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习 主 席正在全世界直播演讲,我冲过去把他裤子脱了,他的吊露出来了,整个世界都看到了,我会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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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布兰登不仅可以在自己热爱的道路上来回巡逻,还能因此拿上一笔工资。在外人看来,这样很好:他做着自己钟爱的工作,可以一遍又一遍地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这种周而复始的工作也刚好适合他,况且没人比他更熟悉这里了。他长到二十三岁,还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些农田和周围平淡无奇的小镇。这片土地处于群山和内陆海之间,在华盛顿州最北部。只要布兰登稍稍跨出这个圈子之外,就一准儿迷路。要是来到狂放不羁的大城市,看到那不停闪烁的霓虹灯、成群的鸽子,还有那些张大眼睛只能傻傻盯着他看的侏儒们,他就更晕了。要是在西雅图或者温哥华那些如明镜般的大峡谷内绕上几个小时,那他肯定完蛋——车坏了,人也不会说一句完整话。他甚至还会担心自己会不会就这样死掉,那样的话,他就永远都没有机会去弄清楚生命到底是什么了。
  有人说他脾气古怪都是因为他患有阅读障碍症造成的。不过他的症状的确挺严重,连那个目光呆滞的儿科医生也说它是“上天的礼物”:虽然他的读写水平永远都不会超过一个四年级学生的水平,但是,他却总能看见我们平常人看不见的东西。还有些人总是疑心他过于庞大的身躯和这个世界是否搭调。布兰登总说自己身高只有两米多一点,因为这是人们普遍能接受的最大高度。超过这个,他们就会感到困惑不解。其实他实际身高恐怕有将近两米一。不过,他绝对不是一根瘦长的麻杆,相反,他可是个大块头,足足有一百零五公斤,一身结结实实的肉和骨头让他这两米一的个子完全没白长。他笑起来时嘴是歪着的,头发又总是一副愤怒冲天的样子,所以怎么看都像一座未完工的雕像。庞大的体型也让他的生活充满各种奇妙的经历。美术老师夸他画的鸟儿很特别,就像他的体型一样异于常人,能让人忽然之间灵光乍现。篮球教练逢人就称赞他多么有天赋,可是自从他看到电影《飞越疯人院》里的印第安巨人替玩世不恭的杰克·尼克尔森 往篮网内投球后,就决定永远告别篮筐。高个子的女人们本来认为他挺有潜力,也有点想法,可是再仔细瞅瞅他的绘画,听听他模糊不清的吐字还有哼哼唧唧的笑声后,又都敬而远之了。
  暮色渐近,布兰登驾着车子往诺斯伍德方向驶去,那里就是寂静的边境地区,路边的草坪上插着很多“禁止赌博”的牌子。这里就是所谓的地理交界线的起点,其实也不过就是一条排水沟罢了。春天的时候,会有很多只角蜥蜴在沟里叫唤,而到了秋天水面上涨,水就会溢出河岸流向两个国家。
  水沟是这条边界线上为数不多的界标之一。其实,这条把喀斯喀特山一分为二的边界线也很少被人注意到。排水沟向西一路延伸,穿过郁郁葱葱的小山。不管这条线如何断开蜿蜒的山脊或者碾过茂密的杂草,最后也不过是湮没植物茂密的群山之中,无迹可寻了。它划分开所有的湖泊、沼泽、树林和田地,却又彷佛不存在一般。接下来几公里的边界线就是这水沟。翻过一道山后,分界线还是这条水沟,直到穿过和平拱门国家公园,止步于盐湖前。大多游人来到这边境地区看到的只是这个国家公园。如果是当地人,他们就会直接开进山谷到水沟这边流连一番。其实,要是看到这个,你就会发现,真正能让你吃惊的不是你所见到的东西,而是你没有看见的。你绝不会想到这条长满水草的水沟原来就是两个大国的边界线。水沟的南面是边境公路,北边是零号大道,两条路夹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分布凌乱的北美农村带。两国的双行车道之间只有一河之隔的距离,路上行驶的加拿大人和美国人常常像邻居一般对彼此友好地打着招呼——至少最近之前都是如此。  大多数路人都没有察觉这里和往日有什么不同。山谷里,湿润肥沃的土地还是一如既往地向周边绵延数公里,一直伸展到大山的马蹄谷下——北面矗立着一座像阿尔卑斯山一般的山峰,东面是参差不起的大山豁口,东南面则是一年四季披着白雪的贝克山,如一个巨型雪球般耸立在那里——这样看来似乎通往山外的道路只有西面那个圣胡安群岛 了,那儿的地势较低,常年吹拂着太平洋凉风。大片湿润的土壤上覆盖着一排排整齐的树莓藤。这里有一大片绿意盎然的湿地,比起玫瑰碗那边的要更大也更青翠欲滴。山里还有几十个奶牛场。场里养了很多的母牛,所以味道比较刺鼻。奶牛从喂食到挤奶都由电脑自动化控制,装牛奶的罐子也排成一排。这些金属家伙的容量很大,每个都和油罐车大小相当。每一天都有大量的牛奶像小河般源源不断地流入其中。
  其实仔细一瞧,你就能察觉到些许变化:不少谷仓和青贮塔 遭到废弃,不再被用来装粮食或者喂牛。以前,从贝克山滑雪归来的加拿大人,返程路上都会在这些美国的边境小镇上逗留一会儿,吃点汉堡,稍事休息。刚刚迈入十九岁、可以合法喝酒的美国少年会穿过边境线去喝点酒、找点刺激。尽管合法的贸易往来有所减少,但是分界线两边仍然有一大批的房屋悄然冒出来。一条条单行路向北延伸,看不到头,仿佛行进中的队伍一般。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继续在险峻陡峭的山上搭建玻璃房子,那里可以将下面的美国风光尽收眼底。
  布兰登开车在边界路上来回巡视,苏菲·温斯洛的家就在路边。她是个按摩女郎。好像所有人都光顾过她,但从未有过一个人了解她。沟渠对面的加拿大公路上也有一辆黑色轿车在来回巡视,车里的司机躲开布兰登的眼神,直接加速开了过去。很快,布兰登开到了自家的奶牛场,他家这场子有将近十四公顷,里面盖了三个牛棚、一个青贮塔和一个二层小楼。房子上的木板经过风吹日晒,显得十分沧桑,冬天里没了繁茂的柳树或者郁金香花丛的陪衬,看着有些突兀。后院牛棚的吊灯是亮着的,他父亲这会儿肯定又在一遍遍打磨那根柚木,木棍已经被磨得和黄铜一般光滑了。他肯定又在想着那些自己到现在也买不起的东西了,桅杆啊,风帆啊,一台好的柴油机啊。透过厨房的窗户,他看到了正在闪烁的电视画面。放的是《智力大冒险》 吗?这么快就开始了啊。这个节目他母亲一期都没有落下过,用她的话说,看这个很好地锻炼了她的记忆力。布兰登回头瞥了一眼那座位于水沟对岸零号大道旁边的加拿大人的房子。道玛德琳·卢梭还和她父亲住在一起吗?上次和她说话到底是什么时候了呢?显然,现在你在路上偶遇加拿大人已经不可能了。天真烂漫已经彻底飞离了这个山谷。
  布兰登悠闲地晃过莫法特的农场后,停下车来仔细瞅了一眼悬挂在路边小屋屋檐上的冰棱。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舒展了一下身子,钻出车外随手折了一根粗粗的冰棱。他把较为平整的那头放在一个雪泥交融的水坑里浸湿后,再冻在自己座驾的引擎盖上,犹如一根晶莹剔透的长矛。机器发出的最后几声疲惫轰鸣,传入布兰登的耳里——发动机启动时的隆隆声、V8引擎发动失败时的闷响声以及扫雪机的吱吱打磨声。
  布兰登踩踩脚下厚重的靴子,努力想给自己的脚趾头腾出更多的空间。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穿着局里最大的鞋,却还是小了半号,否则他总会产生一种错觉,似乎自己并不属于这个星球。耳边又传来一只毛茸茸的啄木鸟笃笃的凿木声,这该是第二十九只了。啊,还有一只黑眼雪鸭在焦急地嘎嘎叫,第三十只。哪怕隔着一两公里的距离,布兰登也可以根据鸟儿的大小和飞行方式,出它们的品种;只需一个叫声,他就能从各式各样的鸣啼中分辨出它们。每到春天鸟儿多的时候,布兰登就更厉害了,清晨还没有睁开眼呢,他就能听出在他枕边欢叫的十几种鸟儿分别是什么。很多观鸟的人会把自己见到的鸟儿分门别类,还有些更热衷的人会把每年看到的每个种类都记录下来。而布兰登却不用去费这个心思,他无需刻意去做,就能将每天看见的鸟儿全部记在脑子里。
  他又折了两根小一点的冰棱放在水里,想把它们也粘在引擎盖上的那根“长矛”上,但无论如何也接不上。于是他用牙齿把冰棱那参差不齐的底磨平,又重新插在雪水里浸湿,试图再粘一下。终于粘上了一个,接着又一个。就这样,他给引擎盖装上了一个银光闪闪的装饰品。只可惜没支撑几秒,它便摇摇晃晃地倒下了,像一个玻璃酒杯一般跌碎了一地。他满心雀跃地想重新做一个,正当这时,又听到一种类似于玻璃纸所发出的噼里啪啦声。
  是麋鹿吧?它们就喜欢趁这会儿偷偷溜过去。要不就是莫法特家的火鸡又挣脱了绳索。布兰登抬头四顾,却发现雪又开始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突然间,他似乎看到有七个孩子般高矮的身影窜进了杉木林。这个林子像是一片天然屏障,隔开了莫法特的农场以及克劳福德家的湿地。于是他抬头瞥了一眼边境地带,想看看是不是有人从水沟那边跳了过去,可除了远处的汽车尾灯外,什么也没有发现。等他返回林子时,发现黑影已经不见了。他立即抓起无线电对讲机,努力想用自己已经练习过多遍的那些简单对话向上级报告。
  “那我看看二二九号在不在你那一带。”对讲机传来调度员惯有的冷漠声音。
  二二九号是迪昂。即便回想过去教员对自己的大力举荐,也并不会让布兰登这般狼狈。事实上曾有两个警察警告过他,说他只配做后备。迪昂却不这样认为,她坚持认为布兰登所需要的仅仅是有个人给他铺平道路而已。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单独巡逻时,听见无线电里传来她的声音:“我这儿发现了一具尸体”,语气镇定自若,彷佛逮捕六个巴基斯坦人不过和在奎克车站捡到六毛钱一样,不过是小菜一碟。她逮住的犯人平均几乎是其他探员的两倍,因此也赢得了其他人的尊重,尽管不是那么乐意。当然,还是有人会说她是“狗屎运”。
  布兰登飞身向杉树林跑去,跑了几步才想起来车子还没熄火,警帽也落在了车后座上了。没时间了,他明白从这片树林跑到头就是一块租赁出去的牧场,而牧场那边又通向庞宝公路,现在很有可能已经有车在那里等待接应了。如果他们已经到了那里,他就追不上了;即便他赶到,肯定也只能听着车里的流行歌曲渐渐消失在五号州际公路上。森林里茂密的树枝好像飞机的机翼一般,下面散落着一团凌乱的小脚印,布兰登加紧脚步拼命追赶。终于,有两个身影落入了他的视线里。“站住,边境巡警!”他喊道。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自己这样喊,怎么听都像是在用假声做自我嘲讽。他可能还喊了一句“喂!”、“还不给我站住!”。
  个子小点的身影回头望了一眼,便尖叫一声摔倒了,跪在地上。另一个赶紧过去抓住他抱了起来。如果他们只是孩子怎么办?这是他心里担心的另一个问题。那不就会吓着他们了?小婴儿是很喜欢他的,可是孩子们却很怵他,不管他怎么友好、怎么低三下四都无济于事。  林子里的地面崎岖不平,两次都差点把他绊倒。最后,他终于跑出了林子来到空地上。天空依旧下着小雪,地上的雪被他踩的嘎吱作响。他知道克劳福德这块地上最近刚挖了很多沟壑,准备用来建造排水系统,但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在哪里。脚又被绊了一下,他打了一个趔趄,歪着摔倒在地,一阵疼痛向他袭来。但就在他几乎倒地的那一刻,他看到了另外五个人——还是七个?——在前面四处逃窜。
  虽然他从学校毕了业,也接受了一个星期的培训,还独自巡逻了四个晚上,但他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会有追捕罪犯的一天。而且他所学的只是理论,对于一切都很茫然,他感觉自己好像在参加试镜,而这个角色他从来就没有希望得到过。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父亲逼他离开奶牛场,周围又没有谁需要帮手。他只好来到这里,所以现在才会穿着一双根本不合脚的鞋子在克劳福德湿滑的地上奔跑着,追逐犯人。其实这里离他家才不过一两公里远呢。不过和模拟巡逻比起来,现场追逐反而显得十分轻松,他跑的时候可以缩着身子,因为这样能避免滑到。终于,对讲机里传来了迪昂声音:这几个人身上很可能携带了核装置!
