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亚和一个石一个契翟加一个丐押一个带哪个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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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最近挺多书单,我也放个龙空TOP200的书单吧!(网络小说)
龙空是比较KOP的网络小说论坛,我一般就在龙空找书,今天放个龙空TOP200的书单,好书应该是非常多的,当然一般的也有,另外我会每本书放一个书评(正面为主),另提醒大家,年代久远的书酌情减一到二分(当然有特例,但很少),大神作品酌情减一分左右(刷子无处不在)。希望大家喜欢,另绝不TJ,只是更新会比较慢。。
top1.都市妖奇谈 作者
9.4状态:已完结 |
年代:2001书评说起压路机女王可蕊的《都市妖奇谈》(以下简称《都妖》),可谓感触良多——因为这是引领我成为网文读者的小说来的。因为和主题无关所以感触什么的就不说了,直接进入主题。
首先,这小说的体裁是与众不同的——一般的网文每一章的前后大致都是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因果联系来写的——而《都妖》不是,基本上即使在时间、空间、人物关系等方面有一定的联系,但每一个章节标题,我们都可以将它们各自看作是不同的故事。这个可以说是系列小小说了(度娘百科曰:系列小说者,是由彼此相互独立而又有一定内在联系的许多部小说构成的一个小说系列。系列小说中的任何一部都具备一般小说的完整性,在环境、人物、情节、结构上有较强的独立性,同时各篇之间又互相参照,互为补充,在时空顺序上相并列或相连续)。
这种写法真的不适合普通的专职网文写手,不过好处有两处——
1、如果突然有了别的灵感,可以立刻刷刷刷地扩展写上去,就这样一个章节出来了;然后去思考这个故事应该发生在什么时候,修改一下再发上去,有时甚至都不用思考或者懒得思考,直接塞上去。
如果是一般的网文,作者想到了一个好点子,但以他的进度却还没有到用上的时候,于是就搁着。但到了能用上的时候了,作者有可能忘了这个点子,有可能有了一个更好的点子代替,有可能没有动力写这个点子了,甚至有可能根据剧情发展根本就无法用上。
2、只要可蕊女王陛下没有声称是否要继续写下去,而且女王陛下她还活着,那么《都妖》就如同“薛定谔的猫”那样,永远都处于“完结”和“未完结”这种暧昧的状态。
因此我在标题上是说伪坑——是坑是完本这得取决于读者的个人态度。至于我的态度,这明显是个坑。
而且正因为这个体裁,故事里头出现的人物随时都可以变成主角,随时都可以变成路人甲。特别不喜欢多主角的读者要注意了,不过整体而言,每个故事的主线都是比较单一的。
接着,在设定上,位于顶端的阶层是仙、魔、神,可以是因为下面的阶层通过修炼踏上这一阶层;下一层——神兽,无法通过任何手段进阶,来源是天生,下面的阶层无法进入此阶层;再下一层——高级妖怪(例如九尾狐、沙加级妖怪山鬼),来源是“我爸妈是高级妖怪”,估计野生妖怪通过修炼也能进入这个阶层吧;最后一层——野生妖怪,就是一般动物成精什么的。至于人类的升级体系没有讲,不过可蕊女王设定了,妖怪要成为顶端阶层的一个必经阶段就是,学做人。这个设定我总是觉得怪怪的。
这里说一下题外话,如果对“型月”资料有一定了解,就会觉得:啊,《都妖》里的山鬼有可能是“盖亚”的分身,或者私生女——因为得罪了她就等于得罪了在她地盘中的所有包括土地河流在内的物体,当然不包括妖怪、人类。
有异空间,不过都是“青丘”、“昆仑”等这类在传统神话文学里的地名,不过普通人能通过的通道都被封闭了。
不过这些设定在《都妖》里作用不大,因为这不是一部升级流的小说,不用深究也不用记住。
故事内容上,可以真正说得上是老少咸宜了。因为没有什么擦边球的情节,而且又富于想象力,可以做为小孩子的床头故事;同时故事上又有一定程度反映了现今社会的一些话题,成年人看了可以会心一笑。当然,《都妖》再富有想象力,也没有所有主要人物会改变吃东西的习性,只不过不那么直接而已。因此这属于老白小白都能看下去的小说。
文笔,中上以上。从标题就可以看出,如漫卷诗书、为君歌一曲、女萝山鬼语相邀、回首是百年等充满了文艺色彩的词组;当然,也有一些标题一看就知道是搞笑的,如给妖怪们的安全手册、万兽猫最高、我爱大明星、不良少年的资格、最倒霉的罪犯等。
纵观全文,并没有一个劲的堆华美的词语或者感叹号;偶尔会运用古诗词,很切合当时的情景,都是通过某个角色的嘴巴说出来。
反正一目十行也能看明白故事大概的情节。
人物,这个不多说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不过可蕊女王做到了,我比较讨厌某个比较主要的角色,以及我非常喜欢南羽。
…………………………………………前两天在坛子里看见马伯庸发了篇&可蕊的《都市妖奇谈》的三得二失&,我也来凑凑热闹…………………………………………………………………………标题上给的是仙草,但此仙草参考价值并不大,因为我是很久之前看的,只剩一些零星的记忆,已经当时的感受,再加上偏爱灵异,所以在我这仙草也就顺理成章了……但新读者现在去看的话,可能会因为年代过于久远而无法代入,而且还是个坑,又是灵异这种冷门题材……所以综合下来,也就粮草吧。
白银星玩家
百度星玩家累积成长值为1,
top2.悟空传作者
今何在评分
9.3状态:已完结
年代:2001书评
悟空的不屈,不甘看到猴群衰灭而踏上拜师路的孤影、被锁在铁柱上不成形体的握着紫色巾,眼睛发着明亮的光芒、在已焚毁的花果山驱逐走了所有猴子而独自战天的雄姿,真如那段话
“等到那一刹那,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 孙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向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天篷的痴情,守护爱的人九千年不说一句话,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她,当星河被捣毁,迎上然整个天界都畏惧的孙悟空,当阿月跪在凌霄宝殿时,他微笑和熙的牵起了她,二人并肩不回头的走了......再相见,不敢见,还好终是放下一切...
“她很快就会结束她的漫长等待了,大火很快就会烧过来,她会在期待中死去,带着她的美梦,好过她发现她苦苦等来的是一只猪!”
沙僧的悲哀,他的暴躁,他的背叛,他的一切的一切,为了什么?为了那琉璃盏...
“一切都结束了么?”王母不知从哪冒出来问。
“等一等!”喊的人是沙悟静。
他冲到太上老君的脚下,“麻烦你,麻烦你把脚抬一抬……”他举起一样细小的谁也看不清的东西,“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
哈哈哈哈,最后一片!最后一片哪!哈哈哈哈……”
他颤抖着把琉璃盏捧到了王母面前。
王母接过盏,歪着头看了看:“我要这东西还有什么用呢?”
她一松手,那盏坠下,重新摔成粉末。
“不——!”沙僧就那样看着那五百年凝聚修复的盏在一瞬间重新美丽绽开。
他愣愣的站在那儿。 小白龙的痴,只要能在他的身边,宁做一条鱼...
小白龙站在远处,望着火焰奔涌的银河。
“猪八戒,你好了,终于和你的爱人在一起了。只剩下我一个……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不想一个人死去……不……” 她一转身,没入了茫茫风雪。
金蝉子的志,他关于逆,他逆如来,他要与如来博弈,他要成就真正的大道,他一袭白衣,他潇洒不羁,他随口及时道,他的深邃...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紫霞在等待,她孤独的站在天边,望着紫霞,她在看弯下的时候,习惯什么都不做,她有一个美丽的梦,梦里她是一只无忧无虑的小松鼠..... .“我不知道什么么要因为失去而忧伤,为什么为了时光短暂而愁虑。我要去找到那力量,让所有的生命都超越界限,让所有的花同时在大地上开放。让想飞的就能自由飞翔,让所有人和他们喜欢的永远的在一起。”
无双在等待,她在等待那只猴子,宁愿毁灭绝世的容颜,也绝不忘他...
一个神将带着一个女孩走了上来,却是阿瑶。“禀玉帝,在花果山巡视时,发现她一人在山上,不知找些什么。”“这不是阿瑶么?”玉帝说,嘴边露出一丝笑,“你一个小姑娘,为什么要去做妖精?你如实说出那些残余妖精都逃去了哪里,我就赐你重回天界。”阿瑶却出奇的平静,那种惶恐从她的脸上消失了,“刚才我和一群妖精在一起。”她说,“他们什么脏话都说,我从没听过那些话,还有一句话我也没听过……他们问我,以后我想做什么?我第一次听到有人问我我自己想做什么……那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那些妖精愿意在地上挨饿,因为没有人对他们说‘赐’字,他们也不靠‘赐’活着……”“嘿,嘿,地上一日,天界不过一瞬,孙悟空究竟用什么将一个纯洁无暇的仙女诱入罪恶之土?阿瑶,你原来多单纯多可爱啊,现在你变成这样我真是痛心啊……”玉帝作出一副沉痛的表情。“他们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来着……”阿瑶用手指支住下巴想了半天,“哦,‘请闭上你的鸟嘴’,不不不,没有‘请’字,我老学不象……”阿月在等待,等待那个他,不管他变成了什么,他依然是他...
“我说你傻吧,其实我花这么多时间来做星辰银河,只有你一个人欣赏,我一粒一粒的摆它,只是因为你看了高兴……我心中真正在乎什么,你不懂么?”
....................
