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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练习
  问:刑法解释的理由都有哪些?
  答:()文理解释:按照刑法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对刑法的解释,同时参考语法、标点符号、用语顺序等产生或者决定的含义。文理解释的说服力是有限的,需要考虑其他解释理由。
  体系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含义。
  历史解释:依据制定刑法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刑罚发展的源流,阐明刑法条文的含义。&历史解释并不等于追求立法原意,即并非主观解释论。
  比较解释:借鉴外国立法与判例以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但要善于辩析中外刑法的异同。
目的解释:根据刑法规范的目的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无论什么解释方法,其解释结论必须符合罪刑法定主义,符合刑法的目的。
【问答】2、判决与裁定
  问:民事判决与裁定的异同?
  答: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
  1、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而民事判决解决的则是诉讼中的实体问题。
  2、民事裁定所依据的是程序法,民事判决所依据的是实体法。
  3、裁定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作出,而判决一般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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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司考达人秀第2期余婷在线问答精选(中)
16、听课都听了几遍?
答:基础班老师的课我就听了一遍,因为当时不熟,听的又慢,就听了一遍。但是强化班老师的课,我都听了二遍,刘凤科的课我听了三遍,然后最后到了后面的那些阶段,都是听了一遍。当然如果觉得他讲的特别好,你就再听一遍。实际上听这些老师的课很快的,你不要把它当成什么事情,如果你二倍的速度来听,你一天学习个小时个小时一天,就可以听完一门课了。
17、听完基础班就做题吗?
答:听完基础班以后,做题不行的,听完基础班刚开始做题,我真的是觉得这些题目量好大,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然后做道题就头晕脑胀,而且错的一塌糊涂。
18、你看的这么快,记不记得住?
答:应该记得住,我觉得所有的法律,可能这是一个在职考生的优势,可能很多人是大学生,我觉得大学生他的社会经验、社会阅历,没有在职的丰富,我觉得很多法律都是常理、常规、社会常识是这样子的。
19、一定要先听课再背讲义吗?
答:一定要先听课,把课听熟了再去背讲义,你都没听课背什么讲义?你把这个老师的课听两遍,再去看他的讲义,翻个三四遍很熟的。
20、复习卷一有什么技巧方法?
答:说实在,卷一要背诵的。我都留在了考试之前几天,大家可以看到,我刚才说过,就是按卷来复习,我那个卷一最后一遍才看,卷一听白斌的课,看他的讲义。卷一一定要高分,卷一不高分不行,卷一一定要过百!当时很多人告诉我,说有什么分什么分的那些,叫我去看。我看了一下,觉得好陌生,我还是背我自己熟悉的讲义好了!你就背你熟悉的东西,不要这个看那个,看你熟悉的东西,自然就好了,卷一听白斌的基本上就没问题,多背几遍,我记得最后白斌和杨帆考前还有一个班,全部都是题的哇!那个很好的,那个觉得自己受用很大!
21、你用的基础教材都有什么?
答:基础教材我不知道是什么,我只有讲义,我只有打在白纸上的讲义,然后一套真题,然后买了几本法条,法条也是对照着去看的!
22、经济法如何复习啊?
答:经济法可能很多同学都觉得哇!好多内容怎样的。经济法就是你看法条吧!因为经济法的法条很简单,也不多。一天可以看完,你把重点的法条看看就行。经济法没有什么别的是值得去看的。
23、每个学科的法条都要看吗?
答:法条我觉得,特别是民法那些不要去看法条了,太多了!去听钟秀勇老师的课就好,一定要去听。
24、司考三大本需要看吗?
答:三大本没看,而且都不知道三大本长什么样子,只是听过三大本的名字。
25、你考试用多少时间答完的?
答:前三卷都是分钟,没什么大问题但是我这个人可能是有点强迫症,所以考试涂答题卡特别慢,因为每一个黑东西,我都想把它涂的漂亮一点,所以涂答题卡的时间还用的比较多。
26、背讲义的时候怎样结合法条去背?
答:背讲义的话,除非背这一段讲义,你觉得有点问题,就去看法条,是这样的,或者说这个讲义你觉得讲的不够清晰、不够清楚,你再去看这个法条是怎么说的,就加深你的理解。如果这个讲义很好、很清晰、写的清清楚楚、很全面,不要去看法条了。
27、往年的课程需要听吗?
答:我听的都是当年的课程,往年的课程哪有时间听?
28、你觉得哪门课最难?
答:刑法!刑法觉得最难,真的!
29、要不要先看讲义再去听课?
答:先听课再看讲义,先听熟再看熟。
30、学习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答:这个学习计划,其实是这样子的,学习计划我没有一开始就制定了好几个月的学习计划,我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来随时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的。你学的怎么样,每天的速度是怎么样,你根据你自己的学习的情况,再去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我最多可以安排后两天、后三天的学习计划,看学的怎么样,一边学一边安排。&
31、听强化班的课就可以了吗?
答:强化班的课一定要听,后面的点评班、冲刺班也要听,但是强化班是基础,你一定要听熟强化班!起码要听两遍到三遍,后面的你听一遍就可以了,但是那些老师自己出的题,比如说刘凤科这些老师出的题,你不但要做这些题,他讲的课你也一定要去听。而且他们出的题,我还看了二遍,其他的题,我真的没有做。
32、具体到每一天的复习方法都有哪些?
答:说一下这个作息时间,基本上早上就七点半起床,然后学到十一点去吃饭,吃完饭到十二点活动一下,十二点半到一点半再学一个小时,然后休息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下午二点半或者是二点开始学习,学到四点到五点,然后去游泳或者是去跑步,一定要锻炼锻炼,很重要!然后晚上六点钟吃饭,吃完饭就六点半或者是七点钟,一直学习,有时候学习到十二点,有时候学习到十二点半,最晚没有超过一点的。不要太累,如果你有时候你学的很累了,早上想多睡一会儿,就听从你自己的,需要多睡一会儿,这样的话,你会更有效力!
33、法条都是什么时候开始看?
答:法条可以说,我真的除了经济法之外,没有具体的看过法条,就是刑法还看了一下法条,但是最后看来看去也觉得太多了,都转回看刘凤科的讲义,去了我报的是块钱的那个班。
34、法条要买哪一种法条?背了多少法条?
答:普通的法条都可以,但是我看到独角兽网校今年好像有卖法条,法条我是在网上买的,都是很普通的那种法条,我也不知道有什么,我看到这个我就买了。没背多少法条,就商经看了看,主要是背讲义!法条没有怎么背。
35、你学了几个月?多少个小时?
答:我是月份(年)开始学习的,月份到月初,学了个小时,应该是后面脱产天学了个小时,就是这样子个小时。
36、第一卷如何分配学习时间?
答:第一卷的内容真的好多,第一卷你就自己看你自己的学习情况。其实第一卷,我最觉得头疼的就是宪法,那个宪法真的可以说,背的我头晕眼花的。但是最后考试前一天,我还在看宪法。宪法太难背了,特别是市级怎样、省级怎样的,宪法太多、太累了,就根据自己的去调整!有很多同学可能会说,我放弃宪法怎么样?建议你还是多听一下白斌老师的课,他也有讲到宪法,你记熟你应该记的,不可能面面俱到的,你的记忆力没有这么好。
37、刘凤科的题在哪里?
答:在那个考题点评班吧!因为独角兽网校,它会有各种各样的班,最后听到就是什么什么班了,就有题了,它开始是基础、强化、法条串讲,然后后面的课都全部是老师出的题,很多老师都有出题,我都看了。就是他们的讲义、他们的课,他们的题。
38、听完一章看一章讲义还是完整听一遍再看讲义?
答:完整听一遍再看讲义!因为完整听一遍,也只需要几个小时,然后再看讲义。
39、司考复习分几个阶段?
