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装扮追加奖励下达的奖励费通知应如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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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许村镇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意见》的通知
许村镇人民政府文件
许政〔2009〕35号&&&&&&&&&&&&&&&&&&&&&&&& 签发人:袁杰
关于下发《许村镇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制考核评估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海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要求,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和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许村镇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意见》,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突出工作重点,兼顾分类指导;
2、坚持年中、年终考核评估与平时检查相结合;
3、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二、考核内容及细则(见附件1)
三、考核评估办法
1、组织形式:考核评估实行年中、年终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年中和年终检查与市对镇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采用不定期问卷调查、电话抽查、面对面走访群众以及翻阅台帐资料等形式,由镇计生办组织进行。
2、计分方法:实行百分制,其中质量指标58分,工作指标42分。(加分除外)
四、考核类型及结果运用
1、对村计生联系员及村主要领导的考核奖励。年终根据各村实际工作得分和育龄妇女规模数进行奖励,具体以5000元为基数,加上每个已婚育龄妇女2元的标准,再除以总分值100分,得出各村的每分分值,然后把实际考核得分乘以每分分值,计算出年终奖金(各村分值见附件2)。奖励对象为各村线上同志及村主要领导。
2、计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得分95分及以上,且计生率为100%的村,评为当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并由镇政府在下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和村集体1000元的奖励。
3、实行一票否决制。计生率不到97%的村,视为未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村主要领导及计生联系员的各类先进个人评比资格;所在村不得评为镇、市级以上文明村、先进党组织等先进集体。
4、长效措施落实率的单项奖励。即村级计生干部每落实一个放环、结扎,奖励15元。
四、其他有关制度及事项
(一)计划生育经费核拨制度
建立计划生育经费核拨制度。镇财政根据各村2008年年底已婚育龄妇女数,核定每人3元下拨到各村(附件2)。各村要明确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四项手术费报销制度
1、各村在册已婚育龄妇女的四项节育手术费报销。人流、引产按可支配名额在规定范围内享受报销(名额外的由村自行解决),放环、结扎名额不限,具体报销标准为:引产1000元、人流150元、放环150元、结扎200元、皮埋130元、取环50元。非婚人流、引产费用由各村自行解决。如遇非婚对象涉及本镇范围内两个村的,手术费用由两个村各半分摊。其他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特殊处理。
2、每季报销一次。各村统一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8日前报至镇计生办。报销和信息上报,须凭医院病历及报销凭证,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及信息上报。发现不符要求的,计生办及时予以纠正。
(三)严格执行统计制度
1、按照统计工作质量要求,做到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报实、报准。
2、对本镇范围内的非婚计划外怀孕者,涉及两个村或社区的,必须共同做好工作,一旦造成计划外出生的,责任及考核指标各分担50%,统计上报根据上级统计口径。
3、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一个计划外出生奖励800元,举报一个计划外怀孕奖励1000元,要求提供计划外出生或怀孕者的真实姓名、详细地址。一经查实,由漏报、瞒报单位支付举报奖励费。
(四)健全基层目标责任制
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干部的作用。各村、单位要制订好村干部、妇女组长的考核责任制,及时签订好联组干部、妇女组长的目标责任制,及时召开妇女组长例会。有条件的村,要建立组级月报告单制度。
五、2009年工作重点
1、抓好各项指标的分解落实。对各项指标,要早作安排、早作动员,早抓落实,以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抓好重点对象的指导落实。继续重点关注未婚青年和再婚夫妇的婚育情况,对符合登记结婚、符合再生育审批条件的,逐个上门宣传政策,摸清情况,分类指导,重点随访,做到关口前移,减少计划外怀孕和出生。
3、抓好宣传教育的两大主题。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抓好育龄群众面对面教育和校外青少年青春健康互动式培训教育两大主题工程,扩大覆盖面,注重实效性。抓好全镇3个市级生育文化园的创建,弘扬新型生育文化。
4、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流动人口面广量大,各村、单位必须引起重视,提高认识,对外出人员摸清底细,保持联系,签好协议书,对重点对象要通过不同途径及早摸清孕情,以防出现计划外生育。对外来人员,积极发挥协管员的作用,做好宣传、登记、上报、服务工作。每季有流动人口的服务宣传主题活动。
5、抓好非法领养的宣传上报。非法领养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各村务必要及时宣传,摸清底细,及时上报。
6、抓好优质服务的规范深化。新形势下的优质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自始至终抓好各类对象的随访,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措施到位。
六、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如有不明之处,由镇计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09年许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及细则
