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作主的拿细耳人吗人

拿细耳人的英语,_百度作业帮
拿细耳人的英语,
子乔55NB33
拿细耳人Nazirite[`nAzIraIt]n.(古希伯来人中的)修行者,(巴勒斯坦地区北部古城)拿撒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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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为什么必须是拿细耳人
& 10: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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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为什么必须是拿细耳人?李朋参孙是士师记当中让人觉得最难名状的一个士师,好像一个最不像士师的士师,但是也是在描述的上面最精彩,并且沿用了很多历史描述特色的一个人物。这不得不说引起了很多人包括我在内的兴趣。为什么花这样大的笔墨描写这个看起来很不成体统的士师,要告诉我们什么?他也被列在希伯来书的的伟人的行列,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仅仅是打仗,展现孔武之力,何必要他生来做拿细耳人呢?可以说这是十二个士师里面唯一的一个要求是拿细耳人的士师。上帝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可以说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已经想了很多年,每一次我都看到一些亮光,但是都没有真正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一次听旧约历史书,我再一次回味了这个思想,就再一次读参孙的这一段,我被深深的打动。我不再觉得参孙是一个无用的武夫,不再觉得上帝的美意难以捉摸,我不得不说,上帝真的是奇妙的。在旧约历史的描述中,有一种家谱描述规律,是比较特别的,就是当描述一个人的时候,会详细的描述这个人的出生以及死亡,包括他父母的名字,以及的得来过程。这样的人物有以色列的列祖以撒、雅各、约瑟,还有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摩西,以及将以色列人从混乱的属灵状态扭转过来的撒母耳。这些人的特点就是都是非常关键的人物,而就在这样的一群人当中,有一个人物也被以这样的方式清楚记录了,这人就是参孙。参孙的母亲原本不怀孕,不生育,但是神的使者却临到参孙的母亲,使他怀孕生子,并且应许这个孩子生下来就做拿细耳人。他的父母因此受教,一辈子不剪参孙的头发。然而,我的愚拙和愚昧就被这头发显出来,因为我太关注他的头发,忘了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因为我觉得有头发就是拿细耳人,没有头发就不是拿细耳人。其实上帝的应许不是这样。士13:3-5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对她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所以你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这应许清楚的说明这个孩子的来历不是一般的血肉来历,而是从应许而来。既然是从应许而来,这个孩子的身份本质就不是外表所能决定的。的确参孙的父母和参孙自己必须要知道关于头发的事情,但是决定参孙是否是属于上帝的是上帝自己,这是他已经命定的。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不管我们看着他多么不像拿细耳人,他已经在应许里成了拿细耳人。“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一般的人如果发了一个“拿细耳人”的愿,就要离俗。离俗只是一个表征,表征他里面归主。但是这种愿如果没有上帝的接纳和承认,也只能有外面的功效。然而参孙的特别就在于,参孙一生下来就被上帝“买”了,头发就是记号。这使我不得不重新看参孙这个人,同时也注意到参孙的父母是一对很特别的父母,他们清楚的知道上帝的意思,只是直到现在,愚拙的我才明白上帝的意思。他的父母虽然亲身经历参孙的出生,但是却因为上帝的话使他们敬畏,以至于他们认真的询问这个孩子怎么待。这真是一对有真的父母。他们没有把上帝的孩子据为己有,他们深深地知道,上帝的应许乃是让他们抚养这个孩子,其实这个孩子从一出胎就不是他们的。因此我们不得不看到,除了头发的这件事他们认真的教导了参孙以外,他们基本上没有太管参孙。所以参孙的心灵的自由才那么明显。以至于参孙想要娶一个外邦女子的时候,他的父母觉得很难过,说了以后还是顺从了参孙。当然他父母不知道这是上帝的心意,我们不知道参孙是否知道这是上帝的心意,但是我们能看到参孙自由的思想成为他最大的一个特点。