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规定目标,完成了就部落战输了有奖励励,这种教育方法对吗

如何帮助孩子设定目标并坚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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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当然,每一位父母都希望孩子新的一年有所成就,但是,你必须确保孩子的渴望是什么。或许考入班级前5名并不是TA的梦想,而存足够的钱买一条公主裙才是。
把孩子想做的事当作目标
当然,每一位父母都希望孩子新的一年有所成就,但是,你必须确保孩子的渴望是什么。或许考入班级前5名并不是TA的梦想,而存足够的钱买一条公主裙才是。暂时放下你的成见,教孩子学习设定目标并且为目标努力的伟大方案,不妨就从一条公主裙开始。
满怀兴奋地去分享一下你自己的故事吧,当年是如何存下一笔钱买到心仪的礼物,在存钱的过程中克服馋嘴诱惑?相信孩子们会非常感兴趣,你们还可以一起探讨总结那些曾经有用的方法是不是也能帮孩子达成目标。
一开始目标要小一点,再小一点
老实说,让孩子为一个遥远宏达的目标去努力,真的不太现实。一个刚刚开始学跳绳的小孩,拟定了一分钟跳100下的目标,你可以想见,很快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呢,最好短时间就能见效益。比如,先设定一个小目标,就是连续跳2个。美国一位负责学校领导力培训项目的资深指导者吉姆·唯坦对此颇有经验:“从小目标进展到大目标,对孩子来说很有效。每完成一个小目标,就能给这个孩子增加难以置信的能量。”
不管目标执行得怎样了,你都没必要生气、唠叨
孩子想要什么,最好自己做决定。你可以帮助TA一起做计划,设想一些达成目标的策略。但是,“如果孩子因为不够努力,你就开始生气或者唠叨,这说明你把这份计划当成自己的事情了。”美国的临床心理医生爱德华·科伊尔博士提醒家长,最好把自己和孩子之间的心理距离拉开一点,不要过多干涉孩子。
抓住机会,写计划
为学生们写过一本有关目标设定的书的作家约翰·比绍认为,家长需要帮助孩子抓住设定目标的机会。不是每个孩子都可以在你询问2016年有什么想法、目标时给一个好答案的。如果今天吃饭的时候,孩子偶然说很希望下学期可以跟同学一样在科学小竞赛中获奖,那么你就要牢牢抓住这个机会。这正是一个帮助他设立计划的好机会。“一起写下完成计划需要哪些步骤,给每个步骤分配时间。”约翰·比绍建议。
你是最好的榜样,所以做给孩子看
大人在完成目标方面有更多经验。《奖励出好孩子》的作者,儿童心理治疗师希勒夫人认为,让孩子看看大人是如何完成目标的,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笔难得的财富。
让孩子意识到达成目标需要付出努力
小孩子对于梦想经常过于乐观,结果很容易被现实打击:原来这么难。如果孩子跟你说想学吉他,你鼓励他去学是对的,但不要太过度:“你肯定能学得很好!说不定明年就能赶上某某某了。”你可能要跟他说说学吉会遇到哪些挑战,比如会感到枯燥、或者额外练习可能需要占用一些玩游戏的时间等等。这么做的目的不是要吓退他,而是让他知道要认真对待每一个计划。
永远不要忘了喝彩
一旦开始,你就准备着喝彩声。“我太佩服你了!你想做一件事情,就去做了!”擅长激励孩子的希勒夫人建议你这么说。这是一种特殊的“糖果”,小孩子很吃这一套。
不要催孩子:“快去练习!”记住,你能给孩子的是一些需要的知识和鼓励,而每一个小小的成功则会激励孩子去努力。
当孩子失败了,这样重拾目标和计划
孩子设立了英语95分的目标,结果才考了85分,全班后十名。难过得想要放弃,那么父母们该怎么办?
重新审视一下计划,看看会不会目标不够清晰,或者难度太高了。
问问孩子有什么建议。孩子其实是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的,而这种打算也跟他们实际的能力匹配。
往前看。问问孩子,下一次怎么做,你是否觉得能比这一次做得更好?
分享一下你在童年时的挫折,知道无所不能的爸妈竟然也有糗事,是让孩子放下沉重心理负担的超级良药。
鼓励、欣赏孩子的努力。“不管这次考得怎样,我看到了你每天都在努力。”
不使用贿赂和威胁。比如,“你这次如果能考进90分,我就给你买个新玩具”,或者“如果下次再考不进90分,你就不要看电视了”。这些贿赂和威胁也许可以暂时帮助孩子,但却不会让他们学会长久地去执行目标。
Let's Go! 5步计划做出新年计划
好了,现在我们把《Goal Express》作者吉姆·唯坦在他书中分享的5步计划分享给大家。
Step1 鼓励孩子写下目标。比如:“成为更棒的篮球投手。”
Step2 和孩子一起对目标进行具体化。比如:“每场比赛都最少投进一个球。”
Step3 跟孩子一起讨论这份计划对他的生活造成的影响。
利:在球队会因此更有趣、更自在。
弊:额外的练习会减少玩耍的时间。
Step4 通过询问这3个问题来确定步骤。
“谁能帮你?”比如:教练、父母、朋友?
“完成计划需要做些什么?”比如:多练习投球。
“在哪些时间做这些事情?”每周两次,每次30分钟
Step5 用一些方法来检测整个计划的实施进展。比如设立一个表格,每完成一个小任务,就贴上“棒”标签。或者请父母用录像带来拍摄练习过程,从教练、老师那里收集反馈信息,来确定自己的进步。
责任编辑:赵媛
家长应把培植健全人格当作家庭教育的中心,重视和加强对孩子进行良好道德的培养,戒除掉家庭教育中的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从而有效地建构儿童的健全人格。
或许你病了,受伤了,卧床休息或者仅仅是累了。不管什么原因,有时候你需要躺着让你的孩子玩高兴。这里是宝宝中心的父母分享的的40种游戏,让你轻松学会。
许多家长成材心切,恨不得从受精卵开始就进行教育,理由是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恨不得把唐诗六百首出生第二天就倒背如流,各种兴趣班不惜血本,完全不会也不去顾及孩子爱玩的天性。
年轻的父母,不管你要给孩子什么样的童年,都请不要忘记敦促他去更努力一点,无论他想要做什么,无论他贫穷或者富有。只有这样,他才不会淹没在人群中,除了艳羡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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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哪些景点最受欢迎,会不会被挤成饼干?老师指导:假期要规划不要规定_新浪福建教育_新浪福建
老师指导:假期要规划不要规定
来源:北京青年报日字号:|
  看来是重奖之下出的“勇夫”啊!小欣的乖巧原来都是欣妈奖励出来的。问题是,现在小欣已经学会了和大人讨价还价来完成任务,或许在她小小的心目中,她所有的付出都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奖励,她完全意识不到很多任务原本就是她自己该做的事情。
  如果没有奖励呢?小欣会怎样?我突然很好奇,我告诉小欣:“我不监督你了,你爱干嘛就干嘛,反正我也没奖励给你!”小欣先是半信半疑,在确认我不会向她妈告密之后变得很兴奋,抱着我亲了又亲。
  吃饭点,小欣果断地要求我少盛半碗,她想等会儿吃个冰激凌。我把营养书翻给她看,再给她看营养不良的小朋友照片,看完后她很乖地扒拉完了所有饭菜。下午,小欣说她不想练字,我说:“好啊!反正字是为你自己练的,以后你长大了,写很丑很丑的字,人家都说,天啊,这是美女小欣写的字啊,比狗爬的还难看啊!”小欣听完格格笑着抓过了练字本。临近睡觉点,小欣不想上床,我告诉她:“小朋友都是在睡觉的时候长高的,不睡觉的小朋友会长得比别人矮!”小欣不信,我把生理书念给她听,听完后她麻利地爬上了床。
  父母给孩子规划人生、设定远近目标实属正常,但把孩子该做的事情通过奖励的方法来得以实现,这种教育方法实在不敢苟同。奖励作为外来刺激,确实能让孩子暂时兴奋,但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需要自身内在动力。父母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应该把孩子的内在动力放在首要位置,把孩子该做什么、为什么要做的人生道理用最简单最直白的方式告诉孩子,让孩子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成长才是家庭教育终极目标。
  教师 指导
  假期要规划不要规定
  ◎张晓彤
  现在许多家长喜欢规定孩子的未来,哪个专业好,哪种技能重要,哪些爱好必须有,哪类职业有发展等等。由此就细化分解到规定孩子每一天要做什么。他们的出发点是给孩子一个设计好的、有规划的未来,而这些其实都是家长一厢情愿的规定。
  前不久在电视里看到,一位父亲看到孩子生下来身体不好,就从小让孩子坚持每天锻炼身体。从起点上看,这是非常好的。但随着孩子的长大,他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可父亲对孩子仍旧实施着严格的控制,包括每天的活动时间表,细化到每一分钟。
  孩子的母亲对此非常反对,父亲却根本听不进去,认为没有他的规定,就没有健康的儿子。我不知道这位父亲的童年是不是快乐的,他经历了多少“规定”的时间。但我知道,这样的严密控制没有任何自由可言,对一个孩子的未来将会产生多么可怕的影响。
  许多家长在咨询时对我说:“就是因为小时候我妈没时间管我,我才没有好的未来。我现在就要管好我的孩子,让他将来不像我现在这样怨恨父母。”管,这一个字,剥夺了孩子的快乐,让他变成一个小囚徒。我时常问这些家长:你没有被剥夺自由,你不知道失去自由的滋味。
  不给孩子规定假期生活,并不等于放任自流,孩子的假期当然不能指望他们自己控制好,最好的方式是,家长[微博]帮助孩子做出假期规划,然后协助和监督他们落实。这个过程是由孩子主导的,家长更多的是给出建议和支持。
  记得朋友的女儿上高二时,她们在假期规划了旅行、组织小学同学聚会、完成作业等。这个规划宽泛,是孩子自己最想做和必须做的事的集合,在把时间分配做好后,她们开始为落实计划设计方案。
  旅行,目的地是云南。这个方案中需要为旅行准备资金,除了家长给出的一部分外,孩子需要想办法自己挣。于是,放假前的半年和假期的前半程,小姑娘就开始利用业余时间打工攒钱。同学聚会,她规划了时间、地点、AA制等环节。作业,这是每天必须要做的,还要加入出游期间的影响,因此每天是两个半小时。
  这样的假期规划,简单、明了、可行,孩子不仅愿意去做,更乐意去做。虽然打工非常辛苦,组织活动特别麻烦,但她一点没有怨言,因为这一切不是规定,是她对自己的兴趣和义务的规划。整个过程她妈妈只是提出一些建议,包括旅行订票、订房,全部由孩子独立完成。假期过去之后,我发现朋友的女儿不仅是成长了,而且自信了。
  规定是用来约束人的,企业规定过多,作为成人的员工会逆反,更何况是未成年人。而规划是激励人的,学会正确的规划假期,就是教会他们规划未来的学业、职业、人生。一字之差,反映出的是帮助孩子还是制约压制孩子的不同教育理念。可见,真正要教育好孩子,最好的办法就是与他们一起,学习规划未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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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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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_教育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_教育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对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理解 1、它既遵循了学前教育规律,又体现了国家意志,是两者结合的产物; 2、教育法规从本质上来说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主要适用于国家对教育的行政管理; 3、政策与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对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理解 1、它既遵循了学前教育规律,又体现了国家意志,是两者结合的产物; 2、教育法规从本质上来说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主要适用于国家对教育的行政管理; 3、政策与法规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总体而言,前者体现一种导向性,而后者则多具有强制性; 4、学习时不仅要了解政策法规的字面意思,更要理解规定背后的用意与精神。在课程学习中需要注意的地方 1、课程实际上分为政策法规解读和有关法律问题两大板块,在教学中我们更为偏重后者,因为前者更多 涉及幼儿教育科学与规律,大家将在学前教育学等课程中再次接触。2、在教师指导下在课外更多地补习有关法律知识。这不仅是教学的需要,而且也有助于大家在今后的工 作中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甚至避免不必要地麻烦。参考书目 1、张乐天主编.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11。2、王相荣等编著. 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 新时代出版社, 2008。3、庞丽娟编. 政府主导创新体制 我国地方学前教育改革探索与政策启示.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4、庞丽娟主编. 国际学前教育法律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5、李生兰等. 学前教育法规政策的理解与运用.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6、周兢. 国际学前教育政策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第一章 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 概述 一、教育法律 (一)教育法律的含义 广义的“法律”与“法”通用,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的 通行涵义) 。狭义的法律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教育法律一般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思考:教育为什么要立法?教育对人类进步、社会发展、政治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一国要屹立于世界民 族之林,必须要有强大的教育,省域也是同样:湖南建设“教育强省”。