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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鹊巢鸠占穴  民国初年,战争纷乱,清朝政府被推翻以后,各地军阀霸占一方,拉上几百号人就能在那一片地方称王称霸,老百姓的生活有多惨淡可想而知。  朱进便出生在那个年代,几辈人都是异常清苦,加上现在军阀频出,朱家的日子更是难过。没几年,朱进的父亲便让人拉去充了军。留下朱进孤儿寡母守着一间破草屋过日子,那个时代女人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家里要是没个男人,那日子就不叫日子。  可是福神并没有眷顾朱家,当时的军阀头子被人剿灭,朱进的父亲也在那次战斗中英勇牺牲,朱进母亲收回丈夫的尸骨时已是泣不成声,眼看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便狠心地抛下朱进悬梁自尽,随丈夫一同去了。  当时的朱进才16岁,家里发生这么大的变故叫他无法接受,父母生前除了这间茅草屋什么东西都没给他留下,现在连发葬的钱都没有。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懂事,朱进不能眼见着父母就这么暴尸荒野,于是找来两张破草席裹住父母的尸身拉到城外的乱葬岗子准备下葬。  这乱葬岗子叫南桥坡,很久以前就是这里的人们下葬死去亲属的地方,由于当时的环境复杂,老百姓的日子贫苦,很多死去的人都和朱进父母一样,连个像样的棺材都没有,通常都是草席裹尸挖个坑埋了事,遇见没人收的尸,就这么被扔在坡上也比比皆是。  朱进借来邻居老常头的独轮车,吃力的推着父母往南桥坡走去。这天气跟朱进的心情一样也是阴沉沉的,等快到地方的时候,朱进远远看到南桥坡上此起彼伏的坟丘子,周围的大树将这里与外界分隔开来,更显得南桥坡的潮湿阴暗,乱世之中死人比较常见,以至于这小小的南桥坡都快装不下这么多的尸骨。  朱进推着父母一直往南桥坡深处走,再往里便是常青岭,属于大别山脉。终于在快到山脚下的时候找到一块平地,南边不远处长着几棵巨大的松树。朱进是不懂得什么风水一说的,当时他只是心想父母都是苦命人,死了以后连口薄棺都没有,要是整天受这阳光暴晒,他们躺着也不舒服,眼前这几棵大树正好能挡住白天大部分的阳光,于是就选在这里给父母下葬。  等到朱进快累虚脱的时候终于算是将父母草草掩埋了,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中,看这空空四壁,不禁开始发起愁来。父母都不在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想着想着就哭了出来,别人家命好的孩子,根本不用为一日三餐发愁,还可以请先生来教他们读书认字,可我现在能不能活下去都是问题,难道真的要我去讨饭吗?  就算命运不公,朱进还是要想办法活下去的,总不能活活的饿死在家里,于是邻居老常头介绍他去状元街李员外家做了个小厮,帮着李家干点杂货,混个三餐温饱。  话说在李家干了几年,虽然辛苦但不至于饿肚子,朱进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不过看见李家少爷整日无所事事,不是养花就是喂鸟,心里也是很不爽的。为什么都是人,我要天天干活还吃不抱饭,你就能如此潇洒,越想心里就越恨,恨不得他能跟李公子换个位,也来好好的享受享受人生。  这天,李家来了个人,听说是李员外千里之外请来的高人,至于怎么个高法,朱进不得而知。凑巧李员外吩咐朱进贴身伺候这位高人。  朱进整日与高人在一起,总算知道他的来历了,这人是个道士,专门给人看宅,阴宅阳宅都看,李家最近运到不好,于是便请他来给看看,是不是这宅子出了什么问题?  还别说,李员外是城里出了名的为富不仁,小气到家了,可是对这道士却是言听计从,从他来了以后,李家上下开始改门改窗子,说是破煞。改了以后日子就会越来越红火。朱进听了以后心里骚动起来,原来改改门窗就能过上好日子?只恨自己没有早点认识这样的高人,要不把自己家里的门窗也改改,父母就不用死了,说不定还能改善生活,活的像李公子一样潇洒。  想归想,但是父母已经死了,那间破草屋也贱卖给李家了,现在连个窝都没有,还改什么门窗风水?不禁又开始心灰意冷起来。  但是后来李员外跟道士说的话,又让朱进动了心思。李家阳宅的风水已经改好了,道士说李家要广结善缘,多积阴德,自然能后代受益。就在道士要告别李家的时候,李员外又提出一个请求。  现在正处乱世,虽然李家现在的日子不错,可谁知道哪天一打仗,就将他家的财产充了公?而且这里每换一个军阀大帅,李家都要前去巴结讨好,真金白银送了不知多少,对于李员外这种为富不仁的小气鬼来说,这无疑是割肉啊。于是李员外就想到,能不能找一处风水好的阴宅,把他家老父亲的尸骨迁过去,福荫后代让他再无后顾之忧?看见李员外一副献媚的嘴脸又加上成把的金银,道士终于开口了:“其实我来的时候就看到你这里有一处阴穴,确实能福荫后代。”  李员外一听果然有这等好穴,不禁心中一荡。  可是道士后来的话,又让李员外拉长了脸。只听他接着说道:“此穴并不算得上是佳穴,甚至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利弊共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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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道士口中所说的阴穴名为“鹊巢鸠占穴”, 《诗经•召南•鹊巢》有云:“维雀有巢,维鸠居上。” 就是说有些鸟类有托卵寄生的习性,也就是说自己不孵蛋,把蛋下到别种鸟的巢里,让别人代为养育。寄生鸟会把蛋下到比自己体形小的鸟的巢里,这样他的邹鸟便可以称霸鸟巢,掠食自保无虞,顺利成长。  搬到风水学说上来,就是将上一辈人的遗体下葬在此穴中,他的儿子辈便能荣华富贵享受人生,但是得来的荣华富贵都是后代应有的,而被他借去了。此人生时越是挥霍无度,贫穷困苦的后代也就越多。简单说来就是你把你儿子孙子应该得的富贵强行拿走了,他们以后就会受此贻害,导致一生穷困。  李员外一听,老脸便长了,这是什么好穴?简直跟断子绝孙没什么区别。他现在生活宽绰,富贵有余。担心的就是乱世弄人,有道是秀才见了兵,有理说不清,害怕辛苦得来的富贵给那些军阀大帅做了嫁衣。李员外想着便摇摇头,这等阴穴不要也罢,以后小心应对,想必也能保此生无忧。  当时道士说这些话的时候,在场除了李员外,还有李公子。朱进作为道士在李家的贴身伺候也被准许前来送别。这些话一字不落的听在他的耳朵里。  李员外自己是万万不会使用这个“鹊巢鸠占穴”,但在旁人听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朱进就动了心思,想到自己命苦了十几二十年了,心中迫切的想要摆脱穷困,因为他实在是太羡慕李公子的生活了。虽然这个方法会让自己的后代受罪,但是今生我省点用,应该不会对子孙们造成太大的损害吧?况且,我的后代们也应该孝敬孝敬我。  除了朱进以外,李公子也没把道士的话当成耳旁风。  就在道士越走越远,朱进正苦于应不应该追上去问个清楚,最起码也要知道那“鹊巢鸠占穴”的具体位置吧?只听旁边的李公子开口对李员外说:“爹爹,我突然想起今日与袁公子相约探讨些学术问题,我这便要去了。”李员外摆摆手表示默许后便转身进了家门。  此时的朱进多留了个心眼,他心知这李公子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去探讨学术问题,绝不可能。于是等李员外走远以后,便悄悄地跟在李公子后面。  李公子在城里绕了一圈后,见身后没有发现什么熟人,便开始向道士离开的方向快步走去。也免不了李公子要这么小心翼翼,他爹可不是一般的人物,起码对李公子来说是这样,因为自己劣迹斑斑,李员外经常指使家丁前去跟踪,如果发现李公子在面外胡作非为,等回来以后免不了一顿暴打。  朱进远远的跟在李公子身后,出了城果然看见李公子与那道士正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说话。朱进没敢靠的太近,只是远远的看着。心中想到,果不其然,看来这李公子也打起了“鹊巢鸠占穴”的主意,只是这李公子现在如此富裕,怎么还不知满足呢?就不怕祸及三代?朱进心里又将李公子从头到尾的鄙视了一把。  他们说了好一会儿,只见那道士站起身来,从布包里掏出一个东西交给李公子。李公子乐呵呵的接了过去,对着道士又是点头又是哈腰的。之后那道士便走了,李公子也没跟上,摇头晃脑的往回走来。朱进连忙躲进身边的一个草丛里,那李公子从旁边经过,嘴里还念叨着:“我爹就是傻啊,这办法虽然损了点,但是也应该了解清楚以防不备之需啊。”  听到这话,朱进心中一阵感慨,心道怪不得人家有钱呢,这么个花花公子都知道防患于未然,自己到了没饭吃的地步才想到去找活计,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吗?生于如此乱世,谁能保证自己一生无忧?说不定哪天来个大帅看不惯李家有钱,就能将他满门抄斩,然后没收家产。李公子有这法门在手,最起码自己不会被饿死。朱进不禁开始高看了李公子一眼。  此后几天,李公子在家的表现极为反常,也不见他出去和那群狐朋狗友胡混。整日将自己关在家里。朱进一心想得到“鹊巢鸠占穴”,对李公子的关察一直很上心,因为自己并不知道墓穴的具体位置。那道士走后,可能只有李公子知道位置所在了,自己身为下人也不方便前去询问,这可如何是好?  这天正值十五,也就是每个月里月亮最圆最亮的一天。忙完一天的工作,朱进躺在木板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倒不是因为木板硌人,几年下来他也睡习惯了。只是天天被人呼来唤去的另他异常苦恼,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摆脱下人的身份,翻身当主人呢?这李公子闷的出奇,打听到墓穴所在,也不去一探究竟,真是叫人心急。想着想着忽然一股尿意,朱进翻身下床往茅厕走去。在回来的路上,一阵极为轻巧的开门声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么晚了谁还出去?好奇心的驱使下,朱进走向李家后门,一个身影迅速从门口掠过,门又关上了。朱进看的真切,那身影不是李公子还能是谁?这半夜三更的他还出去干什么?难道是去找“鹊巢鸠占穴”?想到这里,朱进披上衣服也跟了出去。  真是月黑风高杀人夜,但此时的朱进可不是出来杀人的,是为了找那墓穴。十五的夜晚并不黑暗,天上那一轮明月向大地洒下银色光芒,也许这就是老人们说的大月亮地吧。前面那人的身影被他看的请清楚楚,形同鬼魅般的往那南桥坡走去。朱进心中犹豫,半夜还去乱葬岗子?这李公子不怕鬼上身?难道那“鹊巢鸠占穴”就藏在南桥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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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偷尸换坟  生于乱世,谁都没有绝对的好命。