(可以说正是这个自由成就了他自作自为的特点,使得他坚持去娶一个亭拿的女子的事情很顺利,但是是否这就可以成为我们要学习的自由,自由是否是这样的定义却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我们不能设想上帝让参孙去爱一个女人又杀这个女人的全家,那实际上不是参孙做的。亭拿女子全家被杀是一系列罪恶连串作恶导致,参孙报复的对象却一直都是非利士人。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参孙是一个战士,一个生来的战士。与人间的武士不同。而这奥秘他一直存在心里。我一直没意识到这点,这些天突然意识到这个,才不得不说,参孙孔武的外表里面是有隐秘的的。并且他心灵里的奥秘他也习惯了不向任何人说,包括他的父母。这种隐秘的和隐秘的思想,正是一个内心属于上帝,惟尊上帝的人应该有的状态。在没有遇到大利拉以前,他基本上都是自由的,且能够与上帝的旨意合拍。(从圣灵里面得到一种自由的生命,勇敢的信心让基督徒能够想人所不敢想,做人所不敢做,这是按着关于圣灵的应许成就的。因为圣灵带领我们进入真理,真理使我们得以自由。可以说参孙的自作自为,甚至连父母都不告诉不是因为轻视父母,乃是因为里面的力量。参孙里面有多少力量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参孙的这种状态的外表特征是一个有真正生命的基督徒应该有的生命。就像保罗的一样,因为他确定了自己的呼召,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然而,参孙的现状却有不那么清晰的特征,似乎清晰,却也似乎不清晰。)如此,我们就可以初步回应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上帝要让参孙成为一个拿细耳人。以前的十一个士师,上帝都没有这样的要求,现在,上帝藉着参孙似乎在传递一个信息,就是一个真正服侍上帝的人,需要内在的生命。士师应该是上帝所兴起的人,他们不仅仅是把侵略的敌人打退,还应该是能够将真正的真理带入以色列民中间的人。士师记以后记录的两条线,一条是路得(一个虽然是外邦女子,却在里面甘愿跟随主到底的女子),孕育大卫的支系,一条是撒母耳,既是利未人,又是终身归主的拿细耳人。这样的排列清楚的向我们展示,上帝真正要兴起的不是孔武之力,不是单单知道打仗的战士,而是真的在里面认识上帝的人。对于士师记中的人,最大的苦难不是敌人来袭,而是不认识上帝,不知道上帝所做的事情。因此上帝所需要的士师,不是一个单单将以色列人从危险中解救出来的人,而是一个能够引发以色列人思考,回归上帝的人。一个纯粹血气的战士是不能彰显上帝的荣耀的。而参孙生来做拿细耳人,他虽然表现为勇力,却有秘密在心中,他的父家全家在他死了以后来收他的尸体一事表明,虽然他荒唐以极,但是他父家全家都知道他身上的特殊,他们的那种合一的行动不是对于一个荒唐之人的厌弃,而是对一个耶和华的战士的缅怀和尊敬。故此我们不得不说,参孙的拿细耳人的身份其实不是在头发上,而是在他身上很明显的奥秘,就是他力量的来源。因为他的力量不是一个属血肉之人合理的力量。而上帝正是用这样的方式吸引人思想神,回归神。其实上帝在任何一个士师身上都没有停止这种努力。比如在胆小的基甸身上特别用少得可怜的人去争战得胜,在被人轻视的耶弗他身上,特别给他被邀请的尊荣。在底波拉的身上,有预言之荣耀等等,但是显然这些都没有引发以色列人足够的思考,也没有使他们回转归向神,他们还是专注环境,只求环境中的麻烦转离。当参孙出现的时候,可算是黑暗的士师时代末期,上帝要特别的藉着这样一个特别的人显明上帝真正的存在不是勇力,而是在隐秘中。参孙不管怎么荒唐,只要他的秘密还在,勇力就在,只要秘密不在,勇力也被篡夺。如此,上帝要以色列人清楚的知道,一个人没什么,一个勇士没什么,但是最主要的是他有没有与神接连。因为这要引发更深远的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对于参孙来说,是否可以永远荒唐?就参孙而言,他的生涯结束在大利拉之前,因为圣经在记述大利拉之前就说了参孙做士师记,多少年,如同那时参孙已死。也就是说,对于圣经作者来,他已经藉着这样的方式告诉我们,神是轻慢不得的,神的选召虽然没有后悔的,但是如果轻忽上帝所给予的,缪用上帝所给予的恩赐,并且误以为上帝所给予的恩赐可以滥用误用,那么就是自害己命。虽然参孙在大利拉之前喜欢一个妓女的时候,已经遇到被捕的事情,如果他的灵里清醒的话,可以很快意识到这是上帝的警告,但是他没有及时明白,在罪里继续深陷。这就渐渐构成了悲剧的发生。而这种现象与以利的儿子得罪神,被神弃绝的过程很相似。只不过,对于参孙来说,上帝的容忍更好一些。参孙是在遇到大利拉以后生命开始走下坡的。之前,虽然他在上让人家觉得荒谬,但是因为有一个印记说,那是上帝的旨意,所以人们很难看到参孙的败绩。即便是犹大人把他捆了交给非利士人,也不能使他失败,反倒给他机会得胜。并且他也清楚的知道这些都是上帝的旨意。到此为止,圣经给我们展示的是一个自作自为,孔武有力,但心里一直和上帝交通的参孙,圣经这时就在记录他当士师的时间,不得不让我们意识到,这里面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上帝所要的,上帝所塑造的是这样的一个士师,或者说是这样的一个状态。