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场全职猎人旅团99授精之旅]

高富集团(00263-HK)附属授出最多3000万港元无抵押贷款
来源:财华网
  高富集团(00263-HK)公布,于日,全资附属公司环富财务(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及担保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环富财务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额最多为3000万港元的无抵押贷款融资,年息为13厘,期限自首次提款日期后3个月。  借款人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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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25.5232.00买入8.0511.80买入54.1461.00买入21.1024.40图文:千名新兵授衔授枪|新兵|授衔|图文_新浪新闻
  原标题:图文:千名新兵授衔授枪湖北日报讯 图为:昨日,省军区新兵团举行授衔授枪仪式。图为授枪现场。(记者 江卉 摄)
  (记者江卉、通讯员何武涛、实习生陈星星)“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昨日,省军区新兵团举行2015年度新兵授衔、授枪仪式,千名新兵握拳宣誓。
  与以往不同,家长们首次受邀来到现场,见证新兵的军旅“成人礼”。新兵团团长朱元锋介绍,这批新兵今年9月中旬陆续入营,经过近两个月的训练,完成了军人队列动作、轻武器射击和军事体能等多项阶段性基础考核。授衔后,他们正式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
  上午9时30分,授衔、授枪仪式开始,新兵团政委何文正宣读授衔命令,新兵们两人成对相互佩戴肩章、领花,新兵团领导给新兵代表授枪。这一刻,很多新兵战士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位于市郊的新兵团驻地,被称为“武汉的西伯利亚”。寒风瑟瑟中,一旁观看的家长也是一片沸腾,纷纷竖起大拇指。“黑了、壮了、懂事了!”新兵赵颖聪的父母特意从湖南赶过来,看到儿子的变化既心疼又高兴。
  政委何文正说,邀请家长参加仪式,见证神圣一刻,既是向社会汇报训练成果,也是稳定新兵思想,增强他们的荣誉感、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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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强力反腐、转作风、立规矩,正在产生正风气、强军力的实际功效。这些新举措的推出与落实,将焕发我军的优良传统,激发我军战无不胜的力量。强军梦的实现,指日可待。
铁头的故事注定只是这个诗歌寂寞时代的短暂传奇,喧嚣过后终将归于平静。还是回到现实中来,多想想自己为什么失去了一颗诗意的心灵,为什么把生活过得索然无味。
我希望,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能够平和、理性地来为饱受诟病的城管号脉诊治,开出良方。毕竟,一味地谩骂、指责解决不了问题。吴澧,网名,男,应未届不惑,以名测之,湘人也,以文察之,或生于乡野、居于北京、学西文、游列国、谋职海外、归来有闲...?...因遣文句于网络,声名雀起。天涯社区自名woodlee,曾作《论九丹实是良家》、《你是女作家,你就写性吧》二文乃止,作一上线,后杳然;复现于中青在线,寄彼年余,是岁七八月,以屡被禁删故弃绝之,或传今现于某星空论坛,待考。  余,吴兄FANS是也,甚爱其文,处心辑结者久,今得暇,拟略整理,无论著文先后,次弟列布,以飨群众,亦寄思念耳。以故后文皆转帖,不复提示;或曰:抑适国之庆者也欤?答:关我鸟事。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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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风月谈)坏女孩是人类付的保险费    
    上次出差,有人托我带点东西,结果见到了一位多年未见的女同学。当年读书时,她是系里出名的坏女孩,闹到要跟家庭决裂。原因嘛,你想女孩子还会有什么原因,当然是为了难朋友。平时在系领导眼里,她也属于“行为不检”那一类。倒不是真有什么大事,也就是衣服穿得怪一点,那时校园风气还是很朴素的。或者,睡眼惺忪进教室,发现咱这号老实男生占着听课好位置,走过来说:你让不让,不让我坐你腿上了!吓得俺们夹着书包就逃。所谓多年不见,倒不是俺有宿怨,而是她毕业后很少跟人联系。      在约定的地点见面。女同学说:我排队排到一辆环保车,开你去河边玩玩吧。俺一看,哇,好 CUTE !一部小巧玲珑的小红车,前面扁平象中巴,没有阻挡视线的车头,却又是只坐两个人的运动式轿车。挡风玻璃不是横着一长块,而是做成近年流行的遮阳镜形状。整车造型象个戴着眼镜傻笑呼呼的金龟子,简直就是从《少数派报告》那种未来电影里直接开出来的。女同学介绍说,这是福特的实验车,充一次电可以走两百英里,平时上下班足够了。月租才一百块钱,只是她没买充电设备,每星期要去指定地点充一次,但充电是免费的。      原来女同学参加了一个环保组织,她从内部通讯上见到福特招募试车人的消息,赶紧报名,也已经晚了,排了一年才轮到。她感叹说:美国关心环保的人真多啊。俺问:高尚的原因之外呢,座位间没有了变速装置那堆劳什子,人靠得好近,我都有上了贼车的感觉。她大笑:我要对你感兴趣,大学里早下手了。她要俺放心,男人必须比她大,小一岁都不行。既然如此,咱就要放心伸手打探私人问题了。俺问:日子过得怎么样,现在是第几个?      电瓶车果然平稳,去除了引擎的震动,似乎在路上滑行。红灯停下,旁边车道的女郎,对着咱俩竖起拇指,作出 COOL 的嘴形。女同学说,开着这辆车,遭人惊呼太常见。顿了一下,她又说道:刚离婚,这是第二个。为了他跟父母吵架的男生早已拜拜,这第二个是洋人,比她大十来岁。她说其实两人感情不错的,只是过了四十之后,她老公的脾气变得越来越象她公爹,她受不了。她公爹不但对她十分看不惯,而且对一切事物都看不惯。以前好像参加过什么竞选,现在天天晚上坐在电视机前,布什讲一句他呸一句。俺大笑,怎么跟咱们那些副司级任上退下来的老干部一样,总觉得官没当够,才能没有充分发挥,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革命财富让后人贱卖了,每天拿着报纸骂骂咧咧的。难人真TMD都是政治臭猪。      绕着河湾逛了一圈,女同学找了一家泰国餐馆吃晚饭,啃烧烤鸡腿,喝那种甜得发腻的油汤。说起今后打算,她一甩头发,笑着说:不会再有第三个了,受够了。她打算搬到伦敦去,那里的人不会打听你的过去。再领养三个孩子,也算为人类作点贡献。      我说:你就是不领养三个孩子,也在为人类作贡献。研究发现,会有5%左右的人,不管童年时受的什么教育,不管成年后给了多少福利,他们总是要偏离主流的。女同学说:听上去有点象老毛规定的阶级敌人比例。俺说:不是阶级斗争,也是基因斗争。这使人类在环境改变时有较高的延续可能。比如,我们或许看不惯睡在路边的流浪汉。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一场核大战,文明毁灭,这些睡惯了露天的流浪汉,肯定比我有高得多的生存能力。这时,人类未来的文明,就要由他们的子孙来建立了。这是人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保险”制度,他们是我们人类付的保险费。女同学说:嗯,幸亏那些阶级敌人和走资派改造不好,否则就没有后来的改革开放了。俺笑着说:读书时领导当你阶级敌人,你不服,现在就做出了我们规矩人不愿做的事。关心环保,领养孩子,等等;就是吃饭,不找正宗西餐也不找正宗中餐,偏要找弱势族群的餐馆。我就不敢开你的环保车,路上有美女对我飞 COOL 吻,我肯定闯红灯了,就跟从前逃座位似的。      女同学问:这是否意味着我就无法享受庸人的幸福了?俺说:你到过伦敦吧,那就肯定到过市中心的 Trafalgar Square ,也见过满广场的鸽子。广场有摊贩卖喂鸽子的草籽,但中国游客要省几个小钱,往往拿着吃剩的午餐掰面包。女同学抗议道:我是买的袋装草籽。俺说:但你注意过别人没有,他们掰下来的都是指心见方的面包片。人掰起来确实方便,鸽子衔在嘴里,头颈左扭右扭,却是吞不下去,最后只能放弃。不能说这些游客不喜欢鸽子,但他们是用自己方便的方式、而不是鸽子方便的方式来喜欢鸽子,鸽子似乎感受不到他们的爱。听起来你好像有改造前老公的意思?你是撒草籽还是掰面包?      女同学说:哎,如果你站在绝对难人的立场,我就要站在绝对女人的立场了。凭什么女人不能改造难人?俺说:互相改造么总是有点的。不过,我们庸人都是遵循某种主流价值的,你们坏人却可以向各个方向偏离。套句托尔斯泰的话,天下的好人都是相似的,坏人却各有各的坏法。庸人之间,只是量的改造;而坏人,不要说跟庸人,就是跟坏人,也很难找到坏在同样地方而且坏到同样程度的,这是质的改造,成功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女同学问道:如果臭难人都象你这样抗拒改造,是不是我这辈子只能单过了?俺反问:你要听好话还是听真话?她大叫道:吴某人,你是我们班上最没肝没肺的男生,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既然有思想准备,咱就无所顾忌讲真话了。      俺说:如果我读过的小说可以参考的话,你到了四十上下,过了生育期,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荷尔蒙不再随意捣乱之后,你会嫁给一个大你二十岁的新近丧偶的秃头。一起外出时,遮雨或遮太阳,你会小心地给他打着伞。一副贤妻的模样,再也看不出你曾经有过一段无法无天的日子。而在在长久地见到秃头就努力微笑之后,有一天你会发现,你已经笑得比较自然了。你会觉得秃头也不容易,他对你还是很好的。      女同学苦笑,盯着俺眼睛问:Why you hate me so much ?      嗨,俺怎么会恨她呢?坏女人往往很聪明。就说俺那句反问吧,一般的女人会说:当然要听真话。然后俺再问:真话很难听的,你是否受得了?女的会说:老姐什么风浪没见过,你讲好了。讲完真话后,她再骂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而俺那位女同学,一次回答就把语意推进到别人要三、四个回合才能到达的地方。想到中国还是有这般反应极快、讲话极有效率的人,俺就把咱们作家那些对话拖泥带水、语意推进如娃娃爬的小说都垃圾掉了。      女同学不接受俺的好话。她说,作为惩罚,这顿饭坚决不要俺付钱,让俺彻底做不成绅士。   