…纷纷落叶飘向大地,白雪下种子沉睡,一朵花开了又迅速枯萎,在流转的光的阴影中,星图不断变幻,海水中矗起高山,草木几百代的荣枯,总有一片片的迎风挺立,酷似它们的祖先。
怎能忘了西游?作者。回眸一笑
白银星玩家
百度星玩家累积成长值为1,
top3.狼群作者
9.2状态:已完结
年代:2006书评这是一本老书了,我还深刻记得当初看这书的时候鄙人还在租书店厮混。那时候大本开的盗版小说还未流行,书店里清一色黄皮封面的黄易冠名小说。我就是从无数本“黄易”中找到《狼群》的。  必须得说,这不是我看得唯一一本军事类小说,但绝对是印象最深刻的一本。缺点:  《狼群》的缺点从一开始就很明显。作者运用第一人称写作,极大的局限了第三者视觉的描写。  而且这种写法看似很有带入性,其实不然。第一人称的好处是可以清晰的反应主角的心理活动,但这也恰恰是它的缺点所在。  代入感,说的是读者将自己替换成主角的感受。这种感受其实是心理层面上的。  若是用第三人称描写,主角心理活动被弱化。读者自然就能轻易的将自己的心理替换到主角的身体中。借用主角的身体跟着作者的笔锋去经历一场又一场神奇的故事。  可在第一人称描写中,主角的心理活动被增强。读者们想要替换时便会感觉遇到极大阻碍。若是两者心理活动相近倒还好,若是相冲,便会让读者有一种第三旁观者得感觉。看起书来自然也不会太爽。  这是《狼群》开头的局限性。  其二是本书作者的文笔实在有些稚嫩。至今我还清晰的记得我第一次拿起《狼群》时几度想要放下的心理状态。那时候本人还是网文小白,对小说的文笔几乎没有要求。可就这么低的阅读层次,都差点让我将这本书弃之不顾。  这是《狼群》一书的硬伤。和第一人称并列为最显眼的两大缺点。任何读者都很难绕过去。优点:  可《狼群》也不光只有缺点。  这本书能够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甚至对里面许多人物念念难忘,对其中许多情节黯然神伤……这是如今许多大神的书都做不到的效果。  下面我们就谈一谈狼群是如何做到的。  首先是故事情节的设计。  《狼群》对于故事情节的设计可以说是相当到位。跌宕起伏四个字死死的扣着全书的节奏。就算是最为糟糕的开头,也依然有“火山里的军刀桌”,“出场人物的父亲日记”等极为吸引人的情节。  主角名字叫“刑天”,现在看来太过装逼。可在当时也不算毒,甚至还有一大好处,可以让读完本书的读者在若干年之后,依旧记得与这个神话传说中神灵同名的主角。  《狼群》的故事很精彩,尤其是精彩程度完全是由字数的增多而增强的。作者稚嫩的文笔在写作途中进步的相当迅速。到本书中期时,就用巧妙的一些笔法避免了第一人称带来的许多缺陷。  并且作者极为聪明的放弃了自己不擅长的一些短板写法,改为全心全意的发挥自己的长处。去写对话,写雇佣兵的生活,写整个故事的发展……  这种技巧放到如今也相当高明。现在的读者口味越来越高,作者们为了收入也越来越水。可《狼群》一书通篇就没有水深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整本书的故事节奏极其之快。  主角刑天在书的开头被抓去当雇佣兵,那时他是个什么都不会的菜鸟,而同伴们都是世界最顶尖级的雇佣兵,干了这行当许多年……这种差距任何人看来都相当巨大。但作者只用了几个任务便缩短了这差距。可见故事发展的迅速与节奏的紧密。尤为难得是,主角迅速的成长被作者写的非常合情合理。很难挑出毛病。  《狼群》更没有严格的力量体系。狼群雇佣兵团是世界最强的,可也同样是能被子弹打死的血肉之躯。他们没有法术,没有异能,也没有任何高深武功。从一开始的设定上来说,这本书就不是升级文。  不能用升级来设计爽点?那还怎么爽?只有用故事!《狼群》通篇都是故事爽点。雇佣兵们一个接一个的任务,一次又一次的游走在生死之间。主角在血与火中的成长,由一个大男孩变成世界上最强壮的男人……这些都是狼群的爽点。  这种爽的方式在如今的网文界已经极少见了。并不是这种方式已经落伍,而是现在参差不齐的网文作者们没有几个能够设计出这样的情节来。写小说是要天赋的,最少要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可现在的许多小说作者眼里只有一个钱字,写不出情节便去抄。东借西摘,抄的有水平倒也罢了。尤其怕一些原文摘抄连错别字都不改的。被指认之后还反咬一口泼皮耍赖……  一不小心就吐槽了,继续。  若真要用故事情节的紧凑爽点来对比,我能想起与《狼群》相似的只有《鬼吹灯》。  同样是故事紧凑,同样是情节跌宕起伏。《狼群》在其他方面可能比起《鬼吹灯》还差的老远,可有这两样就足以作为一本优秀小说的基础。  说完情节,我们再谈谈人物。  小说的技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流派:一是人物派,二是情节派。  情节派的高手们擅于制造一个又一个爽点,就像JJ当初的龙蛇阳神,从头爽到尾,让读者欲罢不能。可这种写法有一个缺陷,那便是爽的故事太多,太长,太浅显,时间久了之后很难再让人记住。  而人物派不同。人物派的主要目标就是刻画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让读者们喜爱,难忘,许多年后还依然要记得。  但这两种流派其实并未泾渭分明。高明的写手总是能够两者兼顾。金老的《射雕》让无数人记住了傻傻的郭靖,但谁会忘记郭靖闯桃花岛结识周伯通?谁又会忘记郭靖为了民族大义勇守襄阳?  《狼群》亦是两者结合的非常优秀的一本书。情节我们已经说过了,而人物中也有许多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的。  这里稍提一句,鄙人的记性其实是十分差的。可《狼群》中的一些人物就算是我这差记性也很是难忘。  主角刑天,原本是大学生,被掠去做了佣兵。在额头纹了极为个性的五星红旗。绰号食尸鬼,因为在某次任务中重伤下与对手搏斗,疯狂的咬断了对手的咽喉,将之咬死后还死命咬了许久。甚至吞下了对手的一块骨头……  大熊,这是我记忆中仅次于主角的清晰形象。狼群雇佣兵的火力手,身材极为高大粗壮。喜欢用加特林六管机枪。在主角老婆即将分娩的时候发生了一个极为有趣的情节。医生让主角观察他老婆的阴道口,当阴道口张到两个手指宽度的时候便是快生了,到时候得立刻通知医生。那时主角很恼火的对周围的兄弟们说道:两个手指头宽度到底他妈是多宽?要是按大熊的手指头来算,一头小牛都能钻出来了……大熊后来死的很惨,但却是笑着死去的。  屠夫,俄国人。团队里最牛叉的人物之一。一手刀法极其有名。好像能够在刑讯敌人的时候将敌人的脚底板削成薄薄的二十多片……  还有主角的老婆。一个外国金发妞,另一团队雇佣兵。鄙人英文不好所以名字忘了。很泼辣很开放,经常和主角玩冰火两重天(我知道你们会笑我这句的),尤其记忆深刻的是她和主角赤裸的在泰国某寺庙门口自浴。洗刷自己的身体与灵魂。……  我举这么多例子只想说明,在只看过一遍,而且看了这么多年之后,还能让我记得许多人物与情节的网文并不多。《狼群》是成功的。它不像如今的网文这么浮躁,不像如今的作者们争名逐利。  这本书还描绘了许许多多人性,丑陋与美好,善良与残忍,兄弟和敌人,忠诚和背叛……每一样在让人看完后都值得回味与思考。这是一种发自于你内心感动的思考,并不费多少脑子。  这便是《狼群》的第三大优点。它有内涵。  在起点还在兴起“文以载道”的时候,《狼群》早就将一些道展现了出来。如春雨般融入到了精彩的情节与个性鲜明的人物之中。  这是一本看完后会让你抚掌感叹的一本书。这是一本看的你心潮澎湃热血沸腾的一本书。这是一本没有英雄主义却能让人感动的流泪的一本书。  而且这本书的主角最后死了。  这不是毒。真不是毒。这只是一本军事类小说。作者让主角成为了一个世界上最顶尖的战士,并且给了主角一个完美的宿命。  马革裹尸还!战士们不应该死在床上,他们的墓地是战场,是血与火的硝烟之中。  能够纪念他们的只有代表身份的铭牌,能够做墓碑的只有他们从不离身的军刀。  狼群佣兵团有一张历史悠久的会议桌,桌子上插满了各式各样的军刀。这就是他们的归宿。  狼群的传说还在佣兵间流传,可总有一天会随风消散。就像那张插满了军刀的会议桌,最后沉入了无尽的火山熔浆之中。  这是《狼群》的开头,也是《狼群》的结尾。  当我盖上这本书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冲动,买下这本书的冲动。不是盗版,而是正版。这是我七八年书龄中第一次想买的网文书。记忆至今。  今天写下这长篇评论,也不单是评书,也权作一种怀念。作者,铁马江山
白银星玩家
百度星玩家累积成长值为1,
重生之官路商途作者
9.0状态:已完结 |
年代:2010书评成年人的爱情童话——《重生之官路商途》 曾看过一篇文章,说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有三重境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为第一重境界;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这句宋词说的是第二重境界;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是第三重境界。
————题记  男人与女人的关系,永远是剪不断,理还乱。今天是大年初二,立春!在这个早春情花灿的日子,阳光明媚,情丝飞扬。让我们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共同去体验更俗笔下的那一段段让人无法忘怀的感情。  《重生之官路商途》连载两年多,一路追着看,完本后重新翻看的次数也不下五次。有的人说,这是一本种马文;有的人说,这是一本后宫文;有的人说,这是一本商战文。这些都没错,只是,说这些话的,有几个能静下心来,去体味其中那细腻撩人的感情。要我说,这是一本从少年青涩初恋到中年婚外恋的完全指南。包含着人半辈子的感情纠葛。你,读透了,则人情练达;看不懂,也能学到如何对待身边的女人。  下面说正题,《商途》一书,是写给成年人看的童话,所以,请道德高尚者离开,请小白众们沉默,请喷子滚蛋!所谓童话,大概是指那些满含美好幻想的事物。所以,《商途》中给我们构建了一个个让人不忍忘怀的女人,一个个,都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曾经遇到或听过的女人。不过,由于商业化的需要,其中的一些女人,是完全没必要出现的,这里,只说四个让人刻骨铭心的女人:许思、谢晚晴、陈宁、翟丹青。  妖娆玫瑰,带刺惹人怜。  许思是《商途》中第一个被主角推到的女人,也是主角重回九四年后第一个想要刻入骨子里的女人。许思的美,是一众颠倒众生、魅惑天下的妖娆。见过许思的男人,心中都想把这个女人占为己有。  重生前,主角对许思的印象只是丁向山案重审开庭时那张憔悴的脸,有着成年人才懂的摧残后的美感。重生后,再见许思:“附近没有尼桑车,张恪想不通红色花冠的主人此时还有心情在这里游山玩水?侧着身子走进一家洗印店,眼睛还看着广场上的轿车,没注意有人从里面出来,一头撞上去,半片肩膀给冰凉的饮料浇得透湿。  “对不起,对不起……”对方一个劲的道歉,慌手慌脚的打开手提袋翻找东西,秀发遮住整张脸,只露出一截白腻的颈脖子,给人异常的细腻之感,似乎眼睛看着,就能感觉到那让人心惊魂荡的软弹触感。  绝对是一个美女,此时的张恪可不是青涩无知的十六岁少年,忍不住想退后一步,想看清秀发遮掩下是何等精致无暇的容颜。对方先抬起头来,无辜又内疚的眼睛让张恪瞬间心猛的跳了一下,在那瞬间,张恪几乎不敢相信拥有这双美丽眼睛的女人会向省检查组捏造唐学谦受贿的慌言  这是一个看着就让人怜惜的女人。有着与外表相同的善良。或许,以貌取人是不对的,但我们总是对美丽的事物充满美好的希望。再见许思,她的外表,让人不能相信她之前的所作所为,童话,也由此展开。  许思,是成年人童话中老婆的最完美诠释。这是一个只有思想成熟后才会觉得完美的女人,让所有男人都想拥有的女人。这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在经历家庭巨变之后,虽然获得了解脱,不用担心再堕落,却依然不忍去破坏别人的感情,总觉得主角偷窃了主角与青梅竹马之间的感情。  许思的经历是坎坷的,为了妹妹的巨额医疗费用,不得不委身于当时的市委书记丁向山。在获救之后,也没有多有求什么,只是主角默默的去找工作,希望早日还清家庭所背负的高额债务。即至与主角在一起,也是小心翼翼,生怕给主角带来其他麻烦,从来不为自己去争取,而是想着如何回报救她的主角。等到案情大白,一切都解决之后,又开始担心主角与她的恋情,对主角青梅竹马的小恋人感到愧疚,直到远走香港才安定一些。  这是一个只为他人,不顾主角的傻女人,让读者都觉得心疼的女人。她没有富裕的家境,没有傲娇的性格,只是一直柔弱但坚强的为他人去着想。在主角众多的女人中,许思,是最让人放不下,最应该让人去怜惜的。  情根深种,我们是知己!  我是谢晚晴,我只能做你的情人。
