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8819游戏靠谱的二手交易平台台靠谱吗

顶点小说:拒绝弹窗 免费阅读 在线观看 直接下载
美点小说风云榜
顶点小说网所有小说由网友上传,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Copyright & 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姓&&&&&&名:
电&&&&&&话:
店铺地址:
400-800-2210
订阅号:damaids
双11产品端关于部分商家建议的回复
资讯1、双11产品端关于部分商家建议的回复
1.聚划算价格和天猫价格是否统一。是否会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
答复:这次双十一中,聚划算价格跟天猫价格是一致的。
2.双十一流量大于常规60倍,如何引导客户静默率,解决客户咨询的问题。建议当天设置机器人,针对一些关键字提问进行自动回复,减轻客服压力。
答复:目前,千牛机器人已经满足这个需求,商家朋友可以自行设置使用。
3无线商品是否需要加入购物车,加入购物车环节是否会导致客户犹豫。
答复:淘宝是支持将商品加入购物车的。如果不支持加入购物车,尽管也许可能缩短消费者购物决策时间,但会导致全店铺满减、满赠等工具无法使用,影响消费者下单。且消费者已经习惯了加入购物车后统一结算,这样改会影响消费者体验,降低客单价。
4.退款纠纷率的问题。后双十一时代,分子大于分母,导致纠纷率高,对参与其他活动有影响,怎么办。
答复:商家朋友可以尝试极速退款,据去年的经验,极速退款可以大幅度降低纠纷率。
5.一些自媒体的工具是否可以加进来。希望做成互动式营销玩法,灵活组合订单。
答复:淘宝正在和新浪和UC等在谈,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具体的玩法和方案将在后续环节与大家沟通交流。
6.能不能模板上面多一些展示在承接页上,没报上名的产品也希望露个脸。
答复:由于用户期望的是看到双11的产品,所以淘宝在会场页、会场点击后去的商家承接页都要求必须是双11商品。没报上名的商品建议更多通过detail的关联推荐去做。
7.预热规则问题,是否可以提前一个月发布规则给商家,让商家做充分准备。
答复:会在天猫内部大规则确认的情况下,明确可以发布的时间点。
8.主图的抓取问题。PC端主图和无线端的主图抓取不一致,是否能够同步成第二张图。
答复:目前PC端主图和无线端主图是一致的,而淘宝和天猫取图是不一致的。两个市场场景下,需要的不同的展示方式。淘宝需要营销信息多点,天猫更多的不需要那么多营销信息写在图片上。淘宝全部抓第一张图,天猫3c类产品抓第二张,非标服饰类抓第一张。
9.天猫是否有一个归类是未发货的退款,是否能统一点退款,退款效率是否能提高。
答复:双十一期间订单量很大,很多时候信息不同步,当天订单量很大,商家可能已发货,但没来得及点系统上的发货按钮。这会造成货款两空,风险很大,所以这次不设置这个功能。
10.双十一爆款的是否可以增加一个七天以后发货的备注。
答复:按照双11的规则,除了一些特殊品类,淘宝是要求在10天内发货完毕的,所以目前不支持这类备注。
资讯2、《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变更公示通知
为了更好地规范淘宝游戏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淘宝会员网购权益和满意度,淘宝游戏市场将对游戏市场规范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 &&该调整于2014年8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4年8月26日正式生效。
& &&主要新增及变更点包括:
& &&1、原《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更名为《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
& & 2、淘宝游戏市场按基础市场和垂直市场两部分划分,基础市场包括淘宝网和天猫的游戏商品基础交易,垂直市场包括游戏物品交易平台(GT2),淘宝充值平台(TBC),网页游戏平台;游戏市场下设四个类目,分别是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游戏物品交易平台,淘宝网卖家有权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类目经营。天猫商家可发布的类目有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
& & 3、明确游戏物品交易平台,在担保交易和寄售交易模式下的赔付场景;
& & 4、调整淘宝网充值平台的卖家准入标准,并新增清退标准;
& & 5、调整网页游戏平台的管理规定,包括入驻、商品发布、行为规范、违规处理及退出再入驻等规定;
& & 6、同步调整《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中定义表及《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 & 7、删除原附件二《淘宝游戏平台卖家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相关违规处理方式纳入规范正文中。
& &&具体新增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
《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维护淘宝游戏平台(含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市场和淘宝网充值平台)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游戏平台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淘宝游戏平台的所有卖家和买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本规范是《淘宝规则》的下位规则。《淘宝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维护淘宝游戏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游戏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场范围】淘宝游戏市场包括基础市场和垂直市场两部分。基础市场包括淘宝网和天猫的游戏商品交易,垂直市场包括游戏物品交易平台、淘宝网充值平台、网页游戏平台。
第三条【类目范围】游戏市场下设四个类目,分别是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游戏物品交易平台。卖家有权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经营类目。
第四条【效力级别】本规范是《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的下位规则。《淘宝规则》、《天猫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游戏物品交易市场
第四条【类目范围】游戏物品交易市场下设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淘宝网游垂直市场根类目四个类目。
第五条【入驻条件】
(一)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有权自行选择入驻一个或多个经营类目。
