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手机游戏界的抄袭与硬要无视与你的未来版权行为,接下去会是一个什么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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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游戏抄袭事件早已不新鲜,今日新浪微游戏频道《海贼王塔防》疑似抄袭上游《塔防三国志》引发广泛关注。上游表示将联合腾讯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趋势网()讯:4月21日,有网友微博表示在新浪微游戏频道出现的一个名为《海贼王塔防》的游戏,除武将和道具之外,其他游戏模式和上游互动旗下游戏《塔防三国志》一模一样,包括招募、竞技场、群英战等。并@上游互动CEO刘智君:&是贵公司经营的吗?圈钱也太厉害了吧。网游生命周期没有这么短吧,这么做意义何在?&
4月23日,刘智君回复该网友称,上游互动在上周二已经对新浪微博微游戏涉嫌抄袭的游戏进行投诉,如果本周三之前不下架,上游将联合腾讯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刘智君也表示,之前已经和新浪微游戏有过邮件联系,但对方并未给予回复。在之后上游联系新浪微游戏副总时,对方以&不负责此事&为由并未作出任何回复。
趋势网配图:上游互动CEO刘智君微博回复网友
截止目前,新浪微博微游戏频道的《海贼王塔防》尚未下架,新浪方面也没有任何的回复。
随后,上游互动CEO刘智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塔防三国志》是上游互动自主研发,腾讯独家代理的。关于新浪微游戏《海贼王塔防》是否是新浪研发,刘智君表示,据他所知该游戏是由开发公司上海乐鱼数码有限公司所研发。
而对于k等平台所运营的《海贼王塔防》,刘智君认为其都不同于《塔防三国志》,这些平台是Flash小游戏。对于游戏的抄袭,刘智君将《海贼王塔防》和《塔防三国志》的代码截图发给了相关媒体,由代码可以看出,《海贼王塔防》代码确有80%类似《塔防三国志》。
如此看来,如果新浪方面再不对此事作出回应,双方很有可能对簿公堂。
于此同时,网友和玩家也纷纷发表自身看法。许多玩家表示要捍卫版权,抵制山寨游戏。但也有玩家吐槽,塔3(《塔防三国志》)即本身就算是抄袭的游戏,和kingdomrush相似度也不低。但网友的态度似乎并不很激烈,大多数人表示,只吐槽,玩还是要玩的。无所谓平台,只要游戏好玩。
对于游戏抄袭这个问题,历来不好决断。比如此前便有&赛尔号抄袭口袋妖怪&&qq飞车抄袭泡泡卡丁车&等等&抄袭说&。而此番牵涉在内的腾讯平台更是深陷游戏抄袭的漩涡。就中国的网友市场而言,许多游戏存在相似性这个现状一直存在。而为了抄袭打官司的情况却相对较少,毕竟打官司是一个金钱与时间的大投入,而游戏本身也存在一个活跃周期和盈利问题。再者如果一个小游戏对战像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大鳄,官司与否便很值得权衡了。毕竟大多数玩家,并不注重游戏的平台,更注重游戏本身。
在新浪微游戏频道,我们看到《海贼王塔防》被置于游戏推荐首位,现已拥有超过11万玩家,居热门游戏排行榜第四位。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这个数字着实喜人。而上游互动在2012年推出的《塔防三国志》,自推出之日起,便因其新颖玩法、丰富的游戏内涵和完美的细节广受玩家追捧,并暂获多个大奖。 在腾讯开放平台上,日活跃用户数突破 200 万,堪称 2013 年的网页游界新传奇。
可以说,广受欢迎使得此番抄袭事件备受瞩目。而据称的80%的雷同也的确较为少见。加之牵涉在内的新浪、腾讯、上游均在行业内举足轻重,情况就更微妙了。
正在趋势网开放报名的开幕在即,新浪、腾讯都在在重磅嘉宾之列,而游戏开发也是本次大会的一项重要议题。抄袭事件将如何收场,趋势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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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竞争激烈的手机游戏市场中,游戏形式相对简单的产品已经如同一些国外热门互联网产品在国内遭遇的窘境一样遭到群体性抄袭,这种群体性抄袭也造就了手机游戏中的如“三消体”、“愤怒体”、“捕鱼体”等类型的产品。而一些游戏抄袭者对自己的行为则不以为然。
三消体大量涌现