这是谢晚晴对自己、对主角的定义。这个三十岁的人妻熟女,有着丰腴饱满的身材,有着独立成熟的思想。晚晴与主角之间的不伦之恋,应该是情人和知己间完美的诠释。他们是知己,也是情人。都是有着成年人成熟的思想,都想要那撩人的情欲发泄,都喜欢脉脉拥着,淡看云卷云舒。  题记中的男女关系的三重境界就是主角劝慰晚晴所说的。谢晚晴与主角,也正如这三重境界所说,只是知己与情人。永远也不可能是妻子与丈夫。  一个人的思想与素质,与他的经历和教育有关。富庶的家庭,出国留学的经历,高干子弟的出身,及丈夫的突然死去,都让谢晚晴不可能做一个依附于某人的附庸。她是一朵夜来香,只会在角落中独自绽放,不管你是否注意到,她,仅仅是她自己的。从《商途》后面的章节我们也可以看到,谢晚晴即使与主角捅破了那层情欲的窗户纸,也一直保持着独立,从来不会去要求主角如何去陪她,只要能在主角心中占有小小的一个角就够了。  这是一个所有中年男人心中的完美情人。不需要去担心她会和老婆争宠,不用害怕她会提许多让人无法接受的要求,更不用怕自己会带绿帽子。她只会默默的在角落里等你来安慰,等你来疼惜,仅仅一点点就能够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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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其实是第一次爱上对方!  陈宁,所有看过《商途》的读者心中永远的痛。看商途,就绕不过陈宁。没有陈宁的商途,或许会直接沦为二流作品。这么说,并不是夸大其词,虽然陈宁的出场很晚,虽然陈宁的出场次数甚至比不上只是情人的陈静。但是这个让人惋惜的女人,没有谁能够放的下。  在书中,陈宁本来的结局是心脏病突发,最后离开人世,只是读者的怨念改变了她本来的命运。这个让人感觉干净、漂亮的女孩,是我们心里那朵百合花。或许,许多看过本书的人依然忘不了那个午后雨下系鞋带的场景:  卫兰这么遐想着,从街拐角走来一对少女、少男,各撑着一把伞,经过翟丹青的车子时,男孩子感觉小区门口的氛围有些异常,对女孩子说:“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女孩子扑哧笑着说:“黑社会火拼吧。”  旁边黑社会的人都没脸吓唬两小孩,惭愧地装作没听见扭过头去。  翟丹青坐在车里听了也扑哧一笑,见那女孩子才十六七岁左右,唇红齿白,扎着马尾辫,穿着格子长裙,清丽脱俗,悠然自得的撑着伞走在雨里,仿佛一朵洁白无暇的白莲逐水而来,即使身为女人,都会忍不住给她清新动人地面容打动。  “怎么你们小区里尽出你这样地祸水……”翟丹青笑着对卫兰说。  “翟姐才是祸水,这话我可不止听一个人说过,”卫兰往外看了一眼,“那个女孩子啊,刚刚搬到我们小区地……”  女孩子、男孩子随意往前走,对身边的异常也不大在意,往前走了几米,女孩子突然停下来,转身看着男孩子。卫兰还在想是不是发生什么事,见女孩子将左脚抬了抬了,她左脚地鞋带子松了,女孩子也不说话,就看着自己,原来是想那个男孩帮她系鞋带子。  翟丹青说:“我要是那个男孩子,就帮她系鞋带子。”  卫兰说道:“这么多人看着,怪不好意思的,我才不像翟姐你这么发骚呢。”  “下着雨,女孩子撑着伞,又穿着长裙,不方便弯下腰来系鞋带。”翟丹青说道。  等了好久,男孩子都没有勇气当着众人的面帮女孩子系鞋,女孩子都有些伤心了。卫兰心里想要是男孩子帮女孩子系鞋,那张恪再约自己就陪他出去一次。  就这一刻,前面静寂了好像有半个世纪之久的银灰色VOLVO车门突然打开了,张恪钻出车来,看向这边,卫兰吓了一跳:“他会不会看见我们了?”  翟丹青将车窗摇上一些。  张恪暴露在雨中,凝视着这边,看他的神情有些僵直;傅俊、马海龙等四名保镖都下了车,纷纷撑开伞要过去帮张恪挡雨。  女孩子没有看到那边的异常,还在等男孩子在雨中帮她系鞋带子。  张恪不等傅俊他们帮撑伞,突然疾步走来,眼睛死死盯着这里,卫兰心慌得很,砰砰的乱跳起来,不晓得当张恪打开车门凝视着自己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他?  张恪在雨中的步子很大,傅俊、马海龙都有些跟不上,那女孩子侧头看过去,笑着对男孩子说:“那人好怪,有人帮他打伞,他宁可淋雨!”  看着张恪义无反顾的走来,翟丹青都有些紧张。  那些守住屋檐下、树下的混混也让张恪突然的动作吓住了,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后退,人家是衙内,是政府,黑社会有几两胆子敢跟政府对抗?打都是白给打的,连医药费都没有赔,除了后退,难道真还去打?  女孩子看着周围的一大群都后退,娇笑着说:“他们都好奇怪啊,好像遇到混世魔王一样……”又看了看疾步走来的张恪,“他是混世魔王?”娇笑着,笑声在雨里仿佛清脆的雨铃。倾刻间,女孩子、男孩子周围的人像流入下水道的雨水一样,消失掉了。女孩子还惦记着松掉的鞋带子,左脚又抬了抬,示意男孩子帮她系鞋子,男孩子还是不好意思,何况还有一拨人朝他们走来,他犹豫着是不是拉着女孩子让一让:“我们到边上去吧。”  “为什么要到边上去,路这么宽,他正好会撞上我吗?”  翟丹青心里想:女孩子要是不让开,张恪要是不变向,走路也会撞到人。张没有变向,那一瞬间,让所有人都傻了眼,张恪在那里女孩子身前蹲下来,捡起散在雨水中的鞋带,侧头对那男孩子说:“下着雨,她撑着伞,又穿着长裙,不方便弯下腰来系鞋带,你应该帮她的……”  男孩子吃惊的站在那里,女孩俏脸有些微红,不好意思,想收回腿,却像给定身魔定住在那里一样,手里的伞都歪了一边。傅俊、马海龙走上去,伞高高举起,刚好将女孩子与张恪罩在里面。  就在众人都傻了眼的注视中,张恪帮女孩子系好鞋带,又检查了另一只鞋,那神情仿佛是在确认蹦蹦跳跳一百年都不可能松开了,他才站起来,抿着嘴,眼睛里却有哀伤的神色,又毫无预兆的转过头走掉。  傅俊、马海龙他们四个人追过去给张恪打伞挡住雨。  等张恪走远了,那女孩子才回神似的说道:“这个人好怪。”  男孩子也为自己刚才失态羞愧,掩饰的说:“傻子吧……”  “就算傻子也很可爱,他帮我系鞋带呢。”  翟丹青看到张恪头也不回的钻进车里,看着银灰色的VOLVO缓缓启动,与福特、帕萨特并行往远处的街道开去,仿佛张恪在这里等候了一下午,只是为了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孩子系一下鞋带,回想张恪帮女孩子系鞋带时的凝重表情,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有一种很悲伤的感觉在心间流淌。  每看一次,每一次都觉得鼻子有些酸酸的。主角重回九四年,如果说有什么最放不下,那么就是陈宁了。每个学生,每个恋爱中的学生,我想都忘不了那个让我们第一次投入深爱的人。当她突然消失的时候,心中除了焦急和烦躁,就是让人几乎崩溃的担心。  陈宁的命运一点都不比其他人好,从小就被心脏病折磨,等到遇见自己爱的人,却发现时间完全不够了,又不想被他发现,不想他为自己伤心,所以选择消失,自己静静的等待生命的离去。  及至重生,主角依然无法去面对这个曾经的最爱,或许是触景伤怀,或许是心中根本就放不下,又不知道如何处理,只能匆匆逃走。比之许思的颠倒众生,唐婧的天真烂漫,晚晴的熟女诱惑,陈宁的清新干净,让所有心怀猥琐的男人都自惭形秽,或许,逃离是最好的选择。在近乎于圣洁的陈宁面前,我们,都配不上。  有种感情,只有一次,有的爱情止于传说。即使上天厚爱,轮回重生,相遇时却早已物是人非。张恪与陈宁,在时间的作恶多端下,爱在哪里都轻而易举,偏偏在这里举步不前,遗憾不已。 
即使为你去死,我也愿意——翟丹青
丹青给我最震撼的不是她36D的胸围,不是她彪悍的剁人小鸟,不是她独立坚强的性格。而是为了自己的男人愿意用生命去替换的勇敢!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是各自飞”。丹青却能为了这个混蛋男人挡刀子,即使为此付出生命也愿意。作为《商途》中唯一一个被推时非处的女人,丹青或许是所有女人中性子最独立的。高中时就出来做包房公主,即使被人玷污,也没有去忍气吞声,而是直接把某官的小鸟给剁了。这是一个彪悍的女人,也是一个值得我们男人敬佩的女人。选择的社会,选择做附庸的女人太多了,即使有些女人表面上是所谓的女强人,晚上依然是叉开双腿等着某个可以给她们事业上帮助的男人进入。而翟丹青在面对命运的戏弄,却选择反抗,即使会因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也在所不惜。  主角张恪和翟丹青的情人关系,也一直是丹青占主导。这是一个有底线的女人,是一个感爱感恨的女人,是一个性格分明的女人!我,可以做你的情人,前提是我喜欢!  《商途》中的女人还有许多,只是与这四个个性分明的女人相比,她们或许更多的是充当陪衬。即使是最柔弱的许思,在面对各种屈辱时,也是选择在狱中自杀来结束被迫的肮脏人生。  这本成年人的童话,用细腻的笔法,向我们讲述着那些感情。和初恋女友的青涩,和第一个深爱女人的刻骨铭心,和情人的暖暖依偎,和诱人熟女间浓郁的情欲。一丝丝慢慢展现,只有静下心来,细细去品味其中所蕴藏的感情。一个男人,一辈子大多会经历几个或十几个女人,会对许多女人投入感情,只是能够一辈子记住的或许仅仅只有几个而已。更俗笔下的女人,每一个,都是独立的,每一个,都有着自己的世界!作为读者,能看到这样的好书,是一种幸福。我们需要的,不是附庸,不是脸谱,不是属性卡!作者,遗忘恋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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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 200 还这么多字 吓尿!!!