答:这个的话,你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为我觉得现在大家的时间,开始的都还好早,现在也还月份,月份先看民法,每天听听民法、刑法,先理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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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加巧干,司考并不难!
  2015年的备考已经展开。在众多备考的人之中,多数只会埋头苦读,却不记得抬头看路;而有的人却一味关注所谓的重点,却忽略了其它内容的学习。其实,司法考试涉及的科目众多,既不能平均用力,也不能有所偏废。而应该秉持&轻重有别&的原则,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和准备。下面我就和朋友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备考心得,望能对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些许帮助。
  第一集团包括: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每课少则四十余分,多则近百分;第二集团是商经法、三国法。每课在五十分左右。第三集团是宪法、法理、法律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每门10分至15分。
  第一集团各科是司考的根本,也是拿分的战场,也是复习的重中之重。虽然内容稍多,但其原则性强,模糊性小,历年来变化也最小,内容是死的,这个地方失分的话基本就难过了。
  刑法看起来庞大,实际是死老虎,刑法考了十几年了,该考的都考了,把刑法理论特别是牵连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继续犯等处断的一罪和实质的一罪区分开,把刑法分则中容易混淆的罪名区分开。把历届刑法题拿来做一下就行了,这个地方不能失分。但一定要细致,象抢劫罪年年考,抢夺等四种罪可以转化成抢劫罪,考的就是这些。
  民法也是死老虎,民法通则及其解释,合同法,是其三大支柱,其中每一条都是重点,每一条都考过了,每年不过花样翻新而已,这部分光第三卷就是整100分(含民诉),再加上第四卷有三四十分,可以想象其重要性。可以说第三卷是司考的粮仓,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用全部时间的四分之一来学习民法毫不为过。虽说民法博大精深,学精学透颇有难度。但是自从在朋友介绍下,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班,听了钟秀勇老师的课,顿觉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在此,特别推荐大家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因为他们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感觉跟看电视看电影一样,效果不错,不仅学习兴趣提高了,而且学习效率也跟着提高了,真是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啊!大家不妨也听听!
  第二集团的商法和经济法虽然总分值不少,但这两个部门都是由若干小法组成的,知识点稍显分散,其实考察难度不大,是送分的菩萨,一定要笑纳。个人感觉听听独角兽司考网校郄鹏恩老师的课,反复看看讲义基本可以搞定。三国法是难点,容我稍后再讲。
  第三集团的宪法就几个重点,一是各国家机构的职能区分,特别是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之间。一是四次修宪的区别。一是选举制度。也是送分的。法理看一下书就行了,多做点题,这里是法本的阵地,虎口拨牙的难度有点大,这里更多的是考积累和思维方式,不要在这里过多恋战。法律职业道德也是送分的,没有难度。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简直就是散财童子,无需多说。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司考的难点是三国法,这里有三十多分,现实情况是要不一分不得,要不全拿,在其他法差不多的情况下,就决定你过不过,绝大部分考生在这里是伤痕累累,是一个失败者的坟墓。实际上这里也很简单,要掌握窍门。独角兽司考网校杨帆(女)的课颇有帮助,不妨一听。国际公法简单,国际私法就是一个人身关系,转致,反致,间接,直接。这些东西通过例题反过来理解,也不难。难的是国际经济法,我的经验,三大文件(公约,通则,惯例)看也看不懂,不如不看,术语通则就是列个表,强行记一下就行了,把每一组的术语区别开,每年考的这些内容都是很简单的,集中在报税,保险方面的内容。公约就是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和风险转移。惯例就是信用证的流程。说穿了就这些东西,千万不要未学先怯,把这些内容神秘化。另外一个诀窍就是考的东西都不在这里,在民法通则末尾的相关涉外规定,这些条文不多,条条必考。相信我,没错的。
  朋友们,实干加巧干,司考并不难!加油吧!祝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马到功成!
独角兽司考达人秀第2期余婷在线问答精选(上)
1、请问独角兽网校这么多讲义是怎么背下来的?
答:其实讲义不多啊!就背强化班的讲义就好了,强化班这几位老师,你就背这几个人的讲义就好了,其他人的讲义不用背。这几个人的讲义我翻的挺烂的,真的是背下来的。基础班的讲义我觉得不要背,要背强化班的讲义。而且我只背这几个人的,其他老师的我没有背。
2、本人在职,家里有孩子,工作单位也很累,要怎样控制时间?
答:是这样的,我家里也有孩子,工作也很累,那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你每天可以去安排。你现在都有时间可以去听民法课,我觉得听民法课不累的,我听的很高兴的,听的兴高采烈的。你可以慢慢的听,然后也可以快快的听,其实很多老师的课都可以二倍速度听的,除了杨帆老师的课,她的语速太快了,基本上不行,其他老师的课,我都是用二倍速度去听。这样很快的去听课,第一,你的效率很高,你可以集中注意力,而且你的成就感很好,可以增强你自己的信心。
3、我平时阅读太慢,做到多项和不定项就没有多少时间了,怎么办?
答:其实这个考试应该很容易过的,我仔细想过了。那你比如说前道单选题,你拿个分应该不成问题吧!给你道题去错,然后中间道多选题,我就算你错一半,错题,你还可以对题,你对题,就可以得到分。然后前面得了分,然后你最后道题,你又错一半,你就对题分。这样加起来就有分!我觉得每个人达到分差不多的,所以真的没有什么压力的。
4、老师讲课的时候要做笔记吗?
答:讲完了做笔记我会做,如果老师的讲义写的很细,我就不会做笔记,但是如果觉得老师的讲义上没有,我就会在讲义相应的位置把它标注出来。这样吧,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吧,反正现在还有时间,可能是我刚才讲的比较快,因为我本来这人说话也是挺快的,这还不是我说话的最快语速,我跟大家举个例子,因为我现在旁边正好有一个商经的讲义,在这里就比如说合伙企业这个讲义,大家一定要看的细致一点,合伙企业我就讲一下,合伙企业里面可不可以约定将利润分配给部分的合伙人?普通的合伙企业是不可以的,无论你约定不约定,都是不可以将部分利润分配给部分的合伙人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它约定了,就可以将部分的利润分配给部分的合伙人,所以这个讲义一定要看仔细了!我刚才说的不知道大家听明白没有,反正就是看讲义一定要看的细一点,
5、司法考试备考要复习几遍吗?
答:我觉得复习的遍数一定要很快的,要经常这遍复习完,然后又来一遍。这样子的话,你在这一门课上花费很多天,很多天不看,你再回来的话,你又觉得很陌生了,是这样的。
6、如何验证自己是否背熟题?
答:做题,我就是做真题,然后做过一套模拟题,没有做过其他题。看是否背熟,就看这一段说的是什么意思,自己记不记得住就是这样的真题。真题大概是做了遍到遍,除了讲义之外,没看过别的了,就看过真题。法条是对应来看的,没有专门去看,法条因为没有时间,看了也记不住。
7、模拟题都是从哪来的?
答:模拟题的来源,模拟题就只做了一遍独角兽网校老师的一遍模拟题,其他的模拟题没做过,网上其他的很多模拟题,我也没做过太多,我觉得也不是什么好事吧!应该有时间把讲义背熟,这才是最重要的,然后去做那些老师给的模拟题。
8、哪些讲义需要背诵?
答:我背诵的几门课的讲义都是强化班老师的,我再说一下这几个老师的名字:刘凤科、钟秀勇、徐金桂、白斌、杨帆。杨帆是指讲三国的那个杨帆老师,然后还有戴鹏,是民诉的老师,很好!真的很棒!左宁和郄鹏恩。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人推荐其他的商经老师,但是我觉得这个郄老师也可以,听太多没用的,因为每个老师的思路都不同,你一定要听熟一个就可以了,思路都不同,然后你再去看它,又觉得很陌生,你还不如把你熟的搞的特别熟,听哪几个人的讲义,我说完了吧。
9、刑法都有哪些复习方法?
