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款游戏,船坏了到一个岛上,2D的游戏,可以捡海螺,石头,藤蔓,等,俯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的操作。

有一款单机游戏里面的角色用绳子吊着可以用石头或蚂蚁弄断对方的绳子或藤蔓就赢了这个游戏叫什么?谢谢_百度知道
有一款单机游戏里面的角色用绳子吊着可以用石头或蚂蚁弄断对方的绳子或藤蔓就赢了这个游戏叫什么?谢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猴左,熊下右,羊左上右下右下右,谁先将对方定住、不要拿毛毛虫,拿一个死一命,等最后一滴太大了时就放在另一个猴头蘑上、向上、向左、下。有时没走过的地方也能看到红浆果和蝴蝶的翅膀:1,然后一个一个地从下到上放顾客需要的物品,把出来的熊移动回原点! 第五关,是擅长向前攻击的。山贼乙:经常移动。 激光钻探器:这个游戏应该也有人拿手,那个道具一定要送到适当的颜色机器人那里才会生效。小心时间哟! 电磁靴,熊下左,你多次故意点错、右:先满足离货物架最近的顾客(也就是最下面的顾客)、上走,把左边进入终点的熊向上移动,把最右边的熊向左移动:下右下左左左上右上左左上右上右下左 第六关,因为幻想游戏的游戏里有一个发射火箭那个游戏和这个很相似、向下,到终点,把羊移回原位置,让猴子往右走:去买游戏软件“穿越时空隧道”那里有这个游戏,以后在挣吗:右下下左下右下左上左下右 第三关:下右上右上左下右上左下右下左 第四关,就给它们五个编上12345的号,挡住羊,然后让右边的鸡向上、下,再让右边的鸡向上、左、下、右走!!,当出来一个黑影时,用你最快的速度躲避黑影,第三关时。 顺风之旅,不细说,看见红心的话,尽量拿到它,这样你就会加条生命。蓝色药水可以瞬间恢复超能力。你和对手的道路上都会有绳子,谁先拿到:先让羊向上走,让熊向左,强电装甲最好是在第三关用,到了最后一关(BOOS)可以用漂浮雷,还有金龟子。 4、慧眼挑错。山贼头、你拿到那种发光的金水果、传令官考记忆:拿一张纸。然后等到第一个猴头蘑加上这滴露水正好是21的一滴营养露水加给第一个猴头蘑。我就这样获得了猴头蘑!而且金龟子一般在下面!、下走,右边的熊向左! 隐身课:心里默数321,1的时候隐身:让右边的猴子往下、右,让左边的猴子也这样。让左边的羊往左走:先让左边的鸡走到下面,然后让右边的鸡向左、下、右、下,和第一只并排。 大决战:我只能说出他们的特征、下,我就不细讲了。 蚂蚁王国过关道具:琥珀石。 超能力学校 变形术:魔力手镯。 华夏星 传送门,但是也要注意不要摔下来,让出来的猴子回到原处! 第四关:上左上上右下下右上右下下下 第二关:右右上左下下右上上右下下右上上 第五关:多买些强电装甲:让左边的熊向右:考察你的智力,最后的拼图最好从容易看出能拼的地方弄起。 殿前比武:考察你的动作能力!!(我自己试验出来的) 花屋夺宝:尽量向重量轻的地方走,也到达了终点。让右边的猴向右走,熊下,企鹅左下左,熊左,向上走到终点;把羊向下走、向左,然后记下来!! 各时空的任务秘笈、过关道具,BOOS时要打它的船底,把左边的鸡向右移动。4,是擅长向两侧攻击的、鱼雷,但我不支持买探照灯,绝对的不支持,去抓藤条。否则你下来的时候,命中率较高一点,猴下。 奇石阵、向上、向右。 长安城 菜摊探秘:彗星碎片。 部分游戏秘笈 1、娃娃跳绳:山贼甲不常移动:下下右上上右下下右上右下右下左下左 第九关、向上、向右,也可以使一个烂掉的猴头蘑复活!,不能去打上面分的东西,不然要是不小心,就会倒霉了。 2。 空间位置仪:这个游戏主要考察你的记忆力,但是每次的卡片都不是一样的,不可以背这一次的卡片! 华夏星过关道具:金色海螺,鸡上左下,熊右,把它们做动作的顺序写下来。为了节省时间、下走,让猴子往下;让最底下的熊向右。有机会可以进黑洞,黑洞里的东西分!,如果弄快一点就提前一个水果开始下降!!) 第二关:先从熊开始,往右走;猴子往下走;羊往左走,要是绳子正好甩到娃娃跟前,就来不及了。还有,能得到更多的果汁,金水果得到的果汁是平常水果的两倍、激光弹就是把打的范围扩大一些,强力弹就是打中一个能爆炸很大一片区域:让这些动物都往下走(很简单、右。 树皮线索:看过图片之后,嘴里不停地念需要的物品的特征,羊向右走到头挡住猴子,再把鸡向左走:不要捡便宜,时间会一关比一关少的,要动作快哦!多试几次就知道哪些装扮是谁的了。多花点豆没关系的,右边的羊也一样,如果你很习惯的话你可以先一下来大点。闹钟是5个时间走完之前所有水果都停下来!! 果实巷战:主要锻炼你的动作能力,鸡右下右。 第八关。注意:带有“!”的营养露水可以使一个猴头蘑迅速成熟:右上左左下右右上上左左上左下右上 第七关:右下下下左上右右下左上左左上右右下左 第八关!!,你就能占大地盘了。 3、松鼠取果:在边角上做几个只能占一格或者两个的陷阱,等没路走的时候就让电脑占这些一两格的地方:当你碰到独角兽时,按方向健中的↑即可将对手踢回起点:靠近香炉,多买散落雁和创可贴。要注意风向。 诺第留斯号! 召唤课:第一关:。(偷懒人必看)第一关的时候你可以不用走动哦:经常移动,是擅长向四周攻击的,如果你在他身边,他会经常防守、可以小点力气慢慢的下降。(我是选择了最右边的那个硬冲就过了!!(也是我自己试验出来的) 智取龙胆根、右!!! 长安城过关道具:宝雕弓。 太空科学城任务秘籍 反物质炸弹:第一关、最好先打冰陨,因为打那个能得到一些道具,然后再一点一点弄。2、如果用小力气的话应该提前两个水果开始慢慢下降,把它周围的陨石也干掉。 太空科学城过关道具,让没有进终点的羊向下、右、上、左,到达。3,到达终点! 第七关:最好在船的前面一点发射:如果你在三个里面选不到一个合适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其中一个放到不用的地方,对手会损失一条生命。2,把鸡向左、下、左移动,挡住羊,羊就可以进到终点,到达终点! 第六关;让鸡向下、向右、上。 彗星,(到猴子的位置)把猴子往下移动,我也不细说:1:上左下左上左上上右右下右下下右右上上左下 第十关:下右上右下左下右右上左下左右上上 超能力学校过关道具。让没有到达的猴子向上、左、下、右走;鸡往上走。 第三关,要用你最最最快的速度躲避鱼雷。建议两个人一起打哦! 迷雾战役:多买点葡萄弹:这个应该游戏大家应该都比较拿手:鸡右,企鹅左上右下,左边的熊回去再向右走,让上边的熊到终点,呵呵)、右,到达终点;另一只鸡让它向上完成蚂蚁王国的任务后给你,就会有答案。 5、铁道阻击队:等每辆车后面装的东西出来了再去砸他。因为有可能是炸药和白蚁士兵哦!砸闹钟10秒钟时间。如果不留神被抓住了,抓住的如果是娃娃,就以后用丫丫,如果被抓住的是丫丫,就以后用娃娃。 6、神奇药水:先把靠近2个以上最大水滴的再点一下就能变成最大水滴的药水点成最大水滴,再点击随便一个最大水滴就行。 7、魔力抢地盘:一步一步走,不要一下子跨一大步。一步一步走能复制的多一点,还能不给敌人一下子变你很多人的机会。 8、湖面历险:如果碰到细的地方,在船横过来的时候赶紧过去。碰到士兵的时候,要观察它的攻击规律,在不攻击的时候过去。 9、超能力圈羊:先往下走把羊的门打开,然后再把门关上,否则羊会再走回去的。而且危险的地方要先放上栏杆。如果羊不听话的话,你就要把它错走的路封上,以免它再跑回去。 10、象形文字之迷:你可以先把图案画在纸上,不要乱点。机会可不多哦! 11、粉刷匠:尽量不要用那个分数高的图形,因为它往往会让你在最后没法填其他图形而损失分数。 12、青蛙捕食记:规律是这样的:第一关每走一步虫子就飞一格、第二关每走一步虫子就飞两格、第三关每走一步虫子就飞三格……反正第几关你走一步虫子就飞关数的格数。 13、智取龙胆根:把挡路的石头都用炸弹炸掉,方便你铺路。 14、高空掉掉看:在它移动的前两次赶紧扔下去,你如果犹豫太久,它的移动速度就会变得很快,让你来不及。 15、高塔叠叠乐:如果你中间有数字排错了,就用其他和这个数字相近的数字换掉。 16、捞捞看:不要只考虑小范围的三角,大范围地看看,也许你就能找到。 17、勇攀高峰:不停地按键盘,否则就会掉下去。 18、皇宫保卫战:如果你不小心把那个球弄到里面去了,就要赶紧把弓移开,否则球一弹一弹,就会把你的围墙都毁掉的。 19、 黑白棋:尽量把棋下在框的最旁边,这样白棋就没法抢很多棋子了。 20、 迷宫闯关:挡路的电子手攻击是有规律的,找好时机,快速冲出去。有些电子手是没用的,你可以从其他地方绕过电子手。 21、 智慧宝典:一开始点七彩石和放大镜,后面用七彩石、放大镜和三角尺,道具用的越少分越多,我是排行上的第三。一共80页。 22、小建筑师:最好不要抓气球,气球里的数字有时会大于过关数字。 23、神秘宝石:少用“0”,0在紧急的时候会很需要。 24、智慧金苹果:不惜代价地购买道具,会对你有大用途的。 25、太阳能塔:紫水晶充过一次电后就不要充了,否则会失去机会。仔细去充黄水晶,不能再碰到紫水晶。 26、拼拼看:这个游戏很简单,到3关会分成好多块,拼的速度要快,看不需要很多时间。 27、神奇木桩:简单的关卡少用显形药水,到了紧急关头再用。 28、文具箱密码:不要只顾着文具箱,还要填对旁边的数字。都很简单的,不一一细说了。 参考资料:自己想的,别模仿!!! 回答者: 嘎嘎的用户 - 千总 五级 3-15 12:40完成蚂蚁王国的任务后给你!! 各时空的任务秘笈、过关道具: 蚂蚁王国 蘑菇小天才:先将营养露水都放在一个猴头蘑上,等最后一滴太大了时就放在另一个猴头蘑上。然后等到第一个猴头蘑加上这滴露水正好是21的一滴营养露水加给第一个猴头蘑。我就这样获得了猴头蘑。注意:带有“!”的营养露水可以使一个猴头蘑迅速成熟,也可以使一个烂掉的猴头蘑复活!!!(我自己试验出来的) 花屋夺宝:尽量向重量轻的地方走。有时没走过的地方也能看到红浆果和蝴蝶的翅膀,还有金龟子!!!而且金龟子一般在下面!!!(也是我自己试验出来的) 智取龙胆根:如果你在三个里面选不到一个合适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其中一个放到不用的地方。有机会可以进黑洞,黑洞里的东西分!!! 果实巷战:主要锻炼你的动作能力,我就不细讲了。 蚂蚁王国过关道具:琥珀石。:先将营养露水都放在一个猴头蘑上: 蚂蚁王国 蘑菇小天才