top.5 亵渎烟雨江南9.0状态:已完结 |
年代:2006书评
对我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胖子主角都是剧毒元素之一。但《亵渎》的罗格是例外——这并不是因为开山怪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实际上,更早的《异侠》里面体重120公斤的王大明也是我不讨厌的胖子主角之一——但在亵渎之后出场的绝大部分胖子主角就变得让人不能忍受了。
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亵渎带了一个不那么好的头。在骨龙格利高里一声声“太卑鄙太无耻”的赞叹声中登临神位的《亵渎》和罗格,很容易给人一种“卑鄙无耻的胖子”也是一种萌点的错误印象。。。但遗憾的是,所有这么认为的跟风者实际上都只是浮在表面,没有读懂《亵渎》,更没有搞清楚为什么卑鄙无耻的胖子罗格会受人欢迎——于是跟风出来的绝大部分胖子们却成了毒素和雷点。
在罗格的影响下,一写到胖子,马上就会被添加上“卑鄙无耻,胆小好色,见风使舵”等等固有属性,再加上一身肥肉(往往身高也有限)的外形。。。这样的胖子主角们,萌点在那里呢?答案是:完全没有
是的,哪怕是已经登上神位的罗格,如果单只作为一个“卑鄙无耻的胖子”来说,也是毫无魅力可言的——所以在几乎任何一个讨论亵渎的帖子里都能看到有人表示:《亵渎》从开头就完全看不下去。
《亵渎》的开头,基本上是刻意的在反那个年代的潮流——当时外形俊美的主角们在各种世界不分时间地点的王八冒气虎躯连震,出于彻底的反潮流的目的,在亵渎的开篇罗格被设定成了这么一个集各种负面效果于一身的形象。但负负为正的事情是不存在的,负的越多,脸部仇恨就越高——唯一的好处是很容易让人记住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家伙。
这就好像当你被旁边涂胭抹脂还用了过量劣质香水的中年妇女恶心的不行的时候,宁可去对面的厕所里透一下气。但并不能据此说厕所的味道就会很好闻,更不意味着你会喜欢厕所里的味道。
所以时过境迁之后,新读者对于亵渎的开头部分,感到不能适应的人的比例非常之高。
——毫不客气的说,以为“卑鄙无耻的胖子”是萌点进而写了一个相似的主角出来企图复制罗格的成功的那些人,都是彻头彻尾的蠢货。
亵渎的真正开篇,其实是在广场上教皇那一记惊天动地的大预言术之后。
在我看来,向北国逃亡的那个罗格,才是作者所真正想要描写的人物。之前的故事,只不过是为了让这个罗格出现而不得不写的前传罢了。——也正因如此,作者才随意到近乎荒谬的,用一个负面效果MAX的胖子开篇。
这个时候的罗格,有过亲情,但已经断绝了关系;有过友情,但兄弟们已经生死不知;有过事业,但随着他的叛逃烟消云散;有过爱情,但所爱的女孩就在他面前被捉走,眼睁睁的看着她被烈火焚尽。此外,还面临着被教廷通缉追杀随时可能小命不保的境况。。。。
可以说,此时的罗格,正处在一生中最低的低点。
那么,这么悲催的不能再悲催的状况,又是怎么来的呢?埃丽西斯
流亡北国之前的罗格虽然接受了死灵法师的传承,但总的来说还是一个纯情的2B青年,会为了女人去和绝对打不过的大BOSS拼命——尽管拼命的时候他心里很清楚这女人绝对不会属于自己,就算拼上性命,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能参观一下埃丽西斯和另一个男人的婚礼而已。。。
罗格并不是没有其他的选择——精神力护盾玩的纯熟之后他已经可以混进虔诚的信徒堆里了——但他还是选择了放弃好不容易折腾来的一切,为了自己暗恋的别人家的女人。而更悲催的,是拼上了性命却还是没能改变结果。
于是埃丽西斯死了,罗格逃了。就此走上了与光明教会势不两立的道路——固然罗德里格斯的传承也是原因之一,但让罗格这么毅然决然的选择和光明教会作对到底,埃丽西斯在其中起码占了一大半的原因吧?
所以说不只是女人在爱情面前沉迷,男孩子也经常为自己的爱情做点蠢事。——等到他们不做蠢事了,男孩就成了男人。
本质上,《亵渎》就是这么一个名叫罗格的男人的成长史。
年少轻狂过,胡天胡地过,年轻时的罗格不是什么好鸟;之后更是与善良之类的形容词完全绝缘。但大多数人还是会被《亵渎·问情卷》的故事,会为那时候的罗格所感动——不是因为罗格够卑鄙够猥琐,更不是因为他是个胖子——而是因为那个从头到脚都在冒坏水的罗格,终究还是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全心全意的,不顾后果的,为一段感情拼上自己的一切。
但最终,大预言术之下,希望变成了绝望。埃丽西斯带着幸福和黄金狮子死在了一起,活着的罗格却失去了更多的东西。
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卑鄙变成了狠辣果绝、无耻变成了城府心计,心中的厚黑铸成坚固的保险箱——回忆被珍藏,但再没有谁能走进罗格的内心世界。
所以哪怕是推倒了芙萝娅、安德罗妮。。。收获了一个个战利品的罗格,再没有为其他任何一个人做过改变。他会在意一些人,但也仅仅是在意而已,却再也不会为了别人拼上自己的性命了。(到了更后面的时候,战斗的等级越来越高,世界的黑幕被拉开的越来越多,反而对于人物的刻画变得单薄。与其说是作者力图为大家展现一个宏大的世界,不如说是不小心写飙了收不了手——类似的,和狩魔手记的后期一样。)或许已经有人注意到了,我之前没有提到女一号,风月。风月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尽管大部分人公认她是《亵渎》的女主,但以对主角罗格的影响力来说,风月并没有达到女主应有的程度。实际上,我认为,风月在大部分时间里,是不能被当做女主来看待的。在前期和中期的大部分时间里,风月都处于一种有智力但无感情的状态——光天使作为战斗机器,本来也没有多少无聊的个人感情。而相对于感情上的互动,对于罗格来说,风月的存在更像一面镜子,告诉他如果他放弃一切乱七八糟的杂务专心的提升力量会做到什么程度。同时,风月也敦促这罗格不要在个人实力上落下太多。可以说,这一时期的风月,虽然使用了女性形象出场,但实际上是和罗格对立,形成双主角的架构。只不过那时候基建团还没起家,作者不愿意多出一个主角的基友,于是把TA处理成女性形象,造成不与主角冲突的错觉。尽管篇幅不少,但却是建立在读者的全能视角下。对于罗格来说,这一时期的风月是没有多少存在感的,感情上的互动更是几乎为零。说是女主,不如说是强大的亦敌亦友的BOSS召唤兽更合适。
威娜忽然反问道:“风月,如果我们不是同样依靠神之本源存在。而是各自拥有自己的身体,就算我们力量相当。你觉得需要几个风月才能战胜我?”
风月眉头紧皱,冷冷的回答:“二……不,三个。”
威娜傲然一笑,道:“风月,你很诚实。我们在对战斗的理解上。有不可弥补的差距。那为什么这两次战斗我都无法击散你最后的意识壁垒呢?”
风月静静的等着,她知道威娜一定会给她透答案的。
“那是因为你……”威娜望着风月,一字一顿的道:“根本没有感情!”
风月眼中的光芒忽然微微的跳动了一下。这一丝波动已经被威娜收在眼里,她不准备给风月任何喘息的机会以,继续道:“神在现在天使系之外,再次创造光天使的目地,是为了能够迅速适应不同位面的战斗环境。我们是神手中的剑,不受任何情感的影响,是作为强大兵器的基本要求。我们拥有在不同环境下选择最佳战斗方式的本能,但情感不光会影响我们判断力,也会使们们地意志产生动摇。虽然你未能继承神之本源的能力,但你同样会受惠于神之本源的战斗本能。所以你选择对抗到底,不是因为你想同归于尽,而是因为你‘知道’我不愿意而对毁灭。我无法摧毁你最后的意志,也正是因为你根本没有感情,所以意志才会这样坚定!”
风月的眼中掠过一丝若有若无的迷茫。
威娜冰冷的精神波动在金色的湖泊上回荡着:“风月,你还不打算承认吗?比如说你宁可毁灭也要维护的罗格,他的心中充满了欲望,意志不够坚定,情绪波动非常厉害,力量连一个最下阶的天使都不如,修炼还是魔界那些即麻烦且无用的魔法。这样的一个人有什么地方值得你以自己的存在为代价来守护?其实真正的答案就在神之本源里面,要不要我告诉你呢?”
威娜淡淡一笑,也不等待风月的回答就道:“那是因为你‘应该’守护他,而不是你‘要’去守护他。从你降生的那一刻起,守护罗德里格斯的继续人——罗格就被固化成了你的一项本能,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项能力,甚至超过你自身的生存。而有能力这样做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罗德里格斯!”
在与威娜不打不成交之前,风月对罗格的态度,即便不是如威娜所说仅仅是由罗德里格斯刻下的本能,但也很难说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爱情。。。或许只是一种习惯?
在十四卷之后,风月才更多的有了“女”性的感觉,而不是仅仅拥有一个绝色的外表。但之后剧情很快的进入崩溃阶段,直到最后,对于罗格来说,风月的存在到底是爱人?伙伴?还是说仅仅是相互间习惯了彼此的存在?实在是难以分辨啊。。。(个人略带恶意的揣测是,正是由于最后阶段剧情已经开始失控,才不得不把风月扶正同时顺带召唤格利高里出来卖萌也说不定。。。)
但不论如何,罗格和《亵渎》的成功,不是因为表面上的“卑鄙无耻”——太多的跟风者被表面上满篇的卑鄙无耻晃花了眼,却不知,单纯的卑鄙无耻厚颜无德,最终只能造就一个软趴趴的囊货。如果恰巧是个胖子,那么就是一团特别大的囊肉。
《亵渎》中出场的重要女性角色中,埃丽西斯虽然退场最早,篇幅最少,但却是罗格向一个纯爷们真汉子转变的关键契机。正是因为有了那一次初恋的疯狂,影响罗格一生的选择,才让罗格的形象由低到高的站了起来,有了自己的骨头。而罗格在之后的日子里在敌强我弱情况下坚持对抗光明教会,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背后,是矢志不渝的坚定,才让罗格的形象有了自己的魂魄。
——从那记大预言术开始,洗地洗得相当成功了。作者。小安.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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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6 历史的尘埃
9.0状态:已完结 |
年代:2007书评每次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王老先生说的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我们,一种是奸党。按照这个说法,我一眼望去,满世界的奸党。正如别人望过来一样。一路走来,我们的含义和范围一直都在变着,不知道当我们老了的生活,还有什么能成为我们。或者说如果真有世界末日那一天,还有什么不是我们。
“我们”这个概念似乎已经成为了虚词儿。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不是这世界错了,是我错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很久没用到“我们”这个词儿了。
“我们去哪?”
“我们干嘛去?”