理解教育法律 1、教育法律是调整和规范教育活动和关系的一种规范(其中权利义务是法的核心范畴) ; 2、教育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活动规范(教育活动规范可出自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及社会团体, 而教育法律只能出自国家) ; 3、教育法律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规范(不同于依靠信仰和自律的宗教、道德和习俗) 4、教育法律是反映广大人民利益和教育规律的一种规范(客观规律与主观意志的统一,三个代表) 。(二)教育法律的特点 法的一般特点: 1、国家意志性: 2、强制性: 3、规范性: 4、普遍性 : 教育法律的特殊性: 1、权利的主动性、积极性:受教育权的特征 2、对象的确定性与广泛性的统一:指教育关系 3、形式的分散性和集中性的统一:以前者为主 4、内容的稳定性和发展性的统一:恒定与发展 5、人文性:更体现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 二、教育法规 (一)教育法规的含义 教育法规是指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的法律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教育法规不同于教育法律,它是由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部)而非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从属 性上看它更倾向于政策,因此往往成为从法律向政策转化的过渡形式。(二)教育法规的特点 1、遵循教育自身特有的规律与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相结合:后者是前者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 2、系统性与独立性相结合:先有单行法后有母法 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轻重缓急、利益协调 4、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专业法规,易变性 5、立法自主与择优借鉴相结合:移植与本土化 三、教育政策 (一)教育政策的含义 教育政策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动态发展过程,是政党、政府等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了实现一 定的教育目标和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规定的行动依据和准则。教育政策从性质上看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教育在现代是一个公共性的问题,某些教育政策甚至还具有 社会政策的属性,如免费师范生政策等。(二)教育政策的特点 1、目的性与可行性:主观思维产物 ,从实际出发 2、稳定性与可变性 :相对法律而言更倾向后者 3、权威性与实用性:以具体行为准则、规范出现 4、系统性与多功能性:教育行动牵涉着方方面面 四、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关系 (一)联系 1、目的一致性:共同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都都反映人民对教育的要求和教育的基本规律 2、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前者是制定后者的依据,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前者确定后 又对后者产生影响和制约,后者的位阶高于前者,因此前者必须服从于后者。(二)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的区别 1、制定主体不同:前者由政党或国家机关制定,后者由立法机关制定,后者的制定严于前者 2、执行方式不同:前者执行方式多样,强调规范;后者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执行,强调灵活 3、效力等级不同:后者的位阶高于前者,后者没有规定时方可运用前者,且不能和前者相抵触 五、教育法律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一)联系 1、都是调整教育关系和规范教育秩序的规范 2、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后者更多是制定的 3、都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都是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作为其调整的机制(“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二)区别 1、制定机关不同:前者是立法机关而后者是行政机关,这也决定了其效力位阶的不同; 2、效力层次不同:后者要以前者为基础,不同与前者相抵触; 3、适用的范围不同:前者全国有效,后者多半是地方性的。第二节 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体系 一、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渊源 一般来说,法律的渊源指效力渊源,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划分法律的不同形式。教育法源主要是国家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教育法律、法规渊源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它有助于人们在其教育权益被侵害时寻找法律上的依据, 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宪法 宪法是一国之根本大法,是法律的最高表现形式,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具有最高法律地位 和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教育立法必须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 ; 2、宪法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宪法具有最高规范性,自然也包括对教育的规范) 。(二)教育法律 教育法律是指狭义上的作为某一种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教育法律,是由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所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教育基本法律是指由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关系的法律;基本法之外的法律,又称非 教育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关于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某一方面具体问题和关系的法律。现行的教育法律主要有: 1、基本法: 《教育法》 ; 2、单行法: 《学位条例》 、 《义务教育法》 、 《教师法》 、 《职业教育法》 、 《高等教育法》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学前教育法》的缺位) 。(三)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是由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并且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教育行政 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教育行政法规在内容上是针对某一类教育事务作出的规范,而不是对具体问题 作出的决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其制定、审定、发布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其主要形式有“规定”、“条例”和“办 法”等。(四)教育地方性教育法规 地方性教育法规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为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结合本 行政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的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地方性法规 只在本地区有效(从目前来看,我国地方性学前教育立法的发展快于全国性学前教育立法的发展,尤其是发 达地区更是走在了前面) (五)自治性教育法规 自治性教育法规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 化特点,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民族地方完全可以通过制定自治性学前教育法规,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学前教育,这也是保留与传承 民族文化的主要方式,从娃娃抓起) (六)教育行政规章 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性教育规章。前者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门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 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的教育法律文件;后者是指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为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政区的地方性 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而制定的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七)教育法律解释 教育法律解释是特定的人或组织对教育规律或法规的解释。它是对抽象的、概括的法律规范在适用于具 体情况时所作的理解。(包括教育法律在内的法律是需要解释的,只有通过解释法律才能更接近其要表达的原意,同时它也是取 得共识的途径;法律解释可以分为官方解释和学理解释、广大解释与缩小解释等。) (八)国际教育条约 它是由联合国及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首的一些国际机构为了发展全球性的教育,而在教育国际立法方 面所制定或发布的一系列以条约、劝告、宪章、宣言等为主的规章和规则。它对各国主要是一种共识而并不 具有强制效力。其在学前教育方面主要有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 、 《儿童权利条约》等。它在整体上促进了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发展。二、我国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一)教育政策体系 1、教育质量政策:解决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问题 2、教育体制政策:解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问题。3、教师政策:最重要是教师的资格与待遇问题。4、教育经费政策:解决教育经费的筹措、分配及使用问题。这在某种意义上是最根本的,教育不能是“巧 妇”无法做的“无米之炊” 。(二)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1、纵向层次 第一个层次:教育法: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 第二个层次:教育部门法:调整教育部门内的关系 第三个层次:教育行政法规:解决教育法实施问题 第四个层次:地方性教育法规: 第五个层次:教育规章:视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内容 2、横向层次 第一个层次:义务教育法:目前最基础的教育立法 第二个层次:职业教育法: “教育不能为了教育而教育”,满足职业需要是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 第三个层次:高等教育法:整个教育立法的“塔尖” 第四个层次:教师法:为有特定职业身份者而立法 第五个层次:成人教育法:范围宽,终生教育法? 第六个层次:民办教育促进法 : 第三节 教育法律责任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由于法律保护的权利遭到侵害或者法律要求的义务未能切实履行,根据法律规定相关主体应 当承担的不利后果。(二)教育法律责任 所谓教育法律责任,即指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应当 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 后果。1、行政责任基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产生 (1)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管理与保障人权比重 (2)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个人 (3)行政受托人的行政责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越权要承担责任 (4)相对人行政责任:相对人应服从行政机关的命令和决定,否则要承担责任 2、行政责任应由有关的国家机关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3、追究行政责任,除了适用诉讼程序外,还可适用行政程序。