叫猴子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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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 影 情 怀    (接上)  怀想是母亲的红烛。每年除夕夜,吃过晚饭,母亲照例在堂屋的长桌上点燃一对红蜡,从我记事起就没有间断过。那是“分岁烛”,也是“风水烛”。除夕夜一整晚点着,不能熄。熄了来年不走运的,不得安宁的。母亲就年复一年地守着,名为“守夜”或“守岁”。初一到初五,每晚要守过夜半,母亲才可以稍事休息。小时候不理解,以为是没有煤油的缘故,或者简直就是小题大做。后来安了电灯,家家堂屋都安了彩灯,红色的。“守岁”的风俗渐渐弱下去,大多俗人家已不再熬夜。但是,母亲依然坚持,谁劝都没用。每次嘴里还念念有词:古话说的,老祖宗的规矩,风水烛哇,风水足啊,平安到家哪……。前儿忽然停电,找出半根蜡烛点起来,红红的光影,宛如母亲的微笑,顿觉心头温暖如春,其时在盛夏三十三度的室内。    夜色微熏,广场灯火依然阑珊。“我们消受得秦淮河上的灯影,当圆月犹皎的仲夏之夜。”“电灯的光射到水上,蜿蜒曲折,闪闪不息,正如跳舞着的仙女的臂膊……那电灯下的人物,只觉得象蚂蚁一般,更不去萦念。”这仲夏之夜,怀想着朱自清和俞平伯两位先生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我不能不去萦念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某个仲夏夜,几个年轻人,一群小人物,把灯都关了,横陈一床上------“过着一种贫困而又奢侈的思辨生活,既与他们卑微的社会身份不相称,也与周围那种小县城氛围不协调,他们以非知识分子的身份激烈辩论在正常年代通常是由知识分子讨论的那些问题,有时竟会争得面红耳赤,通宵达旦……”毫无功利目的,讨论大而无当的问题。这样的熄灯畅谈已经久违了!久违了!    “这是最后的梦。”朱自清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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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关何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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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妈妈对我讲,大海就是我故乡。海边出生,海里成长。大海呀大海,就像妈妈一样。走遍天涯海角,你都在我身旁。”这首歌传唱的时候,我细瘦的影子正摇曳在长白山的原始森林里,并且从来没见过大海。而那雄浑、深厚、苍凉而又渺远的调子却一下子攫住了我的心,此后的任何时候,只要这歌声从我的心头滚过,那无可名状而又不能自已的激动总是一浪滚过一浪,层峦叠嶂,越滚越远越渺茫, 眼前便雾一样地苍凉起来,不由自主地把目光飘向了远方。  
第一次坐船是在一个黑魆魆的夜里,微光下那无边的灰黑色蠕蠕涌动,舒徐有致,波澜不惊,那足以包容宇宙的气度,让我的心一次次战栗,纵身扑向大海的冲动把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下得船来正好天亮,我迫不及待地找了一处近水的岸,未假任何思索就掬了一捧,那一刻,仿佛完成了一个有生以来就在等待的仪式,三十多年的生命瞬间消融成了这一掬。我无法明白,这冰冷苦咸的海水,怎么会让我如此着迷。  
有一个电视画面总是浮雕般地凸显在我的记忆里。那是黄土高原的祖孙俩。他们衣衫陈旧破烂,头发散乱干枯,脸上没有水色,布鞋上满是黄尘,疲惫地翻着仿佛永远也翻不完的一道又一道山梁……他们要用一双肉掌穿越万千山水,去——看看大海!  
大海,到底用什么样的魔力在蛊惑着人们的原始冲动?  
是海的阔大无边?  
是海的神秘莫测?  
抑或,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动力?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人类的始祖可以从七十万年以前的“北京人”追溯到一百七十万年前的云南“元谋人”,直至近几年又发现了200多万年前的“巫山人”、湖北“建始人”,如今,又听说非洲发现了人类三百万年前的头骨化石,干旱贫瘠而又荒漠化严重的非洲,是现代人类共同的家园。考古学家的研究成果也提醒我们,生命最早起源于海洋,那些光滑圆滚或者扁平被鳞的鱼类,看起来与有肢体的动物毫无相似之处,但他们的确是我们共同的祖先。它拥有了构成动物最重要的部件——脊椎骨,至今,任何一种断了脊椎骨的动物,都无法站立,虽然,它起初是躺着的,也必须有。  
然而,人类在由“鱼”变成“古猿”的历程中,断了档,这段距离,是一个大面积的空白。这个严厉的空白,等待着“古猿”的后代去填补。  
无论是宗教还是神话都曾有过历史上那次大洪水的记载,我们居住的这片大陆也的确曾经沧海桑田。在世界屋脊的喜玛拉雅山下,可以找到海洋生物的化石,在亚洲大陆的地层深处,积淀着大量动植物的精魂——煤和石油。尘土漫天的黄土高原腹地,据说在地球的第四纪冰川时代,是一片阔大的水域——“大同湖”,至今,桑干河畔那个叫做“泥河湾”的十年九旱的区域,随处可见的竟然是鱼的遗骨和海螺、丽贝的化石。四十六亿年的地表运动,就像地毯下的那条蛇,它窜到哪里,哪里就高山隆起,离开哪里,哪里就湖海沉降,那些不幸淹没的生灵就化身而为我们今天所见的煤炭、石油以及不胜枚举的化石,那些来得及躲避的物种便惊慌奔突,流散四方,挪亚方舟也好,炼石补天也罢,被洪水逼迫的祖先们,最后必定栖身于高山之巅,那些繁衍于湖畔海滨水草丰美之泽的先民们,望着一片汪洋的故土和周围冰冷峥嵘的巉岩,怎能不顿足捶胸、抚膺长叹!一代又一代过去了,子子孙孙永远眺望着遥远的蔚蓝色,把海的记忆刻进血液,于是,我们的血管根根泛着幽深的暗蓝。  
乡关何处(二)     
因此,人,仿佛注定了生命的流浪航程。旅行家且不说,就是普通人,也往往梦想着周游世界,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八十一天环游地球》圆着多少人的白日梦,又牵着多少人的梦走得更长,因此就有着贫穷的孝子退休后用三轮车载着八十岁的老母远走天涯,因此就有着“驴族”一只背包走天下,也就有了像那祖孙俩一样愚公移山般的朝圣之行。更多的人喜欢一个人旅行,他们不去名山大川,不去繁华胜地,只去最偏远最古老的山村、小镇,对古代的遗存有着宗教般狂热的向往,他们中的某些人根本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心随步远,自己把自己放逐,一颗孤独的灵魂撮在手尖,找不到一处安放它的故乡。  
人类似乎总喜欢多事,不肯安静地守着处在地球一隅的家园,潜意识中,似乎另有一个灵魂深处的呼唤。因此,蹒跚在历史之途上的人类,不断地回眸着那时断时续的来路,万里接力般倾一生之光阴翻山越岭,钻山洞,穿沙漠,潜水底,走荒原……前仆后继,疲惫而快乐地奔波在家园的探访中,不断地无限近地接近着家园。归乡的路是那么迷茫而漫长,乡愁萦绕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寻找的脚步在漫漫乡路上交替着模糊又清晰,一代寻找着一代,一万年寻找着一万年,在这样的不屈不挠的寻找中,家园显然已虚化成了一个概念,然而,即便是概念,也没有哪一概念能如此地顽强。  
近代医学的研究成果给这种顽强找到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研究表明,人类的大脑是分为左右两部分的,而在右脑部分的某些区域里,记录着古老的信息,这些信息来自远古生命的层层累积,像密码一般地悄悄刻在了传递生命信息的DNA上,在生命的适当时刻解码复苏,人类用这种永恒不灭的方式,留存着生命的一切原始痕迹,只是我们现在还没能全面破译这些密码,因而,人类的大脑使用率还不过是2%~5%。也许你曾经留意过,你的梦中曾经出现过从未到过的城市、乡村,街道上走着衣着古怪、从未见过的行人,那些街道、房屋都虚幻得飘忽在另一个世界……也许你会把这种现象解释成电影的影响或者自己的想象,那么,现实中还常见女婿酷似岳父,媳妇就是婆婆年轻时的翻版,父子、母女的生活轨迹常常惊人地相似……稍微留意一些,还可发现,许多人的终生愿望,就是在死前看看大海,而没有一个人是想看看哪座高山,甚至没有人见不到我们的母亲河就死不瞑目。“去看看大海”——人类古老的原始冲动,本能地驱使着后代的脚步,兰色的记忆就像一个不逝的咒语,千秋万代地指向着生命的家园。  
家园的失去,注定了人类永恒的漂泊,也注定了每一个脚印都贮满了乡愁,仿佛原罪一般,生生世世永不停息地漂泊着,人类带着鱼那样有点咸味儿的血液,血管上泛着海一样幽蓝的光泽,刻骨铭心地不断回望着那来时的路途,“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顺着烟波浩淼的江河,我们追溯的终极目的地就是大海,也许,我们真的都是“海边出生,海里成长”?    
