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基督教的信条这次与以前不同作文有什么不同

藐视基督教的人们了解一个基督徒的信条吧
  《威斯敏斯德信条》是基督教神学的典范,由参加英国威斯敏斯德会议的一百多位教牧神学家,经过长达三年的讨论,于1646年12月完成,1660年得到教会公认。这一信条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仔细斟酌和大会的公开辩论。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评论说:&在基督教信条中,就清晰性、深刻性、精确性和全面性而言,没有其他任何信条超越《威斯敏斯德信条》。&
  任何想藐视、批判基督教的人们,只有先了解了《威斯敏斯德信条》,才可能对现代基督徒与基督教有一个清晰了解。
  《威斯敏斯德信条》是改革宗神学的经典性表述。信条融合了欧洲大陆基督教神学的发展,特别是1618年至1619年以反对阿米念派神学为主题的荷兰多特会议的成果,根据当时英国已经存在的各种基督教信条,以圣约神学为特色,将基督教教义优美地展现出来。
  这一信条共有33章,按圣经中所启示的逻辑顺序,阐明从创造开始到最终审判为止所涉及的各个主要教义。
  第一章 圣经论
  贯彻宗教改革时期基督教所坚持的&惟独圣经&的原则,阐明了圣经作为基督徒信仰与行为至高准则的默示性、权威性和充分性,既反对罗马天主教高举人的传统,也反对理性主义者高举人的理性,同时也反对各种主张有新启示的极端与异端作法。
  第二章 论上帝与三位一体
  阐明基督教信仰的基石三一论。基督教神学既不是以巴特为首的新正统神学所主张的以基督为中心,也不是以灵恩派在其作法中所强调的以圣灵为中心,乃是以圣经中所启示三位一体的上帝为中心。
  第三章 论上帝的预旨
  本章的核心是预定论,预定论的目的是安慰和造就圣徒,绝不是为了满足人的好奇心,也不是合乎逻辑的需要,更不是为了消除个人的责任。因此当使徒保罗写信给以弗所的教会时,首先谈及的就是上帝的预定(弗1:5)。
  第四章 论上帝的创造之工
  创造论是基督教的根基性教义之一,上帝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人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像造的。人的本分和幸福就在于顺服上帝的旨意,完成上帝所赐给自己的使命。
  第五章 论上帝的护理之工
  护理论是创造论的自然延伸,万有都在上帝主权的治理之下,上帝是全地的大君王,正如主耶稣基督所强调的那样:&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与刑罚
  本章论及人的堕落,堕落的原因就是人的犯罪,不管是原罪,还是本罪,犯罪的根源都是人心的叛逆,集中的表现就是违背上帝的律法,而罪的结局就是死。明白这一章,才能明白罪人现在的处境。
  第七章 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
  本章阐明上帝与人之间约的关系,一是行为之约,一是恩典之约。所有人都在行为之约的管辖下,都有责任完全顺服上帝。人在堕落之后虽然不能靠行为之约得生命,但行为之约并没有废止。基督为选民成全了行为之约的要求,救拔选民脱离律法的咒诅,使他们得以进入恩典之约。恩典之约只有一个,从伊甸园就已经开始。根据施行方式的不同,有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之分。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基督是上帝与选民之间独一的中保,论基督先知、祭司与君王的三大职分、神人二性,祂不仅是教会的救主和元首,也是万有的承受者和世界的审判者。这一章可以说是经典的基督论表述。
  第九章 论意志的自由
  人的意志具有自由性,这是上帝造人本有的特性。阿米念派人士常常高举人的&自由意志&,把&自由意志&本身视为一个不可侵犯的概念。重要的是不能抽象地谈论个人的意志的自由,而是具体地放在创造、堕落、救赎、成全这四个历史阶段中。
  第十章& 论有效的恩召
  在这一章中论及有效恩召的对象、时间、工具、方式,以及人蒙召时的境况。特别说明了婴孩和未蒙拣选者的结局。
  第十一章 论称义
  这一章是基督教神学的核心教义,谈及称义的归算基于基督主动和的被动的顺服,特别强调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的圣徒都是因信称义。
  第十二章 论得儿子的名分
  那些得蒙有效恩召、称义的人,也被上帝收纳为儿女,成为上帝的子民。得儿子的名分代表基督徒的身份和权柄,意味着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责任。
