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之前的动漫 似乎是游戏改编的 主角是穿着类似中世纪欧洲骑士的女子 手持终端一把剑

欧洲中世纪的生活2
欧洲中世纪的生活2
欧洲中世纪的生活: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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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那么多种饮料之中能流传下来的已经很少了,而在所有饮料里最有名的恐怕是ale(麦酒)。这种麦酒现在大多数酒铺都有卖,不过很少是用中世纪的tankard或者是horn来装。Horn北欧用的很多,其实就是动物的角,这种盛器在中世纪的酒令里最广泛使用,因为除非喝完了是不能放在桌子上的,并且这种动物的角在酒醉者手上可以成为一种很危险的武器。Tankard是中世纪最广泛使用的酒杯,它是一种用几块木头拼成的大杯,用螺钉固定;奇怪的是它的里头还垫上一层皮革,中间再塞一层铅,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把杯子设计成这样,估计铅中毒不会少。
现在的麦酒都是易拉罐装的,好像是现代的产物。只有在英国乡村的pub或alehouse里他们(指酒吧业主)还保持着中世纪很朴实的风俗。他们把麦酒放入橡木桶中,酒从发酵到开盖都在橡木桶中盛着,酒吸进了橡木的酸,橡木吸进了酒的香,因此酒别有风味。与中国的绍兴酒不太一样的是:中国是酒越陈越香,外国是桶越陈越香。现在他们已经不象中世纪那样开盖而饮,而是在盖上塞一个水龙头,更加文明一些,否则麦酒将不卫生(如果开盖而饮的话,不是用勺子盛酒而是连杯带手一起沉到酒里,更有些人直接用斧子劈开盖子,所以一杯酒里木头纤维不可免)。
除了麦酒之外还有另外一种也是流传到现在的酒,那就是mead(三合一蜜酒,简称蜜酒)。这种酒为下层阶级所青睐,上层阶级则对此不屑一顾,因为酒精含量太高了,仅比中国的五粮液酒精度稍低一点,与伏特加平齐。蜜酒里头当然有蜂蜜,因此质量好的蜂蜜当然不能少。酿酒人普遍在二十加仑里放四加仑的蜂蜜一到两盎司的生姜与十五加仑的水,一起煮沸随后放入大木桶中发酵八个月,就可以喝了。有人说最早的伏特加也是用蜂蜜酿成的,我估计跟蜜酒没有什么不同。
除了麦酒和蜜酒以外,还有威士忌苹果酒(比苹果汁酒精度稍高一点)果汁contignac酒朗姆酒,还有所谓的weak honey drink(弱蜂蜜酒)和caudell酒(一种用鸡蛋白打成的酒),但中世纪就是没有白兰地。除了这些含酒精的酒以外,还有另外两种饮料,其一便是牛奶或者是山羊奶,另一种便是水。有趣的是中世纪的欧洲人不把水当成一种正规的饮料,连烧菜时也不加水,这是因为他们认为:“Water cools the stomach, and so prevents digestion.”。他们认为酒更适合人饮用,因为酒是温性的,水是凉性的。饮用水最好是泉水,要直接从地下冒上来的而且必须要往北流,干净。其次是井水,然后是湖水,再接下来的是河水,最后是沼泽里的水。实在不行的话就喝香蕉水(开玩笑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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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篇:城镇
等到一个小村子的人口增长到一定程度,便可以变成一个城镇。在英国一个城镇的人口最起码要在八百到一千左右,法国大约要两千人,但在北欧四国特别是挪威平均只有五百到一千人左右。要知道那时候的斯德哥尔摩也就只有两万人。城堡是用城墙保护里面的人口,一个城堡人口很少,不超过两百人。与城堡不同,一个城镇(包括城市)人口一般是环绕一个城堡居住的;不过有的地方也有城堡和城镇隔开来很远的,这样的话,城镇就需要建一圈城墙。
一个村庄成为一座城镇,首先要建一圈城墙。在中世纪建造的城墙大多数是草肚皮,远不能跟中国唐西安城墙、明金陵城墙相比。草肚皮,意思就是中世纪没有建百分百的石头城墙,而是两边用石头搭起来,中间塞碎石和泥巴,这种城墙一旦外面的石头被打碎,那段城墙便会不攻自败。也许你会问,那里头不还是有一层石头吗?中世纪的工头其实大多没有心思建城墙,所以他们把城墙的外层砌得干净整齐,而内层却粗制滥造,有的石头甚至没有打磨过就填上去,质量可想而知。我这里讲的是环绕城镇的城墙。如果是领主亲自督建城堡的话,城墙就造得坚固,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留存下来的都是城堡的城墙,而不是环绕城镇的城墙。
二就是建更多的房子。中世纪的房子有两种:一种是从铁器时代就流传下来的草房,还有就是十二世纪开始流行起来的木架房。在城市里面主要是木架房,如果有草房的话,屋顶必须是木瓦或者是石瓦,否则房子将被没收。这是因为1212年伦敦大火(不是1666年的伦敦大火)就是因为火花点燃了草房,结果火从伦敦桥两边一起往中间烧,烧死淹死了三千多人。从此伦敦划成好几个区,所有的屋顶绝对不可以是稻草,而且每个区都有钩子(用来拉倒正在燃烧的房子以免火势蔓延)水桶和一两辆水泵喷水(威力相当于现代孩子玩的水枪)。
那时候的房子主要是泥草建筑。先把地夯实,随后在房屋的四角竖起坚固的立柱。如果是草房的话,那墙就是中间一层用藤编成的网(wattle),上头涂上用泥土草和牛粪和起来的daub,两个英文词合起来就是wattle and daub,现在专指英国传统建筑。但如果是木架房的话,墙就不用藤了,而是用木柱和棍子构成一个木架,空隙里填砖头再涂一层daub,保暖性强。门通常是木门,有些人穷也用木锁。屋顶主要是一根大梁,上面则是类似肋骨状的木架。先铺一层薄薄的稻草,然后是泥巴,最后是木瓦。这就是中世纪的房子。
三是建一座新的教堂和town hall。我在前面一文讲过,一个村庄只需要一个chapel,但如果是一个城镇的话就需要一座church,这包括建歌咏团专用的椅子和一架管风琴。一个chapel大多只用一架风琴。至于town hall,直译为城镇大堂,除了当作开会的地方,还是一个小法庭和宴会厅。因此town hall一般来说都是多功能的。一个城镇和一个城市唯一的不同就是城市人口多,而且会有标志性的建筑,比如科隆的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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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篇:贵族和平民的服饰
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到君士坦丁堡被攻克直到文艺复兴,欧洲的服装历史是曲折的。那时的服装特别是贵族服装也跟现在一样,有潮流,不过这种变化不是以月算而是以年算。中世纪也有化妆品,只是比现在化妆品稍微有毒了一点。中世纪也有很多珠宝,那已经不是凯尔特人的绳结图案珠宝,而是现代珠宝的雏形。贵族的服饰和平民的服饰,我都有研究。贵族的服饰比较难研究,因为各种服饰更新换代实在是快,平民呢,服饰则比较朴实。
