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冲冲冲游戏里怎么收获苹果派?不知道怎么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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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 上传
内容简介:
  经历过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宁玉在去英国旅游的时候被威尔特郡平原上的巨石阵送回了公元1620年,附身在了蒙古阿巴亥部落一个贵族家庭的嫡女小玉儿身上。
  悲惨的是,这并不是真正的历史,而是[孝庄秘史]的异域时空,多尔衮不是那个日后权倾朝野的大摄政王,而是一个叫人无语的痴情种子——而最倒霉的是,她小玉儿就是多尔衮的嫡福晋!
  好吧,你要痴情就痴情去吧,如果我没嫁给你的话,你要为大玉儿搞到自己绝后而且还被抄家削爵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可是既然我嫁给你了,我可不打算跳到这个“对你一往情深却被你无视最后把自己挂在房梁上”的坑里陪你一起灭亡,我很世俗很功利,我想在这个世界好好活着而且还想荣华富贵——只有靠着你了,对不起了多尔衮,我成全不了你的痴情,我非得想办法把你扳回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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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为啥写这文  
《孝庄秘史》是我很喜欢的一部电视剧,演员漂亮,色彩鲜艳,情节也很感人。只是看了几遍以后,突然对多尔衮和小玉儿产生了一种深切的悲悯……这俩人就是俩悲催的大炮灰啊!互相折磨十几二十年,然后一个最终先丢盔弃甲认输,上吊死了,另一个爱了大玉儿一辈子却最后啥也没捞着,抱着个荷包就挂在战场上了……太悲催了!。
  连主题歌都充满了一种炮灰色彩——“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当然真正的历史没这么狗血,多尔衮当然不会是这种痴情种子,真正的多尔衮也无趣的多,又不帅又不深情,老婆一大堆,《孝庄秘史》说穿了就是部披着历史皮的言情剧而已,不过广大同人爱好者(当然包括我在内)估计更喜欢基于这部电视剧的同人吧?貌似还没有人写过这个同人呢,我就做吃螃蟹的第一人好了。
  书中与史实不符的地方请忽略,我讨厌死抠历史,就当它是一个纯粹的yy好了,哈哈
本文转自晋江文学城,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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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失败的婚姻
  宁玉觉得自己这一巴掌下去,绝对能让韩嘉得脑震荡,因为她整只手都麻掉了。
  韩嘉没有防备,被她这毫无预兆的一记使尽了全身力气的耳光打得踉踉跄跄,眼前一片漆黑。
  宁玉用力甩了甩手,转身回到卧室拎起自己的皮箱,在韩嘉回过神来之前摔门而去。
  她没有去任何地方,而是直接冲进了本市号称“打离婚之王”的一家律师事务所。
  两个小时后,宁玉意气风发地、满足无比地踩着三寸高跟鞋离开,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了郊外爸爸留给她的小别墅里。
  宁玉甚至没感觉到心痛,她只觉得茫然,还有,饿。
  一大碗乌冬面下肚之后,心痛的感觉才识趣儿地涌上心头,仿佛一个仪式一般,宁玉这才有功夫来坐在沙发上好好考虑一回。
  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
  宁玉抱着一个靠枕慢慢回忆着,回忆着和韩嘉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她跟韩嘉是从小到大的货真价实的青梅竹马,两家人比邻而居将近二十年,他们一起上学,一起考大学,一起毕业,一起工作,最后结婚——这不是很顺理成章的过程么,怎么现在……
  韩嘉告诉她他爱上了别的女人的时候,宁玉一点也没有“瞬间一把匕首穿过心脏”的感觉,只觉得……不可思议。
  是的,不可思议。
  明明两个人门当户对——不单是家境上,思想上也是一样。他们俩都很聪明,很有能力,也很有野心;他们俩也都长得很不错,站在一起堪称一对璧人;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认识超过十五年了!
  他们七岁相识,十八岁相爱,二十二岁结婚,时至今日。
  十五年的感情,不单单只有爱情吧?亲情,友情都混杂在一起了,两个人了解对方就像了解自己一样,本应该牢固无比的婚姻,这样日积月累的深厚情谊,为什么……为什么居然比不上韩嘉和那个女人不到五次的见面发展起来的所谓“爱情”?
  宁玉百思不得其解,她不是那种喜欢伤春悲秋的女人,事业就足够占去她一大半的精力了;在感情方面,心思也没有多么敏感细腻,所以她不能够理解,基本上跟她差不多属性的韩嘉为什么会说出——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可是我真的不想再继续这样的生活了,我们的婚姻很幸福,可是我却感觉不到激情,而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我幸福极了,那种……那种爱情带来的澎湃激情,你我之间……似乎从来没有过”
  ——这种听上去好像三流言情剧台词的话来。
  她目瞪口呆,然后下一个动作就是毫不犹豫给了韩嘉一个巨大的耳光。
  韩嘉疯了么?
  那个真的是韩嘉么?
  真的是那个严谨刻板,注重实际的、她认识了十五年的韩嘉么?她从来不知道学理工科——尤其是最注重实际的应用物理系——的男人居然能够说出这种……远远超过他正常语言表达水平的话。他不会是被人借尸还魂了吧?
  宁玉回想起来这段话,居然忍不住想笑!
  可能她也疯了吧?
  没有主题地笑了一阵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深深的挫败。
  这种情绪在宁玉身上太少见了,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坚毅而且自信的,工作上再大的压力,都压不垮她,可是她最重视的人却给了她如此锋利的一击,她感到自己一直以来依赖的精神支柱瞬间就崩塌了。
  也许她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韩嘉吧!
  也许,是她太过事业女性化了吧?
  也许……没什么也许了,在韩家说出这样的话来之后,他们之间就没有未来了,只可惜……他们的两口之家,本来很快就要圆满了的……
  蒙着被子睡了十几个小时,宁玉被手机铃声吵醒了。
  是负责她案子的律师打来的电话,通知她他已经帮她拟好了离婚协议,问她准备什么时候摊牌。
  “现在。”宁玉看了看表,下午六点,如果韩嘉已经下班的话,他应该会去那家他最喜欢的咖啡厅坐一会儿——他就是在那里碰到那个女人的。
  突然觉得悲哀——她从来不干涉韩嘉的习惯,也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当他“下班”越来越晚的时候,她只觉得他真不容易,还特地做了他喜欢吃的东西等他。当他回来时看到桌子上他喜欢的食物,眼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现在她才明白,那是心虚的愧疚。
  宁玉收拾了一下自己,就出门了。
  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就没法回头了。
  既然敢做,就要敢当,韩嘉,我真的很失望。
  看到宁玉把离婚协议摔在桌上,韩嘉真的傻了。
  他没想到宁玉真的这么做了。
  面对宁玉冷冰冰的透着极度的失望的眼神,韩嘉后悔了。
  “阿玉……”
  “闭嘴。”宁玉冷冷地开口,“也许我真的从来不了解你,韩嘉,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至少,换作是我,我不会为了才认识不到半年的人就背叛相识了十五年的伴侣。我们俩一起长大的,我信任你甚至超过信任我自己,而你对我做了什么呢?我在家做好饭等你,你在外面跟别的女人约会;我心疼你工作辛苦尽量少让你管家里的琐事,你却在外面勾勾搭搭拈花惹草——你扪心自问,我宁玉有一点点对不起你的地方么?”
  韩嘉说不出话来。
  “韩先生,请您签字吧。”一直坐在旁边的律师开口了,“我劝您还是不要白费力气,宁玉女士对您已经仁至义尽了,二十万存款归你,房子归她,另外,由于您是过错方,宁玉女士要求您额外赔偿五万元,至于这五万元用来做什么,我不方便说,宁玉女士稍后会自己告诉您。”
  韩嘉被这一连串的话砸懵了。
  “阿玉,你……你要去做什么?”韩嘉签了字,看着宁玉嘴角透出一丝冷酷的笑,他没来由一个哆嗦,讷讷开口:“你……你别为难她,都是我的错,你要怪就怪我好了……”
  “我才懒得为难你的心尖子,”宁玉嗤之以鼻,忽然冷冰冰地微笑了一下,宁玉觉得这个微笑一定是沾满了剧毒的汁液,“我得去医院了,后会无期。”
  “医院?”韩嘉愣了一下,“你病了么?”
  “我没病,”宁玉慢条斯理地把离婚协议塞进手提包里,“我,去,堕,胎。”
  满意地看到韩嘉好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的表情,宁玉觉得自己的一腔恨意终于有了一个发泄的出口。
  韩家,是三代单传哟。
  韩嘉的妈妈在三十五岁的时候才生了他,老两口自从他俩结婚以来,盼孙子盼得望眼欲穿。
  说来也很讽刺,就在宁玉准备告诉韩嘉她怀孕两个月了的时候,韩嘉先开口告诉了她他的背叛。
  满腔的喜悦就这么被一盆冰水当头浇下,宁玉硬生生把冲到嘴边的“我怀孕了”几个字咽了下去。
  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潜意识里知道这么做会给韩嘉最大的打击。宁玉只觉得自己恨不得把他从他们住的二十层公寓楼上推下去。
  “阿玉……等等……阿玉……”韩嘉撕心裂肺地跟在出租车后面一边喊一边追。尘土飞扬,弄得他像个掏烟囱工,灰头土脸。
  宁玉没有犹豫,她说要去堕胎并不只是为了给韩嘉心理打击,而是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
  如果家庭还完整,她当然会高兴地生下孩子,可是现在……想起韩嘉,一阵一阵刻骨的恨意几乎把她吞噬掉。
  留着,又有什么意义?她甚至不能够肯定自己会不会爱这个孩子。
  宁玉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是个这么绝情的人。
  果然突发事件最能体现人的本性。
  宁玉的家庭规矩很严,对她的要求也很高,少年时代的宁玉,全副身心都扑在学业上,这导致她缺少青春期女孩子应该有的浪漫情怀——长大以后这个性格就更明显了,她就好像一部不会被任何外力影响的机器,冷静到冷酷的地步。
  当然,不是说宁玉就是个冷血动物,她只是很清楚什么是重要的。
  在宁玉的认知中,人活一世不容易,所以当然应该最大限度趋利避害,让自己顺顺当当活一辈子,最后老死在床才对,纵情逍遥轰轰烈烈,太不符合她的审美观。
  堕胎的感觉很不美好,非常不美好。
  宁玉在麻醉状态中似乎依然能感到一阵阵来自心底的疼,可是不堕胎,又能怎么样?她倒是有把握韩嘉知道自己怀孕了以后会选择家庭,问题是,她能原谅他么?宁玉可以不在意很多事情——比如钱财,比如房子,但是她不可以不在意自己的感受,——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韩嘉的,如果她一时委曲求全,这件事情以后会在她心里埋下一根刺,最后心脏会化脓,会烂掉,然后,不会有任何好结果。
  长痛不如短痛,反正她身体素质很好,堕一次胎并不会影响以后的生育,只要生理上不受大损伤,心里的伤口总会被时间愈合的。
  宁玉静静地走出医院,静静地叫了出租车回家,静静地吃晚饭。
  躺在床上的时候,她一下子泪流满面。
  三个月后,宁玉搭上了飞往英国的班机。
  走之前,她把堕胎的病历复印了一份,寄给了韩嘉一份,另一份寄给了韩嘉的父母。附上一封信,说明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知道自己在迁怒,可是她真的控制不住。
  一方面她毫不犹豫地甩了韩嘉,并且真的不想再跟他扯上任何关系,另一方面,她又控制不了自己疯狂报复的念头。
  她努力克制自己不去见韩嘉的父母,因为她知道,面对这一对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的老人,她一定会心软。
  爱情越深,恨意就越刻骨铭心。
  宁玉觉得,自己可能需要漫长的余生来平复这个伤口。
  正好,十年前移居英国的姨妈知道了这件事情,她马上要求宁玉到英国来,并且给她汇了机票钱。
  宁玉正好憋屈得发疯,想了想,堕胎之后休养了三个月,觉得自己的精神和体力都恢复得很好了,便买了机票。
  她的姨妈比她妈妈小将近十五岁,基本上就是她妈妈带大的,所以姐妹两个感情特别好。她二十多岁的时候嫁了个白人老公,然后就随老公回了英国,可惜一直没有孩子,所以依然惦记着这个比自己只小十五岁的外甥女。近几年她老公又去世了,她一个人寡居,也寂寞得很。
  “噢,我可怜的孩子,我可怜的、孤零零的孩子!”
