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贵妇人战马车图片挂房间挂钟表的位置什么位置适合

大汉天子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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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元二年,春二月,燕国与中山国的边境地带。  数名穿着红色甲胄年轻骑兵,飞驰在这原野之上。刘荣勒紧了马儿,他的眼睛,看着这公元前的北国风光,心中自是感慨万分。  “殿下,您走的太快了!”王启年骑着马儿,从后面追了上来,他是去年被刘荣拉进太*成了太子舍人的。  “不走快点怎么行?”刘荣晒笑着道:“再不快些儿,汲黯那老小子就追上来了,他一上来,定是一番唠叨,寡人耳朵茧子,都听的老厚了!”  刘荣现在已经进入了青年时期,他的相貌也已经成熟了起来,不复三年前的青涩,十五岁的他,身高已经足有七尺,身上的肌肉也早已经因为日日锻炼,而显得无比发达,现在他已经可以拉开五石大弓了,在同年人中也算的上一个大力士了。  说起来,这次出长安,还是他花了一年的嘴皮子,好说歹说,打着游历和增长见闻的名义,才磨的天子点头同意的。  一出了长安,刘荣就如飞鸟入林,鱼归大海,一路上带着现在已经开始形成了作战能力的羽林卫,到处玩拉练,动不动就来个急行军,把地方官搞的晕头转向,三辅大臣无可奈何。  不过,相比让刘荣这个祖宗和他的羽林卫继续留在长安,地方官还是宁愿,太子与羽林卫每年都出去游历这么一次。  因为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太子那支头上标新立异的插着漂亮羽毛的卫队,已经把整个京畿地区的官员与豪强,搞的心神不宁了。  年轻的羽林卫们虽然出身低下,但是这两年来,学了文化,读了兵书,懂了礼仪,又兼受了刘荣一通洗脑,一个个都梦想着以天下为己任,北定匈奴,内定社稷,都觉得,自己的肩膀上担负着,太子所说的所谓‘历史责任’。  年轻人嘛,总归是年轻气盛了些,血气方刚,再所难免,在长安呆的久了,他们自然而然的,也就见识到了长安豪强与官员的龌龊,有时候难免血气一上来,同情心便泛滥起来,随便来个路见不平,拔刀襄助,便搅得长安的许多子钱商人与豪强不得安生。  偏生,这些少年后台硬的很,有太子直接撑腰,羽林卫做事,向来是秉承着一致对外的精神,又加上刘荣极其护短,便是他的手下打错了人,那也得先找回场子,再惩罚手下。  这就更别说,羽林们干好事,帮助弱小了。  这两年多来,被刘荣一手带出来的羽林卫们,几乎揍遍了整个长安地区的豪强家族,打得那些纨绔子弟,二世祖,整天提心吊胆,平日里,一见到羽毛,脑袋就发晕。  所以,太子出巡,自然是受到了热烈的欢送。  不过一出了长安,刘荣天性不喜欢被约束的性格,就暴露无疑了,开始,他还只是搞搞拉练,带着几千人的太子仪仗,进行一个时辰的快速前进,那顶多只是让士兵们喘几口粗气罢了。  但到了中山国境内,出了京畿的范围后,真正令那些随行官员头疼的事情便开始了。  虽然说,太子喜欢一个人带着亲信,到处乱逛,在长安的贵族圈子,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但是,在中山国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太子竟然也依旧带着亲信心腹,满世界转悠,就可把随行的官员吓的够呛,汲黯也不得不多次进行劝导。  很显然,汲黯的劝导,没有起到半分作用,年轻气盛的刘荣依然我行我素。有时候,汲黯还没来得及开口,刘荣便已经骑了马,跑的没了人影。  刘荣跳下战马,把眼睛看向正在山下蜿蜒着朝着他这里赶来的庞大太子卫队,见了打头的那一排高耸的羽毛,刘荣脸上露出了欢喜的样子,在他看来,再也没有比一天天看着这些年轻的战士,渐渐成熟,更让他高兴的事情了。  “走拉!”刘荣哈哈一笑,策着马,便朝着山坡下急驶而去。  王启年跟在刘荣身后,叹了口气:大家都只知道太子生性好动,不喜欢受到约束,可谁又知道,在太子看似莽撞和粗鄙的行为下,隐藏的竟是深深的心思。  王启年,自去年起,就一直跟随在刘荣的身边,刘荣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在眼里。  他清楚,表面上,太子刘荣好动,喜欢到处跑,可是,太子从来也没有真正的离开卫队的保护范围,太子做事情,总是把握着一个度,一个底线,这么些年来,太子从来也没有逾越了他做太子的本分,更没有直接干涉过朝廷的大事。  就拿这次出行说吧,表面上,太子总是到处乱跑,动不动就消失,可实际上,太子一直就在卫队的附近,而且太子每到一个地方,总是会令人将当地的地理环境,道路情况,人口数量以及当地官员的名讳记录于上。  王启年,隐约觉得,太子这样做,定是有原因的!  。。。。。。。。。  大草原的春天,散发着勃勃的生机,到处都长满了清脆的绿草。  但是,匈奴右贤王帐下的左骨都侯呼衍于兰,看了这一切,却觉得很是痛心。  “要是这么好的年景,是在去年,那该有多好啊,我族中的儿郎。。。便不会。。。”他骑着马,心中想着。  在去年,右贤王控制的区域,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从秋天开始,连续不断的阴雨天气,导致牲畜过冬所需的干草,无法囤积起来,在那个时候起来,右贤王就开始了担忧起冬天来,并紧急向王庭求助,得了些干草,牲畜,奴隶等援助。  但是,到了冬天,真正的灾难,才刚刚开始,从十月起,大半个右贤王控制的牧场,开始普遍降起了冰雹雨,接着,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雪,从天而降,大量的牲畜成批冻死,许多小部落,就此灭族。  右贤王的实力受到了严重的打击,现在整个右贤王控制的地区,缺少大量的生活物资与奴隶。  现在,左贤王与休屠王以及左右谷蠡王正在等着看右贤王的笑话。  匈奴,并不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它不过是一个统一在王庭之下的,由大量部落组成的相对紧密的国家政权。  在最高层,左右贤王与左右谷蠡王同大单于同属冒顿单于的后代,他们手中掌握着强大的军事力量。  而在这些人之下,休屠,楼烦,白羊等教大的部落,又单独的占据了一块地皮,过着土皇帝的生活,有时候,即使是大单于,也指挥不动他们。  余下的,如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等重要官职,则被三姓贵族霸占。  他的呼衍氏,以及兰氏,须卜氏,与以上诸王部落,共同组成了匈奴帝国的权利金字塔。  显而易见的,右贤王的部落受到了天灾的打击,其他诸王部落,都在看笑话,而不是伸出援助之手。  到目前为止,右贤王稽善只接受到了来自王庭的两万只牲畜的援助,其他诸王,都准备着等右贤王的实力衰落到极点,再逼迫右贤王让出那些曾经令他们垂蜒的牧场。  但是,那些家伙,似乎忘记了,右贤王还有一个丰富的猎场:南边的汉朝边地。  在那里有无数的粮食,可以掠夺,那里有大量的财宝,可以抢劫,那里更有无数的人口,可以劫掠!  “勇士们!”呼衍于兰张大了嘴巴,大声的对着他部落的战士喊了起来:“右贤王大人令我告诉你们,我们缺少什么,就去南边拿什么!”  他那口明显带着浊音的阿尔泰语系匈奴话一出口,立刻就让那些已经无聊的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的匈奴人激动的大叫起来。  南边。。。。他们好久没去了。。。这次,他们发誓,定要把去年冬天损失的,统统抢回来。  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干的!不是吗?南边的人,根本就不是大匈奴的勇士们的对手!  就让战争开始吧!反正所谓的和亲协议,还不如一张草皮结实!  。。。。。。。。。  注:史记记载,中元二年二月,匈奴入燕,也是从这一年开始,一直到中元七年,匈奴持续的侵略北地,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虽然不清楚,他们是到底为何如此,但是,我想他们肯定遭遇重大的天灾,不得不转移矛盾。  而且,在查阅了史记和汉书这些年的天灾记录后,我认为,匈奴应该是受到了严重的雪灾或者冰雹袭击,因为在中元元年,西汉的衡山等地,就遭遇了史无前例的冰雹袭击,史记记载,冰雹大小有一尺八,西汉一尺为23。1厘米。  然后,从中元二年开始,持续不断的干旱与蝗灾见于史书,匈奴人肯定也好不到那里去。  匈奴政治体系中,目前有史可查的贵族只有三姓:呼衍,兰,须卜。  匈奴的语言应该是阿贰泰语系。  恩。。。其实这一卷的战争,只是小打小闹,试着写写而已,战争并非这一卷的主线。  PS:身体已经好了,明天起恢复正常更新,并开始还债,谢谢大家的关心了^_^  
    不一日,庞大的太子出巡队伍,便离开了中山国的境内,进入燕王刘定国的封地。  燕王国,从其封地范围来说,是一个大国,它的辖下,统治着包括渔阳,右北平,上谷,辽东,乐浪等在内的七个郡。  但是,实际上,燕王的命令,从来就不能指挥这些边地悍将,没有天子令,这些精锐的边军,根本就不会离开自己的防区,燕王的实际控制地区,其实就只有其都城蓟!反倒是现任燕国相老将军栾布可以利用他庞大的影响力,协调其余各郡的兵力,共同对抗来自匈奴人的威胁。  自进入燕国境内,道路一下子就崎岖起来,即使是驰道,也显得坑洼不平,刘荣的撵车,多次陷入泥坑之中,几千人的队伍,不得不放慢了前进的速度。  “这里的驰道是怎么整修的?”刘荣坐在撵车中,看着车外道路上的情况,怒道:“朝廷每年拨给燕国几千万钱的整修费用,都用到了什么地方去?”  由不得他不生气,要知道驰道可是燕国七郡驻军的生命线,燕地苦寒,粮食,草料以及其他必须装备等补给,全部都必须由富饶的河东等地运输过来,这时代没有大运河,一切后勤完全是靠着小推车与牛车,在弛道上进行运输。  通常情况下,一百石从河东起运的粮食,最终能够到达长城的不过七十余石,剩下的,都被民夫与运输的牲畜消耗掉了,这还是河东靠近大河,可以通过水路,输送一段不小的距离的缘故。  因而,北地弛道的道路情况,与维护力度,成了大汉国军费开支中的一个重点,每年用于维护道路,并对其修整的的费用,早就超过三亿钱之多。  刘荣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偷他东西的小偷,毫无疑问,这条道路目前的情况告诉刘荣,这里的出现了一只大大的硕鼠!  