我先讲内衣。中世纪的内衣不象现在是一个单独的短内衣裤,而更象一套睡衣,而且贵族的用料与平民的用料相差实在是很悬殊。贵族的内衣通常是用细布做出来的,针脚很仔细,不象平民的针脚那样粗缝几下就可以上阵。有些贵族为了显示自己的财富甚至用丝绸或者是大马士革布做内衣。平民的内衣都是用麻或粗布做出来的,不仅不舒服而且不耐用,毕竟针脚粗糙。女性内衣通常是叫做smock或chemise的连衣裙,不过也有少数穿一种比较原始的三点式(妓女穿的比较多)——那时的胸罩(不是现代那种有花边的brassiere)就是一块布,三角裤就是从内裤剪下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欧洲没有trousers (裤子),就算平民穿的所谓裤子也不是trousers,而是breeches,一种类似紧身裤的裤子,大多数贵族都穿它,不仅富有色彩,而且有时还有所谓slash and puff的装饰,粗译为布带式装饰。大多数布带式都在肩臂上,有些也镶在裤腿上。(贵族的服装有一个特点,袖子是可以从衣服上拿下来的,袖子的式样淘汰的快,所以富贵人家买衣服时其实更多的是买袖子。)除了breeches以外,中世纪还有hose,平民穿的比较多,说白了,就是两条裤管缝在一起,简单而实用。贵族很少在正式场合穿衬衫,通常都穿袍子。一开始的袍子比较简单,领子也比较低。后来有了houppelande,所谓礼袍,不仅装饰华丽而且领口高开几乎与下巴平齐,吃饭颇不方便,因此如何把食物送入嘴中而不把礼袍弄脏,是每个贵族必学的技巧。至于平民穿的就随意的多,平常都穿jerkin(无袖衬衫)或者是普通衬衫;在相对正式的场合,也只是穿鹿皮短tunic(直译为罩衫)。
中世纪欧洲人的头发和胡须相对来说比较一致,从500年到1200年,人们都习惯把头发和胡须剃短,不蓄须。1200年到1300年,有一个短暂的长须复兴。1300年一直到1500年人们又流行把头发和胡须剃短,直到文艺复兴。至于帽子和靴子也没有什么大的进展。帽子大多都是一个个小皮革袋子,有时旁边也会折上去。靴子花样比较多,有皮带式,有钮扣式,等等。珠宝一直比较时兴,除了古凯尔特人的图案以外,还有各种新的图案,包括各种刻有圣人名字的符咒。中世纪的挥霍时髦总是来自于上层阶级,我这里有一个例子。13世纪的约翰国王可以算是英国的汉献帝,他老是被诸侯挟持,后来被迫签订了Magna Carta。这个约翰可真是个花钱大户。与王后伊莎贝拉结婚时,他一定要工匠做一副比他的未婚妻更华丽的礼袍,花了那么多钱,最后只用了一次,实在是浪费。
最后我想顺便谈一下化妆品。中世纪的化妆品主要是用古罗马帝国遗留下来的配方做出来的。那时候的化妆品有不少能致人死命。古罗马有一种化妆品是恶名昭著,那就是铅,涂在身上后许多女人铅中毒死掉,但那时很少有人知道是铅夺走了她们的性命。中世纪还有染发烫发眼影口红,反正现在有的,那时候差不多都有了。
战争与和平篇:步兵方阵
——苏格兰、瑞士、英格兰
也许你们很多人都看过《勇敢的心》(Braveheart),要是没有看过《勇敢的心》,那你们也许玩过《帝国时代》上的苏格兰任务——游戏,根据《勇敢的心》这部片子所设计的。不管是游戏还是影片,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苏格兰人都使用步兵方阵抗击英格兰骑兵,并且取得了重大胜利。
苏格兰使用的步兵方阵可以说是集希腊步兵方阵(用大盾和短矛组成的方阵)和萨克森人所谓的“盾墙”(shield wall,几排人用圆盾组成一堵墙,挡箭但挡不住骑兵)之大成。苏格兰人为了抗击英国的精锐骑兵,使用四五米长的长矛组成方阵,象刺猬一样挡住对方骑兵。等对方的骑兵被拉下马后,苏格兰人的步兵团便会前进,消灭落马的骑兵。他们主要的武器是小盾和大砍刀(targe and claymore)。这种方阵的发明成了欧洲中世纪战争史的一个转折点,此后很少有单单靠精锐骑兵赢得一场战斗。威廉华莱士在反抗英格兰统治战争中用了好几次方阵,都打了胜仗,他最后一次胜仗是Stirling bridge,一战全歼两千英国骑兵。爱德华二世后来找到了对付苏格兰方阵的方法。Falkirk一战英国骑士仍然向前往方阵上冲,结果损伤惨重。休整后爱德华二世派上了长弓手一分钟六万只箭,很快就把华莱士仅有的六个方阵打散了,骑士随后冲锋全歼了华莱士。
后来瑞士人的方阵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瑞士人对方阵的理解一开始也是十分肤浅的,经过几次大战后瑞士方阵才得到完善。以前瑞士人的主战武器并非长矛而是戟,用伏击战术对抗奥地利骑兵,到最后连一个渺小的瑞士山民都可以拿起戟砍穿奥地利盔甲,杀死出生高贵的骑士。这使奥地利人震惊,因为一般来说只有骑士才能杀死骑士,骑士被普通山民杀死不免死得不光彩。Sempach一战瑞士人第一次发现戟在平原上与骑兵对抗,简直是自找死路。如果不是援军赶来及时,那么瑞士人很可能就投降了。后来瑞士人才大量使用长矛作为主战武器,戟仅仅作为预备队使用的武器而已。瑞士人不仅使用方阵得当而且注意方阵与其他兵种的配合,取长补短。瑞士方阵与苏格兰方阵最大的不同是,苏格兰方阵只能呆在一个地方,必须要靠其他兵种配合才能取得胜利,就象足球比赛单靠后卫不能赢得比赛一样。瑞士方阵不仅能防而且能攻,整个方阵可以前进,相当于前卫。瑞士方阵在勃艮第战争中大显身手,五战五捷,最后大胆查理阵亡,三天后才被随从找到。后来德国人用火枪配合长矛才打败了瑞士方阵。
最后我想走出中世纪,简单提一下近代威灵顿公爵的步兵方阵(在拿破仑战争中使用过)。所谓步兵方阵就是把几百名步兵组成一个方阵,每个士兵的步枪上都插着刺刀,以此抵抗骑兵冲锋。这种方阵最多只能撑个四五分钟,原因是一旦遭到火炮或者步枪射击,它无法还击(枪上有刺刀,挡住了枪管)。步兵方阵并不是威灵顿公爵发明的,而是奥地利人发明的,只不过奥地利人使用不当,于Austerlitz一战被拿破仑杀的尸横遍野。步兵方阵进退不能,结果被法军火炮轰的七零八落,法军一攻步兵方阵便投降了。后来滑铁卢战役威灵顿公爵大胆使用了步兵方阵,暂时挡住了法国骑兵,争取时间,等待普鲁士援军。可以说没有威灵顿公爵果断下令使用步兵方阵,拿破仑可能还得再称帝十几年。
现代军事已经没有方阵这个东西了。用三排海军陆战队组成方阵去进攻会是什么结果呢?依我看,就算黎巴嫩真主党游击队(Hezbollah)一枚散弹式火箭弹就可以把武装到牙齿的美军收拾干净。毕竟时代不同了。
器物篇:船
中世纪的船主要是从罗马时代的galley和维京的longboat演变过来的。罗马人的galley是一种战船,船头有个类似撞城锤的铁尖,用来攻击其它船只。船有一部帆,但主要动力还是来自桨。桨的数目取决于船的大小。维京人的longboat也大致相同,不同的是船吃水较浅,这样便于抢滩;而且船体较宽,这样在风大浪急的北海才能保持平衡。不过中世纪的船主要还是受维京人的longboat的影响。后来也做了一些改进,例如把桨撤掉,等等。
