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索要分手费 女朋友索要分手费费女的不给可以起诉吗

您好,分享的企鹅
爱人反目成仇 女子状告前男友索15万分手费
厦门网讯 据()报道 情侣分手后,昔日的至亲至爱反目成仇,他们之间的那些“旧账”该怎么算?分手费,该不该受法律保护?给女友的分手费,还能再讨回来吗?近日,不少情侣为此闹上法庭,为了恋爱期间的债务纠葛对簿公堂。法官发现,要厘清这些“情债”并不简单。案例1 状告前男友索15万分手费老林因拒付15万元“分手费”,近日被前女友告上法庭。面对前女友的追讨,老林回应说,恋爱自由,“分手费”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原告小凤(化名)和被告老林交往时,老林已经有妻儿了。不过,没过多久,老林就离了婚,一心对小凤好。但是,两人一起生活后,发现性格不合,很快便以分手告终。老林说,双方之间虽有《欠条》,但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而是双方恋爱分手后,他被胁迫所写的“分手费”欠条。也就是说,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欠条的实质是男女双方恋爱分手的“分手费”。但是,还款期限过了近5个月后,小凤多次催促老林还钱,都拿不到钱。因此,她一纸诉状将昔日男友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老林答辩说,恋爱的基础是恋爱自由,如果这种“分手费”受到保护,就意味着恋爱双方不能随意分手,这是对人身的限制,因此,分手费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法官说法:《欠条》有效 应该还钱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老林向小凤还款。法官指出,本案当中,被告方不能证明《欠条》中的借款是“分手费”,也未能证明欠款是“分手费”,因此,《欠条》有效,被告应当还钱。案例2 给了分手费还能讨回来?给女友的分手费,还能再讨回来吗?已婚男子赵某为此状告曾经的同居女友,要求她返还分手费。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分手费官司”。赵某起诉说,因为他提出分手,女友菲菲(化名)持刀威胁他,要求支付5万元。当天,赵某转账5万元给菲菲。事后,赵某向菲菲催讨,但菲菲却不愿返还。为此,赵某状告昔日同居女友,他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不过,在法庭上,菲菲否认自己持刀胁迫。近日,同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认为,这5万元并非“不当得利”,应该算是赵某自愿给前女友的钱,因此不能再讨回去。法官说法:分手自愿给钱 事后不能讨回法官分析说,赵某与菲菲在分手的时候,经过协商由赵某转账支付给菲菲款项5万元,这笔款项系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的“财产性补偿”。法官还指出,本案当中,赵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没有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况下支付给菲菲5万元,该行为未见有违反社会公德等合同无效情形,因此,赵某要求返还并无法律依据。即使依照民法理论上的自然之债,债务人如果“自愿给付”,则在给付行为完成后,也不得再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案例3 分手安胎费法律保护吗?她怀孕之后,才知道男友竟是已婚男。为此,男友向她写下《保证书》,承诺给她5万元“养胎费”。但是,男友迟迟不兑现承诺;无奈之下,近日她只好告上法庭。据林小姐说,她和老王是通过朋友介绍相识相恋的。两人同居不久后,林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得知喜讯之后,林小姐与男友商量,希望尽快办理结婚登记事宜。但是,男友老王却以各种理由推诿。2013年4月,老王终于向林小姐坦白说,其实他早就有老婆了。而此时,林小姐已经怀孕四个月。林小姐说,她得知自己“被小三”后,心里十分痛苦。此后,面对男友的苦苦哀求,当时林小姐同意生下孩子,为此,老王承诺给林小姐5万元。随后,老王还特意向林小姐写下了一份书面《保证书》,承诺说:“因本人老王隐瞒真实婚姻导致林某怀孕四个月,今天答应林某给伍万元人民币,让她先养胎待产。”法官说法:分手安胎费 被告应该给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老王应支付5万元给林小姐。法官说,被告老王作为有配偶者再与原告同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但在本案中,老王承诺的安胎费是一种设定个人未来债务的行为,并非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原、被告双方已不再继续同居,被告承诺的费用是安胎待产的费用,不是为了不道德关系的开始或继续,也非对同居关系的对价和酬劳。另外,从常理角度,原告养胎待产也必然产生相应的费用,被告作为造成原告怀孕的男方,支付有关费用,并不违背世道人心和善良风俗。因此,被告老王向原告林某书面保证支付养胎待产的费用5万元,应认定合法有效。现象调查恋人分手“情债”难辨最近一段时间,厦门各区法院受理了多起因恋人分手引发的债务官司。据法官介绍,这类案件有五大特点。一是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存在情感纠葛,其中有不少还是婚外情。二是争议钱款的数额越来越多,金额高达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也属常见。三是与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交织,有的以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养胎费等不同形式存在,有的名义上签订借贷合同,实际上就是不同形式的“情债”。四是欠债的隐蔽性强。有些案件名为“欠款”,但欠款合意之形成及款项支付之事实均无法查清,明显区别于正常类型的欠款纠纷。五是债务纠纷的事实难以查明,情侣之间往往在财务方面容易混同。法官提醒莫以借条表达爱意法官说,针对此类案件,要慎重处理公序良俗原则与契约自由原则的界限。