  跑走了?
  现在距离前面的公路还有差不多五十五米,路上并没有发现什么在接应的汽车,虽然他的确听到也看到有一辆车正呼啸着朝他们的方向驶去。那个小个子又回头望了一眼,并尖叫了一声,灯光下足以看清那张充满恐惧的面容。是个女人?亚洲人还是墨西哥人或者别的什么国家女人?他本能地想去帮助她,可等他真正追上他们的时候,却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于是他只能朝着他们的肩膀猛冲过去,几乎同时,他左脚的靴子被绊掉了,一阵痉挛从右小腿传来,他直直地飞了出去。就在这时,一束光照在了他腾空飞起的身子上——迪昂拿着电筒赶过来了。
  他的这一形象很快传遍了边境地区。这也是第一次出现这种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安排布兰登·范德库尔在边境巡逻不是一个笑话,选择他并不是在浪费资源,他也没有白白便宜那些不法分子。亚历山德拉·科尔其实并没有亲眼目睹整个过程,但她后来打赌说布兰登当时绝对腾空飞了八米才着地。人们对此深信不疑,谁让布兰登飞出去的那天恰好是三月二十一日呢?那天的黄昏,下着暴风雪,一切都显得十分诡异;况且他当时还手无寸铁,脚上又穿着那双完全不合脚的十九号靴子等等。故事愈演愈烈,人们后来都觉得席卷山谷的那股疯狂和诱惑,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当然,这是后话。这一发生在边境的爆炸事件会为人们所津津乐道,是因为主角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而且事件解决后,人们得知布兰登追捕的不法分子并非普通的外国人,而是从一个不知名的国家来的一对富豪夫妻。
  从布兰登的角度来看,他之所以能看见自己腾空飞起,只是因为他的滞空时间够长而已。其实他之前已经有过很多次这种灵魂出窍的感觉,所以后来每一次他都凭着自己的天赋化解。不管怎么说,当时他看见自己在天上飞着——胳膊垂直开来,像一只信天翁一样,最后落在了那群人身边,这勉强算是个飞翔式的拥抱吧。不过他着陆的位置却是那群瘦小的躯体上,因此,他没有直接亲吻大地。迪昂呼喊着他的名字,手电筒发出的强光照射着鹅毛般的雪花。他记得在那之前他还听到一声类似骨头断裂的咔嚓声,接着眼前一片黑暗。他心里反倒愧疚不已,不过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多久,他就听到仓鹄凄厉的叫声。第三十一只。  玛德琳·卢梭接到布兰登·范德库尔的电话时,一个名叫蒙提美国走私犯正在帮她揉脚。
  刚开始,这个走私菜鸟就在不停地恭维她,说她的喜马拉雅蓝罂粟花是多么漂亮,于是当下她就决定和他出去约会。而当他又对她的黑郁金香赞不绝口时,她干脆同意托儿所关门后就去和他喝上一杯。不就一杯酒嘛。在她喝到第三杯玛格丽塔酒时,蒙提甚至告诫她说自己有一点恋脚癖。
  “是吗?”她问,“有多迷恋?”
  “当然,我肯定不会收集高跟鞋或者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想我还是更像一个窥视狂吧。”
  “那你觉得我哪里吸引了你呢?”她感觉可能是因为自己的脚长的很有异域风格吧——自己的脚呈半月般的拱形,非常的纤细,好看的脚趾按照长短顺序一字排开。不过她还是希望听到他亲口说出来。
  虽然他蓄着海盗胡子,可还是遮不住他瞬间涨红的脸。后来她才意识到,留着胡子的他是那么的老,看着年龄几乎是她的两倍大。“当然是你的性格了。”他说道,说的时候还向她脚上常年穿着的那双帆船凉鞋瞟了一眼,“不过你的足弓很漂亮。”
  她觉得他盯着女人的鞋子看时特别可爱,甚至连女服务员踩着尖跟靴子走来走去时,他屏住呼吸的样子,她也喜欢。他身上有股椰子的味道,他看起来那么的无害。她很清楚,在他承认是通过费舍尔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应该抽身而出。因为费舍尔是她接触过的另一个瘾君子。
  其实在那一刻那个夜晚就已经脱离轨道了。她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开车回到自己位于白石镇 的公寓,反而是任性地让蒙提和她一起回那个发霉的小宾馆,那儿和美国边境只有一街之隔,属于他父亲名下的财产。然而,当他虔诚地跪在蒲团上,用他那强有力的大手给她的脚按摩时,她就完全后悔了。“对不起,”她说,“这实在是太奇怪了,我……”她努力搜刮脑海中的词语,希望能说些什么好把自己的脚收回来。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他惊了一下,手松开了。
  她还以为有人打电话来告诉她何时能拿到钱呢,不过这也没有那么快吧。难道出了什么岔子?费舍尔可是不止一次信誓旦旦地向她保证,说这个活计完全是零风险的。现在才刚刚过了三个星期而已,想当初他要她帮忙种植烟草时,她答应的极不情愿,可是现在她已经开始在等着拿卖毒品的报酬了,而且还在这里如此纵容这个中年走私贩。突然,她发现蒙提看着很老,根本不像能背得动满满一麻袋的果实——当然,在费舍尔嘴里,这个应该叫“货”。她甩了甩脚,从衬衣里面掏出手机接起电话。
  “玛德琳吗?我,布兰登,就是布兰登·范德库尔啊。”
  真好笑,干吗又连名带姓地说一遍?
  人们议论布兰登,就和议论地震或者日食月食一样。他的大块头、他的“艺术天赋”,还有他所说的、所做的每一件奇奇怪怪的事情,都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人们称呼他为“超级大怪物”或“大鸟”或任何一个适用于他的绰号。一月份的一场暴风雪过后,人们才慢慢意识到,原来布兰登堆的那座屏障根本不是雪人,而是一只雪企鹅。还有一天早上,他背对着冉冉升起的太阳,站在边境公路旁长满杂草的车道上,不停摆动双臂,足足摆了二十分钟。来来往往的美国人和加拿大人都十分好奇,纷纷放慢车速想看清楚他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他的脚像是钉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直到太阳升的老高,把他周围的白霜——除了他身后的那片——全都晒化之后,他才动身大步向牛棚走去。而他背后没有融化的霜竟组成了一张天使图,贴在草地上,又过了好几分钟才慢慢消融。
  “玛德琳?”
  “找我有事吗?”她问道,声音里透着不耐烦,心里却开始戒备起来。他怎么会有她的号码?此刻她彷佛能看到他的那只大手正捏着一个小小手机,放在他那巨大的耳朵旁边,身体别扭地缩在车里又或是像一座巨塔似的站在车外,身上冒着蒸汽,笑着的脸歪斜着,说不清到底是出于开心还是震惊,空出来的那只手上带着一垒手所用的大手套,在空中比划着他试图想说明的东西。
  “我们刚刚抓到几个越境的不法分子,他们刚才跑到克劳福德农场去了。可能是中东人吧。长的真矮。也可能是伊朗人。没有身份证。口音非常奇怪。我也不知道。不过肯定不是墨西哥人或者韩国人。也许是菲律宾人?真的很矮。眼睛长的像黑橄榄。”
  对于他那一字一顿的说话节奏,她早就已经不陌生了,奇怪的是这次他居然能讲的如此头头是道。起初她父亲和她提过,听说布兰登加入了巡警队,那时候她根本没把它当真,还以为人们又在拿美国人开涮了呢。“猜猜他们现在找谁巡逻边境呢?”之前她还收到过布兰登从学校寄来的信,喋喋不休地描述着他在新墨西哥看到的鸟儿和星座。信写得乱七八糟的。
  她深吸了一口气,但说话声音依旧很尖厉刺耳:“那你打电话给我干吗?”她想敷衍他一下算了。蒙提此刻正独自一人坐在蒲团上。布兰登那头怎么不说话了?电话断线了?“你是代表边境巡逻局打来的?”她试探地问道。  她看到蒙提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他到底多大年纪了?四十?四十五?她朝门指了指。
  布兰登那头传来的依旧是噼啪啪啦、断断续续的声音,他好像有点迟疑,似乎她给他出了个难题,还以为电话又断了。终于,他咕哝出几句要说的话,然后又以平常的音量匆匆忙忙地重复了一遍。“开始还以为那些是动物。一直追到克劳福德地。刚刚还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女的住在圣彼得。是个女人。开始不知道她是女的,一直到后来才晓得。男的本来和她一起跑的,女的滑了一跤,他又跑回来拉她。明明看到我追来了,他还是跑去拉她了。你信吗?女的穿得像个精灵,又像个公主。我跟她说我很抱歉了,但是她听不懂我说什么。你等下。”
  布兰登那边又没声音了,她愣在那里,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挂电话。门砰的一声关上了,蒙提出去了。她盯着自己涨红的双脚,发现红红的脚趾头快赶上刚出生的老鼠幼崽了。布兰登又跑到哪里去了?
  “玛德琳?”
  “怎么?”
  “刚刚给你父亲打电话了。没人接。打了两次。他出去了吧?灯还开着呢。打了两次。灯还……我感觉他们是从你父亲那边越过马路跑过来的。怎么还有人大雪天越境呢?我的意思是说,那样不就会留下所有的脚印和证据了吗?”
  玛德琳透过雾气蒙蒙的窗户望向她父亲的屋子,灯是开着的。“可能他们以为你们觉得他们下雪天肯定不会越境的。”她听见自己这样说道。她手里拿着毛巾,开始揉搓自己的脚,脑子里却在掂量自己到底喝了多少酒。不过她还是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电话上。
  “你知道吗?”布兰登说,“这几天来,我发现我碰到的最有趣的人,就是罪犯了——或者是正在犯罪的人。”
  迷你冰箱的轰隆声更大了,她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他想套她的话吗?他知道什么了吗?
  “呃……呃,”布兰登嘀咕着,“唉,我讨厌——”。
  她的手机嘟了两声之后没电了。该死的!他接下来还想说什么呢?他讨厌什么呢?为什么会给她打电话?