现行教育法律多是以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为一方来调整教育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行政法的属 性,行政法律责任是违反教育法最主要的一种法律责任。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1)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教育行政法律规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惩戒、制裁的具体行 政行为。它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消除不良影响、罚款、没收、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取消资格、责令限期清退或修复、责令赔偿、拘留等。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2)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给予犯有 违法失职行为或违反内部纪律的所属人员的一种制裁。它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留用察看、开除等。案例 : (略) 说明:与孔子时代“兴私学”不同,办学在今天的中国是需得到政府批准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公民个 人无权私自办学(家教并非办学) 。不同性质、级别学校的批办权不同,本、专科院校批办权在教育部,高职 学院批办权在省级政府,中学批办权在市教育局,幼儿园批办权在县教育局。劳动部门可批办技校和职业学 校,各级党委还可举办党校…… (二)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人身 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 民事责任是各种责任形式中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日常生活中的责任多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 (1)基于民事违法行为而产生:违约、侵权 (2)主要是财产责任:即使人身关系也与此有关 (3)在一定条件下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刑责? (4)既有个人责任,也有连带责任或由相关人负替代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做、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11)训诫; (12)责令具结悔 过; (13)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产和非法所得; (14)罚款; (15)拘留(民事而非刑事) 。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民事责任 (1)侵占、破坏幼儿园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条款; (2)侮辱、殴打教师、幼儿――教师职业的人身保障条款; (3)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的条款; (4)将幼儿园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教育实施― ―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条款。案例: (略) 解析:本案中,王萌作为肇事者,致使韩非视力下降,但他年龄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而王萌的家 长作为他的监护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幼儿园对其控制范围内活动的幼儿,负有临时的监 管责任,幼儿园作为幼儿的管理者,应当照看幼儿,在幼儿发生争吵时,老师没有及时制止他们,幼儿园有 明显的过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89 年 4 月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执行) 》 第 160 条之规定: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何为民事行为能力、何为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者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给予赔偿。”因此幼儿 园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幼儿园一方承担 60%的医疗费,王荫的父母承担 40%的医疗费(体 现按责任大小分担的原则,幼儿园负主要责任) 。思考:如果在本案中,幼儿园老师进行了劝阻,幼儿 园是否可以免责呢? (三)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是一种惩 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多与犯罪相联系,无犯罪也就无刑责。何为犯罪?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马克 思说是“孤立的人反对社会的斗争” 。刑事责任的特点 (1)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 (2)由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刑事诉讼程序决定――审判权的国家法定裁判性; (3)具有可变性:依犯罪及其情节轻重判断。义务教育法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掘命根子 (2)扰乱实施教育学校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 (3)侵占或破坏学校校舍场地设备情节严重的; (4)侮辱、殴打教师、学生情节严重的; (5)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 (6)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由此也可以看出教育的脆弱性…… 理解“义务教育”中“义务”一词的含义 (1)“义务”意味着免费,它是免费的(free) ; (2)“义务”意味着义务,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3)“义务”意味受强制,由国家依法强制推行; (4)“义务”意味着政府责任,也是政府的义务。目前在我国学前教育并非义务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未向前延伸到学前阶段,这是造成我国学前教育 领域很多重大问题的主要原因。案例: (略) 三、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1、有损害事实:一是造成实际损害,二是存在这种可能性;其损害后果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 2、必须违反法律:一是指行为的违法性;二是必须是一种行为而非思想(中国古代“腹诽”) ; 3、行为人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前因后果” ) 。过错:故意与过失 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前者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 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后者是指行为人在本应避免危害结果发生时,由 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四、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1、责任法定:法律责任由法律规定; 2、责任自负:个人独立承担责任,不株连,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连带责任的否定; 3、罪(行)刑(责)相当; 4、责任平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5、惩教结合:惩罚不是目的,法律同样有着教育的功能。专题 1:当前我国本领域中的缺失和对策 80?s 后,政策法规建设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其质量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1、确立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其已被纳入我国学校教育制度体系中(以往是游离在外的) ; 2、提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方针,即“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民办力量) ,通过多种渠道、多 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 3、明确了幼儿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 4、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根本任务,即“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动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 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幼儿园教育是基础 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从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5、制定了幼儿园分类评估制度; 6、改革了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颁布《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 分工负责的原则; 7、制定了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和登记注册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是规范化和准入制度; 8、推动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对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其他人员的编制、基本条件、资格、职责及 奖惩都有具体规定。一、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存在的问题 1、现行政策法规已不能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随着办园形式的多样化,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 现行政策法规还不完善,特别是对早教领域缺乏有效规制,从而使其成为真空地带) ; 2、对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严重不足(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看待其缺乏宏观的 战略眼光,突出表现在其内设机构――学前教育处的撤销) ; 专题 1:当前我国本领域中的缺失和对策 一、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存在的问题 3、幼儿教师的编制、工资、医疗、培训等缺乏基本保障(我国幼儿教师待遇普遍较低,特别是农村幼儿 教师缺乏最低保障) ; 4、公办幼教机构发展空间萎缩(学(转载自:www.JIN10086.CN 精 华 网: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前教育领域中出现了罕见的“国退民进”甚至私有化现象,是造成了国 家教育资源和教师大量流失,导致了教师素质下降和教育质量滑坡的根本原因) 。专题 1:当前我国本领域中的缺失和对策 二、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构想 1、制定专门立法以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该领域是我国现行教育立法中的空白,现有的条例、工作 规程等层次较低,保障力度不够) ; 2、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积极稳妥地进行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 展负有重要责任,要以社区为单位的大力发展各类幼儿教育机构,建立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 3、制定政策,保障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尤其是教师的职后进修培训(要提高其教育质量首先要提高教育者 素质,教师教育培训更显重要,“国培”计划) 4、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将学前教育列为政府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 容)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城乡特别是大量兴建和恢复公办园,让国有的力量更多进入该领域。