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满了只空一个工人,是先升王还是法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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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冲突7本升级顺序表 coc7本先升级什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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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玩家的日常:终于刷满资源了,接下来就是升升升了!可是问题来了,部落冲突7本到底先刷墙呢还是先刷防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下部落冲突7本防御升级顺序以及7本兵种升级顺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首先我们来说说是先刷墙还是先刷防御吧,小编的建议是,如果你是部落战玩家,建议先升防御,毕竟7本的主流打法还是龙流,你升那么高的墙,傻龙也是无视的。如果是休闲玩家不打部落战的朋友,升墙可以有效防止资源被抢。当然,如果你是土豪玩家,管他的呢,一起升,根本不差钱的好吗。关于部落冲突7本兵种升级顺序,我们要先知道7本解锁的兵种有哪些,7本主要的兵种有野蛮人、弓箭手、巨人、哥布林、炸弹人、气球兵、法师、天使、飞龙。野蛮人:野蛮人是最低级的一个兵种,并且造价也是最低的,占用的兵营空间也仅仅只有一个。野蛮人的优势就是扎堆进攻,他们抱团进攻的时候可以很轻易的拆掉暴露在外面的建筑物。野蛮人是不挑进攻目标的,哪个建筑离得近就打哪个建筑。野蛮人也常常搭配弓箭手来使用。不过有时候野蛮人也会扮演送死流的角色,由野蛮人不断的去送死,吸引敌方火力。野蛮人一般都是扎堆前进的,可以清理掉挡在前方的建筑,所以野蛮人比较惧怕的就是溅射性的伤害武器,一死就是一大片。野蛮人在面对敌方援兵的时候会优先攻击援兵,杀死援兵之后会根据当前位置攻击距离最近的建筑。野蛮人在防守方面也是不错的,毕竟只占用一个空间。弓箭手:弓箭手所占用的空间也是1,所以弓箭手也是成堆生产的,并且也只有大片的弓箭手才能发挥其威力。但是弓箭手是非常脆弱的,基本就是一下一个的事情,遇到溅射类的武器更是一下倒一片。魔方网小编建议在下兵的时候最好把弓箭手稍微分散一些,不然一下干倒一大片就得不偿失了。弓箭手的优势就是可以射到城墙之内的建筑,在偷资源的时候会比较好用,只需要拉几个野蛮人在前面顶着,弓箭手偷完资源直接闪人。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更多的资源。弓箭手防守也是不错的,只占用一个单位,天上地下的敌军皆可攻击。巨人:巨人是一个吸收伤害的兵种,并且巨人会主动去攻击敌方的防御建筑,拆墙也是巨人的拿手好戏。可与巨人搭配的兵种有很多,脆皮基本都可搭配,巨人还可以搭配天使在战斗中可以吸收更多的伤害,但是要注意敌人的防空设备,小心天使被击杀,天使也是一个脆皮单位。巨人搭配大量的弓箭手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巨人去吸收伤害以及脆皮防御性的建筑(即为可以造成伤害的建筑),弓箭手则可以把剩下的东西拆个干净。哥布林:哥布林的主要作用就是偷资源,他们的进攻目标就是资源,并且在打资源的时候哥布林的战斗力会提升一倍。哥布林也是脆皮并且成群结队出门的,所以比较害怕溅射性的建筑(如迫击炮)。一般情况都是又巨人破墙之后顶住伤害,再放出哥布林去狂抢资源。炸弹人:炸弹人是城墙杀手,他们的目的就是炸烂敌人的城墙让己方单位可以肆无忌惮的去掠夺。炸弹人对城墙造成的伤害是极高的,并且一个炸弹人只能造成一次伤害,即为同归于尽的方式来摧毁敌方的城墙。炸弹人是一个非常脆皮的单位,所以一般都是由巨人或者野蛮人去顶住伤害,再由炸弹人炸开城墙开路。气球兵:气球兵是一个空中单位,只能攻击地面的目标,带有溅射效果。有着与炸弹人异曲同工的效果,但是气球兵会找地方的防御性建筑进行攻击与巨人类似,但是他们可以直接略过城墙进入内部对敌人内部防御建筑造成伤害。但是气球兵要小心的是敌人的防空设施,其自身还是比较脆弱的。而且气球的移动速度是非常慢的,所以在下气球之前需要有人顶住前面的伤害。法师:法师其实与弓箭手非常的相似,但是法师是法术型伤害,并且带有小范围的溅射伤害。其作战方式与弓箭手如出一辙。天使:天使是一个辅助型的兵种,他的回复能力可以让巨人有着比平时多2倍的血量。但是天使是没有战斗力的,并且天使是比较脆弱的,在出动天使之前要确保天使不会被敌人的防空设备攻击。不然一下子就损失了就非常的亏。毕竟天使的造价是很贵的,所占用的空间也大。飞龙:飞龙也是飞行单位,一般在准备下飞龙之前都会选择用雷电法术或者巨人等先摧毁敌人的防空装置,一旦防空装置被摧毁飞龙就呈现无敌的状态了。不过飞龙的造价比较昂贵,一般飞龙不会用来打资源,而是用来打杯的。综上:休闲玩家兵种升级顺序:弓箭,炸弹,胖子,之后随意。部落战玩家兵种升级顺序:没出龙前先升弓箭,胖子,炸弹,有龙以后就随意了,想挑战中防八本可以升二级龙和狂暴法术,而且需要一定技术。野蛮人之王是越早建造越好,在这里不分等级优先。一有黑水,就给野蛮人睡觉去吧,他的进攻能力和防御能力虽然不是很好,但是总是会给你带来想不到的惊喜。实验室实验室代表了科技水平,科技水平代表了什么?代表的就是你的军队,军队的强弱直接影响你的资源掠夺的速度,所以,一定不要忽略科技水平。而且,在升本的过程中,紫水肯定是会越来越多,甚至满。何不早点建造研究所?再说实验室升级之后。研究各个兵种所需要的时间也很多,之后一边升级建筑,一边研究。黑水罐7本国王升级必需品,建议越早建造越好。不然进攻打来的黑水就拜拜废掉了。还有研究所苍蝇,野猪骑士都需要。城堡同样也非常直观的加强了你的进攻与防守能力。而且,加入部落之后。可以向部落增援。又可以保护自己。又可以攻打他人,更可以互相帮助,何乐而不为呢?兵营扩建之后,兵营容量越来,那自己的实力也越强。7本是一个质的飞跃,可以多建造一个兵营。法术工厂这个其实就是个催化剂,也可以说是一把锁。可以让自己攻打他人更有把握。又可以把其他人的阵型打开门。训练营就是让自己拥有更多的兵种。暗黑训练营也是拥有更多的兵种(可以优先到第四第五位置,苍蝇宝宝就可以出生了)。苍蝇,挡枪伤害都不俗。强烈建议,在家出门的好帮手。加农炮,弓箭塔,法师塔,迫击炮必须满级。(优先AOE防御和防空设施,但是不要一种防御设施一起建造,不然你会死的很难看)。在这里说下电磁塔7本可以
建造到2个,1级的攻击力还是蛮可观的。为何不先建造两个先用起来,在升级其他防御设施呢?储金罐,圣水瓶我个人感觉。可以留到这个时候升级。因为之前造建筑,研究,升级城墙,几乎这里面我都是空的,肯定不会资源装不下(潘苛髟谝)金矿,圣水收集器这个可以升到6级之后缓一缓(因为这个等级可以使用加速,当然我觉得加速是浪费宝石的),到最后大本营升级的时候再扩建,也可以无视。当然coc还是主要的是撸别人的,自己采集的那点自己肯定不够用(有点坏)综上:休闲玩家防御升级顺序:兵营,实验室,黑水罐,新防御,储金罐(圣水瓶),黑水采集器和群攻防御,法术工厂,其他防御和训练营和墙,暗黑训练营。部落战玩家升级顺序:兵营,实验室,黑水罐,法术工厂,训练营(速龙),新防御,储金罐(圣水瓶),黑水采集器,群攻防御,其他防御和墙,暗黑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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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叫王小明,又跟大家见面了我觉得很高兴。  好吧,实话说吧,我是在逃避现实。自从意识到回忆中那个堪称悲剧中的悲剧少年戴蒙就是自己穿越的那个身体以后。我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是,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肯定先会给个类似血海深仇天煞孤星之类苦大仇深的背景故事,然后再配个废柴主角退婚的戏码,以此来烘托主角坚韧不拔的气质,和********后的爽快。  可是你这一开始难度定得也太高了吧?  我,王小明,现在就是那个6岁脚残,7岁练武无望,8岁练法术废柴,14岁死爹,15岁死娘,姐姐被人牛头人,自己跟某个一看就是最终大BOSS的连是谁都不知道的家伙签了不平等条约。最后终于在某个贫穷痛苦的夜晚稀里糊涂被人夺舍了的倒霉少年戴蒙的继任者。好吧最后那个夺舍就是我干的。可是你不能就这样把我往死里玩吧?其实这些都不重要,对于伟大的穿越者来说,一切困难挫折都是暂时的。因为穿越者肯定都有挂,有系统,或者其它什么牛逼逆天的东西。可是,最坑爹的就是这里,我的挂呢?我的金手指吗?你最不济给我包金坷垃也行啊!  我抱怨了大概3天的时间,或折说宅在家里用了3天时间来逃避现实,在这3天中,我试着用各种方法来找出自己的金手指或者系统说着其它可以作弊的东西,结果是一无所获。终于,连墙角那味道像土豆的一袋子果子也快吃光了。此时此刻的我,已经没办法再找什么金手指了,因为我不得不为自己的生存考虑起来。  如果再什么都不做,我会死的。  快点思考一下,王小明,你可是堂堂大学生,十年寒窗苦读。想出一两个异界土老帽没见过的黑科技总行吧。  就这样,王小明,或者说别人眼中的戴蒙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在村里的路上。村里的人,有的陌生,有的熟悉,而熟悉的也不过是偶尔见面能叫出对方名字罢了。看来自己的前身这个戴蒙也是个宅,或者说受了那么多打击,性格变得孤僻了也说不定。  不过以前戴蒙的孤僻,对新来的我可就成了麻烦。没有熟人,也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  思前想后,竟然只能想到自己的姐姐和鲍伯老爹。前者现在是村里那个阿玛依蒙神殿中的一位最底层的修女。而后者则是当初领着自己入住那间破屋的老人,一个被野兽咬掉了胳膊的老猎人。  我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先找鲍伯老爹寻求帮助。我身为占据了戴蒙身体的穿越者,要面对他的姐姐还是有些说不出来原因的胆怯。  “老爹。”来到鲍伯老爹的住处,看着那个用一只手配合着木架和脚正在制作猎弓的老人,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轻轻地叫了一声,就站在原地默默地看着鲍伯老爹制作他的弓。