    (正风月谈)流俗中的高雅            说到莎士比亚,自然是文学大家中的大家。连革命导师马\克\思都很喜欢莎士比亚,能用英语整幕整幕地背诵。流风所及,即使在中国大陆很革命的年代,莎士比亚也占着很崇高的地位。反是在当今的西方,你要是对某些学院左派称赞莎士比亚,他/她很可能鼻子一哼:“死了的白种男人。”然后昂起高傲的头颅,嘴里慢慢吐出三顶帽子:保守主义,种族主义,性别主义。      谓予不信,请看前年(1997)由寇斯纳(Kevin Costner) 主导兼主演的西部/未来片《送信人》(The Postman)。 2013年,美国毁于世界大战,倒退到洪荒时代。一位演唱莎剧的艺人,被强盗抓去入伙,受到了军事训练(偷师学艺)。他逃了出来,无意中发现一部被废弃的邮车和大量未送完的信,起了冒充政府邮差沿路骗饭的念头(劫后奇遇)。他告诉乡民说,他是新成立的美国政府派来恢复通讯联系的,到处受到热烈欢迎,很多孩子跟着他加入邮差的队伍。无意之中,他疏通了社会复苏的血脉。然后是英雄救美,身负重伤,美人细心照料,又毅然将他踢出温柔乡。最后寇斯纳单挑强盗头子,一战定乾坤,重建美国。电影的结构象极了中国的武侠小说,可惜寇斯纳没有拍武侠片的经验,慢吞吞转了三个小时,耗尽了影评家的耐心,只博得一片倒采声。如果让香港的武侠导演接手,这本是个充满阳刚味的“You can make a difference” 的好故事。      寇斯纳和强盗头子其实较量过两次。除了最后那场武比,他刚被抓住时,还有一场文比。强盗头子轻蔑地说:莎士比亚,我也知道的。他和寇斯纳各自朗诵了几段,最后强盗胜。寇斯纳从此不提莎士比亚。得了奥斯卡奖、为寇斯纳打出招牌的电影《与狼共舞》(Dance with Wolves), 反思白人与印第安人的关系,也是一部“政治正确”的片子。我相信寇斯纳在《送信人》里是故意地“政治正确”地开涮“死了的白种男人”,间接抨击莎翁的所谓“暴力倾向”。      《送信人》之后,笔者再次在好莱坞电影里见到有人引用莎士比亚,就是这部得了今年奥斯卡最佳故事片大奖的《沙翁情史》(Shakespeare in Love)。 不过这一回风水轮流转,莎士比亚成了创造爱情绝唱的正面人物。      小莎(那时还未成翁)拿了人的钱,绞尽脑汁赶剧本,在紧要关头却得了“写作痴呆症”(writer‘s block),大脑空空无一字,到处寻找激发灵感的缪斯。同时,今年奥斯卡最佳女演员葛妮丝(Gwyneth Paltrow) 得了“演戏痴呆症”,但当时的英国,为保持淳良风俗,禁止女人上台,她只能女扮男装去考戏。小莎在追逐葛妮丝的化身时撞见她的真身,顿时魂不附体——“这就是我的缪斯!”      小莎混进舞会,与葛妮丝相识(其实葛妮丝早已知道他的名声);并被葛妮丝的未婚夫以刀相胁;他跳进夜花园,在葛妮丝窗下大说情话……读过《罗密欧和茱丽叶》的人,都会看出这是与剧中故事平行的情节。电影要说的,正是这一伟大悲剧的诞生:两人讲着剧中的台词;每次约会后,小莎文思泉涌,匆匆写下献给缪斯的如珠妙语……      除了《罗密欧和茱丽叶》,这部电影的另一条线索是另一部莎剧《第十二夜》。葛妮丝在戏中的名字薇欧拉(Viola), 正是《第十二夜》女主人公的名字。而《第十二夜》里的薇欧拉,也是女扮男装,对男主人公暗生爱恋。《沙翁情史》里的对白,也有不少来自《第十二夜》。      这已经编得够聪明的了。更聪明的是,编导由此引入了一个强烈的悬念:观众必然会想,小莎和葛妮丝最后怎么办呢?男的已结婚,女的订了婚,还有阶级地位的悬殊。难道最后真的象罗密欧和茱丽叶那样双双自杀?还是像《第十二夜》那样,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悬念直把你抓到结局。      编导很聪明,但决不是一般通俗作家的卖弄小聪明。他们显然认真研究过专家的分析。今年2月6日的《纽约时报》也登过哈佛教授斯蒂芬&#183;格林勃拉特(Stephen Greeblatt) 的文章,说编导征求了他的意见。      专家指出:是莎士比亚引进了爱情的浪漫观念(The Romantic Notion of Love)。 莎翁之前,西方古典作家很少把爱情作为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柏拉图可算是例外,他的《宴饮篇》(Symposium) 是赞美爱情的名著,但谈论的却是男人间的“爱情”。古希腊人认为这是作战时男人互相保护的需要。莎翁以后的浪漫主义作家,则几乎把爱情当作了生活的唯一目的。而莎士比亚正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事实上,在《罗密欧和茱丽叶》里,除了他们两人,别人几乎从不谈及男女关系的感情层次。罗密欧最好的朋友,听到罗密欧倾吐他的思恋,回答的是女人身上某一部位有什么用处。甚至那位为他们证婚的老教士,说服自己这样做的理由也是:他们的婚姻或许能使两个敌对的家族言归于好,结束这场动摇了维罗纳城邦政治秩序的内斗。在电影里,小莎不但要赢得葛妮丝的爱情,他还要赢得那场由伊丽莎白王後亲自公证的、戏剧里能否创造出真正爱情的赌赛。他必须用世人前所未见的爱情震撼他们的心灵,他和葛妮丝的“出规”才能得到王後的宽囿。      为什么西方古典作家不注重浪漫的爱情呢?专家说,因为当时的主导思想是体现在家庭的基\督\教责任和体现在法律的理智。而爱情,则被认为是一种令男人失职和愚蠢的危险情绪。所以在电影里,小莎和葛妮丝的爱情所要克服的,是所谓的“责任”,就是葛妮丝在回答小莎为什么她必须嫁给维赛克斯勋爵(Lord Wessex) 时讲的:这是做女儿的责任,这是王後的命令。而他们的负载着爱情的共同戏剧爱好,则必须克服法律的“理智”:让葛妮丝上台,先扮罗密欧,但最后还是扮茱丽叶回复女儿身。      最绝的是,沙翁最著名的情诗(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但被某些人认为是送给男人的,有同性恋倾向——被编导拿来送给乔装男童的姑娘,一举解决了莎剧专家多年争论不休的问题。      在形式上能吸引一般民众,在概念上又能令莎剧专家首肯,很少见到能把流俗和高雅结合得如此巧妙的作品。美国电影学院把《莎翁情史》选作今年的奥斯卡最佳故事片,还是有道理的。不过,我也有点疑虑。电影里小莎和葛妮丝大段大段地讲着《罗密欧和茱丽叶》里的台词,这象是我们中国人听小青年用《唐诗三百首》的诗句谈恋爱。初次听到这些诗句的人,或许会陶醉于这对恋人的美丽修养;熟悉的人,则难免会觉得有点酸。美国电影学院这几年有很大的变动,人数增加了,吸收了许多相对年轻的人。他们这么喜欢《莎翁情史》,是不是因为他们已经不读莎士比亚了,因此对《罗密欧和茱丽叶》充满了新鲜感?      想起寇斯纳对莎士比亚的含蓄讽刺,我的疑虑看来还是有根据的。      不读莎士比亚的一个后果是爱情语言的贫乏。在北美的现实里。对于爱情的浪漫憧憬,早已转换为白痴也看得懂的详细的体位图解。就连《莎翁情史》,也要把罗密欧和茱丽叶在男的逃亡前匆匆结婚时才有的做爱,迫不及待地提前为撞破葛妮丝化身后的夜夜幽欢。报上说,《莎翁情史》引发了莎剧热买。如果因此买了剧本的人还真的都读了,那倒是看了这部电影的最大收获。    (1999年4月)   
  (日译录)凤凰令和骑士团       
    今天上班,一张报纸一杯茶的时间里,拿了这星期的《中华读书报》在翻,见到一篇奇文,还是编辑写的。文章不长,附在帖后。      北京一位中学生投信该报,指出他们把“哈利&#183;波特”第五集书名里的 the Order of the Phoenix 译为“凤凰令”是不对的,书中常出现 join the Order 等语句,意思是加入这个组织。翻译成“命令”,解释不通。这学生很厉害,居然读原版。编辑不说他对也不说不对,只说别的媒体也是这样译的,等中文本出来了再讲。      我手头没有原版,但猜也可以猜得出,这里的Order所指为何。那些译为“凤凰令”的家伙,总该有个把是英文科班出身吧?这书不知是怎么念的。正规英文系出来,不可能不知道《坎特伯雷故事集》,作者乔叟是第一位用英文写作的大诗人(之前的官方语言是拉丁文)。《坎》的序诗里,介绍一位骑士时说道:        Full often time he had the board begun      Above alle nations in Prusse.      In Lettowe had he reysed, and in Russe,      No Christian man so oft of his degree.      为什么一个英国骑士会远征普鲁士、立陶宛和俄罗斯?如果是个好奇心很重的好学生,图书馆里借本原版翻一下,注解会告诉你,当时条顿骑士团正在波罗的海沿岸和异教徒打仗,西欧各地的骑士都去支援。条顿骑士团的英文就是 The Order of Teutonic Knights,简称 The Teutonic Order 。这里,Order确实是一个组织,而不是命令。但它是一种宗教组织,有严密的章程。这类组织里,中国人多少听说过的,大概就要数条顿骑士团了。      条顿骑士团的前身是十字军东征时一个照看德语伤员的僧侣团体。1198年在巴勒斯坦正式成为军事组织,成员宣誓保证,毕生清贫禁欲,而且绝对服从首领。他们传教热狂,作战骁勇,很快打出了名声。十字军失败后,在十三世纪中叶,他们转向普鲁士,当时那里住的还是不信基督教的土著,是条顿骑士团把普鲁士变为德国人的土地。一百年后,乔叟写《坎特伯雷故事集》时,他们仍在波罗的海沿岸打仗,但在两千公里外的英国,已经成了传奇。      德国的军国主义可以追溯到普鲁士的好战政策,而普鲁士的好战政策则可以追溯到条顿骑士团的尚武精神。卢跃刚著的《东方马车》说“新东方”校长俞敏洪进北大第一天就遭人白眼,因为他不知道《第三帝国的兴亡》是本什么书。“他去书店买了套《第三帝国的兴亡》,一遍不够两遍……直到把书读旧为止。后来什么书都扔了,这套书不扔,一直放在书架上。因为这套书可以让他永远不忘自己无知带来的‘白眼’。”该书第八章描写纳粹的教育系统时说:        At the very top of the pyramid were the so-called Order Castles,      the Ordensburgen. In these, with their atmosphere of the castles      of the Order of Teutonic Knights of the fourteenth and fifteenth      centuries, were trained the elite of the Nazi elite. The knightly      order had been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absolute obedience to the      Master, the Ordensmeister, and devoted to the German conquest of      the Slavic lands in the East and the enslavement of the natives.      