专题 2:我省本领域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一、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一)发展迅速,形成了以“公办为主导,民办为主体”的办园格局,但发展不平衡,管理欠规范。1、数量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09 年共 6453 所) 2、在园人数增加,普及率提高(09 年共 120.8 万) 3、园所建筑、设施设备较规范、齐全(物质保障) 4、形成了以公办园为主导、民办园为主体的格局 5、民办园发展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多未登记注册) 6、发展不均衡(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均衡) (二)师资队伍数量与质量有所提高,但教师待遇低,整体素质也偏低。1、教师总数增长(热门行业) ,生师却在比下降 2、教师学历层次与专业水平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的对象低龄化并不意味着其低层次性) 3、教师地位无保障,经济收入低,队伍不稳定 4、教师队伍结构有待改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三)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推进,办园特色鲜明,但保教质量有待提升。1、课程改革逐步展开,幼儿园品牌意识、特色兴园(如富孝国学园)意识、服务意识普遍增强; 2、保教内容及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培养目标: (1)部分幼儿园师资不够,师生比过高(保教比) (2)各类特色课程及兴趣班影响了正常教育活动 (3)教材选用混乱 (4) “小学化”倾向严重:教育位阶的错乱 二、影响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意识薄弱 学前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属于政府公共服务范畴,理应得到政府的重视。当前的主要问题一是 缺乏科学认识,二是缺乏责任意识。(二)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缺乏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规划难以落实 (三)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管理严重不到位 1、教育行政部门未设置专职学前教育管理人员 2、幼教专干多不具备学前教育专业背景 3、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管理缺乏统筹、协调 4、多个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多头管理 (四)政府对学前师资的管理与培训严重不到位 三、促进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整体规划与布局:关注弱势者与农村 (二)加强学前教育事业管理 1、设置专职、专业的学前教育管理人员 2、继续完善机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 3、完善各级各类幼儿园建设和评估标准、质量监控体系 4、继续推进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示范作用 (三)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财政预算拨款比例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1、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加强培养与培训 2、明确其人事管理,落实其工资和福利待遇 (五)不断提升保教质量:建设示范、加强教研、政府督导 第二章 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 第一节 概述 一、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 (一)学前教育方针 方针是引领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 向,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它包括教育的性质、目的及其实现的基本途径等,其中以教育目的最为重要。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教育的培养目标及实现该目标的根本途径及要求所作出的规定。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方针, 不仅关系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影响整个社会、国家的发展(它是基础) 。学前教育方针是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这一阶段的具体化,是国家对学前教育培养目标及实现该培养目标 的途径、条件或要求等各方面所作出的全局性、战略性兼具前瞻性的规定。最好应通过权威部门在具有相当 效力的文件中加以公布,以保证其严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例如《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二)学前教育政策 学前教育方针所规定的学前教育的培养目标及实现途径和要求是通过学前教育政策体现出来的。学前教 育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学前教育任务,实现学前教育培养目标,贯彻落实学前教育的基 本方针而对相关部门或个人行为(包括可为和不可为)准则及教育的内外关系所作的战略性兼具现实针对性、 操作性的相关规定。学前教育政策是政府为实施和发展学前教育事业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实施学前教育行动的出发点以及 行动的过程和归宿。它对学前教育发展既有推动作用也有阻碍作用,既直接影响其宏观也间接影响其微观, 既规定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又是学前教育发展的促进手段。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学前教育政策来为 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三)学前教育法规 制定和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规,是国家管理学前教育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对学前教育管理的规范化、科 学化、法制化有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法规是由一定的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旨在调整相关 国家行政部门在行使其学前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在行使受教育权利的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体系的总称。学前教育法规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教育管理活动、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所进行的教育活 动、幼儿的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组织和公民所从事的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活动中发生的社会行为主要的规范内容。二、学前教育政策的特点 (一)目的性:它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总是为了解决某类问题,达到某种目的而设立的。(二)系统性:它与其他公共政策有密切的联系,同时自身也是一个结构严谨的体系。(三)灵活性:随着外部环境变化以自身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和改革。三、学前教育法规的特点及作用 (一)特点 1、规范性: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具备法律效力,从而在根本上保证了其权威性和规范性。2、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这种强制力又具有普遍性,无论谁违反都要受到制裁。3、稳定性:它是比较成熟化、定型化的政策。4、独特性:与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性法规。(二)作用 学校教育及人终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1、保障作用:保障儿童学习权和被尊重权,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目的的实现,提高工作的效率。2、指引作用:指引人们按学前教育发展的目的和要求开展教育活动 ,反映其价值取向和政策指引。3、教育作用:教育和规范人们学习遵守其规定,教育其他团体或个人重视学前教育和学前儿童。4、评价作用:作为国家的一种普遍的强制性教育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教育行为的作用。它对 办园、管理和评估等评价具有客观性,也是对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质量进行评价的依据。四、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关系 (一)联系:后者集中地反映党和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意志和主张,规定学前教育各项工 作的行为准则,是前者的定型化和规范化;前者不仅指导着后者的制定过程,而且指导着其运行和实施,是 后者的灵魂;前者是制定后者的依据,后者是前者得到实施的保证。成熟的、稳定的后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 以转化成前者。要在前者的指导下实施后者,后者要为前者服务。 (二)区别 1、制定机关不同:前者是由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后者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部) 2、约束力不同:前者本身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后者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也意味着违法必究) 。3、表现形式不同:前者表现形式非常多样化,后者主要是以条文形式出现。4、实施方式不同:前者主要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后者主要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5、稳定性不同:前者随社会发展形势任务变化而变化,后者比较成熟和定型化,不宜随意变动。6、调整范围不同:前者调整范围广泛,渗透到教育的各个领域,后者就教育活动的根本方面和教育的基 本关系加以约束和规范,调整范围较窄。第二节 我国主要的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 历史的变迁(略,通过自己阅读了解) 延伸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变迁研究》 ,李非,南京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9 年。21 世纪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新特点: 1、大力开展以课程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教育改革 2、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3、农村幼儿教育和师资培养仍是关注重点 4、安全问题成为关注的新重点 专题 3:中国学前教育政策简史 一、新中国成立前(1904 年―1949 年) (二)民国(1912 年一 1949 年) 1、在自主创造和本土化实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政策(1932 年 10 月颁布《幼稚园课程标准》 , 我国第一个由政府颁布的幼儿园课程标准) 2、学习欧美经验,深受杜威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在其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上明显地打上了杜威的“实 用主义”烙印 3、相关的规定开始趋于细致化和系统化 (三)解放区(1927 年一 1949 年) 1、 “一切为战争服务”的指导思想:保育儿童,服务于革命战争和经济市场,及培养革命的接班人 2、注重对妇女及儿童的保护,体现出倾向社会福利的趋势:一系列相关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政策缺乏一致性和系统性:多见于政府文件或报告,专门性政策比较少;强调保护多于教育 二、新中国成立初至“文革”前(1949 年―1965 年) (一)强调以解放区的经验为基础,逐步地向社会主义过渡:多为解放区政策的归纳和总结 (二)全面学习苏联:以苏联学前教育理论为基础 (三)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地制定相关政策 (四)学前教育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制度、幼儿保护和发展、幼儿教师、幼儿园课程以及针对具体问题出 台的政策等五大组成要素基本具备 三、改革开放初至今(1978 年至今) (一)政策范围进一步拓展:多方面的拓展 (二)政策制定更具敏感性和针对性:农村、学前班 (三)开始走向法制: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部法规 (四)加关注儿童发展及自我保护:生命安全第一位 (五)发展规划性的政策明显增多:纲要、规划频出 (六)时代和国际接轨:与世界先进教育理念一致 第三章 《幼儿园工作规程》解读 第一节 《幼儿园工作规程》概述 一、产生的时代背景 (一)国内外对儿童认识的提高和学前教育的重视:有关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环境促成了其出台; (二)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 1、对学前教育理解逐渐加深:以创造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地发展为目标 2、我国学前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园增长显著,迫切地需要国家法规、规章以规范幼儿 园的管理 二、结构和意义 (一)结构:包括总则,幼儿入园和编班,幼儿园卫生保健,幼儿园教育,幼儿园园舍、设备,幼儿园工 作人员,幼儿园经费,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幼儿园管理,附则等十部分。