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练过什么武术打架最厉害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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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可待成追忆
“快起来,快起来呀,有人来了。”
程煜一骨碌从棉被上爬起来,张大眼睛四下环顾,一看,哪里有什么人?他转过身,冲罗琰做势挥了挥拳头,笑道:“敢骗我,打你!”
“嘻嘻。。。。。。”罗琰吃吃地笑,两只大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
程煜马上又变成懒洋洋的,重新走到那棉被上躺下,顺便打了几个滚,将身上的泥和灰尘都尽数擦在了那棉被上。
“小心被张阿姨知道你干的好事,到你妈那里告状。到时候,你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罗琰扬起脸,夕阳的点点金光洒在她的肩上和脸上,焕发出异常美丽的光芒。
程煜看着她的身影,没说话。
这是个南方小城的院落,两间房子朝东,两间房子朝南,四下里组成了一个院子,院子里的地面是水泥地,现在正有两床棉被晒在支在院子里的竹椅背上,棉被的一角被风吹到了地上。而程煜就惬意地躺在这床棉被上晒太阳,刚刚他为了罗琰和一个男生打了一架,沾了满身的泥和灰尘,所以顺便在被子上擦一擦。
这一年,程煜9岁,罗琰7岁。他们在一个院子里长大。
罗琰刚上小学一年级,班里有个男生非常霸道,专门欺负女生,上课扔纸团,下课在学校门口的小巷里堵住弱小的孩子,要求他们交出身边的零花钱。这天,他刚好堵住罗琰,要她拿出零用钱。罗琰正犹犹豫豫地从裤兜里掏钢蹦儿,恰好被经过的程煜看到了。他走上前,二话没说,拎起那个男生暴揍了一顿。完了,指着还在抹眼泪的男生说:“以后你要是敢动罗琰一个手指头,跟她要一分钱,你自己看着办。你要不服气,尽管找人来,明天,我还在这里等你!”说完,拉起罗琰的手,大踏步的走了。
从那一刻起,罗琰看着程煜的眼神是异常钦佩的,尽管她心里还是有些害怕那个男生以后会报复她,她想,以后程煜哥哥不在的时候,她就给那人一些钱,打发他走就是了。想到这里,心里就舒坦多了。
但是,从那天以后,程煜就一直陪她一起上学,放学和她一起回家。
罗琰开始学英语了,放学回到家,她就跑到程煜家里,要和他一起做作业。“作业?可是,我已经做完了呀!”程煜的作业一向都是在还没放学的时候就在教室里做完的,免得回家还得花时间学习。
“我今天学英语了,你想我念给你听吗?”程煜看着她,想笑又不敢笑,只好点点头。罗琰揪起程煜的书,大声道:“Thisisabook.”放下书本,本想念下一句“Thisisapen”的,没想到一时间居然找不到钢笔和铅笔盒,她就桌上桌下找了好一会儿,最后丧气地往床上一坐,不说话了。程煜的肚子都快被笑憋得疼了,可是还是不敢笑出来。他跑到外屋,将书包里的钢笔和笔盒拿进来,递给罗琰,罗琰一下就破涕而笑,接过钢笔,继续念道:“Thisisapen”,又拿过铅笔盒,“Thisisapensilbox。”
程煜终于忍不住大笑出来,一边笑,一边躲着罗琰的追打。
程煜知道罗琰喜欢吃泡泡糖,有一天,他特地买了两个泡泡糖,塞在罗琰的书包里。罗琰等不及下课就含上了泡泡糖,那天刚好轮到她值日,她得拿着值日本,跑到各个班级去给做眼保健操的同学打分。从操场这边跑到那边的时候,一不小心将含着的泡泡糖吞了下去,那一瞬间,她呆住了。她的心头顿时犹如鹿撞,砰砰直跳得厉害,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到最后,她悲哀地想:怎么办啊?这下可死定了。
于是,一个下午,她都觉得自己在不停地冒汗。而程煜,也逃课出来一直陪在她身边,和她一起苦恼,如果真的不能活,可怎么办?因为,人们都说,泡泡糖是不能吞下去的,吞下去必死无疑。
一个下午过去了,一整夜过去了,第二天,罗琰还是好好的,于是,她认为自己用亲身经历破除了人们一个谎言,吞下泡泡糖其实是不会死的。而程煜,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可真怕自己会就这样害死了罗琰。
程煜11岁那年,罗琰送了他一个可爱的钥匙链,挂着一只熊猫的坠子。
“怎么想到送我一只熊猫?”程煜虽然觉得这个礼物有点娘娘腔,但还是很高兴地收下了。
“因为你象这只熊猫呗!”罗琰笑着跑开了。
上初中的时候,罗琰忽然说要学骑自行车,缠着妈妈买了一辆凤凰69的女式自行车,红色的车身,很漂亮。于是,教罗琰骑车的任务自然落到了程煜的身上。不敢到街上去骑,就只好先在院子里练习。好不容易坐上座垫,屁股一扭,脚都还没碰到脚踏板就连车带人都要摔倒,程煜拼命抓着车的后座也没把车扶正,用尽了力气还差点把车的后端都掀起来了。
罗琰整个人都靠在程煜身上,一回头,哭丧着脸,对程煜说:“哥哥,你怎么不扶我?”
“你看我,你还没开始我就一身汗了,还没扶你?要没我,你早躺地上了。”程煜见了她就是没脾气,“再来吧。”
“好吧。你可要在意一点啊!”
再来的状况还是跟刚才差不多,顶多就是脚在脚踏板上多踩了两脚。
还没两下就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程煜真的出了一身的汗,罗琰却早就气馁了。
“不学了,不好玩。”
“学车还有好玩不好玩的啊?”程煜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哭笑不得。
“哥哥,以后上学我都坐你的车吧,你带我,行吗?”罗琰那么自然地牵着程煜的衣袖,眨巴着大眼睛说。
“我带你是没问题。只是你的车呢?白买了?”
“给我妈骑吧。”她很快就将那辆车做了安排。
程煜比罗琰高两届,正好他们上学的学校是初中部连着高中部的,于是从那以后,每天,程煜都骑着车带罗琰上学。夏天,程煜戴顶帽子,罗琰就撑着太阳伞,下雨天,程煜穿雨衣,罗琰有时候就钻在他的雨衣下,没有风的时候还是打把伞。
就这样,走过春夏秋冬,走过花一般的年华。
转眼间,程煜上了高三。为了提高升学率,现在的学校都是在高三上半年就把全部课程都教完了,留下足足一个学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考前的复习和冲刺。程煜的文理科都很好,所以复习起来很轻松。
罗琰17岁。
一天傍晚,看着天边刚刚升起的月牙儿,她说:“哥哥,我好想学画画啊!”
“行啊!想学哪一类的?水彩?素描还是速写?”
“速写吧,素描太枯燥了,水彩太麻烦了。”
程煜笑着,他知道罗琰总是这样,有着广泛的业余爱好,可是学什么都半途而废。但他明知如此却永远也不会扫她的兴。
“想什么时候开始学?我帮你找老师吧。”
“当然是快点咯,我都等不及了呢。吃完晚饭你陪我去买材料好吗?”
“嗯。”罗琰象粘着亲哥哥一样粘着程煜,可是他一点都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程煜找的教画的老师住在东门,有几条深深的小巷,晚上也没有路灯。每个星期去学三个晚上,程煜就在晚自修结束后骑车去接罗琰回家。
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程煜还和往常一样去接罗琰。
罗琰一边自在地坐在车后座上,一边嘴里不停地叨叨着。
“说什么速写啊,还是要和学素描一样先打基础的呢。哥哥,作画可是要有灵感的,我太缺乏灵感了呀!”
“要不要我帮你找找灵感啊?”程煜嘴里打趣她,脚下轻快地骑着,车速也快了起来。
刚到巷口,一辆摩托车横地里疾驶而来,没有开车头灯。要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自行车的车头整个被撞得歪在了后边,罗琰一屁股坐在了车的后轮胎上,而程煜却被撞得飞出了一米远。那骑摩托的人一看出了事,只呆了两秒钟就骑上摩托一溜烟的跑了。
程煜侧躺在地上,两腿屈着,头深深地埋在臂弯里,半晌没有动静。罗琰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她朝程煜看了看,吓得“哇”一声就哭了。
“程煜,程煜,你怎么了呀!你别吓我啊!别吓我啊!”
她一边哭,一边拼命从车胎上站起来,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跑到程煜身边,跪下来,想把程煜的身体扳过来看一看,可是怎么也扳不动。程煜醒着,只是手臂和臀部撞击地面的疼痛让他一时缓不过劲儿来。他把头深深地埋在臂弯里,正龇牙咧嘴的忍着想缓一缓呢。可是罗琰扳不动他,真的被他吓坏了,手里下意识的不停地揉他,“程煜,不要吓我!你快醒过来啊!你这样我会死的。”哭着,竟然噎住喘不过气来。
足足过了有三分钟,程煜才从疼痛中缓过劲儿来。他抬起头,看着哭成了泪人的罗琰,笑了笑,轻声说:“你死了我怎么办?我还要参加高考呢!”
罗琰看着他,满脸是泪,只觉得刚才吊到嗓子眼的那颗心一下子就回到了原处。她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慢慢靠近程煜,搂过他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
天空是静谧的藏蓝色,有几颗明亮的星光在欢快地蹦跳着,南方柔和的夜风吹来,夹带些许深秋的寒意,拂送落叶独有的香气。
程煜靠在罗琰的怀里,他从没有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罗琰的身体,此时,鼻端埋在她的胸前,只觉得一股少女特有的馨香沁人心脾,使得他心神恍惚,忘记了刚才那剧烈的撞击给手臂和臀部带来的疼痛。
半晌,只听罗琰在他耳畔轻轻地低语:“程煜,我不能没有你的。”他抬起眼,正遇上罗琰一双布满了雾气的大眼痴痴地看着他,一瞬,两行清泪沿着她的脸颊滴落。程煜只觉得心头陡地一震,这心里十多年以来一直埋藏着的似是而非的情感一下明了起来。
他站起身,轻轻将罗琰拉起来,用大拇指温柔地擦去她脸颊上的泪珠。她的肌肤在月光下显得如此白皙光洁。他扶住她的肩膀,轻轻地俯下头,将唇盖在了她的双唇上,那一霎,他感觉到了她浑身猛地一颤。她的双唇是那么温润柔软,甚至令他心疼地不忍心攫取。她将双臂环绕上他的脖颈,静静地依偎在他怀里。
此时此刻,他们只觉得天地间万物都已经停止呼吸,只有天上的一弯弦月害羞地掩藏在薄薄的浮云后面,见证了这一对恋人间的爱情。
“哥,还疼吗?”罗琰想掀起程煜的衣袖看看伤情。
“不疼,有你在,我哪儿都不疼了。”程煜只顾看着她,早就不知道什么叫疼了。
“那也不行,咱们还是去医院拍个片吧,看看有没有什么事情,那样我才能放心呢!”