不能简单适用“契约自由”原则或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情债”的债务项目内容,若债务设定并未构成不道德的性关系的开始、继续或重新开始,不是相应的对价或酬劳,也没有明显有害于债务人法定扶养义务、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履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不能因为当事人双方的婚外情关系而一概否认双方之间债务的合法性。法官还说,情侣共同生活期间,财务方面容易混同,共同生活必要支出和其他支出通常交杂在一起,互相告知对方银行卡密码或者共用银行卡的情形也大量存在。但一朝分手时,一方往往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大额支出心生悔意,产生纠纷在所难免。对此,法官建议,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要注意在事件发生时保留证据,当情侣之间真实存在借贷关系时,要保留书面证据,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款项支付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如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情侣应慎重考虑,最好不要以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忠诚或爱意。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 思法/文 陶小莫/图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搜索: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新闻客户端 更多惊喜送给你
想了解福建古闻、习俗、人文、美食等可以订阅精品原创栏目《光阴福建》
《翁进谈心》有专家为你解读情感方面的问题,让你生活更加美满。
关注原创栏目《康师父》,可以了解自身健康的方方面面,让你更为养生。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责任编辑:interhuang]
福建泉州发现灰色搁浅江豚 一只眼角流血而亡
关注排行图片排行
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您好,分享的企鹅
同居男友劈腿闪婚 女子状告讨要20万“分手费”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邹曼
小梅本有幸福的家庭,但因丈夫常年在外,夫妻聚少离多,与单位同事发生婚外情。小梅为他而离婚。谁知,离婚后与男方同居4年,对方却偷偷与另一女子闪婚,要求与小梅解除同居关系,承诺给付20万元分手费,并写下欠条。现女方无依无靠,男方迟迟不肯给钱,小梅将男子告上法庭。近日,西陵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对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终达一致:男子一次性给付女方6万元。女子为他离婚净身出户小梅老公被公司外派发展海外市场,常年在外,二人聚少离多,渐生隔隙。2008年5月,小梅跳槽至城区一家广告公司,在参加活动时不慎扭伤,部门主管葛强对其关怀备至。葛强比她大5岁。平日里小梅常得到葛强嘘寒问暖。加之其外表英俊、能力出众,这更使感觉婚姻索然无趣的小梅心生涟漪。二人渐渐熟络起来。平日里小梅有个伤风感冒、头疼脑热的,葛强都会关心;家里灯泡不亮了、马桶堵了,也都是葛强帮忙搞定。一来二往,两人产生情愫。一年后,葛强因感情不和,与老婆离婚,孩子判给前妻。一次两人吃饭时,葛强向小梅表达了自己的爱意。捅破窗户纸以后,小梅偶尔在葛强住处留宿。葛强认为,总是这样偷偷摸摸也不是办法,毕竟小梅是有夫之妇。葛强表态,只要小梅离婚了,两人立马结婚,哪怕是净身出户,自己也养得起小梅。小梅虽然埋怨老公缺乏生活情趣又聚少离多,但也不至于要到离婚的地步。就在小梅犹豫不决中,时间又过去了几年。经过几年的相处,小梅已习惯被葛强照顾,心也离老公越来越远,婚姻已形同虚设,加之葛强承诺养她一辈子,更加坚定了离婚的决心。2010年9月,小梅正式向老公提出离婚,并提出愿意净身出户。同年10月,双方正式离婚。同居时男方又劈腿闪婚谁知,小梅净身出户换来的单身,没有让她和葛强的爱情开花结果。离婚后,小梅搬到葛强住处同居生活。虽然小梅偶尔会催着葛强去民政局把证领了,但葛强总是称那只是个形式,最近手头一直在忙方案,等有时间的时候再说。一次下班时,有几个同事在小梅背后指指点点,好像在说什么。但小梅并没在意。过了几天,一个消息在公司传开了,大家都在议论葛强与一位刚毕业的年轻女大学生领了结婚证。小梅当时差点一下子昏了过去,根本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是真的。小梅找到葛强,葛强承认了与他人结婚的事实。小梅不敢相信他竟然骗了自己,没想到自己一片痴心换来了一场空。小梅死活不同意与葛强分手,称因当初太相信葛强,才会净身出户,落的现在无依无靠的下场。为了安抚小梅,葛强当场起草分手协议,协商二人和平分手,其自愿给付小梅20万元作为补偿。女子告上法庭索分手费签订协议后,葛强搬离了住处,并从公司辞职。因为净身出户,小梅既没有房子也没有存款,每个月的房租都很难交出来。小梅曾多次打电话让葛强支付补偿款,但葛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无奈之下,小梅一纸诉状将葛强告上了法庭,称与葛强协议解除同居关系,承诺补偿的20万元并未如期给付,请求法院判决葛强如约履行协议。今年8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葛强辩称,双方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不存在经济纠纷,所签协议只是为了稳定小梅的情绪而已,并非本意,其没有法定义务履行协议。小梅辩称,在与葛强同居时,因考虑二人将来会结婚,所以家庭开销都是由小梅支出,加之离婚时听信葛强的承诺净身出户,导致现在既无房屋,亦无存款,生活十分困难。法官调解男方给付6万法院审理后,对于葛强称签署协议并非本意的说法,其未提交证据证明,法院对此观点不予采纳。在法官多次调解后,葛强承认在与小梅交往时,又背着她与他人恋爱的做法是自己错在先。