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似豹猫不似灵猫。豹猫是“三有”保护级别私自捕捉、买卖、饲养、扑杀皆属违法。在我国许多偏远山区当地村民随意捕杀受保护野生动物的陋习依然顽固存茬,野保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以前在山上放兽夹捕杀野生动物很“常见”,既然常见就属于“正常”(如问题中帖子所示)可谓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落后愚昧。
野生动物丰富的地区皆在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区而越是偏远地区村民野保意识越是落后,野保法律常常“鞭长莫及”法律普及任重道远。什么时候这些野生动物丰富的偏远地区的村民才会停止对之随意捕捉扑杀再过10年?20年
这一只豹猫的命运何其蕜惨,其尸体貌似仅可充当“稻草人”保护庄稼不知资料出自何处,请题主果断拨打当地110或森林公安电话举报他们会追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