发现了老鼠,当然要立刻打死了!  “王卿,你立刻持寡人的节符,将此处的地方官叫过来!”刘荣把王启年叫过来,吩咐道,又转头对张常问道:“张常,查一下,此处应归属那位郡守大人管辖!”  张常点点头,跑去后面的马车里翻出了大堆的竹简,然后又迅速跑回来道:“回禀殿下,此处已属燕王管辖的都城范围!”  “很好!”刘荣冷笑着说:“先令仪仗停下来!寡人就在这里,好好看一看,这条路到底有多烂?”  他说着,就下了撵车,坐在他身马车之中的汲黯,赶紧也跟着下了车。  “殿下,您又怎么了?”汲黯看了看脚下的泥土,皱了皱眉头,他还以为如此糟糕的路旷,刘荣也还想到处去看看。  “没什么,寡人就是发现了一只老鼠,想拿棍子敲死它而已!”刘荣说着,伸开双手,任由随行侍女为他披上一件厚厚的皮衣。  “老鼠?”汲黯看了看路面,他摇摇头道:“抓老鼠的,自然有猫,殿下何苦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这只老鼠,便交给臣来处理吧!”  他的意思自然就是,他是一只擅长抓捕老鼠的猫了,刘荣笑了笑,拍了拍汲黯肩膀道:“这只老鼠,一般的猫还真抓不了,既然卿想尝试一下,那就去试试吧!”  他说完,就又重新走上了撵车,将帘子放了下来,随侍的两个侍女,赶紧跟上去,按照他的习惯,帮他锤打起肩膀来。  老实说,这两个侍女,长的不赖,肤白肌滑的,人也水灵,身材更是窈窕,按说,以刘荣的个性,应该早就。。。。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刘荣现在总是觉得,自己的第一次,是无比珍贵的,不能随便浪费,于是一直到今天,他也没对这两侍女下手,顶多是摸摸碰碰罢了。  过了一个多时辰,王启年终于把负责本地治安与管理的密云县县令叫了过来。  “臣密云县令致远,拜见太子千岁!”透过帘子之间的缝隙,刘荣的眼睛,看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胖子,穿着县令官服,拜在自己撵车之前。  “汲爱卿,你给寡人,好好的去问问,一定要问清楚!”刘荣半闭着眼睛,躺在撵车之上宽阔的塌上,享受着美女的温柔伺候,他挥了挥手,便将这个事情全部交给了汲黯去办。  也是确实,此事,他直接插手的话,就会显得他的肚量狭小,不能容人,而汲黯插手,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那就是属于非常合理的正当要求。  这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刘荣摇了摇头,竖起耳朵,仔细的听着外面汲黯与那胖子的对答。  汲黯也确实厉害,几句话就把那胖子吓的半死,然后套出了这条道路为什么今年如此难行的原因。  原来,燕国相栾布老将军去年起,就开始病重了,不能理政,而燕王刘定国,头顶上没了老将军约束,一下子就把本性暴露了,又是大肆娶妃,又是购买新的马车,下人,添置仪仗等等,这一来二去,燕国的那点可怜的税收,就被挥霍的干净。  可王宫还是需要钱财用度的,于是,去年冬天本应该拿来修整道路的钱,到现在也没见影子,再加上,去年冬天,下了几场大雪,冰雪融化之后,把道路给彻底变成了泥路。  当然了,那个胖子是绝对不敢直接这样说的,他只是说自己没见到过中央的修路钱,偶尔听说了燕王殿下的生活似乎有些腐烂,又偶尔听说燕王殿下的妃子很多,排场很大,一连串的偶尔下来,自然就把事情挑明了。  刘荣随手翻开了就放在他枕头的沿路官员资料本,这本他从御史台拿到的资料,详细记录了整个大汉国各地县令以上官员的背景,以及过去三年的考评。  现在刘荣对这个时代已经比较了解了,在这个时代,无论文官还是武将,每年秋天,都会面临一次严格的考核,能者上,次者下,是这种考核的标准。  他发现,这胖子也不什么好鸟,过去三年的考评,统统是最,这个评价,已经很差了。  “让他走吧!”刘荣挥了挥手,道,这个胖子,已经用不着他收拾了,今年假如他的考评还是一个最字,那么他的仕途,也就到点了。  只是这个燕王刘定国,胆子挺大的,竟敢私自截留中央下拨的修路钱,他是不是觉得山高皇帝远,没人治的了他?  刘荣的鼻子冷哼了一声,对随侍在撵车一边的张常道:“起驾吧,争取在天黑前,到达附近的城市!”  。。。。。。  西汉考核,为殿最科,殿就是优秀,最就是差。每年秋天举行一次,文官主要是从人口增加户数,赋税征收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定。  
    在暮时之前,刘荣的庞大卫队,终于到达了位于蓟城之南约八十里左右的一个军事要塞。  这座名叫‘武德塞’的军事堡垒,修建在蓟城北下的毕经弛道之上,它的城墙完全由土石方垒成,看上去,高度至少应该有三丈,在城墙的上面,站着十几个巡逻的士兵。  其实,像‘武德塞’这样的军事要塞,在整个北地边郡,数不胜数,它们就像钉子一样,死死的钉在大汉国的国土之上,在平时,担负着转运粮草,输送军械,同时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一旦发生战争,这些要塞,就会立刻将其附近的民众收拢到要塞之中,固守待援,或者主动出击。  在过去五十年来,这些中小型的军事要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遏止和迟缓了匈奴骑兵对大汉国主要城市与腹地的攻击。  “这么多人,这个小小的军塞,怕是住不了!”刘荣看了看这个显得比较小的军塞,转过头,对随侍一边的亲信军官李贲道:“李将军,除寡人随行的亲随外,传令下去,其他人统统在塞外扎营!”  “诺!”李贲点点头边骑着马,前去布置了。  他是将门世家出身,两年多前,被刘荣要过来后,就一直帮着金求德等人练兵,熬了一年,等金求德和赵慢熊,因为操练羽林卫有功,被晋升为中尉手下的京辅都尉后,空下来的太*卫队都尉职,便由他和王启年一同担任了。  老实说,李贲看不起王启年,总觉得,王启年除了会养狗和熟悉兵器外,根本别无长处。  王启年在李贲眼中,只不过是一个弄臣罢了,李贲骑着马,从王启年身边掠过,他的眼睛,看了看王启年身后的马车中运着的十几只凶猛狼犬,李贲的鼻子哼了一声,便不再理会王启年。  王启年同样不屑的看了看李贲的身影,心道:果然是陇西的莽夫,半点不知做人的道理。除了打仗,你还会什么?什么也不会!  王启年提起手里的连弩,将之瞄了瞄李贲跨下的战马。  四十五步,望山上的刻度,准确的告知了王启年,李贲与他之间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他手上这把去年才改进出来的连弩,可以在瞬间将这个莽夫射成马蜂窝。  这种最新的连弩,目前已经在皇庄中投入了生产,每月可产一百五十把,年产两千余,较之之前的旧式连弩,这种改进型的连弩,增强了弩手射击时的稳定性与弩箭的杀伤力,在六十步之内,它射出的弩箭,可有效杀伤敌人,在三十步之内,它射出的弩箭,几乎可以穿透三寸厚的木板,而且它的弩箭,亦也采取了全新的血槽设计,保证了弩箭在射中敌人后的致死率。  王启年,当然也不是什么傻瓜,他清楚的知道,李贲与他之间存在优劣,老实说,他也清楚自己不是带兵打仗的料,在后方帮着监督兵器的制造与改进,才是他擅长的区域。  而且,这李贲是陇西李氏的弟子,是将来的太子妃的亲人,与这样背景的莽夫结仇,显然并不划算。  可是。。。。不知道怎么了,王启年,就是看这家伙不顺眼!  刘荣的眼睛,回过头去,正好看到了王启年拿着连弩瞄准李贲时的情况,他笑了笑,有竞争才有进步,像王启年和李贲这样相互有些敌对的人,在他的麾下,并不少见。  而且出于平衡的原因,刘荣甚至有时候,会在其中尝试添把火,使他们斗争的更加激烈些。  治大国如烹小鲜,虽然他的太*,远远比不上朝廷的庞大,但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实际上,这个时期的太*的基本结构,与朝廷差不了多少,大汉国的太子,就是依靠着在太*中的学习,从而逐步的成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  而要统治一个庞大的国家,就必须学会,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避免一方独大,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的稳定。  所以,令太*热闹一些,斗争一些,符合刘荣的利益!  。。。。。。。。。  华鹰,在他的官邸中,抬着头,看着那副挂在墙壁上的巨大木制地图。  尽管这地图的绘制手法,相当原始,也并不精确,但通过这副地图,华鹰还是可以轻易的观察到大汉国北地各郡与匈奴的接壤部,与脆弱处。  华鹰的身体很强壮,他习惯性的袒露在外的胳膊上,密布着深浅不一的十几条伤疤,这些伤疤,就如同一个出色的评书人,向每一个见到它们的人,诉说着华鹰辉煌的过去。  其实,华鹰还很年轻,他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四周岁。  但是,他的经历,却远超同年人的想象,十八岁那年,他继承了战死沙场的父亲的遗志,披着妻子为他准备好的重甲,拿着父亲留下的重矛,加入了大汉国边军,成为了一名低级重步兵军官。  从那一年起,华鹰就依靠着他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带着他的手下重甲步兵,辗转驻防过渔阳,上郡,武威,甚至是辽东,他的敌人,包括了匈奴,乌恒,高句丽等蛮族。  他华鹰现在已经可以拍着胸膛说,在大汉国中,他是少数几个可以区分出匈奴人与乌恒人的不同的人。  因为,他了解这些蛮族,在多年的战斗中,在付出了鲜血的代价后,他对这些蛮族开始有了清楚的认识。  正是因为他开始认识到蛮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不同,所以,他才更加清楚目前局势的紧张性。  从去年冬天开始,他的心脏,就开始了剧烈的跳动,因为下了大雪,从渔阳以北看过去,厚厚的积雪,覆盖了整个世界每一个角落。  即使是大汉国的人民,待在要塞与结实的木屋中,也感觉了气温的不同寻常。  那些北方的蛮族,肯定在这次雪灾中,损失惨重,这样一来,匈奴人,乌恒人,甚至高句丽人,为了找回损失的东西,他们恐怕会派遣大军南下劫掠。  到时候整个燕地七郡,恐怕就将遭受到几个方向的攻击。  于是,他开始千方百计的想要提醒他的上司,渔阳郡郡丞,可是郡丞根本就不相信他说的话,因为,在郡丞看来,大汉国与匈奴之间的和亲协议在两年前,才重新签署了一遍,根据常识判断,匈奴人不可能在和亲协议墨迹未干的情况下,就将之撕毁。  