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最好的跆拳道举办的首届大众跆拳道冠军赛是什么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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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根据2016年中国跆拳道协会秘书长会议精神,结合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的成功举办,为更好的协助各省市开展和推广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经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部及中国跆拳道协会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经过秘书长会议讨论、中国跆拳道协会统筹安排,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拟定为13站分站赛和1站总决赛组成。现公布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赛事总则及总规程,请各有关单位落实赛事的筹办和开展工作。
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
& & 举办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简称&系列赛&)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省市地区开展大众跆拳道项目的积极性,带动青少年体育的广泛开展。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竞赛市场,促进竞赛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竞赛项目
系列赛由13个分站赛和总决赛组成。竞赛项目为必设项目和选设项目。
(一) 必设项目:
1、 品势比赛
2、 竞技比赛
(二) 选设项目
1、 自创品势
2、 跆拳道舞
二、竞赛地点和时间
比赛地点、时间
第一站 (-3日)陕西西安
第二站&(-22日)辽宁朝阳&
第三站(-30日)广西柳州
第四站&(-3日)广东广州&
第五站 (-7日)内蒙古呼和浩特
第六站 (-10日)河南郑州
第七站 (-17月)黑龙江哈尔滨
第八站 (-24日)江苏苏州
第九站 (-5日)湖南长沙
第十站 (-23日)浙江湖州
2017年度分站赛时间地点待,总决赛时间定在2017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 三、参加办法
1、 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的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可自愿报名;
2、 持有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个人会员资格可自愿报名参赛。
3、 报名和离会。各参赛单位或个人在赛事开始前一天报到,赛事结束后一天离会。
4、 相关费用。参赛人员住宿、差旅、伙食等费用自理。其他费用由承办地组委会以补充通知告知。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1、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个人会员。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
3、须符合各项目参赛年龄规定。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跆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比赛执行由中国跆拳道协会及大众跆拳道竞赛委员会负责。
六、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二)根据具体情况可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
(三)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最佳技术奖&、个人男子、女子竞技 &最佳技术奖&,授予锦旗或奖杯;
(四)设&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或牌匾;
(五)设&跆拳道精英奖&,授予锦旗或牌匾;
(六)设&优秀裁判员奖&,由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或奖状;
(七) 设&优秀赛区&奖,由中国跆拳道协会竞赛委员会评出。
(八) 各分站赛前2名的运动员与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前3名具有相同资格,入选国家(包括青年、少年)跆拳道集训队、国家跆拳道示范团。
七、技术官员
(一) 系列赛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等)由各承办单位提出拟定名单,由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跆拳道协会裁判委员会认定,必要时,裁判长以上技术官员可由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二) 选调的技术官员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三) 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承办地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八、比赛服装要求按照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跆拳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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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在努力, 为中国跆拳道事业奋斗!2014年广西首届大众跆拳道冠军赛_文体艺术_赛事预告 _德照网
2014年广西首届大众跆拳道冠军赛