1、淘宝网卖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效签署相关入驻协议;
(2)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要求在支付宝账号中缴存一千元的保证金;
(3)出现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四十八分的;
(4)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
(5)出现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
(6)未被淘宝通讯市场、淘宝服务平台清退的。
2、天猫卖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2)在支付宝账户内存入一万元保证金,并缴纳一万元技术服务年费。
(二)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
2.服务团队规模不得低于50人;
3.拥有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良好的业务管理系统、客服系统及财务系统、完善的内部处理流程。
第六条【商品发布】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除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须发布授权范围之内的商品或信息;
(二)商品页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非淘宝旺旺联系方式;
(三)担保交易或寄售交易方式下,卖家须标明方便交易的时间,并在该时间段内进行交易;
(四)寄售交易下,卖家须确保所填写的账号密码信息正确无误;
(五)发布游戏币商品
1,商品标题须符合格式要求,即"游戏名+区服+货币单位+自定义关键字";
2,同属性不同单位的充值类商品不得超过五件。
(六)发布装备类商品
1,商品标题须明确装备的属性和价格;
2,商品描述须带有装备属性详细完整截图。
(七)发布账号类商品
1,商品标题须明确账号详情和价格;
2,商品描述须带有所述账号属性详细完整截图;
3,应如实填写账号,不得多加空格或其他字符;
4,为保障账号交易安全,卖家出售的游戏账号已在淘宝游戏平台有交易记录的,必须使用当时购买该游戏账号的淘宝账户进行发布,其他淘宝账户无法发布。
(八)发布代练服务类商品
1,商品标题须明确代练的类型、目标、价格和所需时间;
2,商品描述须对代练任务详细说明。
第七条【充值方式】网络游戏点卡和腾讯QQ专区类目下,包含自动充值、自动发货和代充三种充值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商品类目或二级类目。
第八条【消费者保障】在游戏物品交易市场内,包含寄售交易、担保交易、官方交易三种交易方式。
使用担保交易方式的卖家必须选择参加无货赔付服务。
第九条【行为规范】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确保其交付给买家的游戏物品不违反游戏物品发行方和使用平台的相关规定;
(二)卖家与买家就其在淘宝游戏平台已发布商品达成购买意向后,不得与买家在淘宝游戏平台外进行交易;
(三)所售商品只能以支付宝进行交易;
(四)淘宝网游垂直市场根类目卖家还应遵守以下规范:
1,须确保所发布的商品真实存在且为现货,在买家付款后三十分钟内提供商品;
2,卖家在买家付款后须正常交易,不得取消售卖。
第十条【市场管理】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应妥善管理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对近三十天内未经浏览且未成交的商品,淘宝网将定期进行商品下架。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一)下架商品;
(二)删除商品;
(三)交易撤单;
(四)依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规定每件商品或信息扣除零点二分,天猫商家每件商品或信息扣除一分;
(五)依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规定,每次扣除十二分;
(六)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除四分;
(七)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除六分。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淘宝游戏平台卖家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第十二条【清退】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淘宝网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游戏平台清退:
(一)卖家无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退款率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三)卖家所售商品到账时间超过七十二小时的;
(四)出现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满四十八分的;
(五)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
(六)出现出售假冒商品行为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
(七)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第十三条【退出再入驻】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淘宝网卖家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卖家申请主动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三)被清退两次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永久禁止入驻;
(四)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的卖家,自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
第二章 基础市场
第一节 准入
第五条【淘宝网卖家】淘宝网卖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要求在支付宝账号中缴存一千元的保证金;
(二)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四十八分的;
(三)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
第六条【天猫卖家】天猫卖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审核;
(二)在支付宝账户内存入一万元保证金,并缴纳一万元技术服务年费;
第二节 经营规范
第七条【商品发布】卖家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淘宝网卖家可发布的类目有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天猫卖家可发布的类目有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