因而,郡丞嫌他多嘴,就将他和他的部下,调回了大后方的蓟城,驻防到这个叫武德塞的普通军塞,还美其名曰‘休整’。  可是。。。。华鹰看着地图,现在草原上的冰雪已经融化了,他已经仿佛可以看到,匈奴人,乌恒人,甚至高句丽人,正在磨砺着他们的武器,虎视眈眈的看着富饶的大汉国。  那些豺狼,肯定在准备着,随时从大汉国的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华鹰,感到万分的痛苦,人生中最大悲伤,莫过于清楚悲剧的即将发生,却不能阻止它。。。。。他华鹰,只不过是一位小小尉史,手底下,带了不过三百多士兵,人微言轻,根本不可能有资格见到那些持着燕地甚至是整个边地兵力调动权利的高官见面,更别说,提出自己的想法了。  “大人!”华鹰看着地图,正在叹着气,忽然他的副官,尉史丞手忙脚乱的跑了进来。  “什么事情?”华鹰回过头去,看着尉史丞,却见自己这个副官,满脸通红,口中喘着大口大口的粗气。  “大人。。。太子千岁驾临武德塞!”这个尉丞兴奋的大叫道。  “太子千岁!”华鹰的拳头狠狠的砸到了空气中,果然。。。天无绝人之路,在他最彷徨的时刻,太子驾临,只要,他把情况完整的通告太子,华鹰想,边郡至少就可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人员的伤亡!  “快快出迎!”华鹰难得的穿上自己的红色尉史官服,戴上官帽,急急的走出官邸  。。。。。。  注:早期西汉的中层军官,的确很难分辨匈奴,乌恒,高句丽之间的差别。  当时,乌恒与高句丽皆为匈奴的附属。高句丽人当时生活在今天的俄罗斯境内,与西汉的辽东郡相对。  另,高句丽绝对不是现在棒子的祖先!  高句丽人在唐朝时期,就彻底的消失了。棒子就表叫嚣了。。。。  现在的棒子不过是扶余人与倭人杂交出来的怪物。。。。  PS:想当龙套的速速报名。。。  
    “臣武德塞尉史鹰,恭迎太子千岁!”在军塞前,华鹰带着他的部下,紧急开了城门,跪在太子的仪仗之前道。  “平身吧!”刘荣的命令,通过宦官的传递,最终到达了华鹰的耳朵中。  然后,在羽林卫的一百二十名专业骑兵的护卫下,刘荣的撵车,缓缓的在军塞将官的引导下,驶进了这个坚固的堡垒之中。  军塞之中,当然不可能有什么豪华的住宅,到处都是堆满军械的仓库与士兵的住宅,而那些专门为了在战争到来时,收拢平民而建造的小石屋子,则更是简陋的不像话。  所以,即便是刘荣这个太子来了,华鹰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将就着把自己的官邸腾了出来,勉强让刘荣的撵车与随行的侍女,宦官,亲随住进去。  官邸很小,大约也就是一个普通的院子那么大,因而一下子挤进去百来号人时,就显得拥挤不堪了。  刘荣住的房间,是尉史自己的房子,收拾的倒还干净,墙壁上挂着一支重步兵作战使用的重矛,看上去,那支重矛有些年代了,矛身已经被打磨的光滑无比,矛尖上更是残留着些许血腥的味道。  看的出来,这支重矛参加的战斗,一定很多了。  刘荣将它从墙壁上取下来,拿到手中掂了掂,它足有六十多斤重,刘荣勉强双手拿着它,朝前一刺,手感还不错,就是太重了,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使用的。  看样子的,它的主人,也定是一个猛士啊!  刘荣的脑海中,忽然想起了三国演义中,张飞那一声大吼:某乃燕人张翼德也!  便对这重矛的主人,产生了些好奇,叫来张常道:“张常,给寡人把尉史叫来!”  张常领命而去,没多久就带来了一个年轻的军官。  “臣鹰拜见太子千岁!”华鹰的语气,有些激动,他是怎么也没想到,接见的机会,竟来的如此快。  “你字翼德吗?”刘荣笑着问道,其实,这不过是句玩笑话罢了,华鹰是怎么也不可能字翼德的,因这个时代对字的命名,有着严格的要求,比如说,窦婴字王孙,他的名与字,正好相互衬托,相互呼应,有点像后世的对对子。  “回殿下,臣字豹!”华鹰笑了笑,道。他虽然奇怪太子,怎么会问这种没营养的话,但也没多想什么。  “平身吧!”刘荣拿着的重矛,好好的欣赏了一番,道。  待华鹰站起身来,刘荣才发现,这那里是什么猛张飞,分明是一个美髯关羽,除了脸不是红色的之外,这个叫华鹰的军官的长相,与传说中的关羽,并无二致,一脸修剪的非常漂亮的髯须胡子,足以勾引长安城那些寂寞空虚的贵妇人。  “卿成家了没有?”刘荣开始关心他的家庭了,这些年来,熟悉刘荣的性格,都已经清楚,大汉国这个太子,最是平易近人,平常便是见了个普通的官员,亦也十分亲热,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都习惯了刘荣的性格。  倒是华鹰,那里见过像刘荣这样性格的大人物,他的鼻子一酸,感激道:“回殿下,臣已然成亲。。。内子在家乡,带着一双儿女!”说起自己的妻子,华鹰的脸上浮现了非常灿烂的笑容,他在前线,打死打生,为的,不就是保护自己的妻儿,免受野蛮的欺凌吗?  刘荣见他一付痴情的样子,暗自点点头,这年头,像华鹰这样眷念自己妻子的男人,很少了,一般的官员,见了太子主动问起自己的有无婚配,那即使有个妻子,也会说没有。  于是,刘荣便对这个年轻的军官,产生了相当的好感。一个不诚实的人,你不能指望他能对君上忠诚。  “看的出来,卿很幸福啊!”刘荣笑着道:“有没有兴趣,跟在寡人身边,做个太子洗马?”  华鹰听了,自然很激动,但他却坚决的拒绝了:“回殿下,臣虽然仰慕殿下的仁德,但臣终究还是喜欢在前线,杀些夷狄!”  他说:“臣的祖父,便是战死在白登山上,臣的父亲,在雁门战死,臣与夷狄,不共戴天,此生,愿杀尽夷狄,纵然马革裹尸,亦是值得!”  “好!”刘荣听了这个年轻军官的话,拍了拍手赞道:“卿真丈夫也,这样吧,卿有什么要求,尽管与寡人说,若寡人能办的,定然给卿办到!”  这便等于是一个光明至极的前途了,一般人,根本无力抗拒唾手可得的官职。  华鹰的脸部,亦是一阵抽筋,他清楚,只要自己开口,那么以后顶着太子亲信的名头,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少说也可做到一地郡守。  但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谢殿下!”华鹰跪下来,拜道:“臣此刻唯有一请,请殿下救我燕地七郡百姓!”  “什么事情?”刘荣亦是吓了一大跳。  “匈奴入侵,就在眼前,臣请殿下,立刻发令,速速告警边地各郡,收拢百姓,同时调动大军来援,否则,悔之晚也!”华鹰匍匐在地,将自己的猜测,原原本本的告诉刘荣。  刘荣听了,也是犹豫不决,这没有天子令,私调边军,可是大逆不道的罪名,若事后,匈奴果真入侵,那还好说,但若没有,他就免不得受到某些人的弹劾了。  要知道,这太子之位,可不是杀死几个人,族诛几个家族,就可吓阻别人的窥视之心了。  可是,匈奴若真的选择此时入侵,那么燕地诸郡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肯定受到严重的打击,死的将是无数的百姓与平民。  “王启年!”刘荣转过身去,大叫。  “臣在!”  “寡人令你,速速派人,八百里加急,回报长安,就说,匈奴即将入侵,寡人身为大汉储君,抗敌有责,护民有责!”  “再令人立刻传警边地诸郡郡守,告诉他们,身为边郡父母官,守土有责,让他们做好防御的准备!”  “再令全军,立刻拔营,星夜赶往蓟城,寡人要面见栾布老将军!”  “诺!”王启年只迟疑了一会,就应道,领命而去了。  “臣代燕地七郡百姓谢过殿下!”华鹰匍匐长拜,他身为武将世家,虽然只是低级的,但也到底知道些什么叫做敏感的东西,亦也清楚,方才这些看似简单命令,太子的肩膀上,已经承担起了莫大的政治风险。  “寡人身为太子,做这些事情是本份!”刘荣闭着眼睛道,他又何尝不知道这些,只是。。。他可以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处死他的政敌,但他终究做不到,在灾难来时,自己龟缩起来做乌龟,那是对国家,民族不负责任!  。。。。。。。。  汗。。。传错了。。汗。。。。  
    从武德塞到蓟城,八十多里的路程,而且还是在泥泞不堪的道路上,几千人的武器,仪仗还有粮食,给养等大量物资。  刘荣的太子出巡队伍,竟然只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在翌日卯时之前,就穿过了蓟城关卡,进入了蓟的城市范围,这实在是一个奇迹!  公元前的蓟城,其具体地理位置,其实应该不是在后世北京的范围,从刘荣的所见来看,它更靠近天津。  但是,没有一本现代地图与其相对照,是很难作出判断的。  因而一时间,刘荣亦也不是很清楚,蓟到底是在北京的范围还是在天津的辖区,不过不管蓟城的位置,到底在那里,有一点很清楚:蓟城到目前为止,依然是整个燕蓟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和贸易集散地。  刘荣太子迎着朝阳,驶近蓟城城墙之下,一夜的颠簸,使得从来都是生活在温室之中的刘荣感觉非常疲倦。  但是,他还不能休息。  因为燕王刘定国派出迎接他的燕王世子刘闵正跪在他的撵车前,等候他的召见。  “卿平身吧!”刘荣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尽管,他已经对燕王很不满了,但他依然不能表现出来,他必须亲密无间的摆出一副宗室内部一家亲的样子。  于是他掀开了撵车上的车帘,走下马车,很是平和的扶起燕王世子刘闵。  两年多不见,刘闵的个子也长的很高了,就是身材有些瘦弱,面色不是很好的样子。“似乎刘家宗室的年轻一代,身体都不是很好!”刘荣心中暗暗的想着。  当然,这并不包括,当今天子的十四子,说起刘荣这些兄弟,可一个比一个彪悍,江都王刘非那个莽夫就不说了,单单是精力旺盛的过人的中山王刘胜和比泥鳅还滑的赵王刘彭祖,就足够令人认识到当今天子的皇子是何等强大的存在!  中山王刘胜,今年不过十三岁,就已经有三个王妃伺候了,而且,他王宫中据说没有那个侍女没被他临幸过!其精力之旺盛,性之早熟,远超想象,当然,你还要注意到,这个家伙将来还将生下一百五十多个儿子,四十多个女儿的恐怖战绩!  以至于三国中,刘备张口就是‘吾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因为,他的后代最好冒充,谁也不可能统计出如此庞大的家族谱系出来。  至于赵王,那是更变态的存在。。。不说也罢!  “臣惶恐!”刘闵低着头说,他的性格,似乎有些内向,说话都有点腼腆。  “栾老将军哩?”刘荣的眼睛,扫了一眼出城的燕王属官,明知固问。  “老国相大人,最近身体欠安。。。”