  第十三章 论成圣
  改革宗神学不仅注重称义的教义,也强调成圣的教义。生命的特征就是成长,基督徒新生命的特征就是在圣洁生活中的长进。在这一章中值得注意的是并没有直接提及&魔鬼&,因为成圣是我们个人的责任,最需要对付的并不是魔鬼,而是我们自身的邪情私欲。&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1:14)。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信心是一种美德,是圣灵在选民心中做成的。信心并不是抽象的,而是&相信圣经中所启示的都是真实可靠的&,并且顺服上帝的诫命。
  第十五章 论悔改得生
  此处特别强调当传悔改的教义,罪人不仅应当认识到罪的危险性,更要认识到罪在上帝面前的可憎性,最终认识上帝对悔改之人的怜悯,由此才能真正产生感恩之心。最重要的还是要落实到&定意努力按照上帝的一切诫命与祂同行。&
  第十六章& 论善行
  上帝拯救我们的目的乃是&为要叫我们行善&(弗2:5)。改革宗神学一向注重以各样的善行传福音,荣耀上帝,造福他人。本章首先界定什么是真正的善行,然后说明了善行的来源和功用。上帝已经赐给我们信心、盼望、爱心等各样内在的美德,但我们仍然需要圣灵在我们心中继续做工,同时我们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章也回答了未重生者能否行善的问题。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韧
  圣徒的坚韧首先在于上帝的保守,虽然圣徒也有善用各种蒙恩之道,坚韧到底的责任,但圣徒坚韧的确定性和无谬性完全在于三一上帝的救赎。中国教会曾经争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once saved, always saved)的问题。其实,正确的译法应当是&一旦得救,永远得救&。关键是要明白罪人得救最终的根本并不是罪人本身的信心,乃是上帝白白的恩典。
  第十八章& 论蒙恩得救的确信
  只有在改革宗神学中才清楚地宣讲&得救的确信&,因为只有改革宗神学强调圣徒得蒙上帝的保守,一旦得救,就永不失落。同时,救恩不仅是主观的领受,更重要的是有客观的依据,也就是基督已经完成的救赎之工。得救的确信使圣徒有安慰,有力量。
  第十九章& 论上帝的律法
  本章是律法论,非常优美、平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要有人存在,就需要一定的标准和次序,律法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关键是采纳谁的律法。作为基督徒,我们当然要以上帝的律法为行为的标准。本章把上帝的律法分为道德论、民刑律(或译为&司法律&、译为&民事律&容易与民法混淆)和礼仪律三部分。道德论是永恒不变的,礼仪律已经废止,民刑律对于我们也没有直接的约束力,但我们应当予以参照借鉴。布郎凯马在分析清教徒的神学时指出:&实际上,对于清教徒而言,旧约律法中惟一没有持久性效力的就是礼仪律。&[3]基督徒要在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之间走窄路。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与良心的自由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基督徒尤其需要从圣经的角度明白&自由&的真意。基督徒在新约之下享有更大的自由。&惟有上帝是良心的主宰&这一宣告是一个伟大的自由宣言,任何个人以及个人所组成的组织,不管是家庭、教会,还是国家,都无权要求任何人绝对信服。基督徒的自由是上帝之下,以上帝的圣言为规范的自由,是荣耀上帝,造就他人的自由,绝不是随心所欲,无法无天的&自由&!因此,在强调自由的同时,本章也强调基督徒当顺服上帝在世上所设立的各种权柄。
  第二十一章 论崇拜和安息日
  这一章非常重要。在本信条中,第一章&圣经论&条目最多,有十条,然后条目最多的依次就是第三章&论上帝的预旨&,第八章&论中保基督&,第二十九章&论圣餐&,以及本章,都是八条。当今很多教会所说的崇拜往往是私意崇拜,所根据的多是个人的意见和感觉。今日大多数基督徒都不晓得遵守安息日的真意和重要性。因此,本章对于今日教会更有现实意义。惟愿上帝怜悯我们,使我们的敬拜能够更加合乎祂的心意。
  第二十一章& 论合乎律法的宣誓和许愿
  宣誓和许愿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基督徒既不能一味回避,也不能完全回绝,当以上帝的圣言为标准对待宣誓和许愿。
  第二十三章& 论国家官员
