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则西是被谁害死的之死 被吊打最严重的为什么是百度

林敏:“魏则西事件”百度为何引发众怒_凤凰财经
林敏:“魏则西事件”百度为何引发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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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百度是否足够透明就饱受质疑。我们不知道血友病吧到底是怎么被卖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又被“公益化”的,同样不知道对于莆田系的所作所为百度究竟是怎么看怎么想的,在审核机制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则或措施……我们所知道的,只有百度一直在重复着“简单可依赖”。但很多人不相信这五个字,因为搜索结果页面的排序并不“简单”,搜索结果内容的正确性并不“可依赖”。百度被吊打,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自己说的和人们所看到的太不一致。
林敏一名普通大学生的死,在网络上掀起了狂涛骇浪,必然有其极不普通的地方。事实的部分我想没有必要再重复了,只想写下我的一些思考。评论这个事件的每一篇文章,都不可能是绝对公正和客观的。包括你正在读的我这篇。没有这个基本认识,就不可避免会成为勒庞所描述的“乌合之众”,被某一种观点所裹挟。但这并不意味着干脆什么都别看。偏信则暗,兼听则明。各种角度的观点都听一听,看一看,想一想,然后再形成自己的判断。不论最终是什么结论,至少经过了一个推敲和论证的过程,就不会带有太大的盲目性。这是作者的提醒。商业的本性是逐利的。对此,马克思有过精辟的论述:“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所以,对于涉事的科室、医院、提供发声机会的媒体以及为它们的推广提供渠道的广告服务商,我们要首先从它们各自的逐利角度去理解它们的动机,而不是简单拿起道德大棒抡将过去。应该没有人会认为这个事件里的科室是无辜的。名声不佳的莆田系在这个事件里扮演的依然是极不光彩的角色。把国外因为效果不好而弃之不用的技术包装到国内作为新技术推销给病人,这种严重违背医疗伦理的做法无论怎么谴责都不为过。莆田系之所以能够得手,显然离不开院方的接纳。抛开将科室对外承包这件事本身合不合规不说,本该以“治病救人”为根本宗旨的院方,明显对于承包方的医疗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医院作为一类和人命紧密关联着的属性特殊的机构,是天然受到道德约束的。这使得院方不能仅仅拿承包操作是否合规作为解释,而必须对自己的监督失职承担责任。这种失职,本质上也是医院对于医疗伦理的违背。因此,医院方和科室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我看来大致是一样大的。接着说说媒体方。上电视特别是有全国影响力的电视,在多数普通民众心里就是一种保证。当然媒体可以说“我们并未说要对任何播出的内容背书”,但事件中的这家媒体不能这么说。因为只要不是傻子,没人会怀疑它巨大的影响力。在利好时以自己影响力为傲,而在出负面新闻时把影响力当作不情不愿的强加之物,这般“得了便宜又卖乖”的做法只能被鄙视。不过也必须承认,媒体方的确无法为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再来看看这次事件被卷入漩涡中心的百度公司,某种程度上讲,它在这个具体事件上的责任是与媒体方相类似的。只要事先并不知情,我们似乎不应该将其作为主要责任方拉出来“吊打”。但是,与媒体方有一点不同的是,百度公司提供了广告服务。换句话说,它是在乎广告效果的,它是希望看到的人能够被广告吸引的。这使得它在责任上要比媒体方又大了一些。的确,对于广告所要宣传的内容的真实性,需要负责的是广告主。不过,百度公司肯定是需要进行审核的。对此,百度并不是没有审核机制,也不是仅仅做了一套空有其表的审核机制。从机器的自动审核到人工的审核,你我能想到的百度也都想到并实现了。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被吊打最严重的却是对魏则西之死看似不负主要责任的百度公司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跳离魏则西之死这个单一事件。就单一事件而言,百度的确不是主要的过错方,的确不应该遭受被众人唾弃的待遇。但是,批评百度之所以会成为一个“正确”的行为,不是因为某一个单一事件,而是源于一系列相似的事件,包括前不久的血友病吧事件。