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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情绪的源头之一——嫡长子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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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人中间,处女情节曾是非常重的。非但是在古代,一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前,新媳妇是处女与否常常会引发大麻烦,甚至刑事案件。总体而言,似乎比其它多数民族或国家对此更重视一些。
  为什么会是这样,人们可能找出多种理由去解释它。但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可能是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之一。
  一,嫡长子继承制是中国古代一夫多妻制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原则,是维系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即法律严格区别嫡庶,王位、爵位、官位和宗祧由嫡长子继承。该制度明确的定于周初,具体规定为“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的继承与分配,稳定了社会的统治秩序。这种原则、制度一直在中国延续,应有三千年之久。
  而在经济上,自汉朝开始,嫡子和庶子在财产分配上就倾向于诸子均分的原则。这也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到了明代,法律更明确规定:“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甚至对于非婚生子的权力也有法律保护:“奸生之子,依子数量与半分。”
  但是,这样的均分只对于无权无势的一般人有实效。对于有权有势的大家族及权位更高的情况,权位的继承者是嫡长子,权位是可以控制大量财富,平等只是美妙的虚幻。老家主可以在较早的时间用嫡长子去协助控制管理整个家族,其经济利益是巨大的。
  红楼梦中的荣宁府,大量庄田是和爵位挂钩的,像贾珍贾蓉之流就能控制着宁府的主要财富,而也不能想像贾宝玉和贾环在未来可能有近似的经济地位。
  所以,不能因有财产诸子均分而忽略嫡长子继承制。
  二,人类和其它动物类似都有繁衍后代的本能(缺乏这种本能的物种必趋于灭绝),使自己的血亲后裔能存活应是这种本能的表现之一。那么,人们将自己所占有的权钱位留自己后代就是很自然的了。
  这样,在继承过程中保障继承者确是自己的后裔,就是必要的了。在人类的知识还不能严格确定二人是否真有父子关系条件下,要求自己的妻子在结婚时是处女,则成为一个确保嫡长子是自己的亲生子的较简单方法。这应该是人们有强烈的处女情节的原因之一。
  在古代中国,一妻多妾制中,娶妻是较正式的,而妾可能是抢来的、买来的、被赠予的等等,在纳妾主要是出于性欲的要求的情况下,就不会太注重是否处女,因而,在继承制中重嫡轻庶也是自然的了。
  三,既然嫡长子继承制的效用主要在上层社会的家庭中起大作用,为什么一般老百姓也会纠结于此情节?任何社会中的主流思潮都是统治社会的上层所主导的,当上层社会中有着强烈的处女情节时,一般民众若不注重于此,则可能会被人们藐视。所以,娶媳妇应是处女是全社会的情节。
  不过,在过去,最贫穷的那一层人们,连能不能有个自己的家还是个问题时,即使受了处女情节的影响,在能得到一个女人组成家庭时,是不是处女,会不会被藐视,都不得不放在一边不去在意。
  四,很多别的国家也是嫡长子继承制,甚至有财产也会部归于长子的。但是,没有国家民族像中国这样,从三千年前的西周就开始确立这种继承制,长期延绵不断,其影响深入到灵魂深处,而且儒学对这种体制也给于理论上的支持。所以,不能因此而否定继承制和这种情节间的关系。
  有些民族,未婚前少女相对比较自由,婚后才必须遵守妇道的习惯,在古代中国是行不通的。
  总之,嫡长子继承制,在表面上看和处女情节牛马风不相及,但在古代科技不昌明的条件下,为保证继承者真正是自己的后裔,这两者在逻辑上的联系就是合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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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仙润之尊仲尼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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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人类可能存在的风俗——吃掉长子