  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就看见穿着极富民族特色的苏格兰花呢长裙的姨妈伸开双臂朝她跑过来。
  被她一把抱住的宁玉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坐上姨妈的车,宁玉一路睡到她在郊外的小农场。
  浓汤、苹果派和烤鸡组成的晚餐极大地安慰了宁玉的肠胃和心灵,望着落地窗外夕阳西下的美景,宁玉终于觉得,失败的婚姻造成的创伤,正在慢慢开始愈合。
  可是,宁玉知道,有什么东西,永远改变了,而且不知道会不会再变回来。
  那就是——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到英国旅游,一定不能不看的是当地著名的奇景之一——英格兰巨石阵。该巨石阵竖立在威尔特郡,离伦敦大概120公里,其建造之谜至今无法解开。
  宁玉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是新一年的夏至日。巨石阵中几个重要的位置,就是用来指示夏至那一天太阳升起的位置。宁玉喜欢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所以她赶在太阳初升之前就到了这里。
  站在这里看着太阳升起,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石缝中间穿过来,耸立的巨石看上去仿佛神话中通向天堂之门。霞光万道,天空碧蓝,草原翠绿,传说中的伊甸园,似乎也不过如此。
  宁玉为这美景所震撼,身不由己地朝那道“门”走去……
  威尔特郡平原空旷无人,没有人注意到,穿过巨石之间缝隙的女子……消失了。
  宁玉只感到一阵眩晕。唯一的想法就是——原来当地人传说这里有魔法的事情,是……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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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白鹿和草原上的霞光
  这是公元1613年的夏天,蒙古科尔沁草原。
  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朵朵白云,大草原浸透了令人眼前舒爽的翠绿,青草之间点缀着不知名的野花,在金灿灿的阳光下闪耀着纷繁的色彩。
  远方马蹄声隆隆响起,大队骑着骏马,背着弓箭长矛的人打马飞奔,追逐着奔跑跳跃的野鹿。
  领头的是一名身材高壮的蒙古大汉,他的服色与其他人都不同,猩红色的披风在战马奔驰的风中猎猎作响。他瞄准了一头最肥壮的野鹿,开弓,放箭——
  箭支带着风声呼啸而去,准确地从野鹿双眼穿过,野鹿应声倒下。
  在众人的欢呼中,他们结束了今天的围猎,扛着大堆的猎物,启程返回。  
  就在快到他们部落的范围的时候,有几个人突然大呼小叫了起来,接着所有人都开始叫着,然后手指着某个方向。
  大汉不满地想叫他们都闭上嘴,然而却下意识地顺着人们指的方向望过去。
  一看之下,他眯起了眼睛。
  那是一头漂亮得令人吃惊的白色母鹿。
  轻巧的身形,优美的头颈轮廓,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它独自站在一个小山坡上,见了人,居然都不跑。
  “王爷,是白鹿啊!”旁边的人悄声对大汉说。
  没人听说过草原上还有白鹿,鹿一般都是棕色或者黄色的。因此,这头奇异的动物成功地把大家给唬住了,没人敢动手或者出声。
  蒙古大汉名字叫做哈代,是科尔沁草原上一个中型部落——阿巴亥部落的首领。哈代才二十五岁,刚刚才从父亲手中继承了王位,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让自己的部落发展成为科尔沁部落那样的顶级势力——看啊,连草原都是用他们部落的名字命名的!
  哈代有很多老婆,但是只有他的大老婆察必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察必现在正怀着第四胎,近几天就是临盆的时候了,不知道是男是女。
  蒙古人喜欢白色的东西,白色的动物更是吉祥的象征,所以此时出现在山坡上的白鹿,让哈代不由得想得多了一点。
  “都不许动!我来看看它是怎么回事。”哈代在属下担心的眼神之中下了马,朝白鹿走过去。
  当他走到白鹿面前的时候,那头鹿温顺地靠过来,睫毛长长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然后低下了头,像是一个仆人对主人表示遵从。
  哈代惊讶极了,他试探性地把手放在鹿的脑袋上,白鹿一动都不动,随便他怎么摸自己的脑袋都不恼火。
  “王爷!!!!”
  远处有人大声吼了一嗓子,远远地只看到一个黑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人一骑。
  是哈代的王妃察必身边的武士。
  “恭喜王爷,大哈屯(蒙古贵族正妻为大哈屯,妾为小哈屯)生了一个小格格!”
  哈代愣了一下,突然觉得不对劲,自己的手不是放在白鹿的头上的么?什么时候,这种毛茸茸的感觉居然消失了?回头一看,那头白鹿居然,已经不见了!
  众人呆呆地看着这个超乎人们想象的事实。
  哈代最先回过神来,“额尔都,告诉我,格格是什么时候生下来的?”
  “就……就是刚刚啊……奴才是刚刚得到哈屯的命令,叫奴才出来找王爷报信的。”那个武士愣愣地说。
  “这……”哈代看看自己的手,静默了一下,突然仰天大笑,“大贵人,大贵人!有大贵人降生在我们的部落了!”
  就在哈代心急火燎地往营地冲的时候,本文的女主角宁玉正面对着令她很茫然的情况。
  她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啥都看不见啊?——等等,手脚还能动……可是为什么伸展不开?感觉像是被用东西包裹起来了,而且还吊在半空中……宁玉死命挣扎起来,换来的是一种用不明语言发出的哼哼唧唧,很像是哄孩子的声音。
  等等……孩子?
  宁玉突然明白了自己这种在半空中晃荡的感觉是什么了——她成了一个婴儿,被人抱在怀里哄,裹住手脚的不是别的,正是一个襁褓!
  刹那间所有的记忆都突然清晰了,宁玉记起自己破裂的婚姻,记起自己去英国旅游的细节,还记起了自己刚刚是从巨石阵的拱门中穿过……
  原来是这样,原来那个巨石阵有魔力的传说,是真的……
  宁玉不动弹了。觉得自己很茫然——这样一个魂魄孤零零地漂流到了异域时空,到底要怎么办呢?
  伤心什么的,倒没有多少,她的父母早在她大学的时候就去世了,老公么,前段时间刚刚踹了,估计韩嘉也没那个心思为“前妻”伤心什么的,就像她也一点都不会为再也见不到韩嘉而遗憾。
  公婆么……毕竟不是亲爸妈,而且自己是他们儿媳,又不是女儿,他们伤心也是有限的,而且理论上讲,跟韩嘉离婚了,公婆也就不再是家人了——虽说宁玉自己都觉得……这么想实在是很没有良心,可是也许是对韩嘉的恨意还没有完全散去,让她想起所有跟韩嘉有关的人的时候,都觉得他们真让人厌烦。
  姨妈是唯一的亲人,不过她有丈夫留下的遗产,有钱得很,下半辈子根本不用愁。
  唯一让宁玉忧虑的是,她的魂魄穿越了时空,那么她的身体呢?别第二天当地报纸报导“异国女子尸体神秘出现在巨石阵”之类的吧……那样姨妈非得疯了不可,最好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让所有人都当她神秘失踪好了。
  细细想来,在那个世界居然已经快到了举目无亲的地步了。生平第二次,宁玉感到了深深的挫败。
  所以……再重新开始一次,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左右自己也没什么损失,为什么不乐观一点呢?
  想到这里,宁玉放松下来,叹了一口气,按照过去的习惯,对自己微笑了起来——不管怎么样,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
  “看哪,她正对我笑呢!”
  哈代急火火地冲进蒙古包来看自己新生的女儿,传说中的大贵人,一看之下,果然没让他失望,虽然是红红皱皱的,跟猴子一样,眉眼之间却已经能看出些美丽来,而且不哭也不闹,现在,居然还对他笑起来!
  当然,这话宁玉是听不懂的。她只听到男人粗犷的大笑,似乎他很高兴。根据常理推断,大概是把自己的笑容给误解了。
  生完孩子的帐篷里,能进来的男人除了当下的父亲之外,绝对不会有别人。
  宁玉费劲地扭来扭去扭来扭去,试图伸出只手来摸摸那个男人——总得有点实际的触感表明存在吧,但是却悲哀地发现自己的肌肉是如此无力,挣扎了半天,只好放弃。反倒是那个男人估计是看见她扭曲的姿势,哈哈大笑着把她抱过来,狠狠亲了一大口。
  宁玉只觉得脸上痒痒的,还有点疼——这一把大胡子!
  但是这种触感又唤起了她儿时的记忆——那个时候爸爸也是经常这样亲她的,青青的胡茬扎得她哇哇大叫。回想起这些快乐的记忆,再想想自从爸爸妈妈去世了以后自己的日子……宁玉忍不住又苦笑了一下。
  哈代的高兴是发自内心的,所谓物以稀为贵么,他二十五岁,已经有三个儿子了,这是他的嫡长女,察必又是他的结发妻子,自然觉得稀罕得要命。
  “娜仁托娅,就叫她娜仁托娅吧,草原上的霞光!”哈代脱口而出一个他能想到的最美丽的名字。
  “娜仁托娅,真是个好名字。”脸上犹带着汗珠的察必大哈屯虚弱地笑着,怜爱地抱过刚出生的女儿,只觉得越看越像自己——察必当年可是草原上的第一美人。她不由得想象起将来她会长成一个多么美丽的少女——光是这种想象,就能带给一个母亲莫大的快乐。
  宁玉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叫做“娜仁托娅”了,她听着那一串一串的蒙语(对她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一串串音节,根本分辨不出是什么语言),只觉得发晕——自己到底是在什么时代呢?
  这个问题等到她四岁以后才有答案,现在暂且不提。
  现在的问题是,宁玉终于体会到了当老幺的坏处——大家都把你当稀罕物围观。
  她上头有三个哥哥,大哥阿尔斯楞(意为“狮子”)十一岁(哈代老爹十四岁就结婚了,并且当年就生了儿子,实在是战斗力太强了),二哥巴尔斯(意为“老虎”)七岁,三哥布日格德(意为“雄鹰”)五岁。三个半大小子对于新出生的妹妹有着高度的热情,天天天往额赫(古代蒙语“母亲”,现代蒙语叫“额吉”)的大帐里跑,不仅捏她脸,把她搞到大发脾气才罢手,还对着她一遍一遍重复“阿哈”(蒙语“哥哥”,是现代叫法,古代怎么叫不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的发音,。宁玉一开始很茫然,但是联想到自己这辈子的便宜母亲天天跟自己重复“额赫”这个发音,她才很迟钝地意识到“阿哈”意为“哥哥”。
  真的要从头开始学说话了!!