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总之从我到来后一直等到黄昏,鲍伯老爹才终于完成了一张弓略微调试了一下,这才满意地擦了擦头上的汗。也直到这时,他才发现了站在他旁边不远的我。  “哦,戴蒙,可怜的孩子,真是抱歉,你在这里等了很久吧。”鲍伯老爹的脸上浮现出歉意的表情。他真的是个和蔼又专注的人。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是不知是出于内心的紧张,还是以前的戴蒙沉默寡言很少说话。我竟然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唉,可怜的孩子,进屋里坐一坐吧,跟我说说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鲍伯老爹看着我的样子,好像是很可惜地叹了口气,接着邀请我进了他的小木屋。  屋里的陈设很简洁,相比于我住的那个破房子的那种干净到什么都没有,鲍伯老爹的木屋反而更有一种适合居住地家的感觉。  我默默地喝着老爹递过来的不知名的热饮料,在心里组织着语言。  结果想倒是想了一大堆,身为穿越者,我拥有21世纪那信息爆炸年代所带来的各种杂七杂八的学问,我也能像在宿舍里跟舍友那样高谈阔论,或是在某个学校活动中机械地按照预先排练地那样演讲。可此时,我却感到我那还里的这些东西现在都没有用。憋了半天只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老爹,我家的食物快吃光了。”我感觉自己的脸应该是红了,这真是穿越者的耻辱。  “哦,孩子,原来是这样,我家里还有一些地生果,你拿些回去吧。”而听到我的话,鲍伯老爹呵呵地笑着站起身来,在屋子的一个隔间了拿出了一袋果子,正是之前我在自家屋子里看到的那种。他慷慨地把袋子递给我。关心地说道:“孩子,我看你很多天都没有出现,是身体生了病吗?”  “没有,老爹,我很好。谢谢你,真的很感谢。”我慌乱地说着,害怕自己穿越的事情露出马脚,然后又感觉自己在小题大做。看来鲍伯老爹只是在单纯的关心我。  我犹豫地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拿着食物立刻离开。但是最后还是下定了决心决定问些问题,尽量多的了解这个世界或者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老爹,你能不能给我讲一讲关于这个村子或者这附近国家的故事?”  “嗯?孩子,你想听故事。”鲍伯老爹有些诧异地看着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没想到我所替代的戴蒙为什么突然要听故事。  “是的,老爹,感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和姐姐流浪到这里,却对这里一无所知,我想了解一些这个村子或者附近地方的故事。”  “好吧,嘿,小伙子,想听故事来找我可是找对人了,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出名的猎人。我的足迹遍布法尔拉山脉,来来来,再和一杯热果浆。我给你说说这附近的传说。”  听老爹的故事花了数个小时,我是这么估计的,因为我是趁着夜色回家的。而十分幸运的,虽然鲍伯老爹的故事中大部分都是一琢磨就是吹牛的类似于成功狩猎了某某某厉害野兽的个人光荣事,或者某些神话传说,不过正是通过顺着这些趣闻传说,我旁敲侧击地打听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  Ps:书名本来想起王小明在召唤你或者是骚年签订契约吧,然而并没有通过。然后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其他大神的书名,就起了这个中二度满满的书名,貌似很流行。  
    这是一个不知名的大陆,你不能强求一个老猎人会有如此高明的记忆和眼光去记住大陆上的一切甚至是这个大陆的名字。实际上,鲍伯老爹基本上只能记住他所在的国家和几个周围的几个接壤的且经常发生事端的国家。在一个没有网络没有新闻没有报纸的世界让普通村民知晓天下大事?别逗了。  简单来说,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国家叫超级吉尔公国。开国的国王叫吉尔,然后这个国家就叫超级吉尔了,别问我为什么这个国家的名字这么强悍,我把这个国家使用的语言翻译成中文得出的国名就是如此。而且更有趣的是,鲍伯老爹在这里笑了好一会儿,更有趣的是开国国王用他的名字当国名,结果使得他之后的子孙都被周边的国家称作吉尔家族,以至于王族本来的姓氏在一百多年后完全没人能记得起来了。我虽然不知道这里面的笑点在哪里,但是依旧用心地记住每一个听起来可能有用的消息。吉尔公国下面有几个郡,而我所在的这个地方叫做约克郡,位于公国的东南方,与另外一个叫做神圣山羊公国的国家接壤。而吉尔公国里面没有正统的国教,大部分农民信仰地神阿玛依蒙。此外还有其它大大小小的宗教。商业不算发达,道路不算通畅。贵族们成天除了跟其他贵族打仗之外就是变着法地搜刮钱财。整体来说,就跟欧洲中世纪一样。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按奇幻小说分类的话属于魔武大陆,水平大概也就是中等水平。战士配合着特殊武器可以使用一些神奇的战斗技巧,法系职业也可以使用火球术寒冰箭什么的。并且有比较模糊地分级,具体情况鲍伯老爹也说不清楚。只是一个劲的吹嘘某某骑士斩杀了恶龙,某某法师抢了某个小领主的女儿然后跟前来讨伐他的正义勇者决斗之类的。没有什么太多的参考性。不过其中却有一条让我不得不在意。  魔鬼的契约。传说魔鬼引诱贪婪的人与它们签订契约。签了契约的人可以获得他们想得到的东西,但是相对的必须付出某种相对的甚至更大的代价。不得不说,听到这个,就让我想起了在那个倒霉少年记忆中曾经给他签订某种契约的家伙。这种神秘的家伙,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可能是某个邪恶巫师,可能是一个杀手组织,但是相比于这些,我更害怕它是一个魔鬼。可惜这种事我根本无从考证,只能暂时放下。  搜集到了这么多消息,我接下来的日子,就开始忙碌起来。  就算人生没有目标,但我也得没事找事地把它活得更精彩。现在我的主要生活目标有3个,第一个就是填饱肚子。以前的戴蒙竟然就是靠在田野里挖几颗野生的地生果再加上鲍伯老爹和姐姐的接济过活的。这种生活实在是太窝囊了,我的眼光再次,也至少要让自己丰衣足食,让姐姐和鲍勃老爹过上好日子,粮食问题暂时没办法,我壮着胆子跟鲍伯老爹当他的学徒,除了经常去鲍伯老爹的家里帮他做零工,还能顺便学习一下制作猎弓和弓箭的工艺,回报是拿一些食物回来果腹。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的食物,至少也比别人的施舍来得强。剩下能做的也只能是找了块空地埋了几颗地生果再时不时地浇点水期盼着几个月后会有好收成,地生果类似于地球上的土豆,生长环境要求不高,就算是我这种完全不懂种地的人也能养得活,被誉为是阿玛依蒙的恩赐;解决了粮食问题就剩下钱的问题了,这时候就要看我的第二个目标的进展状况了。  第二目标当然是干起了穿越者的老本行,像早期那些没有金手指就靠着双手和智慧创造出美好未来的先驱者学习,倒腾黑科技。玻璃,砖头?抱歉,高中化学早忘了。就算记得,无论是玻璃还是砖头都是需要高温的,在这个人人都以种地为生的小村庄里根本没有制造的条件。火药?这个倒是勉强记得,可惜我这个身体本身就是一个朴素的农民。火药所需的原料根本不知道在这个世界叫什么名字,甚至连有没有都不知道。不过这点小小的挫折对我的伟大事业没有任何影响。玩高科技的不行,好吧虽然也不算什么高科技,总之玩高科技的不行我就不会抄些简单的吗。这不,经过数日苦思冥想之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拿来抄的东西,啊,不对应该说是借鉴。造纸!穿越者三大黑科技之一。不光来钱快还能提高名声。我在帮鲍伯老爹做零工的时候通过他闲聊中的内容打听到了这个世界的关于纸张的消息。远的地方不知道,但是在超级吉尔公国里面,纸张还是比较值钱的。听鲍伯说他所知道的最值钱的文字载体是一种生活在沙漠中的怪兽的皮。用墨水或者血液写在经过特殊处理过的这种兽皮上可以留存一百多年。是贵族乃至国王用来记录秘密和大事的专用兽皮纸。每一张的价值都以金币来计算。而稍次一级的则是南方森林中某种树的树皮做成的树皮纸。经过我根据鲍伯大叔描述的内容比较。这种树皮值基本就跟现代地球上用的纸张差不多了。不过南方森林外围地区只有一部分属于吉尔公国,其它的区域都在其它邻国境内,而一般的伐木工人又不敢深入森林里面的蛮荒未开化地区。所以这种树皮纸的价值对于一般人来说,还是有点高,贵族们通常用它们进行日常工作,手工业者用它们记录设计图和记账。而普通的农民则大多不会买纸。他们或是把事情记在脑子里,或是找块木板画上简单的图案。说到底,就连我这幅身体之前的主人戴维,也只不过是连字都不识的农家孩子罢了。不过也正因如此,我如果能造出纸来的话,那才有赚头。记得以前看小说里面的诸多大神先辈们,哪个不是化腐朽为神奇随地找了些垃圾就把纸给造出来了,这成本几乎为零,而造好了卖出去以后直接就能获得大把的银币。要知道,就像书中经常描述的那样:一般异界的普通农民一辈子都见不着金币。他们种一年的地收成换回来的钱也不过是几十银币罢了!  而最后一个目标就是学习!我通过戴维的记忆可以自然地说出这个地区的语言(我现在还不知道大陆有没有通用语),但是问题是我不会写,甚至不识字。这就蛋疼了。没文化,真可怕,不会读写怎么看斗气宝典,魔法秘籍?不会读写怎么装逼骗人,怎么抄书卖钱?我向鲍伯老爹请教,结果他老脸一红说他自己也不识字。逼不得已之下,我终于开始接触那个戴维的姐姐,原因无他,这个村子里唯一可能接触书的地方除了村里的官员恐怕就只剩下神殿这种宗教地点了,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找到神术秘籍什么的练练。记得那是一个春意盎然地早晨,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第一次见到了戴维的姐姐,与她交谈,向她请教文字。然后,我发现我不一切想得太顺利了。姐姐倒是没有看穿我的身份,可是坑爹的是她竟然也不识几个字,她的水平也仅仅是能读出神殿里面必读的地神教义和一些祈祷诗。而且,我显然是低估了这个世界上层对知识的垄断。姐姐即使是修女,在神殿里面的地位顶多也就是个新来的杂工,根本就没有权利去接触。  