裘锡圭《杀首子解》
《墨子》等书记古代南方有杀首子而食之的习俗。《墨子.节葬下》:
子墨子曰:……昔者越之东有核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列子.汤问》略同)
同书《鲁问》:
鲁阳文君语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鲜(“解”之误字)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
《后汉书.南蛮传》说南蛮地区“其西有瞰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今乌浒人也”。“噉”、“啖”一字,噉人国就是《墨子》的啖人之国。汉以后的乌浒蛮未必就是《墨子》所说的啖人之国的后人,但是他们无疑也有杀首子而食之的习俗。
《汉书.元后传》记京兆尹王章对成帝之问说:
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况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
颜师古注:“荡,洗涤也。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他姓。”可知汉代的羌胡也有杀首子的习俗。但据王章所言,其动机似与上述南方民族有异,杀后是否食之亦不可知。
古书中又有易牙蒸首子而献于齐桓公的记载。《韩非子.二柄》:
桓公好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
同书《十过》记管仲临终时答桓公之言,也曾提到此事:
君之所未尝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
同书《难一》和《管子.小称》都有跟《十过》类似的记载,不具引。《韩非子》各本,“首子”多讹作“子首”。《二柄》篇顾广圻校语说:“藏本、今本‘子首’作‘首子’。案:作‘首子’为是,《汉书.元后传》有‘首子’可证。《十过》及《难一》同。”其说甚是。宋翔凤《过庭录》卷十三《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条,在《元后传》外,更引《墨子》与《南蛮传》,力辨作“子首”之非,说更详尽。《管子.小称》的“首子”,《群书治要》误作“子首”,孙星衍、戴望反据以校《管子》,许维通已正其误。①
《淮南子.主术》说:
昔者齐桓公好味,而易牙烹其首子而饵之。
《韩非子》、《管子》都说蒸首子(“蒸”,《管子》作“烝”),《淮南子.精神》高诱注也说:“齐桓好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主术》“烹其首子”的“烹”字,也许是“蒸”字之误。
杨树达《易牙非齐人考》和许维通《管子校释》(见《管子集校》),都引《墨子》所说的食首子之俗,来解释上述易牙的行为。杨氏说:“……越东、楚南、西羌并有杀首子进君之俗(引者按:羌胡所杀首子是否进君实不可知),易牙蒸其首子,进于齐桓,为齐桓所好,正所谓‘美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者也。窃疑易牙本夷戎之类,非中国之民,本其国俗以事齐桓,故进蒸子而不以为异。”②他指出古书中“易牙”或作“狄牙”,认为易牙当是狄人。③
古书中还有尧杀长子的传说。《庄子.盗跖》:
盗跖大怒曰:……尧不慈,舜不孝……
满苟得曰:尧杀长子,舜流母弟……
《释文》引崔注:“尧杀长子考监明。”这一传说也应是以古代杀首子的习俗为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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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管子集校》,《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6册第224页。
②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中国科学院出版社,1954,第246页。
③同上,第246~247页。
