好……武老板既然吩咐了,我就照做好了。不过,要是这小伙子忍不住想做什么,人家一个小女人,可没什么力气……”    “这我自然有交待,你不用多心。”说完,我示意味王到房间外去,转身便走。    “哎!武老板!你就把这些尸体丢在这里呀?人家会害怕的!再说,被人看到,人家以后还怎么做生意呀!”    “水仙,”我背对着她挥挥手,“我知道你认识水仙,叫她帮你弄,就像以前那样。”    我说完,便带着还在不断回头瞟的味王出了门,只留下莫云和风骚的席晓静。        
  和味王刚出门几步,对今晚发生的事还有点莫名其妙的莫云便追了出来:“程哥,等等!这,你到底要叫我做什么呀?她可是席晓明的妹妹呀!那老家伙要是来了,我可怎么办?”    我转过身,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不是说过我自然有交待么?”    “可你没有交代过我什么呀!只说是来……来嫖妓。”他一脸的无辜。    “我知道你会跟出来,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个姐……噢,女人,真的是席晓明的亲妹妹?”    “喜欢么?”    “别逗我了,程哥!”他急得满脸通红。    “你一个星期内,每天晚上都要来这里。席晓明既然肯让我知道他妹妹的下落,就是默许我们来找她,不会难为你的。他如果想操控一个人,可以轻松地通过任何媒介,而最方便的,就是通过漂亮女人,你知道我为什么把你留下了吧?”    莫云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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