“这是我们的。”
这些平淡至极的句子现在成为了触摸不到的却无比怀念的回忆。阿萨说,我从不做好事,我只做我想做的事。我也经常这样说。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隐约看见了一片模糊的“我们”这个概念。
善良,正直,相当的力量和智慧,单纯,执着,充满了斗志。
阿萨,多么美妙的一个人儿。
这也许是为数不多的“我们”心中最为欣赏的人物了。
周游世界。
这是阿萨的理想,也同样是我的。
理想却终究只是理想而已,所以知秋为阿萨的理想之路铺满了荆棘。因为我们都知道,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阿萨与理想之国的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我们哀叹,我们惋惜,我们悲伤。但在小说中,我们都在幸福,因为小说中那看似强大的荆棘远不如主角的威能来得凶猛,而现实中那简简单单的琐事却充满了远超那些华丽而邪恶的反派人物所拥有的力量。
女朋友快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她和小懿一样,不肯跟阿萨一起周游世界。
我却做不到和阿萨一样的洒脱,我哭了好多天,直到现在还时而双眼湿润。这个时候我就知道“我们”终究是不存在的,只有我而已。
也许,当知秋在创造阿萨时,他想到了我们,想到了我们的理想。于是,我们共鸣了。
这也许是所有喜爱文学的人共同的理想了。看,我们身边都充满了蝇营狗苟的人们,他们不知所谓地活着,奋斗着,堕落着,渺小着,卑微着。我们都不稀得跟他们有任何的接触,像公爵那样的货色我们连鄙视都嫌污了我们高贵纯洁的双眼。但现实里在听到世间的嘲笑时也同样听到了内心的暗泣,假如没有那遥远的理想之国的呼唤,我想我们早已灰飞湮灭。
但我们总可以在心底悄悄地举起屠刀,把那些蝇营狗苟通通消灭。看,公爵如同小丑般落幕就是最好的证据。这,就是我们的理想。
一声叹息,这个理想由于不可能实现所以显得无比崇高和宝贵。所以知秋是那么迫不及待地在小说中把它实现得淋漓尽致。他实在是太想表达他所想表达的东西了,太想了。这种热切又让我感觉到了我们的存在。
一声叹息,正因如此,《历史的尘埃》止步于一本苍白的YY小说。缺乏了足够厚重的历史积累,因为崇高而变得沉重的理想也就表达得相当的无力和苍白,如同空中楼阁一样,虽然华丽无比,却经不起轻轻地推敲。正如《生与死的对话》一章的效果一样,华丽的文字,厚重的思想,却通过最为肤浅的对话表达出来,从而没有一丁点的说服力的说教。要是那一连串美丽的文字是通过无数的细节或者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表达出来,那该有多大的震撼力啊!
因为我们都知道,凡是别人说的,都不怎么对头。只有自己感觉到的,才是真的。而且一旦认定,无论别人怎样劝告都无济于事。为什么知秋会选择那样的方式来告诉我们他所想表达的东西呢?唉。。。
通篇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主线,虽然每一章乃至一些细节都处理得非常不错,却丧失了通畅淋漓的美感。那些一个个扣人心弦的猎杀似乎各自为战,没有一个足够让人信服的理由把它们都连接起来。当然,这也让我无数次地感受了心惊肉跳。知秋的笔力无庸质疑。
也才有了山德鲁那样塑造相当成功的人物。
阿萨叹气:“那我到底该怎么办?”
山德鲁眼睛一瞪:“我怎么知道?”
看到这里我抽了。呵呵。
令人遗憾的是其他人物相对就逊色了,而死灵公会那一票高手虽然各自都有着不同的习惯,但在气质和性格上几乎没有多大的区别。让人不得不叹息啊。前期反派BOSS公爵的老奸巨滑也没有完全写出那种奸猾了一辈子的味道,使得一些阴暗的政治斗争的复杂性缺乏说服力。倒是那派头倒是写活了,赞。
写到这里我似乎又陷入了老毛病,一书拿起来一眼看去都是毛病。自己却一个字都写不出。我相信这书若让我自己来写效果肯定差上很多,许许多多明明清楚但同样无法避免的毛病会多出很多很多。
我想,这又是我们的通病吧。
太想了,太想表达我们想表达的东西了。
这个时候我就会想,我们为什么想表达这些东西,表达这些东西又到底能起什么作用,能换来什么?
也许如阿萨所说,我只做我想做的。至于为什么想,我说不清楚,也许是不敢承认自己的浅薄和虚荣吧。
周游世界?
也许吧。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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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7.风姿物语罗森9.0状态:已完结 |
年代:2003书评十年风姿十年梦,百代山河百代空 一:序言  笔者所看的很多网文都和《紫川》有关。比如笔者第一次去看《风姿物语》,就是因为老猪自称他的很多文风是跟罗森学的。好奇之下,笔者就去翻了当时号称玄幻开山之作的《风姿物语》。说起来,那已经是七年前的往事了。  笔者对于所看小说的第一印象是最深刻的,至今我仍然能清楚的记得,当初我翻开的,是周公瑾和海稼轩的那一战。而且我还不是从一开始看的,我翻到的是海稼轩和周公瑾对拼“飞仙之剑”的那一段。虽然教育习惯变态了一点,但是海稼轩或者说陆游毫无疑问还是比较符合传统主角性格的那类人。真正让我燃了的,是下面这几句。  ......可恶,马上就支撑不住了!哼,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拼着再残废两千年,我也要为大地清掉我所造成的罪孽!  “我想请教恩师您,过去您也是凭着无上力量来操控世界,如今我是遵循您的路子,为什么您会否定我的意志?既然大家都背负着同样的道路,您凭什么来诛灭我这个魔头?”  “混账,就凭我是你师父!”  相爱相杀的师徒,正义凛然的师父,别扭傲娇的徒弟,大魔王,绝招。这些极为入眼的东西,在作者的笔下编织成一幅美好的画卷。让笔者从此坠入梦中,良久不醒。在此后挺长的一段时间,我一度以为陆游其实才是本文主角。所以一直追着陆游的相关剧情去看,先是中都皇城之战,之后是香格里拉里面有海稼轩的各种章节。由于《风姿物语》实在比较庞大,即便是对看惯了长篇的笔者来说,这文也是得花N天才能读完的超级长篇。所以当我真正静下心来从头开始看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本文的主角叫做兰斯洛啊?恩,不过罗大也说过,他这个主角就是用来带剧情的,果然毫无存在感可言!  二:关于设定  风姿所用的天位体系,这个名词最初是来自《五星物语》。不过有趣的是,风姿的天位虽然设定上和五星大不相同,但是后来的变化和待遇却是差不多。  怎么说那?《五星物语》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天位的设定是“极少数骑士拥有的,星团骑士至高力量的象征”。最初只有天照、海牙拉奇、罗格纳、凯源等少数人拥有。可是后来,由于作者更改设定,和塑造人物的需要,天位这个东西变得廉价和量产了。或者说的通俗点,天位这个设定破格了。魔导大战的时候,凯渊为参战各国大量颁下天位。后来出场的布拉弗多、巴巴柳思、费摩尔帝国的一干高手,几乎是个个拥有天位。这就让最初的天位设定变成了笑话。  最初的风姿物语中,天位同样是少数人拥有的,强大力量的象征。可是随着最终正传的定稿,天位却变成了量产的,有严密级别体系的东西。不得不说,这个设定的命运,还真是辗转反侧啊!  要谈设定,首先就要列出力量体系。按照我的一点看法,风姿的力量体系大概可以这么看。  小天位:出力0.4X--0.6X实际战力0.6X*0.6天心意识可以模拟一定的武学  强天位出力0.7X-X实际战力X*0.6天心意识可以改变天地环境造成幻象  斋天位出力X实际战力X天心意识可以使用万物元气锁特殊效果能够恢复自身身体  天天为出力x实际战力2x-5x天心意识知世间一切法特殊效果完美体  天位铁则之一:天位奥秘无法由旁人告之  天位铁则之二:天位强者出力在强天位顶峰达到顶点,所以我设定强天位的出力为0.7x--x之后的力量提升,取决于天心的控制导致的力量散失程度  天位铁则之三;天心意识决定战斗优势因为天心决定力量耗损,招数强弱判定等一系列东西,所以天心意识对于天位战至为重要。所谓“力不胜智”,就是指的这个。  按照我的理论来解释李煜的力量。李煜号称是太天位力量,小天位天心。太天位力量,指的是他的力量有太天位高度浓缩的效果,可以达到3x甚至4x的力量。但是他同时只有小天位的控制能力,这就导致在出招的过程中80%的力量他都散失了。于是他的实际出力大约在0.6x--0.8x之间。所以你就知道,为什么强天位顶峰的陆游,虽然破掉他的招数,仍然疯狂吐血了。因为强天顶峰的陆游,出力也不过X*0.6=0.6x而已。而且散失的力量不等于就没了,陆游身处那种力量风暴之下,不受重伤才怪那!所以才有开头源五郎感叹:“陆游能三招败李煜,也不知道他事后吐了多少血!”  这个体系可说是非常完善了。如果要说不足的话,那就是天位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天位战极难越级挑战!虽然罗森在文中曾说:“天位战中绝无越级挑战的可能!”但是他同样还说过:“设定就是用来打破的。”所以前面那句被破过很多次,我就实在不好把他放进铁则里。前面那句话其实应该改为:“在对等条件下,单对单的情况下,天位战绝无越级挑战的可能性!”  在我的个人看法里,天位晋级之路有两大关卡。第一个关卡是地界升天位,第二个是强天升斋天。谜之音:“废话,一共四个关卡。斋天升太天更难,合着就强天位不重要?”bingo!您说对了,强天位还真不太重要。您能给我举出一个,练成小天位,没练到强天位的人物吗?其实也是有的,只不过很难找。比如说东方玄龙,至少最后都没有明显标志显示它升了强天位。不过连麦当诺这种废柴都有强天位,你觉得色老头会不升级吗?  其说说了这么多,我想说的就是,天位之路最重要的始终是天心意识。地界升小天,要产生自己的天心意识。强天升斋天,要大幅度提高自己的天心意识。陆游因为心中有障碍,两千年都不能升斋天。天草本是个废柴,可是就因为李煜引导他“知天命”,直接就升上了斋天。风姿的体系中,“顿悟”是非常重要的。萧寒山半无悟终极,就几乎打遍炎冰无敌手。胤禛需要两千年去悟同太天境界,而铁木真只需要一战。  天心意识是个很玄妙的东西,他能做到战斗中所需的一切事。他能节省你的力量输出,他能提高你的力量效率,他能让你看出敌人的弱点,他还能保护你自己的身体!所以,天心意识就是风姿中的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良器啊!  也是因为如此,号称“天心意识学者”的卡达尔,是三贤者中的最强者。但是由于他的力量实在是破坏平衡,于是黄金海只好封印了他的力量。