有的学者认为“孟” 字的构造也反映古代有杀首子而食之的习俗。夏渌《释孟》说:“古代民俗存在过‘长子’、‘首子’被解而食之的陋习,文字中用皿盛子,表示被食的‘孟子’即‘长子’、‘首子’,‘孟’从而产生‘首’、‘始’、‘长’之意……”①此说值得注意。不过《说文》说“孟,长也。从子,皿声”,把它看作一个纯粹的形声字。“孟”的字形究竟应该如何解释,尚可进一步研究。
从上文所述看,在古代中国的边裔地区似乎相当普遍地存在过杀首子的习俗,而且首子被杀后往往被分食,并被献给君主。估计在较早的时代,中原地区大概也存在过这种习俗。产生这种在现代人看来十分荒谬的习俗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吕思勉《先秦史》把杀首子跟春秋时代邾、鲁等国用俘虏为人牲看作相同的风俗。②首子跟俘虏的身份有天壤之别,吕氏的说法显然把问题简单化了。
据前面引过的王章的说法,羌胡杀首子是由于父亲怕第一个儿子实际上是他人之子。此说得到了一些近代的学者的赞同,并被用来解释其他杀首子的现象。章炳麟《检论.序种姓上》认为羌胡杀首子,輆沐国解长子而食之,都是由于“妇初来也,疑挟他姓遗腹以至,故生子则弃长而畜稚”。杨树达《易牙非齐人考》认为《元后传》所谓“荡胸正世”“为杀首子之真因”,《墨子》等书所谓“宜弟”“乃俗成后文饰之辞耳”。③马长寿《中国四裔的幼子承继权》把杀首子跟幼子承继权联系起来,看法跟章氏相近。④怀疑首子是他人之子,似乎不必把他杀死,更没有必要杀而食之。所以我们认为,以这一原因来解释曾经广泛流行的杀首子的习俗,是不合理的。
从民族学资料来看,被杨树达否定的宜弟之说,倒是有道理的。为了证明这一点,需要从古代献新的习俗说起。
世界各地几乎都流行过献新之祭,即把田地上的第一批收获和头生仔畜等献给鬼神。沙利.安什林《宗教的起源》对这种祭祀的意义作了如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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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夏渌:《评康殷文字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第322页。
②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244—245页。
③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中国科学院出版社,1954,第246页。
④《文史杂志》5卷9、10期合刊。
农业崇拜的祭祀似乎可以使人们安全地使用农、畜产品;祭祀的目的是维持畜群的生命并使在收获之后变得光秃秃的、似乎因为植物精灵的遗弃而已经死去了的土地肥沃起来,这种祭祀通常是庆祝第一批收获的典礼:拿畜群和收成的一部分来作为祭品,是为了保全其他所有的收获。在把神所应得的一份献给他之后,剩下的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拿来作为食物了……①
作者在这里还提到第一批收获含有作物等的“精灵”的问题,由于跟我们的讨论没有多大关系,就不引录了。
中国古代的“尝”祭就是献新之祭。《礼记.少仪》:“未尝不食新。”郑注:“尝谓荐新物于寝庙。”《周礼.春官.肆师》:“尝之日,涖卜来岁之芟。”郑注:“尝者,尝新谷。”《礼记.月令》说,孟夏之月“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仲夏之月“农乃登黍,是月也,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孟秋之月“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仲秋之月“以犬尝麻,先荐寝庙”,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尝稻,先荐寝庙”,季冬之月“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逸周书.尝麦》:“维四年孟夏,王初祈祷于宗庙,乃尝麦于大祖。”与《月令》孟夏尝麦相合。由于秋季是最大量的谷物成熟的季节,“尝”后来成为秋祭之名。在古代,“未尝不食新”是必须遵守的戒律。《史记.龟策列传》褚少孙补,记宋元王博士卫平列举桀、纣罪行之语,就有“逆乱四时,先百鬼尝”一条。
下面举一些世界其他地方曾经存在过的献新祭的例子。
“中美的马耶人(Mayas)说农业的神名为巴南毋(Balam),是一个长头的老人,初次收获的东西应当先祭献他,否则必降祸。其他民族信有农耕的神的甚多,而供献初获物的风俗也很常见。”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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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沙利.安件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103页。