(二)意义:标志我国学前教育改革进入新阶段 1、具体规定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内容范畴、目标及基本实践规范和要求,推动了其发展; 2、诠释了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内涵:教育规律 第二节 《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内涵实质 一、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从社会学角度看, 人在每个年龄阶段都有特定的社会化任务, 超越年龄“揠苗助长”式的教育不仅不利于学 龄前儿童的成长反而对其有碍。保教结合的原则反映了学前教育的特点、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和幼儿园工作 的规律,完全符合教育规律和当前世界教育革新发展的趋势。它也是幼儿园的办园指导思想、开展管理活动 的核心内容和要求,也是管理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随着时代的演进, “保护身体发育”的传统保育观正在向“促进幼儿个性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的现 代保育观转变,并从“安全保护与卫生”扩展到“实施教育过程中生理、心理和社会保健”。要重视“保”与“育” 的相互作用过程,将保育和教育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能割裂两者之间的联系。与此同时,这也是针对 我国独生子女特点所提出来的。二、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 (一) 学前教育目标 1、确立幼儿园教育目标的依据 (1)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2)依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及其需求 (3)依据学前教育的启蒙性质 2、学前教育目标结构体系 (1)学前教育总目标 (2)教育领域分类目标 (3)幼儿身心素质发展目标 (4)学段目标 3、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实质要求 (1)要求幼儿园毫不例外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要求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要求“面向全体幼儿”与“因材施教”统一 (4)幼儿整体发展与培养完整儿童 三、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 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对儿童的成长极为重要。幼儿园环境创设必须遵循与教育目标一致、适宜性、幼儿参与、开放性、经济性等原则。具体: 1、创设必备的活动区:作为正式学习的延伸并丰富教育活动,也有利于幼儿个体的充分发展。2、加大幼儿园绿化程度:室外环境的突出特色。3、充分开发幼儿园空间潜能 :促进幼儿的发展 四、让幼儿主动活动、有充分的探索操作和主动参与学习的机会 儿童在环境中活动对信息的接收取决于其知觉和将有关的信息加以联系、组织。必须使幼儿园每一项活 动都是幼儿的主动活动,即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必须保证幼儿的积极主动性。要注重通过幼儿自身的感知和 思维水平上的操作、观察、探索,以及行为上的操练和反复学习,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五、幼儿园教育工作者任职条件和幼儿教师素质 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保健员应当具有 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其他人员 也必须具备相应条件。(一)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 1、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 划,完成教育任务; 2、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 任务; 4、参加业务学习和学前教育研究活动; 5、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对其素质和能力结构的特殊要求则是深层次的。(二)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 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三)幼儿园医务人员的主要职责: (略) 六、幼儿游戏 幼儿教育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 式” 。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要从教师构筑的“课堂”转移到幼儿的“生活”和“游戏” 。“应因地制宜地为幼 儿创设游戏条件” ,这既包括物理环境也包括心理环境。与此同时,教师还应当明确自己在游戏中的角色。《规 程》明确了游戏的重要意义其实也是教育规律的体现。七、幼儿园管理 1、对幼儿园的建筑面积、生活用房的面积和设置、防火、安全疏散通道的设计都作了具体规定 (保障儿童活动空间与安全的需要) 2、对办园规模和班额作了规定:体现教育规律 3、 规定了园长负责制 (行政首长负责制) 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工作,其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领 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 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工作,并给予奖惩;负责工作人员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 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 权益;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园长通过建立各种制度对幼儿园实施有效管理,例如安全检查、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幼儿园生活、卫 生保健、幼儿园管理、班主任教师工作、幼儿园财政管理、奖惩等各种制度。“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个好士兵” ,每位同学都要树立当园长的最高职业理想。它不仅是一个职位,同 时也是你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体现。八、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教育 幼儿园应建立家长联系的制度,并成立家长委员会;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家庭和社区在 幼儿教育中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从中国传统来看往往强调前者而忽略后者。社区是幼儿自幼儿园之后接触的 第二度社会空间,对幼儿的成长尤其是社会化具有重要意义。延伸阅读: 《我国城市社区幼儿园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钟新平,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 年。九、附则 适用范围:城乡各类幼儿园 各地可以根据规程制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做高于但不能低于规程要求的规定。《规程》对我国幼儿园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了基本规定,是我国幼儿园工作的基本操作指南,也是国 家对幼儿园工作的最低要求。专题 4:聚焦我国本领域中的公平问题 一、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社会属性 (一)不公平是一种历史性现象:这是与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时代精神以及大众的文化 觉醒程度相联系的,因此不应苛求。(二)不公平具有地域差异性与分化性:与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和地方投入的不均衡有关。(三)不公平是一种复杂性现象:主要与受教育者(主要是其父母)所处的社会经济阶层有关。二、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社会表现 (一)表层――“量” (数据)的不平等: 1、地方政府投入经费的不平等:表现为地域差别很大,有地方政府认为其最好归宿就是市场化。2、城乡学前教育发展的巨大不平衡:地方政府较多地将有限的经费都投入到城市幼儿园的发展。3、教师身份工资的不平等:因身份编制不同,同工不同酬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其积极性。(二)深层――“质” (内在)的不公平: 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幼儿就读园所的水平,社会分层与教育分层之间的对应性早在 学前教育阶段便已开始。幼儿教育中的不公平最终是以幼儿的发展为代价的,这种现象进一步验证了教育的 筛选功能,这种筛选早在幼儿园阶段就已开始,它会长远地影响孩子一生。三、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社会机制 (一)制度与政策层面 1、政策设计中的城市偏向:剥夺农村教育资源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选择:先富后富 3、低重心的分权制投资体制:中央的放权弃责 (二)观念层面 1、政府对幼儿教育由来已久的忽视 2、研究者的缺陷:精英的场与精英化思维模式 四、走向学前教育公平的可能途径 (一)政府可以作为的方面 1、建构横纵联通的管理体系与财政投资体系 2、区分教育效率与经济效率:不能偏废前者 3、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责任边界:两者不能混同 (二)学前教育界可以作为的方面 面对诸多不公平现象,研究者们需要的不是沉默或集体无意识,而应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责任。 第四章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第一节 《幼儿园管理条例 》概述 《条例》是对全国幼儿园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单行法规文件,新中国第一个幼儿教育法规 。一、 《幼儿园管理条例》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但学前教育机构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幼儿园数量 和入园人数的迅速增长在促进我国幼教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不经批准私自办园、园舍 环境及其设备不和标准、乱收费和克扣挪用专项经费……因此亟待规范。二、 《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基本结构 1、总则(1 一 6 条) 2、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7-12 条) 3、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13-21 条) 4、幼儿园的行政事务(22-25 条) 5、奖励和处罚(26-29 条 ) 6、附则(30-32 条) 第二节 《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 一、总则 第 1 条阐明《条例》的制定目的是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表明国家试图将幼儿园纳入国家管理的范畴, 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但如前所述,实际上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管理相当缺位, 这也是造成目前我国学前教育领域诸多问题的根源。