第八条【行为规范】卖家须遵守《淘宝规则》、《天猫规则》中关于市场管理、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充值方式】网络游戏点卡和腾讯QQ专区类目下,包含自动充值、平台代充、卖家代充和自动发货四种方式。
第三节 违规处理
第十条【违规行为及处理】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卖家进行处理。
第四节 清退
第十一条【淘宝网卖家】淘宝网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游戏市场清退。被清退卖家,将被禁止在基础市场发布商品,同时已发布商品全部下架。
(一)卖家无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退款率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三)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满四十八分的;
(四)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
第十二条【退出再入驻】淘宝网卖家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清退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两次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永久禁止入驻;
(三)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的卖家,自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
第三章 游戏物品交易平台
第一节服务商
第十三条【准入】服务商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
(二)服务团队规模不得低于50人;
(三)拥有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良好的业务管理系统、客服系统及财务系统、完善的内部处理流程;
第十四条【清退】服务商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终止合作:
(一)服务商利用淘宝网订单信息以任何方式引导会员在自有或第三方所有的游戏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行为;
(二)服务商扰乱淘宝游戏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虚构服务数据、使用不正当手段降低其他服务商服务数据等);
(三)服务商服务质量连续3个月未达标(合作协议约定的考核指标);
第十五条【退出再入驻】服务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服务商申请主动退出的,要自退出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的服务商,自退出之日起间隔六个月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第二节卖家
第十六条【卖家准入】卖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须是淘宝网会员,且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二)签署《淘宝网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服务协议》和《支付宝代扣协议》;
(三)未被基础市场清退;
第十七条【商品发布】卖家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卖家发布的商品均在游戏物品交易平台类目下。
第十八条【行为规范】游戏物品交易平台的卖家须遵循以下要求:
(一)卖家与买家就其在淘宝游戏市场已发布商品达成购买意向后,不得与买家在淘宝物品交易平台外进行交易;
(二)所售商品只能以支付宝进行交易;
(三)使用担保交易或寄售交易模式,同时参加无货赔付服务;
第十九条【无货赔付】卖家参加无货赔付服务后,若出现以下情形,服务商有权做交易撤单处理,卖家按每件商品五元的赔付标准赔付买家,每笔订单最高不超过三十元。
(一)担保交易模式下的认定情形:
1.在服务商通知发货后,卖家30分钟内未完成发货的;
2.卖家不同意按原订单约定内容发货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价格、数量等;
3.卖家发出的商品与实际描述不符;
(二)寄售交易模式下的认定标准:
1.卖家交易信息描述不清或寄售物品与描述不符,致服务商无法操作的;
2.卖家交易商品受各类限制,致服务商无法操作的;
3.发生需联系卖家确认的情况;
第二十条【违规处理】
(一)利用各种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包括但不限于卖家通过官方找回游戏账户或交易物品的,严重违规扣48分。
(二)发布违禁商品(如外服、抽奖类、外挂类、色情类商品等),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违反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按《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4分。
(四)违反第十九条,服务商有权做交易撤单处理,卖家按每件商品五元的赔付标准赔付买家,每笔订单最高不超过三十元。
(五)卖家在商品描述中公布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旺旺、手机号码),删除商品。
(六)其他违反淘宝规则的行为,按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第四章淘宝网充值平台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入驻条件】淘宝网充值平台供应商,须是店铺状态正常的天猫商家。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入驻审核】申请人提交入驻申请之后,淘宝将对申请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淘宝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第二十五条【卖家入驻条件】淘宝游戏平台卖家入驻充值平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淘宝网店铺;
(二)向充值平台缴纳至少500元预存金;
(三)签署相关入驻协议。
第二十六条【充值及交易】充值平台采用平台代充的充值方式,支持离线充值。
第二十七条【退款超时】平台代充充值方式的商品卖家发货后,如买家申请退款,退款超时时间为七十二小时,卖家须及时关注,逾期未响应系统默认退款成功,款项直接退还买家。
第四章 淘宝网充值平台
第一节 供应商
第二十一条【准入】淘宝网充值平台供应商,须是天猫卖家。
第二十二条【清退】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将被充值平台终止合作:连续两周业绩不符合最低考核要求。
第二节 卖家
第二十三条【卖家准入】卖家入驻充值平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基础市场的淘宝网卖家准入标准或基础市场退出再入驻的标准;
(二)签署相关入驻协议;.