②林惠祥:《文化人类学》,商务印书馆,第125页。
在殖民以前的北美易洛魁人中,称为“我们的兄长”的战神很受崇拜。易洛魁人“在森林里或在打猎时,在水上和在任何危险的情况下,都要向他祈祷。用第一批得到的果实和野味献祭他”①。
“在北罗得西亚,坦噶尼喀湖西面的Yombe人禁止吃第一批收获物,直到酋长在Kalanga山顶他祖先的坟墓前献上了一头公牛,并在神龛前供上了盛在罐里的新酿啤酒和用第一批收获做的粥。然后,坟墓周围土地上的草被仔细清除,公牛的血被洒在泥土上。在为收成感谢了祖先的灵魂,并请他接收第一批收获的祭品之后,酋长回到村中。村子里举行宴会,吃被杀公牛的肉和那种酒和粥,接着就跳舞。”②由于血是给予生命的,人们往往认为有血的祭品比无血的更能起作用。Yombe人献第一批收获物时还要杀公牛,大概就出自这种考虑。③《月令》所说的尝祭,除献初获的作物外,还要用彘、雏、犬等动物,可能由于同样的原因。
“在印度南部的印度人中,吃新米是一种家庭宴会,叫作邦哥尔。新米用新锅煮,点火的时间是按印度天文家的推算,在太阳进入南回归线那一天的中午。……新煮的米一部分献给甘尼萨神像;然后每人吃一点。印度北部有些地方,新谷的节会叫做‘呐梵’(Navam),意即‘新谷’。新谷成熟时,所有者拿着吉兆物件到地里去,摘五六根春播的大麦穗,摘一根秋播的小米(引者案:据原文似应译为:“新谷成熟时,主人依据预兆,到地里去,在春季作物中摘取五六个大麦穗,在秋季收获中则摘取一个小米穗。”)带回家,和上粗糖、黄油和凝乳。一部分以村神和祖先的名义扔在火里;其余的全家吃掉。”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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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苏联科学院米克鲁霍-马克莱民族学研究所编、史国纲译:《美洲印第安人》,三联书店,1960。第121页。
②E.O.James《Sacrifice and Sacrament》,London:Thames and Hudson,1962,第27页。此书蒙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汪涛博士检示,书此志谢。
④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第696—697页。
“许多希腊城邦……长期不断地把他们收获的头批大麦小麦运到埃莱夫西斯去,作为感恩祭品献给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这两个女神……特欧克里图斯说,在科勒岛上,在飘着香气的夏季,农民把头批收获送给得墨忒耳,因为是她使他们的谷场上堆满大麦……”①在古代雅典还有法律规定,要雅典人“每年荐新于祖先”。②
在《圣经》里也可以看到关于献新祭的资料。“摩西立法确立了拿家畜和它们的头生仔畜祭祀的制度(见《出埃及记》第13章第2、第15节与第34章第19、第20节)。……随着农业的发展,就产生了在各个地方的神殿,后来是在耶路撒冷的神殿拿第一批收获的果实来献祭的做法(《利未记》第23章第10、11、12、14节)。”③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被献的新物中甚至有头生的子女。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和以色列人都有过以头生子女作祭品的习俗。④《圣经》的《出埃及记》说:“要把所有头生的分别出来供献给我;凡是以色列子弟中间母亲头胎所生的无论是人或是牲畜,都应该归我……你应该把凡是母亲头胎所生的都献给雅赫威。你的牲畜中所有初生的公畜,也应该归于雅赫威。你可以用羊羔来赎所有头生的驴;若不代赎,就应该打断它的颈项。你的子弟中的每一个头生子你也可以赎。”⑤又说:“你要把你的第一批谷物和你第一次榨出的酒献给我,不可迟延;你要把头生的儿子献给我;你的牛、羊也是如此……”⑥此外,如上帝要亚伯拉罕把他的第一个正妻撒拉所生的儿子以撒献为祭品的故事,⑦耶弗他(或译“耶弗大”)被迫把独生女儿献给上帝的故事,⑧也许都是以献头生子女的习俗为背景的。《出埃及记》等所说的赎取头生子,应是后起的比较文明的方法(在亚伯拉罕献以撒给上帝的故事里,最后也是以一头公羊代替以撒作祭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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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第576页。