  她在盆里洗着脚,疯狂地打着肥皂,不停地洗,又用毛巾反复地擦。她要不要用父亲的电话给费舍尔报个信,通知他警察打电话来过了呢?或者这不过是布兰登自己私人打来的?这些天总是这样,她不过打算喝一杯鸡尾酒或者抽半根烟而已,思绪却又飘回到了过去。布兰登是怎么知道她的手机号的?记得她十四五岁以后,他们就渐渐生疏了啊,然后关系也淡漠了。其实谁又曾真正与他亲近过呢?她走出门外飞快地往父亲的屋子赶去,那里靠近零号大道。黑暗中,她有点看不清方向,脚下的雪又很滑,走在上面彷佛在溜冰一样。
  她迅速地向南边扫视了一圈,试图找到一盏巡逻灯或者其他信号,来证明确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在发生。但是除了远处的房屋和牛棚发出的闪烁灯光外,她什么也没有看见。范先生 还在继续造那条船吗?她感觉风在呼呼地抽打着自己的脸庞。“航海很难学吗?”记得数年前,他曾十分急切地向她询问过,好像她给的答案就是他通向来生的密码。她很想回答他:不,肯定可以学会的。但是,他身上的某些特质让她无法敷衍。所以她说:“也不一定,就是看你愿不愿去学罢了。”  那个时候,水沟还只是一条水沟,对她而言,范德库尔一家也只是与别人不太一样的美国邻居,布兰登也不过就是个块头比旁人大点的孩子,他可以整日地呆在那里看家燕,然后告诉她鸟儿怎么筑巢,如何下蛋,又怎么唱歌。其实他只比她大一岁而已,可他十一岁的时候,身体就长的像大人一般高,站在她身边犹如一座巨塔。他紧张或兴奋的时候就说不好话。丹尼·克劳福德还取笑他是个结巴。记得偶尔几次,他还大胆还击过,回敬道:“幸好我还不是你!”听到布兰登说话结结巴巴,人们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呢?觉得他弱智吗?
  她父亲四肢摊开躺在双人沙发上,身边放着半升波尔图葡萄酒和两截烟蒂。格伦·古尔德 的钢琴曲卡在那里,不停地重复着同一段旋律,听上去彷佛是一个不安的天才正在喃喃自语。最新一期的《麦克林斯》杂志 ——封面上还写着“年度最伟大的发明”——盖在他轻轻起伏的胸口上,戴着的双光眼镜也已经滑到了鼻梁上。从这个角度看去,歪着脖子的他显得更为暴躁。这个季节因为没有什么曲棍球比赛可以看,她父亲经常很早就这样睡过去了。在玛德琳看来,罢工改变了加拿大人的生活:夫妻之间重新相互了解,经常聊天,做爱也更频繁,不过离婚的也更多了。这个国家的男人开始重新去寻找新的个人爱好或去改装厨房,而对于她父亲来说,也就是多了一个烟灰缸和每天那些琐碎的小发明新闻而已,也可以说他在忙着重新“发明”自己的生活。
  他再一次捡起了创造发明的爱好,同时又开始抽起了大麻——她也不知道这二者先来后到的顺序——很快,他吸食大麻的事情被医生诊断出来,导致他提前一年退休了。他呢,也乐得清静,干脆将这两大癖好贯彻到底,那股热乎劲儿让她都难以置信。要知道,维尼·卢梭教授可曾是个狂放不羁的大师啊,而现在却已经沦落为一个瘾君子。他只要不睡觉,就在捣鼓发明,什么火枪啊、指南针啊和蒸气机啊,谁知道他还在发明什么其他的东西呢。
  她轻手轻脚地打开电话留言机,听完那三条闪烁的留言,还好没把他吵醒。“卢梭先生吗?我是布兰登。也就是范德库尔。我是说我现在正在执行边境巡逻……”他的留言依旧时断时续,直到挂上电话都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接着的一条留言是一个女性的,声音听着很轻柔:“维尼,我是苏菲。如果想听布兰登的爆炸性新闻,那就打电话给我。”原来如此,布兰登就是从苏菲那儿弄到她的号码的——那个神秘的按摩女郎。第三个电话还是布兰登的,不过只是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还是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玛德琳后悔刚刚敷衍他了。他现在应该需要有人来安抚一下的,可是她呢,甚至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说。也不知道他现在状况如何了。她转头望向窗外,真希望此刻能够看到他的身影出现在田野上,可是除了玻璃上面反射出自己那张恍恍惚惚的脸,什么都没有看见。
  她收回目光看向父亲,他两只手插着腰,这个姿势看着特别像他在装死,不过是有点演过头了。他不说话的时候,看着总是那么瘦小,也没有那么咄咄逼人,多发性硬化症倒是给他平添了一份男孩般的脆弱。他的日子也不远了。可能就是明天,又或者得再过个五年又十七天。不管怎样,那一天都不远了。她推了推父亲,把他叫醒。他身上传来的还是那些熟悉的气味——发酸的衣服、廉价的红酒和昂贵的大麻烟,所有的气味都混在了一起。他眨了眨眼睛,又咂了咂嘴。她装作不经意地提了一下布兰登打来电话的事,等着他缓过神来接她的话。
  他继续眨巴了一会眼睛,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推,又挠挠下巴那稀疏的胡子。“这些事情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吧。”他停顿了一下,“妮可知道这件事了吗?”当然,他的第一反应仍旧是勃然大怒,但冷静下来后就会想她大姐会怎么看待这个事。“如果边境巡逻队以为它有权力在边境的两边都进行调查的话……”他又来了,又开始发表长篇大论了。
  该不该溜出去给费舍尔打个电话呢?她这才意识到她甚至不知道“费舍尔”到底是他的名还是姓。窗户太大了,客厅又这么亮,她忽然感觉自己这个目标已经暴露了。
  “他什么时候打的电话?那头该死的长颈鹿具体是几点打来的?”他有些六神无主,站起身子,转而又重新缩回到沙发上。他用被大麻烟熏黄了的手指头磨蹭着右边的脖子,说道:“他会问什么呢?他会说什么呢?你没有说错什么话吧,是不是?”
  “我怎么可能会告诉他什么呢?”玛德琳缓缓地说着,希望这句话她只用说一次。她站起来去把灯光调暗了一些,又关上百叶窗,这才开始配合父亲装作也很生气的样子。每次想想那些大学生如饥似渴地研读着父亲所主张的道德底线,而事实上她父亲不仅常常唾弃这些东西,而且一不高兴就把它们丢在一旁的时候,她就觉得十分好笑。忽然她闻到手上的椰子味,浑身莫名地抖了一下。蒙提又是谁?难道这只是他走私毒品时用的假名?就像那些脱衣舞女都叫“糖心”和“天使”一样吗?她给父亲倒了一杯冰苏打水,又帮他弄好药,再给锦紫苏、一品红和喜林芋都浇了点水。忽然她意识到此刻自己真正想要的,是找个人说说话。她可以告诉他自己遇到了一个喜欢女人脚的男人,而这个人听完以后能够同情她一下或者一笑而过,最后还能为她保守这个秘密。  维尼·卢梭三更半夜就爬起来去重新发明电灯泡了。
  其实不过是在地下室里就着煤气灯和蜡烛瞎忙活而已——挺滑稽的,是吧?——他就这样围着一圈铂线、钛线、镍线和铜线像模像样地干了半天,直到右手的每一根手指都被烤得体无完肤才善罢甘休。只是弄出来的东西持续照明都超不过十一秒,要不然就是忽亮忽灭,或者干脆直接爆掉了。
  上个星期,维尼把爱迪生试验过的八十四种灯丝全都试验了一遍,每一步都完全仿照爱迪生的步骤——给每一样材料都切割、固定、通电、再断开。这些实验都是在一个复制的爱迪生时代真空管里进行的,这还是他特地向蒙特利尔一家奇怪的公司定制的。但到现在为止,他也没有完成爱迪生实验的十分之一,而且他已经感到挫败和绝望了。他把钨丝固定在管子里,封上口,又把它连接到电池上并打开开关。电灯亮了,但没过几秒就开始忽闪忽灭,最后还是爆掉了。维尼扯掉护目镜,无奈地再一次拿起东西打扫残局。
  爱迪生和他的助手们尝试过一千两百种材料——包括胡须、纸牌和钓鱼线——直到最后才找到一种真正合适的灯丝。一千两百种啊。
  维尼越尝试爱迪生所走过的道路,就越感惊讶。他想知道,一个人究竟有着怎样顽强执拗的性子才能把每天所面临的无数次失败和打击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呢?
  爱迪生发明灯泡的时候才三十二岁。才他妈的三十二岁啊,还没有维尼一半大呢!维尼仔细看过他那张肖像,画上的他表情坚定无比——他就是那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巫师,是他照亮了现代世界,但也是个史无前例的卑鄙小人将所有功劳独揽于身。而维尼的想法越来越倾向于后者了。没有哪个人能单独发明音乐和动画产业,拉线娃娃和另外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也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爱迪生,这一切还要多久才能实现呢?这个问题值得思考一番。如果把这个该死的美国佬踢出历史,那么像他这样研究出灯泡创造奇迹、开启电力革命的人可能还要等到下一代才能出现吧。唱片业呢?可能要更久吧。而完成这件事的爱迪生既没有受到过任何教育,耳朵也几乎听不见,还半途辍学了。他甚至不够世故,所以意识不到他所设想的、将要和助手从事的事业有多么的难以企及。这可能就是爱迪生式的遗传基因吧,这可能也是所有的科学巨匠都具有的那种典型的美国式厚积薄发的能量吧。爱迪生、福特、盖茨,哪个不是如此呢?这些人表面看起来不是很聪明,大概只有靠近点看才能发现他们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吧,是不是呢?可能不光美国人如此,全世界的大部分发明家都应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非凡黑马吧。这是维尼做了一上午实验所总结出来的道理。没有启蒙,没有荣耀,没有天机,只有金属和留在嘴里的余味,经过这些将他的耐心消磨殆尽的无数次尝试之后,这便是他所学会的一切。维尼把钨丝从单子上划掉后,突然觉得很疲惫。
  去他妈的爱迪生。
  他拖着沉重的步子向楼上走去,腰际传来一阵阵剧痛,爬上楼后才发现早上的阳光是如此的刺眼。他服了十一粒药丸又煮了一个鸡蛋,然后把电视打开转到CBC 台,记得上次有个节目还没有看完,这个半点会播出下半集。太无耻了!他看到新闻后想,如果这回他有接到电话,他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那些妄想狂是对的!他也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或许他还可以提一下前天晚上接到的范德库尔那个孩子发来的反常信息。说不定皇家骑警队会认为这很有趣呢。现在不是他们何时过来的问题,他心里喊了一声。啊,他们已经来了!