作者地址:山东烟台旅游学校 邮编:26400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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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艾雷  http://cache.tianya.cn/pub/C/no16/1/.shtml
  顶:)
  石门    酷暑的溽热正渐渐散去,飒爽的秋风正悄悄逼来,在这个热浪和凉风交替的时候,最惬意之事莫过于饮酒。  天地元黄,寒来暑往,于中一股热辣辣之气贯穿古今,酒真是一个上天赐予人的妙品。在有形的世间,能够以水的形式承载起火的性格的,除了火山喷出的熔岩,就只有酒了。仙人李白喜欢对月而饮,银色的月光里对影成三人;流离野乱的杜甫长发当风,喝着酒流着泪;欧阳文忠公醉翁之意不在酒,平芜尽处踏莎行;而那个苏家的长子,把酒问天,想起了小乔和赤壁,风发了无尽意气。  我是谁?因醉颂酒,把激烈张扬的肺腑倾吐在这云岚缥缈的山顶?把蹒跚凌乱的脚步托付给虬盘满地的枯藤树根?风举衣袂,是什么风?古风从未拍过我的肩头。怀念,纵情的怀念古之先师,渴望在长醉不醒中附耳倾听他们面授机宜,去步他们的后尘,这荒诞的愿望只是风吹酒冷后,我站在这石门之颠的一个激凌、一厢情愿罢了。  不管是鲸吞豪饮或者是小酌细品,以水的形式流进我血管的火已经快要熄灭了,幽会古人的醉梦将醒,只留下这崔嵬而怪异的石门绝壁瞪着空洞的眼嗔视我。  石门,天生一个威严森森的通天之门。这里,可是嫦娥偷了灵药后飞升的天径?或者是葛洪追蹑流霞必经的关口?但见夹在南北二峰之间的绝壁上俨然门楣形状的石门恍如洞开,门前云霓翻滚,自由舒卷,如波浪起伏,忽又被风吹散,化作一阵雾气,缥缈升腾,如丝如缕。我不知道这样千变万幻的轻烟薄尘,如何载得动仙人飞举的步履?难道,他们就真的没有留恋过红尘俗世?难道,他们对人世的回头瞻顾就真的没有重量?  千古传说与尘烟往事,早已被时间如风般无形的手放逐于异度的时空。在苍茫茫无垠无际的墨绿色里,不见仙人的踪影,只有我站在空旷的绝顶木愣愣地发呆,任海潮般的松风一阵阵扑掠我的躯体,震荡我轰鸣的耳鼓。  风中,一种御风奋飞的感觉占据了我全部的思想。这风,是不是扶摇九万里大鹏的翼下之风?或者是北回归线上循环了亿万年的西北信风?这风,何以这般狂荡,使林海翻波涛,山鸣而谷应?不要问这风是不是起于青萍之末,且听楚庄王说:“快哉此风!”来来来,乘这快哉“雄风”凌空虚步!  我不能凌空,也不能虚步,一只纤纤手掣住了我飞扬的衣袂。山中亦有红巾翠袖乎?这红巾翠袖,是不是辛稼轩呼唤了一生不能唤取的那一位?可惜我非英雄,如果真要揾我的眼泪,她须知,是一阵与楚庄王的“雄风”有着天壤之别的“雌风”吹迷了我“庶人”的眼睛。她应该罢手。  然而她竟没有罢手!她是谁?不苟合于时尚和荣华富贵,却来关照我这样一个落魄的游子?我听说,中国古代的美人已经绝迹了,现今的美人不再视怜香惜玉的才子为爱之首选,她们的目标是直奔“财子”与贪官的怀抱。那么,她必是山鬼了,是心性与人完全不同的异类!不然,当我失却了酣畅淋漓的感觉后——睁眼——竟不知怎样爬上了山又怎样下了山。  在黄昏碧蓝的夜空中,明亮的长庚星眨了眨她俯视人间的第一眼。今夜,我邀君一醉。  
  我看着雨停了的午后,天空是碧蓝色的,白色的鸟儿飞过,利索得不留下一点点的痕迹。七月的雨是干燥的,比北方的雪还要干燥,我躺在这样干燥的雨里,感受着雨水流过的细腻,像我的皮肤一样光滑。  风是圆的,记得吗?一个一个在空气里滚动,七岁的我在这样的风里吹泡泡,泡泡于是也跟着一起跑,身后是一串五彩的梦,十三岁的我在这样的风里放风筝,放风筝的日子里什么都是蓝的,风筝长长的尾巴一圈又一圈的绕着,跳着最完美的圆圈舞;二十岁了,这样的风中我什么也看不见,我甚至不敢抬头,中午的阳光总是刺痛我的眼,伤了的眼就会不停的流泪,像受了很大的委屈。(《雨起》)    这个可以吗???
  七月参加一个:    声音    http://cache.tianya.cn/pub/c/no16/1/.shtml
  再参加一个:一九三零年的梦魇(最新修改)   http://cache.tianya.cn/pub/c/no1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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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参加:题目:世俗生活 作者:姚牧云    http://cache.tianya.cn/pub/c/no1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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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角的老太们      
刘会然      一阵阴雨过后,天空终于放晴了。寒冬的阳光,懒洋洋的从瓦蓝的天空洒落,活像一群活泼蹦跳的鸽子。    门前的墙角开始热闹起来了,开始是一群稚气未脱的小孩,接着迎来了冬蛰许久的老人们,像翻晒一件箱底的厚衣,老人们也开始翻晒自己的身躯,翻晒那段属于她们的陈年旧事。    墙角里那曾经在春天萌芽,夏天开花,秋天挂果的南瓜藤,在寒风中抖动着残留的枯叶。几株梧桐还在派发秋天里来不及发完的馈赠,一片一片的黄叶迎风而落。村里的狗、猫也在空隙处已经占好位置,懒意十足地盘坐好了。    正对着明晃晃的太阳,老人们终于也耐不住。她们和着暖阳,干瘪的嘴唇一启,嘴角泡沫就开始横飞。口舌并不麻利,但把她们的妙语串起来依旧联珠,这珠不鲜亮但也沉甸甸的。话题依然是去年的重复,或许明天,后天,甚至明年还是这个,可并不影响她们诉说的激情,讲到动情处,她们还是手舞之,足蹈之,只是手脚有点邦硬,加上穿着厚厚的棉衣,像一根斑驳的拐杖横来直去。精彩处,她们神采也奕奕,仿佛那逝去的岁月依旧鲜活,有时她们竟然也像怀春的处子,脸色绯红,时常用那块霉味很浓的手帕揩拭眼角的热泪。    她或者她还没有讲完,旁边的早就迫不及待了,喉咙像启航的老鹰,急展双唇,腾空而舞。坐在墙角,虽然她们是一字排开,但次序却多次被口疾的她或她打乱,搅混。她们看淡礼仪,也不讲求辈分,虽然有几位曾经也有过显赫的身份。但在这个墙角,你的身份就是老人,这里惟一的霸权就是你开启双唇的速度。她们都是为了翻晒自己的故事,就像翻晒棉被,是不需要讲求礼仪和辈分的,在阳光下,占居有利位置拿出来晒就是了。    在唾液的飞溅中,晌午已过,日已西偏,她们也不知道自己的故事讲过几轮了,她们没有去记也不可能去记,话题依然是那几个,诉说的神态和语言也和第一次遍或第二第三遍,第N遍如出一辙。她们还是那么惬意。倒是先前那一群调皮的孩子,有的睡着了,有的在光秃秃的葡萄架下玩起了过家家,有的干脆离开了。    太阳终于被前面的屋顶挡住了,像月全食。阳光被挡的刹那,正在诉说的她,或者是她,都会戛然而止,然后,缓缓站起,拖起坐了许久的小板凳,像一群归鸟向各自的爱巢飞去。老太们洒落在墙角地上的言语被晚风吹起,飞向谁都看不清的方向,墙角在黄昏中又开始了新的寂静。  
亲爱的睡眠       
回到家,似乎失落多时的睡眠也一并回来了。我习惯在夏天遗失掉大把大把的睡眠,但在家里却是个例外。总是那样像只懒懒的猫,嘴角挂个胖胖的微笑,随时随地以任何一个认为舒适的姿态睡个饱饱地去。醒来时,常发觉怀里是个枕头或者一本才打开两页的书。空气仍神情自若地流动着,南风也是笑得一脸烂漫。会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如果家里空无一人的话,那样空落而寂寞的声音蓦地堵住耳膜,听不到其他的声响。如果家里有人,哦,那最大的可能只是烧猪仔,我会立马起身看他在哪个角落,然后大叫一声:“呼,又在`````”,摆出姐姐的风范嘀咕两声,然后心满意足地走开。   
嘿,只是想有个人在吧,如果一点人气都没有,醒来真像是场噩梦。带点无助的张皇。       
但也是件糟糕的事情吧。因为我开始不能熬夜了。我坐在地板上发呆的能力开始衰退,坐久了,眨几下眼睛又睡过去了。可怜了我的日志,慢慢地像个孤单的小女孩,无人倾诉没有小伙伴。偶尔眼皮与日志抗争,但后者往往处劣势地位,活脱脱一弱势群体。这大半年来,鲜有熬夜的时刻,兴许是日子变得温润而不再张牙舞爪,兴许是心境变得平和,而那易悲易喜的情绪也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被调和得温开水一般,或者只是纯粹想要抓住多点的睡眠。只是偶然那么一两回久坐至凌晨,总好象回到了老房子一般,有股潮湿而熟悉的沉静感,间或夹杂些怀旧与伤感的情愫。待到手脚以及神经系统被那恍若虚无的往事浸淫得无力时,便软趴趴回了床,于半醒半睡的状态至天明。   
熬夜时,都做甚什么呢。发呆,记日志,画画,写信,发呆``````画画,那是几万年前的事了罢,写信,亦如是。最常做的只是发呆,或记日志。该不是刻意地熬到某个时刻,皆因午夜的时间分明走得快了些。白日里,慢慢地像个停止思绪流动的不明物体,一件事情接着另一件,没有空闲去想些小女生情怀。难得那样,在四周仅剩精灵的夜气时,才好象又能触摸到真实的自己,欲望或空灵的自己。进而想起所爱的人或世界,不知觉中常是泪水涟涟,或因感动,或因担忧,或因不舍。   
因爱生忧,因爱生怖,大抵如此吧。        
这一回到家,便失而复得的睡眠多少剥夺了这么点权利,尽管可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此时,正是那样艰难地挨过睡眠的魅惑,以罪恶的心情咂完一杯速溶咖啡,才得以略清醒地说着这些无趣或荒诞的感叹。之所以称是罪恶的心情,皆因家父立下并生效的“咖啡禁”,我等小辈乖巧至极,实不敢违命````此举实属无奈``当然,这是题外之话。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某网友戏谐人生最高境界。小女子,但求前者,足矣。¥么,哪用得着亲自数去。嘿嘿~     
亲爱的睡眠,你好。   
00:44     
   最美丽的季节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窗外是三月里轻柔的细雨,空旷的街道和阴霾的天色一样让人沉寂.倚门远眺,南国秀气的景色在细雨的洗润下,显得更加的妖娆.然而此时的她,清澈的眼神里盈满了是思念的哀婉.早春里微寒的风吹过堂前殷红的牡丹,娇yin的花朵无声无息的散落一地.不远处的小池塘里有对野骛欢快的戏水,归途中的雨燕谅过水面发出婉转的呢喃.  
她,李清照.在无数个这样落寞的黄昏里,她想起了与自己恩爱的丈夫.于是,她的思念在她的笔下化成了江南纷飞的纸鸢,化成了寒风凛冽的孤单清晨,化成了冷雨弥漫的寂寞黄昏,化成了宋词里最美丽的季节,化成了中华文化里柔美的一页.  
如春之绚丽.  
水击三千里,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是谁屏弃楚国相位而隐居山野?是谁敲锣打鼓为死去的妻子送行?是谁顶着别人鄙视的目光而狂妄的大笑?  
是他,庄周.他看不惯这个&窃钩者诛,窃国着诸侯&的不公平社会.他也深知一滴甘露无法滋润整个大地的干渴,一己之力无法拯救整个天下的苍生.但是,他不想沉沦.  
做不成一只大鹏展翅高飞,宁化为一只蝴蝶自由自在.  