②古朗士著、李玄伯译:《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商务印书馆,第181页。
③沙利.安什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104~105页。
④同上,第103页。
⑤《出埃及记》第13章第2、12、13节,译文据注③所引书64页。雅赫威即耶和华,指上帝。
⑥《出埃及记》第22章第29、30节,译文据注③所引书103页。
⑦《圣经.创世记》第22章第2~10节。
⑧《圣经.士师记》第11章第30、39节。
我国古代杀首子的习俗,显然也应该解释为把头生子女献给鬼神。在古书的有关记载里没有提到杀首子的祭祀性质,是由于记载的人对这种习俗缺乏深入的了解。献第一批收获于鬼神,是为了能平安地保有、食用收获的其他部分,并在来年继续得到新的收获。献首子当然也是为了以后能得到新的孩子,并使他们能够安全地成长。所以《墨子》说杀首子是为了“宜弟”,是很有道理的。羌胡杀首子,主要也应该是由于这一原因。
弗雷泽在《金枝》里说:“在古代希腊,看来至少有一家很古的王室,其长子总是代替他们的父王作牺牲献祭的。”①他以国王设法把自己的“致命的责任推给子孙”,作为以长子为祭祀牺牲的习俗产生的原因。②我们怀疑,他所说的那种希腊习俗,在最初产生的时候也是跟前面所说的杀首子习俗同性质的。
我国自古以来认为吃献祭过的食物能得福,所以祭祀之后有“归胙”、“归福”之事,即把献祭过的酒肉送给有关的人吃。我国献新之祭中的祭品,在祭祀之后一般也应该是被吃掉的。在世界各地,“把尝新圣餐和向神或精灵献新谷同时举行”的情况是相当常见的。③在这种情况下,尝新圣餐的食物往往就是,或包括献新祭中所献的食物,如上面举过的Yombe人的例子。又如“在雅典,人们在布丰尼亚节,把第一批的收获物放在宙斯.波里昂的祭坛上;然后让一些公牛到祭坛前来吃掉它们。人们从这些公牛中挑出一头来宰掉,因为它吞食了谷物的灵魂”,这头牛的肉就被分给在场的人吃掉。④
我国古代有些地方杀首子后还要“食之”,这无疑具有献新祭后的圣餐的性质,其目的应是求福、“宜弟”。对似乎非常不合情理的食首子的残酷习俗来说,除此之外恐怕就很难找到合理的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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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第425页。
②同上,第428页。
③同上,第703页。
④沙利.安什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l06页。参看《金枝》第674~675页。
在基督教的传说里,作为上帝的儿子、上帝的羔羊的耶稣基督,为了赎人们的罪而自愿承担死亡。这一传说最初也许意味着基督为了免除人们献出头生子的痛苦而自愿作为牺牲。所以基督教圣餐中分食象征基督血肉的酒和面包,最初可能也是象征分食已献神的首子的。
在献新祭和尝新圣餐之类的仪式里,君王(包括比较原始的社会里的酋长、祭司一类人)往往起极为重要的作用。沙利.安什林指出,在非洲有的地方的这类仪式里,“臣民们对土王的依赖,就像是对神的依赖一样。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在中国,天子拿最初的收获物祭祀自己的祖先,并且比他的所有臣民更先尝到这些食物”。①有时,君王由于被视为神,直接成为献新的对象。“西非刚果王国有一位大祭司名叫奇托姆或奇托姆伯,黑人把他当作地上的神,天上的最高权力者。每年新谷登场,首先要向他奉献,然后才敢食用,否则违反规律,就有灾难降身。”②既然杀首子有献新祭的性质,食被杀首子有尝新圣餐的性质,我国古代有些地方杀首子后还要献于君的现象,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易牙蒸首子献于桓公,也许是把他当作神来对待。
总之,杀首子而食之,是属于献新祭和尝新圣餐范畴的一种现象。其性质跟一般的用人牲和食人的习俗不能同日而语。以父亲怕第一胎是他人之子来解释杀首子的习俗,也是错误的。
最后,附带对跟杀首子习俗有关的易牙和齐桓公作些讨论。
前人多认为易牙就是见于《左传.僖公十七年》的雍巫。《史记.齐世家》“公曰:易牙如何”句《正义》:“(易牙)即雍巫也。贾逵云:雍巫,雍(引者案:通‘饔’)人,名巫,易牙也(《齐世家》下文‘雍巫’下《集解》也引贾逵语,但‘易牙也’作‘易牙字’)。”《左传.僖公十七年》杜预注与贾逵说同。张佩纶《管子学》以易牙、雍巫、棠巫为一人,不可信;但认为“巫”非易牙之名,“雍巫即食医之类,乃官名”,则颇有道理。③易牙如真是一个巫,他蒸首子而进于齐桓公,除了有习俗的背景外,可能还有别的宗教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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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沙利.安什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105页。