刘闵小声回答道:“故未能出迎殿下,臣父王,已在王宫设下酒宴,还请殿下移驾王宫,已令臣等近听殿下教诲!”  “这个可以缓一缓!”刘荣笑着令那些跪在泥泞中的燕王属官平身,本来他还想让他们多跪一会的,也好让他们尝尝在泥泞中的痛苦。  不过现在刘荣还有更紧急的事情要办:他要迅速见到栾布这个燕地的实际精神领袖,并劝服其动用国相的权利,干预边军的调动并组织起有效的防御!  这比他以太子身份,命令边军调动起来,更加迅速,因为在法律上来说,调动封国军队,正属于国相的权利,而不是太子的!  “寡人先去栾公府上!”刘荣重新走回马车,尽管这从程序上来说,并不符合,太子驾临诸侯国,怎么可以先见国相?  但是,事急从权啊!刘荣也顾不上这许多了。  “殿下。。。这。。。。臣如何向父王交代?”刘闵的面部依然很平静,只是语气稍稍出了些畏惧的味道。  “卿也随寡人一起去吧!”刘荣笑了笑,便将刘闵也拉上了自己的撵车。  上了撵车,刘闵也就闭嘴了,他低着头,不敢看刘荣的笑容,谁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  就这样,太子仪仗在进了蓟城后,并未首先朝王宫而去,反是调头在刘闵的引导下,朝着国相栾布的府邸而去。  俞侯栾布的府邸,就在蓟城的一个较为靠近王宫的方向,刘荣的仪仗只花了几刻钟时间,便驶到其前,早有人通知了俞侯家的上下,因而,在府邸前,一长串栾家子弟跪成了一排。  “都平身吧!”刘荣带着刘闵走下撵车。当他看到跪拜的人群中,竟还有着自己将来太子妃的翁公,栾布之子栾孟时,赶紧道,让未来的翁公的丈人拜自己,这未免有些。。。。  “布公大人,现在可还好!”扶起栾孟,刘荣便迫不及待的询问起这个大汉国最老资格的大将的近况。  “回殿下,托圣天子眷顾,家父这几日,身子好了许多,已经能重新进食了!”栾孟低头答道。  刘荣长出一口气,这么说来,栾布前些日子的身体竟已差到不能正常进食。这个老将军,可不能就这么死了啊,大汉国的燕蓟边防,若没了这位经验丰富,声望崇高的老人支撑,恐怕,有些危险了。  别的不说,栾布这一病,燕王刘定国竟然就已经胆敢私自截留道路整修的资金,若栾布不在了,刘定国,岂不是会更加猖狂?  刘荣揉了揉太阳穴,这大汉国的宗室,知一而见全,燕王一系还只是生活在苦寒的地方,经济落后,人口不多,也都学会了怎么奢侈,那么生活在富裕地区的齐王,江都王,衡山王,现在是怎么一个样子?  对付这些腐败的宗室,还是得靠酷吏啊!想当年,武帝朝的酷吏,可是把这些腐败的宗室给一扫光了。  刘荣着,便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下,进了俞侯府邸。  。。。。。。。  不好意思,有点私事处理。。。更新晚了点,另外,昨天貌似还欠帐了。。。。  下周一定把欠帐还清,不过我也要存点稿子了,快强推了。。。  
    事隔近三年,刘荣再一次见到大汉国高祖时代在这世界的最后一个见证者,俞侯燕国相栾布。  栾布已经不复三年前那么健壮有力了,这位曾经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老将,如今躺在塌上,早已经失去了弹性的脸部皮肤,皱在一起,双眼的神色也有些黯淡,精神并不是很好。  “布公大人。。。”刘荣朝这位老将行了个礼,走到他的塌前。  “太子殿下!”栾布记忆力很不错,尽管他已经八十有几了,但是,出色的记忆力,还是使得他在一会之后就认出了刘荣:“殿下请恕老臣未能远迎之罪!”老将军说完,竟露出一个豪爽的笑容,显示出他的心理素质,完全不减壮年。  “布公身体觉得怎么样?”刘荣坐了下来,他的周围围满了栾家的后代与官员,燕王世子刘闵更是低着头站在一边,老实说,在栾布面前,他们这些刘泽的后代,统统只有低头听训的份。  “老臣怕是不行了!”栾布笑着对刘荣说:“昨晚上,老臣梦见了彭越大人,还跟大人说了好些话。。。醒来才想起,臣已经快五十年没见过彭越大人了,若非这个梦,臣怕是早忘了彭越大人长什么样!”  栾布的话,说的相当轻松,整个大汉国,也就只有他可以随口在高层面前,说出曾被定性为叛逆的彭越,更是口称大人。  而没有一个人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因当年栾布在高祖刘邦面前都是这么称呼彭越的,旧主之情,不是可以轻易抹杀的,而刘邦也注意到了这点,以刘邦的无赖性格来说,只要你帮他做事,那么你便是叫项羽也叫大人,那又何妨。  死了的人,终究是不可能再构成任何威胁,于是刘邦默认了栾布这么称呼彭越的权利,等刘邦一死,便再无人可剥夺栾布称呼彭越为大人的权利。  “布公别多想了,您定可长命百岁的!”刘荣自然是不会为了栾布的称呼而生什么情绪,更何况,本来彭越就是被多疑的刘邦冤杀的。  “老臣今年已经八十有四了!”栾布笑着说:“臣这一辈子,侍奉了四位天子,赖圣天子英明,不以臣卑鄙,许臣以燕蓟之事,至今三十有余年矣,蒙天子仁德,更赐臣彻侯之爵,丈夫生于世,无非封侯拜相而已,臣如今都已有了,再无什么遗憾!”  两人又聊了一会,刘荣见时机已经慢慢成熟了,便道:“布公,寡人在来蓟的途中,遇到一位年轻的尉史,那尉史告诉寡人,去年整个燕蓟之地,下了好几场大雪,连渔阳以北的匈奴地区,都成了一片雪海,不知是否属实?”  “燕地大雪,这倒是事实。。。至于匈奴那边,老臣卧病已四月余,尚不知有此事!”  “假如匈奴也遇了雪灾,以布公之见,匈奴人在雪灾之后,该做什么?”刘荣问道。  “十之八九是南下!”栾布几乎没有考虑就回答了刘荣的问题,不过接着他又摇头道:“不过,可能性也并不是很大,大汉国与匈奴两年半前才刚刚重新重申了和亲协议,并互派了使节,现任匈奴单于军臣,不是老上那个死狐狸,他更看重面子一些,不可能这么快撕毁协议!”  “若只是受灾的一部匈奴南下?”刘荣的手在空中划了一下,做了个切的手势:“他们撕开长城的一个漏洞,然后直扑燕地腹地,杀烧抢掠之后,迅速撤退,这样燕地军民在没有防备之下,会如何反应?”  “现在是春天!”老将军的眼睛看着刘荣:“太子殿下,春天的马,没有足够的草料供应,马骠也不够肥,匈奴选择这个时候入侵,一旦我大汉边军一部牵制住其动作,等其他各部驰援过来,他们将全军覆没!”  老将军的见识与对战争的熟悉,确实远远不是刘荣这个年轻人所可以比拟的,他立刻就找到匈奴人在春天进攻的最大致命伤:春天的战马刚刚渡过寒冬,无论是体力还是持久力以及速度,都远远减弱,某些战马在春天作战的能力,甚至只有其秋季作战能力的三成。  而燕地多山,又有大汉国几十年来,苦心设计和建造的军塞防御系统,配合驻扎在各大城市和重要战略地区的边军,一旦匈奴人被某部大汉边军主力缠住,那么在这个适合步兵作战的季节,匈奴骑兵将面临毁灭性打击,在春天,战马速度不够,持续奔袭作战距离也大大缩短,这就给其他各部驰援战区创造了机会,更何况,匈奴人来抢东西的,他们虽然是骑兵,但到底不是什么超人,在这个时代,一切物资的运输全部依靠畜力和人力。  牛车,马车,小推车,这些都是匈奴人运输的主力,但是,很明显,这些东西,同样会拖延其撤退速度。  “但是,布公大人,您说,疯狗会有正常人的思维吗?”尽管栾布的理由非常充分,但刘荣还是相信华鹰一些,不为什么,就因为历史证明,当一个习惯了做强盗的民族或者国家,内部遇到天灾时,他们首先想到的决不是自救,而是把灾难转移到其他民族身上。  更何况,这种事情,宁肯出现错误,亦要绝对防止,刘荣立即预警的目的,并非要消灭匈奴多少人,而是拯救己方平民的生命。  要知道,在春天,一般情况下,大汉国的平民都在忙着春耕生产,兴修水利,连许多原本是在军塞中服役的军人,亦也会开始参与到边地的开垦与屯田中去。  假如匈奴人真选择这个时候大规模入侵,那么,毫无防备的边军,可能会遭到毁灭性打击,那些失去了军人保护的平民,将会面临非常悲惨的境地,匈奴人会杀死他们中的老人,小孩,把男人变成奴隶,女人变成*,而生活在边境附近的平民,少说也有十七八万。  栾布闭上眼睛,良久他才叹了一声道:“殿下,现在正是春耕时期,贸然发布命令,动员百姓,那么今年燕地的粮食肯定会歉收,燕地七郡本来就少粮,再这么一搞,可能今年河东等地供应的军粮要增加一百万石!”  “人命总比粮食贵些!”刘荣知道栾布已经动摇了,他便笑着在这个口子上多加砝码:“相比起十几万平民,寡人觉得,一百万石粮食不算什么,粮食没了,我们可以再种,但人没了,就什么也没了!”  “不瞒布公大人,在来见您之前,寡人已经令人持寡人令去边郡告警,或许可能来不及了,但能做到的,为什么不做?”刘荣说:“布公,现在就等您决断,立即调动蓟城与附近守军,随时准备驰援前线!”  栾布将眼睛看向自己的儿子栾孟:“孟儿,速取我的国相印来!”  他对刘荣一笑道:“太子心怀万民,老臣甚是欣慰,便拼了这把老骨头,又有何妨?”  刘荣知道,栾布下的这个决心,对于他这样的老将来说,有多难!假如匈奴这次并未入侵,那么,栾布身为国相,在没有天子令的情况下,贸然调动大军,动员百姓,单是一项空耗钱粮的罪名,就足以使其半生努力,毁于一旦。  刘荣站起身来,朝栾布做了个礼,深深一鞠,他栾布配的上这一鞠,因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真正的军人!  。。。。  注:啊。。。前面的殿最貌似解释错误了,最是优秀,殿才是差,汗,,,记错了。。。幸亏书评区有朋友提醒,不然臭大了。。。。  栾布曾是彭越的臣子。。。还给彭越收过尸,因这个差点被刘邦杀了。  汗。。。混到了一起,幸亏看到了提醒。。。。  推荐朋友鱼泪满江的书《重生混元道》  