“听你的。”只要罗琰在身边,现在叫程煜去干什么都行。
去医院拍了片,还好只是擦破点皮,没有骨折或者别的什么后遗症。程煜还挺经得起摔的,都摔出一米远去了还只是擦破点皮。
那一晚,程煜睡觉都笑出了声,而罗琰根本就是睁着眼看着天花板到天亮。
从那以后,两个人更是形影不离了。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回家。晚上,等吃完晚饭,罗琰做完作业,两个人就悄悄地出去,沿着家旁边的小河散步。
他们家的旁边是一条五米多宽的小河,河两边是一条四米宽的水泥路,河边砌了白色的栏杆,沿着河种满了柳树,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只要给它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施上泥土,再加上南方充足的阳光和雨露,总是能旺盛地生存,并在徐徐的微风中摇曳着它那柔软的枝条,献给路人充满旖ni的风情。
沿着河边一直走,大概两百多米处,有一处茂密的小竹林,夏日的竹子长满了青翠欲滴的竹叶,到了深秋,竹叶也悄悄地变黄了,并开始一片一片的飘落,经过多年的落叶的积累,竹林里的地是松软的,由于不象春季的梅雨天一样多雨,所以深秋的竹叶地比较清爽干燥,踩在上面会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及其惬意。
竹林不远处有一个尼姑庵,到了傍晚十分,就会有做晚课的暮鼓声传来,清幽、深远。
竹林外面有一个蘑菇伞状的石头建筑,伞下摆了好些石凳,恋人们沿着河边走累了都爱在这里休憩。
程煜和罗琰就这样沿着小河走着,他们自小就很要好,所以旁人见了也不奇怪。走进小竹林,程煜就忍不住拉住罗琰的手。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脚下踩着竹叶发出的“沙沙”声,直想那一刻时间静止,万物至永恒。
等到月亮出来,林子里有月光透过竹叶,被细细碎碎地筛到地上时,两个人才不舍地从林子里出来。
走到蘑菇伞下,程煜坐到石凳上,用手摸了摸石凳,说:“石凳太凉了,来,坐我腿上吧。”
罗琰走过去,轻轻坐到他腿上,一手自然地挽住他的肩膀。
“哥,还有半年就高考了,你有把握吗?”
“你说呢?”程煜卖了个关子。
“要不我们这段时间分开一下,你先好好地用心学习吧?”罗琰低声说。
“呵呵,有了你,我学习才觉得更有劲儿,我想,考个本科应该没问题。你要对我有信心啊!”程煜紧了紧搂住罗琰腰的手臂。
罗琰笑了:“真的吗?”
“那是。”
“等你考上了大学,可别翅膀硬了就飞了,要时刻想着我,念着我呢!”
“一定,一定,哈哈。”程煜忍不住大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罗琰问:“腿麻了没?”
“报告:你重心所在的左腿有一点麻,请你换个方向坐,把重心换到右腿就不会了。哈哈哈!”
“讨厌,哥哥你什么时候这么油腔滑调了?”说着,还是依他换了个方向坐,深怕把他的腿坐麻了。
罗琰垂下长长的睫毛,用手指拨弄着他的衣领:“我也要加紧学习了,等你考上哪个学校了,过两年,我也考那个学校。”说着,调皮地眨了眨眼,“向你看齐,咬定青松不放松,嘿嘿。”
“哈哈。。。。。。”程煜笑着,忍不住亲了亲她的脸颊。
快乐的时光总是飞逝如梭,转眼到了第二年的七月。黑色的七月,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到来。
公元日,星期天,晴空万里,天上没有一丝云彩,天地间仿佛蒸笼一般,闷得人透不过气来。偶尔一阵南风刮来,从地上卷起一股热浪,火烧火燎地让人感到窒息。
所有这些都难不倒程煜,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尤其是罗琰给予他的信念和力量足以让他勇闯沙场,拼死搏杀,并赢得最后的胜利。
三天时间一下就过去了,程煜一向对自己比较了解,考完以后估计了一下分数,基本上八九不离十。所以,等分数出来的十几天时间里他依旧和罗琰玩得很开心惬意。
程煜考上了浙江省农业大学,专业是企业管理。院子里一片欢腾,大家伙儿都聚在程煜家里庆贺,仿佛自己的孩子考上了大学一般。
转眼到了九月,学校要开学了,程妈妈开始大包小包地帮程煜准备行礼,虽说到杭州只有十来个小时的路程,但是毕竟养育了十九年的儿子从来没有离开过娘的身边,所以到了要出发的那一天,竟是唏嘘不已,总说自己掉了什么东西,心里没着没落的。
上车前的一个小时,一家人都到车站送程煜,还来了两个平时要好的同学--王凯和徐彬。罗琰默默地跟在身后,也不说话,只是红了眼。
那时候还没有“凯斯鲍尔”之类的大型豪华长途客车,最好的一种是北方大巴,里面自带了厕所,已经较以往的客车先进多了,而且跑的速度最快能达到时速一百二十公里,所以从家里到杭州的路程缩短了好几个小时,现在只需要九个小时。
程煜和王凯、徐彬说笑了一会儿,看着罗琰的样子,心里很是不忍。他走到罗琰身边,拉住她的手,将她带到一个安静的角落,罗琰低着头,不停地咬着下嘴唇,眼泪兀自在眼眶里打转。
“别这样啊,你这样我到了杭州都会不放心的。嗯?笑一个。”程煜捏了捏她的下巴。
罗琰抬起眼,看了他半天,好像是要将他的样子深深地刻到心里一般,半晌,说:“哥哥,你要总记着给我写信,好吗?”说着,语声就禁不住地哽咽了。
“傻瓜,又不是不再见面了。一个学期完了,我马上回来呢。再说,你放假的时候也可以去杭州玩啊,现在去杭州也方便,到时候我可以给你当导游。信我一个月写一封,电话一个星期给你打一个,怎么样?”
罗琰听了,破涕而笑,眼里的雾气却凝结成泪珠掉了下来。
程煜走了。罗琰在这个江南水乡继续自己的生活和学业,她比以前更加努力学习,因为,要和程煜在一起的梦想是那么迫切地萦绕在她的心头。
程煜到了学校以后,真的十分遵守诺言,一个月给罗琰写一封信,一个星期给她打一个电话。再加上刚到学校,没有了母亲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一时间还没有完全融入大学生活,一切都还有些不适应,更是增添了心里的寂寞,越发地想念起家里的亲人、朋友,还有罗琰。
大约过了两三个月,他就渐渐地适应了学校里的生活,开始和同学、室友打成一片。他似乎一向都有领导的天分,所以,同寝室的一班人都称他为“老大”。
自从程煜到杭州后,等待他的电话和信件就成了罗琰在学习外最期待的事情。每个星期天下午三点,她不必去学校上自习,程煜就准时在那个时候给她打电话。在电话里,她大多数时间是静静地听程煜说学校里的趣事,听着程煜低沉、厚实的男中音,心里便会觉得踏实,然后就会问“生活还习惯吗?”,“天气凉了,有没有多加件衣服?杭州的天气是不是比家里冷?”之类的话。然后挂掉电话,她会抱着话筒保持那个姿势十几秒钟,嘴角挂着微笑,心中无限甜蜜。
第二封信是一个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罗琰第一个发现的,由于家里没有人,信被从门缝里塞了进去,掉落在地上。罗琰捡起来,一看是程煜的信,连书包都来不及放下,就拿着信跑出院子,来到那片幽静的竹林里,一个人慢慢地品尝那封信。
“小琰,你知道吗?大学生活真的很精彩,只要你善于发现。企业管理都是一些文绉绉的理论问题,对我来说学起来非常轻松,所以我有更多的时间来参加一些业余的兴趣小组之类的东西,这里叫做‘社团’。我参加了一个武术协会,结果会里学的竟然是‘太极拳’这种老年人打的玩意儿,我对这个实在是不感兴趣,可是对于学长拳之类的拳术又已经为时已晚,老胳膊老腿的动弹不了了。正想退出呢,有一个训练班吸引了我,就是‘跆拳道’,是一个韩国人当的教练,比较刺激。等回去的时候我练一把给你瞧瞧。哈哈。。。。。。
我的室友都很有趣,来自浙江各地,我们晚上有时候会去‘的吧’蹦的,太晚了回来进不了校门,我们就从铁门里爬进去,有一次还差点划破手心的皮。。。。。。”
罗琰一字不拉地看着,看到有趣的地方就忍俊不禁;看到描述杭州的酒吧的氛围,心里不禁十分羡慕,多想也到那里亲身体验一下;看到惊险的地方又忍不住为程煜担心。看完了,捏着信,靠在竹竿上痴痴地回想半天。微风吹过林梢,竹叶发出“悉悉嗦嗦”的声音,更有不知名的鸟儿在林中清脆地鸣叫,远处传来车轮“隆隆”的响声,这一切此时听在罗琰的耳中是那么惬意。
在电话里,罗琰从来不说自己有多么想念程煜,只是偶尔会撒娇地问问程煜:“哥哥,你有没有想我?”但是,在信里,她用笔、用文字、用自己的心告诉程煜,那刻骨铭心的思念是如何在每时每刻、尤其是在独自一人的深夜无情地吞噬着她的心。
“思念它有脚啊,轻轻悄悄地进驻我的心中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你的影子倒映在水盆里;吃饭的时候,饭碗里会出现你的影子;默默时,凝然的双眼前便只有你了。”
她仿着朱自清的《匆匆》里的片断描述自己对程煜的思念。
程煜便在下一封信里说:“我没有你如此曼妙的文笔,但是我会记着你对我的好,真心实意地对你。”
鸿雁在云鱼在水,相思本是无凭语,如此,驿寄梅花,鱼传尺素,两个人便相互将自己的心交付给了对方。
终于等到寒假,程煜回来了。
车站,罗琰穿着大红色的羽绒服,戴着黑色的八角帽,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将手插在衣服兜里,东张西望地寻找程煜的影子。
程煜一迈下大巴的车门,就看到了罗琰。一个学期不见,发现罗琰居然出落得如此婷婷玉立了。红色的衣服衬着她白皙的肌肤,脸颊经寒风一吹,微有些泛红,那有个词是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冰肌玉骨”,应该就是她现在这样的,程煜在心里想着。
一看到程煜,罗琰一蹦一跳地就过来了。
“哥哥,累了吧?”
“还行,这点路,累不倒我。”程煜握住罗琰的手,一边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暖着,一边用嘴呵着热气,“等多久了?冻坏了吧?”