There, within the walls of the very Order Castle which had been      a stronghold of the Teutonic Knights five centuries before, his      political and military training was concentrated on the Eastern      question and Germany‘s need (and right!) of expanding into the      Slavic lands in its eternal search for Lebensraum -- an excellent      preparation, as it turned out and no doubt was meant to turn out,      for the events of 1939 and thereafter.      这老兄喜欢写长句子,他是讲,纳粹的教育分三级,希特勒学校和政治学院之后(这两级不在上文中),最高一级的“骑士堡”培养骨干的骨干。在条顿骑士驻扎过的古堡中,这些纳粹骨干们一是要象条顿骑士那样对元首绝对忠诚;二是研究德国的“东方问题”,即踵武条顿骑士,把生存空间扩张到斯拉夫人的土地上去。      我们因为受过西方的侵略,又有全盘苏化的前科,对条顿骑士团可能只有本土反应,只看到掠夺和征服。其实,从全球眼光看,这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和文化的融合过程,条顿骑士团也把一些不同的概念带到东方。叶卡捷琳娜二世曾经通过波罗的海沿岸的德国贵族,那些条顿骑士的后人,从德国招募移民,帮助俄国改革开放。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俄国准备解放农奴的时候,曾经有过很激烈的争论,最后莫斯科向拉脱维亚等属地让步,允许德国地主们解放农奴,但不象俄国本土那样分土地。结果在波罗的海沿岸农民大批转移到工厂谋生,波罗的海三国自此后一直是俄国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如果沙皇向德国人学习,在东部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拉脱维亚式的土改,或许俄国后来的历史,就不必去十月革命那里拐个大弯,再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正道。与马\克\思设想的相反,工人阶级或许是领导阶级,但对那种打碎旧世界、创造旧世界的暴力革命,却是远远没有农民热中。      回到“哈利&#183;波特”, The Order of the Phoenix 应该是一个与哈利作对的社团,可以译为“骑士团”(或“教士团”),其成员大概有个凤凰纹章,作为相互间的辨识标记。在金庸武侠影响下译作“凤凰令”,那是与李希光的英文水平比低了。就在最近,李希光把当作社团、协会解的 society 译作“社会”。 犯这种低级错误,他的英语本科不知道是怎么念的。      条顿骑士团至今尚存。总部现在维也纳,骑士们回复最老的老祖宗的行当,做起照看伤病人的救护车义务驾驶员了。    【附】 关于“凤凰令”的中译    《中华读书报》编辑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学生高冀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指出《哈利&#183;波特与凤凰令》(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the Phoenix) 的书名为错译。因为书中 the Order of the Phoenix 是一个组织的名字,与命令无关。书中常出现 join the Order 等语句,意思是加入这个组织。翻译成“命令”,是解释不通的。      事实上,本报于今年1月22日最早报导此书时,曾有如下文字:      “哈利&#183;波特”第5集定名为《哈利&#183;波特和凤凰勋位》, Order of the Phoenix也可译作“凤凰令”,由于具体情节仍属未知,故暂从BBC中文网站的译法,作“凤凰勋位”。      此后,中文媒体均作“凤凰令”,BBC的中文报道也随后改口。本报此后报道均暂作“凤凰令”。      本报感谢高冀同学的来信,也对英文原版做了部分核对,但认为在官方中文译本的书名确定之前,应暂时不做更改,以免读者混淆。   
  (正风月谈)娇柔的误车            碰上雪子这样这又成熟又漂亮的半乡,就是告别,也要三步一回头,留个好印象∶-)。雪子到过日本,俺就写一段与日本女孩的交往吧。手头的革命工作,悍然放一边,暂时不管它。      这是俺在美国某大学进修时的事。      一天下午,近晚饭时分,照例坐公车回家,照例读劳伦斯读得津津有味。突然听到有生硬而羞怯的女声在问司机进城的路线。      我抬头向前排望去,是两个女孩。要进城的,却坐了去学生宿舍区的车。学校离海滩不远,几乎就是旅游区的一部分,校园里常常见到看上去象是来旅游的人。她们显然也是从城里来玩的。      司机告诉她们,她们不但坐错了线路,而且错过了最后一班进城的车。车里立马想起一片叹息声。好心的老美,纷纷表情生动地予以安慰劝解。“亲不亲,同种人”,俺可不能输给老美。等到俺克服了中国难人的死板和在国外突然遇到同种女人的激动,觉得在肚肠里转来转去的英文句子终于转出了不太热也不太冷的合适温度时,却发觉车中似乎静了下来。四侧一看,老美在座位上挺背的挺背,搁腿的搁腿,原来他们已经说完好话,几位女士的眼光又回到手中捧着的爱情小说上去了。      既然好话已经被说完,那就只能做点什么了。俺站起来,走到她们身边。“我是个有家的男人……”      一听这话,她们原本失望的眼神,顿时弹射出兴奋的光彩。幽黑的瞳仁,象俺家乡元宵节的灯,在夜幕降临的一刹那被香火点亮——心中的灯亮了。不管怎样,今天晚上至少有住的地方了。      “你们可以先去我家。要是我那破车还顶事,我送你们进城吧。”      两个女孩一迭声地说谢谢。她们坐在近前门的长椅处,往里挤了挤,让出一个坐位。俺有点好笑,山里人说话说了算,还能逃走?坐下就和她们聊了起来。      原来她俩在国内都是英语教师,在城里的州立学校短期进修,三月底放了春假就要回国。今天抽空来我们学校和海滩玩,却在学校总站稀里糊涂地上错了车。在当地又不认识什么人,正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接着又是一连串的“谢谢”。      下车到了宿舍,我请她们进去坐坐。室友还没有回来,屋里乱七八糟。我倒了两杯可乐,有点难为情地说:“太乱了。”女孩抿嘴一笑:“那里一点也不乱,收拾得很整齐啊。”她们指向俺的书桌——指尖正对着太座的照片。“能看看吗?”(为避吹嘘之嫌,此处略去对太座的赞美827字。)      我从冰箱里取出一包冻菠菜叶,扔在厨桌上。等到送她俩回来,也该解冻了,正好撕一半下面条。再拿了根香肠作荤的浇头。两个女孩笑了:“这就是你的晚饭?”俺学着美国人耸耸肩,算是回答。两人里年长的那位,与另一位低声说了几句,从包里掏出在海滩边旅游商店买的一盒巧克力,放在桌上。“你留着晚上吃吧,你一定睡得很晚。”她的手指在眼圈下比划了一下。      心里一热,又有点慌。再坐下去,莫不要下厨帮俺煮饭?咱们可是连个围裙都没有,清洁液也是最便宜的碱性重的那种,既不含护肤脂、又没有塑胶手套。脏了人衣服,伤了人纤纤玉指,俺可担当不起。还是走吧。我把巧克力递还给她们:“走吧,我们进城去。”      “你不收,我们就不坐你的车。”年长的那位,偏着头,调皮地说。明知是撒赖,但那微微下陷的嘴角露着一丝坚决,俺也只能算了。      到门外停车场,阳光还是很灿烂。俺的旧车,有幸落在勤劳的农家子弟手里,保养得依然漆光铮亮。拉开车门,请小姐们上车。我为坐在前排的那位拉下安全带,她扬起脸对俺甜甜一笑。      半小时后,我们停在一家廉价旅馆的门外。俺跳下车,还没来得及走过去开门,她们也下来了。两人请俺也上去坐坐。知道她们房间里还有别人,想想还是算了。曾经被老美女生带去她们的公寓,开门进去,她们的室友正穿着丝质内裤练哑铃。俺的脸刷地红了,那女孩嘴里叫一声 Whoops ,脸上却没有丝毫害羞的表情。进里屋套了条深色弹力三角裤出来,俺都看不出有多大区别。不过这两位不是老美,没有预先说好,不上去为妙。      见到请不动,她们脸上颇有一些惶恐。又叽哩呱啦讲了一大通,“真不好意思”,“太感谢您了”……连珠炮似地轰来,轰得俺不知如何招架。如果是骂人话,她们有一句俺能还两句,咱学英语就是这一类学得最快;如果是老美那种挥手一谢,俺也早已练得烂熟;但是这样的谢了又谢,却是有点不知如何应付。想想自己大概下一辈子也做不出芭蕾舞的优雅谢幕姿势,还是早点溜吧。      俺拉开车门,最后一次地回望,向她们挥手道别。      西斜的太阳,带一点慵软的红光,从海滩方向射来,侧照着她们特有的嫩白的脸,半边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光彩。另半边是大理石般的乳白。如果是高鼻子、深眼窝的洋人,会成为很难看的“阴阳脸”。但是她们小巧的鼻翼和嘴唇,却使光影形成柔和的过渡。这是一种无意中的谐调——在这一刻显得特别动人:晴朗的下午固然艳丽,凉爽的傍晚却也有它的风味;而兼了艳丽和凉爽的这一刻,此时就写在她们的融会了热情和温柔的脸上。      “我们会寄圣诞卡给你的!”      车子起动了,反光镜里,见到她们竟然对着离去的车子鞠了一躬!      迎面射来的阳光,热得有点撩人。俺拉下遮光板,心里叹了一口气。多想问问你们,当你们这样谦卑地道谢和鞠躬时,男人应该怎样应对?别了,娇柔的女郎,还是相忘于世界吧。俺并没想到圣诞卡的事。现在才三月份,这点事,还可能留下九个月后的余波?      下面的俺不说你也猜得到。圣诞节前夕,俺收到两张贺卡,来自日本的两个不同城市,再次对九个月前的那点微不足道的“帮助”表示感谢。      手拈着薄薄的两张圣诞卡,心中的感慨非言语所能形容。有几个中国女孩会做这样的事?而且圣诞卡来自两个不同的城市,未必是互相约定的。如果三个日本女孩里有一个会这么做,俺收到两张卡的概率只有九分之一,已经是很不容易碰到了。给个统计上合理的下限:每两个日本女孩,至少有一个是这般地可人。      觉得身上好软。幸好分手时是在旅馆外,有汽油代工、车轮代步。要是上了她们的房间,进一步见识了大和女子的娇柔,不知是否还能靠着自己的腿走下来?        但供给我沉酣的陶醉,       不仅是杜鹃花的幽芳;      倍胜于娇柔的杜鹃,       更难忘更娇柔的女郎!        沙扬娜拉!      俺把徐志摩的诗工工整整地抄在圣诞卡的反面,竖在办公桌上。心想,是不是该学点日语了?   