  许多基督徒受异教和暴政的影响,认为政治是肮脏的,基督徒不应当从政。从圣经的启示看,国家官员也是上帝设立的,秉公执法的官员乃是上帝的忠仆,基督徒对国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章反对专制式的&政教合一&,反对国家官员直接插手教会事务;但本章所主张的&政教分离&乃是国家与教会在组织上的分离,并不是在宗教上的分离。基督教国家和官员有责任捍卫基督真道。
  第二十四章& 论结婚和离婚
  本章所界定的是教会婚姻法,强调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关系。基督徒当珍惜婚姻,但基督徒的婚姻本身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建立在合乎圣经的婚约的基础上,因此,奸淫、离弃等违背上帝律法和婚约的罪,也构成合法的离婚理由。本章在涉及不能结婚的亲等关系时,引证《利未记》18章为依据,可见当时制定信条的改革宗神学家并没有完全排除旧约民刑律的功用。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本章界定了无形教会和有形教会的概念。有真教会,就有假教会。信条显然不赞同当今世上所流行的那种不管是否宣讲真道,只求形式上统一的假合一运动,甚至明确反对罗马天主教教皇的僭越。
  第二十六章& 论圣徒相通
  圣徒相通首先是指信徒与基督生命的合一或联合,其次是指他们彼此之间在基督里的联合。圣徒与基督的合一绝不意味着罪人就因此而具有了基督所具有的神性,也绝不意味着罪人在任何方面都与基督平等。圣徒之间的相通意味着彼此之间互相造就的责任,但绝不是实行世俗的共产主义。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本章是圣礼通论,注重强调圣礼的圣约性,也就是说圣礼是圣约的标记和印证。因此,我们既不能把圣礼视为魔术性的仪式,只要按照一定的仪式操作,就能达到一定的功用。同时,也不能小瞧圣礼的功用,因为圣礼是上帝亲自设立的蒙恩之道。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很多人往往因为受洗的形式而发生争议,但对受洗的意义并不了解。因此,本章首先阐明洗礼的本质,说明洗礼是恩典之约的记号和印证,因此明确主张婴儿也当受洗。此信条认可的洗礼方式包括浸水、浇水和洒水三种。洒水有时又称&点水&。
  二十九章& 论圣餐
  本章有八款,是界定最详尽的一章,可见对圣餐的重视。这一章首先从正面阐明了对圣餐的正确理解,然后批判了罗马天主教圣餐观的荒谬性。圣餐的问题关键是如何理解基督的同在,本章赞同基督在圣餐中的临在,但这种临在是属灵的临在,并不是物质性或肉体性的临在。同时,这种临在也是真实的临在,惟独藉着真信心才能领受。
  第三十章& 论教会劝惩
  教会的劝惩也是教会的标记之一,非常重要。教会的劝惩是服侍性、医治性的,核心不是惩罚,而是促使接受劝惩的人悔改。因此,凡是从个人恩怨出发而启动教会劝惩的人,未尝不是大大得罪主的。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总会和会议
  在敬畏上帝的基督教国家中,国家与教会同为上帝所设立的蒙恩之道,应当是彼此配搭的关系。但不管国家对基督教的态度如何,牧者应当无条件地尊重基督在教会中的王权,不可任凭世俗政府干预教会的事务。同时,各个地方教会之间也当有一定形式的联结。
  第三十二章& 论死后情况和死人复活
  本章和最后一章讲末世论。本章集中阐明个人的归宿,分两种情况,一是在末日到来之前死去的人的归宿,二是在末日到来时还活着的人不会经历肉体的死亡,而是直接改变,并且论及人在复活时所得到的身体。这些方面圣经并没有详尽的启示,可见上帝的心意是让我们信靠祂的慈爱和公义,一心一意在这个世界上完成上帝交托的使命,不要对死后的状况花费时间猜测。
  第三十三章& 论末后的审判
  在末世论的问题上,参与制定并采纳《威斯敏斯德信条》的苏格兰长老会,一直持守积极乐观的后千禧年立场,以赫治、华菲德为代表的美国普林斯顿神学家也是如此。这种立场的核心就在于相信上帝的国度虽然尚未完全,但已经大有能力地临到,必将在历史中、在地球上不断地胜过魔鬼黑暗的国度,并在耶稣基督二次再临审判世界的时候达于完全。威廉森在注释本信条时指出:&我们并不主张惟独后千禧年论者或乐观性无千禧年论者才有权利称为基督徒。但我们确实相信,前千禧年论与圣经和本信条的清楚教训是很难调和的。&
  【转自凯迪】  《威斯敏斯德信条》资料1:  /2-5.htm  《威斯敏斯德信条》资料2:  /html/jiaomushuji/wentijieda/xintiao/index.htm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主要区别有几点?都是什么?_百度知道基督教与天主教有什么区别_百度知道天主教和基督教之前,欧洲的信仰是什么?