人家常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可是对于当时的军阀来说可没有这么宽裕的期限,也就是几个月河东,几个月河西。  军阀之间的战争进行的如火如荼,不是今天你灭了我,就是明天我灭了你。这些人里有几个是真正抱着救国救民的心态而革命的我不知道,但是趁着乱世大发国难财的却不在少数。真正受苦受难的还是老百姓,没几天好日子过,辛辛苦苦劳作一辈子的结果都被军阀充了公。男丁壮汉被拉去充军的不在少数,能安然归乡的却没有几个。  李公子的想法是有必要的,谁也保证不了李家能在乱世中屹立不倒。  话说朱进跟着李公子到了南桥坡,李公子长这么大,哪里一个人来过这种阴森的地方?况且还是在夜里,道士临走的时候告诉他,“鹊巢鸠占穴”就在南桥坡深处的常青岭里,还把当地的布局画成图纸交给他,并嘱咐他不要贸然前去寻找,要知道乱葬岗子阴气最重,一些孤魂野鬼就聚集在那里,活人贸然靠近的话,轻则被鬼怪戏弄,重则被拉去替死,而丢掉性命。  此时的李公子左手拿着道士给的图纸,右手拿着一张符咒。此符是道士开过光的,一般的冤魂孽鬼不敢靠近,但为了保险,还是要等到月圆之夜前去。鬼怪是见不得阳光的,所以大白天见鬼的几率很小。夜里才是鬼怪出没的时机,但是月亮的光芒来自太阳的折射,月圆之夜光亮最甚,所以月圆之夜更适合李公子干这档子事。  虽是如此,李公子进了南桥坡以后还是亦步亦趋小心翼翼,生怕打搅了熟睡的朋友们,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各位大叔大婶,我只是路过,我只是路过。”朱进跟在他身后,见他紧张兮兮的样子感到好笑,心里想到叫你平时对我那么刻薄,一会儿我要好好整整你。  说话间他们一前一后的穿过了南桥坡,进了常青岭。李公子拿出图纸,打亮火折子认真的看一会儿,便又往里走去。朱进心中想到,感情这道士还画好了地图交给他,果然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还挺敬业的。  跟着李公子来到一处山岗上,这地势让朱进感到十分奇怪,山里的树难道还知道分地方长?周围茂密的树林杂乱无章,可眼前这处地方却不曾长出一棵树木,月光的映射下,朱进看出这山岗就像一个大大的坟丘子,此时的李公子就站在那坟丘子顶上,方圆十米没见到任何树木,只有齐膝的杂草。十米以外,树木生长茂盛,形成一个圆圈将这光秃秃的山岗团团围住。朱进不知道,如果从高处俯瞰的话,这分明就是一个大大的鸟巢。  只见那李公子慢慢蹲下,拨开杂草抓了一把泥土。朱进在夜色的掩护下离李公子没多远距离,眼前的一切看的异常真实,李公子手上的泥土全无水分,一阵轻风吹过,那泥土便化成粉尘散落在草丛里。朱进心中大骇,长出如此茂盛杂草的泥土怎么看上去毫无水分呢?都说异地生怪象,难道这就是风水作怪?  “果然就是‘鹊巢鸠占穴’,终于让我找到了。”耳边传来李公子的声音,朱进听了也是一阵激动,就是这里?今天总算找到墓穴地点了,你这花花公子的老爹还没死,应该不会傻到把你爷爷的坟迁过来吧?朱进心中想着,据那道士说,此穴埋人只能福荫一辈, 李公子想要自己受益,必须把他老爹埋在这里方能有效,可李员外那身板硬着呢,恐怕没个十几二十年绝对死不了。朱进已经有了打算——什么祸及三代,自己吓自己,我省着点用不行吗?再说拿点自己儿孙们的钱花花也是应该的。没有我?哪来的他们?  正想着,见那李公子确定了墓穴地点以后准备返回了。朱进嘿嘿一笑,便先行往山下跑去。  李公子此时心情大好,老爹要是没事我就跟着享受荣华富贵的好日子,要是真的被军阀抄了家,嘿嘿,我就拿点儿孙们的钱花花。这想法居然跟朱进的不谋而合。  转眼间李公子又来到南桥坡,没办法,想上常青岭这里是最近的路了。望着眼前此起彼伏的坟丘子,李公子紧张的咽口吐沫,迈开大步快速走去。没走几步,眼前的景象吓的李公子双腿发软,再也走不动了,两团蓝幽幽的鬼火时隐时现的出现在他眼前。那时候的人们还没有科学普及,不知道那是腐尸发出的磷光,李公子只当是见了鬼魂,如何不叫他感到恐怖?刚走两步,那鬼火也跟着向前飘;后退两步,鬼火也跟着往后飘。正在李公子不知所措时,耳边响起一个阴森可怕的声音:“喂,你踩到我的尾巴了。”李公子顿如雷劈,僵化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那声音再度想起:“我说你踩到我的尾巴了。”这才吓醒了李公子,他连忙跪在递上,磕头如捣蒜:“对不起,对不起啊,我走路不长眼,扰了你的美梦。你放过我吧。”  “哼,对不起有用的话,还要捕快干什么?”那声音说道,“留下一条腿,就当补偿我的尾巴了。”  “啊?”李公子听那妖怪这么一说,吓的都快尿裤子了:“不要啊,大仙,求求你了放过我吧。别要我的腿,别的什么都可以。啊,不对,多少钱我都愿意给。”  “唉,看你可怜,明天带十块大洋埋在我家门口就饶了你。”  “谢谢,谢谢。”李公子又是一阵磕头如捣蒜,刚想走,好像有想起什么:“大仙,你家在哪啊?”  “你面前的不就是我家?”  李公子抬头看去,这才看见一座高大的坟墓就屹立在眼前,连忙应是,便头也不回的跑了。  等他跑远以后,那坟墓又发出哈哈大笑的声音,只见那朱进走了出来,这家伙真他妈胆小。望着脚下一片水渍,居然吓尿了都。  
  回去以后那李公子并没有兑现许给“大仙”的承诺,几天都没出门,估计是吓坏了,可是朱进心里不甘啊,你不去送钱,我这么拿钱?一日趁李公子午睡的间隙,朱进找来一晚鸡血偷偷摸摸来到他床前……  李公子醒来以后刚刚站起身子,眼前的一幕又把他给吓躺了回去,只见床前的地面上几个用血写成的大字触目惊心——还我的尾巴!  没几天,那李公子果然乖了,揣着十块大洋又来到上次见鬼的坟墓前,“大仙啊,我来给你送钱了,从此以后咱们互不相欠,千万不要再来找我。”一边磕头一边将大洋埋在土里。见那大仙没有现身,以为是原谅了自己,慌忙跑了。  这一切都被远处的朱进看在眼里,见李公子走远以后,他从树上跳下,将埋在土里的钱尽数挖走。嘿嘿,想不到“鹊巢鸠占穴”真的灵验,我还没把老爹埋进去呢,这就先得了十块现大洋,要知道我一年也就挣这么多。他笑眯眯地正准备回李家,谁知道天空一声闷雷响起,把他吓了个结实。这鬼天气说变就变,上午还是晴空万里,到傍晚就开始电闪雷鸣了,估计一会就要下雨,得赶快回去。这南桥坡连个挡雨的地方都没有,朱进可不想被淋成落汤鸡!朱进说走就走,没几步,身后亮光一闪,又是一个闷雷响起,接着就听见树木倒地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只见不远处的一个巨树被闪电拦腰劈断,旁边还冒着白烟。这也太可怕了吧,这么大的树说着就给劈倒了?朱进想着,不禁头皮一麻,那里不就是我下葬爹娘的地方吗?要是坟墓被雷劈可是大大凶兆啊。  这时的朱进也没心思回去避雨了,得赶紧看看爹娘有没有事。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只见朱进老爹的坟墓已然给雷电劈开,原本隆起的泥土散落在周围,他真切地看见自己爹爹的尸骨已经暴露出来。  一时间朱进愤怒异常,抬起头对这天空就骂了起来:“你这个死老天,我爹已经死了你还不叫他安生?我们朱家怎么得罪你了?”骂了一会果然起效,那电闪雷鸣居然停了,虽然天空灰暗,但是也没有下雨。看着自己爹爹的尸骨,朱进不禁悲从心来,我们怎么就这么命苦?一家人没过过几天的好日子,爹都死了,坟墓还被雷给劈开。想到自己还在李家做家丁,从未尝过三餐饱腹的滋味,他就很不甘心,凭什么我就要当下人?我要当主人。  朱进脑子里灵光一闪,既然上天都不想让我爹埋在这里,那就是天意,今天我就将坟迁到 “鹊巢鸠占穴”里。说干就干,朱进拉起自己父亲的尸骨抗在肩上就往常青岭里走去,找到那天看见的小山岗子,捡起几根树枝开始挖起坑来,等到将父亲尸骨埋好以后,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以后等待我的将是一种怎样的生活呢?是不是真如那道士说的一样,慢慢就会好起来?朱进想到自己今生得来的钱财是后辈的,心里也生出一丝内疚,但是眼前管不了这么多了,他已经受够了现在的生活。  南桥破的荒坟丘子就在眼前,往日里朱进的胆子挺大,从没怕过啥。但是今天走过这里的时候,心里莫名有种不安的感觉,他摇摇头,别自己吓自己了。走了好一会儿,居然还没找到出南桥坡的路。这是怎么了?南桥坡不算太大,虽然没有到处去逛过,也不至于迷路啊。朱进感觉有点不对劲,于是找到身旁的一棵大树,捡起石头在上面做了个记号,转身走去,不一会,他又来到这里,还是那棵树,树干上的记号历历在目。怎么又绕回来了?朱进自言自语说着。难道是鬼打墙?想到这,冷汗都下来了,不要急,不要急,朱进告诫自己,以前听邻居老常头说过,遇见鬼打墙不能害怕,越怕就越是出不去,还告诉他一个破解的方法。此时朱进也不管老常头讲的灵不灵,试试再说吧。于是他走前几步,扒开裤子对着前方就是一阵激光扫射。说来也怪,地面冒起白烟,周围幽暗的树林飘忽不定,等朱进再向前看去的时候,分明找到了自己来时的路。  后来的朱进拿着从坟堆里挖出的大洋去街头赌场里小玩了几把,其实他也就想试试这“鹊巢鸠占穴”到底灵不灵验,可结果让他大跌眼镜——不仅灵验,可以说是相当的灵验。这一试让朱进赚了个衣满钵满,揣着满兜的票子回到李家,没几天便向李员外赎回了卖身契,独自来到省城干起了小生意。  这么看来,那“鹊巢鸠占穴”确实灵验了,可更灵验的事情就在不久得将来相继出台。也许朱进本身就是块做生意的料,省城的生意让他搞的风生水起,等到年过三十不仅买了房子还讨了个漂亮婆娘。没几年儿子朱遇春也降生了,只不过这孩子好像天生缺钙,从小到大病不离身。为了给儿子看病,朱进没少往药铺里花钱。等到朱遇春七、八岁的时候,身体更加孱弱,让朱进心急如焚,生怕自己这宝贝儿子养不活。想到那“鹊巢鸠占穴”,他不禁苦笑连连,借的是后辈的钱财,没借寿命啊,怎么会这样?于是四处打听,找来一位高人,将这事情始末说了个清楚。那高人听了也是皱眉摇头,不得要领。确实跟朱进想的一样,“鹊巢鸠占穴”不会折损后代的寿命。那高人说给遇春取个小名曰“狗崽”,说这样比较好养活。朱进心里老大的不乐意,你他妈怎么不取个小名叫王八羔子?真怀疑眼前这位到底是“高人”还是“搞人”?  几天的苦思冥想还是不得其解,朱进决定回到常青岭去看个究竟。事隔十几年,以前的这个小镇可谓是日新月异啊,最大的变化就是镇里首富李家,倒了。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李家公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得罪了军阀头子,李员外上下花钱打点也没能逃过劫难。有道是谁手里有枪,谁就能大声说话,可不是吗?在军阀的一再骚扰压榨之下,李员外一病不起,不久后便撒手人寰。看见昔日的刻薄的主子如今惨淡下场,朱进心中大快。