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录归属问题

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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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护发〔号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金花茶是一种古老的植物,极为罕见,分布极其狭窄,全世界90%的野生金花茶仅分布于我国广西防城港市十万大山的兰山支脉一带,生长于海拔100~200米的一些低缓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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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和一、二、三级保护植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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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和一、二、三级保护植物名录
官方公共微信贩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 十堰两男子获刑|国家|植物|重点_新浪新闻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 通讯员 瞿万勇 王锐)9月2日,记者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刑二庭近日公开宣判一起破坏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的刑事二审案件,胡三奎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王辉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十堰中院审理查明,月份,胡三奎为获取非法利益,从向守志、匡进兵、刘家银、易永平、刘传清(该5人均为竹溪县丰溪镇界梁村村民,另案处理)处非法收购盗伐的国家I级保护植物红豆杉,予以贩卖。日,胡三奎雇请王辉将其非法收购的红豆杉从竹溪县丰溪镇运送到十堰市城区,约定运费1000元。日凌晨,王辉按照胡三奎的安排,驾驶仓栅式货车,载着胡三奎非法收购的红豆杉木材从竹溪县丰溪镇出发,当日凌晨5点左右到达竹溪县水坪镇。胡三奎为逃避检查,安排王辉于当天晚上23时左右驾车从竹溪县水坪镇出发到十堰,胡三奎驾驶其皮卡车在前面探路。
  6月3日凌晨,王辉驾车行至竹山县城关镇水厂路段时,被竹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截获。经竹山县森林公安局现场勘查,王辉为胡三奎运输的木材长度为1米至2.9米不等,直径为12公分至65公分不等,共计75件,经检尺材积为5.0448立方米,折合蓄积为7.6436立方米。日,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该查获木材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
  十堰中院审理认为,胡三奎为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盗伐的珍贵树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木材,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王辉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非法运输,其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本案所涉红豆杉为多年生野生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对此类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应依法从重打击。胡三奎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红豆杉而大肆收购、运输、出售,系主犯,王辉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协助运输,系从犯。十堰中院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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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人们为“最悲伤作文”作者木苦依五木的悲苦命运牵肠挂肚,希望像她那样的孤儿和贫困儿童都有一个明媚前程时,突然传出有爱心小学遭遇强拆的消息,不免怅然若失,尽管被强拆的并不是木苦依五木所在的那所小学。
专家称5年后中国光棍人数接近澳大利亚总人口。自1982年以来至今,中国越发严重的性别比失衡将引发“婚姻挤压”,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剩男”规模将接近澳大利亚总人口(2013年估计2400万人),他们中绝大部分将终身打“光棍”。
这本来是强化廉政建设,保持反“四风”常态的正常举措。但是,在检查组罗列的违规津补贴栏目中,竟然包括优秀共产党员和年度先进工作者奖励经费、“三万”活动下乡补贴、党校主体班班主任津贴、市委市政府重大工程专项加班补贴、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值班补贴等等。
回过头来看这段出境转内销的视频和消息,在网上掀起的这场剧情反转风波,我们不难看出,网友的情绪化,是与真相的缺位和到位程度密切相关的。但是作为看客,这种不愿等待真相、求证事实的浮躁,却是与视频中殴打孕妇小偷的那名男子一样,是粗暴而又愚昧的。砍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是怎么判的?_百度知道
砍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是怎么判的?
首先是,我国的一级重点保护植物有: 蕨类植物 玉龙蕨、中华水韭、光叶蕨。 被子植物 革苞菊、长蕊木兰、藤枣、萼翅藤、膝柄木、珙桐、狭叶坡垒、望天树、普陀鹅耳枥、掌叶木、异形玉叶金花、天目铁木、坡垒、合柱金莲木、伯乐树。 裸子植物 长白松、银杏、银杉、资源冷杉、苏铁属、红豆杉属、百山祖冷杉、水松、水杉、梵净山冷杉、巨柏、元宝山冷杉。 共有三十种种类。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 凡载入林业部1992年颁布的《国家珍贵树种名录》,以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附件《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所列的树木皆为珍贵树木。未列入这两个名录的树木,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行为人非法采伐、毁坏的亦不构成本罪。 行为的表现形式为非法采伐和毁坏。所谓“非法采伐”,是指违反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允许擅自砍伐珍贵树木的行为。所谓“毁坏”,是指毁灭和损坏,亦即使珍贵树木的价值或使用价值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的行为,如造成珍贵树木数量减少、濒于灭绝或者已经绝种等。这两种行为方式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兼并实施,只有行为中任意一种的,即可构成本罪。毁坏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等方法破坏珍贵树木的,由于已危害到不特定公私财产的安全,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体犯罪论处。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以何为目的,在所不问。非法采伐、毁坏珍贯树木,有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有的仅仅是为了搭建住宅而用,有的是为了采集标本科学研究而用,但无论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珍贵树木,而予以采伐、毁坏的,主观上即存有故意。至于不知道树木是珍贵树木而采伐、毁坏的,不构成本罪。 由于珍贯树木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以,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珍贵树木的所有权,因而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所侵犯的国家、集体与个人财物的所有权有近似之处,区别主要表现为:(1)犯罪客体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2)客观要件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珍赏树木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除要求实施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外,还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和情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犯罪。(3)犯罪对象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对象仅为珍贵树木;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4)主体要件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是该罪主体。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参考资料: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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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应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该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非法采伐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本罪的主要特征是、采脂,应当定罪处罚、剥树皮等行为,主观方面为故意、掘根,“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属于非法采伐,即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挖笋,实施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客观方面包括非法实施采种。据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
烧得话判三年。多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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