    阿熊蜷缩在自己的帐篷中,他的身体紧紧的抱着一团毛茸茸的羊皮,这些羊皮是他去年冻死的那些羊群身上剥下来的,是他今年生存下去的希望。  阿熊只是一个低贱的乌延牧民,他除了要养活自己外,还要养活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每年还需要定期交纳一部分牲畜给匈奴人,剩下的牲畜,也就勉强养活他自己。  可是,去年的雪灾,忽如其来,不仅仅冻死了他赖以为生的牲畜,更冻死了他攒了好久,才从匈奴人手里买来的一个汉人女奴。  一想起那个汉人女奴温顺的性格,不同于乌延女人的那种柔软身材,阿熊就觉得很遗憾。  “阿熊,出来!”帐篷外,传来一声带着浓厚东胡音的喊声。  阿熊赶紧爬起来,他认得那个声音,正是他部落中最勇敢的战士,也是他最崇拜的勇士,族长大人的长子,可力居大人。  “长生天保佑您,尊贵的可力居大人!”阿熊匍匐着爬出帐篷,亲吻着地上的绿草,他抬起头,就见到了几十个平日里与他相熟的部落年轻人,正聚集在可力居的身边,他们都穿上了出征打仗时,才穿的皮甲,背上背着简单的大弓,腰间揣着一把青铜制造的长剑。  “要打仗了吗?”阿熊心中想着,可是去打谁?乌延全族,在去年遭了大灾,死掉的牲畜与人口,大大削弱了乌延人的战争能力。  “阿熊,你快些穿上你的皮甲,带上你的武器,跟着我们一起走!”骑在马上的年轻的部落酋长之子豪爽的道。  “大人,去打谁?”阿熊站起身来,身为部落中的一员,对于出征,自然是责无旁贷的,但是,五十年前,匈奴大军横扫整个草原,一举将当时乌延人依附的东胡族彻底的击败,那一次听部落的老人说,整个乌延族,死了将近一半人。  老人们所描绘的恐怖场景,在阿熊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对于死亡的恐惧,使得他产生了一些迟疑。  毕竟,乌延人面对的可是强大的匈奴!假如和匈奴人交战,整个乌延族会被连根拔起的!  “哈哈,自然是去汉国人的地方抢些东西回来了!”可力居笑着说:“大匈奴右贤王大人,已经派来了使者,邀请我们一起去抢!”  “右贤王大人,这次将出动四十八个千夫,好几万骑兵,我们乌延也将出动三千勇士,协助右贤王大人作战!”可力居高兴的说,他已经沉浸在幻想中不能自拔了。  这一次,右贤王已经可以说是倾巢而出了,四十八个千夫,按照匈奴传统和草原上公认的标准,每一个二十四个千夫归属一个万骑指挥,一个万骑至少拥有一万两千人的作战兵员和不亚于此的后勤运输兵。  这样的实力,在整个东部草原,已经可以说是极其强大了,其他如夫余,乌延等族加起来也不到其三分之一。  而右贤王都倾巢而出了,乌延人自然不敢在这个新主子面前保留实力,三千壮年骑兵,已经可以说是把整个乌延的作战兵力全部投入进去了。  在如此强的实力面前,这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可以抵抗的力量。  阿熊虽然不懂这些,但是,匈奴人的强大,是有目共睹的,像乌延这样的大族,在匈奴人面前,就像蚂蚁一样渺小,既然匈奴人出动了主力,那么。。。这次是绝对不会有意外的。  阿熊大叫一声,冲回自己的帐篷,将自己的父亲死前留下的大弓和皮甲带上,骑上自己的战马。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冲进那传说中遍地财宝和女人的汉国,把那些财宝全部抢到自己的手里,顺手,多抢几个女奴回来!  大草原上,一个又一个部落,开始了动员,几十,几十的骑兵在草原上不断汇集到一起,最终形成一条条蜿蜒的骑兵长龙。  在这些骑兵的身后,无数的女人,不能作战的男人,赶着牛车,马车,甚至用手推着小车,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仿佛,这将是一个大丰收。  。。。。。。。。。。。  蓟城,燕王宫,太子临时居所。  一副大大的木制地图挂在这个宫殿的墙壁上,在宫殿的中央,一个模拟沙盘,正在仿照地图,紧张的进行着布置。  在得了栾布支持后,刘荣已经掌握到了整个蓟城附近的军队,另外栾布的命令已经星夜紧急发往了边地各郡,但形式依然不容乐观。  在燕地七郡,大汉国一共部署了四万余精锐,防备匈奴人的进攻,另外在战争时期,还可动员不少于三万的民兵,协助作战。  然而,这些军队却分布在辽阔的燕地各郡的土地上,一时间很难协调到一起,统一成一个结实的拳头。  因而假如战争明天爆发的话,实际上,大汉国的四万多边军,顶多只能有一万人出现在前线的军塞,抵抗匈奴的进攻。  他们必须支持三天,后方才可能动员起来。显然,匈奴人不会大汉国三天的时间,一旦战争爆发,他们会立刻从长城的薄弱处,撕开几个口子,然后熟练的开始屠杀平民,劫掠人口。  “怎么办?诸卿说说!”沙盘很快就制作完成了,本来沙盘应该是在几百年后的东汉出现的,但刘荣却将它提前设计出现于这个时代,尽管它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但却已经可以用于战争。  通过沙盘,刘荣的亲信将领,很容易就看到了在燕地部署的大汉军队的目前位置,及其附近地理。  “殿下,臣以为,匈奴的主攻方向应该在这里和这里!”李贲站出来,在沙盘上指了两个点,他曾跟随李广与匈奴在大战过,因而,对燕地的地理比较了解。  而他指出的两个位置,分别是上谷与右北平。  通过沙盘,大家立刻就发现,只要匈奴人撕开上谷或者右北平的大汉防线,那么暴露在匈奴铁蹄之下的,将是大片大片没有险要地理可守的平原与城镇,而且,离这两点最近的渔阳,只驻扎了四千守军,根本无力对抗潮水般涌入的匈奴大军。  刘荣看着这两个城市,开始沉思起来,良久,他才问道:“那么诸卿说说看,匈奴主力到底会选择上谷做突破口,还是选择右北平?”  “上谷!”一直没有说话的王启年忽然说。  “为什么?”刘荣看向王启年,印象中,这个家伙对军事并不在行啊。  “不为什么。。。就因为突破了上谷,匈奴大军就可以直插我大汉最富饶的燕地核心!”王启年把手点向蓟城:“而且,无论从那个方向来看,突破了上谷防线,大汉的援军,都很难在三天内抵达,这足够他们安然撤退了!”  确实,只要突破了上谷,那么匈奴便进可攻击繁华的蓟城,退可逼迫大汉国主力回防,从而给其在春季作战创造有利的条件,避免了被大汉军队拖住的危险。  而且,突破了上谷,蓟城本身的守军就很可能不敢主动出击,只能固守坚城。  “诸卿有什么意见,假如匈奴真的攻击上谷,我军该如何反应?”刘荣看着众将问道。  这个问题确实很棘手,要知道,太子就在蓟城啊,蓟城是绝对不容有失的。  而现在整个蓟城的守军,只在五千人左右,即使再加上刘荣带来的太子出巡军队,也不过七千多,这点人马,顶多也就只能守守城池,那里分的出力量去参加野战?  “你们都不说话?”刘荣冷笑着看着众将,他明白这些人的想法,他们是绝对不会允许刘荣以身犯险的,甚至已经有人可能在谋划着在危急时刻,抛弃蓟城跑路的想法。  但刘荣并不是一个会在豺狼面前妥协的人。  “打!”刘荣把拳头砸在代表上谷的位置上:“坚决打yezhan!”  众人吓了一大跳,王启年立刻就跪着道:“殿下。。。请以社稷为重。。。。”其他人自也跟着跪下来劝说。  “寡人知道分寸,不会置自己于险地的,更不会上前线。。。而且,匈奴人这不还没来吗?瞧你们一个个的熊样!”刘荣笑着道,虽然不能上前线,但是,能近距离的观察一场真正的战争,倒也不错。  “明天一早,卿等立刻便传寡人的命令,将蓟城范围五十里的全部军塞驻军调回来,集结待命!另外,再征发蓟城十五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全部合格男丁,发放武器,让他们协助守城吧!”  见刘荣态度坚决,他们也只好点头道:“诺!”  但,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已经开始盘算,假如匈奴人真的撕开上谷的防线,那么他们就是绑也要先把太子绑到安全的中山国去。  这不仅仅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更是为上面的脑袋和全家老少着想,总而言之,太子是绝对不能有事的!  。。。。。。。  前一节貌似出了点问题,刘邦杀的应该是彭越,我总是把季布和彭越搞错。。汗  
    “不像话!”燕王刘定国站在他王宫的制高点,看着已经进入战争状态的整个城市,他的心在滴血。  要知道,他这个燕王的全部收入,可是来自对封国的商人和农民征税。  燕地苦寒,粮食作物产出效率极低,因而农民交纳的税收,自然也远远少于内地的农民,再加上,他的封国虽大,但人口非常稀少,燕地七郡的总人口,实际上还不如内地一个中等郡。  现在刘荣这么一搞,刘定国知道,今年的税收完蛋了,一钱也收不上来了。  可他燕王还要开支啊!仪仗,王宫的下人还那些美人,宠妾,哪一个不是一个巨大的无低洞?更何况,眼看着,就又要祭祀宗庙,给天子献金,这又是一笔开支。  假如匈奴若真的入侵了,那还好,天子可能会有所补贴,但是,假如匈奴人没来。。。。那他今年就休想再和去年一样快活了!  可是,偏偏刘定国根本做不得声,人家是太子,光是这位阶,就比自己这诸侯高半级,更何况人家还是将来的天子,掌控着他将来命运的存在,他刘定国哪里敢反驳太子?  。。。。。  刘荣却站在城墙上,完全无视燕王的悲哀,他心中,现在只有即将可能到来的战争。  城墙上的烽火已经点燃,它将用最快的速度,向后方的太原与京畿地地区告警,配合刘荣之前派出的使者,至少可在匈奴入侵前就使后方大军动员起来。  而现在,蓟城已经动员了起来,受燕国相栾布与太子刘荣的命令,整个蓟城附近的壮年男子,已经全部武装了起来,到目前为止,蓟城的武装战斗人员,已经增加到一万三千人,除去必要的城防人员外,最保守估计,蓟城也可随时向任意一个匈奴入侵的可能点,投入七千装备精良的军人,足以及时遏止住匈奴人的攻击了!  但也仅仅只能是遏止而已,由于即使加上刘荣仪仗带来的马匹,整个蓟城只能凑出三千骑兵所需的战马的缘故,所以,这支军队的机动能力很有限,再加上,这只是一支临时拼凑出来的骑兵部队,其中大部分人,并未接受过系统的骑兵训练,所以,战斗力也很有限,很难在正面硬撼那些经验丰富的匈奴骑兵。  不过,刘荣还是对战争的胜利,抱足了信心,因为,在战争开始前,大汉国已经做好了准备,并开始了动员,虽然可能有些晚,但,这将成为这场战争的制胜因素。  正如栾布所说,现在是春天,匈奴骑兵最不适合作战的季节,他们的战马,刚刚经历了寒冬,无论体能还是状态,都无法支撑起一场持久的作战。  一旦他们的战马,在高强度的作战中,失去了继续作战能力。  那么,匈奴军队的末日也就到了!  所以,这场即将到来的战争,可能比拼的将是精神,狭路相逢勇者胜,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将获得胜利之神的青睐。  忽然,刘荣的心中,竟然生起了,希望这场战争马上来来临的冲动。  他将眼睛,看向蜿蜒的长城,那起伏的山脉,一直延绵着,朝着代郡的方向前进。  “春秋时期,代国以一诸侯之力,尚且南争中原,北击匈奴,代国人能做到的,我大汉为什么不能做到!”刘荣对跟在身边的将官说:“狭路相逢,勇者胜!此亘古不变的制胜之道,当年代国人为什么可以以一诸侯之力,将匈奴人打的不敢南下?那是因为代国的君臣知道,他们只能奋死一战,他们后退一步,匈奴人就会杀死他们的家人,掠走他们的亲人,使宗庙蒙羞!而今天,寡人告诉你们,你们也必须和代国的将士一样,牢牢的记住,面对匈奴人,你们不能有胆怯之心,因为你们向后退一步,就是蓟城,你们的父老,就将暴露在匈奴人的马蹄之下,要想保护自己的亲人,就必须和匈奴人硬碰硬的狠狠打一仗,彻底打掉他们的气焰!使他们记住这个教训:千万别再激怒大汉!”  跟在刘荣身边,刚刚接了栾布命令,受命担任此次指挥整个蓟城大军,随时增援前线的蓟城中尉李梁,听了刘荣的话,只觉得血液中的好战因子,不断燃烧起来。  他是燕地人,自小就对匈奴人极度仇恨,而燕地丈夫,从来就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他们总是慷慨激昂的唱着家乡的歌谣,拿着武器,冲上前线,鲜有畏战者。  “后退一步,就是蓟城!”李梁举起胳膊,跪在地上大喊着,很快,其他燕国的将官,也跟大喊起来。  后退一步,就是蓟城!刘荣就是这些燕地的本土将官,深深的知道这个事实,并将之刻入脑海之中。  战争,是真正的勇士的舞台,强者胜,弱者败,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而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最需要的就是士气,一支视死如归的军队,足以击败,远比他强大数倍的敌人。  一支军队,连死都不再畏惧了,那么匈奴人那点虚张声势的本领,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李贲!”刘荣将眼睛看向这次将率领他的羽林卫与随行长安禁军出征的人:“卿记住,卿这次率军出征,代表的是寡人和天子的威严,只许胜,不许败!”  “诺!”李贲将头高高昂起,像一只骄傲的狮子。  刘荣长舒一口气,现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就等着那即将到来的碰撞了!  对胜利,刘荣充满了信心,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全都站在他这边,若连拥有如此优势的情况下,他都输了,那就简直没天理了!  唯一的担心就是,他苦心训练的羽林卫,这次势必将折损不少,但是,鹰在俯视天下之前,他必须先学会飞翔。  不经历战争,羽林卫永远也只能是温室中的产物!  。。。。。。。。。。  长城,右北平防线。  驻扎在这个最靠近匈奴人区域的大汉国关卡的一队士兵,正紧张的注视着在草原上逐渐清晰起来的人影。  “怎么样?”一个穿着什长军服的男子,拉住那个跑到面前的骑兵,问道。  他们这里是在一个时辰前,看到了从蓟城方向不断传递过来的烽火的,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什长还是秉承着职责,立刻派出了一名侦骑,对前方的草原纵深地区进行侦察。  “什长。。。。快。。。快点燃烽火!”那个骑兵爬下战马,喘着粗气说:“五十里外,发现大股骑兵,至少有三千人!”  “三千人?你确定?”什长立刻紧张起来,三千匈奴骑兵,右北平已经很久没有承受过如此数量的匈奴军队的攻击了。  “可能还不止,我只是躲在一个山坡的上面,远远的看了一眼,那些骑兵的营地,好家伙,沿着水源,密密麻麻的全是战马和营地,而且,后面还在不断增加!”  “立刻点燃烽火!”这已经不需要再说什么了,如此规模的匈奴军队,右北平郡必须立刻动员起来,什长不免庆幸起来,幸亏自己多留了一个心眼,立刻派出了侦察骑兵,否则,等他们杀到面前的时候,就什么都完了。  同样庆幸的是,现在是春天,匈奴人肯定是因为战马太疲惫了,不得不在远处的水源处扎营,恢复战马的体力,否则,现在他们已经杀到了眼前了。  什长将一个火把,点燃了扔进长城上的烽火台里,瞬间,升起的狼烟,立刻飘上半空。  看着狼烟升起,什长长出一口气,他的职责才刚刚开始,什长拔出腰间的剑,对站在他两旁的十来个士兵道:“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守住这里,等待援军!”  士兵们听了,默默的拿起武器,看着对面的草原,他们清楚,援军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有,而他们必须守住这里,因为,这里是长城!是阻止匈奴骑兵入境的最佳地点,守住了这里,就等于将匈奴人拖在右北平之外。  他们人数虽然少,但这里地势险要,匈奴骑兵,要强行通过这样一个有人把守的,提前做好了准备的险地,就必须作好承受惨重损失的准备!  与此同时,代郡,上谷等地的长城驻军,先后发现了大股匈奴骑兵的踪迹,并立刻点燃了烽火。  通过城镇之间的传递,烽火最终到达了蓟城,之前所有怀疑与猜测的目光,全部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空前的凝重!  匈奴人,竟然准备突破三个方向!这需要多大的兵力投入!先前计划的一切作战方案,全部破产,现在,摆在刘荣面前的选择并不多!  到底支援那一个方向?这道选择题并不好做,但却必须立刻果断的决定,战争,每拖延一秒,便是灾难!  。。。。。。  注:匈奴的总军队人数,应该在二十万之下。证据是有的,历史上,漠北决战,霍去病一共只斩杀俘虏了七万九千多,就彻底的消灭了匈奴左贤王的主力,并使得匈奴在之后很长时间丧失了对漠南地区的控制。而在当时,左贤王的手下,还包括着左谷蠡王的主力,按照匈奴的实力划分,这应该是占去了一半的战力。  更何况,所谓俘虏,其实大部分不是战斗人员,而是后勤人员与伤员。所以照此推断,在几十年之前的右贤王部下,顶多2-3万战斗骑兵,其他全部是没有作战能力的后勤辅助兵  
    长安。  从长城防线点燃的烽火,在经过一个多时辰的传递后,最终未央宫宫门卫士看到。  那粗大的狼烟,提醒着每一个看到它的人,这次有了大麻烦。  于是,宫门卫士立刻敲响了宫门悬挂着的警钟。  咚!咚!咚!温室殿中,正在批阅着南方诸郡奏折的天子,猛的听到了警钟的声音。  “怎么回事?”天子站起身来,对左右宦官道:“立刻去查明究竟发生了何事?”  很快,宦官回报,长城有警。  天子,瞬间楞住了。他的拳头紧紧的攒着,脸色因暴怒而涨红。“无耻!”天子狠狠的道。  整个大殿所有宦官侍女,立刻跪地,道:“陛下息怒!”  “传朕命令,立刻召开朝议!”天子松开拳头说,事到如今,他也只能如此了,天子唯一担心的是,现在正在出巡北地的太子刘荣,由于通讯的原因,天子现在收到的通报,还是十天前,刘荣到达中山后发回的奏折。  十天。。。但愿太子,没有被牵扯到战争中!天子长舒了一口气,心中暗暗的祈祷着。  。。。。。。。  “丞相大人,请等一等!”丞相条侯周亚夫,正匆忙的走在宣室殿前,几百阶的台阶上,忽然,他听到了副相御史大夫刘舍的喊声。  于是,他回过头来,朝着同样匆忙的刘舍笑了笑,做了个礼。前丞相陶青,已在去年乞骸骨归乡,天子随即批准,并将周亚夫任命为丞相。  随后,天子罢太尉官,将军权彻底的抓到自己手里,没有太尉,在法律意义上来说,那么全国军马的调配权利,便全在天子手上了。  天子,这一手玩的非常漂亮,在罢了太尉官后,尽管刘荣的*,日益庞大,提前开始把全部赌注压在刘荣身上的集团也更多了,但是,只要天子愿意,任何企图挑战他权威的人,包括太子,都会立刻被强大的武力压成一堆碎片。  自古无情帝王家,便是至亲之人,也不得不有所提防!所以,在这个角度来看,天子的这个决定,英明的很。  “舍公何事相询?”周亚夫微笑着看着刘舍说,他理解刘舍。实际上,从能力上来说,刘舍并不适合御史大夫这个掌握着监督百官职责的重位,他更合适做一个地方郡守,或者掌管礼仪的大行。  因为他的身份,实在太敏感了,在御史大夫职上,刘舍的日子,是过的战战兢兢,生怕出了些什么纰漏,就招致杀身之祸。  于是,他的权利,在实际上被下面的各个属官所把持了。  但天子认为,刘舍做御史大夫,符合他的要求,天子并不需要一个唠唠叨叨,成天喋喋不休的对朝政指手画脚,却偏偏无法给予斥责的御史大夫。  天子有自己的幕僚集团,有自己的施政想法,他要干什么,想干什么,完全不需要别人来指导。  所以,御史大夫,还是安静点好,有些谨慎的好,那些有能力的,就去做属官或者郡守吧,至于御史大夫,这样一个位列三公之一,手握辅佐丞相,谏议朝政大权的实力派重臣,还是刘舍当着好。  这也就造成了目前大汉国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御史大夫在朝议上说的话,甚至还不如他手底下那些几百石的属官说的多。  御史大夫,彻底成了花瓶,摆设!  “这北方有警,下官敢问丞相大人,您对此有何看法?”刘舍笑着道,这一年来,他与深得天子信赖的丞相周亚夫合作无间,每每发生了大事,刘舍总会立刻找到周亚夫,探听口风,并以次参考自己的立场。  “太子在那里!”周亚夫说:“除了全力一战,你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丞相所言极是,下官受教了!”刘舍长身一拜,虽然他早知周亚夫的态度,但凡事,多问问上官,特别是那些得到天子宠爱的官员的意见,总归是稳妥些。  。。。。。。。。。  很快,满朝文武,便齐聚宣室殿。  治粟内史石庆额头上缠着绑带,手里拿着长安各大官仓的粮食储备,紧张的计算着,他必须在天子到来前,就把手上的资料完全背熟,这是他们家做官为臣的基本守则。  而其余众臣,见了他额头上的绑带,都有些忍不住笑了出声。  更有好事者,特意上前,拜了一拜,问道:“石大人,您头上是怎么了?”  石庆听了,脸上也没什么神色,只是淡淡答道:“此家父之所教训也!”  大家听了,都纷纷大笑,唯有石庆依然是一本正经的做着他的准备工作。  原来,前几天,石庆工作到很晚,在马车上一直坐到家里,没有在门前下车。这事情,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却不巧,被正在院子里休息的老父石奋看到了。  于是,石家立刻地震,石奋再一次使出了他教育子孙的绝招:绝食!  他就坐在院子中间,一动不动,谁叫也不答应,也不吃任何东西,原因只是石庆忘记了在家门前,应该下车给邻居们打招呼,石奋认为,这有辱家门,会令和他们家住在一起的邻居产生了他们石家都是高官,攀附不起的念头。  石庆见了,还能怎么办?赶紧请罪,可老父是坚决绝食,任他在地上怎么磕头也绝不答应,然后石庆的哥哥石建见到了,也赶紧也石庆一起请罪,这老父绝食,可是说明做儿子的不孝顺啊!  大汉国,谁担的起这个罪名?  但石奋还是不吃东西,最后,没办法,全家老少,全部都过来请罪,足足在地上磕了好久的头,石奋才答应吃饭。  为此,整个石家上下,都把脑袋给磕破了,其中石庆的额头,犹为严重,不得不缠上绑带,带伤上朝。  所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石家再次出现这么有意思的事情,长安城的八卦众,立刻就将它传开了,现在,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事情。  窦婴自然也知道此事,但他却没心情却讥笑石庆,现在他有更紧要的事情要办。  作为太子的老师,窦婴太清楚,自己这个学生的性格了,以太子的好强性格,这次北地有警,十有八九,太子得闯祸。  而现在,作为太傅,窦婴要干的事情就是尽量帮自己的学生,把屁股擦干净,把影响下降到最低点。  于是他挤开好事者,走到石庆身边,做了个礼,问道:“石大人,长安官仓的粮食,现在有多少?”  