想必李家那兔崽子不是勾引了人家老母便是强奸了人家老婆,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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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每日最少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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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李家倒台  望着昔日华贵的李家大门,如今已经变得异常荒凉,院内的杂草由于没人清理也长的十分杂乱,更显出李家的惨淡。李家倒了,虽然朱进有些幸灾乐祸,但想到如今自己也是在活在这乱世之中,不免心中感叹。  南桥坡,很多年没有来过了。显然又多了很多新坟,不知道又是谁家添了丧愁?现在正是下午,阳光还算充裕,但是南桥坡独有的阴凉让朱进感到发怵。穷人的时候自己命贱,天不怕地不怕的干了现在不敢干的事情,如今的他已是腰缠万贯,反而怕起来。人性如此,谁之过也?  穿过南桥坡,后面就是常青岭了。朱进有点内疚,想到自己去了省城以后,再也没有来父母的坟上拜祭过。只是在家中为二老立了牌位,每逢初一十五上香拜祭,聊以自慰!  亦步亦趋的来到父亲坟前,眼前的景象让朱进大吃一惊。  当初朱进草草将父亲埋在此处,后来也找人来修过一次坟,但是坟修的很是简单,无非就是给父亲定口棺材,然后又将坟丘添上许多新土,立上墓碑便草草了事。  可眼前这坟居然在泥土上包了一层水泥,在仔细一看,不禁失色,坟前汉白玉制的墓碑上分明写着:“慈父李万财之墓”。惊愕之下,朱进脑子里迅速想着,这李万财是谁?知道此地墓穴的人除了他就只有李家公子了,李万财莫非就是李员外。朱进在李家干了许多年,平时只以老爷来称呼李员外,并不知晓他的名讳。错不了,一定是就是李公子干的好事。朱进看到自己家的祖坟被人掘了,怎能不叫他愤怒?哼,你敢掘我家祖坟,难道我就不会吗?朱进想着便动了挖坟抛尸的念头。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想那李公子也没想到,自己家这么快就倒了台。不甘之下又有许多悔意,自己怎么就这么不长眼呢?果然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当初朱进离开李家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对李家人来说不过是换个家丁而已。李公子的生活依旧潇潇洒洒,整日喂鸟养花,闲来无事便约来几个朋友去大街上调戏调戏大姑娘小媳妇,真是快哉、快哉!  这日,李公子依旧和几位好友到街上闲逛,想着能不能找点事打发打发时间。就在走到街口时,一位俏生生的身影吸引了他们的目光,只见那姑娘身如粉黛,影似莲生,肌理细腻骨柔润,绣罗衣裳照暮春。正乃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直把李公子几人看的双目发呆、口水长流。这几人本就不是什么要脸的主,这佳人正在眼前,不去调戏一番,真是有违他们诸位公子的名号,李公子首当其冲走上前去开口说道:“姑娘这容貌可谓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真是只应天上有,凡间几回闻啊。”那蹩脚的言语让身后的同伙差点没喷出饭来,想不到这李公子还真能拽上几句。  本来也就是想调戏两句,逞些口舌便宜。待那姑娘回眸而望之时,真的把李公子的魂儿都钩了出来,坏就坏在这亭亭玉立的俏人儿长了一双勾魂眼,那明亮的双眼眼角微微上翘,可不就是地地道道的桃花眼吗?心志稍有不坚的男子都难逃这销魂一望,李公子更是如此,心中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将这眼前女子搞上手。  只见那女子双眼一翻,娇哼一声便回身走去。丢了魂的李公子哪里肯就这么放过她,死皮赖脸的跟上硬要跟人家交个朋友,不知廉耻的介绍道他是本镇首富李家公子。身后同伙见他色迷心窍也不便与他争抢,各自散去寻乐。那女子也不作理会,直勾勾的往城外走去,这城外荒凉,李公子只当她在附近村子居住,也没觉的奇怪。走到一间破庙时,周围已经了无人烟。李公子心痒难耐,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机会就在眼前,二话不说便拉着女子进了破庙。那女子半推半就的被压在地上,嘴里的呼救声并不是发自内心,李公子已然扒开女子上衣,雪白如脂的皮肤让他心中直荡,哪里能察觉到这事有蹊跷。正待他准备大发淫威之时,破庙里呼拉拉闯进一伙人来,个个真枪实弹。  李公子当时就吓焉了,那女子这时开始哭哭啼啼起来,“大白天竟然遇到这种事,要我以后如何有脸在见大帅啊。”刚才的惊吓如果是形同泼水的话,听了女子的话后无疑成了晴天霹雳。难道这女子是大帅家的,完了完了。现在后悔也晚了。兵勇们将李公子押回了城中。  这时破庙里进来一位身着军装,高戴军帽的人,乐呵呵地对那女子说:“可人儿真是我福星,知道我正苦于军饷没有着落,想了这个计策,这下那李老头不想给也得给了。……只是苦了我的可人儿受般这委屈。”两人均是相视一笑。  李员外得知自己儿子惹了这等弥天大祸,真是痛心疾首啊。慌忙去大帅府替儿子求情,那大帅本是早有预谋的,正好可以狮子大开口。李员外只好先行答应,换回儿子。  此事了了以后,李员外就病的卧床不起,李公子整日伺候在旁,也没能妙手回春,李员外还是去了。正在家中发丧的时候,又传来一个让李公子绝望的消息,军阀大帅认准了李员外是被自己的儿子所害,要抓李公子枪毙。李公子真是百口莫辩啊,谁叫人家手里有枪呢?便卷了家中细软连夜逃走,走是还不忘将父亲尸骨托付给义庄的老常头代为照看,说等找到机会便回来给老爹下葬。  大帅见阴谋得逞,顺理成章的没收了李家家产,从此,一代首富李家便没落在这乱世之中。  
  又没了。。。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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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公子逃出城后便投奔远方亲属,这些亲属平日里也受过李家不少好处,听到李家竟然发生如此大的变故都不觉替他感到伤悲。好在李公子来的时候带了不少金银细软,这类亲属对他也是好生招待。直到李公子的钱财尽数花去,加上他本来就是个毫无用处的纨绔子弟,脾气还大的不得了,亲属家不像他家那样财大气粗,整日的粗茶淡饭让李公子烦闷异常,竟然丝毫不懂寄人篱下须低头的道理,反而对亲属抱怨连天。在善良的人也架不住他这样整,在说收留他本身就是没有好处的付出,终于露出恶相,将他赶出家门。  四处漂泊了一段时间,睡无棉加身,食无味裹腹,这种日子就快要把他折磨死了。于是,他想到了“鹊巢鸠占穴”,偷偷摸摸的回到老家找到老常头要回父亲的尸骨。父亲的棺材放在义庄许多年了,估计都已经化成了白骨。  李公子找到昔日的好友,哭诉了几年来的遭遇,现在只求能安葬父亲以表孝心,朋友们可怜他也愿意解囊相助。他找来几个城里的劳力抬着父亲的棺材便上了那常情岭。  眼前的一切同样让他暗暗吃惊,因为那小山岗上赫然已经立起了一座坟。劳力听他说要将坟刨开,下葬自己老爹,都没几人愿意干这缺德的事。俗话说有钱能使磨推鬼,更别说几个人了。李公子一边解释道那是父亲在世时已经看好的墓地,如今被人抢占了去;一边奉上成把的金银。他可以说不需要勤俭节约了,只要父亲能安葬在此地,以后的金银还不自己上门?  劳力们见有钱可赚,也不去管那缺德不缺德的事了,动手掘起坟来。一旁的李公子自言自语道:“一块风水好的墓地不仅能让先人安睡,还能福荫后辈。反之风水不好的墓地说不定会使人断子绝孙。”  这些劳力里有一个是做木匠出身,木匠拜的老祖宗是鲁班,对这鬼神风水一说自有一番见解,只见他接过话茬说道:“想让人断子绝孙还要找什么墓地,直接在棺材下面钉个木塞子不就了了事儿。”  正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话说这朱进看见自己父亲的坟被人掘了,还占了这块宝地,一时间怒火中烧,找来大锤铁铲就准备向那“慈父李万财之墓”砸去。  “且慢动手!”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由远而近传来。  朱进扭头看去,只见一位华发苍颜的老人正往这边走来,待走近了,才发现这人看上去十分面熟,一时竟想不起是谁。那老人开口问道:“你是朱进吗?”  朱进听到老人喊出自己名字,更加确定认识这人。仔细一想,眼前这人可不就是以前的邻居老常头吗?这么多年过去了,想不到他老人家还健在。忙答道:“我是朱进,您是常叔吗?”  “没想到你这臭小子还认识老头子。”确定了他就是常叔,朱进几乎要流出眼泪来。往事一一浮现在心头,要不是常叔借了独轮车,自己还不知道该怎么把父母安葬呢。要不是常叔介绍去李家做工,自己说不定就饿死在家里了,自从父母死了以后,常叔是唯一一个真正关心过他的人。  “你这是要干什么?”看着朱进手拿铁锤正对着坟墓,老常头问道。  朱进把事情始末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如今连父亲的尸骨都不知道在哪,一时气愤便想刨了李家的祖坟。  “眼见着你都快五十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冲动。李家小子这么做,未必对你没有好处。”见老常头这么一说,朱进心中犹豫起来,扶着常叔坐下身子听他娓娓道来!  常叔原本就是镇上看守义庄的守尸人,对这鬼怪风水一说也略懂一二,他说“鹊巢鸠占穴”除了折损后辈的富贵以外还有一个弊端,就是谁在这里下葬父母得了后代的好处,死后就要下到烧身地狱受苦。向后代借富贵并不是后代自己愿意的,想这在世之时人若不想借钱给你,你却通用一些不法手段获取,便是犯了法度,而向后辈强取更损阴德,别看你在世享受,死后下了地狱有你叫苦的时候。  人只有在极度贫穷的时候才会不顾情理法度的思变,而他得了富贵以后就对后辈更加感到愧疚,如今常叔这么一说朱进也是一身冷汗,想到这墓穴已经被人换了,应该会减轻自己的罪孽吧,但自己做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那就让我死后受些苦吧,也好减轻对后辈的负罪感。眼下找到父亲的尸骨再度安葬才是正经,于是问道常叔:“不知道我父亲现在埋于何处?”  老常头说道:“李家那小子偷尸换坟的事被那几个劳力讲给我听,还算他有点良心,将你父亲挖出以后便埋在此处不远。”  朱进想要去给父亲拜祭一番,便扶着常叔往山岗不远处的坟墓走去。看见父亲的坟连个碑牌都没有,朱进心中很是难过,哭丧着说道:“爹啊,你命好苦,儿子没能让你生前享福,死后还这么一波三折,儿子不孝啊!”越哭他就越伤心:“想你的孙子朱遇春也是个苦命的人,才七、八岁便得了治不好的病,说不定不久后就要去找你老人家了。”  老常头看他趴在地上哭的伤心也不免动容,听他说到七、八岁的儿子得了什么治不好的病,不觉心里一紧,就在这时,那坟丘的上的土仿佛丢失了摩擦力般的开始从上而下慢慢散落。于是大声喊道:“朱进,快走!”  
  追过来啦!不过还是喜欢现代的那种的!  额,楼主,继续吧,希望会越来越精彩啊!
  前面几章为后文做铺垫,主要的故事就发生在现代!!