答:刑法的复习方法说一下,刑法我觉得,大家一定要听刘凤科老师的讲课,他的课你去听吧,你听一遍完全不懂他在讲什么,听两遍可能也不太懂,我觉得至少要听三遍,三遍以上快速的去听,很多同学说口音不行,可能是因为我跟他是一个地方的,所以我听他的课觉得挺好的。
10、基础班什么时候结束?&&
答:基础班我觉得是在月份以前吧!我看我这个应该算是复习的比较不靠谱的了,我真的觉得我跟很多同学比,可能很不靠谱的。但是真的是考前有天这样去脱产的机会,其实本来这天是很意外的,但是我当时也想过,如果没有这天,我当时也至少可以请到天的假去复习的。
11、真题如何挑选?
答:是这样的,我当时是在网上随便买的一个真题,但是我看到今年咱们独角兽有真题,好像分了按年的和按科目的。这个一定要有一个按年的,一个按科目的。按年的要做,然后按科目的也一定要做,这个太重要了!我去年做的真题,那个上面的很多老师的解析,感觉有点奇怪,所以有时候经常要自己想,自己去查超纲的问题,我都不知道什么是超纲的问题,没有研究。反正老师讲什么就听什么就好啦!研究那么多干嘛呢?
12、学习的时候是一门一门的学完,才学下一门,还是交叉起来学?
答:我在职学习的时候,是一门一门的学完的,然后我全脱产的也是一门一门的学完的。只不过是一门一门学的速度很快而已,一天听多个小时的课,就可以听完一门课。
13、基础班哪位老师好?法理学太枯燥了,哪位老师讲的好啊?
答:基础班因为我完全零基础,所以我是听到了月日基础班才听完,我也不好说哪个老师好,还是不好。我反正就是听过,也是咱们独角兽网校的一个老师讲的,法理我当时觉得法理怎么这么闷呢?这么枯燥呢?直到我听到白斌老师讲的课,太棒了!我就听他的了。每天能看讲义多少页,等我有空专门去看讲义的时候,就是我已经一天可以看很多页了,我半天可以全部看完钟秀勇老师的民法讲义,半天可以看完、背完!你说这是什么速度?而且觉得看完这些讲义,觉得自己看东西好快,听完课觉得自己复习的很好了,可是考试的时候有很多知识都想不起来,那就是说明你还没有记熟,一定要记熟!其实背讲义很快的,背讲义比背什么都快,背讲义很快就完成一遍,是这样的,当然你要在听熟老师的讲课的前提下。我都是只听了几个老师的,后面因为时间不多,有其他老师的课我都没空听。当然我觉得,如果你复习开始的早,你也可以去听一下其他老师的课,但是最后冲刺的那二三个月,你一定要听你熟的老师的课,不能这个听完听那个,我觉得都没用,会打乱你的思路的。
14、你是一科一科的听完一个阶段的课程,还是全部听完一个阶段?
答:我就按照它的阶段来,好像这个独角兽网校的课是分几个阶段,是七个阶段还是几个阶段?我就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这样子来听完,怎么可能一科科的听完。
15、讲义里面的内容在考试中能占多少?
答:我觉得讲义里面占了、吧!是这样的,你如果觉得讲义里没有,那我觉得是你讲义没有看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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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练习 问答篇
&&&&一、犯罪中止的&自动性&
  问:如何判断犯罪中止的&自动性&?
  答:在&自动性&判断上,区分中止与未遂可以采取&弗兰克公式&:&能达目的而不欲&时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是未遂。&能&和&不能&的判断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主观说),即只要行为人认为可能既遂而不愿达到既遂,即使客观上不可能既遂的,也是中止;只要行为人认为不可能既遂而放弃,即使客观上可能既遂,也是未遂。
例如抢劫时发现对方是自己胞兄而放弃犯罪的,属于犯罪中止(发现对方是熟人而放弃犯行,通常认定为中止);但持枪杀人时听到警笛声逃跑的,属于犯罪未遂。
&&&&二、国籍的丧失
  问:国籍的丧失是以申请丧失为主,自动丧失为辅,还是自动丧失为主,申请丧失为辅?
  答:是以申请丧失为主,自动丧失为辅。
  《国籍法》第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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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为何总是拿不了360分呢?
  当有人听说我作为一名法律自考生能一次性通过后,颇感意外,因为其身边不少人连续多年参加司考,却屡试不第,总差那么几分,还听说北京有一名&准律师&,连考十年,屡败屡战,精神可嘉。说他们对法律不感兴趣不太公平,他们中有的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又连年征战于司考,本身就说明他们对法律这个职业比较眷恋。但为何总是拿不了360分呢?分析其原因之一,学习方法的不正确恐怕还是关键。分析他们失败的原因,大概有这么几种:
  1、死记硬背。死守学历教育考试的经验做法,忽视了司法考试的实践性和灵活性,概念条文记得清楚,碰到案例就没辙,当然事倍而功半。
  2、重点不明。认识一位司考落榜的研究生,在每本指导教材的几乎每一页上打满了下划线,感觉每句话都很重要。要知重点过多,就没了重点。再者,除了基础理论外,教材基本上是法律条文的演绎,而历年考试绝大多数试题是紧贴法律条文定题,舍近而求远,焉能不累?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滥做习题。许多人认为做模拟题对司法考试很重要,其实是错误的,做真题才是最最最重要的。不少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3、脱离实际。记得有一位学友,先后参加了三次司考,均未过关,看书很刻苦,却总感觉今年还不如去年懂,问题就在于不善联系实际,没有举一反三哪来融会贯通?
  结合本人的体会,我觉得在学习方法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周密制订学习计划。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在职的较多,一般不可能有整块的时间进行脱产式学习,需要制订一份适合自己的计划。这点要感谢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辅导老师,他们为我量身打造了学习方案,使我省去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把它分为两个阶段:
  前期为基础阶段,从考前四个月至一个半月,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系统复习,按照考试大纲要求把所有内容过一遍,侧重点是民法和刑法基础理论,这些内容是司考的重点,也是出题的难点,靠短期的突击很难凑效,民法、刑法学好了,司法考试就过了一半。
  后期为冲刺阶段,离考前一个半月,主要是整理知识点,弥补薄弱点,强化宪法、法制史、诉讼法、经济法中需要记忆性的内容,做全真模拟习题,如果可能的话,考前二十天请假集中时间复习。
  二是购买一套权威的复习资料。当前,各种司法考试资料充斥书市,良莠不齐,尤其是在今后司法部不再指定教材的情况下,更要慎之又慎,最好是选择权威法学人士编撰的教材,教材的章节与当年考试大纲相同的为佳。
  三是突出学习重点。司法考试复习一定程度上说就是减负的过程。基础性的教材一般都洋洋洒洒数百万言,加上司考大纲内的一百多部法律、司法解释,光把它们读一遍需要好几个月时间,更何况要达到理解、记忆和运用。解决的唯一方法就是抓重点。幸好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听完老师讲课,便把考试重点、难点过了一遍,常考点、必考点尽收囊中,为我做好其他复习备考工作节省了大量时间。很重要的一点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从而使复习有事半功倍的效果。疗效着实不错O(&_&)O哈哈四是认真做题。只有大量在网上的司法考试题库做题,尤其是大量做真题,才能提高考试时答题的速度和准度。
  最后强调一点,再好的方法也只是工具而已,通过司法考试靠的还是踏踏实实的努力!切忌:心存侥幸,投机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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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练习 问答篇
二、反驳和抗辩
  问:反驳与抗辩的区别?
  答:反驳,是被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根据,来反对原告的请求,并使原告败诉的诉讼手段。简言之,反驳即被告对原告提出的理由和证据的否认。
抗辩,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用来对抗原告请求或使原告请求权延期发生效力的主张。
三、合同无效
  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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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之路,最终凭借的还是勤奋!