    “路上小心,你的脚不好,不要走得太急。”  身后传来有些虚弱的声音,那就是以前的戴蒙和现在的我的姐姐。当然,我对外还是扮演着戴蒙的角色。自己穿越后和这个名义上的亲人第一次见面倒也没有发生什么大事。这个被生活压迫得憔悴瘦弱的女人关心地问了我现在的状况。我们俩相处地时候就像普通的姐弟一样,或者说现在的姐姐开始扮演起了已经过世了的母亲的角色。对我嘘寒问暖,还把自己留下的面包给我吃。  而当我提出想要学习读写文字时,姐姐显得十分高兴。但是随即又皱着眉头愧疚地说出了她自己认字也不多的情况。  而当我得知这个神殿里面的这种现状时,不得不暂时放弃在看神殿书籍的决定。我现在得不到书,偷书的危险太大,在这个封建保守的社会中,偷神殿的书是重罪,如果是地方神殿发生这种事的话,窃贼会被鞭笞,这很容易落下残疾;而如果是更高一级的郡属神殿或者更往上国家级神殿的话,神殿有权直接将偷盗者处死。  对于某些野心勃勃的邪教徒,革命家,或者敌对神殿的话,这种处罚根本阻挡不了他们的脚步。而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偷一本连字都认不出来的书,还要冒着被处死的危险,只有傻子才会那样去做。  也许我的内心却属于前者,但我的身份属于后者,以我现在的情况来说偷书实在是是得不偿失。  魔法师集中的塔楼学会也许也有很多书籍,不过那里也只允许魔法师借阅。  贵族藏书,都藏在自己家,闲杂人等肯定没戏。  这样看来只能买书了。商会有时贩卖书籍。质量不敢保证,但至少目前唯一的来源。  买书?有人会愿意卖给你这个穷光蛋吗?结果到了最后,又回到了原点,我需要钱。  看来还是要循序渐进,把纸给做出来再说吧。  神殿一行的结果不甚让人满意,好在对于地神教义这类进入神殿的神职者必须铭记的文章姐姐还是可以写下来,就这样以后我的行程又多了一条每天偷偷溜到神殿让姐姐教我读写。  这样一晃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个月,夏天的热意消退,秋天来了。感谢诸天神佛或者把我丢到这个世界里面的诸神还是什么高级外星生命。我终于造出纸了,虽然第一批勉强可以算是纸的样品依旧粗糙不堪,品质参差不齐,但是这至少说明我还是有些主角天赋的。你看,至少黑科技山寨出来了。几个月的努力,从收集材料到制造工具再到后期处理各种技术问题,仅仅是纸上谈兵上过几节化学课知道基础理论的我竟然能在几个月内造出纸来,这简直是个奇迹。而且冬天将近,我不知道之前的戴蒙是怎么熬过去的。但我知道,我在自己那简陋的物资里没有发现任何过冬的物资。没有棉袄,或者兽皮之类的保暖衣物,没有柴火,而过冬的粮食也不过是我在夏天种的地果,和从鲍伯老爹那里打工赚来的杂七杂八地谷物杂粮。即使是我这个先代地球的宅男也知道,没有充足准备的话是挨不过冬天的。  于是,在第二批纸造出来以后,我暂时停止了造纸,把一切工具和纸张全部封藏起来。开始了过冬的准备。拿了从鲍伯老爹那里借来的斧子,去附近的林间砍树去了。要致富,先A树,老玩家说的话坑定有他们的道理。  然后我就发现自己被坑了,我忽视了自己的身体条件。拄着拐杖怎么砍树?不得不说,穿越过来以后这幅身体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从来看小说里面主角开头就算混得再惨,也不至于一开始就失去一只脚吧。讪讪的拖着白跑一趟累得一逼的身体回来。  尽管离冬天还有一段时间,但是我的心情却异常严肃。根据记忆,戴维在去年冬天靠着原来家里仅剩的食物和物资熬过了冬天,在饥寒交迫中与某个不知出于什么目的而与他接触的邪恶生物签订了契约。而后他许下了第一个愿望,虽然关于契约中具体内容的记忆一片模糊,但大体能猜出来就是报复那个地主和救出姐姐之类的。不久之后,也就是今年初春,戴蒙和姐姐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里。戴蒙原来居住的那个地方离这里十分遥远,至少根据鲍伯大叔的介绍,周围的邻国中没有戴蒙故乡国家的名字。有时我不得不悲哀地想到,能发挥出这种力量的契约,恐怕真的是魔鬼契约了吧。  我现在絮絮叨叨地说这些回忆,其实就是想说,戴蒙和他姐姐过来的时候真的是干净地可以,身上一点值钱或者有用的东西都没有。就这样我还想过冬?我现在仅仅是收集了一些茅草,秋收的时候,可以再去地里捡些麦秆。食物则只有几袋杂粮果子,估计省着吃能吃2个月,然后就没了。没有驱寒衣物和大量柴火怎能保证自己不被冻死?这里的冬天至少要持续3个月,而且深秋和初春时分根本没办法找到足够的食物。没有足够吃4,5个月的食物的话根本熬不过去。  我躺在屋里思索起来。鲍伯大叔和姐姐倒是愿意接济我,鲍伯大叔说他早年发生过一些事情,现在看到我就想起了自己的儿子,所以经常帮助我。而姐姐则同样会为我无条件的付出。很感人,真的。我想起了地球上的父母亲戚,不知道我没有回去过年他们会多么着急。可是伤感流泪又不能当饭吃。鲍伯大叔本身就缺了一条手臂。靠着帮村里的猎户制作弓箭和自己种的一小块地为生。姐姐更是只有神殿里面提供的那么一点生活物资,身体日渐消瘦。我不能拖累他们,甚至,我还需要帮助他们。我,王小明,一个聪明的人,一个机智的人。怎么能够被眼前的挫折打倒。环境逼着我冷静思考,分析状况。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在这死局中找到一线生机。这一刻,我不是一个人。我被千万穿越者主角前辈灵魂附体。我已经看穿了一切。  于是在经过一番中二YY后,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进城,卖纸。  PS:其实聪明人都能看出来,章节名只是用来玩的。  
    在这几个月中,除了在鲍伯老爹那里打工学习手艺,去姐姐那里学习认字和自己倒腾造纸之外。我也努力地改变着自己这个外来者的身份。不得不说,以前的戴蒙在家里遭受了磨难以后,来到这里时人缘并不好。在村里人眼里,戴蒙是个今年才来到这里的外乡人,不与人接触,贫穷,还是个瘸子。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得村民们始终和戴蒙保持着距离。而我,为了自己的现在后者将来可能出现的利益,在这段时间里便尽量的与村民接触,试图改观他们的印象。效果还是有的,邻近的几家农民现在已经和我熟悉了,也许是因为我尽量保持友好的态度,也许是处于对我的怜悯,也可能是我经常送给他们的一些小礼物。总之他们现在见到了我也会跟我打招呼,攀谈,或者有时无意间被我套出一些消息。  莱蒙是个猎户,靠打猎和砍柴为生。他经常来鲍伯老爹这里买兽牙弓箭或者磨斧子,于是跟我认识了,他抱怨着附近的林子里根本没有什么大型的猎物,让他的收入一直不怎么好。我知道,他所希望的大型猎物肯定不是什么强大的魔兽,而是落单的鹿和野山羊。现在我如果付得起钱,他便卖给我几捆柴。  马修是个普通的农民,家里种着几亩麦子和一些杂粮。我用自己小学就学会了的基本几何知识帮他用少量的木头搭出了自家的鸡棚。然后他就一直夸我是个聪明人,这倒是让我稍微有了点穿越者的自豪感。可惜,即使如此他还是抠门的可以。他答应用卖我些粗粮,还有他家淘汰下来的厨具。  老约克,一个养着大弯角羊的老车夫。弯角羊是一种介于牛和羊之间的异界物种,作为昂贵的马匹的替代品提平民拉车驳货用。以自己现在的身体条件和对附近地区茫然无知的认识,让我自己背着货物走进城显然是不现实的。即使鲍伯老爹说最近的小城镇离这里只有一天的路程。多谢鲍伯老爹介绍给我他这个老朋友,老约克答应我可以在拉货的时候带我去附近的路德小城。  万事具备,只等着我把手里的这些纸卖掉换来钱了。  路途中的故事,没有什么好讲的。村里到路德小城的距离不算长,而约克郡(这个郡的命竟然跟老约克一样)又不是那种靠近边疆或者有危险禁区的地方。一路上我无聊地看着周围陌生的风景,熬过了一天赶路的时间。下车时,不光我已经没有知觉的左脚,竟然连右脚都麻了。最疼的还是屁股,颠了一路都快变成两半了。抱怨归抱怨,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拿下我姐姐用神殿用剩下的布料给我缝的包,这里面装的则是我密封起来的纸,今天天色已经不早了。我跟老约克在他熟悉的商会的空仓库里面睡了一晚,第二天约定了集合的地点,就分道扬镳了。他有他的活计,而我也要赚我的钱。  我徘徊在街道上,寻找着可能会买纸的目标。不得不说,即使这里是个小城镇,其繁荣程度也比自己所在的那个名字都没有的村庄要高很多。当然,对于看惯了高楼大厦的我来说,这里差不多就是城乡结合部的感觉。不过所有的建筑都透露出一股浓浓的欧罗巴风格,倒是让我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您好,眼光卓越的先生,请问你需要买树皮纸吗?”我试探着走进一家商店,然后立刻就被当成小骗子哄了出来。  “卧槽,老子记住你了,等老子发达了先拆了你这破店。”我小声地说着充满啊Q精神的话,然后再抱着包裹走向下一家。  就这么走走停停,我不记得被多少商家轰了出来。然后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一家手工作坊的前台,那个老板看着我手上的样品,疑惑地说道:“你这纸,怎么看都不像高品树皮纸啊?”  “是的,是的,老板,您真是慧眼如炬,我亲戚是树皮纸作坊监工,他想让我把这些下品树皮纸卖掉,您知道的高品树皮纸都是卖给贵族老爷的,不过我这树皮纸质量绝对有保证,写字清晰,也不容易破,而且最重要的是价格方面只需要高品纸的一半。”我真是佩服自己精湛的演技和狗腿子一般的跪舔技巧。详细情况我早就打听清楚了,用我四处搜集垃圾和树皮木屑用几个月造出来的纸完全可以冒充树皮纸,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但是相对的,经过姐姐拿出的那份神殿用来记载祈祷诗的高品纸来说,我这些粗糙的纸恐怕就要次一些了。所以一切理由都已经提前编好,在加上我殷勤的态度。那个工匠老板在沉吟了半天后终于决定买下一叠。高品的树皮纸可以卖到一银币一张,当然那只有贵族或者大商会才会去买。我手上的这些纸最后被压到了40铜板一张,看那老板一副赚到了的样子我猜想自己肯定是卖便宜了。不过难得第一次成功的买卖,而且还从老板那里探听出来了纸张的行情,我这次就忍了。虽然这些树皮纸除了花了我的时间去收集材料和制作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成本。但是我自认为自己的时间和智慧可是很宝贵的。老板买了20张,一次性8银币入账,让我还有些小兴奋。  “说起来,还是庞克老板您慷慨大方,我去其它商铺推销的时候,连句话都没说完就被轰出去了。”混熟以后我自然而然地抱怨道。  “哈哈,你这个小子穿着乞丐的布衣,拄着拐杖,一般商会看了都会被轰出来的。我如果不是听说你有便宜的纸,也早就把你轰出去啦。我想想,你叫戴蒙是吧?你的纸我一次也用不了多少,我可以推荐你去其它作坊试试,毕竟这种纸我们这种工匠比那些专职的商人需要的量更多。”说着庞克老板拿出一块尺子,比这在刚从我那里买的纸上面裁下了一小块,然后拿出细炭笔在上面画了一个图案。  “拿着,到木匠麦克或者铁匠辛德那里,他们也许会要你的纸。”  “万分感谢。”  于是,在跑遍,整个作坊街后,除了我第一批做出来的那些实在破得不像样的,我用40到50铜币之间的价格卖掉了自己全部90多张纸。相对的,我也翻身农奴把歌唱,一身行头鸟枪换炮兜里还揣着足够的余钱。一银币可以买什么?接近50公斤杂粮,20公斤麦子,8公斤肉,4件暖绒草做得大衣,或者半把匕首。总之,这里的银币购买力十分地强悍,而开挂卖纸赚来钱的我,包里装着价值近40银币的钱,自然要开始大把挥霍了。要不然,难道还等着被人偷吗?  