William the conqueror 当年渡英国海峡(没有从加莱,而是从诺曼底)用的就是一些经过改造的维京longboat,不过改造的并不是很成功,不少都沉没了。这也是为什么William the conqueror 推迟进攻英国的原因。海船从此一蹶不振,仅仅限于客用。后来连客用都少了,原因有两个:陆路比海路便宜而且运载量大;还有就是那时海盗已经开始出现,经常打劫,因此海路也变的越来越不安全。就算走海路,也是近海而已,不会远航。
欧洲造船业第一个高峰源于Hanseatic League的成立。Hanseatic League是一个德国工会,一开始只有汉堡吕贝克两个城市,后来逐渐开始扩张,到了十四世纪中叶已经是欧洲最大的商会。主要交易在俄罗斯斯堪的那维亚德国和英国之间进行,并且势力逐渐渗入法国和乌克兰。Hanseatic League用的货船主要是cog,这种所谓cog是一种吃水中等,船身中等,但船体较宽的船,适合载运货物。为了防御海盗,cog的头尾各有一个战斗平台,上面备有弩弓和希腊火,后来又装上了火炮。
为了防止Hanseatic League的势力南下,热那亚和威尼斯也开始了商业贸易。其实在Hanseatic League成立之前,这两个城市已经有贸易活动了,然而比不上Hanseatic League那样有政府资助。除了热那亚和威尼斯以外,比萨都灵佛罗伦萨和米兰虽然不靠海,但仍然有商贸。意大利人始终没有德国人那么团结,从1250年到1394年都在内战,尤其是热那亚和威尼斯争夺地中海霸权最为激烈。双方在地中海多次海战,用的多是galley,就是罗马人用的那种战船,不仅速度快,而且威力大。最终威尼斯打败了热那亚,但热那亚仍然持有相当的海外市场份额。
中世纪百年战争有两场海战最为激烈,第一场是battle of Sluys。100条英国cog对决250条法国帆船,法军大败,英军得到了多佛尔海峡的航海权。这场战役法军之所以失败,有两个原因:一是英国长弓手暴风骤雨般的射箭相当有威力;二是英国cog比法国帆船灵活多了,法国造船技术远不如英国。英国人的船不仅体型高大而且备有战斗平台,这样不仅便于战斗而且能居高临下攻击法国人,最后法国人根本无法还击。cog船身的木板是叠起来的,而不是边靠边,因此防水性能好。还有cog帆是三角帆,灵活快速;而法国人用的是方帆,虽平稳但速度奇慢,所以很快被英国人包围消灭。
第二场是battle of La Rochelle。法国人吸取上次惨败经验,决定对英国人攻其不备。虽然法国人的船没有做过任何改良,但他们凭着数量优势包围了停在港口的英国船只,不少cog被烧毁。但英国人凭借他们船只的高度优势组织反击,法军于黎明撤出战场。
从这两场战役看出来,哪方的船只高大速度快灵活性好,就有优势。后来有些国家更绝——在他们船只上架火炮。一开始火炮很重,很容易炮膛自爆,不过只要威力够大,一旦船被炮弹击中,那不是沉没就是搁浅。
随着火炮变得越来越轻,威力越来越大,船只的大小就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看船只到底能架多少门火炮。1500年的船只通常能架5到6门,大的可以加10门。Cog很快就过时了,因为它抵挡不住火炮的轰击。一艘船只所有的火炮齐轰,很快就可以把一艘cog击沉。Cog永远退出了历史舞台——火器时代开始了。
生活篇:娱乐
贵族的娱乐主要是打猎和下棋。打猎是男人的活动,只有少数女贵族上阵开弓放箭,多数女贵族就是放鹰。这种鹰叫做falcon,短小凶悍,它攻击的利器是爪子和嘴啄,所以训练falcon的人要全副武装,穿的严严实实,两只手戴皮手套;鹰的翅膀绑起来,头则用特制的套子罩住,这样才看不见,才不会攻击人。据中世纪记载讲,训练有素的falcon可以在数秒内抓到一只麻雀,并能将其带回来,扔到主人的脚下。
还有一个男人的活动,那就是打野猪了。打野猪需要用一种特制的矛,前头有一个小bar(矛头下的铁条),这样刺野猪更方便,不会让矛陷的太深。通常都是好几个人围猎一头野猪,如果一个人干并且能杀死野猪,在那时是一项荣誉;不少人为了得到这个荣誉,在野猪的长牙下丧命。为了使打野猪更加方便,贵族还用狗攻击野猪,当然狗身上要穿特制的皮甲。此外,狩鹿射鸟也是颇受欢迎的娱乐活动。
中世纪的象棋跟现在的象棋非常不一样。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名字叫《master pieces》,这个书名是个双关语,masterpiece在英文是杰作的意思,而piece是棋子。在上面有不少精美图片,其中有一幅很引人瞩目,看起来很奇怪。现代国际象棋的王是最高的,上面还有一个十字;而那时的王则比较矮,而且看起来象两只耳朵拼在一起,比较古怪。那时的后跟王,差不多一样,因此棋子上常常有记号以示区别。奇怪的是,黑方白方都没有车(Rook)出现,尽管那时有关于Rook的文献记载。
不过象棋终究是贵族的棋类,很少有在民间流传。老百姓玩的更多的是双陆(backgammon)。双陆不仅比象棋玩起来快,而且不用动多少脑子,更可以当一种赌博游戏来玩。英国十三世纪就有文献上有插图,画着两个人玩双陆。(双陆在中国唐朝也曾经风靡一时。中国的双陆和欧洲的双陆很相似,但规则不同。唐朝有个姓潘的人,酷爱赌博。有一次船到海南,风暴将船击翻,姓潘的遂左手抱木板右手携赌具嘴里含着骰子,游了两天一夜才冲上岸,赌具一件不少。)在欧洲双陆也成了酒店打架的借口,赌输了便打架(我玩过双陆,骰子一扔直往前跑,很刺激J——我也成了赌者L)
顺便一提的是中世纪的另一娱乐:the shackles。所谓shackles就是两块木板,可合可分,类似中国古代的刑具:枷子(《水浒》上面林冲武松宋江发配时都戴过这种刑具),只是欧洲的shackles是固定在地上的。拴在shackles上的一般都是犯人(在节日时也有好事者甘愿被拴在上面逗乐)。一被固定在上头,就要待上两三天:或是被暴晒或是被雨淋。这算好的呢。有些人乘其动弹不得就向他扔水果蔬菜取乐,甚至更恶心的还有扔粪便的。可这还算好的呢。有些人还向拴在shackles上的罪大恶极又不够死罪的犯人扔石块,打的头破血流。听说伊朗现在还保留着这种残酷的刑罚,专门惩戒犯通奸罪的男女。
生活篇:农夫的一天
我做中世纪的研究已有两三年,虽说知道一点东西,但还仅仅是皮毛而已。我研究的重点只有三个国家:英国、勃艮第和瑞士联合王国。
这里,农夫的一天是典型的英国农夫的一天。
5:30:起床
男的去把耕地工具准备好,套上犁;女的则挤牛奶。如果挤的多的话,可以留下一些牛奶给自家人喝或做成黄油;如果不够多的话就要通通拿出去卖
6:15:早餐
当所有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全家就要用早餐了。中世纪十四世纪之前是没有早餐的,到了十五世纪人们才开始接受早餐。贵族吃的一般比较丰盛,农民很简单:一杯自酿葡萄酒和一块硬面包,有时一薄片起司。
(要知详情,可以看我前面写的“欧洲中世纪的生活:饮食篇:早餐”:
6:45:集市
中世纪的集市一般在星期五或星期天举行,场面浩大,卖的通常是农产品,有时会有远方商人(例如勃艮第和法兰德商人)来交易,卖的大多是丝绸和瓷器等从东方来的贵重品,有时还有珠宝。不过这些东西只有贵族妇女问津。普通老百姓更喜欢的是小丑逗狗熊还有一些低级趣味的街头剧。
7:30:耕地