导致源五郎在正传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有斋天位天心却只有不到强天顶峰力量的悲剧高手。呜呼哀哉,所以每一个和源五郎交手的高手都会认真感慨:“他的天心怎么能高到那个地步?”之所以说他的力量被封印到强天顶之下,是因为在那样的天心下,他依然经常有力量不足的情况。所以我们只能认为,坏心眼的雪特胖子,是认真考虑过他的天心才下的黑手啊........  三:一些人设  风姿中的人物,大多数都是拿着历史人名来的。我觉得这个办法,的确是很妙,很屌!因为这就有两个好处,第一,省力气。起名字是个非常头疼的工作,对一本几百万字的小说来说,估计很多作者都得天天头疼起名字。强如金庸,尚且从《南宋某个队伍小兵目录里》扒翻出郭靖、杨康、杨过等名字。其他的选手,自然就更头疼了。但是如果用历史人物名字来的话,不但省时省力,甚至在人物塑造上还有好处,这就是第二个好处了。  为什么这么说那?陆游,爱国诗人。好吧,那你就是极度热爱大陆的反魔先锋。皇太极和多尔衮是兄弟,那好吧,你们俩就是一个人的两种性格。李煜是绿帽子落魄王孙?那好,你的绿帽子就继续带下去吧。至于周公瑾....这个人物的出入好像稍微大了点,不过也没办法,毕竟他的真实原型,是漫画《封神演义》中的闻仲。  但是就算是这样,陆游的变态教育和爱情故事和历史上的陆游也是大相径庭。皇太极和多尔衮,与其说是历史上那种关系,倒不如说是一步莲华与袭灭天来那种关系。至于李煜吗,据说原型是剑圣凯渊....不过除了太天位这个设定以外,李老二和凯渊还真没有什么相似的地方!不过风姿这本书和《五星物语》的关系倒真是不浅,撇除设定不谈,织田香的人设和天照也是非常相像。  不过最出色的人设,恐怕问一百个风姿读者,会有五十个回答白起吧?白起,绝世白起,战果世代的绝世名将。伏尸百万血满天,灭世战神话白起。笔者曾经在另外一篇文章中用过这样的词汇形容他。风姿中的白起,也许在冷酷上不输给那个历史的名人。但是在其他方面,两者可是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毒免魔免,头脑内装着计算机的独特体质。恐怕不少人自己yy的时候可能也yy过这种东西吧?不过万事有得必有失,毒免意味着药物同样对这个个体无效。魔免意味着恢复咒文对这种体质也无能为力!简单来说,就是别人生病受伤,吃药或者来点白魔法就好了,但是这个孩子就必须一直靠自己对抗病痛!也许就是因为这种体质,所以他才变得那么坚强的吧?  白拉登后来去黄土大陆旅游的时候,曾经借着茅延安之口,对约翰说:“那人的老婆是变态的啊,我可招惹不起!”实际上也的确是如此。即便是为了政治斗争,能利用自己儿子至此的母亲,也是非常恐怖的!白无忌和白起,这对特殊的兄弟,可说是生活在完全相反的世界。幸运的是,这样极端逆反的处境,却没有让他们兄弟反目,反而是让他们更加相亲相爱了....打住,再写下去就真成腐文了。我想除了“相爱的人是亲妹妹”这件事以外,自家的那一群变态亲戚,也是白无忌能够运用“大梵炼狱刀”的原因之一吧?如果不是有白起这样阳光的存在,恐怕白无忌也早就起肖(台湾话,意为发疯)了!  风姿中的白家人,写的非常好。腹黑的老妈,绝世的白起,颓废的白无忌,以及那个变态的白拉登。可惜白拉登后来因为不是本地户口,没法参加最终决战。不然胤禛如果知道自己对上了白家那群人的父亲,表情一定很精彩!  三贤者这个人设,也非常趣味。“没用了两千年的”卡达尔,“自我人格分裂”的皇太极,“变态教育家”陆游。风姿的主要人类世界的武力,基本都是由三贤者衍生而来。七大宗门中,除了青楼和变态的白家与三贤者关系不大,其他几个可以说都是三贤者一脉所衍生出来。陆游的变态教育理论实在很有意思。只是不知道他的产生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当年他被人算计,导致无法出关。结果后来出关以后,看到被狂虐的周公瑾力量大增,居然有了突破天位的可能。于是陆游得到了这样的结论,要虐,要狂虐,不虐是不能进天位的....于是就有了后面的事情。当然了,银杏卷的最后,小乔使用因果轮转。导致整个事件变得完全不一样了。不得不说,因果轮转,果然是如同罗大口中“万能膏药”一般的作用啊!  至于皇太极和多尔衮,看起来和一步莲华与袭灭天来的关系也是一样的。虽然我确定罗大有一直收看霹雳,但是我也确定这个人物最初和那两只没关系。因为在时间上,其实应该说罗凌抄了罗森的设定,写出了袭灭天来这个人物。但是实际上,他们俩的最初人设,可能都来自《七龙珠》的短笛大魔王。  但是即便创意是引用前人,并不代表人物也是写成那个样子。罗森和罗凌的人物,无疑是更为相像一点。皇太极因为质疑自己的过去,所以才有了“多个衮”这个人格。如同净琉璃对袭灭天来所说:“你的存在,是因为一步莲华曾经质疑佛。他是你的过去,也是你的未来!”皇太极因为当年的事,自困心牢,从此和陆游一般不得超脱进入斋天位。甚至还因为这样,产生了自己的恶体“多尔衮”。然而最终在风华的开导下,多尔衮终于认识到自己其实也是皇太极,两者本无区别。于是他终于脱出心牢,不靠“天武圣功”也能维持斋天位力量了。这里我想引用罗凌的一段话,送给他们两个其实也合适。“红色的死,金色的生。原始为吾,复归为汝。世道修心,再生涅盘。七佛灭罪,如来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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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势力和剧情走向  不得不说,刚开始看风姿的时候,着实被他那庞大的世界,复杂的人物关系搞得云里雾里。但是真正看完全文,才知道其实整个风之大陆,也就那么几大势力。雷因斯是一方,魔族是一方,周公瑾是一方,还有一些相对游离的势力不过最后都加入雷因斯了。九州大战这个背景的提出,让风姿变得具有立体和史诗感。自从《银河英雄传说》之后,《风姿物语》是最让我阅读的时候有“架空历史”这种感觉的作品。这种感觉,绝对不是引用几个年代,放上几个背景就能实现的!  风姿的外传很多评价非常高,不过这些外传虽然表面和《银英传》很像,其实骨子里却不是一回事。田中芳树和罗森两者都给自己笔下所有重要的配角写了外传。但是田中芳树的外传,更像是“莱因哈特和杨威利的升职履历表”,而罗森的外传却是实实在在的写了许多特点鲜明的角色出来。不过,这跟罗森让配角发光,主角打酱油的思路也有一定关系。  风姿最出色的一点,毫无疑问是各种伏笔的运用。各种各样的隐线,大坑,往往让新来的读者不知所措。其中最出色的,莫过于曹寿身上的秘密。当时揭开的时候,无疑是让九成的读者大跌了眼镜!不过罗大更出色的表现是,在本书结束的时候,他居然把所有挖过的坑,统统都填了。当笔者看完最后一卷风姿物语的时候,兴冲冲跑到河图的罗森板块写文庆祝的时候,居然什么想问的问题也提不出。必须说,这是让我最佩服的一点。洋洋洒洒500多万字的东西,有坑必填,单凭这一点,他就远远不是当下许多写手所能比拟的了!甚至于为了一个填的不太清楚的坑,他还特意在最后一卷的最后一段作者访谈里揭示。其实大家基本都知道白无忌是魏素勇了,但是尽管如此,这个事实在正文中的确体现的不清楚。  而阿里中白起的登场,更是罗森填坑的极致。为了解释“他怎么知道世界树的由来,他的灵魂分割办法哪里来的,他怎么知道如何不被胤禛吸功”这些不是坑的坑。罗森让白起跑了趟黄土大陆,分别从约翰、兽魔术、源堂等人手中解释了这些问题。虽然也许有人要说,这只是罗大过于中意白起,所以让他客串罢了。不过在我看来,要说是为了填坑,似乎也说得过去。  说了那么多废话,好像和剧情主线都没什么关系。老实说,据说风姿的主线来自《战国兰斯》。强盗生涯--雷因斯--日本--香格里拉--艾尔铁诺--魔族这个主线,说起来也并不算特别出奇。除了魔族之外,也只有周公瑾称得上是长期反派。虽然说是反派,但是风姿中的每个人,往往都闪闪反光的不行。反而衬托着主角似乎更像一个小丑和反派,这倒是一个非常奇葩的地方。以个人而言,最喜欢的始终是香格里拉大战。那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剧情走向甚至是笑点,我觉得可说是风姿中最让我开怀的一段。源五郎和海稼轩的浓浓基情,周公瑾的担当、奇雷斯的变态、山本妮儿的成长、王五的豪迈、乃至龙套四骑士的战死等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过当然,其实雷因斯内战,胤禛出场前后等等,这些剧情也都非常不错。就算是被人诟病的厉害的日本篇,笔者也读的津津有味,完全不知道毒点究竟在哪里。我以前在紫川的评论中好像说过,《风姿物语》是我某个很挑剔的朋友唯一被我所知的读完的书。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罗大的功力了。  五:关于战斗  风姿中的一场场战斗绝对称得上是跌宕起伏、精彩绝伦、引人入胜的精彩描写。无论是中都皇城之战中老狐狸陆游的算计,香格里拉大战中周公瑾的“各个击破”,基格鲁之战中小草的壮烈,都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过这些在笔者的心中,始终还是比不过胤禛出场之后,白起李煜联手对战大魔神王的那一战。在我心中,这一场的地位甚至高于孤峰死决,堪称是风姿中最好的一场战斗。  不是因为参战的两名角色的个人魅力,也不是因为这是风姿中描写最好的“太天位战”,仅仅是因为下面的这一段话。  “该死的时候就死吧,贪生苟活有什么意思?嘉敏已经不在了,就让我们两个异端者联手,试试看能不能在一刻钟内,干掉这他妈的大魔神王吧!”  没有什么复杂的心理波动,也没有彼此之间那些无聊的算计、利益、勾心斗角,仅仅是出于内心的,这样的一种冲动。如同jojo中极其燃的一句话:“你的失败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你激怒了我!”  侠者以武犯禁,只为冲冠一怒而已。除此之外,那种这种藐视天下已经到神话色彩的战力,同样也是勾起我们心中波澜的一个必要燃点。大魔神王,太天位,一刻钟!即便是风姿中身为最后boss的大魔神王胤禛,在这一刻钟之内也只能当缩头乌龟,被这两个绝世人物暴打。虽然由于种种原因,这是“李白”注定不可能成功的一战。但是那种灿烂的光华,始终是让人无法忘怀的。  除此之外,周公瑾在香格里拉大战中的表现,也几乎做到了一个人能够想象的完美。他完美的利用自己“绝对斋天位”的优势,利用金鳌岛的种种机关去分开对手。他甚至在和海稼轩的战斗中,因为顾及师父的心情,还有只用强天位出力的余裕。那句“别人不知道,但是周公瑾非常确定,对面的那个人,天心是不可能超过自己的!”读到这句的时候,我们就应该知道,其实对面那个独臂男子,不过是在放水而已!  之后他对小五和猴子单方面的蹂躏,通天炮对香格里拉的整体威胁,让整个剧情处于前所未有的紧张感之中。要不是猴子这个“吃软饭”的实在有太多女人帮忙,恐怕任谁也凑不出那样的三名强天顶对抗周公瑾吧?