首先百度是否足够透明就饱受质疑。我们不知道血友病吧到底是怎么被卖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又被“公益化”的,同样不知道对于莆田系的所作所为百度究竟是怎么看怎么想的,在审核机制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则或措施……我们所知道的,只有百度一直在重复着“简单可依赖”。但很多人不相信这五个字,因为搜索结果页面的排序并不“简单”,搜索结果内容的正确性并不“可依赖”。百度被吊打,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自己说的和人们所看到的太不一致。其次百度的危机公关也难言恰当。也许是因为在搜索这个刚性需求上建立了垄断地位的缘故,百度一向不喜欢讨好。在每一次的公关危机中,百度所做的都是在重复自己的傲慢,而未能真正向大众传递应有的解释与关心。这就也难怪很多人会将攻击的矛头指向百度的掌舵者李彦宏。因为企业不会傲慢,但人会。大众有理由认为自己从百度的反应中所感受到的傲慢从根本上是源自百度的控制者。大众的这种认识,事实是否果真如此,百度不会说,恐怕也不屑于说。尽管在文章的最开始我就提到了商业的逐利性,但是逐利性并不等于就要将灵魂卖给魔鬼。大众对于一家大企业的期望并不只是解决就业问题,而是希望能够对社会体现出有更大的责任感。这种社会责任感不是企业必须要有的,但这是大众判断一家企业是否伟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标准。不知道百度公司会如何看待大众经常将百度和谷歌进行比较的行为,但换个角度看,大众的这种行为其实表达的是“恨铁不成钢”。只可惜,百度可能是体会不到这一点的。魏则西的死,严格的说百度必须要负连带责任,但还算不上元凶首恶。百度公司甚至李彦宏成为被吊打的对象,与其说是大众认为百度公司应该为这一事件负主要责任,倒不如说是百度公司在这一事件上再一次激怒了大众。这恐怕是百度公司,包括李彦宏,应该从中获得的教训。祈愿下一次,不要再出现魏则西式的悲剧。(作者为财经专栏作家、独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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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  许多和我一样没有在这个假期出行的人可能也都和我一样,准备着在这个假期里被朋友圈里的天南海北刷着屏。
  我们确实被刷屏了,但不是天南海北,而是一名 21 岁大学生的死。
  一名普通大学生的死,在网络上掀起了狂涛骇浪,必然有其极不普通的地方。事实的部分我想没有必要再重复了,只想写下我的一些思考。
  评论这个事件的每一篇文章,都不可能是绝对公正和客观的。包括你正在读的我这篇。没有这个基本认识,就不可避免会成为勒庞所描述的&乌合之众&,被某一种观点所裹挟。但这并不意味着干脆什么都别看。偏信则暗,兼听则明。各种角度的观点都听一听,看一看,想一想,然后再形成自己的判断。不论最终是什么结论,至少经过了一个推敲和论证的过程,就不会带有太大的盲目性。
  以上,是我的提醒。
  商业的本性是逐利的。对此,马克思有过精辟的论述:&如果有 10% 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 20% 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 50% 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 100% 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 300% 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所以,对于科室、医院、提供发声机会的媒体以及为它们的推广提供渠道的广告服务商,我们要首先从它们各自的逐利角度去理解它们的动机,而不是简单拿起道德大棒抡将过去。
  应该没有人会认为这个事件里的科室是无辜的。早已臭名昭著的莆田系在这个事件里扮演的依然是极不光彩的角色。把国外因为效果不好而弃之不用的技术包装到国内作为新技术推销给病人,这种严重违背医疗伦理的做法无论怎么谴责都不为过。所以,我也就不多做展开。
  莆田系之所以能够得手,显然离不开院方的接纳。抛开将科室对外承包这件事本身合不合规不说,本该以&治病救人&为根本宗旨的院方明显对于承包方的医疗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医院作为一类和人命紧密关联着的属性特殊的机构,是天然受到道德约束的。这使得院方不能仅仅拿承包操作是否合规作为解释,而必须对自己的监督失职承担责任。这种失职,本质上也是医院对于医疗伦理的违背。因此,科室方和医院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我看来大致是一样大的。