中世纪的农田不象现在用栏杆来划分,那时都是在两片农田里隔出一条两米宽的走道作为地界(有点象中国古代的井田)。据文献记载,英国农民靠官府来侵蚀别的农民土地的情况很少见;如果有的话,那个农民就会被吊死或者关进枷子示众一天。中世纪耕地的办法跟中国的差不多,都是前面耕地后面撒种。
10:00:缴税
那时苛捐杂税很多,除了地税、房税外,还有石磨税、水税、木税,一次一定要连本带利全部缴齐,否则会鞭打(通常五下或十下)。缴税的地方在地主家里,旁边有卫兵。中世纪的税一星期一缴,地主自己有小账本(有点象白毛女里的黄世仁)。
11:00:午餐
农夫干完活得回家吃中午饭了。午饭比早餐要丰盛一点,一般都是两片火腿配一片面包加大量水果蔬菜,最后再嘬一小盅自酿葡萄酒。
如果早上活干得快的话,可以在树下小睡一会。
如果没干完,吃完午饭还得继续干,女的去水磨房磨麦子,小孩子看家或去果园采集一些水果。
3:00:收工
不停地干了四个小时,男的活终于干完了,女的则把肉买好了,麦子磨成了面粉,小孩子在溪边钓到了几条鱼或鳝。
下面一个小时是准备晚餐。
中世纪的晚餐其实还没有午餐丰富,也就是一点酒一点肉两片面包涂点黄油。如果女的厨艺好,可能会加道甜点,比如派、布丁等。真正是:早餐吃的好,午餐吃的饱,晚餐吃的少。
晚餐一吃完,男的和孩子就去睡了。
4:30:未完的活
快日落了,女的赶紧把买回来的肉搓上盐,挂在屋子横梁上。如果这项工作不早点完成,她就得用珍贵的蜡烛。那时候最好的蜡烛是用蜂巢做的,其次是鹿脂。农民用的是猪油制的,燃起来很臭。
(关于腊烛的简史,我前面写有“拐哥哥书屋:蜡烛全书”,可以看:
6:00:就寝
所有工作完成后,女的拖着疲惫的身体上床睡觉,这大概是六点钟
9:00:顽皮的孩子有可能九点钟偷跑出去玩J
第二天五点半,忙碌辛苦的一天又开始了。
战争与和平篇:意大利雇佣军
—— Condottiere
中世纪战争有三种:一种是王室争夺,例如玫瑰战争和百年战争。一种是宗教战争,例如十字架东征和胡斯战争。最后一种就是商业性的战争,也就是意大利从1150到一直到1392年的内战。
那时的意大利就如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起,远交近攻。其中里头最大的两个势力是热那亚和威尼斯,其后还有佛罗伦萨和米兰以及早期的比萨,最后也包括了教皇领地(papal states)。这种战争通常是小的先灭亡。首先是热那亚与比萨的战争。比萨屡战屡败,被迫签订条约(比萨于1420年代被威尼斯灭掉)。其后是米兰与威尼斯的战争,各有胜负。后来又是佛罗伦萨和米兰的战争,米兰战败,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最后也是最有名的战争就是威尼斯和热那亚的战争,打了整整六年,双方伤亡惨重,两败俱伤。后来热那亚内乱,威尼斯乘机起事,大败热那亚,成了地中海的霸主。
意大利那时人口并不多,原因是每个势力都分成city states,所谓城邦。每个城邦大概都有五六百战斗力,大的甚至可以达到一千,但纯粹从这些城邦征兵就有问题了:第一,战斗力不够强,他们多是民兵;第二,他们时常反叛,或是按兵不动,更糟糕的是临阵倒戈。对于这种情况只有两个方法解决,一是成立正规军,但正规军两百年后才开始出现;二是招聘雇佣军。
起初,雇佣军并不叫作Condottiere,其实就是普通雇佣军,多从德国和法国来的。后来意大利人特别是那些贵族发现当雇佣军有利可图,便纷纷创建自己的所谓company。第一个规模较大的叫做great company,约有六千人左右,多为德国人和瑞士人;第二个规模更大的叫做grand company,约九千人左右——七千骑兵,两千弩兵。不过在意大利战争里最成功的应该是white company,首领叫John Hawkwood,后来还成了骑士。他的部队大概有两千到三千左右。
意大利人自从罗马帝国灭亡后似乎就不爱打仗,Condottiere也一样。他们只在春夏季节打仗,只在平原上开战,而且很少有大规模的会战,几乎都是攻坚战;而且很少真的去攻城堡,多是围而不攻,烧村子什么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进行大规模会战或惨烈的攻坚战,结果就算赢了也是伤亡惨重,况且他们打仗的真正目的是封锁对方的航道而不是消灭敌人。如果真的会战起来,那么这场会战有可能只是下一盘棋而已,谁下输了谁走人。有时他们会有比赛,试图抓对方的骑士,谁抓的多谁就赢。有时可能只死一些马,但伤不到人。意大利人对战争的这种看法使得他们认为,如果一次战斗中对方使用火枪等等所谓现代武器,那就会被看成很不光彩的事情,所谓dishonour。
意大利最有名的两个Condottiere分别是:Bartolomeo Colleoni和Count Carmagnola。Bartolomeo Colleoni比较珍惜手下人的性命,很少正面开战。他被佛罗伦萨雇佣。至于Count Carmagnola,则是出色的军事家,他的瑞士远征军几乎打败了瑞士方阵。他先为米兰作战,后来又转向威尼斯,但他的荣耀导致那些威尼斯贵族把他看成一个威胁,他回到威尼斯不久就以叛国罪的罪名被处死了。
Condottiere在1300年就逐渐开始走下坡路了。他们还在大规模使用骑兵,欧洲各国在同一时代开始使用火器、长弓和大炮了。所以他们一碰上训练有素的法国正规军便一触即溃,与瑞士方阵和德国的landsknechts对阵更没有获胜的机会。
1500年意大利战争结束后,Condottiere的辉煌一去不复返了。
生活篇:市民的一天
在这篇文章里,我将以1250年的Troyes和Paris为背景,写市民的一天。
市民和农夫主要的不同是市民拥有一些权利,比如他可以自行出入城市甚至城邦,而农夫则只能留在他的小镇里,要出去就得冒被鞭打甚至杀头的危险。所以有很多市民后来成了商人,因为他可以独自进出城邦,到外面交易,而在交易的同时,这个城市也肥起来了。
到了1250年法国最大的两个城市是巴黎和特鲁瓦,也最发达。那时候的城市已经有现在大都市的特征了:高楼。但没有大厦,没有绿化,污染严重。用特鲁瓦打个比方,城里有好几个教堂,其中最大的两个是St Pierre和St Jean-au-Marché,旁边全是公寓,最高的甚至达到四层楼以上。那时的公寓大多是用木头和泥土砌出来的,只有有钱人才用砖头和石块建房。没钱的只能合租一栋房子,一个房间常常挤住两三个家庭;而富人则会买下一整套,其中一层楼是做商业用途,二层做客厅,三层做卧房,四层也就是阁楼给仆人用。
中世纪有一句俗语:
Where are you from? I’m from Troyes.
What do you do there? We ring.
这里的ring指的是特鲁瓦的三个大教堂,每三个小时敲钟一次,昼夜无间。中世纪人们不想知道几点钟,他们只想知道How much daylight is left?这可能跟他们的生活习惯有关,所以我下头写市民的一天,不用几点钟,而用敲钟几次,从午夜开始算起。
人们开始起床,越富的人起来越晚。店主开窗,把货物上架。行商也开始推着独轮车沿街叫卖。独轮车上什么都有,以吃食为多。他们常会这样吆喝:
Good Champagne Cheese!
Good cheese of Brie!