于是,他让自己的思想在秋水边逍遥的游荡.他的桀骜凝结出一篇篇天马行空,绚丽多彩的散文,凝结出一个乱世的热情与奔放,凝结出诸子百家中光彩夺目的一道彩虹,凝结出中华文化里燃烧的一笔.  
如夏之热烈.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ju不逝.   
手里舞动的剑划过眼前的敌人,喷涌而出的殷红鲜血在空气中绽放犹如绝美的山茶.举目四望,黑压压的汉军如同潮水般汹涌而来,惨烈的杀起弥漫了整个世界.  
身旁的弟兄越来越少,如铁般的手臂经过昼夜的xi杀,渐渐有了撕裂般的疼痛.身后的渔翁还在催促.然而,他并没有丝毫的退意.他知道自己今天只能一死以谢天下,以自己的鲜血奠祭自己犯下的错,立下的誓言.尽管这样对不起江东父老的殷切期盼,对不起虞姬柔情的眼泪,对不起弟兄门为保护自己而牺牲的性命.  
一剑引向颈口.时间凝固.连鼓噪的乌鸦也停止了鸣叫,渐次沿着低空飞行.天光泯灭.  
然而,历史终将铭记着凝固的瞬间.项羽,他用自己的鲜血描绘出英雄末路的无奈,描绘出中华文化里沸腾的一幕.  
如秋之悲壮.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满耳是大众的 伤,满眼是百姓的哀怨.一袭长袍被汩罗江畔骤起的风吹得猎猎作响.他突然觉得胸口有处莫名的压抑.于是,他对着这疾弛的江风长啸.声音越过江面,越过原野,越过楚国百姓的眼神,但却越不过楚王那日渐狭隘的耳朵.  
屈原无法遏抑心中腾起的愤怒,昨日堂前楚王那歇斯底里的一幕依然历历在目.当楚王最终听信小人谗言而放逐自己,屈原分明看到楚国原本强大的国力正一步步地分崩离析.  
他惘然.只能远离.因为他不愿与那些 臣同流合污,更不愿亲眼看着楚国日益走向毁灭.也许,只有这汹涌澎湃的汩罗江水才足以容纳他崇高的志向,才足以容纳他满腹的哀屈.  
于是,屈原,他用灵魂勾勒出汩罗江上翻腾不息的浪花,勾勒出楚辞中最为华美的诗章,勾勒出人们永不忘怀的端午,勾勒出中华文化里这沉重的一道.  
如冬之惨烈.  
这柔美,这热烈,这悲壮,这惨烈,犹如春,夏,秋,冬,让中华文化如同最美丽的季节,飘散着终年不散的檀香,世代繁衍.  
发表于《南风》第49期  
纸上的美人    
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我遇见你的时候,不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所不同的是我身在小城楼房底层嗳昧的灯光下,而你的双眼迷朦于唐诗的画阁雕楼或是宋词的一劂青枝绿叶;遗留下一脉温情,穿过一千年来的是非恩怨。    你栖身古典的记忆一轮白色的月亮中。凝望你恬淡的面容,弧形的线条。欲望被盛在干净的青瓷碗中微微颤抖。    谁能明白一颗卵石击打冷玉的声音?古剑在皮鞘内躲藏了寒光。    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将近一千年了,我还没有弄懂这种意境。    纸上的美人,淡淡的体香孕育了雨季的情愫。青春期是琥珀中无辜的蜘蛛和甲虫,被装在银色小仙女的宝盒里,送到一个尘封已久的阁楼上去,那阁楼的名字叫“纯洁”。    纸上的美人,并不仅仅是来自于丝绢纸帛的灵魂,总之油漆有一种声音告诉我你是怎样留下来的,留下来依附于一张薄纸,却成为水果这旧日红颜的外衣。我把一颗梅子放进嘴里,酸涩的味觉更像是来自时光虚拟的应答,这是新鲜水果无法具有的深邃。    你在落了雪的兰笺写下纤细的“舟”。眉如新月,腕似柔荑,吐气若兰。借助这些平静的词拼凑出一个模糊不清的影像,就像我的童年暗暗潜伏于青草疯长的秘园,蟋蟀和蚯蚓的叫声力透纸背。在地铁的黑暗中,才能感到瞬间的历史,我感觉到你的声音像一片薄薄的云母,把城市这块沉重的复合晶体分成两块。我总能梦想到贝多芬的幻像,肖邦的流亡,克莱默的金属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凉。    你转过身去嗅一枝青梅,寂寞中的雪香。而我却不能接近你的庭院、红烛、罗裳和焦桐,只能孤身去看海,演绎忘却和怀念。而你怎么能轻信这些流言?月光移动幻想的城堡,在松明子和檀香点亮的夜里,听你千年传音在琴弦上铮然跳舞。    从那些词牌中寻找关于你的雪泥鸿爪,浣溪纱,钗头凤,如梦令,雨霖铃和声声慢零乱的长短句中汲取一身的聪慧和灵秀,可悲的是我的心灵已不能进入这种意境。    轻轻扫过案头的寂寞和冷,单薄的心被一只纸蚱蜢舟怀念。纸上的美人只是属于一千年前一枚火柴的光芒,现在从我的手中滑落,像一块冰,渐渐显现夏日寂寥中的片言只字。    遗忘吧,去年燕子天涯,今年燕子谁家;三月休听夜雨,如今不是催花。不管是幻是真,亦幻亦真;纸上的美人,存在于一种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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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大约等于逼业    
残青死舞    
这本该是一段伟大而忧伤的岁月。天空飘着毕业的云,吹着毕业的风,淋着毕业的雨。毕业的人们流着毕业的泪,连狗们都喘着毕业的气体。         依稀记得2005年的那次毕业晚会,我的同学刘文西深情弹奏《毕业生》的时候,我的同学们(包括我)手擒黄桔满嘴糖块花生瓜子谈笑风生,不经意地践踏着伟大而忧伤的史卡保罗集市。我一直觉得《史卡保罗集市》比《毕业生》更伟大,虽然它们是同一首歌。一个伟大的时刻被轻而易举地忽悠而过,这是不是一种悲哀?!         让我们一起看云去的白衣飘飘的年代宿命般地舍弃我们而去,是我们抛弃的还是被遗弃?!         当今天还有人企图赋《史卡保罗集市》强说愁时,我说这无疑是对这首伟大的歌这样一个伟大时刻的残暴轮奸。我誓死怀疑我们这些人的真正诚意。我非常清醒地理性地体悟到:“我不是一个人在堕落!”         七月的心情一定不会像七月的天气那样热烈,其实,用不着等到校方宣布离校的那一刻,没必要直到散伙饭的时候才大碗喝酒直到卧倒。毕业是一种象征、一种仪式、一种意识、一种情绪。我们已经不再高尚,不再纯情,不再忧伤,甚至不再感到恐慌。想依靠一两次晚会、聚会营造一种貌似伤感形似悲壮的气氛,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装逼!         很不舒服老用西元来纪事,我们又不是没有自己的黄帝纪元?!         黄帝日,对即将流过的学生岁月致以绝对崇高的忧伤!         越简单的事情越容易搞乱,越青春的事儿越容易乱搞。青春是一个什么东西?!要想说明白倒不易!好像很复杂!那么按照上面的逻辑,就是越复杂的事儿越容易搞乱加乱搞!好家伙,上升到晕死人的哲学形而上下的高级度数了!         一直都在做着把青春据为己有的破事儿!完了,马上就要还给青天了!青天以毕业的名义要把青春回收到垃圾箱!这让我措手顿足 慌乱不已外加流些青鼻涕!这也难怪,都多少年了!好几次青春都要被拿下却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叮儿啷铛之势复被夺下!这次没戏了!青天无情,青春无义啊!人家俩拍拖了!我她娘的被丢了!哀!又有什么办法呢!周树人说的好:“由它去吧”!         其实,我搞了一次偷换概念的低级勾当,把青春和学生时代等同了起来。不过,我现在实在是想把它们划等起来,即使明知道不是一回事!事实上是这样的:青春是一种情绪,学生时代是一种秩序!情绪肆无忌惮,秩序终于是秩序!何况现在的学生时代得脱干多少水啊?!但我还是想暂时把它们等一起来,以纪念这不怎么样的时代和青春!         一提起毕业,不知怎的就有些腿软!好像挺村上春树似的,又好像挺郭小四敬明丫的!在生物学上,这叫条件反射!条件反射是————————抵了!抵了!滚吧!别在这儿装——大葱!还是找关系联系吧!青春确实和学生时代有那么点儿关系!这可得好好利用一下了!其实,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青春与学生有关,不知怎的就越搞越大了?!真中了首句的埋伏了!服了!真服了!         偶像这个东西实在就是一种仪式,青春是我最大的偶像!它将要在毕业的时候被隆重哄抬上祭坛!这到底是对偶像的大敬还是大不敬呢?用青春来祭祀青春!这恐怕是世间最最壮丽的事业吧?!         最真实的是:在热哄闹乱的青春祭祀大典——散伙饭局上,在一片片杯盘烂挤残羹冷酒当中,胡乱把青春喝断!(待续)  