  可为什么他的电话到现在都还没有响呢?他不停给大学里的朋友和《温哥华太阳报》打电话,都没有人接。他又发了十三封邮件,然后坐在那里焦急地等着,几秒不到就把邮箱刷新一次。可是除了一个住房贷款推销广告和信用卡的诈骗邮件外,他什么都没有收到。他又给大女儿妮可打了一个电话,可是她那边正忙着接待客户。周围一片寂静,此刻厨房的时钟滴答声听着也分外诡异。他只好去研磨速溶咖啡豆,希望能打破这种寂静,并又连着喝了两个双人份咖啡。他反复重播这则新闻,声音放的很大,希望能帮自己找到置身其中的感觉。他又跑到泥泞的廊檐上,来回踱着步子,手里还抓着昨天剩下的一半大麻,表情一阵抽搐,那模样好像脸上的骨头被韧带绑得太紧似的。
  他上上下下摸着衣服的口袋,找着打火机。忽然,他听到有人在动花园浇水用的水管,抬头一看,原来布兰登·范德库尔的父亲又在刷洗他那台大卡车呢,好像如果任由这辆蓝色福特车变脏了,就跟整夜把国旗挂在户外一样,都不是美国人的风格。
  诺姆的身躯看着比以前更庞大,胸膛好似有一米厚,脑袋也像一块大石头。这让维尼想起了某位前苏联的领导人。而所有这些却让这位奶牛场主更喜欢自己的左腿。维尼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下门廊那光溜溜的台阶,开始冲着水沟那边喊去。  诺姆不确定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他还听到了什么,无非是什么“美国人”以及一些脏话吧。他大概知道是谁在喊他,所以故意不去理睬。可是那边仍旧不肯罢休,还在那里不依不饶地喊着。
  倒霉的是,诺姆在车道上刚好能听到维尼在廊檐上的大喊大叫。那个教授住的地方和他的隔着边境公路、水沟还有零号大道,尽管如此,他仍旧是距离诺姆最近的邻居——如果他们也算是邻居的话。他们两人的家原本中间只隔着一条边境线而已,后来几个加拿大人把边境附近的土地出让了,结果诺姆农场的前面就变成了一个小型的郊区。不要理会那个教授,他心里想道,别管他。可最后,诺姆还是极不情愿地关上水管,转过身去对着水沟另一边。他转身的动作十分僵硬,彷佛自己的腿已经被钉在了桩子上了。他的眼睛瞟向别处,那模样看着非常困倦无力,就像他喝了一杯咖啡到凌晨三点还没睡着一样。“你今天又要说我们什么,维尼?”
  “你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吗?”维尼用一个冲浪板形的打火机点着了那根短粗的手卷烟。“你当然没有听见。反正你总是对的,不用知道我说什么,是吧?好啊,你家的缉毒官昨晚跑到温哥华去了,他说阿姆斯特丹咖啡馆的主人做的生意不干净。对,他就是这么说的:做的生意不干净!加拿大广播公司都播报出来了!”
  “不然呢,那他应该怎么说?”诺姆漫不经心地答道,故意把音调拖的很长,心想这个话题肯定只是铺垫,下面的讨论应该更加火爆。
  “你还没闹明白是吧?”维尼歪着脑袋,他的脖子还没有诺姆的手腕粗呢。他又往左边挪了挪,想借着太阳光看清楚诺姆的眼睛。“你的口气好像加拿大的土地也是你们的一样!”
  诺姆仔细瞅着维尼那乱七八糟的新胡子。一个礼拜前,他留着马克思式的山羊胡;再往前一个月,他的胡子还刮的干干净净。天知道他多么希望这个教授退休以后还能过着和以前一样生活,可现在的他就像一个上了年纪又不停换装的亡命之徒。他身上没有一个地方还像维尼·卢梭了。他的事大家都听说过了——靠着教授的工资夜夜醉生梦死,喝着五十美元一瓶的红酒,醉醺醺的进到他那个温室里。莫非维尼在里面种植土豆?他这个教授可不是一般的难搞,反正诺姆是对付不了。和两年前他扔下的那颗“原子弹”相比,星期天时他在门口插的古巴和伊朗国旗都只是让人讨厌的小儿科而已,算不上大刺激。“美国政府执行血腥的外交政策直接导致无辜的美国人丧生!”说了这些话,他非但不道歉,而且还对每个打电话来好事记者都重复一遍——血腥啊!血腥!因此,德克·霍夫曼干脆也写了一个牌子——“卢梭是恐怖分子”。当然,卢梭也不甘示弱,在门外挂了一面国旗,让它在狂风中飘了好几天,直到后来大家才认出来那原来是面格林纳达的国旗。
  “你想想,如果一个加拿大官员,任何一个官员——随便哪个吧,比如我们的贸易官员 、垃圾官员也好,或者是寻宠物官员——跑到你那边横行霸道,”维尼喊道,彷佛他的听众远不止对面这个意兴阑珊的美国奶牛农场主,“还叫嚣着骂你们那边的哪一家店主见不得人,你会怎么想?”
  “你刚刚说了,他指的是店里的生意——而不是店主——见不得人吧。”
  “诺姆,这有什么分别吗?”一缕薄薄的烟从他们之间的水沟上面缓缓升起。“我知道你觉得所有的大麻都是狗屎,但是你能理解要是没有半克这种‘臭鼬三号’MC-9型大麻,我的日子是多么的难熬吗?”
  诺姆咳嗽一声:“可是你今天吸这个臭鼬好像也不管什么用嘛。还有,你非得在这里吸吗?”诺姆感觉自己的头顶已经开始冒青烟了,可是他知道维尼还没有把真正让他暴怒的事情说出来。“你非得做这样的做秀吗?”他问。
  维尼吐着烟雾,面带微笑,露出满嘴的黄牙,浮肿的双眼直视诺姆,问道:“简奈特怎么样了?”
  诺姆此刻真想转身离去,而不是站在这里闻着从水沟对面飘过来的非法的二手烟。自从很久以前海关在他的记录上写下“酒后驾车”并把他遣返回国后,他就再也没有跨越过水沟跑到那边了。诺姆发誓此生再也不踏入加拿大半步,虽然他在那边从小玩到大,也曾开着拖拉机到水沟那边帮忙犁地,而刚刚结婚的那会儿,在夏天的夜晚,他也经常徒步走到阿伯茨福德 给简奈特买她最喜欢的巧克力闪电泡芙 ,回家经过海关的时候,简总会举着手里的泡芙朝海关晃晃,看着倒也挺像吃了一半的护照。“她挺好的,”诺姆终于主动说了一句话,心里不确定教授为什么要打探他妻子的状况。
  维尼点点头,说:“哦,那祝她好运吧。”
  “谢谢,”诺姆嘟囔了一句,他讨厌自己这样的回应方式。他知道他应该询问下维尼的身体状况,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多发性硬化症到底是什么病,听起来像是一个电力问题。时机已经过去了,现在再回头去问这个问题反而显得有点蠢。而且,他心里还是怀疑教授这样和他套近乎是个骗局。尽管如果你仔细看看维尼,如果你忽略他朝气蓬勃的头发、滑稽的傻笑、目中无人的眼神和盛气凌人的语调,你就会发现,这个人的身上除了那副一折就断的干瘪身躯,什么也没剩下了。
  “你家的牛好些了吗?”维尼试探性地问道。
  “有些好了。”诺姆从水沟旁向后面退了退,心里惊觉他怎么知道他家的牛生病了?
  维尼显得有些吃惊,说:“或许你可以尝试停用抗生素,你觉得呢?因为你这样会杀死有益菌,而且还会让它们肠胃的机能失调,你说是吧?”
  “他们是奶牛,”诺姆说道,懒得提醒他治疗乳腺炎用的是杀菌剂而非抗生素,“他们有四个胃呢。”
  维尼吁了一口气,笑了起来。“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我的朋友。你觉得为什么每年会有二千万美国人吸食大麻呢?”
  “教授,我记得我们好像以前讨论过这个问题了吧?”维尼总是像自动点唱机一样重复着他的长篇大论。每次谈到这个话题最后都会扯到其他问题上,比如,他们会讨论所谓荷兰人的毒品法有进步不过是个偌大的讽刺,因为山谷里那些荷兰移民都十分因循守旧。而且,这总是让诺姆感到非常羞愧,因为他对那些历史悠久的、人人皆知的地方几乎一无所知。貌似除了诺姆以外,每个人都去过阿姆斯特丹,然后回来和他说那些站在窗户里的妓女,每次他都只好含混地点头称是,不想让人看出他从来没有去过那里。哪怕只是瞥到喜好使用元音的荷兰语都会让他感到不安。他感觉左脚下面的石子路十分硌脚,只要再往后迈一步,他就可以把重心放到那个正常的脚跟上,之后就可以顺利走开了。  “那么,”维尼忽然提高了声音,“还有两百万每天都吸食大麻的美国人呢?他们就该坐牢吗?诺姆,大麻不是那些什么社会学家或穆斯林或同性恋发明的邪恶的玩意儿。看在上帝的份上,它是有机的!它是有——机——的野草啊,在美国每一个州的野外都有生长啊。华盛顿和杰弗逊 都种植过这个,是吧?华盛顿和他妈的杰弗逊——”
  “我刚才说了,好像我之前已经听你说过这些了。”诺姆试图把语调变得更友好一些好结束这个话题,“我觉得我们这边禁止它是有原因的。就这样。”
  “你说得对,原因就是你们的头头脑脑都是胆小鬼,你家的缉毒官是个鲁莽的傻子,你们很多人不仅仅恐惧同性恋和外来人,而且还惧怕看到别人幸福!”
  “我明白了,”诺姆叹了一口气,两条胳膊交叉横放在胸前,手握成拳头。他看到有三只鸟停在维尼头顶上的电话线上。诺姆盯着这些鸟,真希望它们现在就拉屎下来。“维尼,如果说我们让你对你的习惯感到不舒服了,那只好抱歉了。但是——”
  “药——品,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它是合法的——在这儿——它是医生,就像我这样的,所开的处方药。它是药——品!我能问你——”
  “不止这样吧。”诺姆感觉自己开始要冒火了,“这是你们的新买卖吧,难道不是吗?”
  维尼猛吸一口那根快熄灭的大麻烟,脸登时变成了猪肝色。他指着诺姆家后院的牛棚说道:“走进那个古董很能满足你的自尊心吧?”
  诺姆没想到自己的声音居然还能这么冷静沉着。“用这么大的牛棚来培养你的自尊心还绰绰有余吧。”他转身从水沟旁走开,嘴里叽里咕噜地骂着自己,不应该发脾气的,膝盖里面一直在跳,这让他心里更为火大。维尼·卢梭,你去死吧,他心里面诅咒着,去死吧,带上你那半张开的——。
  “你们这些人本来只知道把大麻放在止咳糖浆里,后来看见墨西哥人用它逍遥快活才和他们学的!”维尼大喊道。
  诺姆很想往他嘴里塞进两块大红页岩,好让他闭上他那臭嘴。谁知道抬头往街上一看,才发现苏菲·温斯洛正站在自家的院子里听着呢。当然了。现在这儿除了一个教授还有一个听众了。
  “我知道这些天你儿子正在保护美国呢,提防我们这些危险的加拿大人吧!”维尼仍旧在那大叫大嚷,“他昨天晚上值班的时候,还给我打了两通电话呢。我猜是你通知他打的吧,”维尼还是不依不饶,声音越讲越高,“他最好先弄清楚自己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否则,我就起诉他,让他离开他妈的美国边境巡逻局!”