“没等多久,手在兜里暖着呢,没事儿。来,我们坐三轮车回去吧,阿姨早就等急了呢。”说着,冲着一辆人力三轮车招了招手,马上就有好几辆三轮车抢着骑过来。
小镇上的路程就是这样,坐出租车显得太近,走路又显得太远,所以有了三轮车这种交通工具就可以解决这种不便。
程煜戴上手套,将行李拎到一辆车上,让罗琰坐上车,自己帮罗琰紧了紧围巾才上车。罗琰看着他,心中涌起万般柔情,只愿这一生一世就这样跟着他,到天涯海角。
小别重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晚上,吃完晚饭,罗琰提议去租个录像带看看,程煜自是不会说二话。
两个人在店里挑了半天,才挑了一个老片子《罗马假日》来看。
回到程煜家里,两个人躲在程煜的房间里看片子。罗琰起先还坐在程煜的床沿上,看着看着就用右手支着脑袋侧卧在程煜的枕头上了。她一向都是喜怒哀乐形于色,看书看电影都会随着里面的情节哭哭笑笑。看到公主和格里高利.派克一起去晚会上玩得很开心的时候,她就乐不可支起来。
程煜不知何时悄悄躺到了罗琰的身后。他也侧卧着,这样,罗琰的整个身体就刚好躺到了他身体的弯曲里,一时间,两个人的身体是那么完美地契合在一起。罗琰浑身一震,程煜已经把右手放到她的脑袋下面,将她的头环抱在怀里,左手也顺势环住她的腰。罗琰本能地挣了一下,程煜的手紧了紧,霸道地将她整个固定在了自己的怀里。罗琰的发丝撩拨着程煜的脸,程煜的鼻息触摸着罗琰的后颈。罗琰慌乱极了,想挣开,可是心里却又莫名地渴望就这样被程煜抱着,只觉得一颗心仿佛要从口中跃出一般“砰砰”跳得山响,脸红得象火烧云一样。她尽量地埋下脸,不让程煜感觉到自己的情绪。
程煜原本只是想搂住罗琰一亲芳泽,想不到这种姿势造成的给本能带来的冲动会是这么强烈。他只觉得腰间一阵悸动,一股热血“轰”地直冲脑门,呼吸不自禁就粗重了起来。
“不行,不行,怀中的这个女孩是我一生中最爱的人,我不能如此亵du和侵犯她!”他强忍着将头离罗琰远一些,做了两次深呼吸,将情绪压制了下来。
两个人正这样慌张、甜蜜地僵持着,窗外传来罗琰的妈妈的声音:“爱香(程煜的母亲名),琰琰在你家不?”
“在,在程煜房里看录像呢!就让她看一会儿呗!”程妈妈说着,一边向程煜房间喊,“啊琰,你妈叫你了。”
罗琰一个机灵蹦了起来,她慌乱地下意识地将额前掉落的头发抚到耳后,定了定神,清脆地应了一声“唉,来了。”说着,飞快地瞟了一眼程煜,脸又“唰”地一下红到了耳根。
电视里,公主正凄楚无奈地看着格里高利。派克,然后转身离去,宽敞的大厅里,只剩下格里高利。派克沉重的脚步声在回荡。
程煜似笑非笑地看着罗琰。罗琰轻咳了一声,飞也似地跑去拉开房门,走了。
程煜起身走到桌边,打开抽屉,拿出一盒蓝色的软壳“利群”,取出一支,叼在嘴里,一边魂不守舍地坐回床沿。半晌,才记得点燃烟,烟雾缭绕里,他的双眼有些迷离,脑海里还萦绕着刚才怀中的那一抹温馨。
徐彬和王凯知道程煜回来了,都争着来请程煜吃饭。
他们俩都没考上大学,这年头,大学也不是谁想考就能考上的,升学率也不高,就好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人人都是使尽浑身的解数才得以不被挤落到河里。
王凯高中毕业后就跟着他爸爸的一个朋友学习修表,他们家刚好在临街有间房,于是就当了店面,开了一家修表店。
徐彬在高考名落孙山后,跟他爸去了一趟上海,找了一家上海的医药公司,当了药品推销员,习称“医药代表”。
正是寒冷的冬天,两人说是要请程煜吃火锅,暖和暖和,地点定在“大川庆火锅城”,一个时下非常火爆的火锅店。
说是火锅城,其实是个并不太大的火锅店,楼下都没有设桌椅,店面不大,迎门是一扇大的落地玻璃窗,窗子里面环着摆了桌子,上面放满了即将下火锅的各种食物,用银色小盘装着,等着顾客点菜。边上一条小楼梯可以上二楼的包厢,很窄,只能过一个人,两个人如果迎面遇见,须有一个人侧着身子等候另一个人过去。二楼全是一个一个小包厢,可以坐4-6人,也有两个大的包厢,可以容纳十几个人。
尽管小,场面却很热闹,来吃的人很多,络绎不绝。小镇的人就是这样,哪样东西时兴,大家就都赶着吃哪样,好像不这样做就会显得落伍了似的。
程煜邀了罗琰来。四个人要了一个小包厢,座位有点象火车上的座位,一排两个,面对面坐着,王凯和徐彬坐一边,程煜自然和罗琰坐一边。中间一张长方桌,桌子中间有个圆窟窿,用来放火锅,桌子下面是一个煤气罐,通过管子和火锅相连,就这样边煮边吃,一下子整个房间内就热气腾腾起来。房间里的排风系统好像不太好,程煜叫服务员来弄了半天也还是老样子,大家只好都脱去外衣,把房门稍微打开以便交换新鲜空气。
罗琰穿了件淡粉色的毛线衣,衬得她的一张小脸更加白皙,仿佛吹弹可破。
王凯大声叫着服务员:“上酒啊,双鹿啤酒,跟你说了这么久就不给喝是怎么的?”
程煜给了他一拳头,说:“你小子,就不能小声点吗?”
“这店生意贼好,你不跟他大声嚷嚷,这些服务生还真就不搭理你。你要细声细气跟他说‘请来几瓶啤酒’,包你今天晚上喝不上,你要跟他大声嚷一下‘喂,来啤酒,不来走人啦’,他立马就给端上来。”
话音刚落,专门推销双鹿啤酒的小姐就捧了一箱的啤酒上来,王凯冲程煜挤了挤眼,笑道:“我说得没错吧!”
徐彬拍了一下王凯的脑袋,说:“你小子,别的没学会,就学会这些了。好好一个表店开着,人却不守在店里,整天不知道到哪儿瞎逛去。”
程煜端起一杯酒,“来,先喝酒。阿凯,这事儿可是真的?”
王凯一仰脖子,一杯啤酒下肚,抹了抹嘴角,说:“呵呵,整天守着也没什么生意,还不如逛荡逛荡去。”
“那都干吗去了?”
“打牌呗,最近我的手气还行。”
“正经事儿不做,打牌只能是娱乐,还能当饭吃?你要不喜欢开修表店,就关了,重新另找个活儿干。”程煜摸出软壳“利群”,每人分了一支。
罗琰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哥哥,你,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程煜手里握着打火机,正不知道怎么说,徐彬接过烟,笑着说:“弟妹,男人抽烟才叫真男人,知道吧?”看了看手中的烟,又道,“还是软壳的,这烟不错,得二十来块一包吧。”
“嗯。”程煜有些尴尬。
王凯一看,咧嘴乐了,“弟妹,这称呼不错。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哈哈!那我该叫大嫂了吧?大嫂,有我们程煜哥罩着你,一切OK!”说着又跟程煜碰了杯酒,一张圆乎乎的黑脸上一双豆粒大的小眼睛都快笑眯成了一条缝,道:“煜哥,这嫂子是越来越漂亮了!”
一声“弟妹”、“大嫂”叫得罗琰一下红了脸,低下头不敢看他们,只顾自己夹了火锅里的贡丸吃。一张白皙的脸上红霞飞,长长的漆黑的睫毛在垂下眼帘的时候一闪一闪的,竟是有一股叫人抵挡不住的清纯无间的魅力。吃了一会儿,罗琰悄悄抬眼看了看他们,却不经意发现徐彬一直在看着她,视线一碰上她的眼神,又赶紧地挪开了。
“咳,咳,”程煜怕罗琰太尴尬,赶忙打圆场,“阿彬,你怎么样?”
“嗨,混呗!”
“听说现在做医药代表还不错,弄得好的话,工资加上推销提成起码一个月有三千吧?”程煜其实不太能喝酒,还没喝到一瓶就已经开始脸红了,但是他的思维依旧是清晰的。
“差也差不多吧,不过,开销也大。”
“一种药品要进到医院,首先要有医生帮你开这种药的方子,那么怎么样才能让医生用你的药呢?那就得下功夫了,从医院院长到药房主任、到帮你点方子的人、医生甚至药库主任,每个佛都得烧香,一连串下来,这回扣也是很大的一笔开销,有时候公司给报销,有时候自己还得添点儿。”徐彬顿了顿,推了推架在鼻子上的眼镜儿,接着说:“不过,干得好的话,利润也还行吧!”
王凯听了,大咧咧地说:“那行,彬哥,拉兄弟一把怎么样?”
徐彬瞅了瞅他,笑道:“你?不行,你的性格不适合做这行。”
“怎么就不行了?”
“干这活儿得求爷爷告奶奶,低声下气,奴颜婢膝,你受得了吗?”
“喔?”王凯瞪大了眼,大声笑起来,“哈哈,那我还真做不到这个!”
他们俩是海量,三五瓶啤酒下肚根本不当回事儿,这一来一回,就已经喝了三四瓶。
程煜对刚才徐彬讲的事情和做医药代表所能得到的利润问题有些一知半解,而罗琰是根本听不懂,他们俩的家境一贯都不错,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所以对这些就知道得少些。
罗琰只是静静地听他们讲,一边悄悄地打量徐彬。徐彬长着一张国字脸,白白净净的,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很是斯文秀气。他和程煜是不同类型的英俊,程煜是长脸,棱角分明,鼻子很高很挺,眉毛粗而浓黑,有一股粗旷的俊美。罗琰看着徐彬,很难想象他在别人面前低声下气的样子,不过也觉得他那双藏在眼镜后面的眼睛有点让自己感到害怕。
时间过得飞快,聊着吃着,转眼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半小时。罗琰早就吃吃停停歇了好几轮了,可是那三个男孩端着酒杯,高谈阔论,一点都没有回去的意思。她说话又插不上嘴,渐渐地有些意兴阑珊起来。
徐彬总会在说话间看似偶然地瞟罗琰一眼,只一眼又立刻会转移视线,继续他的话题。他发现了罗琰的坐立难安,于是就说:“要不今天咱们就到这儿,改天再碰,好好聊它个通宵。我看弟妹好像有点坐不住了。”
“我?没事,没事。”罗琰有些不好意思,语无伦次地辩解。
程煜立刻转过脸来,关心地看着罗琰,“哪儿不舒服了吗?你多吃点啊。”
“我都吃撑着了。你们管自己聊吧。”罗琰红着脸说。
“那我们先回去吧。”程煜握了握罗琰的手,对王凯和徐彬说:“那今天就到这儿吧,谢谢你俩哈,改天到杭州来玩,打个电话给我,一切我包了。”
“咳,咱们哥儿们还说谢字?”王凯咧着嘴笑,“走,算帐去。”
年关越来越近,连空气中都盈满了过年的气息,走在大街上,顺着整条大街半空中都挂满了整排整排的红灯笼,人们房子的两边也都挂了灯笼。平日里本来就车水马龙的这一条大街现在更是人头拥挤,摩肩接踵。农村里的人们也赶在这几日到城里来购买年货,姑娘们手挽手地逛街看衣服,男孩子们则是耳朵里戴着MP3,嘴里嚼着口香糖,看着来来往往的女孩子。不时有鞭炮声传来,都只是偶尔一两声,猛地在半空中炸响,吓得人心里乍地一跳。虽然政府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放鞭炮,可是,人们还是舍不得那传统的喜庆的鞭炮,暗地里还是会尝尝jin果。
春节不能放鞭炮,孩子们除了看联欢晚会,电视里各种歌舞、小品表演,还有就是跟着大人们串亲戚,其它的就无事可做了。
到亲戚家串串门,照例要向他们汇报在学校里的情况,然后父母就会在亲戚们的赞美声中有些骄傲自豪的感觉,回家来,又会一再叮嘱,下个学期要加把劲儿。整个寒假,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去了。
春的气息在不经意间扑面而来。先是河边的柳树绿了枝条,吐出了嫩绿的柳芽儿,柔柔的枝条在温润的杨柳风中来回摇曳。清明时节,梅雨纷纷,常常是一周半个月的下个不停。风雨中,乍暖还寒,有些春寒料峭的意思。
一日下午快五点的时候,罗琰放学,照例急匆匆地往家跑,因为吃完饭,还要赶六点的晚自习。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看见徐彬站在一颗柳树下,低头抽着烟,好似在等人。罗琰正犹豫着要不要和他打招呼呢,只见他抬起头来,冲着她笑:“弟妹,放学了?”