如题,是像中国那样信奉自然么?
多神教,比如著名的希腊神话。对于希腊人来说,认同共同的神话体系,是除了血缘以外最重要的一种共同认同,尤其是后期希腊化时代血缘都不重要了。换句话说,因为古希腊从来没有统一成一个国家国,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希腊人,或者判断一个城邦是不是希腊城邦,除了看是否有共同祖先(实际上这一点在古代是不好确定的),主要就是看语言文化是否相识,以及关键就是是否有相同的神话体系。当时各个希腊化文化(受希腊影响,不一定属于希腊文化)基本上都有自己信仰的神,再加上其他民族比如高卢人,苏维汇人的信仰,中东地区两河文明诸民族带来的两河神话体系内的诸神,欧洲信仰还是很杂的。罗马神话基本上是希腊神话套个马甲,在罗马征服整个地中海文化圈的过程中,宗教上他们采取了吸收政策,具体说就是只要能认可被征服民族是相对文明的,就把他们的神吸收入罗马万神殿中,认可他们的信仰合法。所以后期罗马万神殿就是个大杂烩,多个体系混杂,虽然我们统称它们为“多神教”,或者基督徒称呼其为“异教(pagan)”,但是其实是相当多互不相同的地方宗教,混合了地方神话和地方风俗。启蒙运动后的早期历史学家往往把这种多神教视为一种宽容精神的体现,现在很多了解不深的爱好者往往也持有这样的观点,其实是把多神教抬得过高了。这种包容其实不是宗教本身的包容,而是罗马出于统治需要采用宽容的政策。不被政府认可的宗教(最典型的就是一开始的犹太教和后来的早期基督教)照样是遭到血腥镇压。而这种宽容政策的取消也是因为它已经不适合统治了。当基督徒占据总人口的绝对优势,和多神教的冲突也很尖锐,于是确立基督教为国教,取消多神教的合法地位,迅速瓦解的多神教此后不久就消亡了。
题主竟然把天主教(Catholicism)和基督教(Christianity)分裂开谈论,那我暂且认为你所说的基督教特指新教(Protestantism)。我先来说一说在天主教会和新教体系形成前的欧洲基督教历史吧。先说说早期教会,这时候还没有你说的天主教和新教,以下部分摘自wiki。早期基督教可以分成2个不同的阶段:使徒时代,第一代使徒仍然活着,带领教会;后使徒时代,发展出早期的主教制度,并受到周期性的激烈迫害。罗马帝国对基督徒的迫害直到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下旨认可基督教为止。随后在公元325年召开尼西亚公会议,开启前七次大公会议的时代。初期教会是从耶路撒冷开始的,当时的信徒纵使受苦受难也不动摇,奠定当时教会的根基。初期的教会已经颇具规模(使徒行传6:1-7)。犹太教不能接受耶稣的门徒,而在耶路撒冷发生迫害基督徒的事件,基督徒因着四散逃亡,反而让福音开始传到各地,是教会发展史上的一个大转机。 公元四十九年基督徒在耶路撒冷举行会议,决定外邦基督徒可以不受犹太教割礼。 随后因着保罗的三次宣教旅程,使基督信仰传至加拉太、马其顿、亚该亚和亚细亚等各省。加拉太、亚细亚在现在的土耳其,不属于题主的欧洲概念,但是亚该亚和马其顿现在属于希腊,已经符合欧洲了。教会一直不是统一的,请记住这句话早期教会面对的异端有:尼哥拉党:启示录提及的尼哥拉党,是当时已存在了一段的期间。传说尼哥拉是创始人,尼哥拉也是被使徒任命为执事。亚历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在‘杂记’(Stromata)卷三记载,“尼哥拉有位美丽的妻子。耶稣升天之后,尼哥拉因妒忌被使徒责备。他指使妻子到使徒中间,并允许人娶她。这和他自己所说的一致,每个人都应该虐待肉体。那些接受他异端教训的人,仿效这事,恣意淫乱、不感羞耻。诺斯底主义:诺斯底是希腊文“知识(gnosis)的意思。这群比较强调行为。诺斯底主义强调人要靠某种神秘的“知识”才得救、灵界与物界的永恒。虽旧约的耶和华是造天地万物的,可是物质既然邪恶,耶和华也就是次等的神罢了。阿里乌教派:尼西亚会议三百年来,为圣子基督是否和圣父完全一样,具有神性,争辩得最激烈的两位领袖是亚历山大教会的两位长老,阿利乌和亚他那修。在激烈争辩最高潮时,亚他那修不过是个年轻人,而亚流已是个爱主、敬虔、生活严谨、又有口才的长者─大致确定了耶稣与圣父同质的结论,但是这样的结论有不少人反对。当初支持亚流的人做了修正,于是产生半亚流主义(semi-Arianism)。