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是什么,在地里捡到的,狗头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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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捡到7850克罕见狗头黄金 狗头金是什么?(组图)(1)
第一女人网导读:新疆青河县一牧民上周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公斤左右的一块狗头黄金,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
牧民捡到7850克罕见 狗头金是什么?  新疆青河县一牧民上周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公斤左右的一块,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牧民捡到7850克罕见 狗头金是什么?  新疆青河县一牧民上周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公斤左右的一块,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牧民捡到7850克罕见 狗头金是什么?  新疆青河县一牧民上周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公斤左右的一块,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  捡到这块狗头金的主人是一个牧民,生活并不富裕。今年不料收获了这块7.85公斤的天然金块。据说发现时,这块大金块几乎就是裸露在地面上的。住在牧民定居房中的别热克·萨吾特一家这几天家中亲朋好友盈门,都想一睹这难得一见的奇物。  该天然金块长约23厘米,最宽处约18厘米,最厚处约8厘米。更为奇特的是,该天然金块有如人工镂空艺术品一般,牧民们说看起来有点像中国地图。拿在手里一只手很艰难地托起来。不同的角度能够看出不同的造型,又像一只大脚印,还像一个人坐在山巅……金块镂空处集聚着的是一些砂石和泥土,黄色的土色也难以掩饰住黄橙橙金子的颜色。据主人介绍,是1月30日捡到,当时,大概是下午十七点,天快黑了。捡到狗头金,要上交?!一张图告诉你:这三种情况宝贝归国家_亚心网-爱微帮
&& &&& 捡到狗头金,要上交?!一张图告诉你:这三…
【新朋友】点击↑↑上方蓝字“亚心网”加关注【老朋友】点击右上角“???”分享给好友日一位哈萨克族牧民在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境内发现一块重7.85公斤的狗头金,据当地史志办工作人员研究表明,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意外捡到的一块狗头黄金酷似中国地图,是我国目前发现最大块的“狗头金”。有人说,这下这位哈萨克族牧民“赚翻”了,一夜之间发财致富,可以把金块卖掉,改善生活。不过,也有人担心金块会被国家收走。一时间,大家众说纷纭。..........狗头金是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体组成,价值或比一般金矿石高出数倍乃至几十倍。.... ........之前四川村民发现的“天价乌木”、游客在安徽九华山发现的“黄龙玉”等,都上交了国家。那么类似的情况下,国外又有怎样的处理办法呢?.牧民捡到的狗头金是归属取决于这块狗头金是否属于埋藏物。如果认定为埋藏物,狗头金当属于国家,如果认定为非埋藏物,狗头金当属于牧民所有。据媒体报道,“金块几乎就是裸露在地面上的”,那就是说还有一部分埋在地下,这算是埋藏物?还是非埋藏物?还是算一半埋藏,一半没埋藏?这个到底咋个算咧。(友情提示:您要是有幸捡到宝贝就说在地表全部裸露着,千万别说模糊概念“几乎”)(整合于法律博客)【延伸】——什么是狗头金?狗头金是指天然产出的、颗粒极大、形态不规则块金。狗头金的质地并不纯净,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体组成。有的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有的形似马蹄,称之为“马蹄金”。但人们通常将这种天然块金称为狗头金。其产出相当稀少,其价值无法估算。 世界最大狗头金,重达285.77公斤 根据统计资料,迄今世界上已发现大于10公斤的狗头金约有块。数量最多的在澳大利亚,占狗头金总量的80%。其中最大的一块狗头金就产于澳大利亚。这块名为霍尔特曼的狗头金重285.77公斤,含纯金92公斤,其含金率为32.2%。1909年,四川省盐源县一位采金工人在井下作业时不幸被顶上掉下来的一块狗头金砸伤脚,重达31千克。1982年,黑龙江省呼玛县兴隆乡淘金工岳书臣,在休息时无意中用镐刨了一下地,却碰到了一块重约3325克的狗头金。1983年,陕西省南郑县武当桥村农民王伯禹,拣到一块810克的狗头金。1987年,四川省白玉县孔隆沟找到重4800.8克和6136.15克的大金块,接连刷新建国之后中国找到狗头金的重量记录,堪称“国宝”。日晚6时30分,青海省门源县寺沟金矿第13采金队工人在砂金溜槽上发现一块重达6577克的特大石包金金块。金块通体形状酷似一对母子猴,“母猴”席地而坐,怀里抱着一只可爱的“小猴”;在金块另一侧的下部,还有一只乌龟正在悄然爬行,乌龟头前伸高昂,露出一支前足和一支后足。1988年,黄金五支队官兵在兴安岭淘到一块重达2155.8克、含金70%以上的狗头金。日,新疆阿勒泰发现一块重约1840克的狗头金,长约19厘米,宽约13厘米,呈扁平状。相传清朝时,地方官员为了博得老佛爷的欢心,曾想挖一块狗头金送给她做生日礼物。他们发动了许多人找狗头金也没有找到,离过生日的日子越来越近,最后只好作罢。