“是啊,你。。。。。。可别这样称呼我了……”罗琰说着,又经不住一阵脸红。
徐彬看着她害羞的样子,咳了一声,从包里拿出一张四四方方的用塑料袋精致地包装起来的东西递给罗琰。
罗琰退了一步,惊诧地看着他:“什么?”
“呵呵,是丝绸丝巾。我前两天去杭州的时候我妹妹叫我买的,顺便给你买了一条,现在这个时候戴着正好。你拆开看看。”
“这个……我不能要。”罗琰根本没有思想准备,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呵呵,没事,我就当你是妹妹一样才会也给你买一条的。拿着吧。”徐彬将丝巾塞到罗琰的手里,说了句“走了”,就转身快步走了。
罗琰转头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又看看手里的丝巾。女孩子对漂亮的东西总是有着天生的爱慕,禁不住轻轻地拆开塑料包装,只见里面是一条四方形的丝巾,珍珠白色的底,沿着一个角印着淡绿色的小花,清新淡雅,拿在手里是那么细腻光滑的感觉。
她一回家就跑到镜子前面把丝巾系在脖子上,并斜向着肩膀打了个蝴蝶结。镜子里那个美丽的可人儿立刻增添了几分娴雅、几分妩媚。丝巾刚接触肌肤的那一刻有些冰凉,但是围的时间长了,竟是如此体贴温暖,正是这个季节最合适的饰品。罗琰用手指轻轻触摸着颈中的丝巾,看着镜子中的人,抿嘴一笑,霎时间美目顾盼,流光溢彩。
虽然很喜欢这条丝巾,但是罗琰的心中还是感觉收下这个礼物有些不妥,而且她也不知道该不该告诉程煜。
不过,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再见到徐彬。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对罗琰来说,高三这一年的时间过得太快了,紧张的冲刺复习使得她几乎没有时间去思念程煜。
每年都有七月,每年都有高考。在这“独木桥”上,每年都有多少人唱着凯歌过关斩将,又有多少人被挤落水中,默默流泪。所以,七月,一向都被称为“黑色的七月”。
七号早上,罗琰一起床就觉得精神不太好。吃早饭的时候,看着那碗雪菜肉丝汤就一阵恶心想吐。罗妈妈看着她,心疼得不行,只是劝她多吃些。罗琰知道自己平时一紧张就会肚子疼,不知道今天的恶心想吐是不是紧张所致。她扒了几口饭,就实在是恶心的吃不下去了。
还好第一门考语文,是罗琰的强项,虽然状态不是很好,但还是考得比较满意。走出考场的时候,罗琰有些虚脱的感觉。中午躺在床上想休息一会儿,可是脑子里却不知道塞满了什么,既没有丝毫头绪,又根本静不下心来。心里万分焦急,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她干脆爬起来,拿了本书就往学校走去。快到校门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人,罗琰低着头,也没看是谁,只管自己走路。那个人站在她面前,挡住了她的去路。罗琰一惊,抬起头,竟是徐彬。
徐彬还是那样笑着看着她。也没问她考得怎么样,递给她一个杯子,说:“我妈妈刚好今天给我炖了乌骨鸡汤,我看你这今天刚好考试,给你也喝点。”
罗琰听了,将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不用,不用,我很好。”
“没事,我是顺便。来,考试费脑子呢,就当是饮料解渴,快喝了吧,趁热。”说完,不由分说,把杯子塞到罗琰手中。
罗琰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只是看着他。
“呵呵,快喝了吧。程煜还没放假,回不来,我可是帮他照顾你哦。”
罗琰一听程煜的名字,眼睛一红,哭出声来。这下徐彬可慌了手脚,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一时间愣在那里。罗琰哭了一会儿,看到徐彬尴尬的样子,也不好意思起来。
她打开杯盖子,顿时闻到一阵浓浓的枸杞子的香味,她喝了一口,甜甜的,就冲徐彬笑了笑,说:“谢谢你!”
徐彬也笑了,“呵呵,都喝了吧,下午有劲儿考试。”
那天下午考数学,罗琰一向很厌恶很差劲的一门功课,居然考的成绩超出了平时的水平。
尽管数学考得不错,可是五门功课加起来还是没上分数线。罗琰落榜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的将来该何去何从,只是哭泣。
罗妈妈心疼罗琰,可是又毫无办法,也只是陪着她一起哭。
程煜考完试就火烧火燎地从杭州赶回来。
在程煜的劝说下,罗琰决定复读一年,再参加高考,于是,她觉得自己的眼前好像又有了希望。程煜,只有程煜,才能给她一个新的目标让她为之奋斗。
秋去冬来,杨柳绿了,桃花谢了,梅雨时节已过。时间的步伐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匆匆迈过。转眼又到了来年的高考。
这一次,程煜特意请假回家陪了罗琰三天。
等罗琰考完试,程煜就赶回杭州应付自己的期末考。等他从杭州回来的时候,刚好罗琰的成绩揭晓。
也许真的是因为太紧张了,罗琰再一次失手了,名落孙山。她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子里,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即便是程煜来叫门,她也不应。
完了,一切都完了。已经没有将来了。她该怎么样面对程煜?她的心里充满了悲哀,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两天两夜,她蜷缩在床角,瞪着天花板发呆。
第三天的凌晨,天刚蒙蒙亮,东方露出一丝鱼肚白,她刚有一丝睡意,却被窗外的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吵醒。
是罗妈妈在窗外的洗衣板上洗衣服。南方的人家通常在房子外、屋檐下架一块半人高、宽半米、长一米半左右的洗衣板,洗衣服的时候就把衣服摊开在洗衣板上,擦上肥皂,用刷子刷,洗得快而又干净。
罗琰听着那声音有节奏有韵律地响着,忽然传来一声耳语。
“阿芬(罗琰母亲名),你家罗琰怎么样了?”是程煜妈妈的声音。
“唉……”罗妈妈未说话先叹气,“没上分数线。这两天都没吃东西。只要她好好的,比什么都好。我什么都不求……”话未说完就打住了,显是红了眼睛。
程妈妈赶紧安慰她,“就是啊,你也别伤心了。瞧孩子读书多难啊!等天亮了劝劝她吧,可别把身体弄坏了。”
“是啊,”罗妈妈顿了顿,又说,“还是你家程煜好啊,都不用你们操心。”
“怎么不要我们操心啊?明年就要毕业分配工作了。现在说是什么双向选择,不包分配了。我和孩子他爸正为这事烦心呢。程煜这孩子心气儿高,说是不愿回这里来,尽可能在杭州找个工作。你说,我可就这么个儿子,怎么就要留外边儿呢?”
“唉……”罗妈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这字字句句,虽是轻轻耳语,却在清晨的宁静中那么清晰而准确无误地传入了罗琰的鼓膜,敲在了她的心坎上。
刹那间,她只觉心如死灰,现在她不是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程煜了,而是知道自己和程煜已经走到了尽头,从此要分道扬镳了。
她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等到天色大亮,她打开房门,将自己好好梳洗了一下,然后象个常人一样和爸爸妈妈一起吃了早饭。罗妈妈欣喜异常,看着憔悴的罗琰,只顾着往她的碗里夹菜。
罗琰默默吃完饭,又回到自己的房间。
程煜一早又来敲罗琰的门。可是罗琰再也不会为他打开这扇门了。
她要将自己的心门连同这房门一起,落上锁,拒绝程煜的进入。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程煜的假期快结束的时候。这一天,程煜站在她的房门外,一再问她为什么不见他?
罗琰已经泪流满面。
她勉强在纸上写了几个字:“我们,结束了。”将纸条从门缝下递出,靠在门后,捂住嘴巴,泣不成声。
程煜看了纸条,使劲儿地敲她的门。“为什么?你说啊,你说给我听听。为什么这样对我啊?不管你怎么样,我对你是永远都不会变的啊!”说着,他竟然哽咽了,“我下午就要坐车走了,你见我一面,我们好好说说清楚,好吗?”
里面没有一丝回应。
到了出发的时间,程煜失望地走出家门。
回到学校,他还是每个星期给罗琰打一个电话,可是每次她一问是他的电话,就拒绝接电话。每个月,他照样给她写一封信,向她诉说自己对她的思念和一些开导她的话。可是,每封信都仿佛石沉大海,毫无回音。就这样过了一个学期,他想,总有一天,他会用自己的诚心重新燃起罗琰对他的爱,还有对生活的热爱。
而罗琰,经过了一个月的沉寂,终于肯重新面对生活。于是她的父亲找人帮忙,帮她在一个全额事业单位“药品检验所”找了个文案工作,负责打字、复印、誉写等。
日子就在周而复始的工作和忙碌中度过。只是在低头垂眉间,总是会想起程煜的样子。思念在吞噬着她的心。她的外表已经一如常人,只是一日一日地消瘦。
“程煜,程煜,想要忘掉你为什么这么难?”
跨世纪的新年即将来临。这一年的冬天并不十分冷,在这个南国的小镇,阳光一直明媚,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不象北方冬日的阳光那般苍白。
年底二十五、六的时候一般的全额事业单位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事务,工作人员都很清闲,上班来点个卯再聊会儿天就可以回家。再过一两天人们就都开始陆续放假了。
这一天傍晚下班,罗琰刚踏进院子的门,就看到程煜站在院子里。那一霎间,她想快步走回自己的家门,可是双腿却不听使唤,迈不开一步。她眼看着程煜一步一步向她走来。她曾在心里不下千百遍地设想过:当她再次面对程煜的时候,她将仰头面带微笑地看着程煜,淡定地说:“你回来了!”又或者她将目不斜视,当程煜是空气一般不存在,冷漠地从他身前走过……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她只知道自己的心揪成一团,一阵酸楚从心底泛起,使得她双腿发软,似要全身虚脱了一般。
程煜站在她前面,刚要说话,罗琰却咬了咬下唇,挣扎着似的逃回了自己的家门。程煜快步跟在她身后,他怕再次被关在门外,连倾诉的机会都没有。
罗琰站在窗边,夕阳的余晖透过棕黄色的纱幔掩映进来。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辫,身上穿了一件米色的呢大衣,长度刚刚过膝,用玳瑁做的月牙般的双排扣,是今年流行的“红番茄”牌子的款式,很是清新雅致。白皙的脸颊在夕阳的掩映下有了一丝红晕。
程煜望着她,心中溢满了浓浓的爱意。
多想问她,“为什么都不接电话?”“收到信了吗?如果收到了,为什么总不回?”“这半年来,你过得怎么样?”可是,千言万语似乎纠结在喉头,不知道该从何处说起。
半晌,才握住她的手,说:“我对你的心,永远不会变!”