    “呸呸呸呸”玛利亚安托雷在河边一处僻静的河滩舀水拼命漱口。  “这个混小子,满脑子妄想的小瘸子。”玛利亚愤恨地抱怨道,即使到现在她还能闻到口腔里那阵难闻的油腥味。“他接吻前竟然在吃猪蹄!而且在吃猪蹄之前还吃过烤鸡!”诅咒他一辈子单身。  当感觉浓浓地剩饭味消散以后,玛利亚才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袋子,在空中一抛一接地摆弄着。玛利亚安托雷,作为约克郡乃至整个超级吉尔公国闻名的大盗。今天又顺手干了一票赚了点小钱,真没想到,演得那么假的英雄救美的戏码竟然真的有人中招了。那个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年轻人一看就傻不愣登的特别好骗,轻易就被自己的美貌给迷住了。不知道又是哪家跑出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公子,看他硬着头皮解围的样子玛利亚觉得十分滑稽。而最后那个年轻人竟然就这么把契约给还回来了,要知道,以前玛利亚找白痴冤大头的时候,那群色眯眯地家伙可都是拿着契约威胁着要把玛利亚领回家。当然,最后结果是他家里的所有值钱东西都被偷了个精光。身为下到小地主私房钱,上到大领主的宝库全部都敢偷而且全部完美得手的大盗玛利亚完全有自信把这群笨家伙耍的团团转。今天的这个年轻人倒是把玛利亚的认识重新刷新了,从没见过这么纯洁这么笨的人,作为他无条件还回那份玛利亚伪造的卖身契的回报,玛利亚给了他一个深吻。  然后。  然后玛利亚就被一股猪蹄味给恶心到了。  “果然只是单纯的笨,笨死了。”玛利亚自言自语地打开那个偷来的钱袋,往里面一瞧。  “为什么只有铜板啊!”  我,王小明,必将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称霸一方,九合中原,坐地得道,白日飞升的男人。今天遇到了穿越以来最大的挫折,我的钱包竟然被偷了。没想到啊,真没想到啊,千算万算,竟然被自己内定的水晶宫成员偷走了钱包,我实在是穿越者的耻辱。等着吧,玛利亚,虽然我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不是你的真名,虽然我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家里几口人地址在哪里身份证保险号是多少。但是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你。然后,嘿嘿嘿嘿……  好吧我又邪恶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我钱被偷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钱不多了。  不错,是钱不多了,而不是没钱了。英明神武机智果敢的本人怎么会犯下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种愚蠢的错误。不错,从第一天交易获得价值40银币的钱以后,我就意识到了带着这么多钱实在是风险太大。银币买东西的时候不好找,要是被偷了还心疼。可是换成铜币又太重了。于是我在身上带了两个钱袋,一个放了25枚银币,一个放了大概价值1银币的100枚铜币。剩下的不是换成了货物就是藏在了货车的夹层里。谁知,仅仅是出来买了套衣服吃了顿饭竟然就……不提也罢,那20枚银币就当做是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吧。至于那一大袋子铜币,就当是给年轻时犯下的错误买一送一附赠的吧。  如今天色渐晚,我必须尽快与老约克会和,老约克今天傍晚就会出发,和他熟悉的商会成员一起在天完全黑之前抵达城外不远处的一个中转站,在那里过一夜然后第二天凌晨回村。这意味着我根本没时间去抓小偷,而且以我现在对这个城镇来说完全陌生的情况下,我也不肯定以我的能力是否能做到。于是乎,我拄着拐杖尽力加快速度,终于提前到达了约定的地点,在一番忙碌的准备和装货后,跟着货车出了城。我回头望了一眼夕阳下路德小城的轮廓。估计自己今年是不会再来了,不知明年是否有这个机会。随后,我又轻笑起来,明年不过来,难道还要在自己那封闭落后的村子里呆一辈子吗?好男儿志在四方,穿越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好处,我带了一头脑不知有没有用的模糊知识,缺失了一只脚,身上还有一个没解开的谜团。但是即使如此,我还是没来由的对自己的未来很有自信。这也许是每个穿越众被赋予的最大依仗,野心,极大的野心,相信自己是不平凡的,相信自己的未来注定惊天动地。  中二的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我在城外巨大的商会仓库里面和一大群大老爷们(商会成员)对付了一晚,然后在第二天清晨踏上了回家的路。路上的景色依旧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坐在老约克的羊车上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当然,大部分时间是我在说,他在驾车。一开始的路途还有些暂时通路的商人结伴而行,他们闲聊着贵族的趣闻,外国的战事,最近小麦的价格,某某某幸福的小伙子在行商的路上邂逅了真爱之类的杂七杂八的事情。跟他们聊天使我受益颇丰。至少商人口中的事情,不管真假,其范围遍布了整个国家,甚至延伸到了国外。  商人A:“今年是个丰收年,看来下次商队去收购小麦可以把价格压低一点。”  商人B:“嘿,就属你最抠门。我听说奥西斯帝国终于对邻近伊莱文公国开战了。可怜的伊莱文王,还在做负隅顽抗。他们那里种的稻米受虫灾减产,现在正派商队跟邻国大肆收购粮草呢。”  商人A:“什么,这么说来小麦的价格反而会提升,看来我要通知老板提前组织下一次商队了。”  商人C:“喂,你们两个竟然还在关心小麦。伊莱文离我们只隔了两个小国,而且我听说奥西斯帝国这一战至少派出了近千个大战士。你们难道就不怕那群好战的帝国士兵继续攻破了伊莱文以后继续北上侵略我们吗?我劝你们做完这笔买卖,赶快收拾了财物去盟主国迦博斯避难吧。”  商人B:“你一个商人还想得这么长远。”  商人A:“对啊,从没听说你这么好心过,我想想……你不会想趁机囤积武器吧,这样等无论是卖给战争双方都能卖出好价钱。”  商人C:“去去去,不识好人心。反正我觉得这次那个东南方的帝国攻势太凶猛了。我明年初春就走,免得遭殃。”  我默默的听着商人之间的谈话,直到聚集起来的商队在各个分岔路口分散开来去往他们各自的目的地。我们在清晨出发,如今已经到了接近黄昏,眼见我所居住的那个无名的小村庄已经可以依稀看见了。此时不知怎的我转过头来看着一路上沉默不语的老约克。斟酌了一番还是用尽量轻松的语气问出了来自心底的疑问:“约克老爹,我们这里应该不会打仗吧?”  老约克依旧是那副专注看路的样子,在夕阳余光的照耀下,面容显得无比沧桑。  半晌,当我已经开始无聊地玩着手上的铜板,以为他不会回答我的问题时,老约克淡淡的说道:“伊莱文王是个顽固的家伙,他应该不会轻易让奥西斯过来的。”  这一刻,老约克夹杂着白发的一头灰发在风中轻轻摇动,他直视前方的睿智形象在我心中立刻高大了起来。我整个人都震惊了,心里想着,一个老马夫竟然把逼格装的如此高大上实在是令小弟甘拜下风,这么诗情画意的装逼简直到了装逼如风的境界,在下自愧不如,佩服佩服。  
    “哎呦我擦,这风可真大。”我抱怨着越来越冷的秋风,一边整理着自己的家当。  从城里归来之后的生活,可以说是我在穿越以来少有的悠闲时间。我在城镇里买的盐带到村里后,又成功地赚了一笔,稍微补充了之前被骗的损失。之后我趁收购粮食的商队没来之前向之前约定好的和另外几个要处理多余粮食村民手里买到了足够的过冬储备粮和其他用品。我看着自己拿破得漏风的小屋,一拍脑袋,跟鲍伯老爹说了一声便带着自己所有的家产搬到老爹家去了。严冬将近,即使不是最靠近北方的国度也能感到大自然致命的寒冷,姐姐因为是神殿的修女,冬天必须呆在神殿里,对此我也无能为力,只得送了些食物和衣物,希望能改善她的生活。  半个月后,第一场雪下来了。一早起来,我打开封窗的木板看了看外面一晚上就变得银装素裹的世界,感叹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不得不说,这里的冬天没暖气,真TMD冷。老约克看着冻得发抖的我,笑着丢给了我一件衣服,一边给火炉填木柴。  他笑着说:“现在还不是最冷的时候,到初春雪开始融化的时候,那可真是冷的刺骨。”  披上驱寒的衣物,两人去门外合理装了几桶雪。把雪放在火上慢慢烧化。同时拿着厚布和木板开始加固门和窗户。这可真是个麻烦的工作,因为窗户虽然要加固却要留下一个可活动的小窗口来排烟和交换空气。我不得不佩服异界人的动手能力。  算一算时间,如果在地球上的话这个时候可能已经过新年了。真是奇怪,我穿越来时正坐着火车赶着回家过年,而如今却在这异界过了冬天。唉,又有点想家了。  冬天的时间漫长而无聊,我和鲍勃老爹每天都轮流给火炉添柴火,消耗着储粮和水,有时坐在火炉旁聊天,有时则干各自的工作。鲍勃老爹会抽时间做一些兽牙弓箭,等明年卖出去赚些生活补贴,而我则抱着自己买下来的那几篇文章研读起来,好在几个月来我对这个国家的文字有了大体的认识,在这段时间来连蒙带猜读完了文章上的内容。  其中一篇是某某游吟诗人游历附近国家写下的游记。里面被他当做诗歌灵感的原型故事倒是挺新奇有趣的,我干脆把这几个短故事当做小说读。后来鲍伯老爹也很好奇地想知道我读的是什么那么有趣,于是我读故事,鲍伯老爹在一旁听就成了打法冬季时间的一种消遣。  除了那篇游记之外,另外一篇则是被某个商会或者是贵族遗弃的简报,大体来说就是像是报纸一样,简单记录了这个国家或者周边地区发生的事情。里面当然不会有什么重大事件,不然也不会随便拿出来卖,而且整体时间也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不过即使如此,还是让我大体理解了一年前的一些事件。比如有一个胆大包天的盗贼从法拉昂伯爵的宝库里偷出了3颗源泉宝石,这种宝石不仅价值连城,而且极为神奇,当我看到关于这些宝石的简述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充电电池。这个世界除了已经普及的基本能源木柴,煤炭还有柴油之外,还有一种本身储存了大量能量的水晶矿石。简单来讲,什么神兵利器法杖盔甲都需要镶嵌几颗水晶矿做能源。而源泉宝石的神奇之处在于,相比于能量耗完就跟着消失的水晶矿,源泉宝石是可以充能的。单凭这一点,其价值可想而知。我看到这里倒是觉得是条新鲜的见闻,不过离自己太远也就没在意。之后还有一些关于某某地有匪患,某某出现了稀有魔兽,某某地被外族入侵之类的。