  (正风月谈)沉重背后的傲慢            栀子写了首诗,说要和叶芝的《当你老了》比一比。俺说叶芝写这首诗时虽然只有28岁,却已经有中国人很少企及的沉重了。小妮子讲:“好,等我28岁的时候也写一首沉重的再让你看。”这倒让俺觉得,单讲沉重可能有点片面,沉重背后还有年轻诗人的傲慢,似乎也值得谈一谈。      《当你老了》是叶芝送给恋人的诗,拒绝了他的求爱的恋人。抄录如下。    ◎ 当 你 老 了           When You are Old      叶 芝&#183;杨牧译           by William Butler Yeats    当你老了,灰黯,沉沉欲眠,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在火炉边瞌睡,取下这本书,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慢慢读,梦回你眼睛曾经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有过的柔光,以及那深深波影;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    多少人恋爱你喜悦雍容的时刻,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恋爱你的美以真以假的爱情,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的灵魂内心,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爱你变化的面容有那些怔忡错愕。 And loved the sorrows o    并且俯身闪烁发光的铁栏杆边,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嗫嚅,带些许忧伤,爱如何竟已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逸去了并且在头顶的高山踱蹀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复将他的脸藏在一群星星中间。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骆驼批评这个译文很差劲。杨牧译过一本叶芝诗集,我觉得还是比较好的,他的英语理解比较准确。当然,任何翻译都是蹩脚的,比如第一节里的nodding(点头)就很难译。我们大概都见过,老人看书,看着看着迷糊过去了;突然头往下一沉,又有点醒过来。这样的龙锺老态,英语里可以称作nod,汉语里可有相应的简单说法?还有,用nod的现在分词表示在read(醒)和dream(睡)这两个主动作同时,诗中女人那种突醒突睡的状况,汉语也很难译出这一语法结构。      虽然一上来就有个翻译难点,抓住nod这个词,却也可以当作开启本诗门禁的钥匙。Nod是点头,引伸为同意的意思。在炉火边点头,也可以看作是对炉火的某种赞赏。我们知道,叶芝是象征主义的祖师之一,炉火在这里是否象征了什么?      象征无非就是联想。一个人可以胡思乱想,要读者大致都朝某一方向去想,象征必须依附于某种广为人知的文学传统。在英语传统里,有一首脍炙人口的提到烤火的诗——沃尔特&#183;萨维奇&#183;兰德的《题七十五岁生日》。    ◎ 提七十五岁生日       On His Seventy Fifth Birthday        兰 德         by Walter Savage Landor      本无才俊可相难,  I strove with none, for none    自爱斯文更爱天。    Nature I loved, and next to Nature, A    真火曾撩双手暖,  I warm‘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    火衰我亦辞人间。    I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虽然叶芝的诗有个法文底本,袭用了十六世纪一位法国诗人的某些语意,但读者是在英文语境里吟诵《当你老了》,我们可以合理设想,叶芝的炉火,会让读者联想到兰德暖手的炉火,也是他所称的“生命之火”,the Fire of Life。      明白了叶芝在用典,第三节的在壁炉铁栏门边弯下腰来,就有点微妙了。为什么女人要弯腰?有两种可能,一是应该加柴禾了,glow是无焰无烟的发亮,并不是烈火熊熊;二是女人真的睡过去了。是哪一种可能?诗人没有明说,但女人在忧伤地嗫嚅,看来是第二种可能。可是,如果不添柴禾的话,炉火就要熄灭——“火衰我亦辞人间”,或许女人就永远地去了。而她临去前的最后一个印象,是无法追回的爱情:在生命缓缓逝去的同时,她的眼光渐渐迷离,她的思绪渐渐弥散,诗人的形象渐渐模糊,具体的细节渐渐消失,只有临睡前的闪烁炉火,那团光亮渐渐远去,飘到天边化为星星一片,诗人似乎就藏在星星后面,那么高远又那么恒久。      这里就有年青男子的傲慢了。如果拒绝了他的爱情,最终会后悔,而这失败的爱情将在悔恨中得到永生。年青男子往往以为,他是女方最合适的丈夫人选,只有他才能给予女方真正的幸福,如果女的拒绝了,将来一定会后悔莫及。叶芝说别的男人都是或真或假地爱她的丰仪和美貌,只有他爱的是女方朝圣者的灵魂。在基督教里,人是有原罪的,灵魂总是在受苦。反映到脸上,就是随岁月而增加的sorrow(哀伤)。Sorrow的主要含义,是失去关系亲密者后的悲痛。叶芝这词用得很巧,暗示他的被拒绝的爱情其实是女方最亲密的人际关系。这里杨牧没译好,他译成“怔忡错愕”。“错愕”是为了与前面的“时刻”押韵,不去说它;“怔忡”是心里不安,与sorrow不是很贴合,其实可以简单地选用“哀伤”的。      俺年青时也几次说过:“虽说吴某人既不是百里挑一也不是万里挑一,毕竟还是百万里挑一,以中国人之多,全国也就千把个,嫁给我做老婆,绝对是彩票大奖般的小概率事件,你再考虑考虑啊。”当然,俺素来为人谦虚,不会公然说你要后悔的,但意思还是在那里。可惜,以俺个人经验,这是一种很糟糕的求爱态度,几乎百分之百会激起女方自尊心的反弹。叶芝的诗写得好,但是,女人还是没追到。      《当你老了》这首诗,虽然是揣想老年景象,却仍然是年青人的情诗,内里蕴藏着青年男子顶天立地、睥睨群雄的自信。只是译成中文后,切断了与原文语境的联系,可能就显得沉重多一些了。      其实,俺也不相信,到了二十八岁,栀子这个丁丁当当最能闹的女孩子,就会讲话老气横秋跟太婆似的∶-)。      一些对政治特别感兴趣的文学专家会说,叶芝之所以没追上他献诗的那位女演员,因为女的是爱尔兰独立运动的斗士,她嫌叶芝太软弱,居然反对独立运动中的暴力行为。爱德华&#183;萨伊德所著的《文化和帝国主义》提到了这段公案。      叶芝在192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人们往往以为,他是因为诗歌成就而得奖,其实叶芝是因为剧本写得好而得奖。这里补注一笔,以正史实。   
  (正风月谈)寻寻觅觅洋读李清照            读了珊瑚的《流星划过夜空之旷世才女李清照》,不由大笑。这是古典文学研究新分枝“古典网论”的开山之作吧?      珊瑚把李清照说得这般了得,俺也禁不住找了本宋词选翻了翻。咱是学洋文的,古典的不懂,不过,既然可以网论,则又何妨洋读?以前学的文本分析咬文嚼字那一套,看小说很累,试试尺寸短小的诗歌,或许还可以。翻到的几首易安词里,俺特别喜欢《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一句。看看书中解释,私心以为未能曲尽其妙,于是试着洋读一把。      看词里所写,易安是对着庭园,枯坐窗前。“寻寻”是不相信丈夫已经先她而去,抬眼四处察看。“觅觅”也是找,但这是一种几乎找不到的找。“觅”有个异体,写法是上“不”下“见”,几乎见不到了。“觅觅”还带着以心寻找的意味,在梦里寻找用“觅”,搜肠刮肚苦思诗句叫“觅句”。遍找不见,在这「乍暖还寒」之季、「晓来风急」之时,不由有点肌肤生寒,“冷冷”是也。接着这寒意更从身外渗入体内,心内虚虚的,心内“清清”。由心内清清而自悲,伤悲就是“凄凄”(旧本为竖心旁,这个字给简化掉了)。伤悲过久,“惨惨”沉痛。“惨”的原义是中了毒(瘴毒之类)后感到剧痛。这痛开始还是想忍的,终于忍不住,脸色“戚戚”,蹙眉欲泣。为什么不干脆哭出来呢?或许因为明诚已经过世很久了,如果放声痛哭,旁人大概不能理解。但是,丈夫病殁多年之后,别人认为哀伤应该已经过去,她却仍然在「寻寻觅觅」!我们又回到了开头,从新进入这一悲苦循环。      这里有多少层次,写得何等细腻,岂止是一些男性诗评家所说的叠字之巧?这里,不但声音的重复带动了一种循环回旋的感觉,诗意本身也是循环回旋,将身外与心中的凄风苦雨一层更重一层地叠放上来。      难人大概是写不出这种韵味的。就算千古情圣纳兰性德,《金缕曲&#183;亡妇忌日有感》上来是「此恨何时已」,《南乡子&#183;为亡妇题照》第一句是「泪咽却无声」,都是说太太已经走了。男人终是理性,终没有女人那种无法相信现实而寻寻觅觅的心思。清代有位词人说,他学填词时,跟写大字描红似的,曾经和过三百多阕唐宋词,只有李清照的他不敢和,“恐为妇人所笑”。这老兄算有自知之明。「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文字,岂是难人能写的?      珊瑚说得好,李清照“不但放在女性中鹤立鸡群,放在男性中也一枝独秀。”      古典读得不多,不知上述意思是否有人写过。如果有谁发现前人“抄袭”了俺的文字,请通报一声。俺心眼小,最恨重复别人早已讲过的话,一定撕了帖子重写。    【附】 李清照  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晓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正风月谈)寻寻觅觅洋读李清照之二            DK说李清照“偏于浅净单薄”,她的《声声慢》“说来说去无非一句话,就跟现在这流行歌词似的:没有你我可怎么活!没有你这日子可怎么过!没有你这天怎么的黑!没有你这漫漫长夜可怎么得天亮!”      记得中学语文课本里没有易安《声声慢》(不知道后来是否加进去),教育部大概正是采纳了DK的意见。俺在虚心接受小D的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也想小心地指出:咱们都高中毕业多少年了,大可不必管古人写的是什么情调,现在的人反正是要用新语言写新感情的,更值得参照的是前人的艺术手法。