明知不会与小梅在一起的情况下,还想方设法让小梅离婚。让小梅现在无依无靠上存在过错,并表示给予对方一点补偿。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葛强补偿小梅6万元,一次性付清。法官介绍,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分手协议并承诺给付经济补偿的行为并无不当。本案中,协议内容是葛强自己拟定的,当时也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双方同居时都属单身状态,并未侵害第三人利益,且小梅系因葛强才与前夫离婚,而且因此放弃分割财产,因此,本案应认定该协议有效。承办法官介绍,多年前因分手费诉讼至法院的案件,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后来最高院取消非法同居一说。一般来说婚外同居或谈恋爱时的同居,并不违背善良风俗。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这种约定是否有违善良风俗,应该视具体案件来定。对此,中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专家崔榕称,双方在结束同居生活时,当事人一方自愿出具欠条是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实质上是补偿对方精神受到创伤与经济受到损失的行为,行为本身并无违反善良风俗。相反,从社会效果看,如果对此类欠条不予保护,不仅助长了喜新厌旧的风气,可能会促使一些已婚人士随意与他人同居,还可不负责任和不计后果,这样可能更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扫码关注“大楚宜昌”,“捉”新闻彩蛋赢丰厚礼品!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更懂湖北更懂你,欢迎关注大楚网微信
1、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
2、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关注dachuwang或大楚网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责任编辑:wyyichang]
来自其他 |
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我的位置:
问题编号:4633620
订婚分手后彩礼钱女方不给,可以打官司要回么?
订婚分手后彩礼钱女方不给,可以打官司要回么?
提问者:天津-静海区离婚浏览449次 19:41:16
无需注册、快速提问 全国专业在线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共有 10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东-青岛)帮助网友:34198称赞:484可以 19:44:37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朝阳区)帮助网友:171327称赞:656你好,没登记,需要返还,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19:48:2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天津-南开区)帮助网友:3256称赞:25你好,没有结婚可以要回来的。 20:41:5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天津-南开区)帮助网友:5090称赞:133您好,可向法院起诉,一般可以要回。
具体的可来电联系刘律师。 22:33:3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天津-河东区)帮助网友:2770称赞:17可以追回,但需要扣除共同花销部分 22:36:1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天津-和平区)帮助网友:15652称赞:49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23:47:2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天津-北辰区)帮助网友:5447称赞:27未领结婚证情况下,可诉讼要求返还。 09:12:3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天津-河西区)帮助网友:36688称赞:138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因为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10:25:0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天津-河东区)帮助网友:50540称赞:111协商不成起诉 10:45:5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70203**** (天津-河西区)帮助网友:10774称赞:16可以。 11:20:08
已帮助444人&已帮助61人&已帮助110人&已帮助168人&已帮助238人&已帮助184人&已帮助59人&已帮助119人&
已帮助13201人&已帮助14465人&已帮助54697人&已帮助17909人&已帮助13153人&已帮助13113人&已帮助13300人&已帮助12134人&
已帮助20人&已帮助60人&已帮助17人&已帮助18人&已帮助19人&已帮助17人&已帮助15人&已帮助22人&
还没有华律网账号?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华律网:
相同经历,我也要问
扫微信,与律师对话
华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您投诉的是 的提问:
投诉类型:
无意义的回复
内容含广告
投诉说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女朋友要分手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