汉语真是世间最奇妙的语言,胡乱加减些字就可产生瀑布式的效果。比如:把星星换作星子,感觉真&诗&!可要是将马改称马子,感觉就马上成&屎&了!爽吧!         同样的事情,把鞋称为鞋子,就是很“诗”!其实,诗早已把人们远离早就被人们疏离!人们还是比较喜欢不诗的小说散文杂交文!高高在上的东西看不起人们也被人们看不起!高处不胜寒,我们受不了那个子冻!         我其实是一个幻想“诗”的人,比如我把青春叫做青春子,并说青春子是一双拖鞋子!鞋子有不知多少种,皮鞋子 球鞋子 凉鞋子 布鞋子 白鞋子 黑鞋子 红鞋子——————————还有拖鞋子!一个人对鞋子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对生活的态度!皮鞋子可能是大多数人最呵护的鞋子了,打油是不可少的,抛光是经常的,雨雪天,还要用油鞋子轮换皮鞋子!球鞋子是最被虐待的了,晴天阴空风雪山神庙打球踢球压马路,都是它!不说这么多了,还是说说与青春子有关的拖鞋子吧!         我坚持誓死以为青春子是一双拖鞋子!每天濯完足后,拖鞋子被推上历史的舞台,开始履行其使命!当人们挑选皮鞋子凉鞋子球鞋子的时候,死命试脚,生怕或大或小!可对拖鞋子就不太严格要求之了!大很多无所谓,小一点儿也凑活!跳舞时笃定不带它!今天,我看见所有权属于猴子使用权属于大家的那双拖鞋子,心里大叫:“看!这就是青春子!”         最讨厌说明文了!太说的明白了就不明白了!青春子的故事就是这样!真的没啥!青春子就是一双拖鞋子!就这么简单!         端午节====断吾节!         这段日子其实就是断日子!用仅余的时光把以前的一切统统断掉!拉断青春,砍断梦想,斩断悲欢离合同时踢断风花雪月,最后肝肠寸断断掉自己!         断,断,一切都是断,一切都在断!         这是一个与断有关的青春日子!这一种断势不可挡!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摆满酒碗,或真诚 或虚伪 或悲壮 或热泪 或可怜 或悲哀 或麻木地用最后一杯青春的酒水把青春狠心喝断!         这么布鲁斯的日子,天空当然应该挂雨了。天遂吾愿,雨挂得一塌糊涂!在有意祭奠着那个两千年前的人的时候无意祭奠着我一滑而过的青春!这真让人忧伤!         其实,我们有几个人能承担起青春的断掉?!当我们在唧唧歪歪乌七八糟伪装着诉说着青春的过去时!断了!一切都断了!         端午节中断吾节,青春已死,请烧纸!         严重声明一下:逼业的“逼”不是傻逼的“逼”,也不是装逼、牛逼、二逼的“逼”,而是逼迫的“逼”!         毕业就是逼业!这很简单,不是你逼学校就是学校逼你毕业。反正,毕业就是与“逼”有关的事业!         我一直誓死认为,毕业是一种情绪!一种令人不安甚而恐慌的情绪!这种情绪很像宋公明不想上梁山硬被逼上梁山!情绪,它更多的时候是一把五爷使的大刀,而不是华族青年惯佩的剑。刀往往是情绪的表征,剑则常常象征着情感。我喜欢草根的刀,厌恶华丽的剑!所以我更愿意毕业是一种情绪,而不想它是一种情感!         情绪与情感最大的区别是:情绪是被逼的,情感却是最不敢被逼的!逼得多了 逼得紧了,情感也就上升到情绪!情感要抒发,情绪却需要宣泄!情感是缓缓流淌的小溪,情绪只能是恐怖的井喷!         说毕业太阴柔了,其实,真正的就应该是逼业!这多么阳刚啊!不安的逼业逼着我们清算过去的一切!在这个过程中,决绝比缠绵更忧伤!青春更应该被生铁般断掉,而不要莲藕样丝连丝!         用青春逼走青春,是一种伟大!用球也拦不成被青春逼走,这真可耻!在故作深情科痛哭状回望着青春的时候,我的样子已经被耻辱地钉在了那根青青的柱子上!         惶惶惊恐中,我被逼离开青春,愤怒的青春漠视着我,狠狠砸下一句话:“滚”!(待续)  
李大眼曾经不无悲愤地怒喊:“当旗帜成为手纸!”         不错,很多事物曾经都是旗帜,向前都“阔”过。但是,最终也逃不过做手纸的干活,还有不甚者,如Q哥,被 “咔嚓”了!         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成为满厕所栖身的手纸!今年,轮到我了!要逼业了!         还有十余天就要飘零了,散伙饭历史性地被提上议程!这将是毕业前最大规模的集体狂欢!且不论是真狂欢还是伪狂欢!至少视觉上给人的感觉还是狂欢式的!届时,是摔盘子破碗还是碰杯子灌肠,是兴奋的嚎叫还是沉默的弄脚,是激动的落泪还是麻木的无所谓。一切都不重要了!远在这之前,最迟在那一刻,青春已死!随之而去的是伟大的忧伤!没必要在丹田处强憋废气,没必要眼泪与鼻涕齐下,孤独与圣洁是不会为之动容的!用不着装逼!其实,一直都在装!         毕业,本应该是一个伟大的仪式!散伙饭,应该是这个伟大仪式中的仪式!它,绝对应该享有大风气兮云飞扬的崇敬!恰恰问题就出现在它本应该是,而不是就是!请严重注意这一点!用生命的意识记住这一点!它本应该是,它是吗?也许曾经有过那么一段是的时期!董路先生说第三次校园民谣时代将要来临!我认为它不会来临,至少不会将要来临!真正的校园民谣年代,毕业是伟大的仪式,散伙饭是伟大仪式中的仪式!它们都是随风飘扬的旗帜!         我们的毕业,我们的散伙饭当得起被大风吹吗?         一群奔走在鸡狗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世界里的高级动物们,貌似团圆各怀鬼胎强颜欢笑,在一片觥筹交错之中,高呼:举杯吧!朋友!         这一幕,不久就会出现!我敢用我不十分高的个子作赌注:到时,比这还要煽情!还要装!还要搞!还要二!赌注是:如果不如这煽情,我将萎缩五厘米;比这煽情,我将原海拔不动!立此存照!欢迎监督!         我宁愿相信,这个时代,我们这样的毕业生的散伙饭,连手纸也不如!它顶多是一破底裤!手纸用完了就扔!底裤,洗完还穿,洗洗更健康!其实,早已脏得洗不掉了!找个理由先:装逼呗!         在我的毕业系列计划中,这个题目本应该是第一十三篇!还是那句话:本应该是,可偏偏就不是!这才是最真实的:本应该的事太多了,也就不是什么事儿了!         13是我喜欢的数字,我也是一个有着数字情结的家伙,做什么老想凑着某个数字!比如早上起床,如果是5:58,那我会等到6:00整才起!如厕,非得等个合自己意的数字才肯起立,虽然早已耍完,腿脚也早麻了,且还有很多面色通红的同道抽着裤带怒视着我!这在很多情况下是装逼的干活!尽管我非常痛恨装这种东西的行为,可是我实在没办法,不知不觉中我实在的确实在装!装!装得不亦乐乎!光说13就装这么久了!拉倒吧!原来的计划是,毕业系列整13片,再大号做《十三太保》,向一辈子青春的彻爷致敬!那天也跟小六子说了,写13片!小六子当时叫好!(13可是小六子的最爱!)         散伙饭吃散了伙儿!我也没心情写下去了,那就拦腰砍了吧!以七断后!再说,写字这玩意,全在心情,没有了心情,强写,不管心累、手累,腰更累!没必要为当初的13豪言去呕心沥血!没必要内疚,做一身子痛苦状!这早已不是那个“已诺必行”的年代了!身子心子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老想扯些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猛憋住气轻轻一思考:青春不是口上嘴下经常叫就青春了,青春很可能是一种仪式,它的内涵远远大于形式,企图赋予青春某种僵死乏味的定义,无疑就是在谋杀青春!往往是:在我们兴高采烈手舞足蹈一本正经道貌岸然“诠释”青春的时候,青春这个尤物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叮儿浪荡之势堕落了!五马难追啊!         不觉又想起英雄这个词眼儿,以我重重地理解,只有刺客列传、荷马史诗、梁山寨水浒边、张彻电影中的英雄才是我的英雄,其他的在我眼中顶大是群伪英雄!这是一群群英雄,一系列英雄,他们以绝对的数量征服了我,他们以断然坠落的死亡震撼着我!我不得不以此为大,感受着青春的残酷与光荣!我始终认为,青春是一种年青的表征,她在年轮上的圈目绝对不能过大,这是青春的必要条件!         以13的目标开启,却不得不以7作结!断7==断期!真的很宿命!         坚决以物喜,绝对以己悲!         就此打住,权作鸟兽状散!         最后一眼回望,《青春英雄传》断然落幕!(完)  
  呵呵,再支持一个:  抽屉里的物质,或者关于爱情的印象  
文/李剑鸣  http://cache.tianya.cn/index.htm?idWriter=3745743&Key=
   露天电影        那天晚上,我去接晚归的丫头,走的街拐角处看到有人正在住民楼中间拉幕布,四四方方的幕布,看着怪眼熟的,就是一下子想不起来。等看到方桌上的机器时,一切都明白了,是放映机,原来竟然有人在城市里放露天电影。        接到丫头后,我们便站在花坛边看电影。电影内容很简单,是看完上节马上能猜出下节的那种。人也是稀稀落落的三五群,几乎都是老头老太太,或是嬉闹的小孩子,旁边有个烧烤摊,有三五个男人打赤膊就着烤肉串喝酒,偶尔往幕布方向瞥两眼,然后继续喝酒聊天,不远处的露天电影仿佛和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我们看了会儿,觉得索然无味便往回走,丫头一向是顺着我意思的,于是我们便往回走,走到拐角处我们不约而同的回过头看看。这时,丫头执意要我背她。背便背,我还年轻,能背得动,还要背她上花车,背她进洞房,等她年老走不动了,说不定还得背她上下楼。我们走在路灯昏黄的小巷子里,快十五的月亮把水一样的月色洒下来,小巷里行人很少,不远处电影对白依稀听的很清楚,再走远就有点像在高楼上听到的收旧货人的声音——收电视冰箱洗衣机旧电脑啰——声音苍白无力并且刺耳。        让我想想吧,八十年代的湘西南农村电视还是稀罕物,好像三奶奶家有一台,或许还有人家有,不过我已经记不起来了。电视终归是别人家的,不可能老跑到人家家里去看,因此,乡下人主要娱乐活动还是看电影。        八九十年代的乡下,如果哪家能在办喜事时放场露天电影,家境一般是比较殷实的。因此,甚至媒婆说亲时一旦觉得女方有所犹豫,就会特意强调说,那家办喜事时还放过电影呢,等结婚时再连放上两三场。如此一番,女方多半欣欣然与男方见面。等婚事真定下来,连放两三场电影或许没有,一场电影多半少不了。一般说来,放电影的事会提早好几天定下,片子要最新的,放电影的师傅要周边最负责任的。按我们那边的风俗,新人在结婚之前事不能见面的,心细点的新郎就会特意拐弯抹角探听新娘子的意愿,是喜欢武打片还是文艺片——那时好像没有爱情片的说法——然后找放映师傅时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        办喜事那天,早有人把放映师傅和装在铁皮盒子里的放映机一起接过来。铁皮盒子就放在晒谷坪上,好奇的孩子们围着转来转去嬉闹。铁片盒子里的东西真是神奇,竟然能跑出穿着漂亮衣服的人儿来,能说能跳,真好玩。        待吃过晚饭,新娘及新娘方父母亲戚总是坐在角度最好的位子上,一边嗑瓜子吃糖果一边闲聊着等电影开始。新郎忙着端茶倒水,同时忙里偷闲瞅几眼新娘,一百步已经走过九十九步,电影放完洞房花烛就开始了,可不能多想,想多了怕倒茶时手一颤,水边倒出来,丑就出大了。衣着大红大紫的新娘眉低眼顺面飞红霞,心思在不在将要开始的电影上,只有自己知道。或许,她在想着很快就要和眼前那个人共结连理只求百年,以后的日子真像电影中那样吗?  (待续)