  彻底地感受到了身为文盲的悲哀,宁玉在心底为自己说了一辈子的汉语默哀——这辈子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说……
  时间过得很快,娜仁托娅(宁玉)已经四岁了,她长得很结实了,蒙语水平相对同龄人来说也相当之高了,毕竟是大人的瓤,有心去记总比小孩子真正从无到有开始学强那么一些。
  至于汉语,只有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对自己悄悄说一说,不致忘得一干二净,免得将来十几年过去,自己会从一个汉族人真的变成一个纯正的、不会说一句汉话的蒙古人。
  另一个收获就是,她终于知道这是什么时代了!
  这是从两个方面判断出来的——第一,自己有奴才使唤,可见这是封建时代。
  第二,她有一天在外面乱溜达的时候,看见从老爹的大帐里出来两个发型很雷人的“当兵的”——这发型太眼熟了,脑袋几乎剃成秃瓢,只有后半部分留着俗称“金钱鼠尾”的小辫儿,还是上下两根!
  这是清朝前期的发型啊!
  宁玉原本一直以为清朝的发型就是大辫子一根的(受泛滥的清剧误导),但是某一天上网查了一下,才发现真相是如此的幻灭。
  清朝发型是经过演变的——前期的时候,脑袋几乎全秃,只有头顶靠后一点和后脑勺上有两根“鼠尾”辫,此发型持续了很久,一直到清兵入关才开始有所转变。
  中期,大约是在嘉庆往后,变成了“猪尾”,辫子剩下一根,比“鼠尾”粗,但还是非常之丑陋……
  后期,到剪辫运动的时候,才变成“牛尾”,但此时头发的面积也不过才占了将近两个巴掌大而已,至于电视剧上那种后半部分几乎都是头发的发型,史实是——还没等发展到那个地步,辫子就被剪掉了……
  在网上看到图片的时候,有两个感觉——
  第一,满人祖宗的审美观是属于外星的;
  第二,梳这发型的男人们太有勇气了!
  但是,两条线索结合,加上“满人跟蒙古人已经来往很频繁”这一条不知道准不准确的消息,宁玉粗略判断自己应该是处于“明朝后期”这一段时间。
  然后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很悲催的事情——既然满人的“后金”已经在兴起了,那么就是说,强力的满蒙联姻的纽带基本上已经形成了,自己又是蒙古贵女,那么就是说……自己将来肯定是要嫁给一个女真贵族的!!
  也就是说……要天天面对梳着这种极度考验人心理承受能力的发型的男人?!!
  宁玉,哦不,娜仁托娅,瞬间产生了自绝于人世间的冲动……
  虽然准确定位时空带来的打击很大,但是总的来说,娜仁托娅的日子过得还是挺快乐的——毕竟她现在才四岁,嫁人至少也是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身为部落首领的嫡长女,给娜仁配备的奴才就有二十多个——身边两个乳娘,两个一等侍女,四个二等侍女,护卫三个,粗使奴才若干。娜仁真正体会到了一把贵族的生活,要说感受?她觉得很囧——三十多个人围着自己这一个小屁孩转,有那个必要么?上辈子宁玉就最讨厌人多,这辈子感觉整天都是人在自己眼前转悠等待自己分配任务,真是……太奢侈了,多么罪恶的腐败生活啊!
  但不管她怎么转弯抹角地提意见,也没见她的下人数量减少,娜仁无法了,只好想方设法找点事儿给她这五个侍女们做,好教她们别老用哄小孩儿的口吻跟自己说话。
  这是公元1617年的秋天。
  蒙古族是游牧民族,这一年的秋天,阿巴亥部落该迁徙了。因为这一片地区的水草已经不够丰美,养不活那么多的牲畜。
  娜仁这才体会到人手多的好处,她还小,东西还不多,二十多个人一齐动手,很快就把她的东西收拾好,帐篷扎起来捆在马车上,随着大部队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男人们骑马,身份高贵不便抛头露面的女人们坐在马车里。娜仁自然是跟着自己的亲妈察必大哈屯坐,附带老爹哈代的两个地位相对高的小老婆。
  小老婆就是小老婆,再怎么年轻貌美,再怎么得宠,跟正妻依然不是一个档次,见了大老婆还是要战战兢兢奉承的。
  娜仁对父亲的小老婆自然谈不上什么好感,但是要说讨厌却也不至于——又不是自己丈夫的小老婆。她是嫡长女,平常这些庶母见了她都是要行礼的,她需要怕谁来?所以她对父亲的小老婆们一向都是很客气态度很好的,虽然她其实不需要这样,但是,不要随便树敌么,谁知道哪片云彩上有雨呢?
  其中一个叫乌日娜的小老婆正怀着孕,看她明明脸色不太好却仍然强撑着不敢说的样子,娜仁有点不忍——这马车咣里咣当的,别给弄得流产了呀!
  娜仁盯着乌日娜看了一会儿,确定她确实是不太舒服,想了想,仰起脸来跟亲妈撒娇:“额赫,我们能不能停下来歇一会儿?马车好颠,真难受!”
  察必大哈屯对娜仁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一方面因为娜仁是自己的嫡长女,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娜仁一向乖巧嘴甜,长得又像自己,两方面综合,当然是可着劲儿地宠她。
  宠归宠,察必也不是傻子,她看见自己女儿看了那个乌日娜一会儿,然后就要求停下休息休息,哪还会不知道是为什么?
  对丈夫的小老婆,她没苛待过,但是也没有对她们多好,总之就是冷处理。蒙古人没汉人那么多弯弯绕,汉人礼教里,正妻对不是自己生的孩子也要待如己出才算是“贤良”的,蒙古人就没这种要求了。所以察必对丈夫的小老婆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对小老婆的孩子,就更不用放在心上了。
  不过呢,这个乌日娜虽然年轻貌美,但是一向老实不出风头,更不恃宠而骄,察必对她的印象也还不算坏,再看她确实是脸色不太好,也深恐再走下去会出什么事,就答应了。
  车停下来了,娜仁跳下车去,叫候在车外的侍女把乌日娜扶下来坐一会儿,然后又打发了一个下人去找大夫过来看。
  乌日娜感激地看了看娜仁,娜仁朝她笑了一下,一溜烟自己跑去前面找父兄去了。乌日娜慢慢坐在铺了厚厚的毛毡的草地上,出神地看着娜仁跑走的方向,暗暗向长生天祈祷,希望自己未出世的孩子——如果是女孩儿的话——能长得像娜仁格格一样漂亮,心地善良,虽是嫡长女又得宠,却也并没有自恃身份薄待庶母,反倒谦和有礼,实在是难得。
  要是宁玉知道乌日娜对她的评价,估计会撇嘴——“善良”神马的,离她没有十万八千里却也是个不短的距离。别的不说,单看她当初给韩嘉那一耳光的力道和她之后狠绝的作风,就知道她绝不是什么善良的人。恩怨分明是她的性格特点之一——君既无情我便休。而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更是她的人生准则。乌日娜跟她又没什么利益冲突,干嘛为难人家?而且就算是想为难也轮不到自己来做呀。
  不过她倒是打定主意,若是生个女孩儿的话,就要撺掇亲妈把这女孩儿抱过来养在身边才好,一来自己也有个伴儿,二来也借此提高一下这庶女的身份,将来好嫁得好一点,也给自己当个助力。
  娜仁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想太多——才几岁啊,着急什么?
  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人生的成功与否,需要自己去经营筹划。娜仁明白自己无法抗拒时代的潮流,注定要嫁给女真或者蒙古贵族。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早早开始暗中准备呢?要知道,资本积累得越多,将来择偶的时候选择面越大。
  她还真不是手足之情多浓厚——当然有是有的,但不是同母所生的就是要差一点——而是纯属很实际的考虑,所谓宗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姻亲的地位也直接关系到利益的分配。
  不嫁人什么的,那是不现实的,虽然宁玉对爱情婚姻不抱希望,但也抹煞不了她现在是联姻价值巨大的蒙古贵女之一,这婚,是一定得结的。
  自己将来嫁的估计不是蒙古部落首领就是女真的大贵族,而众兄弟姐妹的婚姻若是都能进入最高级的层次,这一大串势力盘根错节,自己的娘家就会兴旺,一环扣一环,娘家兴旺强势,自己日后才不会受委屈,不管未来丈夫娶多少个小老婆,都不会动摇自己的地位。
  所以,与其做鸵鸟状不考虑未来,还不如从现在就开始一点一点尽自己的努力把环境经营得好一点,总好过事到临头才发现自己没有资本。
  宁玉也不是小孩子了,赌气的事情她是不会去做的。
  当下打定了主意要多跟在父兄身边长点见识,说不定还能蝴蝶一把某些事情。最重要的是,车子快把她颠死了,坐在车里也快要闷死了。
  “娜仁要骑马娜仁要跟大哥一起骑马么,要不大哥就一起坐车!!!”
  撒娇这玩意儿,只要舍得下脸皮,就能成功一半。长到四岁,天天被三个哥哥娇宠着,娜仁玩这一手很熟练了,老爹是王爷,估计不会亲自抱着自己骑马的,这样身为嫡长子的大哥就是最好的选择,当下软磨硬泡抱住阿尔斯愣的脖子就是不撒手,大有“你不答应我我就哭给你看”的架势。
  阿尔斯楞十五岁,虚岁十六,已经成了亲,而且老婆还怀了孕(娜仁不得不感叹:蒙古男人就是彪悍!)快要做父亲了,所以他已经被当成有发言权的男人来看待了。估计是移情作用,他现在看到粉嫩一团的小孩子就喜欢。
  此刻这个自己一直宠爱的胞妹这样歪缠,他虽不想抱着个奶娃子骑马(他走在很靠前面的地方,抱小孩子会很丢脸……),只是看娜仁这样撒娇发嗲,他哪能招架得住,当下拒绝也不是,答应也不是,不得不看着父亲,希望能得到指示。
  没想到哈代非常之溺爱女儿,“你妹妹要骑马,你带她骑马就是,看我做甚?正好你去你媳妇那里照看一下,娜仁累了就让她进车里好了。”
  阿尔斯愣无奈,只好把娜仁放上马背,自己牵着马走到后面老婆那里去了。
  娜仁坐在马背上,悠然自得,晃晃悠悠的感觉比坐车好了不少。蒙古人么,不论男女,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娜仁前一阵子刚刚被侍卫教着学了骑马,虽然骑的还是匹马驹,而且脚还够不到脚蹬,但是两腿紧紧夹住,坐稳了不掉下来还是没问题的。
  走了三天,才到达了他们的新驻扎地,科尔沁草原的东部,据说,离女真部已经很近了。
  隔着不远的地方,竟然就是蒙古第一大部落科尔沁旗的驻地。这一片是水草丰美之地,科尔沁前两年就迁来此处了。
  当天晚上,科尔沁部的人就来相请,邀请哈代带着孩子晚上去他们那边吃烤肉喝马奶酒。这样带着诚意的邀请一般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哈代就带了浩浩荡荡的侍卫和自己四个孩子,还有大老婆一起去了。
  这天晚上对于娜仁托娅来说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因为这一晚,她认识了三个未来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吴克善,海兰珠,布木布泰。
  三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被大人介绍给娜仁的时候,娜仁的灵魂都要再一次出窍了。
  ——未来的科尔沁王爷,未来宠冠六宫的宸妃,还有……还有未来那位鼎鼎大名的孝庄太后!……这日子还能更销魂一点儿么?