所以,慷慨爱国的可以读,缠绵爱人的也可以读,甚至黄色下流、低级庸俗的也可以读,只要对汉语的表达力有贡献。当然,人在某种情绪下会对某种情调特别有共鸣,比如俺读高中时非常沉迷稼轩的「铸就而今相思错,料当初,费尽人间铁」(《贺新郎》),就连词牌名字也喜欢得不行。现在荷尔蒙含量没那么高了,就觉得当初沉迷的只是大话而已,要论表现的感情深度,辛弃疾远远不及他的济南老乡李清照。      就说这首《声声慢》,初看有的地方不怎么样,比如「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这一句。即使在易安的时代,秋雁南飞也是用滥了的意象。读「雁过也,正伤心」,觉得大师老矣;见识了后面的「却是旧时相识」,却要拍案叫好,这才是名家手段。      所谓“旧时相识”,当然不是说易安真的认识飞过的某只大雁,而是勾起了旧时的秋思。当时赵明诚还在,他们也年轻。天高气爽季节,按着习俗出游,登上名胜千佛山(即历山,济南旧称“历下”)。见到南飞的雁阵,夫妇俩或许会高声朗诵李白的豪情:「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或许,他们会想起汉武的《秋风辞》:「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正当青春,这样悲凉的诗句,大概会使他们感到人生的短暂,对眼前的好时光多一份珍惜。但是,易安当时决不会料到,许多年之后,她会独自寻寻觅觅,一直寻觅到早已沦陷在异族铁蹄下的家园。在易安的想像里,故乡已是遍地蒿草墟墓。万般无奈之中,她只能把天上的渺渺飞鸿,认作爱夫及雁的离散老友,也是与历山秋兴的唯一联系,把大雁当作了“旧时相识”。      「雁过也,正伤心」是一阵悲哀,「却是旧时相识」似乎是一种安慰。但是,这样无奈的安慰,这种只能带来痛苦回忆的“旧识”,反衬的正是悲哀的深度。      西方现代文艺理论有“互文本”(intertext)的说法,按照这一观点,所有的文本都是已存文本的组合,一切文学“创造”其实都是“改造”,艺术成就的高低在于“改造”的巧拙。「雁过也,正伤心」,这在易安之前一千年,汉武帝已经唱出了先声;略早于易安,晏殊也已经写过「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名句(《浣溪沙》)。但晏殊写的只是节序的循环,当易安把这两个文本组合起来、嵌入《声声慢》的语境时,“秋雁南飞”就不再只是出于懒惰而袭用的旧意象了。恰恰因为这是个旧意象,已经是我们的文学传统,所以这对精于诗词的夫妇,才会在秋游秋宴之中,反复谈起前人今人的涉雁妙语。正因为谈得多了,印象深刻,才会见到雁儿就觉得是“旧时相识”。旧意象的重复似乎是夫妻感情的重复,是一次又一次的回忆寻觅。能把旧意象用到令人觉得非用不可,妙就妙在这是一个旧意象,那真是化臭腐为神奇了。      易安显然是个绝顶聪明的女子。看一个人是否聪明,一个标准是看他/她的叙述是否有效率,是否能跳过大量中间阶段、但又让读者有充分的依据在心里补足这些中间阶段。从「雁过也,正伤心」到「却是旧时相识」,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跳跃。换了贺敬之、郭小川之流,一定会把易安跳过的中间阶段写得革命情绪饱满到爆满:“南去的大雁啊北来的风/济南千佛洞几重//亲人你高声诵李白/一杯杯美酒醉开怀!”这类所谓的诗歌,不借酒力,俺一天也能写它三百篇。      古典读得不多,不知上述意思是否有人写过。如果有谁发现前人“抄袭”了俺的文字,请通报一声。俺心眼小,最恨重复别人早已讲过的话,一定撕了帖子重写。      顺便提一下,首倡”互文本“之说的那位保加利亚裔法国女教授,回避了“第一个文本从哪里来”的问题。对此,我们的使用象形文字的老祖宗,或许有个简单回答。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中文最早的文本就是汉字本身,这是可以临摹自然之纹(古通“文”),与天地互为文本的。      最后跟宁馨说几句。    〃夫子呢?有没有个太太挑衣服的间隙,来谈谈?      呵呵,太座在家挑衣服时,还是要站在旁边装装样子的吧。给铰链上点“穿什么都好看”的麻麻油,免得衣柜门乒乓乱响。    〃但是我最感兴趣的是(我只看了电影,基于电影而言),吴尔夫热吻她姐姐、  〃劳拉慎重地向女邻居唇上吻去,还有女朋友清晨光着双腿轻轻爬上克拉丽莎  〃的床。      一个女人有感情困扰时,难人的“安慰”倾向于“解决问题”,“那个混蛋本来就配不上你,断了最好”;女人的安慰倾向于共享秘密,“你姐也被混蛋骗过的,你哥不在意,他说上当受骗证明我老婆感情丰富。”对女人而言,后一种安慰远为有效。所以女朋友比男朋友管用。太座要逛店买衣服时,只要有可能,俺总是非常热情地鼓励她约小姊妹作伴。   
  (正风月谈)费丽达对美女写作的启示
       《亚洲周刊》第39期,2002年9月29日    费 丽 达 对 美 女 写 作 的 启 示    刘剑梅      最近,由于女性的身体写作非常流行,暴露隐私、暴露身体成了一种时尚,不由得使我想起墨西哥的一位著名女画家费丽达(Frida Kahlo)的作品。从来没有一位画家像她那样作画,三分之一的作品都是自我肖像,或者画中主角也一定是她自己;也从没有人像她那样画自画像,美艳而性感的身体传递着人生的痛苦与残酷,传递内心复杂的真实情感。她把自画像推到极致,并作为一面镜子,反射着女性个体的人生经历;但更重要的是,它不是狭隘地暴露隐私,而是真实地记录个人的情感历史及女性的本质特征,并拥有丰富的民族历史、文化与政治的内涵。      费丽达的丈夫Diego Rerera是墨西哥著名的壁画家,曾经是墨西哥共产党的总书记。他总是画关于国家、政治和历史的大题材,宣传无产阶级文化,而费丽达虽然信仰马克思主义、关心劳苦大众,却摆脱不了所谓的「小资产阶级情调」,从来都只是画属于她的小小的世界:父母、朋友、爱情、疾并分离、生产、流产、衣服、装饰、宠物、玩具等——一个典型的女人的世界。      费丽达绘画关注的主要对象是自己的身体。十八岁那年,她在一次车祸中受到重创,当时有一根金属棒穿透了她的身体,从左腹部进入,由生殖器穿出。连医生都以为费丽达活不成了,可她却奇迹般地存活下来。这次事故给她后来的一生带来许多后遗症,一直被不健全的身体所困扰,一共做过三十二次手术,但令她最痛苦的是一辈子都不能生小孩。谁也没有想到,身体固然给费丽达带来无尽的痛苦,但也给她带来无尽的艺术创作源泉,令她在反反覆覆的痛苦、挣扎、希冀、渴望和绝望中理解生命。她病痛的身体很真实,是她生存的现实;身体是监禁她的牢房,但身体又是她与世界沟通的渠道,是她对女性生命认知的本源。      从个人的经验出发,费丽达对女人性的探索如同一把解剖刀,把自己的身体血淋淋地切割开,让你看到她的心跳,她的痛苦,她的无奈与她的力量,让你同她一起领悟女人的生成构造、女人的顶天立地、女人的多愁善感、女人忍受苦难的大勇以及女人与生死的神秘关系。这一切只属于她个人,但又同时属于所有女性,属于宇宙间的所有生命。她的女性世界最贴近自然与生命。在她的一幅题为《根》(一九四三年)的画中,她横躺着的身体就像是一棵生命之树,身体中延伸出绿色繁茂的枝叶,叶子上的红色血管像根一样深入大地,把她与大地紧紧联系在一起,生生不息,循环不已。在《小鹿》(一九四六年)中,森林里孤独的小鹿浑身是猎人射来的箭,箭伤处流淌着红色的血,而那小鹿的脸就是费丽达的脸,神色镇定地看着我们。在她的画中,女人如大地,永恒而无言地存在着,超越时空、超越政治、超越意识形态;女人如树枝,花开花落,生死循环,依赖着阳光和水份,生于尘土又回归尘土;女人之坚忍又如同大自然,其对大苦难与大悲痛的包容与天地一样久远,与天地一起共存。这大自然中蕴藏着的女人性,是永恒的,也是生命的常理。与大自然和生命的衔接,使得费丽达小小的私人故事获得了人类的普遍性:从个人的家园走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走到每个人的心里。      然而,如果把费丽达的自画像归结为只是个人的,只是女人的,或只是身体的,会忽略了她创作时的历史与政治背景。她生活的时代正赶上墨西哥革命,所有墨西哥艺术家都非常重视表现都市的现代化、殖民的过去、社会正义感、经济改革与农村大众等问题,其中墨西哥的本土文化成了艺术家拥抱的重要艺术表现形式之一。她与丈夫都是墨西哥文化复兴的积极倡导者。费丽达的画常常在细节中表现本土文化,表现她所认同的文化之根。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她的自画像里,她总是穿着墨西哥的民族服装,色彩鲜艳无比,如同节日的盛装,而她配戴的每个小小的首饰都有很浓厚的文化象征意韵。她画中所表现的忍受痛苦的身体,是对阿兹台克社群大变动所带来的伤痛的认同。      这位以画痛苦的女性身体而著称的女画家,虽然执着地表现生命的本质与苦难,可却从不忘记探寻女性身体的文化与政治内涵。大概费丽达的画充满魅力的原因就在于它的双重性:既是个人的,又是全人类的;既是身体的,又是灵魂的;既是生理的,又是文化的;既是本土的,又是西方的。她的丈夫这样赞扬她:「费丽达是艺术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位把胸部撕裂开来展示情感的生理性真理的艺术家。」      我对费丽达感兴趣,是因为她的作品不是狭隘的隐私暴露,不是简单的欲望流动,而是对生命的思索,对女性的认知,对文化的探寻。画中的身体不只是生理性的,而且是社会和文化的产物。我想她的画该是一面镜子,让我们重新反思女人的私人空间,女性的身体写作与绘画。在盛行美女作家身体写作的时代,费丽达的画尤其值得我们反省与借监。    NOTE: You can view her painting &The Little Deer& here  http://161.58.208.54/artchive/k/kahlo/kahlo_deer.jpg     山人注:吴以刘氏文引入自己作品系列,鲜见。  