今年年初,一款名为《Triple Town》,中文名称译为《三消小镇》的手机游戏迅速兴起,该游戏的玩法十分简单,玩家在有限的游戏空间内,放置出3个相邻的游戏元素即可合成一个新的游戏元素,并腾出2片空地,当游戏中的空地填满时,游戏便会结束。这款产品的开发者还在游戏中加入了可爱的小熊的卡通形象,并配以其喜怒哀乐的表情来吸引玩家的游戏兴趣。
然而,对于很多国内手机用户来说,他们实际上并未选择下载此游戏,而是多安装其他类似的应用。当时,一款名为《求合体》的应用便开始在中国区的免费应用排行榜中崭露头角,并获得了不错的下载量成绩。目前,该游戏已经自称为中国区最佳三消游戏。记者发现,这样类似的三消体游戏还有很多,另还有《合体之路》、《合体兔子》、《合体吧》等类似游戏在AppStore中对用户提供下载。
而此类游戏目前也被一些玩家命名为“三消体”游戏,这类游戏实际玩法、界面均相同,唯一的区别则多在于卡通主角的形象上的区别。
各种体风靡一时
实际上,对于手机游戏的开发而言,一直会出现相似的益智或桌面类游戏跟风开发的情况。早在《愤怒的小鸟》最初红极一时的时候,在其还没上线的Android平台中便出现了多款类似的物理弹射类游戏,而游戏中的主人公则由小鸟变为熊猫、奶牛等新形象,但在玩法、甚至UI设计上则毫无变化,“愤怒体”也成为了当时手机游戏开发中的一大热门“方向”。
颇受国内用户喜爱的捕鱼机类游戏也在国内一度呈现出了所谓“捕鱼体”的趋势,当时便有国内著名捕鱼类应用的某开发商抱怨称,自己本身已经拥有这类游戏的一定版权,但在应用商店中还是出现了所谓“捕鱼体”的浪潮,在相同的游戏形式下,出现了捕小鸟、捕鸭子、捕螃蟹等一干作品。
抄袭者无视版权
上周,记者参加某应用展示会中,一个面向Windows Phone开发或移植应用的OpenXLive公司对外展示了其移植的“三消体”游戏作品《狼来啦》。而在该游戏开发者对外展示其游戏作品的界面时,台下的观众便不约而同的指出了其中的玩法。该公司人员同时表示,该游戏的主要移植工作仅在一个星期便可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也在三星期左右便可完成。
当在其演示结束后,观众提问环节,当台下听众问及其公司人员这个游戏灵感来源是否来自于《三消小镇》或类似游戏时,得到了该公司人员的微笑默认。另外,该游戏中的主角“狼”的形象与著名动画片中灰太郎的形象极为相似,关于这一点也遭到现场媒体对于关于此游戏形象是否拥有相关版权许可的质疑,而该公司的人员则表示称,“狼的漫画形象都差不多如此,美工画着画着就画成一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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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手游著作权保护现状堪忧
  □刘春泉
  无限火热而又竞争激烈的中国手机游戏行业这几天有个不胫而走的热新闻:全球IT游戏巨头暴雪公司联合网易,也就是“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这款游戏在中国的代理商,起诉国内另一个游戏企业侵犯其游戏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165万美元(约合1000万元人民币)。据报,法院已经确认立案了。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游戏的竞争日趋白热化,相关手机游戏的官司因此持续不断。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笔者也曾参与一些类似IT产品设计维权案的调查,根据网络新闻所提供的事实,觉得这个案例比较有代表性,因为想在此简单做个法律分析。需要声明的是,具体事实还须以法院查明的为准,不排除此案日后可能还会有变化。而笔者今天的分析只是建立在已披露出来的事实上。
  第一,原告以两个案由起诉是否可以?诉讼策略如何?
  先要肯定,此案原告的诉讼方向和策略是把握得较好的。笔者曾在微博上看到过有中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训斥律师把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两个案由放在一起,认为这是律师不懂知识产权专业性的表现。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无论在法律理论上还是司法实务中,两个案由放在一个案件中都并无不可。当然,对原告方来说,要主张两个案由,要有各自相应的事实,需要有各自相应的举证,如果做得好,两者只要一个成立,官司即胜诉。所以,双案由起诉实为上策。当然风险也不是没有,做得不好的话,分兵作战,分散精力,两者都套不上,一个官司输掉,没有换个案由再来的第二次机会,那就惨了。
  第二,在什么情况下游戏的著作权侵权成立?