(三)向充值平台缴纳至少500元预存金;
第二十四条【商品发布】卖家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卖家可发布商品的类目为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
第二十五条【违规行为及处理】依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清退】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充值平台清退,被清退卖家将终止合作。
(一)达到基础市场的淘宝网卖家清退条件;
(二)存在影响用户体验的违规行为。
(三)不再符合准入要求;
第二十七条【退出再入驻】
(一)卖家主动退出充值平台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三)被清退两次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永久禁止入驻;
(四)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基础市场清退的卖家,自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
第三章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市场
第十四条【入驻条件】卖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须是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天猫旗舰店商家;
(二)签署《天猫服务协议之网页游戏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商品发布】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发布的游戏和信息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不得含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
(二)不得含有其它平台的分享、广告信息、或对其它第三方平台、公司、服务等进行宣传的信息;
(三)不得含有外部链接,或可直接跳转到第三方网站的功能;
(四)发布的游戏应与其官网游戏产品相符,保持内容、版本等一致,并且真实、准确、有效。
第十六条【订单管理】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保证三十秒内内充值到账,且充值额度与订单相符。
第十七条【客服管理】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保持论坛及时更新版本信息,售后渠道(含旺旺客服)畅通,积极响应游戏玩家提出的问题。
第十八条【行为规范】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遵循如下行为规范:
(一)入驻材料如有任何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向淘宝游戏平台报备;
(二)不得利用平台进行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或恶意劫持用户信息,捆绑软件安装,欺诈用户等;
(三)不得发生安全入侵类故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由于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原因导致淘宝平台受到入侵,核心用户数据、计费帐务数据等受到入侵,或者系统文件被恶意窜改,引发入侵扩散可能;
2,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非法窜改内容、内容涉及危害性大;
3,由于游戏漏洞引起大面积用户负面讨论及传播;
4,不得泄露玩家信息或订单信息。
第十九条【违规处理】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一)限制使用淘宝营销工具一个月;
(二)限制参加淘宝游戏平台营销活动一个月;
(三)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除四分;
(四)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除六分;
(五)依照《淘宝规则》泄露他人信息的规定,每次扣除六分。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淘宝游戏平台卖家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第二十条【清退】游戏内容提供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被淘宝游戏平台清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出现重大失误,给游戏玩家带来严重损失;
(三)连续三个月业绩不符合最低考核要求;
(四)不再符合准入要求。
第二十一条【退出后的售后机制】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退出淘宝游戏平台后,淘宝游戏平台将对其所发布的游戏进行关服处理。如游戏玩家申请退还未消耗的充值元宝,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按照相应比例如数折算成人民币退还买家。
(一)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主动退出的,应自退出之日前60天向淘宝提出退出申请,并当日起开始对玩家进行游戏内关服提醒。淘宝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关闭该游戏的充值入口,关闭所有营销入口。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主动退出后,应保留至少一台服务器继续运运行两年;或自退出之日起继续运行至近30天内无用户登录状态。
(二)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被清退的,淘宝将立即关闭该游戏的充值入口,关闭所有营销入口。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须自被清退之日起,开始对玩家进行游戏内关服提醒。提醒期满60天后,淘宝游戏平台将下架其所有游戏。
若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因严重违规行为被一次性执行四十八分的,淘宝游戏平台将对其发布的所有游戏进行关服处理。