(详见本章后的专题 5:从企业/社区服务到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 第 2 条说明《条例》适用的范围是招收三周岁以上的学龄前幼儿并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阐明 两点:一是幼儿教育的范围,即三周岁以上至学龄前,从而划清了其与早期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二是幼 儿教育的主要工作,即保育与教育工作。其中前者是学校教育所不具有,而后者也与学校教育有所不同。因 此,我们也可以将这一条看作是阐明与学校教育之不同的一条。第 3 条说明幼儿园保育与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和谐发展,为今后 的学校教育做好准备。这体现了以儿童可持续发展为本的教育追求。其中体、智、德、美也是检验和评估幼 儿园工作的根本标准,也是幼儿园管理水平高低评判的重要标准。需要注意的是这 4 项是一种抽象的价值评 判,作为总则能给具体条款留下了空间,也体现了立法的技术性。第 4 条说明幼儿园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幼儿教育发展极不均衡。因此 各地应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不发达地区除发展正规幼儿园外,还可以尝试和发展非正规化 的幼儿教育形式,如游戏小组、幼儿活动站、巡回辅导站、流动幼儿园等。内蒙就有“马背上的幼儿园”,这是 根据蒙古民族的游牧生活习性创制的,体现了地方的智慧性。第 5 条明确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即国家教育部门办园与社会多方面力量办园 (包括 单位部门办园、集体与个体民众办园) ,国办与民办两条途径并行。需要注意的是,多元化的办园体制也带来 了管理上的困难,导致了诸如民办园质量低下、管理混乱甚至安全问题频出的等问题。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 退民进”现象也表现在了幼儿教育领域。第 6 条确立了幼儿园管理中 “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体制。首先,实施地方化的 管理,由地方政府负责;其次, 实现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前者管宏观而后者管微观,教育部门发挥了主管、 主导作用;最后,分工负责,推进管理的社会化。除教育部门管理之外,还需要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管理。但 这种体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第 7、8 条从场所、设施等角度强调了幼儿园举办的安全性,这些都是办园最基本的物质保障,也是保证 幼儿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然,幼儿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办园条件。幼儿园这类单位不同于一般 性组织,基于其特殊的业务性质,即从事身心较为脆弱的幼儿保育与教育工作,故对其场所和设施有着严于 其他普通单位的特殊要求。第 9 条规定了各类对从事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和条件。他们都应接受过相关的专业训练,或经过 了有关行政部门的考核,获得资格方可上岗。他们应当品行高尚、爱岗敬业、不断学习、身体健康。从事管 理、保育、教育工作者还应懂得与幼儿教育有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幼儿教育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对从事这类 职业者理应提出特殊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二、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 10 条要求举办幼儿园的必须有经费来源。国办园与民办园的经费来源虽然不同, 但都必须保证其来源, 不得挪作他用。现实生活中曾出现过地方政府挪用公办园经费,民办园举办者卷款潜逃等事件,对此《条例》 才做出了这样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公办园还是民办园,都属于社会公益事业,这就意味着它们的非 营利性,因此需要得到经费上的保障。第 11、12 条规定了幼儿园的设置和审批手续。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城市园由所在区、不设区 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 门备案。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审批。如前所述,幼儿园是特殊行业,国家实行严格的注册准入制度,以 确保该行业发展的有序性。第 13 条规定在幼儿园工作中应贯彻保教结合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首先,保教结合既是幼儿健 康、全面发展的必要前提,还是促进幼儿教育工作者之间交流合作与学习的基本途径。其次,有利于促进幼 儿体、智、德全面和谐发展,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两者间实际上是一种因果关系,即只有实现了前者才 能保障后者的实现。第 14 条是对幼儿园招生、编班规定。前者涉及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学制和入学时间,后者是对幼儿园教 学的基本单位即“班”的规模的限定。后者的总体规律是人数随年级增长可逐渐增加, 但每级都不能超过规定的 人数。需要注意的是, 《条例》中对于班级人数只规定了上限而未规定下限,从立法意图推断我们认为它应是 在有意推崇小班教学。第 16 条规定了幼儿园的基本活动形式应是游戏,从而突出了游戏在幼儿园活动中的重要性。游戏是幼儿 教育活动中的主要形式, 《条例》突出地将其提出来,甚至认为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是对幼儿游戏权和发 展权的保障。现实中有些园办园水平低下,经常将小学教育内容前置到幼儿教育中。这不仅违背了幼儿教育 规律,同时也是违反了国家法规的行为。第 17 条规定了在幼儿教育过程中要尊重幼儿的权利,严禁体罚幼儿和变相体罚幼儿。前者表明幼儿再小 他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享有最基本的人权。幼儿教师应尊重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后者是禁止性条款。用简单、粗暴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方式“教育”幼儿,其实并非一种教育也不能体现教育的艺术性,且不利于幼儿 身心的健康成长,严重者还将构成犯罪。三、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 18-21 条是对幼儿园的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的规定。幼儿园应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 染病的流行;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 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办园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 报告当地教育行政或卫生行政部门;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办园单位或个人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防止事故发生。第 22 条是对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是综合管理、社会协调和业务指导。前者 包括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拟定行政法规和重要的规章制度;研究拟定 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律方针,综合编制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建立领导和评估制度; 组织培养和训练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办好示范性幼儿园;指导 幼儿教育科研工作。第 23 条规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并指出了幼儿园园长、教职员工的聘任方式。园长负责制是指幼儿 园在上级的宏观领导下,以园长全面负责为核心,同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有机结合,为实现幼 儿园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领导职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新格局。但这并不意味着园长可以为所欲为、独断专 行,而应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加以制约,如教代会和园务委员会等。四、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 24 条规定了幼儿园收费及财务管理。幼儿教育在我国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所以家长应缴纳教育费和 保育费。但幼儿园不应乱收费,即收取教育费和保育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例如赞助费。幼儿园还必须建立和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格管理幼儿园的经费。幼儿园经费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合理开支,坚持 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即使是民办园也不行。第 25 条规定了对幼儿园园舍环境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 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幼儿园 对于园舍的特殊要求决定了幼儿园的园舍一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其进行侵占和破坏。在社会上, 幼儿园如同幼儿一样也是弱势群体,侵占或破坏园舍的行为时有发生。 五、奖励和处罚 第 26 条是奖励性的规定。符合奖励的条件有三:一是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二是保育、教育工作成绩 显著,三是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这些问题在前面都有涉及,但需要注意的是奖励的条件是“成绩显著”, 一是要有成绩,二是要成绩显著。中国人常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这里只强调功劳,不承认苦劳。这也 启示着我们要在幼儿教育过程中要大胆创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出成绩。第 27、28 条是处罚性规定,主要是对违反前述内容中的禁止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求 刑事责任。这使《条例》更具有强制约束力。第 29 条是对行政处罚的救济性规定,也是对行政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六、附则 第 30 条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给各地区提供了一个大的纲领,让其再根据不同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实施办 法。第 30 条规定该条例的解释机构 。第 31 条规定该条例的施行时间 。专题 5:学前教育中的政府责任 学前教育对社会来说是回报率可观的投入,它有助于特殊教育服务需求和犯罪率的降低,对公共福利费 用的节省,毕业率和就业率的提升等。正是这种高正外部性效应强化了世界各国对儿童早期教育的需求和投 入。改革开放后来,我国学前教育政策和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计划经 济向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学前教育制度也从企业/社区福利服务为主的体系转变为社会化服务为主的 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学前教 育的重要性和政府责任,标志着学前教育可能将向整合型的国家公共服务体系转型。学前教育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其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的中长期人力资本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政 府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五章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解读 第一节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概述 一、 《纲要》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纲要》是对全国幼儿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单行法规文件,前述的《规程》强调的是“工作”, 《条 例》强调的是“管理”,而本《纲要》强调的是“教育”,三个文件各有不同的侧重点。改革开放后,我国幼儿教育在不断探索与革新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其中有些是教育之外的或与教育相关 的,这些主要由前述两个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规范;但其中也有一些是教育方面的问题,需要 单独予以规范。