富人一般不到行商那里去买东西。行商的葡萄酒常常已经发酸,面包没有经过发酵,起司上刷了一层鸡汤,这样看起来鲜艳卖相好,肉则更不用说了。就这样销路仍然很不错。
咚—咚—咚:
街上头已经很热闹了。铁匠铺发出叮当叮当的打铁声,卖牲畜的铺子里牛哞羊咪猪哼哼,乱成一团。街的一边是剧场,演的剧目大多是神剧;街的另一边则是马戏团,不仅有逗熊耍猴,还有低级趣味的剧目。如果说神剧是G,那么马戏团的剧目则是R-17。R-17不仅有打架斗殴,而且常常有carnal desire出现。神剧一般是拉丁文,因而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光顾。
咚—咚—咚—咚:
巴黎每月会有一次市集,每年年底会有一次类似现代不惜血本的跳楼价大甩卖。特鲁瓦每年则有两次大市集,吸引全西欧的商人来交易做买卖。第一次大市集在八月份,叫Hot Fair;第二次是十二月,叫Cold Fair。一年两季的大市集在1200年到1250年达到鼎盛。
大市集有吃有喝有玩,吸引了不少市民来逛街。
咚—咚—咚—咚—咚:
大市集临近尾声了。东西也差不多卖完了。市民大多回去吃晚饭了。
那时的晚饭以汤为主:第一道通常是肉汤,先把沉底的肉片捞出,浇上肉汤,再撒上些许香辛料。第二道则是菜汤。最后是茶汤(?!J)。如果奢侈一点,再来一点烤肉。甜点是少不了的,比较常见的甜点是frumenty,一种奶冻,还有Wafer饼干,再吃点杏仁和榛子。
咚—咚—咚—咚—咚—咚:
晚饭毕,仆人打热水数桶,倒入澡盆,家人依次洗浴。澡盆里垫着几块棉布,坐起来才会舒服,屁股才不会被木刺刮伤。那时就有香波和沐浴露了,不过不叫shampoo或者潘婷什么的,而叫bathing oil。
洗完澡,家人上床睡觉。床很大,四角有柱,上有似屋顶的盖子。这是当时流行的式样。Passion 4 Fashion。不过睡起来还是比较舒适,类似现代的席梦思,只是没有弹簧(说的活灵活现,好象你睡过)。
这就是市民的一天。说实话,在市民和贵族(我下次的话题)里,我更愿意做市民。为什么呢?请听下回分解。
生活篇:贵族的一天
贵族,英文叫noble,是个很广义的词。Noble有许多种,有骑士(knight),有地主(lord),有大地主(baron),有主教(bishop),有大主教(archbishop),有伯爵(earl,在法国叫count),有公爵(duke),有大公爵(archduke),还有也是最重要的:国王(king),在神圣罗马帝国叫皇帝(emperor)。除此之外,女伯爵(countess),公主(princess),王子(prince),这些也都是中世纪阶级金字塔上很重要的人物。在这么许多贵族里头,固然有许多人终日无所事事,终生玩乐,但也有些人是勇敢的冒险者,狡猾的政治家和善战的军事家。
冒险家:Sir. John hawkwood于poiters被爱德华三世册封为骑士,后来跑到意大利,成为condottiere,于castagnaro 一战成名。
狡猾的政治家则非沃里克伯爵莫属。他的真实名字为理查德内维尔,在玫瑰战争里起到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土地比国王还多一倍,钱财比好几个公爵加起来还多,他还只是个伯爵。他有一支只听他的号令的部队,大概有七八千人左右,有点类似曾国藩的湘军。但与曾国藩不同的是他不晓得急流勇退的道理,后来被迫背叛爱德华四世,于barnet一战死于乱军之中。
最后,善战的军事家,Jan Ziska,捷克家喻户晓的人物。他身经百战,十几岁从军,历经格隆瓦尔德之战和阿金科特之战。在阿金科特之战后,被亨利五世册封为骑士。过了五六年,捷克内乱,因为胡斯被德国皇帝处死,胡斯战争爆发。Jan Ziska率军百战百胜,但于1422年死于黑死病。
自然,我不会去描写第二和第四种人,因为他们主要的生活就是行军加作战。我会描写那些无所事事的八旗子弟式的公子哥儿和狡猾阴险的政治家,他们一般都生活在和平时代。
从早上七点钟开始,一直到晚上十点钟。
大多数贵族都起床了,但远晚于仆人。先漱口但不刷牙,有些追求时尚的人会备一只牙刷和一只牙膏(一种研碎的老鼠脑子)。漱完口洗完脸,到小教堂去做一台弥撒。
从教堂回来,用早点。主要为白面包,蘸红酒吃,另加两片起司一片冷肉数片香肠,再饮红酒一杯。
吃完了。一般来说,贵族们此时可以各行其是。如果是公子哥儿,会狩猎钓鱼;但政治家可能到大厅接见外国客人,而地主可能去收税。一直搞到十一点钟。然后搞什么呢?午餐。
十一点钟。
中世纪大多数人都比较不重视午餐。那时贵族午餐很简单,跟比较富裕的市民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贵族吃布丁比较多,尤其是一种杏仁布丁,里头加有大量牛奶,顶上缀以悬鉤子和玫瑰瓣,最好再撒上一点细白糖。煞是好看。
下午。一点钟。
贵族一般来说到集市闲逛,买贵重奢侈品,比如金银珠宝丝绸香水等等。当然这些都是女人的东西。如果男人高兴的话,会买一套意大利进口的一具象牙制的双陆。
预备晚饭了。
准备晚膳的时候,无聊的贵族玩玩象棋聊聊天,也赌点小钱之类的。
开饭。客人入座前净手。每个客人面前有一块干面包用当碟子用。有的奢侈的把圆面包挖空当碗用,饭后赏给穷人吃。
首先神父代祷,然后上一道开胃菜,通常是色拉,以各种时鲜蔬菜组成,再撒上些许白醋。色拉完了,面包黄油登场。面包是新出炉的,黄油越软越好。
现在主菜上桌。
第一道菜常为一碗肉汤。
第二、三道菜才会有固体食物出现,如果打猎运气好,就有野味吃。没有野味,吃咸猪肉。野味有烤乳猪,炖兔子;河鲜有烧鳝鱼鳟鱼鲤鱼,此外还有烤鸽子,烤苍鹭,烤鹿肉,烤鹤。更绝的还有烤孔雀。鸡鸭鹅猪牛羊,则更不用说了。
甜点是用杏仁膏雕刻成的巨大城堡以及华夫饼干、蛋糕、时鲜水果。
饮料有麦酒(ale)、三合一蜜酒(mead)、啤酒(beer)、苹果酒(cider)、蛋白酒(caudell)、法国酒(cotignac)。赶时髦的还会摆上白兰地(armagnac),但多数人喝的是香料蜜酒(hippocras)。
晚上。八点钟。
晚饭后,狂欢party。
跳舞和饮酒,还有小游戏。有一种比较血腥,一个男的或女的,蒙眼,后面有人持棍击其头,如果能猜出打手是谁,就赢了,打手则成了被打。还有另外一种比较文明的,让厨师烤一个乳酪蛋糕,里头藏有两枚戒指,两个玻璃弹子和两个钱币。谁能吃到戒指,终生在爱情上有好运。如果吃到钱币,一辈子不愁钱用。但吃到玻璃弹子者,就会倒霉悲惨一生。
还有不少有趣的游戏,限于篇幅,就不多谈了。
拖着疲惫的身躯,上床睡觉。
如果有好运的话,那就跟个女的一起睡觉,有可能是他老婆,有可能不是。
人物篇:亨利六世和玫瑰战争
亨利六世生于1422年。史载他父亲亨利五世出生时没有啼哭而双目炯炯有神,但亨利六世出生时据说哭了三天三夜,而且体质羸弱多病。1422年是英法历史上很关键的一年。1415年的阿金科特之战以及后来的几个攻坚战已经重创了法国诺曼底和法兰德的部队,如果再坚持,英国人就胜利在望,并且还得到谈判的本钱。然而1422年亨利五世去世,九个月大的亨利六世继位,无法执政,所以实权落到了Somerset公爵还有Gloucester公爵的手里。