罗琰垂下头,习惯地咬住了下唇,她的眼眶已经慢慢地润湿,但她还是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她慢慢地将手从程煜的手心里抽出来,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一字一顿,艰难而清晰。
程煜象被一大把辣椒呛住了,倒吸了一口冷气:“谁?”
“徐彬。”罗琰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字会被如此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程煜呆了。
罗琰的小屋,一切陈设依旧,却已是“物是人非”。
程煜根本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紧紧地盯着罗琰看,希望她能收回所说的话。
罗琰却连抬眼看程煜的勇气都没有。她拉开书桌中间的抽屉,拿出一方丝巾来,低声说:“徐彬对我很好,你看,这丝巾就是他送给我的,”说着咬了咬下唇,仿佛下了狠心似的说,“你要是不信,可以去问他。”她的手抖得厉害,为了不让程煜察觉,就把手插到口袋里。
程煜看着那条丝巾,只觉得胸口一阵阵抽痛,他的眼眶有些发热了,但他决不能在罗琰面前流泪,他一扭头,冲出了房门。
房间里,烟雾缭绕,烟灰缸里、地上扔满了烟头。眼泪快要流干了,程煜只觉得头晕脑胀,目眦欲裂。他真的想去找徐彬问个清楚,或者干脆狠狠地揍他一顿。可是该怎么开口?问他为什么会不顾兄弟意气横刀夺爱?可是,重要的是罗琰的心都已经变了,去问徐彬又有什么意义?是自己无能,连女朋友的心都留不住,去问了岂不是白白被人笑话了去?一刹那间,他只觉心如死灰,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第二天一早,程煜一声不吭地回了杭州。
农大里已经是冷冷清清,人影稀少。程煜呆在宿舍里,饱一顿、饥一顿,形如行尸走肉。农大里有好多食堂,还有专门供应小炒的,平时校外的人也可以来就餐。现在由于学生都已放假回家,所以大部分食堂都已经关门了。只有那么一两个食堂依旧开放。到了年三十这一天,开放的食堂还破例烧了好些荤菜,红烧鸡块、鱼等,也算是给留守的学生打打牙祭。
程煜要了几个小菜,还有几瓶啤酒。他的酒量并不好,何况现在是借酒浇愁,更是容易醉。没喝上两瓶就已经有些头晕目眩了,但他就是不停口,把第三瓶也喝了下去。那天晚上食堂里的人也不多,和程煜隔了三五桌的地方坐了一个女孩,打从程煜开始喝酒就一直时不时地看着他。程煜也感觉到有人在注视自己,于是顺着那目光去,一看是个女孩子,就不屑理会了,照旧喝自己的酒。三瓶啤酒下肚,胃里已经有些难受了,一阵睡意袭上来,他也不象平常那样喝完了酒怎么着也走回家去睡,而是趴在桌上睡着了。
那个女孩子走过来,帮程煜付了饭钱,费劲儿地搀着程煜往宿舍里走。
晕晕乎乎地,程煜也不知道到了哪里,只觉得接触到了温暖、柔软的被褥,就倒头便睡。睡意朦胧间,好像还有人问他有没有口渴,是不是要喝点水。那声音很是轻细温柔,像极了罗琰。程煜忽然悲从中来,坐起身,把头埋在那个女孩的颈窝里,大声地哭了出来。女孩子开始有点慌张,旋即就镇定下来,任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还用手轻轻地抚着他的肩背,柔声说:“你怎么了?有什么伤心事别藏在心里,哭出来好了!”
也许一个人默默流泪总是解决不了问题,而如果有个人在旁边听你哭泣或者陪你哭会让人觉得仿佛有人帮着承担了自己的痛苦一样,从而会感到心里舒坦些,所以这一哭,让程煜把几天来深深藏在心里的郁闷尽情地释放了出来。
第二天,程煜醒来的时候,那个女孩已经买好了早点等他。程煜看着她,有点尴尬。那个女孩子笑了笑,说:“起来洗漱一下吃早点吧。我叫何赛非,国际贸易系的,你呢?”程煜接过她递过来的毛巾,环顾了一下四周。女孩子又说:“这是我的宿舍,室友都回家了。你不用介意。”程煜不好意思地说:“我叫程煜。昨天晚上打扰你了。真的不好意思。”那个女孩子又冲他笑了笑,她长得很漂亮,打扮得也很时尚,戴着米白色毛线织的苹果帽,上身穿了一件淡黄色无袖羽绒背心,露出米白色毛线衣的袖子。一条格子呢裙配上长筒靴,很是摩登。一般能上大学的女孩子大多长相普通,象她这样漂亮入时的真的很少,即便有,一般一进大学就被人追走了。
程煜洗漱完毕就说要走,他实在不好意思留下来吃早点。何赛非也不留他,似是很明白他心里的尴尬,微笑着和他道了再见。
程煜几乎是逃回宿舍的。他根本无法回想昨天晚上的情形,别说是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如此痛哭流涕了,从记事起,长这么大就没掉过眼泪呢!他可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算了。
两天过去了,程煜一步都没跨出宿舍的门。他害怕再碰上何赛非。那何赛非也没有来找他,让人感觉好像那件事情从没有发生过。程煜心里琢磨:下回见了她就当不认识,反正也快毕业了,时间一久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可是,思来想去,这终究不是他的作为和风格,照理,他可还得表示表示谢谢人家呢!
于是,又熬了两天,程煜去找了何赛非,请她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当是谢她。何赛非说:“谢什么啊,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这事儿就当是没发生过,以后咱们谁也别再提了吧!”这话正中程煜下怀,他不禁感激她的乖巧和善解人意。
渐渐的,两人的交往多了起来。何赛非总是好像在不经意间和程煜看一场电影或者吃一顿饭什么的,程煜呢,也许是想借此来抹去罗琰在他心里的痕迹,也就试着和她交往着。
华家池畔,早春乍暖还寒的季节,树荫下的石凳早就被双双对对的恋人侵占。程煜和何赛非沿着华家池湖边漫步。
何赛非看着湖面,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说:“快要毕业了,你打算留杭州还是回家?”
“我?”程煜的眼前闪过一个人的身影,他叹了口气,“先在杭州找,能留杭州的话尽量留杭州,你呢?”
何赛非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又问:“你是哪里人啊?”
“乐阳镇的。”
“真的?不是吧!”何赛非显得很吃惊,“我也是乐阳镇的,怎么从没有看到过你?”
程煜也乐了,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以前不认识,就算是在街上看到了也是不认识啊,这以后你要是走在街上就会觉得‘咦,怎么老是碰到这个人啊’!”一句话说得何赛非也笑起来。
程煜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背对着何赛非,她看着程煜的背影,想把手搀到他的臂弯里的渴望充斥着她的心,可是最终她没有这样做。
二月十四日,何赛非正在宿舍里梳头,床头的扬声器里传来传达室阿姨的声音:“何赛非,楼下有人找。”何赛非探头往窗外一看,没看到人,正纳闷着往楼下走呢,却看到程煜站在楼梯口的过道里,手里捧了一束玫瑰花。何赛非眼睛一亮,抿嘴笑道:“是你找我?”“给你的,情人节,这么漂亮的女孩不能没人送花吧!”程煜把玫瑰花递给她。何赛非知道,今天这么一束玫瑰花起码值一百多块,她的心里涌起一阵甜蜜。这世上没有哪个女孩不喜欢鲜花,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里。不过,她真的没有想到程煜会送她玫瑰花,所以心里的惊喜快要从胸口漫溢而出了。
她踮起脚,飞快地在程煜的脸上啄了一下,转身就往楼上跑。程煜先是愣了一下,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样的情绪在作怪,他一反手抓住何赛非的手臂一拉,把她拉到怀里,凝神看了一下她的脸,就俯首吻住了她。何赛非的唇微微有点凉,程煜用力吮吸着她的双唇,用舌尖在她的齿缝间探索,接着探入她的口中。他还从没有如此深吻过一个女孩子,包括他的罗琰。一想到罗琰,他赶紧迫使自己集中精神,双手将何赛非箍得越来越紧,仿佛要将何赛非嵌进自己的肉里、心里,好把心中那个一直徘徊不去的人影挤出这个空间。
何赛非哪里知道程煜的思想交战,她只觉得双膝发软,靠在程煜的怀里只喘气。
程煜抱紧了她,低下头在她耳边呢喃:“赛非,从此以后,我就只有你,只有你了!”
女孩子都是容易被感动的,尤其是在面对自己心仪的男孩的时候。被喜悦和幸福感包围着的何赛非根本听不出程煜话里的意味深长,只是紧紧地搂住程煜的脖子,依偎在他的怀里,体会着这一刻的温馨和快乐。
从一开始注意到程煜,对他产生好感,到天赐良机让她有机会接近他,到现在终成正果,她觉得自己是成功地捕获了程煜的心。
临近毕业,程煜开始在杭州找工作,找了好几家单位都没有结果,高不成低不就的。他有点气馁了,情绪也变得焦躁起来。
何赛非却不象程煜那样着急,甚至显得有些悠闲。她在等程煜的结果。程煜如果能留杭州,她也留杭州,程煜要是想回家,她也就跟着回去。这想法早就在上次华家池畔程煜问她的时候她就有了,只是当时两人什么关系都没确定呢,她怎么也得保持着女孩子的矜持,所以就没有回答。
至于找工作的事,她也并不着急。她还有一件事情一直没有和程煜说透。那就是:她的父亲是乐阳的机械大腕,办了一家很大的验钞机厂,生产的验钞机售往全国各地,甚至在俄罗斯和阿塞拜疆也有生意。她老爸每年为乐阳创下的税收令县里的领导都不得不对其另眼相看,所以,只要程煜在杭州找好工作定下来,她就让她父亲拿出个二、三十万的,买个杭州绿卡,到时候无论是在杭州还是回家,解决个工作应该不成问题。
所以,她一直在等待,在观望。
程煜最终决定回家。
那时,乐阳正有一批机关单位在招考人员,其中包括公安局,而且招的人数挺多的。程煜个儿高,足有180CM,人又长得健壮、俊朗,眼睛视力也好,够2.0的,所以他不假思索地抛弃了所学的专业,决定报考公安。
程煜这个人一旦决定做什么事情就会专心一意地去努力并实现它。自打他决定报考公安,就买了一大堆学习资料,一头钻了进去,甚至很少和何赛非出去玩。
过了一段时间,何赛非就有点情绪了。她粘着程煜撒娇:“程煜,干嘛这么认真啊,你要劳逸结合嘛!再说了,警察这个行业和你学的专业一点都不对口。跟你说吧,我爸认识很多人,到时候让他托个人一定帮你解决工作问题!”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何赛非的脸上不自禁就流露出优越的神色。
程煜一听,心里有点不悦,问:“你爸?”