就是一个心里能够与上帝联合,不断在行为上见证上帝荣耀的人。人有荣耀,都是上帝给的,但是当人轻忽这份上帝所给的荣耀的时候,荣耀就离开了。不见得是在可见的时候离开的,其实应该是人一生不敬畏的心,上帝的灵就不发声了。而愚拙的人需要直到外在的特征表现出来的时候才能发现上帝不在。就像以利一家一样。当以利的儿子犯罪得罪神的时候,连众人都能看出上帝要杀他的两个儿子了,但是他们仍混沌不知。当他两个儿子死了的消息传回来的时候,听说约柜被掳,他的儿媳妇说“荣耀离开以色列了”,其实那是后知后觉了。因为上帝连续对以利和撒母耳的默示已经显明,这事只是为了让以色列昏聩的心被震撼。对于参孙也是如此。他与亭拿女子的婚姻不是上帝喜悦的,但是却成就了上帝的旨意,这种既满足了自己的喜好,又偏和上帝旨意的成就让旁观者不能发声,参孙也因此没有很好的反省。当他又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他被犹大人捆绑捉拿,虽然这次他仍算清醒,但是这次事件里面已经包含不的因素,作为拿细耳人的参孙应该反省,为何上帝要让犹大人来捆绑他。兄弟出卖兄弟,虽然对于参孙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这仍是对犹大人和参孙来说都很不好的事情。如此,如果参孙仔细思想的时候,他应该会感悟到这里面的不平安因素已经是对他情欲的提醒了。可惜他仍有力量。当犹大人来捆他的时候,他要求犹大人只要不害他就好,也就是说,参孙其实意识到作为兄弟的犹大人如果害他,那是犹大人的灾祸,也是上帝藉着这件事攻击犹大人和参孙自己,故此,可以说,就是这个时候,参孙的头脑还是清晰的,还算是在悬崖边的清醒。没有人知道他的力量从哪里来,甚至可能他的父母也不知道,他也从未告诉任何人。但是他清楚的知道他的力量不是对付自己人的。况且,当他杀了非利士人以后他渴了,他竟然是用的方式求水。这让我们不得不看到,参孙的里面是一直有上帝的,他能清楚的知道上帝怎么感动他,他能清楚的知道上帝怎样与他同在的。虽然众人都不晓得,但是他都知道。所以甚至是水,他也是向上帝寻求,上帝竟然因为他的祷告,使水涌流出来。这种参孙与上帝之间的互动或者说关系是隐秘的,是没有别人知道的,但是参孙自己都经历,都知道。因此他虽然是独行侠,但是他那个时候并不孤独。这种里面的清楚虽然是一种堕落过程中的清醒,但是仍然让我们看到好像太阳落山的余晖。而就在这段描写之后,落日的余晖让我们也看到了隐藏的黑暗。参孙的英雄之处也是参孙的悲惨之处。当他寻水喝的时候,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他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看到他的血性是很强烈的。因为他对上帝祷告的时候是说自己会渴死。上帝是喂养人的,当然不会让他渴死,这只能说明他的焦躁或者血性的个性是异常强烈的。和以扫一样。以扫因为一碗红豆汤就卖了自己的长子名分。当时以扫就是因为觉得自己要死了。其实在神的恩典里,人是很不容易死的,除非是来自神的旨意。以利亚在以色列干旱的时候来到撒勒法的寡妇那里,对那个寡妇说只要一个小饼。如果以利亚像以扫和参孙一样,一定会说,完了,这么一点东西,都给我都不够,怎么活呢?其实,拿细耳人的条例是藉着离俗来彰显拿细耳人应该具备的节制的特性。参孙虽然生来做拿细耳人,虽然在里面有与神的交流,但是由于在节制的上面没有注意,反倒成了他的致命伤。也就是说,当上帝选召参孙的时候,给了他足够大的宽宏,当他的初步荒唐的时候,上帝还给他机会,但是当他不断荒唐下去的时候,上帝就不再发生,也没有了里面的力量。这个里面的力量不是头发,而是他的保守秘密的力量。你会发现,当大利拉不断催逼他的时候,他应该有的敏感没有了,他不能拒绝大利拉,也不能意识到危险,大利拉多次的欺骗他没有分辨,这种在明显的欺骗里面被荒唐的欺骗,说明他的里面远离了神。一个远离神的人就是眼瞎,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智慧。就算是头发还在,其实也是一个瞎眼的人。而且就是最后的秘密也终将决堤。这实在是一个惨痛的教训,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个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参孙都不懂了,又怎么能守住耶和华的命令呢?如此我们就知道,上帝虽以恩惠待我们,在一定范围内容让我们犯错,但是如果我们误用上帝的恩惠,不屑上帝的提醒,愚拙的拒绝接纳上帝不断的带领,那么眼瞎的悲剧就会让我们落在极度的愚拙与黑暗里,我们就软弱得没有胜过试探的力量。参孙就是我们的最好的提醒。圣经中拿细珥人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圣经中拿细珥人是什么意思
提问者采纳
自核至皮所做的物,因为他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  19
他剃了以后、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  3