第二十二条【退出再入驻】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申请主动退出的,要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的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自退出之日起间隔三个月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第五章 网页游戏平台
第二十八条【入驻条件】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以下简称“内容提供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审核成为天猫旗舰店卖家;
(二)签署《天猫服务协议之网页游戏补充协议》;
第二十九条【商品发布】内容提供商可发布的类目为“网页游戏”二级类目,其发布的游戏和信息,除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不得含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
(二)不得含有其它平台的分享信息,或宣传其它第三方平台、公司、服务等的广告信息;
(三)不得含有外部链接,或可直接跳转到第三方网站的功能;
(四)发布的游戏应与其官网游戏产品相符,保持内容、版本等一致,并且真实、准确、有效。
第三十条【订单管理】内容提供商应保证三十秒内内充值到账,且充值额度与订单相符。
第三十一条【客服管理】内容提供商应保持售后渠道(含旺旺客服)畅通。
第三十二条【行为规范】内容提供商应遵循如下行为规范:
(一)入驻材料如有任何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向淘宝游戏市场报备;
(二)不得利用平台进行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劫持用户信息,捆绑软件安装等;
第三十三条【违规处理】内容提供商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的,将进行如下处理:
(一)违反上述“商品发布”任一规定的,除依照《天猫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将限制内容提供商参加淘宝营销活动一个月;
(二)违反上述“订单管理”规定的,视为《天猫规则》中的违背承诺行为,每次扣四分;
(三)违反上述“客服管理”规定的,视为《天猫规则》中的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除一分。
第三十四条【清退】内容提供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被淘宝游戏市场终止合作: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出现重大失误,给游戏玩家带来严重损失;
(三)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第二项的规定。
(四)不再符合准入要求。
第三十五条【退出后的售后机制】内容提供商退出淘宝游戏市场后,淘宝游戏市场将对其所发布的游戏进行下架处理。如游戏玩家申请退还未消耗的充值元宝,内容提供商应按照相应比例如数折算成人民币退还买家。
(一)内容提供商主动退出的,应自退出之日前60天向淘宝提出退出申请,并应在当日起在游戏内,对玩家进行关闭服务器的提醒。淘宝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关闭该游戏的充值入口,关闭所有营销入口。内容提供商主动退出后,应保留至少一台服务器继续运运行两年;或自退出之日起继续运行至近30天内无用户登录状态。
(二)内容提供商被清退的,淘宝将立即关闭该游戏的充值入口,关闭所有营销入口。内容提供商须自被清退之日起,开始在游戏内对玩家进行关闭服务器的提醒。提醒期满60天后,淘宝游戏市场将下架其所有游戏。
若内容提供商因严重违规行为被进行单次直接扣四十八分处理的,淘宝游戏市场将对其发布的所有游戏进行关服处理。
第三十六条【退出再入驻】内容提供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个自然年内,内容提供商申请主动退出一次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主动退出两次的,自第二次退出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因严重违规被清退的内容提供商,永久限制入驻。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2012年2月16日起首次生效。
第二十九条淘宝游戏平台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适用《淘宝规则》及之前淘宝游戏平台相关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自2012年2月16日起首次生效,自2014年8月26日最新修订并生效。
第三十八条淘宝游戏市场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适用《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之前淘宝游戏市场相关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定义表
《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定义表
1.&淘宝游戏平台:是为游戏玩家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服务,为游戏卖家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平台,下设游戏物品交易市场和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市场,域名为&。
2.&游戏物品交易:是指游戏玩家间或游戏玩家与第三方之间进行的游戏帐号、游戏币、游戏装备及游戏点卡等游戏相关物品的交易或游戏代练等。
3.淘宝游戏平台卖家:指在淘宝游戏平台发布商品或游戏的卖家的统称,包括淘宝游戏物品交易卖家及淘宝游戏内容提供商。
4.&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指在淘宝游戏平台,为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类目卖家和买家提供担保、寄售等服务的第三方。
5.自动充值:也称为直充,指下单后系统自动处理充值,无须卖家人工操作。充值成功则系统直接确认收货;充值失败系统直接退款给买家。目前适用于天猫的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类目。
6.自动发货:指买家拍下商品完成付款后,交易状态即刻会变更为“卖家已发货”,同时系统会自动发送卡号和密码,由买家自己提取卡密。目前适用于天猫和淘宝网的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类目,天猫商家在支持自动发货的类目下且开通自动发货权限,方可使用自动发货方式。