其中最多提及的却是自己曾在商队里听说的那个奥西斯帝国。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个发展劲头迅速的国家。国内改制,削弱了大部分伯爵以下小领主的权利,几大公爵虽然在改制过程中也得到了一些利益,一个个都实力不俗,但是却完全没有一个足够强大到让所有人信服的人,结果公爵们分为三派互相制肘。其结果就是,在改制中收益最大的皇帝独揽大权,皇帝一个人的直辖领土相当于五个大公加起来的领地,于是一个皇帝八个实权大公的元首政权就这么成型了。我能看出这么多东西自然不是因为简报中的几则消息,实际上就算写这个简报的那个作者对此的认识也仅仅是奥西斯的皇帝违背传统的政策肯定会被众多贵族们反对而不了了之的。但是我却知道这个简报作者的推论并没有成真,说我是事后诸葛也好,马后炮也好,但是用先代人的眼光来看,奥西斯帝国无疑是出了有手段的能人。而它一系列的改制就像是把国家从那种欧洲中世纪散乱的分封小地主联盟变成了一个君主集权的国家。这种改变带来的好处首先后者的军队指挥和纪律绝对比前者强。其次,后者如果要施行什么新政策的话进度绝对比前者快。而事实就是如此,在这篇简报一年以后的今天,地处东南方的奥西斯帝国已经吞并了它周围几乎所有的小国,现在正在准备挥军攻打伊莱文公国呢。  哈哈哈,不得不佩服我身为穿越者的远见卓识,连我自己都觉得我真是太机智了。  唉,可是这么一想我又觉得紧张起来。因为根据我这几天长的见识,我自己所在的这个超级吉尔公国离伊莱文公国距离并不远。中间只隔着两个小公国,说不好听的,那两个小国就是两个独立伯爵领,听去过那里的鲍伯老爹讲,那里的大小不过一个城镇加上它周围的几个村,就这样小的地方,那些领主自己劳民伤财在城镇里面建了一座城堡就能称王了。你难道指望他们能挡住奥西斯帝国的军队?现在只能往好处点想,希望伊莱文公国能守住了。伊莱文公国和上面说的那两个小地方不同,商队的人说它是一个正牌公爵领外加几个附属伯爵领组成的国家。领土只比吉尔公国小一点,而老约克告诉我那里地形是出了名的易守难攻,没看过具体的地形或者地图,也不知道是怎么个易守难攻法,总之就当做是这样吧。  好了,指点江山了半天,实际上这些对现在的我来说还是太遥远了,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两边,太遥远了,我一个屁大的村民去管那些军国大事是吃饱了撑着吗。有那时间还不如多想想怎么赚钱或者找武功秘籍呢!  这不,在最后一份文章里面我就找到了一个疑似秘籍的东东。天助我也,虽然看不大懂但是总觉得好神奇的样子。这里记载着一种叫做古法则语的神秘语言,据上面的记载,这种语言是很多种语言的根源和基础框架。这个感觉简直就像是拉丁语之于欧洲语言系统,甲骨文之于东亚语言系统一样。当然这篇文章简直残破不堪,我试着按照以前在网上看到的密码破译的方法钻研了一番之后还是放弃了,说到底我又不是语言专家,看这个比高考还头疼。  “孩子,想不出来就别想了,来,我烤了地果。”鲍伯老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索性丢下这些头疼的问题。开始大吃特吃起来。  “哎呀,好无聊啊,要不然我们下象棋吧。”  “象棋?什么是象棋?”  “哦,对了,就是我想出的一种益智游戏,来我讲给你看。”  “戴蒙你可真聪明啊,竟然创造出了这种有趣的游戏来。”  哈哈哈我真是太机智了,明年去城里说不定还能卖几副象棋赚点钱呢!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又到了小动物们繁殖的季节了。  我,王小明,迈着一瘸一拐的步伐再次闲逛在小城路德的街道上。冬天真难熬,不过它总算过去了。在这一冬天里,我和鲍伯老爹不愁吃也不愁穿,没事还听个故事玩个象棋什么的过得还挺滋润。而之后我去探望姐姐,万幸的是,她也没出什么大问题。当我到了神殿时,姐姐一把抱住我,担心地问这问那。之后我听说,姐姐和修女们在神殿的地下室过冬,她的地位低,分到的食物也最少,多亏了自己带去的食物和衣物,才能平安的熬了过去。  “我的姐姐,既然你在神殿里面受到的待遇并不好,为什么不离开那里呢?你的弟弟现在找到了一个赚钱的工作,我保证可以养活你的。”神殿里面那些修女对姐姐的排挤,我并不感到奇怪,每个小团体总会有一两个被欺压的对象。更何况我和姐姐这两个外乡人,要知道,在我刚穿越过来的那段时间,因为我的残疾和身份可没少受白眼。那个时候,也只有鲍伯老爹和姐姐会关心我,要不是后来我尽量与周围的人打好关系,送了很多实惠,后来又赚到了些钱,那些村民们才不会突然和我友善起来呢。即使到了现在,磨坊主的女儿比奇和老裁缝的女儿玛丽看到了我依旧冷嘲热讽。因为她们在村里的地位比一般农民要稍微高一些,对我自然依旧鄙视。我估计能让他们看得上眼的恐怕也只有每隔几个月经过村子的骑兵巡逻队了。没错,就是那个我小时候因为身体条件被撸掉的那种骑兵团。在戴维记忆中的家乡附近有,在这里也有。选拔了一些村子里有天分的年轻人进骑士团的培养,最有天赋的被安排去当骑士扈从,接受那些正式骑士的指导,将来有很大机会混个军功当个骑士什么的,天赋一般但是有钱的人则被调到这个骑兵巡逻队,算是一种地方性的治安武装吧,即使如此,这群巡逻队还是如同白马王子一般的大受村里姑娘们的欢迎崇拜。至于天分一般还没钱的,呵呵,回家种地吧。你要是实在有一腔热血来保国我们可以推荐你去当步兵。相信总有一天你也会凭着战功当将军的。  “切,反正我也不像想兵。武的不行咱们来文的。这个世界有魔法,我早晚要当上大魔法师。”在心里为自己打气道,然后我轻车熟路的来到工匠铺推销自己的纸,不得不说这次我好不容易想起来的漂白技术终于起了作用。秋天收割了麦子留下的秸秆大部分用来当取暖烧火的燃料了。我看着烧剩下的那些灰突然想到好像草木灰里面有一定量的碱,可以用来漂白。于是乎经过几个月的研究努力,今年春天的第一批纸中有一些被我成功的筛掉了一些杂质并且用碱漂白。虽然漂白的纸只有一部分,剩下的还是一些粗糙的下品纸,但这至少也是一大进步嘛。正好我的钱又花得差不多了,人总要留着点家底,我可不想最后的储备金被花光。于是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我再一次乘着老约克的羊车来到了这个城镇。  “我们又见面了老板,这次我带来了些新货,而且品质还有提升哦,要不要看一下我的纸?”看到了上次买过我纸的工匠老板,我再次满脸堆笑地推销起自己的东西来。  “你小子,哦,是那个左脚残疾的乞丐。看来你这次是发达了,换了身行头我差点没有认出来。”那个大胡子老板先是疑惑地看了我一会,当看到我左臂夹着的拐杖时才恍然大悟。  “这还要多亏老板您的大力帮助。来来来,看看我亲戚给我的新品。”说着,我从隐藏的背包里拿出一张经过漂白的白纸铺在桌上。  “这……”老板看到白纸时有些惊讶,仔细观察了一下后说道:“除了质地稍微有些粗糙外,这根上品树皮纸相差无几,真没想到,你亲戚竟然舍得给你这么好的货啊。”  “嘿嘿,还不是因为各位老板照顾我的生意,纸卖的好亲戚才敢多出货嘛。”我笑着应答着,“这种上品纸数量有些少,但是老板要是想买的话,我保证优先卖给您,而且还可以打折哦。”  “这个嘛,让我想想……”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9张白纸那个工匠老板以90铜板一张的价格买了两张。倒是30多张没漂白的下品纸,以40铜板一张的价格卖出十多张。  看来这些手工作坊主和工匠对这种上品纸消费能力并不高啊。心里如此计较着,我依旧在工匠区里走街串巷,在几个熟悉的店铺里面卖掉了所有的下品纸。另外还在铁匠铺里买了些铁质箭头,在木匠作坊定制了几个零件。约好了第二天来取,我便朝着今天的主要目标,漆匠坊走去。  “小子你说要我给你刷这些木雕小玩具?”一个中年人捏着手里的棋子左看右看,又看了一眼盒子里盛着的那一堆棋子,然后疑惑地问道:“你要这么多木雕干什么啊?”  “漆匠先生,这是我家公子的想要的玩具,他一直想要当一个将军。”此时的我,则扮演着一个未小公子跑腿的仆人角色,毕恭毕敬地说道。  “行,就这些的话,1个银币吧,另外那个盒子要60铜板,那个花纹画得倒是挺精细的。贵族老爷的品味真是复杂,画这么多纹理挺累人,但用得漆还没一把椅子多呢。”漆匠不疑有他,爽快地答应了,“你是稍后取走还是在这等着。正好手里没活,我估计这些玩具一会儿就会弄完。”  “既然如此,那我就在这里等一下吧。万分感谢,漆匠先生。”  “行啦,行啦,别说那些客套话。先把钱给了。再说说你要漆什么颜色。”  那个漆匠的手法倒是十分娴熟。在我的介绍下,一会儿就把一盘象棋的棋子连带提前画好了花纹棱廓的盒子全部漆完。在经过他自称密不外传不准偷看的祖传手法烘干后,一盒黑白分明闪闪发亮的象棋就完成了。  我为了迎合这个世界人的审美,特别依照着国际象棋的样子把棋子全部都刻成立体的模样。在手工能够达到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提升棋子的美观程度。最后还花了大价钱(我是这么认为的)给棋子着色上漆。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我还把盒子提前画好了花纹也漆出来了。接着自然是卖给那些喜欢新奇玩意的有钱人啦。你别说,老约克介绍的商会还真是给力,一看我送过去的棋,外加我心疼的用白纸专门写出的玩法说明书和棋盘。立刻估了个很高的价格,这群商会里面的商人都是聪明人,但是这些人的聪明对我并没有好处。我甚至不敢给他们看玩法说明书。否则我这盘精装版象棋还没卖出去,他们立刻就能仿制出无数质量更好包装更花哨的棋子去坑那些暴发户的钱。  “对于这位先生的商品,我个人认为50银币是个合适的价格,我们商会会尽全力帮助您以高价将其卖出,相对的本商会希望对这次代销交易收取百分之15的手续费。”听着眼前的商人巴拉巴拉地说着一大堆交易条款,我虽然表面上保持着笑容,心里早就把这个该死的笑面虎骂过一百遍了。  我组织了一下语言,以平静的语气说道:“先生,相信我们都是明白人。我就直说吧,我知道你估计的价格很合理,而且对我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收益。这么大的收益,我想贵商会肯定是会参与进来的,不是吗?”  接待人:“……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我们可以拟定一个简单的协议,我这副名叫象棋的制作工艺,玩法,销售权,和后续销售收益全部一次性卖给贵商会。相对的,贵商会支付给我500吉尔银币。”  直到我说出这句话时,一直笑眯眯地坐在桌子对面的商人接待才真正地变换了表情,他停顿了一些,因为笑容而几乎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微微睁开看了我一眼,随即再次眯了起来。  “个人认为,先生这次交易的价值恐怕并不足以让本商会支付500银币。”  “我还有一些其它的娱乐商品,以后可以优先与贵商会交易。”  “您如何让我们相信你会优先卖给我们那些所谓的娱乐产品呢?”  “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签订优先权销售书,另外,不知贵商会是否曾听说过,跳棋游戏,军棋游戏,卡牌游戏,还有桌面模拟游戏呢……”  “300银币更合理,500银币还是远远超出了它的价值。”  “450这是最后底线。”  “350。”  “450。”  “……”接待人沉默着坐在那里好一会儿,满满站起身来,就在我紧张地以为他要转身离开时,迎面却是伸出来的手掌,“450成交,很高兴与您合作。”  “成交,期待我们的后续合作。”  两人握手,双双签下一式两份的契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收好用木盒装的4个金币以及口袋装的50枚银币后。我走出商会的大门深深舒了口气。看了看天色,我和商会接待人在桌子上讨价还价了一下午,这可真是个累人的活啊。  