  手机游戏是一种软件,在目前SAAS(软件即服务)已经为业界所熟知的情况下,游戏实际上也是一种服务。在这种情形下,原告针对软件侵权起诉的可能性不太大,因为游戏企业的软件一般都是自己开发的,自称IT民工的程序员们自己写代码,在正规企业当中,抄袭游戏源代码的情况并不多见。如果有,那是极其低劣的抄袭,官司败诉是毫无悬念的。
  那么,如果代码不抄袭,不侵权的话,游戏还有什么可能构成侵权呢?这就要看具体情形了。坦率地说,现在国内很多游戏企业都还处于山寨状态。但山寨也有三六九等水平的差异,好的山寨叫模仿,而合理的模仿属于知识产权规则的合理利用,并不构成侵权。商场如战场,合理利用法律规则,属于正常的竞争。比如三国演义的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关于三国的游戏软件很多,而模仿游戏产品的思路,自己创作故事细节和内容,研发道具服饰之类,并且自成一体,在法律上并不侵权。不好的模仿,抄袭别人游戏的设计内容,比如图片、形象设计、字体等,这就可能有侵犯著作权权之虞了。因为即使代码是自己的程序员琢磨出来的,这些图片等仍然可以构成美术作品或者以其他法律定性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这种情况经法院审查确认成立,那么这款游戏就构成侵犯著作权。因而,图片、形象设计模仿的法律风险很大。
  第三,游戏软件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如果在游戏设计开发时,直接抄袭另外一款游戏的形象设计图片等内容,两款游戏经比对很轻易就看出相同或者相似的话,那么估计原告不会以两个案由而是直接以一个著作权侵权直接诉讼了。为什么要加上一个不正当竞争的案由呢?这就是做原告的难处了。因为现在山寨大王们也很聪明,他们不肯动脑筋创作,但在山寨别人=却很会动脑筋。他们不会直接照抄照搬,在很多地方可能都有模仿,但一般都不会照抄照搬,就像商标领域的“康师傅”与“康帅博”,后者你不仔细看很容易看成前者,但仔细一看又不是。类似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侵权,那就不好说了。这种案件不仅法院难判,对双方律师来说,也需要很高的水平,并且需要做很艰苦的工作。一般来说,如果原告的游戏名气大,收益高,在玩家中非常流行,尤其被公认为是业内翘楚,那么原告可能会主张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名商品服务,这样的话,被告仿冒原告的知名商品服务构成搭便车,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这样也可以打赢官司。当然,作为任何一个行业既得利益者的大公司,通常都会对那些后进入的新兴市场开拓者小公司挥舞知识产权大棒,不见得小公司就一定是构成侵权。对此,我们还要静观各方的举证与质证,也要相信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官为我们做出独立的专业判断。
  笔者没玩过上述两款游戏,跟双方也没有什么关系,但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游戏官司对行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得不到保护的企业不去反思自身的知识产权法律工作没有做好,反而去一味埋怨法院不予保护的情形,实在令人担忧,这促使笔者有了以上的分析。游戏开发尤其需要创意,对软件开放、商业判断、美术、人文等各方面专业素质有极高的要求,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工作的专业性需求。因此,只有善用已有的知识产权规则,才能在遇到法律争议时,获得法院的认可。
  (作者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责编:沈光倩、吴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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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已死?游戏创业者如何逃出抄袭魔咒
  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简称:)现场,两名玩家拉起了一段&国产手游创新已死,抄袭=凶手&的横幅。就在几乎同一时间,围绕国内外几大游戏厂商的一场游戏版权&专利&之争也逐渐演变成了&2016中国手游侵权第一案&。游戏产品抄袭问题已然不仅仅是困扰着一些原创游戏研发者的问题,更逐渐激起了玩家们的愤怒。   1、&抄袭&为何成了游戏市场的普遍现象  游戏Pok&mon Go迅速风靡全球让其成为众多游戏玩家们讨论的热点话题,尽管中国区尚未开放,但狂热的玩家早已按捺不住内心冲动想方设法下载了这款游戏。与此同时,在安卓应用市场一搜,数十款&高仿&产品却早已占据国内市场。但显然,山寨版与原版相比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玩家体验上都相去甚远,但模仿抄袭却早已成了国内游戏市场的普遍现象。  &造成这一乱象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创新难,复制易;二是侵权易,认定难。&面对记者的疑问,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党雷说,&近些年来,在公司涉及的一些游戏版权交易中,我们发现游戏与传统的电视剧、版权问题不尽相同。在游戏作品中,游戏玩法、人物设计、美工、游戏界面以及动画效果等,想要推陈出新非常不容易,抄袭、模仿其他游戏作品则容易很多。