  不过瘾额。。。
  顶贴!谢谢楼主讲故事。
  第四章:绝后的木塞  常叔这么一喊,把朱进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常叔一把拉住往后退去。  “怎么了?常叔。”朱进疑惑的问道。  “有点不对劲,你看那。”常叔回答道,一边用手指着那正在滑落的泥土。  朱进这才定睛看去,说来是也是奇怪,他从没看见过这种事情,这泥土在坟丘上封得好好的,这么会慢慢的往下滑落呢?此刻的天空也开始阴沉下来,好像在对二人预示着什么。只见那泥土滑落的速度越来越快,渐渐的原本隆起的坟丘子居然慢慢变得平整起来。  二人看的均是目瞪口呆,常叔说道:“看来事有蹊跷啊。”朱进听了也不知所以,便问道:“什么蹊跷?我爹的坟怎么平了?”  “看来你爹睡的并不舒服啊,莫非是有话要对你说。”常叔说。  朱进觉得这个笑话有点冷,“不会吧,我爹死了都有几十年了,如果有轮回一说,现在也应该早已投胎转世了。”  “此言差矣,人死以后确实要下地府,但有的因为在阳间坏事做尽,到了下面阎王爷就要惩罚他,因罪责不同分别下到不同的小地狱受罪。就跟阳间坐牢一般,只有期限满了才能摆脱,这种人下一世都不再为人,或投生为命贱蝼蚁,或投生为任人宰割的畜生。”常叔一边皱眉看着坟墓,一边说道。  “那好人呢?好人不用受惩罚吧?我爹是个本分人,应该不会在下面受罪。”朱进问道。  “好人当然不用受惩罚,那要看在阳间积了多少阴德,而分别投生为人,或者被有缘的仙家点化成道。”常叔接着说道,“有些鬼魂不急于投胎,也是可以在下面长久居住的。”  朱进听得一个脑袋两个大,真觉得这常叔是在跟他开玩笑。可眼前的奇怪景象又叫他无法释怀,不置可否的站在一边。常叔也是一脸的若有所思,朱进见他不在说话,便拿起铁铲准备把滑落的泥土重新封好。却被常叔制止住了,听他说道:“我们还是先下山吧。我有些话要问你,等了却心中疑惑,在来修坟不迟。”  朱进只好随他一同下山,回到镇上,常叔便问起朱遇春的事情来。朱进便将儿子从小身体多病,现在又更加严重的事情原本的告诉了常叔,常叔想了一会,便吩咐他把遇春接到这来,给他看看。  儿子的病,他已经请了无数大夫给看过,都没能妙手回春。眼看儿子一天天虚弱下去,朱进心急如焚啊。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回来到坟墓前一探究竟了。听常叔这么一说,不管有没有用,也准备来试试。  几天后,朱进便带着儿子来到常叔住所,常叔看了孩子,眉头紧锁。告诉朱进说,他儿子并没有得什么病,只是头顶有一片黑雾萦绕,看上去也不像是惹了什么脏东西。正在朱进不知所以的时候,常叔好像想到了什么,吩咐道:“走,咱们还得上趟常青岭。”  朱进以为儿子有救了,哪里敢违逆,照常叔交代带上铁铲等工具随他走了。一行三人,很快便到了岭上,在坟墓前,常叔说道:“没错的话,问题就出在这里面。朱进,挖吧。”  这老常头整天待在义庄,镇上有些人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也常来向他请教,这些朱进都有所耳闻,一直认定常叔是有些本事的,既然普通大夫都治不好儿子的病,不妨就听这老头一次。于是开始动手挖掘起来,不一会,那棺材板子便露了出来,继续往下挖,奇怪的事情又来了。等到棺材完全出土以后,在棺材下面紧挨着土地的地方一个小小的木塞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只见那木塞通体围绕着一股黑气,十分诡异。  “问题就在这里,天杀的李家少爷,我以为他好心为你爹下葬,没想到居然给你钉了绝后塞。”常叔说道。  原来这塞子叫绝后塞,五行中分金、木、水、火、土。这木代表生长,在玄宗秘法的道术里,木,不但有接魂引魂之效,还有延香续命之功。只不过如果把木头做的塞子放在死人的棺材底下,那效果就截然相反了,死人阳寿已尽,魂魄也早已归了地府,木塞作祟,耗的便是后代的寿限了。长此以往,遇春绝对活不过十三岁,而朱进也难过五十,如此一来朱家可真的要断子绝孙了。  听到这里,朱进冷汗连连,真是杀人不用刀啊,还想叫我断子绝孙,这李公子真该千刀万剐,恨的牙根直痒痒。如今真相大白,他慌忙取出木塞,丢在一旁。  可这样还是无法解开绝后塞的效力,只听那常叔说道:“没用的,就算你现在拿开木塞,那效力依然存在。”朱进连哭的心都有了,这可这么办?又听那常叔说道:“除非……”  “常叔,都什么时候了,你就别卖关子了,除非怎样啊?”朱进急切的问道。  “除非有人愿意口含木塞,自断阳寿,方能化解。”常叔幽幽说道。  木塞本就吸收了大量尸气,所以才有黑气围绕,含在嘴里的人便会尸毒攻心而死,这不就是自断阳寿吗?原来这个方法就是将木塞功效转移,原主身上的效力自然化解。可这不就等于自杀吗?谁会愿意这么做?看着远处依然孱弱的儿子,想想自己也没几年可活,朱进一屁股坐在地上,低头不语。  “唉!”常叔长叹一声,说道:“命中注定啊,看来也到了我报恩的时候了!”  朱进也不知道常叔怎么突然说出这话,报恩?向谁报恩呢?  
  原来老常头本身是一名逃兵,兵荒马乱之时被人拉去充了军,见多了刀光剑影死尸如山,心知自己也将不得善终,便逃了出去。当时的逃兵如果被抓了回去一定会枪毙的。老常头逃到这里的时候,身体困乏再加上饿渴交加,已经是奄奄一息了,谁知遇见老朱这人心地善良,给他救了回去,还在家旁建个茅草房子让他安身。可最终这个镇子也没能逃过乱世浩劫,又一茬征兵在即,恰巧朱家跟老常住所只隔了一面墙,估计当时被当成了一家人,准许只出一人当兵。老朱心里清楚老常是逃兵,被查出来以后绝对不能活,于是便主动去报了名。后来老常怕再度被征,便到镇上的义庄当起了守尸人。  这老朱就是朱进的父亲,那时候他年龄还小,这里面的缘由一点也不知道,常叔告诉他这些以后,他对自己父亲敬佩之余也暗骂他傻,救人还陪了自己的命。  老常头说完便让他带着遇春先行下山去义庄等待,那表情异常凝重,仿佛是下了什么很大的决心一样。  朱进父子二人在义庄守护多时,终于见到老常头步履蹒跚的回来。只见他面色十分难看,额头像是被人抹了碳一样,黑的吓人。看见朱进父子,对他们笑笑,嘴一张便吐出一个东西,那不正是绝后塞吗?只见那木塞虽然还是黑色,但周围黑气已经不见。老常头好像十分开心的样子,对他们说道:“如今,总算是还了你家的人情,了却了我一桩心事啊。”  此时的朱进可谓是无语凝噎,什么话都不说了。绝后塞的效力已经解除,再次面对对老常头的时候,心里不知是喜是悲。老常头亦步亦趋的走到一个空棺那里,踩着凳子爬上去,最后躺在了里面。  “给自己留的棺材如今终于派上用场了。”老常头躺在棺材里面说道,“朱进,你过来。”  朱进走上前去,此时常叔的脸色比刚才更加暗淡无光,想到曾经给过他无数关怀的人将不久于人世了,心中不免悲伤,说道:“常叔,你还有什么要吩咐的?”  “你不用为我难过,想我已经快九十岁的人,这辈子也算活够本了,能用最后的一点寿限给你们朱家解了难题,我也能瞑目了。”常叔微弱的说道:“我的卧房里有个盒子,你找出来,取出里面的玉石。”常叔开始剧烈的咳嗽起来,“那是我为……一位道长收尸的时候……他交给我的,让我好好保管,以后自然会有……有缘人来取,眼见我就要死了,还没……等到那位有缘人,既然你是我在世……见到的最后一人,就说明那玉石……与你有缘,且……且送于你吧。”说完,常叔就烟了气。  朱进大喊常叔……,但也无法起死回生。他痛哭了一会,便照着常叔的吩咐来到卧房,在一个大木箱子里果然见到一个精致的木盒,只是木盒上面还有一把小巧玲珑的铜锁,一时也无法打开。朱进心里想着要为常叔下葬,也没有打开一看究竟的心情,便将盒子揣在了怀里。  找人来将常叔安葬以后,便带着朱遇春回到了省城家里。一时间遇到这么大的变数,朱进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玉石的事居然被他忘在脑后,放在家里的木柜子里再在也没有过问过。  自从打常叔那里回来以后,朱遇春的身体奇迹似的开始好转,脸色也一天天的红润起来。朱进看在眼里,喜上心头,虽然朱遇春跟别家孩子相比,头脑的反应速度好像慢了点,但也无伤大雅,只当自己的孩子天生老实忠厚,也没往心里去。  在朱进的余生里经常会遇见一种奇怪的现象,当然那时的朱进并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感觉是和那老常头送的玉石有关……  这天,朱进清楚的记得自己吃过晚饭便早早睡下了,没想到那种奇怪的感觉在半夜时分再度袭来。  朱进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发现自己的头脑异常清醒。想必年纪大了睡眠的质量就是不好,于是他就准备起床,可没想到的是,不管朱进如何努力就是起不来,胸口处一种被石头压住的感觉让他感到窒息,手脚仿佛不是自己的,连动一下都成了一种奢望,朱进用尽力气挣扎也不起效果。就在他一翻身的时候,自己居然从床上掉了下来,奇怪的是并没有感到疼痛,他苦笑着站起身来,眼前一幕顿时吓的他七魄离身、三魂出体,他清楚的看到自己分明还好好的躺在床上。难道我死了?一个恐怖的念头涌上心来。  待他再度坐起身子,头上已是冷汗连连,这个恶梦做的太离谱了,真实的就像刚刚发生过一样,朱进知道这种感觉俗名叫“鬼压床”,城中医院的张大夫说这是“梦魇”,年纪大的人由于睡眠质量不好经常会有这种感觉,只要睡觉时保持心平气和,呼吸平润就不会有事。可今天先是“鬼压床”后来居然看见自己真真切切的躺在床上,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好在以后的朱进虽然还是会被“鬼压床”,但再也没有经历过自己看见自己在睡觉的情况,又吃了张大夫给的定气安神的药,便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月有阴晴圆缺,人又生老病死。这都是上天安排好的,谁也逃不了。不久后,年迈的朱进终于要寿终正寝了。他虚弱的躺在床上,脑子里像放电影似的播着他这一辈子的种种,一个片段接着一个片段。他喃喃自语道:“难道我就要死了吗?”就在这时,他想起了常叔交给他的玉石,可笑的是这辈子居然还没打开来看过。唤来独子朱遇春,吩咐他将装玉石的盒子取出,告诉他这是朱家的恩人送给朱家的,以后要当成传家宝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不错,继续