可见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 青河县:正在调查暂不回应 那么,这位哈萨克族牧民捡到的狗头金归谁所有?6日下午,阿勒泰地区青河县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应说:“我们看到了狗头金的实物,基本可以确定不属于文物。”随后,青河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此事在国内引起了极大反响,备受关注,青河县对此也非常重视,已派出工作人员到牧民处了解具体情况。“感谢大家给予的不同建议。狗头金归谁所有,在没有调查清楚具体情况前,我们不做回应。同时,也将随时向大家及时公布工作进展。” 狗头金倒底应该归谁呢 ?小编确实不知道,小编想的就是自己哪天捡一个就好了,归个人赚大了,归国家又有荣誉又有奖励,对于做白日梦的小编来说,两全其美。其实在一些发达国家,很早就通过法律赋予了遗留物、埋藏物、隐藏物等发现人的报酬请求权,并明确了奖金应占总值的比例,而这个比例并不低。如果我们借鉴这一做法,或许就不存在捡到狗头金该怎么办的彷徨与疑惑了。-THE END-点击导航?亚心社区 ——最猛爆料、同城活动,吃喝玩乐...灌水么有底线,点击就可以留言,乌鲁木齐人自己的圈子。?微新疆——推送最辣、最新鲜的新闻,本土文化,资讯八卦等诸多优质内容,新疆最接地气、重服务信息就在这里!学双语、还有最搞笑的新疆土话段子,寓教于乐,和亚心小编一起谝起来吧!?亚心微刊——最强的视觉冲击力,身边人的故事,最实惠的餐饮、团购信息! 关注我们妥妥没错! (推广合作:3)文、排版 /老徐关注亚心网 情不自禁的转发[搜索:iyaxin888]↓↓↓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更多内容,不分享也点个Zan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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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捡到狗头金引发的公私权属之争
文章导读:
一块“狗头金”成就一个地方政府的开明形象。这或可为处于同类风波中的地方政府提供借鉴。
狗头金、乌木、青铜剑&&
&捡到宝&的公私权属之争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郭芳|北京报道
一块&狗头金&成就一个地方政府的开明形象。这或可为处于同类风波中的地方政府提供借鉴。
事件发生在年前的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该县的牧民别热克&萨吾特在青河县境内一处矿区发现一块裸露在地面上的一块天然金块,俗称&狗头金&。
而且,这块&狗头金&还很大,重达近8公斤,造型独特,酷似中国地图。据当地史志办工作人员说,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
新疆阿勒泰曾因盛产黄金名扬天下,至今民间还流传有&阿勒泰七十二条沟,沟沟都有黄金&的说法。而&阿勒泰&本身在突厥语,意为&金山&,因山中蕴藏黄金而得名。
虽然黄金在那里并不罕见,但&狗头金&却是珍稀罕见之物。政府会不会收归国有?&狗头金&的归属权也就成为了一件操心的事儿。网友们很任性,他们中的多数人希望这块&狗头金&归牧民,牧民从此便可一夜致富了。
不过,这可是一个很严肃的法律问题,关乎发现物的公私权属之争。
&狗头金&归牧民了,合理吗?&
据媒体报道,青河县国土部门已经表态说,没有让牧民上交的意思,如果他愿意,政府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收购,存放县博物馆,&若不想卖那他就自己保管着&。
理由是,他们研究之后认为地面上拾得的&狗头金&并不属于矿产,矿产指的是地下物,而且也不涉及乱采乱挖。
而且,青河县文物局也说了,&狗头金&和文物不搭接,基本确定不属于文物。
在矿产资源丰富的青河县,类似牧民捡拾狗头金的事情已不足为奇。而据新疆的网友们说,在新疆的其他地方如和田,也经常有人捡到玉石,谁捡到归谁。青河县国土部门的一位官员说,在他的工作经历中没有听说有人将捡到的东西上交政府的。
碰到这样开明、不与民争利的政府和官员也是难得。
毕竟,在&狗头金&的归属权问题上,是有争议的。虽然多数人力挺&狗头金&归牧民,但也是有专家认为,&狗头金&应收归国有的。
例如,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就认为,若严格按照法律来说,&狗头金&应属于国家矿产资源中的战略性资产,而非无主物,显然属于公法保护范畴。&如果只是金条、金镯、金项链被别人拾到了,则可以在私法范畴中讨论,但战略性的主权资源压根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赵宏瑞所依据的是国家《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若严格按照这一条文的规定,山西的农民在地上发现了一块煤,那也是要交公。
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法律虽然规定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无序的滥采、滥伐、浪费,保护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而不是与民争利。对在野外偶尔发现的狗头金,不能简单地解释为&矿产&而视为国家所有,它们顶多不过是有点特殊的石头而已。哪怕这个特殊性是贵重。牧民并未进行勘探或开采,未妨碍国家或社会的公共利益,无损于矿产及自然资源开发秩序。
由此看,青河县国土部门的表态与支振锋的观点比较相近。
发现物归国家应该怎么奖励?