“嗯,是啊!”何赛非一见他的神色,马上就收敛了起来。她是个蛮有心计的姑娘,现在还不想在程煜面前太显山露水。
“我还不需要,我相信自己能考上。”程煜撩开何赛非搭在肩上的手,走到书桌旁,坐了下来。
何赛非只好随他,说:“那好吧,你好好复习,不过要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
“程煜。”
“明天晚上陪我逛会儿街行吗?我想去买件衣服,有家单位后天要我去面试。”
程煜转过身,问:“什么单位?”
“一家外贸公司,效益挺不错的。而且,和我的专业也挺合。”
“哦,那行。”
第二天傍晚,程煜陪着何赛非逛了好几条街,走到县医院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程煜,程煜,等会儿啊,你回来了呀!”
程煜回转身,心底泛起的冷漠让他的脸部表情变得僵硬。
徐彬也感觉出程煜的异样,但他看了看搀在程煜臂弯里的女孩,以为程煜是因为被看到这种情形而尴尬呢。
徐彬抡起拳头,砸了他一下,又问:“打算回来找工作了?”
程煜尽量掩饰着自己的真实情感,平静地说:“是啊,准备考公务员。”
“什么时候?有机会咱们聚一下。”
“明年一月份。”
“你小子,行啊!”徐彬看了看何赛非,张口欲言,却又欲言又止。他本想问程煜这个女孩是怎么回事,他和罗琰怎么了,但他是一个城府颇深的人,刹那间,又觉得还是不问的好。眼前的情形已经再明白不过,那么他心中对罗琰的那份情感终于可以见天日了。既是如此,又何必去点破呢?何必在程煜面前表露自己的心迹呢?
而程煜呢,以为他是和自己一样心知肚明而不好意思问出口,所以也不点破,只冷冷地说:“有空再会。”说完转身就走了。
何赛非本想问程煜徐彬是谁,看样子他们俩应该是不错的朋友,想问程煜为什么不把自己介绍给他的朋友,但是一看程煜阴沉的脸,就只好把一肚子的话噎了回去。
外贸公司的面试其实就是走个过场。经过何赛非父亲的打点,人员早就已经内定了,通过面试这个形式,何赛非顺理成章地成了外贸公司的一员,在见习期主要从事供销科的工作。
当晚,何赛非的父亲宴请外贸公司的高层人员,何赛非也在场作陪。她的父亲说,可以让她乘此机会和公司的领导熟悉熟悉,以后办起事来方便。现在,什么都得靠人头找关系,才好办事。
何赛非人长得漂亮,人又那么机灵,自然很讨领导喜欢。就在她的工作开展得渐入佳境的时候,程煜却遭到了人生的第一个难题。
笔试很顺利,他考了全市第六名的成绩,也顺利通过了面试,照理应该很快就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这一年,政策发生了改变。原本,各地的公务员招考只要用人单位上报所需招聘的人数和报考条件,由当地的组织部和人事局协商,定下具体的编制人数,然后在社会上公开招考就行了。这一年,浙江省忽然下发了一个新的文件,说公务员统一招考的定编权力全部上收到省里,地方各级政府自行定编招考的人员不算正式员工。这下可苦了那一拨辛辛苦苦复习了这么长时间,充分准备报考并且已经通过了考试的人。原来有单位的人还好说,退而求其次可以回原单位,但对于象程煜这样的应届毕业生来说,不仅意味着他们将前功尽弃,而且重新再找工作的话就要比别人晚大半年,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更主要的是,他们不甘心。
于是,那一批考入公安和其它工作单位的四、五十个年轻人开始上访,去县政府找领导讨说法。
县里的领导开始互相推诿,都不愿承担这个责任。组织部说这是人事局的事情,人事局推说这个得组织部到上头疏通。
这一天,一帮人相约再到人事局找局长。人事局局长姓李名健,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很难碰到,今天刚好在。程煜推门进去,屋里一股酒味,那李局长正端坐在老板桌前,一手拿着张报纸,一手端着茶杯,以茶解酒呢。
程煜走上前去,递上一支烟,说:“李局长,我们是这次报考公务员的人,不好意思又来找你了,上几次都没碰到您,您看这个情况,能不能帮我们解决一下。”
李局长红着一张脸,也许是借着酒兴,他的情绪特别好,站起身来和每个人握手。这几十个人里有几个是女孩子,其中一个女孩长得很漂亮。李局长握到她的时候就停住了,一直握着她的手,眼睛却环视着大家,打着哈哈说:“年轻人,不要着急,这件事是个原则问题,我们也在尽力帮你们解决。你们放心,大家先回去等一等,我们一定尽力,好不好?”
程煜看着他,心里真想抡起拳头揍他的脑袋,可是现在却身不由己,毫无办法。
程煜想起何赛非说过她父亲的事情,经过再三思量,决定找何赛非试试。当晚,他打了个电话给何赛非,等了半天才接上,周围很嘈杂,都听不清何赛非的声音。只听到话筒里何赛非在喊:“是程煜吗?有什么事吗?”
“你在哪儿啊?怎么这么吵?”
“哦,今天单位有一宗大笔的买卖,刚才陪客户吃了饭,现在在陪他们卡拉OK呢!”
程煜不喜欢女孩子这样抛头露面地陪别人喝酒唱歌,听了这话心里已经不高兴,找何赛非让她父亲帮忙的事情也就不说了,只是叮嘱了一句:“你少喝点酒,早点回家啊!”
“知道了,没事我挂了啊!”那边何赛非挂了电话。
还算是幸运,当时组织部的一个办公室主任很是同情他们的遭遇,于是帮他们写了材料上报到市组织部,最终,经过重重磨难,政府部门终于同意这一批人员为地方政府自行招考的最后一批正式公务员,给定了编制,招收进单位。
至此,时间又已经过去了大半年。
2001年,整个浙江省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成立,药品检验所开始撤销。药品检验所的所属人员按照学历、专业等条件,通过系统内部的报考公务员形式进入药品监督管理局,而没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就被分流下岗。
就在这一年,罗琰也遭遇了生活的又一次磨难。
自打程煜从杭州回来,罗琰就一直小心地躲避着他,每天早上早早就去上班,晚上下班回家总是一溜烟地进家门,尽量避免和他碰面。她在心里承认自己还是很在意程煜,无法面对他――他的将来,他的一切。看到何赛非进出程煜的家门,她的内心宛若刀割,可是还能说什么呢?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不是吗?
药检所被撤销,罗琰下岗了。她原本也不过是这个单位的一个临时工而已,现在要重建新单位,她自然是第一个被开掉的人。她像是一个被幸运之神遗忘的人,总是遭遇生活的磨难,只是,在离开程煜之后,她的眼泪好像流干了,也学会了平静地面对这些遭遇,平静地向命运妥协。药检所里的职员们原先在还没遇到这样的机遇时似乎相互间相处非常和睦,融洽无比,可是俗话说得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一旦遇到和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情就毫不留情,他们互相倾轧,举报,只盼少一个竞争对手好让自己能够顺利进入新组建的单位。这些,都和罗琰无关,她静静地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和同事告别。那些人,原本也并不在意她的存在,他们自身的何去何从已经够令他们相互竞争一番了。
徐彬,就在这个时候再次出现在罗琰的生活里。
农历五月二十六,是罗琰的生日,徐彬来约罗琰出去吃晚饭。天气已经十分炎热,傍晚十分,天色渐暗,没有一丝风,河边的柳条静静地垂挂着,一些吃过晚饭的人开始陆续搬了小凳在院子里乘凉,再过一些时候,就连桥上的栏杆上也会坐满闲来无事的老人。
罗琰化了个很淡的装,纤巧的细眉无需再勾画润色,白皙的皮肤也不用打粉底,免去了在炎热的夏天变成花猫脸的尴尬。只是淡淡地涂上淡金红色的唇彩,用睫毛膏将睫毛拉长,使眼睛看起来更加的黑白分明。
她把唇彩放进随身的小包里,穿上一件黑色丝质的短袖裳,椭圆形的大开领,露出白皙的脖颈和细弱的锁骨,她拿出徐彬送她的那方淡绿色方巾,轻轻地斜系在颈上。
镜子里的她显得温宛大方。正看着,徐彬的电话来了,说在院子门口等,不进来了。罗琰想,也许他不想撞见程煜吧,毕竟那还是有些尴尬,于是急忙走了出去。
徐彬骑了一辆“本田王”的摩托车,白色短袖体恤,淡蓝色的牛仔裤,显得很精神。看见罗琰颈上系了他送的丝巾,他很高兴,会心地一笑,把一个头盔递给罗琰,说:“上来吧。”
罗琰有些犹豫。坐摩托避免不了要用手扶住他的腰,要是骑快了,她怕自己会害怕得趴在他的背上,第一次约会就这样和他亲密接触是不是太过分了?
徐彬看出了罗琰的心思,不动声色地说:“没事的,你可以用手抓住后面的这个行李铁架。我会慢慢开。”
见徐彬这样体贴自己,罗琰不禁有点感动,同时也觉得是自己小心眼了。她蹬上脚踏板,两腿同在一边打横坐着,一手按在座垫上,这样身体便和徐彬有了距离,另一手抓住了行李铁架。
徐彬慢慢地骑着,一边问:“你想到哪里?吃什么?”
罗琰想了想,说:“你来安排吧。”
“什么?”徐彬没听清楚。由于是坐在徐彬的后面,摩托向前骑,风向后吹来,徐彬的话音随风送来毫不费力,但他却有些听不见罗琰的话音。
罗琰只好凑近他的耳朵重复了刚才的话。
“那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说着,骑速加快起来,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除了紧张,罗琰竟感觉很是新鲜刺激。
他们去的是“豪客来”,一家快餐型的西餐厅,晚上灯光旖ni,徐彬和罗琰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可以一边吃一边欣赏窗外来往的行人和街对面的建筑和风景。
罗琰点了份丁骨牛排,说老实话,这还是她第一次吃牛排。徐彬问她要几分熟的时候,她很不好意思,不知道要点几分熟的,只好随便说个了“七分熟”。徐彬起身帮她调好了沙拉,有各种各样的水果,上面加了牛奶沙拉。
她用叉子叉了一块沙拉来吃,觉得味道有些怪,问徐彬:“你经常吃西餐吗?”
“也不是,有时候陪客户,需要到西餐厅谈生意才吃。”徐彬帮她切好了牛排。她尝了尝,果然肥厚多汁,味道鲜美。还有罗宋汤和红酒,包括周遭的环境,一切都让罗琰觉得幽雅自在,她非常喜欢这样的情调和氛围,不禁暗自佩服徐彬的眼光,于是对徐彬的感觉里加了一点点崇拜。
吃完晚饭,徐彬又带罗琰去当下最红火流行的歌吧“米罗时代”唱歌,途中还在一家花店停下,买了一束玫瑰送给罗琰。当罗琰手捧火红的玫瑰走进“米罗时代”时,周围人投来的或带着艳羡、或掺着惊奇的目光使她那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这一晚的时间过得飞快,当徐彬送罗琰回家的时候已是深夜。徐彬目送罗琰走进门庭,站在门口,罗琰回头看着他,低声说:“谢谢你,徐彬,今晚我过得很快乐。这个生日是我有生以来最难忘的日子!”