  第五章:她居然吃人  其实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传家宝,这传家宝不一定非要是极贵重的物品,也可能是对这个家族有很大的意义的东西,或者是能代表着家族里某一次重大事件的东西,然后一辈一辈传给子孙后代。  朱进之所以把常叔送的玉石作为朱家的传家宝也是有一定理由的,因为他知道,没有常叔的“口含木塞,自断阳寿”,就没有朱遇春的顺利成长,那绝后的木塞说不定真的能让他朱家断了香火。  后来的朱遇春便遵循了父亲的话,将装有玉石的小盒子谨慎的保管起来。往后每到清明扫墓时节,也会去老常头的坟上磕头上香,他知道老常头是对他们家有恩的人……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下去,自从朱进死了以后,儿子朱遇春并没能将他父亲在生城里的生意传承下去,因为头脑不灵活,没几年,这生意就冷冷清清,无人问津了。供货的商家欺负他反应迟钝,尽送来些质量低劣的产品。无奈何,这生意是做不下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朱遇春赶上了十年文革,因为他祖上是做生意起家,被打成资本主义,红卫兵整日到他家里没收东西,朱雨春的母亲也被扣上“地主婆”的帽子游街示众,没几年也泱泱而去了。  朱遇春还算有几分孝心,家里东西尽数充公以后,只留下那个装着玉石的小盒子。那阵风过去以后,直到朱遇春三十好几岁了,才算在大集体的工厂里找了份活计,有了安定的收入,开始本本分分的做人。    朱小斯出生的时候,父亲都已经快四十岁的人了。母亲是地地道道的农家姑娘,因为长的丑陋一直在待在家中,成了村口人们评头论足的“老姑娘”,直到托人介绍才算嫁给了朱遇春这个半大的“老头子”。  二人也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对朱小斯更是疼爱有加。虽然家里穷,也从未委屈过儿子,想要的东西也是想尽一切办法去满足他,人家都说“穷养儿子,富养女”但朱遇春两口子却没把这话往心里去,以至于养成朱小斯现在的纨绔性格。  朱小斯性格叛逆,直到十四、五岁还在初中一年级里混着。没办法,谁叫他整日不知学习,就想到玩呢。  因为班里的同学都比他年龄小,让他感觉很不好意思,自己都这么大了,还跟这班小孩子坐在一间教室里上课,厌学的情绪越来越浓,要不是老爸逼着,也许朱小斯早就告别了校园生涯。  这天放学回到家,房子里空无一人,想到父母现在的营生很让朱小斯难堪。下岗风刮来以后,朱遇春两口子双双中招,为了以后的生计,两人在街口摆个摊子卖起了烤地瓜。这会儿可能还没收摊子吧。朱小斯百无聊赖的在家里转悠,心里想到,这学我真的不想上了,课又听不懂,老师在上面讲,我在下面睡。家里本来就没钱,这不叫浪费叫什么?  “小斯,在家吗?开开门。”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传来,朱小斯懒洋洋的走去开门。  是他的朋友二毛,一个巷头一个巷尾,两人从小玩到大,感情很好就像亲兄弟一样。二毛比朱小斯大上两岁,也不是个正混的主,初中毕业就辍学在家,当上了社会青年。朱遇春经常告诫他不要跟二毛这样的人接触,小心被带坏了。  “你怎么来了?幸好我爸不在家。”朱小斯边说边关上们,二人并肩走出巷子。  “他妈的,今天吓死我了。”二毛心有余悸的说:“今天去城河钓鱼,你猜我看见什么了?”  “怎么了,能把你吓成这样?”朱小斯问道。  “别逞能耐,带你去看看,说不定你就得尿裤子。”二毛也不说明,准备带着他一起去看看。  “有什么大不了的啊?我作业还没写呢。”嘴上虽然这么说,心却已经被这二毛钩了去,也想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就你?还写个屁的作业啊,现在还上着初一呢,呵呵,也不知道你咋有这么厚的脸皮。”二毛挖苦他道。  朱小斯被他说的脸上发烫,却无从辩驳。只得泱泱的跟着他往城河那里走去。  城河,就是以前人工挖的护城渠,一共四条,形成一个大大的方形包围着这个城市。经常听人说政府要将这里建成一个绿化带,可几年过去依然没有动工,这里还是以前阴森荒凉的样子。为什么说他阴森荒凉呢?这里也是有原因的,城河河面要略低于依河而建的泉林路,在路边挨着城河中间的一段距离,被种上了很所树木,形成一个坡,要穿过这个小坡子才能走到河边,附近的住户把这里当成了垃圾场,长久以来搞的这里腥臭无比,自然没人会来这种地方,更要命的是,这里经常能看见被人丢弃的死婴!  二人踏上了泉林路,朱小斯耐不住好奇心问二毛:“你到底看见什么了?让我也有个心理准备。”  二毛眼珠子一晃:“告诉你,你可别害怕。”他神秘的说道:“以前听人说城河边上经常有人扔死小孩,是真的,今天我去钓鱼的时候就看见一个包裹,一开始还以为有什么好东西,我就打开去看……他妈的,当时就把我吓死了,里面居然是个死小孩!估计还没出生就被打掉了,浑身都是血!别说多恐怖了!”  朱小斯听了也是冷汗直下,虽然以前听说死小孩的事也很好奇,但是还没亲眼见过,听二毛这么一说,心情激动之余也有些害怕。不过这个年纪的小青年身体里都流着不安分的血液,惧怕并没有让他们停下前进的脚步!  
  “不远了,就在前面。”二毛说道。朱小斯准备看看就走,明天再带着同学来炫耀他发现的新奇玩意儿,眼见天就要黑了,父母也该收摊回家,如果发现自己没在家里写作业,又免不了一顿臭骂。  于是说道:“今天先看看在什么地方,咱们把它藏起来,明天带张明、李权来瞧瞧,吓死他们。”  二人穿过泉林路,进了河边的小树林子。这里光线不像外面那么充足,有些阴暗潮湿。就在他们快走到地方的时候,发现那里已经有了一个人,二毛心里奇怪,难道这么快又有人发现了?拉住朱小斯,在一棵树后面躲了起来,只见那人蹲在地上,她前面就是装有死婴的包裹。朱小斯心里疑惑,这人在研究什么呢?离小死孩这么近?她就不知道害怕吗?那人头后扎了个马尾辫,感情还是个小女生?现在的女孩子也这么够胆吗?  身后泉林路上不时有汽车呼啸而过,没有谁会想到这片不起眼的小坡子里正上演着惊人一幕。朱小斯只觉得眼前这女孩子的背影有些熟悉,但一时又想不起是谁,而且二人都听见从那女孩身上传来“嘎巴……嘎巴……”的声响,就像是在吃烤蚕豆。  二人相视一眼,同时走出来,二毛朝那人说道:“谁家的小妹妹跑到这来玩儿?小心有鬼咬你。”  本来想吓一吓这女孩子,谁知道她却头都不回一下,搞的二毛很没面子。于是便走上前去……,可眼前的一幕顿时让二人呆若木鸡。装有死婴的包裹已然被女孩打开,里面原本还完整的婴儿此时只剩下两条腿了,连接上体的部位已经血肉模糊,因为是死婴,并没有大量的血流出,只是那白花花的肌肉组织暴露出来,十分吓人。  在看那女孩——满嘴血污,发现有人出现在跟前,也不知道害怕,抬起投来朝朱小斯二人看去,嘴巴还在不停的咀嚼,那咬蚕豆的声音——“嘎巴……嘎巴……”,让人心中发毛。只见她目光呆滞,毫无光彩,看了一会居然咧嘴一笑,那牙缝之间渗出红色的血,嘴角还残留着肉渣。  “鬼呀!……”朱小斯二毛两人大叫一声,转身就跑。眼前的景象把他们吓了个结实。也没时间探究那女孩是人是鬼,只知道撒开脚丫子飞奔而去。  不知跑了多久,两人均是筋疲力尽,扶着膝盖躬下身子大口喘着粗气。  “我们刚才看见什么了?”朱小斯有些怀疑自己在做梦,不确定的问。  “她,她居然吃人。”二毛心有余悸地说道。  两人平静下来,朱小斯猛然想到一个更可怕的事,那女孩绝对不是鬼,而是他的同伴同学——钱小雅!于是对二毛说他认识那个女孩,是他的同学,叫钱小雅。  “怎么你的同学还有吃人的怪癖?”二毛说道。  “我也不知道,挺文静的一个女生,学习也很好。平时我们也没怎么说过话。不过我对她有印象,那吃死小孩的人就是她,绝对错不了。”朱小斯想起了钱小雅,知道她并不是什么鬼,心里也就不怎么害怕了,不过想起刚才的那一幕,心里隐隐有些恶心。  钱小雅长的很漂亮,朱小斯对她也很有好感,也许年龄大两岁心理比较早熟,他发现自己是有点喜欢这个小妮子的,没想到今天看见她吃死人,让他很是想不通。现在的女孩子没几个有这么够胆的,敢一个人来城河边上看死小孩?通常见到个小虫子都能吓的跳起来,如何不让朱小斯感到奇怪?难道是中邪?想到这,他打定主意要再去看看,确定一下究竟是不是钱小雅。  于是就向二毛说出心中想法,谁知二毛却装起了孙子,“哎哟我的爷爷,你还要去啊?要去你自己去吧,我是不敢了。”  见他这副嘴脸,朱小斯也不再强迫他,便让他先回家,自己一人又回身往城河便走去。二毛苦劝他不要去,说这事儿很邪门,还是不要管了。可朱小斯哪听得进去,钱小雅可以说是他的初恋情人,也许说暗恋情人更确切一些,如今她遇上这么个怪事,这么能就这样放任不管呢?  其实现在的朱小斯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说不害怕简直是胡扯。任谁看见人吃人的场景都不能保持冷静。朱小斯长了个心眼,也没直接去钱小雅身旁,只是在远处静静的观察着。女孩的身影依旧蹲在那里,肩膀微微耸动,不知道还有没有继续吃?  就在这时,远处一阵呼喊声传来,“小雅……小雅……”的叫着。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可以听出很是焦急,待那人走的近了,朱小斯才看的清楚,来人正是钱小雅的爸爸。他好像也发现了小雅的身影,快步往那里跑去,边跑边说道:“你怎么又来这种地方?不是说过不让你来吗?”那男人走近小雅身边,又一个趔趄坐在地上,想必小雅吃死人的情形也把他吓的不轻。  大人就是意志坚定,那人满脸恐慌之后便快速的恢复了平静,他一把将钱小雅拉到一边,捡起地上的包裹,往里面塞了很多大石头,嘴里还一边说道:“叫你害人,你这个现眼包,叫你害人。”然后就将装着石头的包裹远远的扔进了城河里,抱起钱小雅便朝着来路走去。  钱小雅乖巧的趴在父亲肩膀上,好像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并不害怕。就在朱小斯心里万分惊讶的时候,他发现钱小雅正往他躲藏的地方看过来,嘴角牵动双颊,露出满是血红的牙齿,诡异一笑!  
  顶 楼主多更
  楼主的故事很精彩,这一章写的有点吓人了。。继续关注
  马克是一个米国货,整天傻头傻脑的只知道给我做标记。这样也好,乐得我好找看过的图书,还能得积分。这老小子太逗了。
  楼上说的是什么意思啊?