②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第257页。
③张说见《管子集校》,《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6册第222页。
据《管子.小称》,桓公嬖臣还有堂巫,《齐世家》“雍巫”下《索隐》引《管子》作“棠巫”,《吕氏春秋.知接》则称之为“常之巫”。“堂”、“棠”、“常” 皆从“尚”声,音近可通。《齐世家.索隐》认为雍巫和易牙未必是一人,雍巫和棠巫则可能是一人。沈钦韩《春秋左传补注》说同。此说不可信。①《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有“齐棠公”,杜注:“棠公,齐棠邑大夫。”棠巫应即棠邑之巫。棠巫亦称常之巫,与晋国梗阳邑之巫称“梗阳之巫”同例。②《吕氏春秋.知接》记桓公之言,说“常之巫审于死生,能去苛病”,可见他也是相当神秘的一个人物。
桓公另一嬖臣竖刁(即《左传》的“寺人貂”)是自宫的。《吕氏春秋.知接》记桓公之言,说“竖刁自宫以近寡人”。《管子.小称》记管仲之言,说“竖刁自刑而为公治内”。古代高卢僧侣有自阉的习俗。③早期基督教视性交为罪恶,《新约圣经.马太福音》19章12节提及“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④竖刁的自宫很可能有宗教背景。说他自宫是为了“为公治内”,恐怕是简单化了。易牙进首子本有习俗为背景,古书中却仅归因于桓公好味易牙求宠,情况与此相似。
据上所论,齐桓公似乎是一个很富于宗教气息的国君。可惜由于缺乏资料,已经难以详考了。
原文载于《中国文化》1994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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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处女情绪的源头之一——嫡长子继承制
看来接盘这事历来搞不得,我要帮楼主补充一点,幼子守灶从另外一个纬度强有力的证明了楼主观点的普世性
蒙满皇帝都没有接受中原的长子继承制。
一个进入文明社会不长的群体,不大可能有明确的处女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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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处女情绪的源头之一——嫡长子继承制
蒙满皇帝都没有接受中原的长子继承制。
一个进入文明社会不长的群体,不大可能有明确的处女情节。
墨子等中的叙述,恐不能推广为南蛮人普遍存在杀首子风俗。墨子中所说也只是一种传闻吧。
易牙的时代,人们应该已经知道自己的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易牙的行为无法证实与墨子中说的风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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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原名:Warrior in Argus
港台名称:阿格斯战士
大陆名称:阿尔戈斯战士
开发公司:TECMO
软件类型:ACT
发售日期:日
游戏介绍:
于希腊罗马传说中绽放的神奇冒险!!
一名孤独高傲但动作俐落的英雄为寻回爱名誉以及安详的日子,而操控传说之神具& 千变神盾 &,矢志打倒所有阻挡于前方的强敌,并超越眼前无数苦难之豪华动作冒险游戏,于获得世界肯定后,精湛改良制作之完全中文版,堂堂登场!!
字句流畅、凝聚气氛、没有生涩的翻译
考证希腊罗马历史神话而创造的壮丽剧情,在随着完全中文版的诞生后,玩者将不再只是如瞎子摸象般地盲目通过,也不需要扮演福尔摩斯,推理剧情,而只需要去细细品味其中的深奥与感人。生动的字幕将让人轻易地了解影片的内容、剧情的发展、武器的操作、过关的诀窍。玩者甚至不需要借助说明书就能够立即上手,其流畅的游戏过程将可望让人多了份想不断玩下去的冲动与兴奋。而且,请注意价钱的地方,这么高质素的游戏,您需要花多少代价,您知道吗?