他们认为耶稣与父神有相似但是不相同的本质。半亚流主义在东方教会相当流行,他们受到俄利根从属主义(subordinationism)影响认为圣子在圣父下。东西方教会三一论:西方教会受特土良影响忠于尼西亚会议结果。因而东西方教会产生两种不同的三一论模式:一种是以希腊教父为代表的社会三一论,另一种是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心理或实体三一论。奥古斯丁三一神的观点着重阐释神圣三一中的“三”,而反对一位一体论,解释父、子、圣灵间平等关系,宣示父、子、与圣灵的同性同体。采用父、子、圣灵三位之间的关系,以人内在的心里因素解释神圣三一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所谓“心理学类比”,分别以存有、认识、及意愿(记忆、悟性、行动)来说明父、子、及圣灵三者之间关系的区别。对西方神学、哲学发展影响殊深。聂斯脱里派:聂斯脱里精力过人,口才出众,广受人们欢迎及敬重,出身于安提阿修道院,强调基督的人性。 聂斯脱里在强调基督的二元性的教导上,被控告他主张基督是两个人与“基督一位格”教义违背。聂斯脱里极力反对当时教会敬拜马利亚,认为马利亚只是耶稣的母亲,否认她的神性基督一性说 (Monophysitism):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协调有两派主张:道肉的基督论(Logos-flesh)以亚历山太学派为中心,祂的身体本身就是神的形像。道人的基督论(Logos-man Christology)以安提阿学派为中心,强调人性部分。区利罗宣告说基督只有一(That Christ is One),道成肉身只有一性,我们当作一个身体来敬拜。哈纳克(Harnack)说区利罗是基督一性说,他却没说清楚定义,而是反对聂斯脱里的欧迪奇(Eutyches, 378-454)。亚波里拿留派:亚波里拿留派(Apollinarianism)是四世纪老底嘉主教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us, 310-390)创立的异端,否认基督具有人性,而以“道”于耶稣内代替人性。亚波里拿留分别在罗马会议(377)、亚历山太会议(378)、安提阿会议(379),及最后的君士坦丁堡会议(381)被定罪。 今天东方亚述教会 、科普替教会及埃塞俄比亚教会仍然是基督一性说。君士坦丁大帝归信基督教,于公元313年颁布米兰敕令,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君士坦丁将罗马帝国的首都迁往君士坦丁堡,引发了日后罗马与君士坦丁两地教会对教会领袖地位的争执。公元325年,教会召开尼西亚会议,确立了三位一体的教义。使徒们在世的时候所写的福音书、书信被教会保存,到第二世纪末,已经形成《新约圣经》的基本形态,到公元393年的大公会议被正式定型。这时期著名的基督徒,在使徒彼得、保罗、约翰之后,有特土良、坡旅甲等。大公会议(或称公会议、普世公会议、普教会议)是传统基督教中有普遍代表意义的的世界性主教会议,咨审表决重要教务和教理争端。公会议英文是 英语:Ecumenical Councils 源自希腊文 Οικουμ?νη,意思是“普世性的”。而其中对基督教教义有深远影响的基督教早期会议是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以弗所公会议和造成日后东西分裂的迦克墩公会议。在公元1054年,东西方教会大分裂。自此之后,东正教(即希腊正教)只信守首七次大公会议所确立之大公会议信条。虽然第四次君士坦丁堡会议是在教会大分裂之前举行,却不获东正教承认。故此,今天的东正教只承认七次大公会议,而罗马天主教则认为是八次。而教会大分裂之后的大公会议由罗马天主教单方面举行,所以内容不为东正教承认。先说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 (325年)会议主要是解决亚历山大教会中,耶稣与天父关系理解上的分歧:耶稣是否与天父同质还是类似。亚历山大教会内一方的主教认为耶稣与天父同质,另一方则认为耶稣与天父类似。君士坦丁一世在议期间,曾多次出席会议。