  吃人的小女孩。。。
  第六章:鬼压床  看着钱小雅被父亲抱走了,朱小斯心里也算释然。不过他们临行时小雅回头的那个笑容让他感到陌生,这跟本就不是他所熟知的那个女生,笑容里也包含着说不出的诡异。  想到自己的作业还没写,朱小斯也没心情在这考虑了,明天去了学校在好好的观察观察吧。想着他便回身往家走去。这时候父母已经回来了,不大的家里住着这三口人,显得有些拥挤。  “你一放学就跑,这个不争气的孩子,你想气死我啊?”朱遇春看着刚刚进了家门的儿子说道。  “那个……没有……,我……我刚才去上厕所了。”朱小斯结结巴巴的敷衍道,说着便进了自己的房间,只放下一句:“我写作业去了。”  朱遇春摇头苦叹,难道是我做错了吗?从小就不应该这么惯着他,人家孩子像这个年纪都快初中毕业了,可我这儿子却还在初一里混着,就算这样,学习成绩还总是全班倒数。唉……难道他本就不是块上学的料?  身边老婆看见他这个苦闷的样子,便说道:“老朱,你还是别指望咱儿子能上的成学。就他这样,毕不毕的了业都难说。”  “你说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腿儿,为啥咱儿子就上不成学?”朱遇春对他老婆说道,“我还指望他能考上个大学,给我们老朱家光宗耀祖呢。”  “考上大学有怎么样?”他老婆非常不屑地说,“街口老王家儿子不就大学毕业了吗?也没见着有啥好出路,现在不还在家让老子养着,都大半年了。”  “你懂个屁!能跟老王家比吗?他家有钱,那大学文凭八成是买来的。”朱遇春说,“肚子里没真材料,光凭个大学毕业能顶个屁用?”  “你也知道肚子里没真墨水,上了大学也白搭,你还指望你儿子怎样?”说着,那女人就在一边做起了饭。  朱遇春也没心思跟这笨女人抬杠,索性闷头不吭声了。  朱小斯在房里正对着作业本发呆呢,看着面前的书本口中喃喃自语:“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为啥咱俩还这么有缘呢?”他根本就没有能独立完成作业的本事,算了,还是明天借班长的来抄抄了事,想着便把书本丢在了书包里。正巧这时候他妈在外面喊他吃饭。  饭桌上,朱遇春问道:“作业都写完了吗?”  “恩……,就是那啥……还有两题不会做,明天请教请教我们班长。”朱小斯有点心虚的说。  “这就对了,学问学问,就应该勤学好问。”朱遇春又开始语重心长起来,“想当年……”  “想当年你就吃了这个亏,那时候家里成分不好,没有上学的机会,后来还不是下岗了去卖烤地瓜?”还没等他说完,朱小斯这边就接上了,“我说老爸,你那几句话现在我都能背诵了,你就别罗嗦了行吗?”  “你这臭小子……”朱遇春现在真是无语凝噎。  吃过晚饭,朱小斯便早早的躺在床上,父母还在外面准备明天要卖的地瓜。这两间破瓦房还是朱遇春在大集体工厂里头上班的时候,厂里给分给他的,没有产权,只能供他使用,两间加在一起也就五十个平方左右,外面是父母的卧室,也是客厅,也是厨房,真可谓多功能用房。里面这一小间算是自己的小天地。他关好门,从床底下翻出一本金庸的《倚天屠龙记》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看着看着,朱小斯便睡着了。现在的年轻人精力都比较旺盛,父母又管着不准他晚上出去玩,床底下的武侠故事不知道陪他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直到现在,要是不看小说,他还真的难以入睡。  不知过了多久,朱小斯迷迷糊糊的醒来,从门缝里透过去,外面已是瞎灯死火,想必父母这时也睡下了吧,他也不知道今天夜里怎么就突然醒了,脑子里满是钱小雅露着血红的牙齿对着他笑的画面。当时因为关心使然,并没觉得怕,在夜里想来,也不禁让朱小斯冷汗连连,也许是小说看的多了,他的想象力比较丰富,这么奇怪的见闻让他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想归想,但是自己一个半大小子能解决什么问题?不觉又沉沉睡去……  睡梦中,他再次看见钱小雅的笑容——无比纯真,没有诡异恐怖的血肉,只有真诚的微笑。朱小斯也想对她笑,可他突然发现找不到自己的脸,无论如何也表达不出他想报以微笑的心情。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刚出生的女婴正趴在他的胸前,浑身光秃秃的,雪白的肌肤里透出条理错杂的筋络,还一跳一跳的。慢慢的,那雪白的肌肤开始脱落,筋络更明显的暴露出来。朱小斯感到这个小女婴越来越重,压的他几乎难以呼吸。此时再向钱小雅看去,晚上的一幕又出现在眼前,嘴角牵动双颊,露出满是血红的牙齿,笑的是那么诡异。朱小斯开始挣扎起来,想把胸前的女婴拿开,可他又惊恐的发现,自己的手已经不受控制了,想抬也抬不起来,只能感到自己的胸口被越压越紧,此时的女婴抬起头来……,那是怎样的一张面孔?湿漉漉的头发下面一张苍白的脸,微微透着紫青的颜色,那面孔在变化着,慢慢的脸上开始布满血丝,血丝越来越粗,终于爆裂开来,女婴的脸上沾满了血,还有一些说不清的浑浊液体。就像……就像刚出生的婴儿,还没剥掉身上的那层胎盘……  朱小斯吓的头发都直了,这婴儿此时还紧紧地贴在自己胸前,他明显的感到与女婴接触的地方湿漉漉的一片,很多粘稠的红色液体顺着身子往下流。  
  “啊……”朱小斯猛然坐起身子,整个脸都被汗水打湿了。他摸摸胸口,果然是湿漉漉的一片,不过那只是自己的汗水。  这个梦太真实了,就好像完完全全是现实里发生的一样。朱小斯擦了擦头上的汗水,也不敢继续睡了。偷偷的拿出一根烟来到窗子前抽了起来,朱遇春还不知道自己儿子已经学会抽烟了,不然还不打死他。朱小斯抽上一口,深深的吸进肺里,然后头一伸,把烟吐在窗户外面,那样子有点搞笑,可是如果不这么做的话,第二天一定会让父亲闻到烟味的。  此时已经是深夜,因为天气阴沉,月亮也不在天上,周围黑的伸手不见五指。朱小斯盯着手里的烟头愣愣的发呆,可能是刚睡醒的原因,那一头的红光在自己眼里慢慢消失,再度回过神来,又能看见那烟头的红光。这个现象让他觉得好玩,也许瞎子就是这样炼成的。  抽完一根烟,朱小斯躺在床上准备继续睡,可是就在一扭头的间隙,房间角落里一个光影一闪一闪的。奇怪,那里不是只有个大箱子吗。自己家里不富裕,所以一些零碎物品就被父亲放在这个大木箱里,怎么会有光呢?朱小斯耐不住好奇,便起身去看,还是好好的木箱,那光影就是从箱子的一角发出来的,摸上去还是冷硬的木头,并无可疑之处,可是光影依然在闪烁着。  于是他便打开箱子,想看个究竟。拿出来以后,才发现是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光芒就是这个盒子发出的,这个盒子古色古香,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可是上面的一把铜锁让他无法将盒子打开。想不到家里还有个宝贝,看这普通的盒子居然在夜里能发出光亮,朱小斯认准了这是个宝贝,只可惜就是打不开,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大半夜的要是弄声响肯定不好,还是等明天再来捣鼓吧。  朱小斯又将盒子放进了大木箱里,奇怪的是,再放进去的时候,那光亮就消失了,周围又变得异常黑暗,他摸索着爬回床上,怀疑刚才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自己家这么穷,怎么会有宝贝呢?真的有,那爸爸怎么不卖了换点钱来花花,可是周围的黑暗提醒他刚才并不是幻觉,因为不开灯的话,屋子里什么都看不见,不可能顺利的走到木箱那里。  第二天一大早,朱小斯被父亲吵醒。“这么大个人了,不知道上学吗?还得叫你才起床。”朱遇春对着床上的儿子说道,“快点,马上要迟到了。”  平时朱小斯并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可能昨晚夜里发生这么事搞的他没睡好,洗脸刷牙吃早饭之后,他便背着书包上学去了。  班里的同学早就已经坐满了。还好,在晚个几分钟就迟到了,还要在外面站上一个早自习。朱小斯将书包甩到最后一排角落里的位置上,慌忙跑到班长那里,嬉皮笑脸的借来昨天的作业。因为朱小斯成绩差,年龄又比普通学生大了一、两岁,身高自然也见长,班主任就将他安排在最后一排角落的座位上,其实这样也好,每个早自习给了朱小斯偷偷抄作业的机会,这里的老师也早就放弃了对朱小斯的培养,几乎不闻不问,只求他别影响其他学生上课就行。不一会,班主任就来了,将语文课本放在讲台上对着下面的同学说道:“早自习,把昨天的课复习一下,再把今天的课预习一下,一会第一节语文课咱们讲讲鲁迅的‘拿来主义’。”说完,就坐在讲台上看起了课本。  这语文是朱小斯唯一一门能听进去的课了,从小学到现在,教过他的班主任无一例外都是语文老师,不管怎么说,班主任的面子还是要给一点,所以朱小斯的语文也还可以。但是今天他可没心思搞什么复习预习加自习。在学校的路上,他就决定要好好观察观察他的同学——钱小雅。此时的钱小雅正坐在班里第三排中间靠左的位置上,看上去没什么可疑之处,这小妮子和以前一样,乖巧的坐在那里看书呢。从朱小斯这个角度,只能看隐约见她的侧脸,红润有光,好像昨天那个在城河边吃小死孩的人并不是她一样。  见她没事,朱小斯也放下心来,安心的抄起了作业。上午第二节课以后便是大休息时间,有二十分钟之久,一些早上没吃早饭的学生就会趁这个时候拿出在学校门口买来的早餐,开始补充营养。朱小斯平时没什么零花钱,早不晚的父亲也给过他,但是买早餐这种奢侈的事情他还从来没干过。这会儿正站在教室前的阳台上享受阳光,说是享受阳光,不如说找个更好的位置静静的看着钱小雅,好学生都不跟坏学生交往,他们之间更是没怎么说过话,心里的喜欢也只有他一人知道。  钱小雅早上好像也没吃饭,这时正一手拿着面包一手拿着鸡爪,鸡爪其实就是包装在真空的小袋子里的那种,不知道是这么加工的,反正味道不错。看着钱小雅,朱小斯心里暗道:“呵呵,没想到吃东西的样子都这么可爱。”但是没多久,他就发现了奇怪之处,面包吃完以后,钱小雅手上只剩下啃了一半的鸡爪子,可半天过去,都没见她怎么吐骨头!她咬下块鸡爪,嘴里慢慢的咀嚼,朱小斯甚至隐隐约约能听到鸡骨头跟她牙齿之间摩擦时发出的“呲啦……呲啦……”的声音!把鸡骨头用牙齿磨成粉末以后,再满足的咽下去!等她整个吃完,居然没吐出一点残渣,朱小斯看的真切,那牙齿缝里好像又渗出了血……  上课的铃声猛然想起,把朱小斯吓的一哆嗦!  
  yy小说吗
  鬼压床
  yy小说是什么意思?
  yy小说是什么意思?
  不更了?。。。
  不错啊,挺吓人的,楼主继续吧。
  怎么传不上去?