    啊,好高兴,好高兴。也许是第一次开挂般的赚了金币,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开始飘飘然起来。  赚了钱就得花,我从没听说这个异界里面有什么银行能存钱,更明白自己没有能力保存这么多的钱。于是乎,在与商会,对忘了说了,那个商会的名字叫依米尔,达成交易以后,第二天开始我又出来逛街了。这次兜里有金币,索性买几笔大件。  “真是太谢谢您了,约克老爹,你看这只羊怎么样。”我笑嘻嘻地东挑西选,然后只给身边观察着羊蹄子的老约克看。  而干了几十年车夫还养过好几种驮兽的老约克不愧是眼光毒辣。当他听说我要来这买货车的时候眼睛里一亮,显然是被勾起了兴趣。  而老约克此时一改以前沉默的样子,正如同一个专家一般四处走动,对每一个牲畜品头论足。  “这只羊不行,耐力不好,拉车走长途路程的话会拖慢整体速度。”  “那只勉强可以。”  “另外那只你别看它长得十分壮实,实际上右后腿上有隐疾。”  “这匹色雷斯马可真是不错,我说小子,你要是有钱干脆买下这匹把。”  “哪只哪只?让我看看。”我大手一挥正准备好爽地买下来,结果一看价钱,立刻就打退堂鼓了。  尼玛这只马要5个金币啊,刚好比我全身的家当多。  “是吗,那真是可惜,我看这匹马有来遥远东北方草原的蒙高力马的血统。绝对是一匹难得的好战马。”  尼玛,我又不去打仗,买战马做什么。好吧,我是很羡慕那群高头大马的骑士。可是我从小没学过骑术,身体条件又有限制。再加上这马实在是太贵了。最后只能不舍地看了几眼转而买了一只大弯角羊。  花了600银买下了一只老约克挑出来的弯角羊,又花了200银币买了一辆货车。真是花钱如流水。不过要当行商的话,没有存货的空间可不行。就像上次,因为老约克的货车空间有限,我根本不能买太多东西。  兜里有了钱,我甚至考虑在这个小城里买个商铺,从此走上异界大商人的道路。最后想了想还是算了。这种城墙围起来的小城里面空间是固定的,好的地脚基本上已经被人占满了,而且最近也没有人愿意转让。再说了,要是在这里买了商铺岂不是就把自己绑在这里了吗。老子可是要征服大陆成为火影,全职猎人或者山贼王的男人。怎么能一生呆在一个偏僻小城里呢!  之后的淘货过程倒是没有什么新意,买了些村里紧缺的货物和一些改善生活的食物,去工匠作坊拿回了约定好的零件,要说这次最大的收获恐怕就属一本泛用咒语入门了,不得不说砸的钱多了,还真能出奇迹。本来这种和魔法有关的书籍基本上不会轻易外流,而且就算出现了也是昂贵的要死。我本来也是抱着试试运气的想法跟合作的商会提出有意收购魔法书。结果还正巧有这么一本。听说是某法师随手卖给了一个做水晶生意的商人来当货款。这本书因为本身记载的魔法知识只能算基础,而且也没有记载什么特殊法术,大家族不需要,平民买不起于是乎辗转流传到了路德小城碰见了我这个冤大头。3个金币,正好是除了贵族以外大部分人负担不起的价格。而依米尔商会的人作为顺水人情就卖给了我。  “您交易给本商会的战争模拟棋(就是象棋)现在卖的很好,作为合作者,帮助您寻找这件商品是本商会的荣幸,期待下次合作。”我欢天喜地地从商会前台那里接过了那本被硬木盒封存的法术书,用钥匙打开确认再三后。双方握个手,满意地完成了交易。  后来我才知道,依米尔商会因为把这本长时间卖不出去的存货处理掉了而十分庆幸。  那个冤大头自然是我。  一切事情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在城外空地里面跟老约克学了半天驾驭羊车,现在也有点样子了。等到第二天早上,我就可以驾着自己的车跟着商队一起回村了。  “对,就是这样,保持平衡,不要让羊头偏离了方向。”  “我的速度已经飙到极限啦!”  “快拉住缰绳,向后扯,对,总算停下了。小子,你知不知道初学者就开这么快很容易出危险,而且长时间奔跑对羊和车都有损害。”  “好吧,老爹,我知道啦。”  正当,我和老约克驾着羊车在空地遛弯时,远远的见一个骑兵在管道上疾驰。骑兵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间便朝着城市的方向离去了。  “可能是又有哪里的出事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的,上次国王要征荣誉税的时候,他们也是这么着急,就好像慢了就收不到钱似的。”老约克看着那留在骑兵后面的扬起的一地烟尘,耸了耸肩总结道。  然而事情并没有向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不久之后,路德城里面的城门打开,数十个骑兵冲了出来向着各个方向四散而去。又过了一段时间,一些骑着马但样子不像是士兵的人冲了出来,他们也如同先前的那些骑兵一样疾驰而去。  “不对,这不对。”老约克看着那些匆匆离去的背影紧皱着眉头喃喃说道。  而聚集在商会仓库的商队成员中,隐隐约约地出现一片骚动的声音。  这种情况,明眼人都知道出事了。  从城门方向,一个骑马的商会成员十万火急地跑到商会仓库这里。完全不管那些围上来想要问个究竟的商会成员,纵马直接便冲入了大门。又过了不久,仓库主管脸色苍白地跑了出来,大吼着让所有人开始装货,装完货后立刻向西北方的大城市底比斯移动。  商会高层显然是想要隐瞒什么事情,然而这种一看就知道出大事的时候,根本是纸包不住火,只要有一个人无意间泄露出消息,那消息便会如同草原上的火星一样瞬间引燃整个旷野。  人群的骚动愈发严重。其中以,正在仓库里面装卸货物的商人最为严重,终于,消息从内部传到了外围。一个老约克熟识地商人,驾着羊车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在经过上前询问地老约克时停下来耳语了几句,然后便头也不回地朝西逃去。  听了那商人的话,老约克面色铁青,一眼不发地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走到我面前严肃地说道:“伊莱文国王被刺杀,伊莱文投降了。”  投降了?投降给谁?一个国王为什么会被突然刺杀?我的脑海里瞬间充满了这些问题,但是下一刻我便把这些问题全部抛诸脑后。  “我们必须立刻回村里。”  “现在向西或者向北逃,更安全。”  “不,我们回村。”  
    丢弃一切多余的货物,甚至我刚刚买来的货车。三只弯角羊被用绳子连在一起驮着我和老约克全速向村落方向奔去。在黑夜里,老约克不得不一只手高举着火把照亮前路,以免坐骑在崎岖地形摔倒受伤。即使如此,我们二人的速度却从未减慢。本来要驾车走一天才能到达的路程,我们竟然连夜用了三分之一的时间就赶到了。  “你去通知鲍伯,约翰,莱蒙和你姐姐,我去通知村长和大修士,我们村口集合。”  说罢,他解开绳索骑着一只羊向村长方向奔去。而我,也二话不说朝神殿冲去。  我用力敲着大门,把那厚重陈旧的木板拍得砰砰作响。这里神殿的后门,离修女们起居的地方很近,我经常和姐姐在这里见面。  半晌,一个睡眼惺忪的中年修女走了出来,拉达着脸生气地看着我,骂道:“你这个小混蛋不要命啦,竟然半夜来骚扰神殿。”  “奥西斯的军队打过来啦,快让我进去。”  “什么?”中年修女一时间愣在原地,不过随即就用一副怀疑的表情恶狠狠地说道:“肯定是你这个小瘸子在造谣,你想偷溜进修女的房间,肯定要干龌龊地勾当!”  “龌你妹,闪开!”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中年修女,也不管她在那里大喊大叫,我径直跑进神殿休息室,大声喊道。“姐姐!姐姐,快出来!”  神殿中熟睡的修女们被我的声音,吵醒,她们半梦半醒地打开房门朝外面张望,有几个连外衣都没穿的一看到我一个男人站在那里便惊呼一声缩了回去关上房门。  我根本没时间管这些人,在昏暗中眯着眼睛费力地寻找自己熟悉的身影。  “戴蒙,你怎么在这里?”  是姐姐,我看到还是一副迷茫表情的姐姐,二话不说大步走过去,期间所有我经过的房门,修女们都惊慌地闭紧房门。  “穿上衣服跟我走,要快。”  “到底出了什么事?”  “没时间解释,快!”  最后的这句话我几乎是吼了出来。姐姐显然是被我的表现惊呆了,一时间愣在原地。  “算了,我帮你。”我挤进姐姐的房间,看见那狭小的隔间,什么话都没说扬起件衣服披在姐姐的身上。也许是被我的动作惊醒,也许是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衣。姐姐下意识的缩了缩身子抱紧自己。  我看着她那因为营养不良和操劳而显得瘦弱的身体除了只能感到怜悯。一划拉包起几件衣服就准备拉着姐姐离开。  “等等,稍微等等。”好像才反应过来一样,姐姐又跑回房间,从她的床底拿出一块用布包着的东西。然后在我奇怪的目光中,说道:“我们走吧。”  我们离开神殿,立刻坐上坐骑,再次奔着鲍伯老爹的家而去,那些神殿里面的修女,我连管都不想管。  鲍伯老爹倒是很干脆,听到我的消息后只是略微震惊,便麻利地收拾起东西来。  “你们有几只羊?”  “3只。”  “约翰家里还有一只,加起来是4只,我,约克,约翰,还有你们你们兄妹,总共5个人吗?”  “不,约克老爹说还有莱蒙。”  “哦,加上那小子。行,我这就收拾东西。”片刻之后,整装待发的鲍伯老爹把装着行礼的布包系在腰间,背上背着一张猎弓和一壶箭。  此时我也收拾好了东西,老约克看着我背着那个被我改装过的大背包问道:“弩机需要带吗?”  “带着吧,也许以后有用。”我说道,然后一行人便再次出发了,鲍伯指着路分别找到了约翰和莱蒙。一开始莱蒙不愿意走,被两个长辈训斥了一顿后,便乖乖地收拾了行礼,跟上了队伍。  一行人在村口汇合。我发现,老约克身后还跟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是村长的儿子麦克,女的是磨坊主的女儿比奇。  “村长正在通知村民,大修士说神会保佑他们。”老约克简单的说了一声。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回头看了一眼在夜空下逐渐有了稀稀拉拉人声和油灯光亮的无名村落。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走吧。”众人默默地一路向北行去。  第二天,路德城北。  “我们,不进城吗?”莱蒙弱弱地问道。  “不了,现在城里一片混乱,而且不久后就会封城戒严,我们如果现在进去,就如同被困在牢笼里面一样。”一副壮年样子,身体硬朗地约翰大叔眺望了一下城门边的情况。今天凌晨一行人到达南门的时候,那里已经大门紧闭,一副守卫森严的样子。众人便绕城而走,如今来到了北门。这里倒是仍旧开着城门。城里的市民们争先恐后地向外涌出。几辆装饰华丽的马车在一群侍卫的簇拥下排开人群,朝城外逃去。  “去打探一下消息如何?”我提议道。  “好主意。”  “那么,派谁去?”村长的儿子麦克问道。  “一起去,现在我们绝对不能分散。”几个长辈商议过后,领着一行8个人,5只大羊,顺着逃亡的人群方向前行,试图打听一下消息。  不得不说,一起行动是个正确的选择,因为现在即使是打探个消息也是惊险万分。一行人第一次试图接触的逃亡者们竟然试图抢夺他们的坐骑和物资。吓得靠的最近的莱蒙掉头就跑,最后是约翰回过身来射死了一个冲在最前面的凶徒镇住了后面的人,我们才得以逃脱。  最后,我们不得不寻找人数较少的群体。  可惜一路上碰到的人不是随大流逃出来的懵懂无知者,就是看见我们就发起攻击的恶徒。再就是被人群冲散,和自己的家人团体分开的落单流浪者。从他们嘴里都得不出什么消息。反倒是姐姐和比奇两个女孩突然爱心泛滥,施舍了我们本就不多的食物给那些孤儿寡母。  “喂,你们两个逃出来的时候,听到过什么消息吗?”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实际上已经不抱什么期望了。眼前的2人是一队兄弟,哥哥大概17,8岁的样子,而弟弟则仅仅是个小孩。看着两个灰头土脸,又十分瘦弱的兄弟俩,我队伍里的两个女生又爱心泛滥了打算送出一些食物。  “这是最后一次了。”即使是一向宽厚慷慨的鲍伯老爹此时也一脸严肃地小声警告起来,“我们必须保证足够的食物和水供我们到达底比斯,为此我们至少要走6天的路程。你们不能再把食物分给别人了。”  说是这么说,但是看着两人可怜的样子,众人还是容忍了这一次。我能看到麦克的脸上表情明显不好,看来是觉得把宝贵的粮食分给别人实在浪费。  你们觉得我会鄙视他吗?不会,因为我也心疼。两个女生明显没看清情况,特别是那个比奇,我穷困潦倒没食物的时候她理都没理我。现在看到路人可怜倒是发起善心来了,世道真不公平。  心里这么想着,耳边传来二兄弟中那个哥哥的声音:“我知道对你们有用的消息,但是要我说出来你们必须带上我们兄弟俩个一起走。”  听到这话,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拿不定主意。  “如果你是说伊莱文投降奥西斯的话,我们早就知道了。”麦克骑在坐骑上,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那对兄弟。  “不是,我知道的是更新的消息,而且对各位肯定有价值。”哥哥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说出来听听吧,如果真如你所说的消息真的有用,我们便带上你。”看到其他人都没说话,我首先开口。  听到我的话,那个哥哥在谈话开始后第一次仔细地盯着我,他看着我,而我也看着他,以我的眼光来看,这货虽然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但是绝对是个该死的小白脸。他用围巾把自己鼻子以下的部分挡得严严实实地,却架不住我穿越者的眼光。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我凭什么相信你们,如果我把消息说出来,你们立刻走人怎么办。”哥哥严肃地看着我,不知为何我竟然从他的语气中感到了一丝压迫。  “我们也不能轻易相信你们,你先把消息说出来我们才能判断那是不是有用。”麦克在一旁抗议道。看他在那里给我使眼色的样子,恐怕是真想让我听完消息立刻走人。他实在不想在队伍里带两个陌生人累赘。其实我也不想,对此我还觉得跟那个平时不怎么见面的村长儿子麦克有种心有灵犀的感觉。不过我却有种预感,可能是出于穿越者都会有的考虑吧,在这种局面还能得到重要消息的人绝对不是一般的角色,而穿越者碰到他们认为不一般的角色,第一个想法就是一番大道理以后收小弟。  “谢谢,麦克。”我嘴里这么说着,看到麦克自得的微笑,那对兄弟眼中的失望。  “但是我还是要遵守承诺,我把自己带的食物和水分一半给你们,如果你们的消息不够重要,那么你们可以带着那些食物离开。如果我认为足够重要,那么我用自己的人格发誓,我会带你们走,直到底比斯城。他们不带,我带!”  说着,我把背包打开,把一半食物和一个水袋用布包好丢给他们。在场的所有人,无论是一起逃出村子里的还是那两兄弟都用以复杂的目光看着我。  麦克十分震惊,他用一副看白痴的样子看着我。  姐姐倒是对此十分欣慰。可惜她那只是单纯过渡的善良罢了,有时我觉得她把自己的重要性看得很低,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意看别人受苦。  “我告诉你,”哥哥用饱含我猜不透的深意的目光看着我,缓缓开口道,“在出城前我听到……”  
    “今早传令兵带来的了最新消息,昨晚奥西斯连夜攻破了阿基德和阿兰,今早前锋冲破冲破边境进入利德郡,现在的话,大概已经开始攻打利德郡的主城激昂堡了吧。”  “嘶”听到这个消息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虽然大部分人潜意识里都这么认为,但是当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却一时半会接受不了。  “不,不会吧。”麦克用颤抖地声音确认道。  “它确实发生了,而且利德郡的一部分溃兵已经逃到这里来了。”落难者兄弟中的哥哥平静地说。  “快跑,我们别等了快跑吧!”虽然长得五大三粗胆子却挺小的莱蒙不安地拽着缰绳。看他那样子已经打算撒腿就跑了。  比奇和姐姐开始小声抽泣起来。  而几个老人则互相小声交谈起来。  “如果这条消息是真的,我们就要加快速度了。”老约克说着,一边若有若无地朝我看过来,我才刚刚用自己的名誉发誓如果消息重要,我就会带上这兄弟俩。这无疑会拖慢整体的速度,还会增加负担。  对我这个穿越者来说名誉和节操一样,说丢就能丢的。不过此时,我还就打算带上他俩了。  “带上他俩吧。”我试探性地问其他人。  “不行,不行。”麦克吵闹着,约翰和老约克也摇了摇头。  鲍伯老爹劝道:“他们是外人。”  我看了看兄弟二人,说道:“我会负责的。”  于是乎还是5只大弯角羊,而羊背上的人,从8人增加到10人。2人同乘一骑。这是大羊们能承受的上限了。快速调整了位置,让哥哥坐在我的羊背上而弟弟则坐在莱蒙的背后。一行人再次出发。这次行进的速度并不快。昨天晚上的一路奔波,无论是牲口还是人都已经十分劳累了。我们必须保证所有的羊都不会再半途累死,否则我们就必须抛下一个人。所以大家轮换着一人骑行,一人步行,轮流休息。就这样走了大半天。确认已经走了足够的距离,我们才开始休息。  我们一路顺着官道走,可以保证方向是正确的。老约克正在试图确认我们走到哪里了。约翰和莱蒙进入附近的林子里看看能否找到什么猎物或者水源。其他人则围坐在篝火旁沉默不语。  我照顾着姐姐吃了些加热后的粮食喝了些人。然后凑近鲍伯老爹:“弩机的零件都在这里。”  “弓和和支架在这里。”鲍伯回答道。  “现在组装吧,希望以后会用得上。”  我们制作的就是手弩,射程相对较短,但是依靠杠杆和机械力给弓箭上满弦可以让普通人在短距离内可以轻易射杀敌人。  我们组装的时候,麦克和依偎在麦克身边的比奇对这边毫无兴趣,自顾自地吃着东西。他们两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好上了,原先还********崇拜巡逻骑士团团长的比奇现在反倒天天和麦克黏在一起。老约克说村长托付他照顾好麦克,而麦克在听到敌军入侵的时候,第一时间便带着比奇跑了出来。  相对于那两个人,我们半路接受的兄弟俩倒是对我组装的东西充满好奇。  说起来还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呢。帮鲍伯在支架上镶嵌好弓。空闲下来的我,对他们两人问道:“你们叫什么?”  “亚利。”对方停顿了一下子哥哥开口说道。同时指着弟弟介绍:“我弟弟迪安。”  竟然有个人叫压力,那我岂不是叫亚历山大了吗。  “有姓氏吗?”  “……”他们摇了摇头。  “你们是路德城里面的人吗?”  “是的。”除此之外,对方没有多说一个字。  我对这挤牙膏一般的一问一答实在是厌烦了。说了句:“你们好好休息保存体力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接着便从背包里面翻出了自己从买回来后就一直带在身上的那本基本咒语研读了起来。  幸好这一本书只相当于与一般魔法师的启蒙读物。一开始的内容并不是十分难理解,现在想来制约魔法传播,让魔法师们数量那么稀少地位那么高贵的恐怕就是天赋和财富了吧。没有天赋就练不了魔法,这是自然的,而没有足够的家底的话,恐怕连本最基本的入门书都买不起,难怪都说魔法师是贵族的职业啊。  这本书大体分5章,一开始是对魔法原理的基本介绍,而后是冥想,和沟通。前者据记载可以提升魔法师的精神能力,通俗来说就是蓝条。而后者则是利用体内,或者环境中的魔法元素,让其受自身指引。我看到这里,才算是送了口气。果然到了异界就该这个样子嘛,看来我修炼法术成为法神指日可待了。然后就进入了让我吐血的第四章和第五章,魔法手势和咒语音节。  尼玛比大学四六级还难。这个指引手势有点类似于以前看火影的时候主角结个印放大招一样。书里总共记载了9种基本手势,释放法术时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法术相应的手势排列。否则就失效了。而音节更是奇葩,音节这一章里,用吉尔公国的文字和一些笼统的描述来给每个音节符号注音,加起来大概有33个基本音节。在音节章的最后,记载着寥寥3条成型的最低级法术,据上面介绍,前两条以普通人的精神力配合咒语和手势就能释放出来。一个是闪瞎狗眼之术,文艺点的就是闪光术。放了以后可以当灯用,还能变色哟。第二个是造水术。本来描述是聚集空气中的水元素形成小水球,攻击力是根本没有,不过也不知道是谁在下面填了一条注释,口渴了可以拿来喝。