1422年的Somerset公爵还没有完全掌握实权,很多权力还在Gloucester公爵的手里。然而1437年,Gloucester公爵的妻子被判无期徒刑,原因是她搞巫术,这在当时是很严重的罪行。Gloucester公爵被迫退居二位,实权落入Somerset公爵和Winchester主教手里。后来Suffolk伯爵也酝酿阴谋诡计,最终Winchester主教也被迫退居二位。而Suffolk在法兰德被刺。Somerset公爵大权独揽,成为亨利六世依靠的重臣。
我觉得亨利六世的身上有宋徽宗的影子,徽宗更适合做艺术家而不是皇帝。亨利六世则更适合当僧侣而不是国王。他这个人优柔寡断,头脑简单,需要手下青睐的重臣代理国事。他对政治丝毫没有兴趣,甚至有一丝厌恶。然而他对教育和宗教有浓厚兴趣,经常在祭台前一跪一整天。可是他跪的越多,手下人腐败越多。从他的家兵的收入(retainer)可以看出这点。亨利五世在位时,他们的肚子每年用四千英镑就可以喂饱,然而到他儿子亨利六世这里,不是五千英镑,也不是一万英镑,而是一万六千英镑,相当于现在的三百万英镑一年。同时,英国的社会秩序和法纪也败坏,世风日下。人们白日也不敢外出,因为有很多小偷,夜晚更是要成群结队出门,怕被打劫甚至谋杀。此时亨利六世还在他的小教堂祈祷,希望他的国家国泰民安。
此时的英国需要一个比Somerset公爵更有才能的人,这便是约克(York)公爵。约克公爵曾在法国留学,后被Somerset公爵陷害流放到爱尔兰。约克在爱尔兰招募了一支部队登陆英国,企图“清君侧”,但还是被Somerset挫败。然而Somerset已经不是重臣了,他的家兵成了强盗,他自己也收受贿赂,很不受人民欢迎。
在这里很有必要提到玛格丽特女王和理查德内维尔伯爵。他们两个是宿敌,玛格丽特女王好比是英国的武则天,当初她丈夫娶她就是因为她的美貌,但她其实非常阴险,很有政治野心。至内维尔伯爵,他现在仍然是英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内维尔家族和珀西家族是历史上有名的敌对家族。玛格丽特支持珀西。内维尔不是军事家,但是杰出的政治家,很善于见风使舵,维权是从。他起初效忠爱德华四世,后来却在1467年又投奔亨利六世。
战争终于爆发了。
1455年,第一次圣阿尔班战役打响。亨利六世和家兵战败,Somerset被约克公爵所杀,亨利六世成了傀儡。他很短暂的与玛格丽特女王重逢,英国有了一段短暂的和平。但好景不长,亨利六世又成了白金汉伯爵的傀儡。1460年,北汉普顿之战,白金汉伯爵战败被杀,亨利六世又成了约克公爵的傀儡。亨利六世如同被曹操挟持的汉献帝,心有不满而束手无策。玛格丽特女王回到北方,招募到两万人。约克公爵决定率大军北上讨伐,Wakefield一战大败被杀。
外国有句俗语,叫做:From Wakefield to Towton,意思是指一场很长的战事。的确,Wakefield到Towton打了整整六个月,是一场大战。Wakefield一战后,玛格丽特女王率军南下,内维尔伯爵得知此事便在圣阿尔班构筑防御工事,企图阻挡女王进入伦敦。但是内维尔犯了王明式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企图用六千人阻挡女王的一万二千人。伯爵打败,带领四千残兵败将投靠爱德华四世。女王在圣阿尔班等了十二天,才知道伦敦市长并不情愿她进来,所以就退回北方。内维尔伯爵与爱德华四世紧追不舍。3月29号,终于追上女王。经过休整,双方立刻投入战斗。陶顿一战是英国历史上最大最血腥也是决定性的战斗。爱德华手下有3万6千人(不包括Norfolk公爵的5千增援部队),女王手下则有4万2千人。整整打了一天混战,大概下午三点钟左右,爱德华四世快要输了,Norfolk公爵的部队赶到现场,女王溃败。此战双方死伤二万六千。
陶顿一战后,英国短期内无战事。玛格丽特女王还企图复辟,但大势已去。然而内维尔伯爵却在1465年背叛爱德华六世,与宿敌玛格丽特女王结盟,企图讨伐爱德华四世。爱德华四世毕竟是沙场上打滚过来的,虽然一度被内维尔伯爵扣为人质,但在1471年卷土重来,在Barnet一战重创内维尔。内维尔死于乱军之中,而玛格丽特女王在英国西部登陆,但毕竟势单力薄,被爱德华在Tewkesbury一战击败。亨利六世与玛格丽特女王都被俘。亨利六世两周后被赐死,而女王在伦敦塔被囚十几年后才由其父赎回。自此以后,英国再无大的战事。爱德华四世1483年病死。继承人是理查三世,但理查三世很傲慢,不受人民欢迎。亨利图多尔,也就是南卡斯特政权的最后男继承人,于1485年在Bosworth一战大败理查三世,理查三世战死沙场。
历时三十年的玫瑰战争结束。
玫瑰战争是英国历史上英雄辈出的时代,三十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挟天子以令诸侯。但与东汉末年不同的是,老百姓并没有受到大的损伤,也没有生灵涂炭,因为这是贵族争王权而不是灭亡一个王朝,而且双方国王都希望得到人民的支持,所以行军打仗特别谨慎。
最后我以Sir Ranulph Crew的一句名言和《三国演义》的开篇词“临江仙”来结尾,这两段文字似乎有点异曲而实则同工:
Time has his revolutions, there must be a period and an end to all temporal things, finis rerum, an end of names and dignities and whatsoever is of this earth. Where is Bohun? Where is Mowbray? Nay, which is more and most of all, where is Plantagenet? They are entombed in the urns and sepulchres of mortality.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人物篇:从大胆菲利普到大胆查理
勃艮第地区位于法国东部,与德国和瑞士(那时叫瑞士联合王国)接壤。勃艮第土壤肥沃,适合种植葡萄。第戎是勃艮第的首都,盛产一种芥末,叫Dijonnaise mustard。勃艮第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不仅是进入德国的要冲而且是入侵瑞士的踏脚板,乃兵家必争之地。勃艮第历史上是一个公国,原来仅仅是围绕第戎的方圆数十里地,后来演变成上起波涛汹涌的英吉利海峡,下至冰天雪地的阿尔卑斯山脉的帝国,成了法国国王的心腹大患。
这个大帝国是怎么形成的呢?