  还是传不上去啊
为什么我说的话能传
帖子不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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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换牙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产生了臆像,回到教室的途中,那可爱的钱小雅又恢复了清纯的模样。也许城河边的经历让给他留下太大的冲击,太过于记忆犹新了吧。  终于在教室里熬完了无聊的一个上午,朱小斯无精打采地提着书包往家走。父母都在街口卖烤地瓜,中午不能回家给他做饭,所以朱小斯经常会去父母那儿拿两个地瓜来吃,就算当做午饭了。  就快到父母出摊子的地方,远远看去,那里围了一群人,咋咋忽忽的不知道在干什么。待朱小斯走近了才算了解事情始末,原来又是那个臭流氓大头来拿地瓜不给钱。父亲正在他跟前说:“小哥,我这小本生意,可架不住你们这么吃啊。”只见那人生的五大三粗,头发故意剪的很短,都挡不住他那光溜溜的头皮。大头,是他的外号,真名叫什么也没人愿意打听,是这一片儿出了名的混混,看上去也快三十的人了,还整天无所事事的带着几个马仔招摇过市、惹是生非。  “老头儿,拿你几个烂地瓜还要给钱?要不是有我叔叔罩着,这地儿还能让你待?”那大头一边说这一边剥掉地瓜的皮。  确实,他叔叔是工商局里的人,那时候还没有城管一说,这流动商贩就归工商局管。  只见朱遇春哭着脸说:“你来吃两个无所谓,但这么多兄弟,我可顶不住啊。”原来几个马仔跟在大头身后,也是一人手里拿着一个地瓜。  朱小斯看见这一幕,气的心血直往上冲,很不得马上抄起棍子给他来十块钱儿的。但他知道,如果这么做了,老爸以后还真的没法再在这里做生意。  “你个穷卖地瓜的,爷们吃你的是给你面子,别他妈不知好歹。”一个马仔在大头身后嚣张地说道。  一开始朱小斯听见自己父亲自作下贱地称他们兄弟,心里就气愤异常。除了大头,眼前这几个人并不比自己大几岁,还他妈自称“爷们”?父亲的自贱身份已经叫他心中气血翻涌,再听这小崽子这么一说,朱小斯再也无法忍受了,甩吓书包就冲了上去:“你他妈跟谁称爷们?”  突如其来的叫喊让那几个马仔均是一震,唯独大头好像见多了世面,依然站在那里不做声。看见自己儿子甩开膀子就要跟他们干上了,朱遇春慌忙上前拉住他。还没等人家动手,这爷俩便在大街上展开了你拉我挣的架势,有点讽刺!朱遇春边拉着自己儿子边对大头他们说道:“好好好,吃我的是给我面子,你们走吧,你们快走吧。”此时的朱小斯眼睛都红了,对方也没敢乱动,只听那大头说道:“哟呵!没想到你这烂咸鱼还生了个这么气血的儿子。”大头并不惊慌,满悠悠的接着说道:“小子你有种,但现在有种也成了不事儿,老子不是没钱,就是看你这穷爹软弱可欺,怎么?你能斗得过我吗?”说完一挥手,一行人转身走去,几个马仔还不忘回头送上恶狠狠的目光。  
  “我cao你妈……”朱小斯气的都快晕了,这是他第一次在父亲面前说脏话,边骂着边挣扎着。朱遇春眼见自己就快拉不住这小子,生怕他上去会吃了亏,反手对着朱小斯就是一巴掌:“行了,就当喂狗了,咱斗不过人家。”这一巴掌掴得朱小斯半边脸发麻,更激起了他心中的怒火,转过身子向朱遇春吼道:“都是因为你穷,你懦弱,人家才这么欺负咱。……你也就敢在你儿子身上耍耍威风……”更加恶毒的话朱小斯再也不忍心说下去,因为他看到了父亲眼角闪动的泪花!母亲也上来说道:“小斯,你咋这么跟你爸说话?”
  看着父母沧桑的面孔,再想到他们一生软弱和碌碌无为。朱小斯的心凉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过他们的生活,自己一定要出人头地。也不再跟父母发脾气,拎起书包便头也不回的走了。看见自己儿子渐渐远去的身影,朱遇春叹了口气,唉!让儿子跟着受委屈了。  回到家里,朱小斯久久没回过神了来,没吃午饭也没觉得饿。脑海里不断出现大头一帮人嚣张可憎的面孔和父亲低头讨好的嘴脸。  下午来到学校,第一个发现的就是钱小雅居然没来上学,找同伴同学打听一下才知道她生病了,具体怎么回事谁也不清楚,只知道他爸爸打来电话给他请了假。朱小斯心里确实有点担心,是不是吃了坏东西闹肚子?听说死人身上会产生尸毒,弄不好要被毒死了。  晚上放学,朱小斯心里打定注意要去钱小雅家里看看她。刚走到学校门口,就见几个小混混流里流气在站在那里,有几个很面熟,不就是中午白吃地瓜不给钱的那几个马仔吗?到我们学校门口干什么?朱小斯心里感觉到来者不善,强装镇定的走过去。  “喂,小子,过来聊聊。”一个混混说。  朱小斯站住身子,回头反问道:“我跟你有什么好聊的?难道你是来还地瓜钱的。”说着白了他们一眼就要走。可那几个混混不乐意了,“他妈的,叫你来聊聊,听到没有?”那口气显然变成了命令似的。  “我爸说不要你们钱了,还来找什么麻烦?”朱小斯说完,脚下抹油拔腿便跑,他心中知道今天要吃亏,身边没一个朋友,要是二毛在的话,反而不用怕,还能对付。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先躲了今天,以后在说。  
  几个混混看他跑了,立即追上去,几人前后跑了几条街,最后朱小斯还是没能逃掉,被堵在一个巷子里。这巷子虽然冷清但也不是没人经过,可看见这群不良少年似乎要打架,却没人敢停下劝说,朱小斯心中暗骂,这些屁民真是见死不救啊,哪天你们被人堵看谁会救你们。看看这是跑不掉了,索性也不装可怜。对面几个混混看上去都比他大上几岁,带头的是个满头黄毛的小子,长的丑不说,还学人家在耳朵上打了个耳环,看上去不伦不类。朱小斯丢下书包说道:“真当我好欺负是吧?来吧,你们打我十拳,我也能回上一拳。”  “哈哈,大头哥说你是个带种的,行,能混世。”那带头混混说着就走上前去,挥拳便打。朱小斯忙一闪身躲过一击,顺便抬起腿就往前一跺,不偏不倚正中那人肚子。说话间,旁边几个人也都围了上来,小混混打架没什么技术含量,就知道往身上乱打乱踢,朱小斯也不管头上身上中了多少拳脚,一手死死卡住那黄毛,一手握拳猛的往他面门上招呼,以前二毛教过他,遇见几个人打你一个,跑又跑不了,那就逮住一个打,反正打死一个够本,打死两个赚一个,千万别装孙子,你越害怕他们越是打的狠,反而被人羞辱。此刻的朱小斯就这么想的。  但是无奈对方人太多,双拳难敌四掌,此时那黄毛已经挣脱开了,朱小斯被扯在地上,只见满眼都是拳脚,只能死死护住脑袋,任凭他们往身上招呼。过了一会,也许他们打的累了,停了下来。那黄毛说道:“妈的,看你以后还嚣张,我们见一次打一次。”说完便带着其他人走了。  朱小斯站起身子,心中暗骂,:“黄毛,我记住你了,这事儿没完。”嘴里的疼痛让他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一同被吐出来的还有一颗白色的东西,靠,牙都被打掉了,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自己一脸的伤,回到家父母一定会骂,想到他们一脸的悲伤无奈,便没准备回家了。浑身疼的要命,幸好这群痞子没用棍子板砖之类的,要不想再爬起来都难。朱小斯心里暗骂他们没种,还不如自己,要么就不要找人家麻烦,要么就一次打到位,打怕。要不就等着人家来报复吧。家,是不回去了,他心里想到二毛,这小子也是个社会青年,但是从不欺负弱小,都是混世的,怎么区别就这么大呢?  二毛打开门,看见一身是伤的朱小斯也不觉得奇怪,把他让进屋子说道:“又跟人打架了吧?”二毛倒了杯水放在他面前,“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打架别忘了喊我,吃亏了是吧?”  “谁想跟人家打架?我是被人堵了,妈的……”朱小斯说着还骂了一句。  “怎么回事,说说。”二毛说道。  朱小斯便将中午大头去吃地瓜不给钱,自己骂了对方几句,下午便有人找上门的事简单告诉了二毛。二毛听了也是气愤异常,心里也把大头骂了个遍。说起来,二毛比朱小斯更了解大头,要不是看不惯他的为人,自己当初差一点就做了人家小弟。于是愤愤的说:“明着咱斗不过他,以后找个机会下黑手,替你出这口恶气。”朱小斯听二毛说完,心里也是同感,不过今天带头来的黄毛也不能便宜了他!  可眼前最重要的并不是怎么去报仇,还得赶快复原,要不家都回不了。二毛说脸上的血瘀好弄,煮个鸡蛋敷上两天就能好,但是这牙掉了可没办法,二毛看到他嘴里的窟窿嘿嘿的笑起来。  “笑个屁,被我爸看见牙被人打掉了,还不骂死我。”朱小斯说着便想到一个办法,“明天我到学校请个假,你赔我到牙医那补一个吧。”  “补牙最少也要好几百块,你有钱?”二毛说道。  “攒的有一点,不知道够不够。”朱小斯平时就有攒钱的习惯,想着钱一点一点的花不过瘾,攒多了一起花才够味,可是没想到自己几个月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居然要花到补牙上,真是讽刺。  朱遇春见晚上儿子还没回来,心里想这小子又不知道跑哪疯去了,朱小斯经常出去玩晚了便不回家,父母知道,也不怎么担心。  第二天,朱遇春用公话给班主任打了个电话,说自己生病不能去上学,请假一天。他班主任也懒得管教这个劣质学生,嗯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离二毛家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专门看牙的诊所,二人一早便跑了去。医生是个戴眼镜的男子,也就三十出头,看了看朱小斯的牙就知道一定是打架被人给打掉的,张嘴就说:“补好的孬的?好的七百一颗,孬的两百。”  这假牙也分孬好,不知道区别在哪?没等朱小斯开口,二毛先问起来。那医生说好一点的用的时间长些,也更牢固。  “那就孬的吧,我年纪轻说不定以后还能长出来。”朱小斯说完,就看见那医生撇嘴一笑!想这牙,人一辈子就换一次,你以为你有特意功能?都十好几岁了,还想着能长出来?这两个小青年肯定是背着家长来补牙,看衣着也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便不再说话,直接去后面准备了。  朱小斯二人正在门口等着,没想到替人补牙居然有这么好的生意,人还挺多。这不,诊所里又来了一大一小两个人,朱小斯朝那小的看去,两人均是一愣。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同学钱小雅,身旁就是她父亲。  那医生走出来,看见钱小雅父女二人,好像很熟悉似的打了声招呼:“钱老板,又带孩子补牙啊?稍等,这个简单,一会就弄好。”钱小雅父亲听的眉头一紧,也不答话,在一边椅子上坐了下来。  难道这小妮子也被人打掉了牙?朱小斯立即打消了这个想法,这么乖的小女孩怎么会被人打呢?刚才医生说他们“又”来补牙,想必这小妮子也不是第一次来这儿了。  
  总算知道刚才为什么贴不上去了,原来我说了脏话。    不好意思
要和谐!!!