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  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  20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并要当日使他的头成为圣洁;但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不可挨近死尸:启五10)。  6
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  5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  4
在一切离俗的日子。”  拿细耳人(六1~21)  拿细耳人是古以色列的修士和修女,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与抹油的无酵薄饼,一只作燔祭,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他们自己也是蒙召为神所立的君王和祭司(参;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作为圣洁典范的拿细耳人就更要大受影响了(六9~12)。他要圣洁,偶尔也会是终生。  21
“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  16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  17
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正如婚姻象征神和以色列之间的关系(民五)。拿细耳人自愿承受的规条,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凡葡萄树上结的: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下同)。  12
他要另选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他们是在一段时期之内,专心事奉神的平民,也和祭司必须遵守的相仿,都放在他手上,被称为「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  9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是因为与民数记这个部分的大主题相协调,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醋,归给祭司;这与所摇的胸,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耶和华,  14
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拿细耳人的律法在此出现,得洁净的时候,一只没有残疾。以色列国是要组织成为神的圣民,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平民被尸体玷污尚且要被逐出营外(五2~3),就是一只没有残疾,要离俗归耶和华,把自己分别为圣,要由发绺长长了,都不可吃,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  15
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他要在第七日,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所举的腿同为圣物,为他赎那因死尸而有的罪: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不可用剃头刀剃头,剃头,拿细耳人也是国家蒙受圣召的缩影(耶七29),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  8
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  13
“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  18
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时候,因为那离俗归上帝的凭据是在他头上,而他们独特的头发则提醒其他百姓,交给祭司,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  10
第八日,就有这条例,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民数记第 6 章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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