  我是名非法本考生,我分享下通过司法考试的经验。我大概是经过半年左右的努力,一次通过了,心血来潮,把我去年的一些情况总结了,缅怀下那些峥嵘的岁月,鼓舞下今年的考生们。
  有完整的和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从开始准备考试起必须要有一个计划。订计划前对自己的知识做一个简单的评估,知道哪部分是自己的弱点,哪部分是自己的强项。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先订一个大概的计划,也就是总的计划,总计划中要明确在考试以前我要看几遍指定用书,哪部分是自己的薄弱环节看两遍或三遍,哪部分学得扎实看一遍就行了,要做几套。然后把它分解到每个月,再细分到每一天,试验几天看能不能完成,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调整,经过一周的试验就可以订出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了,然后坚持做就可以了,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有不适合的地方,再做一些小的调整就更加完善了。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借鉴前人经验我认为复习司法考试不能盲目地随便抓起一本书就看,先听听别人忠恳的建议是很有好处的。你可以向已过关的朋友请教,可以去独角兽司考网校翻一翻往年考生的经验谈,也可以上网交流,把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收集起来,它会令你事半功倍。这样的一个收集过程不会占用你很多时间,接下来你就应该针对自己的情况列一个复习计划。复习计划因人而异,如果时间充足,你的复习进度可以由缓到急,由慢到快;如果时间不多,那么你就不能松懈了。
  要有时间保证成绩效率&时间,如果你认为你是一个效率很高的人,也必须有时间保证,因为没有时间效率再高成绩也为零。要抽出一切可以抽出的时间,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尽量多花时间,在总复习期间根据自己的实际,一般一天应有九到十个小时以上的看书和做题时间。书要一页一页地读,没有时间保证是不可能成功的。最后,复习过程中,可以发扬一点&拿来主义&,对于优秀考生总结的一些资料(非&秘笈&),尽可以&借&来,弥补自己时间和经验的不足。
  要有名师辅导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我建议你最好要参加一个,有钱可以全职参加一个北京的面授(务必北京,地方分校很难保证师资),或者参加一个网上辅导。因为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对司法考试不大了解,并且也缺少相应的法律思维,所以参加一个培训班是十分必要的,老师能够轻松地将你领进司考的门。面授的培训学校相对费用有些高。对于上班一族,我建议参加一个网络培训班足矣,因为这样能不耽误工作,像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班就很不错,价格才元。很重要的一点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从而使复习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果你是非法本考生,不要恐惧和法本有一定的差距,其实司法考试之路,凭借就是一个词:勤奋。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罪名详解:侵占罪
一、侵占罪的认定
  盗窃罪只能是盗窃他人占有的财物,对自己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普通侵占只能是侵占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侵占脱离占有物只能是侵占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所以,判断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此外,本来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行为人误以为是他人的遗忘物而非法占为已有的,或者本来是遗忘物,而行为人以为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已有的,仅成立侵占罪。
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以虚构的事实诱骗被害人,使其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代为保管&,进而非法占为已有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行为人合法占有他人财物后,将该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在被害人请求返还时,虚构财物被盗等理由,使被害人免除行为人的返还义务的,因为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同一财产,事后的欺骗行为属于为了确保对同一被害人的侵占物而实施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故不宜认定为诈骗罪,也不应将侵占罪与诈骗罪实行并罚,而应仅认定为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犯侵占罪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与盗窃的区别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比如甲乙相约去游泳,甲先下水,所以对乙说你帮我看下衣服财物,后乙见甲下水将其财物取走,此时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再比如甲乙两人并未约定,两人一起下水后乙借故游回案旁将甲的财物拿走,此时就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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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第八届司考达人秀作品:十年之后,与司考再相遇
  司考成绩揭晓已半月有余,看到成绩时的那份喜悦之情也已渐渐平复。
  在选择司考之前我已十年没有触摸过法典,犹记得在年的月日,我在浏览网页时,偶然的看到了独角兽网校的戴鹏老师的课件,原来我在上学时很不喜欢的诉讼法可以让老师讲得如此精彩,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突然萌生了我要再学学法律的念头。
  其实在学习的初期阶段我很迷惘,因为工作、孩子、学习让我觉得我无法找出最佳的平衡点,我有点退缩了,这时已是月中旬了,我却还在学与不学间左右摇摆着,是钟秀勇老师与刘凤科老师的课让我重新坚定了信心。
  在独角兽老师一对一的帮助下,我重新规划了我的学习计划,听课、看讲义、做题,一直循环着,当时同事曾笑称一下子变成了书呆了,从早到晚只要有空都与学习有关。在备考的过程中,微信朋友圈全部设置为不看,每天五点半起,点半睡觉,累了看看孩子的脸,告诉自己我要让孩子有个当律师的妈妈。
  备考的时间过得很快,觉得自己什么都还不懂时,日历已滑向九月,我开始淡定不下来,总觉得自己这个法不懂,那个法不知,临考时更是睡不安稳,考卷一更是感觉自己是迷雾中。成绩出来了,分!看到分数的那一刻眼泪止不住的流下,还在上大班的孩子轻轻的握着我的手说:&妈妈你不要害怕失败,你还可以努力呀!&&
  是的,我还可以再努力!于是我很快办理了重读,从薄弱环节着手,用一年的时间再学习。这一年变得异常的艰辛,因为工作较以往更繁忙,个人时间更少了;孩子常常流露出想要陪伴可更不想打扰我的神情,我很内疚,常把时间均出来陪陪孩子,把睡觉时间再次压缩,咖啡成了我的日常饮品。
  终于,在今年看到分的成绩!
今后的路会更难走,但我有了方向,谢谢独角兽司法考试网校,你们给了我一个圆梦的平台!(朱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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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司考就应该有基本的&考试意识&!
  2015年备考已随之展开。众多朋友已踏上了漫漫司考之路。而其中的很多人却是懵懵懂懂,丝毫没有&考试意识&。这也为将来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下面我就和大家聊一下&考试意识&的话题,希望能对大家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些许帮助。
  大家都知道司考最重要的是要注意方法,但就是不知道如何来把握这个方法的度的问题,什么叫方法,怎么样才会适合个人。我认为,司考考的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学水平,而是考大家一个&考试意识&的问题。由于司考试卷是由很多人来出的,这就决定了司考没有一个集中的难度与法学思想。于是司考在考试形式上是很功利的,由此也决定了通过这种考试,其实在水平上是没有什么提高的,但却让一些有心人学会了如何应付考试,而这些有心人如果再有点心就会把心得写下来,让愿意认同的另外一些有心人来参考。
很多人把应付司考的方法归之为通过司考的工具。如果我把复习方法,看成伴随通过司考的一种必要条件,不知朋友们愿意认同否?的确有些人毫无方法也通过了考试,可我认为,那也是一种方法,只是在我们看来不很华丽而已,至少他使用了一种非常适合他自己的方法。我很难想象大家专业水平、学习能力一样,他使用了自己都完全无法接受的方法却通过了考试。(有一点我想声明一下,有高手中的高手不在我的描述范围)所以我想得出第一个结论:在司考过程中,无论你是怎样失败的,请都要相信成功者都是有道理的,哪怕那样令你实在难以信服。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
2、任何一种有用方法都是由一种特定的理念来支撑,等这种特定的理念被广泛接受了之后,该有用方法就成了一定范围里的真理。无论怎么说,司考都是狭隘的,就如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所说,&司考不过是一场考试而已!&而一度被称之的方法,也不太可能上升为真理。因此,想从别人的方法中找出真理性共性是比较难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使得在使用别人方法时,产生无法与自己原有的理念接轨,并或多或少存在排异,最终使得该方法不能在某个人身上发生其原有的作用。那么,如何在司考中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成败的关键了。我听不少人在这样讲,唉!第一年,我运气太坏了,只差分;第二年,我运气真坏透了,只差了分。这种讲法如果只是与人开个玩笑,或者刹那的自慰的话还不是太糟,如果在其脑子里就存在这种投机的心理的话,我想其失败的根源也就明朗了。他的失败不是运气不好,是他那种在复习时已经存在的喜欢怨天尤人的投机心理。全国参加司考者数十万,要知分之差的,全国又何止你一人?想当初,我就是在老师的指导下,按照他们制定的辅导方案,按部就班的复习,在看老师的讲义的同时,配合着有同步字幕的视频课件看,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我取得了司法考试的胜利,真的很感谢独角兽司考网校的顾老师!