关于发现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已经不是第一了。在乌木的公私权归属问题上就曾数度引发纠纷。
乌木(又称阴沉木),指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原因而被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的植物,经长达成千上万年炭化过程形成的&炭化木&。我国历代都把乌木用作辟邪之物,制作工艺品、佛像、护身符挂件。古人云:&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近年来,随着大型基建项目的开发,以及各种大型吊装挖掘设备的出现,乌木在我国南方各地不时被发现。
现有法律对乌木的归属权缺乏明确的规定。有人主张,乌木为无主物,应归发现人所有。因此,当四川、重庆和江西的农民发现稀有乌木的时候,很多网友也力挺农民,结果都落空了。
2012年2月,四川彭州通济镇农民吴高亮无意中在自家承包地里,挖出了7根乌木,据专家鉴定,仅木材价值就在500万至700万元之间,而7月初,彭州市国资委宣布对外宣布,乌木归国家所有,对发现者吴高亮奖励7万元。因为不满这个结果,吴高亮一纸诉状将彭州国资委告上法庭。
当地法院以确认乌木权属纠纷,不属于行政审判的权限范围,裁定驳回吴高亮的起诉。而这实际上也回避了乌木的归属权之争。
2013年,江西修水县农民梁财在河道里挖掘出了一根长达24米、直径1.5米、重80吨的乌木,有人预测这根&乌木&价值数亿元。
很快,他接到政府部门的通知,这根树木应该归国家所有。
修水县林业局给出的理由是,&出土的东西包括这个矿山资源都是属于国有,它本身这个树就是在这个河道里,河道,这个滩涂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
梁财难以接受。为了挖出这根树木,他也是下了血本的,请了铲车、挖机、吊机,据他估算,花了9万多。他当初费那么大劲,也是以为自己发现的应该归自己。
不过,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这一条在认定乌木的归属权时,官方适用得最多。
例如,重庆潼南县的8位村民从河道里挖出了一根30米长的乌木,卖得19.6万元分了。但后来却被财政局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这笔钱。法院就认为,乌木形成于自然,属于自然资源,不属于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范围,属于国家所有。
当然,也有人认为,乌木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而按照《民法通则》第79条固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然而,当官方认定乌木归国有时,该如何保护发现者的权益。例如,发现乌木的农民,为挖出乌木,付出了很高的成本和代价。
法院认定,重庆潼南县的8位村民每人应得挖掘打捞费8000到1万元不等。
但有村民不服,认为他提供挖掘机和装载机在河道中连续工作近一周,应获得4.9万元的打捞费。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主权领土下的资源,发现者花了巨大的成本挖掘、开采出来,应依什么原则进行奖励和补偿才合理?额度如何确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认为,主权领土下的资源,往往很难勘探、开采,被民众偶然发现,则有可能偶然节省了很多的勘探、挖掘、采掘的成本;故其&发现&行为可以比照勘、探、采价值给予合适的补偿&&此补偿不是对价,而是民事行为&竞合&爱国主义的一种奖励。各国都恐难有细致的规定。
虽无明确的制度规定,但有一个原则是很基本的,那就是至少不能让发现者受损。
从乌木到狗头金,每一次的公私权属之争,网民们都很操心,而且大多会站在农民或牧民的立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保护这些人的私权不被公权挤压,也就是保护他们自己的私权,保不准哪天自己也发现了一件既不属于文物、又不属于矿产资源的珍贵玩意儿,就担心被地方政府部门&国有&了。
但无论站在哪一方的立场,均应是合乎理性原则的,合乎&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
祖先墓中文物归国家?
2011年4月,河南省宝丰县一民国墓葬被盗掘。盗墓贼被抓后,缴获的32件陪葬品,经鉴定为清代文物。墓主后代郑氏兄弟认为,被盗墓为其曾祖父墓葬,陪葬品应该归其家人所有,遂要求公安局和文物局返还扣押的32件随葬品,在协商未果后,郑氏兄弟将公安局和文物局告上法院。宝丰县文物局认为,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本案争议物品经鉴定属清代文物,应归国家所有。一审法院审理后,遂依据相关法律,驳回原告郑氏兄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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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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