  娜仁动用了全部的意志力才压下了心中的惊涛骇浪,有模有样地跟那三个人互相行礼。之后便按照大人们的意思规规矩矩地围着篝火坐到一起,准备进行更深的交往。
  跳动的火光映得他们的脸似真似幻,娜仁恍惚之中有种错乱之感——她,在这里,跟历史上有名的人物坐在一起,准备交朋友。
  几个人都是初识,所以就有一搭没一搭地互相问着对方的年龄喜好什么的。吴克善比他们大两岁,但是也不过还是正太一枚;海兰珠比娜仁大一岁,布木布泰则跟娜仁同岁,只是生日大了将近四个月。
  娜仁仔细地看着,吴克善没什么出奇之处,典型的蒙古男人长相,身材壮实,看得出将来又是一代超级种马;布木布泰么,她还有一个比她本名更出名的昵称——大玉儿,不愧她未来满蒙第一美人的称号,现在还没长开,就看得出将来的大方艳丽的样子了,最关键的是,这种艳丽是符合满人和蒙人的审美观的。
  其实若是说真的,按照娜仁的眼光,海兰珠比大玉儿要更好看一些,可她带着一股江南美人的忧郁柔弱气质,恐怕不符合北方游牧民族的审美观——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才没轮到她被称为“满蒙第一美人”吧?其实“大玉儿”应该是她的称号才对,因为“海兰珠”在蒙语里意思就是“玉”。
  生不逢时啊!要是换到乾隆那个钟爱柔顺汉妃的皇帝的后宫,估计海兰珠能成为不得宠的蒙妃中的例外——当然,人家未来可有大大的一把风光日子过……虽然,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哈哈。
  娜仁看着这三个人,魂游天外,直到烤肉的香味钻进鼻子里,她才回过神来。
  大约在推杯换盏的豪饮之中,哈代和科尔沁王爷寨桑达成了某种双赢的协定,在篝火晚会结束的时候,他看上去很是得意志满。
  娜仁的收获则是交到了三个新朋友——来日方长,估计以后他们和科尔沁会常来常往,有的是时间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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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她是大玉儿,我是小玉儿
  这是公元1625年的夏天,娜仁十二岁。
  ————————视角转回十年前,1615年————————
  秋天,哈代的小老婆乌日娜生了一个女孩儿。
  这件事情除了对当事人本身造成影响比较大以外,并没有吸引多少注意力。原因无他,蒙古人大小老婆的不同几乎跟汉人一样明显了,这个女孩儿一不是长女,二不是嫡女,三没有祥瑞伴随左右,四长得并无什么国色天香的异征——要引起人们的注意力,实在太难了。
  当时察必大哈屯眼皮都没动一下,命人送了赏赐过去,便转头去处理其他事务了。
  只有娜仁很有手足爱地过去看了看虚弱的乌日娜和新出生的妹妹,并且以自己的名义送了好些东西过去。
  “谢谢大格格,”乌日娜抱着新生的女儿,感激地说,“大格格给您这妹妹取个名字吧?”
  “取名字?我吗?”娜仁对于自己竟然有给新生儿起名的殊荣感到有些飘然,想了想,便道:“我的名字是娜仁托娅,草原上的霞光,那妹妹就叫乌兰图娅吧,草原上的红霞,可好?”
  “乌兰图娅……”乌日娜念叨着,笑答,“真是个好名字。”
  “你喜欢就好,”娜仁回答,“你好好休息,我回去了。”
  告知亲妈自己给妹妹取名乌兰图娅,察必只是嗔怪了一句“就你知道得多”,便也没再管她。
  “额赫,把妹妹抱来跟我一起,好不好?”娜仁扒在亲妈身上,问。
  “为什么?”察必纳罕。
  “布木布泰有姐姐,我却没有姐妹一起。”娜仁找了个对于小孩子来说很合理的理由。
  “你妹妹比你小四岁,就算抱来也跟你做不了伴,你整天在外头跑,还有空管她?”察必白了她一眼。
  “长大就有伴了么。”娜仁理直气壮。
  “得了得了,你出去找布木布泰他们玩去吧,我去跟你阿瓦说。”察必倒不是为了娜仁的理由,而是突然脑子灵光一现,想出一个好主意。
  娜仁看了察必哈屯的反应,满意地出去了。
  只要是分嫡庶的时代,嫡子庶子的地位差别可不是一般的大,母亲的身份会直接影响到孩子地位的高低,庶子的婚嫁也跟嫡子不是一个档次。但如果庶出子女是在嫡母身边养大的,那又跟一般的庶出身份不一样。
  察必大哈屯想到的也正是这一点。
  阿巴亥部落跟科尔沁部落达成了友好同盟,共同襄助女真族夺取天下。而女真目前的首领努尔哈赤大汗,有很多儿子女儿,他们的福晋额附基本上全都出自蒙古。
  两族之间交往,联姻一向都是巩固关系的好手段,也是壮大自己部落的好办法。这时候显然,谁的儿女多,谁就多占些便宜。
  察必思忖着,目前,哈代只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以后会有多少还未可知,若是自己生的自然好,但若是庶出的,就必得带到自己身边养才能提高他们的身份,联姻对象的档次才能更高。
  据自家王爷说,努尔哈赤的大福晋阿巴亥的两个儿子,正跟娜仁差不多大,而且深受努尔哈赤的宠爱……只要努尔哈赤活得长一点,将来,他们会有问鼎汗位的可能也未可知……
  思及此处,察必的脚步更快了些。
  哈代并没有想到这一条,所以,当他听说了察比的极具说服力的理由之后,不由得有种喜出望外的感觉,心下大为感叹——果然还是少年的夫妻老来的伴儿,当家主母的眼光,就是不一样。
  其实这有什么呢?养在嫡母跟前,不过是挂个名儿罢了,又不用嫡母自己动手。但是她的说辞是“此后所有庶出的孩子”而不是“此后所有庶出的女儿”。
  察必从大帐里出来,看着草原上蓝蓝的天空,扯出一丝冷酷的微笑——小妖精们,以为生个儿子就可以做乌鸦变凤凰的美梦了?门儿都没有。未来的阿巴亥王爷,只能是她的三个儿子中的一个,别人,想都不要想。
  ————————视角转回现在——————
  娜仁骑着自己心爱的大白马——她给它取了个很俗的名字“白玉骢”——去科尔沁部落找布木布泰他们玩儿。
  吴克善正在刷马,他那一匹大黑马正惬意地享受着,皮毛被刷得乌黑油亮,看见娜仁的白马过来了,这匹名副其实的种马,马上就激动起来。
  “行了行了,别那么没出息,看见美女就走不动道儿。”吴克善眼见不妙,赶紧拉住缰绳,回头干笑,“呵呵,娜仁你来了?”一边艳羡地瞅着那匹白马。
  娜仁看他那副表情,直接开口:“别做梦了吴克善,你就是跪下来求我我也不会把白玉骢给你的。——黑鹰也不行,黑龙更不行。”
  吴克善瞬间颓丧。
  几年前娜仁突然迷上了养马,整天叫喂马的奴才给她讲怎么才能养出好马来,然后在马发情的季节,就找机会实践。
  其实娜仁是想检验一下“血亲交配才能得到最好的马”这句俗话的真实性——反正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牲畜。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养马的老奴才都反对这种做法,娜仁很奇怪——不是说蒙古人最会养马了么?
  “格格,这纯血亲交配是能得到好马不错,但是更多的是得到天生残疾有缺陷的马,您要知道,母马一般产仔儿都是一年一次,一次一个的,两个都很少呢,这得要生多少次才能得到您想要的那种好马啊?几年过去,那再好的母马也老啦!倒不如趁它还健旺,多配些公马的好,再说,越是好马,养得越金贵,一匹那所谓的千里名驹养下来花的人力物力,足够养好几匹一般的好马的了。”一个老马奴给娜仁细细地讲解。
  娜仁恍然大悟——如今战火四起,打仗都得用战马,战马的阵亡率也是很高的,蒙古骑兵说起来勇猛,但是那背后的马匹消耗也是很惊人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数量而不是质量啊!
  我说呢,怎么虽然有这么大的马匹基数,但那传说中的千里驹还是这么少呢?
  虽然这么说,但她还是不舍得放弃这个育种实验,说白了遗传基因这个东西还真是跟运气有关,娜仁自忖自己的运气一向不错——穿越时空都能捞个这么好的出身——决定还是试一试。
  当下便道:“我明白了,只是我终究还是不甘心……这样,你们找两匹快要不能生了的母马给我,让我试试看可以么?”
  她毕竟还是尊贵的主子,马奴们最终还是挑了两匹不错的中年母马,连同跟它们血缘最近的公马一起,按照娜仁的指示标上号,预备等不久之后的发情季节来到就让它们交/配。
  事实证明娜仁的运气果然是很好的,交配成功以后,生下来的一黑一白两匹小马都很正常,并没有缺什么东西,经验丰富的老马奴细细把小马的骨头好好摸了一遍,也不得不承认这人和人之间果然是有运气的差别的,连连道“格格果然是贵人,这小马好好养起来,将来比它们的爹娘都要好呢!”
  “血亲交配第一代”的两匹同父异母小马被命名为“白莲”和“黑玉”,两年过后,这对同父异母的兄妹配种,娜仁的运气依旧很好,得到了一匹白马一匹黑马,白马就是她现在骑的“白玉骢”,黑马叫“黑龙”,次年初又生了一匹,就是“黑鹰”了。
  对这三匹来之不易的马,娜仁倾注了不少心血,常常半夜还惦记着它们吃饱了没,爬起来去马厩里看——韩愈的《马说》不是也讲了么——“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还有俗语说“马无夜草不肥”。娜仁生怕把这几匹千里良驹的胚子给饿着了,将来长不好跑不快。为此搞得自己整天睡眠不足,贴身丫环跑去跟察必哈屯打小报告,察必大惊,认为这闺女魔障了,叫来问话加训话。
  娜仁很恼火,却也不敢不听——万一亲妈生气,把自己的宝马给搞死了怎么办?只好嘱咐两个年轻力壮的马奴帮自己好生看管,还额外赏了不少自己的私房钱——要人办事,自然是要给好处的。
  马奴拿了赏钱,自是高兴的,办起事情来更是卖力,把这三匹小马养得膘肥体壮,毛刷得油光锃亮,才不过半岁大的时候,就真的颇有那么点神骏的风采了。
  这马来之如此不易,别说吴克善了,连自己亲哥亲爹娜仁都舍不得给。吴克善心痒难耐,讨之无果,直到娜仁许诺等过一年再养出一代来的时候一定给他一匹,他才作罢。
———————我是马的话题到此结束的分割线————————
  叫上了布木布泰和海兰珠一起,四个人带着二十几个侍卫一同骑马出去打猎游玩。
  走了半天,几乎走到了荒漠戈壁滩上,却连半个猎物影子都没看到。娜仁不由得心下失望,拨转马头就要回去。
  然而诡异的是,明明远处看着没有人,再次回头一看,一块大石头旁边竟然靠着一个喇嘛。
  娜仁惊得三魂去了两魂半,差点从马上跌下来,瞪着眼睛看着喇嘛,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蒙古人是信喇嘛黄教的,大喇嘛就是宗教领袖,得罪了宗教领袖可是比得罪部落首领还严重的后果,故此四个贵族少年少女赶快跳下来向喇嘛问好。
  娜仁眼尖,看见喇嘛褡裢空空荡荡,先招呼下人拿了一皮囊水和一袋子干粮递上,道:“大师身上褡裢空空,可是受罪了,我们几个人出来打猎游玩,也没带什么好吃的,大师不嫌弃,就收下吧。”
  喇嘛单手竖在胸前,施了一礼,笑道:“几位小施主年纪轻轻,却是一脸的贵人之相,可是科尔沁部的王子王女么?”