不过看着罗森费了那么大力气去给猴子找帮手,我想他此刻一定非常痛恨自己做下的这个“天位壁垒”!  所以在后来的阿里中,级别之间不再有那么明显的界限。甚至于到了东方,直接连级别这个东西都取消了。其实没有级别的战斗,比有级别设定的好写。但是这种“好写”同时也是建立在笔力之上的。如果笔力有限,还是先划定个级别来得好!  六:人物随想  笔者曾经写过一篇叫做《风姿塔罗随想》的东西。其时大约是风姿完结前的那个月,由于没看到结局,所以世界这张牌就没有发出去。现在想想,大约“世界树”会比较符合这张牌面吗?虽然人类补完计划这个东西实在有够老套,集合天下之力对抗boss桥段怎么看怎么像是七龙珠最后的元气弹,但是延绵十年的作品,这样的结束其实也不错。至于其他的部分,天地有雪由于大家都觉得他不死不了,所以他是一定要死的。还有死了比不死好的海稼轩,就成了结局中少数领到便当的人物。恩,我是不是忘了重要的一个?那个是罗胖子的菜,不是我的菜,不关心的了!  “嘿,彼其娘之!”这是剑圣月贤者陆游的遗言。必须说,这个国学版国骂实在非常经典,用来当他的遗言也是非常恰当。抗魔一生的陆游,终于还是死在和魔族势力的决战之中。虽然下手的是守护人类的龙神这件事比较尴尬,但是总体而言,他死的很壮烈,很英雄,很符合他的死法。“日移月落孤星在”,改自无忌天子的诗号,对于当时他的来说也是非常微妙的。也许自从梅林死去的那一刻,陆游的心也死了。除了自己守护一生的风之大陆,还有什么事能引起他的关心那?走过九州大战的陆游,比任何都清楚魔族对大陆的危害。他汲汲营营,所求也不过是为了人类的整体生存。不过,他这样的苦心,却并非能够被人所理解。即便是同为三贤者的卡达尔,都对抗魔的意义产生了怀疑,更遑论其他人那?本来传承其志向的周公瑾,却因为立场走上了和他相违背的道路。陆游的孤独,在风姿中几乎是无人可比的。除了泉樱对这个师父尚有几分舔犊之情,梅林尚且难忘昔年之情,还有谁能够理解剑圣大人那?  龙骑士,西王母,号称“二圣”的两人,在本代集体变为女性,成了兰斯洛的后宫。恩,兰斯洛的后宫质量,那可真不是一般的高。天位只是入宫起点。如果没有什么大势力首领的称号,恐怕是连名分都弄不到的。我想着也是爱菱混不进去的一个原因吧?罗大总说他后期把小草写的花瓶化了。其实在我看来,风华的戏份也未必比小草高哪去。最后两集小草的“山寨版大梵炼狱刀”加上“召唤创世神”可是连大魔神王都为之震撼的大动作。相较之下,风华和枫儿最后其实是狂打酱油那。  李煜,非常高人气的角色。优柔寡断的一生,一直到临死的那一刻,也不能做下正确的决定。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对李煜来说在正确不过了。所以当初,我给他派了命运之轮这张牌。即便是没有陆游和周公瑾的操弄,似他这般性格,也难逃败亡命运吧?所以某种意义上讲,陆游的逼迫,还真的是让这个弟子成才了。不过那过程,未免太过残酷就是了。罗大总说李煜的剑惊采绝艳,但由于这家伙太过破坏平衡性,罗大让他常年出国旅游,出手机会实在太少。真要说他的强,也只有和大魔神王的那一战前半段可以参考。其实不动真剑这种东西,讲求一击即杀,用到两招就是失败。所以李煜抗了胤禛几千招神马的,怎么看也是失败了...不过考虑到他那时的身体状况,和“天痕”的残缺,就姑且认为是他彰显武力的一战吧!  白起,比上面那位更高人气的角色,风姿的人气王。当初的塔罗中,我给他派出审判这张牌。白起的智慧,与一般的智者颇有不同。他是事先收集所有的可能性,靠庞大的计算数量得到最终正确的结果。可以说,他是“平凡的天才”。就好像“努力的天才”李昌镐一般,这样的强者其实才是最可怕的。他也许不是惊才绝艳的那一个,但是他绝对不会给你留下后路。只是如同冷漠的众神一般,降下自己的审判!黑暗的过去,更是给他增添了独特的魅力。守护家人的愿望,让他又产生了光明的未来。如此行走在光暗之间的危险角色,毫无疑问打动读者的一张王牌。不过资料再准确,计算再精准,终究不过是在已知的范围之内。所以“武中无相”是不可能把天心推上终极的,因为这种“凡人的天才”是“知世间一切法”的另一种描述,但是却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道。  天草时贞,日本传说中的起义军首领。不过到了风姿中,他却变成了一个痴情的天才剑客。天草的一生都和“背叛”有脱不了的关系。最初在耶路撒冷的时候,他被同伴背叛。加入胤禛属下之后,他又因为服从命令,背叛了自己和梅林的感情。九州大战之后,他却被胤禛背叛。回到日本后,他又背叛了织田香。一直到最后,失去一切的天草,终于突破了自己的天命,顿悟斋天位。可是他一生最光辉灿烂的时刻,却是他人生的终点。若非有花天邪传承他的灵魂,恐怕天草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了。不过即便是继承了他灵魂的花天邪,也同样传染了他的悲剧命运!  周公瑾,由于和原型太像,所以不是很想再说了。旭烈兀,怎么看怎么像漫画《封神演义》中的申公豹。那种美学,那种独立事外的感觉。真的是太像了,不过由于他的身份和天分,就注定他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吧?潘多拉,前期神秘后期破格的人物。千叶家的坑,老实说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石崇,优秀的臣子,伟大的父亲。不过笼罩他身上的浓浓悲剧味,真是一点也不比他的儿子少。恩恩,说不下去了,就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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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基友们  应月神的要求,写写风姿中的基友吧!我想想,比较公认的大概有源五郎--海稼轩,白大--白二,周公瑾--旭烈兀,胤禛--铁木真,天草--陆游,兰斯洛--源五郎--李煜,李煜--韩特,王五--兰斯洛,周公瑾--奇雷斯,当年的三贤者,石崇--旭烈兀这些吧?数数看,还真是不少!不太符合一般定义的,大概有,陆游--周公瑾,兰斯洛--小草(????答案是,如兄如弟!),李煜--花若鸿,白无忌--东方玄龙(谜之音:这对不是基友,是枪友拉!),胤禛--天草,天草--花天邪,石崇--花天邪(???父子也可以是基友吗?),多尔衮--花天邪,多尔衮--石崇.....好吧,数量太多了,再说下去口味就太重了。比如四大龙神,大蛇--雪太郎....咳咳,还是打住吧!  笔者数了数,陆游,源五郎,周公瑾都至少有三个墙头,堪称是风姿中的墙王那!什么叫做墙头?你猜那?这么明显的中文词汇都不懂?太落伍了吧!  陆游和源五郎的基情是发自内心的。作为“两千年来来穿一条裤子”的好基伴,他们俩可谓是“你屁股一厥我就知道你拉哪砣”。两个人在香格里拉的默契表演,可以说是风姿中基情最重的段子了。不过也难过,源五郎本身就是“卖屁股”的。你指望他不基,那还真是难那!至于源五郎和李煜,其实李煜这种心高气傲的人,想找一个能和他交陪的人实在太难了!源五郎的睿智博学,源五郎的自身修为,甚至是源五郎的“美貌”,无疑对李煜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若非他心中早有所属,恐怕是无法避开这种禁忌的诱惑,走上这条道路的吧?咳咳,我在写什么,打住,不能再写了!  八:尾声,碎碎念  风姿物语据说写了十年,笔者至少也追了四年。风姿完结的那一天,罗大声称这是“艰难的旅途”。的确,五百万字的巨著,即便到了今天这个字数泛滥的时代,恐怕也很少有几本能够超越。而且风姿并非一般的小白文,他的剧情之丰富,描写之出色,都配得上“开创时代”这个名号。有了这一本的洗礼,罗森越写越好。如今他的第二本阿里和第三本东方也快完本了!笔者只能祝福他继续大卖了!作者。道隐凤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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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8 紫川老猪8.9状态:已完结 |
年代:2004书评评“荡气回肠”的小说——紫川  日这天刚刚来临的子时,我读完了紫川。  紫川,这本书很复杂,也颇有些分量,关上txt,我在深夜空荡荡的走廊里踱步约一刻钟,用感慨万千这四个字来形容我读完紫川时的感觉,名副其实,它当之无愧。  这学期写作与瞌睡之余,看了不少早期的作品,诸如星辰变,佣兵天下,亵渎,紫川。盛名之下无虚士,这几块老砖头啃下来还是很有些值得借鉴之处。前三本看完好些日子,已过了最好的评论阶段,所以就来说说紫川。  这几部书在我眼中,水平都是达到水准以上的。按龙空的标准,都至少可以称得上是粮草。  紫川全文大约二百三十万字,看了一个星期,感受几经变换。这部小说看得我是实实在在的“荡气回肠”了,好几次胃和肠子几乎都拧成了团。不过论总体情节,也依旧当得起这四个字。无论是本义还是加了引号之后,它都是符合的……  读完了开头,坦白而言,作为早年网络小说三巨头之一,紫川让我感到有些失望,那会觉得或许我应该把紫川放到佣兵天下和亵渎之前看,可能多少会好受一些。  前五十万字我并不满意。这个开头虽然庞大且埋了不少伏笔,但总体看下来仍然逊于佣兵天下和亵渎。因为一开始的家族混乱虽然做到了混乱,但是仍然让人觉得未免儿戏了,整场政变写得只能算是中庸水准。细节与文笔都不能让人满意。此外,总长权利的更替所造成的后续混乱,也未免太大太突兀了点。  写大场面的小说很多,但写得能看的很少。因为大场面极难控制,把故事进行的合情合理是一件非常艰巨的工作。在符合基本逻辑这把剃刀下,我看过的长篇幻想小说中能勉强存活的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  紫川的语言在娱乐性方面比较明显,只是娱乐性与时代的厚重性方面整合得太粗糙。娱乐性越高,思想性一般就越低,这是个基本可以成立的规律。开始的几十万字里,唯一让我眼前一亮的特色就是三兄弟之间的感情,然而仅仅是这个特色,还比不上佣兵天下的恢宏,亵渎的老辣。一个大时代的细节跟不上,故事进行得多少有点想当然的嫌疑,因此使得三兄弟很好的亮点显得单薄了,这算是一个遗憾。  几十万字之后,故事总算出现了让我最初观点有所改变的转折。流风霜的夜袭,紫川秀遭遇马维的情殇,布丹的夺权。故事终于渐渐有了比较像样的矛盾冲突,深度和真实感。紫川秀回归家族时帝林斯特林说起紫川参星馋酒,这个事件很小,但是让配角也多多少少有了些血肉。“以前,你就是我的信仰,但今天以后——”他慢慢地说:“我的信仰就是远东大地。”这句话的说出,是故事的又一次提升。在人民与家族的忠诚之间,他把后者的重要性降到了第二位。因为责任,他不惜偷放魔族入境。  紫川这本书在开头给我的印象不算太好,但我总算坚持住了,所以看到了后面水准的渐渐上升。