徐彬点了点头,“你快进去吧,晚上睡个好觉!”
第二天,徐彬打电话来说要去上海,约好等他回来的时候再好好带罗琰出去玩。
而在他出差的这段时间,每天他都会给罗琰发手机短信或者打电话。在短信里或电话里,他并没有过火的言语,只是体贴细心地提醒罗琰在生活里要好好照顾自己,平常简洁,却在不经意间润物无声般地侵入罗琰的心间。
经过三个月的警校培训,程煜正式上岗了,并被分配到看守所。看守所是公安系统中工作相对比较安稳的一个部门,不象刑侦、交巡警、特警、甚至是派出所那样时常加班没个准点,基本上能做到朝九晚五,按人头排的值班也是固定的。
看守所座落在104国道旁,旁边都是田野,很少有人家。从一条分叉的路口进去就看到看守所的大门,门前蹲了两只石狮子,路的两旁种满了讲不出名的树木。铁门紧锁着,四周环境清幽,只有到每个月的二十五号家属接见日的时候这里才会热闹一阵。走进大门,里面别有洞天,有一个篮球场,一幢三层楼房供值班人员居住,还有一个健身房,里面有乒乓球桌、各种健身器材。当然,这些是给所里的职工和武警战士们使用的。
看守所里共有三十多个号子,民警们管这叫“笼子”,每个笼子里关的人数不等,多的一个笼子关二十多人,少的只有几个,不过大多人满为患。床铺都是打通铺,最次的铺位是在厕所旁。
看守所羁押的人员,大都是等待起诉、审判、上诉等决定命运的环节,这是在押人员最难熬的时间段,所以说没有一个思想稳定的,尤其是死刑犯的看押和交付执行。更是要求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初到看守所,一切都得从头开始,程煜很认真也很努力,想尽快掌握工作要领和特点,融入到新生活中。
这天,所里又来了一批新犯人。在经过全身检查、清点财物、换过服装后,这批犯人被分到了各自的牢笼里。程煜管的第二十八笼也分到了一个,河南人,小个子,长得贼眉鼠目的,据说在嵩山少林寺学过武功。
程煜刚刚把河南人押到笼里回到办公室,就接到一个同事的电话,说二十八笼出事了。程煜赶过去一看,就见那个河南人被打得趴在地上直喘气。
程煜没说话,环顾了一下,同笼的犯人个个装出事不关己的样子,有的在挖鼻屎,有的在数脚丫子,还有的面对着墙壁,好像在面壁思过。程煜注意到笼中地理位置最好、最为通风的一张床铺上躺了一个人,胖胖的身躯,理了平头。程煜看他的时候他正眯着眼睛在假寐。这人姓来,叫来俊德,因为贩卖精神药品给吸毒人员被人举报查实,被判处一年监禁。
程煜扶起地上的河南人,带他去医务室检查了伤势,确定没有问题,就在办公室里问了情况。河南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自己进去还没说几句话,就被人打成这样了。
程煜将河南人带回笼里,又将另一个人叫出来问话。
这个人叫李冰,打架斗殴流氓罪被关进来。不过,不管在外面多么风光,到了里面还是得听管教民警的。所以,他见了程煜低头哈腰的,因为,谁被管教民警叫来谈心次数越多,说明民警对谁越器重,说明他改造表现越好,那么,他离出狱的时间越近,无形中在笼里的地位就越高。这在笼子里已经形成了不规则的定律。
办公室里,程煜撇撇嘴,示意他坐下,但没和他说什么,只顾自己整理手头的东西。李冰看看程煜,等了一会儿又看看程煜,终于忍不住说:“程所,你叫我来是为了那个河南人的事吧?”在押犯人都管自己的管教民警叫“所长”。
程煜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说呢?”
李冰笑了一下,说:“这事儿是这样的,那小子一进来就吹嘘他是嵩山少林寺出来的,学了一身的硬功夫。大伙儿听了都不顺耳。所以,嘿嘿。”
“几个人动手?”
“都打了。每人一拳也叫他吃不了兜着走,还说什么嵩山少林寺,照样鼻青脸肿。”
“来俊德呢?”
“他是老大,不用出手。”话一出口,李冰就知道自己说漏嘴了。赶紧闭嘴。
“哦?”程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李冰在他的目光下嘿嘿讪笑。
那个来俊德果然是笼头。
第二天,程煜巡视的时候发现河南人的铺位果然被安排到了厕所旁边。
来俊德多数时候躺在床上,一条腿搁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看到程煜来,也没有要放下的意思,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斜睨他一下。
程煜什么也没说,回到办公室,拿出来俊德的档案。他要好好研究研究这个人,消消他的嚣张气焰,也要改变这种笼头存在的现象。
来俊德在城关经营一家药店,应该是城关最大的一家药店,单体经营,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权。他将一些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进行分装,用一个个小纸包包着几粒这样的精神药品,在明知道来购药的人是吸毒者的情况下,将药品高价卖给吸毒着。这种行为持续了三年时间,违法所得很大,应该算是情节严重类型的。根据刑法,这样的情况照理应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他却只判了一年,罚金也不多,可见其神通广大。案件在办理审核、判处过程中是怎么样被做了手脚,程煜不得而知,只是觉得,来俊德之所以能在笼子里为所欲为肯定有他的背景。
如今的看守所都实行了人性化管理和规范文明的管教。这从在押人员的伙食情况上可见端倪。所领导强调,在押人员在里面的主要行为就是吃、喝、拉、撒、睡以及适当的劳力工作。首先要解决吃的问题,一定要保证伙食的质量,才能减少在押人员的疾病,强壮他们的体魄,稳定他们的情绪。所里隔三叉五就会换一下菜的品种和花样,还根据各地不同的口味给来自外地的犯人烧菜。这样,的确能让一些人感激涕零,觉得再不好好改造,实在对不起管教人员的关心和苦心。
在押人员吃饭的时候是有被安排座位的,比如某段时间表现好的人会被安排到特定的位置吃饭,而这些人往往能够好好改造,通过减刑提早出狱。所以,这吃饭排位的做法无形中给另一些表现有待改进的在押人员带来竞争的压力,因为被安排到特定位置吃饭的人在笼中基本上享有较高的地位。
这天吃晚饭的时候,程煜看到来俊德自然是坐在“上桌”。程煜朝来俊德走去,来俊德自顾自地低头拨饭。
“来俊德。”程煜喊了他的名字,声音不大不小。
“到。”来俊德放下手里的筷子,站起来。
程煜指指不远处的“中桌”,说,“那里有个空位,你到那里去吃吧。”说着,替他拿起了饭碗。
来俊德愣了一下。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从“上桌”转移到“中桌”让他很是难堪。不去是不可能的,去了,就意味着从此以后在所有的在押犯面前丢脸了。他看看程煜,默默地收拾起碗筷,走向“中桌”。他走得很慢,心里有点希望程煜是和他开玩笑、是想稍稍教训一下他,希望程煜能适时地将他叫回“上桌”。程煜静静地站着,目送他走向“中桌”,这是“下马威”,岂能半途而废。快到“中桌”了,来俊德用眼角余光瞟了瞟程煜的脸色,终于明白程煜根本不会做出实现他希望的举动,于是决定放弃,默默地把碗筷放到“中桌”,找了个空位,埋头继续吃饭。
四下里静得出奇,犯人们有些看呆了,有些则在一愣之后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
李冰的嘴都张成了“O”字形,半天合不拢。程煜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肩膀,说:“管自己吃饭吧!”他这才回过神来。大家也知道程煜的这句话等于是给大伙儿下命令了,于是不等管教民警说第二句话就都继续吃开了。
吃完饭,犯人们都回各自的笼。稍适休息,他们还得去所里开办的工场、车间劳作。
来俊德阴沉着脸,走到河南人面前,狠狠地盯着他看了半天。河南人开始还没什么,慢慢地被他看得很不自在,慢慢地开始有点哆嗦。一抬手,只听“啪啪”两声清脆响亮的声响过后,河南人的脸上起了十道鲜红的手指印。来俊德打了他两个巴掌,没容他说上话,转身走向自己的铺位。
河南人摸着自己的脸,半天挤出一句话来:“你。。。你打我干吗?”
来俊德瞟了他一眼,不再理他。尽管今天程煜让他在众人面前大丢脸面,但是,这不代表他的威望一下就被扫除殆尽,起码在这第二十八笼里,他还能耍这么一下威风。也的确,当他恶狠狠地做完那些举动之后,别的犯人都大气也不敢出。来俊德觉得这一切起因都是这个新来的河南人,所以要给他一些颜色看看。
看守所里办了一个小型工厂,工人就是在押的犯人。现在很多看守所、监狱都设有劳动场所,一则可以增加收入以应付巨大的开支;二则可以让犯人在劳动过程中消磨时间,避免胡思乱想;三则可以让一些犯人学一技之长,将来到了社会上不致轻易被淘汰。
工棚就设在号子的一楼,一条长长的走廊,点着幽暗的灯光,两侧有几个很大的房间,就是工场。从事的都是手工制作,有好几种产品,有彩灯,有中国结,还有用一种特殊的篾草编制的各种小动物,形象逼真,栩栩如生。
也许我们平时在市场上看到或买到的这些手工小制作产品中就有从这里生产并运出去的,而当我们看到那些商品时,我们也许根本不会想到制作出如此精美商品的手的主人有可能是一个小偷、一个盗窃犯甚至是一个强奸犯。
以前所里还没有办这个工厂的时候也会叫犯人参加劳作,不过会叫一些表现好的犯人到厨房来帮厨,择择菜啊,洗洗碗啊什么的,对于犯人来说,这样的劳作简直就是美差,因为可以离开笼子到外面的空间透透气,而这种透气又和平时的放风是不一样的,显得自由一点,同时也显得更有地位一点。现在的工厂就不一样了,那是很正规的一种劳作,居然也象外面的上班族一样,朝九晚五,埋头苦干。
来俊德在这样的劳作里就很能显摆他的老大地位。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任务数,他的任务基本上不用自己完成,而是交给笼子里的小喽啰来做。今天,他想惩罚一下那个河南人。
抱着一大堆篾草,走到河南人跟前,把篾草扔到他前面的地上,河南人惑惑地抬起头,看着他。他冲地上努了努嘴,说:“这些是我的,今天你帮我做完。”说完盯着那个河南人看。
河南人很为难,说:“这么多啊,我自己的还做不完呢。”
来俊德又盯着他看了半天,一抬手,一掌掴了过去,说:“做不完?真的做不完吗?”