  吴克善三兄妹愣了一下,大笑:“大师好眼力,不过我们兄妹是科尔沁的没错,这一个却不是的。”说罢把娜仁往前推了一把,娜仁也不矫情,跟喇嘛见了个礼,“我是娜仁托娅,阿巴亥部哈代王爷的大女儿。”
  喇嘛愣了一下,“失敬,失敬。”
  科尔沁是草原第一大部落,虽然喇嘛是宗教人士,一般不参与世俗——也只是“一般情况下”而已,管你是真有神通还是坑蒙拐骗,是人就得吃饭。且不说喇嘛教的实力还远远比不上中世纪欧洲的教皇,就算是教皇,有时候也得干预一下各国王位继承。
  所以宗教人士偏向的大部落,就更是锦上添花,阿巴亥不算是第一等的大部落,故此不怎么受青睐。
  但无巧不巧,这个喇嘛,还真是有那么几分看人相面的本事,一眼看见这几个贵族少年,各个都是贵不可言的命相,心道蒙古诸部里论贵,谁还能贵过科尔沁?自忖一言必中,谁知竟漏了一回。
  当下细细打量娜仁托娅,越看越心惊——这姑娘五官端正明丽,额头宽阔,面骨匀称,鼻子尤其生得好——鼻主夫星,她鼻梁又直又高,鼻头小巧端正,鼻翼不大不小,骨肉匀亭,表明所嫁之人乃是天潢贵胄——但这鼻子也罢骨头也好,都比不上那双眼睛夺人心魄。
  要说这眼睛,也不算大,但是黑白分明,精光闪耀,灿若星辰,其中竟还有隐隐的滔天巨浪隐藏在眼眸之后。
  喇嘛心下惊异,但不便明说,只是又看着吴克善三兄妹的面相。当下心中自有一番计较。
  娜仁倒觉得挺滑稽——猎物没打到,竟捡了个喇嘛回家。喇嘛居然不去科尔沁落脚,偏偏愿意去阿巴亥部落“叨扰叨扰”。
  娜仁的皮囊信教,内里可不信,然而也不好怠慢人家,把喇嘛引荐给了自己老爹,然后就自回自己帐子里去了。
  然而过不多久,喇嘛居然专程登门拜访她来了!
  娜仁正在练习新学的马头琴曲子——草原上除了骑马放羊之外,没啥合她胃口的娱乐,为了陶冶陶冶情操,娜仁便跟一个老得快死了的老头子学了一手马头琴,没事儿拉着玩儿,自娱自乐罢了。听说喇嘛上门,心下诧异,叫手底下侍女端茶倒水拿点心好好伺候,自己收起琴,恭敬地问:“大师有何见教?”
  白天这老头儿见着自己就面色诡异,害得她还以为这家伙居然道法高深到能看穿自己的魂儿是从另一个时空过来的呢,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颇为好笑——有了穿越的这个经历,对于超自然的力量不免就深信不疑,然而世间从来都是神仙少骗子多,就算这家伙有几分本事,恐怕也还没厉害到这种地步,最多就是根据人的长相推断一下命格罢了——神仙那里是那么常见的?
  不用他说,娜仁也知道自己长得漂亮,再加上蒙古贵女的身份,哪儿有不富贵的道理?
  喇嘛坐定,见娜仁神色间并没有什么敬畏之情,谈笑自若,暗叹这姑娘好气度。听到娜仁问话,方才笑:“蒙格格热情招待,小僧惶恐。”
  “这有什么,”娜仁不以为然,“大师深夜登我的门,恐怕不会是单来谢我的吧?”
  “自然,但若是小僧告诉格格,格格是大贵之命,然而命里也许有一番劫难,格格作何反应?”喇嘛试探道。
  “我从小长这么大,说我是大贵之命的人多了去了,没什么稀罕,”娜仁脸色变都没变,依旧端着奶茶慢慢喝,“至于劫难么,天底下没有谁能一辈子顺风顺水的,倘有这种人,不是他没有劫难,而是他的劫难必是放在生命最后,能把他一辈子的福运都抵没了的。祸福相依,该来的总会来,有什么稀罕?大师若是深夜专门来吓唬我,大可不必。”
  喇嘛更加惊讶,十岁不到的幼女,竟然说出这么番话来,若是一般人,基本上都会问两个问题——“什么劫难?”和“如何化解?”,娜仁竟然不为所动?
  “格格就不问是什么劫难么?”喇嘛问。
  “有什么好问的,生、死、病、情——无非就这么些而已,还能到哪儿去?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应了个死劫罢了。”娜仁失笑。
  喇嘛一时间哑口无言,准备好了的说辞竟然没一句派上用场。
  “大师这番话,无非就是想引得我问那破解之法就是了,然而我虽小,也明白天底下没有白吃的饭,姑且不论你有没有这个本事替我破劫,即便你有,你替我破劫,必然要从我这里拿走些什么,只可惜我这人小气得很,并不愿意付出这些东西,所以大师还是收起这话吧,我的劫我自应就是了。”娜仁淡淡地说,准备送客了。
  喇嘛见此情形,站起来深施一礼,“格格年纪虽幼,确是有大智慧之人,是小僧冒犯了。”
  “好说。”娜仁回答,“大师盛情,奈何娜仁无福消受,冒犯之处,还请不要怪罪。”
  嘴上说得好听,娜仁肚子里把这个喇嘛祖宗十八代都问候到了。
  娜仁最讨厌两种人,第一是“负心汉”,第二就是“神棍”。前者自然来源于上辈子的情伤,后者么,大约来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故事。
  神棍就是神棍,奥林匹斯山上的那**流氓,纯属把人耍着玩儿罢了,不找点麻烦就不甘心。人家本来活得好好的,就因为你胡诹个什么天命,就害得人家日夜担心,最后真的应验了祸事。娜仁从来不相信这些说法——与其说是什么见鬼的天命,倒不如说是预言导致了命运。倘若俄狄浦斯他爹没听信预言把他给扔了,到最后也未必会阴错阳差被干掉。
  因为有穿越的事实,娜仁相信世界上有超自然力量——也就是所谓的神明,但是却不认为神明有这个空闲把每个人都关照到。就好比你看见地上的蚂蚁,你会把它一个个抓起来看看然后取名字么?吃饱了撑的呀。
  想到这里娜仁就觉得恼恨不已,突然有种当场叫个人把喇嘛拖下去灭口的冲动——然而只是想想罢了,况且这也无济于事,话已经说出来了,给她的心理阴影也已经造成了。该死的神棍!
  或许这世界上真的有命运这回事儿,然而人还是不要去打问自己的命运的好。人生一世,有趣就有趣在你不知道你的未来会发生什么,也就是说,未来有无数种可能。凭什么抓住一种可能就预言这是既定的未来呢?
  等到喇嘛出了帐门,娜仁冷笑着一把将他用过的茶杯茶具扔到了火盆子里——nnd,神棍扫把星!
  “闭嘴,不许捡!”瞪了一眼受到惊吓的侍女们,娜仁冷冰冰地说,“谁敢把今天的事情往外面传一句,我就割了他的舌头!”
  撂下狠话,娜仁怒气冲冲地走了。她前脚走了,后脚就有侍女急急忙忙把“大格格大发雷霆跑掉了”当作头条新闻报到了正坐在炕上抽水烟的察必哈屯那里。
  于是娜仁半路又被察必哈屯拎到了跟前来了一番精神训话,面对着“你可不能任性,更不能对大师任性,大师是可以跟神明对话的……blablabla”真是百口莫辩。
  自己身边居然这么多老娘派来的眼线!!娜仁眯着眼睛挨个儿打量了一下身边的侍女,然后意识到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办法——她还没出嫁,轮不到自己当家作主,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眼皮子底下,能怎么着呢?人微言轻啊!
  没别的法子,只好以后小心一点了,千万别在别人面前露出异状来。
  娜仁暗下决心,今后自己当家以后,挑伺候的人一定得过滤三遍!
  想到这一点,“以后一定会嫁人”这个事实似乎也没有那么令人沮丧了——自己这个身份,嫁的一定是女真贵族,除非嫁给大汗,不然的话一定是做嫡福晋的,到时候就可以像自己的老妈一样管家理财,威风八面了。
  俗话说么,女人如果没有爱,就需要很多钱……所以娜仁喜欢钱,并且将要朝这个方向而努力。
  时间能抹平一切伤痕,纵是当时恨韩嘉到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的地步,左右十几年已经过去,更不用说连时空都不是同一个了,恨又有什么意义?于是宁玉也就渐渐看开,再不把情情爱爱什么的当回事儿了。
  人跟人之间,天大的事情也不过就是个缘分,随它去吧,一切随缘就好。
  娜仁想到这里,觉得自己突然成了淡定帝。
  不过,这见了鬼的世道,淡定才是王道啊。
  神棍喇嘛的预言不是只给了娜仁。
  第二天,娜仁再次跑去找布木布泰。
  布木布泰的侍女苏茉尔是个天真无邪,热情得有点过分的女孩。才交谈了没几句,她就说出了“昨天那个大师说,我们格格将来会母仪天下”这句话。
  娜仁愣了一下,突然觉得一个天雷飞过,把自己劈得七荤八素。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娜仁心中划过两个大大的惊叹号。
  我说怎么皇太极就能这么不要脸坚决要老牛吃嫩草,娶了自己老婆的侄女,搞了一出叫人想吐的**剧,——不可否认大玉儿是挺漂亮,但那不是根本原因。
  闹了半天,这才是真正的理由!
  娶了“母仪天下”的那个女人的男人,不就是“君临天下”了么?不管这句话是真是假,只要叫人听见了,就得闹出点事儿来。争权夺利的男人们对于这种话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管它是真是假,反正也没人限制他们的老婆数量,娶了总比不娶保险哪!
  这一番推论使娜仁对于神棍的厌恶更上一层楼——人家大玉儿一青春美少女,本来可以嫁给多尔衮这个年少英俊的未来摄政王的,结果就因为这么句话……悲摧了,一辈子陷在深宫里出不来了。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句预言为未来的大清帝国造就了一个伟大的辅政太后,但是,女孩子自己是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命运的,如果可以选择,没有哪个青春美少女愿意嫁给自己的姑父吧?而且年纪还几乎是自己的两倍。
  传说中的什么王八之气英雄人物之类的玩意儿……不要太当真,尤其是这个英雄已经有了一大堆老婆和一堆比你还大的孩子的时候。
  神棍神马的,就是专门生出来摧毁别人的人生的,对吧,对吧?
  娜仁暗中发誓,如果哪天再碰到一个想要对她的命运做点什么预言的神棍,她一定会找个没人的地儿做掉他!