  诺姆转过身来盯着他,使劲嚼着口香糖,仿冒的肉桂刺激着整个味蕾,然后又转身回到他这边的沟沿上,眼睛死盯着这个瘦小的教授。“不要和我提我儿子。”他的音量大小仅能盖过雪水滴滴答答的声音。
  “大家好歹邻居一场,别怪我没有提醒你,”维尼用那种司仪的声音回答道,“我也是好意,帮你打开视野让你眼光放远一点而已。”
  诺姆差点昏倒过去,他只好把双脚张的更开一些,好让眼前的景物重新聚焦。好了,现在看得比以前清楚些了。一片片正在融化的雪闪烁着光芒。亮晶晶的温室,田野和黑漆漆的树林,潜伏在山那边的加拿大。诺姆低下头,看到横在他们二人之间的水沟正闪闪发光,一抬头看到的又是这个满脸得意的教授。看的更长远?你到底想让我看多远?他的妻子精神失常;他的儿子处境危险;他三分之一的牛都在生病,不能产奶;而他的帆船到现在还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维尼使劲吸了口手上剩下的最后半英寸大麻,忍不住咳嗽了一声,然后随手一弹,把烟蒂扔到了银光里。两个男人看着它被风卷起,划了一道弧线飞,向天上飞去,又飞过水沟,剩下的一点火光渐渐熄灭了。最后它转啊转,从一个国家被卷到另一个国家。  “东印度人最擅长撒谎,”迪昂告诉布兰登,“最厉害的墨西哥人最多两个小时就坚持不下去了。最厉害的印度人撒谎一直能撒到耶稣再次降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毅力的人呢。碰到尼日利亚人呢?那就用你的手把钱包捂紧了。他们非常迷人,而且彬彬有礼。‘任——何——事,你如果——想——知——道,’”她模仿着他们说话的语气,“‘我——都——会——告——诉——你。’但是,他们完全是说一套,做一套,千万别信。”
  “你做那个民族敏感性测试了吗?”布兰登问他的教练员。
  她猛拉了一下肩带,好让胸口舒服点。“混蛋!你知道吗?说实话,你真是个混蛋。我的任务是训练你抓罪犯,鬼才知道学校都教你什么了。是的,以后你就会碰到一些世界上最诚实的小矮人了,他们希望能有机会通过卖力工作赚钱;可是你遇到过的大部分人——欢迎来到边境巡逻局——都是爱撒谎的窝囊废。这堆狗屎骨子里都差不多,知道吧?”她说话的时候手舞足蹈,肩膀和眉毛都在动,还模仿着他的姿势和畏首畏尾,“这些不是书本上能学到的,相信我。记住我现在说的话,谁都知道我会告诉你要公平地、人性地对待每一个人。记住:不管是谁,除非有证据证明他有罪,否则都是无罪的。听清楚了吗?”
  布兰登听着,又看到一只长着火红冠子的大啄木鸟——第九只——它正在冷杉丛里飞来飞去呢。
  她先让他在布雷恩 的市区巡逻一圈,然后转到边境,一路上经过了那些斑斑驳驳的废弃房屋。布雷恩镇位于边境线的终点处,这是一座有名的海边小镇,以其日落和色情片闻名——虽然影院已经好久没有开张过了——一年到头总是有轰轰隆隆的大型拖车跑来跑去,但它还是美国西部最繁忙的北方港口。
  布兰登漫不经心地绕过朝阳公寓的后面,这套三层小楼坐落于一大片参天冷杉之间。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坐在生锈的铝质秋千上来回荡着,脚上穿着父亲的礼服鞋,身边无人看管。在三米外的零号大道上,一伙加拿大人吹着口哨,以每小时一百公里的速度开了过去。布兰登摇下车窗,刚好听到一只狐色雀鹀那干巴巴的叫声。第十只。
  “我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迪昂说道,“看到这样的地方,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难怪这里会出问题呢,这里的边境是完全敞开的啊!”
  她再次提醒他,一定要忘了在学校里面学到的一切,那简直太简单不过了。他也只是刚好会一点西班牙语,又刚好蒙对了一些多项选择题,所以才能成为驻扎在布雷恩的巡逻局里的第一个学员。也因此,迪昂和其他人总是不断提醒他,他能进来完全是卖他父亲的面子。
  “你是不会看见有哪个公路管理员,像你昨天那样躲藏起来的。”她说,“他们不会躲在那里干等着,他们会把车停在大家都能看见的地方,这样他们就不用和任何人发生正面对抗了。有些人会在房子旁边停下来,带着无线电来回巡逻数个小时。或者他们就干脆坐在那里看詹姆斯·帕特森 的小说混日子,一直混到有一天他们可以坐着独木舟去钓鱼,船上放着冰箱,里面装满库尔斯啤酒。还有相当多的人上班的时候就窝在车子里,用迷你DVD播放机看电影打发时间。这可是吹叶机 之后最伟大的发明了。问一下麦克阿弗蒂就知道了。你见过他了吧?你一定要见见他,他是个嘴巴总在念叨个不停的家伙。我的意思是,真的从未停过。说到公路管理员。他的屏幕保护程序上还设置了一个倒数计时器呢,一直在数他哪天退休。”
  “什么是公路管理员?”布兰登终于开口发问了。他的眼睛扫过树木和天空,想看看除了画眉和乌鸦之外,还有没有其他什么东西。
  “公路管理员就是还在服役但基本算是退了休的人。 每次传感器发出警报,管理员赶去调查,发现都是麋鹿在搞怪。公路管理员见到的鹿比简·古多尔 见过的猴子都多。我来这里不过三十个月就看到了十二只。像麦克阿弗蒂这样的,一天就能看见好几只。如果哪天他们真的不得不追逐某个人,他们巴不得有人告诉他们任务已经取消了。但这是他们要自己解决的事,你懂吗?这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要让其他人把责任推卸到你身上,除非迫不得已。只要是苦差事,那帮人都想推卸掉,不管是什么事。所以你要学会告诉他们,你说得太迟了。”
  他们把车停在了和平拱门公园。公园的东北角一共住了十八户加拿大人,房子一溜儿排开包围着公园。这里可以将很多景色一览无余——所有的野餐、女童子军的表演会和跨国毒品交易。布兰登看见一团蓝色身影俯身冲进那片茂密的白杨林,是暗冠蓝鸦!还没有听见它那标志性的粗嘎叫声,他就已经认出来了。第十一只。
  这片公园向西一直到海湾,经过那个巨大的齿状拱门,它在一片浩瀚的绿色中若隐若现,彷佛一个原本应该属于某个巴黎街道的的纪念碑,被放错地方了。相较而言,加拿大人似乎更加注重外表。虽然两个国家共享这片地区,但是北边的灌木被雕刻成了各种形状,草也更绿一些,而美国这边就有点破旧且看着缺乏想象力。不过在这里两个国家倒能相安无事,不惹什么事,也无须对过往人员进行小心盘查——虽然这种想法已经日渐过时了,就像拱门上面那自我感觉良好的雕刻一样,上面写着:两个国家是“一奶同胞的孩子”和“友好共处的兄弟”。
  “有些警员终其一生都做不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迪昂这句话没说完就打住了。  他们穿过那些生锈的铁轨,它们太旧了,连美国火车公司都不再用它们往码头和废弃的罐头工厂运东西。在码头附近可以看到种植的正在冬眠的黑莓藤,还有塞米亚摩湾,横在中间的是一个悬崖,悬崖并不高,和旁边的大陆放在一起并不突兀。塞米亚摩湾在月球牵引力长年累月的作用下,变成了一大片闪闪发光的平地,再往前走则是一堆流沙,迪昂曾在那里抓到过五个韩国妓女——其中两个就陷在了沙子里。那是一个星期日的夜晚,她还是初来乍到的新人呢。布兰登注意到在码头那狭窄的入口处,有三个戴着水鸟勋章的人正护送一艘拖船出航。
  “有些警员是被工作折腾得精疲力竭的怪人。你见过拉勒比吗?他烧了好几张影碟,而且完全离不开止痛药。他经常会犯我们所说的‘奥施康定 时刻’。上周三他看到我,还向我自我介绍来着。过去两年半,我几乎天天都能看到他,可是他每次见到我打招呼的时候,都和我当初刚从圣地亚哥转过来时一样。比如说,‘拉勒比,是我啊!’‘哦哦哦,迪昂啊,你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啊。’我们一起抓过几个枪械迷,当时对改善公共关系挺有用的。在你出现之前大概一周吧,塔利警员在三角洲航线开枪打死了一只十二岁的拉布犬。也没有喊一声‘坐下!’或是‘站着!’,就那么砰的一枪!把子弹射入了那只老黄狗的脑袋。 ‘恭喜他!我们与政府同在!’过去几年,我们有三个德高望重的探员因为喝醉酒和攻击别人被捕,通常攻击的对象都是他们妻子的情人。其中最突出的人就是布吉了。你说这个犯错误的人怎么就没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呢?尤马分局 甚至还曾打赌看他能不能熬过一个月,不犯事被捕呢。结果布吉在工作了整整十六天之后,用一把椅子把一个人打住院了。你要明白这些人里面有一半都是调动过来,生活都十分无聊,他们一直没有适应这种巡逻的生活。在南方工作靠的是行动,在这里靠的是思考。追捕行动方式也完全不一样。两个地方的土壤、天气、骗人的方式、毒品、一切的一切都不一样。”她说着大笑起来,笑到他能够看清她门牙上的破损和镶上的五颗银牙,“哦,不过你就是本地人,所以你很不一样。”
  布兰登的母亲是第一个让他明白自己有多么与众不同的人。“你觉得自己是身在画里的,对吗?”他九岁的时候,她就这么问过他。在那之前,他以为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
  他拿起望远镜,深怕拖船会惊动鸟儿。红头鹊鸭,第十二只。白嘴潜鸟,第十三只。角??,第十四只。
  “看,这就是我说的。”迪昂说道,“顶多有一小撮警员能想起来去仔细观察那艘拖船。谁知道你会看到什么呢,对吧?如果你不去看一看,你什么都看不见。这样让你的生活变得容易很多吧,是不是?”
  她让他把车开回布雷恩镇边境上的啤酒屋,布兰登在这里又听到一声如手机铃声似的鸟叫,原来是一只欧掠鸟啊,第十五只了。“除了这些人渣之外,大部分警员还是非常勇敢机智的。”她说,“所以他们能在这里工作,我们也是很幸运的——公路巡逻员也一样。”
  迪昂买了一份三人份的美式咖啡。回去的车上,布兰登开始发问,可是这时她却有点爱理不理的了。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每次其他人都会没完没了地讨论高尔夫球啊、女人啊、车子啊,等等;可只要他一开口说话,大家就爱理不理的,就好像他要朗诵什么晦涩难懂的文章或要说天书一样。他总是把“天使”说成“天子”,“棒极了”说成“伴急了”,“缩醛胺”说成“说全啊”,如果没人指出他的错误,他自己是不会注意到的,只有听到大家开始咯咯笑他时,他才能意识到。
  他的目标是,和迪昂谈自己的想法或是向她提问的时候能尽量保证语言简洁。三年前,丹尼·克劳福德曾告诉他要在自己的心里安装一个警铃,一旦他持续几分钟只听到自己的声音,那么就要赶紧拉响铃儿。丹尼还教他注意看听者是否皱眉毛了或嘟嘴巴了,因为这些都表明他可能发错了音或是说得太多了。
  “伊朗人都喜欢大呼小叫,”迪昂对他说道,“总是嚷着什么‘如果我再回伊朗,我就不得好死!’真的吗?那为什么你的记录上面还写着你春天曾回去过呢?‘哦,那是回去看家人啊!’韩国人则是成群结队出现,而且基本上都是女人,身上都是一股子泡菜味,穿着打扮也像妓女,不过她们本来也就是的。我们不知道抓过多少韩国婊子。”
  “那俄国人呢?”