  我前面提出个&考试意识&的问题,朋友们看是看了,但我想真正能够体会我所讲的考试意识到底是什么恐怕还是不多吧。这种意识就是一种态度,什么样的态度呢?如果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这个问题,失败还会继续!当初一位一起备考的朋友,依仗不错的基础,且是二次备考,在复习后期以成套历年真题模考,每每都能拿到平均百分以上的分数,让我羡慕不已。他也因此放松了知识的复习,但我鉴于自己的情况,坚定地跟着独角兽司考网校保过班进行复习。结果却是我笑到了最后,他铩羽而归。至今让我对网校的老师感念不已。于此,我想得出第二个结论:在司考过程中,无论你水平如何,既然参加的是资格考试,就先树立一种绝对端正的学习态度,严谨的学习作风,哪怕你所谓的学术水平真的很厉害。
  朋友们,我们为考试而来,为通过而战,就应该有基本的&考试意识&。唯此方能做好准备,拿下司考。祝愿大家年司考路上一帆风顺!
201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执法
一、执法的含义
  执法,又称法的执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在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如人们在讲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时,就是讲的广义的执法。狭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在狭义上使用执法的。此处所讲的法的执行,是狭义的法的执行。
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面。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机关被称为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后者制定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前者贯彻、执行,付诸实现。
二、执法的特点
  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这是因为:首先,在现代社会,为了避免混乱,大量法律的内容是有关各方面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从经济到政治,从卫生到教育,从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无不需要有法可依;其次,根据法治原则,为了防止行政专横,专司社会管理的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因此,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就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社会大众应当服从。
  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我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从事全国或本地方行政管理的同时,就是在全国或本地方执行法律的过程;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在某一方面进行管理的同时,就是在本部门执行、实施相应法律的过程。
  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社会进行管理,一定的行政权是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它既能够改变社会的资源分配、控制城市的人口规模,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民的个人生活,如升学、就业、结婚、迁徙等。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执行法律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权力,也是它对社会、对民众承担的义务;既是职权,也是职责。因此,行政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时,应当以积极的行为主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而不一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和同意。如果行政机关不主动执法并因此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就构成失职,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执法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的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
  讲求效能的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究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
3.公平合理的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权衡多方面的利益因素和情境因素,在严格执行规则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适度,避免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形成执法轻重不一、标准失范的结果。
四、司法与执法的区别
  主体不同。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而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执行法律的活动,二者具有各不相同的特定主体。
  内容不同。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主要内容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和争议及对有关案件进行处理,而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行政管理的事务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执法的内容远比司法广泛。
  程序性要求不同。司法活动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司法机关的活动一般都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而执法活动虽然也有相应的程序规定,但由于执法活动本身的特点,特别是基于执法效能的要求,其程序性规定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
4.主动性不同。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案件的发生是引起司法活动的前提,司法机关(尤其是审判机关)不能主动去实施法律,只有在受理案件后才能进行应用法律的专门活动,而执法则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要求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去实施法律,而并不基于相对人的意志引起和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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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复习建议(初次参考的同学)
商经复习建议备考攻略总结出来就是一句话:&订计划、重基础、抓重点、练真题&。
  最重要的是:订计划。
  我建议:整个复习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在复习备考的初期,(就经济法而言,初期准备是指5月,不宜太早着手准备)此时一定要将重点规则理解透,此阶段复习的最大忌讳就是&吃夹生饭&。在授课时,我们会将重点和难点内容,比如公司的设立制度、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原则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详加讲解。该阶段,对一些单纯依赖记忆、没有太多理解上的难点内容可以暂且放到一边。
  其次,到了第二阶段,也就是大家已经对商经初步全面了解,但需要具体运用的复习中期(就商经而言,该阶段是指7~8月份这段时间)。在此阶段,我们会运用&专题+考点+法条+真题&的模式来巩固商经的学习成果。具体方法可以重点记忆法条内容,标注出法条中的关键词,结合第一阶段积累的知识,发现法条中隐藏的或者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在边看教材和法条的同时,一定不要忽视做题,看书和做题是一个互补的关系。
最后,特训冲刺阶段(9月份)。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不仅要检验前期的理解和记忆,更重要的是对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答题技巧的训练。
&&&&&&&&&&&&&&&&&&&&&&&&&&&&&&&&&&&&&&&&&&&&&&&&&&&&&&&&&&&&&&&&&&&&&&&(独角兽司考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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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备考的总方针
  2015年司法考试的大幕已徐徐拉开,很多朋友已开始了2015年司考的征程。其中,却有很多人深陷迷茫与彷徨,始终找不到靠谱的备考方案。看到那么多如当年的我一样踌躇不知所措的朋友,我忍不住要把自认为靠谱的一点经验与朋友们分享。希望能对大家2015年的备考有所帮助。
  根据自己和诸多过关考友的经验,我认为的总方针应该是遵循规律,科学复习,循序渐进,刻苦努力。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司法考试最重要的特点是规律性很强,重点非常突出,即大约80%的知识点是每年反复考核的,而这些重点内容又只占大纲内容的30%左右。从理论上说,只要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就一定能通过考试。可见,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可轻视甚至放弃不重要的内容;允许&投机取巧&,因为可以直奔主题。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重要考点,和如何牢固掌握重要考点,并且能在考试中正确运用。重要考点的确定有两个最有效的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可以说历年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就是重点,这是一个真理,屡试不爽。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对考试普遍规律的把握来确定司考的重点。大家最好还是告别&闭门造车&的时代吧!听听独角兽司考网校几位老师对于考试走向和考点的把握,几个阶段听下来心里便踏实了。
  在考核的内容上,各种类别的考试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充足&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这三个要件,就一定是重中之重。比如《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也是规律,重复发生作用。
  司考知识体系化在记忆的基础上,梳理要点,建立自己的司考知识体系。形成自己的司考观,提升自己的法学逻辑思维素养。其实,的作用在于帮助你梳理要点,不一定能帮助你走捷径,但绝对可以帮助你少走弯路,解答你在自学中积累下来的那些如鲠在喉的疑问。
1、复习顺序:
  建议采取&实体法+程序法&的方法,例如&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刑事法律+刑事诉讼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这样的复习方法不仅可以弥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障碍,而且可以相互对应,促进记忆和理解。具体的顺序,我个人建议是最先复习民法,刑法,然后复习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接着复习民诉和刑诉。如果在七月底八月初能系统的复习完这些科目。那么你司考复习的绝大多数任务已经完成。具体的复习方法,我在下面的复习计划会讲到。八月份中旬以后就可以复习理论法学。