2、2009年各村考核分值、经费补助、人流引产名额分配表
3、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统计误差率的计算方法
许村镇人民政府
&&&&&&&&&&&&&&&&&& &&&&&&&&& && 二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计生& 表彰& 决定
抄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镇党人政班子成员、调研员。
许村镇人民政府
2009年许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内容及细则
质量指标:(58分)
计划生育率
不达标,不得分。指标以下每多一个计划外生育,扣5分。本项分不够,在总分中扣。
长效措施落实率
不低于本单位前三年平均水平
达标的,得8分。不达标的,每达到10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在此基础上,如高于全镇平均水平,再加1分。(上报凭医院病历及报销凭证)
怀孕上报率
每漏报、补报一个计划外怀孕6个月以上的扣3分。本项分不够,在总分中扣。
出生上报率
每漏报、补报一个往年计划内出生扣2分。当年度计划内出生的,两个月内不报,扣1分。本项分不够,在总分中扣。
每漏报、补报一个往年计划外出生扣4分。当年度计划外出生的,当月不报,扣2分。本项分不够,在总分中扣。
信息准确率
每多报、错报1个放环、结扎信息的,扣2分;每错报1个性别、出生年月、孩次信息的,扣2分;每漏报1个育龄妇女信息的,扣2分。本项分不够,在总分中扣。
已婚育龄妇女当年人流、引产率
按下达指标,每超过一个人流或引产,扣1分,扣完为止。
工作指标:(42分)
非婚生育管理
男方我镇户籍,女方市外户籍,其中一方未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的,每出现1例,扣5分。本项分不够,在总分中扣。
外来人员管理5分
1、外来育龄妇女根据公安名册建档率达90%,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2、对外来育龄妇女进行查验,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得2分。每少1人扣0.1分。
3、对流入育龄妇女开展优质服务,得1分。(包括宣传教育、查环查孕、发放药具等)
外出人员管理5分
1、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联系率达90%,得2分(即每半年联系1次),每少1人扣0.1分。
2、外出育龄妇女登记册及时变动,得2分。每查到漏报1人,扣1分。
3、外出育龄妇女无婚育证明的,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得1分。每查到漏发1人,扣0.25分。
产后对象在其产后42天左右随访1次;新婚、孕期对象在3个月内随访1次;特殊对象应及时做好随访。要求:发放宣传资料,指导落实可靠避孕节育措施,完整随访记录,写好随访记事(每年不少于12篇)。每查到1人不随访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扣完为止。
1、药具使用人数与随访卡相符,做到及时调整,逻辑正确,记录完整,每查到1人药具信息与随访卡不相符的扣1分,不随访扣1分,项目记录不齐全扣1分。
2、药具的管理与服务必须相配套,管理与服务不到位,扣2分。
配合镇计生服务站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当年度受检率达60%以上,得1分。
1、深入开展育龄群众面对面教育,有培训计划、内容、名单、测试卷、照片等台帐资料。普及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抽查1人不符要求,扣1分。(1分)
2、开展校外青少年青春健康互动式教育,有培训名单、内容、测试卷、照片等台帐资料。(1分)
3、村宣传墙报按时上墙,及时更新。(1分)
主动查实并及时上报领养子女真实情况的,得2分。发现瞒报、漏报超过3个月的不得分。(以计生办调查笔录为标准)
符合二胎审批的,必须在怀孕6个月前上报,出现未批先育的,不得分,并在总分中扣4分。
1、计划生育须知、生育政策、惩处政策、生育审批程序、外出外来育龄人员领、验《婚育证》程序上墙得1分。
2、照顾生育名单、中考加分、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扶助及时公示上墙并存档得1分,每少1项不得分。
参照《村(居)计划生育合格协会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少一个项目的记录扣1分,民主评议每年2次,民主听证会每年1次,项目文本每年1份,三生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少1次记录扣1分。
月报每月5-9日上报,季报另行通知,按此规定,每推迟1天扣0.5分。
每类帐册齐全,名单登记信息变动及时准确,每少一种帐册扣1分,信息变动不及时扣1分,电脑信息反馈资料少1次扣0.5分。
责任状签订
不签订一种对象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协议书签订
签订不同对象协议,包括外出人员、出租房计划生育协议书,每少签1人,扣0.25分。
各类台帐资料、报表及名单按要求归档,年终后必须及时装订,少一种资料扣0.5分,项目不齐全扣0.5分,不装订扣0.5分。
2009年各村考核分值、经费补助及人流引产名额分配表
全年补助金额
人流加引产可支配名额(未婚除外)
备注:1、已婚育龄妇女数为2008年年报数
2、每分分值计算办法=(5000+已婚育龄妇女数&2)/100分
3、可支配名额=已婚育龄妇女数1.48%
各项指标计算方法
&&&&&&&& &&&&&&&& 计划内出生人数
1、计划生育率 &&&&&&&&&&&& & 100%
总出生人数
已婚育龄妇女中放环、结扎、皮埋
、长效措施落实率 &&&&&&&&&&&&&&&&&&&& & 100%
已婚育龄妇女数
&已婚育龄妇女在年施行人流、引产数
、已婚育龄妇女当年人流、引产率 &&&&&&&&&&&&&&&&&&& 100%
已婚育龄妇女数
统计误差率计算方法
出生的漏报数多报数
、出生误差率 &&&&&&&&&&&&&& & 100%
实际出生人数
、计生率误差率 (上报计生率-实际计生率) & 100%
性别错报人数
、性别误差率 &&&&&&&&&& & 100%
实际出生人数
初婚错报数
、初婚漏报率 &&&&&&&&& & 100%
实际初婚人数
人流、引产多报数漏报数
、人流、引产误差率 &&&&&&&&&&&&&&&&& & 100%
实际人流、引产例数
结扎漏报数多报数
、结扎误差率 &&&&&&&&&&&&&& & 100%
实际结扎数
放环漏报数多报数
、放环误差率 &&&&&&&&&&&&&& & 100%
实际放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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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按XX昔办发[2007]99号《员工休假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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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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