最后,何西乌建议以该撒利亚主教、教会历史家优西比乌所提出的《尼西亚信经》为基础,并采用了关键性字词--“圣子与圣父同质”。尼西亚会议的决议否定了耶稣次于天父的从属论观点(在估计的 250-318 所有参加者中,最后只有两人支持阿里乌教派即是亚流派)。信经在皇帝君士坦丁一世施加压力下通过,定为正统的教义标准,否定教义者被定为异端。会议同时制定了20条教会法规,扩大正统派主教的权力,并对罗马帝国全境教会具强制性约束力。这次会议把阿利乌派打成异端,但是后来的东哥特,西哥特王国,汪达尔王国都是信奉阿利乌派的,所以这里可以回答一下欧洲在400-600年间的信仰,大体都是阿利乌派。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381年)于公元381年在君士坦丁堡举行的第二次基督教大公会议。此会议继续讨论圣父(即天父)及圣子(即耶稣)本质的教义。结果,此大公会议修订了《尼西亚信经》的内容,做并获得一致通过。进一步奠下三位一体的神学教义。第三次会议:以弗所公会议(431年)当时教会出现强烈敬拜玛利亚的趋势,故君士坦丁堡牧首聂斯脱利与其他人一同反对。此争论涉及玛利亚荣位和耶稣诞生方面的教义,为了维护当时教会的统一,故狄奥多西二世召开此次大公会议。聂斯脱利过分强调耶稣的人性,由此淡化了他的神性,这是基于其“基督分成神人两性”的主张。同时,他不主张将玛利亚称为“天主之母”,只视之为“耶稣之母”,因为玛丽亚赋予耶稣的为人性。会议将聂斯脱利及追随者定为异端并革除职务。确定耶稣的神性和人性不能分割,玛利亚所生为形作耶稣的天主,因此是名副其实的天主之母。另外,此会议同时将培拉季教义(主张“无原罪,自由意志”)斥为荒谬主张。最后,会议确认第一次公会议和第二次公会议的决定,认为《尼西亚信经》是完整的,任何更改(不论是添加或删除)是不允许的。此会议的结果没有超过《尼西亚信经》的决议。这里主要是将聂斯托利派打成异教,涅斯托利派就没有在欧洲传播了,而是主攻亚洲,沿着叙利亚,巴格达,丝绸之路,再一路向东,最后抵达中国,就是古代的景教,这个和问题无关,不过作为背景陈述下。第四次会议:迦克墩公会议(公元451年)于公元451年在迦克敦举行的第四次基督教大公会议。与会的有东方教会的500位主教及教皇的数位代表。此会议产生了重要的基督论定义,界定了“基督的神人二性”。此会议将基督一性派定为异端。最后,会议制定了今天基督教著名的信经《迦克墩信经》。同时,巩固了罗马主教优越的权威地位。东方正统教会和东方亚述教会从此和帝国教会分道扬镳。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公元553年)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是于公元553年在君士坦丁堡举行的第五次基督教大公会议。是次大公会议将“基督一性论”视为异端。教宗拒绝参加此会议,却在其后核准了此次会议的结果。由于第四次大公会议(即迦克墩公会议)的决议激起了“基督一性论”派的强烈反应,后来更引发暴动,公开反对正统教会。到公元543年,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君士坦丁堡地区会议上更发表了十点反对教父俄利根的非正统见解,引发了与“基督一性论”的争论。查士丁尼一世试图调和矛盾,但却因具体措施上犹豫不决而不成功。“基督一性论”派指出教会没有指责观点与涅斯多留相同的著名教会文章“三章案”。埃及和叙利亚的地方教会因支持“基督一性论”,从大公教会中分离了出去。为了解决分歧和试图挽回分裂,查士丁尼一世决号召举此大公会议。三四五都是和聂斯托利派的爱恨情仇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公元680年)由于教宗何诺利乌一世提出基督的人性意志和神性意志是“一个意志与行动的伦理一致性”,故被视为趋向“基督一志论”派。在君士坦丁四世和教宗阿加托会谈后,决定安排召开此次大公会议。继上一次之大公会议(即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后,此会议谴责“基督一性论”及讨论其延伸的“基督一志论”,将“基督一志论”视为异端。何诺利乌一世并没有被判为异端。