1356年波尔多之战英军利用他们的长弓取得了重大胜利,法国国王路易九世被俘,然而他的侄子菲利普却表现异常勇猛,等到路易国王被法国人赎回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封侯犒赏。菲利普当然也被封了侯,他领到一块地,那就是勃艮第。那时的勃艮第虽说是公国,但财政军政方面都无法与其他公国抗衡,更谈不上跟法国对抗了,再加上菲利普对法国还比较忠诚,不象布列塔尼和图尔公爵早打起如意算盘,准备干掉路易九世。那时的法兰西是内忧外患,内忧是王室本身的政治斗争,而外患则是英国人对法国本土的蚕食,可以说那时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国王在法国占的领土都要比路易就是在自己的国家占的土地要大。此时,勃艮第没有直接参加战争,而是养精蓄锐,囤积粮草,勃艮第一天天富强起来。因此后人称其为大胆菲利普公爵Philip the Bold。
Philip the Bold
菲利普公爵逝世后,他的儿子勇敢约翰,也就是John the Fearless即位,法国与勃艮第的关系一下恶化了。约翰不愿象他的父亲那样向法国屈膝称臣,他公开宣布他谋杀了法国国王的兄弟Louis d’Orleans。勃艮第王朝总共有四个公爵,约翰是其中最狡猾又最有军事天份的,他乘法国国力衰败,时常偷袭巴黎近郊,公开支持英国人,然而他的大胆放肆给他招来祸患。1419年他与法国王子在一座桥上会晤时被匕首刺杀,倒在王子的脚下。
John the Fearless
法国与勃艮第的关系进一步恶化。而约翰的继承者菲利普(后人称之为好人菲利普,Philip the Good)想要弥补二者藕断丝连的关系。他这个人类似乾隆皇帝,喜欢大排场,爱好艺术。那时的法国国王是路易十一世,绰号蜘蛛,因为他象蜘蛛网一样利用一切手段扩张法国领土。好人菲利普真是好人,居然把他前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土地拱手让与法国。但他这样做也并非割让求和,他曾经大举进攻法兰德地区以及Liege Dinant,虽然掠得土地,但伤亡惨重。他一边让地,一边攻占新的土地。然而新土地攻下来了,当地人却不欢迎勃艮第人,尤其是Liegeois已经举行好几次起义,企图推翻被当作勃艮第傀儡的大主教。就这样,菲利普还大开排场,说他的战争取得了辉煌的胜利,被征服的人民如何欢迎他(不知羞耻,正好相反)。当然菲利普对后世还是有一定的功劳的。他在Ghent,Bruges以及Brussels都有为王室而设立的艺术画廊,此外他还大设宴席和骑士比武,尤其是Feast of the Pheasant最负盛名。然而菲利普有时脑子也不大清楚,曾经考虑过搞一次十字军东征,在巴勒斯坦扩张领土!幸亏有他的儿子,就是后来有名的大胆查理,否则勃艮第在财力物力人力上都会病入膏肓。更不幸的是,菲利普是四个公爵中执政最久,达四十八年。后人有评价说:菲利普唯一的缺点就是他活得太长。据说他死后几天,Liege居民彻夜狂欢。
Philip the Good
大胆查理(Charles the Bold)是最后一个公爵,他与其父完全不同。他纯粹是军事家,对勃艮第军队的军事改革震撼了士绅阶层,对欧洲的军事体制影响达百年之久。他还是音乐家,但他最有名的事迹还是1465年率领诸公爵讨伐路易十一世。讨伐行动势如破竹,法国国王被迫签订合约,但条约墨迹未干,就被法王撕毁。路易十一世使离间计,挑拨众诸侯的关系,查理毕竟不是政治家,还是被骗了。查理在军事上很勤奋,无分巨细,事必恭亲。他父亲三十年也平定不下的Liege,查理半个月扫平。Dinant更是被屠城,烧成白地。他疯狂的扩张领土,往德国法国收复失地,甚至两次率远征军试图征服瑞士,但均失败。这么做,他树敌过多。路易十一世唆使瑞士人挑战勃艮第人,勃艮第是四战四败,而勃艮第公爵也在南锡之战战死。查理本人只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德国皇帝Maximillian一世,勃艮第没有男性继承人。勃艮第王朝共传四代,凡117年。
Charles the Bold
勃艮第的灭亡震撼了整个欧洲,产生了深远影响。毕竟勃艮第是法国和德国的缓冲带。没有了勃艮第,法德两个大国的直接冲突时代来临了。
信仰篇:欧洲人的精神世界
——基督教
中世纪的欧洲可以形容为隧道,两边都是光,隧道里面却是黑暗。因此有人把中世纪称为“黑暗时代”(dark ages)。的确有点道理。这段历史大概有一千年,从四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453年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被攻克。其间战争连绵不断,饥荒大旱洪水瘟疫也是常见的。在这种严峻的生存环境下,欧洲人是如何找到他们的精神支柱呢?答案只有一个:宗教。
基督教第一次到欧洲是公元二世纪的事情,也是罗马帝国最强盛的时候。然而那时的基督教还是一个地下组织,常常被统治者围剿杀戮。后来君士坦丁大帝上台后颁布了一系列新法保护基督教徒,而他本人也皈依了基督教。从此基督教开始真正进入欧洲人的精神世界,渗入到欧洲人的心灵。即使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人们仍然信仰基督教。
拜占庭帝国于5世纪崛起,皇帝查士丁尼(Justinian I)企图恢复昔日罗马帝国的版图和荣耀,先后攻克了西哥特帝国以及汪达尔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打败了东哥特人。在征战途中,基督教也随之传播到意大利、北非以及西班牙南部:基督教的传播达到了顶峰。不久拜占庭帝国尊崇基督教。9世纪的法兰克帝国也十分鼓励信教,甚至还鼓动犹太人转教。之后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在新征服的土地英格兰也鼓励传播福音。从此欧洲彻底皈依了基督教。
到了1250年欧洲基督教信仰已经达到了炽热化(但还没有白热化)。那时基督教所谓圣物(relics)层出不穷,近乎迷信,而且赦罪符也开始上市销售。显克微支《十字军骑士》上有个人物叫桑德鲁斯,专门卖赦罪符与圣物牟利。下面是此人的一段自白:
“我既带着各种遗宝也带着赦罪符,我这里的赦罪符可是名目繁多。有赦免一切罪孽的赦罪符,有赦五百年,有赦三百年……我有些赦罪符能赦过去的罪,有些能赦未来的罪。”
桑德鲁斯此言不差。中世纪的确有许多这样的赦罪符。有些穷人花费毕生积蓄买了一张赦罪符,才发现是假货(没有经过教皇批准销售的)。君士坦丁堡已不再信奉基督教,而转信东正教。但东正教的教条与基督教差不多,所以东正教的圣物也名目繁多。相传君士坦丁堡有一具真正的十字架,也就是耶稣基督被钉死的那具十字架。拜占庭皇后为了测验,把一个死者的手放在这个神圣的木头上,那个死者立刻开口说话了。之后这具十字架被锯成多份卖给了西欧各大教堂,这也包括特鲁瓦的St. Jean de Marché。君士坦丁堡有许多其他圣物:有圣钉,有圣羽毛,有圣面包块,有圣酒,有圣头发,有圣指甲,有圣骨。但恐怕最让人惊奇的是圣包皮,传说是耶稣受割礼留下来的。各大教堂为了获得这块神圣的包皮,争了好多年。那时几乎每个人都想搞点圣物,但圣物其实多为赝品。有时约翰洗者的腿骨实际上是熬汤剩下的猪骨,有时所谓耶稣十字架上留下来的血其实是猪血。甚至连神父和修道院院长也难辨圣物的真伪,因此他们发明了一种鉴别方法。在教堂的尖塔上把圣物扔下来,如果破裂的话便是伪造品(这种做法似乎有点类似中国商代用龟骨的裂纹来预言吉凶)。就算如此,假圣物照样流通并为许多人所青睐。
那时的弥撒比现在要短二十分钟,因为讲道的时间比较短,但内容并不单薄,反而耐人寻味。下面有一个小故事,取自中世纪一名神父的讲道:
“有一个富有的市民在望弥撒时丢失了钱包,被一个商人拣到了。这位诚实的商人本想贴一个告示,又怕有人冒领。于是他在告示上明确指出谁想要这个钱包,一定要把钱包的样子和里头的内容讲出来。有很多人要这个钱包,但都失败了。终于那个失主来了,商人问他:你的钱包是什么样子?他回答:皮革的。里头装的什么?一串玫瑰经和十个佛劳伦金币。商人便把钱包还给了他。但失主却不要,认为商人很诚实,因此想把钱给他。商人拒绝了。那个富有市民没有办法,把钱包塞给商人,扭头就走。商人大叫:抓小偷,抓小偷。邻居闻声赶来,问:这个人干了什么?商人回答:他偷走了我的诚实。”