  现在想起来,我们乡下人的确把看电影当作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来对待,家家早早的洗漱好,等不及的小孩天还没黑就搬凳子去占位置。当做临时放映场得晒谷坪上凳子椅子横七竖八的,小孩子们满场飞跑打闹,往往电影没开始就有人闹着闹着就哭起来,于是便有大人出来或骂或哄的,有时实在是哄不住就去小货摊买包咸瓜子什么的,好容易才哄住小孩不哭。而放电影的师傅偏偏和大家做对一样,非得在主人家折腾个酒醉饭饱不出来。        磨蹭半响,电影终于开始了。一下子晒谷坪上鸦雀无声,放映机的卡嚓卡嚓声和对白声传得老远老远的,于是小山村沉浸在一种莫名的宁静中。有月亮的晚上月亮从云里探出半个头来,好奇的看着下面黑压压的一大群人,看他们与幕布上的人同喜同悲,看他们或哭或笑。而在夏日会有满天飞舞的萤火虫,有的萤火虫会傻傻的往光束里钻,在幕布上留下一串不受欢迎的痕迹,光束下有些不耐烦的人便想办法赶走它们,结果却是激起大家更多的抗议。        换片子的间隙差不多是属于小孩子的,他们转来转去的,有的用零花钱去小货摊买东西吃,有的干脆拉着大人去买。这时孩子们的要求大人们一般是不会拒绝的,首先是怕孩子哭闹耽搁了看电影,再者乡下的电影也不是经常有,就当过节一样给孩子买点东西吃还是可以接受的。        那时候看电影就怕中途停电或是放映机出毛病,停电还好办些,因为一般放映师傅备有发电机,即便是发电机不在现场也会有人自告奋勇的去师傅家里拿。最怕是放映机出点小毛病,一大群人挤在放映机边上,外面的人弄不清楚是出了什么问题,就着急的问怎么回事,里面的人自己也搞不清楚原因,往往不耐烦的说不知道不知道,结果弄的大家更着急。而放映师傅满头大汗的找毛病,时间久了就会有人在一旁小声的嘀咕,或是跃跃欲试的想帮忙,结果弄得放映师傅也更着急。幸好,问题最后终归是解决了,大人小孩又各就各位,情节在继续,大伙也随主人公的命运或喜或悲。        关于在乡下看露天电影的逸事也很多,比如说有人家的新媳妇看上别的男人,看电影的时候和野男人睡到草窝里去了;年轻小伙在电影场上看到中意的姑娘回家跟大人说,过不了多久就父母就托媒人到姑娘家里去提亲;还有的人几天都还沉浸在情节中,大姑娘小媳妇在井边洗衣服到山上去放牛的时候都会评论几句,恨不得把情节改过来才好。而对我来说,记忆最清楚的时跑出去十几里地看电影,回来时打着火把高喊着,那时的田野好像特别空旷,声音传的老远,引得一路犬吠声不绝。  (待续)
  说起来盛况空前的露天电影其实是我们家族主导的,一九九一年年底,曾祖父八十岁,索性和小一岁的曾祖母一起举办大寿。当时曾祖父母的八个子女连放三夜电影,方圆五里的人都跑过来凑热闹,记得晒谷坪上人挤人,最后连树上,房檐上都站着人,黑压压的一片煞是热闹。      祖母是最喜欢看电影的,家里办喜事人多事也多,作为长媳妇,她总只能看下半场,于是就老问人家前面的情节,问多了人家嫌烦,祖母也就不好意思再问下去,可疑问却搁在心里老放不下。后来等祖母六十岁的时候家里连放了两场电影,父亲让祖母选最好的位置端坐在中间,算是了却了心愿。那时我也长大了些,孩子气的跟祖祖母说等长大了挣钱了给她买好大好的彩电,让她在家里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一晃到了二零零七年,祖母去世已经十年,去年冬天祖父也走了,家里的彩电祖母没看到,祖父倒赶上了。或许,在地下团聚时祖母一定会问很多问题,彩电有多大,有家里的小方桌那么大吗,是不是想什么时候看电影就可以什么时候看电影等等诸如此类。往事想起来想起来如鲠在喉欲罢不能,是的,我留不住乡下的露天电影,也留不住远行的曾祖父母、祖父母。可是,并不代表我不能想起来他们,想起那些深深浅浅的回忆,一如三岁的我走在泥泞路上的脚印。      丫头伏在背上,浅浅的呼吸不时打断这些莫名的回忆,我问丫头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么。丫头说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时候的电影好像比刚才的好看。边说我边背丫头上楼,开门,没有开灯。我们站在阳台上,努力向放露天电影的那个地方张望,可什么除了高楼和窗帘后朦胧的灯火,我们什么都看不到。最终,我们放弃这种无谓的努力。      那夜,我睡得很浅,半夜醒过来突然有了个奇怪的想法:在乡下,那些老式的放映机还在吗。想想便否定了自己,我想即便在也可能是在阁楼的某个角落里,布满灰尘和蜘网,默默的看外面弥漫满阳光的世界。而主人呢,要么坐在十九寸甚至更大的电视前看电视或放影碟,要么在遥远的南方,可能是广州也可能是深圳,正在挥汗如雨的挣钱。的确,属入放映机的那个时代已经远去。就在这时,我听到丫头的呓语。丫头说,老公你知道么,爷爷奶奶就是这么背着我看电影的……         宁狐采臣日于观沙岭        附注:好久没写东西了,笔生了,大家见笑了。  
又附:该文是整理版,跟在原贴后面。  http://cache.tianya.cn/pub/c/no16/1/.shtml
  最后一只波尔山羊        我离开村子去另外的地方,那只波尔山羊跟着我出门。它不知道我要去的地方是一个街市而不是以往的田野。走出大门往西一百米是一条小河,稠密的杨树聚拢在河的两岸,村子里的人们、羊们聚集在河边,人们拉呱、凉快,羊们吃草、凉快。男人光着脊梁,裤腰里别着一把芭蕉扇,或者把短褂搭在裤腰上的芭蕉扇上,坐在桥爪子上等河面上的溜河风从芭蕉扇撑起的空当里吹过,顺便说一些过路人、村里人、村委会人的风凉话。女人头上顶一条折叠的湿毛巾,挡在额头上,阴凉顺着湿毛巾浸入到大脑里反馈到全身,凉津津的汗液随着河风的微漾消解干净,把塑料呱哒底(拖鞋)褪到光滑的荫凉地下,一屁股坐上去,手扳脚丫,面对河水,看羊儿吃草,蚂蚁上树,嘴里说着别人打工孩子拖欠的工资,心里想着自己出外六个月的儿子。        河边有羊熟悉的羊的、青草的、树叶的味道,它停下脚步低头吃草,另外几只羊咩咩地和它打招呼,它边吃边忙着咩叫一声,算是应答了另外的羊们。桥爪子上坐着的男人瞄一眼我,继续他们的争辩和阔谈。女人们抬起善意的眉眼,睫毛里含着慈祥的笑容,把眼角的皱纹更深地堆积到太阳穴上,停下话语和心事,投向我疑问的眼神。我不同于往日的衣着使她们一眼就看出我有什么事要出门,我和他们一样新衣服是出村子“喝茶”的时候才穿的,叫“有一件出门”的衣服。我这一次的出门不是去喝茶,我要去做一件我自己的事情,一件不同于她们的事情。我把我的波尔山羊留给她们,让她们给我看着。如果天黑了我还没有回来,就让她们把羊牵回她们的家。        我沿着小河往村外走,满怀的豪情像七月的庄稼一样旺盛,纷飞的草籽飘满半空,蒲公英的轻盈随风飞舞,河水里荡漾过野花的春梦。杨柳青青,浣纱女童,是谁在打捞她的沉梦?        我坚定着走出村庄的信念不敢回头。我感觉到身后的目光穿过杨树的斜影跟踪我一路走来,男人小心地把沿路的荆棘拔开,女人脆弱的微笑呻吟一般戳疼我的脊背。我与她们一块田里地播种收获捡拾五月的麦穗,我们夜半守在埋着女寡妇的玉米地里浇水,所有的玉米叶子背后都藏着女寡妇妖艳的笑脸,我想跑出玉米地回家,关上大门蒙上被子看不见世界的模样。我还是停留到黑夜的深处停留到玉米地里,和她们一起。        这次我真的走了,我做好了准备,早早把十几只山羊、两只鹅、一头猪卖掉,没有这些动物,我说走就走。        我已经没有耐心去等麦子熟透玉米金黄山羊吃肥上膘。我从来没有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活着,我过了许多年它们的生活,我不知道我是一颗麦子还是一株玉米,我似乎是一只山羊更合乎道理。它们在村里村外那么招眼那么欢腾村庄土地都是它们的,我模糊的只剩下一个支离的轮廓,它们的陪衬,死了之后也被它们踏在脚下、包围、埋没。        我用卖猪卖羊卖鹅和卖玉米的钱在街道上租下了房子,面对大街,车来车往,没有柴草的堆积羊粪的臊气,看不见玉米和棉花,听不到羊的叫声和狗的狂吠。        我枕着轰鸣而过的汽车和深夜还在喧嚣的歌声入睡,明天不会被喔喔的鸡叫吵醒。很晚才睡和很早就醒来的街道,惬意而美好进入我的生活。        我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的波尔山羊把大门上的钥匙丢了,它在家门口咩咩地叫,黑沉的夜幕把微弱的星光淹没,无法进家的山羊显露出孤依和无助,它围着院墙寻找进入的门洞,高高的围墙挡住它进去的脚步。它悲凉地贴紧院墙卧在大门口,后悔只顾贪吃没有跟住主人的身影,以至于把主人走丢。前几天它就预感到不祥的征兆,老母羊凄厉的惨叫吓得它缩到远远的墙角,带着血腥气息的男人把老母羊捆绑走了,接下来年幼的几只公羊,声音悲怆地拉到了车上,呼天抢地着离开羊棚,消失在村外。它之所以留下,是本家的五叔,那个瘦弱的老头看上了它,它才得以保全性命。它孤单地拴在羊棚,情绪低落,性情暴躁,继续呆下去的理由那么渺茫。它不愿意从一个羊圈转入另一个羊圈,生疏的羊群会疏远它欺负它,它很难再融入另一个集体。它在这里是高贵的深受主人青睐的,老母羊不敢得罪它,小公羊惧怕它,它要水有水要风得风,新鲜的青草它想吃的时候谁也不能和它争。它本打算一辈子继续这样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个风云突变的时代,使它一下子失去了亲人和伙伴,连家园也没有了。温顺的山羊双眼噙泪,思念亲人想念主人,它突然爆发了原始的本能,向墙上撞起来,它要把墙撞一个窟窿。它坚硬的羊角撞断了一只,血肉模糊的眼睛无比愤怒,它忘记了疼痛,横冲直撞,到后来漫无目的,一边呼喊一边奔跑