另外,会议通过了有关教士等级及教规。此大公会议得到当时教宗良二世的核准。其后,教宗本笃二世及第三次多雷铎会议(684年)亦曾嘉许这届大公会议的决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尼西亚公会议(公元787年)圣像崇拜开始流行于3世纪。古希腊教父伊皮凡尼乌也曾对图像崇拜提出异议。后来,保罗派出现,并反对外表的圣礼、反对敬拜十字架、圣像和圣徒遗物等等崇拜行为。而犹太人和穆斯林也攻击基督教徒供奉偶像。公元八世纪时,拜占庭帝国(或东罗马帝国)皇帝里奥三世受到了伊斯兰教和希腊思想的影响支持反对崇拜圣像,于是颁布谕旨禁止尊崇圣像。其目的是借此打击正统教会的权势,没收教会的财产以削弱教会的权力。之后国内出现了大规模的破坏圣像运动(Iconoclasm),反对崇拜圣像和圣徒遗物。其子君士坦丁五世继续其父之意志反对圣像崇拜。在君士坦丁五世去世后,其妻子伊琳娜女皇摄政。由于圣像破坏运动情绪高涨,伊琳娜女皇与教会妥协,支持圣像派恢复对圣像的敬礼。为讨论圣像崇拜问题,在教皇哈德良一世获准下,于公元787年召开了此大公会议。至此,圣像破坏者强势登场,这是东方帝国教会的一次浩劫,从此加深和西方教会的敌意,之后就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东西方教会大分裂,分成了东方正统天主教会和大公教会。这里才回到题主给定的时间,但是如果要扯到新教头上,那就是中世纪晚期,近代开端的事情了。附一张图,可能会有更好的理解。----------------------------------我是分割线--------------------------------------------------------------------我是分割线----------------------------------以下不谈基督教,我们来谈谈更古老时代的欧洲宗教,上面有人提及了犹太教,我觉得不妥,犹太教一直是在巴勒斯坦和埃塞俄比亚地区发展的宗教,不应该归类为欧洲宗教,当然有人钻牛角尖,说也有欧洲国家信仰犹太教,不过那已经是中世纪了,我们就谈论了。那么早期的欧洲人信仰什么呢?我们先来说说凯尔特人。凯尔特神话(Celtic mythology),是不列颠群岛地区(包括爱尔兰、威尔士)特有的一个神话体系。凯尔特神苏克鲁斯。主要来自于铁器时代时候的宗教信仰。如同其他铁器时代的欧洲人,早期的凯尔特人在宗教上同样属于多神崇拜,即德鲁伊教。在凯尔特人与罗马帝国接触之后,他们(其他尚有高卢人、凯尔特伊比利亚人)的多神崇拜信仰不被罗马人所接受,部分人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之下接受并成为了基督徒。未被罗马统治的凯尔特人,也渐改宗基督教但曾一度有独立的教会,到中世纪的后期渐被天主教所同化和吸收。古代的凯尔特神马特瑞斯(Matres、Matrones)三位一体的植物神与地母神。科尔努诺斯(Cernunnos)狩猎神、多产神、万兽之王、国家神及冥神,在古代不列颠地区受人崇拜。苏克鲁斯(Sucellus)酒神、农业之神、森林之神塔拉尼斯(Taranis)雷神爱尔兰的神摩莉甘(The Mórrígan)摩莉甘是古代凯尔特-爱尔兰三位一体的女战神。她的集合体被称为“摩莉甘”。可是她的神性与下列三尊也有关系,妮潘(Nemhain)、马夏(Macha)和芭德布(Badb)。芭德布(Badb)或译作“芭兹芙”,是爱尔兰的女战神,别名“黑乌鸦”、“冠鸦”,外型是只黑鸟,战斗时用尖锐叫声唤起战士们的亢奋状态。爱尔兰人称战场为“芭德布之地”。梅德布(Madb)爱尔兰的大地女神及多产神。鲁格(Lugh)太阳神,达努神族的领袖努亚达(Nuadha)战神,达努神族的领袖威尔士的神里安农(Rhiannon)威尔士的牝马神,也相当于高卢(或罗马)的艾波娜。高卢的神[编辑]尼米多娜(Nemetona)高卢女战神。艾波娜(Epona)高卢的马神、骑士守护神和多产神。如果上面有问题,欢迎指正,中文wiki毕竟谬误之处比较多,英文维基内容太多,我看了下没有太需要了解的,所以没有贴出。西班牙,法兰西和不列颠的凯尔特人都是有文化亲缘属性的,我再贴一张图方便了解他们的神话体系:----------------------------------我是分割线--------------------------------------------------------------------我是分割线----------------------------------日耳曼人的神话体系待有时间就写一写斯拉夫人神话体系希腊罗马神话网上现成的资料也很多我就不赘述了。