  “苏茉尔……”娜仁的魂飞天外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她脸上没什么表情,还是淡淡的,“这种话,不要到处去说给别人听。”
  “啊?”苏茉尔显然有点理解不能——有什么不能说的,她和她主子压根儿就没当真,什么母仪天下,难不成大明的皇帝还会娶格格去做妃子?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你一向忠心,不要因为你乱跟别人嚼舌头害了你家主子一辈子!不要再跟别人谈论这件事,听到没有?”娜仁冷冷地说。
  苏茉尔有点被吓着了,讪讪地不说话了。
  “你来是找我的,还是专门来吓唬苏茉尔的?”布木布泰的声音从帐子外传进来。她比五年前出落得更加漂亮,古代女人本就早熟,此刻她虽然才不过十四岁,已经看得出艳冠**芳的风姿,可以想见,这“满蒙第一美人”的评价,的确不是盖的。
  “当然是找你的,只不过苏茉尔一说这话,我倒是想起来有事情跟你说。”娜仁拉着布木布泰出了帐篷。
  “说真的,咱们也慢慢大了,昨天那个喇嘛,是不是真的说了那句话?”说悄悄话,空旷开阔的地方比密室好,绝对不会隔墙有耳,娜仁拉着布木布泰坐在草地上,问。
  布木布泰倒也爽快,“是啊。”
  “那你告诉了别人没有?苏茉尔那个大嘴巴,告诉了什么人没?”娜仁心里咯噔一下。
  “我没告诉别人,但是……我哥哥昨天也在场,听到了。”布木布泰老老实实地说。
  “完了……”娜仁仰天长叹——果然历史的车轮是无法阻挡的么?
  “什么完了,你可别吓我哎。”布木布泰紧张起来。
  “那我问你,一个是权倾天下的男人,但是比你大十几岁,而且还有一大堆老婆;另一个是英俊少年郎,将来也会很富贵,虽然不一定有滔天权势——你选哪个?”
  “这不是废话么,谁会选个老男人啊?”布木布泰听到这个话题,脸上一红,但是她跟娜仁混了这么多年,两个人个性相近又彼此都知道对方是个什么德行,说起话来当然也不避忌,何况对于蒙古姑娘来说,婚嫁这种话题也不像汉人那么多弯弯绕。
  “可是如果情势所逼,你不得不嫁给那个老男人,可是你心里又早就爱上了那个少年郎,你要如何对待那个老男人?”娜仁步步紧逼。
  “我……”布木布泰张口结舌,心下觉得这种狗血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然而娜仁从来不说没用的话,这又让她有点胆战心惊了。
  “说啊,你要怎么做?”
  “娜仁,说实话,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了?”布木布泰听出话中有深意,一把扯住娜仁。
  “我可能知道了一点,但是……”事实上我全都知道,可是没办法告诉你。
  “但是什么?”布木布泰激动了。
  “你别激动,我只是根据昨天那个喇嘛的预言有了点想法……”娜仁凑到布木布泰耳朵上。
  …………
  布木布泰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魂不守舍地在炕上坐了半天,喝光了两壶奶茶。生平第一次,她觉得喇嘛这种生物,有时候实在是很讨厌。
  她跟娜仁托娅认识五年了,虽然知道她聪明,但是没想过她竟然聪明到这个地步,今天她说的话,就好像一根闷棍打在自己脑袋上——然而,这也就罢了,问题是,她自己自己想想,娜仁的话,按照正常的情势发展还有目前阿爹他们的态度,变成真实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而娜仁向来思虑比较多——没办法,她不能真装小孩儿,那些大人们做的事情,她更不能做。绣花绣得眼睛都要对起来了,骑马太多会变罗圈腿,马头琴已经玩得很溜没啥新鲜感了……只好天马行空幻想一番,免得自己把上一辈子彻底忘光。
  她现在是在忧心自己的未来。
  不是她自恋,这个皮囊真的很漂亮——审美观这个东西,永远是随着时代变迁的,就算当初死活看不出纯正蒙古人那里好看来,这么多年下来,也改过来了。
  漂亮加上高贵,又处于一个极其有利的地位,未来的荣华富贵是板上钉钉的,娜仁不是在为这个忧愁。
  而是今天听来的一个消息,来源是自己的老娘——自己的姨妈,嫁给了努尔哈赤大汗的四贝勒皇太极做侧福晋的那个,不久之后就要跟着皇太极和努尔哈赤一起回蒙古联络感情顺便省亲了!
  出身阿巴亥部落的皇太极侧福晋……这个设定似乎不符合正常的历史。真正的历史里,皇太极的妃子们要么是博尔济吉特氏,要么是察哈尔部的,要么就是满洲著族比如叶赫那拉氏,钮钴禄氏——这个阿巴亥部落出身的姨妈,她在历史上真的存在么?
  或者,换句话,自家这个部落,在历史上,真的存在么?
  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历史?这样的发展,这样的设定,隐隐唤起了娜仁的一些记忆——一部电视剧,一部叫做《孝庄秘史》的电视剧。里面有个很强悍的配角——麟趾宫贵妃,一个挑拨离间技术过硬,心机深沉但是在主角无敌定律下惨败的女人,她的儿子是皇太极十一子博果尔,最后被自己的心上人扣了一顶翡翠做成的顶戴,愤而自尽……
  最重要的是,那个贵妃有一个嫁给了权倾朝野的多尔衮的侄女,这个侄女,人称小玉儿!她的真正名字……不知道叫什么。但是娜仁知道,这个小玉儿,她的名字很有可能就是叫娜仁托娅,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她就是那个未来的小玉妃!
  ——因为总跟布木布泰混到一起,两个漂亮小姑娘眉眼间的神态也很相似,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人们不再叫她们的名字,而改叫大玉儿和小玉儿了。
  她是大玉儿,多尔衮一辈子的念想,而我是小玉儿,多尔衮那饱受精神虐待的正妻……我x啊!
  娜仁猛然间发现了自己的命运如此戏剧化,忧郁了——敢情老娘不是无足轻重的路人甲,而是个大炮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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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叔们和正太们
  就算忧郁到死,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所以娜仁转天一早起来,依旧神采奕奕地穿衣下床,由侍女洗漱梳头,好似什么事都没有。
  事实是,经过半夜的辗转反侧,娜仁藏在脑海深处的记忆慢慢浮现出来,幸亏因为当年她着实喜欢这部电视剧(因为这是当时仅有的几部不脑残的电视剧之一),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这才能勉强回忆起一些重要的细节。
  照她来看,小玉儿的悲剧一半来源于多尔衮,另一半(而且还是一大半)纯属她自找的。
  按说她和多尔衮也是认识了很长时间的,当初知道多尔衮喜欢大玉儿,而自己又着实比不上大玉儿,所以也就只在心里发发酸罢了,并没啥实际行动。而后来大玉儿阴差阳错(事实是历史的必然)嫁给了皇太极,她才活泛了心思想要嫁给多尔衮,从这一点上来讲,她并没什么错——她出身也不低,长得也漂亮,想嫁给从小倾慕的男人,太正常了。多尔衮和大玉儿的事,她也没下过绊子,等到大玉儿嫁给皇太极了以后,她才想着要嫁多尔衮,可以说是一个很光明磊落的人,没有害人的心思。
  然而,她的后半辈子,也就毁在这份单纯爽直没有心眼儿上。包办婚姻,又是满蒙联姻,是没有离婚的可能的,她认定了这一点,便无所顾忌。她心里觉得,多尔衮既然娶了她,便应该疼爱她尊重她的,可是没想到,多尔衮对她并没有什么好感,更谈不上疼爱——人们对于初恋总是无法忘怀的,他心心念念的大玉儿在宫里过得并不顺心,他哪有工夫去关心小玉儿?
  但是小玉儿不理解这一点,或者说,她没有大玉儿的性格,也一点都不了解男人,她只知道争,只知道闹,生生让多尔衮烦透了她,最后连家都不愿意回了。——不给嫡妻体面,或许可以算是多尔衮的错,但是,自己撒泼耍赖闹来闹去,生生让丈夫根本不愿意给她体面,就是小玉儿自己的错了。
  她不明白,爱情什么的,从来就不会无缘无故落到身上,而包办婚姻,让夫妻双方没有事先互相了解的可能,便只好靠着自己的悟性一点点捉摸,悟性高的,自己捉摸出道道来了,自然家室和乐,皆大欢喜;悟性低又没有高人指点的,只好过着能让心灵扭曲的日子。
  对付男人,尤其是那种性格强悍极难拿捏还对你没感情的男人,从来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须得十年如一日,悄悄地,不动声色地把他一点一点拽回来——而显然,小玉儿没有这份耐性,也没有那个手段。她也不明白,做人家嫡妻的,什么宠爱啊海誓山盟啊都是扯淡,只有位份、子女和权力才是永恒的。宠爱和海誓山盟,一般来讲,都是属于小妾的。娶妻娶的是德,是家世,是来自岳家的支持,是帮男人撑住后院以专心扑在事业上的全能管家,唯独不是爱。
  她太傻,陷得太深,结局,太惨。
  娜仁绝对不做这样的女人。
  当然,多尔衮是个绝好的婚姻对象。咱们就不看他有没有问鼎汗位的可能了,光是他自己本身的条件,就已经够好的了——天潢贵胄,样貌俊朗,勇猛善战,而且还聪明,将来的前程一片光明——如果真要嫁,当然挑最好的嫁你说是不是?
  小玉儿的悲剧泰半是自己造成的,如今的小玉儿,已经不是原著中那个烈火一样的女人了,混了这么多年古代,看了自己亲妈的手段,娜仁再学不精,就活该她被炮灰了。
  嫁就嫁,谁怕谁啊?只要自己好好活着,倒要看看他多尔衮敢不敢搞出这一档子“太后下嫁”的事儿来。切~
  娜仁心里暗中撇嘴,对多尔衮的评价没来由低了好几分。
  想清楚了这档子事儿,娜仁放宽了心——她要的本来就不是爱情,相反,古代嫡妻们钟爱的东西——钱,嫡子,管家大权,她都很爱,于是娜仁认为,她可以淡定地当一个古代嫡妻而不必有任何心理上的不适应。——姑奶奶是蒙古贵女,谅你也不敢把我怎么着,只要姑奶奶把自己调养好了生几个儿子,再把家管好了儿女教好了,你爱娶几个小老婆就娶去,不过你要是敢闹出什么宠妾灭妻的古代丑闻来,不用我闹,皇帝发起脾气来,就够你喝一壶的。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穿越者通常能够在古代混得不错的原因——现代巨大的竞争压力让他们神经普遍坚强;泛滥的宫斗小说让他们明白该朝什么方向努力;至不济,他们有历史积攒下来的知识,不说出人头地,趋利避害总是能够做到的。
  娜仁本就属于心志坚强的人,如今因为跟科尔沁结盟,阿巴亥部落也日渐强大,渐渐有了些举足轻重的地位,她明白自己将会有个得力的娘家,心下底气更足。
  于是把自己收拾得体体面面,到老娘的大帐里见那个炮灰姨妈去了。
  还没到门口,里面的谈笑声就传出来了。娜仁定定神,叫人通传一声,听见老娘叫进去,自己才进去的——平常都是风风火火一溜小跑进来的。
  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走进大帐,就见上首和老娘并排坐着个白白净净的圆润富态女人,身为当年“草原第一美人”的亲妹妹,长得自然是没话说的,养尊处优日久,气派也是没得挑的——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看上去太过精明。
  娜仁暗暗评价一番,面上却不显,落落大方见了礼,待察必介绍“快来见过你姨妈”时,干干脆脆地甜甜叫了一声,附送自己的招牌魅力微笑——每当她露出这种微笑的时候,老爹都眉开眼笑有九成九会答应她的要求。
  姨妈果然惊喜万分,一把将还有点圆圆乎乎的娜仁拉过来,摸了一把小脸,大笑:“我说姐姐,你可真是好福气,这么个标致闺女,你是怎么生出来的?瞧瞧这通身的气派,真不愧是我们阿巴亥部落的好女儿!”