《纲要》是指导广大幼儿教师将《规程》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它揭示出幼儿 教育应有的核心价值追求,倡导尊重幼儿、保障幼儿权利、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儿童观。从性质上看, 《纲要》更多是幼儿教育基本规律法制化的体现,它更注重从法规的角度诠释幼儿教育的基 本规律。二、 《纲要》的结构 (一)总则 1、 《纲要》制定的依据、原因和目的; 2、说明我国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根本任务; 3、规定我国幼儿园教育的外部原则; 4、指出了幼儿园教育自身的特点。(二)教育内容与要求 分成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等五个领域,均包含“目标”、“内容与要求”和“指导要点”三个部分。前者主要表明该领域重点追求什么,它主要的价值取向何在;中者说明为实现教育目标,教师应该做什么、 该怎样做,与此同时,将该领域教育的内容自然地负载其中;后者则主要点明该领域的教和学的特点和特别 应当注意的普遍性的问题。(三)组织与实施 包含 11 个条目,其中贯穿着尊重幼儿的权利,尊重教师的创造,尊重幼儿在学习特点、发展水平、个性 特征等方面的差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等等理念与观点。(四)教育评价 提出了评价的发展性、合作性、标准的多元性以及多角度、多主体、多方法、重视过程、重视差异、重视 质性研究等原则。三、 《纲要》的基本指导思想 (一)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观 终身教育和学习化社会的到来,使基础教育的价值取向逐渐转向为每个受教育者奠定生存的基础、做人 的基础、做事的基础和终身学习的基础,即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纲要》的组织和实施、评价都将可持 续发展放在了核心位置,强调教育活动要要利于其长远发展,明显着眼于幼儿终身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最基本 的重要素质。(二)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 儿童发展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动态过程,幼儿教育要全面促进儿童发展,就必须考虑儿童之间的差异性; 另外还应因人而异地实施有所侧重的教育,在全面发展教育的基础上实现个性化的因材施教,这都符合以人 为本的教育原则。此外, 《纲要》还表现出对教师、对家长、对教育中所有人的因素的尊重和关注。(三)学科融合与生态教育 《纲要》意在推进整合的学习,力图营造一个与幼儿生活一致的高度综合的课程形态。这不仅与我国基础 教育改革的步调一致,也符合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学科融合;它对教育评价的要求还体现出生态教育理 论在教育的“文化生态”、“学科生态”、“评价生态”等方面的基本思想;它还特别强调环境在促进幼儿发展中的 重要作用。(四)全方位动态评估 《纲要》吸收当代教育评估研究方面的最新成果,以一种全新的全方位动态评估理念来指导幼儿园的教 育评价。《纲要》所提倡的过程性、动态性评估思想与当今世界教育评估发展潮流是一致的,对我国幼儿教育改 革的影响是深远的。 第二节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的内涵实质 一、健康 (一)目标: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这既是幼儿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幼儿健康教育的终极目标。具 体包括四个总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全、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 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幼儿健康教育的终极目标指向的对象是身心健康并有良好的社会心态、有适度的交际愿望和交际能力、 具有健康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向的承载者。目标内涵的价值取向: (1)身心和谐:只有身心和谐发展才能真正既保证身体的健康又保证心理的健康; (2)保护与锻炼并重:既注重掌握必要的保健知识以提高保护自身的能力,又强调通过体育活动来提高 身体的素质; (3)注重健康行为的养成:这是幼儿健康教育的核心目标。(二)内容与要求 : 1、结合幼儿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 ; 2、建立科学的幼儿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注重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争取家庭和社区的积极配合 ; 4、在教育过程中充分尊重幼儿生长发育规律; 5、保护幼儿的生命,这是幼儿园的首要任务 ; 6、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注重幼儿身心健康的同步发展 。二、语言 语言对人类进化和个体发展的意义 (一)目标 : 幼儿语言能力的培养目标包括四个方面: (1)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 (2)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 解日常用语; (3)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 (4)喜欢听故事、看图书; (5)能听匿和会说普通话。整个幼儿语言教育活动应围绕叔叔目标展开。《纲要》非常重视交流活动和语言环境对幼儿语言发展的影响,强调在运用过程中培养幼儿的语言能力, 最重要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幼儿教师要为幼儿创造支持性的语言教育环境,成为幼儿平等的交流者, 让幼儿通过聆听来理解语言,积极地加入交流来发展语言运用能力。(二)对教师的要求 : 幼儿园语言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帮助幼儿成为积极的语言运用者。教师和其他的成人需要特别注意保护幼 儿运用语言交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每个孩子说话的机会,满足他们交往的愿望,使他们的语言能力得到 锻炼。三、社会 社会对人的重要意义 (一)社会领域的教育目标 : (1)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 (2)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 (3) 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4) 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不怕困难, 有初步的责任感; (5) 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强调潜移默性与社会学习。(二)实施社会教育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 1、正面教育:这是一切教育最基本的原则,其核心是在尊重的前提下对幼儿提要求,在肯定的前提下对 幼儿的行为做出补充和修正,在维护幼儿的自主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渗透课程的要求,它具体包括: (1)以积极的方式对幼儿提出要求:直接告诉幼儿如何去做和做什么而非不要如何做和做什么。(2)积极的环境:要求教师通过创设的条件、机会能够影响幼儿活动的方式,通过幼儿的活动方式间接 地影响幼儿的社会性行为。(3)行动和言语相互强化:教师将自己放在和幼儿平等的位置,身体力行自己所提出的倡议。2、生活教育 生活教育即社会性的教育是在日常生活中,借助于日常生活,并且为了日常生活而进行的。这就要求教 师在大量生活细节中,在不改变生活原有特质的前提下,将与某种生活内容或生活方式相应的社会性教育的 目标结合进去。四、科学 (一)目标: (1)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 究问题; (3)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4)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 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 (5)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 识。科学教育的价值取向不再是注重静态知识的传递(这是学校科学教育的价值取向而非幼儿园科学教育的 价值取向) ,而是注重儿童的情感态度和儿童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他人及环境的积极交流与和谐相处。(二)内容与要求 : (1)科学教育的内容应从身边取材:引导幼儿关注周围生活和环境中常见的事物,发现其中的有趣和奇 妙,有益于保持他们的好奇心,激发他们的探究热情,使他们从小就善于观察和发现。( 2)形成安全的探究 氛围:这是儿童主动学习和探究的基本前提和条件。教师要给幼儿出错的权利,并把其作为了解他思维和认 识水平的线索。(三)指导要点 (1)幼儿科学教育是科学启蒙教育,重在激发幼儿的认识兴趣和探究欲望; (2)让儿童亲历和感受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体验发现的乐趣; (3)科学教育生活化,学习身边的科学,科学教育活动应渗透于一日生活之中。五、艺术 (一)目标: (1)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2)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 自己的情感和体验; (3)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艺术教育激发兴趣的目的是将浅层兴趣引申,并提高到有一定深度的动机水平上,把儿童原有的兴致导 向内化,将表面的热情转化为主动从事艺术活动的推动力,使之成为积极主动的参加者。(二)内容与要求: 强调教师应通过艺术活动使幼儿激发情趣、激活兴趣,通过艺术活动体验审美愉悦,使艺术活动赋予幼 儿以满足感和成就感。要尊重幼儿个人的意志,给儿童自己选择表达内容和方式的自由;教师要给儿童提供 宽松的环境条件,维护宽松、和谐的精神氛围和自主表现的时空。幼儿艺术活动应以幼儿为本,强调主动性。六、 《纲要》的实施对幼儿教师的要求 (一)全面、正确地了解儿童 (的发展能力) : 1、正确地认识儿童与儿童发展: (1)个体独立、积极主动,有自主、独立、充分活动的能力和权利; (2) 个体完整,身体、认知、情感、社会性、个性等方面全面发展; ( 3)发展中的个体,具有充分、巨大的发展 潜能; (4)在与周围环境、他人的积极主动的相互作用中不断成长、发展; (5)发展具有个体差异,如不同 身心发展特点和优缺点。2、掌握儿童学习和发展的规律:儿童学习和发展有其自身特点和规律,只有全面了解、掌握并遵循这些 规律才能取得教育的成功。3、平视儿童,在与儿童交往和教育过程中研究儿童发展:要站在和幼儿同一水平的位置上去看待儿童的 世界,去理解儿童最为自然的、真实的想法,去体会儿童的经历及其对他们身心发展的意义。(二)有效地选择、组织教育内容 这种能力是教师教育实践能力的首要和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实际中,有些教师过于依赖教材,忽视 了决定教育有效性的关键,即适宜性(包括对象和地区两个方面) 。这不仅使教育因此失去了针对性,而且也 制约了教育的效果和儿童发展的质量,甚至直接限制和妨碍了教师灵活、创造性地选择、组织教育内容的能 力的生成与提高。四方面的要求 1、强化目标意识,理解儿童发展各方面的目标及其相互关系,并以此为自己工作的指导; 2、明确教育内容是活的、动态变化的,具有明显的针对性与适宜性,需要教师根据教育目标确定。3、教育内容要结合并来自于儿童发展和生活经验。4、充分运用社会、文化、本土自然和人文等资源。(三)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 1、为幼儿创设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 及充满关爱、温暖、尊重和支持的精神心理环境。2、有效组织适合于幼儿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要注意重点在支持幼儿自主活动、探索、操作和充分体 验上,并创设 “问题情境”和“开放性问题” 。3、 3、促进儿童间积极的互动与交往,形成一种有利于儿童学习和发展的合作性学习氛围; 4、教师自身要成为儿童学习和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要以关怀、尊重、接纳每个幼儿。 5、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其充分了解,理解、支持、配合幼儿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6、积极地评价儿童。重视对幼儿进行动态的、形成性的评价,注重积极调整他人对幼儿的评价。七、 《纲要》中有关教育评价的内容 幼儿园教育评价应具有促进每个幼儿发展,促进教师自我成长,促进课程本身发展等功能。随着新评价观的逐步建立,教育评价体系及方法出现了如下变化: 1、评价过程由静态变为动态,关注幼儿的学习变化与成长历程; 2、评价情境由人为的变为真实的,强调在真实情境中对幼儿进行评价; 3、评价内容与方式由单一变为多元; 4、由评价者作为单一评价主体到有关人员都是评价的参与者。专题 6:我国本领域价值取向的演变 教育政策活动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价值取向问题在教育政策 中具有核心地位。