主办单位:广西跆拳道协会协办单位:巨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赞助单位:待定一、比赛时间:-8日二、比赛地点:广西区体育馆三、参赛单位资格以及运动员竞赛要求:(一)&专业竞技组竞赛资格与要求: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自治区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以备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赛。2.持外省身份证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代表广西参加全国注册,否则不予参赛(特殊情况除外)。3.区优秀运动队一年试训、正式招入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4.区体校学生,凡符合年龄者均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占输送单位名额。5.参赛运动员必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以上检查的健康证明(包括脑电图、心电图检查),报到时交大会,否则不能参赛。一旦出现重大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一切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6.考虑竞赛安全,参加专业竞技组运动员不得参加业余组竞技比赛项目,如有违反,将取消比赛资格。7.参加专业组竞技运动员,除业余竞技项目比赛以外,可申报其他比赛项目(如:品势、跆拳舞、特技)。(二)&业余竞技组竞赛资格与要求:1.&除参加专业竞技组在册运动员以外,其余参赛运动员及单位必须是中国跆拳道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及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2.&获得绿带级位以上(含绿带)资格的个人会员除《专业竞技组》外可报名参加本次所设全部项目的比赛;3.&参加品势比赛的运动员需获得中国跆拳道协会级位证资格,方可报名参加。(无级位证运动员可向广西跆拳道协会会员部咨询相关办理手续,详情可登陆广西跆拳道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4.&&&报名必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本资料,电子版本资料可发送至: 。5.&&&领队会议、称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其它要求: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与所在代表队(或道场)签订《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未成年人参赛必须由家长的签字认可;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赛前与赛会签订《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2.&&&运动员必须购买《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费用由组委会统一收取购买。3.&&&运动员必须穿着规则规定的道服不得在道服上出现省、国家或地区的会标、国旗及字样;为统一赛事形象《建议参赛单位统一购买有广西跆拳道协会会徽的道服》出场比赛,需要购买的单位可致电:&&手机:&&周老师4.&&&运动员只能参加与自己姓别、年龄、体重相符的组别以及级别的比赛,不可冒名跨组或跨队参赛。发现跨队越组、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造成一切后果由该代表队负责;5.&&&竞技比赛竞赛组委会只提供护胸及护头,其他手套、护臂、护腿、护裆、护齿、由各代表队自备,为运动员比赛安全护具必须佩带齐全,因护具不齐延误比赛限定时间者,裁判有权按自动弃权处理;6.&&&教练员在场上不得穿着奇装异服和拖鞋,教练席只允许一人指挥执教。四、竞赛项目年龄及组别(一)&&个人品势:1.&&&&&&&个人品势比赛分别设男、女组别,具体年龄段为:1)&&儿童组:日以后出生2)&&少儿组:日至日出生3)&&少年组:日至日出生4)&&青年组:日至日出生5)&&成年组:日以前出生2.&&&&&&&个人品势程度级别组划分与称谓方式:在年龄组别基础上,再按级别划分五个组,分别录取比赛成绩,既:1)&&D组&(黄带组)&(8级)2)&&C组(绿带组)(6、7级)3)&&B组(蓝带组)(4、5级)4)&&A组(红带组)(2、3级)5)&&甲A组(1级、一段含少年一品或以上)3.&&&&&&&各组别比赛内容:1)&&D组(黄带组):预赛、复赛太极一章,决赛太极二章;2)&&C组(绿带组):预赛、复赛太极三章,决赛太极四章;3)&&B组(蓝带组):预赛、复赛太极五章,决赛太极六章;4)&&A组(红带组):预赛、复赛太极七章、决赛太极八章;5)&&甲A组(1级、一段含少年一品或以上):预赛、复赛高丽,决赛金刚至十进抽选任一品势。&(二)&团体、混双品势:1.&&&&&&&团体品势分男子、女子组,混双品势(男女共2人)组。年龄段的划分为:1)&&少儿组:日以后出生;2)&&少年组:日至日间出生;3)&&青年组:日前出生;2.&&&&&&&团体、混双品势程度级别组划分与称谓方式:1)&&B组(4、5、6、7、8级)2)&&&&&&&A组(3、2、1级、一段品以上)3.&&&&&&&团体品势分团体男子、女子组别,参赛人数为3人;混双参赛人数为男子、女子各1人。4.&&&&&&&团体品势及混双品势的比赛内容:1)&&B组(4、5、6、7、8级):预赛、复赛及决赛太极二、三、四、五、六章自选。2)&&A组(3、2、1级、一段(品)以上):预赛、复赛及决赛太极七、八、高丽到十进品势自选&(三)&个人特技比赛:1.&&&&&&&特技比赛分男、女组,分别设以下年龄组;1)&&少年组:日以后出生;2)&&青年组:日至日间出生;3)&&成年组:日前出生;2.&&&&&&&比赛方式:特技需首先完成2个规定动作后再完成2个自选动作,共4个比赛动作。1)&&A:少年组规定动作:①腾空后踢; ②腾空前踢;2)&&B:青年组规定动作;①腾空后旋踢;②360度腾空横踢;3)&&C:成年组规定动作:①腾空前踢;②无障碍腾空侧踢。要求:每组比赛时间为2分钟,每超时10秒扣0.5分;(四)跆拳道舞(操):1.&&&组别设置:设3个年龄组别(不分男女,5--10人),每个年龄组别分跆拳道《入门操》、《自选跆拳道操》两个级别,一个代表队可按年龄段、每组最多派出2个队(注:3个年龄组别最多可派6个队)参赛。1)&&少年组:日以后出生;2)&&青年组:日至日间出生;3)&&成年组:日前出生;2.&&&&&&&比赛方式:1)&&每套动作规定在1分钟至3分30秒时间内完成,超时10秒开始扣分;2)&&跆拳道舞(操)等表演项目,比赛前各代表队应提交音乐光碟或U盘(单碟单曲、需提前试音),并自留备份。