  娜仁立刻配合地笑得愈加灿烂——“还是姨妈好!我额赫整天就会教训我像个野丫头到处乱跑,不过姨妈将来生的女儿一定比我更好才是呢!”
  “你个小没良心的,你姨妈以来了你就装相!”察必瞪她一眼,不过显然是说说就罢了,倒是这一句话勾起了姨妈的心事——她到现在都还没生孩子!
  “哎,我说,你也不用着急,更不可以上赶着争宠,知道不?”察必见妹妹的表情,心下明了,“这子孙之福,命里注定,你才多大?日后有的是机会!万不可学着那一众狐媚子的下作手段才是,四贝勒既娶了你做四个侧福晋之一,就说明了你还是很重要的!我这么说你别不高兴,你把这争宠的心思收一收,好好跟大福晋打好了关系才是,那是嫡妻!”
  “姐姐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唉,我都快三十了,这日后,没个儿子傍身,可如何是好?”姨妈叹气。
  “你啊,叫我怎么说你?”察必长叹,“你小的时候就心气高,争强好胜,我也知道,可是咱们都拗不过阿瓦,他说四贝勒将来必有大造化,就把你嫁去做了侧福晋,我心里一直知道你想着要当嫡妻的,可是……唉,不说了,你这么大的人了,难道不知道人既然争不过命,就要好好顺着眼下的势头,最后才能有大造化的?你貌美没错,可是不是每个貌美的人都能撒娇邀宠跟爷们发嗲的,咱们从小就是按照嫡妻的标准来教养的,何时学过这些狐媚子手段的?本就不是适合撒娇的人,你这样一做,反是落了下乘。”
  “姐姐是说……”姨妈的眼睛亮了一点。
  “撒娇邀宠,有那几个就够了,再好吃的肉,吃多了也腻歪,贝勒爷忙着打拼,哪儿有心思去哄人?你呢,在贝勒爷来的时候,好好用心伺候,不要做那小女儿态,端端正正,大大方方,脸上常带着笑影儿,体贴入微,谁看了不觉得喜庆?另一方面,跟大福晋打好关系,每天准点请安,不要在大福晋面前露出任何争宠之意,没有哪个大老婆愿意看见小老婆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的,若是你,一个小老婆得了几天宠便不知道天高地厚,你整不整治她?大福晋管内院,她高不高兴,于你可是切身相关!她高兴了,家宅和睦,贝勒爷就高兴了,这贝勒爷高兴了,你的儿子还远么?”察必指点。
  姨妈恍然大悟,如奉纶音,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走岔道,如今听到姐姐谆谆告诫,心下恍然,一口郁闷之气荡然无存。
  察必管家调教小妾,从来不避着娜仁,娜仁也乖觉,从来不把老娘跟自己说的话透漏给外人知道。察必对于女儿的管家课程,从小就开始了,也不刻意去教,只叫她跟在身边看,自己学着为人处世。
  娜仁本就不是什么圣母型人物,更是学了不少东西,原本骨子里有些暴躁因子(不然也不会当初那么绝情对待韩嘉),但是后来慢慢明白,现代的大老婆可以掴小三耳光,而古代的当家主母,最忌讳动不动打人骂狗,想教训人,办法多得是,绝对比暴力有效而且还不会落下坏名声。诀窍只有一个——平日里小心观察,拿准了各人性格中的弱点,然后,照着这个来罚人,那才叫一击必杀!
  娜仁颇有醍醐灌顶之感。
  现在这一番话,察必也不避着女儿——察必算是女人中的一个异类,说白了,就是聪明到可怕,却颇有点大智若愚之感。对待丈夫,体贴贤惠;对待小老婆,从不故意为难,但也不许她们争奇斗艳;对待庶出子女,统统带到身边教养,规矩行止不用说,待遇也丝毫不比嫡出子女差,绝对的一碗水端平。——表面上看,察必似乎很委屈,但是,效果却值足了回票价——哈代对自己的发妻不是一般的尊重,部族里的大事总要来问问她的意见,对庶出的子女三令五申必须尊重嫡母,若有哪个小妾敢对察必露出一丝不满,不等察必过问,哈代绝对是第一个大发雷霆的。几次下来,小妾们都老老实实了。
  从不见察必疾言厉色,但是只要她哼一声,就足够不规矩的人抖三抖的了。所以么,善怒者从来不易怒,平常不发脾气的人,发起脾气来才可怕呀!
  娜仁的心得体会一堆一堆的,这才意识到自己以前的想法多么单纯。
  好好跟自己这便宜老娘学些本事,将来才有得好日子过啊!
  察必的智慧看起来复杂,其实归根结底不过一句话——“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
  又过了一个月,七月份的时候,正是草原那达慕大会召开之际,努尔哈赤带着他的子子孙孙,浩浩荡荡参加那达慕大会去了。
  努尔哈赤无疑是一匹极其强壮的种马——看啊,胡子头发都白了,居然还能生出两个虎头虎脑的正太!
  娜仁和布木布泰被领过来拜见大福晋阿巴亥。阿巴亥自己没生女儿,看到这两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喜欢极了,拉过来摸了摸脸,给了两个大红包,正问着平日生活的时候,外面跑进来两个跟娜仁差不多大的正太来。一个看着憨头憨脑,圆滚滚的,另一个比他强一点,但是脸上也带着婴儿肥。两个人的眉眼都能看出点遗传自他们母亲的优秀基因,长得还是很能看的。
  是的,这就是日后名震一方的多尔衮摄政王和他的弟弟多铎,现年,一个十五岁,一个十三岁。
  这还是阿巴亥大妃的鼎盛时期,这个美貌的女人是努尔哈赤的最后一个大福晋,也是最得他的心的一个。
  其实吧,看着这一对白发红颜配,娜仁觉得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努尔哈赤的年纪,做阿巴亥的父亲都嫌大啊!跟这么个老男人睡觉,阿巴亥不知道会不会觉得恶心?娜仁不相信她就能欢欢喜喜地陪老男人睡觉——不过这也不关她的事儿,不是么?
  多尔衮比她和大玉儿大一岁,多铎却是跟她们一样大的,都是得老爹欢心的嫡子嫡女,四个人相谈甚欢。
  大凡大户人家的小儿女初始,开场多半是“哥哥/妹妹都读过什么书?”,然后回答必然是“不曾读过什么书,些许认得几个字罢了。”
  但是这四个人的见面仪式颇有些不同。
  “你们就是大家都在夸赞的草原上的两朵最美丽的并蒂花,大玉儿和小玉儿?”多铎婴儿肥还没消褪,五官还没怎么长开,看着胖乎乎颇似一只小熊,审美观却颇不俗,看见两个女孩儿,眼睛亮了一下,笑嘻嘻地说,憨乎乎地行了个礼,“果然名不虚传,比我姐姐妹妹都漂亮哎。”
  大小玉儿大悦,对这番恭维之词颇为受用。对多铎的好感度直线上升。
  而阿巴亥跟努尔哈赤还有大小玉儿的老爹都在旁边,听到此话,哈哈大笑,彼此交换了一个很有深意的眼神。
  多尔衮没这么厚的脸皮,只好强迫自己另找话题:“听闻两位格格骑术了得,待会儿我们切磋一下?”
  满人蒙古人都是马背上的民族,不分男女,都是一手好骑术,这个话题自然讨人喜欢。两个玉儿虽然才十四岁,但马骑得已经相当不错了。而且,近一年以来,娜仁对射箭这项优雅又彪悍的运动非常感兴趣,为了陪她,大玉儿也就从善如流地一起学了。
  小玉儿暗暗点头——多尔衮大哥很上道啊。
  当下两方相谈甚欢。
  皇家的孩子哪有真的傻子,看父母这一架势,自己当然也明白了几分。不过呢,若这两门亲事真的能结成,那可真是金童玉女,天赐良缘了。况且,子女们自己也不是不懂事儿的,四下一看,相亲对象条件好得不得了,哪有不乐意的?
  娜仁当然知道阿巴亥打什么主意——眼见着大汗年纪大了,自己却还年富力强,膝下还有两个儿子特招大汗喜欢,可是麻烦也就在此——小儿子太小了,上头却还一大堆年长得多的贝勒们正对汗位虎视眈眈……阿巴亥纵是不瞄着汗位,也得给儿子找个得力的岳家好不致被人欺压。
  这大小两个玉儿,论身份是蒙古王爷嫡女,论样貌看得出将来这“满蒙第一美人”的称号就得落到其中一个身上,今日一见,规矩行止也好,脾气也好,年岁更是相当——上哪儿找这么完美的媳妇儿候选人去?
  是以阿巴亥百爪挠心,简直恨不得几个孩子立时长大好下聘定。
  娜仁非常理解她的慈母心,不用她说出口,娜仁也能感受到她那如花笑靥后深藏的恐惧——她的一切全部来源于努尔哈赤对她的宠爱,可是努尔哈赤再怎么护着她和她的儿子,他也已经老了,最可怕的是,她这个年轻的后母并不招努尔哈赤那些年长的儿子的待见,一旦努尔哈赤死了,她要被置于何地啊?
  这其中,尤以四贝勒皇太极对她的厌恶和恨意最深——皇太极的母亲孟古哲哲,也是努尔哈赤的前妻之一,努尔哈赤也跟她有过一段柔情蜜意的时候,但是,所谓“真爱千斤也抵不上胸脯四两”,阿巴亥无甚人格魅力,但她有一个女人最直接也是最立竿见影的优势——美貌,她一出现,努尔哈赤的心立刻就被分去了一大半。孟古哲哲身体不大好,阿巴亥的出现对她的地位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压力是很大的,于是,这位可怜的女士很早就挂了,留下她儿子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独自打拼。皇太极的心里,一直认为导致他母亲英年早逝的原因之一就是阿巴亥,所以想想看,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她?
  可是阿巴亥却不得不讨好甚至拉拢皇太极——皇太极精明强干,能文能武,智勇双全,相传人家才七岁就能帮着努尔哈赤管家了!努尔哈赤就算后来忽略了他母亲,也不得不喜欢他这个儿子。排行靠前的贝勒里,大贝勒代善过于仁弱,二贝勒阿敏凶狠残暴而且还不是努尔哈赤的亲生儿子——他是努尔哈赤堂弟舒尔哈齐的崽,三贝勒莽古尔泰毫无主见,唯有四贝勒,那叫一个鹤立鸡**。而且,皇太极的岳家可是草原第一大势力科尔沁!只要不是瞎子,谁都能看出来,努尔哈赤百年以后,四贝勒皇太极才是那个众望所归的人选!
  阿巴亥怕极了,多少次午夜梦回,她在冷汗涟涟中无声哭泣,多少次被噩梦惊醒,多少次为她的两个小儿子未来的命运担心——她还有一个儿子,阿济格,倒是年纪大了不少,可是,阿济格也没有那个实力争夺汗位啊!