我国建国后不同历史时期学前教育政策价值取向发生重要变化,它经历了从偏重社会需要 到注重儿童全面发展,从强调整齐划一到推行个性化教育、关注儿童特殊需要的价值取向转变,反映了社会 发展、体制变革、世界教育发展趋势等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一、建国至“文革”前学前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 (一)偏重社会需要:强调教育要为社会政治经济服务,它可将广大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社会主义学前教育与妇女解放有着密切关系) (二)强调整齐划一:延续苏联传统,非常强调集体主义教育。虽然便于教师对幼儿的管理,但比较机械、 僵化,缺少灵活性。(与中国教育因材施教的传统不符) 二、改革开放至今学前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 (一)以儿童的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相对以往,现代学前教育非常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二)尊重差异,倡导多元化的教育路径:在《纲要》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都有体现; (三)关注处于弱势地位的儿童:对他们特殊需要的关注同样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三、影响我国学前教育政策价值取向的因素 (一)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对人的培养目标、内容、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体制变化的要求: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学前教育体制也做出了相应变革。(三)世界教育发展潮流的影响:世界竞争的加剧促使学前教育观、儿童观的变化,国际组织的作用。 第六章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第一节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概述 一、 《意见》颁布的时代背景 《意见》是继《纲要》之后,我国为推进新时期幼儿教育管理改革与发展而颁发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已颁 发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前述文件如《规程》 、 《条例》等皆为幼儿园工作的操作指南,而本文件侧 重于改革、发展与指导。如果从法的角度看,前者属于微观规制,而后者则属于宏观调控,这也标志着我国 对幼儿教育事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意见》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总结了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现状;提出了幼儿 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强调继续坚持适合我国国情的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针;对新形势下完善幼儿 教育的管理,落实加强管理的责任,以及深化幼儿教育改革,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提高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 水平,加强领导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等提出了要求。(一)全世界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介于其对人们一生发展的重要性,世界及我国都非常重视该领域; (二)我国社会形势与政策环境:教育改革及本领域社区化,单位转制、家长需要多元化等因素影响。(三)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形势 :稳步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亟需指导。从性质上看, 《意见》和《纲要》更偏向于政策,而《规程》和《条例》更偏向于法规。二、 《意见》的基本结构 (一)缘起:明确幼儿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总结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现状 ; (二)意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加 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 高幼儿教师素质;加强领导,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第二节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内容解读 一、缘起 (一)强调了幼儿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 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说教育是民族的希望,那么其中的学前教育就是希望中的希望。学前教育是构筑整个教育大厦的地 基,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1、保障幼儿生存、学习与发展的基本权利:由于其常常无法自己实现,只能靠成人和社会来保护; 2、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应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和谐发展,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3、巩固、提高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帮助幼儿适应学校生活,为进入小学学习做好准备; 4、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与计划生育相关; 5、有利于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合作、增强社会凝聚力等其他功用。(二)指出了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形势 一组数字说明形势大好,但背后也存在问题: 1、政府投入不足:定位不明导致责任不清,直接造成财政投入不足,过分强调了其非义务教育性。2、管理混乱:各种社会力量办园不规范,原企业办园管理无序,应试教育导致其教学与管理混乱。3、资源严重不均衡,农村地区发展缓慢:城乡及示范园和普通园间差距显著,且民办园两极分化。4、管理力量薄弱:省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中的职能缺位,市县级幼教管理力量更为薄弱,兼数者多。5、教师队伍不稳定:待遇普遍偏低、身份非公非民、相关问题长期未决,企业改制中丧失优质师资。6、收费严重失控:公办园收赞助费、民办园搞连锁经营收加盟费,非法办园收费更是无章可循。二、关于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的六大意见 (一)明确新时期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1、形成多层次的供给体系,满足多层次社会需要。多渠道:官办与民办,多形式:正规与非正规。2、加快发展:提出发展的总目标。3、拓展学前教育功能:推进低龄化发展(向 3 岁以前延伸) ,并重视为家长提供教育服务指导。4、建立社区服务:以社区为基础,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在家庭教育被重视后,又出现社区化。(二)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我国的体制:“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分区规划,整体推进。” (通过政策和立法逐级推进的) 作用:适合我国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可以使事业发展既有规范性的要求,又能发挥地方的灵活 性;强调调动地方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意义:保证中央与地方统一性与自主性结合,即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来促进其发展。1、首次明确了各级应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从中央、省、地、县、城市街道办事处、乡级政府到村民 委员各司其职(从纵向上来看) ; 2、各个部门分别负有相应的职责和任务:教育、卫生、财政、价格、建设、民政、劳保、编制及妇女儿 童工作委员会和妇联组织各司其职(从横向上来看) ; 3、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园和家长共同 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管理的一体化格局,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共同参与管理,充分发挥 城乡自治组织的作用。(三)加强管理,保证事业健康发展 : 1、继续加强公办园建设:以公办园为骨干;保证经费,制止卖园风,加强对公办园转制的审核。2、积极促进民办园的发展:鼓励兴办以形成公办与民办共举的格局,加强对民办园的积极引导。3、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办园的管理:产权移交以保证资源继续利用,通过体制改革提高活力水平。4、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证,坚决取缔非法办园行为; 5、切实规范办园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托幼园所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学前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 制止、杜绝乱收费行为。(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 1、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改革指导思想: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1)儿童发展的整体观:将儿童发展视为整体。(2)儿童主体观:以往的以教师为主体。(3)儿童生态观:与其所处环境的适应与互动。2、健全、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的各项机制: (1)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机制; (2)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管理和监督机制; (3)加强自身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不得办赢利班 3、构建家庭、社区、托幼园所互动的早教体系:必须整治脱离社区的弊病,主动与社区架设各种桥梁, 使幼儿园的教育与社区生活紧密相结合。4、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通过教育部门举办的示范园和教育部门指导、联系社会力量举办的示范园努 力形成新形势下的质量建设和保证体系。(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 1、提高师范院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强学建设,发挥优势,提高水平,与实践相结合。2、加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将其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提高其素质和水平。3、严格实行园长持证上岗、教师资格准入制度。4、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地位和待遇。(六)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证教育改革与发展地顺利进行。1、增强加快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认识,纳入规划,切实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促进其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2、加大投入保障:要做到保证公办园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保证示范幼儿园建设和师资培训及扶 持贫困地区幼教的经费。3、保证管理层层落实到位:县负责举办公办园、乡镇负责举办中心园、村发展多种形式教育;形成三级 办学、二级管理(县、乡政府)的体制。4、制定优惠政策: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承认其发展是利国利民、意义深远的社会公益事业。5、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督导制度:由国务院教育部门制定督导评价暂行办法,建立了督导制,坚持督政 和督学相结合,将其纳入督导工作范畴。 第七章 《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一节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思想精髓 一、立法目的、调整范围、法律地位 该法与学前教育关系密切,民办园是中国目前学前教育的主体,因此深入了解和掌握本法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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