  (正风月谈)时评家让虚拟女秘书下岗            四川省出台一条搞笑规定,今后不给男领导配备女秘书,引得时评家纷纷开牙。他们的言论,让俺想起一个中国人往往不予区分的差别。既然是中国人往往不予区分的,要在中文里讲明白,这就有点难了,俺试试看吧。如果您拐不过俺下面要讲的这个弯,也别气馁,就当自己是坚持民族文化的猛将好了。      俺就近谈起,先拿本坛的事作比方。俺刚上网时,见到版主时不时会写篇褒扬网女文字的文字(所以邓医生说中青没有培训过网络写手,严格讲是不够准确的∶-)。后来嘛就闹出点网上骂街的事。再后来版主就不写这类帖子了;不但他不写,坛子里的雄性大腕都不写。以至女士们啧有烦言,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换到应得的赏识。      现在假设某位有点浆糊地位的网男发个声明,宣布从今以后再也不贴称赞网女的文章。然后张三评道:好得很,这是杜绝网恋的决定性开端;又有李四说:好个P,这有什么用,网恋的路子多着呢。你是不是觉得这两位网评家很可笑?网男发这个声明,虽然也很可笑,针对的却不是网恋这一 Action (A,举动),而是旁人的 Perception of the Action (P,对某一举动的觉察、揣测和理解)。英文 Perception 常常译作“理解”,但和汉语的“理解”有点不同,它强调的是形成一种表象化的 mental image (思维中的形象、图景),没有汉语“理解”那种知道真相、发现规律的含义。思维形象的产生,并不需要A的真实发生,只要A在想像中发生,就能造成P。网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某些人自以为见到了网恋的想像,却是一定会发生的。网男可能并不在乎网恋或相信自己有能力抵抗网恋的诱惑,但是,他的声明首先要表达的,却是对旁人的粗俗想像以及这种想像所能激发的无聊行为的适度“敬意”。      中国人不太注意A和P的区别,中文讲起来确实有点绕。不过,如果你能想通上面那段话(想不通算俺的责任∶-),就可以明白,四川那个规定,针对的并不是男领导和女秘书的可能私情,不是这两人的A;它针对的是旁人就这类私情的想像,是旁人的P。它并不能改进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它只是一种姿态。      其实,高级干部很少配备异性随身秘书的。毛责东只有到生命的最后几年,成了没人敢提意见的大仙,才有张玉凤做他的机要秘书;刘\少\奇没有用过女秘书;周\恩\来建国后也没有用过——抗战时在重庆用过,据说小超为此做了一点很不客气的事。      高级干部也是人,身边有个年青貌美的女秘书,心里也会受用的。但是,首先是家有夫人虎视眈眈,给你去机关大闹一次,则威仪何在?其次是何必给竞争对手白授把柄?就算在省里天霸一方,上皇城开会,你敢带个小蜜走进走出?活得不耐烦了要招纪\委的眼?而且确实不方便。晚上拜访老上级,探到一点风,半夜要秘书修改明天的发言稿,还是两个男人好,穿衣下床干正经事。真正在大机关待过的人,比如泳儿,都知道的,“男领导不得配备女秘书是常识问题”。      有人可能要问:既然男领导本来就不带女秘书,四川那个规定还有什么意思?这就是官做老了的精明之处。新\政期间,反\腐、查“三代”,也该有点新表现、新措施吧?这一规定,对现状毫无影响,听上去却是动静很大,闹到报上,一定反响不小。还有比这更聪明的政策吗?      上面那段话只能在坛子里闲聊,上不得报纸。网上扯淡,可以算是经验之谈;登在报上,却是诛心之论。若有人问“证据何在”,自然是没答案的。这是报纸远远不及文学作品的地方:能上报的一定是按法律、按习俗或按新闻规则可以公开讲的话,却未必是人们的心里话。不但《刃民日报》是这样,就是《纽约时报》也是这样。当然,咱们报纸上多的是扭来扭去的蛔虫话,“布什的如意算盘是”什么什么的之类。但那是美国鬼子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所以新花社妓者一猜一个准,还要证据干什么?      对四川的搞笑规定,如果你称赞它,“有这样的省委,我们应该觉得高兴”,这是三好中学生式的傻话。如果你质疑它,“身边有女性工作人员,男领导就会与之暧昧吗”,这是废话,你以为领导同志都这么笨?人家就是知道社会上这号人忒多,这方面脑筋忒快,听到女秘书就想到短袖子,就想到白胳膊,就想到全裸体……所以做个姿态给你看看,就等着你给他们宣传呢,正面也罢反面也罢。      如果时评家等着这笔稿费吃晚饭,随便找个题材你写去。兄弟不是曹操,不喜欢断人粮道。如果衣食不愁,还是想想李方的话,为什么这是“垃圾题材”。      我们真的不必见到有男有女就非要往下想的。曾经听一位美国经理说过,什么时候他要换秘书了。经理在开会,老婆打来电话,请秘书转告经理,晚上去朋友家吃饭。女秘书直接回答说:不行啊,经理和客户约好今晚聚餐了。工作上出问题,可能离私情还远着呢。   
  (正风月谈)西方男女的授受不亲            被派到美国工作后,养成的第一个洋习惯是喝咖啡。咖啡桶在小会议室里,不要钱,不喝白不喝。      各国雇员经常聚在一起痛骂美国咖啡如马尿。那时俺也没喝过据说是最纯的哥伦比亚咖啡或最香的土耳其咖啡,但对他们的话深信不疑。因为见过美国人是如何糟蹋中国菜的,相信他们也会同样糟蹋这一来自埃塞俄比亚的古老饮料。      有一次,应邀去美国同事家玩。他太太说,知道我是中国人,她特地学做了一道中国菜。端上来一看,肉末和粉条拌在一起,估计原型是“蚂蚁上树”。俺想,怎么粉条剪碎变粉末了,考俺舞刀弄叉的本事?一叉将将伸出,女主人似乎觉察到了什么,眼明手快地说道:我给你包一个吧。她从旁边小碗里拿起一张生菜叶子——小碗是和“蚂蚁上树”一起送上来的,我没注意——把肉末和粉末包在叶子里,再问俺里面浇什么调料。洋人不喜欢开油锅,嫌烟味儿重,粉条肯定没炸过。好处是包在菜叶中,吃得手和嘴都很干净。不过,留在俺嘴里的,也就是一股生菜味道。      跟着男主人大赞“delicious”,谢过了女主人的“中国菜”,俺对饭后咖啡更没指望了。端上来时,却是暗中一惊。咱们在联合国都是拿杯子喝咖啡,女主人用的却是很精致的茶盅,而且茶盅下面还放着个小碟子。女主人是拿着小碟子把咖啡分别送到俺和洋同事跟前的。这不就是古书里讲的“男女授受不亲”吗?      记得小时候听村夫子讲经,说古代祭祖宗时,女人煮好牛羊等祭物后,放在碗里,碗再放在大方盘上。女人手托方盘,很庄重地走到祭坛边;主祀的男性家长从方盘上端起祭品,置于祖宗灵位之前。祭品交接时,男女手指不碰,一派肃穆气氛。这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的由来,也不知道后来怎么会理解成男女在在不可接触。      真是“礼失而求诸野”。“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在中国本土被批臭了,却不知怎么的进入了洋人的客房。至少,在比较有文化的、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西方人客房里,比起中国的类似家庭,他们的男女之间,似乎要“不亲”一些。即使女主人是家庭妇女,好像也不是彻底献身于家庭或完全附属于丈夫的事业。当然她们也会谈孩子,谈丈夫,但那更多的象是small talk,开场白一类。你跟女主人谈得久一些,她就开始谈环保,谈咖啡原产地埃塞俄比亚的饥荒,谈艺术品义卖会,谈救世军的赈济活动;而不是象中国主妇那样,一旦发现客人似乎有耐心聆听她的倾诉,就开始抱怨孩子太调皮,学校功课又太重,街对面的建筑工地太吵闹,扬起的灰尘实在太多……个个都是苦大仇深的祥林嫂,吐不完的满腹辛酸。      那位烧“中国菜”的女主人,会指给你看客房里挂的画。夹在名家之中的,有一幅是她自己的作品。她会促狭地笑着,问你是否找得出来。原来她大学里是读艺术的。      宁馨要俺“谈谈西方人先生和太太间的礼仪”,也好让她“知道西方难人有什么本事,让太太连烫七件衬衫”。这话里隐含的意思,似乎是丈夫要尽到某种礼仪,女的才会愿意熨衬衫。俺在《谈婚姻之仅为一种选择》那张帖子里曾经说过:        基督教把婚姻当作一种承诺(promise),一种担当(com      mitment),他们的誓词是,“不管更好还是更坏,只有死亡      能把我们分开”。婚姻不是一斤感情换一斤感情的交易,婚姻甚至不      是十斤感情换一斤感情的交易,婚姻是承诺,是担当:即使两个人的      关系不是变好而是变坏,仍然是只有死亡能把我们分开。抱着这样的      决心,在从青涩到成熟的岁月里,双方锻炼器量,积累智慧,争取一      个不辜负彼此的人生。      其实洋太太未必把丈夫的礼仪作为熨衬衫的先决条件。更可能的是遵循一种习俗。俺奶奶还连扎七双鞋底呢。爷爷对她有过什么特别的礼仪?俺想不起来。当然,如果男的太粗暴,挥拳打人,没有哪个妻子会心甘情愿为他熨衬衫。      说到扎鞋底,现在的城市姑娘没见过吧?那得用顶针把针顶过几十层布。说到顶针,现在的城市姑娘更没见过吧?那是一个套在手指上的铁圈。烫七件衬衫算什么,你扎一只鞋底(不必一双)试试!包管针一滑,扎在手上,然后大哭大叫,满地打滚。半吃半喝、伤心欲减肥两天之后,还要坐在屏幕前,码一张三万拜的帖子:“一根针刺破了我的指心,青春梦流淌着血色哀矜……”总共只损失了亿分之CC的血,她却从中看出了爱和死的永恒主题。难怪嫁人后都成了祥林嫂。      睡房的亲近之外,如果客房里能维持某种程度的“不亲”,也就给出了礼仪得以进入的距离。其实每种文化都有保持距离的礼节和习惯用语。这倒不一定要学西方,我们也有“相敬如宾”的说法嘛。      但是,何以西方女人在婚后比较容易坚持独立的人格?这背后或许有悠远的文化传统。记得有一次在大英博物馆参观,见到一张古埃及莎草长卷,画的是一个贵族的死后历程。第一站是他的“心”被放在天平上秤。如果干过坏事,“心”里有负担,就会比较重;从不干坏事,就能和一根羽毛平衡。那贵族就站在旁边看,但是浑身整洁,并没有《聊斋》里那种开膛换心的血淋淋样子。“心”也不是心形,看着象个扫把。埃及文明对希腊文明有很大影响。看来西方文化之源在四、五千年前就有了肉体之外独立存在的MIND的概念。到了后来的基督教,女人嫁人之后,肉体归丈夫,但灵魂还是属于上帝,仍然是独立的,是要女人自己守护的——丈夫行善,并不能保证妻子自动得救。中国没有这样一个传统,维持某种程度的“不亲”,可能需要一些刻意的努力。幸好,现在的女人毕竟可以读书找工作,至少有了人格独立的经济可能性。      注意,这里只是谈论中西客房里的某些区别,决没有声称“西方女人比较幸福”的意思。那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而且我们知道他们的离婚率更高。      另一方面,人家的礼仪也确有值得参考之处。比如,西方绅士从来不在客房里当众批评夫人的厨艺,什么汤咸了一点、鱼不够入味等等。中国人可能对俺那位洋同事家里的“中国菜”不感冒,洋同事却说:你常来玩就好了,我就又可以吃到这么delicious的菜了。别说他老婆,俺听了也觉得心里暖和。同时也意识到俺的表现虽已中式达标,大概还不够美国式的热情,赶紧跟着大叫:delicious,so delicious!至少,俺应该感谢女主人的心意吧?   