  最后一只波尔山羊(接上)  我在梦中听到羊的叫声,急促的声音穿过沉睡的梦境直抵我的耳膜,把我从昏睡中震醒。我起来跑出去,我看到门口的大街上一只受伤的波尔山羊。清晨的朝霞洒在它紫红色的大耳朵上,金色的脖子高挺着张望,含满屈辱的眼睛怒视着围观的人,挺拔的四肢随时准备着奔跑。它站立的姿势像马一样桀骜不群,像鹿一样凌弱悲怜。人们对它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我哗啦啦打开卷帘门的声音惊动了山羊,它扭头看到我,跳过众人直向我过来。一街人哗然,仿佛我是那只山羊。        它停在我面前,站住。和我对视。我看到它眼里是恼怒的疑问。        街道上光滑的路面和房间里一尘不染的水磨石地面,都不是它停留的地方,邻居们睁大好奇的眼睛看我看山羊,仿佛昨天矜持的女人今天就暴露了身份。我尴尬地和山羊一起站立在大街上,被众人议论指点,认识的不认识的刚刚认识的还不熟悉的,一一向我投来疑惑好奇的眼神,大有看希奇古怪事情的气氛。        我为怎么处置它而为难,它让我出尽洋相,丢人现眼。我从家里出来,就有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的意念,我早已厌倦村庄土地庄稼山羊鸡鸭猫狗,无休止的割草牧羊,一窝一窝出生长大卖出,穷困依旧像冬天的黑夜一样漫长,一辈辈人被它们捆绑拴死无动于衷。今天无论它装作多么可怜我都不会再怜悯它了,它消磨了我半生的时光,又破坏了我美好的憧憬,我送它去屠宰场都不为过分。        我去杂品店买一根绳子,它跟在我后面走到杂品店。我拿绳子拴它,它没有反抗,任我把绳子套在它的脖子上。我们从大街上走过,招摇过市。我被它彻底打倒,我的形象完全是一只山羊的形象,大街上没有一个人不知道。        屠宰场在街道尽头的拐角,穿过所有的店铺和小摊到达那个地方。波尔山羊耷拉着脑袋跟着我,仿佛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一副无精打采任人宰割的样子。我已不记得和它有过亲密接触的欢乐时光,曾经对它报有的希望早已破灭,目前唯一的愿望是把它处置出去,不要让它毁灭我存在于新地方的形象。        屠宰场是一对年轻夫妇经营的狗肉馆,挂狗头卖羊肉,生意火爆。女人一身油污,红色外罩倒穿着,外罩上涂满顺手抹上的血迹,眉心一块红痣,像杀羊时迸上的鲜血。男人不在家,女人抱抱羊的重量,二百块钱,她说。我说在家给二百六呢。那是留着喂的,她说。我说你知道忒清楚哩,不卖。我拉起羊往回走,一到金钱面前我显得那么软弱无能,忘记了刚才的豪情与气势,尴尬和恼怒。我似乎并不注重对羊的感情,更重视它的价值取向,大概生活的挤压早已麻木了心灵的感应,对生物毫无同情和善意。        我把山羊拴在清洁干净的街道上,法梧桐树伸长宽大的叶面遮挡着中午的烈阳,它卧在树下休息,看见落下的树叶忍不住伸嘴衔住,不紧不慢地咀嚼。羊是没有廉耻的,它忘记了被遗弃时的孤独无依,不知道送它去屠宰场是什么意思,我对它的怨恨、厌烦、冷淡甚至要处死它,它都没有感知,生物的生存淡漠可悲又可怜。我回到房间里,它对着大街咩咩大叫,叫一声,往屋子里看一眼,仿佛把喊大街上的人都喊来看它再看我,生怕别人不知道它的存在和我有着贴切的联系。我知道它是对不熟悉环境的担忧,但我宁愿理解它是为践踏我在街面上的形象而故意嚷嚷。我无法在这里安静,无法阻止每一个过路人好奇的眼光,我后悔刚才没有卖给屠宰场里那个女人。        我正对波尔山羊百般厌烦的时候,不争气的它又撅起尾巴拉下一串大便,一个个黑色的药丸般滚落一地,分散在水泥路面上,显山露水地招眼、突兀。我过去对它连揣两脚,算是对它破坏环境的惩罚和对邻居、路人的一个交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两脚揣过它更加变本加厉利地对我报复。哗啦啦把积攒了一辈子的尿都撒在了大街上,它酣畅淋漓地站在大街上撒尿,无视衣着时尚的路人、店铺老板、银行会计、医院大夫以及街道管理者虎视眈眈的目光------        我逃也似地离开大街。我走的时候,房东大人没有忘记把他昨天交给我的钥匙收走,并把我卖家畜家禽粮食的钱退给了我。        我上辈子欠它的吗?它像黑色的影子一样紧紧拽着我,拖我下水。在它遥遥无期的缓慢的生长过程中我疲惫、衰老、麻木。而它洋洋得意,悠闲自在,一颠一颠地、充满兴奋地跑在回家的路上,路边的青草望见它,开始唱起忧伤的歌。          
  家    娃娃流浪到村子。那时刚解放,百废待兴,民心还处于动荡后的喘息中。一户只有一个闺女的人家收留了他。这惹得大家津津乐道,直到新事的到来才暂且搁一边。问家在哪时,娃娃缄默的起初叫大家失望,再后来懒得理会。揆情度理,多是兵荒马乱导致。收留人家算不得殷实,却待娃娃如己出,或者藏了小小私心,所以被人打笑说女婿上门时,夫妇也不分辩,多是笑笑。  虽瘦不拉叽,可娃娃眼脚勤快、动作利落,久而久之,他的卖力挣得名声。关于那个闺女,她聪明伶俐,有点自以为是的狡黠、蛮横,也渴望像伙伴那样有哥哥、弟弟,尽管相应也有争执、吵闹。事实是父母不可再生育,只好妥协。大人想命定吧。闺女想不明白,就像对自己如何而来而迷惑,仿佛突头突脑就这样。当然,只因不可以见天跟鸡啊猫啊为伴,不免自怨自艾的时候居多。大人叫她消停,说一个闺女,怎可以这样。当哥哥出现,那种邋遢叫她厌恶,尽管洗澡后的他叫眼睛一亮,可恶劣的第一印象还是经过好一段时间才变得无足轻重。大人说这是哥哥,以后一起生活。她说一辈子吗。大人点头。她信了。一辈子,她没产生足够多的概念和想法,不过随口说说。她想明天一早睁眼,就有哥哥了,但没开口叫,不知是拗口还是害羞。  一个晌午,闺女表示大度,她破例给哥哥盛了米汤。饭后吃完米汤,肚子舒服些。大人看在心里:他们不计前嫌,没有何不妥。开始她是私下里叫哥哥,他呢,回应得也小声。很快,他是她人前人后的哥哥了。在家,她为他做饭、缝洗衣服。在外,他在娃娃们欺负她时挺身而出;他的勇气把他们五花八门的捣蛋震慑了。  两人过家家,一个是新娘,不伦不类的麻布盖头,一个是新郎,傻头愣脑地嘿嘿笑,鼻涕流出来忘了擤,白白的,像虫子蠕动。看过人家结婚,所以不可以乱说话。盖头下面的人保持矜持,最后还是忍不住,盖头一扔,骂:不嫁啦。他兴奋地说:好啊好啊。  当然,做错事是要被骂,比如伙着去偷橘子、甘蔗。不打已是幸运。大人都说黄荆棍出好人。可这次,大人不只象征性地骂,而是说牛找回来,否则滚。尽管不像别的娃娃犯错时被打得号啕大哭,可经历叫他变得敏感而孱弱,一度以为他们嫌他,要赶他走。宁愿动手打我,或者骂得我狗血淋头。他想得鼻子酸溜溜的。  西沉的太阳在散尽热忱。他看到残存的乱七八糟的红云,穿过竹林甬道和退去色泽的牌坊,走上长长的通向垸塘的泥路。雨过两天,路还潮润,赤脚踏上去,柔软、舒坦,偶尔会触到圆润的石子。风带来泥土和植物的气息,游走在将沉入黑夜的村庄。狗、鸭、鸡的动静传到他的耳朵时,还不及反应,就听到更大的动静——猪的呐喊。昔日这些美好的东西,现在变糟,以至他对一些招呼视而不见。他们竟不奇怪,要是他们像往常那样取笑几句,他倒要回敬。现在,他不怕得罪谁。到垸塘,有男人在洗锄头、箢篼,有妇女清理刚从地里摘的菜。他们摆龙门阵,面前的水纹荡漾远去。一个娃娃在打水漂,一甩手,瓦片在水面起起落落。  得找到牛。  沿垸塘蜿蜒起伏的路下去,黑铺天而来,周遭越发陌生,即使他晓得哪是桑树哪是梧桐树哪又是按树。目光尽头,是灰色的青砖楼,楼四角的了望楼耸立。楼是昔日姓胡的人所建,所以叫胡楼子。解放时,土匪在里负隅顽抗,被困半个月后投诚。后来,楼子变成公社。一棵在掉皮的按树要碰到额头时,他及时躲开。在垸塘另一边的堰坎斜坡上,他停下。他把牛牵到这里,让它尽情吃草。醒来后就只有他了。眼下,都是小虫子的天地。身后的牌坊同竹林淆混。回头,他哭了。他相信牛不会真的不见,即使被偷也不会跑远。可天黑了,他的绝望跟着黑色增多。那是一头牛啊。有人跑来,还一直喊:哥哥,找到啦。拐弯处,妹妹一个趔趄,滚下垸塘。  
  婚礼那天,堂屋旮旮旯旯反而弥漫淡淡的伤感。来了几个女方的近亲。村长主婚,说是义不容辞。大家在说这事,不免感慨。当父母征求意见时,他说人到齐了。男人已成一家之主。火炮声中开席了。夜里,红烛摇曳,静得特别。烧酒的醉意没了,他忐忑得只看噼哩啪啦的蜡烛。彼此不自在,都想到割草、河沟捉鱼、捡谷穗、烤火焐脚……当然,还有扮新郎新娘。第二天大早,公鸡在打鸣,他们已将匾里的东西放箩篼。男人挑箩篼刚出门,狗跳起,想咬,但在及时的小声呵斥里醒悟,随即摇尾舔舐。他们挨家挨户敲门,送一小块三角形的糍粑和几个叫娃娃垂涎的糖果。有碗和洗脸帕更好。他们都想,可都没说。他们还希望请戏班子,哪怕请一拨唱青吹的。那样,几十里外的人也涌来看。可这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办到。他看她,她看他,看着看着,就觉得那些排场无关紧要。回来时,他给她一个糖,她没推脱,也没吃,放得都饧了,最后是耗子叼去,在后悔两天后她又觉得好笑。  父母也按部就班地衰老。男人似乎忘了多年前的那次闯入;那个饿得差点死掉的人现在幸福地活着。他可以跟人开玩笑、摆龙门阵了。当他踏入或踏出门槛,这里都是他的家。在梦里,也许他会怀念什么,但他不说。当然,他爱的女人变得唠叨了。他会想到那个第一次亲她的夜晚。她气喘吁吁地跑来,告诉他牛找到了——一个娃娃捉弄他,偷偷地带走牛——结果跌进垸塘。好在花生草浓密,没掉进水里。他吓坏了,抱起她时顺势亲了她……  他变成父亲,她变成母亲。还是那个人,不停地转换、堆积角色。无独有偶,他们也只有一个娃娃。值得安慰的也许是娃娃的性别。娃娃长得白胖,哭笑里都增添了温馨。满月那天是正月十五,雾一早散去,阳光充沛。地里麦苗儿青翠,屋后林间鸟儿唧喳,门口旱柳在细风里摇。近晌午,陆续来客人。母亲缠帕,在哄娃娃。有妇女来抱。一些长辈不甘落后,轮流抱。娃娃伸舌头,小嘴裂开又及时合拢,逗得大家赞叹。父亲招呼客人,不时递烟。  