  “他们就是世界上最最暴力的人,而且个个都身经百战。他们本国的专业警察都比你有手段多了,在他们身上使用过各种招数,所以你根本拿他们没办法。他们是不屑于撒谎的,基本都是当着你的面骂你,让你滚开。”  他们驱车往东开去,准备开到H大道小斜坡的那边。公路两旁的桤木和冷杉长的十分旺盛,茂密的枝叶给大道盖上了一个天然隧道。路边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房地产标语,看来又有地要卖了,标语上写着——就在边境处!出了这个由树枝围成的隧道,眼前呈现出一片起伏的牧场,远处的小山被冰雪团团围住,远远望去,像是一堆堆金色和绿色的沙丘。他们驶入了一片山谷,谷内十分平坦,平坦得可以和台球桌面相媲美了。眼前的景色渐渐开阔起来,那种熟悉的慰藉感再次涌上布兰登的心头,这里的农田呈几何形分布,看着十分赏心悦目。穿过这里,就可以到达目的地林登 了。
  他们部门负责巡逻从大山到大海的这一段边境,大概有五十五公里,不过他们也有权力在这一带周围三十二公里内的小镇上巡逻,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林登算得上是这附近的城镇中最大的一个了。它坐落在边境南边八公里左右的地方,虽然和加拿大距离不远,但它似乎与荷兰更为相似,大概是无论走到哪里,自己的根总是很难忘怀吧,所以镇子里的一切,从风车到一年一度的“荷兰日”庆典,都可以看到荷兰的影子。其他的镇子大多比它小很多,相对而言也不是那么繁华,而这些镇子也依旧保留着日益没落的牛仔风格、典型的大牧场和家庭牧场。
  布兰登沿着子午线向北前行,这是山谷里最重要的南北要道。随后又迂回穿过牛奶场和浆果地朝边境开去,这边已经挖了不少又宽又直的水沟做排水管道,都深得可以划船了。他们走了一段路,发现前面被挡住了,原来路上开着一辆大拖车,拖着一辆垃圾车。迪昂开始抱怨起来,布兰登没有接腔,转头看着天上那只如风筝般滑翔的幼鹰,第十六只;一只绕着圈子飞行的灰伯劳鸟,第十七只;还有一只不停盘旋的红隼,它的尾巴像扇子一样开着,样子十分凶残,第十八只。他环顾天空,发现远处一群欢歌的鸟儿正朝这边飞来。他曾经有一次听到过一千只家燕同时鸣叫,它们都是从巴拿马或者其他地方飞来越冬的。每次想到这个,他就很迷惑,假如赤道附近 的孩子把他的燕子当成他们的,会怎么样呢?看着这些鸟儿在天上表演杂耍让他觉得自己好像莱特兄弟一般。此时远在千里之外南方的孩子们,也许在寒冬中找到了新的乐子,但一到四月,他们也许就会仰望天空,问道:“我的鸟儿在哪里?”
  路面起伏不平,一路上看到很多小房子,还有很多正在建设中的部落赌场,它们大多建在农田深处,都是离边境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每次看见这个,他们都会很生气。路边上写着关于赌博的牌子一个接一个:严禁赌博!——赌博破坏家庭!最后一个写在牧场标牌上:赌博害人害己!布兰登看到路的一边齐刷刷地站着七只母马,正望着拖车坡道上躺着的一头种马,身边的迪昂不停抱怨她的女儿总是生病。“来到这以后,我都不敢让她喝牛奶了。听说这里的女孩子八岁就来月经初潮了,我真想搬家啊。你想想,我怎么和一个八岁的女孩解释什么是月经呢?她可能还以为自己要死了呢。”
  布兰登盯着那些马儿,心里却担心着玛德琳·卢梭,刚刚在电话里听着她有点古怪——她还好吗?——迪昂喝完咖啡,大喊一声:“二零五号,你在哪儿?”
  他只知道他现在身处警戒线附近,但并不知道这个十字路口叫什么,只好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声。
  “要时时刻刻知道自己的方位!”她呵斥道。过了一会,她一屁股瘫倒在椅子上,合上眼睛,大声问道:“我中枪了!你现在要怎么办?”
  他笨手笨脚地把那套救援方案演示了一遍。随后,她立即弹出车外,假装成一位他刚刚发现的不法分子。“注意看我的手!时刻注意看我的手!我的脸不会杀死你!但是我的手会!你要把这些人看成狗屎,让他们照着你说的做!”为了进一步训诫他,她又重复了一遍大家普遍认可的一个真理:“要留心那些不合群的事物。要时刻注意他们的手。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布兰登,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今天晚上一定要回家。我今天晚上一定要回家。’”
  布兰登装作在听,其实目光早就飞到那一群紫绿色的燕子身上了,它们停在枫树林旁边的电话线上,远远看去,林子像是镶嵌在浅铅灰色的天空中一样。第十九只。
  突然,他感觉到一阵大约1.8级左右的地震,紧接着听到一阵喧闹声,像是从大树和马群后面那片如床垫般平坦的土地上传过来的,好像有人在演奏铜乐器一般。哦!他怎么能忘了那可爱的喇叭鸟呢?第二十只了。
  “看着我!布兰登。”
  他不是没有尝试过,可是他做不到啊。“看这个,”他小声嘀咕道,一群鸟儿成群结对飞了出去,它们伸着长长的脖子,有力地拍打着翅膀,而起飞时产生的那一阵毫无章法的音乐,彷佛小丑奏出的悲伤号角声。他看见过一百多只地球上最大的天鹅整齐有序地从地平线飞向高空的壮丽场景,仿若一大片会发出声音的雪地在重返天空。
  布兰登觉得他的身体忽然轻了起来,他的腿消失了,脖子伸直了,胸部的肌肉变厚了,大脑缩成了一个小小的、软软的头骨,身上的一万七千两百三十八片羽毛个个精神抖擞,开始你追我赶地工作起来。他抽动着臀部的肌肉,用尾部的羽毛调整好方向,举起双臂,慢慢将两米多长的翅膀伸展开来——慢慢地——直到他的右手伸到迪昂面前十五厘米的地方,挡住了她的视线。
  “布兰登,”她的语气平静地说道,“你他妈的在干什么?”  简奈特去练习水中有氧操了,诺姆不得不等她回来,好向她发泄一下今天和教授对垒时遭遇的憋屈。但是当他大踏步走进家门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妻子正双手抱着胸口,嘴里‘唔唔唔’地哼着,那模样好像在哄小婴儿一样。“可口可乐原本是绿的,”她轻声细语道,然后又来了一句,“宇航员在月球上不能吹口哨。”
  记得他们上一次做爱的时候,她神思恍惚,毫无反应,让他心里不免担忧起来,也没有获得任何快感。他突然感到口干舌燥,耳边好像有很多闹钟在七上八下地滴答作响,胸口也好像被一根调皮的丝线挠着。她最后一次神智清楚、一看见他就性欲高涨,已经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之后她的脑子一直在想什么呢?虽然现在布兰登也在帮忙贴补家用,可他还是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及时完成这艘船,让简奈特记住与他一同航行到天涯海角的时光。无论她多么努力地练习自己记忆能力——记住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或多么积极地给自己猛灌银杏、胆碱、大蒜、亚麻籽油和苹果醋,似乎都阻止不了诺姆的担忧。
  该死的维尼,害得他心情全无,让他一整天都在担心自己的妻子、儿子还有奶牛。他从苏菲·温斯洛那里听说,查斯·兰德斯在他家的小红莓地的一角捡到了一个粗呢包,里面塞着整整六万八千美元!这个按摩女郎说,查斯认为那明显是走私的赃款,所以就把钱交给警署了。这可是从天而降的钱啊,查斯却选择把它上缴了!
  诺姆整天不是在烦心这些事情,就是在哀叹自己时运不济——他发现又有四头小母牛的乳头发炎了。根据最近一次挤奶的统计来看,现在八十一头小母牛里有三分之一都出现了这种症状;整体情况还要等到下个月的细胞检查结果出来以后才能确定。以前,即使在封闭式养殖场,乳腺炎也不会传播得这么快,治疗也没有这么困难,通常只要反复使用碘酒擦拭就能治愈了。现在到底是怎么了?而且为什么这个病会让上次的六头牛流产呢?即便如此,他仍然不愿意打电话给那个脾气暴躁的兽医,请他过来看一下。首先,他付不起这个钱;其次,他也不想听他的训斥。他把生病的四头小母牛赶到另一个牛棚,这里还关着其他生病的牛,然后极不情愿地抓起一把最锋利的刀片把五个腐烂的乳头割了下来——前天他刚用橡皮筋把它们扎了起来的。这就是他和那些大农场主的区别。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这个,通常都是二话不说大步上前像修剪树枝一样把它们削掉。诺姆正忙着清洗刀子,忽然听到奶牛拖车的发动机响了。该死的!他忘了去参加牲畜拍卖会了。今天所有的事情都脱离正轨了。
  诺姆相信鲁尼知道该把哪两头已经不能生产的泽西奶牛拖走——二十七号和七十一号——于是他走出牛棚,跑得远远的,吸了一根烟,眼不见为净。都快六十三岁的人了,抽个烟还得偷偷摸摸。哥本哈根 让他死得还不够快吗?他仔细调整好姿势,整理好衣服,尽量抵挡住大风,拿烟的那只胳膊伸得直直的,好像是在隔着雾气指着远处的天地似的。很多往事简奈特都想不起来了,可她的鼻子还是一如既往的灵敏。听到奶牛痛苦地叫声,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它们叫唤不是因为它们知道自己的亲人要被屠宰了,”布兰登有次宽慰他说道,那口气好像他刚刚和小母牛聊过天一样,“它们只是讨厌改变罢了。”
  诺姆面对着加拿大,凝望着阿伯茨福德东边的那些闪亮的小山,从这里可以看见那边有很多巨大的闪闪发光的窗户,彷佛是竖立起来的游泳池。听人说那边有三分之一的房主都濒临破产。不管真实情况如何,当在诺姆看来,这与现在日渐衰退的经济是相符的。如今,他靠那些病怏怏的奶牛勉强糊口,而加拿大人却靠着贩卖毒品把百万钞票赚进腰包;连西雅图的小孩子都能在网上和无线世界里捞上一笔。诺姆要的不是这个,他也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微软百万富翁?怎么听都像安利的骗局。他甚至经常听说有些孩子三十几岁就退休了。而且诺姆根本无法将他的生产成本降到最低。牛奶价格一上涨,那些大奶牛场就扩大供应,接着价格就下来了,但所有的成本仍在继续疯涨——土地税啊、保险啊、农机具啊——就没有哪样东西是不贵的。单说前两年,养殖费用就几乎翻了一番,可是几十年来牛奶的价格也没怎么涨过——事实上还不如一九八四年的高呢,那个时候山谷里过半的奶牛场都争先恐后地出让给政府了。诺姆感觉后悔了,当初他就应该那么做的。现在看看,那样做还是最明智的。他本来应该以每一百磅十四美元的价格把牲口卖给政府,然后把所有的地都用来种植覆盆子 ,那样自己雇几个非法劳力,冬天还可以歇着——当然,干这些事也得他能放下道德感和爱国心才行。但是真正让诺姆生气的还不是有人把奶牛场变成浆果地,而是有人居然把它们变成富人的私人住所和玩具厂。最可恨的是,这些富人还任由牛棚和青贮塔暴露在那儿,刺激着他身为美国人所拥有的一种莫名的怀旧情结——他与这些富人毫不相干。现在,几乎有半数的青贮塔都是半土不洋的,和那些远离公路的小镇上的街边门面一样——要知道这些小镇到现在还是靠着吸吮老西部的奶嘴过日子 。看来要不了多久,山谷里就只剩下那些大型奶牛场了,硕果仅存的几家小型家庭奶牛场也都是一派荒废的迹象,孤单地躺在那里供游客取乐:看!那个是诺姆·范德库尔的农场!他还在靠他那有毛病的膝盖,跪着给牛挤奶呐!