  (正风月谈)先生的家务要做好,太太的家务要赞好            要我翻译那个小孩的诗?栀子已经翻译了嘛。      〃老夫子是否也谈谈婚后夫妻,如何才叫幸福呢?      于泳儿,俺上网的目的就是向全世界宣告中国难人的幸福生活,“婚后夫妻”是俺网上闲谈的第一主题嘛,不知道写过多少篇了。下面是最近的一篇,原来是跟在“三十而立”宁馨关于难性礼仪培训的帖子后面的。      俺说好难人都是修剪出来的,是指剪掉点残枝烂叶。比如剪趾甲时本来只在大脚趾顶头剪一刀的,划破你两双丝袜后,你教他至少要剪五刀。左一刀,右一刀,顶头一刀,前三刀交接处的两个尖角再一刀。再用锉刀锉成可以求导数十八次的光滑曲线,再用剪刀刮去锉趾甲时翻起在趾甲边缘的微小毛刺。等到他学会了,然后你的趾甲也可以叫他剪了。本来一双丝袜穿了两次就勾丝的,现在可以穿两年。      这种事情有可能教得会。趾甲太尖利,单身无所谓,婚后却会严重影响到他人睡觉时的安全感。婚姻也就是由趾甲剪几刀这类俗不可耐的鸡毛蒜皮粘结而成。感情再浓,天天夜里小腿肚上划你三道血痕,你也支持不住吧?而且,这不是习惯,只是做某件事的程序。但是,你要他喝汤声音轻点,就很困难。这是从小养成、天天操练的习惯,是树干上的疤,你怎么剪得掉?那是要象日本母亲一样从小培养的。      俺一贯主张,外事部门招公务员要考吃饭。进来后再培训,学好的没几个。我带实习翻译,一般是不管他们怎么用刀叉的。只有在他们含着食物讲话时,我会点点手指,要他们注意。不要口含食物讲话,不但是国际通用礼节,也是我们的传统规矩。所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讲得就是这个道理。      向周公学习,还要管的一件事是,等女客人到齐了才上菜。当然,俺也是太座教出来的。太座总喜欢等俺回家了再吃饭;她有事晚回来,俺也只能不吃饭了,饿昏了跌到餐桌底下也不吃。咱吃巧克力,帮助太座消灭可能破坏瘦身计划的诱惑。      “西方难人有什么本事,让太太连烫七件衬衫?”如果是指婚后男方也要承担起习俗指定的责任,那么无非是先生的家务要做好,太太的家务要赞好。前一条中国男人也做得很辛苦,比较欠缺的是后一条。一般美国已婚男人,每个周末会割草;每过三、四年,会有一次专做家务的年休假——不是去欧洲或落矶山游玩,而是蹲在屋顶刷瓦片(北美用木板瓦片,不漆就烂得很快);同时,太太烧了菜要赞delicious,烤了糕饼要夸tasty,就是早上给你一盘连俺都会做的碎炒鸡蛋,也要边吃边说yummy(这里的“边……边……”是指咽下鸡蛋再说话)。逢年过节,礼品自然是不能忘的。      但是,男女间的差异是永远存在的,有差异就会有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产生。女人仍然会说:你真真不懂我的心,你讲过的所有好话,还值不上我泪水里的那点盐!I want a divorce!   
  ...但为^术语^一辩            君子心说“戴锦华是个很有个性的女性哦”,那倒是。她的“文学评论”,归纳起来就一句话:凡是女人写的,一定是好的。听说进北大当文学教授之前,戴锦华是专门鉴定性染色体的遗传学实验室技术员?      戴的文章只能看懂50%?另外50%都是欧化病句嘛,有什么可看的。      上面是开胃玩笑,下面讲半正经的。因为看不懂两位在争什么,只能用英语比喻式说话,所以算半正经的。      有一次我们几个朋友请一位新科哲学博士漫谈当代哲学,他问:你们懂不懂德语,不懂德语就不要谈了。据他说,当代哲学不要说用汉语讲不清楚,就是用英语都讲不清楚。而能够用汉语讲清楚的地方,你们大概也已经知道了。      这听起来象某些女厕所门上贴的高根鞋标记:一脚踢开蠢难人。但是俺知道他说的有道理。我们的学校教英语,50%以上时间是教语法。其实,语言学研究表明,人对语言的理解,主要是通过已有的知识积累。比如,美国前国务卿奥布莱特为《纽约时报》(2002年9月13日)写过一篇反战评论,其中有一句说:        He [Saddam Hussein] has used chemical weapons, and he yearns      to impress an Arab world that despises him by building a      deliverable nuclear bomb.      我们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萨达姆已经用过化学武器,他还想通过制造核弹,使鄙视他的阿拉伯世界重视他;但是,如果你问戴锦华,她肯定说制造核弹的行为主体是阿拉伯世界,胆敢动用化学武器的萨达姆要阿拉伯世界重视他,阿拉伯世界则以制造核弹的方式回敬他、鄙视他——女人文章就是好,就是好,她的充满伤痛感的女性生命体验,叙述中充满了奇诡缤纷的死亡,在冒犯与抗争之间,构成一份充满弹性的张力,也奠定了奥布莱特充满传奇而难于定位的文坛位置!等等,等等,诸如此类一篇文章可以用五、六个“充满”的充满废话的戴式文评。      两种解读,语法上都讲得通,孰正孰误,看读者是否具备国际政治常识。      呵呵,奥老太讲话通常很严密,偶而见到小疵,俺记下来了。      但是,当我们谈论不熟悉的问题,比如当代哲学,当常识帮不了多少忙时,语法就会起很大作用。可惜汉语是一种几乎无法依靠语法结构来解读复杂句子的语言。英语好一些,连接词多,从句成分比较清楚。德语虽然是英语的近亲,却多了两条英语没有的语法手段,一是可以把几个词连接为一个单词;二是名词除数的变化之外,还有在英语里已经消失了的性和格的变化。比如,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属不同的格,有不同的词尾变化。这两个语法手段,使得德语读者比较容易判断句子中各种成分的关系。德语是一种比汉语和英语都要精确的语言。      世界上确实有很多道理,是无法用很简单、很朴素的中文作细致表达的;甚至根本无法用中文来表达。强行表达,只是写成一团除作者之外谁都不懂的浆糊。俺能想出的唯一办法,是引入数学公式里的小括弧、中括弧和大括弧。先理解小括弧里的文字;然后以小括弧为基本成分,解读中括弧;依此类推。三道括弧估计够了。不用括弧,就只能学习另一种语言了,至少也要学习那些概括了大段复杂语意、因此可以简化表达的中文专业术语。要深入讨论问题,这笔高额入场费,或许可以分期付款,却不能抵赖不付。      另一方面,任何高深的道理,都有它的简约形式,表达这一简约形式,日常语言或许也能胜任。还是用英语作比方。那两位好像在说理性人什么的,我们译作“理性人”的,常见英语说法有三种:(1)rational man;(2)reasonable man;(3)man of reason 。(1)是能够根据自我利益作出选择、避凶趋吉的人,即经济学里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其实 ration 就是在某种分配制度下得到的份额,理性人就是要把自己这一份做大。这和我们中国人(经济学家除外)通常所理解的“理性人”相差很远。(2)是在一定程度内可以讲道理的人,比如刚买下中意新裙子的女孩子。(3)才是中文里的“理性人”,有知识,有教养,永远好脾气,见到强盗一把拖住讲耶稣。你不懂英语,我们就无法深入讨论“理性”在英美文化里的完整含义和洋人所理解的义利之辩。但是,这三种说法,可以有个简约的归纳:他不是疯子。虽然不精确,却是任何中国人都听得懂的,网上用用也够了——不求他人多理性,只求不发精神病。      其实,特别在小说里,欲求语气准确,有些时候(2)真的可以译为“他不是疯子”。如果嫌“不是疯子”不好听,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将英语“理性人”简约为“不是中国文人”∶-)。俺一向觉得自己远远达不到“中国文人”的标高,但是,为了装出谦虚的、自我批评的姿态,今天就厚脸一次,自认是“中国文人”吧。至少,不够rational 的头巾气,俺还是大把大把的有。   
  (正风月谈)沸点期间,做成一头媒
           按理说,做媒这类事跟俺是没什么关系的。同辈都已结婚多年;下辈还在蹒蹒学步,咱们都是先进文化的代表,当然也不会给孩子结娃娃亲。不过,如今离婚好像成了一种时髦,而且离婚的人常常比无婚史白丁更想结婚,于是偶尔也会当当月老。      前不久,在美国认识的一位朋友拿了学位回国来。算他倒霉,正撞上沸点,只能待在刚租下的小公寓里。他是离了婚回国的。想起有个学妹,也是刚离婚,我就说:闲着也是闲着,你们见见面吧。也算他俩倒霉,正碰上沸点,只能请女的到他公寓去。      当天晚上,八、九点多了,学妹突然打电话来说:约会刚结束,感觉好极了,心里很激动,要到我家聊聊。俺大为惊讶。知道那老哥很会表达自己,听人讲话时,反应也很敏捷到位,相信约会时他能掌握节奏、避免冷场。但第一次见面就能把俺那位眼高于顶的学妹给迷晕了,这本事也忒了得了一点。想想也不可能是因为有个洋学位吧?这北京城里,看看东,冒牌博士全出笼;看看南,买个博士三千元;看看西,官员博士数不齐;看看北,下岗博士排长队。谁在乎你是什么学位?      学妹一坐下,连声说想不到。想不到一个单身汉,又是刚租下的房子,居然整理得那么干净。虽然没什么家俱,但凳子桌子都擦得一尘不染。我问学妹,有没有把凳子翻过来,看看四个凳脚底下是否也擦得干干净净?学妹说,见到他的鞋底干干净净的,这就够了。      学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厨房也弄得非常干净。她说,俺那朋友炒完一个菜,不但会洗锅洗勺,而且会把灶头也擦一次,调料位置摆一下,再炒下一个菜。