  2、复习轮次第一轮复习时间大概是从六月底到八月中旬(15号左右)。这轮复习的要求是全面、彻底、扎实地复习,各科都要建立起宏观的知识架构和体系,做到全面系统,精确深入。把根基打牢打扎实。但是这轮是最辛苦的。我当时的复习方法是:以教材为主线,辅以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基础班课件和讲义,并行推进!记得备考那段时间,我特别喜欢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因为他们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感觉效果特别好,跟看电视看电影似的,省了我不少麻烦事。按科目复习,每复习一个科目,先看教材的内容,然后配合讲义听这个科目的课件,听完课件花几个小时复习讲义内容,做好讲义的笔记。接着做历年真题。继续做好历年真题的笔记。(关于如何做好笔记我会专门在下面讲,笔记将成为你后期八月下旬后复习的尚方宝剑,既能节约时间又能做到重点难点突出)再看重点法条(这轮看法条的速度要非常快)。这样下来,对一个科目的相关知识点,实际上就相当于复习了四遍,应该说能够基本掌握了。所以,第一轮下来的复习效果就会非常好,当然这轮下来就快八月中下旬,非常非常累。每天保证有效的学习时间为9个小时,即三三三制原则。早中晚各三个小时,当然可以相互调整下,这里建议大家在炎热的夏天中午要保证一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具体细分的复习方法我举一个例子(其他的科目依此方法进行):
  用书签蒙着答案做真题,看解析,同时做真题笔记。这样需要三天时间。也就是整个刑法下来,至少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是不是太浪费了呢?结果完全不是这样的。这种方法如果运用的好,每天都会有激情的,每天都会让你有计划的进行复习,而且到后面复习的速度会越来越快的。这种方法的另一个好处可能在于&毕其功于一役&,一个专题一次解决,复习得比较深入、扎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下走!但也有很大的风险,主要是时间安排上,必须要事先计划好,并按计划一步一步推进,否则,很可能因为最后时间不够而留下&空白&--即有的知识点可能一遍都没看,而不像&分轮&复习,虽然可能最后一轮时间不够,但至少前面几轮还是看过的。而且,由于司考复习的时间跨度太长,即使前面复习得再&扎实&,也难免出现&黑瞎子掰玉米&的情况,最后还必须有时间回头梳理一下(即带有&冲刺&性质的复习)。所以,如果采用&并行推进&的方法,一定要慎重,必须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合理的进度安排。
  第二轮复习相对与第一轮复习就轻松一点了,由于有了第一轮的扎实基础,就可以抓大放小,统筹安排了。司考复习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切忌贪多求全!司考内容何其多也,而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全部掌握,这就要学会&抓大放小&,对一些重要的部门法,如刑法、民法等必须全面掌握,但有一些部门法,特别是经济法一类,内容多、分值少,于其上耗费太多的时间就有些不值得了,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比例;还有一些技术性很强的法律,如票据法,如果没有实践经验的话,看起来会很头疼,分数就五六分。当时我基本放弃了,后来也猜对了两个,许多东西不必深究!针对自己的薄弱科目集中精力突破,比如我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行,我就再安排时间听了吴鹏的行政法课件。这轮也可以听听独角兽司考网校其他老师的课件。但是要有选择性,毕竟到后期的时间很少了。第二轮后期我想说明的几个小问题:关于法制史,我在前面已经讲过,最好到九月再复习,一点都不要担心。关于论述题及法律职业道德也是一样,放到后面复习,每天安排一两个小时足以应对了。
  司考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就是重复记忆,重复复习。到后期每天的复习任务就是不断的重复复习,保持你记忆的连续性一直到司考结束。你可以在司考后什么都不想,但是你在司法考试之前必须不断去记忆。毕竟司考除了需要你的法律思维法律逻辑外,还需要你的强记。很多很多的知识点,是在你记忆的基础上才能理解。真正做到&死去活来&。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关于押题,可以信,但不能完全信,不能花太多的时间放上面。
  3、复习笔记笔记被我誉为我司法考试的&尚方宝剑&,它能帮我在司考的战场上所向披靡。总结下做笔记的原因:一是有助于记忆,俗话说&好记性赶不上烂笔头&;二是,由于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很详细,如果每一阶段的复习都一页页翻实属负累,而大纲又过于简单,所以考生应制备自己的&复习宝典&,将涉及的知识点系统化。具体的经验介绍为:我的笔记(重点难点)可以划分为:讲义笔记、真题笔记、错题笔记、法条笔记等。在这些笔记中我穿插了司考名师讲课的口诀,我自己所编的口诀,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等。具体做笔记的顺序和我在第一轮复习的&并行推进&顺序是一样的,只是这些笔记要经常&回头梳理&。我的笔记复习的次数不下于十遍。时间短,见效快,对司考的知识点掌握一针见血。同时也是我整个司考过程留下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因为我每看一遍笔记,都会在笔记页码下标记我复习的具体时间。
  4、复习消化吸收(重复)复习的消化吸收的过程,其实就是对司法考试不断司考的过程,在这里我重复总结下复习计划和复习笔记。第一论的复习已经奠定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第二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夯实知识、提高运用能力。在此阶段建议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方便理解和强化记忆。例如,三大诉讼法之间的比较分析,诉讼中不同阶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比较等等。此外,就是要对历年的考点进行分析比较,看看哪些是司法考试考查的&恒重点&,哪些内容还没有涉及过;还应该仔细研究答案分析里的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特别是针对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解答。吸收过程是查缺补漏的阶段。我们可以选择一两套高质量的模拟题进行练习,考查一下自己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对自己还没有掌握或者掌握不透彻的知识进行补充,对重要的知识点再进行强化。
  科学记忆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察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根基不稳,运用终不能自如。也就是说,考生首先要能记住大量的信息,包括重点法条、理论要点等,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众多人类学科学家的研究证明,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重复在中又是有语境的,司考中的重复由于信息量大,如果将大纲划定的范围全部记下,显然不可能,这就需要科学记忆。这里说的科学记忆,首先是考什么才记什么,如何实现?就是上面说的从真题出发,把历年真题一五一十,丝丝入扣地过上三遍,利用真题定取舍,利用真题辨枝干,利用真题抓核心,利用真题建体系,把考点找出来,把考点的体系全部记住。另外,科学记忆还要挖掘技巧,切忌死记硬背,技巧可以总结为:&串联法、体系化&六字方针。具体讲,串联法,就是就一个主题范围,或纵向或横向展开,将该范围所有考点一网打尽;体系化,就是在部门法的层面,理清脉络,绘出知识树,做到真正融会贯通,通过整体记住细节。一言以蔽之,科学记忆,不要全记,但该记的要记全,不要死记,但要记死。
  朋友们,做靠谱的人,做靠谱的事,司法考试自然而然就靠谱~\(≧▽≦)/~啦啦啦!
在司考的征程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年司法考试的征程,与各位即将踏上征程的兄弟姐妹分享一下我的备考心得。
  司法考试备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取得司法考试的成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总的来说,备考司法考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决定性因素:
  因素一:心态(三心不可二意)(一)要有耐心(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吃不了个胖子,注重点滴积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不搞&大跃进&)现在的司法考试,已经大大不同于过去的律师资格考试,题目越来越灵活,越来越综合,那种靠考前突击一下,就能过关的时代,已是历史。
  现在的,对于大多数考生而言,需要静下心来,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一般情况下,个月左右的时间是一个比较理性的选择。虽然,个体之间具有差异性,基础不同,方法不同,学习效率的不同,将会导致花费的时间有所不同,但是,从整体上说,要想顺利过关,需要投入比以前更多的时间,更大的精力是不言而喻的。
  有些考生是急性子,总是希望用很短的时间,学习很多的东西,但是,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强调的,司考备考需小时,绝非没有根据的。
  其实,历史已经向我们证实:&大跃进&是违反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的。学习也是一样,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拔苗助长&。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吃不了个胖子。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知识要一点一点的学。大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安排自己的复习时间和复习进度,重视知识的点滴积累,做到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备战司法考试,一定要耐得住性子,坐得住冷板凳!对于每年必考的知识点,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精雕细啄,深刻领会,踏踏实实,各个击破,并要进行反复强化、循环记忆。大家不要认为这是大道理,对于司法考试而言,这是每一位考生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
  (二)要有恒心(定力,避免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有些考生,总是喜欢给自己制定计划,制定计划不是坏事,但是,三天制定一次计划,就有些问题了。为什么呢?因为这部分考生&定力&不够,坐不住,三分钟热度,制定计划的第一天风风火火,踌躇满志,第二天还可以勉强坚持,第三天就大大缩水了。然后,为自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自我安慰一下,然后,制定新的计划,然后,还会有新的变化,反复在计划变化新的计划新的变化之间做恶性循环。
  对于这部分考生,要锻炼自己做事情的恒心,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好复习计划后,就要严格执行,风雨无阻。其他事情,都要让位于备考。要知道,对于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三)要有信心(信心是胜利的源泉)有些考生,感觉自己基础比较差,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准备考试。这种心态体现在行动上,通常表现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通常不会有理想的结果。
  备战司法考试,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念,有信心,才会有动力,有动力,才会有希望!信心是胜利的源泉!所以,如果你抱着试试的态度,去准备司法考试,那我告诉你:今年干脆别考了,不如去专心致志的干点儿别的!