古希腊有自己的宗教,比如宙斯之类的,但是在古希腊末期,“自然”派开始抬头。古罗马是古希腊文化的继承者,他们只是把希腊神换了个名字来供奉。此外还有基督教的鼻祖——犹太教,另外还有古埃及的宗教,野蛮人應該还有泛灵论。
天主教也是基督教的一部分。。。好了先不说这个~最早肯定是无信仰,到后来有了万物有灵的思想,出现了各种神话,甚至于后来还发展出神系。欧洲的信仰也是一直在变化的,以罗马早期帝国为例(从凯撒到五贤帝,1世纪、2世纪这段时间)大致在罗马帝国的范围内,军团里比较流行密特拉(波斯的太阳神)信仰,中近东有伊西斯崇拜,至于罗马自身,他们对于各种宗教信仰基本是来者不拒的,所以也就有了万神殿,每占领一地,就会把当地的神灵迎接至此。其他地区,不列颠、高卢和西班牙部分地区应该还残留着凯尔特人的宗教(比较有名的就是德鲁伊了),德国和北欧就是日耳曼人的多神崇拜,北欧神话可以看做他的残留,至于斯拉夫人的信仰如何,不太清楚,也许类似于日耳曼人。在罗马帝国之前,情况大概是,地中海东部沿岸以希腊诸神和中近东的多神崇拜为主,地中海西部沿岸受到迦太基的影响,也会有些中近东的多神崇拜,凯尔特人居住区还是凯尔特多神教,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居住区和罗马时代类似。希腊和罗马的神以及神话其实是类似的,都是古代印欧多神崇拜的发展,比如宙斯、朱庇特以及印度-伊朗的提婆其实都起源于原始印欧人的神,日耳曼、凯尔特和斯拉夫的多神崇拜也是原始印欧宗教的某种发展。中东的多神崇拜说的比较少,其实在欧洲的某些部分也是有一席之地的,简单介绍下好了:在基督教传播之前,欧洲的中东多神教主要来自于迦太基人的影响,迦太基人是腓尼基人移居到北非的后代,信仰的是腓尼基诸神,也就是原始迦南宗教(犹太教兴起之前巴勒斯坦黎巴嫩等地信仰的宗教)南宗教崇拜自然神,其主神厄勒神像,通常取坐姿,头戴牛角,脚跨天地之间,象征力量;次神为“天空之主”、“履踏云层”,年轻力壮,是迦南人崇拜的中心神。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后,也崇拜巴力。另外,还有谷物神大衮。繁殖女神阿瑟拉为厄勒之妻,诸神之母。阿瑟拉与巴力一样,非某一神固有的名称,各地各部落崇拜各自的巴力和阿瑟拉。繁殖女神还有安娜特和阿施塔特,它们的形象均为裸体,并带有明显的性特征。较小的神灵还有瑞舍夫、哈隆、阿斯塔及日、月神等。(提一下,其实希腊众神里也有许多来自于中东,古代文明的交流往往比想象中还要深入)
英语有个词叫pagan,专指这些人。pagan。N-COUNT 异教徒(旧时指不信奉基督教的人) In former times, pagans were people who did not believe in Christianity and who many Christians considered to be inferior people.
各种多神教。希腊神系,北欧神系,还有凯尔特人信奉的德鲁伊教。
最早有泛灵论和神话并存(下面是想到的一些)泛灵论就不说了 最原始的信仰 万物有灵 泛灵论的产生还是敬畏自然的时期后来就有脱离现实的神话故事产生了比如罗马一开始的信仰是神话故事 但是信仰的神都是保护神 比如商人保护之神婚姻保护神等等我想说这里的神话和基督等等相比 最大的不同在于罗马的信仰 信保护神 就是为了好运 有的神会“参与”日常的生活 (比如婚姻保护之神 在她的神庙里 吵架的夫妻一同进去 轮番向神像倾诉 一人倾诉一人倾听 慢慢就和好了)而基督教天主教就掺杂了神明对于人道德上的约束 比如你不能干坏事否则就要下地狱等等(有错请谅解 非专业人士)这两种信仰的目的其实就不太一样或许是后者太过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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