  第八章:出走的念头  “你好朱小斯,怎么你也补牙吗?”钱小雅并没那么害羞,看见自己同学先行打起了招呼,一边的父亲看到女儿的同学在这里,对着朱小斯微微点点头。  怎么能对他说是打架打掉了牙呢,朱小斯满嘴跑起了火车,“唉……那啥,昨天不小心摔到门槛上把牙磕掉了。”  “怎么你啊么不小心,你也跟老师请了假吗?”钱小雅关心的语气让朱小斯心情大好。  朱小斯点点头,此时医生要他躺下,也没再跟钱小雅聊,只见他医生头上带这一个带子,中间嵌着电灯,对着自己张开的嘴巴就是一阵倒腾。由于之前先在牙根的神经上打了麻醉药,朱小斯没怎么觉得疼就补好了,走到镜子前咧着嘴看看,发现新牙除了白了点也跟其他差不多,才心满意足的付了钱。  此时一个女人抱着孩子从屋后走了出来,可能是医生的老婆孩子。那女人坐在一边轻轻抖着怀里的孩子,那孩子见房子这么多人,好奇的睁开大眼睛打量起来,奇怪的是那孩子看到钱小雅的时候突然“哇……”的一声哭出来,像是看见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朱小斯奇怪的扭头看看钱小雅,只见他正对这小孩笑呢,那孩子对着她大哭,也把钱小雅搞的手足无措,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了他。  “快抱出去玩儿,没看见我这忙着吗?”医生听见儿子哭声便对他老婆说道。  女人也是奇怪自己儿子今天怎么回事,刚喂了奶,不应该还饿啊,听自己老公这么说,忙站起来哄这着小孩往外面走去,直到走的远了,那孩子的哭声才渐渐平息。  “没事,小孩子不懂事,没事就知道哭,呵……,钱老板,叫孩子过来吧。”医生对着钱家父女说着。钱小雅父亲挥挥手叫女儿走过去。  和刚才一样,钱小雅也躺在翘起一头的床上,张开了嘴巴。医生伸头看去,不禁眉头一皱,说道:“钱老板,这回怎么磨的这么厉害?”朱小斯听他这么一说,也觉得新奇,便迅速的伸头朝钱小雅嘴里看去。虽然只是一扫眼的功夫,但朱小斯也看了个大概,钱小雅的牙齿不知什么原因长的很小,顶端就好像被磨去一样,整排牙齿显得参差不齐。  “唉,都喜欢啃骨头,可这孩子跟人家不一样,连骨头块儿都要磨碎了一起吃下去。你想想,什么牙耐得住这么磨啊?”那钱老板说道,“我让你进的那个陶瓷耐磨牙不是到了吗?快换上吧。”  “好好,这就换!”医生说完便开始忙碌起来。身后的钱老板对着钱小雅说:“换好了赶快回家吧,我有事先走了。”钱小雅乖巧的点点头,就看见父亲推开门走了出去。  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朱小斯哪里肯放过这个机会:“钱小雅,我在这陪着你吧?反正都请了假,马上我们送你回家。”钱小雅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这一等就是几个小时,那医生完全没有了刚才的神情自如,等到忙完的时候脑袋上满是汗水。钱小雅好像见怪不管的样子,对着镜子欣赏起自己的新牙,听一边的医生嘱咐道:“一周内别吃硬东西。”  送钱小雅回家的路上,朱小斯问道:“你怎么一点都不害怕啊,我刚才换牙的时候都紧张死了。”  “一开始也怕啊,后来就习惯了。”钱小雅说道。  “习惯了?你经常来补牙吗?”朱小斯惊讶的问。  后来听钱小雅述说以后才明白其中原因,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换牙了,每次父亲都给跟她换最好的假牙,花费都在几千以上。小雅说道,几年前,那时的她才七、八岁吧,母亲给她怀上了个小妹妹,但是生产的时候却出了意外,爸爸说因为出血过多,回家后没几天母亲就死了,还未满月的妹妹也因为身体弱又没有母乳喂养,也没活下来,当时自己很害怕,就大病了一场,生病的过程里自己几度昏厥。直到现在还经常发昏,病好了以后就对骨头产生浓厚的兴趣,不管什么骨头,自己吃上一口就停不下来,其实自己并不喜欢吃骨头上的肉,只是喜欢骨头本身而已,每次都要把骨头用牙齿慢慢磨碎了以后吃下去。时间久了就吃坏了牙齿。  听了钱小雅的述说,朱小斯心里好像知道些什么,于是对她说道:“你这个现象应该是得病了,以前从书上看到过,这叫异食癖,得这种病的人有的还吃泥土跟石头呢。怎么不让你爸爸带你去看看?”  “没你说的那么吓人吧?”钱小雅说道,“我也不知道,爸爸也从来没说过要带我去看医生。”  把钱小雅送到家,朱小斯和二毛也就打道回府了。  钱小雅进了家门,父亲并不在家,平时爸爸工作很忙,很少能在家待上很长时间。赵阿姨看见小雅回来,挺着个大肚子说:“小雅回来了,牙补好了吗?”  钱小雅扭头白了她一眼并不搭腔。从赵阿姨两年前进了家门,钱小雅就没怎么待见过她。虽然爸爸嘴上没跟她解释过,但她也隐隐知道是爸爸娶回来的后妈。出与对亲生母亲的思念,钱小雅从心眼里不喜欢这个后妈,所以没有理她,进了自己房间。  抽屉里有自己偷偷买来的鸡爪,可想到医生交代说不能吃硬东西,钱小雅还是关上了抽屉……,自从第一次换上假牙以后,她吃什么食物都好像没了味道,只是还对骨头情有独钟,自己的身体也越发瘦弱……  
  钱老板走出诊所以后,并没有去忙什么自己的工作,而是径直打车来到市郊的“百姓公墓”,只见他手里提着些元宝纸钱,在一个墓碑前停下身子。那碑上挂了个女人的照片,相貌竟然跟钱小雅有几分相似。钱老板一脸的无奈表情,慢慢蹲下身子,在面前的小铁盆里烧起了纸钱。也许因为烟雾太浓,钱老板的眼睛里满是泪光。只听他轻轻说道:“美云,这么多年了……你还放不下吗?……小雅是咱们的孩子……难道你想看着她这么一天天的瘦下去?”他断断续续的说:“我知道我不好……,但是谁叫你没给我生个儿子?……要怪就怪这天杀的计划生育吧。你不死,我这辈子都别想有个儿子。”他停顿了一会:“算了吧,你别缠着小雅了,赶快投个好人家,下辈子别找我这样的男人了。”  原本就不是扫墓的季节,百姓公墓里几乎没人,只有大小不一的墓碑错落地林立在这里。一阵风吹过,吹起了钱老板面前的铁盆,里面化成灰烬的纸钱随风飘摇,就在这时,照片里的女人留下眼泪,不……不是眼泪,是血,两行血水顺着照片里人的双眼慢慢滑落,那照片慢慢变大,里面的人也越来越真实,突然,女人从墓碑上挣扎着挤了出来,披头散发指着钱老板骂到:“你该下地狱!”说着便朝钱老板伸出苍白并且骨瘦嶙峋的双手,那手上还长着长长的黑色的指甲……  “啊……”朱小斯猛然坐骑身子,脸上满是汗水。  “不让你睡你偏要睡,睡了还做恶梦。”二毛在一边说道,好像在笑话他一样。  朱小斯拍拍自己的脸,嘴角的血瘀隐隐作痛,他清醒过来,想到自己回到二毛家里实在无聊,便睡了个觉,没想到竟做了如此吓人的梦,梦里的场景还那么真实。他摇摇头,站起来喝了口水,对二毛说道:“你咋知道是恶梦?是春梦,我梦见钱小雅要亲我,一激动才醒的。”  “切……”二毛鄙视了他一眼。  “不玩了,跟你说个事。”朱小斯一脸严肃地说。  二毛也不在开玩笑,坐下来静静听着。朱小斯说他不想上学了。  “那你有什么打算?”二毛问。  “我不知道,我想听听你有什么打算?”朱小斯接着说,“从小到大都是你带着我玩,以后还得跟你混。”  “切,我没什么打算,我能有什么打算?天天在家里闲的蛋疼,爹妈骂的我耳朵里都长茧子了。”二毛听他这么一问,有点愣神。确实,自己不上学以后便当了社会青年,父母让他帮着做生意他也不愿意,说孬了就离家出走,在外面一玩就是几个礼拜,直到没钱花了才回家,也从没想过自己以后怎么办。  “大头那痞子,我们还搞不搞他?”朱小斯似乎转移了话题。  “搞,把你打成这样了都,干他娘的!”二毛气愤的说道。  “那搞了他,我们能跑的了吗?……你别忘了这一片都是他带的马仔。”  “那你说怎么办?”  “搞了他以后我们就走,去东莞打工,混出个名堂在风风光光的回来。”  听朱小斯这么一说,二毛两眼放光:“好啊,没想到你这么有胆识,我早就想离开这里了,他妈的就是找不到人跟我一起。听你的,就这么干。”  “但在这之前,我们还要做件事儿。”朱小斯说道,“我总觉得钱小雅有问题,不知怎么得了异食癖,他爸爸还不带她去看医生。”见二毛要说话,他连忙摆手阻止了,“听我说完,我刚才做个梦……”直到把刚才的梦境向二毛说完,朱小斯才停了下来。  “你没发烧吧,就凭你一个梦就说人家家里有问题?”二毛可不信鬼神。  “有没有问题只要证明我梦的真假就行了。”朱小斯坚持道。  “怎么证明?”  “去百姓公墓……”说完,朱小斯眼睛瞪的吓人。  朱小斯想,要知道自己梦里做的真假,只要去梦发现场看看就知道。他们只是听说钱小雅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并不知道她生母在哪。梦里那女鬼应该就是钱小雅的母亲,如果百姓公墓真有她母亲的墓碑,应该就是真的有问题。因为他们并不知道钱小雅母亲是死是活。  但是在这之前,他要先回家跟父母说说去打工的想法。这可是个难题……  第二天,朱小斯依然没有上学,心里打定了出门打工的念头,轻易就不会再改。自己来到父母摆摊的地方,那里空空如也,父母并不在。没办法,只好往家走去。  一开门父母果然都在家,看见朱小斯进来,朱遇春拿起扫把就要打,母亲在一边拉着。朱小斯见父亲这个架势,也和预想差不多,也不躲闪,只站在门口望着他们。  “两天都不回家,你疯哪去了?你这个不争气的……看我今天不打死你。”朱遇春气的嘴唇发紫。  “行了行了,这不回来了吗?别打孩子……”母亲边劝边拉着朱遇春。  
  记号。
  人气好少啊!!!!      冒个泡~~~~~~~~~~~~~~~~~~~~~
  lz加油~~~
  写的不错~顶~~~
  @55#回复 作者:venona106
回复日期: 13:38:00    写的不错~顶~~~        谢谢捧场哦~~~~听说鼠标抖一抖,三分就到手,,,欢迎常来!
  第九章:钱小雅的母亲  “爸,你先别生气,我有话跟你说。”此刻的朱小斯也说话了。  听他这么一说,朱遇春反倒冷静下来,放下扫把坐在小板凳上低头不语。朱小斯走上前去,对着父亲说道:“我不想上学了……”还没等他把话说完,朱遇春就“啪……”的一巴掌扇在儿子脸上,“你说什么?”他气的浑身发抖,“我辛辛苦苦赚钱是为了什么?我们家里穷是为什么?你不上学还能干什么?……”  “我上不成学的,社会这么大,难道每个人都要上学才能有出路吗?现在那么多大老板有几个是上学上出来的?有学问的人反而给这些大老板打工。”朱小斯一口气说完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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