音乐曲词内容必须符合文化部及中国音像出版的相关要求;3)&&有外文演唱部分的歌词须提交歌词大意;4)&&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域等候裁判组亮分后方可退场;5)&&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器械或道具。特别情况下赛前征求单项裁判组的同意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6)&&&&&&&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但需提前向裁判组提交图样申报。赛会提倡健康完美的舞台化形象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等。(五)竞技项目分为《专业组、业余组》参加专业竞技组运动员必须是广西区各市级跆拳道运动队在册运动员,业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广西各跆拳道道馆、俱乐部、培训中心并获得中国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资质的个人。专业组竞技项目组别、年龄及公斤级别年龄规定:甲组:日至日以内出生;乙组:日至日以内出生;丙组:日至日以内出生。竞赛组别:男子甲组:50kg级、54kg级、58kg级、62kg级、68kg级;女子甲组:45kg级、49kg级、53kg级、57kg级;男子乙组:46kg级、50kg级、54kg级、58kg级、62kg级;女子乙组:41kg级、45kg级、49kg级、53kg级;男子丙组:45kg级、48kg级、51kg级、54kg级;女子丙组:39kg级、42kg级、45kg级、48kg级。业余组竞技项目组别、年龄及公斤级别1.&&&&&&&儿童组:日以后出生1)&&男子:&19kg以下级&&&&&&&19kg-22kg级&&&&&&&&&22kg-25kg级&&&&&&&&25kg-28kg级、&&&28kg-31kg级&&&&&31kg-34kg级&&&&&&&&&34kg-37kg级&&&&&&&37kg-40kg级、40kg-43kg级&&&&&&43kg以上级2)&&女子:19kg以下级&&&&&&&&&&&&19kg-22kg级&&&&&&&22kg-25kg级&&&&&&&25kg-28kg级28kg-31kg级&&&&&&&&31kg-35kg级&&&&&&&35kg-40kg 40kg以上级。2.&&&&&&&少儿组:&&日至日出生1)&&&男子:&28kg以下级&&&&&&28kg—31kg级&&&&&&31kg-34kg级34kg-37kg级&&&&&&&37kg—41kg级&&&&&&&41kg—45kg级45kg-49kg级&&&&&&49kg-53kg级&&&&&&&&53kg-57kg级57kg-62kg级&&&&&62kg以上级;2)&&&女子:&28kg以下级&&&&&28kg-31kg级&&&&&31kg-34kg级&&&&&34kg-37kg级、&&&&&&&&37kg-40kg级&&&&40kg-43kg级&&&&&43kg-47kg级&&&&&47kg-51kg级51kg-55kg级&&&&55kg以上级。&3.&&&&&&&少年组:日至日出生1)&&男子:46kg以下级&&&&46kg-50kg级&&&&50kg-54kg级&&&&54kg-58kg级&&&58kg-62kg级、62kg-66kg级66kg-71kg级&&&&71kg-76kg级&&&&76kg以上级。2)&&女子:43kg以下级&&&&&&&&43kg-47kg级&&&&&&47kg-51kg级&&&&&51kg-55kg&55kg-60kg级&&&&&60kg-65kg级&&&&&&65kg以上级4.&&&&&&&青年组:&日以前出生1)&&&男子:&50kg以下级&&&&&50kg-54kg级&&&&&&54kg-58kg级&&&&&&58kg-62kg级62kg-67kg级&&&&67kg-72kg级&&&&&&&72kg-78kg级&&&&&78kg以上级。2)&&女子:&43kg以下级&&&&&&&&&&43kg-47kg级&&&&&&&&&47kg-51kg级51kg-55kg级&&&&&&&&&&55kg-60kg级&&&&&&&&&60kg-65kg级。五、竞赛办法(一)&专业竞技组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以及有关补充条款。2.&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3.&称量体重:所有级别于赛程前1&天进行称重。4.&每场比赛为三回合,每回合进行2分钟,回合间休息一分钟。5.&比赛时运动员须佩戴护具,包括:护胸、头盔、护裆、护臂、护腿、护齿(白色或透明)、手套。其中头盔和护胸由大会统一准备,其余护具由运动员自备。除了头盔,头部不得佩戴其它物品。与宗教信仰相关的物品,应提前获得许可并佩戴在头盔或道服内。(二)&业余竞技组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以及有关补充条款。2.&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3.&称量体重:所有级别于赛程前1&天进行称重。4.&每场比赛为两回合,每回合进行2分钟,回合间休息30秒。5.&比赛时运动员须佩戴护具,包括:护胸、头盔、护裆、护臂、护腿、护齿(白色或透明)、手套。其中头盔和护胸由大会统一准备,其余护具由运动员自备。除了头盔,头部不得佩戴其它物品。与宗教信仰相关的物品,应提前获得许可并佩戴在头盔或道服内。6.&运动员延误上场比赛时间,场上裁判提示三次(计时30秒),仍不能上场者,裁判将按自动弃权处理。(三)&其它项目1.&品势、特技、跆拳舞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竞赛规则;2.&品势比赛为个人、团体、混双比赛,凡穿着专业品势道服比赛的运动员在表现力上加0.5分,品势16人以上进行淘汰赛,决出前8名进入决赛:16人(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3.&团体及混双品势比赛,8组以上进行淘汰赛,决出前8名进入决赛:8组(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六、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奖项设置1.&各级别3-4名并列第3,5-8名并列第五;前三名颁发奖牌,第一名至第八名颁发证书。1名运动员取消比赛。2.&单项比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前八名颁发证书,3.&各集体项目比赛,前三名颁发奖杯、证书,前八名颁发集体证书;4.&团体品势、混双品势比赛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前八名颁发证书;5.&设个人品势男、女“最佳技术奖”一名,并颁发奖杯、证书;6.&设个人竞技男、女“最佳技术奖”一名,并颁发奖杯、证书;7.&设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8.