  诺姆听到闹钟在滴答作响,但是奶牛场的活是一天两次,天天都得忙活,除非你死了,或者把它给卖了,那样你就没时间去想这些问题了。如果你太愚蠢,拒绝了政府的一次性买断,而同时又想造一艘九米高高、还可以在海洋里航行的双头小帆船的话,那就……  他一边沿着农场的西边溜达,一边试图在脑海中想象,儿子是如何把那些外国人追赶到克劳福德地外三十二公里处的。他想得如此专注,甚至连亟需修补的栅栏也没有注意到,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徒劳无功。难道人的想象力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退化?会不会到最后他必须得亲眼目睹一件事才能知道发生了什么呢?诺姆蹲了下来,尽量蹲得更低一些——当然,前提是不能弄疼了膝盖——这样他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检查自家的这块地。其实,诺姆不过是想和别人一样捡到一包现金而已,只是他心里不愿意承认罢了。
  六万八千美元啊!怎么会有人把那么一大笔钱留下、弄丢或者放错地方呢?
  就连未组装的桅杆都要六千块。三吨的铅也得花上一大笔钱——即便融化铅的工作由自己来做,可谁有时间去弄这些呢?帆布要一万块。引擎至少也得八千——哪怕他愿意退而求其次选择两缸的雅马哈发动机而非心仪已久的四缸沃尔沃。
  光做这艘船就夺去他十一年的时间。十一年啊!为什么他在这个永远没有尽头的工程上浪费了大把的时间也没有人提醒他呢?还差三万五——啊,不对,应该还差四万块。因为没有钱,所以船舱里面也非常简陋。简奈特会觉得不舒服吗?他四下环顾黑乎乎的农场,他能怪华盛顿经济互助委员会不贷款给他吗?谁会把钱压在这样一个弹丸之地的农场上呢?他的目光落在船库上。这是为了祭奠他的自我?放屁。代表自己的无能?这还是有可能的。证明他的疯狂?绝对没错。
  诺姆又点上一支温斯顿牌香烟,转身步回牛棚,烟抽得太快,手差点被烟头烫到。他知道他应该给布兰登讲讲卢梭教授的那番演讲,可是他还没有开口,就已经能想象布兰登满脸困惑的表情了。让他去做巡警的确是诺姆的主意,布兰登也应该出去学习如何与人交际,如何在农场之外的地方自己讨生活了——即使他现在还住在自家的地下室里。虽说他现在给的房租也能贴补家用,可是帕特拉警长的话让他相信通过巡逻,能激发布兰登的潜能。警长说,这个孩子才二十来岁,目前还在追寻那些其他人都无法理解的东西,这和诺姆以前听到过的所有结论一样准确。不过,他还是没有想到布兰登居然可以这么容易就被人看穿。而他心里也再次怀疑这样走后门到底为了谁,布兰登还是他自己?难道他做的所有这些事情,最终都只是为了那艘船吗?
  自从布兰登搭着长途汽车 去那所私立学校后,诺姆的体重涨了得有六公斤——他再也不用听到那些流言蜚语了。整整六公斤啊,刚好是布兰登出生时候的重量。在生他之前,他们一直想生个孩子,可是尝试了五年也没能如愿。后来有个医生指着B超接测结果,表情严肃地告诉他,简奈特的输卵管堵塞了,所以怀孕的机率非常小。于是他俩开始填写领养申请表。可就在那时,简奈特发现自己的月经已经两个月没有来了,随后就眼看着她的肚子像吹气球般一天天地鼓了起来。是双胞胎,对吧?诺姆母亲那边有个亲戚生了一对双胞胎,而简奈特的妹妹也生了一对一模一样的儿子。可是,医生检查的时候只听到一个心跳声。生产的时候,还不得不动用剖腹产把这个庞然大物请到人间来。
  女人都是喜欢小孩成痴的,尤其对于简奈特而言,这种喜爱一分一秒也没停止过。诺姆明白这一点,但直到有了孩子他才发现,儿子就像是上天派来的入侵者,专门跑来把他的妻子逼疯的。他怀疑布兰登小时候的那些怪异行为是过分溺爱所导致的,可她却不以为然。她不愿意找人替布兰登诊治,也不愿意告诉医生布兰登直到三岁还不会说话的事实。但是,有一个儿科医生认为布兰登患有轻微的孤僻症,因此才会有那些怪癖或特别迷恋某些事物。也就是说,他以后在学习、交友和谈恋爱时可能会碰到困难。简奈特却说这个医生是个傻子,要另外找个医生再看看。结果到了二年级,症状变得越来越明显,因为布兰登一直都不识字,而且还以为别人都和他一样。诺姆记得,当时简奈特曾写下一句话:“小男孩用粘土做了一只鸟儿,又放了一只鱼在它的嘴里。”她让布兰登大声朗读这句话,却变成了:“小男孩用粘土做了一只‘药’,又‘晃’了一只‘驴’在它的‘堆’里。”
  简奈特耐心教他字母的发音,用猜单词的游戏教他练习发音相似的字——是、四;只、子 ——但是他读的时候总会被卡住。最后她得出结论:他越想专心,就越无法专心。而且,家附近的鸟儿实在太多,简奈特很乐意满足布兰登对鸟儿的狂热,好像没有了这种狂热,他们两个都活不下去一样。他还不到十岁的时候,竟已能背诵《普吉特湾之鸟》。记得简奈特还对他说,你儿子很有天赋呢,可以用耳朵判断鸟儿的种类,还能模仿它们的叫声。太好了。诺姆一辈子都没有觉得自己能有什么东西可以向别人炫耀的,现在终于有了,你真应该听听我儿子学鸭子叫的声音!之后他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鸟儿的救援当中——把半个地下室都变成了鸟儿急救室——再往后便是形形色色的鸟儿艺术。他不愿意照着图片画,只喜欢凭记忆来画——通常都是用某种颜色涂成一块好像在飞的玩意儿,再配上一个在空中飘着的鸟喙、一只异常细致的翅膀和一个黄色的眼眸。刚过儿童期,他的身体就长得十分强壮了,他甚至可以一个人把本田车架到两个轮子上。可是,他似乎从来都对其他事情兴味索然,一天到晚只想着和奶牛玩耍、建造奇怪的碉堡和画许多的小鸟。  诺姆又转身回到那群病牛的身边,他安慰自己,换做别的大农场主,肯定早就把一半的肉牛拖去屠宰了,他们也不会让珍珠和其它九头小母牛继续活这么久的。大农场要求每头牛每天产奶三十六公斤以上。而诺姆只要求自己的牛产十八到二十三公斤。珍珠算是比较多产的,经常能有二十七公斤多,而且从来没有病过。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而且又做过很多贡献,所以他破例让布兰登给它取个名字,不过他现在后悔了。
  事实上,布兰登多数时候很与奶牛相处甚欢,而且那些不同寻常、通常被诺姆和其他养牛户所忽略的症状也是他先发现的——比如牛的关节开始变得肿大,牛蹄裂开或者眼睛发炎,对灯光、手感、颜色和声音的变化比较敏感,等等。可问题在于他做的太过分了。他总是把手放在牛的身上,还特别喜欢安抚那些刚刚被从身边带走小牛犊的母牛。他甚至跪在地上,让母牛用它们那长长的、粗糙的舌头舔他的头和脖子——这些画面诺姆死也不愿意让其他人看见。而且,他根本无法忍受看到儿子这么大的块头蜷缩在母牛的身下。挤奶工人最理想的身高应该是一米五二左右,即便是鲁尼那样的,最多也不能超过两米一。
  诺姆听到苏菲的房子里传来声音,开始想象那些叮当作响的水晶、泡沫饮料、沾满奶油的甜点还有那撩人的体香。她经常这样招待客人,好像她也要参加竞选一样。诺姆越来越觉得在整个山谷里,他是唯一一个还没去她那里做按摩的男人。根据她家篱笆后面前仆后继停着的车子来看,她的客户应该包括布雷恩市的副市长、林登的市政官员助理、第一美国集团的副总裁、边境巡逻局的头头脑脑,还有其他许多人。
  她的房子是从她姑姑那里继承过来的。虽然自从她莫名其妙搬进这座房子之后,他几乎每周都会和她聊聊天,尽管如此,他对她还是知之甚少。想到这个,诺姆也觉得非常奇怪。她搬来一周后,就在周刊上登了一个广告:带给你的身体渴望已久的礼物。语气让他觉得隔壁搬过来的像是一个妓女。
  事情远非这么简单。她就像一个相识多年的亲人一样,常常能读懂他的想法。有一次,她毫无预警地问他是否在担心自己的时间不够用。没有一句解释,就扔出了这个问题,好像他把所有的恐惧都刻在了脸上似的。然后她又继续问了许多其他的问题,好像他的回答对她十分重要,又好像她是把他当成摩西一样来访问。
  诺姆听过很多关于她的流言蜚语。她在医院照料早产婴儿,在基督教女青年会教授水中有氧课程,还在阿伯茨福德的老年人之家定期举行小组讨论——有人据此活动猜测她是一名加拿大间谍。那么多钱肯定不是她自己挣来的,这也比她按摩生意赚来多得多了。那么,这样一个单身的按摩女郎,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把房子重新装修得如此富丽堂皇呢?她以前做过空姐。不对,好像是一个牙齿保健医生。她来自东部的富裕之地,对吧?更准确说,是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养马场。她操有口音,但是听着又不像南方人。帕特拉警长曾一口咬定她至少离过两次婚,还曾自杀过一次,但是听着他也像是胡乱猜的。其他人则认定她是个寡妇,而她的丈夫肯定也是死得不明不白的。什么猜测都有,可是想从她那得到证实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她经常四处迁居,也交过几个男朋友,可都无疾而终。当她说到某些详细的事情时,那又都是相当私人的。
  “我母亲非常独特。十三岁的时候,我曾邀请三个朋友到我家来,准备举办生平第一个睡衣晚会——以前她都不准我做这些的。我自己把家里统统打扫了一遍,又用气球把地下室装饰了一番。我当时太激动了,而且我还有哮喘,导致自己几乎无法呼吸了,只好不停地按吸气器。我母亲开始朝我大吼大叫,企图让我冷静下来;而父亲则冲着她吼,让她停止对我吼叫。结果我的朋友一个也没有出现,她们全都忘了这件事——当然这是她们自己说的。我记得当时自己大哭不止,这又引来了更多的争吵。我母亲也无可奈何,只好出门买了一块蛋糕回来给我,到现在我都忘不了那块蛋糕中间插着的一个小小墓碑。”
  通常情况下,诺姆问她问题,她都会随便找个借口把话题转移了。而且,当她用那温柔的绿眼睛望着你时,你会觉得她就像是你最喜欢的小妹妹一样,正眼巴巴地乞求你尊重她日记里面的秘密。然后她会轻轻地说一个问题,把你拉近一些,歪着下巴看着你,这反而让你很想一股脑的把自己的事情全盘倒出。
  经她按摩过的客户都会拥有完美的结局吗?诺姆心里琢磨着。当然了,他们肯定会的。他听到远处有一辆吊车正在推钢制的大梁,听声音或许是在诺斯伍德和哈尔夫斯蒂克的交汇处吧。是啊,隔壁住着一个妓女——用不了多久!——拉斯维加斯风格的赌场也就要在一公里外的街上开张了。在这样一个充满娱乐和诱惑的环境里,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呢?每天凌晨三点十五分,不用对自己进行一下事后的自我批判,那又是什么感觉呢?(这句话原文我看了几遍,也不太懂它的意思,有空咱们讨论一下?)在苏菲身上,除了她那双凄楚的眼睛之外,还有其它特质吸引着诺姆向她倾诉自己的一切——几乎所有的秘密。或许很简单,就是那两片线条清晰的嘴唇,他至少见她用过六种方式描绘这两片嘴唇,好像稍微做些优雅的调整就能够清楚地表达她的想法——引爆欲望,表现同情,心灵的忏悔等等。也有可能是她察觉到了他的脆弱,所以在她面前,他就像一块已经烤好的肉,就等着她拿起刀叉享用美味。
  突然,诺姆听到更多女人在肆无忌惮地笑着——没有男人在身边,她们都是这么笑的。他又开始伤脑筋了,苏菲是否会把他说的话告诉别人呢?整天都有人跑到她家里让他们的身体得到“渴望已久的礼物”。她会把他的事情告诉别人吗?