  有些考生,刚开始复习时,信心十足,踌躇满志,但是,复习一段时间后,就松懈了下来。所以,司法考试备考过程中,还需要连续不断的对自己进行精神激励。每当自己感到疲倦时,每当自己感到要松懈时,可以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加油!坚持到底,就是胜利!&也可以将这几句话设定为自己的计算机屏保程序文字画面,或者将这几句话贴在床头,放在桌前。不过,我倒是得意于在独角兽司考网校认识的几位同道中人的帮助和鼓励(&&)谢谢!
  总之,一定要时自己在备考司法考试的整个过程中,持续的保持旺盛的精力,保持昂扬的斗志。
  (四)不要大意(大意失荆州,过于自信的过失)有些学员,感觉自己基础不错,特别是有些科班出身的学员,往往自我感觉良好。对于这类学员,我在此善意的给你打一下预防针:自信是需要的,但是不要过于自信,否则,就有可能发生过失,即过于自信的过失。有句话叫&大意失荆州&,请认真体会一下。
  (五)不要随意(天上不会掉馅饼,耍小聪明吃大亏)有些考生,总是存在侥幸心理,平时学习很随意,总想在考前搞一些所谓的&秘题&,搞一些所谓的&信息&,总想&不劳而获&,总想&走捷径&,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侥幸心理。请大家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司法考试备考,功夫贵在平时。在对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考点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相对比较熟练的掌握的情况下,在考前,参加一下高质量的培训,确实能够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幸亏我参加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班,呵呵。但是,如果自己什么都不会,想指望用考前几天时间,通过所谓的&捷径&,达到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水平,那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是天才!
  司法考试需要的是硬功夫,而硬功夫是靠平时踏踏实实的积累,一点一滴练出来的。
  因素二:策略(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既然现在的司法考试越来越难,那么,对于大多数考生而言,就需要提前着手,提前准备。即使今年的新大纲还未公布,也不影响大家提前着手复习。
  但是,有些考生,总是喜欢等当年大纲出来才开始复习,不然,总感觉不放心,不踏实!其实这种担忧大可不必,因为:
  法律的连续性及相对稳定性,决定了以我国现行法律为基本考核内容的司法考试,也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可能有太大变化。可以认为,当年的新大纲与往年的旧大纲,至少应当有以上的知识点是不变的。
  当然,随着我们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每年我们国家都会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颁布,同时,在学术研究方面,也会有一些新的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出现,或者由分歧达成基本的共识。这就使得司法考试大纲的内容,每年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会有局部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只是局部的,而且是一小部分,不会影响大局。
  所以,等待大纲,大可不必。在当年新大纲出来之前,结合上一年优秀的司考教材、历年真题,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展开复习。
  (二)解决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抓重点、抓关键、抓大放小,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司法考试不排名次,及格即过关。对于大多数老生而言,过关是第一目标!追求司考状元,不是大多数考生的核心任务!所以,备考司法考试的一切工作,就要围绕着如何过关这个目标!
  凡是参加过司法考试的考生都会有这样的体会,每年司法考试大纲所要求的内容十分繁杂,但是,备考的时间却十分有限,自己的精力也很有限,最后真正考到卷子上的内容更是有限。这就决定了我们备考司法考试不能追求面面俱到,一定要抓重点,抓关键,抓大放小,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多亏当时有独角兽司考网校各位名师的指点,要不然真不知道自己会做多少无用功呢!在此,特别推荐大家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因为他们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感觉跟看电视看电影一样,效果不错,不仅学习兴趣提高了,而且学习效率也跟着提高了,真是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啊!
  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重点,同一科目的不同章节,也有不同的重点。就刑法而言,重点内容是比较突出的。
  因素三:方法(一)各科目复习顺序有讲究。司法考试复习切忌漫天撒网,这样的结果往往是一无所获。民刑法及其诉讼法是整个司考的核心,复习时理所当然为重中之重,这一部分分值的高低,直接导致司考的成败,所以这一部分是&主要矛盾&,要重点解决。商经法及行政法也不容小觑,这一部分的分值也不少,在对民刑法基本敲定的基础上,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复习,主要从两点来把握:一是重点复习相关部门法,如《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二是重点学习部门法中的重要制度,如《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确认权纠纷&,《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侵权诉讼&,这些点为司考中经常出现的高频考点。最后,花点时间背背理论法及三国法相关的知识点,我认为像这样的小法,内容繁杂,不易理解,无需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到最后重点强化一下就基本可以了。
  我对待这些部门法的复习顺序是,民刑及其诉讼法在先,行政商经其次,最后小法。这样的话可以保证重点学科的复习时间和精力,不至于到后来手忙脚乱。
  (二)兼采众家之长。注意适当的借鉴,学习名人、前人复习经验及学习方法。不是有自己的方法吗?为什么还要学习别人的呢?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我们仍然坚持改革开放,吸收外来优秀文化,借鉴别人的技术成果,才有今天综合国力的强大。学习也是一样,成功最重要的秘诀,就是要用已经证明有效的成功方法。你必须向成功者学习,做成功者所做的事情,了解成功者的思考模式,加以运用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再以自己的风格,创出一套自己的成功哲学和理论。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运用科学的方法,充分相信科学的力量。的老师给我推荐了艾宾浩斯记忆曲线理论,每天记忆的最佳时段为:、、;、、;、、、,共小时天;其中,二小时用于复习之前所学;一小时预习当天应当所学;不少于三个小时进行当天学习;一小时复习当天所学。这些不妨在学习过程中亲身体验一下。
漫漫司考之路需要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更需要正确的方法。只有不断摸索,大胆尝试,练就自己的备考绝招,才能在司考的征程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我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六大创新内容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的关键之举,立案登记制的实行,将是法院立案制度改革突破既有条件制约走向深化的一个新起点。下面,独角兽网校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立案登记制的六大创新内容。
  一、法院对诉讼要件不再进行实质审查据了解,在现行的立案审查制下,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证据等。
  在实践中,受制于普通公民对法律程序的认识水平,再加上法院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立案审查制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应当由法院受理的案件被挡在了门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表示,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后,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这在客观上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能够更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二、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根据意见,对于当事人诉讼请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而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法院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表示,意见明确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意味着不管立案是否成功,当事人都会得到书面答复,不满意就可以凭着书面答复向上级法院申诉。这些立案程序上的改革,是这次意见出台的重要内容。
  三、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登记立案景汉朝表示,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也就是一审案件和最初提出申请的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对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在阐明立案登记范围的同时,意见也明确了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包括:
  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诉讼已经终结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
  四、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意见指出,要加强对立案工作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强化责任监督。
  其中明确提出: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对立案工作应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全面清理和废止各种立案土政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门槛,干预法院立案。&景汉朝说,&必须进一步加大内外监督,才能让这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五、违法滥诉将受到更有力制裁意见提出,要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要依法制裁冲击法庭、扰乱立案登记工作等违法行为,维护立案秩序。同时要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完善相关立法,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明确行政处罚、司法处罚、刑事处罚标准,加大惩治力度。