&设“最佳教练指挥奖”;9.&设个人“跆拳精英奖”,颁发牌匾;10.&设“优秀裁判员”奖,由裁判组评出,并授予奖状;11.&设“团体总分奖”,前三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前八名颁发锦旗。(二)&团体总分计算1.&&&集体项目,前8名积分依次为16、12、10、8、6、4、2、1;2.&&&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10、8、6、5、4、3、2、1;3.&&&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4.&&&团体总分项目计算包含:专业竞技组、业余竞技组、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跆拳舞、个人特技。5.&&&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七、&&&&&&&报名与收费:(一)&&每名参赛运动员需缴纳200元竞赛管理费,以弥补比赛经费不足;(二)&&每名参赛运动员需缴纳保险费20元,由组委会统一购买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三)&&各参赛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四)&&非注册运动员(道馆学员)参赛报名时,需交纳两张一寸近照,以及出示个人会员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备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五)&&在册运动员参赛需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交纳两张一寸近照,以及广西自治区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报到时以备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赛;(六)&&参加个人、混双、团体品势项目的运动员,需出示级位证或段位证、身份证、个人会员证,报到时以备资格审查;(七)&&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一个月以内的身体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八)&&&&未申报个人会员证的运动员,需提前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个人年度会员会费(含会员证工本费)50元。(九)&&未申报专业性团体会员的单位,需提前办理入会手续。(十)&&报名截止时间为: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运动员报名截止或参加抽签后所缴报名费不退还;(十一)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调;(十二)&参赛单位及运动员参赛报名表请从广西跆拳道协会官方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报名表,详情请登录或致电:&&手机:&&周老师八、其它注意事项(一)&&称体重: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于赛前一天在组委会指定地方进行称重,称重不合格者,须交纳50元更改级别费用,没有称重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二)&&违纪处罚:各参赛队赛前需缴纳保证金, 50人以下的1000元,超过50人的缴2000元。如因弄虚作假、违纪导致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从该代表队的保证金中扣除罚金500、元。比赛中有违纪处罚纪录的代表队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终止参赛资格以及、取消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牌照资格。无违纪行为的保证金赛后全额退还。(三)&&申诉处理:参赛队如果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按如下程序申诉:在该场比赛结束后的10分钟内提供书面申诉&---&由运动员所在队的领队或教练1-2人,将书面申诉材料连同投诉费1000元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调用现场录像集体分析研究&---&将仲裁结果及时转告给申诉方。如败诉,投诉费不予退还,胜诉退还50%。(四)&&超过投诉规定时间、身份不符、2人以上、罢赛、聚众闹事、不听裁判指挥、不按规定要求进入仲裁工作区域干扰正常工作的、仲裁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申诉,不听劝告的,裁判委员会有权直接判对方胜,并参照本章节“违纪处罚”的办法进行处罚。(五)&&午膳: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解决;各队领队、教练、运动员由各单位根据运动员的比赛进程自行安排解决。(六)&&闭幕颁奖,大会有广西跆拳道协会相关领导和有关嘉宾出席,上场接受颁奖、参加颁奖仪式的代表队和运动员必须统一身穿道服。听从大会指挥安排,注意加强组织纪律性,注意文明礼貌。(七)&&有关裁判工作、裁判员的赛前培训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归“2014年广西首届大众跆拳道冠军赛”组委会。(九)&&为避免比赛时因对规则的不同理解发生争执,各参赛代表队必须推荐至少一名资深教练免费参加赛前裁判班的培训,不按此规定参加学习的代表队、凡是对裁判班已明确讲述过的议题投诉,裁判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解释、回答此类问题。(十)&&运动员本人或家长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代表队领队或教练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家长直接投诉介入赛事本身属于违规行为,赛会不予受理。对反复纠缠、不听劝告、影响赛场秩序与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运动员和代表队进行处罚。(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dz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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