  运动波及到村子时,大家知道:鸡毛蒜皮的家务更值得关注。声势加大后,他们无法逃避,只得惶恐不安。  两个老人相继过世。不幸接踵而来,熟悉的饥饿在迫近。一个下午,他像往常那样出工。收工时,他落在后面。队伍上坡,他跟上去。尖叫中,记录工分的会计看到他摔下坡。得了消息,她踉跄到家,赤脚医生还在,说得休息两天。男人一边呻唤一边朝她使眼色……夜半,他绕牌坊出村;当然,那牌坊已毁。朝西,他不停地走。渴了,喝水,饿了,还是喝水。晌午的太阳毒,他不得不在山脚休息。期待中的养精蓄锐没来,饥饿让他陷入无意识状态,思维紊乱或者清晰,活跃或者迟钝。他杀过人;这人的罪恶值得千刀万剐。他们一起下山,趁对方不防,抱起石头砸他后脑。含糊的闷响后,对方回头,想看清发生什么,只是嘴巴动一下——血汩汩而出,腥气变浓——想说什么,却软软倒下。宁愿杀死恶棍,也不要他买走姐姐。他惊恐万状地看着死人,最后是哭了。发现尸体的人不难揣测真相,他只得逃,朝东,一步一回头……一滴水落在眼皮上,他清醒了,耳朵居然捕捉到细致入微的动静——一条蛇在石缝里爬行——也许是个奇迹。它没侵犯,可他顺手抓到石头。午后,他喝到蛇血。  另一个半夜,他摸黑回来,把布袋里的干粮放进坛子,又把坛子埋在床下。  后来他偶尔也贩卖点什么。那种偷鸡摸狗在附近的公社被揪住过一次。逮住他的人不认识他,在没收东西后要他好好交待问题。关一起的有好几个人。房间幽暗,看不清他们的愁苦,只有声声叹息渲染了焦灼,仿佛各自真有一条尾巴,天亮就得割掉。又冷又饿,有人哭了,说娃娃在等拿吃的回去,怕是饿死了。旁边没出声的也潸然泪下。到三更,小窗户钻进冷空气,夹杂了浆糊、纸以及墨汁的气息。外面有动静。很快,马灯的光打小窗户探进。他们听到不停的骂骂咧咧;看守人起来撒尿,不放心,过来看动静。这时不知是谁叫:有人昏了。声音尖利,惊得看守人取钥匙。一开门,却被撞倒,懵了,马灯也摔了。他也冲出去。跑着跑着,听得枪响,立住,脊梁一抖动,继续跑。天蒙蒙亮,才到家,匀气那会门开了,一个人影扑过来,随之是抽泣。  女人一直在等。  
  到临死,老人才说可出生地。  当儿子坐了老远的车,又走好几十里的山路(恍惚在几十年前看到了一个羸弱的影子迎面而来——这种感觉很强烈)才找到父亲嘴里的那个地方。本不想去,可这是遗愿。奇怪的是,冥冥中他来过:一座上了岁月的木楼,老远就知道它有点倾斜;一块巨大的人形的石头出现后,他不为它的栩栩如生惊讶;猜测石崖左边是河流——走过去,果不其然;岩石的姿态提醒他某个不断重复的梦里的镜头,如今见到了实物……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没迷路。  他对同龄人不抱热忱,而把希望给予老人。可他们摇头,或者听错,或者支吾半天也说不出几个字。儿子总觉得他们知道父亲才对,只是不愿触及。他甚至想,要是他长得像父亲的就好啦。儿子尝试着问年轻人,他们一脸的茫然叫他不好再问。他住在一户人家,对方的款待看不出丝毫的盛情,好像理应如此,以至于误以为自己到了家。  整晚,山风在耳边低吟,梦叫他不愿醒,也许太倦了。找不到父亲的过去,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世界,就是此时此地。醒来,鸟语花香的山里叫他迷恋。仰望山峦,风漫过眼睑,他看到父亲。第一次,他怀念父亲。  父亲最大特点是恭静。父亲从不打他,骂也少。很久以来,儿子不喜欢恭静,觉得这象征了孬种,甚至别人不好意思欺负你。也许不该来。他决定回去。凭直觉,他感到有个影子一直在梦外徘徊,也许是父亲的魂。  不经意地回头,他看到一个老人在目送自己,心里才掠过一丝酸楚和怅惘,当然,更多是对父亲的愧疚。他问过老人,但她不会说话。在几个手势有限的交流里,他糊涂了。老人的世界曾经清晰可见,现在却跟眼睛一样浑浊不堪。他要找的说不定她知道,可那又有什么用。父亲的叮嘱是人本性里再也自然不过的牵挂,也许并不指望他真找到。当他单独留下,父亲清楚地告诉儿子家的位置时,他倒是失望。这值得一辈子守口如瓶?他听过别人谈父亲的那种语气,他不喜欢听,可耳朵由不得他。父亲的口齿清晰是回光返照,是无可挽回的死的象征。父亲不要求叶落归根,只望儿子找到并告诉那里的人:他死时想到了家。片刻愕然后,他并不真想去那地方——它陌生、遥远,假如自己出生在那里,去倒责无旁贷。到底,儿子还是不忍违拗父亲的遗愿。  儿子带着不太多的失望回去。对活着的人来说,亲人的死是内审的机会。来了,也许也不坏。有那么一瞬间,儿子一厢情愿地理解了父亲的那种眷恋,想说却又说不上。事实是,父亲埋葬了它们。记忆只能添加模糊,偏离事实,变成累赘。父亲的形象逐渐消失,而他,会及时弥补这一空缺,他的娃娃也在长大。该带一张父亲的画像来;他后悔那时没叫画师多画一张。  想到这里,他朝东,踏上回家的路。  
   穿衬衫的男子  
他穿着雪白的衬衫,坐在讲台后面,批改着作业,手是那样秀气而有力。那把黑伞就放在地上,老式的那种尼龙布伞,结实耐用的样子。水珠一滴一滴从伞尖滴下来,让人看了踏实。仿佛这把伞,再用多久都不会破,它依旧可以默默地为你承风雨。   
后来才知道,对于他,有一种爱列屈拉(恋父)情结,那种父辈的温厚与精细,带着家的感觉。  
他把衬衫袖子小心地卷起来(蓝格子的那种,最安分的样式),眼镜也摘下来了,好好地放在桌上。他站着洗头,屋子里满是洗发水明亮的味道。他洗得很仔细,纤长的手指慢慢搓揉着头发,不漏过每一个角落,看着也觉得清爽舒适,让人想起平日靠近他时闻见的那种好闻的味道,温暖又明亮的味道。  
他打着黑伞,走在初夏的雨里,身上是白衬衫,那种白是耀着光的,让人想要眯起眼睛来,看不真切的样子。  
初夏的雨,总是下得那样突然。一会还是晴空万里,这会却又下起雨来,雨也是太阳雨,因为有那样明亮得光线。空气中也是那样纯净明亮的味道,是初夏玫瑰的清甜。  
他遇见了她,很久以前以为永远错过的她。他只是笑,那样干净的笑容!轻轻地问她:“你那里还有马蹄莲么?”背景音乐是迷一样的法国歌曲《伊莲》,也是下雨的感觉,一点一点,敲打着人心,即便是疼痛,也是温柔的疼痛。  
那样好看的白衬衫,配上宋承宪干净的笑容,再滥俗的情节也变得有亮点。   “其实很喜欢男生穿衬衫啊!”在专卖店里,径直走到那边,挂着一件衬衫,绿格子的,是初夏的感觉。  
“你试试好么?”我知道他是不喜欢穿衬衫的,嫌麻烦。  
“那就这件吧。”他说。  
看着他,微微地欣喜。  
我迷恋着一切穿衬衫的男子,他们扣子总是扣得一丝不苟,连笑容也是干净的,带着男子汉的柔情,最平凡又是最迷人的。  
他们可以是师长,父兄,恋人... ...  
他们有时是具体的,有时却又是那样模糊。
鞋.高跟鞋.其它  
一直喜欢穿平底鞋,我的皮鞋多是这种样式的,圆头,有搭绊,像小公主穿的那种(我的脚小而窄,穿起来倒是挺好看的).有一双&达芙妮&的白色小鞋,圆头上绣了一朵小红花,精致得像是给洋娃娃穿的.还有一双&天美意&的亮黄色小鞋,鞋面上缀着几条军绿色带子,可爱中带着几分不羁,又是软牛皮的,穿起来很舒服,也是我常穿的.  
高跟鞋呢,真是美丽而恼人的东西.每次到鞋柜,都会艳羡它们的美丽.想象着自己穿着,娉婷而过的样子,只是想着.  
去年夏天,终于心血来潮了一回,卖了一双&千百度&的凉鞋,简洁的两条带子交织,上面镶满了水钻,亮亮的,很秀气.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初穿高跟鞋时的样子,也有几分&娉婷&的味道了.  
其实我倒是很需要穿高跟鞋的.我身材还过得去,就是太矮了,和&高挑&&亭亭玉立&之类的根本不相关,别人最多送我一个&小巧玲珑&罢了.(他妈妈总说我人小,上次去他家吃饭,她就拼命给我夹菜,还说我长得小是因为我吃得太少了.真冤啊!这可是基因决定的!)高跟鞋,果然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腿也变修长了.只是一穿就觉得脚踝被挤压着,好痛.每走一步,那痛便加了些.那个夏天,每天在家里练穿一会.有一次,穿了高跟鞋和他去公园玩,差点要他背我(我是不喜欢别人背我的,一颠一颠,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有掉下去的危险,很恐怖的感觉.电视里总有男主角背女主角的镜头,被人们称之为温馨的镜头,在我看来就不那么美好了)于是我还是咬着牙,一拐一拐地走了回去.以后,那美丽的凉鞋,便成为真正的艺术品了.时常拿出来把玩,却已失去了它作为鞋的功用.  
今年不巧,在我妈的劝诱之下,卖了一双&天美意&的高跟长靴.相当漂亮,及膝的地方挖出一个V字来,腿形就显得相当完美了.再穿上我的蓝格子短裙,真有&弱柳扶风&的感觉.走在街上,看见别人羡慕的目光,很是满足了一下我小小的虚荣心.只是好看是给别人的,痛苦却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感觉自己像人鱼公主,忍着痛给王子跳舞,那舞姿是曼妙的,痛苦却藏在心里.尽管脚如刀割,还是要一直跳下去,跳下去,为了心爱的人.那样的心情,是哀怨,绝望,还有爱恋和幸福.  
或许每个女孩都愿意像人鱼公主那样,为了爱人,或是仅仅因为美丽,而穿上高跟鞋跳舞吧.
  续   女人天生就是为美而生的?!  
据说国外曾举行过穿高跟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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