  看着这个青丝乌黑,光艳美丽的女人,娜仁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电视剧中的镜头:
  ——努尔哈赤刚刚归天,四大贝勒齐聚父亲死了的那个房间,围住微微发抖的阿巴亥,叩首,异口同声——“请额娘升天!”
  ——阿巴亥惨白着脸,指着皇太极尖声道:“你,你要向我保证,要善待我的儿子多尔衮和多铎,否则,我就是做了鬼,也会回来找你的!”
  ——皇太极气定神闲,指天发誓:“皇天后土明鉴,额娘升天后,我必善待幼弟多尔衮和多铎,如有违誓,……祖宗不佑,天地不容!”
  ——听到多尔衮惨呼的阿巴亥想要扑出去,站在她背后的阿敏眼中凶光毕露,一把摘下墙上的大弓,弓弦往阿巴亥脖子上一套,毫不手软地一转……
  其实根据女真风俗,殉葬的妻子就是要被弓弦勒死的,可是,可是,只要一想起那个惨绝人寰的镜头,她就觉得心里好堵。  
  噢,天啊,在绝对的权力面前,人命是多么不值钱啊!
  娜仁抖了一下儿,觉得这七月的天真是寒冷。
  不管最后这个联姻能不能成功,为了这个只有她知道的结局,娜仁愿意尽自己的努力让阿巴亥安心一点。——鉴于电视剧情节发展的必然,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日后她还是得嫁给多尔衮,既然如此,说得功利一点,就算是对日后没有婆母压在头上的好日子的回报,她也愿意对阿巴亥提前尽尽孝。
  宁玉本来就是一个十分擅长给自己做心理建设的人,转世投胎之后这个好习惯也没有丢掉。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幸运了——明末清初,战乱频繁,乱世里最惨的就是百姓,投生到平民之家,日后还不知道活不活得下来,而若是投生到明朝皇室,那比当个小老百姓还惨呢!
  虽然内心仍然属于汉人,但是壳儿已经是蒙古人了,未来的婚姻之路也基本被确定,那么她也别无选择。人不能选择环境,就只好进化自己以适应环境了。
  有了这个定位,娜仁面对多尔衮的时候就很放得开——小时候打好了关系很重要,要是最后她还是得嫁多尔衮,哪怕多尔衮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也好歹有点兄妹之情吧?也就不好意思实行婚姻冷暴力了吧?而且她还记得小玉儿和她妹妹还有大玉儿都被皇太极的老婆们带到盛京去了,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能混个好关系的。
  于是娜仁初次见面的时候就十分礼貌地叫多尔衮“多尔衮哥哥”了;多尔衮自己没有一母同胞的姐妹,于是也十分给面子地把这个漂亮小姑娘当自己妹妹看了。
  而目前还是个胖小子的多铎还看不出日后勇猛善战的苗子来,娜仁看他十分顺眼,加上两个人同岁又臭味相投,于是很快就变成了死党。
  一时间,皆大欢喜。
  这一天,四个人结伴出去玩累了回来,路过了娜仁的帐子,娜仁的“千里马育种试验基地”就在附近——马奴们认为“大格格是阿巴亥部落的大贵人”,运气应该比他们好得多,所以,娜仁的亲本种马又增加了数量。大玉儿早就预定了一匹春天的时候刚下的白色小马,(并且给它起了个很qy的名字——春草),此刻突然想起来自己有两三天都没去看它了,就提议大家一起去看马。
  现代的男孩子爱车,古代的男孩子就爱马,这两个正太别看现在愣头愣脑的,日后可都是名副其实的悍将,于是热情被激发了。
  娜仁精心亲手喂养的膘肥体壮的白玉骢美女和它那目前还没有名字的亲兄弟大黑马帅哥在第一个回合就征服了两个正太,多尔衮和多铎眼睛都绿了。
  “大黑马我要留着做种马的,过两年它长得好了,就让它跟白玉骢配种,生个小马驹。”娜仁兴致勃勃地介绍,听见多尔衮和多铎的喉咙里吞口水的声音——“咕嘟”。
  “娜仁……”多铎哼哼唧唧地蹭过来,拉住娜仁的袖子,“那个小马驹……”给我行不行?
  “这个啊……”娜仁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不行。”
  多铎丧气,就听娜仁慢悠悠地说,“这匹未来的小马,我要亲手喂大它,等它长到可以上战场了,我也大概要成亲了,到时候,这就是我送给我未来的丈夫的礼物,我的丈夫,他一定要是最勇猛的战士。他要骑着这匹马,冲锋陷阵,征战沙场,成就不世功业,呵呵。”
  娜仁说这话绝对是真心的,真心说出来的话和假意敷衍是绝对不一样的,此刻她双眼发亮,笑靥如花,白色的珍珠缀带垂在脸侧,风吹起串串珍珠,她看上去像是从雪山上走下来的仙女。
  就算是早就对大玉儿有点朦胧感觉的多尔衮,也一时间怔住了。
  多铎涨红了脸,握紧拳头,心里暗暗发誓。
  正太们很可爱,大叔们就一点也不可爱了。
  努尔哈赤快要离开的时候,娜仁被自己的亲妈告知,姨妈想要带自己去女真人的地盘——也就是东北,问她愿意不愿意。
  察必心里矛盾极了,也翻江倒海极了——自己的这个嫡长女自是千好万好,然而窝在草原上终究没有什么大出息,女真那边的青年才俊也多,也能开阔眼界,将来娜仁的婚事自然是档次提高不少;可是,到底是要跟女儿分别,纵是女真跟蒙古离得不是千山万水,日后再见也很难了,察必难受得心里一抽一抽的,暗地里也不知道哭了多少次。
  娜仁看着老娘难过的脸,也伤心起来——这个女人,对自己真的是好得没话说,想到日后也不容易见到她,娜仁心里堵得要命,扑在她怀里,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此去经年啊!这一去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就再也摆脱不了了!
  然而去或不去,也不是察必说了算的。老爹哈代左思右想,一槌定音——去!
  娜仁吸了吸鼻子,抬头,提出把她大妹妹乌兰图娅也带上,给她做伴。
  这个察必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乌兰图娅不是她生的,伤心也有限。不过她到是对乌兰图娅也很不错,其一是因为乌兰图娅是第一个养在她跟前的庶出孩子,总有那么点感情的,其二么,乌兰图娅的生母乌日娜一向低调老实,行动上坚决站在察必一方,察必看她也颇顺眼,此刻对于要抬举她的女儿,察必并没有什么心理障碍——只要日后乌兰图娅别压过她的娜仁就行。
  还没等娜仁去找大玉儿,大玉儿就先来找她了——一进门就激动万分地拉住她絮絮叨叨,说她姑姑——也就是皇太极的大福晋要带她走,而且,她很害怕!
  娜仁终于松了一口气——大玉儿真的也会一起去,那就太好了!她就怕只自己一个人去了,日后连个做伴的人都没有,那可太悲惨了。
  当下气定神闲安慰,告知大玉儿自己也会一起去。
  大玉儿顿时就安静下来,然后转身跑去她姑姑哲哲那里非常高兴地告诉她自己愿意跟她走。
  因为跟娜仁年龄差距有点大——其实也不大,四岁而已,但对于孩子来说就是一道生理和心理上的鸿沟——乌兰图娅跟娜仁并没有大玉儿跟娜仁那么好。但是呢,她是养在嫡母跟前的第一个庶出子女,自然地位有些微妙的不同,而且,娜仁虽然不怎么带她到处跑,对她和她生母却也是非常好的——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不忘记给她一份;对她生母乌日娜也比对别的庶母态度好得多了。而且娜仁又漂亮,身份又尊贵,又会说话会做人,人人都喜欢她——种种原因综合起来,乌兰图娅自然也就对这位大姐产生了一种崇拜的情绪。
  一听说姐姐跟父亲说要把她也带上,乌兰图娅只觉得不舍得母亲,但是乌日娜却是惊喜万分——她是个非常规矩的女人,但同时也有一种来自骨子里的聪明,知道庶子庶女以后的婚事是由不得她们这些小老婆说话的,现在察必大哈屯允许乌兰图娅跟娜仁托娅一起去女真那边,就间接表明察必哈屯允许并承认了乌兰图娅高于其他庶子庶女的地位,以后若乌兰图娅运气好,说不定可以当嫡妻,而不必做小——如此惊喜,做母亲的纵是万分不舍,也要高兴的。
  娜仁的姨妈(后来娜仁才知道她叫格根塔娜,意为“明珠”)并没什么意见——带一个也是带,带两个还是带,乌兰图娅好歹还是第一个养在她姐姐跟前的,比较有纪念意义,她姐姐也对乌兰图娅挺好,那她就更没必要有什么意见了。
  最高兴的大概要数多尔衮和多铎。他们俩是幼子,跟其他兄弟年龄差距实在是有点大——四贝勒皇太极的长子豪格都比他们大好几岁!——平常同龄同阶级的玩伴本来就少,这下子娜仁和大玉儿要跟他们一起走,可把两个小子高兴坏了,大玉儿和娜仁也没有通常女孩子娇气的毛病,马也骑得箭也射得——当然,不像男孩子那么专门学习,只不过是无聊之下学着玩玩罢了。四个人很是合得来——真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既然以后大家都要一起混,大小玉儿也就顺理成章地拜见了他们的姑父/姨父——传说中的皇太极。
  皇太极是努尔哈赤第八个儿子,于是娜仁就很不解——为啥他又是“四”贝勒?难道中间那几个都挂了?不过这没什么要紧,代善其实也不是努尔哈赤真正的长子,真正的长子是褚英,这家伙比较忤逆,很是干过几件非常不讨他老爹喜欢的事情,于是努尔哈赤毫不犹豫地处死了他。然后代善就顺位了,成了大贝勒。
  言归正传,皇太极此人,还算是长得不错——当然,史书描写他“面色赤红,眉清目秀”,这种诡异的长相并不全部是事实。主要是人家有气质,看着就有种“王八之气”。
  然而娜仁见到皇太极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这就是那个娶了自己老婆的侄女还一娶就是俩姑侄并纳大小通吃的清太宗皇太极?
  第二个想法就是——偶坚决不要跟这个猥琐大叔扯上关系!
  第三个想法就是——海兰珠大姐今天生病没来真是太可惜了。
  女人看男人,第一感觉完全不是从这男人的出身业绩什么的来看的(管你战场上如何英勇文化造诣有多高,你也不过是个男人而已),而是相貌和在男女之事上的人品。所以,根据这个论点,皇太极的相貌勉强可以打个六十分,男女方面的人品么——负一百分!最后得分,负四十分。结论:他是个渣男,万万不可招惹,以后在他面前绝不能展示出哪怕一点点身为女性的魅力来免得阴差阳错让自己也变成他庞大后宫的一员——这位可是个荤素不忌的主啊。
  娜仁对皇太极人品方面的评价极其恶劣,不免就戴上了有色眼镜。其实呢,这个辈分**的事情,在这个时候是很正常的,只要没有父系方面的血缘关系,想娶谁就娶谁。所以姑父娶侄女,小叔娶嫂子的事情实在是太平常。然而对于娜仁这个现代人瓤的女孩来说,小叔娶嫂无所谓,人家至少是平辈而且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小叔要娶嫂子,得建立在哥哥挂了的前提下,只要哥哥一死,这个sister-in-law的关系就算是自动解除了,姑父娶侄女可就实在是太让人恶心了,要是姑姑死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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