如果这个趋势不变的话,紫川和另外两本书相提并论的地位我还是可以勉强认可的。然而这篇文章之所以“荡气回肠”,就纠结在这里,继续往下读时我被弄得相当疲惫……  这是一本让我感觉相当复杂的小说,因为它不怎么稳定,几百万字里文笔情节在水准线上下跌宕起伏数次,几乎没有什么形容词可以从一而终准确地概括这本书。紫川秀就任黑旗军统领遭遇马维之前的情节和文字实在次到了一定水准,几乎与开头一样浑水摸鱼了。相当一部分情节写的干巴巴的,一点都没有情节该有的感觉。然而当我的心情渐渐快要不耐烦时,又出来一个yy点让我的精神稍微振奋一下,就是关于对马维家的扑杀,然而随之而来对于流风霜的处理部分又让人感觉相当无语……  总之,笔力不够,搞笑又完全没有形成独特精纯的风格,补牢几乎成了效颦。人物应有的心情描绘得有些模式化,欠缺应有的真实度。文笔情节真实感统统不达标。一个时代啊,如果写的是风姿物语一般的个人英雄主义也就罢了,然而这本书却是要描写一个复杂多变的大时代,几十个人物要描绘,三个家族加上魔族和远东,若干个地域来回切换,除了兄弟之间的情感还好,大时代在光明王远东崛起时的构架的真实感复杂感被绞得支离破碎。  书看到一百五十万字左右,在我看下去的动力几乎无以为继的时候,魔族又一次入侵了……好吧,好吧……那我再接着看一点好了……这时我骑虎难下,只想哭……  这是一本让我看哭了的书,却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隐藏在文字情节中那无处不在的王八拳和一个又一个yy点以胡萝卜加大棒的凶猛攻势永不停息地侵袭着俺幼小纯洁的心灵……这是一本让我极度无语的书,我绝对不会去看第二遍,但是第一遍估计还是会勉强“被读完”的……  总算我的坚持还是有价值的,文章的后半部分比前半部分要好一些。紫川的特色渐渐突出,而纰漏多少变少了一些。  紫川这个故事的优点,在于牵绊,坚韧,以及责任。帝林斯特林紫川秀之间理想一般的兄弟情义,紫川三杰在防御魔族侵略战时的死磕,紫川秀与紫川远星,哥应星之间的知遇和承诺,紫川秀与紫川宁,流风霜之间纷繁的情愫。紫川秀的心灵,紫川家族的意志,远东以及魔族平民的忍耐力。远东的追求,家族的守卫与延续。在这么复杂多变的时代里,这些朴素然而可贵的东西竟然都得到了坚持,紫川秀这个角色不够痛快,优柔寡断,但是他把上面的一切都承担了起来,所以他是个了不起的角色。一个人的伟大,在于它的胸怀,所以帝林与斯特林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对于转变的发生,云浅雪可以找出很多解释,譬如王国犯了战略错误、人类力量很强、王国将领作战不力等等原因,但直觉告诉他,这些一眼可以看到的表面原因并非真正的原因,人类同样犯了不少错误,但他们正在越战越强。  紫川的大势与角色的命运,带着典型的不完全博弈色彩,也因此有不错的真实感。紫川很少有像样的单打独斗,几百万字里唯一让人留下印象的只有帝林斯特林围堵流风霜那一节。紫川没有魔法,只有武技和军队。这篇文章其实更偏重于一篇军文。在后半部分,大时代的刻画相对较好,人物的性格行为也比较相符。最终给出一个综合评价的话,和佣兵天下与亵渎齐名还是可以接受的。这是一篇很沉重的热血故事,虽然因为文笔的关系,热得令我个人不太满意。但是可以理解,毕竟是网文,还是大场面,难以兼顾。  最后再提两个缺陷:与科幻历史背景的衔接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桥段,但是紫川用的还算不错,魔族侵略失败之后,我一直疑惑这个故事要怎么进行下去,最大的敌人已经倒下,紫川秀凭什么一统魔族?不过,看得出来,有些线,是在故事写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埋下的,总算老猪编故事的能力还不错,没有太显的破绽留下。远征军进入魔族之后,紫川秀的光芒才终于清晰起来,主角直到这一刻,身上的主角光环才真正绽放出了光芒。  但是,过渡完,这个桥段就被扔掉了,科幻的历史如昙花一现,杀死蒙汗的后续也完全被太极掉了,这个桥段实在是烂尾了,令人不满。  第二个,帝林当年是那样对待放任魔族进入内地的紫川秀的,却因为自己受到的迫害而错杀了斯特林,这实在不像是帝林能做出来的事情,这是那个曾经说过“我可以杀光所有人,都不可能伤害阿秀和斯特林”的人么?即使从性格的骄傲到总长的压力统统都做了解释,我相信当年在杨明华手下卧底多年的帝林会因为骄傲而选择兵变,但是以他的心计,不可能对于斯特林的安排如此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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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想小说的精品,总有一个比较常见的结局塑造风格。就是在一连串悲剧的最后,有一个勉强可以安慰人心的结尾。  节选了一些与配角有关的场景,对于紫川的分量,这些句子是有用的。  蒙汗——临别时,紫川秀忽然起了种冲动,脱口而出:“爵爷,野心勃勃的魔族部落首领,蹩脚的十三军军长,出色的历史学者,洞察人生的智者,这么多不同的身份,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谁知道呢?或许都是,又或许都不是吧?”蒙汗洒脱的一笑,“人生是一场戏,导演是个忘了剧本的疯子,人人都扮演着角色,这个场景里,你是远东的光明王,我是蒙族的首领,我们表面彬彬有礼,心里却充满了猜疑和敌意。也有可能,在另一个场景里,你我在飘满落花的帝都大学的校道上相逢,我是桃李天下、受人尊敬的老学者,而你是一个好学上进的青年学生,对我充满敬意——谁知道呢?在这场戏中,并非每个人都能扮演自己希望的角色。我们都太过沉迷这场戏,往往迷失卸下戏装的真正自己了。光明王,我们后会有期!”  白川——笑过后,白川说:“元帅殿下,我家大人看似玩世不恭,实际上他把忠义看得很重的,他立功无数,却屡屡蒙受冤屈,连我们做部下的都看不下去,他却默默忍受了。原因无他,只因家族对他有恩,他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在紫川家,有他的恩人、知己、朋友、兄弟,从哥应星、紫川远星,一直到斯特林、帝林,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数的牵挂和依恋,不是说一声决裂就能办到的。光是要和斯特林或者帝林对阵,这就足以让我家大人崩溃了,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定。一年前,我们驱逐魔族收复了远东全境,那本是脱离紫川家的大好时机,但大人始终在犹豫不决,我看出来了,他始终不能割舍对家族的感情,如今,家族处境艰难,大人就更不忍心离弃了。”  塔罗克——他诧异地望着对方,紫川秀点头,平静的说:“国家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灾难,我们每个人都还没有对国家的存亡肩负过这样大的责任。忠诚蕴涵在每个人心中,世界可能殒灭,但信念的引力绝不会消失,而正是这种信念引导我们走向胜利,我坚信如此。欢迎你归队,小旗。”他温和的笑笑,笑容如春风般的和蔼,一种和蔼、亲切的魅力油然而生。  听着那个好久不曾听过的称呼,难以形容的酸楚感觉从心头涌来,泪水禁不住的溢出眼眶顺着脸颊向下流淌,用肮脏的袖子使劲擦了一把泪水,塔罗克响亮地喊出了那句熟悉而又陌生的号号:“愿为家族服务!大人,请下令吧!”  林睿——“白川阁下,在很多年前,我和现在的您一样年青。心里充满了正义和梦想。那时,我还不明白一个道理:指引个人行为的,是道德和良知;指导国家行动的,是利益。很多时候,这两样东西并不在一条线上。白川,祝您好运!”  明辉——是忠于一家一姓的紫川政权,还是忠于这个已历经三百年沧桑的民族国家?在生死威胁面前,明辉统领选择了后者。他很含蓄地表明了态度:可以亡家族,不能亡国家。  最后的最后,是这个结尾,无论语言还是感觉,写得都还算不错。  紫川秀苦笑着摇头,他蹲下身来,端详着云林英俊而稚气的脸,心潮澎湃:“孩子,不能亲眼看着你茁壮而健康的成长,欣慰的看着你长大成人,手把手的教你练剑、写字和读书,这是你父亲的最大遗憾,也是他的失职。但孩子,不要责怪他。  “你的父亲,还有很多的叔叔和伯伯,他们用鲜血和钢铁,披荆斩棘,为混乱的世界重新铸造了秩序,带来和平,化剑为犁,为蛮荒带来文明,用繁华取代贫瘠。铁血、牺牲和自我奉献,是我们这代人的天生使命,那些英雄和英雄的故事,在你们的年代将会成为传奇。  “现在,作为父辈的我们,已经完成了我们的使命。我们渐渐老去,而你们将成长,这是造化的规律,无可避免。将来的世界,是属于你们的。你们不必像我们一样,日夜不停的战斗,在刀光剑影中前行,父亲高大的脊背,已为你建起了遮挡风雨的屋顶。  “孩子,你将会过着和平、安详、无忧无虑的生活,你将注定是锦衣玉食,优于常人,这也注定了,缺乏磨砺的你,不可能像你父亲一样出色、一样优秀,一样勇敢、坚定和无畏。”  “那又怎样呢?”  “童年时,我们讲英雄故事给你听,并不是一定要你成为英雄,而是希望你具有高尚的品德。少年时,我们让你接触诗歌、绘画、音乐,”是为了让你的心灵充满情趣。这些情趣会支撑你的一生。这样,即使在最严酷的冬天,你也不会忘记玫瑰的芳香。  英雄辈出的民族是不幸的民族,和平的生活注定是平庸而繁琐的。有些事,或许你现在还无法理解。但当你长大,你就会明白:你的父亲,一定不会希望你成为英雄,世俗的很多东西,耀眼而毫无价值。只要你能健康的成长,正直的做人,独立的思考,幸福的生活,这是父辈对你的最高期望。“  望着孩子童真而稚气的脸,紫川秀喃喃说出声来:“祝福你,孩子,也祝福和平的年代。”原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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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魔盗血珊瑚8.9状态:已完结 |
年代:2009主角在政变,国事,战事当中所抛出来的所谓连环计宛如小孩子过家家,偏生每次还要一大堆NPC感叹主角的邪恶智慧非常人所能及,一个人凌驾于一个国家的智囊上。 与这种过家家的构思所对应的,作者在主角形象构造方面足够的文青,不撒狗血不煽情, 语言还要非常的优美流畅,例如“听完这一切,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暗自倒抽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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