符合自动发货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在支持自动发货的类目,方可使用自动发货方式。
7.&代充:指淘宝网卖家人工为买家充值的充值方式,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卖家代充和在线代充(72小时)两种方式。卖家代充方式充值可在两小时内到账,该充值方式适用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类目和淘宝网充值平台软件加款卡。
8.&&&担保交易: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卖家不需填写游戏账号信息,交易时由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客服通知卖家与买家交易或通过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客服中转的一种交易方式。
9.&&&寄售交易: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卖家将交易物品放置在自己账号内,发布寄售信息时将账号密码输入发布系统,由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客服在交易时登录卖家账号发货给买家进行交易。
10.&&官方交易:指淘宝网和游戏运营商合作进行的一种寄售交易模式。卖家在游戏运营商官方网站登录游戏账号和淘宝账号,并将交易物品寄存在游戏或游戏运营商交易平台上。游戏运营商会用统一的格式代卖家发布商品到淘宝。买家购买并付款后,游戏会自动转移到买家账号下。
11.&&无货赔付: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卖家在发布商品时,以冻结一定金额保证金的形式,承诺商品是现货的一种服务。
12.&&账号安全分值: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账号类商品发布后,系统将根据商品描述信息完整度、账号注册信息完整、增值服务、身份证审核、客服审核商品信息五项内容给予一个安全分值。每项满分二十分,显示一颗星,总分一百分。安全分值是淘宝游戏交易平台游戏账号商品特有的属性,安全分值越高,商品和卖家提供的信息越完整,购买风险也越低。
13.&&账号安全增值服务:&指为提高账号安全性,配合各游戏公司提供的游戏账号有关服务,淘宝推出的一系列保证账号安全的服务措施,如注册邮箱修改、过户等。
14.&&游戏账号商品:是卖家寄售在淘宝游戏交易平台的游戏账号商品。游戏账号注册资料已经过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客服审核。
15.&&第三方诈骗:指第三方骗子通过诱导或者发送钓鱼平台的方式得到买家卡密,谋求不法利益的行为。详情可参考。
16.&&游戏内容提供商:是指向淘宝会员提供游戏内容及相关服务的电信运营商,如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手机游戏内容提供商等。
17.&&关服:由于游戏倒闭或无其他游戏内容提供商接管运营的,淘宝将发布游戏停止运营公告,停止推广、充值入口,并于60天后关闭相应服务器。
18.&&淘宝网充值平台:指由官方运营商或代理商免费提供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业务在线货源的平台,简称“充值平台”,域名为。
19.&&平台代充:买家付款后,系统自动将订单信息通过淘宝网充值平台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将自动给买家充值,供应商向充值平台返回充值成功信息后交易状态更改为“卖家已发货”的充值方式。此过程无需卖家进行操作。系统会在收到付款信息的四十分钟内自动判断是否充值成功。
1.淘宝游戏市场:是为淘宝会员提供各类游戏充值、道具交易、网页游戏内容及其他增值业务的网络交易市场。
2.淘宝网充值平台:指由官方运营商或代理商提供各类充值货源的平台,简称“充值平台”,域名为。淘宝网卖家可以通过此平台发布腾讯QQ专区和网络游戏点卡这两个类目的商品。
3.网页游戏平台:是指为游戏运营商提供发布和运营网页游戏的平台。
4.游戏物品交易平台:是指为游戏玩家提供游戏币、游戏装备、游戏帐号及游戏代练等交易的平台。
5.淘宝网充值平台供应商:是指向淘宝网卖家提供各类充值货源和服务的商家。
6.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是指向淘宝会员提供网页游戏内容及相关服务的运营商,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必须是天猫卖家。
7.游戏物品交易服务商:指在游戏物品交易平台,为卖家和买家提供担保、寄售等服务的第三方。
8.自动充值:天猫卖家特有的充值方式,也称为直充。买家下单后只须填写充值账号,由天猫卖家直接为该账号充值。
9.平台代充:淘宝网充值平台卖家的充值方式。买家付款后,系统自动将订单信息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将自动给买家充值,供应商向充值平台返回充值成功信息后交易状态更改为“卖家已发货”的充值方式。
10.卖家代充:淘宝网卖家的充值方式。卖家通过其他线下方式为买家提供充值服务的充值方式。
11.自动发货:指买家拍下商品完成付款后,交易状态即刻会变更为“卖家已发货”,同时系统会自动发送卡号和密码,由买家自己提取并使用。
12.担保交易:指卖家不需填写游戏账号信息,交易时由游戏物品交易服务商通知卖家与买家交易或通过游戏物品交易服务商中转的一种交易方式。
13.寄售交易:指卖家将交易物品放置在自己账号内,发布寄售信息时将账号密码输入发布系统,由游戏物品交易服务商在交易时登录卖家账号发货给买家进行交易。
14.无货赔付: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卖家在发布商品时,以冻结一定金额保证金的形式,承诺商品是现货的一种服务。
15.关服:由于游戏倒闭或无其他内容提供商接管运营的,淘宝将发布游戏停止运营公告,停止推广、充值入口,游戏内容提供商于60天后关闭相应服务器,同时淘宝下架该游戏商品。
大麦电商干货邮箱订阅服务
免费为您提供各类型高质量电商干货,方便您随时阅读感兴趣的干货!
公 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7楼
Copyright (C)
D-MCARK. All Rights Reserved.
&&&&400-800-2210&&&&&&189-
更多精彩内容
订阅号:damaids
订阅号:damaids
24小时服务热线
400-800-2210
24小时服务热线
400 800 2210189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手车交易平台靠谱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