英国格罗斯特郡(Gloucestershire)有个小酒店,叫The Four Alls。上面有个招牌很有名:
The king says: I rule all
The knight says: I fight for all
The priest says: I pray for all
The peasant says: I work for all
生活篇:中世纪的犹太人
犹太人应该是世界上最不幸的民族了。虽说历史上在学术、经济对人类均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几乎在这个民族的诞生的一开始便受外强的欺负甚至屠杀。从《圣经》时代开始,犹太人就被埃及人所奴役,在摩西的带领下走出埃及;之后又被波斯人所征服;罗马时代则因为宗教的不同被扔进了斗兽场。到了中世纪,情况好一些,但有钱的犹太人经常被欧洲贵族所敲诈甚至迫害。这种情况十六世纪才渐渐消失,直到纳粹德国二十世纪对犹太人的大屠杀。这里所讲的是中世纪的犹太人。
犹太人很会做生意,但做那种生意呢?欧洲的商业路线比现在要简单的多。商业路线是什么呢?原来中世纪几乎每个国家都有一个较大的城市,而那个城市的商会(guild)则象蜘蛛网一样向外扩张。另一种商业路线则比较简单,主要做丝绸和香料交易,一条是陆路,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丝绸之路;另一条则是从印度出发到好望角,然后才由其他商船运往欧洲;还有的干脆从红海卸下运到亚力山大里亚,在有威尼斯、热那亚的商船运往欧洲各地。
虽说欧洲商业已经到一定的规模,但使用的货币繁多(光荷兰就有七百多种货币,几乎每个村子都有自己的货币),加上各地常有奸商出现,需要犹太人这种精明人做会计。你们有看过连续剧《胡雪岩》吗?胡雪岩办的就是钱庄(银行),而银行赚钱之道就靠收手续费。在中世纪的欧洲手续费达到总金额的5-15%左右。犹太人不仅知道上千种货币的面值、型号与兑换,而且有时还负责造币,监督银币的含银量和金币的含金量。犹太人还自己设计硬币。英国的英镑,法国的法郎,意大利的佛罗伦金币,都与犹太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因此犹太人很快富了起来。一座城市最醒目最豪华的房子(除了贵族)常常是犹太人的。犹太人还会在河边和城外建别墅。当然富有富的坏处。犹太人在一个城市团体内,由于宗教不同,常常被歧视,甚至造到辱骂,因为中世纪许多人嫉妒犹太人的富裕,总觉得犹太人成天打算盘(是欧洲人从罗马算盘改进过来的),而自己整天在天地干活,挣的钱还不及犹太人的零头多。为了保护自己的财富,犹太人住在自己的ghetto内(犹太人社区),每个ghetto里有自己的市长,每家每户门前都有一句从《旧约》上摘下来的金句,每人胸前都要绣一颗黄星。这不是贵族强迫他们做的,而是他们自己要做的。除此之外,他们的穿着语言长相与住在城市里的绝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犹太人与基督教宗教教义不同,闹了许多麻烦。基督教王公经常向犹太人征比平常人更多的税,盘剥他们,因此有些聪明的犹太人就想,假设我们改信基督教呢,这样我们就不用交那么多税了。不幸的是,那些王公贵族在这方面很有心眼,那些改信基督教以逃税的犹太人全部抓了起来,而且那些人既不受基督教也不受犹太教的欢迎,进退两难。
最后还值得一提是,中世纪法国特鲁瓦是犹太人聚居的中心,特鲁瓦又是香槟地区的首府。香槟公爵经常没钱花,只能敲诈犹太人。他会用什么方法呢?
第三次十字军东征要开始了,以反犹太教为名,将城内的所有犹太人驱逐出去。没收犹太人财产,可以大敲一笔,回报很高,但有风险,因为逼急了犹太人会起义。
假装向犹太商人借一大笔货款,到了还账之日,拖欠,实在被犹太人逼债逼急了,就把犹太人抓起来拷打,没收财产。四百法郎(相当于现在的十二万法郎)到手了!这办法可以重复使用。
故意网开一面,使许多犹太人转信基督教,然后再把这些人抓起来,予以拷打,没收财产,还可以得个保卫基督教的美名。回报率很高,而且几乎没有风险。然而这只能干一次,第二次就没有人上当受骗了。
答案:A、B、C都正确。
中世纪的王公用尽了一切办法敲诈犹太人的钱,用这种办法一年可挣五、六千法郎(等于现在的一百五十万法郎)。虽说中世纪犹太人过的并不是特别好,但过的也不是最差的。
&器物篇:手工业
中世纪的手工业还是比较发达的,尤其是后期年的两百年,手工业的发展更迅速。这里介绍一下中世纪手工业及商会。
中世纪的手工业主要有两种:个体户(Small business)和商会(guild)。Small business的益处是利润独享,缺点是没有保障,打官司也无人撑腰。商会则是许多个体户的联合体,好处当然是打官司赢的概率比较大,并且有经济保障,因为有商会支持,不足的是利润均分。如果那年赚钱多,而碰巧有人濒临破产,那么他的风险就要大家承担。多年来面包师是商界最为人瞧不起的,这是因为面包是欧洲人的主食,面包烤不好或者原料掺假诸如木渣书皮豌豆等,面包师就遭殃,轻则罚款,重则杖责。为了保护面包师的利益,面包师开始形成自己的行会,统一面包印章,把印章打在面包上以鉴别面包的制造商(明朝朱元璋修建金陵城墙时也有类似的做法。据说每块城砖上都印有制造者的名字。如果有造假质量不合格的,便要受到严厉惩罚);也有别于街头小贩(Peddler),小贩子属于个体户类。
说起中世纪的制革过程是很有趣的。制革当然要用上好的牛皮,把皮放在大木桩上,用钝刀刮去脂肪和毛发,然后放进堆满冷鸽粪便或热狗粪便的池子。皮革要码放整齐,否则会起皱。十来天后,取出牛皮,边用水冲边用刀刮除残留的粪便和毳发。晒干,再放入另外堆有大量树皮的池子,一层皮革一层树皮,再浇水。等上一年,把牛皮捞出来,就是皮革了。十四世纪有人发明了热水鞣革的新工艺,速度果然快了许多,十到十二天就可成革。市场上还有小牛皮和马皮卖,自然这两款的价格比一般的牛皮要贵多了。
采矿和制铁也是中世纪手工业的龙头。那时英国已有铁矿,尤其是诺丁汉一带(现在还是如此)。铁矿刚挖出来时是成块状的,把矿石连同褐煤扔进大坑,点火燃烧,熔化的铁水从槽子流出。燃烧的过程中,铁中羼杂有炭,增加了铁的硬度,成了某种半铁半钢的海绵铁,工匠们把这些“海绵”搬回铺子,要用时砸一块下来。要知道,中国在同一时期已经发明了坩埚炼法,海绵铁是周朝的故事了。那种海绵铁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用,中国俗称百炼钢。这点中国比当时的欧洲人遥遥领先。
与炼铁紧紧相连的是铁匠和兵器制造工匠。我尤其对他们制作铁丝的过程感兴趣。先把半熔半固的铁“膏”用钳子拉丝。为了口径一致,工匠从小洞里拉出铁丝,然后在铁丝变凉变硬之前,把铁丝拉圈,一圈圈的铁丝就可以用来做锁子甲了。
除了制革和制铁,中世纪手工业还有一个重要的行业,就是织布和染布。剪羊毛的手艺和现在差不多,只不过现在用的是电动剃刀,那时是手动的。绵羊油可以用来擦剑。很简单,用热水泡羊毛,去除脂肪以及杂质,这些羊毛就可以用来拉线纺织了。虽说中世纪的欧洲有从中国进口的丝绸和从大马士革来的大马士革布,棉布和麻仍然占主流。那时染布的颜料相对较少,只有皂色白色红色。纯白色是从做黄油剩下的buttermilk而来的,而红色是从一种植物叫曼越橘(cranberry)的果实提炼出来的。先把布浸入热水,脚踩,然后放入染料搅拌晾干。这种类似中国以前农村的土布比较耐穿,洗的时候也经的起棒棰敲打。
中世纪的商会是经济史的一大进步。过去做生意提心吊胆,生怕被打劫或被骗。现在不用怕了,损失多少钱(除非破产)都由商会承担。商会领袖本人一般不做生意,他负责管理,靠提成谋生,一年下来进项可观。商会领袖有时也有贪污,但是因为有比较好的监督机制,不太会搞的不可收拾,出现赖昌星这样的人物。中世纪人们更崇尚武力,而不是背后搞阴谋诡计,私下勾心斗角,有什么事情到决斗场上解决。因此贪污腐败的现象并不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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