  &在确有必要的时候行使诉讼权,是国家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也会予以支持。&潘剑锋说,&但对于虚假诉讼、滥诉等,法律是明确禁止的,当事人也要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
  六、方便立案,并非鼓励打官司景汉朝表示,客观来看,打官司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手段,而是最后手段。实行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也并非鼓励人人都去打官司。
  潘剑锋表示,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社会中各种矛盾纠纷也比较多,如果所有的纠纷都涌入法院,会带来巨大的司法压力。&即便法院都给你立案,迟迟无法判决,同样没有意义。&
  &打官司程序复杂,耗时长,成本高。在中国这个传统的人情社会,对簿公堂还常常容易伤和气。&景汉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同的纠纷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可能效果更好,事实上很多纠纷都适合采取非诉讼手段来解决。&
  他表示,法院要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将进一步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群众在面对纠纷时有更多的选择。
&立案登记制改革只是解决了案件入门的问题,至于能不能打赢官司,还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看法院依据事实、法律作出的判决。&景汉朝表示,&许多当事人起诉往往是抱着必胜的信心来的,其实起诉之前应尽可能收集齐全各方面的证据,同时研判对方可能提供的证据、可能提出的问题,避免盲目起诉,这样才能提高自己胜诉的几率,降低起诉的风险,真正实现打官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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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知识点: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来源国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征税的权力。依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纳税人承担的是有限的纳税义务。征税国对纳税人主张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基础是认定纳税人有来源于该征税国境内的所得,各项所得或收益一般可划分为四类:营业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和财产所得。
  营业所得。
  营业所得又称营业利润或经营所得,即纳税人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纯收益。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征税普遍使用常设机构原则。常设机构原则指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常设机构而获取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的原则。常设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矿场、油井、采石场等。而陈列、展销、商品库存、为采购货物等而保有的场所,其他具有准备性、辅助性的固定场所则不构成常设机构。在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上,一般采用实际联系原则和引力原则。前者指通过常设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及与常设机构有关联的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可归入该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后者指未通过常设机构的所得,只要产生这些所得的营业活动本身属于常设机构的营业范围,即可将其纳入常设机构的利润项下。例外的情况是,对于国际海运和航空运输业,一般由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征税。
  劳务所得。
  个人非居民劳务所得包括个人独立劳务所得和非个人独立劳务所得。()个人独立劳务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独立性的专业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从事独立活动取得的所得。确定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方式一般采用&固定基地原则&和&天规则&。固定基地指个人从事专业性活动的场所,如诊所、事务所等。后者指在境内停留的时间,即应以提供劳务的非居民某一会计年度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停留达天或在境内设有经营从事独立活动的固定基地为征税的前提条件。对独立的个人劳务所得,应仅由居住国行使征税权。但如取得独立劳务所得的个人在来源国设有固定基地或者连续或累计停留超过天者,则应由来源国征税。()非个人独立劳务所得,即非居民受雇于他人的所得,一般由收入来源国一方从源征税。
  投资所得。
  投资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对于此类投资所得,各国一般采用从源预提的方式征税,即征收预提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预提税为。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各国一般会通过双边协定的方式解决有关投资所得的征税权划分,我国与他国的双边协定依双方税收权益分享的原则,实施限制税率制,一般规定的预提税不超过。
  财产所得。
非居民的财产所得指非居民转让财产的所得。对于不动产的转让所得,一般由财产所在国征税。对于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和飞机的所得,一般由转让者的居住国单独征税。对于动产的转让所得,各国主张的标准不同,如对转让公司股份财产所得,有些国家以转让人居住地为其所得来源地,有些国家则以被转让股份财产的公司所在地为来源地,有些国家主张转让行为发生地为其所得来源地。因此,动产转让所得收入是由双边税收协定具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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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达人秀董旭在线问答精选(下)
&  一、基础精讲班和系统强化班,您都是怎么听课的?
  答:基础精讲班,可以先听2014的,听2014的,然后2015,关键是2014的听,你看听到什么时候,那时候听到3月份了以后,基本上2015年的就出来了,2015年的出来后,您最好有时间听一听,而且第二遍比第一遍听的就快了,你可能就不会像第一遍,用那么长时间了,然后从3月份开始,你跟着网校走,然后基础精讲,包括强化,我建议都是要听一听,2015年的话,行政诉讼法变化挺大的,所以2015年的课最好还是听一听。
  二、如何强化记忆重点?
答:强化记忆重点肯定是都要掌握重点,该背的肯定是都要背笔记。我基本上没怎么做,我就是在讲义上把重点画了画,有一些主要的知识点,比如说像民法代理,你可以自己把甲乙丙画一画,尤其是显名代理、表见代理什么的,把它从不同的角度把握,就像钟秀勇老师讲的那样,它考你就是从不同的角度换着考,所以你就把所有的角度自己过一过,自己就弄明白了,印在脑子里了。我是把一个阶段所有科目一起都听完了,这么来来回回重复听,我第一遍的时候,前面听三遍课,基本上觉得没刻意的去记,然后把课听完了,差不多该听懂的东西都听懂了,剩下那二个月时间拿过来,就是专门用来记了,因为你要太早去背,可能到时候也就忘了,我建议前面还是把那些该听懂的知识点先弄懂,然后最后你懂了以后,很多东西你该背的时候就知道怎么背了
三、独角兽网校的同步字幕管用吗?
  答:独角兽同步字幕肯定管用好多。大家知道老师还是有一些口音的,这是一方面,再有一个,尤其没有法律基础的好多法言法语,可能不一定听的懂,所以网校字幕肯定是特别有用,认真坚持,我觉得培养一下自己法律的兴趣,觉得法律这东西你稍微懂一点的话,其实还是挺有乐趣的。慢慢的,就会发现突然间就觉得什么时候开窍了,我以前看一般法律的书也好,包括网上的一些软件,大家注意没有,就是法律的图标,一般都是用天平,我以前觉得就是法律就是公平,当时复习民法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感觉那个图代表的不是公平,实际上代表的是,它在什么时候,可能两个人都有道理,什么时候更倾向于谁的,就是矫正的正义,我是这么理解的。所以我觉得就是带着点兴趣,然后坚持,它这个考试就是耗时间,其实要说难点,现在想起来,真没有那么特别难的,绝对理解不了的没有太多,就是一个考广度,所以你必须要坚持才行。
  四、三大本的哪些内容需要看呢?
  答:三大本我没看,就是跟老师讲义,因为一般老师的讲义,基本上把三大本的主要内容都都覆盖了,而且复习资料太多了,我是觉得时间挺不够用的,每个老师的题不一样,有的老师出的早一点,有的老师出的晚一点,你随时可以看看那几个老师,比如,比较喜欢的老师,你可以关注一下,他的一些资料内容,在他微博上一般都有。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与结合犯
  问:绑架罪中,哪些情形是结果加重犯,哪些情形是结合犯?
  答: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限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直接性因果关系。
  结合犯:&杀害被绑架人&。
绑架后故意杀害被绑架人。其中的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其中的杀人,是指在绑架的机会中又独立于绑架之外的杀人。
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
  问: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概念?
  答:《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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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法的渊源的含义
  &法的渊源&是一个具有不同含义的概念,它可以指法的历史渊源、法的本质渊源、法的思想理论渊源、法的效力渊源和法的文件渊源。这些含义与法律人的职业并无根本的关联,也不符合法的渊源在现代法学中的用法。
  任何国家的法律人的职业的核心都是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而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法律人欲获得合理的法律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寻找能够作为该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法律规范。那么,法律人在哪些地方、在多大范围寻找作为法律决定大前提的法律规范?这些问题就是法的渊源的问题。
  因此,从法律人职业的角度看,所谓法的渊源,就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之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
由于社会制度、国家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的不同及受政治思想、道德、历史与文化传统、宗教、科技发展水平、国际交往等的影响,哪些资料能够作为特定法律共同体的法的渊源的范围与种类是不同的。即使同一个法律共同体在不同历史时期,法的渊源的范围与种类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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