&  党雷说,一般而言游戏属于程序,是集美术、动画、文字作品等于一体的复合型作品类型,游戏的核心是玩法,也就是游戏规则,而玩法属于思想表达范畴,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因此,一款游戏的侵权成本很低,而维权成本却相当高。  创新不易,抄袭却顺手拈来,同为文化产品,但游戏产品的特殊性却催生了一大批粗制滥造的&山寨货&。&游戏与其他文化产品不同,一部好的电影或是文学作品十几年甚至上百年都不会过时,因此作者通常都会极其小心地应对版权问题。但游戏产品却不同,一般的游戏产品生命周期很短,多在六个月到一年半之间。维权花费的时间往往比游戏的生命周期还长,一旦错失市场机遇,维权反倒成了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这样一来,侵权行为便更加肆虐。&党雷告诉记者。  2、创新思维变成&圈钱&思维  随着近年来的飞速发展,游戏产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当中的重要支柱。据荷兰市场调研公司Newzoo发布的《全球游戏市场报告》显示,全球游戏市场规模 2016年将达到996亿美元,中国市场占到全球游戏收入的四分之一。2015年,中国手游市场规模为71亿美元,超过美国和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手游市场。在如此庞大的吸金效应下,资本的大量涌入也让游戏制作机构和游戏项目数量迅猛增加,小到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创业者,大到世界知名的游戏厂商无一不想借此机会分得一杯羹。  王杰(化名)是一名走出大学校门不久的游戏创业者,凭借一直以来对游戏的爱好,毕业后的他走上了游戏创业之路。&上高中时我就梦想玩上自己设计研发的游戏,在&双创&热潮的感召下,我觉得实现梦想的机会来了,便和几个同学一起做游戏研发。&  让王杰没有预料到的麻烦接二连三的出现。&我们没有专业的设计团队,只能凭自己的感觉&,王杰直言不讳,&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总算做出了一款还算不错的游戏,可刚发布没两天,居然就发现市场上出现许多类似的,一些还经过了专业的再加工制作,我们原版的东西立刻没了市场。&  面对这样的情况,王杰表示,为了能够维持生计,他和团队不得不放弃做原创游戏的想法,转而也走上了&抄袭&之路。  &模仿就简单多了,我们也把别人的游戏拿来做一些微小的改变,比如换一个背景环境,画面人物风格稍加改变。还省去了聚揽用户的精力,只要有人充了钱,我们赚到一笔就行,完全不用管玩家的后续游戏体验。接着再去做一个,圈一笔就换一个。&王杰坦言,这样的方式虽然背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但也实属无奈,大多数游戏创业者都这么做,这就是当下游戏市场的大环境,创业者为生存只得如此。  3、新规出台或可遏制野蛮生长  一项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基于良好的市场秩序,游戏产业也不例外,作为一项文化产业,加强版权保护,保持创新活力是其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位资深游戏测评师告诉记者:&精品游戏的研发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资金成本。游戏产品说到底是一种文化产品,精品游戏的形成还要根植于厚重的文化土壤,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打造精品游戏产品,不仅需要对优秀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山水文化、现代文化的深刻认知,并实现文化与技术的契合,而这些显然都是创业者难以达到的,加之一些大公司在做原创的同时也会去模仿创业者的一些创意,进一步压缩了创业者的生存环境。&  为此,今年7月,被誉为&史上最严游戏新规&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实行,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移动游戏,不得上网出版运营,对已经批准出版的移动游戏的升级作品及新资料片重新审批,开始重点对游戏领域的&重灾区&手游市场进行监管。  根据《通知》要求,游戏出版服务单位必须在上网出版公测运营至少20个工作日前,将材料报送属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后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具意见或将材料退回申请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收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游戏出版单位将接到批复意见。  党雷表示:&《通知》重点对移动游戏出版的审批流程做了规定,并且明确提出各类手机、平板等移动智能终端生产和经营单位预装移动游戏时,须核验该移动游戏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相关信息是否标明,不得预装未经批准或者相关信息未标明以及侵权盗版的移动游戏。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侵权盗版游戏上线的可能性,对于游戏行业规范发展大有裨益,相信会有助于维护原创游戏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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