石庆抬头看了看窦婴,又仔细的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帐薄,答道:“武库中储藏了一百三十万石,少府那边有一百万石,下官手中还有三百万石,合计五百三十万石!”  “那可以抽调出多少?”窦婴着急的问,五百三十万石,不懂的人看了,或许会以为有很多,但实际上,窦婴清楚,能够立刻调动的,可能非常少。  因为,长安城的全部存粮都在这里了,这些粮食,要供应整个长安的驻军,官员与百姓的食用,而且为了防止出现万一,石庆还必须保留至少可供整个长安食用半年的存粮。  “可能不足八十万石!”石庆看着窦婴说,他看到窦婴脸色有些黯然,便接着安慰道:“大将军,假如陛下令下官筹措粮食的话,那么下官可以在半个月内,从河东粮仓中抽调两百万石,在一个月内,下官可以从其他诸郡调集到四百万石!”  “这样啊!”窦婴心中悄悄有了计较,八十万石粮草,按照一个士兵,战争中每月三石的消耗计算,它只能支撑两万人一个月的消耗。  这显然不够!而且,随着战争的爆发,粮食的消耗,也将越发的惊人,更何况,要维持一支两万人的作战兵力持续高强度作战,那就必须为此准备足够的民夫和后勤兵员,他们也同样需要粮食。  这样子来算的话,南军的出征时间,可能要顺势延缓了。  除非,天子削减掉部分官粮储备!而这一切,都得看天子是怎么想的。  窦婴站回自己的位置,坎坷不安的揣测起天子的决定来,这时候,从后殿中,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天子的亲信尚书与郎官们纷纷出现在大殿之上。  “陛下驾到!”一个宦官站到殿上,大喊。  窦婴连忙与其他大臣武将一同出列,拜道:“臣等恭迎吾皇万岁!”  。。。。。  注:前面有个BUG,高句丽,在这个时候还没出现。。。汗,又犯了常识性错误。。。。  历史上,周亚夫成为丞相后,景帝立刻就罢了太尉官,终其一生,再未任命新的太尉。  
    “诸卿都已经知道了吧!”天子端坐在龙座上,慢慢的道:“匈奴人,再一次悔约了,长城的烽火不会骗人,朕宣卿等前来,便是想问问诸卿,这一次,大汉该如何应对?”  “秉陛下,臣以为,应立刻出动北军将士,北上增援燕地!”丞相周亚夫出列拜道。  丞相一发话,整个*,立刻形成浩大的声势同是附和。  大将军窦婴谏道:“陛下,臣请领军出战!”  “大将军,想战?”天子看向窦婴,他的手指慢慢的敲击青铜龙头,他闭上眼睛,想了一会,接着便把眼睛看向中尉韩安国:“韩卿,北军情况如何?”  “陛下,北军可以出战!”新任中尉韩安国出列拜道。韩安国本是梁怀王刘武的托孤之臣,三年前,刘武阴谋刺杀太子,并谋杀袁盎,馆陶公主案发后,窦太后勃然大怒,根本不接受来自刘武几个孙子的拜见,更是不见任何梁国的使节,是他韩安国挺身而出,跪在长乐宫宫门之前,力辩梁王根本不知其手下对太子,馆陶公主的行为,梁王是受了小人蛊惑云云。  又极力渲染了梁王在平定七国之乱时的种种,最终靠着亲情牌,成功打动了窦太后,使其接见了刘武的五个儿子,亦成功的给窦太后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后来,中尉郅都如约前往雁门关,担任郡守之职,空下来的中尉之职,天子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窦太后便推荐了她印象非常不错的睢阳中尉韩安国。  天子看了看窦婴,又看了看韩安国,其实他的心里,是很想借着这次机会一战的。  可是,这两个人,都不是他心目中的主将人选,窦婴这个大将军,实际上在战略指挥上,并不是很出色,窦婴的才华在于内政与辅助等方面,他是一个出色的谋略者,但不是一个出色的将军。  而韩安国,是一头老狐狸,通过这一年多的观察,天子发现,韩安国其实并不像他表面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忠诚,老实。  他就像泥鳅一样,任你怎么抓,他也有办法脱身,他在长安如此复杂的环境中,竟然迅速熟悉起来,并游刃有余的周旋在各个势力之中,表面上保持着中立,但却在不断的寻找机会,向太子靠拢。  这样的人,将兵权交到他手里,天子实在不放心。要知道,南北两军,可是天子的命根子,容不得有半分闪失的!  “程不识!”天子最终做出了决定,他把眼睛看向中大夫程不识,只有这个始终保持沉默,但却严肃认真的将军,才是天子的选择。  “臣在!”中大夫程不识出列拜道。  “朕命卿为车骑将军,领军出战匈奴,并予卿节制太原,上郡,燕地诸军之权!”  “诺!”程不识大喜。  谁也没有想到,这次出战立功的机会,竟然被一向不参与到任何事情的中大夫拿到手里了,窦婴和韩安国都微微一楞,但随即也立刻拜了拜,回到自己的位置。天子既然已经决定了这次主将人选,那么再争辩,也没有任何作用。  “石卿,库府中可以调拨出多少粮食?”既然决定了要战,也决定了主将人选,那么,天子自然要关心粮草的问题了。  “回陛下,臣的库府中,最多只能调拨出八十五万石粮食和十万石草料,再多的话,便需从河东调集,或者抽调储备粮!”治粟内史石庆出列道。  天子听了,眉头微微一皱,这军无粮不行,粮食是军队的命根子,没有粮食供应,再精锐的军队,也会变成一团散沙。  这八十几万石粮食和十万石草料,能做什么?天子太清楚不过了,这些顶多只能支持北军一个月的作战需要,至于那些草料,满打满算,大概只能维持一万匹战马,四五十天的消耗,这些只是军队的基本需求,根本不包括后勤环节的消耗。  “太少了!卿给朕从武库和少府中再抽调一百万石粮食,十八万石草料出来!”  “诺!”石庆恭身一拜,立刻将天子的命令,记了下来。  翌日,中大夫领车骑将军程不识便将拟好的军将名单送交天子御览,天子随即批准了他的名单,并将南军的精华所在,缇骑营加强到此次出战的序列中,另外又从三辅大臣治下抽调出三千衙兵,组成一个营,加入到出战序列中。  因而,程不识的阵容中,一下子变得空前强大起来。  北军细柳营,南军缇骑营,这两支大汉国最精锐的王牌军队,首次同时出战,一者步战无敌,一者,骑射无双。因此,在朝臣的心中,这一次,虽然只出动了不到两万的作战军队和几千民夫,但是,却足足顶的上,以往的数万大军。  。。。。。。。。。  天子站在未央宫墙之上,看着两千多洋溢着笑脸的缇骑营将士飞奔而去。  他的脸色,空前凝重。别人或许不清楚,这支缇骑的来历,但天子清楚,缇骑营是大汉国骑兵部队的精华所在,是太宗皇帝亲手组建,甚至亲手带出来的精锐部队,这一代的缇骑将士,选拔更是严格,他们的成员,全部来自身家清白的功勋之后,从小就接受着严格的骑术训练。  在太宗皇帝原本的计划中,缇骑本来是要以滚雪球的方式,不断扩张起来,并最终成为大汉国的骑兵部队的主力。  可惜,六年前,吴楚七国叛乱,彻底打乱了这一进程,在战争中消耗了大量钱粮之后,原本计划中的一万骑兵,被迫压缩成两千八百人。  但是,就是这两千八百人,每年却花掉了南军三成的军费,他们的战马,武器,铠甲,每一件,都是大汉国最先进的!  现在,他们是时候证明自己对得起自己每年军费开支与大汉禁卫第一营称号的时候了!  没有经历过战争的骑兵,永远不是真正的骑兵!  “朕等着你们凯旋!”天子低声说着,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忽然有些担心这些缇骑骑士的表现,他的心脏,开始有些不平静的跳动了。  天子明白,他是在害怕,这些缇骑的表现,使他脸上难看,毕竟,他对这些骑兵给予的期待,实在很高。  一般的战果,很难令他觉得满足。  。。。。  晕,才发现,把章节名输入错误了。  另外,关于粮食问题,2万人一个月确实只要消耗6万石,我计算错误了。。。汗。。。但是想一想,后勤等环节,还有边军也需要补给,战争会摧毁大量农田,就带上这么多,当成救灾重建的用粮吧,而且民夫一次是运不了这么多的,所以,他们要来回运输多次,这中间环节的损耗是很恐怖的。。。  
    匈奴右贤王稽善,是前单于老上的亲弟弟。  他是一个标准的匈奴人,身子很矮,但四肢非常粗壮,这使得他可以拉开沉重的大弓,他的头很大,一张阔脸上,眼睛非常大,胡子则修剪的有些不伦不类,他上胡须很密,完全没有修剪过的痕迹,但下面的胡子,却只保留了中间的一小撮。  他的耳垂很大,两边各挂着一个粗大的耳环,匈奴人认为,耳垂越大,挂的耳环越大,那么这个人的福气也就越大。  因此,稷善的这一对大耳垂,使他感到非常骄傲。  他头上,顶着标准的匈奴人发型,匈奴人总是在头顶两边的头发剔掉,只留下中间的那一团,那些头发,被他的侍女,编成了一根根细长的小辫子,远远的看上去,就像一堆老鼠尾巴。  当然,绝对不会有人告诉他这个事实,人们只会称赞他的发型,如何的好看,威猛。  稽善的脾气是很奇怪的,他与他的哥哥老上单于稽粥不同。  稽粥是一条隐忍的毒蛇,谁也无法猜测他在什么时候发起攻击,但稽善是一头狼,他残忍好杀,他对于人头所做的饮酒器具,有着远超其他匈奴贵族的迷恋。  “忽雷靡小王,那里就是汉国人的土地了!”稽善拿着马鞭,得意的对骑着一匹红色战马,在他旁边专心听讲的一个装扮与其他匈奴人完全不同的年轻贵族说:“本王的大军,马上就可以冲进去,把那些汉国人撕碎!小王你说,好不好?”  “王伯大人纵横草原,麾下精骑,无人可挡,王伯的马鞭指处,自然是攻无不克!”这个年轻人谨慎的拍着马屁说。  看的出来,这个年轻的贵族,在稽善面前,并不感到畏惧。他的神情非常平缓,脑袋很清楚。  稽善狂笑一声,一双大眼睛,死死的盯着这个年轻人,他的手放在腰间的青铜剑上,仿佛就像一头随时要吞噬这个年轻贵族的头狼。  但年轻人,丝毫也不害怕的迎上稽善的眼睛,他那双湛蓝色的眼珠子,平淡而冷静的看着稽善。  “哈哈。。。。。。”稽善的脸色瞬间转变成了和煦的春guang,他策着马,在这年轻贵族的随从警惕的眼神中,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道:“好!忽雷靡小王,果然不愧是猎娇靡生下的小豹子,天生的勇士!”  忽雷靡笑了笑,神色谦卑的朝稽善道:“乌孙人,永远是大匈奴的朋友!”  他说:“草原的霸主,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匈奴!我父是冒顿大单于养大的,是老上大单于的义弟,四十年来,大匈奴对乌孙的帮助,乌孙永远不敢忘记!”  稽善狂笑出声,他扬起马鞭对立在他左边的左大当户,呼衍于兰命令道:“左大当户!你给本王立刻拿下汉国人的长城,用血告诉那些汉国人,抵抗,只是徒劳的!”  呼衍于兰点点头,就骑着马跑向自己的部落骑兵营地。  “呼衍部落的小豹子!”呼衍于兰大声说着。  很快一个年轻的匈奴贵族便从马上跳下来,匍匐到地上:“长生天保佑您,父亲,您有何吩咐?”  “我儿桀支,大匈奴右贤王说,属于狼群的早餐来了,右贤王大人说,只有最勇敢的狼,才有资格享受到血淋淋的猎物,现在,右贤王大人,将捕猎的机会,交给了我们:受长生天保佑的呼衍部落!”呼衍于兰兴奋的说:“我的小豹子,拿起你的武器,割下你敌人的头颅,将他献祭给无所不能的长生天吧!”  “遵命,父亲大人!”年轻的匈奴贵族,呼衍桀支从地上站起来,他跳上战马,带着自己的四百骑兵,大声的说:“大匈奴!万胜!”  然后,他们就像狂风一般,无所畏惧的朝着长城的山峦冲了过去。  。。。。。  韩离添了添嘴唇上沾着的汗水,有些咸。他的眼睛,兴奋的看着那些冲的越来越近的匈奴骑兵,他感觉,机会来了。  根据经验,他很快就判断了出来了敌人的数量,好家伙,四百多骑兵!这简直就是上天送给他的军功!  他把手举起来,示意自己的部下不要惊慌。  “弓手准备!”他回过头来,对匍匐在长城中的几十个手下说,韩离的官职是队率,他的部下有五个什,全部是战兵。  本来,按照命令,韩离是应该撤退到上谷城去的。  但是,他不甘心,他认为,长城是一个绝佳的狙击地点,于是他带他的部下来,来到了这里,协助原本驻扎在此的两个什,迟滞匈奴人的攻击,以为后方的农民和军队快速撤离到坚城中争取时间。  韩离是邯郸人,他的祖上曾经跟随秦国大将军蒙恬与匈奴人在河套草原进行过战斗,他对匈奴人,一点也不感到有什么畏惧的地方,相反,匈奴人在他的眼中,一直只是获得军爵的目标。  “弩手上铉!”看着越来越近的匈奴骑兵,他小声的命令着:“准备仰射!”  在他的身后,两个什的弩兵将巨盾熟练的立在长城的边墙之上,他们用脚把弩张开,这种六石力的强弩,可射一百步,在五十步距离内可以把一人钉死在地上,这种弩在仰射时,会发出尖锐的呼啸,所以,边地的将士,在依托城墙险要的地带,防御匈奴的攻击时,总是喜欢选择这种强弩。  而在这些弩手的身后,十几个后勤兵在紧张的将备用的弩,咬着牙齿上好。  弩兵则开始把自己的队列按照要求分成三排,每排七名弩手,然后,他们开始调节望山上的刻度,以此来协调射击时的角度,以保证仰射的弩,可有效命中敌人。  而在这些弩手的后面,一个什的弓手站着开始把大弓拉开。  当第一排匈奴骑兵冲到关前,开始准备下马前进时,紧张的弓手,开始弯弓,把铉张到了最大。  但韩离制止了他们的冲动:“听我命令再射!”  这些匈奴人头上的小辫子,在春风中飘扬着,他们小心的拿着木盾,慢慢前进,而后面的骑兵,则并不下马,他们警惕的看着这个关卡。  等第一排骑兵,走到距离关卡四十步左右的地方时,他们才开始部分的下马,把大弓拿了下来,跟着前面的盾手前进。  当拿着小盾的匈奴人慢慢的爬上长城的山坡时,韩离的嘴角,露出一个相当迷人的笑容:“重甲兵,准备近战!”  十多名穿着重甲的士兵闻言,拿着重矛,走上前来,乌黑的矛头,在阳光下,反射着死亡的光芒。  当那一排小心翼翼的匈奴人,慢慢的爬上长城的半山腰时,其他的匈奴人,都如释重负的大笑一声,那些没下马的人,也纷纷跳下战马,拿着武器,跟了上去。  韩离看了,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了。  他抬起手,眼睛看着匈奴人的距离,计算着他们在冲锋时的速度,以及队列之间的距离。他需要等待一个完美的攻击时刻。  忽然,他的手猛的一压,大吼道:“强弓手,射!”  “重甲兵,刺!”随着这一声吼,十多支重矛猛的从长城的城墙后面冒了出来,只一个对刺,便将刚刚冒头的三个匈奴盾手挑了起来,重矛毫不留情的将他们的身体,刺出一个大窟窿,然后,熟练的后退一步,把重矛拔出来,鲜血,内脏还有其他东西,哗啦的掉了一地。  然后再向前一步,又刺穿了两个匈奴人的身体。  于此同时,十几名强弓手,猛的松开了扳指,唆!在十步的距离内,强弓射出的劲箭,准确的将十多个匈奴人掀翻在地。  刚爬上半山腰的其他匈奴人,见了这场景,大叫一声,咬着牙齿开始了冲刺。  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跳弩队!射!”  “进弩队!射!”  “上弩队!射!”韩离果断的命令声之后,几十支早瞄准了地点的强弩,带着呼啸声,在区区三个呼吸的间隔中,射向天空之中,接着,猛的俯冲下去,将十几名刚冲到山脚的匈奴人,掀翻在地,并成功在将半山腰的匈奴人,与山脚的匈奴骑兵暂时的隔离开来。  遭到如此猛烈的攻击后,匈奴人非但没有退缩的意思,反而更是凶残的冲了起来,从山脚到山上,只有五十步的距离,虽然爬坡慢了点,但也只需要几分钟的突袭时间。  在他们看来,汉人的弓弩虽然厉害,但他们的射术也不差。  于是,一些匈奴人开始,把大弓拉开,射向山顶,以压制山上的射手。  但是,由于有长城的阻隔,和弩手盾牌的防御,他们的射击,并未造成什么伤害,相反,很快,长城上射下了第二轮攻击,而好不容易才爬上山坡的十几个匈奴人,则立刻遇到了以逸待劳的十几名重步兵的攻击,并被很快的消灭。  在如此攻击了三轮后,爬上山坡的匈奴人开始多了起来,韩离的部下不得不吃力的应付起来。  在三轮之后,强弓手,不得不把强弓放下来,松弛一下自己的肌肉,而弩兵也开始有计划的轮流射击,而不是像开始一样覆盖射击。  重步兵和长剑兵,不得不开始疲劳的应付起爬进长城的匈奴人。  并开始出现了伤亡,形势开始变得不妙了,在见识到这侧防御力量的强大后,几十个匈奴人,开始朝着另一侧的长城跑去,他们打算从那里突破。  “该死的!”韩离大骂一声,不过一切都还在他的计划中,他并不着急,在方才的战斗中,他的部下已经至少杀死了四十多名匈奴人,己方还只有一个人死于流矢,三人受伤。  战斗力还在。  忽然,韩离的眼睛,看到一个身影,他的眼神立刻炙热的燃烧起来,那是一个匈奴贵族!从他周围保护的亲兵数量,和身上的衣服来看,他的级别还不低。  于是,韩离把自己的十石强弩拿了出来,用双脚奋力的蹬好,然后,开始瞄准。  那个匈奴贵族,看样子,还很年轻,在山石的缝隙之间,他头上的小辫子在空气中飞舞着,然后,他站了起来,向山上冲了上来。  五十步,四十五步!韩离开始计算着他的距离,虽然大黄弩的射程很远,但是,为了保证命中率,韩离一直等他到了四十步左右时,才果断的松开了扳机。  “噗!”十石强弩在平射时出匣的声音,是很大的,这支带着韩离希望的强弩,在穿透了空气的阻隔后,准确的命中那个在亲兵保护下奔跑的匈奴贵族的胸膛,在四十步内,大黄弩强劲的冲劲,将他的身子冲得向后面连翻了几个滚。  他已经必死无疑了!  韩离的拳头,狠狠在砸在空气中,他兴奋的大吼一声:“檑木,滚石!”  他拿起自己的长剑,与其他十几名士兵,奋力的砍断了那些维系着檑木与滚石的绳索,无数的巨木伴随着石头,在瞬间倾斜而下。  在匈奴士兵,惊慌的大叫声中,韩离带着十几个轻步兵,拿着武器,袒露胳膊:“兄弟们抢首级了!”韩离大喊一声,带着士兵,疯狂的冲下山坡,而与此同时,强弩兵的弩箭再一次覆盖了山脚,将十几个恐慌的匈奴人,钉死在地上。  山坡上,至少有一百多个死人与一个匈奴贵族,这实在是一次大丰收!  。。。。。  第一次写战斗,可能写的不是很好。。。。。  
    呼衍于兰,看着自己爱子失去头颅的尸体,他跪在地上,仰天长啸,整个呼衍族战士的营地中,一片肃然。  右贤王稽善的脸色,非常难看。  他很生气,当着乌孙小王忽雷靡的面,他的军队竟然无功而返,而且还折损了一百多人,更有一名贵族的头颅,被汉人割走,成了那些汉人夸耀自己军功的工具。  稽善的脾气,是非常暴躁的,但今天,他并出奇的没有表现出过激的行为。  他将手放在胸前,他说:“呼衍族的小豹子,桀支死了!”  他粗壮而短小的身子,向前一步,看向周围脸上都带着愤怒的匈奴人:“这是大匈奴的耻辱!耻辱必须要用血来洗刷。  他把手放在死去的呼衍桀支的身上,猛的用力,将那支夺去呼衍桀支生命的弩箭拔了出来,带着乌黑的淤血的三角箭头,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他拉起呼衍于兰的身体,举着手里的弩箭,道:“长生天宠爱他,给了他豹子的四肢和狼的意志,但是,无耻的汉人,将他从长生天的宠爱中,拉去了地狱。。。每一个大匈奴的勇士,都应该为此感到耻辱!”  “复仇!”整个营地的匈奴人大吼着回应稽善的话。  “那还等什么?”稽善将弩箭抛向天空,硕大的鼻孔中,冒着粗气:“去战斗吧!大匈奴的勇士,把你们见到每一个汉人杀死!”  两千多呼衍族的骑兵,立刻掉转马头,潮水般涌出营地,这一次,他们发誓,一定要给那些汉人好看。  在一边看着这一切的忽雷靡眼睛看着奔腾而出的骑兵集团,他再次感受到了匈奴的强大。  只为远处,那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关卡,匈奴人一次就可出动两千骑兵,而乌孙全国,却只有不到两万骑兵,这其中的实力对比,足以令忽雷靡心中的雄心壮志熄灭。  乌孙,到底还是太弱小了,与匈奴相比,乌孙只是一只刚刚学会捕猎的小狼,它还需要慢慢学习,如何与那些庞大的猎物搏斗。  而匈奴,却已经是一头啸傲草原,可以随心所欲的攻击任何它想攻击的猎物的出色头狼。  但是。。。。忽雷靡坚信,大草原的狼,总会有衰老的那一天,当匈奴这只头狼衰弱下去,那么,乌孙,必将踏上称霸草原的道路。  大草原,不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以前的头狼月氏,被新生的头狼匈奴击败,现在,月氏人只能依托着辽阔的草原,据守在匈河的一角,便是面对乌孙,它也无能为力,只能被动挨打。  月氏退出草原霸主之争的日子,已经开始倒数了。  但是,彻底的驱逐了月氏人之后呢?匈奴人,会选择谁做它的下一个猎物?是那个叫汉国的庞大而陌生的国家,还是。。。。现在正在逐渐强大的乌孙?  这根本不需要选择!  一直以来,能够击败草原民族,并将之消灭的,就唯有草原民族,过去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作为草原上的头狼,匈奴人还没蠢到主动去攻击一个与草原规则完全不同的地方。它只会警惕那些可能对它地位发起挑战的新生小狼。  月氏人之后,就该轮到乌孙了!  但是,乌孙人绝对不会坐以待毙,忽雷靡攒紧了拳头,他想要大吼一句:未来的草原霸主,必将是受长生天保佑的乌孙!  在过去四十多年与匈奴的合作中,乌孙已经走出了战败的阴影,并迅速积攒了崛起的实力,十年前,乌孙人的英雄,他的父亲,大昆莫猎娇靡,在美丽的伊塞克湖旁边,依托险要的地势和绝佳的战略位置,闪电般建立了一座新的城市:赤谷,并将之作为都城,这充分显示了他父亲的眼光,绝不仅仅只是放在了月氏人身,更表明了乌孙人,绝对不想永远做匈奴的乖宝宝。  而后,乌孙人又开始不断的选育良种战马,并最终培育了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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