最后一条就是带一点威力的法术了,引火术,这个法术在可以让人凭空做出一个小火球丢出去攻击敌人,算是一个弱化版的火球术,而它还有个特点就是组成这个法术的咒语和手势是所有火系法术的最基本引导部分,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个法术可以操纵火焰的形状,方向,移动轨迹等等。  接下来的时间,直到睡觉前,我都在试着用出那两条普通人做出正确手势和咒语就能放出来的法术。可惜试了无数遍,效果还是微乎其微。失败了也不知道是自己手势错误,还是音节念错了,而且这些音节本身正确的念法我都只能连蒙带猜。看到这些让人一看就头大还不清楚的字符。我就感觉如果没人教我,恐怕我这一辈子都学不会咒语了。  即使如此,我也要尝试一下啊。现在可不比以前,现在战乱了,乱世机会更大,这谁都会说。但是相对的,危险的更大。没有一些防身的东西将来怎么崛起呀。  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如今天色已晚,连续两天的奔波使得我身体疲惫不堪。一阵困意袭来,与正在烤火的其他人打了声招呼,确保守夜的时候他们会叫我。我的头枕在背包上,几乎瞬间进入梦乡。  这一夜,每个人都十分疲惫。后半夜,负责守夜的莱蒙靠在树旁,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  篝火传来轻微的噼啪声,周围传来阵阵虫鸣。蓦然间,两兄弟中的弟弟迪安睁开眼睛。他轻轻碰触了一下躺在他身旁的亚利。亚利睁开眼睛看着迪安,而后者无声地指了指还在呼呼大睡的名叫戴蒙的少年,指了指他枕在脑袋下面的背包。  “魔法书。”迪安的口型表达着这个词语。  但是亚利摇了摇头,重新躺下,抱着迪安继续进入梦乡。  
    无论是奥西斯的民众,贵族还是皇帝本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今年必将载入奥西斯的史册。今年,奥西斯拥有建国792年以来最庞大的版图,最强盛的军队,最繁荣的经济,以及最伟大的皇帝。奥西斯人赞扬着帝国的变化,并且无比乐观地预期着这个现在傲视天下的帝国在未来将会变得更繁荣。  亚巴顿奥西斯,刚刚获得“征服者”称号的大帝,此时踱步在宽敞而又戒卫森严的皇宫里,观察着悬挂在大厅背后的巨大地图。任何领主或者国王看到这幅地图都要发出惊叹,因为它是如此详细,即便它涵盖了从东起无尽海到大陆最西方的神秘岛之间无数的山川,河流,平原,以及坐落在这片土地上的超过200个国家,它仍然可以被称得上是一副详细的地图。  而那些怀着敬畏之心俯首立于左右的宫廷大臣们,只要一抬头就能够看到位于那副地图东南部位的一大片灰色。那象征着奥西斯帝国3000灰甲立矛与此的开国历史,更象征着奥西斯帝国本身。  但是庭下无人敢抬头,因为那个给人压迫感的身影就站在那里,就站在那副地图的前面。  亚巴顿俯视着自己的臣下,开口道:“铁图。”  “臣下在。”  “大战士什么时候进入吉尔。”  “禀陛下,黑将军,红将军,和青将军已经带着2700名大战士,并2万弓步骑混编军攻入吉尔,目前正在围攻激昂堡。”  “太慢了,你们这帮废物难道要给北方联盟反应过来的时间吗!”嘶哑沉闷地声音在大厅中回响,无人敢应答。  “沃拉格。”  “臣在。”一个一眼看去就有一副鲜明形象的战士走了出来,躬身回应。  “沃拉格,你是朕忠实有力的亲卫。那群普通军队的速度太慢了。朕命你带着所有身在国都的灰骑士过去,你,必须在北方联盟军的支援部队到达之前,给我吞下吉尔。”  “臣,领命。”  战士扬起披风大步离去。大厅之间再次陷入沉默。  “陛下,”此时一个文臣模样的老者小心谨慎地躬身问道,“陛下派遣的搜查队在伊莱文地区还未找到十三皇子和皇子妃的下落,臣等怀疑,他们可能已经遇害了。”  “哼,”回复他的是一声冷笑,“我先后派了8个儿女去那些曾经的敌国当人质,你看见他们回来了吗?”  无人敢回答,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为了帝国伟业可以舍弃一切的大帝是多么的冷血无情。为了麻痹敌人,也为了保证自己的帝国可以顺利过继到下一代。那8个儿女,全部都被当成了弃子。如今13皇子作为第九个被送到敌国的后代,不也是一样吗。  “既然价值已经用光了,给他个荣誉头衔,安葬了吧。”  就这样,欧西斯在大帝一声令下后,欧西斯帝国第13皇子,原帝国第5顺位继承人,与其皇子妃,原普劳斯伯爵之女于2天前战斗途中被伊莱文区域暴徒杀害,举国哀悼,立空墓于皇家墓地。  另一边,奥西斯帝国里面的事情我并不清楚,但是我知道我现在遇到麻烦了。我们的水,快喝完了。不得不说当初把食物和水分给难民,又爱心泛滥的带了两个人。结果真如所有人早就预料到的那样,大概4天之后,我们的水就喝完了。对于食物来说,也许是我们足够幸运,路上采集了一些野生树果又打猎获得了一些来源,所以几个人节省点吃的话,应该可以撑到进入底比斯。然而水就是个大问题了,2天不喝水,就算人勉强能撑下去,牲畜也不行。不得不说,即使是老天也在跟我们作对,以前春季就算不是多雨的季节,但是空气至少也比较潮湿,弯角羊单凭植物中的汁液和露水也可以驮着我们走完这段路程。  但是偏偏今年春天异常燥热,路边的草地都异常枯黄。所以就在今天,我能感觉到队伍的行进速度明显下降了。  “鲍伯,这样明显不行,你让我们去更远的地方找找吧。”约翰骑在羊背上,忍不住扯着嗓门喊着,燥热的天气使得他异常烦躁。  “我们对这里不熟悉,分开行动容易遇到危险。按刚才在道路上的石碑来看,我们现在离底比斯只有不到一百里,咬咬牙就能到达了。”鲍伯说道。  即将到达的目标让队伍里的每个人都振奋起来,但是这无法掩盖所有人都已经筋疲力竭而且眼中缺水的事实。  “真该死,这该死的天气,还有之前该死的村庄,还有你,戴蒙,你就不能把那两个累赘扔下!”麦克无力地弓着腰牵着羊走在路上,嘴里不住地抱怨着。他的女朋友比奇正趴在羊背上,累得一动不动。  “省省吧,留点力气,少说几句话。”我此时也累得要死,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着,姐姐趴在羊背上,我感觉她有点中暑。  顺着大路走的确是个好办法,至少对于从没去过底比斯的我们来说不会迷路。但是相对的,在大路两旁很难找到水源,周围是一片旷野,偶尔会有几片稀稀拉拉的树林。之前我们还偶然找到了一处离大路不远的村庄。不过那个村庄不知道是人都逃难了还是怎么的,里面可用的东西都被搜刮一空。我们只在一户村民的地窖里面找到少量的水,即使如此还是让所有人欢呼雀跃。可是在那次幸运之后,我们的搜寻就一无所获了。  “造水术,造水术。”  我试着使用在魔法书中记载的这个低级法术,我感觉自己已经很努力了。每天休息时便开始冥想沟通,冥想有了些成效,我的精神状态比以前更好了。但是沟通却一直不顺利,经过几天的尝试我终于在冥想中隐约感觉到了周围环境中那些混杂在一起的被称为“元素”的东西,但问题是我无法沟通他们,无论如何努力,或者配合手势或者咒语,它们都不听指挥。只有我照着那三条法术完整地短时间内完成所有手势,念出所有咒语,这些元素才会在某种力量的牵引下略微移动。这对我来说是一大成功,但是远远不够。  不知道是干燥的天气原因,还是我本身能力有限,我连续使用的造水术顶多在手掌上聚集出几颗露水大小的小水珠,相对的我的精神却一下子萎靡不振起来。  想想,快想想,我身为穿越者肯定知道一些关于水的黑科技的。  地下水?我又不知道哪里有地下水,而且也没工夫挖井啊。  蒸腾作用?这得先找些湿润地东西,而且还要有工具。  树里面应该有些水。今年只是一时间天气有些反常,那些路边的树大多没有干到会枯死的样子。它们的根在地底肯定是能够吸收一些土壤里面的水分的。但是要怎么把这些水弄出来呢?  我们一行人撑着疲惫的身子走到太阳将要下山。终于找了处地方暂时安营休息起来。这次约克和约翰要去附近探索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东西。在他们出发前,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他们都努力地想着,约翰说:“只有一些特殊的树能直接流出大量的树汁,据我所知这种树一般只生长在南方,这里时没有的。”  听到没办法弄到水,几个年轻人就无聊地各干各的去了。  “别异想天开啦,你还是想想怎么熬过去吧,谁叫你竟然把谁给别人。”麦克嘲讽了一句,就躺在那里保存力气了。他的态度对我来说到没什么,这种时候是个正常点的人都知道,带两个陌生人不好,他这话大部分是为团队着想,少部分是他骨子里对我的轻视。所以我决定原谅他,但是等我们安全以后,我肯定要整一整他。得罪了穿越者你还想好?你知不知道如果是别的龙傲天型主角穿越过来,你这种第一个跳出来冷嘲热讽装逼打脸的配角都是第一个死的。  唉,现在想来我可真是仁慈啊。  没用的事情扔在脑后,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用我刚学的魔法,能不能从树里面抽出水呢?  强硬地把水壶里最后一点水灌到姐姐嘴里,啊,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姐姐被水袋塞住嘴,一副挣扎着想要拒绝的样子,我总觉得好兴奋啊。不行不行,我怎么能在这里兴奋呢。  “戴蒙,这可是最后的水……”姐姐弱弱地说道。  “我知道,所以给你,我看你快渴死了。”我说道,我让姐姐不要起来躺下休息,她的中暑症状还没减轻。  然后我找了个空空如也的容器提着自己的匕首,找到了附近一棵看起来还算好的树。  好树,不艹吗。  这时候的我想到了愉悦的麻婆神父。随即笑了笑,没想到这种时候,自己还能回想起地球的动漫来。  我用匕首费力地剥掉树皮,我记得初中生物里面学到的好像树的最外层是树皮和木质部,里面就是导管筛管之类的,那里就有水。于是我一下一下地凿着,我砍树的声音好像惊动了其他人。  我能听到麦克调侃地声音“没想到那小子还真想砍棵树看看,嘿,莱蒙你那么壮,去帮他呗。”  “不不不,我累死了,麦克你就不要说笑了。”莱蒙的声音传来,这家伙是约克的侄子,胆子小,身体却很壮,吃饭也多,最近赶路天天喊饿。一到休息的时候躺下就睡,根本叫不醒。  “也是,反正是在白费力气。”麦克做了最后的总结。  “你不要说我弟弟,他是很聪明的!”现在还清醒地姐姐反驳道。  “聪明还做这么多蠢事……”麦克正想反驳。  “都不要说啦。有力气吵架的人去站岗放哨去。”鲍伯老爹一声过后,所有人再次沉寂下来。  他们的争吵我听着当个笑话就得了,可是这棵树可真TMD硬,我剁了半天都只凿出了一个缺口。  “你需要帮助吗?”后背突然传来了声音,我一个激灵举着匕首转过身来,结果左脚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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