  接着说说媒体方。上电视,特别是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视,在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心里就是一种保证。当然媒体可以说&我们并没有说要对任何播出的内容背书&,但事件中的这家媒体不能这么说。因为只要不是傻子,没人会怀疑它的巨大影响力。在利好的时候以自己的影响力为傲,而在出现负面的时候把影响力当作不情不愿的强加之物,这般&得了便宜又卖乖&的做法只能被鄙视。不过,我们也必须承认,媒体方的确无法为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如果媒体对于相关方的欺骗行为事先并不知情,而且制作的内容也不是以广告为目的的话,那么我认为媒体方的责任主要还是道义上的责任,最多也是在可能关乎人命的内容审核上未能采取更为谨慎、严格的机制而已。
  同理,当我们看待这次事件被卷入漩涡中心的百度公司,也应该意识到其在这个具体事件上的责任是个媒体方相类似的。只要事先并不知情,我们就不应该将其作为主要责任方拉出来吊打。但是,与媒体方有一点不同的是,百度公司提供的是广告服务。换句话说,它是在乎广告效果的,它是希望看到的人能够被广告吸引的。这使得它在责任上要比媒体方又大了一些。的确,对于广告所要宣传的内容的真实性,需要负责的是广告主。不过,百度公司也是需要做些审核的。对此,百度并不是没有审核机制,也不是仅仅做了一套空有其表的审核机制。从机器的自动审核到人工的审核,你我能想到的百度也都想到并实现了。指责百度毫无作为,也确实有失公允。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被吊打最严重的却是对魏则西之死并不负主要责任的百度公司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跳离魏则西之死这个单一事件。因为就单一事件而言,百度的确不是主要的过错方,的确不应该遭受被众人唾弃的待遇。但是,批评百度之所以会成为一个&政治正确&的行为,不是因为某一个单一事件,而是源于一系列相似的事件,包括前不久的血友病吧事件。
  百度不是一家足够透明的公司。我们不知道血友病吧到底是怎么被卖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又被&公益化&的,同样不知道对于莆田系的所作所为百度究竟是怎么看怎么想的,在审核机制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则或措施&&我们所知道的,只有百度一直在重复的&简单可依赖&。但很多人不相信这五个字,因为搜索结果页面的排序并不&简单&,搜索结果内容的正确性并不&可依赖&。百度被吊打,一个方面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说的和人们所看到的太不一致。
  百度不是一家足够谦卑的公司。也许是因为在搜索这个刚性需求上建立了垄断地位的缘故,百度一向不喜欢讨好大众。在每一次的公关危机中,百度所做的都是在重复自己的傲慢,而未能真正向大众传递应有的解释与关心。这就也难怪很多人会将攻击的矛头指向百度的掌舵者李彦宏。因为企业不会傲慢,人会。大众有理由认为自己从百度的反应中所感受到的傲慢从根本上是源自百度的控制者。大众的这种认识,事实是否果真如此,不够透明的百度不会说,不够谦卑的百度不屑于说。
  百度不是一家足够伟大的公司。尽管在文章的最开始我就提到了商业的逐利性,但是逐利性并不等于就要将灵魂卖给魔鬼。大众对于一家大企业的期望并不只是解决就业问题,而是希望能够对社会体现出有更大的责任感。是的,这种社会责任感不是企业必须要有的,但这是大众判断一家企业是否伟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标准。百度公司大概十分讨厌大众经常将百度和谷歌做比较的行为。但换个角度看,大众的这种行为其实表达的是&恨铁不成钢&。只可惜,不够谦卑的百度应该是体会不到这一点的。
  魏则西的死,严格的说百度只是有些连带责任,算不上错。百度公司甚至李彦宏成为被吊打的对象,与其说是大众认为百度公司应该为这一事件负主要责任,倒不如说是百度公司在这一事件上再一次激怒了大众。这,我想是百度公司,包括李彦宏,应该从中获得的教训。
  祈愿下一次,不要再出现魏则西式的悲剧。
  作者林敏博士公号 FollowDrLin,记录对生活、产品和设计的独特思考,有趣有爱有成长,欢迎关注。林敏:“魏则西事件”百度为何引发众怒?|百度|魏则西_新浪科技_新浪网
林敏:“魏则西事件”百度为何引发众怒?