炒菜不串味,炒罢鱼片洗锅,甚至换一把锅铲,再炒肉片,南方人一般都做得到;但把灶头周遭也随手弄干净,这一定是那老哥住在美国人家里时学来的习惯。      俺问学妹:怎么是他烧菜,你在干什么?学妹大叫道:我是要去帮忙的呀,他拦着我说,“哪有女人下厨房的?”学妹说这句话时,眼睛放光,好陶醉。俺心里叹一声Holy God!虽然是男人,俺也能体会到这句话对女人的杀伤力——肯定是一种安全感油然而生,相信嫁了这位先生,他一定会善待自己。      俺在家是坚持农村大爷的传统,不烧菜的。太座大概也是深有体会,竟然当着俺的面嚷道:这么好的男人我怎么没碰上!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      见到学妹太投入,俺这个媒人不敢加速,居然要踩煞车。学妹离去时,俺对她说:他既然这么能干,说明生活上不依赖女人。他和前妻离婚,是因为坚持文学专业,不愿转到来钱快的计算机。人家有文化要求的,你还是慢慢谈吧。太座瞪了俺一眼:你要说得她晚上睡不着啊?      送罢学妹,太座又说了: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懂事的男人。俺做出悲恸欲绝的样子,带着哭声说道:怎么女人过了三十岁都变得这么实际?十年前是怎么讲的?啊,我的《简&#183;爱》;啊,我的《红楼梦》;啊,我的《安娜&#183;卡列尼娜》……    〃后来的厌恶,只证明她很爱她的丈夫。有的女人一爱上某人,就希望自己的  〃过去如白雪般地干净。她的丈夫并不知道阿杨的过去,阿杨此种表现,反映  〃出她心里的焦虑。      潇湘,你是她的朋友,了解情况,自然你有发言权。其实,还可以有另一种可能。如果是阿扬难友先坚持不住、先提出分手呢?女人被难人甩了,一般总是告诉别人说:他讨厌死了,一把甩掉没商量。   
  (旧风月谈)偷听来的情诗            进大学后,见到几位室友背情诗,据说追女同学时可以当白马骑。那时人都穷,说到做“白马王子”,只是唱唱“Ride my words into your soul, baby”,还不是真的去开一辆白色宝马车。咱也有样学样,背雪莱的英国情诗,背波德莱尔的法国情诗,背海涅的德国情诗,背普希金的俄国情诗,甚至还背了波斯诗人莪默&#183;伽亚谟的“鲁拜”体情诗……但是,真的和女生们一搭话,发现她们关心的都是很实际的问题,今年夏天街上流行的裙子是膝上两寸还是膝下两寸之类,俺从来没找到背情诗的机会,更不要说后面的话了。      岁月蹉跎易过,转眼之间,俺相中的姑娘已经二十三了。同事大姐吓唬俺说:女孩一过二十三,生活习惯就会固定下来,婚后磨合,就只有你顺着她而没有她顺着你了。二十三,是道坎,女儿不嫁,男人完蛋。她们说必须在她二十三岁生日之前搞定当。      犹犹豫豫拖到生日前一天,俺想想只有送情诗了。送谁的好呢,雪莱,波德莱尔,海涅,普希金,还是莪默?看着都绝,半天定不下。突然觉得好烦躁,一时火大,跑到书店里买了两打花卉明信片,张张写上咱山里人的大土话(考虑到她长在北京,俺“儿化”了一下):一个女娃儿今日落了地儿,一个男孩儿从此掉了魂儿。底下的日期,从她零岁生日一直签到二十三岁生日。二十四张都签完,给她送过去。过一会儿,电话打过来了,请俺明天去她家吃寿面,见见她的父母。不用说,这位女士,现在是俺老婆。      结果,俺背的情诗,什么用处也没派上。李方说,“那些喜欢随便拿个什么歌曲向对方传情达意的,往往都已经爱过了劲儿了。”好像有点道理。不过俺心下还是有些遗憾。设若光风霁月之夜,华灯花坛之旁,借一句《罗密欧和茱丽叶》的台词,“就象阳光比灯光,你脸颊的白净令星星褪色”(The brightness of her cheek would shame those stars, as daylight doth a lamp);并且爱人不忘爱国,接着再探讨一下,中国人讲“闭月羞花”,为什么莎翁也会用 shame,西方夷人是否盗取了我大汉文明之精华。在女孩面前,是不是显得挺有文化的样子?      年青时读情诗,喜欢那些感情浓烈的,如今不再有使用机会,渐渐忘得差不多了。反而是一些原来看着平淡的,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觉得有味道。很喜欢的一首,是罗伯特&#183;佛洛斯特的《牧园》(诗我不译了,太费时间,欢迎各位英雌好汉试试身手):            The Pasture         by Robert Frost        I‘m going out to clea      I‘ll only stop to rake the leaves away      (And wait to watch the water clear, I may):      I sha‘n‘t be gone long. -- You come too.        I‘m going out to fetch the little calf      That‘s standing by the mother. It‘s so young,      It totters when she licks it with her tongue.      I sha‘n‘t be gone long. -- You come too.        [NOTE: sha‘n‘t = shall not.]      字面上看,这首诗不象情诗。不过俺有个土规矩,凡是诗人交代不明确的,一律当情诗读。两段的第一句都非常雄性化,我要去清理牧园的水泉,我要去照料新生的牛犊,都是力气活,而且都是脏活,一个拖泥带水,一个渗血漏浆。但第二句的口气软下来了,到了第三句,简直有点女性化:泉水会变清的;小牛犊好柔弱啊,母牛舔它时还会摇晃。      打个中国式的比方吧。一对夫妻新婚,周末,男的扛着个大包上邮局给丈母娘寄东西。走到门口,有点犹豫,停下想了想,说:路上要经过那个公园呢。又想了想:我昨天看见公园里的夹竹桃开花了。他回头对妻子说:反正路也不长,一起走走吧。      《牧园》作于1915年,当时正是英美作家开始试验意识流手法的时候。佛洛斯特不动声色地暗示出情绪的变化。一个男人,只为短暂离开女人时的那一丝留恋,心地突然软了,竟从男性的粗糙活计里,或是联系到美丽,或是联系到温柔——两种女性最爱欣赏的图景。语气也从每段第一句的肯定,滑到接着两句的游移和商榷。第四句又是肯定的语气,但这时肯定的已经不是要干什么农活,而是你我相伴的重要——我们一起欣赏吧。      我们现在提到英国十九世纪功利主义大师约翰&#183;穆勒,一般当他是政治学家,感兴趣的是他的名著《论自由》。其实穆勒对文学也有很多深刻论述。穆勒认为,诗歌不应该是听到的(heard),而应该是偷听到的(overheard)。听到的诗,可能是人家装模作样要叫给你听的,就象俺读书时总想啾个空子给女同学背情诗;而偷听到的诗,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俺那两句土话儿,从前是只肯给太座知道的,绝对不许别人偷听。当然,现在年纪大了,脸皮厚了,也就无所谓了。      《牧园》问世五年之后,郭沫若在1920年作了首《炉中煤》,副标题写明是“眷念祖国的情绪”。他在诗里大叫大嚷:“我为我心爱的人儿/燃到了这般模样!”非要把话说得这么响,让人担心他的耳朵是否有毛病。      有人或许会说:《炉中煤》虽是郭老的名作,但并不是他最好的诗。这我同意。其实,郭老最好的诗都不用诗的形式。斯大林死后,郭老在悼念文章中称之为“生身的父亲”,尽管斯大林只比他大十三岁,又是高加索种。俺觉得,这才是郭老用尽了浑身骨肉所迸发出来的最奇特的诗情。只是想不起哪个西方诗人写过类似文字,一时无法比较。      《炉中煤》可算是典型的听到的“情诗”。佛洛斯特的《牧园》,则是偷听到的情诗经典。      有位女同学,课上学过《牧园》后说:哪个男人这样跟她讲话,她当场嫁给他,立即脱了衬衣跟他干活去。俺说你小点声,别人听到了,又要讲外语系的学生洋蛮了。可惜,当时俺并不理解,她怎么会如此感动。   
       长沟流月去无声 (上)  ——也猜张爱玲与赖雅的姻缘      今年四月十二、十三日《世界日报》副刊登载了夏志清教授的文章《一段苦多乐少的中美姻缘》,这是为司马新的中文新书《张爱玲和赖雅》所作的序。这书名有一点误导,这本书其实是司马新的研究成果兼张爱玲的后半生传记。      本人以前并不知道赖雅(Ferdinand Rayher, )是何许人,读了这篇文章才明白,原来他是张爱玲的美国丈夫。第一感觉就是:张爱玲有个美国丈夫,for what?夏志清教授显然也有类似感觉。夏先生可说是捧红了张爱玲的第一人,他称张爱玲为曹雪芹之后的最好的小说家,自1961年他出版了如今已是经典的《近代中国小说史》以来,这一说法已为人们广泛接受。夏先生看来是深爱张爱玲的。赖雅虽是个出过几本小说、写过几个电影剧本的美国作家,但他“在美国从未真正出过名①”,而且比张爱玲大了二十九岁,对她的创作生涯似乎只有妨碍没有促进。对张爱玲遇上这样一位美国丈夫,夏先生难免就生了点不平和愤恨。      夏的序,前一半是对作者司马新的介绍,后一半是在猜度、议论张与赖雅的关系。司马新强调两人感情上的需要,夏志清对此并不同意,至少是不感兴趣。不过,在美国久了,他也不会因为观点不同就急色急腔地喊叫。        赖雅同张邂遘期间,的确如本书作者所言,“是个热情而又关心人的男      人,对她的工作既有兴趣,对她的幸福也很关怀。”    夏的笔锋轻轻一转,就在这“幸福”两字上接着做文章。考虑到并不是人人都像我一样,可以在当地很方便地订到《世界日报》,我就多引用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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