  回去的路上,诺姆一直踢着脚下的雪,希望能够砰的一声,踢出一包钱来。他尽量拖延时间,心里抗拒考虑奶牛生病的烦心事。这些笑声总让他想到鸭子,听着就觉得汗毛直竖。
  当然,她肯定会告诉别人的。  一个小时后,阵阵笑声从苏菲·温斯洛的晚会上传来,透过她家起居室的窗户,听得格外清楚。亚历山德拉笑的时候就像劈柴燃烧一样,发出噼啪、噼啪、噼啪的声音——听着好像是某种动物在试图吓走它们的敌人一样。丹妮尔和卡崔娜喝酒喝得比往常更凶了,嘴上都涂着亮晶晶的口红,她们的声音不太一样,异常柔和,即便是在威胁别人一起玩“faster, fasder, fasda”这种游戏 时也是如此。没有参与这些争闹的仅有两个人,一个是爱伦,她只是不停地说着“太有意思了”——为了不加深笑纹,她说话的时候都是不笑的——还有就是维尼·卢梭的小女儿玛德琳。她不参与倒是可以理解,因为每个人都至少比她大上二十岁,而她又是初次来这里,和大家都还不熟悉。她其实是代替另外一个加拿大人来的,以便凑成一桌玩万国邦科扑克 ——苏菲每次都要找够十二个人来玩,而这个游戏她已经玩了整整六个月了。
  丹妮尔正在和一群人闲扯,说现在很多美国人都涌向她在阿伯茨福德工作的那家药店 ,排队购买廉价的立普妥 、左洛复和百忧解。而苏菲此刻正不停地穿梭于人群之间,随意地听大家闲聊。什么林登北边又冒出一小块天价地;一位被开除的中学老师突然开上凯迪拉克的凯雷德 ;还有一位过气的摇滚明星在一个破产的奶牛场上建造了一座石头公寓,等等。
  苏菲的游戏计划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把她所知道的联系最为密切、喜欢说长道短的人聚到一起——银行家、护士、药剂师等等——首先是让他们玩玩无须动脑的赌博游戏,喝点小酒,最后再三五成堆地一起爆料八卦。
  丹妮尔问最近有没有人听说过一个传闻,阿伯茨福德的一个妓女非常有语言天赋,她可以用四种语言叫床。亚历山德拉听完之后立即叫了一句:“Ja, ja! Das ist sebrrrr guuuuut!
“接着又带着喘息来了一遍:“Oui, oui!Magnifique!

  “好有趣,”爱伦还是这句话,亚历山德拉也还是爆发出一阵机关枪似的笑声,震得人耳膜生疼,玛德琳·卢梭则仍旧像家猫一般内敛温驯。别人的酒喝得越多,她就越显年轻:少女般苗条的体态,珠帘似的刘海,淘气的眼神。她很快就明白了游戏的规则:女人们在三个不同的桌子上轮流投掷三个骰子,第一次要投掷出一点,接着更换玩伴和桌子投掷出两点,依此类推。每掷出一个正确的点数,就能得到一分。三个规定的点数同时出现就算一个同花。众人开始纷纷打量起玛德琳,不仅因为她看着格外年轻,更因为骰子在她手上似乎特别听话。就在前三轮的游戏中,她就已经投掷出两个同花了。
  “你们有几个会和查斯·兰德斯一样,像今天那么做?”苏菲问道,当时几个同花的玩家刚换了桌子,正准备投掷四点。
  “小红莓查斯?那个老蠢货做什么了?”
  苏菲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众人,然后等待着她们那不可置信的表情,再开始回答滚滚而来的问题。“他具体是在哪里捡到的还不得而知,不过,我听说他昨天晚上把包交给一个官员了——确切地说,是今天凌晨交上去的。刚开始是给了边境巡逻处,后来他们带他去了警长办公室。”
  一时间到处都是抽气声和窃窃私语声,接着大家都开始讥讽他,说什么杀虫剂会杀死脑细胞之类的话。但从她们的窃笑之中,苏菲能感受到这些人的好奇,她们想知道这个笨手笨脚的走私贩在哪里丢的包,或者开始幻想那个人也能在自家的地里种上大包大包的现金。她发现,每过一个月,她总能感受到更多的亢奋,似乎这些日益猖獗的走私活动让每个人都重焕青春。
  “几年前查斯是不是弄翻过拖拉机,还撞到头了?”卡崔娜问道。
  “我的一个表亲,”苏菲开口说道,“滑雪的时候撞到了脑袋,失去了所有的控制中枢。他当时伤到了大脑额叶,还挺严重的,后来对什么事该做,什么不该做都失去了判断能力。他经常在意识清醒的时候不穿裤子在他家附近晃来晃去。”
  “我和查斯离很近,”卡崔娜接着说道,“我觉得如果他也是那样抬头挺胸走来走去的话,我应该会注意到的。”
  “严格地说,那笔钱是属于国家的,”苏菲解释说,“就像毒品也属于他们一样。所以我觉得他做了正确的事。”尽管在她之前帮帕特拉警长放松他的左臀的时候,他告诉过她,走私贩一般都还会随身携带着多余的四万美元,这也就是说“傻蛋”兰德斯很有可能在抽屉里藏了额外的一大笔钱!
  “我不认为查斯是这阵子唯一捡到钱的人,”亚历山德拉分析道,“不少当地人都背着成捆成捆的钱往银行里存。”大家马上问都还有谁,她紧锁眉头,提醒众人她们银行要求高度保密,不过没过多久,她还是为苏菲破例透露了口风。  玛德琳不经意地问了一句,如果骰子投掷到五点,筹码是不是要翻倍。大家不说话,只回给她一阵笑声。
  苏菲给玛德琳桌上的杯子填满酒,等着某人再度开口。“我看见你父亲和诺姆·范德库尔今天早上在水沟边上吵了起来。”
  “他们经常拿吵架当晨练的,难道不是吗?”玛德琳反问道,眼睛始终盯着骰子。
  亚历山德拉一不留神提起一件往事:维尼曾以自己的观点,对诺姆车尾贴纸上所写的“武器携带权”进行攻击。
  “我感觉他们这次的争执是为了布兰登,”苏菲说道。她等着其他人做出反应,再继续分享迪昂警员和她说的故事——她赶到克劳福德的地里,刚好目睹了布兰登的“飞身擒敌”。
  “他一直都是个怪人,”卡崔娜说道,“有一次,我看到他从他父亲的大卡车上爬下来,帮一只大蚯蚓过马路。”
  “帮一只虫子?”
  “还有其他东西也叫”大蚯蚓“吗?”
  亚历山德拉开始尽其所能地模仿布兰登那哼哼唧唧的笑声,并说道:“必须承认他还是有点小帅的,不过长得过于高大,看着也太纯洁了。”她还用夸张地语调唱起《超级怪胎》:“他那种人——你没法带回家去见妈——妈——”
  等大家都笑够了,苏菲又继续讲述迪昂是如何模仿布兰登摔下来的整个过程,他又是如何把五个不法分子撵到她的围捕圈里,以及怎么对付那对受伤夫妇的——当然那对夫妇的国籍到现在仍是个谜。“他们把电话打到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让这对夫妇和那里的翻译通电话,电话在公司传了一圈,都没有人能听出他们是哪里的口音。你能想象得到吗?”
  苏菲又提到布兰登逮住的那个狂奔的妇女时,她还穿着一身蚕丝和锦缎的衣服。就在这时,玛德琳突然说道:“他打过电话给我。”
  “谁?”苏菲问道,感觉玛德琳这会儿有点喝多了。
  “布兰登。”
  “昨晚?”
  “嗯,是的。他想知道我们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情况。想谈谈吧,我猜。”
  苏菲顿了一下,问:“就这么多?”
  “他还说自己这么多天以来遇到的最有趣的人就是罪犯。”
  “觉得很意外是吗?”
  玛德琳笑了笑:“没错。”
  “他才是最奇怪的人吧。”亚历山德拉忽而叽里咕噜冒出一句话。“我是说,你们有没有确切地——”
  “说到奇怪,”丹妮尔突然打断道,唾沫星子正从她的嘴角往外冒,“玛德琳,我听说你和一个恋脚狂约会啦,还挺有意思的,是吗?”
  玛德琳的头立即低了来。苏菲把身体往前倾了一下,像是想扶住她。玛德琳问道:“谁要吃甜点?”
  说完,她便一溜烟跑到厨房,挡住外面的闲言碎语,可是满脑子想的都是布兰登的事。她想象着那对无名夫妇曾飞到温哥华,焦急地在那里等了好几天,然后碰到几个陌生人,说着他们听不懂的话,要他们出很高的价钱,哄骗他们穿过水沟。这儿就是美国吗?这里的空气、土壤和大树看起来和闻起来根本就没有任何差别啊。我们真的到了美国了?然后发现——是的!——这就是那片自由的土地。可是还没等他们高兴三分钟,就有人追了上来——这人还是美国边境巡逻局有史以来体型最庞大、性格最奇怪的警员——并且就直接地将他们压倒在地。
  欢迎来到美国。不管你是谁。  诺姆看着他儿子一蹦三跳地上了楼梯,身上穿着傻乎乎的警员服,怎么看都像一个体型巨大可是动作灵活的童子军。儿子躲在横梁后面,看着是那么的生气勃勃、充满力量,彷佛只要他的一口气吸得太多,整个屋子里的人就都会因此而缺氧昏倒似的。
  布兰登像往常一样,目光把屋子扫视一圈,先看到诺姆膝盖上面的冰渣子,然后又飘到简奈特身上。此刻她正弯着腰,看着沙发上堆着的照片,沙发布因为常年受到日晒已经褪色了——很多年前,诺姆就嚷着哪天把它给换了。简奈特把亲朋好友的名字都写在照片的背面,这样她就可以把它们像卡片一样翻阅了。在诺姆看来,这种方法只能让事情变得更复杂。从一定程度上说,用照片来记录回忆,就像让人把汤和盐分开放一样。会不会下一秒钟,这些名字就立刻变成一堆无意义的字母呢?他也不知道。
  八个月前——对的,当时布兰登刚刚离家里去学校——她就一直在回忆过去的事情,想他们两个是如何玩填字游戏的,还有他们爱看的《智力大冒险》!诺姆不怎么看书,他只看《全国奶牛场杂志》,而她却不一样,什么书都看,从《经济学家》到达尔文的原版文章再到《国家地理儿童版》——这个是布兰登小时候留下来的书——还喜欢从书上旁征博引,并把读到的事实灵活地运用到对话中去。而现在这些逸闻趣事也都成了她每天练习记忆的一部分。其实,这些事情即使她能回忆起来,也会像流星一般稍纵即逝。“在中国,即使你是百万里挑一,”她前两天告诉他,“也还是会有一千四百个人和你一样优秀。”
  现在,餐桌上的风格和味道总是五花八门——烤羔羊肉块、朝鲜泡菜、红皮土豆、菠菜色拉和用可可牛奶煮的鳕鱼杂烩。吃饭就像大冒险似的,所有口味她都只尝一次,她还总是喜欢再添上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当配菜,比如什么烤大蒜或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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