  一名普通大学生的死,在网络上掀起了狂涛骇浪,必然有其极不普通的地方。事实的部分我想没有必要再重复了,只想写下我的一些思考。
  评论这个事件的每一篇文章,都不可能是绝对公正和客观的。包括你正在读的我这篇。没有这个基本认识,就不可避免会成为勒庞所描述的“乌合之众”,被某一种观点所裹挟。
  但这并不意味着干脆什么都别看。偏信则暗,兼听则明。各种角度的观点都听一听,看一看,想一想,然后再形成自己的判断。不论最终是什么结论,至少经过了一个推敲和论证的过程,就不会带有太大的盲目性。这是作者的提醒。
  商业的本性是逐利的。对此,马克思有过精辟的论述:“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所以,对于涉事的科室、医院、提供发声机会的媒体以及为它们的推广提供渠道的广告服务商,我们要首先从它们各自的逐利角度去理解它们的动机,而不是简单拿起道德大棒抡将过去。
  应该没有人会认为这个事件里的科室是无辜的。名声不佳的莆田系在这个事件里扮演的依然是极不光彩的角色。把国外因为效果不好而弃之不用的技术包装到国内作为新技术推销给病人,这种严重违背医疗伦理的做法无论怎么谴责都不为过。
  莆田系之所以能够得手,显然离不开院方的接纳。抛开将科室对外承包这件事本身合不合规不说,本该以“治病救人”为根本宗旨的院方,明显对于承包方的医疗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医院作为一类和人命紧密关联着的属性特殊的机构,是天然受到道德约束的。这使得院方不能仅仅拿承包操作是否合规作为解释,而必须对自己的监督失职承担责任。这种失职,本质上也是医院对于医疗伦理的违背。因此,医院方和科室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我看来大致是一样大的。
  接着说说媒体方。上电视特别是有全国影响力的电视,在多数普通民众心里就是一种保证。当然媒体可以说“我们并未说要对任何播出的内容背书”,但事件中的这家媒体不能这么说。因为只要不是傻子,没人会怀疑它巨大的影响力。
  在利好时以自己影响力为傲,而在出负面新闻时把影响力当作不情不愿的强加之物,这般“得了便宜又卖乖”的做法只能被鄙视。不过也必须承认,媒体方的确无法为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
  再来看看这次事件被卷入漩涡中心的公司,某种程度上讲,它在这个具体事件上的责任是与媒体方相类似的。只要事先并不知情,我们似乎不应该将其作为主要责任方拉出来“吊打”。
  但是,与媒体方有一点不同的是,百度公司提供了广告服务。换句话说,它是在乎广告效果的,它是希望看到的人能够被广告吸引的。这使得它在责任上要比媒体方又大了一些。的确,对于广告所要宣传的内容的真实性,需要负责的是广告主。不过,百度公司肯定是需要进行审核的。对此,百度并不是没有审核机制,也不是仅仅做了一套空有其表的审核机制。从机器的自动审核到人工的审核,你我能想到的百度也都想到并实现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被吊打最严重的却是对魏则西之死看似不负主要责任的百度公司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跳离魏则西之死这个单一事件。
  就单一事件而言,百度的确不是主要的过错方,的确不应该遭受被众人唾弃的待遇。但是,批评百度之所以会成为一个“正确”的行为,不是因为某一个单一事件,而是源于一系列相似的事件,包括前不久的血友病吧事件。
  首先百度是否足够透明就饱受质疑。我们不知道血友病吧到底是怎么被卖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又被“公益化”的,同样不知道对于莆田系的所作所为百度究竟是怎么看怎么想的,在审核机制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则或措施……我们所知道的,只有百度一直在重复着“简单可依赖”。但很多人不相信这五个字,因为搜索结果页面的排序并不“简单”,搜索结果内容的正确性并不“可依赖”。百度被吊打,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自己说的和人们所看到的太不一致。
  其次百度的危机公关也难言恰当。也许是因为在搜索这个刚性需求上建立了垄断地位的缘故,百度一向不喜欢讨好大众。在每一次的公关危机中,百度所做的都是在重复自己的傲慢,而未能真正向大众传递应有的解释与关心。这就也难怪很多人会将攻击的矛头指向百度的掌舵者李彦宏。因为企业不会傲慢,但人会。大众有理由认为自己从百度的反应中所感受到的傲慢从根本上是源自百度的控制者。大众的这种认识,事实是否果真如此,百度不会说,恐怕也不屑于说。
  尽管在文章的最开始我就提到了商业的逐利性,但是逐利性并不等于就要将灵魂卖给魔鬼。大众对于一家大企业的期望并不只是解决就业问题,而是希望能够对社会体现出有更大的责任感。这种社会责任感不是企业必须要有的,但这是大众判断一家企业是否伟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标准。不知道百度公司会如何看待大众经常将百度和进行比较的行为,但换个角度看,大众的这种行为其实表达的是“恨铁不成钢”。只可惜,百度可能是体会不到这一点的。
  魏则西的死,严格的说百度必须要负连带责任,但还算不上元凶首恶。
  百度公司甚至李彦宏成为被吊打的对象,与其说是大众认为百度公司应该为这一事件负主要责任,倒不如说是百度公司在这一事件上再一次激怒了大众。这恐怕是百度公司,包括李彦宏,应该从中获得的教训。
  祈愿下一次,不要再出现魏则西式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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