河南人苦笑着说:“那我试试看吧,除非我不睡觉。”
来俊德不说话了,可是那神态表明了就是要他不睡觉也得把他的做完。
一旁的犯人也都用同情的眼光看那河南人。
正说着,程煜走了过来,来俊德看见程煜过来,管自己搓搓两手,转身走了。那河南人却也不敢吭声,只是低下了头。
程煜踢了踢那堆篾草,问:“怎么回事儿啊?这。”
河南人怯怯地瞟了瞟来俊德,没说话。
程煜心里马上明白了,于是也不说话,走出了工棚。
那天晚上,程煜把河南人叫到谈话室,和他聊了一会儿天,询问了最近他的想法。在谈到来俊德的时候,他就死活不说话了。程煜心里有点气,看来这个来俊德在笼里还是很嚣张,而且这种嚣张的气焰笼罩着整个笼子里的犯人,使他们透不过气来。
程煜给他点了支烟,心平气和地说:“你心里害怕,是吧,我能理解。说到底,不能帮你解除这种‘害怕’的不安全感是我的责任。”
河南人赶紧说:“没有的事,没有的事。”
“你也不用打肿脸充胖子来说客套话。”程煜踱到他面前,弯下腰,说:“我有一个主意,不知道你能不能配合我?”
河南人有点受宠若惊,惑惑地看着他,问:“我一定配合,一定配合。”停了一下,又问,“是什么主意?怎么个配合法?”
程煜微微笑了一下,说道:“你只要答应我,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都不搭理来俊德就行。不要和他说话,他和你说话的时候你也别理会,他打你,你就躲,就是不理他。反正就是,他的任何事情,你都要表现出不在意、不注意、不理会的态度就可以了。”
“就这样?”
“你能做得到吗?你别以为很简单,真正要做到还是有难度的,你能保证做到吗?”
河南人吸了口气,挺了挺胸,说:“我保证做得到。”
“那好,这也是为你好。你先回去吧。”
河南人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程煜叫了四个犯人来谈心,花了大半夜的时间。同时,也都说服了他们用同样的方法来对待来俊德。
次日,来俊德又叫河南人帮他做彩灯。河南人没吭声,既不说可以,也没说不可以。来俊德就当他是默认了,也没觉出哪里不一样。
这天晚上,程煜又叫了28笼的几个犯人来谈心。
三四天过去后,来俊德觉得笼子里的气氛有点古怪了。犯人们进出的时候都好像在尽量的避免和他眼神相对,目光空洞地看着前方,好像他是空气,不存在一样。几天了,也没人和他说句话。有一次,几个犯人扎堆讨论一个什么事儿,他也凑了过去,没想到,他们一看到他凑过来,居然都停止了谈论,各干各的去了。也没有什么地方的特别的不得劲儿,就是觉着笼里沉闷了好多。想想自己好像已经几天没开口说过话了,感到寂寞起来。要是久不开口,这嘴巴还不捂臭了?
又一天,工棚里来了新活儿,开始打中国结。
来俊德拿着红绳绳,四下观望了一下,看到李冰就坐在左近,于是凑到他跟前,说:“刚才这个结该怎么打来着?我看了半天也没学会。”
他原以为李冰会赶紧应对,积极地教他,不放过这么个拍马屁的机会。
谁知,李冰连头也没抬,当他不存在一般,没搭理他。
一股无名火从心底里涌起,他抬手啪地抽在李冰的脑袋上,“你他妈的装傻呢你!老子问你呢!”
李冰知道他的脾气,挺住挨了他一掌,还是没搭理他。
来俊德这下真的火了,一抬手又一巴掌过去。这下李冰一闪躲开了,来俊德骂道:“你小子,你妈的还知道躲啊?”
李冰一低头,当自己没听见,继续手中的活儿。
来俊德没想到到这地步李冰竟然还是不说话,一时间愣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旁的笼子的犯人不用说了,就连二十八笼的犯人居然没有一个搭腔的。
这下他有点虚了。
他不怕别人和他来硬的,也不怕别人拍马屁来软的,但这段时间来他开始觉得无聊,今天,眼前的情景更让他有点感觉自己被遗弃了,所以心里有点慌。
而且,他不知道这样的处境还会持续多久。
人在监狱里本来就是孤独的,除了吃喝拉撒睡,就靠干活儿来消磨时间。虽说平时在笼里神气活现的,没把同笼的犯人看在眼里,但是有他们说说笑还好打发时间,可现在呢?有了剩余精力,没处释放是那么难受的一件事。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月快要过去了,眼看着来俊德越来越颓废,越来越消沉,也没有了以前的那种霸气和嚣张。他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有个人搭理他,和他说句话,否则的话他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
就在来俊德郁郁寡欢、快要崩溃的当口,程煜把他叫去谈话。
谈话室里,程煜递给他一支烟,说:“说吧,最近感觉怎么样?有什么想法没?”闷了快一个月的来俊德终于明白自己可以开口说话了,他端着茶杯,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吞了口唾沫,那神情就好像几十天没吃饭一样,给人一种强烈的饥饿感。
“我。。。我该从哪里说起呢?”许久没和人说话,一开口还有些不习惯,都快成结巴了。
“随便哪里都行。这么说吧,你觉得和别的犯人相处得怎么样?”
“相处。。。相处得挺好的。”
程煜忍住笑,看着他。
程煜知道自己用了一种残酷的手段--精神上的惩罚,这种惩罚远比身体上的惩罚来得痛苦些,不得已使用到来俊德的身上,他希望来俊德能从中吸取教训,改变自己的为人,好好和同笼的犯人相处,同时能服从自己的监管,好好改造。
程煜当管教的威信就通过来俊德得到了树立,他的业务水平也越来越高,有一次还通过狱审协助刑侦中队破获了一起团伙盗窃案和一起杀人沉尸案,受到了上级的表彰,立了好几个三等功。
就在程煜处在前程似锦、道路一片光明的状况、单位领导几次明里暗里指引他入党、想要提拔他的时候,他的生活出现了另一个新的景象。
01年,正是网络游戏“传奇”开始风行的时候,那股风潮一下就席卷了几乎整个中国大陆,据统计,当时玩传奇游戏的玩家数字超过六千万,六千万啊!中国的**员都只有这个数!
程煜也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了这个行列。
夜幕降临,程煜一心只想快点下班,五点半一到,他就骑上新买的本田摩托飞快地向城关驶去。一到家,他放下包,洗了洗手,坐到桌前胡乱扒拉了几口饭。也顾不上和家人说上几句话,因为他已经和王凯约好去网吧上网了。
“飞翔”网吧,开在健康路旁的一个小巷里,规模不大,可是生意非常红火,五六十平米的房间里总共放有三排桌椅,每排十台电脑,早就人满为患。一名网管坐在柜台里,正在忙着帮人充值,一会儿又有人喊他去看电脑的情况,忙得很。王凯早就是这家网吧的常客,所以来了也不用登记,甚至早在这里压了好些钱,每次计费都在押金里慢慢扣。网吧里早已经聚集了他们的好些高中同学和朋友,都等着一起上线打boss和PK。
他们帮程煜也占了一个位,程煜坐下来,打开电脑,Windows2000的启动速度有点慢,在等待的这两三分钟里,他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口,把头靠在椅背上,放松一下紧张了一天的颈背肌肉,缓缓地吐出一口烟圈。
界面出现,程煜甩了甩头,挥去脑海中不停浮现的犯人们埋头劳作的情形,握住鼠标,双击那个龙的图案。
旁边的王凯用胳膊碰了碰他,说:“先开外挂,用极品的,我这里有收费的。”
程煜依他所言下载了极品外挂,打开:“帐号多少?”
“pywk2001。”
“密码?”
“555356。”
进入传奇。“十区”,网通。他的同学和朋友都在这个区的这个服务器,他们要成立一个行会,只有熟人多、装备好、人员团结的行会才能在一个服务器里称王称霸。
选择职业的时候,程煜连想都没想就选了武士,道士显得太风liu、文气,魔法师太过脆弱,没两下就倒地阵亡,这两个角色都不符程煜的性格。只有武士,才能真正体现男人的本色,看,一刀烈火,多帅。
名字:程煜想了想,输入了六个字--风一样的男子。点确定,进入一个新的界面。银杏树下,赤身裸体的他站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一切都在等待重新开始,充满激情、充满期待、充满诱惑。
王凯练的是个女法师,早就在那里等他。给了他十万传奇币,领他去买了随机和红药,说:“我在土城等你,你用随机飞,快点来,我带你升级,包你今天晚上就能穿上重盔。”
程煜“嗯”了一声,开始了他在传奇里的处女行程。
正忙着呢,腰里别着的手机一阵震动,他把烟叼在嘴角,一只手握着鼠标,一只手腾出来掏出手机,打开一看,是何赛非。他眯着眼,按了一下接听键,电话里,何赛非的声音迫不及待地传了过来:“程煜,你干嘛呢?半天不接电话。”
“我有事儿,怎么说?”他取下嘴里的烟,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着,依旧握着鼠标。
他把号站在猪洞六层的一个角落里,一动不敢动,王凯的女法师则跑来跑去,又引又烧的,累得够呛。
“你明天有空吗?我爸爸明天在家,他想见见你,行吗?”
“明天什么时候?”
“当然明天晚上呗,到我家吃晚饭。”
程煜想了想,这几天正是升级的关键时候啊,哪里能分身?武士起码得等到35级拿起了裁决才能算是小有所成啊。
“明天我值班,没时间,改天吧,好吗?”
“明天你又值班啊!”何赛非的语气里明显很失望,“我们都有好长时间没见面了呀!再说过了明天,我爸爸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空了。”
“那就等你爸下次什么时候有空再说吧,好吗?”
王凯在旁边敲打着键盘,说:“喂,还卿卿我我啊,我都快累趴下了,该你引一会儿怪了。”
程煜看着自己的血量不停地在刷新,心里一阵高兴。也没听何赛非还讲了些什么,就对着话筒说:“先就这么说吧,好吗?我还有点事,有空再打电话给你。”说完,挂了电话,赶紧跑去引了一堆猪和楔蛾过来。看着自己被蝎子和猪打得一仰一仰的,嘴里还发出“吭吭”的声音,他不禁笑了起来。
王凯说:“快过来吧,别被楔蛾吹麻痹了。”
正说着,人就已经站在那里一身灰白色,不能动了。王凯又得跑出去帮他烧掉周围的怪,手忙脚乱的,这个累啊!
“你说你钝不钝?”
“嘿嘿。”程煜只有傻笑。
到了夜里两点,终于升到22级,穿了重盔。看着屏幕上那个穿着绿色衣服,走起路来脚跟先着地、脚尖一翘一翘的小人儿,两个人打了个哈欠,王凯揉了揉眼睛:“怎么着?还升不?”
“算了,今天就到这儿吧,明天我还上班呢。成绩不错了已经。”
“行,那回吧。”
两人收拾起东西,准备回家。
快到家门口了,程煜踩熄了烟头,问:“明天还去?”
“去,还那个点儿去,明天升得没今天快了,争取升个5级。”
“嗯,不见不散。”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风一样的男子”很快到了37级,程煜的技术也随着人物的成长日渐熟练,30级以后,他就每天跟着一班人一起打BOSS,一起PK,随着打怪技术的熟练,PK的技术更是炉火纯青,比他高两级的武士被他撂倒是家常便饭,不过,套他一句话,就是:打架还是得看网速,其次才是看装备和技术,没网速就干脆低头认输别打。
他们加入了一个行会,那个行会的名字叫“明教”,在十区网通里是大名鼎鼎的行会,可以说几乎有着武侠小说里某个处于鼎盛时期的派系,只要一提起来就足以摄人心魄一样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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