千变万化的武器操作
有些已经体验过日文版的玩家或许知道,主角札伊手中所握的神器-千变神盾,内侧暗藏了锁链及刀刃等道具,是攻击的利器亦是保命的护盾。玩者若能自由自在地挥动这得力帮手,不但是战而无敌、还可轰破柱子及墙壁等,一享破坏时的冲击力与超越想像的爽快感。这些,原本已让玩者得到相当乐趣,但不以此为满足的制作小组,则为了让中文版的内容显得更尽理想,而进行动作的细部调整。同时,还企划开发新的游戏模式,让好玩的玩家们再多一点刺激的选择!
悠久传说世界的壮丽世界观
透过中世纪绘画般的笔触,除了希望带给观者一份对那个相当众神祭品世界的憧憬外,重要的是要赋予玩家融入世界成为神话世界之英雄,展开雄伟壮大冒险的震撼感受。游戏中出现的建筑则都带有一股浓厚希腊罗马的风味,有大理石的柱子,倾倒半毁的神殿,也有破旧不堪的教堂。其中还包含了空中庭园水上神殿等不失雄伟气势,甚至还可从残骸中感受出一份威严之时代表征。至于在这些深不可测的游戏区域内究竟暗藏了多少玄机则无人知悉。
引人入胜的音响效果
以古典音乐为架构之音乐组曲,除了聘请俄罗斯之莫斯科交响乐团演奏外,还加入希腊特有之民族乐器等多样民族乐器及20人的合唱团,更具情感表现的音响效果都让游戏的环境变得更具说服力,更加吸引人。另外,女主角的主题曲则是由目前古典音乐界颇受瞩目之年轻歌后&IZZY&主唱,绝对要让玩家在游玩之余更是对音乐感到爱不释手。
攻击方式如出一辙&&克里托斯用的是链刃& &而阿尔格斯战士用的是“千变神盾”
除了武器个数其他几乎都是相同的。
故事情节同样是希腊神话&&解谜题的方式也如出一辙&&如利用武器荡秋千&&推拉箱子等等。
不过战神把阿尔格斯战士的优点都大幅度升华了&&
另外一点是我认为阿尔戈斯战士的画面质量与战神不相上下.
战士, 积分 76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38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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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之前就见过这个游戏了&&当时看见中文版的而且和战神很像&&就想买来的&&后来一想和战神很像&&一定不如战神&&都玩通战神了还玩这个干嘛&&所以就没买
审判者, 积分 1846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53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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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先玩的他才见到的战神&&可惜盘送人了。。。。。
我的爱请全部带走
求败者, 积分 26855, 距离下一级还需 3145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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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希腊神话的背景+大气的场景
审判者, 积分 1846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53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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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阿尔戈斯某种程度和某些部分要由于战神
骑士, 积分 180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199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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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 风格 迷题
但节奏上两者差距还是比较大
没有战神那种一气呵成的爽快感
平民, 积分 80, 距离下一级还需 20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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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kiding me?差太多了吧,怪物笨的要死,十分无趣
Never settle.
骑士, 积分 2964, 距离下一级还需 36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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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戈斯战士...说实话,我玩了不到10分钟就玩不下去了,画面,手感都比战神差太多了。
审判者, 积分 1846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53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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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tintin_chy于 22:57发表的:
are you kiding me?差太多了吧,怪物笨的要死,十分无趣
拜托&&我说的是其中的解密方式,动作要素等&&又没说单指AI
他们有很多相似点 可惜阿尔戈斯还是有很多失败的地方&&
要不然战神没准就不会有现在的风光了
其实我是警察
骑士, 积分 150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499 积分
精华1帖子威望2 点积分1501 点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楼主能找到下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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